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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分包管理制度是一項旨在規(guī)范企業(yè)項目運作,確保工程質量和效率的重要管理機制。它涵蓋了分包商的選擇、合同簽訂、項目執(zhí)行、質量監(jiān)控、風險管理、付款流程以及后期評估等多個環(huán)節(jié)。
包括哪些方面
1. 分包商資質審查:對分包商的營業(yè)執(zhí)照、專業(yè)資質、過往業(yè)績、財務狀況等進行嚴格審查。
2. 合同條款設定: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包括工作范圍、工期、質量標準、價格、支付條件等。
3. 項目執(zhí)行管理:監(jiān)督分包商的施工進度、資源配置,確保符合項目計劃。
4. 質量與安全控制:設立質量檢查制度,確保分包工程達到預設標準,同時注重施工安全。
5. 風險防控:識別和評估潛在風險,制定應對措施,防止工程延誤或質量問題。
6. 付款流程:設定清晰的付款節(jié)點和條件,保障雙方權益。
7. 績效評價:對分包商的績效進行定期評估,作為未來合作的參考依據。
重要性
分包管理制度的重要性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 提升效率:通過專業(yè)化分工,提高項目的執(zhí)行效率。
2. 控制質量:確保工程的質量符合企業(yè)標準,維護企業(yè)聲譽。
3. 風險分散:有效管理和分散項目風險,降低企業(yè)運營風險。
4. 維護關系:通過公平公正的評估,建立長期穩(wěn)定的分包商合作關系。
5. 法規(guī)合規(guī):遵守相關法律法規(guī),避免因分包管理不當引發(fā)的法律糾紛。
方案
1. 建立完善的分包商數據庫:收集和更新分包商信息,便于篩選合適的合作伙伴。
2. 制定詳細的操作手冊:明確各環(huán)節(jié)的操作流程和責任歸屬,提高執(zhí)行效率。
3. 設立專門的分包管理部門:負責分包商的管理,確保制度的落地執(zhí)行。
4. 定期培訓:對相關人員進行分包管理知識的培訓,提高其業(yè)務能力。
5. 引入第三方評估:通過第三方機構對分包商的績效進行客觀評估,增加公信力。
6. 持續(xù)改進:根據實際運行情況,定期修訂和完善分包管理制度,保持其適應性和有效性。
以上方案旨在構建一個系統化、規(guī)范化的分包管理體系,助力企業(yè)在項目運作中實現高效、安全、質量可控的目標。
對分包管理制度范文
第1篇 總包對分包單位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管理條例獎懲措施
為認真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勞動保護方針,加強安全生產動態(tài)管理,減少和杜絕各類安全生產事故,保障廣大職工生命和集體財產免遭損失,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安全生產法》、國務院《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guī)及行業(yè)標準,結合本工程實際情況,特制訂本管理條例及獎懲措施。
一、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管理條例
l安全規(guī)定:
1)勞務分包單位(以下簡稱分包單位)必須積極參加總包單位組織的各項安全活動,服從總包管理;
2)工人進場必須及時組織三級安全教育,經考試合格后方準上崗作業(yè);憑胸卡進入施工現場,無條件接受門衛(wèi)檢查;
3)非特種作業(yè)人員嚴禁從事特種作業(yè),特種作業(yè)人員必須持合格有效證件上崗;
4)高處作業(yè)必須正確使用安全帶,高處作業(yè)嚴禁打架斗毆,嚴禁從高處往下拋擲物料;
5)各分部分項工程安全技術交底必須針對性強和可操作手續(xù)齊全,并認真做到作業(yè)前進行安全交底,作業(yè)時執(zhí)行安全交底,嚴禁違章指揮、違章作業(yè)、違反勞動紀律;相關交底應及時報總包安全科備案;
6)施工人員必須從馬道或安全通道行走,嚴禁翻爬欄桿、圍墻、腳手架等行為;
7)電焊機必須雙線到位,防護罩齊全,焊把線、電源線無破損,并配備防觸電專用焊機電箱;
8)現場臨時用電必須符合施工現場用電規(guī)范要求;
9)重大危險源必須在顯著位置設置警示標志牌,作業(yè)環(huán)境不良,不得強令工人違章冒險作業(yè);
10)對作業(yè)環(huán)境、設施、設備存在安全隱患未及時消除,或安全措施不到位的禁止施工作業(yè);
11)動火作業(yè)必須辦理動火證并保證防火措施到位;
12)腳手架、機具、用電等設備必須經驗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13)安全防護及勞動防護用品必須符合國家、北京市有關標準,臨時用電必須采用三相五線制及tn-s供電系統,經驗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l現場、生活區(qū)管理規(guī)定:
1)所有進入施工現場的作業(yè)人員必須正確佩戴和使用合格的各類安全防護用品;
2)作業(yè)人員及管理人員必須著裝整潔,禁止穿拖鞋、高跟鞋、或坦胸露背進入施工現場,嚴禁在施工現場及生活區(qū)大喊大叫,急跑打鬧;
3)施工現場及生活區(qū)嚴禁隨地大小便,嚴禁私拉亂接、使用明火及各類電熱器具;
4)愛護現場內的一切安全、消防、測量、照明、ci標識等設施設備,違者承擔賠償責任及經濟處罰;
5)施工現場及生活區(qū)嚴禁任何人隨地亂扔垃圾、煙頭、雜物等;
6)進入施工現場的車輛嚴禁亂停亂放,辦公區(qū)及生活區(qū)嚴禁貨車進入;
7)嚴禁賭博、酗酒、嫖娼。
l文明施工規(guī)定:
1)對文明施工存在的問題,經總包單位提出整改要求后必須及時整改,落實到位;
2)及時做好每天的工完場清工作,施工垃圾清運到指定地點或垃圾站內,并保證施工現場內整潔、道路暢通;
3)所轄區(qū)域內衛(wèi)生必須專人負責打掃干凈。
l消防管理規(guī)定:
1)施工現場嚴禁吸煙,不得隨便動用明火,施工用火必須開具動火證并報總包安全科備案;
