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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 煤礦安全管理人員考核細則
一、由安全生產管理辦公室每月舉行1—2次安全知識培訓,沒有舉行培訓的,一次處安全生產管理辦公室主任罰款200元,扣分:5分。
二、安全員對工作不認真負責,玩忽職守,對違章人員不制止,不處理,不及時上報調度室,違章指揮,一次罰款100元,扣分2—5分;對因此造成事故的依法追究其責任,態(tài)度不好的,予以辭退。
三、瓦檢員不做到“一炮三檢”、“一班三檢”,瓦檢記錄不清,不及時上牌公布,一次處50—100元罰款,扣分5—10分。
四、工人入井不佩帶安全帽、合格礦燈、穿工作服、礦靴的,一次處檢身員、跟班安全員各罰款30元,扣分3分。
五、斜井或上、下山巷道,規(guī)定“行人不行車,行車不行人”,如發(fā)現人、車同行一次處當班安全員罰款50元,扣分3分。
六:發(fā)現工人酒后下井,一人次處檢身員、跟班安全員各罰款200元,扣分:10分。
七、機電設備必須專人操作,讓他人代管操作的,一次處當班員50元,扣分3分,代為操作者一次處罰20元,扣分2分。
八、凡井下的設備專職操作人員不按《規(guī)程》規(guī)定操作,造成設備損壞的,由當事人賠償全部損失,扣分:10分。
九、采煤、掘進作業(yè)面的頂板,經檢查有安全隱患,除要求當時排除的以外,未排除的處跟班安全員罰款200元,扣分:10分;不及時處理到位的一次處跟班安全員罰款100元,扣分:5分。
十、采煤、掘進不按《規(guī)程》支護的,欠一支柱處跟班安全員20元,不按規(guī)定裝箱的,一次處跟班安全員30元,扣分:3分(跟班安全員提出但工人不執(zhí)行的,只對工人處罰);
十一、回采工作面,嚴禁一人回柱放頂,違者一次處跟班安全員罰款30元,扣分:5分。
十二、電工不按操作規(guī)程辦事,違章一條處罰款30元,扣分:5分;造成電氣設備損壞或其他事故的,由當班電工負全部責任,并扣分100分,符合辭退條件的,應予辭退。
十三、回風巷道要清理干凈,經常維修以免堵塞,若因此造成通風不能正常進行的,一次處安全生產礦長50元,扣分:2分。
十四、井下工作人員不準在危險的地方休息,違者一人次處跟班安全員50元,扣分2分;嚴禁在井下睡覺,違者一人次處跟班安全員罰款150元,扣分:5分。
十五、井下的炸藥、雷管嚴禁亂丟、亂放,雷管、炸藥混裝,違者一人次處放炮員罰款100元,扣分:5分。
十六、井下如發(fā)現有人攜帶煙、火,一人次處當班檢身員、跟班安全員各罰款150元,扣分5分。
十七、發(fā)現工人上、下班搭乘礦車,一人次處跟班安全員罰款100元,扣分:5分。
十八、風筒不及時修補,如發(fā)現有漏風現象嚴重或風筒破口達1寸以上,處當班安全員罰款20元,扣分:2分。
十九、處理瞎炮必須按照規(guī)定操作,嚴禁挖瞎眼,一經發(fā)現處跟班安全員罰款100元,扣分:5分。
二十、工作面必須及時支護,嚴禁空頂作業(yè)或空頂距超長,違者一次處跟班安全員罰款100元,扣分:5分。
二十一、井下嚴禁亂挖濫采,為抓產量偷挖保安煤柱,發(fā)現一次處跟班安全員罰款50元,扣分:2分。
二十二、非本礦工作人員嚴禁入井,違者一人次處當班值班員罰款50元,扣分2分。
二十三、本礦技術礦長,技術員必須搞好各類掘進,回采、通風、運輸等巷道作業(yè)面的設計、布置;對安全隱患及時查處,提出整改方案,對掘進巷道沒按要求懸掛中線、設腰線,欠一處罰款5000元,扣分20—50分。并按礦規(guī)和協議有其它處罰的一并處罰;對有明顯安全隱患的,不下井檢查或沒有提出整改方案的,一次處罰500元,扣分20分;對因技術礦長、技術人員的失職,引起的較大事故,除要求技術礦長、技術人員負賠償責任外,并由相關部門追究其應負的責任。
以上集分考核,每月考核一次,每月滿分100分,每月70分以上為及格者,全年總集分1100分,全年集分800分以上才能享受礦所設安全獎,并按集分在700分以下的,作辭退處理。
