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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哪些
期貨交易制度是金融市場的重要組成部分,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核心內容:
1. 保證金制度:期貨交易中,投資者需要支付一定比例的保證金以保證履行合約義務。
2. 漲跌停板制度:設定每日價格波動的最大幅度,以限制市場的過度波動。
3. 當日無負債結算制度:每天進行盈虧清算,確保交易的透明度和風險控制。
4. 強行平倉制度:當賬戶保證金不足時,交易所或經紀商有權強制平倉。
5. 交割制度:期貨合約到期后,通過實物交割或現金結算完成交易。
內容是什么
這些制度旨在維護市場的穩(wěn)定性和公平性。保證金制度允許杠桿交易,但也增加了風險,因此投資者需謹慎管理資金。漲跌停板制度防止價格突然大幅變動,保護市場參與者免受過度沖擊。當日無負債結算制度則確保了市場信息的實時更新,有助于風險的及時識別和管理。強行平倉制度則是對投資者信用風險的一種控制,防止違約事件的發(fā)生。交割制度則確保期貨市場與現貨市場的聯動,保證期貨價格的合理形成。
規(guī)范
執(zhí)行這些制度時,期貨交易所和經紀商需嚴格遵守相關法規(guī),確保規(guī)則的公正執(zhí)行。例如,保證金比例的設定應合理且公開透明,漲跌停板的設置應根據市場狀況靈活調整。對于違規(guī)行為,如操縱市場、欺詐交易等,應有嚴厲的懲罰措施。
重要性
期貨交易制度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它們不僅是市場運行的基礎,也是防范系統(tǒng)性風險的關鍵。通過這些制度,期貨市場能夠有效地分散風險,促進價格發(fā)現,同時為投資者提供風險管理工具。然而,制度并非一成不變,應隨著市場環(huán)境的發(fā)展適時調整,以保持其適應性和有效性。管理者應持續(xù)關注市場動態(tài),適時提出改進和完善制度的建議,以保障期貨市場的健康發(fā)展。
期貨交易制度理解范文
第1篇 期貨交易制度理解
期貨交易制度的理解,這是對期貨交易的具體解釋和講解!還不了解期貨的朋友可以閱讀這篇:期貨交易流程和規(guī)則哦!
期貨交易流程和規(guī)則
一、期貨交易基本流程
期貨交易是通過交易者、經紀公司、期貨交易所和結算所這四個組成部分的有機聯系進行的。
首先,交易者選擇合法的期貨經紀公司,簽署《期貨經紀合同》、開立交易賬戶,交納一定數量的保證金,從而成為合法的期貨投資者。
當投資者與經紀公司的代理關系正式確立后,就可根據自己的要求下單,向經紀公司駐交易所的出市代表發(fā)出交易指令,由出市代表進行實際的買賣交易。目前國內一般采用計算機自動撮合的交易方式。
每日交易結束,結算所對當天交易情況進行結算,由經紀公司進行相關的資金劃撥,以書面形式交給投資者簽字確認。
對合約到期后選擇實物交割的客戶,在期貨公司的代理、協(xié)助下進行實物交收和貨款劃撥。
二、如何開戶
q:我想盡快辦理期貨交易的開戶手續(xù),該怎么辦呢
a:嗯,其實并不難。首先要選擇一家具備合法代理資格、資金安全、運作規(guī)范的期貨經紀公司。期貨經紀公司是代理客戶進行期貨交易,并提供有關服務的企業(yè)法人,投資者只能通過它來進行期貨交易。因此,對期貨經紀公司的選擇,是至關重要的。
q: 哦,那然后呢
a:下一步就是開立賬戶。所謂期貨交易賬戶是指期貨交易者開設的、用于交易履約保證的一個資金信用賬戶。開戶手續(xù)很簡單,一般經紀公司會有專門人員提供相關幫助的。
q:唔,不錯。
a:還有,開戶時,期貨經紀公司必須向交易者做風險揭示。就是請交易者閱讀《期貨交易風險說明書》,這份說明書是全國統(tǒng)一的,非常重要,一定要仔細閱讀,真正了解期貨交易存在的風險。個人交易者閱讀完后,要在風險說明書上簽字確認;如果是機構交易者,就由單位法定代表人在風險說明書上簽字確認并加蓋單位公章。
q:這樣就行了
a:呵呵,還有,雙方還要簽署一份《期貨經紀合同》。交易者要提供相關的證明證件,個人交易者提供本人身份證,留存印鑒或簽名留樣;機構交易者提供《營業(yè)執(zhí)照》影印件,還有法定代表人和本單位期貨交易業(yè)務執(zhí)行人的姓名、聯系電話等。在合同中,期貨公司與交易者就有關資金調拔、指令下達、以及結算單的送達、追加保證金與強行平倉等事項進行了約定,這些約定非常重要,交易者一定要仔細閱讀并理解其具體含義,在發(fā)生糾紛時,合同約定將成為處理糾紛的重要依據。
q:那什么時候交保證金呢
a:合同簽好后,如果交易者要進行交易,就要按規(guī)定交納保證金。期貨經紀公司把保證金存到合同中指定的賬戶,供交易者交易時使用。
q:保證金會不會被經紀公司或者別人用掉呢
a:當然不會,帳戶里的保證金還是屬于交易者的。期貨經紀公司對客戶保證金實行封閉運行,其運行情況受到中國證監(jiān)會的監(jiān)管,除進行客戶的交易結算外,嚴禁挪作他用,這可是由中國期貨交易現行法規(guī)規(guī)定的。
q:這我就放心了。
三、如何下單
q:開了戶、交了錢,可這期貨買賣怎么做啊
a:對于交易者來講,就是下單。
q:下單
a:所謂下單,就是交易者向期貨經紀公司報單員下達交易指令。內容一般包括:期貨交易的品種、交易方向、數量、月份、價格、期貨交易所名稱、客戶名稱、客戶編碼和賬戶等等。
q:好復雜啊!
a:所以先要對它熟悉和掌握啊。根據不同的情況,客戶可以用書面、電話、計算機“熱自助”、網上交易四種方式下單。目前,書面和電話委托的方式已經很少被采用,“熱自助”和網上交易成為了下單的主要形式。
還有,剛才講到的交易指令是有時效性的,只在當日有效,可在成交前變更或撤銷。目前我國期貨交易所規(guī)定的交易指令有限價指令和取消指令兩種。
q:什么是限價指令啊
a:限價指令是按特定價格買賣的交易指令。比如,交易者下達一個指令,“賣出限價為 2520 元 / 噸的 2003 年 5 月大豆合約 10 手”,那么,當市場的交易價格高于 2520 元 / 噸的時候,你的指令就成交了,而且,成交的價格一定是等于或高于 2520 元 / 噸。
q:那取消指令就是把限價指令取消吧
a:可以這么說,但不確切。取消指令必須是使原來下達的限價指令全部或部分失效。還是剛才那個例子,“賣出限價為 2520 元 / 噸的 2003 年 5 月大豆合約 10 手”,在只成交了 5 手的時候,交易者下達了取消指令。撤單成功后,原來下達的限價指令就部分失效了,另外的 5 手就不會成交了。如果合約已經全部成交,就不能撤單了。
q:嗯,有點明白了。
a:指令成交后,交易者會很快接到成交回報記錄單,上面包括成交價格、成交手數、成交回報時間等內容。如果交易者沒有異議就簽字確認,否則就要在下一個交易日開市前向期貨經紀公司提出書面異議,期貨經紀公司應當根據原始指令記錄和交易予以核實。
四、結算與管理賬戶
q:期貨的結算重要嗎還有個什么“每日無負債制度”,是什么意思呀
a:噢,別急,先講講結算吧。期貨交易的結算制度是指按有關規(guī)定對交易保證金、盈虧、手續(xù)費、交割貨款和其他有關款項進行的計算、劃撥的制度,包括每日無負債制度、保證金制度和風險準備金制度。
q:有三種制度
a:對,其中“每日無負債制度”是期貨結算最核心的部分,有時候也叫它 “ 逐日盯市制度 ” 。就是每個交易日結束后,期貨經紀公司按當日結算價格結算所有合約的盈虧、交易保證金及手續(xù)費等費用,對應收應付的款項實行凈額一次劃轉,相應增加或減少客戶的保證金。
q:這樣啊。那保證金制度是怎么回事
a:對期貨合約的價值而言,保證金其實只占很小的比例,具體多少都會在期貨合約中寫明,一般在合約價值的 5 %至 20 %之間。通常,期貨合約的價格波動越大,所要求的保證金就越多。保證金呢,又分為交易保證金和追繳保證金。交易保證金,一般規(guī)定為合約價值的 8 %左右,但經紀公司有權根據交易風險的大小提高保證金。追加保證金是指每日結算時,經紀公司根據賬戶內持倉合約數量及期貨合約的結算價,計算應繳納的保證金。如果客戶未能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繳足保證金,經紀公司將對客戶頭寸(即持倉合約,以下同義)進行強行平倉。
q:這么厲害! 如果我的交易虧損過大,出現保證金不足或者透支的情況,經紀公司會怎么處理呢
a:一旦客戶的賬戶余額低于維持保證金,經紀公司將會立即發(fā)出追加保證金通知??蛻粼谑盏阶芳颖WC金通知后,應該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一般是在收到追加保證金通知的次日上午開盤以前),將追加資金存入自己的賬戶中。如果客戶逾期不交,經紀公司有權將客戶持有的交易頭寸(又稱持倉合約,下同)平倉。
q:還有風險準備金制度,再請您講講吧。
a:好的。風險準備金制度是指交易所從自己收取的會員交易手續(xù)費中提取一定比例的資金,作為確保交易所擔保履約的備付金的制度。它也是期貨交易結算制度中的一部分。
實際上,期貨結算是期貨交易風險控制的重要手段之一。其他重要的風險控制手段還包括:漲跌停板制度、持倉限額制度、強制平倉制度等等。漲跌停板制度類似于股市中的漲跌停板,即期貨合約在一個交易日的交易價格不得高于或低于規(guī)定的漲跌幅度,超過這個幅度的報價將被視為無效,不能成交。持倉限額制度是指期貨交易所為防范操縱市場價格的行為,防止期貨市場風險過度集中于少數投資者,對會員及客戶的持倉量進行限制的制度。強制平倉制度是指當客戶的交易保證金不足并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補足,或者當客戶的持倉數量超出規(guī)定的限額時,期貨經紀公司為了防止風險進一步擴大,實行強制平倉的制度。
五、實物交割
a:說到實物交割,或許有人會以為和現貨一樣,會有幾十噸的大豆啊、小麥什么的堆在家里。
q:博士,我就是這么想的,那多麻煩啊,每次交易都要進行交割嗎
a:其實,大多數交易者從來都不參與交割,他們在最后交割日前就對合約進行對沖平倉了。盡管如此,交割在期貨市場中依然起著很重要的作用。期貨與其標的物之間是通過實物交割相關聯的,如果期貨的價格相對高于實物價格的話,人們便會賣出期貨,并在現貨市場買進實物商品用于實物交割,以賺取較高利潤。實物交割最終會使現貨價格和期貨價格之間恢復適當的價格關系。
q:那實物交割是怎么進行的呢
a:是這樣的,首先,賣方在交易所規(guī)定的期限內把貨物運到交易所指定的交割倉庫。經驗收合格后由倉庫開具倉單,再經過交易所注冊,成為標準倉單。等到了交割期,賣方提交標準倉單,買方提交足額貨款,到交易所辦理交割手續(xù),接受貨物。
第2篇 商品期貨交易制度一
商品期貨交易制度,下面我是小編為大家整理推薦的商品期貨交易制度,歡迎大家閱讀!
