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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假制度匯編和考勤辦法范本(20篇范文)

更新時間:2024-05-07 查看人數(shù):70

請假制度和考勤辦法范本

有哪些

在企業(yè)管理中,請假制度和考勤辦法是確保組織正常運行的關鍵組成部分。這兩項制度涵蓋了員工的工作時間和休息權益,旨在平衡企業(yè)效率與員工福利。

內容是什么

請假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 請假類型:如事假、病假、年假、婚假、產假等,明確各類假期的適用條件和時長。

2. 請假申請:規(guī)定請假需提前申請,明確審批流程和時間要求。

3. 請假記錄:記錄員工請假情況,作為工資計算和績效評估的依據(jù)。

4. 請假違規(guī)處理:對于未按規(guī)定請假的行為,設定相應的處罰措施。

考勤辦法則包括:

1. 上下班時間:設定正常工作日的上下班時間,以及遲到、早退的定義。

2. 考勤方式:可以是打卡、簽到或電子考勤系統(tǒng),確保記錄準確。

3. 缺勤處理:對無故缺勤、頻繁遲到的員工,設定相應的紀律處分。

4. 考勤統(tǒng)計:定期進行考勤統(tǒng)計,作為工資發(fā)放和績效評估的參考。

規(guī)范

這些制度的實施需要公平、透明,避免因管理不公導致員工不滿。請假制度應確保員工在緊急情況下能及時獲得批準,同時防止濫用??记谵k法則要兼顧效率與人性化,比如允許一定的彈性工作時間,但也要防止濫用導致工作秩序混亂。

重要性

請假制度和考勤辦法不僅維護了企業(yè)的正常運營,也保障了員工的合法權益。它們有助于建立良好的工作氛圍,提高員工滿意度,從而提升整體工作效率。通過規(guī)范的考勤管理,企業(yè)能夠準確評估員工的工作表現(xiàn),為人力資源決策提供依據(jù)。因此,制定和執(zhí)行有效的請假制度與考勤辦法,是企業(yè)管理中不可或缺的一環(huán)。

請假制度和考勤辦法范本

第1篇 請假制度和考勤辦法范本

為確保教學秩序正常運轉,樹立良好的學風、班風和校風,必須加強對主體班學員的管理,嚴格學習紀律。特制定主體班學員的請假制度:

一、各班次建立考勤制度,設置考勤表,建立請銷假制度。

二、按干部調訓要求,學員學習期間,不得再承擔原單位工作業(yè)務,不參加業(yè)務會議。

二、如因特殊事宜請假,應嚴格遵守請假制度,并辦理請假手續(xù)。因病請假須持有關醫(yī)院的病假證明。

三、請假程序:根據(jù)請假時間長短分別報經班主任、區(qū)委黨校、組織部門批準。請假半天以內,由班主任批準;半天以上2天以內,要由區(qū)委黨校領導批準;請假超過2天,由組織部門批準。

四、請假時限:培訓時間1個月,累計請假不得超過2天;培訓時間2個月,累計請假不得超過4天;培訓時間3個月,累計請假不得超過5天。遲到和早退累計5次按曠課1天計算。凡請假超過時限者,須參加下一輪培訓。

五、各班均實行考勤公示。每天由班主任直接考勤,上課、討論、大會交流、集體活動都要進行考勤登記,考勤結果當天在教室上墻公布,同時在綜合樓大廳進行公示。培訓結束時將學員出勤情況會同結業(yè)成績以書面形式發(fā)送到相關組織部們和學員工作單位,并將出勤情況載入個人學習檔案。

第2篇 z社團請假制度章程

第一條: 總則

1,為規(guī)范社團工作人員的管理制度,以及監(jiān)督社團工作人員的考勤制度。于此,結合本社團實際情況,特制訂嚴格的【藍墨軒請假制度章程】。以本章程的約束力,保障藍墨軒文學社的各項工作任務都能正常運作,望諸位工作人員予以重視。

2,制度遵守對象:藍墨軒全體工作人員。

第二條:請假程序

1,工作人員需請假時,必須寫好請假單,包括請假原因、請假事由、請假種類、假期、時間、日期,當事人,等發(fā)送到主編空間本章程下跟帖,經主編批準,報人事處備案,方算請假;

2,較長時間請假(3天以上)必須找好交接工作人員,并在請假單中注明工作交接人員姓名,確保工作順利進行;

3,超過假期時間若需續(xù)假須提前上報主編處批準;

4,假滿回社工作需報主編,并報人事處銷假;

第三條:各種假別及規(guī)定

一、事假:

1,工作人員因事請假原則上不得超過7個工作日(特殊情況除外)。

2,若因考試等原因需要及時復習情況者,待找到合適接任人員后方可請長期假期。

3,工作人員請假期間無工資補助,望予以諒解。

二、病假:

1,部門員工請病假一天(含一天以內)者可由各部部長酌情處理,一天以上需寫請假單上報主編處;

2,員工如若因病無法親自去請假者可委托部長代為請假;

3,員工病假期間本著人道主義精神和對員工關懷本社團發(fā)放其原職位30%的工資,但需將醫(yī)院開出的相關證明文件以圖片形式發(fā)送主編郵箱,經審核以及人事處備案后方可發(fā)放;

第四條:請假相關規(guī)定

1,事先無法請假的需向主管部長電話說明情況,并在一個工作日時間內補辦請假單于主編處,否則按曠工處理,扣除當月工資100%;

2,未辦理相關請假手續(xù)擅自離崗,或請假期滿未續(xù)假者,一律按照曠工處理;

3,請假的審核權,任何人員無審核批準他人假期權利,任何人員請假都必須通過主編批準后方可;

4,請假以小時為最小單位

5,請假理由不充分者,以及有礙社團工作者量情可不予準假,或縮短其準假時間;

6,工作人員如若有公職出差,需在出差之日前填寫《出差申請》,一式兩份交主編處及人事處備案,作為考勤有效附件;

第五條:附則

1,本章程由社團董事會負責解釋、補充。

2,本章程最終歸屬權歸藍墨軒董事所有,任何人不得偽造侵權。

3。本章程自頒布之日起正式執(zhí)行。

第3篇 先進性教育活動請假補課制度

保持___員先進性教育活動請假、補課制度

第一條為確保全體黨員按要求參加保持___員先進性教育活動,加強支部內部管理,更好地促進全體黨員思想意識、工作作風等方面的提高,根據(jù)本支部實際,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辦法適用于本支部全體黨員和入黨積極分子。

第三條支部黨員如不能按時參加支部組織的各類學習、培訓及其他集體性活動須提出請假申請并報有關領導批準。

第四條請假必須由本人填寫《嶗山區(qū)財政局先進性教育活動請假申請表》經局先進性教育活動領導小組辦公室主任批準后,報所在黨小組組長,黨小組組長填寫當次學習、活動內容本資料權屬文秘資源網放上鼠標按照提示查看文秘資源網并協(xié)調安排補課時間、補課人?;顒咏Y束后黨小組組長匯總本小組出勤情況以書面形式(附本小組《請假申請表》)交局先進性教育活動領導小組辦公室。

第五條先進性教育活動開展期間,原則上不安排外出,如因特殊情況需要外出按照《嶗山區(qū)財政局請(休)假管理辦法》辦理,并將《請假單》復印件交局先進性教育活動領導小組辦公室。

第六條請假實行一次(活動、學習)一申請。

第七條請假期間,請假人員需保持通訊暢通,以確保工作正常開展。

第八條對無明確原因亂請假,不按時參加支部組織的各項學習活動者,將在支部大會上進行通報。

第九條補課人根據(jù)黨小組組長安排的時間進行補課后,到局先進性教育活動領導小組辦公室在《嶗山區(qū)財政局先進性教育活動請假申請表》補課登記欄內填寫補課有關記錄并簽字。

