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目錄
黨費管理制度是規(guī)范黨組織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旨在確保黨費的合理收取、使用和管理,保障黨組織的正常運作和各項活動的順利開展。
包括哪些方面
1. 黨費的收取標準:明確黨員的黨費繳納基數,規(guī)定不同級別的黨員應繳納的比例。
2. 黨費的管理機構:設立專門的黨費管理小組或財務部門,負責黨費的收繳、保管和審計工作。
3. 黨費的使用范圍:詳細列出黨費可以用于的項目,如組織活動、教育培訓、困難黨員援助等。
4. 黨費的報告制度:規(guī)定黨費收支情況的定期報告機制,確保透明度。
5. 黨費的監(jiān)督機制:設立內外部監(jiān)督機制,確保黨費管理的公正公平。
6. 違規(guī)處理:對違反黨費管理制度的行為設定相應的處罰措施。
重要性
黨費管理制度的重要性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 維護黨組織的經濟基礎:合理的黨費管理保證了黨組織的日常運營資金,為黨組織的活動提供了物質保障。
2. 提升組織紀律性:通過制度化管理,強化黨員的紀律意識,促進黨組織的規(guī)范化建設。
3. 增強公眾信任:公開透明的黨費管理能夠提升公眾對黨組織的信任度,增強組織的社會影響力。
方案
1. 制定詳細的操作規(guī)程:制定明確的黨費收繳流程,確保每個環(huán)節(jié)都有章可循。
2. 建立嚴格的財務審計:定期進行內部和外部的財務審計,防止黨費濫用或挪用。
3. 加強教育和培訓:定期對黨員進行黨費管理制度的宣傳教育,提高其遵規(guī)意識。
4. 強化責任追究:對于違反規(guī)定的,要嚴肅處理,以此警示全體黨員遵守制度。
5. 定期公開信息:通過公告、會議等方式,定期向黨員公布黨費收支情況,接受黨員監(jiān)督。
6. 優(yōu)化管理機制:根據實際情況,適時調整黨費管理制度,確保其適應組織發(fā)展需求。
以上黨費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執(zhí)行,旨在維護黨組織的健康發(fā)展,保障黨員權益,同時促進黨的工作更加有序、高效。
黨費管理制度范文
第1篇 企業(yè)公司黨費使用管理制度
企業(yè)(公司)黨費使用管理制度
1.使用規(guī)定:
黨費的使用只能用于黨的事業(yè)和黨的活動的必要開支,用于對全體黨員有益的事項上。黨費的使用必須嚴格把關,嚴禁單位挪用、借用、占用和個人隨便動用黨費;嚴禁用黨費請客送禮;嚴禁用黨費搞基建和生活福利、使用黨費應合理計劃,量入為出。注意節(jié)約,防止超支,反對浪費。要盡量把錢用好,較多地為基層黨員服務,充分發(fā)揮黨費在黨的建設中的作用。
黨費的使用范圍:
(1)教育、培訓黨員費用的補充開支。如黨員教育的學習材料費,黨員培訓的場地租費等。
(2)訂閱或購買用于開展黨員教育的報刊、資料和設備,這主要是指購買供黨員學習的政治理論書籍、有關的業(yè)務工作的輔導資料、學習科學文化知識的工具書以及訂閱黨刊、黨報等。
(3)表彰“先進黨組織”、“優(yōu)秀**黨員”和“優(yōu)秀黨務工作者”的活動費用。這主要是應用于開展這一活動的組織費用,不用于個人的物質獎勵。
(4)補助生活困難的黨員。這是指那些不能從單位行政補助費中解決的特別困難補助者,在特殊情況下可以在黨費中開支。
2.黨費的管理
加強黨費的管理,要健全和認真執(zhí)行黨費的管理的各項制度。
