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目錄
包括哪些
電網施工管理制度是確保電力工程項目高效、安全、質量優(yōu)良的關鍵,其涵蓋以下幾個核心領域:
1. 工程規(guī)劃與設計:明確項目目標,制定詳細的施工計劃,包括施工方案、進度表、資源分配等。
2. 施工隊伍管理:選拔合格的施工團隊,進行技能培訓和安全教育,確保人員素質符合標準。
3. 設備與材料管理:采購符合規(guī)格的設備和材料,定期進行檢查維護,確保施工順利進行。
4. 質量控制:設立質量檢驗環(huán)節(jié),嚴格執(zhí)行國家及行業(yè)標準,確保工程質量。
5. 環(huán)境保護與社區(qū)關系:遵守環(huán)保法規(guī),降低施工噪音和污染,處理好與周邊社區(qū)的關系。
6. 項目變更管理:對工程變更進行審批,確保變更不影響安全和質量。
安全
安全是電網施工的首要任務,我們強調:
1. 安全培訓:所有工作人員必須接受安全培訓,了解安全規(guī)程和應急措施。
2. 安全檢查:定期進行現場安全檢查,消除隱患,防止事故的發(fā)生。
3. 個人防護:提供必要的個人防護裝備,如安全帽、防護服、絕緣鞋等,并確保正確使用。
4. 應急響應:建立應急預案,定期演練,提高應對突發(fā)事件的能力。
5. 危險源識別:識別并控制潛在的危險源,如高壓電、高空作業(yè)、重型機械操作等。
6. 作業(yè)許可制度:對于高風險作業(yè),實行作業(yè)許可制度,確保作業(yè)安全。
清單
1. 施工許可證:確保所有施工活動均獲得相關部門批準。
2. 工程圖紙與文件:整理并保管所有工程圖紙、合同、變更記錄等重要文件。
3. 設備清單:列出所有施工設備,包括型號、狀態(tài)、保養(yǎng)記錄等。
4. 材料驗收單:記錄所有進場材料的檢驗結果,確保質量合格。
5. 工人名單與資質證書:登記所有工作人員信息,確保持證上崗。
6. 安全檢查記錄:定期進行的安全檢查結果應有詳細記錄。
7. 質量檢測報告:保存所有工程階段的質量檢測報告。
8. 環(huán)保措施記錄:記錄施工過程中的環(huán)保措施實施情況。
9. 應急預案與演練記錄:包括應急演練的時間、參與人員、效果評估等。
10. 項目變更文檔:收集和歸檔所有項目變更的相關文件。
電網施工管理制度旨在提供一個有序、安全、高效的施工環(huán)境,通過這些制度的實施,我們將確保每一項工程都能順利完成,同時保障人員安全和工程質量。
電網施工管理制度范文
第1篇 電網建設與改造工程施工現場安全措施管理辦法
為了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指導思想,切實保證農村電網和縣城電網建設與改造工程中人員和設備的安全,特制定本措施。本措施為施工現場安全管理的基本要求。各省(區(qū))電力公司在安全施工管理中除執(zhí)行本措施外,還應嚴格執(zhí)行國家和電力行業(yè)的有關規(guī)程、規(guī)定和辦法。
1. 現場施工安全管理基本要求
1.1 凡參加農村電網和縣城電網改造工程的施工單位,必須建立現場施工安全管理網絡,制定安全管理辦法,指定安全總負責人。各作業(yè)組均應設置專(兼)職安全員,并經工程業(yè)主單位確認,簽定相應的安全施工協議。
1.2 施工單位安排工作應全面考慮人員特點,并進行有針對性的安全教育和培訓,做到“三不傷害”(不傷害自己、不傷害別人、不被別人傷害)。沒有經過安全教育和培訓,或培訓考試不合格者不得上崗。
1.3 開工前,工作負責人應根據本措施和具體施工內容,制定和采取可靠的現場安全措施,并向全體施工人員宣讀和講解,在確認施工人員理解后,方可開工。
1.4 任何個人或單位都有有權拒絕執(zhí)行違反安全規(guī)程的任務。發(fā)生爭議時應由上一級安監(jiān)部門裁決。
2. 施工人員的分類管理
農村電網和縣城電網改造施工人員分為專業(yè)人員和臨時工兩大類。專業(yè)人員是指電力施工企業(yè)的在冊人員、鄉(xiāng)(鎮(zhèn))供電所人員和農村電工。臨時工是指根據工程需要臨時雇用的技術工人或從事體力勞動的人員(如挖坑、放線的農民工)。
2.l 專業(yè)人員(個人或集體)
2.1.1 均應持有合格的上崗證書或相應電壓等級的電工證書。屬于集體承包工程項目的,應按照《農村電網改造工程質量管理辦法》的要求通過資格審查,并在供電企業(yè)工程管理部門備案。
2.1.2 工作前應掌握施工任務特點、工藝技術要求、工程質量標準、安全注意事項等。
.2 臨時工
2.2.1 工作前必須接受安全教育和必要的工作培訓,如安全知識、安全技能、施工工藝、工程質量標準等。
2.2.2 每組臨時工必須由有經驗的專業(yè)技術人員帶領。對有組織的臨時工,應指定一人為安全負責人。
3. 施工現場“十不準”
3.1 不準未采取安全防護措施的人員進入施工現場。
3.2 不準無工作票進行停送電工作。
