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量化考核制度匯編9篇

更新時間:2024-05-07 查看人數(shù):64

量化考核制度

有哪些

在企業(yè)管理中,量化考核制度是一種廣泛運用的評估員工績效的方法。它包括了多種衡量標準,如:

1. 目標達成率:評估員工是否完成設定的工作目標。

2. 工作效率:測量員工在規(guī)定時間內完成任務的能力。

3. 質量指標:關注工作成果的質量和準確性。

4. 團隊協(xié)作:考量員工與團隊其他成員的合作程度。

5. 創(chuàng)新能力:評價員工提出新想法和解決問題的能力。

內容是什么

這些考核內容需要具體、可衡量,確保公平公正。例如,目標達成率可以通過設定smart(具體、可衡量、可達成、相關性、時限)目標來量化;工作效率則可以比較員工在同一任務上的完成時間;質量指標可能涉及錯誤率或者客戶滿意度;團隊協(xié)作可能通過同事反饋或者項目成功度來評估;創(chuàng)新能力則看新項目的貢獻或者改進方案的實施效果。

規(guī)范

制定量化考核制度時,應遵循以下規(guī)范:

1. 明確性:考核標準必須清晰,員工應能理解并知道如何達到標準。

2. 公開透明:考核過程和結果應向所有相關人員公開,避免產生疑慮或不滿。

3. 定期審查:隨著業(yè)務變化,考核標準應及時調整,確保其相關性和有效性。

4. 反饋機制:定期提供績效反饋,幫助員工了解自身表現(xiàn)并改進。

重要性

量化考核制度對于企業(yè)管理至關重要,它有助于:

1. 提升效率:明確的目標和衡量標準促使員工更專注于工作,提高生產力。

2. 激勵員工:通過公正的評估,激發(fā)員工的積極性和潛力。

3. 優(yōu)化資源配置:依據(jù)考核結果,管理層可以合理分配資源,提升整體團隊效能。

4. 促進發(fā)展:考核結果可作為培訓和發(fā)展計劃的依據(jù),幫助員工提升技能,滿足職業(yè)發(fā)展需求。

有效的量化考核制度是企業(yè)保持競爭力的關鍵,它不僅能夠評估員工績效,還能推動組織的持續(xù)改進和成長。

量化考核制度范文

第1篇 z財政局會計核算中心量化考核指標考核管理制度

下面是應屆畢業(yè)生制度職責大全提供的制度文章供您參考: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中心內部管理,建立嚴密的工作規(guī)程,規(guī)范業(yè)務工作,強化工作人員責任心,使工作有章可循,職責明確,考核有據(jù)。依據(jù)《公務員法》、《會計法》、《會計基礎工作規(guī)范》及其它有關規(guī)定,結合中心具體工作實際,制定本指標考核管理辦法。

第二條考核基本原則。

根據(jù)每位職工的思想表現(xiàn)、工作實績等進行考核,堅持“

實事求是”原則,按照“德、能、勤、績”全面考核,據(jù)考核評定結果實行精神鼓勵和物質鼓勵,做到激勵先進,鞭策后進,開創(chuàng)工作新局面。

第三條考核機構。

為保證考核工作順利進行,中心組成考核領導小組,負責考核工作,具體組成人員:

組長:___

副組長:___

成員:___

第二章考核程序

第四條本考核辦法分為內務管理考核與工作業(yè)務考核兩部分,其中內務管理考核對中心全體職工進行考核,工作業(yè)務考核按不同部室工作業(yè)務不同分別考核。

第五條本考核辦法以量化計分的方法進行,實行百分制,其中內務管理考核40分,業(yè)務工作考核60分。

第六條評分方法。

內務管理考核總分值的60(24分)及業(yè)務工作考核總分值的60(36分)由部室負責人根據(jù)本部室人員近期工作表現(xiàn),是否盡職盡責地完成本職工作;是否服從工作分配,是否團結同志一道工作;是否有違反有關規(guī)定的行為等方面進行考核,然后評出分數(shù)。部室負責人分數(shù)由中心領導根據(jù)其所在部室工作完成情況評定。

內務管理考核總分值的40(16分)及業(yè)務工作考核總分值的40(24分),由考核領導小組綜合評定分數(shù)。

中心領導的內務管理考核按規(guī)定執(zhí)行,業(yè)務工作考核取全體職工業(yè)務工作考核的平均分。

個人考核總得分=內務管理考核得分 業(yè)務工作考核得分。

第七條每季度末考核一次,一年四次。

第三章內務管理考核

第八條考勤制度。嚴格執(zhí)行《會計核算中心考勤制度》,

有以下行為之一者,相應加分或扣分。

1、請事假者每次扣0.5分,病假者每次扣0.2分(均以

假條為準);遲到、早退或脫崗一次扣1分,曠工一次扣5分。

2、請假可以按國家有關規(guī)定以公休假抵扣,但季末考核不得加分。

3、簽到嚴禁為他人代簽或代他人簽,發(fā)現(xiàn)代簽者和被代簽者每次各扣0.5分。

4、每季度無遲到、早退、曠工、請假等事項者,季末考核時加5分。

第九條學習制度。

1、每周開展政治業(yè)務學習,無特殊情況遲到和中途退場每次各扣0.4分,喧嘩者每次扣0.4分,無故不到每次扣1分。

2、參加會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取得會計師及以上任職資格證書,單位報銷有關學習費用,并給予500元人民幣獎勵。

3、干部職工提升學歷發(fā)生費用的報銷按中心制訂的相關規(guī)定執(zhí)行。

第十條計算機管理制度。

1、禁止在局域網上玩游戲、播放cd、vcd、安裝外來軟

件,禁止進入本系統(tǒng)以外的其他網絡,禁止用于與本職崗位無關的其它用途,嚴禁在計算機上使用外來軟盤、光盤及u盤等,違者每項各扣5分;因安裝外來軟件造成病毒侵入局域網,導致數(shù)據(jù)文件的丟失和毀損扣10分,并對直接責任人給予相應處分;造成重大責任事故的,將依法追究有關人員的相關責任。

2、不得擅自對系統(tǒng)或數(shù)據(jù)庫文件進行刪除或修改,毀壞數(shù)據(jù)文件,未經批準不得備份有關數(shù)據(jù)資料及軟件,違者扣5分。

第十一條衛(wèi)生制度。

1、各自辦公區(qū)由各部室負責排班進行打掃,做到每天清掃一次,每周徹底大掃除一次。

2、每周進行一次不定期檢查,完成情況較差的,扣責任人2分。

第十二條其他。

1、中心全體職工實行掛牌上崗,工作期間未佩帶上崗證

者,一次扣5分。

2、下班后應檢查各種取暖設備及電燈、電腦是否全部關閉,并切斷電源,方可離開,如發(fā)現(xiàn)未關閉各種用電設備者,由部室負責人追查責任人并扣2分,部室負責人不能追查出責任人,扣部室負責人2分。

3、丟失或損壞公共財物的每件扣1分,同時相應賠償。

4、不能按時完成中心領導臨時交辦的工作扣當事人或相關人員2分。

5、受到上級部門表彰的部室,每人加3分,個人受到表彰加3分。

6、撰寫論文、信息等被縣、市、省、國家刊物采用的每篇分別加1,2,3,5分,并按所得稿酬給予獎勵;代表單位參加各類比賽取得名次,比照舉辦單位獎勵數(shù)額給予獎勵。

