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黨費收繳管理制度表頭(8篇)

更新時間:2024-05-08 查看人數(shù):54

黨費收繳管理制度表頭

黨費收繳管理制度是規(guī)范黨組織日常運作的重要制度之一,旨在確保黨的經費管理有序、透明,保障黨組織活動的正常進行。主要內容涉及以下幾個方面:

1. 黨員繳費標準與方式

2. 黨費的收繳流程

3. 黨費的管理和使用

4. 黨費的審計監(jiān)督

5. 違規(guī)處理與責任追究

包括哪些方面

1. 黨員義務:明確黨員繳納黨費的義務,闡述黨費作為黨員履行義務的一種表現(xiàn)。

2. 收繳規(guī)定:詳細列出黨費的計算方法、繳費頻率及方式,確保公平公正。

3. 管理機制:建立黨費的收支賬目,設立專門的黨費賬戶,規(guī)范黨費的使用。

4. 監(jiān)督體系:設定黨費審計程序,由上級黨組織定期進行審計,保證黨費使用的合規(guī)性。

5. 法律責任:對于未按規(guī)定繳納或挪用黨費的行為,設定相應的處罰措施。

重要性

黨費收繳管理制度的重要性在于:

1. 維護黨的紀律:確保黨員遵守黨的規(guī)章制度,體現(xiàn)黨的組織紀律性。

2. 保障活動經費:為黨組織的日常活動和各項任務提供必要的資金支持。

3. 提升透明度:通過公開透明的管理,增強黨員和群眾對黨務工作的信任。

4. 增強黨員意識:繳納黨費能強化黨員的身份認同和責任意識。

方案

1. 制定詳細的黨費收繳標準:根據黨員的收入水平,制定出公平合理的黨費繳納標準,確保每個黨員都能負擔得起。

2. 定期公示:每月或每季度公開黨費收支情況,接受黨員和群眾的監(jiān)督。

3. 強化培訓:對黨費管理人員進行專業(yè)培訓,提升其財務管理和審計能力。

4. 建立舉報機制:設立匿名舉報渠道,鼓勵黨員和群眾對黨費管理中的違規(guī)行為進行舉報。

5. 完善審計制度:定期進行黨費專項審計,對發(fā)現(xiàn)問題及時整改,并對責任人進行問責。

6. 推廣電子化管理:利用信息技術,實現(xiàn)黨費收繳的線上化,提高效率,減少人為錯誤。

以上方案旨在構建一個高效、公正、透明的黨費收繳管理體系,促進黨的健康發(fā)展,維護黨員權益,增強黨組織的凝聚力和戰(zhàn)斗力。在實施過程中,應根據實際情況適時調整和完善,確保制度的有效性和適應性。

黨費收繳管理制度表頭范文

第1篇 區(qū)中醫(yī)院黨費收繳管理制度

中醫(yī)院黨費收繳管理制度

(一)凡編制內的黨員,每月按規(guī)定比例交納黨費,黨組織在計算交納黨費基數(shù)時,必須嚴肅認真,嚴格執(zhí)行規(guī)定,做到準確無誤。

(二)黨員必須按期交納黨費,一般情況下每月一次。

(三)嚴格專人收繳黨費。

(四)黨委辦公室每年在黨員大會上向各黨支部、全體黨員匯報一次黨費收繳的情況。

(五)黨員增加工資后,以新工資為基數(shù),重新按比例交納黨費。

(六)對不按規(guī)定交納黨費的黨員,黨組織應對其進行批評教育及時糾正。無正當理由連續(xù)六個月不交納黨費的,按自行脫黨處理。

(七)預備黨員從支部大會通過其為預備黨員之日起交納黨費。

(八)黨費收繳標準:按相關規(guī)定執(zhí)行。

第2篇 黨支部黨費收繳管理制度

黨支部黨費收繳管理制度

黨支部黨費收繳管理制度

按期交納黨費,是黨章規(guī)定的黨員的基本條件之一,是黨員對黨應盡的義務,是黨員關心黨的事業(yè)的一種表現(xiàn),也是黨員增強組織觀念的重要途徑。

一、黨費收繳

1、凡有工資收入的黨員,每月以國家規(guī)定的工資總額中相對固定的、經常性的工資收入為計算基數(shù),按規(guī)定比例交納黨費。

工資總額中相對固定的、經常性的工資收入包括:

機關工作人員(不含工人)的職務工資、級別工資、基礎工資、工齡工資、津貼;

事業(yè)單位專業(yè)技術人員、管理人員的職務工資、等級工資、津貼、獎金;

機關、事業(yè)單位工人的崗位工資、等級工資、津貼、獎金;

企業(yè)人員工資收入中的固定部分(基本工資)和活的部分(津貼、獎金)。

列入交納黨費計算基數(shù)的津貼、獎金,是指年功性津貼、地區(qū)性津貼、工資性津貼和按月發(fā)放的獎金。在職黨員的津貼,包括:省崗位津貼、市崗位津貼、住房補貼、出勤補貼、地區(qū)糧油補貼、特殊崗位補貼等,均應列入計算基數(shù)。離退休人員中的黨員,與在職黨員相同的津貼,均應列入計算基數(shù),離退休人員單獨有的屬福利性質的津貼,如護理費、特需費、交通費等,可不列入計算基數(shù)。

2、交納黨費的比例為:每月工資收入在400元(含400元)以下者,交納月工資的0.5%;400元以上至600元(含600元)者,交納1%;600元以上至800元(含800元)者,交納1.5%;800元以上(稅后)至1500元(含1500元),交納2%;1500元以上(稅后)者,交納3%。

3、實行年薪制人員中的黨員,以上年月平均收入為計算基數(shù),參照上述規(guī)定比例交納黨費。

4、離退休人員中的黨員,以國家規(guī)定的離退休費為交納黨費計算基數(shù),領取養(yǎng)老保險金的黨員,以養(yǎng)老保險金為基數(shù),參照上述規(guī)定比例交納黨費。

5、下崗待業(yè)的黨員,依靠撫恤和救濟為主的黨員、領取當?shù)刈畹蜕畋U辖鸬狞h員以及學生黨員(包括沒有工資收入的研究生黨員),每月交納黨費2角。

6、合同工、臨時工黨員參照有固定工資收入的黨員交納黨費的比例交納黨費。

7、停薪留職從事個體經營的黨員,每月按上季度月平均收入,參照上述規(guī)定比例交納黨費。

8、預備黨員從支部大會通過其為預備黨員的當月起交納黨費。

9、黨員向其正式組織關系所在黨組織交納黨費。持《流動黨員活動證》外出的黨員,外出期間持證向外出所在地黨組織交納黨費。

10、黨員增加工資收入后,從按新工資標準領取工資的當月起,以新的工資收入為基數(shù),按照規(guī)定比例交納黨費。

11、黨員自愿一次性交納1000元以上的黨費,全部上繳中央,由中央組織部給本人出具收據。

12、遇有特殊情況,經黨支部委員會同意,黨員可以委托親屬或者其他黨員代為交納或者補交黨費,但補交黨費的時間不得超過3個月。

13、對不按規(guī)定交納黨費的黨員,黨組織應及時對其進行批評教育。對無正當理由連續(xù)6個月不交納黨費的,按自行脫黨處理。

二、黨費管理

1、黨支部應指定專人負責黨費收繳管理工作。黨支部統(tǒng)一使用縣委組織部統(tǒng)一印制的《黨支部黨費收繳登記簿》,把所有黨員的工資總額、應交納額、實際交納金額記入《登記簿》。每個黨員應于當月20日前把黨費交納給所在黨支部。

