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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 煉鋼廠氧氣乙炔安全管理規(guī)定
1氧氣
1.1氧氣管網(wǎng)的設計、作業(yè)和檢修,應符合gb 50030、gb 16912的規(guī)定;從事氧氣管道檢修、維護和操作的人員,應通過有關安全技術培訓,并經(jīng)考核合格方可上崗。
1.2煉鋼車間管道中氧氣最高流速:碳鋼管不大于15m/s;不銹鋼管不大于25m/s。
1.3新敷設的氧氣管道,應脫脂、除銹和鈍化;氧氣管道在檢修和長期停用之后再次使用,應預先用無油壓縮空氣或氮氣徹底吹掃。
1.4氧氣管道的閥門,應選用專用閥門;工作壓力大于0.1mpa時,不應選用閘閥。
1.5氧氣管道和氧氣瓶凍結時,可采用熱水或蒸汽解凍,不應采用火烤、錘擊解凍。
2乙炔
2.1乙炔站應符合gb50031的要求;其電氣設備的選用、安裝,應符合甲類生產(chǎn)車間廠房的要求。
2.2乙炔工作壓力為0.02~0.15mpa時,管中最大流速不得超過9m/s。
2.3乙炔管道的選用,應遵守下列規(guī)定:
——壓力為0.02~0.15mpa的中壓管道,應采用無縫鋼管,且管內(nèi)徑不大于90mm;
——內(nèi)徑大于50mm的中壓管道,不應使用盲板或死端頭,也不應采用閘閥。
2.4使用乙炔氧氣點火槍應遠離電氣柜,點火槍附近不應有易燃、易爆物品。
2.5車間內(nèi)乙炔管道進口,應設中央回火防止器;每個使用管頭應設崗位回火防止器。室內(nèi)管道,應每隔25m接地一次。
第2篇 氧氣乙炔氣瓶使用安全管理規(guī)定
為確保安全生產(chǎn),杜絕安全事故的發(fā)生,特對氧氣、乙炔氣瓶裝卸、運輸、儲存、保管及現(xiàn)場作業(yè)做如下規(guī)定,要求各單位認真組織學習和貫徹落實。安監(jiān)站不定期進行檢查。
一、裝卸、運輸安全管理
1、在運輸前,要檢查瓶嘴氣閥、安全防震膠圈是否齊全,瓶帽應緊牢,安全附件齊全有效,瓶身、瓶嘴是否有油類等。
2、裝卸時,瓶嘴閥門朝同一方向,防止互相撞擊損壞和爆炸。
3、運輸氣瓶的車輛且只能裝運一種氣瓶,不能混裝,不準裝運其它可燃氣體。
4、在用車輛、手推車運輸氣瓶時,應輕裝輕卸,嚴禁碰撞、拋擲、滾滑,防撞擊、跌落,禁止用電磁機械裝卸氣瓶。
二、儲存、保管安全管理
1、氣瓶存放場所不能和辦公室或休息室設在一起,倉庫距離有人建筑必須大于15m。
2、倉庫不得靠近熱源和電器設備,遠離明火,與明火的距離不得小于10m。
3、保管和使用時應防止沾染油污;放置時必須平穩(wěn)可靠,不應與其他氣瓶混在一起;不許曝曬、火烤及敲打,以防爆炸;庫房周圍不得放易燃物品;氣瓶在使用現(xiàn)場或班組小庫內(nèi)儲量不得超過5瓶。
4、庫內(nèi)溫度不得超過30℃,距離熱源明火在10米以外。