3.3 不準在大霧、雷雨和5級以上大風時登桿。
3.4 不準在沒有確認停電的情況下接近電力設備。
3.5 不準使用未經檢測或已過有效期的安全工器具。
3.6 不準采取突然剪斷導線的方法撤線。
3.7 不準在高空作業(yè)中上下拋擲物品、工具。
3.8 不準在帶電設備周圍使用皮卷尺、鋼卷尺和線尺(夾有金屬絲者)進行測量。
3.9 不準以約時方式進行停電、送電工作。
3.10 不準野蠻裝卸電桿和其它電力器材。
4. 安全施工主要措施
施工單位必須對照本措施組織全體施工人員學習與工作相關的安全知識,組織好安全施工?,F場工作開工前,應由工作負責人組織開好開工會,明確工作內容和要求,詳細布置施工安全的組織措施和技術措施,向全體施工人員指明周圍帶電部位,做好危險點控制措施,明確安全注意事項。工作結束,由工作負責人召開收工會,對安全工作進行總結分析,提出防范措施。
4.1 變電工程
4.1.1 施工人員進入有運行設備的施工現場,必須按規(guī)定穿戴好工作服、絕緣鞋、安全帽,不得將金屬爬梯帶進運行設備區(qū)。一般基建施工,按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不得穿高跟鞋、拖鞋、裙裝或短褲,女工長發(fā)應扎起盤放在帽內。
4.1.2 主變、開關、構架等大型設備、物件的安裝,應符合起重安全工作的有關安全規(guī)定。使用吊車時,應支放穩(wěn)妥,注意上方物體和設備,尤其注意帶電設備(或導線)。起重工作要有專人指揮,并事前規(guī)定起重方法和命令信號,起重臂下和重物下方嚴禁人員停留或走動。
4.1.3 注意保護瓷絕緣設備的瓷質不被損壞。
4.1.4 在變電站內講行挖掘作業(yè)時,要事前了解地下管網、線纜的埋設情況,在地面設置明顯標志,必要時應停電作業(yè)。
土質松軟時,應采取防塌方措施。
4.1.5 架構上工作應按照高處作業(yè)要求使用安全工器具,傳遞物品應使用繩索,不得上下拋擲。使用工具要抓緊握牢,避免碰傷他人或設備。
4.1.6 電氣焊工作人員應持證上崗,工作時應佩帶相應的勞動保護用品,對充油設備作業(yè)時應注意防火、防爆。
4.1.7 參加變壓器吊芯工作的人員,工作時不得隨身攜帶與工作無關的金屬物件。所用工器具要造冊編號,易脫落的工器具應與身體用繩索連接,工作完畢按號清點工具,發(fā)現缺件時不得報完工。
4.1.8 使用電動工、器具或移動式電工工具應事前了解其性能,并遵守有關操作規(guī)程。使用前,應放置絕緣物上,接通電源后確認工作正常、外殼無漏電現象方可使用。使用交流電源應從具有漏電保護器的配電箱中引出,箱內設備及連接導線應完好無損,質量合格。
4.1.9 施工人員發(fā)現不安全因素應及時報告工作負責人。
4.1.10 夏天注意防止中暑,冬天注意預防煤氣中毒。
4.2 線路工程
4.2.1 高、低壓線路工程所有線路改造工程均應辦理工作。
4.2.2 立桿工作
4.2.2.1 挖坑、爆破、打地錨等作業(yè)應遵守下列規(guī)定:在居民區(qū)或道路附近施工時應設圍欄,夜間應加掛紅燈;爆破時注意劃定安全隔離區(qū),裝設相應圍欄警示標志物并清散安全隔離區(qū)內所有人員;打地錨作業(yè)應由經驗者擔任,并嚴格遵守規(guī)程規(guī)定。
4.2.2.2 在運行線路的桿塔旁挖坑時,應采取防倒桿措施。
4.2.2.3 立桿前應檢查桿身,確認外觀合格后方可組立。
4.2.2.4 立桿時要有專人指揮,事前規(guī)定立桿方法和命令信號,分工明確、服從指揮。立桿的工、器具應嚴格檢查,不得隨意代用。人工立桿前應開好“馬道”。立桿過程應嚴格遵守施工工藝,使用機械立桿時,著力點應在桿身重心以上,避免桿身在空中顛倒。
4.2.2.5 任何人員不得在起重纜繩上方跨越,起重纜繩如有轉角,其內側不得有人停留;起重臂下方不準停留,除指定人員外,其他人員應在桿塔高度1.2倍距離以外站立,任何人員都不得在重物下方停留走動。在居民區(qū)或道路附近施工時,應設專人看護,避免行人或無關人員進入危險地段。起立到位的電桿應在確認桿位無誤后及時按工藝要求回土夯實,然后撤除牽引繩具。整體組立大型桿塔時,應制定施工安全細則。
4.2.3 桿上工作
4.2.3.1 桿上作業(yè)必須按照有關規(guī)程要求系安全帶、戴安全帽。上桿前必須檢查桿身有無缺陷,并確認桿根埋上堅實牢固,否則應采取可靠的加固措施。登桿工具、安全器具應在試驗合格保證期內。
4.2.3.2 安全帶應系在電桿及牢固的構件上,扣好扣環(huán),并確定不會從桿頂、橫擔端頭脫落。轉移作業(yè)位置時、不應失去安全器具的保護。
4.2.3.3 使用梯子登桿(或在墻面工作)時要支放穩(wěn)妥并有人扶持或綁扎牢固,梯子下端必須裝有防滑橡皮套。
4.2.3.4 桿上工作人員應防止掉落物體,上下傳遞物品應使用繩索,禁止拋擲。桿下不準無關人員逗留。屋面工作視同高處作業(yè),不得麻痹大意、忽視安全措施,操作人員應輕踩輕放,防止摔跌。