第十條本制度由局先進性教育活動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

第十一條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開始實行。

第4篇 教職工請假制度范文

為加強管理,提高教職工素質,根據(jù)《勞動法》、《廣東省計劃生育條例》、廣東省人事廳粵人薪[1996]19號文的規(guī)定和精神,結合本校實際情況,制定請假制度如下:

1、教職工必須愛崗敬業(yè),忠于職守,為人師表,占用工作時間辦理私事的,應向學校領導請假。請假時間于1天內的,后勤人員由總務主任批準,其他人員由教導處主任批準,2天以上的由學校校長批準。

2、計勤時間以每周5天計算,集中會議列入出勤另行計算。請假1天或1天以上應填寫《請假單》,并注明請假時間內的上課節(jié)數(shù)。有關領導審批后,《請假單》交到學校辦公室存檔,作為考勤的依據(jù)。

3、因私事每請假1天,則少發(fā)出勤獎10元。如遇當天有課,則每節(jié)加扣5元(教師之間不得自行調課)。請假5天以上不發(fā)當月出勤獎。

4、一個學期因事因病請假累計時間超過10天只能發(fā)給期末人平獎金的90%,超過15天只能發(fā)給80%,超過20天只能發(fā)給70%,30天以上只能發(fā)給50%。事假累計時間在40天以上不發(fā)期末獎金。

5、無故不上課或未參加升旗_以及請假未經批準擅自離開工作崗位或超過批準假期未辦理補假手續(xù)的,按曠工處理。曠工一天扣發(fā)當月考勤獎50元,連續(xù)曠工10天以上者,停發(fā)當月工資和一切獎金、補貼,因曠工造成學校損失者視情節(jié)輕重報請上級給予行政處分。

6、請病假超過兩個月的,從第三個月起按下列標準發(fā)給病假期間工資:

①工作年限不滿10年的,發(fā)給本人工資(職務工資、提高工資標準10%、津貼部分和教齡津貼)的90%。

②工作年限滿10年的,工資照發(fā)。

7、請病假超過6個月的,從第7個月起按照下列標準發(fā)給病假期間工資:

①工作年限不滿10年的,發(fā)給本人工資的70%。

②工作年限滿10年的和10年以上的,發(fā)給本人工資的80%。

8、女職工生育享受90天的產假。難產的(如剖腹產)增加產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實行晚育者(已婚婦女23周歲后懷孕生育第一個子女為晚育)增加產假15天。經申請領取獨生子女優(yōu)待證的獨生子女產婦增加35天產假。產假期間工資及各項獎金、補貼照發(fā)。

9、節(jié)育手術者,經醫(yī)生證明,按《廣東省計劃生育條例》的第十八規(guī)定,給予3天以上、42天以下的假期。在規(guī)定休息時間內工資、獎金、補貼照發(fā)。

10、經法定程序辦理了結婚手續(xù)的,可休結婚假,婚假時間為5天。按法定年齡(男22周歲,女20周歲)推遲3年以上初婚為晚婚,晚婚者增加婚假10天?;榧倨陂g各項獎金、補貼照發(fā)。

11、教職工的配偶及直系親屬死亡時,可給予處理喪事假5天。岳父母或公婆死亡后,經校長批準,也可給予5天的喪假。外省教職工因客觀因素,可增加喪假時間2天。

12、教職工探望配偶的,每年給另一方探親假一次。未婚教職工探望父母,每年給探親假一次。已婚教職工探望父母的,每4年給假一次,在這4年中的任何一年都可以申請,由學校校長批準。見習生學習、見習期間不能享受探親假的待遇,期滿轉正后,當年可以享受探親假的待遇。

以上探親假在寒、暑假安排。教職工探望配偶和未婚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費由學校負擔。已婚教職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費,在本人月工資30%內的由本人自理,超過本人月工資30%部分,由學校負擔。

第5篇 保持先進性教育活動請假補課制度

第一條為確保全體黨員按要求參加保持_黨員先進性教育活動,加強支部內部管理,更好地促進全體黨員思想意識、工作作風等方面的提高,根據(jù)本支部實際,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辦法適用于本支部全體黨員和入黨積極分子。

第三條支部黨員如不能按時參加支部組織的各類學習、培訓及其他集體性活動須提出請假申請并報有關領導批準。

第四條請假必須由本人填寫《嶗山區(qū)財政局先進性教育活動請假申請表》經局先進性教育活動領導小組辦公室主任批準后,報所在黨小組組長,黨小組組長填寫當次學習、活動內容本資料權屬文秘資源網放上鼠標按照提示查看文秘資源網并協(xié)調安排補課時間、補課人?;顒咏Y束后黨小組組長匯總本小組出勤情況以書面形式(附本小組《請假申請表》)交局先進性教育活動領導小組辦公室。

第五條先進性教育活動開展期間,原則上不安排外出,如因特殊情況需要外出按照《嶗山區(qū)財政局請(休)假管理辦法》辦理,并將《請假單》復印件交局先進性教育活動領導小組辦公室。

第六條請假實行一次(活動、學習)一申請。

第七條請假期間,請假人員需保持通訊暢通,以確保工作正常開展。

第八條對無明確原因亂請假,不按時參加支部組織的各項學習活動者,將在支部大會上進行通報。

第九條補課人根據(jù)黨小組組長安排的時間進行補課后,到局先進性教育活動領導小組辦公室在《嶗山區(qū)財政局先進性教育活動請假申請表》補課登記欄內填寫補課有關記錄并簽字。

第十條本制度由局先進性教育活動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

第十一條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開始實行。

第6篇 二中教職工考勤、請假制度

二中教職工考勤、請假制度

一、教職工考勤制度

1、學校全體干部、教師、工人均系考勤對象,校長辦公室負責考勤的組織

工作。

2、教職工的考勤由所在部門、學科進行,具體由部門、學科負責做好記載工作。

3、出勤情況,部門、學科一周統(tǒng)計一次,負責人按月報校長辦公室統(tǒng)計記

入教職工考勤檔案。

4、全體教職工必須按學校規(guī)定的辦公時間按時上下班,不遲到、不早退、不中途離崗。

5、教職工因事、因病(除特殊情況外),必須事先履行請假手續(xù),準假后方可離崗,工作時擅離職守按曠工論。因公外出,需事先向有關領導報告。

6、請假期滿,必須按時履行銷假手續(xù),逾期無故不歸者按曠工處理。

7、教職工集體的政治學習、業(yè)務學習和各種集體活動均列入正??记谥?無故缺席一次,教學人員按缺一課時計,職工按半天事假計。

8、教職工的考勤結合學校的具體實際情況,同內改津貼掛鉤,病、事假按比例扣除當月津貼。

9、如有曠工現(xiàn)象,考勤記載上無反映,一旦發(fā)現(xiàn),部門、學科負責人應負領導責任,與當事人同比例扣除當月獎金。

二、教職工請假制度

1、教職工因事、因病請假,應由本人到所在部門考勤負責人處領取請假單,填寫后送主管領導審批,并交分管主任簽署課、職務安排意見,頂崗人員落實后再將請假單送校長辦公室。上述手續(xù)辦完后方可離開崗位。

2、凡未請假或請假未得到批準者,不得離開工作崗位;如因特殊情況來不及請假者,應及時辦理補假手續(xù),否則視為曠職。

3、嚴格控制病事假。因病請假須持規(guī)定主診醫(yī)院的疾病診斷書和病假證明。請假半天以內由主任審批;請假一天由人事秘書審批,請假2-3天由分管校長審批;請假3天以上由校長審批;中層以上干部請假一律由校長審批。請病假六個月以上,需報市教育局政治處審批。凡請六個月以上病假者要求恢復工作,按上級有關文件精神辦理。請事假,假期內只發(fā)檔案工資,內改津貼、誤餐補貼不發(fā)。