(1)專人管理:支部要指定專人負責黨費的管理,一般可由支部組織委員負責、如果組織委員工作變動或因改選等原因不再負責黨費管理工作,必須及時辦好移交手續(xù)。
(2)憑證收支,黨費的收入和支出都應有原始憑證。黨小組、兌支部都要有黨費收交登記表和清單。原始憑證有經手人和審批人的簽名,方才有效。支部將黨費上繳上級黨組織時,應填寫《基層黨組織黨費現金交款單》。
(3)按月上繳。黨費應按月逐級上繳。在正常情況下,負責收取黨費的同志不應個人長期保管現金,任意拖欠不上繳。
(4)??顚S?支部使用黨費要嚴格按照中央組織部關于黨費使用范圍的規(guī)定,并且切實根據工作需要和節(jié)約的原則,將黨費用于本支部黨務活動的必要開支。
(5)及時統計。支部的黨費帳目要按月登記,及時統計,如黨員直接交納數、各黨小組交納數與支部上繳上級黨組織數是否一致,各黨小組本月上繳額與上月上繳額有無非正常增減,支部使用黨費有無超支等,不要等年底才集中一次統計。
(6)定期檢查,黨費的收繳、管理、使用情況,支部每季度檢查一次,也可組織黨小組自查、互查。檢查的內容主要是:黨員是否按時、按規(guī)定的比例交納黨費,不能按時、按規(guī)定交納黨費的原因和改正措施;各黨小組能否按時交納黨費;支部黨費管理制是否健全,手續(xù)是否完備,黨費使用是否合理,年終要將黨費檢查的情況和數字向黨員公布,以接受黨員監(jiān)督。
(7)定期報告。每年年終支部要向黨員大會和上級黨組織報告黨費收取、管理、使用的情況。報告應包括:本年度支部收繳、管理、使用的情況;黨員交納黨費的情況;黨費收繳、管理、使用工作做得好和違反規(guī)定的典型事例;黨費收繳、管理、使用中存在的問題,今后改進的意見和措施。
(8)嚴格管理。黨費要單獨設帳,不能同行政等其他費用混在一起。不要按個人名義或其他款項存人銀行。使用黨費要嚴格審批手續(xù)。如發(fā)現問題,應及時糾正,堵住漏洞,黨員貪污黨費或變相貪污黨費是―種性質惡劣的行為,是黨的紀律所不允許的。對貪污黨費的黨員要從嚴處理。視其貪污數額、情節(jié)和態(tài)度,給予必要的黨紀處分,直至開除黨籍。
第2篇 某黨支部黨費收繳管理制度
按期交納黨費,是黨章規(guī)定的黨員的基本條件之一,是黨員對黨應盡的義務,是黨員關心黨的事業(yè)的一種表現,也是黨員增強組織觀念的重要途徑。
一、黨費收繳
1、凡有工資收入的黨員,每月以國家規(guī)定的工資總額中相對固定的、經常性的工資收入為計算基數,按規(guī)定比例交納黨費。
工資總額中相對固定的、經常性的工資收入包括:
機關工作人員(不含工人)的職務工資、級別工資、基礎工資、工齡工資、津貼;
事業(yè)單位專業(yè)技術人員、管理人員的職務工資、等級工資、津貼、獎金;
機關、事業(yè)單位工人的崗位工資、等級工資、津貼、獎金;
企業(yè)人員工資收入中的固定部分(基本工資)和活的部分(津貼、獎金)。
列入交納黨費計算基數的津貼、獎金,是指年功性津貼、地區(qū)性津貼、工資性津貼和按月發(fā)放的獎金。在職黨員的津貼,包括:省崗位津貼、市崗位津貼、住房補貼、出勤補貼、地區(qū)糧油補貼、特殊崗位補貼等,均應列入計算基數。離退休人員中的黨員,與在職黨員相同的津貼,均應列入計算基數,離退休人員單獨有的屬福利性質的津貼,如護理費、特需費、交通費等,可不列入計算基數。
2、交納黨費的比例為:每月工資收入在400元(含400元)以下者,交納月工資的0.5%;400元以上至600元(含600元)者,交納1%;600元以上至800元(含800元)者,交納1.5%;800元以上(稅后)至1500元(含1500元),交納2%;1500元以上(稅后)者,交納3%。