7、見義勇為的加10分。

第四章業(yè)務工作考核

第十三條對各部室業(yè)務考核。

考核領導小組采取定期、不定期的方式,組織檢查或抽樣檢查各部室工作。同時根據(jù)稽核部及各級審計部門的稽核結果及審計結論進行考核。

(一)辦公室

1、服務不及時,保障不力,工作拖拉,造成后果的每次扣1分。

2、每月按時按要求向市會計核算中心報送各類統(tǒng)計信息,漏報或遲報一次扣1分。

3、每天做好考勤記錄,月終時將考勤情況統(tǒng)計進行公布,遲誤一次扣1分。

4、各有關部門來文要認真做好簽收登記工作,及時呈送中心領導簽閱批示,處理完畢歸檔存查,延誤一次扣1分。

5、做好中心各類文檔管理工作,文件及時清理,分類整理歸檔,出現(xiàn)遺失、漏落等扣1分。

6、系統(tǒng)維護人員認真做好計算機軟、硬件維護,發(fā)現(xiàn)問題及時處理,不能處理的及時向中心領導匯報,并提出處理意見或建議,延誤一次扣5分,因延誤造成重大損失扣10分,并給予相應處分。數(shù)據(jù)備份工作應每月終了一周內刻錄光盤備份,并異地存放,延誤一次扣1分。

7、公務車輛管理嚴格執(zhí)行《車輛管理制度》,有以下行為之一的,扣相應分值。

(1)下班時車輛及時歸庫,嚴禁亂停亂放,違者扣駕駛員0.5分;

(2)未經中心主任批準私自出車,扣駕駛員及相關人員各1分;

(3)未經中心主任批準私自將公務車輛借出,扣駕駛員2分;

(4)因私自出車造成交通事故和財產損失,扣相關人員各5分,并給予通報批評,所造成的損失自行負責。

(二)會計部

1、超過批準授權權限擅自報銷的,一次扣0.5分。

2、核算單位報送的自制報賬憑證填制要素不全,已審查未發(fā)現(xiàn)給予報銷的,一次扣0.5分。

3、專項資金未按規(guī)定實行專款專用,造成專項資金被擠占、挪用的,一次扣3分。

4、除特殊情況外,未按《現(xiàn)金管理條例》嚴格控制現(xiàn)金支出,把應作轉賬支付的用現(xiàn)金支付,一次扣0.5分。

5、應繳預算或財政專戶的收入沒有及時、足額上繳,一次扣0.5分。

6、將應作預算內、外收入掛在單位往來賬上,使用時直接沖銷往來賬款,一次扣0.2分。

7、發(fā)票上無經辦人、單位領導簽字等,審核時未發(fā)現(xiàn)給予報銷的,一次扣0.5分。

8、原始發(fā)票應具備的內容:a、憑證的名稱;b、填制憑證的日期;c、填制憑證單位的名稱或者填制人的姓名;d、經辦人員的的簽名或蓋章;e、接受憑證單位的名稱;f、經濟業(yè)務內容;g、經濟業(yè)務的數(shù)量、單價和金額,h、應有的附件。每缺一項扣0.2分。

9、原始憑證大小寫金額不相符的,審核時未發(fā)現(xiàn)給予報銷的,一次扣1分。

10、原始憑證所反映的經濟業(yè)務活動不符合有關法律、法規(guī),審核未發(fā)現(xiàn)給予報銷的,一次扣1分。

11、原始憑證有涂改、挖補現(xiàn)象,審核時未發(fā)現(xiàn)給予報銷的,一次扣0.5分。

12、會計分錄處理不合規(guī),會計科目使用錯誤,扣0.2分。

13、憑證裝訂出錯或不規(guī)范,一次錯誤扣0.2分。

14、不嚴格單位存款管理,造成單位內部存款相互拉用,出現(xiàn)透支的扣0.5分。

15、會計報表上下年度的有關數(shù)字不一致,一次扣0.5分。

16、會計報表之間有關數(shù)字不一致(即表內、表間的勾稽關系不正確),會計報表不齊全,內容不完整,有以上行為之一的,一次扣0.5分。

17、會計報表封面要素不齊備,存檔的會計報表沒有單位領導簽字及單位蓋章,一次扣0.2分。

18、私自向外界透露會計單位財務秘密,一次扣2分。

19、紀檢監(jiān)察、審計等相關部門從會計部借出、查閱、復印各種會計資料,會計部需按鎮(zhèn)會字(2003)03號文進行審查和登記,月度終了一周內匯總送辦公室,用作審計時,須取得審計結論送辦公室,缺漏一次扣0.5分。

(三)結算部

1、收支錯入單位賬戶,一次扣0.5分。

2、未按會計部要求辦理結算業(yè)務,一次扣0.5分。

3、開出錯誤的支票、匯票等結算票據(jù),一次扣0.3分。

4、月底對賬不及時、準確,有未達賬項而未編制銀行存款余額調節(jié)表,一周之內沒有及時與有關單位協(xié)商處理,一次扣1分。

5、私自劃轉各家銀行之間存款的,一次扣3分。

6、未嚴格保密措施,向外界提供單位存款數(shù)額扣2分。

7、不嚴格執(zhí)行內部牽制制度,預留印鑒、支票簽發(fā)等由一人經辦,發(fā)現(xiàn)一次扣部負責人及經辦人各3分。

8、憑證粘貼出錯或不全面、規(guī)范的扣0.5分。

9、認真審核用于開具支票的報帳單,要素不齊備,每缺一項扣0.2分。

10、每月認真作好收入、支出統(tǒng)計,月末向辦公室報送收支統(tǒng)計數(shù)字,缺漏一次扣1分。

(四)支付部

1、未按會計部(受理部)要求辦理資金支付業(yè)務,一次

扣0.5分。

2、開出錯誤的重要空白憑證、支票等票據(jù),一次扣0.3分。

3、未嚴格保密措施,向外界提供單位用款額度的扣2分。

4、不嚴格執(zhí)行內部牽制制度,預留印鑒、結算票據(jù)簽發(fā)等由一人經辦,發(fā)現(xiàn)一次扣部負責人及經辦人各3分。

5、憑證粘貼出錯或不全面、規(guī)范的扣0.5分。

6、與清算銀行、代理銀行對賬不及時、準確,額度不符沒有及時處理,一次扣1分。

7、認真審核用于開具支票、重要空白憑證的報賬單、授權支付申請單及直接支付申請單,要素不齊備,每缺一項扣0.2分

8、按時登記指標的收支、結存情況,月末向中心辦公室提供國庫集中收付統(tǒng)計情況,缺漏一次扣1分。

(五)稽核部

1、沒有按規(guī)定制訂年度稽核計劃報送領導核批的扣0.5分。

2、不按批準的稽核計劃按時完成稽核任務的扣5分。

3、稽核后寫出的稽核報告不能反映重要財務信息的扣0.5分。

4、對于在稽核中知曉的會計單位財務秘密,私自向外界泄露的,一次扣2分。

5、紀檢監(jiān)察、審計等相關部門在查閱、審計各單位賬務時發(fā)現(xiàn)的問題,稽核部未能在稽核中發(fā)現(xiàn),加倍扣相應業(yè)務分值。

第五章獎勵辦法

第十四條每季度考核結束按考核結果給予物質獎勵和精神獎勵。

第十五條物質獎勵實際發(fā)放金額按照以下的公式計算:

個人實際所得額=當季獎勵總額÷合計實際得分×個人實際得分

會計部工作人員每季度考核時在本人得分基礎上另加5。

第十六條每季度實際得分前三名者單位內部通報表揚,并作為年終考核依據(jù)之一。

第十七條每季度考核分數(shù)低于60分(含60分)者,取消當次考核資格。

第六章附則

第十八條本辦法由中心主任辦公室解釋。

第十九條本辦法自2005年1月起實施。

第2篇 廚師長日常管理量化考核制度

文/廣州 山東老家 廚政總監(jiān) 周現(xiàn)豪

引言

怎樣加強對連鎖廚部進行系統(tǒng)的管理控制,是做好連鎖廚務管理工作的重點。既要允許分店廚師長有相對的管理自治權力,又要保證分店廚部的各項管理必須圍繞廚務制定的總體方針、指導思想來開展工作而不偏離“航向”。

