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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哪些
會議制度是企業(yè)管理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它涵蓋了各種類型的會議,包括但不限于日常例會、項目進度會、部門協(xié)調(diào)會以及緊急決策會等。這些會議各有其目的和側重點,旨在提升工作效率,確保信息流通,并促進團隊協(xié)作。
內(nèi)容是什么
1. 會議籌備:明確會議目標,提前準備議程,并向參與者發(fā)送通知,確保他們有足夠的時間準備。
2. 會議進行:遵循時間管理原則,避免無關話題,鼓勵開放討論,但也要保持秩序。
3. 記錄與跟進:記錄會議要點,形成會議紀要,分配任務,并追蹤執(zhí)行情況。
4. 會議評估:定期回顧會議效果,收集反饋,以便不斷優(yōu)化會議流程。
規(guī)范
- 尊重發(fā)言權:每位參會者都有表達觀點的機會,避免打斷他人發(fā)言。 - 準時開始與結束:遵守會議時間,避免浪費寶貴的工作時間。 - 保密原則:對于涉及敏感信息的會議,參會者需遵守保密協(xié)議。 - 結果導向:會議應產(chǎn)生具體行動步驟,而非空談無果。
重要性
會議制度的建立和執(zhí)行,不僅提高了決策效率,減少了溝通成本,還強化了團隊紀律性,提升了組織的執(zhí)行力。良好的會議文化有助于激發(fā)員工參與感,增強團隊凝聚力,從而推動企業(yè)持續(xù)健康發(fā)展。盡管偶爾會出現(xiàn)討論過于冗長或決策延遲的情況,但通過不斷改進和完善會議制度,這些問題都能得到有效解決。因此,一套科學、嚴謹?shù)臅h制度是企業(yè)高效運作的關鍵。
xxx局會議制度范文
第1篇 ___局會議制度
為確保__局局長辦公等會議質(zhì)量,理順內(nèi)部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加快__局的發(fā)展,結合市政府的有關規(guī)定,制定本制度。
一、局長辦公會議:
__局局長辦公會議每月舉行一次。
(一)主要任務:
1、傳達和研究貫徹上級黨委、政府或者上級有關領導、部門的指示和會議精神;
2、正、副局長交流分工范圍內(nèi)的重要工作進展情況;
3、研究確定__局階段性工作安排;
4、研究確定人事、職工福利等問題;
5、研究確定工程投資、建設承建單位等建設項目事宜以及重大資金安排等;
(二)出席范圍:
局長辦公會議由局長、副局長、辦公室人員和有關處室的部門負責人出席,由局長或副局長主持召開。
(三)工作程序:
1、根據(jù)局長或者副局長確定的議題,辦公室負責擬定會議安排計劃,包括一體、時間、內(nèi)容和參加人員等,報副局長審定。
2、相關處室提前將需要局長辦公會議研究確定的議題上報辦公室,由辦公室統(tǒng)一安排,并上報副局長審定。
3、辦公室負責落實會務工作,包括會場安排、會議通知、會議記錄;并負責起草會議紀要,會議紀要由副局長簽發(fā);研究事項工作落實的監(jiān)督由辦公室一并負責。
二、行政辦公會議:
行政辦公會議每月舉行一次。
(一)主要任務:
1、研究__局的內(nèi)部管理;
2、研究確定相關的建設任務和工作進展、落實情況;
3、相互通報、交流各處室的工作進展情況;
4、研究討論需上報市委市政府以及上級部門的一些重大匯報材料等。
(二)出席范圍:
行政辦公會議由副局長、各處室負責人以及相關工作人員出席,副局長主持會議。
(三)工作程序:
1、根據(jù)副局長的提議,由辦公室準備、通知有關人員參加會議;
2、辦公室根據(jù)副局長的提議,提前通知有關處室負責人,相關負責人要做好匯報的準備;
3、會議的記錄、會議紀要的起草由辦公室負責,并由副局長簽發(fā)。
三、專題會議
專題會議根據(jù)工作的需要不定期舉行。
(一)主要任務:
1、研究處理屬于__局既定工作安排、需要組織實施的業(yè)務事項;
2、研究處理重要活動的協(xié)調(diào)實施事項;
3、研究突發(fā)性事件的處理事項;
4、研究處理上級領導重要批示的貫徹落實情況;
5、研究__局工作范圍內(nèi)的一些重點、確需集體研究的重大情況。
(二)出席范圍:
__局專題會議視該專題內(nèi)容的緊急度、重大與否來確定出席范圍。一般性的工作研究,由副局長及各處室負責人參加;涉及重大事項、建設的重大任務等由局長、副局長、各處室負責人、涉及街道、村的負責人參加,對一些工程研究類的項目,如有必要還應該請相關的專家出席。
(三)工作程序:
1、根據(jù)副局長確定的議題,由辦公室負責擬定會議安排計劃,包括邀請、通知有關人員。
2、相關處室將確需研究的議題上報辦公室,由辦公室上報副局長審定。
3、遇突發(fā)性重大事件,辦公室應在第一時間通知相關人員。
4、會議通知、會議記錄、會議紀要的起草由辦公室負責。
四、工作例會:
工作例會每星期舉行一次,一般安排在每星期一。
(一)主要任務:
1、傳達和研究上級領導、部門的相關精神;
2、總結上周工作情況,部署本周工作計劃,確定本周的工作重點;
3、通報相關的工作情況。
(二)出席范圍:
全體員工。
(三)工作程序:
1、副局長根據(jù)需要通知辦公室,由辦公室提前通知全體人員到會。
2、各處室負責人應在每星期五寫好本周工作總結和下周工作計劃,做好在會上匯報的準備。
3、如需要舉行學習的,辦公室根據(jù)需要提前通知相關教務人員做好備課。
第2篇 局機關會議制度范例
局機關會議制度
為進一步轉變工作作風,嚴肅會議紀律,提高會議質(zhì)量,促進會議決定事項的貫徹落實,特制定本制度。
一、會議分類
本制度的范圍包括局長碰頭會議、局長辦公會議、專題辦公會議、防汛例會、局務會議、治黃工作會議、部門專業(yè)性會議等。
(一)局長碰頭會議,由局長或受局長委托的副局長主持,局級領導干部和辦公室主任參加。局長碰頭會議一般在每星期一上午召開。會議的主要內(nèi)容是: 通報上周工作情況,安排本周及近期工作。
(二)局長辦公會議,由局長或受局長委托的副局長主持,局級領導干部及有關部門負責人參加。 局長辦公會議根據(jù)實際需要不定期召開。會議的主要內(nèi)容是:
1、研究山東黃河治理開發(fā)和經(jīng)濟發(fā)展的重大問題;
2、討論通過會議講話(報告)、規(guī)章制度、管理辦法等重要文件;
3、討論決定局屬單位和機關部門請示的重大事項。
(三)專題辦公會議,由局長、副局長按照分管的工作主持召開,涉及本專題的有關部門負責人參加。會議的主要內(nèi)容是:研究、協(xié)調(diào)專項工作問題,處理具體業(yè)務工作。
(四)防汛例會,由防辦主任或受防辦主任委托的副主任召集和主持,由局領導、防辦主任、副主任、防辦成員單位負責人參加。會議的主要任務是:聽取本周防汛情況介紹 ,分析防洪形勢,研究解決存在的問題,安排下周防汛工作。防汛例會一般在黃河汛期每周四上午召開,遇重大險情可隨時召開,如黃河汛情與上周無大變化,當周例會亦可取消。
(五)局務會議,由局長或受局長委托的副局長召集和主持,局級領導干部和機關各部門主要負責人參加。局務會議每季度召開一次,必要時可吸收各市河務(管理)局、局直各單位負責人參加。會議的主要任務是:
1、傳達貫徹上級重要指示及會議精神;
2、總結上季度工作,部署本季度任務;
3、通報重要情況,協(xié)調(diào)各部門關系;
4、討論研究其他重要工作事項。
(六)治黃工作會議,一般在每年 12月下旬或下年1月份召開,由局長或受局長委托的副局長主持,局領導及局屬各單位、機關各部門主要負責人參加。必要時邀請黃委或省政府領導到會講話。會議的主要任務是:
