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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力公司安全生產風險抵押金制度匯編(3篇范文)

更新時間:2024-05-06 查看人數(shù):85

電力公司安全生產風險抵押金制度

有哪些制度

在電力公司的運營中,安全生產風險抵押金制度是其中不可或缺的一環(huán)。它通常包括以下幾個關鍵部分:

1. 風險評估:定期進行設備設施的安全檢查和風險評估,確保及時發(fā)現(xiàn)潛在隱患。

2. 安全規(guī)程:制定并執(zhí)行嚴格的作業(yè)規(guī)程,規(guī)范員工的操作行為,減少人為失誤。

3. 應急預案:建立應對突發(fā)事件的應急預案,提高快速響應和處理能力。

4. 培訓教育:對員工進行安全知識培訓,提升其安全意識和應急處理技能。

5. 抵押金管理:設立專門的風險抵押金賬戶,用于應對可能發(fā)生的安全生產事故。

是指什么

安全生產風險抵押金制度,簡單來說,就是電力公司為保障安全生產,預先繳納一定金額的保證金,作為應對可能出現(xiàn)的安全生產事故的資金儲備。這一制度旨在促使企業(yè)增強安全生產責任感,主動預防和控制安全事故,同時也為可能的損失提供了一定的經(jīng)濟保障。

重要內容

該制度的核心內容在于風險抵押金的繳納和使用。企業(yè)需按照規(guī)定比例和周期繳納風險抵押金,這筆資金不得挪作他用。當發(fā)生安全生產事故時,可以迅速動用這筆資金進行救援和賠償。制度還強調了對事故責任的追溯,對于因管理不當導致的事故,企業(yè)將承擔相應責任,抵押金可能會被扣除。

制度流程

1. 制定規(guī)則:由上級管理部門制定風險抵押金的具體繳納標準和使用規(guī)則。

2. 繳納抵押金:企業(yè)按照規(guī)定時間向指定賬戶繳納。

3. 定期審計:定期對企業(yè)的安全生產情況進行審計,評估風險狀況。

4. 事故應對:一旦發(fā)生事故,立即啟動應急預案,并使用抵押金進行應急處置。

5. 資金清算:事故處理完畢后,對抵押金進行清算,如有剩余,退還企業(yè);如有不足,由企業(yè)補足。

電力公司的安全生產風險抵押金制度是一項重要的管理工具,旨在通過經(jīng)濟手段強化安全生產的管理,保障企業(yè)的正常運營和公眾的生命財產安全。在實施過程中,需要各級管理人員的嚴格監(jiān)督和有效執(zhí)行,以確保制度的有效性。

電力公司安全生產風險抵押金制度范文

第1篇 電力公司安全生產風險抵押金制度

為進一步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落實各級人員的安全責任,在人身安全方面引入風險機制和激勵機制,局決定從年月日開始實行安全生產風險抵押金制度。

一、人身安全風險抵押金的適用范圍及考核期

1、人身安全風險抵押金適用于全局在崗職工。

2、考核期為每年元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

二、人身安全聯(lián)責管理的形式和實施辦法

1、局領導對全局人身安全負管理責任。生技科、用電科、分別對配網(wǎng)、用電、系統(tǒng)的人身安全負管理責任(見附表)。

2、各職能部門負責人要按安全責任規(guī)定,定期或不定期深入基層,督促生產。

3、生產班所要貫徹落實局和上級有關安全生產的各項規(guī)章制度,加強對職工的安全教育,以人身安全為中心,加強安全生產管理,預防發(fā)生人身事故。

三、人身安全風險抵押金的繳納標準:

1、局長:????????????????????? 1200元

2、其他局領導:??????????????? 1000元

3、科室負責人、安監(jiān)員:???????? 800元

4、班站所長、科室其他人員?????? 700元

5、班站所安全員:?????????????? 600元

6、其它生產人員:?????????????? 500元

四、人身安全風險獎懲標準

1、當年全局不發(fā)生人身事故,按各人所繳人身安全風險抵押金數(shù)額金額發(fā)放人身安全獎。

2、發(fā)生人身死亡事故,全局不發(fā)人身安全獎,并按如下標準扣除人身安全風險抵押金。

(1)事故部門的負責人、安全員、事故主要負責人、直接負責人???????????????????????????? 100%

(2)事故次要負責人???????????????????? 80%

(3)事故部門的其它人員???????????????? 40%

(4)對應管理職責部門人員?????????????? 50%

(5)其它部門人員?????????????????????? 20%

(6)局領導???????????????????????????? 40%

3、發(fā)生人身重傷事故,事故部門全體人員不發(fā)人身安全獎,其余部門及人員按各人所繳人身安全風險抵押金數(shù)額的60%發(fā)人身安全獎。

(1)事故部門的負責人、安全員、事故主要責任人、直接責任人50%

(2)事故次要責任人40%

(3)對應管理職責部門人員25%

(4)其人部門人員10%

(5)局領導20%

4、發(fā)生人身輕傷事故,事故主要責任人、直接責人不豐安全獎。事故部門負責人、安全員、次要責任人按各人所繳人身安全風險抵押金數(shù)額的60%發(fā)人身安全獎。與事故對應的管理、聯(lián)責部門人員、其他部門人員局領導按各人所交人身安全風險抵押金數(shù)額的90%發(fā)人身安全獎。對有關人員按如下標準扣除人身安全風險抵押金:

(1)事故部門的主要責任人。直接責任人每次30%,事故的次要責任人每次20%.