第2篇 煤礦安全管理人員考核細則格式怎樣的
一、由安全生產管理辦公室每月舉行1―2次安全知識培訓,沒有舉行培訓的,一次處安全生產管理辦公室主任罰款200元,扣分:5分。
二、安全員對工作不認真負責,玩忽職守,對違章人員不制止,不處理,不及時上報調度室,違章指揮,一次罰款100元,扣分2―5分;對因此造成事故的依法追究其責任,態(tài)度不好的,予以辭退。
三、瓦檢員不做到“一炮三檢”、“一班三檢”,瓦檢記錄不清,不及時上牌公布,一次處50―100元罰款,扣分5―10分。
四、工人入井不佩帶安全帽、合格礦燈、穿工作服、礦靴的,一次處檢身員、跟班安全員各罰款30元,扣分3分。
五、斜井或上、下山巷道,規(guī)定“行人不行車,行車不行人”,如發(fā)現人、車同行一次處當班安全員罰款50元,扣分3分。
六:發(fā)現工人酒后下井,一人次處檢身員、跟班安全員各罰款200元,扣分:10分。
七、機電設備必須專人操作,讓他人代管操作的,一次處當班員50元,扣分3分,代為操作者一次處罰20元,扣分2分。
八、凡井下的設備專職操作人員不按《規(guī)程》規(guī)定操作,造成設備損壞的,由當事人賠償全部損失,扣分:10分。
九、采煤、掘進作業(yè)面的頂板,經檢查有安全隱患,除要求當時排除的以外,未排除的處跟班安全員罰款200元,扣分:10分;不及時處理到位的一次處跟班安全員罰款100元,扣分:5分。
十、采煤、掘進不按《規(guī)程》支護的,欠一支柱處跟班安全員20元,不按規(guī)定裝箱的,一次處跟班安全員30元,扣分:3分(跟班安全員提出但工人不執(zhí)行的,只對工人處罰);
十一、回采工作面,嚴禁一人回柱放頂,違者一次處跟班安全員罰款30元,扣分:5分。
十二、電工不按操作規(guī)程辦事,違章一條處罰款30元,扣分:5分;造成電氣設備損壞或其他事故的,由當班電工負全部責任,并扣分100分,符合辭退條件的,應予辭退。
十三、回風巷道要清理干凈,經常維修以免堵塞,若因此造成通風不能正常進行的,一次處安全生產礦長50元,扣分:2分。
十四、井下工作人員不準在危險的地方休息,違者一人次處跟班安全員50元,扣分2分;嚴禁在井下睡覺,違者一人次處跟班安全員罰款150元,扣分:5分。
十五、井下的炸藥、雷管嚴禁亂丟、亂放,雷管、炸藥混裝,違者一人次處放炮員罰款100元,扣分:5分。
十六、井下如發(fā)現有人攜帶煙、火,一人次處當班檢身員、跟班安全員各罰款150元,扣分5分。
十七、發(fā)現工人上、下班搭乘礦車,一人次處跟班安全員罰款100元,扣分:5分。
十八、風筒不及時修補,如發(fā)現有漏風現象嚴重或風筒破口達1寸以上,處當班安全員罰款20元,扣分:2分。
十九、處理瞎炮必須按照規(guī)定操作,嚴禁挖瞎眼,一經發(fā)現處跟班安全員罰款100元,扣分:5分。
二
十、工作面必須及時支護,嚴禁空頂作業(yè)或空頂距超長,違者一次處跟班安全員罰款100元,扣分:5分。
二
十一、井下嚴禁亂挖濫采,為抓產量偷挖保安煤柱,發(fā)現一次處跟班安全員罰款50元,扣分:2分。
二
十二、非本礦工作人員嚴禁入井,違者一人次處當班值班員罰款50元,扣分2分。
二
十三、本礦技術礦長,技術員必須搞好各類掘進,回采、通風、運輸等巷道作業(yè)面的設計、布置;對安全隱患及時查處,提出整改方案,對掘進巷道沒按要求懸掛中線、設腰線,欠一處罰款5000元,扣分20―50分。
并按礦規(guī)和協議有其它處罰的一并處罰;對有明顯安全隱患的,不下井檢查或沒有提出整改方案的,一次處罰500元,扣分20分;對因技術礦長、技術人員的失職,引起的較大事故,除要求技術礦長、技術人員負賠償責任外,并由相關部門追究其應負的責任。
以上集分考核,每月考核一次,每月滿分100分,每月70分以上為及格者,全年總集分1100分,全年集分800分以上才能享受礦所設安全獎,并按集分在700分以下的,作辭退處理。
第3篇 管理人員考核細則模板
管理人員考核細則應該怎么樣擬定請看下面為大家整理的管理人員考核細則相關范文哦!