4.2.3.5 在接近帶電線路或與帶電線路發(fā)生交叉、跨越的新建線路上工作時,應按規(guī)程要求辦理工作票、履行工作許可手續(xù),并施行相應的安全措施。
4.2.3.6 登桿作業(yè)必須設專人監(jiān)護。
4.2.3.7 在低壓主干線路上引下接戶線時,應停電施工,施工前應驗電并掛接地線。
4.2.4 敷設線路
4.2.4.1 放線或緊線工作應統(tǒng)一指揮、統(tǒng)一信號,每個工作小組應派有專業(yè)人員領隊。
4.2.4.2 與帶電線路發(fā)生交叉、跨越或接近時應采取有效措施,如搭設跨越門型架、用繩索控制放線高度等,防止接觸帶電導體,必要時可停電作業(yè)。
跨越道路、河流或其他弱電線路時,應搭設跨越門型架并派專人看守,避免傷及行人或引發(fā)事故。看守人員應以信號旗與指揮者聯系??缭椒课莼虼┰骄用駞^(qū)的線路應嚴格要求遵守有關規(guī)程的規(guī)定。
4.2.4.3 嚴禁在無通信聯絡及視野不清的情況下放線。
4.2.4.4 緊線前應確定桿根牢固,必要時應采取臨時加固措施,嚴禁用拖拉機或其它車輛作緊線的動力。
4.2.4.5 緊線前應確定導線的接頭牢固,確認導線未被滑輪、橫擔、樹枝、房屋等物體卡住。在處理緊線障礙時,不應跨在導線上方或在轉角內側,以防跑線引起傷害。
4.2.4.6 當采用舊導線牽引新導線方法進行換線時,應監(jiān)視新舊導線連接處不被滑輪、樹枝等到卡住,以免將電桿拽倒。
4.2.5 撤線、撤桿
4.2.5.1 在涉及停電工作或所交叉跨越的線路帶電時,工作負責人辦理工作許可手續(xù)后,應向施工人員說明工作內容、工作方法和安全注意事項。
4.2.5.2 應按耐張段撤除舊線。登桿前應采取臨時加固措施,如叉桿或臨時接線。先撤直線桿兩邊村導線,后撤中間相導線,以避免產生交叉扭矩。嚴禁用突然剪斷導線的辦法撤舊線。與撤線無關人員應撤到倒桿距離之外。
4.2.5.3 撤桿前應拆除構件。登桿前應檢查;臨時加固措施是否完好。一般情況下不應采用破壞性倒桿。
4.2.5.4 用吊車撥桿時,應將起重繩索系牢于電桿重心以上部位,確認起重臂上方及附近無任何帶電設備,起撥時密切注意吊車的穩(wěn)定。
4.2.6 裝卸和運輸電桿
4.2.6.1 裝運電桿時應碼放整齊,不得超載。分散卸車時每次均重新綁扎牢固方可繼續(xù)運輸,避免電桿滾動傷人。
4.2.6.2 卸車時應由專人指揮,不得使電桿自由滾動下滑,應有有效制動措施。
4.2.6.3 用繩索牽引電桿上山下山時,應將電桿綁扎牢固,并應避免磨損繩索。電桿經過的路線下方向和兩側5米內不得有無關人員停留或通過。
4.2.6.4 人力
扛抬電桿時,必須步調一致,同起同落,輕抬輕放。
4.2.6.5 用人力車分散運桿時,應盡量降低重心,并應綁扎牢固,防止?jié)L動傷人。
4.3 配電臺架工程
4.3.1 配電臺架上的工作屬高處作業(yè),應遵守本措施有關“桿上工作”的規(guī)定,并杜絕習慣性違章(如不系統(tǒng)安全帶等)。近電作業(yè)應辦理工作票及相關手續(xù),實施安全措施(停電、驗電、掛接地線等)。
4.3.2 配電變壓器的安裝(更換)應嚴格遵守各項工藝要求。起重前應確認承重架構、起重纜繩牢固可靠。使用吊車應嚴防碰觸上方及附近架構或設備,保護與帶電導體的安全檢查距離。
4.3.3 配電變壓器底部距地面凈空不得小于2.5米,其間不得安裝有助于攀援的設備或架構。
4.3.4 與小容量配電變壓器配用的配電箱(柜)的箱體應可靠接地,并采取防雨防漏措施。
4.3.5 不符合上項要求的應進行整改。整改確有困難的可在高低壓帶電部分加裝絕緣護套等到措施,亦可按照落地安裝的變壓器處理。
5 附則
5.1 本辦法由中國南方電網有限公司計劃發(fā)展部負責解釋。
5.2 本辦法自發(fā)布之日起執(zhí)行。
第2篇 電網建設與改造工程施工安全管理辦法
1 總則
1.1 為了貫徹執(zhí)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提高中國南方電網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南方電網公司)農村電網和縣城電網建設與改造安全施工管理水平,保障施工人員在工程施工中的安全,保證電網安全可靠供電,結合農村電網和縣城電網建設與改造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辦法。
1.2 本辦法依據《安全生產法》、《安全生產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辦法》和南方電網公司的《安全生產工作規(guī)定》、《安全生產監(jiān)督規(guī)定》、《安全生產工作獎懲規(guī)定》等有關標準、規(guī)程、規(guī)定,以及公司安全生產一號令的精神,結合農村電網和縣城電網建設與改造工程的具體情況而制定。