1、 總結和部署全局年度工作;
2、 表彰獎勵年度工作先進單位和個人;
3、簽訂年度目標責任書。
(七)部門專業(yè)性會議,由業(yè)務主管部門召集,局主管領導或該專業(yè)部門負責人主持,各單位主管領導和有關方面的負責同志參加,確需單位主要負責人參加的,需報局長批準。主要任務是研究部署某一方面的業(yè)務工作。原則上每個部門年內(nèi)只安排一次專業(yè)性會議。
二、會前準備
經(jīng)領導研究確定召開的會議,主辦部門應充分做好會前各項準備工作,確保會議達到預期目的,收到實效。
(一)局長碰頭會議、局長辦公會議、局務會議、治黃工作會議,由辦公室及有關部門負責會議的組織、會前準備等工作;專題辦公會議、防汛例會、部門專業(yè)性會議由主辦部門負責會議的組織、會前準備等工作,辦公室協(xié)助做好會議其他準備工作。
(二)機關各部門需要提請局長辦公會議或專題辦公會議研究的事項,涉及其他部門的,會前應與相關部門協(xié)商達成一致意見,經(jīng)過協(xié)商能夠解決的問題不上會議;經(jīng)協(xié)商解決不了的問題報主管領導,由主管領導協(xié)調(diào)解決;確需召開會議的,會前要研究出初步意見,經(jīng)局主管領導同意后報局辦公室,由辦公室匯總提交局長碰頭會議統(tǒng)一安排。
(三)提交會議研究的重要事項,主辦部門在會前應做好充分準備,對研究的問題提出明確具體的建議。需提交會議討論的內(nèi)容要提前送主管領導審閱,經(jīng)同意后,至遲須于開會前一天將會議內(nèi)容的概要說明或會議材料送交參加會議的有關領導和部門。
(四)參加會議的領導,會前應認真審閱會議有關文件、材料,準備好會議發(fā)言或建設性意見。
三、會議的召開
(一)大力壓縮會議。省局召開的由各市河務(管理)局和局直單位主要負責人參加的會議要盡量壓縮,一般每年不超過4次。能用文件、電報或電話聯(lián)系解決的問題,不召開會議。能召開電話會議的,不集中開會。內(nèi)容相近、時間靠近的會議應盡量合并召開。貫徹上級會議精神,要從實際出發(fā),講求實效,不搞上行下效、層層開會。
實行“無會月”制度,原則上每年4月份和8月份為省局的無會月,一般不在無會月召開會議。局機關的會議也要壓縮,保證每周都有“無會日”。
(二)按照分級管理的原則,省局召開的會議一般只開到市河務(管理)局和局直單位,無特殊情況不開到縣(市、區(qū))局,由各市河務(管理)局會后再組織貫徹落實。會議時間一般不超過2天,會議代表一般不超過40人,會議工作人員控制在與會人員的10%以內(nèi)。
(三)嚴格會議審批制度。省局召開的全局性工作會議和部門召開的專業(yè)性會議,機關各部門在每年治黃工作會議后一周內(nèi)提出本年度擬召開會議的計劃,報送辦公室匯總,提交局長辦公會議審批。已批準列入計劃的會議,主辦部門要在開會前1 0天將會議內(nèi)容(含會議名稱、時間、地點、會期、人數(shù)、所需經(jīng)費及其來源等)報送辦公室,提交局長碰頭會議研究確定。部門召開的臨時性小型專題會議,由部門提出會議計劃,由主管局領導同意后召開。
(四)要進一步轉變會風,開短會,講短話,提高議事效率。會議講話要簡明扼要,重點突出,不搞長篇大論,不講虛話、套話。會議要切實解決問題,力戒議而不決。
與會人員要認真遵守會議紀律,集中精力開會,進入會議室后手機、傳呼機一律關閉,會議期間不準出外會客,不準做與會議無關的事情。
(五)治黃工作會議、局務會議、局長辦公會議、局長碰頭會議, 由辦公室負責做好會議記錄,編發(fā)會議紀要。會議紀要由辦公室主任審核,送主持會議的局領導簽發(fā)。防汛例會、專題辦公會議、部門專業(yè)性會議由主辦部門負責做好會議記錄、編發(fā)會議紀要,并做好有關服務工作。
(六)會議要嚴格按照會前審定的議題進行,不得臨時動議或提議研究議題以外的問題。經(jīng)會議主持人或主要負責人明確認可的意見,有關部門要作為會議的決議認真貫徹落實。
四、會議決定事項的貫徹落實
(一)局長碰頭會議、局長辦公會議、局務會議、治黃工作會議,由辦公室及有關部門負責會議決定事項的貫徹落實;專題辦公會議、防汛例會、部門專業(yè)性會議由主辦部門負責會議決定事項的貫徹落實。
(二)對于會議決定事項,有關部門要抓緊落實辦理。有辦理時限要求的,要嚴格按照規(guī)定時限提交辦理結果,反饋情況。因故不能按時辦理完畢的, 需申述原因經(jīng)主管領導批準可以延期,并向分管領導和辦公室及時報告辦理進展情況。
五、會議經(jīng)費
有關會議標準、會議經(jīng)費的使用和管理等問題,要嚴格按照省局的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不得隨意更改會議地點、提高會議標準、擴大會議規(guī)模、超支使用經(jīng)費,不得向基層單位轉嫁費用。
六、處罰
辦公室將定期對本制度執(zhí)行情況進行總結檢查,凡違反以上有關規(guī)定的,按照《局機關工作考核辦法》和《局機關工作考核細則》有關條款處理。
第3篇 j局機關會議制度
為進一步轉變工作作風,嚴肅會議紀律,提高會議質(zhì)量,促進會議決定事項的貫徹落實,特制定本制度。
一、會議分類本制度的范圍包括局長碰頭會議、局長辦公會議、專題辦公會議、防汛例會、局務會議、治黃工作會議、部門專業(yè)性會議等。
(一)局長碰頭會議,由局長或受局長委托的副局長主持,局級領導干部和辦公室主任參加。局長碰頭會議一般在每星期一上午召開。會議的主要內(nèi)容是: 通報上周工作情況,安排本周及近期工作。
(二)局長辦公會議,由局長或受局長委托的副局長主持,局級領導干部及有關部門負責人參加。 局長辦公會議根據(jù)實際需要不定期召開。會議的主要內(nèi)容是:
1、研究山東黃河治理開發(fā)和經(jīng)濟發(fā)展的重大問題;
2、討論通過會議講話(報告)、規(guī)章制度、管理辦法等重要文件;
3、討論決定局屬單位和機關部門請示的重大事項。
(三)專題辦公會議,由局長、副局長按照分管的工作主持召開,涉及本專題的有關部門負責人參加。會議的主要內(nèi)容是:研究、協(xié)調(diào)專項工作問題,處理具體業(yè)務工作。
(四)防汛例會,由防辦主任或受防辦主任委托的副主任召集和主持,由局領導、防辦主任、副主任、防辦成員單位負責人參加。會議的主要任務是:聽取本周防汛情況介紹 ,分析防洪形勢,研究解決存在的問題,安排下周防汛工作。防汛例會一般在黃河汛期每周四上午召開,遇重大險情可隨時召開,如黃河汛情與上周無大變化,當周例會亦可取消。
(五)局務會議,由局長或受局長委托的副局長召集和主持,局級領導干部和機關各部門主要負責人參加。局務會議每季度召開一次,必要時可吸收各市河務(管理)局、局直各單位負責人參加。會議的主要任務是:
1、傳達貫徹上級重要指示及會議精神;
2、總結上季度工作,部署本季度任務;
3、通報重要情況,協(xié)調(diào)各部門關系;
4、討論研究其他重要工作事項。
(六)治黃工作會議,一般在每年 12月下旬或下年1月份召開,由局長或受局長委托的副局長主持,局領導及局屬各單位、機關各部門主要負責人參加。必要時邀請黃委或省政府領導到會講話。會議的主要任務是:
1、 總結和部署全局年度工作
;2、 表彰獎勵年度工作先進單位和個人;
3、簽訂年度目標責任書。
(七)部門專業(yè)性會議,由業(yè)務主管部門召集,局主管領導或該專業(yè)部門負責人主持,各單位主管領導和有關方面的負責同志參加,確需單位主要負責人參加的,需報局長批準。主要任務是研究部署某一方面的業(yè)務工作。原則上每個部門年內(nèi)只安排一次專業(yè)性會議。