保證金制度
保證金制度是期貨交易的特點之一,是指在期貨交易中,任何交易者必須按照其所買賣期貨合約價值的一定比例(通常為5%-10%)繳納資金,用于結算和保證履約。經中國證監(jiān)會批準,交易所可以調整交易保證金,交易所調整保證金的目的在于控制風險。
當日無負債結算制度
期貨交易結算是由期貨交易所統(tǒng)一組織進行。期貨交易所實行當日無負債結算制度,又稱“逐日盯市”。它是指每日交易結束后,交易所按當日結算價結算所有合約的盈虧、交易保證金及手續(xù)費、稅金等費用,對應收應付的款項同時劃轉,相應增加或減少會員的結算準備金。
期貨交易所會員的保證金不足時,應當及時追加保證金或者自行平倉。
漲跌停板制度
所謂漲跌停板制度,又稱每日價格最大波動限制,即指期貨合約在一個交易日中的交易價格波動不得高于或者低于規(guī)定的漲跌幅度,超過該漲跌停幅度的報價將被視為無效,不能成交。漲跌停板一般是以合約上一交易日的結算價為基準確定的。
持倉限額制度
持倉限額制度是指交易所規(guī)定會員或客戶可以持有的,按單邊計算的某一合約投機頭寸的最大數額。實行持倉限額制度的目的在于防范操縱市場價格的行為和防止期貨市場風險過于集中于少數投資者。
大戶報告制度
大戶報告制度是與持倉限額制度緊密相關的又一個防范大戶操縱市場價格、控制市場風險的制度。通過實施大戶報告制度,可以使交易所對持倉量較大的會員或投資者進行重點監(jiān)控,了解其持倉動向、意圖,對于有效防范市場風險有積極作用。
交割制度
交割是指合約到期時,按照期貨交易所的規(guī)則和程序,交易雙方通過該合約所載標的物所有權的轉移,或者按照規(guī)定結算價格進行現金差價結算,了結到期末平倉合約的過程。以標的物所有權轉移進行的交割為實物交割,按結算價進行現金差價結算的交割為現金交割。一般來說,商品期貨以實物交割為主,金融期貨以現金交割為主。
強行平倉制度
強行平倉制度是指當會員、投資者違規(guī)時,交易所對有關持倉實行平倉的一種強制措施。強行平倉制度也是交易所控制風險的手段之一。
我國期貨交易所對強行平倉制度主要規(guī)定是當會員結算準備余額小于零,并未能在規(guī)定時限內補足的。
風險準備金制度
風險準備金制度是指,為了維護期貨市場正常運轉提供財務擔保和彌補因不可預見風險帶來虧損而提取的專項資金的制度。
信息披露制度
信息披露制度是指期貨交易所按有關規(guī)定定期公布期貨交易有關信息的制度。期貨交易所公布的信息主要包括在交易所期貨交易活動中產生的所有上市品種的期貨交易行情、各種期貨交易數據統(tǒng)計資料、交易所發(fā)布的各種公告信息以及中國證監(jiān)會制定披露的其他相關信息。
商品期貨交易規(guī)則詳解
1.保證金制度:在期貨交易中,任何交易者必須按照其所買賣期貨合約價值的一定比例(通常為5-10%)繳納資金,作為其履行期貨合約的財力擔保,然后才能參與期貨合約的買賣,并視價格變動情況確定是否追加資金。這種制度就是保證金制度,所交的資金就是保證金。
2.每日結算制度:期貨交易的結算是由交易所統(tǒng)一組織進行的。期貨交易所實行每日無負債結算制度,又稱“逐日盯市”,是指每日交易結束后,交易所按當日結算價結算所有合約的盈虧、交易保證金及手續(xù)費、稅金等費用,對應收應付的款項同時劃轉,相應增加或減少會員的結算準金。
3.漲跌停板制度:漲跌停板制度又稱每日價格最大波動限制,即指期貨合約在一個交易日中的交易價格波動不得高于或低于規(guī)定的漲跌幅度,超過該漲跌幅度的報價將被視為無效,不能成交。
4.持倉限額制度:持倉限額制度是指期貨交易所為了防范操縱市場價格的行為和防止期貨市場風險過度集中于少數投資者,對會員及客戶的持倉數量進行限制的制度。超過限額交易所可按規(guī)定強行平倉或提高保證金比例。(期貨風險高,申穆溫馨提示,請警惕期貨市場風險)
5.大戶報告制度:大戶報告制度是指當會員或客戶某品種持倉合約的投機頭寸達到交易所對其規(guī)定的頭寸持倉限量80%以上(含本數)時,會員或客戶應向交易所報告其資金情況、頭寸情況等,客戶須通過經紀會員報告。大戶報告制度是與持倉限額制度緊密相關的又一個防范大戶操縱市場價格、控制市場風險的制度。
6.實物交割制度:實物交割制度是指交易所制定的、當期貨合約到期時,交易雙方將期貨合約所載商品的所有權按規(guī)定進行轉移了結未平倉合約的制度。
7.強行平倉制度:強行平倉制度,是指當會員或客戶的交易保證金不足并未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補足,或者當會員或客戶的持倉量超出規(guī)定的限額時,或者當會員或客戶違規(guī)時,交易所為了防止風險進一步擴大,實行強行平倉的制度。簡單地說就是交易所對違規(guī)者的有關持倉實行平倉的一種強制措施。
第3篇 金融期貨交易制度一
金融期貨交易制度,下面我是小編為大家整理推薦的金融期貨交易制度,歡迎大家閱讀!
金融期貨的主要交易制度
金融期貨交易有一定的交易規(guī)則,這些規(guī)則是期貨交易正常進行的制度保證,也是期貨市場運行機制的外在體現。
1.集中交易制度。
金融期貨在期貨交易所或證券交易所進行集中交易。
期貨交易所是專門進行期貨合約買賣的場所,是期貨市場的核心。
期貨交易所為期貨交易提供交易場所和必要的交易設施,制定標準化的期貨合約,為期貨交易制定規(guī)章制度和交易規(guī)則,監(jiān)督交易過程,控制市場風險,保證各項制度和規(guī)則的實施,提供期貨交易的信息,承擔著組織、監(jiān)督期貨交易的重要職能。
期貨交易所一般實行會員制度(但近來出現了公司化傾向),只有交易所的會員才能直接進場進行交易,而非會員交易者只能委托屬于交易所會員的期貨經紀商參與交易。
期貨經紀商通常是期貨經紀公司,是依法設立的以自己的名義代理客戶進行期貨交易并收取一定手續(xù)費的中介機構。
期貨交易的撮合成交方式分為做市商方式和競價方式兩種。
做市商方式又稱報價驅動方式,是指交易的買賣價格由做市商報出,交易者在接受做市商的報價后,即可與做市商進行買賣,完成交易,而交易者之間的委托不直接匹配撮合。
競價方式又稱指令驅動方式,是指交易者的委托通過經紀公司進入撮合系統(tǒng)后,按照一定的規(guī)則(如價格優(yōu)先、時間優(yōu)先)直接匹配撮合,完成交易。
無論采取哪種方式,期貨交易必須遵循“公開、公平、公正”原則,以保證期貨交易正常、有序地進行。
2.標準化的期貨合約和對沖機制。
期貨合約是由交易所設計、經主管機構批準后向市場公布的標準化合約。
期貨合約對基礎金融工具的品種、交易單位、最小變動價位、每日限價、合約月份、交易時間、最后交易日、交割日、交割地點、交割方式等都作了統(tǒng)一規(guī)定,除某些合約品種賦予賣方一定的交割選擇權外,惟一的變量是基礎金融工具的交易價格。
交易價格是在期貨交易所以公開競價的方式產生的。
期貨合約設計成標準化的合約是為了便于交易雙方在合約到期前分別做一筆相反的交易進行對沖,從而避免實物交割。
標準化的合約和對沖機制使期貨交易對套期保值者和投機者產生強大的吸引力,他們利用期貨交易達到為自己的現貨商品保值或從中獲利的目的。
實際上絕大多數的期貨合約并不進行實物交割,通常在到期日之前即已平倉。
3.保證金及其杠桿作用。
為了控制期貨交易的風險和提高效率,期貨交易所的會員經紀公司必須向交易所或結算所繳納結算保證金,而期貨交易雙方在成交后都要通過經紀人向交易所或結算所繳納一定數量的保證金。
設立保證金的主要目的是當交易者出現虧損時能及時制止,防止出現不能償付的現象。
期貨交易的保證金是買賣雙方履行其在期貨合約中應承擔義務的財力擔保,起履約保證作用。
保證金制度使每一筆期貨交易都有與其所面臨的風險相適應的資金作財力保證,并能及時處理交易中發(fā)生的盈虧。
這—制度為期貨合約的履行提供了安全可靠的保障。
由于在期貨交易中買賣雙方都有可能在最后結算時發(fā)生虧損,所以雙方都要繳納保證金。
雙方成交時繳納的保證金叫初始保證金,以后每天都要以結算所公布的結算價格與成交價格加以對照,調整保證金賬戶余額。
因市場行情的變化,交易者的保證金賬戶會產生浮動盈虧,因而保證金賬戶中實際可用于彌補虧損和提供擔保的資金就會隨時發(fā)生變動。
保證金賬戶必須保持—個最低的水平,稱為維持保證金,該水平由交易所規(guī)定。
當交易者連續(xù)虧損,保證金余額不足以維持最低水平時,結算所會通過經紀人發(fā)出追加保證金的通知,要求交易者在規(guī)定時間內追繳保證金達至初始保證金水平。
交易者如果不能在規(guī)定時間內補足保證金,結算所有權將交易者的期貨合約平倉了結,所導致的虧損由交易者負責。
保證金的水平由交易所或結算所制定,一般初始保證金的比率為期貨合約價值的5%—10%,但也有低至1%,或高達18%的情況。
由于期貨交易的保證金比率很低,因此有高度的杠桿作用,這也是期貨市場具有吸引力的重要原因。
這一杠桿作用使套期保值者能用少量的資金為價值量很大的現貨資產找到回避價格風險的手段,也為投機者提供了用少量資金獲取盈利的機會。
4.結算所和無負債結算制度。
結算所是期貨交易的專門清算機構,通常附屬于交易所,但又以獨立的公司形式組建。
結算所通常也采取會員制。
所有的期貨交易都必須通過結算會員由結算機構進行,而不是由交易雙方直接交割清算。
結算所的職責是確定并公布每日結算價及最后結算價,負責收取和管理保證金,負責對成交的期貨合約進行逐日清算,對結算所會員的保證金賬戶進行調整平衡,監(jiān)督管理到期合約的實物交割以及公布交易數據等有關信息。
結算所實行無負債的每日結算制度,又稱逐日盯市制度,就是以每種期貨合約在交易日收盤前最后1分鐘或幾分鐘的平均成交價作為當日結算價,與每筆交易成交時的價格作對照,計算每個結算所會員賬戶的浮動盈虧,進行隨市清算。
由于逐日盯市制度以1個交易日為最長的結算周期,對所有賬戶的交易頭寸按不同到期日分別計算,并要求所有的交易盈虧都能及時結算,從而能及時調整保證金賬戶,控制市場風險。
期貨合約成交后,買賣雙方都無須了解自己的交易對手是誰,因為所有的交易都記載在結算所的賬戶上,結算所成為所有交易者的對手,充當了所有買方的賣方,又是所有賣方的買方;當合約對沖或到期平倉時,結算所又負責一切盈虧清算。
這樣一種結算制度為期貨交易提供了一種簡便高效的對沖機制和結算手續(xù),從而提高了期貨交易的效率和安全性。
由于結算所成廠所有交易者的對手,也就成了所有成交合約的履約擔保者,并承擔了所有的信用風險,這樣就可以省去成交雙方對交易對手的財力、資信情況的審查,也不必擔心對方是否會按時履約。
這種結算制度使期貨市場不存在潛在的信用風險,提高了期貨市場的流動性和安全性。
5.限倉制度。
限倉制度是交易所為了防止市場風險過度集中和防范操縱市場的行為,而對交易者持倉數量加以限制的制度。
根據不同的目的,限倉可以采取根據保證金數量規(guī)定持倉限額、對會員的持倉量限制和對客戶的持倉量限制等幾種形式。
通常,限倉制度還實行近期月份嚴于遠期月份、對套期保值者與投機者區(qū)別對待、對機構與散戶區(qū)別對待、總量限倉與比例限倉相結合、相反方向頭寸不可抵消等原則。
6.大戶報告制度。
大戶報告制度是交易所建立限倉制度后,當會員或客戶的持倉量達到交易所規(guī)定的數量時,必須向交易所申報有關開戶、交易、資金來源、交易動機等情況,以便交易所審查大戶是否有過度投機和操縱市場行為,并判斷大戶的交易風險狀況的風險控制制度。
通常,交易所規(guī)定的大戶報告限額小于限倉限額,所以大戶報告制度是限倉制度的一道屏障,以防止大戶操縱市場的違規(guī)行為。
對于有操縱市場嫌疑的會員或客戶,交易所有權隨時限制其建立新的頭寸或要求其平倉。
如果會員或客戶不在交易所規(guī)定的時間內自行平倉,交易所有權對其強行平倉。
限倉制度和大戶報告制度是降低市場風險,防止人為操縱,提供公開、公平、公正市場環(huán)境的有效機制。
第4篇 期貨交易保證金制度一
期貨交易保證金制度,下面是為大家整理的期貨交易保證金制度,歡迎閱讀!