2)電氣焊、割作業(yè)必須符合北京市防字(81)002公安部《電氣焊、割防火安全要求》并有防火措施;
3)易燃物品要單獨存放、專人負責,并在庫房門口銘牌標明,下班前應斷電、關窗、鎖門;
4)分包隊伍及其他班組電氣焊施工作業(yè),應有書面防火安全交底措施到位;
5)分包隊伍物資倉庫要有專人看管,設有明顯的防火標志和防火責任人;
6)庫房嚴禁無關人員進入,嚴禁吸煙、明火作業(yè),易燃庫房不得留宿人員,嚴禁使用功率在60瓦以上的燈具;
7)易燃、易爆物品進入現場必須到總包安全科備案,自行配備的消防器材,必須設專人看管,嚴格領用手續(xù);
8)庫房管理人員必須具備滅火常識,會使用滅火器材,下班前應對燈、閘、鎖進行認真檢查;
9)分包單位所在施工區(qū)域內必須自備足夠數量消防設施。
10)材料碼放整齊后,及時配置消防器材。
11)嚴禁私自或隨意挪動施工現場布置的消防器材。
l治安管理規(guī)定:
1)分包單位人員必須遵守國家、北京市有關法律法規(guī)及現場各項規(guī)章制度;
2)分包單位攜帶的各類物品必須到總包門衛(wèi)處辦理登記手續(xù)。否則退場時不予辦理放行許可手續(xù);
3)外來人員參觀、會客、探友必須持有關證件到門衛(wèi)室辦理來客登記,值班警衛(wèi)經請示允許后方可進入;
4)任何人不得翻越圍墻、大門,不得擾亂門衛(wèi)秩序;
5)分包隊伍集體宿舍禁止男女混住,攜帶家屬、小孩,禁止臥床吸煙,不準私自留宿外來人員,違者一切后果全部自負;
6)辦公室、宿舍貴重物品應妥善保管,防止被盜;
7)遵紀守法,定期對職工進行法制宣傳教育;
8)分包隊伍要在承包項目完成一周內組織施工人員退場,退場前將花名冊及出入證交項目辦公室,做到來去有據、管理有序。
● 材料管理制度
1)木工材料堆放規(guī)定
1.1木材堆放要分類按使用部位堆放,碼放時要持外邊檐一面整齊,堆放高度不得超過2米。
1.2模板:模板制作的成品要嚴格使用部位堆放,并標明產品規(guī)格、使用部位、數量。制作過程中,堅決杜絕大料截小,長料截短的做法,要合理計算,定尺下料。
1.3模板拆除:模板拆除后,要將釘子及時拔掉,按指定地點堆放整齊,鋼管、螺絲、扣件、拉桿要及時收集整理。
1.4邊角料要及時清理出場,圾圾運到堆放地點。
2) 鋼材堆放規(guī)定
2.1原材料堆放要嚴格按照種類、規(guī)格型號、產地分類堆放,并設置物資標識牌,堆放要制作堆放基架,做好防雨、防水、防潮工作。
2.2制作半成品、成品的堆放要嚴格按照材料的外觀尺寸、使用部位整齊堆放,并設置產品標識。
2.3下角料的堆放要選擇合理區(qū)域,根據下角料的規(guī)格型號整齊有序堆放,廢料要及時清理,按指定地點堆放,移交材料部門處理。
3)架管、密目網的堆放規(guī)定
3.1外架搭設剩余的鋼管、密目網要及時堆放到材料堆放區(qū),不可現場到處亂扔。
3.2 鋼管堆放區(qū)要按照鋼管的長短、搭設堆放架,整齊堆放。
3.3 拆除后的鋼管扣件要及時涮漆、檢修,密目網要用水清洗。
4) 安裝使用的材料要嚴格按照規(guī)格型號搭設碼放整齊,現場使用剩余的材料要及時收回整理。
二、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獎懲措施
l施工現場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罰款措施:
1)各分包單位、班組負責人必須認真組織進場人員參加安全培訓(總包單位參加)經考試合格后方可上崗作業(yè),未經培訓擅自安排工人生產的,每發(fā)現一位罰所在單位50元,遇上級部門檢查被處罰的,該罰款全部由所在單位全額承擔;
2)進入施工現場不戴安全帽的罰款50元/次;未扣帽帶的罰款20元/次;高處作業(yè)不正確使用安全帶的罰款50元/次;憑胸卡進入施工現場,違者罰款20元/次;
3)發(fā)現有穿拖鞋、赤背上班的罰款50元/次;
4)在施工現場吸煙的罰款50元/次;
5)非機電作業(yè)人員私自動用機、電設備,發(fā)現擅自使用的每次罰款100元,操作人員必須持證上崗;
6)施工作業(yè)前,班組長未進行班前安全技術交底并做好相關記錄的第一次警告,第二次罰款50元;
7)作業(yè)過程中,未按安全交底施工違章作業(yè)的,對當事人罰款50元/次,對所在班組罰款100元;
8)私拉亂接用電器具(含各類電熱具、炊具)一經發(fā)現一律沒收,不服從管理視情節(jié)輕重罰款100-1000元;
9)高處作業(yè)未按規(guī)定要求正確使用安全帶的罰款50元;
10)嚴禁酒后上班,違者第一次罰款100元,并責令立即停止施工,發(fā)現第二次開除出工地;
11)在檢查中發(fā)現電箱內有雜物、漏電保護器失靈、電箱未上鎖等行為的對維修電工罰款50元;
12)在施工現場隨地大小便的罰款100~500元,情節(jié)惡劣的開除出工地;
13)在施工現場隨意從高空拋擲雜物的,發(fā)現一次罰當事人200元,造成后果的由當事人承擔全部責任;
14)未經安全部門許可擅自拆除安全防護設施的,對當事人罰款200元,經允許同意拆除,但事后未及時恢復原樣的對當事人罰款100元;
15)臨邊、洞口及交叉作業(yè)未采取安全防護措施違章施工的罰款50-200元;
16)在施工現場打架鬧事的,對肇事者罰款500元,承擔所有醫(yī)藥費及對方經濟損失,情節(jié)嚴重的罰款1000-20000元,送交公安機關處理;
17)未向安全部門申請動火手續(xù),私自在施工現場動火或防火措施不到位的,罰款100元/次,造成火災事故的,視情節(jié)輕重處以1000-20000元罰款;
18)在電焊、氣割作業(yè)中,發(fā)現雙線不到位,對操作人員罰款100元,氧氣、乙炔瓶放置距離及與明火安全距離違反規(guī)定的,對操作人員罰款100元;
19)腳手架搭、拆過程中,施工操作人員未按規(guī)定系掛安全帶的罰款50元,搭設不符合規(guī)范規(guī)定和要求的,對班組長罰款100元;
20)宿舍內聚眾賭博的,除沒收賭資外,并處罰款200元/人;
21)違反以上有關管理規(guī)定不服從管理,玩忽職守,造成人員傷、亡或其他安全事故的,總包視情節(jié)輕重,處以5000~50000元罰款;
22)構成犯罪的接受相應的刑事處罰。
● 施工現場材料獎罰制度:
1)材料堆放不整齊罰款200元;
2)半成品、成品無產品標識罰款100元;
3)下角料堆放不整齊罰款50元;
4)廢料垃圾未消除罰款50元。
5)私自或隨意挪動材料區(qū)內消防器材罰款200元:
● 消防管理獎罰制度:
1)未經允許私自挪用施工現場布置的消防器材罰款300元。
2)破壞施工現場布置的消防器材罰款500元。
3)如發(fā)現有人損壞施工現場布置的消防器材及時向甲方舉報的獎勵200元。
l施工現場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獎勵措施:
1)對在本年度工作中,無安全違章現象的班組一次性獎勵2000元;
2)對無安全違章現象的班組長一次性獎勵300元,所屬工種的工長獎勵500元;
3)對安全生產先進個人給予100-300元獎勵;
4)對在施工生產過程中,發(fā)現重大安全隱患,并提出合理化建議的職工,獎勵200~1000元。
附: 以上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管理條例及獎懲措施,分包單位極力配合甲方項目部安全科。分包單位自簽收日生效,并嚴格執(zhí)行和監(jiān)督管理。
注: 1、違反上述各項規(guī)定、制度,總包視情節(jié)輕重處以200~10000元罰款。
2、未盡事宜,總包將作隨時修改。
3、本獎罰措施解釋權歸總包安全科。
項目部安全科: 勞務負責人:
中盟建筑集團嘉慧意境二期工程項目部
2022年3月10日
第2篇 總承包對分包質量管理制度
施工總承包對分包的質量管理制度
施工總承包對分包管理中的質量管理控制流程如圖14.6.19
項目總承包部根據質量策劃,建立各分包質量保證體系,并對分包質量保證體系運行進行監(jiān)視和測量,其原則要求如下:
1明確分包工程的質量目標及要求,并在分包工程招標書中確認;
2明確分包單位人員的質量管理職責與權限,并與總承包部的有關人員相對應,實施對口管理;
3總承包部視分包單位質量保證體系運行的符合性、有效性適時組織檢查,對發(fā)生的不符合或預計將出現的不符合,提出糾正措施或預防措施,以期達到消除不合格或不合格的再發(fā)生。
總承包部質量總監(jiān)作為項目對工程質量進行全面管理的直接負責人,對分包單位的施工過程進行預控、檢查及驗收,對出現的質量隱患及時發(fā)出整改通知單,并監(jiān)督整改以達到相應的質量要求。對各種質量問題作好記錄并監(jiān)督處理,若出現質量不合格的產品,有權向分包單位下達停工整改單,直到整改合格并經復核后才允許分包單位復工。
第3篇 建筑公司對分包單位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一、對工程分包單位資質驗證
1、審核分包單位營業(yè)執(zhí)照中的施工承包范圍、注冊資金、執(zhí)照的有效期限。
2、審核企業(yè)性質。
3、審核經營手冊,查閱其承擔過的施工項目、施工面積或承擔過的工作量。
4、審核資質等級證書、外省市施工隊伍的進滬許可證及有效期限、施工人員的核定數量。
5、審核安全資質證書,對以往有無重大傷亡事故作必要調查。
二、對勞務分包單位核驗
1、審核勞務分包單位的務工人員持證狀況(身份證、暫住證、健康證、就業(yè)證、資格證)。
2、審核證件有效性,是否符合當地政府和行業(yè)主管部門對勞務人員的持證要求。
三、分包單位的選擇
1、從本企業(yè)發(fā)布的《合格分承包方名錄》中選擇工程分包單位。
2、從本企業(yè)發(fā)布的《合格勞務分承包方名錄》中選擇勞務分包單位。
3、 對名錄以外的分包單位,按本企業(yè)規(guī)定程序進行評定和審批。
四、分包合同簽訂要求
1、必須嚴格執(zhí)行先簽合同,后組織進場施工的原則。
2、簽訂分包合同的同時,必須簽訂有關附件:“安全生產協議書”、“治安、消防管理協議”等。
3、合同應明確總包與分包的安全生產權利和義務,分包單位應對總包單位負責,分包單位必須服從總包單位的安全管理。
五、分包隊伍進場時
1、工程項目部主要負責人組織有關人員向分包單位負責人及有關人員進行施工安全總交底。
2、以分包合同為依據,交底內容包括施工技術文件、安全體系文件、安全生產規(guī)章制度和文明施工管理要求。
3、交底應以書面形式,一式兩份,雙方負責人和有關人員簽字,并保留交底記錄。
4、總包負責解決分包方住宿、就餐、飲用水等生活需求。
5、合同規(guī)定施工過程中應由總包向分包提供的機械設備、安全設施和防護用品,雙方必須辦理書面移交手續(xù),簽字生效。
六、分包隊伍施工過程安全控制
1、分包隊伍施工人數超過50人以上,應由分包單位指派專職安全人員,協助總包方對施工全過程執(zhí)行監(jiān)控。
2、分包隊伍進入施工現場后,必須遵守總包各項規(guī)章制度,服從和接受總包的監(jiān)督管理。
3、分包隊伍自帶各類機電設備,必須向總包提供有效的驗收合格證明。
4、分包隊伍各施工班組必須進行“三上崗一講評”活動,并設立臺帳記錄。
七、業(yè)主指定分包隊伍的管理
1、原則上總包單位有權利及義務對其進行檢查、監(jiān)督和管理。
2、業(yè)主指定的分包方與總包簽訂分包合同,總包應同自己選擇的分包方一樣實施評價、管理和控制。
3、建立分包方評價檔案。
4、各項目部對分包方施工過程進行控制管理,做好日常管理考核資料的積累,為以后對分包方的業(yè)績評定提供證明材料。
5、分司有關部門對分包方安全管理狀況和能力進行年度安全業(yè)績評定。
6、分包方如對安全管理松懈,整改措施不到位,事故頻發(fā),總包方將給予處罰,還可作清退處理。
第4篇 總承包單位對分包單位管理制度
一、目的
為了加強對本工程機電專業(yè)分及其勞務分包單位的管理,使所選擇的分承包方能滿足我項機電項目部的要求,以確保整個工程質量和進度,并保證對分包隊伍的管理更加規(guī)范有效,達到統一管理、規(guī)范行動,特制本制度。
二、總承包對分包隊伍進場要求
1、要進場前將復印件加蓋章,上報總承包、監(jiān)理審查備案。
2、分包單位必須為進場地的管理人員,施工人員購買人身保險以放意外傷害發(fā)生后帶來不必要的糾紛。
3、分包常駐工地的管理人員,如項目經理、總工程師、施工員、質量檢查員、安全員、材料員等,必須持證上崗。項目經理必須具有工程師資格證書。分包單位進場前應向總承包上交管理人員崗位、資格老的證書。
4、進場的勞務人員必須持有身份證、特殊工種上崗證。其中包括電工、電氣焊工等。
5、各專業(yè)包包單位進場后天內需向總承包提交以下資料:
1)企業(yè)各類資質證書及營業(yè)執(zhí)照;
2)業(yè)主簽發(fā)的中標通知書及投標文件;
3)崗位職責及管理制度;
4)安全協議書;
三、總承包對施工進度的管理
1、施工進度計劃管理