2、黨費由黨總支、黨支部統(tǒng)一收齊,于每季度第三個月的20日前上繳黨委在銀行的黨費專用帳戶。

3、黨費上繳銀行時,應填寫三聯(lián)單,直接到銀行交款。然后將銀行受理回單交基層黨委,開具收據并貼在《黨員交納黨費登記表》背面。

4、黨支部用組織部統(tǒng)一印制的《黨員交納黨費公布表》每半年公布一次黨費收繳情況,基層黨委每年檢查、公布一次黨費收繳情況,并于翌年一月底前將情況報縣直黨工委。

第3篇 黨支部黨費收繳管理制度范例

黨支部黨費收繳管理制度

按期交納黨費,是黨章規(guī)定的黨員的基本條件之一,是黨員對黨應盡的義務,是黨員關心黨的事業(yè)的一種表現(xiàn),也是黨員增強組織觀念的重要途徑。

一、黨費收繳

1、凡有工資收入的黨員,每月以國家規(guī)定的工資總額中相對固定的、經常性的工資收入為計算基數(shù),按規(guī)定比例交納黨費。

工資總額中相對固定的、經常性的工資收入包括:

機關工作人員(不含工人)的職務工資、級別工資、基礎工資、工齡工資、津貼;

事業(yè)單位專業(yè)技術人員、管理人員的職務工資、等級工資、津貼、獎金;

機關、事業(yè)單位工人的崗位工資、等級工資、津貼、獎金;

企業(yè)人員工資收入中的固定部分(基本工資)和活的部分(津貼、獎金)。

列入交納黨費計算基數(shù)的津貼、獎金,是指年功性津貼、地區(qū)性津貼、工資性津貼和按月發(fā)放的獎金。在職黨員的津貼,包括:省崗位津貼、市崗位津貼、住房補貼、出勤補貼、地區(qū)糧油補貼、特殊崗位補貼等,均應列入計算基數(shù)。離退休人員中的黨員,與在職黨員相同的津貼,均應列入計算基數(shù),離退休人員單獨有的屬福利性質的津貼,如護理費、特需費、交通費等,可不列入計算基數(shù)。

2、交納黨費的比例為:每月工資收入在400元(含400元)以下者,交納月工資的0.5%;400元以上至600元(含600元)者,交納1%;600元以上至800元(含800元)者,交納1.5%;800元以上(稅后)至1500元(含1500元),交納2%;1500元以上(稅后)者,交納3%。

3、實行年薪制人員中的黨員,以上年月平均收入為計算基數(shù),參照上述規(guī)定比例交納黨費。

4、離退休人員中的黨員,以國家規(guī)定的離退休費為交納黨費計算基數(shù),領取養(yǎng)老保險金的黨員,以養(yǎng)老保險金為基數(shù),參照上述規(guī)定比例交納黨費。

5、下崗待業(yè)的黨員,依靠撫恤和救濟為主的黨員、領取當?shù)刈畹蜕畋U辖鸬狞h員以及學生黨員(包括沒有工資收入的研究生黨員),每月交納黨費2角。

6、合同工、臨時工黨員參照有固定工資收入的黨員交納黨費的比例交納黨費。

7、停薪留職從事個體經營的黨員,每月按上季度月平均收入,參照上述規(guī)定比例交納黨費。

8、預備黨員從支部大會通過其為預備黨員的當月起交納黨費。

9、黨員向其正式組織關系所在黨組織交納黨費。持《流動黨員活動證》外出的黨員,外出期間持證向外出所在地黨組織交納黨費。

10、黨員增加工資收入后,從按新工資標準領取工資的當月起,以新的工資收入為基數(shù),按照規(guī)定比例交納黨費。

11、黨員自愿一次性交納1000元以上的黨費,全部上繳中央,由中央組織部給本人出具收據。

12、遇有特殊情況,經黨支部委員會同意,黨員可以委托親屬或者其他黨員代為交納或者補交黨費,但補交黨費的時間不得超過3個月。

13、對不按規(guī)定交納黨費的黨員,黨組織應及時對其進行批評教育。對無正當理由連續(xù)6個月不交納黨費的,按自行脫黨處理。

二、黨費管理

1、黨支部應指定專人負責黨費收繳管理工作。黨支部統(tǒng)一使用縣委組織部統(tǒng)一印制的《黨支部黨費收繳登記簿》,把所有黨員的工資總額、應交納額、實際交納金額記入《登記簿》。每個黨員應于當月20日前把黨費交納給所在黨支部。

