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壓力容器、壓力管道氣壓試驗作業(yè)安全操作規(guī)程匯編(6篇范文)

更新時間:2024-05-15 查看人數:40

壓力容器、壓力管道氣壓試驗作業(yè)安全操作規(guī)程

壓力容器、壓力管道氣壓試驗作業(yè)安全操作規(guī)程

包括什么內容 本規(guī)程詳細闡述了壓力容器和壓力管道在進行氣壓試驗時的安全操作步驟、注意事項及復審規(guī)定,旨在確保試驗過程的安全性,防止意外事故的發(fā)生。

1. 試驗前準備

- 檢查設備:確認壓力容器和管道無明顯損傷,密封良好。

- 安全裝置:安裝好安全閥、壓力表等監(jiān)控設備,并校準至最新有效期內。

- 系統(tǒng)隔離:關閉所有與試驗系統(tǒng)無關的閥門,防止氣體泄漏。

2. 試驗過程

- 充壓:緩慢均勻地將氣體注入系統(tǒng),直至達到試驗壓力。

- 保壓檢查:在試驗壓力下保持足夠時間(通常為30分鐘),期間觀察是否有泄漏或異常變形。

- 降壓:平穩(wěn)地降低系統(tǒng)壓力,至零后排放余氣。

3. 試驗后處理

- 記錄結果:詳細記錄試驗過程中的壓力、時間及任何異常情況。

- 系統(tǒng)檢查:對設備進行全面檢查,確認無損傷、泄漏或其他異常。

4. 應急措施

- 制定應急預案:包括泄漏、火災等情況的應對措施。

- 培訓員工:確保所有相關人員了解并能執(zhí)行應急預案。

編制指南 本規(guī)程依據相關法規(guī)、標準及企業(yè)內部規(guī)定制定,旨在提供清晰的操作流程,確保作業(yè)人員的安全。所有參與試驗的人員應熟悉并遵守本規(guī)程,必要時進行培訓以提高理解和執(zhí)行能力。在執(zhí)行過程中,如遇到規(guī)程未涵蓋的情況,應立即停止作業(yè),聯系上級或技術部門進行指導。

復審規(guī)定

1. 本規(guī)程每年至少復審一次,以確保其與最新的法規(guī)、標準和技術發(fā)展同步。

2. 當發(fā)生與氣壓試驗相關的事故或嚴重故障時,應立即啟動規(guī)程復審,必要時修訂相關條款。

3. 復審由技術部門負責,涉及的操作人員、安全管理人員和相關專家應參與討論和修改。

在執(zhí)行壓力容器、壓力管道氣壓試驗時,務必牢記安全第一,遵循規(guī)程,預防為主,確保試驗的順利進行和人員的絕對安全。

壓力容器、壓力管道氣壓試驗作業(yè)安全操作規(guī)程范文

第1篇 壓力容器、壓力管道氣壓試驗作業(yè)安全操作規(guī)程

⒈ 除設計圖紙規(guī)定用氣體代替液體進行耐壓試驗外,一般壓力容器、壓力管道不得采用氣壓試驗。氣壓試驗壓力一般應為容器、管道設計壓力的1.15倍。氣壓人員必須做到持證上崗。

⒉ 氣壓試驗前,應復查有關技術文件,制定試驗方案,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并經技術負責人和有關部門審批后,方可進行。 ⒊ 試驗前,必須按有關規(guī)定做好以下準備、檢查工作,符合安全要求后方可進行試驗:

⑴ 氣壓試驗時所用氣體應為干燥、潔凈的空氣、氮氣或其他惰性氣體,氣溫不得低于15℃;氧氣專用容器、管道的試驗用氣應無油脂;具有易燃介質的在用容器、管道,必須進行徹底的清洗和置換,否則嚴禁用空氣作為試驗介質;

⑵ 采用的壓力表必須經校驗,且精度不低于1.5 級,量程應為試驗壓力的兩倍適宜;在試驗容器、管段系統(tǒng)中壓力表不得少于兩塊;未經檢驗合格和鉛封的壓力表不準使用;

⑶ 容器專用的試驗場地應設 2米高的護板,保證有足夠的強度;管道試驗有必要時要先制作支撐加固;

