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哪些
火災隱患整改制度和火災事故處置制度是企業(yè)安全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 定期安全檢查:對生產、儲存區(qū)域進行周期性的火源、電源管理,排查易燃易爆物品的存放情況。
2. 滅火設施配置:確保消防設備完好,包括滅火器、消火栓、自動噴水滅火系統(tǒng)等。
3. 應急預案:制定詳盡的火災應急預案,包括疏散路線、應急響應程序和救援措施。
4. 員工培訓:定期對員工進行消防安全知識教育和疏散演練,提高自救互救能力。
5. 危險源管理:識別并控制可能引發(fā)火災的風險源,采取預防措施。
內容是什么
1. 整改制度:對于發(fā)現的火災隱患,應立即記錄、上報,并指定責任人限時整改。整改過程中需確保不影響正常運營,同時防止隱患擴大。
2. 事故處置:一旦發(fā)生火災,啟動應急預案,迅速報警并組織初期撲救,同時保障人員安全撤離。事后進行事故調查,分析原因,制定防止同類事故發(fā)生的措施。
規(guī)范
1. 制度的執(zhí)行應遵循國家相關法規(guī)和行業(yè)標準,如《消防法》、《企業(yè)安全生產標準化基本規(guī)范》等。
2. 制度應定期更新,以適應企業(yè)環(huán)境、設備和技術的變化。
3. 執(zhí)行過程中,要確保信息暢通,各級管理人員對制度的執(zhí)行情況有清晰的掌握和反饋機制。
重要性
火災隱患整改制度和火災事故處置制度的建立與實施,不僅能夠減少火災事故的發(fā)生,保障企業(yè)的財產安全,更是對員工生命安全的負責。它們能提高企業(yè)的應急反應能力,降低事故損失,維護企業(yè)聲譽,同時也是企業(yè)社會責任的具體體現。因此,管理層必須重視并嚴格執(zhí)行這些制度,將其融入日常管理中,形成安全文化,確保企業(yè)的持續(xù)穩(wěn)定發(fā)展。
火災隱患整改制度火災事故處置制度范文
第1篇 火災隱患整改制度火災事故處置制度
火災隱患整改制度
一、因違反或不符合消防法規(guī)而導致的各類潛在不安全因素,應認定為火災隱患。
二、巡查、檢查中發(fā)現可當場整改的火災隱患,應立即填寫《單位火災隱患當場整改通知單》,并當場改正;不能立即改正的,填寫《單位火災隱患限期整改通知單》,并逐級報告消防安全管理人采取措施整改。
三、消防安全管理人或部門消防安全責任人應組織對報告的火災隱患進行認定,明確火災隱患整改責任部門、責任人、整改的期限和所需經費來源。
四、在火災隱患整改期間,應采取相應措施,保障安全。
五、消防安全管理人或部門消防安全責任人應對火災隱患整改完畢的進行復查確認,填寫《單位火災隱患整改復查單》。
六、對公安消防機構責令限期改正的火災隱患和重大火災隱患,應在規(guī)定的期限內改正,并將火災隱患整改復函送達公安消防機構。
七、重大火災隱患不能立即整改的,應自行將危險部位停產停業(yè)整改。
八、對于涉及城市規(guī)劃布局而不能自身解決的重大火災隱患,應提出解決方案并及時向其上級主管部門或當地人民政府報告。
火災事故處置制度
一、確認火災發(fā)生后,應立即啟動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通知建筑內所有人員立即疏散,實施初期火災撲救,并報火警。
二、火災發(fā)生后,應保護火災現場。公安消防機構劃定的警戒范圍是火災現場保護范圍;尚未劃定時,應將火災過火范圍以及與發(fā)生火災有關的部位劃定為火災現場保護范圍。
三、未經公安消防機構允許,任何人不得擅自進入火災現場保護范圍內,不得擅自移動火場中的任何物品。
四、未經公安消防機構同意,任何人不得擅自清理火災現場。
五、應接受事故調查,如實提供火災事故情況,查找有關人員,協(xié)助火災調查。
六、應做好火災傷亡人員及其親屬的安排、善后事宜。
七、火災調查結束后,應及時分析事故原因,總結事故教訓,,及時改進消防安全管理工作,預防火災事故再次發(fā)生,并將事故情況記入防火檔案。
第2篇 某賓館火災隱患整改制度