二、會前準備經(jīng)領導研究確定召開的會議,主辦部門應充分做好會前各項準備工作,確保會議達到預期目的,收到實效。
(一)局長碰頭會議、局長辦公會議、局務會議、治黃工作會議,由辦公室及有關部門負責會議的組織、會前準備等工作;專題辦公會議、防汛例會、部門專業(yè)性會議由主辦部門負責會議的組織、會前準備等工作,辦公室協(xié)助做好會議其他準備工作。
(二)機關各部門需要提請局長辦公會議或專題辦公會議研究的事項,涉及其他部門的,會前應與相關部門協(xié)商達成一致意見,經(jīng)過協(xié)商能夠解決的問題不上會議;經(jīng)協(xié)商解決不了的問題報主管領導,由主管領導協(xié)調(diào)解決;確需召開會議的,會前要研究出初步意見,經(jīng)局主管領導同意后報局辦公室,由辦公室匯總提交局長碰頭會議統(tǒng)一安排。
(三)提交會議研究的重要事項,主辦部門在會前應做好充分準備,對研究的問題提出明確具體的建議。需提交會議討論的內(nèi)容要提前送主管領導審閱,經(jīng)同意后,至遲須于開會前一天將會議內(nèi)容的概要說明或會議材料送交參加會議的有關領導和部門。
(四)參加會議的領導,會前應認真審閱會議有關文件、材料,準備好會議發(fā)言或建設性意見。
三、會議的召開
(一)大力壓縮會議。省局召開的由各市河務(管理)局和局直單位主要負責人參加的會議要盡量壓縮,一般每年不超過4次。能用文件、電報或電話聯(lián)系解決的問題,不召開會議。能召開電話會議的,不集中開會。內(nèi)容相近、時間靠近的會議應盡量合并召開。貫徹上級會議精神,要從實際出發(fā),講求實效,不搞上行下效、層層開會。實行“無會月”制度,原則上每年4月份和8月份為省局的無會月,一般不在無會月召開會議。局機關的會議也要壓縮,保證每周都有“無會日”。
(二)按照分級管理的原則,省局召開的會議一般只開到市河務(管理)局和局直單位,無特殊情況不開到縣(市、區(qū))局,由各市河務(管理)局會后再組織貫徹落實。會議時間一般不超過2天,會議代表一般不超過40人,會議工作人員控制在與會人員的10%以內(nèi)。
(三)嚴格會議審批制度。省局召開的全局性工作會議和部門召開的專業(yè)性會議,機關各部門在每年治黃工作會議后一周內(nèi)提出本年度擬召開會議的計劃,報送辦公室匯總,提交局長辦公會議審批。已批準列入計劃的會議,主辦部門要在開會前1 0天將會議內(nèi)容(含會議名稱、時間、地點、會期、人數(shù)、所需經(jīng)費及其來源等)報送辦公室,提交局長碰頭會議研究確定。部門召開的臨時性小型專題會議,由部門提出會議計劃,由主管局領導同意后召開。
(四)要進一步轉變會風,開短會,講短話,提高議事效率。會議講話要簡明扼要,重點突出,不搞長篇大論,不講虛話、套話。會議要切實解決問題,力戒議而不決。與會人員要認真遵守會議紀律,集中精力開會,進入會議室后手機、傳呼機一律關閉,會議期間不準出外會客,不準做與會議無關的事情。
(五)治黃工作會議、局務會議、局長辦公會議、局長碰頭會議, 由辦公室負責做好會議記錄,編發(fā)會議紀要。會議紀要由辦公室主任審核,送主持會議的局領導簽發(fā)。防汛例會、專題辦公會議、部門專業(yè)性會議由主辦部門負責做好會議記錄、編發(fā)會議紀要,并做好有關服務工作。
(六)會議要嚴格按照會前審定的議題進行,不得臨時動議或提議研究議題以外的問題。經(jīng)會議主持人或主要負責人明確認可的意見,有關部門要作為會議的決議認真貫徹落實。
四、會議決定事項的貫徹落實
(一)局長碰頭會議、局長辦公會議、局務會議、治黃工作會議,由辦公室及有關部門負責會議決定事項的貫徹落實;專題辦公會議、防汛例會、部門專業(yè)性會議由主辦部門負責會議決定事項的貫徹落實。
(二)對于會議決定事項,有關部門要抓緊落實辦理。有辦理時限要求的,要嚴格按照規(guī)定時限提交辦理結果,反饋情況。因故不能按時辦理完畢的, 需申述原因經(jīng)主管領導批準可以延期,并向分管領導和辦公室及時報告辦理進展情況。
五、會議經(jīng)費有關會議標準、會議經(jīng)費的使用和管理等問題,要嚴格按照省局的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不得隨意更改會議地點、提高會議標準、擴大會議規(guī)模、超支使用經(jīng)費,不得向基層單位轉嫁費用。
六、處罰辦公室將定期對本制度執(zhí)行情況進行總結檢查,凡違反以上有關規(guī)定的,按照《局機關工作考核辦法》和《局機關工作考核細則》有關條款處理。
第4篇 全局工作會議制度
1、由局長主持。局長、副局長、工會主席、紀檢組長、全局職工參加。
2、會議主要內(nèi)容:(1)總結和部署全局工作;(2)表彰(獎勵)先進單位和個人;(3)簽訂年度目標責任書;(4)研究安排其它重要性工作。
3、全局工作會議由辦公室負責籌備,組織起草會議文件,印發(fā)會議通知,有關部門予以協(xié)助。
第5篇 局務會議制度
1、會議的召開由局長或副局長提請局領導集體討論決定,由局長主持和局長委托副局長主持。會議的議程、日程由局長辦公會議決定。會議由辦公室組織安排和實施。
2、會議出席人員:局長、副局長、工會主席、紀檢組長、機關各部門負責人、副科級以上干部。
3、會議內(nèi)容:
(1)傳達上級的文件、指示、通報全局工作開展情況。
(2)研究決定全局工作中的重大問題。
(3)聽取各部門工作匯報,協(xié)調(diào)解決重大問題,布置階段性重點工作。
(4)應由局務會研究決定的其它問題。
4、與會人員必須按時參加會議,會議為遲到人員設遲到席。
第6篇 文化局局長辦公會議制度范本
文化局局長辦公會議制度
局長辦公會議制度
局長辦公會議制度的目的,旨在為增強領導決策的科學性、預見性,有利于發(fā)揚民主、互通信息,使縱向、橫向工作不脫節(jié),有利于各工作部門間的協(xié)作,提高各項工作效率。
2、局長辦公會議是研究、決定、布置、檢查本局重要工作的例會,會議實行民主集中制,由局長主持,局領導參加,必要時可以召集各科室以及局屬各單位的負責人參加。
3、局長辦公會議一般兩周召開一次,如需要可臨時變動,由辦公室負責通知參會人員,并說明原由。
4、辦公室負責會議議題的收集整理。報局長審定后,提前一天通知參會人員,并認真做好會議的記錄,同時要負責會后的督促和落實工作。
5、局長辦公會議議定的事項:
(1)根據(jù)中央、省、市的方針、政策、法規(guī)起草的本縣有關文化工作細則、辦法、措施、方案等。
(2)全縣文化工作計劃、工作總結、文化工作規(guī)劃、規(guī)章制度等重要材料。
(3)分析、研究全縣和局機關文化工作情況的問題,提出對策、措施、意見;
(4)決定全縣文化事業(yè)費分配,文化事業(yè)費和預算外經(jīng)費重大使用項目;
(5)布置上級交辦的重要事項。
6、對局務會議所定的事項,必須認真落實,各處室執(zhí)行情況,在下一次辦公會時進行反饋。
7、參會人員必須根據(jù)保密守則,嚴守工作紀律,不得隨意向外透露擬議中不能透露的重大事項。
第7篇 局機關會議制度
為進一步轉變工作作風,嚴肅會議紀律,提高會議質(zhì)量,促進會議決定事項的貫徹落實,特制定本制度。
一、會議分類
本制度的范圍包括局長碰頭會議、局長辦公會議、專題辦公會議、防汛例會、局務會議、治黃工作會議、部門專業(yè)性會議等。
(一)局長碰頭會議,由局長或受局長委托的副局長主持,局級領導干部和辦公室主任參加。局長碰頭會議一般在每星期一上午召開。會議的主要內(nèi)容是: 通報上周工作情況,安排本周及近期工作。
(二)局長辦公會議,由局長或受局長委托的副局長主持,局級領導干部及有關部門負責人參加。 局長辦公會議根據(jù)實際需要不定期召開。會議的主要內(nèi)容是:
1、研究山東黃河治理開發(fā)和經(jīng)濟發(fā)展的重大問題;
2、討論通過會議講話(報告)、規(guī)章制度、管理辦法等重要文件;
3、討論決定局屬單位和機關部門請示的重大事項。
(三)專題辦公會議,由局長、副局長按照分管的工作主持召開,涉及本專題的有關部門負責人參加。會議的主要內(nèi)容是:研究、協(xié)調(diào)專項工作問題,處理具體業(yè)務工作。
(四)防汛例會,由防辦主任或受防辦主任委托的副主任召集和主持,由局領導、防辦主任、副主任、防辦成員單位負責人參加。會議的主要任務是:聽取本周防汛情況介紹 ,分析防洪形勢,研究解決存在的問題,安排下周防汛工作。防汛例會一般在黃河汛期每周四上午召開,遇重大險情可隨時召開,如黃河汛情與上周無大變化,當周例會亦可取消。
(五)局務會議,由局長或受局長委托的副局長召集和主持,局級領導干部和機關各部門主要負責人參加。局務會議每季度召開一次,必要時可吸收各市河務(管理)局、局直各單位負責人參加。會議的主要任務是:
1、傳達貫徹上級重要指示及會議精神;
2、總結上季度工作,部署本季度任務;
3、通報重要情況,協(xié)調(diào)各部門關系;
4、討論研究其他重要工作事項。
(六)治黃工作會議,一般在每年 12月下旬或下年1月份召開,由局長或受局長委托的副局長主持,局領導及局屬各單位、機關各部門主要負責人參加。必要時邀請黃委或省政府領導到會講話。會議的主要任務是:
1、 總結和部署全局年度工作;
2、 表彰獎勵年度工作先進單位和個人;
3、簽訂年度目標責任書。
(七)部門專業(yè)性會議,由業(yè)務主管部門召集,局主管領導或該專業(yè)部門負責人主持,各單位主管領導和有關方面的負責同志參加,確需單位主要負責人參加的,需報局長批準。主要任務是研究部署某一方面的業(yè)務工作。原則上每個部門年內(nèi)只安排一次專業(yè)性會議。
二、會前準備
經(jīng)領導研究確定召開的會議,主辦部門應充分做好會前各項準備工作,確保會議達到預期目的,收到實效。
(一)局長碰頭會議、局長辦公會議、局務會議、治黃工作會議,由辦公室及有關部門負責會議的組織、會前準備等工作;專題辦公會議、防汛例會、部門專業(yè)性會議由主辦部門負責會議的組織、會前準備等工作,辦公室協(xié)助做好會議其他準備工作。
(二)機關各部門需要提請局長辦公會議或專題辦公會議研究的事項,涉及其他部門的,會前應與相關部門協(xié)商達成一致意見,經(jīng)過協(xié)商能夠解決的問題不上會議;經(jīng)協(xié)商解決不了的問題報主管領導,由主管領導協(xié)調(diào)解決;確需召開會議的,會前要研究出初步意見,經(jīng)局主管領導同意后報局辦公室,由辦公室匯總提交局長碰頭會議統(tǒng)一安排。
(三)提交會議研究的重要事項,主辦部門在會前應做好充分準備,對研究的問題提出明確具體的建議。需提交會議討論的內(nèi)容要提前送主管領導審閱,經(jīng)同意后,至遲須于開會前一天將會議內(nèi)容的概要說明或會議材料送交參加會議的有關領導和部門。
(四)參加會議的領導,會前應認真審閱會議有關文件、材料,準備好會議發(fā)言或建設性意見。
三、會議的召開
(一)大力壓縮會議。省局召開的由各市河務(管理)局和局直單位主要負責人參加的會議要盡量壓縮,一般每年不超過4次。能用文件、電報或電話聯(lián)系解決的問題,不召開會議。能召開電話會議的,不集中開會。內(nèi)容相近、時間靠近的會議應盡量合并召開。貫徹上級會議精神,要從實際出發(fā),講求實效,不搞上行下效、層層開會。
實行“無會月”制度,原則上每年4月份和8月份為省局的無會月,一般不在無會月召開會議。局機關的會議也要壓縮,保證每周都有“無會日”。
(二)按照分級管理的原則,省局召開的會議一般只開到市河務(管理)局和局直單位,無特殊情況不開到縣(市、區(qū))局,由各市河務(管理)局會后再組織貫徹落實。會議時間一般不超過2天,會議代表一般不超過40人,會議工作人員控制在與會人員的10%以內(nèi)。
(三)嚴格會議審批制度。省局召開的全局性工作會議和部門召開的專業(yè)性會議,機關各部門在每年治黃工作會議后一周內(nèi)提出本年度擬召開會議的計劃,報送辦公室匯總,提交局長辦公會議審批。已批準列入計劃的會議,主辦部門要在開會前1 0天將會議內(nèi)容(含會議名稱、時間、地點、會期、人數(shù)、所需經(jīng)費及其來源等)報送辦公室,提交局長碰頭會議研究確定。部門召開的臨時性小型專題會議,由部門提出會議計劃,由主管局領導同意后召開。
(四)要進一步轉變會風,開短會,講短話,提高議事效率。會議講話要簡明扼要,重點突出,不搞長篇大論,不講虛話、套話。會議要切實解決問題,力戒議而不決。
與會人員要認真遵守會議紀律,集中精力開會,進入會議室后手機、傳呼機一律關閉,會議期間不準出外會客,不準做與會議無關的事情。
(五)治黃工作會議、局務會議、局長辦公會議、局長碰頭會議, 由辦公室負責做好會議記錄,編發(fā)會議紀要。會議紀要由辦公室主任審核,送主持會議的局領導簽發(fā)。防汛例會、專題辦公會議、部門專業(yè)性會議由主辦部門負責做好會議記錄、編發(fā)會議紀要,并做好有關服務工作。
(六)會議要嚴格按照會前審定的議題進行,不得臨時動議或提議研究議題以外的問題。經(jīng)會議主持人或主要負責人明確認可的意見,有關部門要作為會議的決議認真貫徹落實。
四、會議決定事項的貫徹落實
(一)局長碰頭會議、局長辦公會議、局務會議、治黃工作會議,由辦公室及有關部門負責會議決定事項的貫徹落實;專題辦公會議、防汛例會、部門專業(yè)性會議由主辦部門負責會議決定事項的貫徹落實。
(二)對于會議決定事項,有關部門要抓緊落實辦理。有辦理時限要求的,要嚴格按照規(guī)定時限提交辦理結果,反饋情況。因故不能按時辦理完畢的, 需申述原因經(jīng)主管領導批準可以延期,并向分管領導和辦公室及時報告辦理進展情況。
五、會議經(jīng)費
有關會議標準、會議經(jīng)費的使用和管理等問題,要嚴格按照省局的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不得隨意更改會議地點、提高會議標準、擴大會議規(guī)模、超支使用經(jīng)費,不得向基層單位轉嫁費用。
六、處罰
辦公室將定期對本制度執(zhí)行情況進行總結檢查,凡違反以上有關規(guī)定的,按照《局機關工作考核辦法》和《局機關工作考核細則》有關條款處理。
第8篇 w文化局局長辦公會議制度
局長辦公會議制度的目的,旨在為增強領導決策的科學性、預見性,有利于發(fā)揚民主、互通信息,使縱向、橫向工作不脫節(jié),有利于各工作部門間的協(xié)作,提高各項工作效率。
2、局長辦公會議是研究、決定、布置、檢查本局重要工作的例會,會議實行民主集中制,由局長主持,局領導參加,必要時可以召集各科室以及局屬各單位的負責人參加。
3、局長辦公會議一般兩周召開一次,如需要可臨時變動,由辦公室負責通知參會人員,并說明原由。
4、辦公室負責會議議題的收集整理。報局長審定后,提前一天通知參會人員,并認真做好會議的記錄,同時要負責會后的督促和落實工作。
5、局長辦公會議議定的事項:
(1)根據(jù)中央、省、市的方針、政策、法規(guī)起草的本縣有關文化工作細則、辦法、措施、方案等。
(2)全縣文化工作計劃、工作總結、文化工作規(guī)劃、規(guī)章制度等重要材料。
(3)分析、研究全縣和局機關文化工作情況的問題,提出對策、措施、意見;
(4)決定全縣文化事業(yè)費分配,文化事業(yè)費和預算外經(jīng)費重大使用項目;