⑷ 試驗前,應檢查安全閥、校對壓力表,保持完好;容器、管道各連接部位的緊固螺栓,必須裝配齊全,緊固妥當。

⑸ 不參與試驗的設備或管線、儀表應用盲板隔離或拆除后暫以短管相連,并有明顯標記和記錄,以便試驗后能拆除復位;

⑹ 高壓容器試驗,必須有防護措施,以防發(fā)生意外。試驗場地應用醒目字寫上“高壓試驗”、“禁止入內”的警示標志。

⒋ 試驗時,工作場地禁止無關人員進入,試驗人員不得進行其它工作。

⒌ 升壓、檢查操作程序:

⑴ 緩慢升壓至規(guī)定試驗壓力的10%,保持 5~10分鐘,然后對所有焊縫和連接部位進行初次檢查;合格后繼續(xù)升壓到規(guī)定試驗壓力的50%,再次檢查;如無泄漏及異?,F象,其后按每級為規(guī)定試驗壓力的10%的級差逐漸升壓到試驗壓力,每一級穩(wěn)壓 3分鐘,升壓過程中應設專人觀察壓力表的情況,并保持與操作人員及時聯系,以便準確升壓和及時停機;

⑵ 當壓力表上升到試驗壓力時,立即關閉進氣閥門,使輸入容器、管道的氣體穩(wěn)壓 10~30 分鐘后進行檢驗,以目測無泄漏、無變形則認為氣壓試驗合格;

⑶ 氣壓試驗合格后,降至設計壓力進行穩(wěn)壓檢查,時間不少于30分鐘,禁止急劇升壓和超壓試驗;經肥皂液或其它檢漏檢查無漏氣、無可見的異常變形,壓力不降,則嚴密性試驗合格;

⑷ 嚴密性試驗合格后,應隨即開啟排放閥門,將容器、管道內氣體緩慢排空,以保安全。

⒍ 試壓過程中若發(fā)現焊縫、接口等處泄漏,容器裂紋、鼓包、變形、泄漏,應及時作出明顯標記,卸壓后進行修理,嚴禁帶壓修理。泄漏或其它缺陷消除后,應重新試驗,直至全部合格。

⒎ 當升壓超過設計壓力時,任何人不得接近容器,試驗人員應移至安全處觀察。

⒏ 當容器、管道載壓時嚴禁緊固、拆卸螺栓和錘擊敲打。

⒐ 試驗完畢對容器的卸壓應緩慢進行,嚴禁不卸壓中斷試驗或離人,然后將系統(tǒng)恢復。

⒑ 壓力容器、壓力管道試驗合格后,按有關規(guī)定出具氣壓試驗報告。

第2篇 壓力容器作業(yè)安全操作規(guī)程

⒈ 壓力容器操作工必須持上崗“操作證”方可獨立工作。操作人員應熟悉設備及容器的工藝流程、工藝參數、操作程序、可能發(fā)生的事故和需采取的防范措施、處理方法。要堅守崗位。

⒉ 設備啟動前應巡視、檢查設備狀況有否異常;安全附件、裝置是否符合要求,管道接頭、閥門有否泄漏等。當確認符合安全條件時,方可啟動設備,使容器投入運行。

⒊ 容器及設備的開、停車必須嚴格執(zhí)行技術操作規(guī)程,應分段分級緩慢升、降壓力,不得急劇升溫或降溫。工作中應嚴格控制工藝條件,觀察監(jiān)測儀表或裝置、附件,嚴禁容器超溫、超壓運行。 對液化氣體容器,每次空罐充裝時,必須嚴格控制充裝速度和充裝量,防止?jié)M液或超裝而發(fā)生事故。對于易燃、易爆、有毒害的介質,應防止泄漏、錯裝,保持場所通風良好及防火措施有效。 液化石油氣儲罐壓力達到1.2mpa,工作溫度達到40℃時,應采取措施進行降壓或噴淋降溫。

⒋ 工作中,應定時、定點、定線、定項進行巡回檢查。對安全閥、壓力表、測溫儀表、緊急切斷裝置及其它安全裝置應保持齊全、靈敏、可靠,每班應按有關規(guī)定檢查,并做到定期校驗。有關巡視、檢查、調試的情況應認真載入值班設備運行記錄。