(2)事故部門的負責人、安全員每長15%.

(3)事故部門的其他人員、對應管理、聯(lián)責部門人員每次10%.

(4)其它部門人員、局領導每次50%.

(5)發(fā)生人身事故按上述條款執(zhí)行外,還要按局有關規(guī)定考核。

(6)人身安全風險抵押金扣完為止,不再倒扣。

(7)管理部門、聯(lián)責部門發(fā)生人身事故,比照本辦法對應條款執(zhí)行。

(8)上述各條所列人身事故均指電力生產人身事故,若發(fā)生非電力生產人身事故,經(jīng)調查分析后酌情處罰。

五、人身安全風險抵押金收繳管理

1、局屬各部門自行收齊人身安全風險抵押金,交局財務科。

2、財務科全部收齊后,造冊登記,列專帳管理,并同時抄辦公室、生技科花名單各一份。

六、人身安全風險抵押獎懲兌現(xiàn)

1、當年的人身安全風險抵押金獎懲于下年初兌現(xiàn)。生技科根據(jù)人身安全情況造花名單報局辦公,由辦公室算清各有關人員受獎金額,造冊后經(jīng)主管局長批準,財務科進行獎懲兌現(xiàn)。多經(jīng)部門獎懲兌現(xiàn),獎金自理。

2、因人身事故被扣除了人身安全風險抵押金的人員,在每年人身安全風險抵押金獎懲兌現(xiàn)時應按標準補齊人身安全風險抵押金。

3、當年所繳人身安全風險抵押金轉作下年的人身安全風險抵押金。人身;安全風險抵押金的利息和扣除累計的人身安全擔抵;押金,由局財務科列專帳作為安全獎勵基金。

七、其他事項說明

1、職工離崗退還所繳抵押金外,若當年在崗時超過半年且未發(fā)生人身事故貺額發(fā)人身安全獎。若委超過半年發(fā)給半獎,若發(fā)生人身事故減半獎懲。

2、新上崗職工(包括未轉正定級之前),應按相應金額繳納的風限抵押金,兌現(xiàn)時減發(fā)并獎。

3、脫產學習在一年及以上者,不繳納風險抵押金,也不進行獎懲,脫產學習超過六個月者,但不足一年的,應按規(guī)定足額繳納風險抵押金,兌現(xiàn)時減半發(fā)獎。

4、調換工作崗位者,當年抵押 金獎懲兌現(xiàn)仍按原所在崗位執(zhí)行。下年初辦理變更手續(xù),按變更后的崗位兌現(xiàn)獎懲。

第2篇 電力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1、各單位安全網(wǎng)絡圖、崗位責任、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必須上墻。并要懸掛整齊醒目。

2、層層簽定安全生產責任書,建立健全各種安全記錄,內容清楚、詳細、齊全、屬實。

3、公司所有員工必須積極參加各種安全活動、安全考試、知識競賽等。

4、努力推行現(xiàn)代安全管理方法,普及完善標準化作業(yè),建立并執(zhí)行各項安全生產規(guī)章制度,班組成員能熟練掌握本崗位的安全技術規(guī)程和作業(yè)標準,做到會講會用。

5、新工人和轉崗工人必須經(jīng)過三級安全教育。

6、安全檔案要嚴格按標準建立,妥善保管;車間每半年、各班組每季度組織一次安全培訓并考試,成績不合格不準上崗。

7、班長為班組教育的責任人,必須及時為每位員工建立每三級班組安全教育檔案,制定和實現(xiàn)班組安全目標,做到個人無違章,崗位無隱患,班組無事故,崗位塵毒濃度不超標,安全文明生產好。

8、各班班長為兼職班組安全員,負責本班組員工的安全工作。負責員工的安全教育,監(jiān)督班組員工《崗位安全操作規(guī)程》的執(zhí)行情況,檢查工作現(xiàn)場設備、人員、環(huán)境的可靠性,符合安全條件后方可開始工作。

9、各班長每天班前會必須對員工進行安全教育,布置安全工作注意事項,檢查場地、設備、機械、工具和防護措施,確認處于安全狀態(tài)時,方可開展工作。

10、班組長要經(jīng)安全培訓考試合格,具備辨識危險、控制事故的能力,班組各成員要職責清、責任明。

11、班組成員要有“安全第一”的意識,“我要安全”的覺悟,“我會安全”的技能,“我管安全”的義務,“我保安全”的責任,做到自我防護,自主管理、自我教育。

12、每周生產調度會布置的安全工作要全面落實。

13、嚴格落實班前、班后會、安全日活動、安全檢查、安全例會制度,做到有布置、有檢查、有考核、有記錄,由安全員監(jiān)督檢查。

14、危險場所及危險設施應采取防范措施,設立標志,要害崗位、重要設施要人人清楚。

15、火藥庫、油庫、化驗室、氰化鈉庫、發(fā)配電室、信號室、鍋爐房、污水處理廠等要害部門必須做到出入記錄齊全,物資支領手續(xù)齊全,標志懸掛醒目。

16、工作前要充分休息,班中不準打鬧,不準帶小孩及無關人員到生產作業(yè)場所,杜絕帶病上崗。

17、上崗人員必須持有上崗證,上崗證由安全部門每半年考核一次,特種作業(yè)人員必須持特種作業(yè)證上崗。

18、各種大型安裝、維修、檢修等重點工程,各單位必須研究制定安全防范措施,并經(jīng)安全環(huán)保部同意,方可施工。在重點項目檢修過程中,單位必須設立監(jiān)督崗,3米以上高空作業(yè)須系上安全帶。