3、實行年薪制人員中的黨員,以上年月平均收入為計算基數,參照上述規(guī)定比例交納黨費。
4、離退休人員中的黨員,以國家規(guī)定的離退休費為交納黨費計算基數,領取養(yǎng)老保險金的黨員,以養(yǎng)老保險金為基數,參照上述規(guī)定比例交納黨費。
5、下崗待業(yè)的黨員,依靠撫恤和救濟為主的黨員、領取當地最低生活保障金的黨員以及學生黨員(包括沒有工資收入的研究生黨員),每月交納黨費2角。
6、合同工、臨時工黨員參照有固定工資收入的黨員交納黨費的比例交納黨費。
7、停薪留職從事個體經營的黨員,每月按上季度月平均收入,參照上述規(guī)定比例交納黨費。
8、預備黨員從支部大會通過其為預備黨員的當月起交納黨費。
9、黨員向其正式組織關系所在黨組織交納黨費。持《流動黨員活動證》外出的黨員,外出期間持證向外出所在地黨組織交納黨費。
10、黨員增加工資收入后,從按新工資標準領取工資的當月起,以新的工資收入為基數,按照規(guī)定比例交納黨費。
11、黨員自愿一次性交納1000元以上的黨費,全部上繳中央,由中央組織部給本人出具收據。
12、遇有特殊情況,經黨支部委員會同意,黨員可以委托親屬或者其他黨員代為交納或者補交黨費,但補交黨費的時間不得超過3個月。
13、對不按規(guī)定交納黨費的黨員,黨組織應及時對其進行批評教育。對無正當理由連續(xù)6個月不交納黨費的,按自行脫黨處理。
二、黨費管理
1、黨支部應指定專人負責黨費收繳管理工作。黨支部統一使用縣委組織部統一印制的《黨支部黨費收繳登記簿》,把所有黨員的工資總額、應交納額、實際交納金額記入《登記簿》。每個黨員應于當月20日前把黨費交納給所在黨支部。
2、黨費由黨總支、黨支部統一收齊,于每季度第三個月的20日前上繳黨委在銀行的黨費專用帳戶。
3、黨費上繳銀行時,應填寫三聯單,直接到銀行交款。然后將銀行受理回單交基層黨委,開具收據并貼在《黨員交納黨費登記表》背面。
4、黨支部用組織部統一印制的《黨員交納黨費公布表》每半年公布一次黨費收繳情況,基層黨委每年檢查、公布一次黨費收繳情況,并于翌年一月底前將情況報縣直黨工委。
第3篇 區(qū)中醫(yī)院黨費收繳管理制度
中醫(yī)院黨費收繳管理制度
(一)凡編制內的黨員,每月按規(guī)定比例交納黨費,黨組織在計算交納黨費基數時,必須嚴肅認真,嚴格執(zhí)行規(guī)定,做到準確無誤。
(二)黨員必須按期交納黨費,一般情況下每月一次。
(三)嚴格專人收繳黨費。
(四)黨委辦公室每年在黨員大會上向各黨支部、全體黨員匯報一次黨費收繳的情況。
(五)黨員增加工資后,以新工資為基數,重新按比例交納黨費。
(六)對不按規(guī)定交納黨費的黨員,黨組織應對其進行批評教育及時糾正。無正當理由連續(xù)六個月不交納黨費的,按自行脫黨處理。
(七)預備黨員從支部大會通過其為預備黨員之日起交納黨費。
(八)黨費收繳標準:按相關規(guī)定執(zhí)行。
第4篇 黨支部黨費收繳管理制度
黨支部黨費收繳管理制度
黨支部黨費收繳管理制度
按期交納黨費,是黨章規(guī)定的黨員的基本條件之一,是黨員對黨應盡的義務,是黨員關心黨的事業(yè)的一種表現,也是黨員增強組織觀念的重要途徑。
一、黨費收繳
1、凡有工資收入的黨員,每月以國家規(guī)定的工資總額中相對固定的、經常性的工資收入為計算基數,按規(guī)定比例交納黨費。
工資總額中相對固定的、經常性的工資收入包括:
機關工作人員(不含工人)的職務工資、級別工資、基礎工資、工齡工資、津貼;
事業(yè)單位專業(yè)技術人員、管理人員的職務工資、等級工資、津貼、獎金;
機關、事業(yè)單位工人的崗位工資、等級工資、津貼、獎金;