1.3 本辦法適用于南方電網公司系統(tǒng)農村電網和縣城電網建設與改造所涉及的有關工程。凡是參與農村電網和縣城電網建設與改造工程的單位和個人,應嚴格執(zhí)行國家、電力行業(yè)、南方電網公司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guī)、標準、規(guī)定和本辦法。
1.4 各子公司必須按照“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做到安全工作與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考核生產工作同時進行,使施工安全工作逐漸達到制度化、規(guī)范化和標準化。
1.5 負責農村電網和縣城電網建設與改造工程建設的項目單位(包括各級建設項目委托管理單位,下同)應實行以行政正職為安全第一責任人的各級安全生產責任制;建立安全生產保證體系和安全生產監(jiān)督體系,樹立“安全施工,人人有責”的觀念。
1.6 安全施工應實行科學管理。通過不斷完善安全設施,強化安全教育,提高施工人員的安全技術素質,逐步做到對事故進行科學預測,并積極采取防范措施,對事故加以預防。
2 管理機構
2.1 農村電網和縣城電網建設與改造工程安全施工實行分級管理。南方電網公司為系統(tǒng)農村電網和縣城電網建設與改造工程施工安全歸口管理單位。各子公司作為項目法人單位,負責工作范圍內的農村電網和縣城電網建設與改造工程的安全施工管理,并負責指導各級建設項目委托管理單位(地級市和縣級供電企業(yè))的安全施工管理工作。
2.2 農村電網和縣城電網建設與改造工程要成立以各建設項目單位為主、參建單位參加的安全生產委員會,執(zhí)行相關的安全工作任務。
2.3 建設項目單位要確定承擔農村電網和縣城電網建設與改造工程安全監(jiān)察職能的機構或部門(以下簡稱安監(jiān)職能部門)。在農村電網和縣城電網建設與改造期間,各單位的三級安全網(企業(yè)、站隊(工區(qū))、班組(站所))可適當增加具有工作經驗的人員擔任臨時安監(jiān)員。
3 責任制
3.1 南方電網公司:
3.1.1 制定農村電網和縣城電網建設與改造安全施工管理制度、辦法。
3.1.2 監(jiān)督、檢查各建設項目單位的安全施工管理工作。
3.2 建設項目單位:
3.2.1 認真執(zhí)行國家和上級有關部門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規(guī)和規(guī)定,并負責組織貫徹落實。
3.2.2 根據工程實際情況和上級部門的有關規(guī)定,建立本單位農村電網和縣城電網建設與改造施工安全管理的各項管理制度、安全事故統(tǒng)計及上報制度,制定反事故技術措施和安全勞動保護措施,并定期進行施工安全工作考核。
3.2.3 深入施工單位和施工現場,監(jiān)督、檢查和指導安全工作;及時解決檢查中發(fā)現的重大問題。對因施工單位安全管理失控,導致施工安全沒有保證及存在質量問題時,有權責令停工整頓,限期整改。
3.2.4 審批施工單位在施工過程中所制定的組織、技術和安全措施方案。
3.2.5 加強與項目所在地政府和有關部門聯系;取得地方政府和有關部門對施工安全工作的支持。
3.2.6 在招標文件中或確定施工承包單位時,對安全技術管理制度、施工資質和安全施工提出明確要求,并審查施工、勘測設計單位的安全資質等級;確保符合建設項目的要求。
3.2.7 要求施工單位有符合電力建設安全工作規(guī)程規(guī)定的安全施工基礎條件,要求和協助施工單位按基建程序和施工程序施工。協調解決各施工單位在交叉作業(yè)中存在的安全施工、文明施工問題。
3.2.8 參加施工單位對所發(fā)生死亡、群傷或其他影響較大的事故的調查分析,吸取事故教訓,督促改進安全施工管理工作。
3.3 監(jiān)理單位:
工程監(jiān)理單位在工程監(jiān)理工作中,要把對施工安全的監(jiān)理作為與對工程質量、工程進度和工程投資控制監(jiān)理同等重要的工作來考慮。
3.3.1 在編制工程監(jiān)理大綱、監(jiān)理規(guī)劃和監(jiān)理細則時,要針對不同工程的特點和技術要求,制定具體的監(jiān)理內容、監(jiān)理措施和監(jiān)理辦法。
3.3.2 在工程監(jiān)理時,要在監(jiān)理記錄中反映對施工安全的監(jiān)理內容。對于監(jiān)理中發(fā)現的施工單位制定的安全措施不符合現場安全要求,或施工人員存在不符合安全生產工作規(guī)定的行為,以及電力設備存在的不能滿足電力建設與安全運行的問題,有權提出監(jiān)理意見,予以糾正,并及時向建設項目單位和施工單位通報。
3.4 設計單位:
3.4.1 設計單位應把“安全第一”的思想貫穿于設計工作的全過程;從方案制定到設備選型等方面,都要盡可能為安全施工創(chuàng)造條件。
3.4.2 工程設計必須符合國家或電力行業(yè)的有關標準。并滿足反事故技術的要求,保證工程投產后的安全生產要求。