期貨交易保證金制度
保證金制度
在期貨交易中,任何交易者必須按照其所買賣期貨合約價值的一定比例(通常為5-10%)繳納資金,作為其履行期貨合約的財力擔保,然后才能參與期貨合約的買賣,并視價格變動情況確定是否追加資金。
這種制度就是保證金制度,所交的資金就是保證金。
保證金制度既體現了期貨交易特有的“杠桿效應”,同時也成為交易所控制期貨交易風險的一種重要手段。
收費制度/期貨保證金制度
保證金的收取是分級進行的,可分為期貨交易所向會員收取的保證金和期貨經紀公司向客戶收取的保證金,即分為會員保證金和客戶保證金。
保證金應當以貨幣資金繳納,可以上市流通國庫券,標準倉單折抵期貨保證金。
客戶保證金的收取比例由期貨經紀公司自主規(guī)定,但有關法規(guī)規(guī)定不得低于交易所對會員收取的交易保證金。
該保證金屬于客戶所有,期貨經紀公司除按照中國證監(jiān)會的規(guī)定為客戶向期貨交易所交存保證金,進行交易結算外,嚴禁挪作他用。
當每日結算后客戶保證金低于期貨交易所規(guī)定或雙方約定的保證金水平時,期貨經紀公司應當按規(guī)定向客戶發(fā)出保證金追加通知。
客戶與規(guī)定時間內補齊保證金缺口。
在《中國金融期貨交易所結算細則》中,中金所將采用分級結算制度,即中金所對結算會員進行結算,結算會員對非結算會員和投資者進行結算,非結算會員對投資者進行結算。
結算會員向非結算會員和投資者收取的交易保證金不得低于中金所向結算會員收取的交易保證金,非結算會員向投資者收取的交易保證金不得低于結算會員向非結算會員收取的交易保證金。
結算會員的自營業(yè)務只能通過其專用自營結算賬戶進行,其保證金必須與其經紀業(yè)務分賬結算。
第5篇 期貨交易主要制度
商期貨交易的主要制度,下面我是小編為大家整理推薦的期貨交易的主要制度,歡迎大家閱讀!
一、保證金制度:
1.保證金制度的內涵及特點
在期貨交易中,交易雙方按其買賣期貨合約價值的一定比率繳納保證金,用于結算和保證履約。
國際市場上保證金制度的特點:
(1)對交易者保證金的要求與其面臨的風險相對應。
(2)交易所根據合約特點設定最低保證金標準,并根據市場風險狀況進行調節(jié)。
(3)保證金的收取分級進行,分為會員保證金和客戶保證金。
2.我國期貨交易保證金制度的特點
(1)對期貨合約上市運行的不同階段規(guī)定不同的交易保證金比率,保證金隨交割的臨近而提高。
(2)隨著合約持倉量的增大,交易所逐步提高交易保證金比例。
(3)交易出現連續(xù)漲、跌停板時,相應提高交易保證金比例。
(4)按結算價計算的連續(xù)若干個交易日的價格累積漲、跌幅達到一定程度時,交易所根據市場情況采取相應措施。
(5)期貨合約交易異常時,按規(guī)定程序調整交易保證金的比例。
二、當日無負債結算制度:
(1)對所有賬戶的交易及頭寸按不同品種、不同月份的合約分別進行結算并匯總。
(2)交易盈虧結算包括對平倉頭寸盈虧和對未平倉合約浮動盈虧的結算。
(3)對交易頭寸所占用的保證金進行逐日結算。
(4)當日無負債結算制度是通過期貨交易分級結算體系實施的。
期貨交易所會員(客戶)的保證金不足時,會被要求及時追加保證金或者自行平倉;否則,其合約將會被強行平倉。
三、漲、跌停板制度:
1.漲、跌停板制度的內涵
期貨合約在一個交易日中的價格波動不得高于或者低于規(guī)定的漲、跌幅度,超過的報價視為無效報價,不能成交。
漲、跌停板制度的實施減少了價格波動幅度,為保證金制度和當日無負債結算提供了條件。
2.我國期貨漲、跌停板制度的特點
我國期貨市場每日價格波動限制設定為上一交易日結算價的一定百分比。
交易所對漲、跌停板的調整,一般具有以下特點:
(1)新上市的期貨合約,其漲、跌停板幅度一般為合約規(guī)定漲、跌停板幅度的2倍或3倍。
(2)當同方向連續(xù)漲、跌停板,遇國家法定長假或交易所認為市場風險明顯變化時,交易所可以根據市場風險調整其漲、跌停板幅度。
(3)對同時適用交易所規(guī)定的兩種或兩種以上漲、跌停板情形的,其漲、跌停板瑋高值。
出現漲、跌停板時的措施:①以漲跌停板價格成交時,成交撮合實行平倉優(yōu)先和時間優(yōu)先的愿則;②連續(xù)出現漲(跌)停板單邊無連續(xù)報價時實行強制減倉。
四、持倉限額及大戶報告制度:
1.持倉限額及大戶報告制度的內涵及特點
持倉限額制度是指交易所規(guī)定會員或客戶可以持有的、按單邊計算的某一合約投機頭寸的最大數額;大戶報告制度是指當交易所會員或客戶某品種、某合約持倉達到交易所規(guī)定的持倉報告標準時向交易所報告。
國際市場上持倉限額及大戶報告制度的特點:
(1)根據不同期貨品種及合約的具體情況和市場風險狀況制定和調整限額和報{標準。
(2)臨近交割時,持倉限額及持倉報告標準低。
(3)只針對投機頭寸,套保頭寸、套利頭寸和風險管理頭寸可向交易所申請豁免。
2.我國期貨持倉限額及大戶報告制度的特點
(1)交易所根據具體情況,分別確定每一品種每一月份的限倉數額及大戶報告標準。
(2)投機頭寸達持倉限量80%以上時,會員或客戶應向交易所報告資金情況、頭寸情況等。
(3)市場總持倉量不同,適用的持倉限額及持倉報告標準不同。
(4)按照合約在交易過程中的不同時期確定不同持倉限額。
(5)期貨公司會員、非期貨公司會員、一般客戶適用不同標準。
五、強行平倉制度:
1.強行平倉制度的內涵
按有關規(guī)定對會員或客戶的持倉實行平倉的一種強制措施,目的是控制期貨交易的風險。
強行平倉的兩種情形:
(1)因賬戶交易保證金不足而實行強行平倉。
(2)因會員(客戶)違反持倉限額制度而實行強行平倉。
2.我國期貨強行平倉制度的規(guī)定
出現下列情形之一,交易所實行強行平倉:
(1)會員結算準備金余額小于零,未能在規(guī)定時限補足。
(2)客戶或會員持倉量超過限倉規(guī)定。
(3)因違規(guī)受到交易所強行平倉處罰。
(4)根據交易所緊急措施應予強行平倉。
(5)其他。
執(zhí)行過程:通知、執(zhí)行及確認(先自行平倉、未完成則強行平倉)。
六、信息披露制度:
指期貨交易所按照有關規(guī)定公布期貨交易信息的制度。
期貨交易所應當以適當方式發(fā)布下列信息:即時行情、持倉量和成交量排名情況、期貨交易所交易規(guī)則及其實施細則規(guī)定的其他信息。
期貨交易所應編制交易周報、月報、年報,并及時公布;對于交易、結算、交割資料保存年限不少于20年。
第三節(jié) 期貨交易流程
一、開戶:
投資者應選擇一個具備合法代理資格、信譽好、資金安全、運作規(guī)范、收費比較合理的期貨公司。在我國,由中國期貨保證金監(jiān)控中心有限責任公司(簡稱監(jiān)控中心)負責客戶開戶管理的具體實施工作。
開戶流程:
(1)申請開戶,可分為自然人客戶和法人客戶。
(2)閱讀期貨交易風險說明書并簽字確認。
(3)簽署期貨經紀合同書。
(4)申請交易編碼并確認資金賬號。
交易編碼是客戶和從事自營業(yè)的交易會員進行期貨交易的專用代碼,由12位數字構成,前4位為會員號,后8位為客戶名。
監(jiān)控中心應為每一客戶設立統(tǒng)一的開戶編碼,并建立統(tǒng)一開戶編碼與客戶在各期貨交易所交易編碼的對應關系。
二、下單:
1.常用交易指令
(1)市價指令,指按當時市價即刻成交,一旦下達不可更改或撤銷。
(2)限價指令,指執(zhí)行時須按限定價格或更好的價格成交。下達時必須指明具體價位。
(3)停止限價指令,指當市價達到客戶預先設定的觸發(fā)價格時即變?yōu)橄迌r指令予以執(zhí)行。
(4)止損指令,指當市場價格達到客戶預先設定的觸發(fā)價格時即變?yōu)槭袃r指令予以執(zhí)行。
(5)觸價指令,指當市場價格達到指定價位時,以市價指令予以執(zhí)行。
與止損指令區(qū)別在于:其預先設定的價位不同;止損指令用于平倉,觸價指令用于開倉。
(6)限時指令,指要求在某一時間段內執(zhí)行的指令,否則自動取消。
(7)長效指令,指除非成交或由委托人取消,否則持續(xù)有效的交易指令。
(8)套利指令,指同時買入和賣出兩種或兩種以上期貨合約的指令。
(9)取消指令,要求將某一指定指令取消的指令。
2.指令下達方式
(1)書面下單。
(2)電話下單。
(3)網上下單。
三、競價:
1.競價方式
(1)公開喊價方式:連續(xù)競價制(歐美期貨市場)與一節(jié)一價制(日本)。
(2)計算機撮合成交(國內期貨交易所):價格優(yōu)先與時間優(yōu)先。
撮合成交價等于買入價(bp)、賣出價(sp)和前一成交價(cp)三者中居中的一個價格。
開盤集合競價由集合競價產生,在每一交易日開始前5分鐘內進行,采用最大成交量原則;在開盤集合競價中未成交的申報單自動參與開始后的競價交易。
2.成交回報與確認
客戶對結算單有異議,下個交易日開市前書面提出。
第6篇 期貨交易制度一
期貨交易制度,下面是為大家整理的期貨交易制度,歡迎閱讀!