企業(yè)人員工資收入中的固定部分(基本工資)和活的部分(津貼、獎金)。
列入交納黨費計算基數的津貼、獎金,是指年功性津貼、地區(qū)性津貼、工資性津貼和按月發(fā)放的獎金。在職黨員的津貼,包括:省崗位津貼、市崗位津貼、住房補貼、出勤補貼、地區(qū)糧油補貼、特殊崗位補貼等,均應列入計算基數。離退休人員中的黨員,與在職黨員相同的津貼,均應列入計算基數,離退休人員單獨有的屬福利性質的津貼,如護理費、特需費、交通費等,可不列入計算基數。
2、交納黨費的比例為:每月工資收入在400元(含400元)以下者,交納月工資的0.5%;400元以上至600元(含600元)者,交納1%;600元以上至800元(含800元)者,交納1.5%;800元以上(稅后)至1500元(含1500元),交納2%;1500元以上(稅后)者,交納3%。
3、實行年薪制人員中的黨員,以上年月平均收入為計算基數,參照上述規(guī)定比例交納黨費。
4、離退休人員中的黨員,以國家規(guī)定的離退休費為交納黨費計算基數,領取養(yǎng)老保險金的黨員,以養(yǎng)老保險金為基數,參照上述規(guī)定比例交納黨費。
5、下崗待業(yè)的黨員,依靠撫恤和救濟為主的黨員、領取當地最低生活保障金的黨員以及學生黨員(包括沒有工資收入的研究生黨員),每月交納黨費2角。
6、合同工、臨時工黨員參照有固定工資收入的黨員交納黨費的比例交納黨費。
7、停薪留職從事個體經營的黨員,每月按上季度月平均收入,參照上述規(guī)定比例交納黨費。
8、預備黨員從支部大會通過其為預備黨員的當月起交納黨費。
9、黨員向其正式組織關系所在黨組織交納黨費。持《流動黨員活動證》外出的黨員,外出期間持證向外出所在地黨組織交納黨費。
10、黨員增加工資收入后,從按新工資標準領取工資的當月起,以新的工資收入為基數,按照規(guī)定比例交納黨費。
11、黨員自愿一次性交納1000元以上的黨費,全部上繳中央,由中央組織部給本人出具收據。
12、遇有特殊情況,經黨支部委員會同意,黨員可以委托親屬或者其他黨員代為交納或者補交黨費,但補交黨費的時間不得超過3個月。
13、對不按規(guī)定交納黨費的黨員,黨組織應及時對其進行批評教育。對無正當理由連續(xù)6個月不交納黨費的,按自行脫黨處理。
二、黨費管理
1、黨支部應指定專人負責黨費收繳管理工作。黨支部統一使用縣委組織部統一印制的《黨支部黨費收繳登記簿》,把所有黨員的工資總額、應交納額、實際交納金額記入《登記簿》。每個黨員應于當月20日前把黨費交納給所在黨支部。
2、黨費由黨總支、黨支部統一收齊,于每季度第三個月的20日前上繳黨委在銀行的黨費專用帳戶。
3、黨費上繳銀行時,應填寫三聯單,直接到銀行交款。然后將銀行受理回單交基層黨委,開具收據并貼在《黨員交納黨費登記表》背面。
4、黨支部用組織部統一印制的《黨員交納黨費公布表》每半年公布一次黨費收繳情況,基層黨委每年檢查、公布一次黨費收繳情況,并于翌年一月底前將情況報縣直黨工委。
第5篇 黨費收繳管理制度
一、交納黨費是**黨員對黨應盡的義務,是黨員增強黨性和組織紀律觀念的具體體現。每個**黨員必須按時按照標準交納黨費。
二、凡有固定工資收入的黨員,應按上級黨組織規(guī)定的比例交納黨費。黨支部每年不少于兩次對黨員交納黨費標準進行審核。黨員在繳納黨費時,必須嚴格執(zhí)行規(guī)定,認真按照應交納黨費基數計算黨費,做到準確無誤。
三、所有黨員應自覺地向所在黨支部交納黨費。黨員的正式組織關系在哪里,就向哪里的黨組織交納黨費。