4、請長期病假的,按e人通[__]130號、e人薪[__]160號規(guī)定執(zhí)行。病假在兩個月以內的,基本工資及我省地方性工資全額發(fā)放。超過兩個月不滿六個月的,從第三個月起,工作年限不滿十年的,基本工資中的固定工資部分、職崗津貼按90%計發(fā),活工資部分按90%以下的比例計發(fā);工作年限滿十年以上的,基本工資及我省地方性補償工資全額發(fā)放;病假超過六個月的,從第七個月起,工作年限不滿十年的,固定工資部分及職崗津貼按70%計發(fā),活工資部分按70%以下比例計發(fā);工作年限滿10年不滿20年的固定工資及職崗津貼按80%計發(fā),活工資部分按80%以下比例計發(fā);工作年限滿二十年及其以上的,固定工資部分及職崗津貼按90%,活工資部分按90%以下比例計發(fā)(活工資部分由單位據(jù)實際情況確定分配方案)。凡獲得由人事部門和國務院工作部門聯(lián)合授予的勞動模范、先進工作者稱號和獲得國家、省授予的有突出貢獻專家稱號、省級勞模,仍保持榮譽的,病假期間工資全額發(fā)放。

教職工在病假期間從事有償收入活動的,停發(fā)其病假期間的全部工資。如在病假期間待遇低于本市最低生活保障的,可按最低生活保障標準執(zhí)行。

5、符合法定婚齡結婚的給婚假三天,實行晚婚的給婚假七天。(晚婚條件:男25周歲、女23周歲)

6、女教職工的法定產假90天,一胎多子的,每多生一個嬰兒加休產假15天。難產或剖腹產者在法定產假的基礎上可增加15天。晚育者(女24周歲生第一胎)產假120天,晚育者男方給護理假3-7天。

7、懷孕不滿三個月流產的,可給予20天至30天的產假,懷孕三個月以上七個月以下流產的可給予42天產假;懷孕七個月以上流產,給產假90天。女職工懷孕七個月以上,上班確有困難者,經單位批準可休假60天,休假期間其工資按80%計發(fā)。

上述規(guī)定期間的課時津貼、工作量津貼、誤餐補貼不發(fā)。

未婚先孕的,扣除全年獎金不得享受任何產假待遇,學校還將給予必要的組織處理。凡無節(jié)育措施而造成流產,不得享受有關待遇,扣除全年獎金,流產期間視為病假。

8、有不滿一周歲嬰兒的女職工,每班勞動時間內給予兩次哺乳時間,每次30分鐘,多胞胎生育的,每多一個增加30分鐘。滿周歲后,經醫(yī)療單位診斷為體弱兒,可延長哺乳期,但以不超過半年為限。女職工在哺乳期上班有困難,經單位同意,可休半年哺乳假,工資按不低于80%計發(fā)。

9、本人直系親屬死亡,可給喪假1-3天。如因特殊情況需續(xù)假的,按事假處理。

10、外省市籍教職工,請假赴原籍辦事、結婚、奔喪者根據(jù)路程遠近,往返實際所需時間,給予路程假。婚喪假期間工資照發(fā),路程費自理。

11、請假期滿后,應向批準部門(人)銷假。如因特殊情況不能按時返校的,應辦理續(xù)假手續(xù)。

第7篇 請假制度范本

生活中總是會有突發(fā)情況,迫使我們請假。以下由小編為大家提供的“請假制度范本2022”,供大家參考借鑒,希望可以幫助到大家。

為進一步加強內部管理,規(guī)范請假行為,根據(jù)國家及省、市有關病假、休假及其工資福利待遇等有關文件規(guī)定,結合本局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一、請假手續(xù)

1、請假必須履行審批手續(xù)。1天(含1天)以內的,由處室審批;1天以上3天(含3天)以內的,由分管局長審批;3天以上的,由局長審批。

2、請假手續(xù)應在事前履行,并安排好手頭工作。特殊情況事前未能請假的,要及時補辦請假手續(xù)。不上班,又不履行請假手續(xù)的,按曠工處理。

3、請假3天以上的,應填寫《請假單》,同時提供相關證明材料。請假單一式兩份,一份由所在處室留存;一份及證明材料交人教處,作為年底考核依據(jù)。請假結束后要及時銷假。

4、處室主要負責人請假應向分管局長報告,并報局長。

二、病假

1、生病不能正常工作,可以請病假。病假7天以上的,應提供病歷,并出具醫(yī)保定點醫(yī)院或醫(yī)療機構的證明。

2、病假在2個月以內的,工資全額發(fā)放;病假超過2個月不滿6個月,從第3個月起,工作年限不滿10年,按工作性津貼、工作性補貼的單位考核部分之和的90%計發(fā),其他各項全額計發(fā)。工作年限滿10年及其以上的,工資全額發(fā)放;病假超過6個月,從第7個月起,工作年限不滿10年的,按工作性津貼、工作性補貼的單位考核部分之和的70%計發(fā),其它各項全額發(fā)放;工作年限滿10年不滿20年的,按工作性津貼、工作性補貼的單位考核部分之和的80%計發(fā),其他各項全額發(fā)放;工作年限滿20年及其以上的,按工作性津貼、工作性補貼的單位考核部分之和的90%計發(fā),其他各項全額發(fā)放。

三、事假

1、因事不能上班的,可以請事假。

2、全年事假累計超過15天的,從第16天起停發(fā)本人的單位考核部分的工作性津補貼。

3、享受年休假待遇的工作人員,可以用年休假沖銷病事假天數(shù),沖銷不完的病事假天數(shù)再按上述規(guī)定處理。

4、當年度因病、事假累計超過半年,未參加考核的人員,年終一次性獎金不予發(fā)放;因病、事假工作不滿一年的人員,按實際工作月數(shù)計發(fā)目標考核獎。

四、年休假

1、鼓勵機關職工按照規(guī)定休假。年休假由各處室根據(jù)工作情況,結合個人要求統(tǒng)籌安排。

2、工作年限滿一年不滿十年的,每年休假5天;滿十年不滿二十年的,每年休假10天;滿二十年以上的,每年休假15天。休假期間遇有法定節(jié)假日,可扣除節(jié)假日天數(shù)后順延。

3、如確因工作需要當年未安排休假的,經局長同意,可與下年度休假期合并使用。

五、探親假

1、工作滿1年,與配偶或父母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團聚(指利用公休假在家居住1夜和休息半個白天,“父母”不包括岳父母、公婆),可享受探親假。

2、探望配偶,每年給予一方探親假一次30天;未婚職工探望父母,每年給假一次20天。如果因工作需要,當年不能給予假期或自愿兩年探親一次的,可以兩年給假一次45天;已婚職工探望父母,每四年給假一次20天。另外,根據(jù)實際需要給予路程假。

3、請?zhí)接H假的,當年不再安排年休假。探親假期間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節(jié)日在內。

4、探親假的往返路費,可按有關規(guī)定給予報銷。

六、婚假

1、機關干部職工達到法定婚齡的(男22周歲、女20周歲),結婚時給予婚假3天;符合晚婚年齡的(男25周歲,女23周歲),延長婚假10天。

2、婚假應在領取結婚證半年內休完,逾期作自動放棄。

七、產假

1、女職工生育時給予產假90天。難產的憑醫(yī)院證明增加產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晚育(女年滿24周歲初次生育的,或者年滿23周歲結婚后懷孕的初次生育)的,延婦女方產假30天。

2、產假期滿后,因身體不好,上班有困難,需要繼續(xù)休息的,持醫(yī)院證明、本人申請,經研究批準,可再請不超過6個月的哺乳假。哺乳假期工資按本人標準工資的80%發(fā)給。

3、女方產假期間,給男方護理假7天;女方為晚育的,給男方護理假10天。護理假應在女方產假期間用完,過期不補。

4、妊娠3個月內自然或人工流產的,給予休假20-30天;3個月以上7個月以下自然流產或人工引產的,給予休假50天;7個月以上引產的,給予休假90天。男性結扎,休息7天;女性結扎休息21天,如在產后結扎的增加產假14天。女性放節(jié)育環(huán)休息2天,取環(huán)休息1天。