第一條 賓館對存在的火災隱患,應當確定專門部門和人員及時予以消除。 第二條 對不能當場改正的火災隱患,由消防歸口管理職能部門根據管理分工,及時將火災隱患向消防安全管理人或消防安全責任人書面報告,并提出整改方案。
第三條 對隨時可能引發(fā)火災的隱患或重大火災隱患,應將危險部位停止生產、經營或工作,立即進行整改,并落實整改期間的安全防范措施。
第四條 消防安全管理人或消防安全責任人應確定整改的措施、期限以及負責整改的部門、人員,并落實整改資金。
第五條 對公安消防機構檢查或抽查發(fā)現的火災隱患,要指定專人落實整改,整改完畢后寫出火災隱患整改回函送消防機構。
第六條 對檢查發(fā)現的火災隱患要認真填寫檢查記錄?;馂碾[患整改完畢,負責整改的部門或者人員應當將整改情況記錄報送消防安全責任人或消防安全管理人簽字后存檔備查。
第七條 火災隱患整改完畢賓館領導應會同保衛(wèi)部門進行檢查驗收。
第八條 對一時解決不了的火災隱患,要采取有效防范措施,并抓緊落實整改。
第九條 對本單位無力進行整改的火災隱患要及時上報上級主管部門,并采取有效防范措施,嚴防死守。
第十條 對存在的火災隱患,都應登記備案,隱患整改完畢銷案后存檔。
第3篇 加油加氣站火災隱患整改制度
一、對公安消防機構確定的火災隱患:
對《責令限期改正通知書》確定的火災隱患,消防安全責任人落實整改;整改完畢和限期屆滿時填寫《火災隱患整改復函》,申請公安消防機構復查;
對《重大火災隱患限期整改通知書》確定的火災隱患或需要動用較大數額資金整改的隱患,消防安全責任人制定具體整改計劃,內容包括隱患情況,整改方案,整改時限等報上級主管領導批示后,督促落實,整改期間采取臨時性防范措施,整改完畢和限期屆滿時填寫《火災 隱患整改復函》,申請公安消防機構復查。
二、對本站防火巡查、檢查中發(fā)現的火災隱患:
1、對下列可以當場改正的火災隱患,應當立即改正:在站區(qū)域內吸煙的;員工著裝不符合防靜電要求的;使用非防爆的通訊電器設備和電動工具的;機動車輛及人員進入罐區(qū)和危險區(qū)的;違章動用明火、用電和電氣焊的;將安全出口上鎖、遮擋,或者占用、堆放物品影響疏散通道暢通的;滅火器材被遮擋影響使用或者被挪作他用的;消防設施管理、值班人員和防火巡查人員脫崗的;違章關閉消防設施、切斷消防電源的;其它可以當場改正的行為。
2、對不能當場改正的火災隱患,消防安全管理人或者消防安全責任人應當確定整改的措施、期限以及負責整改的部門、人員,由站長填寫《隱患整改情況登記表》,落 實整改資金,組織人員限期整改并向上級主管部門報告。整改完畢后將結果記入《隱患整改情況登記表》,并簽字存檔,逾期未整改完畢的根據本站內部獎懲制度給 予處罰;在火災隱患未消除之前,應當落實防范措施,保障消防安全。對不能確保消防安全,隨時可能引發(fā)火災或者一旦發(fā)生火災將嚴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應當將危險部位停產停業(yè)整改。
3、對一時確有困難(含時間、技術、資金)難以整改的火災隱患應書面報告公安消防機構,制定分段整改方案,并采取有效措施或停止使用,保障加油加氣站不因隱患而引發(fā)事故。
三、重大火災隱患
1、對單位存在的重大火災隱患,加油加氣站應當積極制定解決方案、籌措資金,并及時向上級主管部門或者當地人民政府報告。
2、在火災隱患未消除之前,消防安全責任人應當采取防范措施;不能確保消防安全的,應當(或報上級負責人審批后)停產停業(yè)改正,實行嚴格管理,保證不發(fā)生問題。
四、火災隱患整改完畢后,負責整改的部門或人員應當將整改情況報請職能部門及時驗收,驗收合格后送消防安全責任人或者消防安全管理人簽字后存檔備查。
第4篇 火災隱患整改制度及火災事故處置制度
火災隱患整改制度
一、因違反或不符合消防法規(guī)而導致的各類潛在不安全因素,應認定為火災隱患。
二、巡查、檢查中發(fā)現可當場整改的火災隱患,應立即填寫《單位火災隱患當場整改通知單》,并當場改正;不能立即改正的,填寫《單位火災隱患限期整改通知單》,并逐級報告消防安全管理人采取措施整改。
三、消防安全管理人或部門消防安全責任人應組織對報告的火災隱患進行認定,明確火災隱患整改責任部門、責任人、整改的期限和所需經費來源。