⒌ 發(fā)生下列情況之一時,操作人員有權采取緊急措施停止壓力容器運行,并立即報告有關領導和部門:

⑴ 容器工作壓力、工作溫度或壁溫超過允許值,采取各種措施仍不能使之正常時;

⑵ 容器主要承壓元件發(fā)生裂紋、鼓包、變形、泄漏,不能延長至下一個檢驗周期處理時;

⑶ 安全附件或主要附件失效,接管端斷裂,緊固件損壞難以保證安全運行時;

⑷ 發(fā)生火災或其它意外事故已直接威脅容器正常運行時。

⒍ 壓力容器緊急停用后,再次開車,須經主管領導及技術負責人批準,不得在原因未查清、措施不利的情況下盲目開車。

⒎ 壓力容器運行或進行耐壓試驗時,嚴禁對承壓元件進行修理或緊固、拆卸、焊接等工作。對于操作規(guī)程許可的熱緊固、運行調試應嚴格遵守安全技術規(guī)范。

容器運行或耐壓需要調試、檢查時,人的頭部應僻開事故源。檢查路線應按確定部位進行。

⒏ 進入容器內部應做好以下工作:

⑴ 應用盲板切斷設備與管道壓力源,并應有明顯的隔斷標記,禁止僅用閥門代替盲板。斷開電源的配電箱、柜應上鎖,掛警示牌; ⑵ 盛裝易燃、有毒、劇毒或窒息性介質的容器,必須經過置換、中和、消毒、清洗等處理并監(jiān)測、取樣分析合格后方可進入; ⑶ 將容器人孔、手孔全部打開,通風放散達到規(guī)定要求。

⒐ 對停用和備用的容器應按有關規(guī)定做好維護保養(yǎng)及停車檢查、檢驗工作。必要時,操作者應進行排放,清洗和置換,保持容器干燥,防止腐蝕。

第3篇 壓力容器壓力管道氣壓試驗作業(yè)安全操作規(guī)程

⒈ 除設計圖紙規(guī)定用氣體代替液體進行耐壓試驗外,一般壓力容器、壓力管道不得采用氣壓試驗。氣壓試驗壓力一般應為容器、管道設計壓力的1.15倍。氣壓人員必須做到持證上崗。

⒉ 氣壓試驗前,應復查有關技術文件,制定試驗方案,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并經技術負責人和有關部門審批后,方可進行。 ⒊ 試驗前,必須按有關規(guī)定做好以下準備、檢查工作,符合安全要求后方可進行試驗:

⑴氣壓試驗時所用氣體應為干燥、潔凈的空氣、氮氣或其他惰性氣體,氣溫不得低于15℃;氧氣專用容器、管道的試驗用氣應無油脂;具有易燃介質的在用容器、管道,必須進行徹底的清洗和置換,否則嚴禁用空氣作為試驗介質;

⑵ 采用的壓力表必須經校驗,且精度不低于1.5 級,量程應為試驗壓力的兩倍適宜;在試驗容器、管段系統(tǒng)中壓力表不得少于兩塊;未經檢驗合格和鉛封的壓力表不準使用;

⑶ 容器專用的試驗場地應設 2米高的護板,保證有足夠的強度;管道試驗有必要時要先制作支撐加固;

⑷試驗前,應檢查安全閥、校對壓力表,保持完好;容器、管道各連接部位的緊固螺栓,必須裝配齊全,緊固妥當。

⑸ 不參與試驗的設備或管線、儀表應用盲板隔離或拆除后暫以短管相連,并有明顯標記和記錄,以便試驗后能拆除復位;

⑹高壓容器試驗,必須有防護措施,以防發(fā)生意外。試驗場地應用醒目字寫上“高壓試驗”、“禁止入內”的警示標志。

⒋ 試驗時,工作場地禁止無關人員進入,試驗人員不得進行其它工作。

⒌ 升壓、檢查操作程序:

⑴緩慢升壓至規(guī)定試驗壓力的10%,保持 5~10分鐘,然后對所有焊縫和連接部位進行初次檢查;合格后繼續(xù)升壓到規(guī)定試驗壓力的50%,再次檢查;如無泄漏及異?,F象,其后按每級為規(guī)定試驗壓力的10%的級差逐漸升壓到試驗壓力,每一級穩(wěn)壓 3分鐘,升壓過程中應設專人觀察壓力表的情況,并保持與操作人員及時聯系,以便準確升壓和及時停機;