八、喪假

1、直系親屬(父母、公婆、岳父母、配偶和子女)死亡,給予喪假3天。

2、在外地的直系親屬死亡時,需要職工本人料理喪事的,根據(jù)路程遠近另給予路程假。

九、附則

1、本制度如與國家及省、市有關新出臺政策不符的,以國家及省、市規(guī)定為準。

2、本制度由人教處負責解釋。

第8篇 請假制度-范本

為進一步加強內部管理,規(guī)范請假行為,根據(jù)國家及省、市有關病假、休假及其工資福利待遇等有關文件規(guī)定,結合本局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一、請假手續(xù)

1、請假必須履行審批手續(xù)。1天(含1天)以內的,由處室審批;1天以上3天(含3天)以內的,由分管局長審批;3天以上的,由局長審批。

2、請假手續(xù)應在事前履行,并安排好手頭工作。特殊情況事前未能請假的,要及時補辦請假手續(xù)。不上班,又不履行請假手續(xù)的,按曠工處理。

3、請假3天以上的,應填寫《請假單》,同時提供相關證明材料。請假單一式兩份,一份由所在處室留存;一份及證明材料交人教處,作為年底考核依據(jù)。請假結束后要及時銷假。

4、處室主要負責人請假應向分管局長報告,并報局長。

二、病假

1、生病不能正常工作,可以請病假。病假7天以上的,應提供病歷,并出具醫(yī)保定點醫(yī)院或醫(yī)療機構的證明。

2、病假在2個月以內的,工資全額發(fā)放;病假超過2個月不滿6個月,從第3個月起,工作年限不滿10年,按工作性津貼、工作性補貼的單位考核部分之和的90%計發(fā),其他各項全額計發(fā)。工作年限滿10年及其以上的,工資全額發(fā)放;病假超過6個月,從第7個月起,工作年限不滿10年的,按工作性津貼、工作性補貼的單位考核部分之和的70%計發(fā),其它各項全額發(fā)放;工作年限滿10年不滿20年的,按工作性津貼、工作性補貼的單位考核部分之和的80%計發(fā),其他各項全額發(fā)放;工作年限滿20年及其以上的,按工作性津貼、工作性補貼的單位考核部分之和的90%計發(fā),其他各項全額發(fā)放。

三、事假

1、因事不能上班的,可以請事假。

2、全年事假累計超過15天的,從第16天起停發(fā)本人的單位考核部分的工作性津補貼。

3、享受年休假待遇的工作人員,可以用年休假沖銷病事假天數(shù),沖銷不完的病事假天數(shù)再按上述規(guī)定處理。

4、當年度因病、事假累計超過半年,未參加考核的人員,年終一次性獎金不予發(fā)放;因病、事假工作不滿一年的人員,按實際工作月數(shù)計發(fā)目標考核獎。

四、年休假

1、鼓勵機關職工按照規(guī)定休假。年休假由各處室根據(jù)工作情況,結合個人要求統(tǒng)籌安排。

2、工作年限滿一年不滿十年的,每年休假5天;滿十年不滿二十年的,每年休假10天;滿二十年以上的,每年休假15天。休假期間遇有法定節(jié)假日,可扣除節(jié)假日天數(shù)后順延。

3、如確因工作需要當年未安排休假的,經局長同意,可與下年度休假期合并使用。

五、探親假

1、工作滿1年,與配偶或父母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團聚(指利用公休假在家居住1夜和休息半個白天,“父母”不包括岳父母、公婆),可享受探親假。

2、探望配偶,每年給予一方探親假一次30天;未婚職工探望父母,每年給假一次20天。如果因工作需要,當年不能給予假期或自愿兩年探親一次的,可以兩年給假一次45天;已婚職工探望父母,每四年給假一次20天。另外,根據(jù)實際需要給予路程假。

3、請?zhí)接H假的,當年不再安排年休假。探親假期間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節(jié)日在內。

4、探親假的往返路費,可按有關規(guī)定給予報銷。

六、婚假

1、機關干部職工達到法定婚齡的(男22周歲、女20周歲),結婚時給予婚假3天;符合晚婚年齡的(男25周歲,女23周歲),延長婚假10天。

2、婚假應在領取結婚證半年內休完,逾期作自動放棄。

七、產假

1、女職工生育時給予產假90天。難產的憑醫(yī)院證明增加產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晚育(女年滿24周歲初次生育的,或者年滿23周歲結婚后懷孕的初次生育)的,延婦女方產假30天。

2、產假期滿后,因身體不好,上班有困難,需要繼續(xù)休息的,持醫(yī)院證明、本人申請,經研究批準,可再請不超過6個月的哺乳假。哺乳假期工資按本人標準工資的80%發(fā)給。

3、女方產假期間,給男方護理假7天;女方為晚育的,給男方護理假10天。護理假應在女方產假期間用完,過期不補。

4、妊娠3個月內自然或人工流產的,給予休假20-30天;3個月以上7個月以下自然流產或人工引產的,給予休假50天;7個月以上引產的,給予休假90天。男性結扎,休息7天;女性結扎休息21天,如在產后結扎的增加產假14天。女性放節(jié)育環(huán)休息2天,取環(huán)休息1天。

八、喪假

1、直系親屬(父母、公婆、岳父母、配偶和子女)死亡,給予喪假3天。

2、在外地的直系親屬死亡時,需要職工本人料理喪事的,根據(jù)路程遠近另給予路程假。

九、附則

1、本制度如與國家及省、市有關新出臺政策不符的,以國家及省、市規(guī)定為準。

2、本制度由人教處負責解釋。

第9篇 某教育機構請假考勤制度

教育機構請假考勤制度

為了建立規(guī)范的管理制度,形成有序的日常工作秩序,形成敬業(yè)愛崗的教風,園(校)風,特制定請假制度如下:

一、全勤

1、按統(tǒng)一公布的作息時間高效完成本職工作;

2、按時參加工作例會、業(yè)務研討會;

3、按統(tǒng)一工作安排完成擔負的其他工作;

4、本人及直系(上至父母、下至子女)親屬婚喪嫁娶七個工作日(含節(jié)假日);

5、工作日期間參加國家統(tǒng)一的學歷考試和業(yè)務晉級考試;

以上五種情形是為全勤,反之則視為缺勤。全勤者享受全勤獎。否則,按相關規(guī)定執(zhí)行。

二、曠工,遲到,早退

1、嚴禁遲到、早退、曠工。

2、電話請假、口頭請假、由人代假均視為無效請假,除有明確規(guī)定外者均視為曠工。

3、正常工作日及各類會議遲到、早退十分鐘以內者一律十元,三十分鐘以內者十五元。

三、病假:

1、教職工本人因病請假,需出具病歷證明(縣級以上醫(yī)院),病假三天內按全勤對待,三天以上從第四天起辦理病休手續(xù),病休期間不再享受該段時間工資,病休結束,經園委會研究后方可上崗。

2、三天以內小病,有執(zhí)行園(校)長臨機決斷。

四、事假:

1、教職本人若遇結婚,假日三天,按正常上班對待,若遇同胞、兄弟姐妹、喜喪事宜,假日一天記為全勤,若遇直系親屬喪事,假日三天(父母五天)。

2、教職本人若因考學進修請假,出具考試中心報名交費手續(xù)或錄取院校通知書原件,辦理請假手續(xù),考試進修期間按全勤對待,但不享受工資。

3、除上述兩條事件以外,均按缺勤對待。

五、產假:

1、教職工本人產假九十天(產前15天,產后75天),逾期記為事假,產后是否上班,由執(zhí)行園(校)長提請園(校)委會研究決定。

2、自2023年9月1日起,創(chuàng)信教育創(chuàng)始人或創(chuàng)信工齡連續(xù)六年以上的教職工若遇產假,享受全額基本工資,并計算創(chuàng)信工齡。其他教師產后繼續(xù)上崗者,由執(zhí)行園(校)長提請園(校)委會研究決定并適當給予補助。該項工資在假日期滿上班后150天時發(fā)放。因個人原因,假日期滿未能及時返崗上班者視為自動放棄產假工資及福利。