5、應有良好的通風、降溫措施,避免陽光曝曬,氧氣庫內(nèi)溫度不得超過30℃;乙炔庫內(nèi)溫度不得超過40℃。
6、倉庫內(nèi)不得存放其它物品;室內(nèi)不設電器裝置,必須選用防爆型電燈,電器開關和熔斷器都應設置在庫房外;存儲場所應干燥,防止雨(雪)淋、水浸;
7、倉庫要有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現(xiàn)場要懸掛操作規(guī)程。
8、倉庫內(nèi)必須配有干粉或二氧化碳滅火器,嚴禁使用四氯化碳滅火器。
9、倉庫內(nèi)外要設置“嚴禁煙火”標志,氣瓶區(qū)有明確區(qū)分醒目標識如“氧氣危險”“乙炔危險”等。
10、在儲存場所的15m范圍以內(nèi),禁止吸煙、從事明火和生成火花的工作,并設置相應的警示標志。
11、空瓶和滿瓶必須要清晰的在瓶體上標明(如:空瓶可在瓶體上寫“空”,有氣體的要寫“滿”或者“有”),并且空滿瓶要分開存放,以免混淆。
12、嚴禁乙炔氣瓶與氧氣瓶及易燃物品同室儲存。
三、氣瓶堆放安全管理
1、氧氣瓶、乙炔瓶嚴禁臥放。
2、氣瓶用欄桿或支架加以固定或扎牢,防止傾倒或滾動,禁止利用氣瓶的瓶閥或頭部來固定氣瓶,同時應保護氣瓶的底部免受腐蝕。
3、氣瓶(包括空瓶)存儲時應將瓶閥關閉,卸下減壓器,戴上并旋緊氣瓶帽。
4、禁止將氣瓶放置在可能導電的地方。
5、乙炔存放場所嚴禁存放氯氣、氧氣及易燃物品。
6、單個單位內(nèi)乙炔氣的儲存量不能超過240 m(相當40瓶)。
四、氣瓶使用安全規(guī)定
1、氧氣瓶使用時應直立放置,設支架穩(wěn)固,防止傾倒。
2、乙炔瓶必須立放,嚴禁橫、躺、臥以免丙酮流出,引起燃燒爆炸。
3、氧氣瓶、乙炔氣瓶必須配備防震圈(2個/瓶)且氧氣瓶與乙炔氣瓶之間的距離應不小于5米,嚴禁亂搬氣瓶;氧氣瓶、乙炔氣瓶與明火的距離應至少為10米。
4、嚴禁將氧氣瓶、乙炔氣瓶靠近熱源和電源箱;并不得放在高壓線及一切電線的下面;切勿在強陽光下爆曬;應放在操作工點的上風處,以免引起爆炸。氧氣瓶、乙炔氣瓶與焊、割炬(也稱焊、割槍)的間距應在10m 以上。
5、氣瓶設備管道凍結時,嚴禁用火烤或用工具敲擊凍塊;氧氣閥或管道應用40℃溫水溶化。
6、使用前,應檢查割炬的射吸能力、各連接處密封情況。
7、操作前,必須確認作業(yè)現(xiàn)場無易燃易爆物品,乙炔氣瓶、氧氣瓶及橡膠軟管的接頭、閥門及緊固件應緊固可靠,不準有松動、破損和漏氣現(xiàn)象每月利用肥皂水檢查一次漏氣,嚴禁使用明火檢漏。
8、開啟氣瓶閥門時,要用專用工具,動作要緩慢,操作者面部不要面對減壓閥,但要仔細觀察壓力表的指針是否靈敏正常,減壓后的壓力應該在壓力表的綠色指示范圍內(nèi)。
9、點火時,先微開預熱氧閥,再開乙炔氣閥,迅速點火,調(diào)整火焰,待工件預熱至燃點,再開高壓切割氧進行切割。開啟時不應過猛,以防噴射出熔融鐵水。