保證金制度
保證金制度是期貨交易的特點之一,是指在期貨交易中,任何交易者必須按照其所買賣期貨合約價值的一定比例(通常為5%-10%)繳納資金,用于結算和保證履約。經中國證監(jiān)會批準,交易所可以調整交易保證金,交易所調整保證金的目的在于控制風險。
當日無負債結算制度
期貨交易結算是由期貨交易所統(tǒng)一組織進行。期貨交易所實行當日無負債結算制度,又稱“逐日盯市”。它是指每日交易結束后,交易所按當日結算價結算所有合約的盈虧、交易保證金及手續(xù)費、稅金等費用,對應收應付的款項同時劃轉,相應增加或減少會員的結算準備金。
期貨交易所會員的保證金不足時,應當及時追加保證金或者自行平倉。
漲跌停板制度
所謂漲跌停板制度,又稱每日價格最大波動限制,即指期貨合約在一個交易日中的交易價格波動不得高于或者低于規(guī)定的漲跌幅度,超過該漲跌停幅度的報價將被視為無效,不能成交。漲跌停板一般是以合約上一交易日的結算價為基準確定的。
持倉限額制度
持倉限額制度是指交易所規(guī)定會員或客戶可以持有的,按單邊計算的某一合約投機頭寸的最大數額。實行持倉限額制度的目的在于防范操縱市場價格的行為和防止期貨市場風險過于集中于少數投資者。
大戶報告制度
大戶報告制度是與持倉限額制度緊密相關的又一個防范大戶操縱市場價格、控制市場風險的制度。通過實施大戶報告制度,可以使交易所對持倉量較大的會員或投資者進行重點監(jiān)控,了解其持倉動向、意圖,對于有效防范市場風險有積極作用。
交割制度
交割是指合約到期時,按照期貨交易所的規(guī)則和程序,交易雙方通過該合約所載標的物所有權的轉移,或者按照規(guī)定結算價格進行現金差價結算,了結到期末平倉合約的過程。以標的物所有權轉移進行的交割為實物交割,按結算價進行現金差價結算的交割為現金交割。一般來說,商品期貨以實物交割為主,金融期貨以現金交割為主。
強行平倉制度
強行平倉制度是指當會員、投資者違規(guī)時,交易所對有關持倉實行平倉的一種強制措施。強行平倉制度也是交易所控制風險的手段之一。
我國期貨交易所對強行平倉制度主要規(guī)定是當會員結算準備余額小于零,并未能在規(guī)定時限內補足的。
風險準備金制度
風險準備金制度是指,為了維護期貨市場正常運轉提供財務擔保和彌補因不可預見風險帶來虧損而提取的專項資金的制度。
信息披露制度
信息披露制度是指期貨交易所按有關規(guī)定定期公布期貨交易有關信息的制度。期貨交易所公布的信息主要包括在交易所期貨交易活動中產生的所有上市品種的期貨交易行情、各種期貨交易數據統(tǒng)計資料、交易所發(fā)布的各種公告信息以及中國證監(jiān)會制定披露的其他相關信息。
第7篇 股指期貨交易制度一
股指期貨交易制度,下面我是小編為大家整理推薦的股指期貨交易制度,歡迎大家閱讀!
股指期貨交易制度
內容
19日,中金所就《 交易規(guī)則》及其實施細則修訂稿,以及《 滬深300股指期貨合約》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
除已發(fā)布的投資者適當性制度和多項交易所業(yè)務規(guī)則修訂稿外,證監(jiān)會將繼續(xù)統(tǒng)籌 期指上市前的各項工作,預計將于4月前后正式上市并接受投資者開戶。
從公布的規(guī)則以及合約內容分析, 道富投資認為,有十大要點值得關注:
一、交易時間較股市開盤早15分鐘,收盤晚15分鐘,投資者可利用 期指管理風險。
二、 漲跌停板幅度為10%,取消熔斷,與 股票市場保持一致。
三、最低 交易保證金的收取標準為12%,假設滬深300指數為2200點,保證金比率為12%則交易一手需要保證金2300_300_12%=82800(元),費率調整后則需要69000元,每手降低了13800元。
四、 交割日定在每月第三個周五,可規(guī)避股市月末波動。
五、遇漲跌停板,按“ 平倉優(yōu)先、時間優(yōu)先”原則進行撮合成交。
六、每日交易結束后,將披露活躍合約前20名結算會員的 成交量和 持倉量。
七、單個非套保 交易賬戶的 持倉限額為100手,
八、出現極端行情時,中金所可謹慎使用 強制減倉制度控制風險。
九、自然人也可以參與 套期保值。
十、規(guī)則為 期權等其他創(chuàng)新品種預留了空間。
規(guī)則細節(jié)
交易時間
早開盤15分鐘 晚收盤15分鐘
根據《滬深300 股指期貨合約》( 征求意見稿)中 規(guī)定,交易時間為“上午9:15-11:30,下午13:00-15:15”, 最后交易日時間“上午9:15-11:30,下午13:00-15:00”。
也就是說,除了最后交易日外, 滬深300(2934.763,8.30,0.28%)股指期貨開盤較股票市場早15分鐘,收盤較股票市場晚15分鐘。
這一設計更有利于期貨市場反映股票市場信息,便于投資者利用股指期貨管理風險。
東證期貨高級顧問方世圣表示, 美國的 期指市場是24小時交易, 臺灣地區(qū)則是早晚各增15分鐘,與 滬深300指數期貨一樣。
期貨作為一個 價格發(fā)現的工具,比股市早15分鐘開盤有利于市場各方對價格的發(fā)現。
而比股市晚15分鐘收盤,也是因為必須有一段時間來消化流動性,并讓市場對第二天的價格作出預估,更好地發(fā)揮 價格發(fā)現功能。
漲跌停板
與股市一致均為10% 取消熔斷
根據《滬深300股指期貨合約》( 征求意見稿)中 規(guī)定, 每日價格最大波動限制為上一個 交易日 結算價的±10%。
這一 漲跌停板幅度與現貨市場保持一致。
綜合考慮相關因素,本次修訂取消了《 交易規(guī)則》和《風險控制管理辦法》中有關 熔斷制度的 規(guī)定。
考慮 季月合約的波動性可能較近月合約大,借鑒國內各商品 期貨交易所的 規(guī)定,在規(guī)則中增加“季月合約上市首日 漲跌停板幅度為掛牌 基準價的±20%。
上市首日成交的,于下一 交易日恢復到合約 規(guī)定的 漲跌停板幅度;上市首日無成交的,下一交易日繼續(xù)執(zhí)行前一交易日的漲跌停板幅度”的規(guī)定。
保證金
為加強風險控制,此次業(yè)務規(guī)則修訂稿將股指期貨最低 交易保證金的收取標準由10%提高至12%。
同時,為保證單邊市下 交易所調整保證金水平的針對性,修訂了單邊市下對 交易所調整保證金的限制性 規(guī)定。
修訂稿 規(guī)定,“ 期貨合約在某一 交易日出現單邊市,則當日 結算時交易所可以提高 交易保證金標準”。
而此前的《風險控制辦法》則 規(guī)定:“dt 交易日與dt-1交易日同方向累計 漲跌幅度小于16%的,dt交易日 結算時該合約的 交易保證金標準按照12%收取,收取標準已高于12%的按照原標準收取”。
同時,修訂稿也刪除了“dt+1 交易日未出現單邊市 保證金恢復正常標準”和“ 強制減倉當日結算時 交易保證金標準按照正常標準收取”的 規(guī)定。
業(yè)內人士同時表示,12%并非投資者最終的 保證金收取標準。
根據商品期貨市場經驗,期貨公司將在此基礎上加征2到5個百分點。
以 滬深300指數的點位計算,買賣單個合約至少需要15萬-20萬左右資金。
交割日
定在每月第三個周五 規(guī)避月末波動
根據《滬深300股指期貨合約》(征求意見稿)中 規(guī)定, 最后交易日與 交割日為“合約到期月份的第三個周五,遇國家法定假日順延”。
根據計算,每月的第三個周五基本都在當月中旬,有時甚至會在當月的14號、15號就進行 交割。
這與國外股指期貨通常在月末 交割有所不同。
業(yè)內人士表示,股票市場通常有“月末效應”,許多法人單位因做賬原因,會頻繁進行交易,因此月末波動會較大。
而股指期貨也有“ 到期日效應”,許多資金會在到期日 平倉,導致價格波動。
如果兩個市場的波動疊加在一起,會增大市場的波動,對現貨市場和期貨市場都將產生較大影響。
如今將 交割日定在第三個周五,基本就可以在當月中旬進行交割,避免出現月末劇烈市場波動。
競價交易
漲跌停板成交“平倉掛單優(yōu)先”
股指期貨 連續(xù)競價交易按照“ 價格優(yōu)先、時間優(yōu)先”的原則進行,這一點與a股市場相類似;但在遇到 漲跌停板的極端 行情之時,以漲跌停板價格申報的指令,按照“ 平倉優(yōu)先、時間優(yōu)先”的原則進行。