19、接班時或工作期間,認真檢查本崗位的設備、安全設施以及使用的工具是否處于良好狀態(tài),發(fā)現(xiàn)問題立即修理、更換,不許帶病運轉和勉強使用。

20、各種防塵、防護設施必須安全可靠,操作崗位工人及班組長上班和生產管理人員進入車間、工段,必須按要求穿戴勞保用品。

21、氧氣瓶、乙炔瓶的存放和使用必須符合安全規(guī)定。

22、在禁止煙火的場所不準出現(xiàn)煙頭,各種防火器材配備齊全,會正確保管使用。

23、嚴禁班前、班中喝酒,工作期間不準脫崗、睡崗、串崗,做私活,不經(jīng)領導批準不準頂替他人上崗,更不準一人私自頂替別人連班。

24、不許在運轉設備旁休息、換衣服,或把衣服放在運轉設備旁。

25、及時整改公司、車間下達的隱患通知書所指出的隱患,將事故消滅在萌芽狀態(tài),確保安全生產。

26、通勤車輛必須裝有扶梯、拉手、拉桿等,車廂欄板不得低于1米。

27、禁止跨越鋼絲繩、皮帶和電纜。

28、外來參觀人員必須由有關單位批準,執(zhí)行本企業(yè)安全管理規(guī)定,由安環(huán)部人員及所到單位領導指定人員陪同。

29、不準私自安排、調動、設置特殊作業(yè)人員。

30、因違章違制被公司或職能部門通報的人員,年累計被罰款超過500元者,取消評比任何先進的資格。

31、對中層以上領導、機關管理人員、班組長違章作業(yè)或違章指揮,按對職工罰款額的2倍處罰。屬于嚴重違章作業(yè)或違章指揮者不論是否造成后果,除對其進行行政處分外,再按對工人的罰款額的4倍進行處罰。

32、操作設備人員必須掌握和嚴格執(zhí)行國家有關安全政策法規(guī)和本企業(yè)所制定的安全規(guī)章制度,掌握本崗位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熟悉設備性能及處理應急情況的措施。

33、操作機電設備必須掌握設備性能、操作方法、安全注意事項,經(jīng)考試合格后方可獨立操作,不許擅自亂開、亂動機電設備以及儀表器具。

34、工作中不準擅自離開工作崗位,未經(jīng)領導許可不得將設備交給他人操作。

35、運轉的機械設備要設安全罩,設備檢修完后要做到工完、料凈、場地清,安全設施恢復原狀。

36、檢修時在必要的地方要掛警示牌及安全鎖,停車檢修必須先切斷電源方可進行,并在電氣開關處掛上“有人作業(yè),不許合閘”的警示牌。

37、起重時必須由一人指揮,一人監(jiān)護,杜絕多人指揮,緊急情況需停止起吊時除外。

38、不許檢修正在運轉的設備,不能用手或身體接觸設備運轉部件,不許檢修壓力沒有排除的設備、容器、管路等。

39、焊、割作業(yè)中,容器內有可燃物、毒物、空氣流通不暢,及遇熱后膨脹、彈力變形等不許操作。

40、檢修中各工種協(xié)調有序,不能雙層作業(yè),三米以上高空作業(yè)應系安全帶,大風天禁止高處作業(yè)。

41、有心臟病、高血壓、孕婦、精神障礙病癥者不能在機電設備崗位工作或附近逗留。

42、處理險情、突發(fā)事故、故障時,要有專人指揮,緊張有序,臨危不亂,防止事故擴大,同時盡快上報上一級主管部門。

43、檢修高壓設備、線路以及調整、整定變壓器一、二次保護裝置必須經(jīng)輔助生產部批準,并備案,不得私自處理和調整、更換。

44、變壓器、高壓電纜、高壓油開關和50kw以上的電機每半年進行一次絕緣電阻測試,并把測試結果上報輔助生產部備案。變壓器等電氣設備的絕緣油每半年進行一次耐壓試驗,避雷器每年春檢試驗一次,不合格的必須更換。