(5)布置上級交辦的重要事項。
6、對局務會議所定的事項,必須認真落實,各處室執(zhí)行情況,在下一次辦公會時進行反饋。
7、參會人員必須根據(jù)保密守則,嚴守工作紀律,不得隨意向外透露擬議中不能透露的重大事項。
第9篇 分局會議督辦工作制度
分局會議及督辦工作制度
分局會議及督辦工作制度
一、局長辦公會制度
1、局長辦公會一般定于每周一上午召開,由分局主要領導主持,全體局領導、行辦、黨辦、人教科主要負責人和會議議題的有關人員參加。
2、局長辦公會的主要內(nèi)容是傳達上級批示精神,研究本周重要工作及相關問題。
3、辦公室負責會議通知,并按歸檔要求作好會議記錄。必要時按分局要求形成會議紀要。
二、局務會制度
1、局務會一般每月召開一次,時間定于當月上旬。由全體分局領導、分局科、所主要負責人參加。
2、局務會的主要內(nèi)容是傳達貫徹上級指示,小結上月工作情況,布置本月工作任務。
3、辦公室負責局務會的通知、記錄及其它會務工作。必要時按分局要求形成會議紀要或簡報。
三、會議及會務活動制度
1、分局召開的各類會議一般均由辦公室統(tǒng)一協(xié)調(diào)安排。
2、各部門召集的以分局名義召開的工作會議,應提前3天將會議時間、議題、參加范圍、會議地址等報辦公室。由辦公室提出初步意見,報局長辦公會議或分管局長審定。
3、一般情況下,由辦公室對需要召開的會議進行協(xié)調(diào),作出安排,能合并的會議和可套開的會議不單獨召開。各部門自行召開的會議,會期不得超過半天。
4、辦公室參與協(xié)調(diào)分局領導參加的各種公務活動,本著轉變工作作風,提高辦事效率,集中精力想大事、辦實事的原則,公務活動應從儉、從實。
四、督促檢查工作制度
(一)督促檢查的工作內(nèi)容
1、 領導交辦、批辦、查辦的上級重大稅收工作的決策、部署貫徹落實情況和其他重要事項,;
2、黨委會、局長辦公會、局務會等會議決辦的事項;
3、人大、政協(xié)有關稅收工作的建議提案;
4、上級機關及有關部門簽轉的督辦事項;
5、上級文件、電報的擬復、擬辦事項;
6、群眾來信來訪的調(diào)查處理回復事項;
7、批評、建議類事項;
9、其他需要督辦事項。
(二)督促檢查的基本要求
1、領導負責。督促檢查是一種領導職能,各級領導都要親自過問,承擔責任。責任部門要按照領導或上級領導機關的指示,運用領導職權推動督查工作,并在實際工作中堅持三條基本原則:一是一切督查事項立項都要報請領導批示;二是及時請示、定期匯報,主動爭取領導和有關部門的重視和支持;三是辦結報告須經(jīng)領導審核簽字方能報出。
2、部門協(xié)助。辦公室協(xié)助領導抓好督促檢查。主要負責有關交辦、催辦、參與調(diào)查、出面協(xié)調(diào)和報告結果等具體工作,一般不直接查處問題,僅對一些重要的、綜合性、典型性的事項進行直接辦理,對多數(shù)事項要發(fā)揮有關部門的作用,將督查事項按職能分工和業(yè)務范圍及時轉送到有關部門或單位協(xié)助辦理,各有關職能部門和基層單位要按照領導批示和要求辦理。涉及多個部門辦理的由主管部門會相關部門意見,并負責協(xié)調(diào)綜合;未明確主辦部門的,由辦公室負責協(xié)調(diào)綜合。
3、實事求是。督促檢查要秉公辦理、實事求是。一是督查工作人員在辦理督查的各個環(huán)節(jié)要客觀公正,防止片面粗糙。二是督查工作人員在辦理各類督查事項中,必須以事實為依據(jù),以政策、法律為準繩,深入調(diào)查研究,防止主觀偏見,對督查事項的事實真相不隱瞞、不夸張、不縮小、不歪曲,不允許任意曲解政策和法律。
(三)限時辦理
1、對督促檢查事項的辦理,凡明確規(guī)定報告時限的,要按照要求的內(nèi)容和時限及時報告。
2、對領導批示需要查辦落實的事項,未規(guī)定時限的一般應在30天內(nèi)辦結。
3、對人大、政協(xié)建議提案的承辦,沒有規(guī)定反饋時限的應從收到建議和提案之日起3個月內(nèi),將辦理結果書面答復人大代表(政協(xié)委員)提案人;不能按期辦結的可適當延期,但延遲的時間最長不得超過2個月。
4、對有特殊要求的事項,要特事特辦,及時報告查辦結果。
5、情況特殊需要延長查辦時間的,要及時向主辦單位匯報原因和辦理進展情況。
(四)有查必果。凡是立項督查的事項,都必須有結果。一是肯定的,即反映問題屬實,按規(guī)定做了處理;二是否定的,即反映問題失實,向批示人、當事人說明情況;三是部分肯定,部分否定,或擴大化的,即由一問題涉及一片,從一個人問題涉及到同類事、同類人的問題。對各個辦結的事項,承辦單位都應及時反饋,并寫出書面查辦報告。查辦結果報告,必須事實清楚、結論準確;對不符合要求的,將退回重新查報。
(五)定期通報。為推動督查工作的開展和督查事項的落實,必須建立督查工作檢查通報制度,市局辦公室將按季定期對市局機關及各分局督查工作開展情況和督查事項處理情況進行檢查通報。
(六)注意保密。根據(jù)督查事項內(nèi)容,對需要保密的事宜,在辦理過程中,控制在一定范圍內(nèi)知曉;對有相應密級的文件資料,要按有關公文保密規(guī)定,注意采取保密措施。
(七)督促檢查的辦理程序
1、登記:凡督查的事項,不論轉辦或自辦,都要登記。登記的內(nèi)容包括:督查事項、事由來源、內(nèi)容摘要、擬辦意見,領導批示,查辦方式,及登記序號、收件日期。
2、轉辦:轉辦是督查工作中對一般案件的辦理方式。督促檢查事項的轉辦,根據(jù)分級負責歸口辦理的原則,交辦部門要確定督查任務、明確督查事項的辦理要求;指明查辦事項的承辦單位或承辦人;規(guī)定查辦事項的完成時限;提出查辦事項辦結后的反饋要求。承辦部門按職權范圍認真做好督查工作,不得敷衍塞責,推諉扯皮。
3、催辦:對轉交有關職能部門和下轄機關辦理的事項,要認真做好催查和督促工作,每隔一定時間與承辦單位聯(lián)系一次未能辦復者,則要求匯報辦理過程,說明情況,再提出時限要求,催辦方式可以發(fā)函,打電話或派人上門了解督促。
4、立卷歸檔。督促檢查事項辦結后,應將查辦過程中領導批示,查辦原件,調(diào)查情況,處理結果和來往文件等材料組成案卷歸檔。
第10篇 分局會議及督辦工作制度
分局會議及督辦工作制度
一、局長辦公會制度
1、局長辦公會一般定于每周一上午召開,由分局主要領導主持,全體局領導、行辦、黨辦、人教科主要負責人和會議議題的有關人員參加。
2、局長辦公會的主要內(nèi)容是傳達上級批示精神,研究本周重要工作及相關問題。
3、辦公室負責會議通知,并按歸檔要求作好會議記錄。必要時按分局要求形成會議紀要。
二、局務會制度
1、局務會一般每月召開一次,時間定于當月上旬。由全體分局領導、分局科、所主要負責人參加。
2、局務會的主要內(nèi)容是傳達貫徹上級指示,小結上月工作情況,布置本月工作任務。
3、辦公室負責局務會的通知、記錄及其它會務工作。必要時按分局要求形成會議紀要或簡報。
三、會議及會務活動制度
1、分局召開的各類會議一般均由辦公室統(tǒng)一協(xié)調(diào)安排。
2、各部門召集的以分局名義召開的工作會議,應提前3天將會議時間、議題、參加范圍、會議地址等報辦公室。由辦公室提出初步意見,報局長辦公會議或分管局長審定。
3、一般情況下,由辦公室對需要召開的會議進行協(xié)調(diào),作出安排,能合并的會議和可套開的會議不單獨召開。各部門自行召開的會議,會期不得超過半天。
4、辦公室參與協(xié)調(diào)分局領導參加的各種公務活動,本著轉變工作作風,提高辦事效率,集中精力想大事、辦實事的原則,公務活動應從儉、從實。
四、督促檢查工作制度
(一) 督促檢查的工作內(nèi)容
1、 領導交辦、批辦、查辦的上級重大稅收工作的決策、部署貫徹落實情況和其他重要事項,;