四、在火災隱患整改期間,應采取相應措施,保障安全。
五、消防安全管理人或部門消防安全責任人應對火災隱患整改完畢的進行復查確認,填寫《單位火災隱患整改復查單》。
六、對公安消防機構責令限期改正的火災隱患和重大火災隱患,應在規(guī)定的期限內改正,并將火災隱患整改復函送達公安消防機構。
七、重大火災隱患不能立即整改的,應自行將危險部位停產停業(yè)整改。
八、對于涉及城市規(guī)劃布局而不能自身解決的重大火災隱患,應提出解決方案并及時向其上級主管部門或當地人民政府報告。
火災事故處置制度
一、確認火災發(fā)生后,應立即啟動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通知建筑內所有人員立即疏散,實施初期火災撲救,并報火警。
二、火災發(fā)生后,應保護火災現場。公安消防機構劃定的警戒范圍是火災現場保護范圍;尚未劃定時,應將火災過火范圍以及與發(fā)生火災有關的部位劃定為火災現場保護范圍。
三、未經公安消防機構允許,任何人不得擅自進入火災現場保護范圍內,不得擅自移動火場中的任何物品。
四、未經公安消防機構同意,任何人不得擅自清理火災現場。
五、應接受事故調查,如實提供火災事故情況,查找有關人員,協(xié)助火災調查。
六、應做好火災傷亡人員及其親屬的安排、善后事宜。
七、火災調查結束后,應及時分析事故原因,總結事故教訓,,及時改進消防安全管理工作,預防火災事故再次發(fā)生,并將事故情況記入防火檔案。
第5篇 生化系統(tǒng)火災隱患整改制度
一、對存在的火災隱患,應當及時予以消除。
二、對于檢查要求當場整改的就要立即整改。
下列行為應當場改正:
1、用火、用電有無違章情況;
2、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暢通,安全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是否完好;
3、消防設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標志是否在位、完整;
4、消防安全重點部位的人員在崗情況;
5、其他消防安全情況。
三、對不能當場整改的,由消防管理歸口部門開具整改通知,報告消防安全責任人或消防安全管理人,提出整改方案并由被檢查部門責任人簽字。被檢查部門責任人應當確定整改措施,限期,并負責落實整改。
四、隱患消除之前應當落實防范措施,保障消防安全。
五、隱患整改完畢,負責整改的部門或人員應當將整改情況函告消防管理歸口部門,提出復查。由安全檢查人員復查合格后并由消防安全責任人或消防安全管理人簽字確認后存檔。
六、對公安消防機構責令限期整改的火災隱患由單位在限期內整改。整改后向學校保衛(wèi)處消防科整改情況,申請復查。
生化系
2010.10 22
第6篇 賓館飯店火災隱患整改制度
各部門對存在的火災隱患應高度重視,必須在規(guī)定的時限內予以整改。
1.對下列違反消防安全規(guī)定的行為,應當責成有關人員當場改正并督促落實:
1)違章進入生產、儲存易燃易爆危險品場所的;
2)違章使用明火作業(yè)或者在具有火災、爆炸危險的場所吸煙、使用明火等違反禁令的;
3)將安全出口上鎖、遮擋,或者占用、堆放物品影響疏散通道暢通的;
4)消火栓、滅火器材被遮擋影響使用或者被挪作他用的;
5)常閉式防火門處于開啟狀態(tài),防火卷簾下堆放物品影響使用的;
6)消防設施管理、值班人員和防火巡查人員脫崗的;
7)違章關閉消防設施、切斷消防電源、水源的;
8)其他可以當場改正的行為。
2.對不能當場改正的火災隱患,保安部或專兼職消防管理人員應當根據本單位的管理分工,及時將存在的火災隱患向單位的消防安全管理人或者消防安全責任人報告,提出整改方案,由保安部出具《火災隱患整改通知書》。
3.消防安全管理人或者消防安全責任人應當確定整改的措施、期限以及負責整改的部門、人員,并落實整改資金。
4.在火災隱患未消除之前,應當落實防范措施,保障消防安全。