⑵當壓力表上升到試驗壓力時,立即關閉進氣閥門,使輸入容器、管道的氣體穩(wěn)壓 10~30 分鐘后進行檢驗,以目測無泄漏、無變形則認為氣壓試驗合格;

⑶氣壓試驗合格后,降至設計壓力進行穩(wěn)壓檢查,時間不少于30分鐘,禁止急劇升壓和超壓試驗;經肥皂液或其它檢漏檢查無漏氣、無可見的異常變形,壓力不降,則嚴密性試驗合格;

⑷嚴密性試驗合格后,應隨即開啟排放閥門,將容器、管道內氣體緩慢排空,以保安全。

⒍試壓過程中若發(fā)現焊縫、接口等處泄漏,容器裂紋、鼓包、變形、泄漏,應及時作出明顯標記,卸壓后進行修理,嚴禁帶壓修理。泄漏或其它缺陷消除后,應重新試驗,直至全部合格。

⒎ 當升壓超過設計壓力時,任何人不得接近容器,試驗人員應移至安全處觀察。

⒏ 當容器、管道載壓時嚴禁緊固、拆卸螺栓和錘擊敲打。

⒐ 試驗完畢對容器的卸壓應緩慢進行,嚴禁不卸壓中斷試驗或離人,然后將系統(tǒng)恢復。

⒑壓力容器、壓力管道試驗合格后,按有關規(guī)定出具氣壓試驗報告。

第4篇 壓力容器壓力管道水壓試驗作業(yè)安全操作規(guī)程

⒈ 試驗人員須做到持證上崗,并按規(guī)定穿戴好勞保用品。被試驗的容器、管道應經過有關部門審批,且制定完備的試驗方案。

⒉ 試驗前,必須按有關規(guī)定做好以下準備、檢查工作,符合安全要求后方可進行試驗:

⑴試驗用水必須潔凈,水溫要高于5 ℃,否則要采取防凍措施;氧氣專用容器、管道的試驗用水應無油脂;

⑵ 采用的壓力表必須經校驗,且精度不低于1.5 級,量程應為試驗壓力的兩倍適宜;在試驗容器、管段系統(tǒng)中壓力表不得少于兩塊;未經檢驗合格和鉛封的壓力表不準使用;

⑶ 應檢查水泵是否完好,水泵與試驗場地連接管是否暢通;容器專用的試驗場地應設 2米高的護板,保證有足夠的強度;管道試驗有必要時要先制作支撐加固;

⑷ 不參與試驗的設備或管線、儀表應用盲板隔離或拆除后暫以短管相連,并有明顯標記和記錄,以便試驗后能拆除復位;

⑸ 檢查各電器開關、線路是否完好;行燈電壓不準超過36伏,并應用防水線,所有電器接觸應良好;

⑹ 試驗前,應檢查安全閥、校對壓力表,保持完好;容器、管道各連接部位的緊固螺栓,必須裝配齊全,緊固妥當;

⑺高壓容器試驗,必須有防護措施,以防發(fā)生意外。水壓場地應用醒目字寫上“高壓試驗”、“禁止入內”的警示標志。

⒊ 水壓試驗時,工作場地禁止無關人員進入,試驗人員不得進行其它工作。水壓試驗的壓力應為容器、管道設計壓力的1.25倍。 ⒋ 在同一試驗場地,不準兩容器同時試驗。向容器、管道充水時,必須將空氣排凈后,再進行升壓。

⒌灌水、升壓、檢查程序:

⑴往容器、管道系統(tǒng)內灌水時,應打開各高處的閥門,水由下部向上部充灌,以利排氣。待水灌滿后,關閉進水閥門,間隔一段時間后再向系統(tǒng)內補灌一次水,確認空氣排凈后,將進水和排水閥門全部關閉,然后用試壓泵加壓;

⑵ 試驗升壓應緩慢,加壓到容器、管道設計壓力時,確認無泄漏后再繼續(xù)升至試驗壓力;根據容積、管徑大小保壓10~30分鐘,然后降到設計壓力進行檢查;