這是因為股指期貨采用 雙向交易,投資者既可以開多倉,也可以開 空倉。
股指期貨采用 集合競價和 連續(xù)競價兩種方式撮合成交,正常 交易日9:10-9:15為集合競價時間。
其中,9:10-9:14為指令申報時間,9:14-9:15為指令撮合時間。
集合競價指令申報時間不接受 市價指令申報,集合競價指令撮合時間不接受指令申報。
為防止部分會員和客戶利用技術優(yōu)勢影響交易系統(tǒng)安全和正常交易秩序,對于會員、客戶采取可能影響交易所系統(tǒng)安全或者正常交易秩序的方式下達 交易指令的,中金所可采取相關措施加以限制。
信息披露
基金、保險頭寸可能會“隱藏”起來
任何一張 股指期貨合約掛牌交易后,只要其單邊 持倉量達到1萬手以上,即被視作“活躍月份合約”。
中金所每日交易結束后,將披露活躍月份合約前20名結算會員的成交量和持倉量。
值得一提的是,為保護會員和客戶的商業(yè)秘密,中金所只公布活躍月份合約前20名結算會員的成交量和持倉量。
市場人士推測,基金、保險等大資金未來有望成為與中金所直連的非結算會員,也就是說,未來基金、保險等大資金的股指期貨交易 頭寸可能會被很好地“隱藏”起來。
這與國內商品期貨市場的習慣有很大不同。
國內三大商品 期貨交易所會員分為兩種,即自營會員和非自營會員。
無論是哪種會員,只要其交易的合約達到信息公開標準,交易所就會公布其 成交量和持倉量。
持倉限額
單個賬戶限額約1500萬元
為進一步加強風險控制、防止價格操縱,中金所將非套保交易的單個股指期貨交易賬戶 持倉限額由原先的600手調整為100手。
若以當前點位計算,每手合約面值100萬元、 保證金比例15%計算,單個 交易賬戶的限倉金額約在1500萬元左右。
除了對單個賬戶進行限倉管理,中金所還將對單個 結算會員進行限倉。
限倉標準將按照每日結算后,某一合約單邊的總 持倉量計算。
但進行 套期保值交易和 套利交易的客戶號的 持倉按照交易所有關 規(guī)定執(zhí)行。
為加強對 大戶的監(jiān)管,中金所 規(guī)定從事 自營業(yè)務的 交易會員或者客戶不同客戶號的 持倉及客戶在不同會員處的持倉合并計算;增加“客戶的持倉尚未滿足相關大戶標準,但 交易所認為有必要的,交易所可以要求其進行大戶報告”的規(guī)定。
強制減倉
極端行情下謹慎使用強制減倉
借鑒國內期貨市場處置極端行情的經驗,中金所保留了在連續(xù)出現 漲跌停板的情況下可以采取 強制減倉的制度,即將當日漲跌停板價格申報的為成交 平倉單,以當日漲跌停板價格與該合約盈利客戶按照 持倉比例自動撮合成交。
考慮到這種制度雖然化解風險簡單有效、但是對于 套期保值和 套利交易不利,因此中金所只有在出現極端行情時才能謹慎使用。
根據《 期貨交易所管理辦法》第八十六條“ 期貨價格出現同方向連續(xù) 漲跌停板的,交易所可以采用調整漲跌停板幅度、提高 交易保證金標準及按一定原則減倉等措施化解風險”的 規(guī)定,將股指期貨 強制減倉的執(zhí)行條件改為“期貨交易連續(xù)出現同方向單邊市”。
套保
個人投資者也可申請 套期保值
為促進 套期保值功能發(fā)揮,提高 套期保值效率,業(yè)務規(guī)則修訂稿簡化了套期保值申請和審批的程序,將套期保值的申請和審批單位由分合約審批改為按照品種審批。
修訂稿 規(guī)定,套期保值額度自獲批之日起6個月內有效,有效期內可以重復使用。
獲批 套期保值額度可以在多個月份合約使用,各合約同一方向套期保值 持倉合計不得超過該方向獲批的套期保值額度。
分析人士指出,通過這一修訂,投資者進行 套期保值可以在各個合約之間進行動態(tài)分配,避免因合約到期摘牌而需要頻繁申請新的套期保值額度。
與商品期貨市場不同,業(yè)務規(guī)則修訂稿也允許 個人投資者申請 套期保值。
整個制度設計鼓勵股指期貨發(fā)揮 套期保值的基本功能,中金所不會區(qū)別對待對機構和個人的套保需求。
創(chuàng)新
規(guī)則為 期權等新品種預留空間
在《 中國金融期貨交易所交易規(guī)則》( 征求意見稿)中,記者注意到有多處關于“ 期權”的表述,這表明中金所在制定規(guī)則之時,也為未來的金融創(chuàng)新預留了空間。
業(yè)內人士表示,世界范圍內 期權交易量數倍于期貨,例如 韓國的 指數期權就是全世界交易最大的品種。
在 交易規(guī)則中“預留伏筆”,為往后推出 期權留下了空間。
對于市場猜測的“上證50 期指”等新產品,有關方面表示沒有這方面進展。
從長遠發(fā)展看,中金所將建立包括 股權類、利率類、匯率類的產品體系。
當前的主要工作是保證 滬深300指數期貨平穩(wěn)上市安全運行,尚沒有其他相關產品推出想法。
法律規(guī)則
法律條款
從各國的現有規(guī)則來看,大多數國家的課稅規(guī)則是以股指期貨交易系買賣合同為基本前提建立起來的,如德國、美國、英國、澳大利亞等。
但對交易標的的認定則存在分歧,如德國認為股指期貨交易的標的是高度抽象而無法進行物理化交割的股票指數,英國則認為交易標的為合約中的權利和義務。
當前國內學界對股指期貨合約的法律性質同樣存在諸多爭議,主要存在“買賣期貨說”、“買賣期貨合約說”和“折衷說”三種不同的學說。
三種理論均認為股指期貨合約屬于買賣合同,但股指期貨合約為買賣合同,則合同履行的結果為“出賣人轉移標的物的所有權于買受人”,由此所取得的所得應當為“財產轉讓所得”。
然而,根據《個人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8條第9款的規(guī)定,“財產”是指“有價證券、股權、建筑物、土地使用權、機器設備、車船以及其他財產”,而《企業(yè)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16條規(guī)定,“財產”包括固定資產、生物 資產、無形資產、股權、債權等。
如依照“買賣期貨合約說”,期貨交易就是在專門的場所對期貨合約的競價買賣,亦即期貨合同權利義務的概括轉讓,似乎可以將其歸屬于財產中的“債權”項目。
然而,盡管《企業(yè)所得稅法實施條例》對何為“債權”并無明確的規(guī)定,但稅法上的“債權”,并不具有與民法上債權作為“得請求他人為一定行為(作為或不作為)的權利”的相同內涵與外延,而僅指傳統(tǒng)意義上基于貨幣借用行為而發(fā)生的權利。
因此,盡管根據民法規(guī)定,股指期貨合約包含了債權的內容,卻依然難以歸人稅法中視為“財產”的“債權”的范圍。
實際上股指期貨交易是否為“合約買賣”仍是值得懷疑的。
從實際交易過程來看,投資者建倉行為是其締結遠期交割合同的過程,對沖平倉則是以締結新的一份數量相等、方向相反的期貨合約沖銷原有的合約,投資者并無轉讓其持有的股指期貨合約,只是由于其同時持有數量相等、方向相反的兩筆合約,新合約的履行恰好可保證原合約的實現,通過結算系統(tǒng)即可促成各方當事人利益的實現,從而了結投資者參與交割與清算的義務。
因此,股指期貨交易并非“合約買賣”。
根據“買賣期貨說”的觀點,股指期貨交易是交易者通過訂立標準化期貨合約進行股票價格指數買賣的行為,其標的物是通過某種方法編制出的股票價格指數及其漲跌情況。
然而,股票價格指數是虛擬非實物存在的經濟符號,本身并無價值,似乎難以歸入所得稅法所認定的“財產”范圍。
有學者認為,盡管股票指數是無法交付的東西,在期貨交易中只能以現金作為結算手段,但只要其在法律上予以認可,作為法律上的“擬制物”同樣可以成為買賣交易的“物”。
但正如該學者所強調,一個虛擬的東西可以擬制為法律上的物,必須是在該物上能夠設定實在的、現實的、能給權利人帶來切實利益的權利。
股票指數是客觀存在的一組數據,其數值的漲跌只與若干股票價格變動有關,實際上仍是不足以為人力所支配的,在股票指數之上也難以設定足以帶來確定利益的任何權利。
因此,股票價格指數并非“財產”,并非股指期貨交易的客體。
股指期貨交易是基于管理和規(guī)避系統(tǒng)性風險的需要而產生的。
參與股指期貨交易的目的在于以一定的貨幣投入而承擔、轉移或管理一定的風險。
在這一交易活動中,股票價格指數不過是未來特定時間內的股票市場發(fā)展變化的風險的表現形式,或稱載體。
股票價格指數基本上代表了整個市場股票價格變動的趨勢和幅度,每一時點的股票價格指數反映了該特定時點股票市場的風險。