5.不能確保消防安全,隨時可能引發(fā)火災或者一旦發(fā)生火災將嚴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應當將危險部位停產停業(yè)整改。
6.火災隱患整改完畢,負責整改的部門或者人員應當將整改情況記錄報送消防安全責任人或者消防安全管理人簽字確認后存檔備查,并由保安部按要求復查填發(fā)《復查意見書》。
7.對公安消防機構責令限期改正的火災隱患,應當在規(guī)定的期限內改正并寫出火災隱患整改復函,報送公安消防機構。
第7篇 某市場火災隱患整改制度
為規(guī)范火災隱患的報告和整改程序,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和《 機關、團體、企業(yè)、事業(yè)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guī)定》的有關內容,結合本單位消防工作實際,制訂本規(guī)定。
第一條 火災隱患整改的原則是:“誰主管,誰整改”。
第二條 火災隱患整改的程序
(一)、公安消防監(jiān)督部門檢查出火災隱患的整改:接到《火災隱患通知書》后,由管理處提交主管領導簽字,研究整改方案,按期進行整改。整改完畢后,將整改結果書面上報公安消防監(jiān)督部門;
(二)、本單位檢查出火災隱患的整改:接到管理處下達《火災隱患整改通知書》,由整改部門負責人簽字,指定專人負責,落實整改措施。整改完后,將整改結果反饋管理處,由管理處檢查驗收。
第三條 各部門在消防安全檢查過程中,對違反消防法規(guī)的行為要及時糾正。對查出的火災隱患,由本部門落實人員及時整改;對本部門無法整改的火災隱患,書面報管理處,并提出整改方案。
第四條 整改部門在火災隱患未消除之前,必須落實防火措施,保障安全。
第五條 本制度由本單位治安綜合治理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第8篇 生化系火災隱患整改制度
一、對存在的火災隱患,應當及時予以消除。
二、對于檢查要求當場整改的就要立即整改。
下列行為應當場改正:
1、用火、用電有無違章情況;
2、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暢通,安全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是否完好;
3、消防設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標志是否在位、完整;
4、消防安全重點部位的人員在崗情況;
5、其他消防安全情況。
三、對不能當場整改的,由消防管理歸口部門開具整改通知,報告消防安全責任人或消防安全管理人,提出整改方案并由被檢查部門責任人簽字。被檢查部門責任人應當確定整改措施,限期,并負責落實整改。
四、隱患消除之前應當落實防范措施,保障消防安全。
五、隱患整改完畢,負責整改的部門或人員應當將整改情況函告消防管理歸口部門,提出復查。由安全檢查人員復查合格后并由消防安全責任人或消防安全管理人簽字確認后存檔。
六、對公安消防機構責令限期整改的火災隱患由單位在限期內整改。整改后向學校保衛(wèi)處消防科整改情況,申請復查。
生化系
2010.10 22
第9篇 珠海一中火災隱患整改制度
在防火巡查或防火檢查中發(fā)現因違反或不符合消防法規(guī)而導致的各類潛在不安全因素,應認定為火災隱患,并及時消除。對下列違反消防安全規(guī)定的行為,檢查、巡查人員應當責成有關人員改正并督促落實:
(一)消防設施、器材或者消防安全標志的配置、設置不符合國家標準、行業(yè)標準,或者未保持完好有效的;
(二)損壞、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設施、器材的;
(三)占用、堵塞、封閉消防通道、安全出口的;
(四)埋壓、圈占、遮擋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間距的;
(五)占用、堵塞、封閉消防車通道,妨礙消防車通行的;
(六)人員密集場所在門窗上設置影響逃生和滅火救援的障礙物的;