3.5 施工單位:
3.5.1 在承建農村電網和縣城電網建設與改造工程時,必須與建設項目單位簽定安全協議,明確雙方安全責任,承擔承建范圍內的全部安全生產責任。
3.5.2 認真貫徹執(zhí)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以及上級主管部門頒發(fā)的安全生產法規(guī)、行業(yè)規(guī)程和有關安全生產的規(guī)定。
3.5.3 建立健全適應農村電網和縣城電網建設與改造工程施工的安全保證和安全監(jiān)督體系,設立安全監(jiān)督管理機構,落實好安全生產責任制。
3.5.4 要設置現場安全專職或兼職人員,監(jiān)督本單位作業(yè)人員施工的全過程。派駐現場的工作負責人、工作監(jiān)護人、工程技術人員應通過針對性的安全教育和培訓。
3.5.5 在開工前必須將編制的施工安全措施報建設項目單位,獲得批準后方可執(zhí)行。
3.5.6 與建設項目單位協商解決施工中的重大安全問題,確定安全技術措施。
3.5.7 施工前,必須對全體施工人員進行有關本項工作的安全知識和安全規(guī)程的培訓教育,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崗。在施工時,要按勞動保護規(guī)定為參加施工的人員配備足夠合格的勞動保護用品和安全工器具。
3.5.8 施工單位對施工過程中的人員安全、工程質量負全面責任,保證機械器具完好,對施工現場安全條件差,或不能保證安全施工的,有權拒絕施工,并向建設單位提出合理化建議,確保施工安全。
3.6 施工班(組)長:
3.6.l 領導本班(組)人員認真學習和貫徹執(zhí)行上級有關安全施工的規(guī)定;模范執(zhí)行安全操作規(guī)程,對本班(組)人員在施工中的安全直接負責。
3.6.2 支持安全員的工作,堅持安全日活動制度。根據本班(組)人員情況,合理分工,堅持班前會制度(安全交底),班后會小結和現場清理工作,做到文明施工。
3.6.3 經常對本班(組)人員進行安全思想教育工作,檢查本班(組)工地現場安全情況和設備、工具完好情況,監(jiān)督檢查本班(組)人員正確使用安全工器具及勞動保護用品,加強對施工過程中的安全監(jiān)護,及時糾正習慣性違章和冒險作業(yè)。
3.6.4 組織本班(組)對施工項目的安全措施進行討論,對批準后的施工安全措施要認真貫徹執(zhí)行。
3.6.5 負責解決本班(組)在施工過程中存在的安全問題,遇有嚴重或較大危險情況要停止施工,并報告上級部門,對于發(fā)生的事故,要負責搶救傷員,保護好現場,并及時報告領導和安監(jiān)職能部門。
3.6.6 開工前要向全體施工人員交代清楚當天工作內容及危險因素和控制措施;嚴防發(fā)生意外。工作中要做到監(jiān)護職責到位。
3.7 施工人員:
3.7.1 認真學習并自覺遵守安全施工的各項規(guī)定和措施,嚴格執(zhí)行安全工作規(guī)程,不得違章作業(yè)。
3.7.2 正確使用、維護和管理好安全工器具及防護用品,使用前后應進行檢查核對。對不熟悉的非本專業(yè)使用的工器具及新型機械,必須經過培訓,合格后方能操作,否則不得操作。
3.7.3 工作前應對施工現場迸行檢查,認真執(zhí)行工作票中的安全措施。在施工中,將發(fā)現的不安全因素及時向工作負責人匯報;提高安全防范意識,做到“三不傷害”(不傷害自己,不傷害他人,不被他人傷害)。
3.7.4 認真參加安全日活動,主動提出改進安全施工措施建議,并自覺執(zhí)行電力建設安全生產有關規(guī)程。
3.7.5 有權制止他人違章作業(yè),糾正習慣性違章;有權拒絕無安全施工措施和未經安全交底的施工項目及違章操作的指揮。
3.8 安監(jiān)職能部門及其人員:
安監(jiān)職能部門對農村電網和縣城電網建設與改造工程實行全過程安全監(jiān)察。
3.8.1 認真貫徹執(zhí)行國家和上級關于安全生產工作的法律、法規(guī)、標準、規(guī)定和反事故措施、安全技術勞動保護措施。
3.8.2 組織編制本單位農村電網和縣城電網建設與改造施工安全管理措施規(guī)定、辦法和細則,并負責監(jiān)督、檢查實施情況。
3.8.3 負責參與各參建單位施工安全聯系制度建設,保證各項規(guī)定和措施的落實。
3.8.4 監(jiān)督、檢查農村電網和縣城電網建設與改造工程中的施工安全工作,協調解決施工中的重大問題。重點是監(jiān)察涉及設備、設施安全的技術狀況和涉及人身安全的防護狀況。對于檢查中發(fā)現的重大問題和隱患,及時下達安全監(jiān)督通知書,限期整改。
3.8.5 參加與協助由本單位領導組織的事故調查,監(jiān)督“四不放過” 原則的落實,并完成事故統(tǒng)計、分析、上報工作,提出考核意見。
3.8.6 組織開展施工安全宣傳教育工作,參與對安監(jiān)人員和施工人員培訓工作。