中高層管理人員績效考核實施細則【1】
為推進集團公司績效管理,凝聚管理團隊力量,激發(fā)管理團隊活力,促進管理團隊責、權、利的統(tǒng)一,確保集團戰(zhàn)略目標的實現和年度生產經營目標的完成,根據集團公司《績效考核方案》制定本實施細則。
第一條 績效考核的范圍
中、高層管理干部的績效考核,包括集團高層管理人員、集團公司機關部門負責人、生產經營單位負責人、特聘管理和專業(yè)技術人員。
集團公司高層管理人員包括總經理(歸由董事會考核)、副總經理、工會主席等;集團公司機關部門負責人包括部長(主任)、副部長(副主任)、部長(主任)助理等;生產經營單位負責人包括礦長(經理)、副礦長(副經理)、礦長助理(經理助理)等;特聘的管理和專業(yè)技術人員(包括享受年薪待遇的分廠廠長、工程師、技師)等。
營銷中心比照發(fā)放年薪的正副部長參照此細則。
第二條 績效考核組織領導
中、高層管理人員績效考核,在集團公司績效考核委員會統(tǒng)一領導下,由績效考核執(zhí)行委員會具體組織實施。
為確??己诵Ч?集團公司董事長、總經理主導考核,并參與具體考核評價。
設立四個考核小組:完成任務考核小組,由王相勤、劉華、張世斌和事業(yè)部行政一把手組成,王相勤任組長,主要工作職責是落實一月一次的工作落實情況考核。
履行職責考核小組,由陳志孚、李世民、林金文、閔先榮、何茂方、王良山和事業(yè)部、營銷中心行政一把手組成,李世民任組長,主要工作職責是落實每半年一次的履行職責評價。
執(zhí)行力考核小組由鄧衛(wèi)、王代軍、魏洋和事業(yè)部行政一把手組成,鄧衛(wèi)任組長,主要工作職責是落實平時對管理人員執(zhí)行《員工行為準則》的考核;綜合小組由張明書、白玉果、王代軍、熊必友組成,張明書任組長,主要工作職責是負責安排、組織中高層管理人員考核,匯總各項目考核成績,編制考核成績表并送審呈批。
第三條 績效考核內容及方法
中、高層管理人員績效考核,采取定量考核和定性考核相結合的方式,各階段考核按“統(tǒng)一組織、集中考核、一次完成”的方法進行,主要考核經濟指標、完成任務、履行職責、執(zhí)行力等四項內容(分別表述為a項、b項、c項、d項)。
1、經濟指標(a項):主要考核管理人員組織完成生產經營目標的情況,包括產量、質量、成本、效益等指標,其具體運用的是各生產經營單位月度和年度績效考核成績。
考核方法:①高層管理人員,兼職生產單位負責人的,依據其所在單位績效成績,確定經濟指標(a項)成績;未兼職的,依據五個生產經營單位績效成績,按加權平均值確定a項成績(詳見附件1)。
②生產經營單位各類受考對象,依據其所在單位績效成績確定a項成績。
③集團公司部門負責人,依據五個生產經營單位績效成績,按加權平均值確定a項成績。
2、完成任務(b項):主要考核管理人員完成計劃任務(b1)和量化指標(b2)的情況。
①計劃任務(b1),主要依據是部門(單位)月度工作計劃、集團公司下發(fā)的《會議紀要》、領導批示(含文字批示和口頭指示)等。
考核方法:對照月度工作計劃、《會議紀要》、《工作備忘錄》、領導批示等逐條考核打分。
②量化指標(b2),主要依據集團公司下達的量化指標任務(另定)考核。
考核方法:按指標完成率(或達到程度)考核。
3、履行職責(c項):主要依據領導分工和單位(部門)工作職責,考核各類管理人員重點工作職責履行情況,但已在量化指標項(b2)中考核的,一般不重復考核。
考核方法:按照附件1“內容說明”欄中規(guī)定的考核內容及分值,由指定評價責任人評分確定(若實行百分制評價則換算成項目分值)。
評價責任人分別為:副總經理,由董事長和總經理負責;生產經營單位和集團公司部門的主要負責人,由董事長、總經理和分管相關工作的副總經理負責;生產經營單位和集團公司部門的副職,由分管相關工作的副總經理和單位(部門)的主要負責人負責;特聘管理和專業(yè)技術人員,由集團公司分管企業(yè)管理、技術工作的副總經理、生產單位主要負責人負責。