(七)常閉式防火門處于開啟狀態(tài),防火卷簾下堆放物品影響使用的;
(八)違章進入易燃易爆危險物品生產、儲存等場所的;
(九)違章使用明火作業(yè)或者在具有火災、爆炸危險的場所吸煙、使用明火等違反禁令的;
(十)消防設施管理、值班人員和防火巡查人員脫崗的;
(十一)對火災隱患經公安機關消防機構通知后不及時采取措施消除的;
(十二)其他違反消防安全管理規(guī)定的行為。
學校對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和公安機關消防機構、公安派出所指出的各類火災隱患,應當及時予以核查、消除。
對公安機關消防機構、公安派出所責令限期改正的火災隱患,學校應當在規(guī)定的期限內整改。
對不能及時消除的火災隱患,隱患單位應當及時向學校及相關單位的消防安全責任人或者消防安全工作主管領導報告,提出整改方案,確定整改措施、期限以及負責整改的部門、人員,并落實整改資金。
火災隱患尚未消除的,應當落實防范措施,保障消防安全。對于隨時可能引發(fā)火災或者一旦發(fā)生火災將嚴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應當將危險部位停止使用整改。
對于涉及學校無力解決的重大火災隱患,學校應當及時向其上級主管部門或者當地人民政府報告。
火災隱患整改完畢,學校應當將整改情況記錄報送相應的消防安全工作責任人或者消防安全工作主管領導簽字確認后存檔備查。
第10篇 高中火災隱患整改制度
淳高高中火災隱患整改制度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江蘇省地方標準》和《機關、團體、企業(yè)、事業(yè)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guī)定》的規(guī)定,制定火災隱患整改制度:
一、消防安全工作要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工作方針,預防火災的發(fā)生。
二、各部門的負責人為本部門消防安全第一責任人。
三、各部門消防安全管理員,要定期檢查火災隱患部位,發(fā)現問題及時請示、匯報并加以整改。
四、消防安全職能部門要定期檢查火災隱患,提出整改方案及措施。
五、校消防安全負責人要定期聽取消防安全工作匯報,對需要整改的安全隱患要限時督促整改,不整改不放過。
六、消防設施設備要定期檢查、維護或更新,要保持常備狀態(tài)。
第11篇 某某大學火災隱患整改制度
某大學火災隱患整改制度
為有效消除火災隱患,落實整改責任,特制定本制度。
一、對下列違反消防安全規(guī)定的行為,檢查、巡查人員應當責成有關人員改正并督促落實:
(一)消防設施、器材或者消防安全標志的配置、設置不符合國家標準、行業(yè)標準,或者未保持完好有效的;
(二)損壞、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設施、器材的;
(三)占用、堵塞、封閉消防通道、安全出口的;
(四)埋壓、圈占、遮擋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間距的;
(五)占用、堵塞、封閉消防車通道,妨礙消防車通行的;
(六)人員密集場所在門窗上設置影響逃生和滅火救援障礙物的;
(七)常閉式防火門處于開啟狀態(tài),防火卷簾下堆放物品影響使用的;
(八)違章進入易燃易爆危險物品生產、儲存等場所的;
(九)違章使用明火作業(yè)或者在具有火災、爆炸危險的場所吸煙、使用明火等違反禁令的;
(十)消防設施管理、值班人員和防火巡查人員脫崗的;
(十一)對火災隱患經公安機關消防機構通知后不及時采取措施消除的;
(十二)其他違反消防安全管理規(guī)定的行為。
二、違反以上規(guī)定的情況以及改正情況應當有記錄并存檔備查。
三、存在隱患單位消防安全責任人應當確定整改的措施、期限以及負責整改的部門、人員,并落實整改資金。