2、黨費由黨總支、黨支部統(tǒng)一收齊,于每季度第三個月的20日前上繳黨委在銀行的黨費專用帳戶。

3、黨費上繳銀行時,應填寫三聯(lián)單,直接到銀行交款。然后將銀行受理回單交基層黨委,開具收據并貼在《黨員交納黨費登記表》背面。

4、黨支部用組織部統(tǒng)一印制的《黨員交納黨費公布表》每半年公布一次黨費收繳情況,基層黨委每年檢查、公布一次黨費收繳情況,并于翌年一月底前將情況報縣直黨工委。

第4篇 黨費收繳管理制度(范本)

一、交納黨費是**黨員對黨應盡的義務,是黨員增強黨性和組織紀律觀念的具體體現(xiàn)。每個**黨員必須按時按照標準交納黨費。

二、凡有固定工資收入的黨員,應按上級黨組織規(guī)定的比例交納黨費。黨支部每年不少于兩次對黨員交納黨費標準進行審核。黨員在繳納黨費時,必須嚴格執(zhí)行規(guī)定,認真按照應交納黨費基數(shù)計算黨費,做到準確無誤。

三、所有黨員應自覺地向所在黨支部交納黨費。黨員的正式組織關系在哪里,就向哪里的黨組織交納黨費。

四、黨員應按月由本人親自交納黨費,一般在領取工資的當日至5日內,按照規(guī)定標準將黨費交給所在黨小組組長。黨小組長在5日內將收繳的黨費轉交支部組織委員,支部組織委員在5日內將各小組收繳的黨費匯總后轉交機關黨委,并將本支部的黨費收入、上繳金額登記入冊。

五、黨員因外出統(tǒng)計、生病或年老體弱行動不便等特殊情況,交納黨費有困難的,經支部批準,可以提前集中交納黨費,也可以請他人或家屬轉交。黨員除按規(guī)定交納黨費外,本人自愿多交不限,不允許少交或不交。對于不按規(guī)定交納黨費的黨員,黨組織應及時對其進行批評教育。

六、預備黨員應同正式黨員一樣按規(guī)定交納黨費,以支部大會通過為預備黨員之日起開始交納。

七、加強對黨費的管理。支部組織委員收繳的黨費,應建帳管理,及時造冊,統(tǒng)計清楚,按月上繳,并妥善保管好資料。機關黨委每年年底前,向全體黨員公布黨費收繳情況。任何人不準借支和侵占黨費,不準濫用黨費。

八、黨員無正當理由連續(xù)6個月不交納黨費的,按自行脫黨處理。

第5篇 藝院黨費收繳管理規(guī)定

藝術學院黨費收繳管理規(guī)定

一、黨總支指定專人(一般應由組織委員負責)收繳黨費,收繳黨費時要建立健全必要的賬目手續(xù)。

二、每月發(fā)放工資期間,黨員要主動自覺交納黨費,各黨總支每季度將所收黨費上交黨委組織部。

三、黨員因病、長期出差或其他特殊原因,每月按時交納黨費有困難的,可一次交2至6個月的黨費,但此種情況應征得組織同意。

四、黨員黨費以職務(崗位)工資、等級工資、津貼(不包括政府特殊津貼)、獎金(不包括一次性重獎和年終一次性獎)收入為基數(shù),按照中組部規(guī)定的比例交納黨費;學生黨員(包括沒有工資收入的研究生黨員),沒有經濟收入或依靠撫恤、救濟為生的黨員,每月交納黨費2角;退(離)休黨員應以國家統(tǒng)計局規(guī)定納入工資總額的退(離)休費為基數(shù)交納黨費。