總承包依據億包單位招標工期時間編排合理的總進度計劃,對生產線諸要素(人力、機具、材料等)及各工種進行計劃安排,在空間上按一定的位置,在時間上按先后順序,在數量上按不同比例,合理地組織起來。
2、施工進度與計劃后而不采取有效措施者,項目部有權視具體情況進行處罰。
四、技術質量管理
1、施工方案
機電專業(yè)分包單位負責編制本專業(yè)施工方案,負責方案的落實工作,負責對現場施工人員的交底工作,并需將交底書面上報項目部技術質量部倍查。
1.1設計變更、洽商
機電專業(yè)分包單位對施工中出現的圖紙問題及施工難度較大確實需要改動做法的事事項應時向項目部技術質量部反應以變辦理洽商,不得擅自變更施工,對于各類設計變更項目技術質量部會在第一時間內以文字形式傳達給分包方。
1.2材料管理及施工試驗
各專業(yè)分包單位負責編制本單位的材料計劃及施工計劃,并報項目技術質量部備案,材料的規(guī)格、品種。生產產家等必須經我項目部確認后方可進場,進場后必須認真按有關標準進行檢驗、試驗。驗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1.3質量管理
各專業(yè)分包單位必須建立方質量管理系統,有明確的職責分工和管理和管理程序,并報項目部認可后組織施工。分包單位質檢員必須嚴格按標準規(guī)范和本單位編制的質量目標進行自檢驗收,自檢各格報項目驗收。
1.4資料管理
本工程執(zhí)行江蘇省標準《建筑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guī)范》和全面實施各種驗收規(guī)范,
各單位嚴格按監(jiān)理單位規(guī)定執(zhí)行資料報驗。
1.5管理例會制度
本工程舉行定期例會,分包單位相關人員必須按時參加。
五、安全、環(huán)境、文明施工
1.1安全管理
1)分包單位現場成立安全文明施工小隊,切實加強施工過程的安全管理,確保職工在勞動過程中的安全。分包單位必須配備專職安全管理人員,負責分包單位的安全管理工作。
2)專業(yè)分包單位管理人員,過程技術人員,操作人員必須熟悉本工種的“安全技術操作過程?!?/p>
3)認真堅持安全自檢制度,搞好隱患整改,度做到定人、定時間、定措施。
4)特種作業(yè)員必須經安全技術培訓,考試合格持證上崗作業(yè)。
5)進入施工現場佩戴安全帽,高出專業(yè)系安全帶。正確使用個人防護品。
6)施工現場的機電設備。電動工具、供電設施中特種電工操作,嚴禁非電氣工人亂接亂動。
7)一切機械設備和超重機械的安全防護劑保險裝置必須齊全,嚴禁非機械人員隨意開到機械設備。
8)現場道路要暢通,料具堆放要整齊、安全,危險部位應設置安全牌。不得隨意拆除安全牌。
9)施工現場禁止吸煙。
六、1.1組織管理
1)進場參與施工的管理人員及施工作業(yè)人員的配備,其素質、數量必須與協議規(guī)定相符。
2)現場管理必須設置專職技術質量員、安全員、專業(yè)負責人,其數量必須滿足施工生產項目部要求。
3)從事現場管理工作的人員、工長、質量員、安全員等必須現場組織監(jiān)督施工。
4)分包單位的任何人員必須尊重總包單位、業(yè)主(甲方)、和監(jiān)理單位人員。
5)分包單位不得拒收、拒簽我項目所發(fā)的任何函件、整改通知、施工措施、方案等文件。否則罰款200元/次。如有異議可用回函解決。
6)分包單位人員的增減、進出場、材料、機械設囬、備出場必須報工項目工程施工批準,方可出場。
7)特殊工種必須持證上崗。
1.2現場管現
1)勞務分包隊伍進入現場施工人員必須統一佩戴安全帽。
2)現場內的布置必須經過我項目部審批,所有標牌、標志的張貼懸掛,由項目部按規(guī)定制作。
3)分包隊伍對公司的函件必須統一格式、正式打印、有統一的編號,并且有負責人簽字蓋章,否則我項目部拒收。
4)現場禁止隨地大小便,違者嚴重處理。
5)施工現場、生活區(qū)嚴禁帶金錢式的賭博,否則罰款200元/次
1.3施工管理
1)分包單位施工人員進入現場后,必須成立現場質量保證體系。
2)勞務分單位施工前須根據本項目施工總進度計劃安排作業(yè)人數,嚴格按照項目部計劃的施工進度安排,不得無故延誤,并根據實際進度情況調整作業(yè)人員及數量。
3)分包單位在施工前,報相應的資質證明一份,包括(單位質歷一套、安全許可證、特殊工種上崗證等)所有質歷。
4)進入施工現場后需要復試或見證試驗的材料和工序。
5)施工前,首先由項目技術有員對分包單位技術負責人進行技術交底及安全技術交底,由分包單位技術負責人給作業(yè)人員進行技術交底并指導施工,安全技術交底須明確交到每位作業(yè)人員簽字確認。
6)各工序完成后,分包單位首先進行自檢,合格后,由分包質檢員按照項目資料室報驗要求,質檢員驗收合格后,報監(jiān)理驗收,合格并書面簽字認可后可進行下道工序。
7)施工過程中發(fā)生的圖紙、設計問題,由分包單位設計負責人及時向項目部技術主管反應,由項目部技術負責人與設計、甲方、監(jiān)理聯系,并辦理設計變更、洽談記錄
1.4安全生產管理
1)所有進場人員須經三級教育并考試合格后主可上崗。
2)分包隊伍的班前教育:由分包隊伍的班組進行,并做好班組活動記錄,其班組存檔備查。
七、消防保衛(wèi)、臨電安全管理
1、組織管理
定期開展消防活動,遵守各種消防制度,愛護消防設施
2、消防安全管理
1)分包單位要教育單位人員加強保護意識,不得損壞臨時消防汞房、消防器材、消防通道、消防標語及標牌。
2)加強施工現場重點部位、重點施工管理
3)施工現場禁止吸煙。
八、其他
本制度自批準下發(fā)之日執(zhí)行
第5篇 對分包單位供應單位的管理制度
一、對分包單位管理制度:
1、分包單位應按有關規(guī)定,采取嚴格的安全防護措施,否則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而造成事故的責任和因此而發(fā)生的費用由分包單位承擔。非分包方責任的傷亡事故,由責任方承擔責任和有關費用;
2、分包單位應熟悉并能自覺遵守、執(zhí)行建設部《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以及相關的各項規(guī)范;自覺遵守當地政府有關安全施工的各項規(guī)定和行業(yè)主管部門頒布實施的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guī)、規(guī)范、標準及各項規(guī)定,并且積極參加各種有關促進安全生產的各項活動,切實保障施工工作人員的安全與健康。