四、對不能當場改正的火災隱患,及時將存在的火災隱患向本單位消防安全責任人或學校消防安全工作委員會報告,提出整改意見。火災隱患尚未消除的,隱患單位應當落實防范措施,保證消防安全。對于隨時可能引發(fā)火災或者一旦發(fā)生火災將嚴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應當將危險部位停止使用,進行整改。
五、火災隱患整改完畢,負責整改的部門或者人員應當將整改情況記錄報送消防安全管理人簽字確認后存檔備查。
六、對公安消防機構責令限期整改的火災隱患,應當在規(guī)定的期限內改正并寫出火災隱患整改復函,報送公安消防機構。
第12篇 旅館火災隱患整改制度
1、各部門對存在的火災隱患應當及時予以消除。
2、在防火安全檢查中,應對所發(fā)現的火災隱患進行逐項登記,并將隱患情況書面下發(fā)各部門限期整改,同時要做好隱患整改情況記錄。
3、在火災隱患未消除前,各部門應當落實防范措施,確保隱患整改期間的消防安全,對確無能力解決的重大火災隱患應當提出解決方案,及時向單位消防安全責任人報告,并由單位上級主管部門或當地政府報告。
4、對公安消防機構責令限期改正的火災隱患,應當在規(guī)定的期限內改正并寫出隱患整改的復函,報送公安消防機構。
第13篇 某選煤廠火災隱患整改制度
一、單位對存在的火災隱患應當及時予以消除。
二、對下列違反消防安全規(guī)定的行為,單位應當責成有關人員當場改正并督促落實。
1、違章進入生產、儲存易燃易爆危險品場所的。
2、違章使用明火作業(yè)或者在具有火災、爆炸危險的場所吸煙、使用明火等違反禁令的。
3、將安全出口上鎖、遮擋或者占用、堆放物品,影響疏散通道暢通的。
4、消火栓、滅火器材被遮擋,影響使用或被挪作他用。
5、常閉式防火門處于開啟狀態(tài),防火卷簾下堆放物品,影響使用的。
6、消防設施管理,值班人員和防火巡查人員脫崗的。
7、違章關閉消防設施,切斷消防電源的。
三、對公安消防機構責令限期改正的火災隱患,單位應當在規(guī)定期限內改正,并寫出火災隱患整改復函,報送公安消防機構。
第14篇 火災隱患整改制度范本
火災隱患整改制度范本5
一、單位對存在的火災隱患,應當確定專門部門和人員及時予以消除。
二、對不能當場改正的火災隱患,由消防工作歸口管理職能部門根據管理分工,及時將火災隱患向消防安全責任人書面報告,并提出整改方案。
三、對隨時可能引發(fā)火災的隱患或重大火災隱患,應將危險部位停止生產、經營或工作,立即進行整改,并落實整改期間的安全防范措施。
四、消防安全管理人或消防安全責任人應確定整改的措施、期限以及負責整改的部門、人員,并落實整改資金。
五、對公安消防部門檢查或抽查發(fā)現的火災隱患,要指定專人落實整改,整改完畢后寫出火災隱患整改報告報公安消防部門。
六、對檢查發(fā)現的火災隱患要認真填寫檢查記錄。火災隱患整改完畢,負責整改的部門或者人員應當將整改情況記錄報送消防安全責任人或消防安全管理人簽字后存檔備查。
七、火災隱患整改完畢要組織進行檢查驗收。
八、對本單位無力進行整改的火災隱患要及時上報上級主管部門。
第15篇 賓館火災隱患整改制度
第一條 賓館對存在的火災隱患,應當確定專門部門和人員及時予以消除。 第二條 對不能當場改正的火災隱患,由消防歸口管理職能部門根據管理分工,及時將火災隱患向消防安全管理人或消防安全責任人書面報告,并提出整改方案。
第三條 對隨時可能引發(fā)火災的隱患或重大火災隱患,應將危險部位停止生產、經營或工作,立即進行整改,并落實整改期間的安全防范措施。
第四條 消防安全管理人或消防安全責任人應確定整改的措施、期限以及負責整改的部門、人員,并落實整改資金。
第五條 對公安消防機構檢查或抽查發(fā)現的火災隱患,要指定專人落實整改,整改完畢后寫出火災隱患整改回函送消防機構。
第六條 對檢查發(fā)現的火災隱患要認真填寫檢查記錄?;馂碾[患整改完畢,負責整改的部門或者人員應當將整改情況記錄報送消防安全責任人或消防安全管理人簽字后存檔備查。
第七條 火災隱患整改完畢賓館領導應會同保衛(wèi)部門進行檢查驗收。
第八條 對一時解決不了的火災隱患,要采取有效防范措施,并抓緊落實整改。
第九條 對本單位無力進行整改的火災隱患要及時上報上級主管部門,并采取有效防范措施,嚴防死守。