4、執(zhí)行力(d項):主要考核管理人員“守規(guī)矩”的情況,其依據是企業(yè)規(guī)章制度。
本年度考核,側重于考核遵守集團公司下發(fā)的《企業(yè)員工人行為準則》的情況。
考核方法:對違紀事件,及時發(fā)現、及時登記在冊;對員工反映的管理人員違紀線索,由考核小組調查認定;對集團公司領導點名批評的違紀現象,當時批評當時記錄;通過集團公司文件通報批評或處罰的,按通報記錄;違規(guī)、違紀事件的通報未在當月下發(fā)的,考核時按事件發(fā)生的時間予以追認。
第四條 績效考核分類
中、高層管理人員績效考核,分為月度考核、半年度考核和年度考核。
月度考核,主要考核經濟指標(a項)、計劃任務(b1)、執(zhí)行力(d項)等三項;半年度和年度考核,主要考核經濟指標(a項)、量化指標(b2)、履行職責(c項)等三項。
第五條 績效考核計分辦法
績效考核均以百分制記取成績。
考核中成績記取執(zhí)行以下規(guī)定:
1、項目分值的上下限規(guī)定。
量化指標(b2)等的考核,其劃定分值應據實評定、按完成率(完成程度)上下浮動,可突破項目分值設定,上下不封頂(財務部、項目開發(fā)部除外);計劃任務(b1)、履行職責(c項),扣分不超過項目設定分值,即b1項和c項最少得分為0,不能為負數,若發(fā)生獎勵加分,應注明事由,且需經考核執(zhí)行委員會集體討論確定;執(zhí)行力(d項)考核,上不突破規(guī)定分值,下可低于0分,且不設下限。
2、考核項目和未考核項目記取成績的規(guī)定。
月度考核時,納入月度考核的項目(a項、b1項、d項),按考核結果據實計分,未納入月度考核的項目(b2、c項),視同完成項目,按計劃分值計分,已考核項目分值和未考核項目計劃分值加總,即為個人月績效考核成績。
半年度和年度考核時,納入半年度和年度考核的項目(a項、b2項、c項),按考核結果據實計分;未納入半年度和年度考核的項目(即b1、d項),分別按其月度平均值計取項目分。
第六條 績效考核評分標準
績效考核評分細則詳見附件2。
考核評分通用標準如下:
1、a項考核:執(zhí)行集團公司下發(fā)的《績效考核實施方案》。
2、b1項考核:完成得滿分,未完成、或完成質量不符合要求、或被集團公司通報批評的,按評分標準扣分;出現重大失誤,導致生產經營受到重大影響,其主要責任人按評分標準的3倍扣分、次要責任人和直接責任人按評分標準的2倍扣分;完成出色受到集團公司通報表揚的,一般工作每一項加1分、有重要貢獻和重大影響的工作每一項加2分。
3、b2項考核:依據完成率(實現率)或達到程度,按比例(程度)給予扣分或加分,財務和項目開發(fā)除外。
4、c項考核:由考核評價人員根據被考核人的履行職責情況,進行綜合打分。
在組織本項考核時,既安排領導對分管工作的部門負責人評價,又安排對非分管工作的部門負責人評價;既有半年一次的評價,又在特殊的、重要的工作完成中進行跟進評價。
5、 d項考核:按照《員工行為準則》及制度解釋,違反一項扣2分,違反規(guī)定受到集團公司通報批評第一次扣5分、第二次扣10分。
違規(guī)事件涉及多人的,按前款加倍扣分。
揭露舉報管理人員違規(guī)經查屬實的,一次加2分。
第七條 績效考核部門工作職責
1、 企管部:負責組織中、高層管理人員考核;分發(fā)、收集和匯總考核表;會同相關部門完成有關項目的考核評定;負責綜合小組管理工作。
2、辦公室:收集單位(部門)月度工作計劃和工作總結;依據集團公司會議紀要、工作備忘錄、領導講話和批示,編制工作任務表;編制b1考核表,按月組織b1考核;督促有關單位和部門落實工作計劃,制發(fā)督辦通報。