四、黨員應按月由本人親自交納黨費,一般在領取工資的當日至5日內,按照規(guī)定標準將黨費交給所在黨小組組長。黨小組長在5日內將收繳的黨費轉交支部組織委員,支部組織委員在5日內將各小組收繳的黨費匯總后轉交機關黨委,并將本支部的黨費收入、上繳金額登記入冊。
五、黨員因外出統計、生病或年老體弱行動不便等特殊情況,交納黨費有困難的,經支部批準,可以提前集中交納黨費,也可以請他人或家屬轉交。黨員除按規(guī)定交納黨費外,本人自愿多交不限,不允許少交或不交。對于不按規(guī)定交納黨費的黨員,黨組織應及時對其進行批評教育。
六、預備黨員應同正式黨員一樣按規(guī)定交納黨費,以支部大會通過為預備黨員之日起開始交納。
七、加強對黨費的管理。支部組織委員收繳的黨費,應建帳管理,及時造冊,統計清楚,按月上繳,并妥善保管好資料。機關黨委每年年底前,向全體黨員公布黨費收繳情況。任何人不準借支和侵占黨費,不準濫用黨費。
八、黨員無正當理由連續(xù)6個月不交納黨費的,按自行脫黨處理。
第6篇 黨支部黨費收繳管理制度范例
黨支部黨費收繳管理制度
按期交納黨費,是黨章規(guī)定的黨員的基本條件之一,是黨員對黨應盡的義務,是黨員關心黨的事業(yè)的一種表現,也是黨員增強組織觀念的重要途徑。
一、黨費收繳
1、凡有工資收入的黨員,每月以國家規(guī)定的工資總額中相對固定的、經常性的工資收入為計算基數,按規(guī)定比例交納黨費。
工資總額中相對固定的、經常性的工資收入包括:
機關工作人員(不含工人)的職務工資、級別工資、基礎工資、工齡工資、津貼;
事業(yè)單位專業(yè)技術人員、管理人員的職務工資、等級工資、津貼、獎金;
機關、事業(yè)單位工人的崗位工資、等級工資、津貼、獎金;
企業(yè)人員工資收入中的固定部分(基本工資)和活的部分(津貼、獎金)。
列入交納黨費計算基數的津貼、獎金,是指年功性津貼、地區(qū)性津貼、工資性津貼和按月發(fā)放的獎金。在職黨員的津貼,包括:省崗位津貼、市崗位津貼、住房補貼、出勤補貼、地區(qū)糧油補貼、特殊崗位補貼等,均應列入計算基數。離退休人員中的黨員,與在職黨員相同的津貼,均應列入計算基數,離退休人員單獨有的屬福利性質的津貼,如護理費、特需費、交通費等,可不列入計算基數。
2、交納黨費的比例為:每月工資收入在400元(含400元)以下者,交納月工資的0.5%;400元以上至600元(含600元)者,交納1%;600元以上至800元(含800元)者,交納1.5%;800元以上(稅后)至1500元(含1500元),交納2%;1500元以上(稅后)者,交納3%。
3、實行年薪制人員中的黨員,以上年月平均收入為計算基數,參照上述規(guī)定比例交納黨費。
4、離退休人員中的黨員,以國家規(guī)定的離退休費為交納黨費計算基數,領取養(yǎng)老保險金的黨員,以養(yǎng)老保險金為基數,參照上述規(guī)定比例交納黨費。
5、下崗待業(yè)的黨員,依靠撫恤和救濟為主的黨員、領取當地最低生活保障金的黨員以及學生黨員(包括沒有工資收入的研究生黨員),每月交納黨費2角。
6、合同工、臨時工黨員參照有固定工資收入的黨員交納黨費的比例交納黨費。
7、停薪留職從事個體經營的黨員,每月按上季度月平均收入,參照上述規(guī)定比例交納黨費。
8、預備黨員從支部大會通過其為預備黨員的當月起交納黨費。
9、黨員向其正式組織關系所在黨組織交納黨費。持《流動黨員活動證》外出的黨員,外出期間持證向外出所在地黨組織交納黨費。
10、黨員增加工資收入后,從按新工資標準領取工資的當月起,以新的工資收入為基數,按照規(guī)定比例交納黨費。
11、黨員自愿一次性交納1000元以上的黨費,全部上繳中央,由中央組織部給本人出具收據。