10、當割炬由于強烈加熱而發(fā)出爆鳴聲時,必須立即關閉乙炔氣閥門,并將割炬放入水中冷卻。注意最好不要關氧氣閥。
11、熄滅火焰時,應先關切割氧,再關乙炔氣和預熱氧氣閥門。操作中如發(fā)生回火,應立即關切割氧氣閥,再關乙炔氣閥和預熱氧,待割炬冷卻后,方可繼續(xù)使用。
12、乙炔氣軟管在使用過程中如發(fā)生脫落、破裂、著火時,應將割炬的火焰熄滅,然后停止供氣;氧氣軟管著火時,應迅速關閉氧氣瓶閥門,停止供氣,嚴禁用彎折軟管的方法消除氧氣軟管著火,乙炔氣軟管著火時,可用彎折著火點供氣端一段膠管的方法將火熄滅。
13、割件表面切割前應先清除氧化皮及油污等,以防氧化皮剝落分離時傷害眼睛和阻塞割嘴,產(chǎn)生回火。
14、氧氣瓶中的氧氣、乙炔氣瓶中的乙炔氣嚴禁全部用完,氧氣瓶至少應留有不小于1mpa的剩余壓力,而乙炔氣瓶中剩余壓力不應小于0.1mpa。
五、其它安全規(guī)定
1、不要在水泥地上進行焊、割,必要時工作物下墊鐵板,以防水泥飛濺傷人。
2、工作結束或離開現(xiàn)場后,必須關閉割炬并放好,且必須立即關閉氧氣、乙炔氣瓶,工作結束后,應立即整理好橡膠皮管,滅絕火種,并清掃工作現(xiàn)場。
第3篇 某某隊氧氣乙炔氣瓶安全管理規(guī)定
為了加強氧氣、乙炔氣瓶的充裝、使用和存放等方面的安全管理,杜絕安全事故的發(fā)生,依據(jù)《氣瓶使用安全管理規(guī)范(q/sy 1365—2022)》,特制定__隊氧氣、乙炔氣瓶安全管理規(guī)定。
一、氣瓶檢查
1、__隊所使用的氧氣、乙炔氣瓶,均從具有氣瓶生產(chǎn)、氣瓶充裝許可證的廠家采購和充裝氣瓶。接收前應進行檢查驗收,對檢查不合格的氣瓶不得接收。
2、氧氣、乙炔的保管和使用要設專人負責,并定期對氣瓶的外表狀態(tài)進行檢查。
3、按照安全《安全目視化管理規(guī)定》[2009]552號的有關要求,掛貼相應的標簽。
4、對有缺陷的氣瓶,應與其它氣瓶分開,并及時更換或報廢。
5、對氣瓶的檢查主要包括以下方面:氣瓶是否有清晰可見的外表涂色和警示標簽;氣瓶的外表是否存在腐蝕、變形、磨損、裂紋等嚴重缺陷;氣瓶的附件(防震圈、瓶帽、瓶閥)是否齊全、完好;氣瓶是否超過定期檢驗周期;氣瓶的使用狀態(tài)(滿瓶、使用中、空瓶)。
6、氣瓶驗收安全管理要求:氣瓶驗收安全管理實行“五查一登記”制度,主要檢查項如下:
查氣瓶有無定期檢驗,有無鋼印;查氣瓶出廠合格證;查氣瓶有無防震圈(瓶體上至少應裝有兩個防震圈);查氣瓶有無防護帽;查氣瓶氣嘴有無變形、開關有無缺失、外觀是否正常、顏色統(tǒng)一、其他附件齊全,是否符合安全要求。氣瓶檢查合格后驗收登記。(氣瓶的瓶體涂色與介質(zhì)請參見附表1)
附表1
氣瓶的瓶體涂色與介質(zhì)
序號
介質(zhì)名稱
化學式
瓶色
字樣
字色
色環(huán)
1
氧
o2
淡(酞)蘭
氧
黑
p=20mpa白色環(huán)一道
2
乙炔
c2h2
白