3、分包單位必須尊重并且服從總包方現行的有關安全生產各項規(guī)章制度和管理方式,并按經濟合同有關條款加強自身管理,履行乙方責任。
4、分包單位必須執(zhí)行下列安全管理制度:
4.1、安全技術方案報批制度:分包單位必須執(zhí)行總包方總體工程施工組織設計和安全技術方案。分包單位自行編制的單項作業(yè)安全防護措施,須報總包方審批后方可執(zhí)行,若改變原方案必須重新報批。
4.2、分包單位必須執(zhí)行安全技術交底制度、周一安全例會制度與班前安全活動制度,并做好跟蹤檢查管理工作。
4.3、分包單位必須執(zhí)行各級安全教育培訓以及持證上崗制度;
4.3.1、分包單位項目經理、主管安全生產經理、技術負責人須接受安全培訓、考試合格后辦理分包單位安全資格審查認可證后方可組織施工;
4.3.2、分包單位的工長、技術員、機械、物資等部門負責人以及各專業(yè)安全管理人員等部門負責人須接受安全技術培訓,持證上崗;
4.3.3、分包單位工人入場一律接受三級安全教育,考試合格后方準進入現場施工,如果分包單位的人員需要變動,必須按規(guī)定進行教育、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崗;
4.3.4、分包單位的特種作業(yè)人員的配置必須滿足施工需要,并持有有效證件(原籍地、市級勞動部門頒發(fā))和當地勞動部門核發(fā)的特種作業(yè)臨時操作證,持證上崗。
4.3.5、分包單位工人變換施工現場或工種時,要進行轉場和轉換工種教育;
4.3.6、分包單位必須執(zhí)行周一安全活動一小時制度。
4.4、分包單位必須執(zhí)行總包方的安全檢查制度:
4.4.1、分包單位必須虛心接受總包方以及其上級主管部門和各級政府、各行業(yè)主管部門的安全生產檢查,否則造成的罰款等損失均由分包方承擔;
4.4.2、分包單位必須按照總包方的要求建立自身的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生產檢查制度,并且嚴格貫徹實施;
4.4.3、分包單位必須設立專職安全人員實施日常安全生產檢查制度及工長、班長跟班檢查制度和班組自檢制度。
4.5、分包單位必須嚴格執(zhí)行檢查整改消項制度。
4.6、分包單位必須執(zhí)行安全防護措施、設備驗收制度和施工作業(yè)轉換后的交接檢驗制度;
4.6.1、分包單位自帶的各類施工機械設備,必須是國家正規(guī)廠家的產品,且機械性能良好、各種安全防護裝置齊全、靈敏、可靠,按規(guī)定辦理安裝、驗收、備案等各種手續(xù)后,方可使用。
4.6.2、分包單位的中小型機械設備和一般防護設施執(zhí)行自檢后報上級方有關部門驗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4.6.3、分包單位的大型防護設施和大型機械設備,在自檢的基礎上申報總包方,接受專職部門的專業(yè)驗收;分包單位必須按規(guī)定提供設備技術數據,防護裝置技術性能,設備履歷檔案以及防護設施支搭(安裝)方案,其方案必須滿足總包方所在地方政府有關規(guī)定。
4.7、分包單位須執(zhí)行安全防護驗收表和施工變化后交接檢驗制度。
4.8、分包單位必須執(zhí)行個人勞動防護用品定期定量供應制度。
4.9、分包單位必須預防和治理職業(yè)傷害與中毒事故。
4.10、分包單位必須嚴格執(zhí)行職工因工傷亡報告制度;
4.10.1、分包單位職工在施工現場從事施工過程中所發(fā)生的傷害事故為工傷事故;
4.10.2、如果發(fā)生因工傷亡事故,分包單位應在1小時內,以最快捷的方式通知總包方的項目主管領導,向其報告事故的詳情。由總包方通過正常渠道及時逐級上報上級有關部門,同時積極組織搶救工作采取相應的措施,保護好現場,如因搶救傷員必須移動現場設備、設施者要做好記錄或拍照,總包方為搶救提供必要條件;
4.10.3、分包單位要積極配合總包方上級部門、政府部門對事故的調查和現場勘查。凡因分包方隱瞞不報、做偽證或擅自拆毀事故現場,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分包方承擔;
4.10.4、分包單位須承擔因為分包單位的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的經濟責任和法律責任;
4.10.5、如果發(fā)生因工傷亡事故,分包單位應積極配合總包方做好事故的善后處理工作,傷亡人員為分包方人員的,分包單位應直接負責傷亡者及其家屬的接待善后工作,因此發(fā)生的資金費用由分包單位先行支付,因不能積極配合總包方對事故進行善后處理而產生的一切后果由分包方自負。
4.11、分包單位必須執(zhí)行安全工作獎罰制度:分包單位要教育和約束自己的職工嚴格遵守施工現場安全管理規(guī)定,對遵章守紀者給予表揚和獎勵,對違章作業(yè)、違章指揮、違反勞動紀律和規(guī)章制度者給予處罰。
4.12、分包單位必須執(zhí)行安全防范制度:
4.12.1、分包單位要對分包工程范圍內工作人員的安全負責;
4.12.2、分包單位必須采取一切嚴密的、符合安全標準的預防措施,確保所有工作場所的安全,不得存在危及工人安全和健康的危險情況,并保證建筑工地所有人員或附近人員免遭工地可能發(fā)生的一切危險;
4.12.3、分包單位的專業(yè)分包商和他在現場雇傭的所有人員都應全面遵守各種適用于工程或任何臨建的相關法律或規(guī)定的安全施工條款;
4.12.4、施工現場內,分包單位必須按總包方的要求,在工人可能經過的每一個工作場所和其他地方均應提供充足和適用的照明,必要時要提供手提式照明設備;
4.12.5、總包方有權要求立刻撤走現場內的任何分包隊伍中沒有適當理由而又不遵守、執(zhí)行地方政府相關部門及行業(yè)主管部門發(fā)布的安全條例和指令的人員,無論在任何情況下,此人不得再雇傭于現場,除非事先有總包方的書面同意;
4.12.6、施工現場和工人操作面,必須嚴格按國家、政府規(guī)定的安全生產、文明施工標準搞好防護工作,保證工人有安全可靠、衛(wèi)生的工作環(huán)境,嚴禁違章作業(yè)、違章指揮;
4.12.7、對不符合安全規(guī)定的,總包方安全管理人員有權要求停工和強行整改使之達到安全標準,所須費用從工程款中加倍扣除;
4.12.8、凡重要勞動防護用品,必須到廠家購買。如:安全帽、安全帶、安全網、漏電保護器、電焊機二次線保護器、配電箱、五芯電纜、腳手架扣件等;