因此,我根據(jù)以往的工作經驗并結合企業(yè)的實際,制定了一套操作性比較強的適用管理激勵措施來進行對連鎖廚師長日常工作的管理和監(jiān)督。希望能給同行一些借鑒。

現(xiàn)將制定這個措施的想法跟大家做一個分享,請多提意見。請看下表

日常管理考核內容

考核評分辦法

1

人才培養(yǎng)

考核依據(jù)

參照各店人才輸出情況登記記錄(必須上報廚政才有效)

評分辦法

每培養(yǎng)1名領導,獎勵5分;每輸出1名員工獎勵2分

毛利率指標

考核依據(jù)

參照廚務制訂的《連鎖各店廚部毛利率指標》及財務提供的連鎖各店實際毛利率

評分辦法

每超出一個點獎勵10分,每降低一個點扣5分(按月計算)

出品穩(wěn)定

考核依據(jù)

參照廚務在各分店進行的《出品抽查成績》及出品抽查達標分數(shù)線

評分辦法

每超出一分獎勵2分,反之,扣1分。(按季度抽查為準)

5常執(zhí)行

考核依據(jù)

參照廚務制訂的《5s管理檢查相關規(guī)定及獎罰條例》中的相關內容及廚務進行的每季度5s檢查成績記錄

評分辦法

每個鏡頭扣1分。

6

安全、衛(wèi)生、違紀

考核依據(jù)

參照廚政和總部擬發(fā)的通報、處罰及安全、衛(wèi)生事故的發(fā)生次數(shù)。

評分辦法

每個扣5分,全年無安全事故和較大違紀的發(fā)生,獎勵10分

7

各項考試

考核依據(jù)

參考廚務制訂的《廚部考核制度及獎罰條例》中的各種考試達標分數(shù)線及廚務進行的各種考試成績

評分辦法

每超出1分,獎勵1分;反之,扣1分。

8

菜品創(chuàng)新

考核依據(jù)

參照各店創(chuàng)新菜被廚務采納推廣的次數(shù)(必須經本店廚師長申請上報經批準才有效)

評分辦法

分店自行組織的創(chuàng)新菜能被廚務采納并在全連鎖推廣的,每道菜獎勵10分

9

其他考核內容

日常工作被廚務在例會上給予表揚的,每次獎勵5分。

從上表可以看出,廚務對連鎖廚師長的管理督導是從9個要素來進行綜合考核評定的。這9個要素基本涵蓋了廚師長日常管理的各個方面,比較系統(tǒng)全面;

從激勵方式上看,采取了獎多罰少的原則。目的是想激勵先進,鞭策落后;以強帶弱,最終共同進步;

從操作的可行性來看,也并不復雜,只是在廚政的日常工作中做好相應的記錄即可。年底通過匯總即可評定連鎖廚師長的日常管理水準。

第3篇 a職業(yè)學院建筑工程系先進團支部量化考核制度

職業(yè)學院建筑工程系先進團支部量化考核制度

創(chuàng)建“先進團支部”活動旨在增強集體凝聚力和凝聚力,培養(yǎng)學生的集體感和榮譽感,樹立良好的班風學風。激勵學生在成長過程中互幫互助、和諧相處,并使團支部成為學生全面發(fā)展成才的主陣地,為我校的各項工作的順利開展奠定好良好的基礎。

一.學習制度

1)遲到每人每次扣1分,曠課每人每次扣2分。

2)虛報考勤數(shù)據(jù)一次扣該團支部5分。

3)團支部成員在期末考試中:85到90分每人每科加1分,90到95分每人每科加2分,95分以上每人每科加3分60分以下每人每科扣2分,得出分數(shù)除以班級總人數(shù)再乘以46得出最總分數(shù)。

4)在學院大小考試中,作弊者所在團支部扣每次5分。

5)團支部成員在考證中:每人每證書加2分(除英語a或b級,計算機一級)。

6)團支部成員在參加學術競賽或征文活動中:院級三等獎每人每次加3分,二等獎每人每次4分,一等獎每人每次5分。區(qū)級市級每人每次一律加8分。

二.工作表現(xiàn)

1)團干部(團支書、組織委員、宣傳委員)參加會議遲到早退每人每次扣1分,曠會每人每次扣2分。

2)團支部參加本系、學院各種大小活動中:獲得系級、院級特色獎分別加3分、6分(如“最佳主題團日活動”等特色獎)。

3)團支部參加本系、學院各種大小活動中:獲得系級第四名加4分,第三名加5分,第二名加6分,第一名加7分。院級第三名加8分,第二名加9分,院級第一名加10分。區(qū)市級以上名譽統(tǒng)一加15分。

4)延時遞交總結、上交團費或者不配合上級工作的團支部每次扣5分。

三.生活表現(xiàn):

1)穿拖鞋上課每人每次扣1分。

2)在星級宿舍評比中,宿舍可為團支部加分。具體如下:獲得三星級每宿舍每次加2分,二星級每宿舍每次加1分,一星級無加分,無星級每宿舍每次扣1分。

3)對連續(xù)一學期榮獲三星級的宿舍再獎勵加分3分每個。

四.整體素質

1)團支部活動可為團支部加分,具體如下:團支部一般活動每次可加2分,每次黨團教育活動(如團日活動)的可加3分。

2)不響應院團委或者團總支號召,不進行黨團教育或者團日活動的團支部取消評優(yōu)資格。

3)對違反學院規(guī)章制度,學院、本系通報批評集體或個人行為影響團支部評優(yōu)分數(shù)。具體如下:受到學院或者本系通報批評的團支部取消評優(yōu)資格。受到學院、本系通報批評的個人,該團支部每次分別扣5、3分。

五.說明

1)考勤數(shù)據(jù)、星級宿舍數(shù)據(jù)以本系紀檢部記錄為準。

2)團支部團干會議考勤、黨團教育(如團日活動)以團總支秘書處記錄為準。

3)團支部所獲得榮譽以證書為準,團支部成員獲得榮譽或者專業(yè)證書均以證書為準。

4)團支部成員成績以本系考試數(shù)據(jù)為準。

5)本制度采用0分加分制,沒有滿分。

建筑工程系團總支

二o__年三月_日

本制度最終解析權歸建筑工程系團總支所有

第4篇 市人民醫(yī)院抗菌藥物使用量化考核及通報制度

某市人民醫(yī)院抗菌藥物使用量化考核及通報制度

1、臺一醫(yī)抗菌藥物使用量化考核標準詳見“臺一醫(yī)抗菌藥物合理使用專項檢查評分表”;

2、抗菌藥物合理使用及管理的方法詳見院感科下發(fā)的“浙江省抗菌藥物臨床合理應用指導方案(試行)”;

3、抗菌藥物量化考核結果處理辦法:≥90分為合格,80~89分扣月獎20元/份,60~79分扣月獎50元/份,≤59份扣月獎100元/份。

4、對抗生素質控組在每月的檢查工作中發(fā)現(xiàn)的不合理用藥情況,均在當月《醫(yī)療質量通訊》中予以通報。

第5篇 建筑工程紗團總支學生會干部量化考核制度

建筑工程紗團總支學生會干部量化考核制度為進一步加強我系團總支學生會自身建設,增強團總支學生會工作的實效性,實現(xiàn)團總支學生會管理的科學性,規(guī)范化,制度化,充分調動學生干部的積極性、主動性、創(chuàng)造性,提高我系團總支學生會學生干部的整體素質,制定團總支學生會干部工作量化考核。

其根本目的在于培養(yǎng)學生干部具有較強的工作責任感,富有開拓進取,求真務實的精神,能根據(jù)上級團組織和學校領導所布置的工作和任務,聯(lián)系實際、創(chuàng)造性的開展工作。