第十條 對存在的火災隱患,都應登記備案,隱患整改完畢銷案后存檔。
第16篇 農貿市場火災隱患整改制度
為規(guī)范火災隱患的報告和整改程序,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和《 機關、團體、企業(yè)、事業(yè)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guī)定》的有關內容,結合本單位消防工作實際,制訂本規(guī)定。
第一條火災隱患整改的原則是:“誰主管,誰整改”。
第二條火災隱患整改的程序
(一)、公安消防監(jiān)督部門檢查出火災隱患的整改:接到《火災隱患通知書》后,由管理處提交主管領導簽字,研究整改方案,按期進行整改。整改完畢后,將整改結果書面上報公安消防監(jiān)督部門;
(二)、本單位檢查出火災隱患的整改:接到管理處下達《火災隱患整改通知書》,由整改部門負責人簽字,指定專人負責,落實整改措施。整改完后,將整改結果反饋管理處,由管理處檢查驗收。
第三條各部門在消防安全檢查過程中,對違反消防法規(guī)的行為要及時糾正。對查出的火災隱患,由本部門落實人員及時整改;對本部門無法整改的火災隱患,書面報管理處,并提出整改方案。
第四條整改部門在火災隱患未消除之前,必須落實防火措施,保障安全。
第五條本制度由本單位治安綜合治理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第17篇 飯店賓館火災隱患整改制度
各部門對存在的火災隱患應高度重視,必須在規(guī)定的時限內予以整改。
1.對下列違反消防安全規(guī)定的行為,應當責成有關人員當場改正并督促落實:
1)違章進入生產、儲存易燃易爆危險品場所的;
2)違章使用明火作業(yè)或者在具有火災、爆炸危險的場所吸煙、使用明火等違反禁令的;
3)將安全出口上鎖、遮擋,或者占用、堆放物品影響疏散通道暢通的;
4)消火栓、滅火器材被遮擋影響使用或者被挪作他用的;
5)常閉式防火門處于開啟狀態(tài),防火卷簾下堆放物品影響使用的;
6)消防設施管理、值班人員和防火巡查人員脫崗的;
7)違章關閉消防設施、切斷消防電源、水源的;
8)其他可以當場改正的行為。
2.對不能當場改正的火災隱患,保安部或專兼職消防管理人員應當根據本單位的管理分工,及時將存在的火災隱患向單位的消防安全管理人或者消防安全責任人報告,提出整改方案,由保安部出具《火災隱患整改通知書》。
3.消防安全管理人或者消防安全責任人應當確定整改的措施、期限以及負責整改的部門、人員,并落實整改資金。
4.在火災隱患未消除之前,應當落實防范措施,保障消防安全。
5.不能確保消防安全,隨時可能引發(fā)火災或者一旦發(fā)生火災將嚴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應當將危險部位停產停業(yè)整改。
6.火災隱患整改完畢,負責整改的部門或者人員應當將整改情況記錄報送消防安全責任人或者消防安全管理人簽字確認后存檔備查,并由保安部按要求復查填發(fā)《復查意見書》。
7.對公安消防機構責令限期改正的火災隱患,應當在規(guī)定的期限內改正并寫出火災隱患整改復函,報送公安消防機構。
第18篇 火災隱患整改制度
1.單位對存在的火災隱患,應當及時予以消除。
2.對下列違反消防安全規(guī)定的行為,單位應當責成有關人員當場改正并督促落實:
(1)違章進入生產、儲存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場所的;
(2)違章使用明火作業(yè)或者在具有火災、爆炸危險的場所吸煙、使用明火等違反禁令的;
(3)將安全出口上鎖、遮擋,或者占用、堆放物品影響疏散通道暢通的;
(4)消火栓、滅火器材被遮擋影響使用或者被挪作他用的;
(5)常閉式防火門處于開啟狀態(tài),防火卷簾下堆放物品影響使用的;
(6)消防設施管理、值班人員和防火巡查人員脫崗的;
(7)違章關閉消防設施、切斷消防電源的;
(8)其他可以當場改正的行為。
違反前款規(guī)定的情況以及改正情況應當有記錄并存檔備查。