4.12.9、分包單位應給所屬職工提供必須的和有效的安全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帶等,若必要時還須配戴面罩、眼罩、護耳、絕緣手套等的個人人身防護設備;
4.12.10、已獲批準的安全管理方案及條例的副本,由分包單位編制并且分發(fā)至所有分包方施工的工作場所,業(yè)主指示或法律要求的其他文件、標語、警示牌等物品,具體由總包方決定;
4.12.11、分包單位應指定至少一名合格的且有經驗的安全人員負責安全方案和措施得到實施。
5、消防保衛(wèi)工作要求:
5.1、必須認真遵守國家的有關法律、法規(guī)及建設部和當地政府、建委頒發(fā)的有關治安、消防、交通安全管理規(guī)定及條例,分包單位應嚴格按總包方消防保衛(wèi)制度以及總包方施工現場消防保衛(wèi)的特殊要求組織施工,并接受總包方的安全檢查,對總包方所簽發(fā)的隱患整改通知,分包方應在總包方指定的期限內立即整改完畢,逾期不改或整改不符合總包方的要求,總包方有權按規(guī)定對分包方進行經濟處罰;
5.2、須配備至少一名專(兼)職消防保衛(wèi)管理人員,負責本單位的消防保衛(wèi)工作;分包單位管理以及自身防范措施不利或分包方工人責任造成的案件、火災、交通事故(含施工現場內)等災害事故,事故經濟責任、事故法律責任以及事故的善后處理均由分包方獨自承擔,因此給總包方造成的經濟損失由分包方負責賠償,總包方可對其處罰。
6、現場文明施工及其人員行為的管理:
6.1、分包單位必須遵守現場安全文明施工的各項管理規(guī)定,在設施投入、現場布置、人員管理等方面要符合總包方的要求,按總包方的規(guī)定執(zhí)行;
6.2、分包單位應采取一切合理的措施,防止其勞務人員發(fā)生任何違法或妨礙治安的行為,保持安定局面并且保護工程周圍人員和財產不受上述行為的危害,否則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和費用均由分包方自己負責;
6.3、分包單位應按照總包方要求建立全工地有關文明安全施工、消防保衛(wèi)、環(huán)保衛(wèi)生、料具管理和環(huán)境保護等方面的各項管理規(guī)章制度,同時必須按照要求,采取有效的防擾民、防噪聲、防空氣污染、防道路遺灑和垃圾清運等措施;
6.4、分包單位必須嚴格執(zhí)行保安制度、門衛(wèi)管理制度,工人和管理人員要舉止文明、行為規(guī)范、遵章守紀、對人有禮貌,切忌上班喝酒、尋釁鬧事;
6.5、分包單位在施工現場應按照國家、地方政府及行業(yè)管理部門有關規(guī)定,配置相應數量的專職安全管理人員,專門負責施工現場安全生產的監(jiān)督、檢查以及因工傷亡事故處理工作,分包單位應賦予安全管理人員相應的權利,堅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
6.6、分包單位應嚴格執(zhí)行國家的法律法規(guī),采取適當的預防措施,以保證其勞務人員的安全、衛(wèi)生、健康,在整個合同期間,自始自終在工人所在的施工現場和住所,配有醫(yī)務人員、緊急搶救人員和設備,并且采取適當的措施以預防傳染病,并提供應有的福利以及衛(wèi)生條件;
7、爭議的處理
當合約雙方發(fā)生爭議時,可以通過協商解決或申請施工合同管理機構有關部門調解,不愿通過調解或調解不成的可以向當地人民法院起訴。
二、對供應單位的管理制度:
1、供應方的選擇
(1)由項目部所提供產品的信息進行調查、收集(包括使用狀況和質量情況);
(2)對長期供應物資的且質量的供應方由項目部直接評價選擇;
(3)通過情況介紹、查閱資料、座談,由參加會議者對供應方進行評價;
(4)必要時,實地考察供應方的質量、供貨能力和社會信譽度;
(5)對供應方的產品必要時產地取樣,送檢試驗進行評價。
2、供應方的評定
(1)評定內容可包括(但不限于此);
1)企業(yè)法人營業(yè)執(zhí)照、資質證書、準用證、生產許可證及進滬許可證;
2)生產能力、技術力量、質量水平、運輸及交付能力和交付后的相關服務和技術支持能力;
3)物資樣品、試驗結果報告或質保單;
4)服務態(tài)度、價格、社會信譽等。
(2)評定程序:
1)由項目部對供應方進行調查,根據實際情況填寫《供應方評價記錄表》(表式自制);
2)由工程部負責對項目部評價的供應方進行審批,編制《合格供應方名錄》,重要物資和有特殊要求的物資《合格供應方名錄》由總工程師批準。一般由公司每年年初發(fā)布當年《合格供應方名錄》。
3)對新進或一次性采購的供應方由項目部進行評定,報工程部審批,同意后進行采購。
3、對合格供應方的控制
(1)項目部每半年將合格供應方提供產品的質量、服務質量、供貨情況等收集和、整理后填寫《供方產品質量評價表》(表式自制),及時反饋給工程部;
(2)對供貨質量、服務質量下降的合格供應方,工程部及時向合格供應方發(fā)出限期整改信息,并在《合格供應方名錄》中予以記錄;
(3)對不重視質量,無明顯改進的合格供應方,工程部報總工程師后取消期合格供應方資格,并在《合格供應方名錄》中注銷其資格。
4、合同的審核、簽訂與實施
(1)采購合同基本符合采購計劃的內容與要求,并明確物資名稱、規(guī)格、數量、質量要求、進貨日期、進貨方式、檢驗或驗收的標準和驗證方式。
(2)重要物資和新材料采購合同經工程部審核,總工程師批準后方能簽訂,并對采購合同進行備案,其他物資采購合同應得到同級主管領導確認。
(3)項目部按采購合同組織物資進場,應對合同履約情況進行監(jiān)控。
5、業(yè)績評定
每年年底,由工程部組織有關部門對供應方業(yè)績進行評定。
供應方業(yè)績評定資料作為調整合格供應方依據之一。
6、采購物資的驗證
(1)進場驗證
項目部按采購文件(包括購銷合同、加工合同等)組織物資進場。材料員應按采購文件(合同、協議等)、產品合格證明等,清點復核進場的物資,做好入庫單,記錄其品名、規(guī)格、型號、數量、出廠名、交貨地點、交貨時間等。
(2)驗證方式
驗證方式可參照公司質量程序文件要求進行。
七、其它事項
1、對不合格品保管員拒絕接收并開出不合格品通知書,由材料員負責退貨。
4、各項材料的合同書、協議書、質保書、合格證、檢測報告、生產許可證、說明書等材料員應及時連同材料一齊交保管員驗收,材料驗收后,所有的資料交項目資料員存檔于內部資料內。
第6篇 總承包單位對分包單位的管理制度
一、?目的
為了加強對本工程機電專業(yè)分及其勞務分包單位的管理,使所選擇的分承包方能滿足我項機電項目部的要求,以確保整個工程質量和進度,并保證對分包隊伍的管理更加規(guī)范有效,達到統一管理、規(guī)范行動,特制本制度。