此種風險能夠被量化為貨幣價值。
盡管股票價格指數是虛擬的存在物,但其所代表的風險則是實際存在且能以貨幣予以表達的。
股指期貨合約的締結,并不在于實現股票價值指數的轉移占有,而是通過合約的締結獲得在未來特定時點規(guī)避或承擔特定風險的機會。
因此,股指期貨交易實際上是雙方當事人以一定的貨幣為代價,對未來風險的移轉與承擔達成合意,其標的為特定時期內的風險管理權。
交易一方當事人讓渡風險管理權,從而獲得相應的報酬,另一方則取得風險管理權并給付一定的費用。
在此交易中,股票價格指數并非雙方交易的對象,與其它金融產品一樣,只是代表了某一具體類型的市場風險。
股指期貨交易價格的高低則反映了未來市場風險變化的程度及由此所決定的風險管理權的價值。
因此,股指期貨合約是以“風險管理權”為標的物的買賣合約,該權利以股票價格指數作為參照物,以指數的變動反映其價值的變化。
隨著風險管理權的轉移而發(fā)生相應財產在當事人之間的變動。
以股票價格指數作為參照物的風險管理權同樣是能夠為權利人帶來切實利益的“財產”,因其轉移而在當事人之間發(fā)生的財產增減應當產生稅法的效果。
交易規(guī)則
第一要點、看著大盤做 股指。
自從有了 股指期貨以后,股票變成了什么呢股票變成了現貨。
股票是現貨, 股指是期貨。
我們做商品的時候,那么市場上的銅是現貨,我在這里交易的是期貨。
大豆是現貨,這里交易的是期貨。
有了 股指之后,股票是我們的現貨。
期貨主要的功能有兩個,第一是規(guī)避風險,第二是發(fā)現價格。
規(guī)避風險主要是套保這樣的,會有很多的方式。
在實盤當中的交易主要研究的是。
大家來看一下,期貨引導現貨,現貨推動期貨。
把這句話給它簡單地推斷一下,就是 股指引導大盤,大盤推動 股指。
我們在交易的時候,注意一下, 股指上漲了,總體上的方向是一致的,毫不懷疑它走的會一致,說的是在一分鐘、兩分鐘的時間 股指引導大盤,你看不到它的方向的時候你看一下 股指就可以了, 股指會告訴你大盤怎么走。
假設說 股指在上漲,大盤在下跌,你在這里再等上一兩分鐘,你會看到大盤掉頭了。
大盤掉頭往上走。
大盤一往上走, 股指一掉,大盤往上一掉,又把 股指往上推動,推動 股指的再次上漲, 股指上漲又帶動大盤繼續(xù)上漲。
大盤的繼續(xù)上漲又推動著 股指再上漲。
這個旱地拔蔥就是在瞬間出現這三五十個點的時候,都是在這種情況下產生的。
我們看到大盤往上掉頭,這個時候你千萬不要再去放空,一會兒一跳十個點,突然一個三五十個點,把多單平掉,等著回落,回落十個點八個點,能不能做空,不做空,繼續(xù)做多單。
在交易當中我們看到做單的思路,第一個短線憑著什么呢,技巧是短線憑著盤感,這個盤感就讓你在瞬間感覺到一股力量。
假設說,這里有一張紙,那么來了一股力量,這是一支箭,射過來了,能把紙穿透,還有我拿著它也可以把紙捅破。
當然我們知道箭的力量是相當大的。
剛才說的交易者就是這么抓住這些點的。
短線憑的是盤感,長線就看趨勢。
在交易當中既然看著大盤我來做 股指,那大盤和 股指當它出現一個方向的時候,你大膽第做。
大盤和 股指是向上的方式,大膽做多,不要想太多。
每個交易者心中都有一個老虎,這個老虎時時刻刻準備跑出來,那就是怕損失。
實際上在交易當中,不要去想這么多,真正要做到心中有底。
當你把方向看好的時候,你發(fā)現你會賺錢很輕松。
如果兩個方向背離,大盤向下, 股指向上,這樣我就那里等,空單我也不敢做,多單我也不敢做,等它兩個發(fā)出同一個信號再做。
合約
股指期貨合約是期貨交易所統(tǒng)一制定的標準化協(xié)議,是股指期貨交易的對象。
一般而言,股指期貨合約中主要包括下列要素:
(1)合約標的。
即股指期貨合約的基礎資產,比如滬深300股指期貨的合約標的即為滬深300股票價格指數。
(2)合約價值。
合約價值等于股指期貨合約市場價格的指數點與合約乘數的乘積。
(3)報價單位及最小變動價位。
股指期貨合約的報價單位為指數點,最小變動價位為該指數點的最小變化刻度。
(4)合約月份。
指股指期貨合約到期交割的月份。
(5)交易時間。
指股指期貨合約在交易所交易的時間。
投資者應注意最后交易日的交易時間可能有特別規(guī)定。
(6) 價格限制。
是指期貨合約在一個交易日或者某一時段中交易價格的波動不得高于或者低于規(guī)定的漲跌幅度。
(7)合約交易保證金。
合約交易保證金占合約總價值的一定比例。
(8)交割方式。
股指期貨采用現金交割方式。
(9)最后交易日和交割日。
股指期貨合約在交割日進行現金交割結算,最后交易日與交割日的具體安排根據交易所的規(guī)定執(zhí)行。
第8篇 期貨交易基本制度一
期貨是以某種大宗產品如棉花、大豆、石油等及金融資產如股票、債券等為標的標準化可交易合約。我國對期貨的交易有明文的制度管理!以下是:期貨交易基本制度,歡迎大家閱讀!
期貨交易基本制度
1.保證金制度
在期貨交易中,任何交易者必須按照其所買賣期貨合約價值的一定比例(通常為5-10%)繳納資金,作為其履行期貨合約的財力擔保,然后才能參與期貨合約的買賣,并視價格變動情況確定是否追加資金。這種制度就是保證金制度,所交的資金就是保證金。保證金制度既體現了期貨交易特有的“杠桿效應”,同時也成為交易所控制期貨交易風險的一種重要手段。
2.每日結算制度
期貨交易的結算是由交易所統(tǒng)一組織進行的。期貨交易所實行每日無負債結算制度,又稱“逐日盯市”,是指每日交易結束后,交易所按當日結算價結算所有合約的盈虧、交易保證金及手續(xù)費、稅金等費用,對應收應付的款項同時劃轉,相應增加或減少會員的結算準備金。期貨交易的結算實行分級結算,即交易所對其會員進行結算,期貨經紀公司對其客戶進行結算。
3.漲跌停板制度和熔斷機制
漲跌停板制度又稱每日價格最大波動限制,即指期貨合約在一個交易日中的交易價格波動不得高于或低于規(guī)定的漲跌幅度,超過該漲跌幅度的報價將被視為無效,不能成交。熔斷機制是為即將推出的股指期貨設定的。滬深300指數期貨合約的熔斷幅度為上一交易日結算價的正負6%。在開盤之后,當某一合約申報價觸及上一交易日結算價的正或負6%時且持續(xù)五分鐘,該合約啟動熔斷機制。啟動熔斷機制后的連續(xù)五分鐘內,該合約買賣申報不得超過熔斷價,但可以繼續(xù)撮合成交。啟動熔斷機制五分鐘后,10%漲跌停板生效。每日收盤前30分鐘內,不啟動熔斷機制。
4.持倉限額制度
持倉限額制度是指期貨交易所為了防范操縱市場價格的行為和防止期貨市場風險過度集中于少數投資者,對會員及客戶的持倉數量進行限制的制度。超過限額,交易所可按規(guī)定強行平倉或提高保證金比例。
5.大戶報告制度
大戶報告制度是指當會員或客戶某品種持倉合約的投機頭寸達到交易所對其規(guī)定的頭寸持倉限量80%以上(含本數)時,會員或客戶應向交易所報告其資金情況、頭寸情況等,客戶須通過經紀會員報告。大戶報告制度是與持倉限額制度緊密相關的又一個防范大戶操縱市場價格、控制市場風險的制度。
6.實物交割制度
實物交割制度是指交易所制定的、當期貨合約到期時,交易雙方將期貨合約所載商品的所有權按規(guī)定進行轉移,了結未平倉合約的制度。
7.強行平倉制度
強行平倉制度,是指當會員或客戶的交易保證金不足并未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補足,或者當會員或客戶的持倉量超出規(guī)定的限額時,或者當會員或客戶違規(guī)時,交易所為了防止風險進一步擴大,實行強行平倉的制度。簡單地說就是交易所對違規(guī)者的有關持倉實行平倉的一種強制措施。
基本制度的作用
1,對國家推動經濟的發(fā)展效果。促進資金的橫向融通和經濟的橫向聯系,提高資源配置的總體效益。
2,對市場代銷機構建立和完善自我約束,自我發(fā)展的經營管理機制。有助于市場經濟體系的建立和完善資源配置,調節(jié)市場供求,減緩價格波動以及形成公正、公開的價格信號、回避因價格波動而帶來的市場風險、降低流通費用,穩(wěn)定產銷關系、鎖定生產成本、穩(wěn)定企業(yè)經營利潤等的作用。
3,對市場開拓投資渠道,擴大選擇范圍,適應了多樣性的動機,交易動機和利益的需求,提供獲得較高收益的可能性。
第9篇 期貨交易所制度一
期貨的交易是有明文規(guī)定的,還不了解期貨交易制度的朋友可以閱讀這篇:期貨交易所制度!