六、請假辦法及處理措施

1、所有請假均需首先辦理請假手續(xù),親自填寫請假申請單,經批準后執(zhí)行。

2、三天以內請假由執(zhí)行園(校)長批準并報以會計處備案,辦理離崗手續(xù)后方可離崗。請假申請未經批準者應繼續(xù)上崗,個人私自離崗按曠工處理。

3、病、喪、急假,可電話,短信辦理手續(xù),事后補辦文字手續(xù),除此之外,不準電話請假。凡短信、電話請假或請人代假者均按事假對待,記為缺勤。

4、請假原因不明確者,請假申請無效,不予準假。假話騙假者,一經查實按曠工處理。

4、電話請假、口頭請假、由人代假均視為無效請假,除有明確規(guī)定外者均視為曠工。

5、事假一天50元,病假一天20元,曠工一天60元。一個小時以上者按半日計算。

6、曠工五日及其以上者按無故辭職對待,當月工資停發(fā)。病事假超過10天及其以上者按待崗對待,若頂崗人員更稱職,當事人轉為待崗人員,待崗期間不計發(fā)工資。

七、本制度自20__年9月1日起執(zhí)行。

第10篇 請假制度

1、局干部職工每年按國家的規(guī)定享受工齡假。工齡假可一次性休完,特殊情況下分段休,但當年的工齡假期不得累積到下一年度。

2、請假一天以上的都要填表報批。干部職工請假不超過一天的,經股室負責人同意后由局分管領導審批;超過一天的報局主要領導審批。

3、凡請假者,必須講清緣由,請病假者必須有醫(yī)生出具的證明為憑。

4、只有3人以下的股室,不得有2人同時請假或休工齡假。

5、局領導組織不定期檢查。一年內,第一次發(fā)現(xiàn)不請假而又不知去向的進行批評教育;第二次發(fā)現(xiàn)的,該同志半年崗位目標考評不合格;第三次發(fā)現(xiàn)的,全年崗位目標考評不合格,進行調崗、輪崗或停職,所在股室被取消當選先進單位的資格。

第11篇 請假、銷假制度

1、 項目部各級人員外出或者公出時,應按規(guī)定逐級進行請假,請假期限不得超出規(guī)定,歸隊后應及時進行銷假。

2、 未經批準不得離開工作單位及崗位,無特殊事由不得請假,請假必須由本人書面形式,不得由他人帶請。

3、 請假人員必須按照批準的時間、地點、線路、事由執(zhí)行,特殊情況需要更改時,及時報告,并保持聯(lián)系。

4、 申請人員因特殊情況需續(xù)假的,必須經過申請續(xù)假批準后,方可續(xù)假,未經批準,超假或逾假不歸者,責任自負。

5、 因特殊情況需召回時,請假人應當及時返回所屬單位,因病住院,應遵守醫(yī)院有關紀律,及時與單位溝通聯(lián)系,單位及時派員看望等。

6、 嚴禁不假外出或就近外出辦事,夜不歸宿等現(xiàn)象的出現(xiàn),如發(fā)生安全事故責任自負。

7、 請假權限及請假期限應根據(jù)本企業(yè)上級有關管理規(guī)定執(zhí)行,任何人不得超出有關規(guī)定,否則責任自負。

第12篇 高中教職工請假制度試行方案

高級中學關于教職工請假制度的試行方案

一、請假者到本人所在部門考勤負責人處領取請假單,填寫后按規(guī)定送交有關領導審批,并交分管主任簽署課、職務安排意見,然后將請假單交給校長辦公室。上述手續(xù)辦完后,方可離開崗位。

二、凡未請假或請假未得到批準者,不得離開工作崗位;如因特殊情況來不及請假者,應及時辦理補假手續(xù),否則,按曠職論處。

三、辦理病假請假手續(xù),須持市(縣)級醫(yī)院的病情證明,請病假兩天以內由分管主任審批,兩天以上一周以內,一般教職工由分管副校長審批,中層以上干部由校長審批。請病假一周以上,校長審批。請病假六個月以上,需報市教育局人事科審批。凡請六個月以上病假要求恢復工作,按通教[89]197號文件中的有關精神辦理。

四、嚴格控制事假,辦理事假請假手續(xù)兩天以內由分管主任審批;兩天以上一周以內一般教職工由分管副校長審批,中層以上干部由校長審批,超過一周,在半月以內,校長審批;超過半月需報市教育局人事科審批。

五、結婚、生育、喪葬假由分管校長按通教[89]197號文件中的規(guī)定審批,若超過規(guī)定時間,按請病假或事假的規(guī)定辦理手續(xù)。

六、請假者期滿,確有實際困難不能按期到職者,應及時辦理續(xù)假手續(xù)(與請假相同),對于雖經學校批準請假,但逾期不歸者,按[89]197號文件中的有關精神處理。

七、請假者如因理由不足,或對工作有較大影響時,領導可不予批假,也可延期給假或縮短假期,如發(fā)現(xiàn)請假者申請情況不實,領導不予批假,并給予必要的批評教育。

八、各類人員請假批準后,其請假期間的課、職務均由所在部門的負責人統(tǒng)一調度安排,個人不得私自調課、調職。

九、教職工請病、事假兩天以內,課職務調度后仍由本人假畢后完成,請假期間誤餐補貼不予享受,崗位獎金照發(fā);請病、事假兩天以上,課職務由部門安排,不享受誤餐補貼,崗位獎金按規(guī)定扣除,請假期間工資問題按通教[89]197號文件中的有關精神處理。

十、結婚、生育、喪葬假期間的獎金、津貼、工資問題,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按病假的辦法處理,在規(guī)定的時間以外,按事假的辦法處理。

十一、因公出差,如時間較短,課(職)務調度后均由本人補上(或補做),如時間較長,由所屬部門安排他人代上(或代做),誤餐補貼、課時(崗位)獎金均照發(fā)。

十二、函授學員外出參加面授,課(職)務調度后由本人補上(或補做)或本人聘請同事代上(或代做),誤餐補貼、崗位獎金照享受,脫產離崗進修,誤餐補貼、崗位獎金均不予享受。

十三、節(jié)假日加班必須由部門安排,并報校長室批準,未經批準的加班,學校不發(fā)補貼。

十四、上述各條全校教職工均須遵照執(zhí)行,各部門考勤負責人應及時記載請假情況,學期結束前與校長辦公室保存的請假單核對后予以公布,同時記入有關人員的業(yè)務檔案,作為考勤考績的依據(jù)之一。

十五、附市政府辦公室、教育局有關假期的規(guī)定;

1.生育假:女職工產假為90天,其中產前休假15天。難產的增加產假15天,多胞生育的,每多生育一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晚育者(女24周歲生第一胎)產假120天,難產135天。晚育者男方護理假3~7天。人工流產的婦女,可給予15―30天產假。輸精管結扎休息7天,輸卵管結扎休息2l天,產后結扎輸卵管增加產假14天。放、取環(huán)休息7天。上述規(guī)定假期間的獎金照發(fā),誤餐補貼不發(fā)。

凡未婚先孕,除扣除全年獎金外不得享受任何產假待遇,學校將予以組織處理。凡無措施而造成流產,不得享受有關待遇,扣除全年獎金,流產期間以病假計。

2.婚假;晚婚(男25周歲,女23周歲及以上)婚假10天。教職工和配偶不在一起工作,可根據(jù)路程遠近給予路程假。假期的獎金照發(fā),誤餐補貼不發(fā)。