乙炔 不可近火
7、氧氣、乙炔氣瓶應按相關文件規(guī)定,委托具有氣瓶檢驗資質(zhì)的機構進行定期檢驗(氧氣、乙炔的檢驗周期為每三年檢驗一次)。
8、氣瓶在使用過程中,發(fā)現(xiàn)有嚴重腐蝕、損傷或?qū)ζ浒踩煽啃杂袘岩蓵r,應提前進行檢驗。超過檢驗期限的氣瓶,啟用前應進行檢驗。
9、庫存和停用時間超過一個檢驗周期的氣瓶,啟用前應進行檢驗。
10、工作人員必須會正確使用消防器材和撲滅火災的基本方法。
二、氣瓶運輸
日常進行氣瓶運輸應滿足如下要求:
1、裝運氣瓶的車輛應有“危險品”的安全標志。
2、氣瓶必須配戴好氣瓶帽、防震圈,當裝有減壓器時應拆下,氣瓶帽要擰緊,防止摔斷瓶閥造成事故。
3、氣瓶應直立向上裝在車上,妥善固定,防止傾斜、摔倒或跌落,車廂高度應在瓶高的三分之二以上。
4、運輸氣瓶的車輛??繒r,駕駛員與押運人員不得同時離開。運輸氣瓶的車不得在繁華市區(qū)、人員密集區(qū)附近???。
5、不應長途運輸乙炔氣瓶。
6、運輸氧氣、乙炔氣瓶的車輛必須備有滅火器材。
7、夏季運輸時應有遮陽設施,適當覆蓋,避免曝曬。
8、氧氣、乙炔氣瓶不得同車運輸。
9、易燃品、油脂和帶有油污的物品, 不得與氧氣瓶同車運輸,氣瓶沾有油污可用氯化碳揩拭干凈。
10、車輛上除司機、押運人員外,嚴禁無關人員搭乘。
11、司乘人員嚴禁吸煙或攜帶火種。
三、氣瓶搬運
1、搬運氣瓶時,要旋緊瓶帽,以直立向上的位置來移動,注意輕裝輕卸,禁止從瓶帽處提升氣瓶。
2、近距離(5m內(nèi))移動氣瓶,應手扶瓶肩轉動瓶底,并且要使用手套。移動距離較遠時,應使用專用小車搬運,特殊情況下可采用適當?shù)陌踩绞桨徇\。
3、禁止用身體搬運高度超過1.5m的氣瓶到手推車或?qū)S玫趸@等里面,可采用手扶瓶肩轉動瓶底的滾動方式。
4、卸車時應在氣瓶落地點鋪上軟墊或橡膠皮墊,逐個卸車,嚴禁溜放。
5、裝卸氧氣瓶時,工作服、 手套和裝卸工具、機具上不得粘有油脂。
6、當提升氣瓶時,應使用專用吊籃或裝物架。不得使用鋼絲繩或鏈條吊索。嚴禁使用電磁起重機和鏈繩。
四、氣瓶使用
1、使用氣瓶前使用者應對氣瓶進行安全狀況檢查,檢查重點:盛裝氣體是否符合作業(yè)要求;瓶體是否完好;減壓器、流量表、軟管、防回火裝置是否有泄漏、磨損及接頭松懈等現(xiàn)象;
2、氣瓶應在通風良好的場所使用。如果在通風條件差或狹窄的場地里使用氣瓶,應采取相應的安全措施,以防止出現(xiàn)氧氣不足,或危險氣體濃度加大的現(xiàn)象。安全措施主要包括:強制通風、氧氣監(jiān)測和氣體檢測等。
3、氣瓶的放置地點不得靠近熱源,應與辦公、居住區(qū)域保持10m以上的距離。
4、氣瓶應防止曝曬、雨淋、水 浸,環(huán)境溫度超過40℃時,應采取遮陽等措施降溫。
5、氧氣瓶和乙炔氣瓶使用時應分開放置,至少保持5m間距,且距明火10m以外。盛裝易發(fā)生聚合反應或分解反應氣體的氣瓶,如乙炔氣瓶,應避開放射源。