引導和促進學生干部成為“表率,服務,高效,創(chuàng)新”全面發(fā)展的合格人才,更好的為學院,為本系,為同學們服務。

1. 干部形象分:學生干部參加會議或者工作時,若出現(xiàn)以下行為,發(fā)現(xiàn)每人一次一項扣2分。

包括:穿拖鞋,不佩戴胸卡,規(guī)定穿校服不穿,吸煙等不良不雅行為舉止。

2. 會議制度:

1)團總支學生會干部必須按時參加各種會議,無故遲到早退者部長每次扣3分,副部長每次扣2分,干事每次扣1分。

無故缺席者每次扣3分,累計3次無故缺席將取消評優(yōu)資格。

2)學生干部參加各種大型活動,無故遲到早退者部長每次扣3分,副部長每次扣2分,干事每次扣1分。

無故缺席者每次扣3分,累計3次無故缺席將取消評優(yōu)資格。

3.)每次會議必須認真、詳細做好會議記錄,缺一次扣2分。

4)對會議或者活動全勤者實行加分獎勵,加3分。

3. 總結制度:每項活動結束后或者部門學期學年總結和計劃需按照上級給的規(guī)定時間內上交。

如果遲交,扣除該部長3分,部門成員1分。

4. 值班制度:值班人員值班遲到扣1分,缺席扣2分。

離開辦公室前不打掃衛(wèi)生及整理好桌椅者扣1分.接收相關文件并及時通知秘書處,否則扣2分。

5.請假制度

1)團總支學生會成員請假必須持有書面請假條,否則按曠會論處,請假由秘書處審批。

2)請假條務必于請假結束第二天交到團總支或學生會秘書處。

逾期不交者按曠會處理。

曠會三次取消評優(yōu)資格。

7. 學習制度:

1)參考過去一學期的期末考試。

95分以上每課加3分,90到95分每科加2分,85到90分每科加1分。

60分以下每科扣3分。

2)團總支學生會成員參加《工程學子》,院文學社投稿并錄用每次每人加2分。

8. 其他方面:

1)由于違反學院規(guī)章制度而受到系級通報批評或學院通報批評者一律取消評優(yōu)資格。

2)有補考記錄者該學期不得參與院級評優(yōu). 3.)團總支學生會成員若獲得院級以上獎勵或名譽加4分,區(qū)級獎勵加6分,市級獎勵加8分。

4)副書記,主席團成員若違反以上規(guī)定,扣除分值將是干事的兩倍。

5)副書記或者主席團成員在商討后,擁有對各個學生干部加1~10分的權利。

6)院級“優(yōu)秀團干”,“優(yōu)秀學生干部”或者分數(shù)相同優(yōu)先考慮部長以上級別干部。

7)本制度滿分是100分,采取扣分制,評優(yōu)前計算出每個學生干部的得分。

除學習制度數(shù)據(jù)每個學期匯總一次,其他制度數(shù)據(jù)需每月匯總一次。

8)該制度實施后,將是“五四評優(yōu)”,“爭先創(chuàng)優(yōu)”評比的標準。

建筑工程系團總支學生會二o 日

第6篇 法院崗位責任目標量化管理考核制度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進一步強化崗位責任,建立和完善運轉高效的工作機制,提高辦案質量和效率,踐行司法為民宗旨,確保公正執(zhí)法,優(yōu)質高效地完成各項工作任務,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崗位責任目標是指根據(jù)全院工作人員所任職務而應承擔的責任和所必須達到的工作指標。

全面正確履行職責,遵守各項規(guī)章制度,完成規(guī)定的工作指標得滿分或加分,如有差錯,按本辦法的有關條款減分,直至減為零分為止,就同一事實不重復減分。

第三條目標量化管理考核堅持全面、量化、民主、公開、注重實績、物質獎勵與精神獎勵相結合及按勞分配為主與效率優(yōu)先、兼顧公平相結合的原則。

第四條目標化管理按不同崗位責任考評記分,基礎分為招聘人員分,一般干警分,部門副職分,部門正職分。

第二章共性目標

第五條未經請示無故不參加政治、業(yè)務學習和機關組織的活動,每次減個人分。

第六條按規(guī)定內容和要求,組織學習教育活動,除了全院學習教育活動之外,部門每年至少組織六次學習教育,并做到部門有記錄,個人有筆記,部門記錄每少一次減部門領導分,減記錄人員分;個人筆記每少記一次減本人分;按學習教育要求應寫出部門學習教育總結或個人總結,無總結或未按時上報總結減分。

第七條嚴格執(zhí)行機關工作制度,不準遲到早退和曠工;曠工一天減個人分,遲到或者早退一次減個人分,部門領導編造理由、隱瞞袒護的,每次減分。

第八條嚴格執(zhí)行請銷假制度,三天以內分管院長批準;三天以上由院長批準,全年事假累計至天減分,天至一個月減分,一個月以上取消總分;越權批假一次減責任人分;按批準假期無故超假按曠工處理。

第九條各部門每日認真填寫部門考勤表,并于次月第一個工作日報送政治部。

未報送、隱瞞事實、作假、不負責任填報的每次減直接責任人分,減部門領導分。

第十條按有關規(guī)定著裝上崗或者參加活動,無故不按規(guī)定著裝每次減個人分。

第十一條加強安全保衛(wèi)工作,下班時關好門窗, 電源,違反本條規(guī)定造成被盜和設備故障的責任自負,并減責任人分。

第十二條保持室內外整潔,全年衛(wèi)生檢查平均得分不合格,減衛(wèi)生責任人分。

第十三條倡導使用文明用語,禁止使用忌語,接待當事人或接電話使用不文明語言被舉報并查證屬實的,每次減個人分,

第十四條全院干警必須按要求接受培訓,努力提高自身素質,未經審批,無故不參加培訓一次減個人分。

考試不及格,減個人分。

第十五條加強調研工作,各部門年內向研究室至少報送高質量的理論文章或者調研文章一篇,各業(yè)務庭(局)向研究室報送司法統(tǒng)計專題分析報告篇,撰寫司法建議至少件,未完成的減部門領導分。

第十六條各部門積極配合研究室完成院里和上級部門下達的調研任務,未完成一次減部門領導分。

第十七條加強宣傳報道工作,各部門年內至少在盟級以上新聞媒體發(fā)稿二篇,少一篇減部門領導分;各部門全年向辦公室報送簡報信息不少于六條,少一條減部門領導分,被辦公室采用編發(fā)的,每條為部門領導加分。

第十八條服從領導,聽從指揮,不接受或拒不完成本部門領導分配的工作任務,一次減責任人分;各部門完成院領導交辦的其他有關事宜,未完成的,每次減部門領導分。

第十九條認真做好各類統(tǒng)計工作,遲報、漏報、錯報統(tǒng)計數(shù)據(jù),一次減責任人分。

第二十條依照《關于法院系統(tǒng)干警違法違紀損害法院形象行為投訴管理辦法》,凡被投訴的干警每人次減分。

第二十一條出現(xiàn)下列情形之一,減個人分。

⒈工作期間飲酒影響工作、酗酒、賭博的;

⒉對當事人簡單粗暴造成不良影響的;

⒊由于不負責任,工作中出現(xiàn)一般性事故,造成不良影響的;

⒋泄露機關秘密或丟失文件資料的;

⒌接受當事人或其親友、代理人、辯護人吃請的;

⒍私自向當事人介紹律師的。

第二十二條出現(xiàn)下列情形之一,減個人分。

⒈泄露合議庭、審判委員會機密的;

⒉丟失重要機密文件或卷宗材料,造

成嚴重后果的;

⒊辦“人情案”、“關系案”和“金錢案”的;

⒋以謀取私利為目的,為案件當事人充當中介人的。

第二十三條有下列情形之一,被投訴且已經證實的,取消個人總分。

⒈辦“私案”的;

⒉受賄、索賄的;

⒊辦“人情案”、“關系案”和“金錢案”造成嚴重錯案的;

⒋打人罵人、濫用槍支械具造成嚴重后果或影響惡劣的;