3.喪葬假:教職工直系家屬及配偶喪葬給假3―5天,獎金照發(fā),誤餐補貼不發(fā)。如因特殊情況需續(xù)假的,以事假論。

4.病假中的工資待遇按通教[1998]197號文件規(guī)定執(zhí)行。

第13篇 南京27中教職工請假制度

京南27中教職工請假制度

㈠請假要求

教職工請假可分為病假、事假、婚假、生育假、喪假、探親假等。教職工因故半天以上不能到校工作的,都應按規(guī)定事先辦理請假手續(xù)。如遇特殊情況來不及事先辦理請假手續(xù)的,應事后補辦,手續(xù)不齊的作曠工處理。

㈡請假程序

1、病假的請假程序

⑴教職工病假應憑區(qū)級以上醫(yī)院的病假證明單和病歷向學校辦公室請假,病假證明單由學校辦公室留存。三天以下(含三天)病假須報請分管校長批準,三天以上病假須報請校長批準。無病假證明單作事假處理。

⑵老師有病假時,仍堅持到校上課后再回家休息,當天可不作病假統(tǒng)計,但也必須向校區(qū)辦公室交病假證明單;如果當天無課未到校,仍按病假統(tǒng)計。

⑶教職工因急病來不及到校請假,可本人或由家屬通過電話及時向學校領導、辦公室或教學處口頭請假。但事后須憑醫(yī)院病假證明單補辦請假手續(xù)。

2、事假的請假程序

⑴教職工因個人和家庭特殊情況須請事假的,必須事先遞交請假條。一天以內事假須報請分管校長批準后,向學校辦公室辦理請假手續(xù)。一天以上事假須報請校長批準后,向學校辦公室辦理請假手續(xù),由教學處安排課務。

⑵如遇特殊情況,本人不能事先到校請假的,必須通過電話等方式向學校領導或辦公室口頭請假。事后應及時辦理補假手續(xù)。

3、婚假、產假、喪假、探親假等按有關文件規(guī)定辦理。

㈢相關待遇

1、凡各種假期涉及教職工的工資部分,按京南市教育局文件寧教人[2004]10號文件《關于加強中小學、幼兒園教職工隊伍常規(guī)管理的暫行規(guī)定》執(zhí)行。

2、凡各種假期涉及教職工的校內分配部分,按學校相關規(guī)定執(zhí)行。

⑴當月考核部分

教職工的病假為30元/日,從當月獎金扣除,扣完為止;事假為60元/日,從當月獎金中扣除,如超出獎金總額,從工資中扣除;曠工為200元/日,從當月獎金中扣除,如超出獎金總額,從工資中扣除。

班主任病事假達五天以上的,班主任費按比例扣除。

⑵學期考核部分

病假累記一個月至一個半月,事假10-15天,病事假累記一個月??鄢龑W期考核獎金額的25%。

病假累記一個半月以上至二個月,事假16-20天,病事假累記一個月以上至一個半月??鄢龑W期考核獎金額的50%。

病假累記二個月以上至二個半月,事假21-25天,病事假累記一個半月以上至二個月??鄢龑W期考核獎金額的75%。

病假累計二個半月以上,事假25天以上,病事假累計二個月以上。全額扣除學期考核獎

三、制度的實施

學校所有教職工應自覺遵守學校的考勤、請假制度。學校黨總支和校長室對教職工出勤和勞動紀律中存在的問題,應開展必要的思想教育工作。出勤和勞動紀律是教職工履行崗位職責的考核內容之一,也是評定各類先進的重要依據(jù)之一。對不遵守學??记谥贫龋`反勞動紀律,且教育無效的教職工,學校行政可依據(jù)有關規(guī)定,通過一定程序對其進行公開批評或處罰,并體現(xiàn)在每學期的學期考核獎勵中,年終人事考核不能評為優(yōu)秀;情節(jié)惡劣且造成一定影響的,年終人事考核可評為不合格。

第14篇 購物中心經營者請假制度3

購物中心經營者請假制度(三)

zz中心為維護廣大經營業(yè)戶的根本利益,規(guī)范、保證商場經營秩序,特制定本請假制度,請廣大業(yè)戶自覺遵守。

一、根據(jù)zz中心統(tǒng)一規(guī)定,準時開門,按時關門(一樓至三樓營業(yè)時間為8:00―20:30;四樓和地下家居營業(yè)時間為8:30―18:00),遇特殊情況必須事先向營運部說明。

二、全年除春節(jié)期間按商場統(tǒng)一規(guī)定時間停業(yè)放假外,其余時間應按時照常營業(yè),違者給予每日罰款100―200元廣播通告批評或旺季市場封門5―15天的處罰。

三、營業(yè)期間要堅守崗位,不準脫崗,遇急事需暫時離開時,必須委托他人臨時看管。

四、經營負責人外出時,必須委托有相應能力的人員管理,以便處理經營中出現(xiàn)的各類問題。

五、經營場所嚴禁做出影響正常經營的各類活動及行為,如在公共區(qū)域睡覺、打撲克等。

六、經營者確有急事需關門停業(yè)的,請到營運部填寫《業(yè)戶請假申請單》辦理請假手續(xù),三天內由zz中心營運部負責人批準,關門停業(yè)三天以上者,須報zz中心總經理批準,否則,不準擅自關門停業(yè)。

七、營運部位置:zz中心五樓辦公區(qū)。聯(lián)系電話:2___9或內線1__9。

第15篇 局機關考勤請假制度

為規(guī)范機關工作秩序,建立正常的工作運轉機制,增強紀律觀念,提高辦事效率。根據(jù)有關規(guī)定,結合本局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一、考勤

1、嚴格執(zhí)行作息時間,不遲到、不早退,如確因特殊情況需晚來或早走者,應事先向分管領導說明并征得同意。

2、工作時間必須嚴格履行本崗位職責,不準在工作時間從事與工作無關的事項;嚴禁串崗,嚴禁在上班期間上網聊天、玩游戲。

3、以科室為單位進行考勤,由科室負責人負責考勤工作,并于次月的第5個工作日前將考勤月報表送辦公室審核匯總。考勤表應如實反映本科室工作人員的出勤情況,嚴禁弄虛作假。考勤制度執(zhí)行情況,作為年終考核、評選先進的的依據(jù)。

4、上班時因公外出,在本市范圍、時間在1天以內的,應向分管領導報告;外出時間在2天以上,或離開本市的工作人員,應向局長報告事由和去向。

5、在工作時間內,必須堅守崗位,遇事離崗必須說明情況。未經批準擅自離崗,時間超過1天均按曠工處理。曠工1天的,按情節(jié)輕重予以處理;曠工15的天,按辭退處理。

6、凡局機關重大工作、活動,無故不參加或遲到,取消當年評優(yōu)資格。

7、考勤表由辦公室根據(jù)有關規(guī)定制訂。

二、請假

1、干部職工的請假從嚴控制,因病、因事確需請假的,方可批準。請假應事先請假,確因特殊情況不能事先請假者,必須在事后及時補辦請假手續(xù)。

2、一般工作人員因事請假半天以內的,由科室負責人審批,并向分管領導報告。請假1天以上,須經分管領導簽字報局長審批。

3、科室負責人請假1天以上的,由分管領導簽字報局長審批。

4、班子成員、副縣級調研員請假由局長批準后報市政府分管領導審批。

5、機關工作人員請假,由本人寫請假條。病假一般應有醫(yī)院證明。

6、有特殊原因需延長假期的,應按請假審批程序辦理續(xù)假手續(xù);因故不能辦理的應向領導先行告知,獲準后方可續(xù)假,并在回單位后及時補辦手續(xù),未按上述要求辦理的以曠工論處。

7、機關工作人員在假期未滿或期滿回單位上班后,科室工作人員應向分管領導報到;正、副科級干部應向局長報到。

8、請假去外地者,行前要說明去向,并將通訊地址和聯(lián)系電話告知科室負責人,以便聯(lián)系。

9、對有資歷享受年休假、探親假而未享受的以及產假、哺乳假、婚喪假按省市有關規(guī)定辦理。假期內遇國家法定休息日、節(jié)假日的,不作請假天數(shù)計算。