6、氣瓶應立放使用,嚴禁臥放,并應采取防止傾倒的措施。
7、乙炔氣瓶使用前,必須先直立20min后,然后連接減壓閥使用。
8、氣瓶及附件應保持清潔、干燥,防止沾染腐蝕性介質(zhì)、灰塵等。氧氣瓶閥不得沾有油脂,焊工不得用沾有油脂的工具、手套或油污工作服去接觸氧氣瓶閥、減壓器等。
9、禁止將氣瓶與電氣設備及電路接觸,與氣瓶接觸的管道和設備要有接地裝置。在氣、電焊混合作業(yè)的場地,要防止氧氣瓶帶電,如地面是鐵板,要墊木板或膠墊加以絕緣。
10、乙炔氣瓶不得放在橡膠等絕緣體上。
11、氣瓶瓶閥或減壓器有凍結、結霜現(xiàn)象時,不得用火烤,可將氣瓶移入室內(nèi)或氣溫較高的地方,或用40℃以下的溫水沖澆,再緩慢地打開瓶閥。
12、嚴禁用溫度超過40℃的熱源對氣瓶加熱。
13、開啟或關閉瓶閥時,應用手或?qū)S冒馐?不準使用其他工具,以防損壞閥件。裝有手輪的閥門不能使用扳手。如果閥門損壞,應將氣瓶隔離并及時維修。
14、開啟或關閉瓶閥應緩慢,特別是盛裝可燃氣體的氣瓶,以防止產(chǎn)生摩擦熱或靜電火花。
15、打開氣瓶閥門時,人要站在氣瓶出氣口側面。
16、嚴禁敲擊、碰撞氣瓶。嚴禁在氣瓶上進行電焊引弧。
17、瓶內(nèi)氣體不得用盡,必須留有剩余壓力。壓縮氣體氣瓶的剩余壓力應不小于0.05mpa,液化氣 體氣瓶應留有不少于0.5%~1.0%規(guī)定充裝量的剩余氣體。
18、關緊閥門,防止漏氣,使氣壓保持正壓。
19、不得擅自更改氣瓶的鋼印和顏色標記。
20、禁止自行處理氣瓶內(nèi)的殘液。
21、禁止用氧氣、乙炔瓶充裝其它氣體。
22、氣瓶投入使用后,不得對瓶體進行挖補、焊接修理。嚴禁將氣瓶用作支架等其他用途。
23、氣瓶使用完畢,要妥善保管。氣瓶上應有狀態(tài)標簽(“空瓶”、“使 用中”、“滿瓶”標簽)。
24、嚴禁在泄漏的情況下使用氣瓶。 使用過程中發(fā)現(xiàn)氣瓶泄漏,要查找原因,及時采取整改措施。
25、使用氣瓶的工作人員應熟悉氣瓶一般安全知識。
五、氣瓶存儲
1、氧氣、乙炔氣庫房屬于重點防火防爆部位,15m范圍以內(nèi),禁止吸煙、并應設置醒目的禁火標志,非工作人員禁止入內(nèi)。
2、氧氣、乙炔氣瓶應置于專用庫房儲存,庫房應符合《建筑設計防火規(guī)范》的有關規(guī)定。
3、氧氣、乙炔氣庫房應通風、干燥,防止雨(雪)淋、水浸、避免陽光直射。
4、嚴禁明火和其他熱源,不得有地溝、暗道和底部通風孔,并且嚴禁任何管線穿過。
5、氧氣、乙炔氣庫房應采取整體防火防爆安全措施,庫房內(nèi)電源體要求穿入墻管內(nèi),電閘、開關應安裝在庫外,室內(nèi)通風必須良好,工作結束后,應切斷電源,關好門窗,方可離開。
6、禁止將氣瓶放置到可能導電的地方。
7、空瓶與實瓶兩者應分開放置,并有明顯標志,氧氣、乙炔氣瓶應分室存放,并在附近設置滅火器材。
8、氣瓶應直立存儲,用欄桿或支架加以固定或扎牢,禁止利用氣瓶的瓶閥或頭部來固定氣瓶。