12、遇有特殊情況,經黨支部委員會同意,黨員可以委托親屬或者其他黨員代為交納或者補交黨費,但補交黨費的時間不得超過3個月。
13、對不按規(guī)定交納黨費的黨員,黨組織應及時對其進行批評教育。對無正當理由連續(xù)6個月不交納黨費的,按自行脫黨處理。
二、黨費管理
1、黨支部應指定專人負責黨費收繳管理工作。黨支部統一使用縣委組織部統一印制的《黨支部黨費收繳登記簿》,把所有黨員的工資總額、應交納額、實際交納金額記入《登記簿》。每個黨員應于當月20日前把黨費交納給所在黨支部。
2、黨費由黨總支、黨支部統一收齊,于每季度第三個月的20日前上繳黨委在銀行的黨費專用帳戶。
3、黨費上繳銀行時,應填寫三聯單,直接到銀行交款。然后將銀行受理回單交基層黨委,開具收據并貼在《黨員交納黨費登記表》背面。
4、黨支部用組織部統一印制的《黨員交納黨費公布表》每半年公布一次黨費收繳情況,基層黨委每年檢查、公布一次黨費收繳情況,并于翌年一月底前將情況報縣直黨工委。
第7篇 黨費使用、管理制度
1.使用規(guī)定:
黨費的使用只能用于黨的事業(yè)和黨的活動的必要開支,用于對全體黨員有益的事項上。黨費的使用必須嚴格把關,嚴禁單位挪用、借用、占用和個人隨便動用黨費;嚴禁用黨費請客送禮;嚴禁用黨費搞基建和生活福利、使用黨費應合理計劃,量入為出。注意節(jié)約,防止超支,反對浪費。要盡量把錢用好,較多地為基層黨員服務,充分發(fā)揮黨費在黨的建設中的作用。
黨費的使用范圍:
(1)教育、培訓黨員費用的補充開支。如黨員教育的學習材料費,黨員培訓的場地租費等。
(2)訂閱或購買用于開展黨員教育的報刊、資料和設備,這主要是指購買供黨員學習的政治理論書籍、有關的業(yè)務工作的輔導資料、學習科學文化知識的工具書以及訂閱黨刊、黨報等。
(3)表彰“先進黨組織”、“優(yōu)秀**黨員”和“優(yōu)秀黨務工作者”的活動費用。這主要是應用于開展這一活動的組織費用,不用于個人的物質獎勵。
(4)補助生活困難的黨員。這是指那些不能從單位行政補助費中解決的特別困難補助者,在特殊情況下可以在黨費中開支。
2.黨費的管理
加強黨費的管理,要健全和認真執(zhí)行黨費的管理的各項制度。
(1)專人管理:支部要指定專人負責黨費的管理,一般可由支部組織委員負責、如果組織委員工作變動或因改選等原因不再負責黨費管理工作,必須及時辦好移交手續(xù)。
(2)憑證收支,黨費的收入和支出都應有原始憑證。黨小組、兌支部都要有黨費收交登記表和清單。原始憑證有經手人和審批人的簽名,方才有效。支部將黨費上繳上級黨組織時,應填寫《基層黨組織黨費現金交款單》。
(3)按月上繳。黨費應按月逐級上繳。在正常情況下,負責收取黨費的同志不應個人長期保管現金,任意拖欠不上繳。
(4)專款專用,支部使用黨費要嚴格按照中央組織部關于黨費使用范圍的規(guī)定,并且切實根據工作需要和節(jié)約的原則,將黨費用于本支部黨務活動的必要開支。
(5)及時統計。支部的黨費帳目要按月登記,及時統計,如黨員直接交納數、各黨小組交納數與支部上繳上級黨組織數是否一致,各黨小組本月上繳額與上月上繳額有無非正常增減,支部使用黨費有無超支等,不要等年底才集中一次統計。
(6)定期檢查,黨費的收繳、管理、使用情況,支部每季度檢查一次,也可組織黨小組自查、互查。檢查的內容主要是:黨員是否按時、按規(guī)定的比例交納黨費,不能按時、按規(guī)定交納黨費的原因和改正措施;各黨小組能否按時交納黨費;支部黨費管理制是否健全,手續(xù)是否完備,黨費使用是否合理,年終要將黨費檢查的情況和數字向黨員公布,以接受黨員監(jiān)督。