10、事假累計超過3個月的工作人員不予考核。

第16篇 某初中教職工請假制度

1、有事要請假,請假時間超過一天者,要向校長請假;請假時間若在一天以內,前勤教師要向教務主任 請假,后勤 教師要向總務主任請假,職員一律向校長請假。

2、請假并經批準的,要到教務處和級部主任處填寫請假記錄和調課通知單后方可離校。回來時要辦好銷假手續(xù),非特殊情況不準電話請假、捎假和事后請假,否則作曠工處理。

3、每學期事假不超過5天。事假3天以內不扣分,超過3天,每8節(jié)扣考核分20分,請假超過一周出勤不得分,并每超1節(jié)扣款5元處理。特殊情況下請假(如期中、期末考試、重大檢查、_等)加倍計算。請假未滿3天的,獎勵相應出勤分數(shù)。

4、有住院證明方為病假,病假超過兩周,出勤不得分,病假超過一個月的按規(guī)定辦理病休手續(xù)。

5、婚假7天,產假3個月,晚婚者產假5個月;喪事直系親屬3天,超過規(guī)定時間辦理請假手續(xù)。

6、校_時間,除特殊情況外不準請假。

7、請假要填寫調課通知單,并提前1小時通知替課教師,將通知單交級部,否則作空堂處理。

8、接送孩子上幼兒園 每次準假15分鐘,作事假處理。哺乳孩子的教師每天上、下午各半小時哺乳時間(孩子一周歲內)。

9、函授學習 ,要有主管 部門的正式通知,否則不予準假。對未取得大專或大本學歷的函授學習時間不作事假處理,其它學歷的學習作事假處理

第17篇 請假制度規(guī)定范本

一. 總則:

為了健全公司的規(guī)章制度,便于管理以及員工的合理休假,并遵照國家有關勞動、人事管理政策和公司的其他有關規(guī)章制度,特制定本規(guī)定。

二. 假期分類及相關規(guī)定:

(一). 法定假期:

所有公司員工享受以下規(guī)定節(jié)假:(帶薪休假)

元旦一天 (公歷1月1日)

春節(jié)三天 (農歷正月初一、初二、初三)

勞動節(jié)三天(公歷5月1日、2日、3日)

國慶節(jié)三天(公歷10月1日、2日、3日)

三八婦女節(jié)(女員工放假半天)

公司對于法定假期安排工作的員工,支付不低于300%的工資報酬。

(二). 過年休假:

所有公司員工均可按公司規(guī)定過年休假,(年假期間包括春節(jié)三天固定假期)。

(三). 事假:

1、公司為工作滿一年及以上的正式員工提供4天/月的帶薪休假,如無充分理由,員工不得缺勤或請假。事假可以按公司實際情況調休。無論任何其他原因超過4天/月的事假每人每天扣100元。

2、事假超過一周者,當月資薪按0.75工資基數(shù)計算。一個月累計事假達一周,扣發(fā)當月獎金。

(四). 病假:(帶薪休假)

1、員工因病不能上班必須治療或休養(yǎng),依公司認可的醫(yī)院診斷書參考假期時限。突發(fā)急癥可依附近診所診斷參考。

2、病假期間從事有償收入活動的,公司停發(fā)病假期間的全部工資。

3、員工因病需到外地治療,持轉院證明,經公司領導批準可延長假期,但需要辦理相關的續(xù)假手續(xù)。

4、員工在聘任期間,經有關醫(yī)療部門診斷患嚴重或重大疾病者(如惡性腫瘤等),在參照國家有關政策的基礎上,可延長假期或停薪留職一年。

(五). 婚假:

1、公司為工作滿一年及以上的員工結婚時提供3天帶薪休假。男滿25周歲。女滿23周歲,雙方初婚的可增加不帶薪晚婚假7天。重新組合的家庭,初婚一方符合晚婚條件的,可享受同樣待遇。

2、員工憑結婚證復印件在半年內請假有效。

(六). 喪假:

員工的直系親屬(配偶、子女、父母、配偶父母)去世,公司提供三天帶薪喪假。旁系親屬去世,公司提供一日帶薪喪假。路途遠者另給假。

(七). 公假:(帶薪休假)

查體、培訓等因公需要請假,需要呈驗有關證件,經上級主管簽字批準。

(八). 產假:

1、公司為工作滿一年及以上的女員工提供 90天帶薪產假,其中產前休假15天。難產的,增加產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1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妊娠不滿3個月流產(含自然流產、人工流產)的,依公司認可的醫(yī)院證明,給予產后加假20天至30天;妊娠3個月以上,7個月以下流產、引產,產后加假50天。

2、患有重度痛經及月經過多的女職工,依公司認可的醫(yī)院證明在月經期間給予一至兩天的帶薪休息。

3、在公司工作年滿一年的男員工因對象產假,可享受7天帶薪休假。

(九). 護理假:

1、女職工產假滿后,若嬰兒無人護理,且工作崗位離得開,經人事部門批準,可申請護理假,但最長時間不超過半年。3個月以內,按80%發(fā)給基本工資;超過3個月的,按60%發(fā)給基本工資。

2、有不滿1周歲嬰兒的女職工,公司給予在班勞動時間內給予其兩次哺乳(含人工喂養(yǎng))時間,每次30分鐘。多胞胎生育的,每多哺乳1個嬰兒,每次哺乳時間增加30分鐘。女職工每班勞動時間內的兩次哺乳時間,可以合并使用,哺乳時間和在本單位內哺乳往返途中的時間,算作勞動時間。

(十). 公傷假:

1、員工因公傷需要休息,依公司認可的醫(yī)院診斷書參考假期時限,并發(fā)放9元/天的生活費。

2、特別病傷假期滿仍未能上班者,可辦理續(xù)假手續(xù)或停薪留職手續(xù)。

3、因打架斗毆致殘者,公司停發(fā)全部工資獎金。

三. 請假手續(xù)的辦理:

1、請假應由本人于事前填寫請假條,附交有關證明呈請核準,(電話或口頭請假一律無效),請假條必須講明請假種類、請假事由、請假時間、交接事項等,文字端正、格式正確。

2、請假時間 :

≤1天,必須由部門主要領導批準。

1—3天,必須由部門主要領導審核后,報組織人事部門批準。

>3天,必須由部門主要領導審核后,報組織人事部門批準。再由總經理簽字方可生效。任何人請假,不得越級。

3、對于緊急或特殊情況,應委托告知部門領導,事后24小時內補辦請假手續(xù),未辦理請假手續(xù)而擅自離開崗位,作曠工處理。若造成生產損失的,視情節(jié)輕重給予批評教育、書面檢查、行政處分等,屢教不改者報上級部門處理。

4、對于請假的內容,經查實是私自捏造或與事實不符的,將視請假無效,作曠工處理。

四. 續(xù)假規(guī)定:

1、因患重病不能如期按時,可到組織人事部門辦理續(xù)假手續(xù),或超假時間可作為事假處理,若不辦理續(xù)假手續(xù)者,以曠工處理。

2、因不可抗力或其他特殊情況不能如期返回,持有關證明可事后辦理續(xù)假手續(xù)。

五. 銷假規(guī)定:

1、假期屆滿之后,應立即到部門領導或組織人事部門處銷假。假期已滿而不銷假者按曠工論處。

六. 附則:

1、全體員工必須嚴格執(zhí)行公司制定的有關請假制度的規(guī)定。

2、全體員工病事假由組織人事部負責做累計、統(tǒng)計,作為考核主要依據(jù),并存入檔案。一年累計曠工1天(含)以上者,取消當年先進個人考評資格。一年累計曠工15天以上或連續(xù)曠工超過7天者,予以辭退。