9、支架或扎牢應采用阻燃的材料,同時應保護氣瓶的底部免受腐蝕。
10、氣瓶(包括空瓶)存儲時應將瓶閥關閉,卸下減壓器,戴上并旋緊氣瓶帽,整齊排放。
11、氣瓶的放置地點不得靠近熱源,距明火10米以外,并避開放射性源。
12、氣瓶存放到期后,應及時處理。
13、氣瓶在室內(nèi)存儲期間,特別是在夏季,應定期測試氧氣、乙炔庫的溫度和濕度,并做好記錄。
14、氧氣、乙炔庫的室內(nèi)溫度應控制在40℃以下,相對濕度應控制在80%以下。
15、如果氣瓶漏氣,首先應根據(jù)氣體性質(zhì)做好相應的人體保護。在保證安全的前提下,關閉瓶閥,如果瓶閥失控或漏氣點不在瓶閥上,應采取相應緊急處理措施。
16、應定期對存儲場所的用電設備、通風設備、氣瓶搬運工具和柵欄、防火和防毒器具進行檢查,發(fā)現(xiàn)問題及時處理。
第4篇 氧氣乙炔安全管理規(guī)定
一、目的和適用范圍
1、目的:提高職工安全技術素質(zhì)和操作技能,杜絕違章作業(yè),保證職工在生產(chǎn)過程中的安全與健康。
2、適用范圍:修理人員
二、氧氣乙炔瓶現(xiàn)場放置標準
1、氧氣乙炔瓶現(xiàn)場放置間隔距離以5米為標準。
2、氧氣乙炔瓶現(xiàn)場放置必須有防傾倒措施施。
3、氧氣乙炔瓶現(xiàn)場放置必須有防曬措施。
三、氧氣乙炔瓶現(xiàn)場使用標準
1、操作人員必須穿戴好必要的勞保用品。
2、檢查氣管和接頭、氧氣表、減壓閥應緊固牢靠,嚴禁油脂、泥垢沾染氣焊工具及氧氣乙炔瓶。
3、檢查工作場地10米范圍內(nèi)是否存放有易燃易爆物品,是否備有相應的消防器材。
4、檢查乙炔瓶是否安裝乙炔回火防止器,若無此裝置,嚴禁使用。
5、檢查氧氣乙炔瓶與焊割炬的距離是否在10米以上,如遇特殊情況,是否采取隔離防護措施,隔離間距不得小于5米。
四、氧氣乙炔現(xiàn)場操作程序
1、點火前,急速開啟割炬閥門,用氧氣吹風、檢查噴嘴出口,無風時不準使用,試風時切忌對準臉部或其他人等。
2、點火時,先稍微開啟氧氣調(diào)節(jié)閥,再開啟乙炔調(diào)節(jié)閥,點燃后的焊炬不能離開手。
3、滅火時,應先關乙炔閥,再關氧氣閥,使火焰熄滅后,才準放下割炬。
4、作業(yè)完成后,必須熄滅割炬,關閉氣瓶閥門,排出減壓閥內(nèi)壓力,放出氣管中余氣,滅絕余火后,收好氣管,整理氧氣乙炔設備,將設備、工具放在指定地點,清理現(xiàn)場后,離開作業(yè)場地。
五、安全裝置
1、乙炔瓶必須配有回火防止器、減壓閥,氧氣瓶必須配有安全閥。
2、氧氣乙炔瓶的安全裝置規(guī)定2個月為更新周期,輸氣軟管規(guī)定3個月為更新周期,如未到更新周期并發(fā)現(xiàn)損壞影響安全使用時,應停止使用。
六、注意事項
1、嚴禁將氧氣乙炔瓶靠近熱源電閘箱,嚴禁放置于一切電線下方。
2、嚴禁將氧氣乙炔瓶放置于強太陽光下暴曬,室外作業(yè)時,應放在操作點的上風處,以免引起爆炸。