二、?總承包對分包隊伍進場要求
1、?要進場前將復印件加蓋章,上報總承包、監(jiān)理審查備案。
2、?分包單位必須為進場地的管理人員,施工人員購買人身保險以放意外傷害發(fā)生后帶來不必要的糾紛。
3、?分包常駐工地的管理人員,如項目經理、總工程師、施工員、質量檢查員、安全員、材料員等,必須持證上崗。項目經理必須具有工程師資格證書。分包單位進場前應向總承包上交管理人員崗位、資格老的證書。
4、?進場的勞務人員必須持有身份證、特殊工種上崗證。其中包括電工、電氣焊工等。
5、?各專業(yè)包包單位進場后天內需向總承包提交以下資料:
1)?企業(yè)各類資質證書及營業(yè)執(zhí)照;
2)?業(yè)主簽發(fā)的中標通知書及投標文件;
3)?崗位職責及管理制度;
4)?安全協議書;
三、?總承包對施工進度的管理
1、?施工進度計劃管理
總承包依據億包單位招標工期時間編排合理的總進度計劃,對生產線諸要素(人力、機具、材料等)及各工種進行計劃安排,在空間上按一定的位置,在時間上按先后順序,在數量上按不同比例,合理地組織起來。
2、?施工進度與計劃后而不采取有效措施者,項目部有權視具體情況進行處罰。
四、?技術質量管理
1、?施工方案
機電專業(yè)分包單位負責編制本專業(yè)施工方案,負責方案的落實工作,負責對現場施工人員的交底工作,并需將交底書面上報項目部技術質量部倍查。
1.1設計變更、洽商
機電專業(yè)分包單位對施工中出現的圖紙問題及施工難度較大確實需要改動做法的事事項應時向項目部技術質量部反應以變辦理洽商,不得擅自變更施工,對于各類設計變更項目技術質量部會在第一時間內以文字形式傳達給分包方。
1.2材料管理及施工試驗
各專業(yè)分包單位負責編制本單位的材料計劃及施工計劃,并報項目技術質量部備案,材料的規(guī)格、品種。生產產家等必須經我項目部確認后方可進場,進場后必須認真按有關標準進行檢驗、試驗。驗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1.3質量管理
各專業(yè)分包單位必須建立方質量管理系統,有明確的職責分工和管理和管理程序,并報項目部認可后組織施工。分包單位質檢員必須嚴格按標準規(guī)范和本單位編制的質量目標進行自檢驗收,自檢各格報項目驗收。
1.4資料管理
本工程執(zhí)行江蘇省標準《建筑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guī)范》和全面實施各種驗收規(guī)范,
各單位嚴格按監(jiān)理單位規(guī)定執(zhí)行資料報驗。
1.5管理例會制度
本工程舉行定期例會,分包單位相關人員必須按時參加。
五、?安全、環(huán)境、文明施工
1.1安全管理
1)分包單位現場成立安全文明施工小隊,切實加強施工過程的安全管理,確保職工在勞動過程中的安全。分包單位必須配備專職安全管理人員,負責分包單位的安全管理工作。
2)專業(yè)分包單位管理人員,過程技術人員,操作人員必須熟悉本工種的“安全技術操作過程?!?/p>
3)認真堅持安全自檢制度,搞好隱患整改,度做到定人、定時間、定措施。
第7篇 對分包單位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1、對工程分包單位資質驗證
(1)審核分包單位營業(yè)執(zhí)照中的施工承包范圍、注冊資金、執(zhí)照的有效期限。
(2)審核企業(yè)性質
(3)審核經營手冊,查閱其承擔過的施工項目,施工面積或承擔過的工作量。
(4)審核資質等級證書,外省市施工隊伍的進滬許可證及有效期限、施工人員的核定數量。
(5)審核安全生產許可證,對以往有無重大傷亡事故作必須調查。
2、對勞務分包單位核驗
(1)審核勞務分包單位的務工人員持證狀況(身份證、暫住證、健康證、應業(yè)證、資格證)
(2)審核證件有效性,是否符合當地政府和行業(yè)主管部門以載客辦員的持要求。
3、分包單位的選擇
(1)從本企業(yè)發(fā)布的《合格分包方名錄》中選擇工程分包單位
(2)從本企業(yè)發(fā)布的《合格勞務分包方名錄》中選擇勞務分包單位
(3)尋名錄以外的分包單位,按本企業(yè)規(guī)定程序進行評定和審批。
4、分包合同簽訂要求
(1)必須嚴格執(zhí)行先簽合同,后組織進場施工的原則
(2)簽訂分包合同的同時,必須簽訂有關附件:“安全生產協議書”、“治安”、“消防管理協議”等。
(3)合同應明確總包分包的安全生產權利義務,分包單位應對總包單位負責,分包單位必須服從總包單位的安全管理。
5、分包隊伍進場
(1)工程項目部主要負責人組織有關人員向分包單位負責人及有關人員進行施工安全總交底。
(2)以分包合同為依據,交底內容包括施工技術文件、安全體系文件、安全生產規(guī)章制和文明施工管理要求。
(3)交底應以書面形式,一式兩份,雙方負責人和有關人員簽字,并保留交底記錄。
(4)總包負責解決分包方住宿、就餐、飲用水等生活需求。
(5)合同規(guī)定施工過程中應由總包向分包提供的機械設備,安全設施和防護用品,雙方必須辦理書面移交手續(xù),簽字生效。
6、分包隊伍施工過程安全控制
(1)分包隊伍施工人數超過50人以上,應由分包單位指派專職安全人員,協助總包方對施工全過程執(zhí)行監(jiān)控。
(2)分包隊伍進入施工現場后,必須遵守總包各項規(guī)章制度,服從和接受總包的監(jiān)督管理。
(3)分包隊伍自帶各類機電設備,必須向總包提供有效的驗收合格證明。
(4)分包隊伍各施工班組必須進行“三上崗一講評”活動,并設立臺帳記錄。
7、業(yè)主指定分包隊伍的管理
(1)原則上總包單位有權利及義務對其進行檢查、監(jiān)督和管理。
(2)業(yè)主指定的分包方與總包簽訂分包合同,總包應同自已選擇的分包方一樣實施評價、管理和控制。
(3)建立分包方評價檔案
(4)各項目部對分包方施工過程進行控制管理,做好日常管理考核資料的積累,為以后對分包的業(yè)績評定提供證明材料。
(5)公司有關部門對分包方安全管理狀況和能力進行年度安全業(yè)績評定。
(6)分包方如安全管理松解,整改措施不到位,事故頻發(fā),總包方將給予處罰,還可作清退處理。
第8篇 對分包單位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1、對工程分包單位資質驗證
(1)審核分包單位營業(yè)執(zhí)照中的施工承包范圍、注冊資金、執(zhí)照的有效期限。
(2)審核企業(yè)性質