45、油斷路器、變壓器發(fā)生短路事故的,必須取絕緣油樣進行化驗,合格后方可繼續(xù)使用。

46、電氣設備入井前,必須檢查、試驗,并保存試驗數(shù)據(jù)和試驗結果。

47、電氣設備在運輸過程中,必須制定安全措施,以防在運輸過程中損壞電氣設備。

48、高壓電氣設備應懸掛“高壓危險”標志牌,并應有照明,無人值班的硐室,必須關門加鎖。

49、變壓器室內不準存放任何材料,不得堵住通風系統(tǒng),非工作人員嚴禁入內。

50、電氣工作人員必須使用相應等級的絕緣工具,勞保用品等,并定期進行預防性試驗。

51、進行電氣作業(yè)所使用的工具、勞保用品必須符合安全要求,電工要加強責任心,嚴格執(zhí)行電氣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加強日常巡檢維護和定期檢修工作,嚴防僥幸心理,防止誤操作,不得走過場。

52、公司內部高低壓停電,必須按照《能源管理制度》執(zhí)行停電工作票制度。調度員根據(jù)工作票停送電時間以及所涉及的單位,必須事先通知停電用戶,豎井和斜井用戶必須提前一小時通知。

53、檢修工作完畢后,工作負責人必須按規(guī)程檢查、清理現(xiàn)場,查明并通知全部工作人員撤離后,指揮拆除接地線和標示牌,恢復常設遮欄。接地線拆除后,應視為線路或設備即帶電,不準任何人再進入現(xiàn)場工作。工作負責人應在停電工作票上簽字并通知送電,送電后無異常方可離開。

54、嚴禁帶電作業(yè)或采用預約停送電時間的方式進行電氣檢修。檢修電氣設備必須切斷電源,并在電源開關上掛“禁止合閘,有人工作”的警告牌。電源開關離工作面較遠時應派專人看守。高處作業(yè)、夜間作業(yè)、暑天、大雪天作業(yè)或其它危險作業(yè)必須有兩人以上,一人工作,一人監(jiān)護。監(jiān)護人不得直接操作。

55、裝設接地線必須先接接地端,后接導體端,必須接觸良好。拆除接地線必須與此順序相反。裝拆接地線均應使用絕緣棒和戴絕緣手套。接地線應用多股軟銅線,其截面應符合電流要求,但不得小于25mm2。

56、對10kv以上電氣設備、重要線路、重要工作場所的停送電,須經(jīng)公司能源管理員同意簽字后,方可進行作業(yè)。

57、電氣設備必須由專職電工(持進網(wǎng)證、特種作業(yè)證、上崗證)或在專職電工指導下進行安裝、維護和檢修作業(yè),否則不得作業(yè)。

58、低壓帶電作業(yè)應設專人監(jiān)護,使用有絕緣柄的工具,戴絕緣手套和安全帽,工作時站在干燥的絕緣物上。嚴禁使用銼刀,金屬尺和帶有金屬的毛刷等工具,同時人體不得同時接觸兩根線頭。

59、電氣設備可能為人所觸及的裸露帶電部分,必須設保護罩、遮欄及警示標志等安全裝置。

60、采掘工作面、天井、低于二米的分支巷道的照明電壓不得超過36v;有爆炸危險的工作面炸藥、雷管庫區(qū),應采用攜帶式蓄電池礦燈。

61、礦井內所有電氣設備的金屬外殼及電纜配件、金屬外皮等都要可靠接地。

62、井下電氣設備禁止接零,井下應采用礦用變壓器,若用普通變壓器時,禁止中性點直接接地。不得由地面中性點直接接地的變壓器向井下供電。

63、禁止帶電檢修或搬動任何帶電設備(包括電纜、電線),檢修或搬動前,必須切斷電源,并將導體完全放電和接地。

64、不準將電纜懸掛在風水管上,電纜上不準懸掛任何物件。電纜與風水管平行敷設時,應敷設在管子上方,距管子不得小于0.3m。高低壓電纜之間的距離不得小于0.3m。

65、井下低壓安全供電要做到“三無”、“四有”、“兩齊”、“三全”。

66、人體接觸電容器之前,應用短接導線將所有電容器直接短接放電,并懸掛臨時接地線,否則不能觸及電容器。

67、井下設備排列擁擠,工作面空間狹窄,空氣比較潮濕,頂板有滴水、淋水現(xiàn)象以及電氣設備、電纜易受砸、碰、壓的地方,必須采取必要的防護措施,符合安全操作規(guī)程要求,使用合格和相應等級的設備、器材,并要加強日常巡檢,防止機電事故的產生和擴大,確保人身和設備的安全。

68、機電設備工作繁重,起動頻繁,負載變化較大,設備有過載現(xiàn)象的,其控制回路必須定期檢查、檢修。

69、在控制臺看不到所控制全套設備或工作設備離控制開關較遠以及其他在可能發(fā)生危險的區(qū)域內,工作人員不能快速操縱控制開關終止危險發(fā)生的地方,都必須在工作設備附近裝設緊急控制開關。

70、各單位應對使用電氣設備的一般生產工人,進行必要的安全用電知識和安全規(guī)程的教育、培訓,作為三級教育的內容之一。

71、向井下供電的斷路器和井下中央變配電所各回路斷路器禁止裝設自動合閘裝置。

72、在斷電的線路上作業(yè)時,該線路的電源開關把手,必須加鎖或設專人看護,并懸掛“有人作業(yè),不準送電”的警示牌。只有執(zhí)行這項工作的人員,才有權取下警示牌并送電。