⒌參與不健康娛樂活動損壞法官形象的;

⒍違法單獨外出辦案,造成不良影響的;

⒎因失職造成案件矛盾激化,產生嚴重后果的;

⒏違反計劃生育政策的;

⒐出現(xiàn)重大責任事故的;

⒑違法違紀受到黨政紀處分的。

第三章部門目標

第二十四條立案庭工作目標

⒈該立案而不立案或不該立案而立案,每件分別減承辦人分,減庭長分。

⒉民事案件七日內決定是否立案、行政案件在行政庭審查后當日立案,各類案件立案后三日內轉各庭局,未經批準超過上述期限每次減承辦人分。

⒊申訴案件審查期限為六個月,未經批準超過規(guī)定期限每次減承辦人分。

,申訴案件審查差錯率不超過,每超過一個百分點減庭長分;承辦人審查案件出現(xiàn)差錯每件減分。

⒌訴訟費計算錯誤,每次減承辦人分。

未按規(guī)定減、緩、免訴訟費減庭長分;緩交訴訟費的,由立案庭督促各業(yè)務庭收回訴訟費,不通知、不督促的每次減庭長分。

⒍每月通報一次信訪申訴情況,未進行通報,每次減直接責任人分。

⒎認真做好來信來訪工作,協(xié)調院領導、部門領導進行接待,分流上訪案件,因接待不認真、不耐心、推拖或擅離崗位而造成當事人對法院有意見或越級上訪的,每次減接待人員分,越級上訪控制在自治區(qū)法院系統(tǒng)平均數(shù)以下,為立案庭庭長加分,其他人員加分。

⒏加強審限監(jiān)督,每月通報一次審限、報延情況,未進行通報,每次減直接責任人分,減庭長分。

⒐認真填報案件流程信息表,填寫不全或者錯誤一次減直接責任人分。

⒑監(jiān)督指導基層法院立案工作,全年召開一次業(yè)務聯(lián)系會,沒開減庭長分。

⒈及時準確向研究室提供各類數(shù)據(jù),延誤或者誤報一次減直接責任人分。

第二十五條刑事審判

一、二庭工作目標

⒈嚴格按照法定程序審理案件,準確定罪量刑,審限內結案率(以法律文書原本或卷宗為憑)%以上承辦人延長審限案件不得超過自辦案件總數(shù)的,超過一個百分點減承辦人分,減庭長分超過法定審限,取消承辦人全年總分、減庭長分。

⒉二審案件當庭宣判率%,每少一個百分點減承辦人分。

減庭長分。

⒊二審依法公開開庭率。

每少一個百分點減庭長分,審判人員自辦案件依法公開審判率達不到上述指標,每少一個百分點減分。

⒋依照案件評查辦公室評查得分,得分為分的案件每件為承辦人加分,合議庭成員加分、庭長加分;得分為分―分的案件,既不加分也不減分;分以下的案件,每減少分,減案件承辦人分,減合議庭成員分;案件合格率必須達到以上,少一個百分點減庭長分,出現(xiàn)嚴重錯案,取消承辦人總分,每件減庭長分。

⒌庭長親自辦案不能低于全庭案件數(shù)的,少一個百分點減庭長分。

⒍鼓勵多辦案,承辦并審結案件超過本庭平均數(shù),每件加分。

⒎鼓勵辦案提速。

一、二審及減刑、假釋案件在一個月內審結,每減少一天承辦人、庭長各加分。

⒏裁判文書制作符合要求,出現(xiàn)一般文字錯誤一次減承辦人分,出現(xiàn)重大差錯一次減承辦人分。

⒐認真填報案件流程信息表,填寫不全或者錯誤一次減直接責任人分。

⒑做好死刑執(zhí)行過程中的驗明正身,監(jiān)督火化等項工作,確保萬無一失,因工作不盡職盡責而造成不良影響的,一次減直接責任人分,減庭長分,出現(xiàn)重大事故的取消責任人總分,減庭長分,全年執(zhí)行死刑正規(guī)安全且無漏洞、分別為庭長和審判員各加分。

⒈根據(jù)院里的要求和安排與基層法院召開聯(lián)系會,院里安排但未召開每次減庭長分。

第二十六條民事

一、二庭工作目標

⒈審限內結案率(以法律文書原本或卷宗為憑)%以上承辦人延長審限案件不得超過自辦案件總數(shù)的,超過一個百分點減承辦人分,減庭長分超過法定審限,取消承辦人全

年總分、減庭長分。

⒉結案前通知并督促當事人交納訴訟費,不通知、不督促每件減承辦人分,減庭長分。

一、二審案件當庭宣判率%,每少一個百分點減承辦人分。

減庭長分。

⒋依法公開開庭率。

每少一個百分點減庭長分。

審判人員自辦案件依法公開審判率達不到上述指標,每少一個百分點減分。

⒌庭長親自辦案不能低于全庭案件數(shù)的,少一個百分點減庭長分。

⒍鼓勵做好調解工作,調解結案每件為承辦人加分。

⒎依照案件評查辦公室評查得分,得分為分的案件每件為承辦人加分,合議庭成員加分、庭長加分;得分為分―分的案件,既不加分也不減分;分以下的案件,每減少分,減案件承辦人分,減合議庭成員分;案件合格率必須達到以上,少一個百分點減庭長分,出現(xiàn)嚴重錯案,取消承辦人總分,每件減庭長分。

⒏鼓勵多辦案。

承辦并審結案件超過本庭平均數(shù),每件加分。

⒐鼓勵辦案提速。

一審案件在四個月內,二審案件在二個月內審結,每減少一天為承辦人、庭長各加分。

⒑裁判文書制作符合要求,出現(xiàn)一般文字錯誤一次減承辦人分,出現(xiàn)重大差錯一次減承辦人分。

⒈認真填報案件流程信息表,填寫不全或者錯誤一次減直接責任人分。

⒉根據(jù)院里的要求和安排與基層法院召開聯(lián)系會,院里安排但未召開每次減庭長分。

第二十七條行政庭(賠償辦)工作目標

一、二審行政案件、國家賠償案件、非訴行政案件審限內結案率(以法律文書原本和卷宗為憑);承辦人延長審限案件不得超過自辦案件總數(shù)的,超過一個百分點減承辦人分,減庭長分超過法定審限,取消承辦人全年總分、減庭長分。

⒉國家賠償辦公室及時向賠委會提交討論賠償案件,工作失誤、延誤每次減直接責任人分,減賠償辦主任分。

⒊依法公開審判率,每少一個百分點減庭長分,審判人員自辦案件依法公開審判率達不到上述指標,每少一個百分點減分。

⒋依照案件評查辦公室評查得分,得分為分的案件每件為承辦人加分,合議庭成員加分、庭長加分;得分為分―分的案件,既不加分也不減分;分以下的案件,每減少分,減案件承辦人分,減合議庭成員分;案件合格率必須達到以上,少一個百分點減庭長分,出現(xiàn)嚴重錯案,取消承辦人總分,每件減庭長分。

⒌庭長親自辦案不能低于全庭案件數(shù)的,少一個百分點減庭長分。

⒍鼓勵多辦案。

承辦并審結案件超過本庭平均數(shù),每件加分。

⒎鼓勵辦案提速。

一審案件在二個月內,二審案件在天內審結,每減少一天為承辦人、庭長各加分。

⒏裁判文書制作符合要求,出現(xiàn)一般文字錯誤一次減承辦人分,出現(xiàn)重大差錯一次減承辦人分。

⒐認真填報案件流程信息表,填寫不全或者錯誤一次減直接責任人分。

⒑根據(jù)院里的要求和安排與基層法院召開聯(lián)系會,院里安排但未召開每次減庭長分。

第二十八條審監(jiān)庭工作目標

⒈依程序認真審理各類再審案件和國家賠償確認案件,審限內結案率%;承辦人延長審限案件不得超過自辦案件總數(shù)的,超過一個百分點減承辦人分,減庭長分超過法定審限,取消承辦人全年總分、減審判長分,減庭長分。