3、請假期間不影響工齡、晉級調資金。

4、本制度未盡事宜,按國家規(guī)定執(zhí)行,公司以前發(fā)文中若有與本規(guī)定不一致,以本規(guī)定為準。

5、本制度解釋權在總經辦。

6、本制度自——日起生效。

第18篇 高中教職工上下班及請假制度

徒丹高中教職工上下班及請假制度

一、為了保證教育教學的正常秩序,學校實行坐班制。

1、教師要認真做好課前準備,除按時上好各節(jié)課與處理各項公務外,其他上班時間應在辦公室辦公。

2、職工要按時完成有關工作,其他上班時間均應在崗。

3、其他人員執(zhí)行各自崗位的上班制度。

二、優(yōu)化辦公環(huán)境,保持辦公室的安靜與整潔。

三、教職工因病不能上班工作,必須履行請假手續(xù),經領導批準后,方能生效。

1、請假審批權限:

教職工一天至兩天由分管處主任或副主任審批;三天及以上,由校長室審批。半個月以上由校長簽署意見報請上級教育行政部門審批并備案。

學校中層領導請假,一天內由所屬處主任審批;一天以上報校長室由校長或副校長審批。半月以上由校長簽署意見,報請上級教育行政部門審批備案。

學校領導請假三天以內集體研究審批,三天至半個月報請上級教育行政部門審批備案。

2、事假:事假一般必須先請假,待批準后方能離校,三天以內必須自行安排好課職務,報教務處、總務處備案。因緊急事故,無法事先請假者,可委托他人及時請假,否則作曠職論。事假一年超過15天,從第十六天起,按天數(shù)扣發(fā)工資和獎金。

3、病假:因病請假,除填寫請假單外,三日內須有校醫(yī)室或鄉(xiāng)鎮(zhèn)醫(yī)院證明,三日以上須區(qū)級以上醫(yī)院證明。病假期間工作由主管部門和有關班組統(tǒng)籌安排。因急病不能親自請假者,應委托他人及時請假,否則作曠職論。

4、公假:因公事外出,必須事前報告主管部門。做好工作安排,方可離校。

5、婚、喪、產假:婚、喪、產假按上級規(guī)定執(zhí)行。假期規(guī)定時限如有伸縮余地,本市范圍內,按下限執(zhí)行,外阜按上限執(zhí)行。

6、未經請假或請假未獲批準,擅自離職者作曠職論。

7、對曠職人員除扣發(fā)其曠職期間工資和獎金外,視其情節(jié)和認識態(tài)度予以適當批評或處分。

第19篇 請假調休制度

請假調休制度

請假調休制度

1. 不遲到早退。遲到每五分鐘扣一半的月勤獎,也可用半小時的調休沖。

2. 調休:半小時起簽,在安排好工作的前提下才能調休。

3. 看?。涸瓌t上空班就診,每月有兩次共四小時的看病時間。50歲以上每月8小時。

4. 病假:病假須有病假單。不能來園上班,須想辦法交出備課簿及課前準備物品,并及時告知園長以安排人員代課。病后繼續(xù)看病,須在病假期內就診。請病假要影響浮動部分的工資。

5. 公假:除園方安排需要,幼兒園原則上沒有公假。國家規(guī)定的公假不影響工資但影響學期全勤獎。

6. 事假:須事先征得領導的同意,擅自離崗做曠工處理。請事假要影響浮動部分的工資。

一、指導思想

充分調動教師積極性,體現(xiàn)人本化與制度化管理的優(yōu)勢結合,在激發(fā)教師工作熱情的同時規(guī)范學校管理,以實現(xiàn)教師個人和學校的共同發(fā)展為最終目標。

二、實施辦法

教師要為人師表,嚴格遵守勞動紀律,努力工作決不擅離職守。不無故遲到、早退、中途不離校,因事臨時外出,須向本辦公室室長請假。

(一)、請假手續(xù)規(guī)定如下:

教師因病因事請假,一律到校長室辦好請假手續(xù)(特殊情況允許電話請假)。一周以內由校長室審批,一周以上由校行政會議審批。

(二)、請假的種類和期限

1、事假:教職工確有重要事情必須請假者,可給予事假,但嚴格控制,請事假的老師必須先用完本人調休方可繼續(xù)請假。

2、病假:因病不能堅持工作,必須請假休息或住院者,可給予病假。病假一般情況下必須出示醫(yī)院開具的書面證明及病例記錄(特殊情況除外),經學校審批同意方為有效。

3、婚假:教職工婚嫁十五天(含雙休日),但考慮到教師工作的特殊性和學校正常教學秩序,鼓勵教師提早上班。

4、喪假:教師直系親屬(父母、配偶、子女、岳父母、公婆)病故,可給予喪假三天。雙方的其他親屬病故,可給予喪假一天,如在外地,可根據(jù)路程遠近給路程假。

5、產假:正常產假90天,難產假增加15天。產假前后因身體原因需請病假者,持醫(yī)院證明并按病假計算。哺乳期上下午分別有半小時的喂奶時間。

6、教師因公外出,一天內自行調好課,超過一天調出一天課務,其他由教導處安排代課。(特殊情況可經校長室審批由教導處安排代課)

7、教師學歷進修,一般不允許占用上班時間,占用上班時間的需持書面通知報學校同意后方能請假。(不作事假計算,但課自行調好,報校長室)

(三)、關于調休

1、教齡__年以內教師,每學期可調休1天。

2、教齡10—20年教師,每學期可調休2天。

3、教齡20年以上教師,每學期可調休3天。

調休必須提前一天告知校長室,調休期間課務由本人自行調出。

(四)、關于曠職

學校一切工作人員都應是學生的表率,要嚴格遵守勞動紀律,凡是不經請假擅離職守,請假未經批準或過期不辦理續(xù)假手續(xù)者,視以曠職論處(確因特殊原因,無法履行請假手續(xù)而造成曠職者除外),除扣發(fā)教師考核獎外低聘或解聘職務。

第20篇 請假制度范例

員工請假制度

第一章 總 則第一條 為規(guī)范公司考勤制度,統(tǒng)一公司請假政策,特制定本辦法。第二章 請假程序第二條 員工填寫請假單,注明請假種類、假期、時間、事由、交接事項,經各級領導審批,并報人事部備案。第三條 較長假期須交接手頭工作,確保工作連續(xù)性。第四條 超假期應及時通告請示有關領導審批。第五條 假滿回公司銷假,通報人事部,并交接工作。第三章 請假標準第六條 公司請假標準見下表:第四章 請假規(guī)定第七條 事先無法辦理請假手續(xù),須以電話向主管報知,并于事后補辦手續(xù);否則以曠工論處。第八條 未辦手續(xù)擅自離開崗位,或假期屆滿仍未銷假、續(xù)假者,均以曠工論處,并扣減月工資。第九條 如因私人原因請假,應優(yōu)先使用個人工休或年假,其不夠部分再行辦理請假。第十條 請假以小時為最小單位,補修以半天(4小時)以上計算。第十一條 假期計算。1. 員工請假假期連續(xù)在5天或5天以下的,其間的公休日或法定假日均不計算在內。2. 員工請假假期連續(xù)在5天以上的,其間公休日或法定假日均計算在內。第十二條 員工的病事假不得以加班抵充。第十三條 員工1年內病事假累計超過1個月,不享受當年年假;凡安排療養(yǎng)或休養(yǎng)的員工,其天數(shù)不足年假時,可以補足;凡脫產、半脫產學習的員工,不享受當年年假。第十四條 公司中高級職員請假,均須在總經理室備案或審批,并記錄請假人聯(lián)絡辦法,以備緊急聯(lián)絡、維持正常工作秩序。第五章 附 則第十五條 本辦法由人事部解釋、補充,經公司總經理常務會議批準頒行。其他的相關管理制度推薦參考:成本與費用管理制度 接待工作管理辦法 人事管理制度

請假制度匯編和考勤辦法范本(20篇范文)

在企業(yè)管理中,請假制度和考勤辦法是確保組織正常運行的關鍵組成部分。這兩項制度涵蓋了員工的工作時間和休息權益,旨在平衡企業(yè)效率與員工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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