73、個人不準私接電線和用電設施,發(fā)生電氣故障不得私自處理,并立即通知電工處理。

74、工作服要做到三緊(領口緊、袖口緊、下擺緊)。

75、地面電纜必須按規(guī)程布置,井巷內的動力電纜應按規(guī)程懸掛。76、禁止在超重設備下停留或者通過。

77、地、測、采專業(yè)的各項技術設計必須履行嚴格的審批制度,未經(jīng)審批的設計一律不得進行施工。

78、地質探礦工程設計必須考慮地質構造、巖石的穩(wěn)固性、破碎帶、斷層、水溶洞等不安全因素,并有詳細的文字說明和附圖。

79、探礦及采準天井的單體設計必須避開破碎帶、斷層、水溶洞等地段,防止塌方及涌水事件的發(fā)生。

80、采場單體設計必須保證有兩個天井與采場相通,確保采場通風良好及安全行人通道的暢通。

81、對于暴露面積較大的采場,必須有安全礦柱的技術設計說明書。

82、對于礦柱的回采和采空區(qū)的處理,要有總的設計方案。

83、露天采場的設計必須考慮邊坡穩(wěn)固,排水防洪等安全因素。

84、當專業(yè)技術設計與實際施工因安全因素發(fā)生沖突時,應及時調整技術設計,并編寫補充設計說明。

85、地、測、采各專業(yè)技術人員應經(jīng)常深入施工現(xiàn)場,進行技術指導。

86、地質技術人員要著重對井下的斷層、破碎帶、水溶洞等現(xiàn)象進行管理,發(fā)現(xiàn)上述的安全隱患應及時與施工單位及安全部門聯(lián)系。

87、測量技術人員要及時準確地為施工單位提供技術服務,遇有貫通工程時,要在貫通前5米左右下達貫通安全通知書。避免傷亡事故或損壞設備的事故發(fā)生。

88、因技術工作的需要,各專業(yè)須進行危險性作業(yè)時,事前必須同生產車間和安環(huán)部門取得聯(lián)系,征得允許后方可作業(yè)。

89、采礦專業(yè)要加強露采邊坡穩(wěn)定性的管理,避免巖體滑坡。

90、調度管理人員要協(xié)助公司領導,做好安全管理工作,實現(xiàn)生產、安全均衡發(fā)展。

91、發(fā)現(xiàn)安全問題要及時與有關領導及專職安全員取得聯(lián)系,不得違章指揮、違章作業(yè)。

92、做好事故匯報和組織搶救工作,及時向有關部門、領導匯報事故的發(fā)展情況。

93、聽取各單位對安全工作及上次安全會議的執(zhí)行情況,并提出獎罰建議。

94、室內值班人員要通過監(jiān)控電視嚴格監(jiān)控,防止設備事故和盜竊事故的發(fā)生。

95、嚴格執(zhí)行現(xiàn)場交接班制度,發(fā)現(xiàn)電源、電器等有異常,立即向部門領導匯報。

96、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定期對公司范圍內的安全閥、壓力表、儀表等進行外校。

97、加強有毒、有害物品的管理,不得隨意將危險物品轉借給他人。危險物品要有專業(yè)管理,建立完整的出入庫手續(xù)。

98、對其有毒性、易燃、易爆、易揮發(fā)、麻醉性和刺激性氣味的藥品,嚴格執(zhí)行安全操作規(guī)程。做到了解其技術性能、使用方法,防止中毒事故的發(fā)生。

99、合理使用和維護化驗室一切電器設備,當電器設備發(fā)生故障時,應立即找專業(yè)電工處理,并向有關領導匯報,不得私自拆卸、修理。

100、化檢人員要及時準確地測定尾渣、尾液有害成份的含量,確保污水排放合格率達100%。

101、安全員深入工作現(xiàn)場,把好安全關,跟班了解安全操作規(guī)程的實施情況,及時處理生產中出現(xiàn)的不安全因素,難以解決的問題要及時匯報。

102、安全員每天必須參加班前會,講解各地點安全注意事項,做好安全記錄。

103、入井前不許飲酒,如發(fā)現(xiàn)除責令其本人休息外,按制度給予罰款處理。

104、入井配帶勞動保護,如(安全帽、電石燈、打火機、礦靴等),不帶全勞動保護用品,不準入井。

105、入井行走時,遇有機車駛過,應迅速躲到安全地點,不許與電機車同時行走,嚴禁肩扛金屬工具(如釬子桿、撬棍、鐵管等),要注意機車架線,以防觸電。

106、禁止進入掛有危險警示牌及已封閉的地點。

107、入井五不準:

1) 不準損壞安全設施;

2) 不準在井內或井口擁擠和打鬧;

3) 不準在井內明火取暖;

4) 不準從高處向下投擲物品;