3.8.7 安全監(jiān)督人員有權進入施工現場了解安全情況,有權制止違章行為,有權要求保護事故現場,進行調查工作,并在形成事故調查結論中參與意見。
3.9 工地(班組)專(兼)職安全員:
3.9.1 認真貫徹執(zhí)行電力建設安全工作規(guī)程、安全施工管理規(guī)定和上級有關安全工作要求,在安全監(jiān)督機構的領導下,做好本工地的安全施工管理工作。
3.9.2 負責監(jiān)督、檢查本工地施工場所的安全施工、文明施工情況,對查出的事故隱患;應立即督促整改。
3.9.3 有權制止違章作業(yè)和違章指揮,有權對違章者進行經濟處罰,對嚴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施工,有權指令先行停止施工,并立即報告領導研究處理。
3.9.4 參加本工地重要施工項目和危險作業(yè)項目開工前的安全措施交底,并到現場檢查施工條件,監(jiān)督安全措施的執(zhí)行。
3.9.5 協助領導做好施工安全宣傳、安全日活動布置和安全檢查工作,對于檢查的問題應按“三定”(定人、定時間、定項目)原則督促整改。
4 安全措施
4.1 安全技術措施
4.1.1 在編制施工計劃和施工方案的同時,必須編制安全技術措施計劃(可根據施工具體項目或分段編制),經單位領導批準后與施工同步執(zhí)行。
4.1.2 在保證安全組織措施和技術措施的計劃中所需的安全工器具;應由安監(jiān)職能部門確認后方可購置。
4.1.3 在全部停電和部分停電的電氣設備上工作時,必須完成下列技術措施:停電(斷開電源)、驗電、掛接地線、裝設遮欄和懸掛標示牌。
4.2 安全組織措施
應嚴格執(zhí)行下列制度:工作票制度,工作許可制度,工作監(jiān)護制度和現場看守制度,工作間斷、轉移制度,工作終結、驗收和恢復送電制度。
4.3 安全施工措施
4.3.1 所有建設與改造工程必須有安全措施。安全措施必須在開工前向全體施工人員交代清楚,否則不得開工。
4.3.2 重要的臨時設施、重要的施工工序、特殊作業(yè)、多工種交叉作業(yè)、重大起重運輸作業(yè)、在運行區(qū)域內的帶電作業(yè)等工程,都必須在施工前編制出施工方案和安全措施,落實專責人負責,并經單位領導及有關部門批準后嚴格執(zhí)行。
執(zhí)行過程中應有專人把好安全關。
4.3.3 技術人員在編制安全施工措施時,必須明確指出該項工程的主要危險點,并有針對性的采取防護措施。
4.4 加強對施工現場的管理,嚴格執(zhí)行南方電網公司制定的“農村電網和縣城電網建設與改造工程現場安全措施”。
5 安全檢查與例行工作
5.1 南方電網公司、各項目法人單位將不定期對安全施工工作進行檢查。檢查的主要內容如下:
5.1.1 檢查安全責任制: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是否到位,是否落實了安全施工責任制;是否做到了“五同時”(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考核)。
5.1.2 檢查施工管理:施工中是否執(zhí)行了各項安全管理制度,各級安全機構是否發(fā)揮了基本功能。
5.1.3 檢查施工安全隱患:查施工現場存在的事故隱患,查違章作業(yè),查安全設施及安全標志的設置,查文明施工情況。
5.1.4 檢查事故處理:是否真正做到了“四不放過”,是否按照有關規(guī)定進行調查、處理、統(tǒng)計和上報。
5.2 建設項目單位應派專人進駐施工現場,檢查安全措施執(zhí)行情況,及時反饋安全信息,必要時可下達習慣性違章作業(yè)處罰單,并上報有關部門。
5.3 地(市)、縣(市)建設項目委托管理單位每月至少兩次到施工現場進行安全檢查及質量檢查,發(fā)現問題提出限期整改意見。
5.4 做好下列例行工作:安全例會、安全日活動、安全分析會、開工會和收工會、安全檢查和安全通報。
6 臨時工安全管理
6.1 各單位應制定農村電網和縣城電網改造工程發(fā)包工程和臨時工管理制度,規(guī)范承包合同和用工合同的形式、內容、應履行的審批程序和各有關方應承擔的責任。
6.2 加強對承包方的資質審查,依法簽定施工合同,對達不到安全要求的單位不準參加投標。
6.3 承包方人員違反安全生產規(guī)程制度時,發(fā)包方管理人員或施工監(jiān)理人員應予制止,并根據合同進行處罰。
6.4 施工單位雇傭的臨時工應辦理用工手續(xù)。長期臨時工應經過體檢、安規(guī)培訓,考試合格后,依法簽定用工合同,方可錄用、上崗,并建立檔案。對于短期協助挖坑、立桿、放線等工作的農民工,施工單位應與被雇主(鄉(xiāng)、村或個人)簽訂勞動協議,明確安全責任,并進行必要的安全教育與培訓。
6.5 臨時工進入施工現場作業(yè)前,工作負責人應有針對性地對其進行安全教育,交代清楚施工現場的安全措施及存在的危險因素和預防措施。當臨時工從事有危險的工作時,必須在有經驗的專業(yè)人員帶領和監(jiān)護下進行。短期臨時工要有正式職工帶領工作。