⒉依法公開審判率,每少一個百分點減庭長分;審判人員自辦案件依法公開審判率達不到上述指標,每少一個百分點減分。

⒊再審案件當庭宣判率%,審判人員所承辦案件未達到上述指標,每少一個百分點減分;每少一個百分點減庭長分。

⒋依照案件評查辦公室評查得分,得分為分的案件每件為承辦人加分,合議庭成員加分、庭長加分;得分為分―分的案件,既不加分也不減分;分以下的案件,每減少分,減案件承辦人分,減合議庭成員分;案件合格率必須達到以上,少一個百分點減庭長分,出現(xiàn)嚴重錯案,取消承辦人總分,每件減庭長分。

⒌庭長親自辦案不能低于全庭案件數(shù)的,少一個百分點減庭長分。

⒍鼓勵多辦案。

承辦并審結案件超過本庭平均數(shù),每件加分。

⒎鼓勵辦案提速。

刑事再審案件二個月內審結,每減少一天為承辦人、審判長、庭長各加分。

⒏裁判文書制作符合要求,出現(xiàn)一般文字錯誤一次減承辦人分,出現(xiàn)重大差錯一次減承辦人分。

⒐認真填報案件流程信息表,填寫不全或者錯誤一次減直接責任人分。

⒑根據(jù)院里的要求和安排與基層法院召開聯(lián)系會,院里安排但未召開每次減庭長分。

第二十九條執(zhí)行局工作目標

⒈積極探索和改進執(zhí)行工作,當年案件在執(zhí)行期限內執(zhí)結率達%。

每少―個百分點減局長分;每增加一個百分點,局長加分。

執(zhí)行人員所承辦案件執(zhí)限內結案率,每少一個百分點減分,每增加一個百

分點加分。

⒉采取強制措施不當,超標的扣押,違法執(zhí)行第三人財產,裁決執(zhí)行違反有關規(guī)定、程序違法的每件減承辦人分,造成不良影響的每件減承辦人分;引起國家賠償?shù)?,取消承辦人總分,減局長分。

⒊拘留、罰款必須經院長批準,查封、扣押等強制措施由分管院長批準,未經審批取消承辦人總分,減局長分;錯報的減承辦人分,減局長分;錯批的減批準人分。

拘留、罰款、查封、扣押等強制措施手續(xù)不完備的,減承辦人分。

⒋扣押、查封物品保管不善,造成損壞、變質、丟失,除由承辦人照價賠償外,減承辦人分。

⒌嚴格按規(guī)定處理涉案物品和進行鑒定評估,如因處理不當造成惡劣影響或造成損失,減直接責任人分,減局長分。

⒍鼓勵多辦案,承辦并執(zhí)結案件超過本庭平均數(shù),每件加分。

⒎鼓勵辦案提速,執(zhí)行案件應在六個月內執(zhí)結,每少一天承辦人、局長各加分,未經審批每增加一天減承辦人、局長各分;承辦人延長執(zhí)限案件不得超過自辦案件總數(shù)的,超過一個百分點減承辦人分,減庭長分;超過法定執(zhí)行期限,取消承辦人總分,減局長分。

⒏在執(zhí)行過程中,合法使用文書和械具,發(fā)生文書不合法或者械具使用不當一次減直接責任人分。

⒐依法執(zhí)行、文明執(zhí)行,執(zhí)行過程中發(fā)生應當告知而未履行告知義務、不出示有關證件、應該著裝而沒有著裝一次減直接責任人分。

⒑執(zhí)行文書制作符合要求,出現(xiàn)一般文字錯誤一次減承辦人分,出現(xiàn)重大差錯一次減承辦人分。

⒈認真填報案件流程信息表,填寫不全或者錯誤一次減直接責任人分。

⒉及時準確上報執(zhí)行統(tǒng)計報表,延報或者誤報一次,減直接責任人分。

⒊指導基層法院的執(zhí)行工作,以指定、交叉、提級、協(xié)助等方式對基層法院的執(zhí)行工作予以協(xié)調,未進行減局長分。

⒋根據(jù)院里的要求和安排與基層法院召開聯(lián)系會,院里安排但未召開每次減庭長分。

⒌實際執(zhí)行費用管理嚴格規(guī)范,帳簿齊全,符合財務規(guī)定,出現(xiàn)不記帳、坐收坐支、票帳不符,不及時付款等情況減直接責任人分,減局長分。

第三十條研究室工作目標

⒈抓好全盟兩級法院調研工作,搞好組織協(xié)調,并完成上級法院和上級黨政部門下達的年度專題調研任務,未完成,每次減責任人分,減主任分。

⒉總結審判經驗,指導審判實踐,全年下基層調研二次,未完成一次減主任分。

⒊正確使用司法統(tǒng)計軟件,自動生成司法統(tǒng)計報表且運作有序,使用軟件錯誤延誤報表生成每次減直接責任人分。

⒋上報司法統(tǒng)計月報表、季度報表和其它月份組合報表及年度報表要及時、準確無誤,出現(xiàn)遲報、漏報和其它差錯,每次減直接責任人分。

司法統(tǒng)計報表被高院減分一次,減統(tǒng)計員分。

⒌打印統(tǒng)計資料,制作統(tǒng)計臺帳,未做的一次減直接責任人分。

⒍及時備份匯總數(shù)據(jù),制作備份文件,因為無備份導致數(shù)據(jù)無法恢復,一次減直接責任人分,主任分。

⒎每月撰寫一篇《情況反映》,向自治區(qū)高院分上下半年報送綜合分析、專題分析各二篇,少一篇《情況反映》減主任分,少一篇分析減主任分。

⒏每年年底有質量較高的司法統(tǒng)計總結,少一篇分析減直接責任人分,無司法統(tǒng)計總結減主任分。

⒐做好審判委員會會務工作,未按要求印發(fā)《議程表》或進行討論案件排期、未通知匯報人或者無記錄一次的減直接責任人分。

⒑及時辦理和答復案件適用法律的請示,不及時、不準確,一次減主任分:

⒈起草有關審判工作的綜合性文件,造成工作延誤的減直接責任人分。

⒉年內開展一次法律文書評比,未完成評比任務,減主任分。

⒊認真做好庭審觀摩的組織工作,年底有總結;庭審觀摩組織不力出現(xiàn)重大差錯一次減直接責任人分,減主任分;無總結減主任分。

第三十一條法警支隊工作目標

⒈加強法警訓練,努力造就準軍事化法警隊伍,制定訓練計劃,并按計劃施訓,無計劃或計劃不落實,減支隊長分。

⒉履行職責,認真做好各類案件的值庭,未按時值庭一次減主要責任人分,減支隊長分。

確保庭審秩序和安全,出現(xiàn)安全事故減直接責任人分,減支隊長分。

⒊保證押解工作安全。

因工作不負責任,致使被押解人逃跑,取消執(zhí)行法警、法警支隊隊長和政委全年總分被押解人員受傷或發(fā)生其它事故的,取消執(zhí)行法警總分,減支隊長和政委分。