5) 不準在電線及電氣設備上放任何物品。

108、井下作業(yè)人員必須服從安全技術人員指揮,保證施工安全。

109、井下作業(yè)地點必須兩人以上進行作業(yè),不許單人作業(yè)。

110、按時參加公司組織的安全知識培訓,提高員工安全意識。

111、及時整改公司、安全環(huán)保部下達的隱患通知書指出的隱患,在規(guī)定時間內完成整改要求。

112、每周公司生產調度會所布置的安全工作要做到全面落實。

113、對爆破器材、電源照明、安全設施進行經(jīng)常性檢查,不合格要及時整改。

114、地表陷落區(qū)、采空區(qū)及危險設施,應采取安全防范措施,設立明顯標志。

115、高空作業(yè)、豎井檢修安裝、下料作業(yè)有墜落危險,員工必須配帶安全帶。

116、乘罐人員上下必須使用罐籠安全門,罐籠運行時,各中段安全門必須關好。

117、乘罐人員必須聽從信號工的指揮,發(fā)出開罐信號后,不準上下人。

118、不準在罐內吸煙、打鬧、大聲喧嘩,不準探頭和把手腳伸出罐外。

119、每層罐加信號工準乘九人,乘罐人員必須手把把手,面部朝外乘罐。

120、人員上罐后,信號工要關好罐門,罐未停穩(wěn)前不準打開罐門。

121、嚴禁人員與大件物品、礦車混載。

122、攜帶炸藥的爆破工一次乘罐不得超過五人,其他人員不得乘罐。

123、爆炸品、易燃品、腐蝕品要隨時提升,不準在井口停留時間過長。

124、提升礦車后必須將罐停穩(wěn),攔點后上下礦車。

125、提升運送火工材料時,必須選與卷揚工取得聯(lián)系,罐籠起動、停止時不得使罐籠發(fā)生巨裂震動和撞擊。

126、在信號不明或無信號工指揮的情況下,不準私自開動卷揚機。

127、斜井提升時,人、車不準同行,上下斜井人員必須服從信號工的指揮。

128、井下臨時炸藥存放點貯存炸藥必須是當天的用量,不許超過當天使用量。

129、爆破工加工火工材料必須在指定地點,不許在主巷中加工。

130、井下炸藥、雷管必須分開運送,運送時不得在人多的地方停留,要一直走到工作地點,避開機房、設施等要地。

131、當幾個人同時運送爆破材料時,人與人之間最少要保持十五米遠的距離。

132、爆破工對當班剩余的火工材料必須退回炸藥庫,嚴禁私自存放。

133、爆破工運送火工材料時,必須使用炸藥兜和雷管兜運送。

134、運送火工材料時不許抽煙,電石燈與雷管兜不能放在同一肩上,并注意來往車輛。

135、不許用電機車運送炸藥、雷管等火工材料。

136、不許用導火線代替繩子捆綁炸藥。

137、嚴禁任何人私拿、私用、私藏、贈送、轉讓、轉賣、轉借爆炸物品。

138、作業(yè)地點炸藥、雷管必須分開臨時存放,相距至少兩米以上,在安全處存放。

139、作業(yè)地點放炮前,巖工必須做好警戒工作,嚴禁一切行人、車輛等進入或行走。

140、每個采場、作業(yè)地點必須配備合格的撬棍,做好撬頂工作,不準有浮石。

141、作業(yè)面先進行排險,撬凈頂盤、巖幫浮石后,人員方可作業(yè)。

142、巖工只準使用木質的炮棍裝藥。

143、嚴禁任何人看回頭炮,嚴禁返回去點二次炮。

144、礦車裝貨不得超出礦車車沿十厘米,上部不準裝大塊。

145、不論空車或重車,一人只能推一個,禁止一人推兩車或放野車,多人推車時,前后必須保持十五米以上距離。

146、耙巷出礦,當班電耙工作業(yè)完畢后,如果斗井卡住,必須在下班時通知班長或下一班采場巖工。

147、井下各種礦車出入必須掛鏈。

148、嚴禁在炮煙未排盡的情況下作業(yè),杜絕頂炮煙強制作業(yè)現(xiàn)象。

149、中穿倒運毛石必須保證上口和下口有足夠通風口方能作業(yè),如有一處堵住,不許作業(yè)。

150、禁止使用不堅固的圓木做撐木。

151、天井作業(yè)平臺上的雜石要及時清理。

152、上天井時必須與天井作業(yè)人員取得聯(lián)系后才能進入,禁止從天井上往下扔工具及釬子桿等。

153、巖工不準騎在氣腿上或伏在機器上打眼,以防斷釬傷人。

154、巖工排完險后再作業(yè),不能一邊鑿巖,一邊處理浮石。

155、天井放炮必須使用長非電到地面點火,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156、天井作業(yè)時必須架設正規(guī)平臺,牢固后方可作業(yè)。