(7)定期報告。每年年終支部要向黨員大會和上級黨組織報告黨費收取、管理、使用的情況。報告應包括:本年度支部收繳、管理、使用的情況;黨員交納黨費的情況;黨費收繳、管理、使用工作做得好和違反規(guī)定的典型事例;黨費收繳、管理、使用中存在的問題,今后改進的意見和措施。
(8)嚴格管理。黨費要單獨設帳,不能同行政等其他費用混在一起。不要按個人名義或其他款項存人銀行。使用黨費要嚴格審批手續(xù)。如發(fā)現問題,應及時糾正,堵住漏洞,黨員貪污黨費或變相貪污黨費是―種性質惡劣的行為,是黨的紀律所不允許的。對貪污黨費的黨員要從嚴處理。視其貪污數額、情節(jié)和態(tài)度,給予必要的黨紀處分,直至開除黨籍。
第8篇 黨費使用管理制度
黨費使用、管理制度
1.使用規(guī)定:
黨費的使用只能用于黨的事業(yè)和黨的活動的必要開支,用于對全體黨員有益的事項上。黨費的使用必須嚴格把關,嚴禁單位挪用、借用、占用和個人隨便動用黨費;嚴禁用黨費請客送禮;嚴禁用黨費搞基建和生活福利、使用黨費應合理計劃,量入為出。注意節(jié)約,防止超支,反對浪費。要盡量把錢用好,較多地為基層黨員服務,充分發(fā)揮黨費在黨的建設中的作用。
黨費的使用范圍:
(1)教育、培訓黨員費用的補充開支。如黨員教育的學習材料費,黨員培訓的場地租費等。
(2)訂閱或購買用于開展黨員教育的報刊、資料和設備,這主要是指購買供黨員學習的政治理論書籍、有關的業(yè)務工作的輔導資料、學習科學文化知識的工具書以及訂閱黨刊、黨報等。
(3)表彰“先進黨組織”、“優(yōu)秀**黨員”和“優(yōu)秀黨務工作者”的活動費用。這主要是應用于開展這一活動的組織費用,不用于個人的物質獎勵。
(4)補助生活困難的黨員。這是指那些不能從單位行政補助費中解決的特別困難補助者,在特殊情況下可以在黨費中開支。
2.黨費的管理
加強黨費的管理,要健全和認真執(zhí)行黨費的管理的各項制度。
(1)專人管理:支部要指定專人負責黨費的管理,一般可由支部組織委員負責、如果組織委員工作變動或因改選等原因不再負責黨費管理工作,必須及時辦好移交手續(xù)。
(2)憑證收支,黨費的收入和支出都應有原始憑證。黨小組、兌支部都要有黨費收交登記表和清單。原始憑證有經手人和審批人的簽名,方才有效。支部將黨費上繳上級黨組織時,應填寫《基層黨組織黨費現金交款單》。
(3)按月上繳。黨費應按月逐級上繳。在正常情況下,負責收取黨費的同志不應個人長期保管現金,任意拖欠不上繳。
(4)專款專用,支部使用黨費要嚴格按照中央組織部關于黨費使用范圍的規(guī)定,并且切實根據工作需要和節(jié)約的原則,將黨費用于本支部黨務活動的必要開支。
(5)及時統計。支部的黨費帳目要按月登記,及時統計,如黨員直接交納數、各黨小組交納數與支部上繳上級黨組織數是否一致,各黨小組本月上繳額與上月上繳額有無非正常增減,支部使用黨費有無超支等,不要等年底才集中一次統計。
(6)定期檢查,黨費的收繳、管理、使用情況,支部每季度檢查一次,也可組織黨小組自查、互查。檢查的內容主要是:黨員是否按時、按規(guī)定的比例交納黨費,不能按時、按規(guī)定交納黨費的原因和改正措施;各黨小組能否按時交納黨費;支部黨費管理制是否健全,手續(xù)是否完備,黨費使用是否合理,年終要將黨費檢查的情況和數字向黨員公布,以接受黨員監(jiān)督。
(7)定期報告。每年年終支部要向黨員大會和上級黨組織報告黨費收取、管理、使用的情況。報告應包括:本年度支部收繳、管理、使用的情況;黨員交納黨費的情況;黨費收繳、管理、使用工作做得好和違反規(guī)定的典型事例;黨費收繳、管理、使用中存在的問題,今后改進的意見和措施。