五、黨費交納的具體標準:凡有工資收入的黨員,按以下比例交納黨費:每月工資收入在400元(含400元)以下者,交納月工資的0.5%;400元以上至600元(含600元)者,交納1%;600元以上至800元(含800元)者,交納1.5%;800元以上(稅后)至1500元(含1500元)者,交納2%;1500元以上(稅后)者,交納3%。

六、黨員增加工資收入后,從按新工資標準領取工資的當月起,以新的工資總額為基數(shù),按照規(guī)定比例交納黨費。

七、黨員自愿一次交納1000元以上黨費,全部上交中央。由基層黨委代收,并提供該黨員簡要情況,通過省委組織部轉交中央組織部,中央組織部給本人出具收據。

八、對于長期少交不交黨費的黨員,應及時進行批評教育。黨員沒有正當理由,連續(xù)六個月不參加黨的組織生活,或不交納黨費,或不做黨所分配的工作,就被認為是自行脫黨,由支部大會決定除名,并報黨委批準。

第6篇 第一_醫(yī)院黨費收繳管理制度

第一人民醫(yī)院黨費收繳管理制度

1、交納黨費的標準

(1)凡有固定工資收入的黨員(固定工資指現(xiàn)行的基礎工資、職務工資、工齡工資(護齡、教齡、駕齡津貼)的總和,按中組部及省、市委有關文件規(guī)定比例交納黨費。

(2)交納標準:每月工資收入在400元以下者,交納月工資的0.5%;每月工資收入在400元~600元者,交納工資收入的1%;每月工資收入在600~800元者,交納工資收入的1.5%;每月工資收入在800~1500元者,交納工資收入的2%;每月工資在1500元以上者,交納工資收入的3%。

2、交納黨費時間

(1)黨員在每月發(fā)工資后一周內,將黨費交至所屬黨支部。黨支部每季度15日前將黨費交至黨辦。

(2)黨辦每年兩次將黨費金額上交至麗水市直機關黨工委,由市直機關黨工委按比例返回給院黨委作為各支部學習活動費。

3、黨費的管理

(1)黨費實行專人管理。支部、黨委均由專人進行黨費的收繳、登記、并按月造冊。

(2)黨費專門存折實行專人保管,專立項目。黨委每年向黨支部及全院黨員公布一次黨費收支情況,自覺接受群眾監(jiān)督。

(3)每年底將對全院黨費的收繳、使用情況進行統(tǒng)計,并向上級有關部門進行匯報。黨費存根保留三年歸檔,以備檢查。

4、黨費的使用范圍

(1)教育、培訓黨員費用的補充開支。

(2)購買黨員政治理論學習資料,訂閱黨支部、黨員教育讀物的開支。

(3)黨支部結合實際情況開展黨內活動的費用。

(4)上級黨組織規(guī)定的其它可用黨費開支的費用。

5、黨費返還使用的審批手續(xù)