3、當氣瓶閥易燒塞或其他部門因漏氣而著火時,應使用干粉、二氧化碳滅火器滅火,同時用水冷卻瓶壁以防止進一步 危險,如發(fā)生乙炔瓶回火時,應迅速關閉乙炔調(diào)節(jié)閥,再關閉氧氣調(diào)節(jié)閥,如發(fā)現(xiàn)氧氣軟管著火時,應立即關閉氧氣調(diào)節(jié)閥,停止供氧,嚴禁使用彎曲軟管的方法熄火。
4、氧氣乙炔瓶應直立放置,如確實需要傾倒或橫放時,應將瓶嘴墊高,移動時禁止拖拉、滾動或吊運。
5、切割裝過油類的容器時,應將容器上的孔蓋完全打開,先用堿水清洗容器內(nèi)壁,然后用壓縮空氣吹干,防止爆炸。
6、冬季施工,如遇氣管凍結,應使用熱水或蒸汽解凍,嚴禁使用火焰烘烤。
第5篇 氧氣乙炔使用安全管理規(guī)定
因在近期的安全檢查中發(fā)現(xiàn),各施工單位機修廠在使用氧氣和乙炔時,存在嚴重的違章作業(yè),此行為給從業(yè)人員和機械設備帶來嚴重的安全隱患。為加強各施工單位機修廠氧氣和乙炔的安全管理,確保從業(yè)人員和機械設備的安全,防止安全事故的發(fā)生,特對氧氣和乙炔的使用作如下規(guī)定:
1、進行氧氣、乙炔焊割作業(yè)的人員必須持有相應的“特種作業(yè)”資格證書。若各機修廠聘用無證人員進行氧氣和乙炔進行焊割作業(yè),一經(jīng)發(fā)現(xiàn)將給予聘用方500元/人次的罰款,并要求其清退無證人員進行氧氣和乙炔焊割作業(yè)。
2、嚴禁將電源線搭放在氧氣瓶、乙炔瓶設備和管線上。違者給予200元/次的罰款。
3、氧氣和乙炔運輸貯存時必須加瓶帽及鋼瓶護圈以防摔壞瓶閥,嚴禁用滾動方式搬運氧氣瓶和乙炔瓶,應使用專用小車搬運。嚴禁將氧氣瓶和乙炔瓶進行同車運輸,違者給予500元/次的罰款。
4、氧氣瓶和乙炔瓶閥門應使用專用工具開啟,嚴禁使用鑿子、錘子等非專用工具開啟。違者給予200元/次的罰款。
5、使用中的氧氣瓶和乙炔瓶應垂直固定放置,放置在露天的氣瓶,應用帳篷或輕便的板棚遮護,以免受到陽光的爆曬。若未按要求進行遮護,將給予200元/次的罰款。
6、作業(yè)時氧氣瓶和乙炔瓶應與動火點保持10米以上的安全距離,氧氣瓶和乙炔瓶應保持5米以上的安全距離。違者給予500元/次的罰款。
二0一二年三月三十日
第6篇 氧氣乙炔天然氣二氧化碳皮管掛牌安全管理規(guī)定
1.目的
為了保證氧氣、乙炔(天然氣)、二氧化碳皮管現(xiàn)場安全使用,便于管理,現(xiàn)做如下規(guī)定:
2.編號
各車間單位現(xiàn)場使用的皮管、頭尾兩頭必須分別掛牌,指定編號的標牌,各車間單位編號如下:
1.船體車間為:ct------___
2.舾裝車間為:_z------___
3.電裝車間為:dz------___
4.輪機車間為:lj------___
5.船臺車間為:ctt------___
6.動力科為:dc------___
3.要求