⑶ 水壓試驗后,容器、管道無泄漏、無可見的異常變形,試驗過程中無異常的響聲、壓力表指針不下降即認為試驗合格。

⒍試驗時,絕不允許跳躍式的增壓,降壓時應平穩(wěn)逐漸地降低,以防止水壓沖擊而破壞管接頭的密封。

⒎試壓過程中若發(fā)現焊縫、接口等處泄漏,應及時作出明顯標記,泄壓后進行修理,嚴禁帶壓修理。泄漏或其它缺陷消除后,應重新試驗,直至全部合格。

⒏ 水壓試驗時應認真觀察,注意容器、管道形狀的變化。發(fā)現異?,F象,立即停止試驗。

⒐試壓合格后,應將容器、管道內的水全部放凈,并排至合適的地方,不允許就地隨意排放,并注意安全。

⒑ 當容器、管道承壓時,試驗人員不準離開工作崗位。禁止在帶壓狀態(tài)下進行捻縫、焊接、敲打、緊固等工作。

⒒ 水壓試驗用的壓力表應妥善保管,不得亂放,以保持其靈敏、準確、可靠。

⒓壓力容器、壓力管道試驗合格后,應按有關規(guī)定出具水壓試驗報告。

第5篇 壓力容器氣密性試驗作業(yè)安全操作規(guī)程

⒈ 容器氣密性試驗應在水壓試驗合格后進行。對設計圖紙要求作氣壓試驗的壓力容器是否需要作氣密性試驗,應在設計圖紙中規(guī)定。氣密性試驗人員必須做到持證上崗。

壓力容器氣密性試驗壓力相等于容器設計壓力。

⒉ 進行試驗前,必須按有關規(guī)定嚴格做好以下準備工作,并進行確認:

⑴試驗場地應劃定安全防護區(qū),要有明顯的安全標志和可靠的防護設施,安全距離不得小于30米;

⑵試驗用的安全裝置應安放在安全可靠、便于操作控制的地方;壓力表的量程精度與刻度,必須與試驗要求匹配,并便于觀察和記錄;

⑶ 可拆部件應拆卸,各緊固螺栓必須裝配齊全、牢固;

⑷采用妥當的方法將容器內部剩余的介質全部清理干凈;

⑸不參與試驗的設備或管線、儀表應用盲板隔離或拆除后暫以短管相連,并有明顯標記和記錄,以便試驗后能拆除復位。

⒊ 試驗介質應為潔凈的空氣、氮氣或其它惰性氣體,氣體溫度不低于15℃。具有易燃介質的在用容器,必須進行徹底的清洗和置換,否則嚴禁用空氣作為試驗介質。

⒋ 試驗升壓程序及檢查:

⑴首先應使試驗系統(tǒng)壓力保持平衡;

⑵ 緩慢通氣,達到試驗壓力的10%(不小于1個表壓)應暫停進氣,對連接密封部位及焊縫等進行檢查,若無泄漏或異?,F象可繼續(xù)升壓;

⑶ 升壓應分梯次逐級提高,每級一般可為試驗壓力的10---

20%,每級之間要適當保壓,以觀察有無異?,F象;

⑷ 升壓過程中,嚴禁工作人員在現場作業(yè)或進行檢查工作; ⑸ 達到試驗壓力后,首先觀察有無異常現象,然后由專人進行檢察和記錄;

⑹ 保壓時間一般不少于10---30 分鐘,保壓過程中試驗壓 力不得下降。禁止采用連續(xù)加壓以維持壓力不變的做法;

⑺ 試驗完畢后,應緩慢將氣體排凈。

⒌ 容器有壓力時不得緊固、拆卸螺栓、錘擊敲打或進行修理工作。

⒍ 對盛裝易燃介質的容器,如果以氮氣進行氣密性試驗,試驗后,應保留0.05---0.1mpa的余壓,以保持密封。

⒎升壓過程中如發(fā)現異常響聲、裂紋(或壓力下降)、鼓包時,應停止試驗,卸壓后查明原因,修復后再進行試驗。

⒏ 泄漏檢查除采用檢漏計外,可用肥皂水,禁止用明火。

⒐試驗合格后,按規(guī)定出具壓力容器氣密性試驗報告。

第6篇 壓力容器、壓力管道水壓試驗作業(yè)安全操作規(guī)程

⒈ 試驗人員須做到持證上崗,并按規(guī)定穿戴好勞保用品。被試驗的容器、管道應經過有關部門審批,且制定完備的試驗方案。

⒉ 試驗前,必須按有關規(guī)定做好以下準備、檢查工作,符合安全要求后方可進行試驗:

⑴ 試驗用水必須潔凈,水溫要高于5 ℃,否則要采取防凍措施;氧氣專用容器、管道的試驗用水應無油脂;

⑵ 采用的壓力表必須經校驗,且精度不低于1.5 級,量程應為試驗壓力的兩倍適宜;在試驗容器、管段系統(tǒng)中壓力表不得少于兩塊;未經檢驗合格和鉛封的壓力表不準使用;

⑶ 應檢查水泵是否完好,水泵與試驗場地連接管是否暢通;容器專用的試驗場地應設 2米高的護板,保證有足夠的強度;管道試驗有必要時要先制作支撐加固;

⑷ 不參與試驗的設備或管線、儀表應用盲板隔離或拆除后暫以短管相連,并有明顯標記和記錄,以便試驗后能拆除復位;

⑸ 檢查各電器開關、線路是否完好;行燈電壓不準超過36伏,并應用防水線,所有電器接觸應良好;

⑹ 試驗前,應檢查安全閥、校對壓力表,保持完好;容器、管道各連接部位的緊固螺栓,必須裝配齊全,緊固妥當;

⑺ 高壓容器試驗,必須有防護措施,以防發(fā)生意外。水壓場地應用醒目字寫上“高壓試驗”、“禁止入內”的警示標志。

⒊ 水壓試驗時,工作場地禁止無關人員進入,試驗人員不得進行其它工作。水壓試驗的壓力應為容器、管道設計壓力的1.25倍。 ⒋ 在同一試驗場地,不準兩容器同時試驗。向容器、管道充水時,必須將空氣排凈后,再進行升壓。

⒌ 灌水、升壓、檢查程序:

⑴ 往容器、管道系統(tǒng)內灌水時,應打開各高處的閥門,水由下部向上部充灌,以利排氣。待水灌滿后,關閉進水閥門,間隔一段時間后再向系統(tǒng)內補灌一次水,確認空氣排凈后,將進水和排水閥門全部關閉,然后用試壓泵加壓;

⑵ 試驗升壓應緩慢,加壓到容器、管道設計壓力時,確認無泄漏后再繼續(xù)升至試驗壓力;根據容積、管徑大小保壓10~30分鐘,然后降到設計壓力進行檢查;

⑶ 水壓試驗后,容器、管道無泄漏、無可見的異常變形,試驗過程中無異常的響聲、壓力表指針不下降即認為試驗合格。

⒍ 試驗時,絕不允許跳躍式的增壓,降壓時應平穩(wěn)逐漸地降低,以防止水壓沖擊而破壞管接頭的密封。

⒎ 試壓過程中若發(fā)現焊縫、接口等處泄漏,應及時作出明顯標記,泄壓后進行修理,嚴禁帶壓修理。泄漏或其它缺陷消除后,應重新試驗,直至全部合格。

⒏ 水壓試驗時應認真觀察,注意容器、管道形狀的變化。發(fā)現異常現象,立即停止試驗。

⒐ 試壓合格后,應將容器、管道內的水全部放凈,并排至合適的地方,不允許就地隨意排放,并注意安全。

⒑ 當容器、管道承壓時,試驗人員不準離開工作崗位。禁止在帶壓狀態(tài)下進行捻縫、焊接、敲打、緊固等工作。

⒒ 水壓試驗用的壓力表應妥善保管,不得亂放,以保持其靈敏、準確、可靠。

⒓ 壓力容器、壓力管道試驗合格后,應按有關規(guī)定出具水壓試驗報告。

壓力容器、壓力管道氣壓試驗作業(yè)安全操作規(guī)程匯編(6篇范文)

壓力容器、壓力管道氣壓試驗作業(yè)安全操作規(guī)程包括什么內容本規(guī)程詳細闡述了壓力容器和壓力管道在進行氣壓試驗時的安全操作步驟、注意事項及復審規(guī)定,旨在確保試驗過程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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