⒋保證執(zhí)行死刑工作安全。

因工作不負責任,致使執(zhí)行死刑工作出現(xiàn)一般差錯,一次減直接責任人分,支隊長各分,造成嚴重后果的取消責任人、支隊長、政委總分。

執(zhí)行死刑工作正規(guī)安全且無漏洞為支隊長和執(zhí)行法警各加分。

⒌全年協(xié)助執(zhí)行和送達工作無差錯。

因工作不負責任,致使協(xié)助送達

和執(zhí)行工作出現(xiàn)問題,一次減直接責任人分。

⒍配合政治部辦理司法警察晉銜評定及時、無差錯。

因工作不負責任,漏報、遲報或報送不準確的,一次減直接責任人分,減支隊長分。

⒎嚴格執(zhí)行值班值宿制度,做好機關警衛(wèi)工作,確保安全。

因排班有誤造成漏崗,減排班人員分,減支隊長分;漏崗一次減值班法警分;影響緊急處置一次減直接責任人分,減支隊長分。

⒏嚴格遵守人民警察“五條禁令”,從嚴治警。

違反一次減直接責任人分。

⒐領導基層法院法警工作。

全年組織一次集中訓練,沒有組織訓練減支隊長、政委各分。

⒑加強槍支、警械的管理和維護,出現(xiàn)丟失或其它事故減直接責任人分,減支隊長分;槍支出現(xiàn)嚴重事故減直接責任人總分,減支隊長分。

第7篇 a建筑工程紗團總支學生會干部量化考核制度

建筑工程紗團總支學生會干部量化考核制度

為進一步加強我系團總支學生會自身建設,增強團總支學生會工作的實效性,實現(xiàn)團總支學生會管理的科學性,規(guī)范化,制度化,充分調動學生干部的積極性、主動性、創(chuàng)造性,提高我系團總支學生會學生干部的整體素質,制定團總支學生會干部工作量化考核。其根本目的在于培養(yǎng)學生干部具有較強的工作責任感,富有開拓進取,求真務實的精神,能根據(jù)上級團組織和學校領導所布置的工作和任務,聯(lián)系實際、創(chuàng)造性的開展工作。引導和促進學生干部成為“表率,服務,高效,創(chuàng)新”全面發(fā)展的合格人才,更好的為學院,為本系,為同學們服務。

1.干部形象分:

學生干部參加會議或者工作時,若出現(xiàn)以下行為,發(fā)現(xiàn)每人一次一項扣2分。包括:穿拖鞋,不佩戴胸卡,規(guī)定穿校服不穿,吸煙等不良不雅行為舉止。

2.會議制度:

1)團總支學生會干部必須按時參加各種會議,無故遲到早退者部長每次扣3分,副部長每次扣2分,干事每次扣1分。無故缺席者每次扣3分,累計3次無故缺席將取消評優(yōu)資格。

2)學生干部參加各種大型活動,無故遲到早退者部長每次扣3分,副部長每次扣2分,干事每次扣1分。無故缺席者每次扣3分,累計3次無故缺席將取消評優(yōu)資格。

3)每次會議必須認真、詳細做好會議記錄,缺一次扣2分。

4)對會議或者活動全勤者實行加分獎勵,加3分。

3.總結制度:

每項活動結束后或者部門學期學年總結和計劃需按照上級給的規(guī)定時間內上交。如果遲交,扣除該部長3分,部門成員1分。

4.值班制度:

值班人員值班遲到扣1分,缺席扣2分。離開辦公室前不打掃衛(wèi)生及整理好桌椅者扣1分.接收相關文件并及時通知秘書處,否則扣2分。

5.請假制度

1)團總支學生會成員請假必須持有書面請假條,否則按曠會論處,請假由秘書處審批。

2)請假條務必于請假結束第二天交到團總支或學生會秘書處。逾期不交者按曠會處理。曠會三次取消評優(yōu)資格。

7.學習制度:

1)參考過去一學期的期末考試。95分以上每課加3分,90到95分每科加2分,85到90分每科加1分。60分以下每科扣3分。

2)團總支學生會成員參加《工程學子》,院文學社投稿并錄用每次每人加2分。

8.其他方面:

1)由于違反學院規(guī)章制度而受到系級通報批評或學院通報批評者一律取消評優(yōu)資格。

2)有補考記錄者該學期不得參與院級評優(yōu).

3)團總支學生會成員若獲得院級以上獎勵或名譽加4分,區(qū)級獎勵加6分,市級獎勵加8分。

4)副書記,主席團成員若違反以上規(guī)定,扣除分值將是干事的兩倍。

5)副書記或者主席團成員在商討后,擁有對各個學生干部加1~10分的權利。

6)院級“優(yōu)秀團干”,“優(yōu)秀學生干部”或者分數(shù)相同優(yōu)先考慮部長以上級別干部。

7)本制度滿分是100分,采取扣分制,評優(yōu)前計算出每個學生干部的得分。除學習制度數(shù)據(jù)每個學期匯總一次,其他制度數(shù)據(jù)需每月匯總一次。

8)該制度實施后,將是“五四評優(yōu)”,“爭先創(chuàng)優(yōu)”評比的標準。

建筑工程系團總支學生會

二o__年_月_日

本制度最終解析權歸建筑工程系團總支學生會所有

第8篇 學院黨支部黨員量化考核制度

學生黨員是學生中的先鋒和骨干,做好學生黨員的教育管理工作是加強學生黨支部建設的關鍵,為了進一步貫徹黨的教育方針,提高我院學生黨員的思想政治素質,增強學生黨員的組織紀律和服務意識,充分發(fā)揮黨員的先鋒模范作用和黨支部的戰(zhàn)斗堡壘作用,依據(jù)黨章中規(guī)定的黨員的權利和義務,結合本支部學生黨員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條、考核內容

紀律方面(20分)、思想政治方面(15分)、學習方面(15分)、黨內活動(20分)、民主評議(15分)、學生工作(15分)、附加分

第二條、考核項目

(一)紀律方面(20分):

1、校紀校規(guī)(5分)。認真遵守校紀校規(guī)及我院學生日常管理規(guī)定,嚴肅處理學生黨員中的違紀行為,對于學生黨員的違紀現(xiàn)象予以加重處理。在按照校紀校規(guī)處理的同時,參照學生會記錄給與相應的處分,相應扣考評分:院通報批評處分對應扣考評分2分/人次,校級通報批評對應扣考評分3分/人次,對嚴重的違紀行為,將直接提請學院黨委進行處理,此項不得分。

2、會議考勤(10分)。學生黨員應積極參加黨支部會議,有事不能按時參加的要按照相關規(guī)定履行請假手續(xù),認真填寫請假條并有黨支部書記簽字方可生效,并且必須有書面請假條備案。只有按時參加會議全勤者得10分滿分,在支部參加會議及出現(xiàn)遲到、早退或請假者扣考評分2分/人次,無故不參加黨支部的活動者(無請假條備案請假一律按無故曠到處),黨支部予以通報批評并扣考評分4分/人次,兩次無故曠到者取消支部內一切評優(yōu)資格。

3、寢室建設(5分)。黨員本人所在寢室周不合格扣1分/人次,黨員本人所在寢室出現(xiàn)嚴重違紀情況扣2分/次,黨員本人違反寢室制度受紀律處分,此項不得分,可重復扣分(與校級校規(guī))。

(二)思想政治方面(15分):

每個黨員都應主動向黨組織匯報思想,預備黨員每季度至少交一篇書面思想?yún)R報,一篇未交者扣10分,并取消轉正資格;遲交者扣4分。正式黨員每季度至少交一篇書面思想?yún)R報,一篇未交者扣10分,遲交者扣4分。思想?yún)R報于每季度的最后一周上交,具體時間另行通知。

(三)學習方面(15分):

學生黨員要端正學習態(tài)度,樹立牢固的專業(yè)思想,刻苦努力,帶動周圍的學生生共同進步。一學期(按兩季度計算)專業(yè)成績列年級前20%(含20%)者,得15分;一學期成績列年級前20%-40%(含40%)者,得12分;列年級前60%(含60%)者,得10分;其余均得8分。單科不及格扣2分/門。

(四)黨內活動(20分):

1、黨組織活動(15分)。凡學生黨支部、黨小組組織的活動有一次無故不參加者扣5分,三次以上無故不參加者此項不得分,活動表現(xiàn)不積極者扣2分,極不負責任者此項扣5分。黨員對入黨積極分子的培養(yǎng)聯(lián)系中,表現(xiàn)不積極者扣5分,極不負責任者扣10分。同時此項作為入黨積極分子入黨的重要考核依據(jù)。