期貨交易每日結算制度【1】
期貨交易的結算,是由期貨交易所統(tǒng)一組織進行的。期貨交易所實行每日無負債結算制度,期貨交易每日結算制度又稱為“逐日盯市”。
期貨交易每日結算制度是指每日交易結束后,交易所按當日結算價結算所有合約的盈虧、交易保證金及手續(xù)費、稅金等費用,對應收的款項同時劃轉,相應增加或減少會員的結算準備金。
期貨交易所的結算實行分級結算,即交易所對其會員進行結算,期貨經紀公司對其客戶進行結算。期貨交易所應當在當日交易結算后,及時將結算結果通知會員。
期貨經紀公司根據期貨交易所的結算結果對客戶進行結算,并應當將結算結果及時通知客戶。
若在結算時,該會員(或客戶)的保證金不足,交易所(或期貨經紀公司)應立即向會員(或客戶)發(fā)出追繳保證金通知,會員(或客戶)應在規(guī)定時間內向交易所(或期貨經紀公司)追加保證金。
中國金融期貨交易所結算細則【2】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規(guī)范期貨結算行為,保護期貨交易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和社會公共利益,防范和化解期貨市場風險,保障中國金融期貨交易所(以下簡稱交易所)期貨結算的正常進行,根據《中國金融期貨交易所交易規(guī)則》,制定本細則。
第二條 結算業(yè)務是指交易所根據交易結果、公布的結算價格和交易所有關規(guī)定對交易雙方的交易保證金、盈虧、手續(xù)費及其它有關款項進行資金清算和劃轉的業(yè)務活動。
第三條 交易所的結算實行保證金制度、當日無負債結算制度、結算擔保金制度和風險準備金制度等。
第四條 交易所實行會員分級結算制度。交易所對結算會員結算,結算會員對其受托的客戶、交易會員結算,交易會員對其受托的客戶結算。
第五條 交易所、會員、客戶、期貨保證金存管銀行應當遵守本細則。
第二章 結算機構
第六條 結算機構是指交易所內設置的結算部和會員的結算部門。交易所結算部負責交易所期貨交易的統(tǒng)一結算、保證金管理、結算擔保金管理、風險準備金管理及結算風險的防范。
第七條 交易所結算部的主要職責為:
(一)登錄編制結算會員的結算賬表;
(二)辦理資金往來匯劃業(yè)務;
(三)統(tǒng)計、登記和報告交易結算情況;
(四)處理會員交易中的賬款糾紛;
(五)辦理結算、交割業(yè)務;
(六)管理保證金、結算擔保金、風險準備金;
(七)控制結算風險;
(八)監(jiān)督期貨保證金存管銀行與交易所的期貨結算業(yè)務;
(九)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章和交易所規(guī)定的其他職責。
第八條 會員應當設立結算部門。
第九條 在交易所成交的期貨合約均應當通過交易所結算部進行結算。
第十條 交易所實行會員分級結算制度。交易所結算部負責交易所與結算會員之間的結算工作;結算會員的結算部門負責該結算會員與交易所、客戶、交易會員之間的結算工作;交易會員的結算部門負責該交易會員和結算會員、客戶之間的結算工作。
第十一條 交易所有權檢查會員的結算資料、財務報表及相關的憑證和賬冊。
第十二條 會員結算部門應當妥善保管結算資料、財務報表及相關憑證、賬冊,以備查詢和核實。
第十三條 結算交割員是指經結算會員單位授權,代表結算會員辦理結算和交割業(yè)務的人員。每一結算會員應當指派兩名以上(含兩名)的結算交割員。
結算交割員應當符合中國證券監(jiān)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中國證監(jiān)會)關于期貨從業(yè)人員資格的有關規(guī)定,經交易所培訓合格,取得《中國金融期貨交易所結算交割員培訓合格證書》,并經所屬結算會員授權后取得《中國金融期貨交易所結算交割員證》(以下簡稱《結算交割員證》)。
第十四條 結算交割員應當履行下列職責:
(一)辦理結算會員出入金業(yè)務;
(二)獲取交易所提供的結算數據,并及時進行核對;
(三)辦理其他結算、交割業(yè)務。
第十五條 結算交割員在交易所辦理結算與交割業(yè)務時,應當出示《結算交割員證》,否則交易所不予辦理。
第十六條 《結算交割員證》僅限本人使用,不得偽造、涂改、借用。結算會員在其結算交割員發(fā)生變動時,應當及時到交易所辦理相關手續(xù)。
第十七條 結算機構及其工作人員應當保守交易所和會員的商業(yè)秘密。
第三章 期貨保證金存管銀行
第十八條 期貨保證金存管銀行是與交易所簽訂協(xié)議,協(xié)助交易所辦理期貨交易結算業(yè)務的銀行。
第十九條 期貨保證金存管銀行享有下列權利:
(一)開設交易所專用結算賬戶和會員期貨保證金賬戶;
(二)存放用于期貨交易的保證金等相關款項;
(三)了解會員在交易所的資信情況;
(四)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章和交易所規(guī)定的其他權利。
第二十條 期貨保證金存管銀行應當履行下列義務:
(一)根據交易所提供的票據或者指令優(yōu)先劃轉結算會員的資金;
(二)及時向交易所通報會員在資金結算方面的不良行為和風險;
(三)保守交易所和會員的商業(yè)秘密;
(四)在交易所出現重大風險時,協(xié)助交易所化解風險;
(五)向交易所提供會員期貨保證金賬戶的資金情況;
(六)根據交易所的要求,協(xié)助交易所核查會員資金的來源和去向;
(七)根據中國證監(jiān)會或者交易所的要求,對會員期貨保證金賬戶中的資金采取必要的監(jiān)管措施;
(八)根據交易所交易規(guī)則及其實施細則開展業(yè)務;
(九)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章和交易所規(guī)定的其他義務。
第四章 日常結算
第二十一條 交易所在期貨保證金存管銀行開設專用結算賬戶,用于存放結算會員的保證金及相關款項。
第二十二條 結算會員應當在期貨保證金存管銀行開設期貨保證金賬戶,用于存放保證金及相關款項。
第二十三條 結算會員在交易所所在地的期貨保證金存管銀行開設的期貨保證金賬戶稱為專用資金賬戶。
交易所與結算會員之間期貨業(yè)務資金的往來通過交易所專用結算賬戶和結算會員專用資金賬戶辦理。
第二十四條 交易所對結算會員存入交易所專用結算賬戶的保證金實行分賬管理,為各結算會員設立明細賬戶,按日序時登記核算每一結算會員出入金、盈虧、交易保證金、手續(xù)費等。
第二十五條 結算會員對客戶、交易會員存入結算會員保證金賬戶的保證金實行分賬管理,為每一客戶、交易會員設立明細賬戶,按日序時登記核算出入金、盈虧、交易保證金、手續(xù)費等。
第二十六條 交易會員只能委托一家特別結算會員或者全面結算會員為其進行結算。
第二十七條 交易所實行結算擔保金制度。結算擔保金是指由結算會員依交易所規(guī)定繳納的,用于應對結算會員違約風險的共同擔保資金。
第二十八條 交易所在銀行開立結算擔保金專用賬戶,對結算會員繳納的結算擔保金進行專戶管理。
結算會員應當在交易所指定的銀行開立結算擔保金專用賬戶,用于與交易所結算擔保金專用賬戶之間進行結算擔保金繳納、調整的資金劃轉。結算擔保金的繳納、調整的標準按照《中國金融期貨交易所風險控制管理辦法》及其他相關規(guī)定執(zhí)行。
第二十九條 交易所在結算擔保金專用賬戶下為每一結算會員設立明細賬戶,并按照中國證監(jiān)會和交易所有關規(guī)定進行管理,所得收入在扣除必要費用和稅費后依照相關規(guī)定返還結算會員。交易所按照季度核算每一結算會員的結算擔保金變化。
第三十條 交易所、結算會員應當按照有關規(guī)定和期貨保證金存管銀行簽訂期貨保證金存管協(xié)議。
交易所有權在不通知結算會員的情況下通過期貨保證金存管銀行從結算會員專用資金賬戶中收取各項應收款項,并且有權隨時查詢該賬戶的資金情況。
第三十一條 結算會員開立、更名、更換或者注銷專用資金賬戶,應當憑交易所簽發(fā)的專用通知書到期貨保證金存管銀行辦理。
第三十二條 交易所實行保證金制度。保證金分為結算準備金和交易保證金。
第三十三條 結算準備金是指結算會員在交易所專用結算賬戶中預先準備的資金,是未被合約占用的保證金。
第三十四條 結算會員的結算準備金最低余額標準為人民幣200萬元,應當以自有資金繳納。交易所有權根據市場情況調整結算會員結算準備金最低余額標準。
第三十五條 交易所根據結算會員每日結算準備金余額中的貨幣資金部分,以不高于交易所與銀行協(xié)商確定的利率標準計算利息,在每年的3月下旬、6月下旬、9月下旬、12月下旬將利息劃入結算會員專用資金賬戶或者轉入結算會員結算準備金。
第三十六條 交易保證金是指結算會員存入交易所專用結算賬戶中確保履約的資金,是已被合約占用的保證金。當買賣雙方成交后,交易所按照保證金標準向雙方收取交易保證金。
交易所按照買入和賣出的持倉量分別收取交易保證金。
第三十七條 交易保證金的收取標準按照《中國金融期貨交易所風險控制管理辦法》的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第三十八條 結算會員向客戶、交易會員收取交易保證金的標準不得低于交易所向結算會員收取交易保證金的標準。交易會員向客戶收取交易保證金的標準不得低于結算會員向交易會員收取交易保證金的標準。
第三十九條 交易所實行當日無負債結算制度。
當日交易結束后,交易所按照當日結算價對結算會員結算所有合約的盈虧、交易保證金及手續(xù)費、稅金等費用,對應收應付的款項實行凈額一次劃轉,相應增加或者減少結算準備金。
結算會員在交易所結算完成后,按照前款原則對客戶、交易會員進行結算;交易會員按照前款原則對客戶進行結算。
第四十條 交易所根據當日成交合約按照規(guī)定標準計收結算會員的手續(xù)費。股指期貨的手續(xù)費標準為成交金額的萬分之零點五。
交易所有權對手續(xù)費標準進行調整。
第四十一條 當日結算價是指某一期貨合約最后一小時成交價格按照成交量的加權平均價。
合約最后一小時無成交的,以前一小時成交價格按照成交量的加權平均價作為當日結算價。該時段仍無成交的,則再往前推一小時。以此類推。合約當日最后一筆成交距開盤時間不足一小時的,則取全天成交量的加權平均價作為當日結算價。
合約當日無成交的,當日結算價計算公式為:當日結算價=該合約上一交易日結算價+基準合約當日結算價-基準合約上一交易日結算價,其中,基準合約為當日有成交的離交割月最近的合約。合約為新上市合約的,取其掛盤基準價為上一交易日結算價?;鶞屎霞s為當日交割合約的,取其交割結算價為基準合約當日結算價。根據本公式計算出的當日結算價超出合約漲跌停板價格的,取漲跌停板價格作為當日結算價。
采用上述方法仍無法確定當日結算價或者計算出的結算價明顯不合理的,交易所有權決定當日結算價。
第四十二條 期貨合約以當日結算價作為計算當日盈虧的依據。具體計算公式如下:
當日盈虧=∑[(賣出成交價-當日結算價)×賣出量×合約乘數]+∑[(當日結算價-買入成交價)×買入量×合約乘數]+(上一交易日結算價-當日結算價)×(上一交易日賣出持倉量-上一交易日買入持倉量)×合約乘數
第四十三條 當日盈虧在當日結算時進行劃轉,盈利劃入結算會員結算準備金,虧損從結算會員結算準備金中扣劃。
當日結算時,結算會員賬戶中的交易保證金超過上一交易日結算時的交易保證金部分從結算準備金中扣劃,交易保證金低于上一交易日結算時的交易保證金部分劃入結算準備金。
手續(xù)費、稅金等各項費用從結算準備金中扣劃。
第四十四條 結算準備金余額的具體計算公式如下:
當日結算準備金余額=上一交易日結算準備金余額+上一交易日交易保證金-當日交易保證金+當日盈虧+入金-出金-手續(xù)費等。