157、耙巷出礦禁止鉆漏斗捅礦、崩炮,二層耙巷放炮,上、下人行井必須堵好人。

158、天井梯子、作業(yè)平臺架設要正規(guī)化、標準化,梯子間上下間隔為6.5米。

159、電機車運送空(重)車進入車場,最前礦車不許超過警界牌。

160、井下無論采場大小,照明必須保證2~3個照明燈泡,確保采場能見度。

161、不準搭礦車、攀車、放野車。

162、電機車工嚴格按照《電機車操作規(guī)程》駕駛,非電機車工不準亂動電機車。

163、各中段通風井調節(jié)門,任何人不準亂動。

164、通風較差的作業(yè)面要安裝局部通風設施,否則禁止作業(yè)。

165、平巷施工必須按規(guī)定打好管纜吊掛眼,每6米打一組,高度距底板分別是1.2米、1.4米、1.8米。

166、在穿口、沿口、交叉口必須打過頂眼。

167、主巷的水溝必須符合要求,規(guī)格為30×20×20cm。

168、井下各主要巷道要做到無積水、無廢石,搞好工業(yè)衛(wèi)生。

169、班組安全臺帳清楚,危險源有標志,制定控制措施并責任到人。

170、崗位現(xiàn)場管理有序,工具設備無隱患,安全防護裝置齊全完好、有效、可靠,正確使用個人防護用品。

171、作業(yè)環(huán)境整潔,安全通道暢通,安全標志醒目。

172、凡進入施工現(xiàn)場的機械、車輛或員工,必須服從指揮,遵守各項安全制度,否則現(xiàn)場負責人有權給予指正、處罰。

173、領用爆炸物品、劇毒物品時,必須履行爆炸物品、劇毒物品領用管理制度,對使用情況有嚴格的記錄,嚴禁私拿、私用、私藏、贈送、轉讓、轉賣、轉借。

174、露天爆破時,必須清理現(xiàn)場確保安全,并設專人四面警戒,及時通知井采車間撤離人員和設備。

175、爆破后及時清理殘炮,禁止在殘盲炮未處理好的地點工作。

176、在同一臺階內要避免上下雙層作業(yè),遇有特殊情況時,上下作業(yè)人員不得在站在同一條直線上,以免滾石傷人。

177、在夜間或暗處工作時,一定要有充足的照明。

178、班長做到班班檢查邊坡穩(wěn)定情況,對不穩(wěn)定邊坡及時處理,人工下放邊坡毛石時,要先通知下面作業(yè)人員躲到安全地點之后,再行下放。

179、對爆破器材、消防設施、電氣設施、避雷設施等安全設施進行經(jīng)常性檢查,發(fā)現(xiàn)不合格及處理。

180、嚴禁在庫房內油料、火工材料旁或運輸火工材料進程中吸煙、用火。

181、堆浸場必須做到班班取水樣,取樣合格率100%,一旦超標及時處理,并報車間。

182、經(jīng)常檢查堆浸場地周圍底墊情況,發(fā)現(xiàn)滲漏及時匯報、及時粘補。

183、做好載金炭、炭液的保存工作,班長要親自押運、交庫儲存,做到萬無一失。

184、堆浸場的液氰罐必須有專人保管鑰匙,使用時班長親臨監(jiān)督,并做好記錄。

185、砸大塊的工人要互相關照,工作中要保持一定距離,防止出現(xiàn)傷人現(xiàn)象。

186、車輛維護人員,要確保工作場所、所使用的工具在安全狀態(tài)下,方可進行維修。維修中要設專人監(jiān)護,佩戴必要的安全保護用品。

187、設備檢查完畢,確信所有的安全防護裝置、安全閥齊全,方準試車。

188、各特種車輛不準超定員乘坐。

189、個體車司機必須持有機動車駕駛證,嚴格遵守交通規(guī)則和操作規(guī)程。

190、駕駛員必須做到“禮讓三先”,不開“英雄車”,不爭道搶行,以保證廠內機動車輛的安全暢通。

191、車輛的剎車、轉向、喇叭、燈光、雨刷和后視鏡必須保持齊全有效。

192、禁止違章駕駛,禁止客貨混載和超員乘座。

193、不經(jīng)允許不許動用劇毒物品和危險品,如氰化鈉以及硫酸、硝酸、鹽酸、王水、氫氧化鈉等。

194、職工必須掌握氰化鈉、氯氣的性質和發(fā)生氰化鈉、氯氣中毒的搶救方法。

195、吊車必須是經(jīng)過培訓的專人負責,其它人不許開動吊車。

196、凡屬吊車等直接操作人員和有毒物品的操作人員,要注意力集中,操作時不許邊操作,邊看書,邊吃飯,邊飲水,邊吸煙。

197、不許在黑暗場所作業(yè),工作場所要有良好的照明。

198、設備運轉中,不許移動防護罩和防護裝置。防護罩和防護裝置在原位方可開車。

199、上下工序,各崗位、工種在工作中要作好聯(lián)系,防止雙層作業(yè)。

200、不許依靠、攀登或坐在安全設施上。

201、除檢修需要外,原礦倉不能開空,不許在供礦不足時扒倉子。

202、含氰藥劑必須安排專人管理,加藥庫必須上雙鎖,未經(jīng)允許無關人員不得隨便進入。

203、安全教育主要包括崗位的作業(yè)特點,工藝流程和操作規(guī)程,崗位設備的性能特點,安全裝置使用,防護用品的作用與保管方法。

第3篇 電力公司安全生產風險抵押金管理制度

為進一步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落實各級人員的安全責任,在人身安全方面引入風險機制和激勵機制,局決定從年月日開始實行安全生產風險抵押金制度。