3.1各車間單位將氧、乙炔(天然氣)、二氧化碳皮管編號于10月30日以前報安保科備查,(標牌自做,規(guī)格30㎝_60㎝的金屬牌,編號打印)。
3.2各車間每月對所掛牌必須有專人檢查,凡損壞、丟失、模糊不清的及時更換,各承包隊兼職安全員必須經(jīng)常自檢自查,車間、承包隊兼職安全員對檢查的各種皮管必須有記錄并負責。
4.處罰
4.1安保科安全員每天對現(xiàn)場施工的各種皮管掛牌進行安全監(jiān)督檢查,發(fā)現(xiàn)不掛牌或模糊不清或損壞的給予批評教育或經(jīng)濟處罰(每根違章皮管扣款50元)。
5.執(zhí)行時間
本規(guī)定自2009年12月10日執(zhí)行。
6.記錄
sf-qr-222-08《車間(科室)皮管檢測記錄表》
第7篇 氧氣乙炔設備安全管理規(guī)定
1、運輸、儲存和使用氣瓶時避免激烈振動和碰撞沖擊,防止氣瓶直接受熱。
2、嚴禁氧氣瓶與乙炔瓶等易燃氣瓶混裝運輸。搬運氣瓶要旋緊瓶帽,輕裝輕卸,用推車運送,嚴禁肩扛、拖拉、拋滑或其他易碰撞跌的搬運方法。
3、氧氣瓶與乙炔瓶距離明火不少于10米,氣瓶間距離保持5米以上。不準靠近熱源和電氣設備、可燃、助燃氣體。
4、開啟瓶閥時,用力要平穩(wěn),操作者應位于出氣口側以防受氣體沖擊,使用減壓器時應檢查氣瓶絲口是否完好、緊固,防止高壓沖掉。
5、嚴禁將瓶內(nèi)氣體用盡,須留有余壓以防空氣倒灌和用于檢查。
6、使用時,必須用專用減壓閥和回火防止器,要直立放置,防止傾倒,嚴禁臥放。必須按規(guī)定連接氣帶與氣瓶,嚴禁亂接膠管,以防事故,且氧氣、乙炔膠管長度以20-30米為宜。
7、焊割時發(fā)現(xiàn)回火或有倒吸聲音,應立即關閉割炬上的乙炔閥門,再關閉氧氣閥門,稍停后開啟氧氣閥門把割炬內(nèi)灰塵吹掉,恢復正常使用。
8、在輸氣膠管或減壓器發(fā)生爆炸、燃燒時,應立即關閉瓶閥。
9、若發(fā)現(xiàn)瓶閥易熔塞或瓶體等部位有漏氣時應立即停止作業(yè),把氣瓶轉移到安全地點妥善處理且附近不得有火源。
10、當氣瓶瓶閥易熔塞或其它部位因漏氣而著火時應用干粉、二氧化碳滅火器滅火,同時用水冷卻瓶壁以防發(fā)生更大危險。
11、若發(fā)現(xiàn)瓶壁溫度異常升高時,應立即停止使用,并用大量冷水噴淋以防燃燒和爆炸事故。
12、氧氣瓶、乙炔瓶嚴禁混吊,運輸過程中必須先撤去減壓器,氣瓶上必須有防振膠圈,氣帶不得漏氣。
13、工作地點不固定,頻繁換動時,應將氣瓶裝在小車上,不得將乙炔瓶和氧氣瓶放在一起。
14、使用結束時,須將氣瓶閥門關閉,收好氣帶,并將氣瓶放回規(guī)定位置,收拾作業(yè)場所,保持環(huán)境衛(wèi)生。
15、使用后的空瓶應立即退回倉庫,不得留在現(xiàn)場。
16、氧氣、乙炔焊割作業(yè)人員必須取得焊割作業(yè)特種作業(yè)證,持證上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