3、安全生產部和質量環(huán)保部:制定安全、環(huán)保量化指標;組織安全、環(huán)保、質量有關項目的考核評定。
4、技術中心:負責制定生產單位受考人員的設備管理和工藝技術的控制性量化指標;組織有關項目的考核評定;組織本部門工程師的績效考核并將結果提供給考核執(zhí)行委員會。
5、人力資源部:組織中、高層管理人員的考勤管理;參加有關項目的考核評定;匯總考核情況;完成綜合小組安排的工作。
6、審計部、財務部:負責制定成本、費用等量化指標;按照d項考核內容,及時發(fā)現、及時登記違紀事件;對員工反映或舉報的管理人員違紀線索,進行調查認定;對集團公司領導點名批評的違紀現象或集團公司文件通報的違紀人員,及時登記。
7、生產經營單位:負責本單位受考對象的考勤管理;負責本單位特聘管理(營銷)和專業(yè)技術人員的績效考核,并將考核結果提供給考核執(zhí)行委員會。
8、集團公司領導:負責對績效考核的領導和調控;對發(fā)出的批示、指示、要求、批評等,以文字形式通報給辦公室,以便考核督辦;參加有關項目的考核,其中總經理牽頭負責c項的考核,副總經理負責審核部門工作計劃,并參與c項考核,監(jiān)事會主席負責監(jiān)督考核過程,查處考核工程中發(fā)現的問題,收集、處理基層反饋意見。
第八條 績效考核流程
1、資料收集。
每月月底前,各單位(部門)需向績效考核考核執(zhí)行委員會提交下月《月度工作計劃表》、上月《工作任務完考核表》、《中、高層管理人員考勤表》。
2、考核評定。
每月6-10日,由績效考核執(zhí)行委員會統(tǒng)一組織考核評定,各考核小組將考核結果提交給集團公司企管部,必要時,考核執(zhí)行委員會行為考核中可鑲入同層級考核對象互評機制,并考慮互評結果的評分因素(具體方法屆時確定)。
3、匯總呈批。
每月12日前,由績效考核執(zhí)行委員會匯總考核結果,向總經理提交審批。
4、通報結果。
每月15日前,企管部編制下發(fā)績效考核通報,人力資源部根據結果編制《年薪制人員工資分配表》。
第九條 績效考核成績與工資兌現辦法
1、集團公司高層管理人員半年一考核,月度工資實行預發(fā),按半年績效考核成績考核兌現至80%,按年度考核結果兌現剩余部分。
2、集團公司部門負責人一月一考核,月度工資實行預發(fā),按半年績效考核成績考核兌現至90%,按年度考核結果兌現剩余部分。
3、生產經營單位負責人一月一考核,月度工資實行預發(fā),按半年績效考核成績考核兌現至70%,按年度考核結果兌現剩余部分。
4、特聘管理和專業(yè)技術人員一月一考核,月度按績效考核成績兌現90%,按年績效考核成績兌現至100%。
5、營銷中心比照年薪的正副部長一月一考核,月度工資實行預發(fā),按半年績效考核成績考核兌現至80%,按年度考核結果兌現剩余部分。
第十條 績效考核結果的運用
年度績效考核成績,作為考核、評價管理干部的重要指標,應用于管理干部的任用和待遇調整,是管理干部的職務晉升與降職、使用與淘汰、換崗與調崗、提薪與降薪等重要參考依據。
年度績效成績按分值,劃分為優(yōu)秀、良好、稱職、基本稱職四個等次,95分以上為優(yōu)秀,85-95分(含)為良好,75-85分為稱職,75分(不含)以下為基本稱職。
第十一條 本實施細則自20__年12月21日起實行。
第十二條 本實施細則由企管部負責解釋。
二0__年五月五日
中層管理人員績效考核辦法【2】
一、中層干部工資標準
中層干部年薪80%/12月所得工資數,為每月基本工資,其中70%為基礎工資,30%為績效工資,隨公司當月整體績效考核進行浮動,年薪20%/12月所得工資數,為年度績效工資,隨中層管理人員年度考核得分及排名進行浮動。