(8)嚴格管理。黨費要單獨設帳,不能同行政等其他費用混在一起。不要按個人名義或其他款項存人銀行。使用黨費要嚴格審批手續(xù)。如發(fā)現問題,應及時糾正,堵住漏洞,黨員貪污黨費或變相貪污黨費是―種性質惡劣的行為,是黨的紀律所不允許的。對貪污黨費的黨員要從嚴處理。視其貪污數額、情節(jié)和態(tài)度,給予必要的黨紀處分,直至開除黨籍。
第9篇 某醫(yī)院黨費管理制度
醫(yī)院黨費管理制度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切實做好黨費收繳、管理和使用工作,依據《中國**黨章程》、中組部《關于黨費收繳、管理和使用的規(guī)定》,制定本細則。
第二條 按照黨章規(guī)定向黨組織交納黨費,是**黨員必須具備的起碼條件,是黨員對黨組織應盡的義務,也是黨員關心和支持黨的事業(yè),培養(yǎng)和樹立黨性和黨的組織紀律觀念的具體體現。
第三條 黨費收繳、管理和使用,是黨的基層組織建設和黨員隊伍建設中的一項重要工作。
第二章 黨員交納黨費的標準
第四條 沒有經濟收入的學生黨員每月交納黨費2角。帶工資學習的學生,參照第五條規(guī)定比例交納黨費。
第五條 沒有經濟收入或交納黨費有困難的黨員,由本人提出申請,經黨支部委員會同意,可以少交或免交。
第三章 繳納黨費的時間和程序
第六條 一般情況下,黨員應在每月前三天內向第二臨床醫(yī)學院學生黨支部交納黨費。
第七條 黨費應由黨員親自交納。這是黨員向黨組織履行自己義務的表現。遇到特殊情況,經黨支部委員會同意,黨員可以委托親屬或者其他黨員代為交納或者補交黨費,但補交黨費的時間不超過3個月。
第八條 黨組織除按規(guī)定收繳黨費外,不得要求黨員交納規(guī)定以外的各種名目的特殊黨費。
第九條 預備黨員從支部大會通過其為預備黨員之日起繳納黨費。
第四章 黨費的管理
第十條 學院的黨費由專人管理,收齊后統一上交學校黨委。
第10篇 第一_醫(yī)院黨費收繳管理制度
第一人民醫(yī)院黨費收繳管理制度
1、交納黨費的標準
(1)凡有固定工資收入的黨員(固定工資指現行的基礎工資、職務工資、工齡工資(護齡、教齡、駕齡津貼)的總和,按中組部及省、市委有關文件規(guī)定比例交納黨費。
(2)交納標準:每月工資收入在400元以下者,交納月工資的0.5%;每月工資收入在400元~600元者,交納工資收入的1%;每月工資收入在600~800元者,交納工資收入的1.5%;每月工資收入在800~1500元者,交納工資收入的2%;每月工資在1500元以上者,交納工資收入的3%。
2、交納黨費時間
(1)黨員在每月發(fā)工資后一周內,將黨費交至所屬黨支部。黨支部每季度15日前將黨費交至黨辦。
(2)黨辦每年兩次將黨費金額上交至麗水市直機關黨工委,由市直機關黨工委按比例返回給院黨委作為各支部學習活動費。
3、黨費的管理
(1)黨費實行專人管理。支部、黨委均由專人進行黨費的收繳、登記、并按月造冊。
(2)黨費專門存折實行專人保管,專立項目。黨委每年向黨支部及全院黨員公布一次黨費收支情況,自覺接受群眾監(jiān)督。
(3)每年底將對全院黨費的收繳、使用情況進行統計,并向上級有關部門進行匯報。黨費存根保留三年歸檔,以備檢查。
4、黨費的使用范圍
(1)教育、培訓黨員費用的補充開支。
(2)購買黨員政治理論學習資料,訂閱黨支部、黨員教育讀物的開支。
(3)黨支部結合實際情況開展黨內活動的費用。
(4)上級黨組織規(guī)定的其它可用黨費開支的費用。
5、黨費返還使用的審批手續(xù)
黨費使用須經黨支部書記會議商量,填報領款單交黨委辦公室審核,并經黨委書記同意并簽字后方可從黨費專用帳戶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