第四十五條 結算完畢后,結算會員的結算準備金余額低于最低余額標準時,該結算結果即視為交易所向結算會員發(fā)出的追加保證金通知,兩者的差額即為追加保證金金額。
交易所發(fā)出追加保證金通知后,可以通過期貨保證金存管銀行從結算會員專用資金賬戶中扣劃。若未能全額扣款成功,結算會員應當在下一交易日開市前補足至結算準備金最低余額。未能補足的,如結算準備金余額小于結算準備金最低余額,不得開倉;如結算準備金余額小于零,交易所按照《中國金融期貨交易所風險控制管理辦法》的規(guī)定進行處理。
第四十六條 交易所可以根據市場風險狀況,在交易過程中向風險較大的結算會員發(fā)出追加保證金的通知,并可以通過期貨保證金存管銀行從結算會員專用資金賬戶中扣劃。若未能全額扣款成功,結算會員應當按照交易所的要求在規(guī)定時間內補足保證金。結算會員未能按時補足的,交易所有權對其采取限制開倉、強行平倉等風險控制措施。
第四十七條 交易所本著安全、準確、快捷的原則為結算會員辦理出入金業(yè)務。
入金是指從結算會員專用資金賬戶向交易所專用結算賬戶劃入資金的行為;出金是指從交易所專用結算賬戶向結算會員專用資金賬戶劃出資金的行為。
(一)入金
1.票據支付。結算會員可以用專用資金賬戶開出的支票、本票和貸記憑證入金。結算會員用此類方式劃入的資金,經期貨保證金存管銀行確認到賬后,交易所將增加結算會員在交易所內的結算準備金。
2.銀行扣劃。結算會員可以在每個交易日交易結束之前向交易所提出書面或者電子劃款申請,經期貨保證金存管銀行確認到賬后,交易所將增加結算會員在交易所內的結算準備金。
(二)出金
結算會員可以在每日交易結束之前向交易所提出書面或者電子劃款申請,經交易所審核后通知期貨保證金存管銀行于當日收市后在結算會員的專用資金賬戶和交易所專用結算賬戶之間進行劃轉。
第四十八條 結算會員出金應當符合交易所規(guī)定。結算會員的出金標準為:
可出金額=實有貨幣資金-交易保證金-結算準備金最低余額
交易所可以根據市場風險狀況對結算會員出金標準做適當調整。
第四十九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結算會員、交易會員和客戶,交易所可以限制結算會員出金:
(一)涉嫌重大違規(guī),經交易所立案調查的;
(二)因投訴、舉報、交易糾紛等被司法部門、交易所或者其他有關部門正式立案調查,且正處在調查期間的;
(三)交易所認為市場出現重大風險時;
(四)交易所認為必要的其他情形。
第五十條 當日結算完成后,結算會員應當通過交易所系統(tǒng)獲得相關的結算數據。
第五十一條 因特殊情況造成交易所不能按時提供結算數據的,交易所另行通知提供結算數據的時間和方式。
第五十二條 結算會員每天應當及時取得交易所提供的結算數據,做好核對工作,并妥善保存,該數據應當至少保存20年,但對期貨交易有爭議的,應當保存至該爭議消除時為止。
第五十三條 結算會員對結算數據有異議的,應當在不遲于下一交易日開市前30分鐘以書面形式通知交易所。情況特殊的,結算會員可以在下一交易日開市后2小時內以書面形式通知交易所。
結算會員未在前款規(guī)定時間內對結算數據提出書面異議的,視為認可結算數據的正確性。
第五十四條 交易所在每月的第一個交易日向結算會員提供上月的《中國金融期貨交易所資金結算核對單》(加蓋結算專用章),在每季的第一個交易日向結算會員提供上季的《中國金融期貨交易所結算擔保金核對單》(加蓋結算專用章),作為結算會員核查的依據。
第五章 交易會員更換結算會員
第五十五條 會員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交易所可以為交易會員辦理更換結算會員手續(xù):
(一)結算協(xié)議期滿后,結算會員與交易會員不再續(xù)約;
(二)結算協(xié)議履行期間,結算會員與交易會員同意提前終止結算協(xié)議;
(三)全面結算會員或者特別結算會員因故不能為交易會員進行結算;
(四)交易所認定的其他情形。
第五十六條 發(fā)生第五十五條第(一)項情形的,交易會員和移入結算會員應當在交易會員和移出結算會員的結算協(xié)議期滿前30日之前向交易所提交下列材料:
(一)《交易會員更換結算會員申請書》;
(二)交易會員和移入結算會員簽訂的結算協(xié)議;
(三)交易所規(guī)定的其他材料。
發(fā)生第五十五條第(二)、(三)、(四)項情形的,交易會員和移入結算會員除提交前款規(guī)定材料外,還應當提交交易會員與移出結算會員結算協(xié)議的終止協(xié)議。
第五十七條 交易所對申請材料進行審批。交易所批準后,通知交易會員、移出結算會員、移入結算會員變更結算關系的約定日期。
第五十八條 交易所在約定日結算后為交易會員、結算會員辦理變更結算關系,將交易會員的持倉及相應的交易保證金從移出結算會員移至移入結算會員,并提供移轉的持倉清單由交易會員、移出結算會員、移入結算會員確認。
第五十九條 會員應當核對移轉的持倉清單,一經確認,不得更改。
第六十條 在約定日結算后,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交易所可以暫停辦理變更手續(xù):
(一)市場出現重大風險時;
(二)交易所認定的其他情形。
第六十一條 交易所按照持倉移轉的數量收取變更手續(xù)費。變更手續(xù)費標準為人民幣10元/手,從移入結算會員的結算準備金中扣劃。
交易所有權對變更手續(xù)費標準進行調整。
第六章 客戶移倉
第六十二條 會員因故不能從事金融期貨經紀業(yè)務或者發(fā)生合并、分立、破產時,由會員提出移倉申請并經交易所批準,或者中國證監(jiān)會要求移倉的,交易所可以對該會員進行客戶移倉。
第六十三條 會員提交的移倉申請材料應當包括移出會員及其客戶、移入會員同意移倉的聲明書及需要移轉的客戶持倉的詳細清單。移入會員或者移出會員為交易會員的,還應當提交其委托結算的結算會員同意移倉的聲明書。
第六十四條 移倉申請批準后,交易所通知會員約定移倉日。
第六十五條 交易所將在約定移倉日的當日結算完成后,為會員實施客戶移倉,并提供移轉的客戶持倉清單由移入會員、移出會員確認。移入會員或者移出會員為交易會員的,還應當將移轉的客戶持倉清單提交給其委托結算的結算會員確認。
第六十六條 移倉內容包括客戶的持倉及相應的交易保證金。
第六十七條 會員應當核對移轉的客戶持倉清單,一經確認,不得更改。
第七章 交割結算
第六十八條 期貨交割采用現金交割或者實物交割方式。
現金交割是指合約到期時,按照交易所的規(guī)則和程序,交易雙方按照交易所公布的交割結算價進行現金差價結算,了結到期未平倉合約的過程。
實物交割是指合約到期時,按照交易所的規(guī)則和程序,交易雙方通過該合約所載標的物所有權的轉移,了結到期未平倉合約的過程。
第六十九條 股指期貨合約采用現金交割方式。
股指期貨合約最后交易日收市后,交易所以交割結算價為基準,劃付持倉雙方的盈虧,了結所有未平倉合約。
第七十條 股指期貨交割結算價為最后交易日標的指數最后2小時的算術平均價。交易所有權根據市場情況對股指期貨的交割結算價進行調整。
第七十一條 股指期貨的交割手續(xù)費標準為交割金額的萬分之零點五,交易所有權對交割手續(xù)費標準進行調整。
第八章 風險與責任
第七十二條 結算會員對其在交易所成交的合約負有承擔風險的責任。
第七十三條 風險管理實行分級負責。交易所對結算會員進行風險管理,結算會員對與其簽訂結算協(xié)議的交易會員進行風險管理,會員對其受托的客戶進行風險管理。
第七十四條 結算會員無法履約時,交易所有權按照規(guī)定依次采取下列保障措施:
(一)暫停開倉;
(二)強行平倉,并用平倉后釋放的保證金履約賠償;
(三)動用該違約結算會員繳納的結算擔保金;
(四)動用其他結算會員繳納的結算擔保金;
(五)動用交易所風險準備金;
(六)動用交易所自有資金。
交易所代為履約后,由此取得對違約會員的相應追償權。
第七十五條 交易所實行風險準備金制度。風險準備金是指由交易所設立,用于為維護期貨市場正常運轉提供財務擔保和彌補因交易所不可預見風險帶來虧損的資金。
第七十六條 風險準備金的來源:
(一)交易所按照手續(xù)費收入的20%的比例,從管理費用中提取;
(二)符合國家財政政策規(guī)定的其他收入。
當風險準備金達到一定規(guī)模時,經中國證監(jiān)會批準后可以不再提取。
第七十七條 風險準備金應當單獨核算,專戶存儲。
第七十八條 風險準備金的動用應當經交易所董事會批準,并報告中國證監(jiān)會后,按照規(guī)定的用途和程序進行。
第九章 附 則
第七十九條 違反本細則規(guī)定的,交易所按照本細則和《中國金融期貨交易所違規(guī)違約處理辦法》的有關規(guī)定處理。
第八十條 本細則由交易所負責解釋。
第八十一條 本細則自2007年6月27日起實施。
第10篇 期貨交易有哪些制度范文
期貨交易制度有哪些
期貨交易制度有八種,分別如下:
1、保證金制度
保證金制度是期貨交易的特點之一,是指在期貨交易中,任何交易者必須按照其所買賣期貨合約價值的一定比例(通常為5%-10%)繳納資金,用于結算和保證履約。經中國證監(jiān)會批準,交易所可以調整交易保證金,交易所調整保證金的目的在于控制風險。
2、漲跌停板制度
所謂漲跌停板制度,又稱每日價格最大波動限制,即指期貨合約在一個交易日中的交易價格波動不得高于或者低于規(guī)定的漲跌幅度,超過該漲跌停幅度的報價將被視為無效,不能成交。漲跌停板一般是以合約上一交易日
的結算價為基準確定的。
3、持倉限額制度
持倉限額制度是指交易所規(guī)定會員或客戶可以持有的,按單邊計算的某一合約投機頭寸的最大數額。實行持倉限額制度的目的在于防范操縱市場價格的行為和防止期貨市場風險過于集中于少數投資者。
4、大戶報告制度
大戶報告制度是與持倉限額制度緊密相關的又一個防范大戶操縱市場價格、控制市場風險的制度。通過實施大戶報告制度,可以使交易所對持倉量較大的會員或投資者進行重點監(jiān)控,了解其持倉動向、意圖,對于有效防范市場風險有積極作用。
5、交割制度
交割是指合約到期時,按照期貨交易所的規(guī)則和程序,交易雙方通過該合約所載標的物所有權的轉移,或者按照規(guī)定結算價格進行現金差價結算,了結到期末平倉合約的過程。以標的物所有權轉移進行的交割為實物交割,按結算價進行現金差價結算的交割為現金交割。一般來說,商品期貨以實物交割為主,金融期貨以現金交割為主。
6、強行平倉制度
強行平倉制度是指當會員、投資者違規(guī)時,交易所對有關持倉實行平倉的一種強制措施。強行平倉制度也是交易所控制風險的手段之一。我國期貨交易所對強行平倉制度主要規(guī)定是當會員結算準備余額小于零,并未能在規(guī)定時限內補足的。
7、風險準備金制度
風險準備金制度是指,為了維護期貨市場正常運轉提供財務擔保和彌補因不可預見風險帶來虧損而提取的專項資金的制度。
8、信息披露制度
信息披露制度是指期貨交易所按有關規(guī)定定期公布期貨交易有關信息的制度。期貨交易所公布的信息主要包括在交易所期貨交易活動中產生的所有上市品種的期貨交易行情、各種期貨交易數據統(tǒng)計資料、交易所發(fā)布的各種公告信息以及中國證監(jiān)會制定披露的其他相關信息。
9、當日無負債結算制度
期貨交易結算是由期貨交易所統(tǒng)一組織進行。期貨交易所實行當日無負債結算制度,又稱“逐日盯市”。它是 指每日交易結束后,交易所按當日結算價結算所有合約的盈虧、交易保證金及手續(xù)費、稅金等費用,對應收應付的款項同時劃轉,相應增加或減少會員的結算準備金。期貨交易所會員的保證金不足時,應當及時追加保證金或者自行平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