2、黨委會、局長辦公會、局務會等會議決辦的事項;
3、人大、政協(xié)有關稅收工作的建議提案;
4、上級機關及有關部門簽轉的督辦事項;
5、上級文件、電報的擬復、擬辦事項;
6、群眾來信來訪的調(diào)查處理回復事項;
7、批評、建議類事項;
9、其他需要督辦事項。
(二) 督促檢查的基本要求
1、領導負責。督促檢查是一種領導職能,各級領導都要親自過問,承擔責任。責任部門要按照領導或上級領導機關的指示,運用領導職權推動督查工作,并在實際工作中堅持三條基本原則:一是一切督查事項立項都要報請領導批示;二是及時請示、定期匯報,主動爭取領導和有關部門的重視和支持;三是辦結報告須經(jīng)領導審核簽字方能報出。
2、部門協(xié)助。辦公室協(xié)助領導抓好督促檢查。主要負責有關交辦、催辦、參與調(diào)查、出面協(xié)調(diào)和報告結果等具體工作,一般不直接查處問題,僅對一些重要的、綜合性、典型性的事項進行直接辦理,對多數(shù)事項要發(fā)揮有關部門的作用,將督查事項按職能分工和業(yè)務范圍及時轉送到有關部門或單位協(xié)助辦理,各有關職能部門和基層單位要按照領導批示和要求辦理。涉及多個部門辦理的由主管部門會相關部門意見,并負責協(xié)調(diào)綜合;未明確主辦部門的,由辦公室負責協(xié)調(diào)綜合。
3、實事求是。督促檢查要秉公辦理、實事求是。一是督查工作人員在辦理督查的各個環(huán)節(jié)要客觀公正,防止片面粗糙。二是督查工作人員在辦理各類督查事項中,必須以事實為依據(jù),以政策、法律為準繩,深入調(diào)查研究,防止主觀偏見,對督查事項的事實~不隱瞞、不夸張、不縮小、不歪曲,不允許任意曲解政策和法律。
(三)限時辦理
1、對督促檢查事項的辦理,凡明確規(guī)定報告時限的,要按照要求的內(nèi)容和時限及時報告。
2、對領導批示需要查辦落實的事項,未規(guī)定時限的一般應在30天內(nèi)辦結。
3、對人大、政協(xié)建議提案的承辦,沒有規(guī)定反饋時限的應從收到建議和提案之日起3個月內(nèi),將辦理結果書面答復人大代表(政協(xié)委員)提案人;不能按期辦結的可適當延期,但延遲的時間最長不得超過2個月。
4、對有特殊要求的事項,要特事特辦,及時報告查辦結果。
5、情況特殊需要延長查辦時間的,要及時向主辦單位匯報原因和辦理進展情況。
(四)有查必果。凡是立項督查的事項,都必須有結果。一是肯定的,即反映問題屬實,按規(guī)定做了處理;二是否定的,即反映問題失實,向批示人、當事人說明情況;三是部分肯定,部分否定,或擴大化的,即由一問題涉及一片,從一個人問題涉及到同類事、同類人的問題。對各個辦結的事項,承辦單位都應及時反饋,并寫出書面查辦報告。查辦結果報告,必須事實清楚、結論準確;對不符合要求的,將退回重新查報。
(五)定期通報。為推動督查工作的開展和督查事項的落實,必須建立督查工作檢查通報制度,市局辦公室將按季定期對市局機關及各分局督查工作開展情況和督查事項處理情況進行檢查通報。
(六)注意保密。根據(jù)督查事項內(nèi)容,對需要保密的事宜,在辦理過程中,控制在一定范圍內(nèi)知曉;對有相應密級的文件資料,要按有關公文保密規(guī)定,注意采取保密措施。
(七)督促檢查的辦理程序
1、登記:凡督查的事項,不論轉辦或自辦,都要登記。登記的內(nèi)容包括:督查事項、事由來源、內(nèi)容摘要、擬辦意見,領導批示,查辦方式,及登記序號、收件日期。
2、轉辦:轉辦是督查工作中對一般案件的辦理方式。督促檢查事項的轉辦,根據(jù)分級負責歸口辦理的原則,交辦部門要確定督查任務、明確督查事項的辦理要求;指明查辦事項的承辦單位或承辦人;規(guī)定查辦事項的完成時限;提出查辦事項辦結后的反饋要求。承辦部門按職權范圍認真做好督查工作,不得敷衍塞責,推諉扯皮。
3、催辦:對轉交有關職能部門
和下轄機關辦理的事項,要認真做好催查和督促工作,每隔一定時間與承辦單位聯(lián)系一次未能辦復者,則要求匯報辦理過程,說明情況,再提出時限要求,催辦方式可以發(fā)函,打電話或派人上門了解督促。
4、立卷歸檔。督促檢查事項辦結后,應將查辦過程中領導批示,查辦原件,調(diào)查情況,處理結果和來往文件等材料組成案卷歸檔。
第11篇 局長辦公會議制度范本
1、局長辦公會議一般每周召開一次,必要時隨時召開。會議由局長或受局長委托的副局長召集并主持。
2、會議出席人員:局長、副局長、工會主席、紀檢組長。辦公室主任或副主任到席并負責記錄。
3、會議內(nèi)容:(1)傳達上級重要文件和指示;(2)研究黃河治理開發(fā)和經(jīng)濟發(fā)展的有關重要問題;(3)決定工作中的重大問題;(4)創(chuàng)新工作、重點工作、中心工作、主要工作階段性進展情況;(5)通報有關情況;(6)應由局長辦公會議研究決定的其他問題。
4、對于會議內(nèi)容,需要保密的不得泄漏;未議定的問題不傳播;會議決定的事項由主管局領導負責落實。
第12篇 p糧食局會議制度
糧食局會議制度
糧食局實行黨組會議、局長辦公會議、科務會議、局機關黨支部會議和局黨組民主生活會制度。
一、局黨組會議
1、局黨組會議是局黨組成員集體辦公、討論決定重要問題的一種會議形式。會議的次數(shù)和日期由局領導根據(jù)所需要討論決定問題的緩急程度確定。
2、局黨組會議由黨組組長、成員組成,根據(jù)討論的內(nèi)容,分別吸收非黨組成員副局長及有關科長參加。
3、局黨組會議的主要內(nèi)容是:
⑴傳達上級重要指示、會議精神和文件,研究貫徹實施意見;
⑵研究當前工作的新情況、新問題,并提出對策;
⑶局自身建設和黨的建設中的重要問題;
⑷本局中層干部及基層下屬企業(yè)干部的任免;
⑸討論確定本局內(nèi)部建設方面的重要事宜和階段性工作部署;
⑹其他需要局黨組會議討論決定的重要問題。
4、各科室凡需要提交局黨組會議討論決定的問題,應事先向分管領導匯報,并認真做好向局黨組會議匯報的準備。
5、黨組會記錄人員由辦公室主任(黨組成員)兼任,統(tǒng)一使用市委組織部下發(fā)的黨組會議記錄本。黨組會議討論決定干部任免事項記錄,使用《黨組討論決定干部任免事項會議記錄薄》。會議結束后,由會議主持人、記錄人簽名。
二、局長辦公會議制度
1、局長辦公會議是研究或決定日常工作的有關問題、交流或通報有關情況的重要形式,原則上每月月底或月初召開一次。
2、局長辦公會議由局主要領導主持,各科(室)科長、主任參加。
3、辦公室負責局長辦公會議的召集和記錄。
4、局長辦公會議內(nèi)容:
⑴學習傳達上級會議、文件、指示精神,結合本局工作實際,提出貫徹執(zhí)行的實施意見;
⑵檢查本月份工作,研究部署下月份工作任務;
⑶匯報交流各科室工作情況,協(xié)調(diào)各科之間工作;
⑷其它需由局長辦公會議討論決定的議題。
三、科務會議制度
1、科務會議是落實局黨組會議、局長辦公會議精神、討論研究科室工作的一種會議形式。科務會議的次數(shù)和日期由科長、主任根據(jù)工作需要確定,一般情況每月召開一次。
2、科務會議由科長、主任主持,科室全體人員參加,也可視內(nèi)容邀請分管領導參加。分管領導因工作需要,可臨時召集分管科室的科務會議。
3、科務會議的主要內(nèi)容是:傳達局黨組、局長辦公會議精神,研究討論、安排月度工作,交流組織實施情況。
四、局機關黨支部大會
黨支部大會一般每季度召開一次,主要內(nèi)容是:
1、聽取支委會的工作匯報,對支委會的工作進行審議;
2、討論并決定支部的重要問題;
3、傳達上級黨組織的重要會議精神及重要文件,提出學習貫徹意見。
五、局黨組民主生活會