黨費使用須經黨支部書記會議商量,填報領款單交黨委辦公室審核,并經黨委書記同意并簽字后方可從黨費專用帳戶支出。

第7篇 黨支部黨費收繳管理制度范例

按期交納黨費,是黨章規(guī)定的黨員的基本條件之一,是黨員對黨應盡的義務,是黨員關心黨的事業(yè)的一種表現(xiàn),也是黨員增強組織觀念的重要途徑。 一、黨費收繳 1、凡有工資收入的黨員,每月以國家規(guī)定的工資總額中相對固定的、經常性的工資收入為計算基數(shù),按規(guī)定比例交納黨費。 工資總額中相對固定的、經常性的工資收入包括: 機關工作人員(不含工人)的職務工資、級別工資、基礎工資、工齡工資、津貼; 事業(yè)單位專業(yè)技術人員、管理人員的職務工資、等級工資、津貼、獎金; 機關、事業(yè)單位工人的崗位工資、等級工資、津貼、獎金; 企業(yè)人員工資收入中的固定部分(基本工資)和活的部分(津貼、獎金)。 列入交納黨費計算基數(shù)的津貼、獎金,是指年功性津貼、地區(qū)性津貼、工資性津貼和按月發(fā)放的獎金。在職黨員的津貼,包括:省崗位津貼、市崗位津貼、住房補貼、出勤補貼、地區(qū)糧油補貼、特殊崗位補貼等,均應列入計算基數(shù)。離退休人員中的黨員,與在職黨員相同的津貼,均應列入計算基數(shù),離退休人員單獨有的屬福利性質的津貼,如護理費、特需費、交通費等,可不列入計算基數(shù)。 2、交納黨費的比例為:每月工資收入在400元(含400元)以下者,交納月工資的0.5%;400元以上至600元(含600元)者,交納1%;600元以上至800元(含800元)者,交納1.5%;800元以上(稅后)至1500元(含1500元),交納2%;1500元以上(稅后)者,交納3%。 3、實行年薪制人員中的黨員,以上年月平均收入為計算基數(shù),參照上述規(guī)定比例交納黨費。 4、離退休人員中的黨員,以國家規(guī)定的離退休費為交納黨費計算基數(shù),領取養(yǎng)老保險金的黨員,以養(yǎng)老保險金為基數(shù),參照上述規(guī)定比例交納黨費。 5、下崗待業(yè)的黨員,依靠撫恤和救濟為主的黨員、領取當?shù)刈畹蜕畋U辖鸬狞h員以及學生黨員(包括沒有工資收入的研究生黨員),每月交納黨費2角。 6、合同工、臨時工黨員參照有固定工資收入的黨員交納黨費的比例交納黨費。 7、停薪留職從事個體經營的黨員,每月按上季度月平均收入,參照上述規(guī)定比例交納黨費。 8、預備黨員從支部大會通過其為預備黨員的當月起交納黨費。 9、黨員向其正式組織關系所在黨組織交納黨費。持《流動黨員活動證》外出的黨員,外出期間持證向外出所在地黨組織交納黨費。 10、黨員增加工資收入后,從按新工資標準領取工資的當月起,以新的工資收入為基數(shù),按照規(guī)定比例交納黨費。 11、黨員自愿一次性交納1000元以上的黨費,全部上繳中央,由中央組織部給本人出具收據。 12、遇有特殊情況,經黨支部委員會同意,黨員可以委托親屬或者其他黨員代為交納或者補交黨費,但補交黨費的時間不得超過3個月。 13、對不按規(guī)定交納黨費的黨員,黨組織應及時對其進行批評教育。對無正當理由連續(xù)6個月不交納黨費的,按自行脫黨處理。 二、黨費管理 1、黨支部應指定專人負責黨費收繳管理工作。黨支部統(tǒng)一使用縣委組織部統(tǒng)一印制的《黨支部黨費收繳登記簿》,把所有黨員的工資總額、應交納額、實際交納金額記入《登記簿》。每個黨員應于當月20日前把黨費交納給所在黨支部。 2、黨費由黨總支、黨支部統(tǒng)一收齊,于每季度第三個月的20日前上繳黨委在銀行的黨費專用帳戶。 3、黨費上繳銀行時,應填寫三聯(lián)單,直接到銀行交款。然后將銀行受理回單交基層黨委,開具收據并貼在《黨員交納黨費登記表》背面。 4、黨支部用組織部統(tǒng)一印制的《黨員交納黨費公布表》每半年公布一次黨費收繳情況,基層黨委每年檢查、公布一次黨費收繳情況,并于翌年一月底前將情況報縣直黨工委。

第8篇 某黨支部黨費收繳管理制度

按期交納黨費,是黨章規(guī)定的黨員的基本條件之一,是黨員對黨應盡的義務,是黨員關心黨的事業(yè)的一種表現(xiàn),也是黨員增強組織觀念的重要途徑。

一、黨費收繳

1、凡有工資收入的黨員,每月以國家規(guī)定的工資總額中相對固定的、經常性的工資收入為計算基數(shù),按規(guī)定比例交納黨費。

工資總額中相對固定的、經常性的工資收入包括:

機關工作人員(不含工人)的職務工資、級別工資、基礎工資、工齡工資、津貼;

事業(yè)單位專業(yè)技術人員、管理人員的職務工資、等級工資、津貼、獎金;

機關、事業(yè)單位工人的崗位工資、等級工資、津貼、獎金;

企業(yè)人員工資收入中的固定部分(基本工資)和活的部分(津貼、獎金)。

列入交納黨費計算基數(shù)的津貼、獎金,是指年功性津貼、地區(qū)性津貼、工資性津貼和按月發(fā)放的獎金。在職黨員的津貼,包括:省崗位津貼、市崗位津貼、住房補貼、出勤補貼、地區(qū)糧油補貼、特殊崗位補貼等,均應列入計算基數(shù)。離退休人員中的黨員,與在職黨員相同的津貼,均應列入計算基數(shù),離退休人員單獨有的屬福利性質的津貼,如護理費、特需費、交通費等,可不列入計算基數(shù)。

2、交納黨費的比例為:每月工資收入在400元(含400元)以下者,交納月工資的0.5%;400元以上至600元(含600元)者,交納1%;600元以上至800元(含800元)者,交納1.5%;800元以上(稅后)至1500元(含1500元),交納2%;1500元以上(稅后)者,交納3%。

3、實行年薪制人員中的黨員,以上年月平均收入為計算基數(shù),參照上述規(guī)定比例交納黨費。

4、離退休人員中的黨員,以國家規(guī)定的離退休費為交納黨費計算基數(shù),領取養(yǎng)老保險金的黨員,以養(yǎng)老保險金為基數(shù),參照上述規(guī)定比例交納黨費。

5、下崗待業(yè)的黨員,依靠撫恤和救濟為主的黨員、領取當?shù)刈畹蜕畋U辖鸬狞h員以及學生黨員(包括沒有工資收入的研究生黨員),每月交納黨費2角。

6、合同工、臨時工黨員參照有固定工資收入的黨員交納黨費的比例交納黨費。

7、停薪留職從事個體經營的黨員,每月按上季度月平均收入,參照上述規(guī)定比例交納黨費。

8、預備黨員從支部大會通過其為預備黨員的當月起交納黨費。

9、黨員向其正式組織關系所在黨組織交納黨費。持《流動黨員活動證》外出的黨員,外出期間持證向外出所在地黨組織交納黨費。

10、黨員增加工資收入后,從按新工資標準領取工資的當月起,以新的工資收入為基數(shù),按照規(guī)定比例交納黨費。

11、黨員自愿一次性交納1000元以上的黨費,全部上繳中央,由中央組織部給本人出具收據。

12、遇有特殊情況,經黨支部委員會同意,黨員可以委托親屬或者其他黨員代為交納或者補交黨費,但補交黨費的時間不得超過3個月。

13、對不按規(guī)定交納黨費的黨員,黨組織應及時對其進行批評教育。對無正當理由連續(xù)6個月不交納黨費的,按自行脫黨處理。

二、黨費管理

1、黨支部應指定專人負責黨費收繳管理工作。黨支部統(tǒng)一使用縣委組織部統(tǒng)一印制的《黨支部黨費收繳登記簿》,把所有黨員的工資總額、應交納額、實際交納金額記入《登記簿》。每個黨員應于當月20日前把黨費交納給所在黨支部。

2、黨費由黨總支、黨支部統(tǒng)一收齊,于每季度第三個月的20日前上繳黨委在銀行的黨費專用帳戶。

3、黨費上繳銀行時,應填寫三聯(lián)單,直接到銀行交款。然后將銀行受理回單交基層黨委,開具收據并貼在《黨員交納黨費登記表》背面。

4、黨支部用組織部統(tǒng)一印制的《黨員交納黨費公布表》每半年公布一次黨費收繳情況,基層黨委每年檢查、公布一次黨費收繳情況,并于翌年一月底前將情況報縣直黨工委。

黨費收繳管理制度表頭(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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