2、黨員必須定期主動交納黨費(每6個月上繳一次),一次不交者該項不得分,并被認為自動脫黨。

(五)民主評議(15分):

民主評議以民主集中制為原則,充分發(fā)揮班級集體、黨小組、黨支部的監(jiān)督指導作用。

1、群眾評議(8分)。此項評議由黨支部、分團委組織黨員所在團支部同學按黨員的標準以座談形式對其進行評議,確定優(yōu)、良、中、差四個等級,分別在考評中加8分、6分、4分、2分。

2、小組評議(7分)。每個黨員寫出書面總結,進行自我鑒定,然后由黨小組組長組織組內成員民主為黨員進行評定,確定優(yōu)、良、中、差四個等級,分別在考評中加7分、5分、3分、1分。

(六)學生工作(15分):

學生黨員應當積極參加各項社會工作,有強烈的責任心和吃苦奉獻精神,不計個人得失,把同學利益放在首位,切實做好普通學生的服務工作。對積極投入學生工作的黨員予以相應的考評分:

1、學生會主席、團委副書記、學生黨支部副書記:15分/學年;

2、學生會副主席、團委辦公室主任、黨支部組織委員、宣傳委員、素拓委員、紀檢委員:12分/學年;

3、團學會部長、新生政治輔導員助理等其他黨性鍛煉實踐崗位、校級協(xié)會主要干部、班長、團支書:10分/學年;

4、團學會副部長、院級協(xié)會會長以及副會長:8分/學年;

5、班級其他班委、以及各種學生組織干事:6分/學年。

擔任多項職務者可累計加分,15分計滿為止。

(七)附加分:

1、參加國家、省、校、院競賽活動,獲獎者分別加10分、8分、5分、2分。

2、在公開刊物上發(fā)表文章者,加5分。

3、為黨支部提出合理化建議(要有書面材料),并被采納的加2分。

4、在培養(yǎng)聯(lián)系重點培養(yǎng)對象活動中變現(xiàn)突出,積極幫助重點培養(yǎng)對象,經各方面反饋核實后,視情形加2-4分。

5、在“互幫互學”活動中,有顯著成績者,酌情加1-3分。

6、積極策劃每次黨支部、黨小組活動,對黨支部、黨小組有重大貢獻者加3分;參與策劃者加1分。

第三條、測試標準

1、總分在95分以上者為優(yōu)秀,優(yōu)秀者作為黨支部年度評優(yōu)的候選人,總分在75分以下者為不合格,其余為合格,不合格的正式黨員提出通報批評并將由學院領導談話,不合格的預備黨員除談話以外延期轉正。

2、凡符合以下條款之一者即認定其為不合格。

a、一學期內所在寢室四次考評為不合格寢室者;

b、有兩門及以上課程考試不及格者;

c、受到行政警告及以上處分者。

第四條、此總評成績將作為黨員評優(yōu)、預備黨員轉正工作的主要依據(jù)。其他未盡事宜,由黨支部研究后另行處理。

本制度計電學院學生黨支部負責解釋,自_年10月1日起實施。

第9篇 酒店質檢員量化考核工作制度

酒店質檢員量化考核制度

質檢部是在酒店行政人事部領導下開展工作,其職責是對酒店員工、財、物實施全面質量監(jiān)督檢查。

根據(jù)酒店的規(guī)章制度對酒店全體員工儀容儀表、言行舉止、勞動紀律、服務質量、清潔衛(wèi)生、考勤、規(guī)章制度、工作落實情況等方面實施質量檢查,并有權當場開具獎懲通知單。

1. 對酒店各部門設施設備使用和管理情況,安全保障消防工作進行監(jiān)督。

2. 每月對酒店全體員工、管理人員工作質檢情況做出書面報告呈送行政人事部。

3. 每周對酒店各部門的工作任務落實情況,環(huán)境衛(wèi)生情況做出書面報告呈送行政人事部。

4. 各部門對員工的管理及獎懲必須嚴格公正,不得欺上瞞下,嚴禁弄虛作假、打擊報復。經質檢部門調查了解有以上行為者,報酒店行政人事部應受加倍處罰。

5. 接受酒店行政人事部的監(jiān)督和領導,完成上級交辦的其它各項臨時任務。

6. 不定時巡視酒店各營業(yè)場所及公共區(qū)域,發(fā)現(xiàn)問題,及時與各部門溝通,以便于整改

一、質檢員的崗位職責

1. 負責對酒店服務質量的全面檢查、控制,記錄檢查情況,綜合各部門服務質量和工作質量的考核資料。

2. 聽取收集客人對酒店服務質量的反映,調查、分析、檢查客人投訴的處理及發(fā)生的原因,定期編寫報表。

3. 負責作好酒店的重大問題的質檢工作,并做好總結匯報,跟查落實情況。

二、質檢員質檢工作內容:

1. 每日對本部門進行質檢,同時根據(jù)質檢的內容認真填寫《每日質檢表》;

2. 每日質檢的范圍包括:

①酒店各部門、各崗位人員規(guī)范(儀容儀表、勞動紀律、微笑、問好等);

②服務及衛(wèi)生質量;

③設備維護保養(yǎng);

④安全、消防、節(jié)能。

3. 質檢程序:2

①常規(guī)檢查、專項檢查,每日巡查本部門,次數(shù)不限;

②每日做好質檢記錄,隨時發(fā)現(xiàn)問題隨時處理;

③采取全日制檢查巡視方法,每日均有質檢表。

4. 對有關問題的處理

①發(fā)現(xiàn)員工(含管理人員)在服務、設備設施、勞動紀律等方面存在問題,現(xiàn)場糾正,并記清所在崗位、時間、姓名、原因和處理意見;

②根據(jù)問題程度和性質填寫《員工過失處罰單》;

③《員工過失處罰單》由員工本人簽字。

5. 對客人投訴的處理:

①接到客人投訴后了解投訴全過程,做案例分析(包括投訴內容、事情經過、原因分析、存在問題、改進措施及處理意見)。

②各部門將當日收到的客人投訴及賓客反饋意見立即通知質檢部,并做好跟蹤調查,并寫出“案例分析”。

6. 質檢過程的處罰程序:

①質檢人員在工作中發(fā)現(xiàn)有違反或不符合《員工手冊》及酒店規(guī)章制度的行為和現(xiàn)象有直接處罰權。

②一般情況下,質檢員發(fā)現(xiàn)輕微違規(guī)現(xiàn)象,將當場指出,違規(guī)員工或部門須服從并在短時間內改正,特殊情況時,不超過兩個工作日進行改正。

③質檢員在工作中對違規(guī)問題將給出書面的質檢通知書,指出問題,提出整改建議,給出整改時間,并由當事雙方簽字認可。

④在整改期過后,再次發(fā)現(xiàn)類似問題,將按有關規(guī)定進行處罰,對屢教不改者將送交行政人事部進行重處。

⑤酒店質檢單、重大事故質檢通知書及處罰單均向總經理通報并簽字認可,一般質檢通知單.處罰單由質檢部經理簽字認可,財務部配合執(zhí)行。

6.質檢考試:

每月根據(jù)質檢的重點以及每月質檢案例匯總,由質檢部對質檢員進行集中培訓并考試。

量化考核制度匯編9篇

在企業(yè)管理中,量化考核制度是一種廣泛運用的評估員工績效的方法。它包括了多種衡量標準,如:1. 目標達成率:評估員工是否完成設定的工作目標。2. 工作效率:測量員工在規(guī)定時間內完成任務的能力。 3. 質量指標:關注工作成果的質量和準確性。 4. 團隊協(xié)作:考量員工與團隊其他成員的合作程度。 5. 創(chuàng)新能力:評價員工提出新想法和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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