中層管理人員月度工資=基礎工資+月度生產考核后績效工資
二、考核內容
(一)質量指標
(二)安全管理指標
(三)成本費用管理
(四)現場管理指標
(五)設備管理
(六)其他工作
三、考核項目
(一)月度考核辦法
1、實行個人自評(權重20%)、公司考評小組(權重 40%)及公司主管領導考評(權重 40%)相結合的辦法。
2、被考核個人每月1日前將自評表填好后將電子版及填表說明發(fā)送人力資源部,郵箱地址: 。
3、公司考評小組每月2日(遇星期天順延)由人力資源部組織成員單位參加進行考評。
4、月基本工資按月考核,進行當月兌現,年終不予返還,具體考核詳見月度績效考核表。
(二)年度考核辦法
1、年度績效年薪以201 年12月21日—201 年12月20日為一個考核期。
2、年度績效年薪按以下公式計算:
實際所得分值
績效年薪=年薪標準×20%×—————————(%)
100
3、年度績效考核詳見中層干部年終考核績效表
(三)監(jiān)管追蹤考核辦法
考核主體:公司領導與企管部、人力資源部為考核主體。
考核對象:公司各部門主任、副主任、助理、主任工程師、副主任工程師均為被考核對象,其中副職個人考核部分按照正職考核的80%比例進行獎罰,助理按照60%比例進行獎罰,主任工程師按照正職90%比例進行獎罰,副主任工程師按照副職90%比例進行獎罰,不再單獨考核。
考核跟蹤:公司領導會同企業(yè)管理部、人力資源部每月不定期對各部門的日常管理工作或重點工作進行隨機追蹤調查,以各單位主要考核指標為重點調查對象;
1. 若第一次追蹤結果的評價是管理不作為或力度不夠,則扣被追蹤的責任部門主管領導200元、分管領導100元。
2. 對同一調查目標進行追蹤考核,若第二次被評價為管理不作為或力度不夠,則扣責任部門主管領導1000元、分管領導500元,或依據情節(jié)可降職、直至免職。
3. 被考核對象有兩項工作被評價為管理不作為或力度不夠,則扣被追蹤的責任部門主管領導500元、分管領導300元。
4. 被考核對象有三項工作被評價為管理不作為或力度不夠,則扣被追蹤的責任部門主管領導1000元、分管領導500元,或依據情節(jié)可降職、直至免職。
(四)投訴考核
企業(yè)管理部、人力資源部為考核主體,受理被服務對象的日常投訴。
1.投訴部門(單位)將相關情況和證據以書面形式提交企業(yè)管理部、人力資源部,經調查屬實的,按考核標準對被投訴部門重新考核。
2.企業(yè)管理部、人力資源部在接收到投訴信息后一周內組織核實工作,根據實際情況對投訴進行妥善處理,經公司領導批示后,答復投訴主體。
3.對于投訴調查工作,各部門(單位)應積極配合,并承擔提供真實情況和資料的責任。
4.對于惡意投訴,企業(yè)管理部、人力資源部將根據具體情況以及所造成的影響,依據大小對投訴主體進行考核。
5.投訴考核標準:以經濟責任制和公司相關制度為標準。
四、公司考核領導小組
組 長:
副組長:
成 員:
——負責生產技術部、資產財務部、人力資源部、設備供銷部領導的考評。
——負責綜合辦公室、企管部、冶煉室領導的考評,協助總經理對資產財務部的考評。
——負責地測部、店房礦領導的考評。
——負責堆浸場、安全環(huán)保部領導的考評。
——負責基建部、保衛(wèi)部領導的考評。
——負責牛頭溝礦領導的考評。
——負責安全環(huán)保部的考評,協助總經理對生產技術部領導的考評。
地測部——主要負責生產單位涉及地測生產指標完成情況、資料提供及評價。
技術部——主要負責生產單位涉及當月及全年生產指標完成情況、資料提供及評價。
企管部——主要負責生產單位當月、全年考核有關資料及選礦廠考核指標的資料的提供及評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