局黨組黨內(nèi)民主生活會每年舉行2次,根據(jù)實際需要和上級要求,也可隨時召開。黨員領導干部都要按規(guī)定參加雙重黨內(nèi)民主生活會,既參加定期召開的黨員領導干部民主生活會,又參加所在黨小組生活會。
民主生活會的基本內(nèi)容,主要是根據(jù)全市統(tǒng)一布置的黨員干部的檢查內(nèi)容,也可以根據(jù)本局的實際,增加其它檢查內(nèi)容,認真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統(tǒng)一思想認識。
1、黨小組會
黨小組會一般每兩個月召開一次。主要內(nèi)容是:根據(jù)支部的部署,組織黨員學習;過民主生活會,交流思想,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研究討論支部提出的其他問題。
2、黨課教育
黨課教育一般每兩個月安排一次。內(nèi)容視實際情況確定,可采用閱讀黨課材料、傳達領導講話、聽黨課、收看電教片、收聽錄音等形式。
第13篇 局長辦公會議制度-范本
為進一步加強___局工作的規(guī)范化、制度化建設,提高行政效能,規(guī)范議事程序,特制定本制度。
一、會議形式
1、局長辦公會議由局長、副局長參加。由局長召集和主持。根據(jù)工作需要,副科級干部也可參加,必要時中層干部列席。
2、局長辦公會議研究的事項,由分管副局長和副科級干部抓好落實。
3、局長辦公會議原則每月召開一次,也可以根據(jù)工作需要隨時召開。
二、議事范圍
1、傳達學習上級領導機關和區(qū)委、區(qū)政府的重要指示、決定和重要會議精神,研究貫徹意見;
2、相互交流、協(xié)調(diào)區(qū)直部門和局本身的工作情況;
3、通報和研究區(qū)委、區(qū)政府階段性工作情況,協(xié)調(diào)和處理有關工作問題,研究抓落實的具體辦法和措施;
4、研究區(qū)委、區(qū)政府出臺的重要政策,并貫徹落實;
5、研究機關事務管理局擬出臺的有關政策措施;
6、研究機關事務管理局重要的規(guī)章制度;
7、研究安排機關事務管理局階段性工作,制定落實措施;
8、其他需要機關事務管理局研究解決的問題。
第14篇 p衛(wèi)生局會議制度
衛(wèi)生局會議制度
1、機關每周一上午8:30和周四上午8:30機關職工例會制度定為全體機關職工工作例會;
2、無特殊原因機關職工不得缺席例會,有工作外出和特殊事情需向行政辦請假;
3、例會考勤及獎懲按上班對待。
(二)局務會制度
1、局務會參會人員為班子成員和機關各科室負責人;
2、局務會主要研究局機關及系統(tǒng)日常管理中出現(xiàn)的問題,系統(tǒng)及行業(yè)管理工作中出現(xiàn)的需集體研究確定的問題,機關各科室及系統(tǒng)單位提請需要處理的一般性問題的研究等;
3、局務會原則上每月一次,因工作需要可臨時召開。
(三)局黨組(局長辦公)會制度
1、局黨組會由黨組書記召開,黨組成員及局直屬的黨組織書記參加;
2、局黨組會參會人員為局班子成員,辦公室主任作會議記錄;
3、局黨組會主要研究機關及系統(tǒng)重大問題的決策、相關政策、文件的出臺,單位領導班子建設,目標管理及考核,突發(fā)公共衛(wèi)生事件的處置、重大行政違法行為的處罰,重大項目安排、財務管理、大額資金的使用,人事調(diào)動、干部任免、晉升、獎、懲(包括本系統(tǒng)違法違規(guī)黨員、干部職工的處分、處理)等重要事項,機關科室及下屬單位提請的重大問題的研究等;
4、局黨組會研究議題涉及的醫(yī)療衛(wèi)生機構及局機關科室,醫(yī)療衛(wèi)生機構負責人及局機關科室負責人按辦公室的通知議題順序候會;
5、局黨組(局長辦公)會由黨組書記、局長決定召開,原則上每兩周召開一次,因工作需要可延期或臨時召開。
第15篇 s水利局會議制度
(一)某水利局會議主要包括局長辦公會議、局黨委會議、局務會議、全體干部職工大會、局黨委民主生活會和中心組學習會等。
(二)局長辦公會議制度
1、水利局工作中事關全局的重大問題,必須經(jīng)局長辦公會議討論研究決定。
2、局長辦公會議由局長、黨委書記、副局長、黨委副書記、紀委書記組成。辦公室主任和監(jiān)察室主任固定列席,必要時可通知有關科室和直屬單位主要負責同志列席。會議由局長主持,或由局長委托副局長主持,原則上每月召開一次,遇有特殊情況可隨時召開。組成人員超過半數(shù)到會方可召開,因故不能出席者,應于會前向會議主持人請假。
3、會議的主要內(nèi)容:(1)傳達和研究貫徹上級重要指示、決定以及重要會議精神;(2)討論決定水利工作中的重大問題;(3)研究和批準擬發(fā)的重要文件以及下級的重要請示事項;(4)討論確定報請某政府、某某水利廳審定的重要事項;(5)聽取各科室、直屬單位的重要情況匯報和討論各副局長提出的需要集體研究決定的事項;(6)討論水利局職責范圍內(nèi)的其他重要事項。
4、會議議題由局領導提出,局長審定。會議材料由相關科室準備并經(jīng)分管領導審核后交辦公室提交會議。
(三)局黨委會議制度
1、會議主要內(nèi)容:(1)研究貫徹***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某委的有關決定與部署;(2)討論決定局黨委重要工作事項;(3)按照干部管理權限和規(guī)定程序,討論決定有關人事問題;(4)加強局黨委自身的思想政治建設和理論建設,開好領導班子民主生活會,定期組織中心組學習;(5)討論其他應由局黨委會決定的事項。
2、參加局黨委會議的人員為局黨委委員,由書記或副書記主持會議。根據(jù)會議內(nèi)容,可請不是黨委委員的局領導和有關科室、直屬單位主要負責同志列席。一般每兩個月召開一次,遇有重要或緊急事項可隨時召開。
3、黨委會必須有半數(shù)以上的委員到會方能舉行。討論干部問題時,應有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員到會方能舉行。委員因特殊情況不能出席會議,應在會前向會議主持人請假。會議召開前應將擬定的議題通報各委員,如對會議議題有意見或建議,可在會前提出。
4、黨委會在討論議題時,委員應充分發(fā)表意見。討論后,由會議主持人集中討論意見,提出決定方案或意見,提請會議表決。黨委會對決定事項進行表決時,贊成者超過應到會委員的半數(shù)方為通過。會議決定多個事項時,應逐項表決;推薦、提名、任免和獎懲干部事項,應逐個表決。
(四)局務會議制度
局務會議由局長、黨委書記、副局長、黨委副書記、紀委書記、和各科室、直屬單位主要負責人組成,必要時可吸收有關人員列席。會議由局長或委托副局長主持,原則上每季度召開一次,遇有重要情況可隨時召開。會議的主要內(nèi)容:1 、傳達貫徹上級的文件、指示、決定、通知和會議精神;2 、審議和決定水利局年度和階段性的工作思路、工作部署、工作計劃、工作總結,決定重要工作;3 、通報工作情況和協(xié)調(diào)各科室、直屬單位的工作。
(五)局全體干部職工大會制度
局機關全體干部職工參加,必要時通知直屬單位負責人參加,由局長或局長委托局領導主持,原則上每半年召開一次,遇有重要情況可隨時召開。會議的主要內(nèi)容:(1)傳達貫徹上級重要文件 、指示、決定和會議精神;(2)部署全局性的重要工作;(3)通報有關情況;(4)對需要全體工作人員參加的工作與活動進行動員。
(六)局黨委民主生活會制度
局黨委民主生活會由黨委書記或副書記主持。會議記錄按規(guī)定分別報送某紀委、某委組織部。民主生活會每年召開一次。
(七)局黨委中心組學習會制度