(3)審核經營手冊,查閱其承擔過的施工項目,施工面積或承擔過的工作量。
(4)審核資質等級證書,外省市施工隊伍的進滬許可證及有效期限、施工人員的核定數量。
(5)審核安全生產許可證,對以往有無重大傷亡事故作必須調查。
2、對勞務分包單位核驗
(1)審核勞務分包單位的務工人員持證狀況(身份證、暫住證、健康證、應業(yè)證、資格證)
(2)審核證件有效性,是否符合當地政府和行業(yè)主管部門以載客辦員的持要求。
3、分包單位的選擇
(1)從本企業(yè)發(fā)布的《合格分包方名錄》中選擇工程分包單位
(2)從本企業(yè)發(fā)布的《合格勞務分包方名錄》中選擇勞務分包單位
(3)尋名錄以外的分包單位,按本企業(yè)規(guī)定程序進行評定和審批。
4、分包合同簽訂要求
(1)必須嚴格執(zhí)行先簽合同,后組織進場施工的原則
(2)簽訂分包合同的同時,必須簽訂有關附件:“安全生產協議書”、“治安”、“消防管理協議”等。
(3)合同應明確總包分包的安全生產權利義務,分包單位應對總包單位負責,分包單位必須服從總包單位的安全管理。
5、分包隊伍進場
(1)工程項目部主要負責人組織有關人員向分包單位負責人及有關人員進行施工安全總交底。
(2)以分包合同為依據,交底內容包括施工技術文件、安全體系文件、安全生產規(guī)章制和文明施工管理要求。
(3)交底應以書面形式,一式兩份,雙方負責人和有關人員簽字,并保留交底記錄。
(4)總包負責解決分包方住宿、就餐、飲用水等生活需求。
(5)合同規(guī)定施工過程中應由總包向分包提供的機械設備,安全設施和防護用品,雙方必須辦理書面移交手續(xù),簽字生效。
6、分包隊伍施工過程安全控制
(1)分包隊伍施工人數超過50人以上,應由分包單位指派專職安全人員,協助總包方對施工全過程執(zhí)行監(jiān)控。
(2)分包隊伍進入施工現場后,必須遵守總包各項規(guī)章制度,服從和接受總包的監(jiān)督管理。
(3)分包隊伍自帶各類機電設備,必須向總包提供有效的驗收合格證明。
(4)分包隊伍各施工班組必須進行“三上崗一講評”活動,并設立臺帳記錄。
7、業(yè)主指定分包隊伍的管理
(1)原則上總包單位有權利及義務對其進行檢查、監(jiān)督和管理。
(2)業(yè)主指定的分包方與總包簽訂分包合同,總包應同自已選擇的分包方一樣實施評價、管理和控制。
(3)建立分包方評價檔案
(4)各項目部對分包方施工過程進行控制管理,做好日常管理考核資料的積累,為以后對分包的業(yè)績評定提供證明材料。
(5)公司有關部門對分包方安全管理狀況和能力進行年度安全業(yè)績評定。
(6)分包方如安全管理松解,整改措施不到位,事故頻發(fā),總包方將給予處罰,還可作清退處理。
第9篇 對分包單位、供應單位的管理制度
一、對分包單位管理制度:
1、分包單位應按有關規(guī)定,采取嚴格的安全防護措施,否則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而造成事故的責任和因此而發(fā)生的費用由分包單位承擔。非分包方責任的傷亡事故,由責任方承擔責任和有關費用;
2、分包單位應熟悉并能自覺遵守、執(zhí)行建設部《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以及相關的各項規(guī)范;自覺遵守當地政府有關安全施工的各項規(guī)定和行業(yè)主管部門頒布實施的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guī)、規(guī)范、標準及各項規(guī)定,并且積極參加各種有關促進安全生產的各項活動,切實保障施工工作人員的安全與健康。
3、分包單位必須尊重并且服從總包方現行的有關安全生產各項規(guī)章制度和管理方式,并按經濟合同有關條款加強自身管理,履行乙方責任。
4、分包單位必須執(zhí)行下列安全管理制度:
4.1、安全技術方案報批制度:分包單位必須執(zhí)行總包方總體工程施工組織設計和安全技術方案。分包單位自行編制的單項作業(yè)安全防護措施,須報總包方審批后方可執(zhí)行,若改變原方案必須重新報批。
4.2、分包單位必須執(zhí)行安全技術交底制度、周一安全例會制度與班前安全活動制度,并做好跟蹤檢查管理工作。
4.3、分包單位必須執(zhí)行各級安全教育培訓以及持證上崗制度;
4.3.1、分包單位項目經理、主管安全生產經理、技術負責人須接受安全培訓、考試合格后辦理分包單位安全資格審查認可證后方可組織施工;
4.3.2、分包單位的工長、技術員、機械、物資等部門負責人以及各專業(yè)安全管理人員等部門負責人須接受安全技術培訓,持證上崗;
4.3.3、分包單位工人入場一律接受三級安全教育,考試合格后方準進入現場施工,如果分包單位的人員需要變動,必須按規(guī)定進行教育、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崗;
4.3.4、分包單位的特種作業(yè)人員的配置必須滿足施工需要,并持有有效證件(原籍地、市級勞動部門頒發(fā))和當地勞動部門核發(fā)的特種作業(yè)臨時操作證,持證上崗。
4.3.5、分包單位工人變換施工現場或工種時,要進行轉場和轉換工種教育;
4.3.6、分包單位必須執(zhí)行周一安全活動一小時制度。
4.4、分包單位必須執(zhí)行總包方的安全檢查制度:
4.4.1、分包單位必須虛心接受總包方以及其上級主管部門和各級政府、各行業(yè)主管部門的安全生產檢查,否則造成的罰款等損失均由分包方承擔;
4.4.2、分包單位必須按照總包方的要求建立自身的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生產檢查制度,并且嚴格貫徹實施;
4.4.3、分包單位必須設立專職安全人員實施日常安全生產檢查制度及工長、班長跟班檢查制度和班組自檢制度。
4.5、分包單位必須嚴格執(zhí)行檢查整改消項制度。
4.6、分包單位必須執(zhí)行安全防護措施、設備驗收制度和施工作業(yè)轉換后的交接檢驗制度;
4.6.1、分包單位自帶的各類施工機械設備,必須是國家正規(guī)廠家的產品,且機械性能良好、各種安全防護裝置齊全、靈敏、可靠,按規(guī)定辦理安裝、驗收、備案等各種手續(xù)后,方可使用。
4.6.2、分包單位的中小型機械設備和一般防護設施執(zhí)行自檢后報上級方有關部門驗收,合格后方可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