3.對不能當場改正的火災隱患,消防工作歸口管理職能部門或者專兼職消防管理人員應當根據本單位的管理分工,及時將存在的火災隱患向單位的消防安全管理人或者消防安全責任人報告,提出整改方案。消防安全管理人或者消防安全責任人應當確定整改的措施、期限以及負責整改的部門、人員,并落實整改資金。
在火災隱患未消除之前,單位應當落實防范措施,保障消防安全。不能確保消防安全,隨時可能引發(fā)火災或者一旦發(fā)生火災將嚴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應當將危險部位停產停業(yè)整改。
4.火災隱患整改完畢,負責整改的部門或者人員應當將整改情況記錄報送消防安全責任人或者消防安全管理人簽字確認后存檔備查。
5.對于涉及城市規(guī)劃布局而不能自身解決的重大火災隱患,以及機關、團體、事業(yè)單位確無能力解決的重大火災隱患,單位應當提出解決方案并及時向其上級主管部門或者當地人民政府報告。
6.對公安消防機構責令限期改正的火災隱患,單位應當在規(guī)定的期限內改正并寫出火災隱患整改復函,報送公安消防機構。
第19篇 火災隱患整改制度范文
1.單位對存在的火災隱患,應當及時予以消除。
2.對下列違反消防安全規(guī)定的行為,單位應當責成有關人員當場改正并督促落實:
(1)違章進入生產、儲存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場所的;
(2)違章使用明火作業(yè)或者在具有火災、爆炸危險的場所吸煙、使用明火等違反禁令的;
(3)將安全出口上鎖、遮擋,或者占用、堆放物品影響疏散通道暢通的;
(4)消火栓、滅火器材被遮擋影響使用或者被挪作他用的;
(5)常閉式防火門處于開啟狀態(tài),防火卷簾下堆放物品影響使用的;
(6)消防設施管理、值班人員和防火巡查人員脫崗的;
(7)違章關閉消防設施、切斷消防電源的;
(8)其他可以當場改正的行為。
違反前款規(guī)定的情況以及改正情況應當有記錄并存檔備查。
3.對不能當場改正的火災隱患,消防工作歸口管理職能部門或者專兼職消防管理人員應當根據本單位的管理分工,及時將存在的火災隱患向單位的消防安全管理人或者消防安全責任人報告,提出整改方案。消防安全管理人或者消防安全責任人應當確定整改的措施、期限以及負責整改的部門、人員,并落實整改資金。
在火災隱患未消除之前,單位應當落實防范措施,保障消防安全。不能確保消防安全,隨時可能引發(fā)火災或者一旦發(fā)生火災將嚴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應當將危險部位停產停業(yè)整改。
4.火災隱患整改完畢,負責整改的部門或者人員應當將整改情況記錄報送消防安全責任人或者消防安全管理人簽字確認后存檔備查。
5.對于涉及城市規(guī)劃布局而不能自身解決的重大火災隱患,以及機關、團體、事業(yè)單位確無能力解決的重大火災隱患,單位應當提出解決方案并及時向其上級主管部門或者當地人民政府報告。
6.對公安消防機構責令限期改正的火災隱患,單位應當在規(guī)定的期限內改正并寫出火災隱患整改復函,報送公安消防機構。
第20篇 娛樂場所火災隱患整改制度
(一)因違反或不符合消防法規(guī)而導致的各類潛在不安全因素,應認定為火災隱患;
(二)發(fā)現火災隱患應立即改正,不能立即改正的,應報告上級主管人員;
(三)消防安全管理人或部門消防安全責任人應組織對報告的火災隱患進行認定,并對整改完畢的進行確認;
(四)明確火災隱患整改責任部門、責任人、整改的期限和所需經費來源;
(五)在火災隱患整改期間,應采取相應措施,保障安全;
(六)對公安消防機構責令限期改正的火災隱患和重大火災隱患,應在規(guī)定的期限內改正,并將火災隱患整改復函送達公安消防機構;
(七)重大火災隱患不能立即整改的,應自行將危險部位停止使用并整改;
(八)對于涉及城市規(guī)劃布局而不能自身解決的重大火災隱患,應提出解決方案并及時向上級主管部門或當地人民政府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