一、人身安全風險抵押金的適用范圍及考核期

1、人身安全風險抵押金適用于全局在崗職工。

2、考核期為每年元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

二、人身安全聯(lián)責管理的形式和實施辦法

1、局領導對全局人身安全負管理責任。生技科、用電科、分別對配網(wǎng)、用電、系統(tǒng)的人身安全負管理責任(見附表)。

2、各職能部門負責人要按安全責任規(guī)定,定期或不定期深入基層,督促生產。

3、生產班所要貫徹落實局和上級有關安全生產的各項規(guī)章制度,加強對職工的安全教育,以人身安全為中心,加強安全生產管理,預防發(fā)生人身事故。

三、人身安全風險抵押金的繳納標準:

1、局長: 1200元

2、其他局領導: 1000元

3、科室負責人、安監(jiān)員: 800元

4、班站所長、科室其他人員 700元

5、班站所安全員: 600元

6、其它生產人員: 500元

四、人身安全風險獎懲標準

1、當年全局不發(fā)生人身事故,按各人所繳人身安全風險抵押金數(shù)額金額發(fā)放人身安全獎。

2、發(fā)生人身死亡事故,全局不發(fā)人身安全獎,并按如下標準扣除人身安全風險抵押金。

(1)事故部門的負責人、安全員、事故主要負責人、直接負責人 100%

(2)事故次要負責人 80%

(3)事故部門的其它人員 40%

(4)對應管理職責部門人員 50%

(5)其它部門人員 20%

(6)局領導 40%

3、發(fā)生人身重傷事故,事故部門全體人員不發(fā)人身安全獎,其余部門及人員按各人所繳人身安全風險抵押金數(shù)額的60%發(fā)人身安全獎。

(1)事故部門的負責人、安全員、事故主要責任人、直接責任人50%

(2)事故次要責任人40%

(3)對應管理職責部門人員25%

(4)其人部門人員10%

(5)局領導20%

4、發(fā)生人身輕傷事故,事故主要責任人、直接責人不豐安全獎。事故部門負責人、安全員、次要責任人按各人所繳人身安全風險抵押金數(shù)額的60%發(fā)人身安全獎。與事故對應的管理、聯(lián)責部門人員、其他部門人員局領導按各人所交人身安全風險抵押金數(shù)額的90%發(fā)人身安全獎。對有關人員按如下標準扣除人身安全風險抵押金:

(1)事故部門的主要責任人。直接責任人每次30%,事故的次要責任人每次20%.

(2)事故部門的負責人、安全員每長15%.

(3)事故部門的其他人員、對應管理、聯(lián)責部門人員每次10%.

(4)其它部門人員、局領導每次50%.

(5)發(fā)生人身事故按上述條款執(zhí)行外,還要按局有關規(guī)定考核。

(6)人身安全風險抵押金扣完為止,不再倒扣。

(7)管理部門、聯(lián)責部門發(fā)生人身事故,比照本辦法對應條款執(zhí)行。

(8)上述各條所列人身事故均指電力生產人身事故,若發(fā)生非電力生產人身事故,經(jīng)調查分析后酌情處罰。

五、人身安全風險抵押金收繳管理

1、局屬各部門自行收齊人身安全風險抵押金,交局財務科。

2、財務科全部收齊后,造冊登記,列專帳管理,并同時抄辦公室、生技科花名單各一份。

六、人身安全風險抵押獎懲兌現(xiàn)

1、當年的人身安全風險抵押金獎懲于下年初兌現(xiàn)。生技科根據(jù)人身安全情況造花名單報局辦公,由辦公室算清各有關人員受獎金額,造冊后經(jīng)主管局長批準,財務科進行獎懲兌現(xiàn)。多經(jīng)部門獎懲兌現(xiàn),獎金自理。

2、因人身事故被扣除了人身安全風險抵押金的人員,在每年人身安全風險抵押金獎懲兌現(xiàn)時應按標準補齊人身安全風險抵押金。

3、當年所繳人身安全風險抵押金轉作下年的人身安全風險抵押金。人身;安全風險抵押金的利息和扣除累計的人身安全擔抵;押金,由局財務科列專帳作為安全獎勵基金。

七、其他事項說明

1、職工離崗退還所繳抵押金外,若當年在崗時超過半年且未發(fā)生人身事故貺額發(fā)人身安全獎。若委超過半年發(fā)給半獎,若發(fā)生人身事故減半獎懲。

2、新上崗職工(包括未轉正定級之前),應按相應金額繳納的風限抵押金,兌現(xiàn)時減發(fā)并獎。

3、脫產學習在一年及以上者,不繳納風險抵押金,也不進行獎懲,脫產學習超過六個月者,但不足一年的,應按規(guī)定足額繳納風險抵押金,兌現(xiàn)時減半發(fā)獎。

4、調換工作崗位者,當年抵押 金獎懲兌現(xiàn)仍按原所在崗位執(zhí)行。下年初辦理變更手續(xù),按變更后的崗位兌現(xiàn)獎懲。

電力公司安全生產風險抵押金制度匯編(3篇范文)

為進一步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落實各級人員的安全責任,在人身安全方面引入風險機制和激勵機制,局決定從年月日開始實行安全生產風險抵押金制度。一、人身安全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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