6.6 長期臨時工應納入本單位職工范圍進行安全管理,工作所需的安全防護用品應按國家規(guī)定和本行業(yè)管理標準執(zhí)行。
7 事故調查處理
7.1 工程建設項目單位應按《電業(yè)生產事故調查規(guī)程》、《農電事故調查統(tǒng)計規(guī)程》要求,對施工過程中發(fā)生的人身和設備事故進行統(tǒng)計、分析和及時上報。對于發(fā)生的特大、重大事故,人身死亡、兩人以上施工人員重傷和性質嚴重的設備損壞事故,須在24小時內上報南方電網公司。
7.2 工程建設單位要會同施工單位共同作好對事故的調查與處理工作,本著“四不放過” 的原則,分析事故原因,明確事故責任,并形成準確完整的事故報告,向有關方面進行通報。
8 考核與獎懲
8.1 各建設項目單位和施工單位對農村電網和縣城電網建設與改造安全施工工作制定安全施工目標,定期逐級對施工安全工作進行考核。
8.2 各單位要按照以責論處的原則制定安全施工獎懲辦法,實行嚴格的獎懲制度。對農村電網和縣城電網建設與改造工程中安全工作成績突出,有一定貢獻的單位和個人給予表彰和獎勵,對發(fā)生事故的責任者進行處罰。
8.3 南方電網公司將不定期對農村電網和縣城電網建設與改造施工安全情況進行通報。
9 附則
9.1 各子公司可按本辦法,結合各自的具體情況制定實施細則或補充規(guī)定。
9.2 本辦法用于加強南方電網公司系統(tǒng)農村電網和縣城電網建設與改造工程內部安全管理,規(guī)范安全工作行為,不作為處理和判定民事責任的依據。
9.3 本辦法若與國家頒發(fā)的規(guī)定相抵觸時,以上級規(guī)定為準。
9.4 本辦法由南方電網公司計劃發(fā)展部負責解釋。
9.5 本辦法自發(fā)布之日起執(zhí)行。
第3篇 電網建設工程施工方案安全風險評估管理辦法
1總則
1.1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安全生產方針,保障電網建設工程的安全、高效,提高電網建設安全施工水平,加強和規(guī)范施工風險的評估管理,根據國家安全生產的有關規(guī)定,結合廣東電網公司電網建設的具體情況,制訂本辦法
1.2本辦法適用于廣東電網公司新建、擴建和改造的220千伏及以上輸變電工程施工方案的安全風險評估。110千伏及以下輸變電工程施工方案的安全風險評估參照此辦法進行。具體規(guī)定由建設單位工程管理部門根據實際情況制定。
2依據和參照文件
2.1中國南方電網公司《電網建設安全健康與環(huán)境管理辦法實施細則》南方電網計[2004]27號
2.2中國南方電網公司 《電網建設安全健康和環(huán)境管理“三欣”標準評價體系》
2.3 《職業(yè)安全健康管理體系――規(guī)范》(gb/t28001-2001)。
2.4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文件。
3定義
3.1輸變電工程――指220千伏及以上新建、擴建和改造的輸電線路工程和變電站工程。
3.2運行管理部門――指承擔諸如電力、公路、鐵路、航道、通信等各種設備、設施、物業(yè)管理等的有關部門。
3.3建設單位――指受廣東電網公司(業(yè)主)委托的承擔220千伏及以上輸變電工程建設的相關部門。
3.4涉及電網運行安全的施工――指在電力生產設備附近或在帶電區(qū)域內施工、與運行設備有關聯或因施工改變運行方式的施工。
3.5施工方案――指為指導工程項目或施工項目、作業(yè)活動按預定目標實施的書面文件,包括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技術措施、施工安全措施、作業(yè)指導書等。
4職責
4.1施工單位負責編制各類施工項目的施工方案,評估施工方案的安全風險等級,提出處理措施。
4.2監(jiān)理單位負責對施工單位的施工方案及安全風險評估報告進行審查,提出審查意見。
4.3各建設單位負責對已經監(jiān)理單位審查的涉及電網運行安全的施工方案及安全風險評估報告組織有關部門進行審查或批準,并協調解決有關問題。(或者由建設單位通知有關部門,監(jiān)理單位組織方案審查會,經各方通過的方案,由監(jiān)理批準實施。)
對不涉及電網運行安全的施工方案及安全風險評估報告經監(jiān)理單位審查后,報建設單位備案。
4.4建設單位對嚴重影響電網安全穩(wěn)定運行或安全風險等級評為5級的施工方案報省公司工程建設部,由省公司工程建設部組織有關部門審查和協調,并報省公司主管領導批準。
4.5省公司運行管理部門、其他相關部門參與工程管理部門組織的施工方案及安全風險評估,為最終批準的施工方案所需的資源提供支持和配合。
5管理內容與方法