局黨委中心組學習會由黨委書記或副書記主持。會議主要任務:學習政治理論、中央文件和經(jīng)濟、法律、科技、水利等方面知識。根據(jù)需要,可吸納有關科室、直屬單位主要負責同志參加。
(八)各科室和直屬單位擬提交局長辦公會議、局黨委會議、局務會議討論的事宜,應提前三天以書面形式送辦公室統(tǒng)一協(xié)調(diào)安排,由辦公室按以下原則對會議議題進行初步篩選: (1)不符合議題范圍的不列入;(2)涉及多部門有爭議的問題,未經(jīng)事先協(xié)調(diào)和征求意見的不列入;(3)分管局領導可以按分工獨立處理,或可與其他負責人協(xié)商解決的問題不列入;(4)只有情況(問題)匯報,沒有具體解決方案的不列入。會議議題初核后,報局長或主持會議的局領導確定,并及時將處理結果通知有關科室和直屬單位。
(九)上述條款所列會議均由辦公室負責統(tǒng)籌安排,做好會議記錄,并根據(jù)需要制發(fā)會議紀要,經(jīng)主持會議的局領導簽發(fā)。會議討論的重要事項,各科、室、站要抓緊落實,辦公室要抓好督促檢查。其他會議按照職能對口負責的原則,由有關科室和直屬單位具體辦理。
(十)嚴格控制以水利局名義召開的全某性會議。凡以水利局名義召開的會議,須經(jīng)局長辦公會議討論確定;各科室站自行召開的、需請各某地(某、區(qū))水利局副局長以上領導參加的會議,必須經(jīng)局長或分管領導同意。
(十一)以水利局名義召開的各類會議所需經(jīng)費,由辦公室按年度會議計劃做出經(jīng)費預算,經(jīng)局長辦公會議批準后,從會議費中列支。未經(jīng)批準的會議不予核拔經(jīng)費。直屬單位召開的會議,包括經(jīng)批準以水利局名義召開的會議,經(jīng)費由各單位從包干經(jīng)費中解決。凡以學會、協(xié)會、研究會等名義召開的會議,經(jīng)費自行解決。
(十二)各科室站舉行的各種工作和業(yè)務性會議(活動),事后應將領導同志的報告(講稿或記錄)、交流材料、總結報告、活動情況記錄等材料整理兩套交辦公室存檔。
(十三)某水利局及科室站召開的會議要貫徹精簡、高效、節(jié)約的原則,盡量壓縮會議時間、精簡會議人員。提倡少開會,開短會,多開推動中心工作的現(xiàn)場會、務實高效的小型協(xié)調(diào)會,根據(jù)情況必要時可召開網(wǎng)絡視頻或電視電話會。
第16篇 _畜牧水產(chǎn)局局務會議制度
一、內(nèi)容
1、討論、研究年度工作計劃和工作總結、經(jīng)濟指標、各項制度及工作經(jīng)濟運行情況。
2、討論、安排中心工作和有關具體的業(yè)務性工作。
3、討論、研究經(jīng)費開支和內(nèi)務建設。
4、討論、分析工作的進展情況,解決工作中存在問題的辦法和措施。
5、聽取有關工作情況的匯報,研究部署下一階段的工作。
6、需經(jīng)局務會研究的其它事項。
二、要求
1、會議前二天,由辦公室通知參加會議的有關人員。
2、參加會議人員,不得遲到、早退,特殊情況請假由局長審批。
3、明確會議主題,圍繞會議主題,各自發(fā)表意見。
4、會議采取集思廣益的辦法,凡需局務會議研究解決的問題,先由主管領導綜合各股(站)部門的意見,再進行集體討論,形成集體意見,按集體意見執(zhí)行。
5、作好會議記錄。
第17篇 j局務會議制度
1、會議的召開由局長或副局長提請局領導集體討論決定,由局長主持和局長委托副局長主持。會議的議程、日程由局長辦公會議決定。會議由辦公室組織安排和實施。
2、會議出席人員:局長、副局長、工會主席、紀檢組長、機關各部門負責人、副科級以上干部。
3、會議內(nèi)容:
(1)傳達上級的文件、指示、通報全局工作開展情況。
(2)研究決定全局工作中的重大問題。
(3)聽取各部門工作匯報,協(xié)調(diào)解決重大問題,布置階段性重點工作。
(4)應由局務會研究決定的其它問題。
4、與會人員必須按時參加會議,會議為遲到人員設遲到席。
第18篇 文化局局長辦公會議制度
局長辦公會議制度
局長辦公會議制度的目的,旨在為增強領導決策的科學性、預見性,有利于發(fā)揚民主、互通信息,使縱向、橫向工作不脫節(jié),有利于各工作部門間的協(xié)作,提高各項工作效率。
2、局長辦公會議是研究、決定、布置、檢查本局重要工作的例會,會議實行民主集中制,由局長主持,局領導參加,必要時可以召集各科室以及局屬各單位的負責人參加。
3、局長辦公會議一般兩周召開一次,如需要可臨時變動,由辦公室負責通知參會人員,并說明原由。
4、辦公室負責會議議題的收集整理。報局長審定后,提前一天通知參會人員,并認真做好會議的記錄,同時要負責會后的督促和落實工作。
5、局長辦公會議議定的事項:
(1)根據(jù)中央、省、市的方針、政策、法規(guī)起草的本縣有關文化工作細則、辦法、措施、方案等。
(2)全縣文化工作計劃、工作總結、文化工作規(guī)劃、規(guī)章制度等重要材料。
(3)分析、研究全縣和局機關文化工作情況的問題,提出對策、措施、意見;
(4)決定全縣文化事業(yè)費分配,文化事業(yè)費和預算外經(jīng)費重大使用項目;
(5)布置上級交辦的重要事項。
6、對局務會議所定的事項,必須認真落實,各處室執(zhí)行情況,在下一次辦公會時進行反饋。
7、參會人員必須根據(jù)保密守則,嚴守工作紀律,不得隨意向外透露擬議中不能透露的重大事項。
第19篇 水產(chǎn)局局務會議制度
一、內(nèi)容
1、討論、研究年度工作計劃和工作總結、經(jīng)濟指標、各項制度及工作經(jīng)濟運行情況。
2、討論、安排中心工作和有關具體的業(yè)務性工作。
3、討論、研究經(jīng)費開支和內(nèi)務建設。
4、討論、分析工作的進展情況,解決工作中存在問題的辦法和措施。
5、聽取有關工作情況的匯報,研究部署下一階段的工作。
6、需經(jīng)局務會研究的其它事項。
二、要求
1、會議前二天,由辦公室通知參加會議的有關人員。
2、參加會議人員,不得遲到、早退,特殊情況請假由局長審批。
3、明確會議主題,圍繞會議主題,各自發(fā)表意見。
4、會議采取集思廣益的辦法,凡需局務會議研究解決的問題,先由主管領導綜合各股(站)部門的意見,再進行集體討論,形成集體意見,按集體意見執(zhí)行。
5、作好會議記錄。
第20篇 市住房城鄉(xiāng)建設局會議室管理制度
市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局會議室管理制度
為了加強會議室的管理,保證各類會議的順利召開及規(guī)范有序使用,提高會議室的利用率,特制定會議室管理規(guī)定。
一、會議室的管理,由局辦公室負責。各科室安排的各種會議需提前登記,由辦公室負責安排時間,避免發(fā)生沖突。
二、辦公室按每周會議安排表提前準備好會議室。及時做好會議室內(nèi)設施設備、會務方面的一切安排。做到會議室干凈整潔,桌椅排放整齊,按會議需要備好茶杯,飲用水,會后及時打掃清理。
三、凡使用會議室的科室負責會議室內(nèi)席簽擺放及座次的安排,提供會議用品,使用人員應愛護會議室的公共設備,會議室內(nèi)不得隨意亂貼亂畫。
四、會議室的衛(wèi)生、照明、空調(diào)、設備的使用及管理由辦公室負責。會議室配置的設備、桌椅未經(jīng)許可,不得隨意搬動挪作它用。
五、會議室使用完畢后,應隨時關閉門、窗和全部設施設備電源,切實做好防火、防盜及其他安全工作,如因會服人員造成的損失將追究個人的責任。
六、會服人員須嚴格按管理處各項規(guī)章制度,努力做好服務及協(xié)調(diào)工作,保障各類會議、接待活動的正常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