5.1在輸變電工程建設施工中,所有施工活動都必須有安全施工措施。凡重大施工項目和重要施工項目、危險及特殊作業(yè)項目、惡劣氣候及惡劣條件下的施工作業(yè)項目,以及涉及人身安全和電網安全運行的其他施工項目(見《電網建設安全健康與環(huán)境管理辦法實施細則》附錄a和附錄b),必須編制含有安全施工技術措施的施工方案,并對施工方案的安全風險進行評估。
5.2施工方案安全風險評估是評價當施工方案失敗或不能按預期目標實施的可能性和其后果的嚴重性。施工方案安全風險等級根據預計的事故的可能性和嚴重程度來劃分,見表一、表二。
表一事故嚴重程度評估表
事故嚴重等級
事故后果
參考標準
輕微
人員輕傷事故
施工機械一般損壞
電力生產設備故障
周邊其他非電力設施損壞
10萬元以上
一般
人員重傷事故
勞動部(60)中勞護久字第56號文《關于重傷事故范圍的意見》
施工機械嚴重損壞
電力生產設備故障
周邊其他非電力設施損壞,損失一般
50萬元以上
嚴重
人員死亡事故
施工機械重大損壞
電力生產設備事故
周邊其他非電力設施損壞,損失重大
100萬元以上
嚴重影響電網安全穩(wěn)定運行
1、區(qū)域電網解列
2、負荷損失10萬千瓦時以上。
表二風險等級評估表
事故的可能性
事故的嚴重程度
極不可能
不可能
可能
輕微
1級
2級
3級
一般
2級
3級
4級
嚴重
3級
4級
5級
注:1級-可忽略風險2級-可容許風險3級-中度風險4級-重大風險5級-不可接受風險
5.3施工方案安全風險評估對事故的可能性,必須考慮施工時的氣候條件、作業(yè)環(huán)境條件(如夜間施工等),對人為失誤、不可抗力、其他意外及緊急等情況應考慮在內。
5.4施工單位對施工方案及其安全風險評估
5.4.1施工方案編制前必須識別現場風險源(危險點)、施工項目涉及的相關方對施工項目安全的需求、工期要求。
現場風險源的識別:包括過去、現在和將來可能存在的危險因素。
5.4.2施工方案選擇應綜合考慮現有的施工技術水平、資源能力水平和相關方對安全施工的需求和工程建設目標要求。
5.4.3施工方案編制必須識別所采取的技術措施可能對電網設備、系統(tǒng)安全穩(wěn)定運行增加的新的風險,并提出相應控制措施或應急措施。
5.4.4在審批施工方案時,應把滿足電網安全穩(wěn)定運行、各方需求均衡的方案作為優(yōu)先方案。
5.4.5施工方案的風險等級水平評定為4級(重大風險)及以上時,應重新選擇和評估新的施工方案,如確沒有更安全的施工方案,經監(jiān)理審查后,分別報請相關的運行管理部門和工程管理部門協調解決。
5.5監(jiān)理單位對施工方案及其安全風險評估報告審查
5.5.1監(jiān)理單位應對所有的施工方案及其安全風險評估報告進行審查,重點審查施工單位的施工方案及安全風險評估報告的合理性、完整性和客觀性。
5.5.2監(jiān)理單位應對重要項目安全施工技術措施,從“人(施工單位資質、特殊工種人員上崗證、施工人員熟練技能、精神狀態(tài)等)、機(機械設備、電源設備等完好率、可靠度等)、料(供貨商資質、原材料出廠合格證、進場復測報告等)、法(施工方案、工藝、作業(yè)指導書、規(guī)章制度、安全措施、流程等)、環(huán)(地質、氣候、雨季、臺風、夜間施工、周圍不安全因素等)”(4m1e)五個方面評估。
5.5.3經監(jiān)理單位審查后的施工方案及其安全風險評估報告,凡涉及運行安全的,施工單位必須報送建設單位備案,需有關部門協調的還要進行協調,其中安全風險等級評定為4級(重大風險)或5級(不可接受風險)的,施工單位還必須報請建設單位和有關單位審查和批準方可施工;對不涉及運行安全的,經監(jiān)理審批后報送建設單位備案。
5.6各級工程建設管理部門對施工方案及其安全風險評估報告審批
5.6.1工程建設單位組織施工、監(jiān)理、運行等有關部門對涉及人身安全、設備安全和電網運行安全的施工方案及其安全風險評估報告進行審查。(或由監(jiān)理組織,建設單位召集,協調意見后監(jiān)理批準。)
5.6.2根據工程特點(工程項目的物點、性能、工程進行的條件、內外環(huán)境等),對安全風險項目進行定性分析確定,找出施工實施中有可能對人身及電網安全影響最大的風險項目,對其發(fā)生的后果進行定性分析。
5.6.3以確保人身、電網安全為前提,進行風險成本及風險處理成本評價,確立是否可以接受風險,進行權衡。
5.6.4施工方案的安全風險等級評定為5級(不可接受風險)的,建設單位還必須報請省公司工程主管部門組織有關部門進行審查和批準。
5.6.5規(guī)避安全風險,一般采用以下方法:
5.6.5.1對嚴重危害人身及電網安全的方案,予以否決,同時要求施工單位另行編制新的方案,重新報審。
5.6.5.2要求運行等相關部門提供充分條件,制訂相應的預案,降低安全風險等級至3級及以下后再批準方案實施。
6附錄
6.1附錄一:《評估流程圖》
6.2附錄二:《施工方案及安全風險評估報告審批流轉單》(表1、表2、表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