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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哪些制度
化工安全生產例會制度是企業(yè)管理體系中的重要組成部分,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 安全生產責任制:明確各級管理人員及員工的安全職責,確保安全責任落實到人。
2. 安全檢查制度:定期進行生產現場的安全檢查,及時發(fā)現并消除安全隱患。
3. 應急預案與演練:制定應對各類事故的應急預案,并定期組織應急演練,提升應對能力。
4. 培訓教育制度:對員工進行安全知識培訓,提高其安全意識和技能。
5. 危險化學品管理:規(guī)范危險化學品的存儲、運輸和使用,防止泄漏和火災等事故。
是指什么
生產制度是指企業(yè)在生產過程中為保證安全生產、預防事故而制定的一系列規(guī)章制度。它旨在規(guī)范生產行為,強化安全管理,確保生產活動有序、高效且安全?;ぐ踩a例會制度是其中一種,通過定期會議,討論、評估和改進安全生產狀況,確保企業(yè)安全運營。
重要內容
化工安全生產例會制度的關鍵內容包括:
- 會議頻率:設定合理的會議周期,如每周或每月一次,確保及時了解安全動態(tài)。 - 參會人員:包括管理層、安全專員、一線員工等,確保全面了解各環(huán)節(jié)安全情況。 - 會議議程:涵蓋安全報告、隱患排查、事故案例分析、安全措施改進等內容。 - 決策與執(zhí)行:對會議討論的問題做出決策,并跟蹤執(zhí)行情況,確保問題得到解決。
制度流程
1. 會前準備:收集安全生產信息,準備匯報材料,確定會議議程。
2. 會議召開:通報近期安全狀況,討論存在的問題,提出改進措施。
3. 記錄與決議:記錄會議內容,形成決議文件,明確責任人和完成時間。
4. 跟進與反饋:監(jiān)督決議執(zhí)行,收集執(zhí)行結果,及時調整不適應的措施。
5. 案例學習:分享國內外安全案例,吸取經驗教訓,提升安全管理水平。
化工安全生產例會制度是保障企業(yè)穩(wěn)定運行的基石,通過有效的制度執(zhí)行,我們可以不斷優(yōu)化生產環(huán)境,降低風險,為企業(yè)的持續(xù)發(fā)展奠定堅實基礎。
化工安全生產例會制度范文
第1篇 化工安全生產例會制度
為做好本公司的安全生產工作,保證安全生產工作持續(xù)有效進行,特制定本制度。
1、每季度召開一次全公司安全生產總結會,會議由公司安全生產領導小組主要負責人召集,安全負責人、安全員、車間主任及班組長參加。
2、安全例會要對日常檢查和本季度例行檢查中發(fā)現的問題,逐一進行分析和研究,并制定相應的預防和整改措施。
3、 安全例會要安排和布置下一季度的安全生產工作,落實工作責任,逐一落實到人。
4、 安全例會應對上級管理部門安全工作的政策、會議精神等進行及時的傳達和布置,做到安全工作優(yōu)于日常生產。
5、安全例會要對安全生產工作中發(fā)現的好經驗、好辦法進行及時的推廣和落實,以促進公司安全生產工作扎實有效開展下去。
第2篇 化工廠安全生產變更管理制度
1 目的
規(guī)范本公司安全生產的變更管理,消除或減少由于變更而引起的潛在事故隱患。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生產過程中工藝技術、設備設施及管理等永久性或暫時性的變化。
2 編制依據
《危險化學品從業(yè)單位安全標準化規(guī)范》。
3職責
3.1 變更申請人負責填寫《安全生產變更申請表》。
3.2 各部門負責歸口部門的變更審核。
3.3 總經理負責變更的審批。
3.4 變更的審核部門負責對變更情況進行驗收。
4 工作程序
4.1 變更分類
4.1.1 工藝技術變更包括以下內容:
1) 原料介質變更;
2) 工藝流程及操作條件的重大變更;
3)工藝設備的改進和變更;
4)操作規(guī)程的變更;
5)工藝參數的變更;
6)公用工程的水、電、氣、風的變更等。
4.1.2 設備設施變更包括以內容:
1)設備設施的更新改造;
2)安全設施的變更;
3)更換與原設備不同的設備或配件;
4)設備材料代用變更;
5)臨時的電氣設備變更等;
6)監(jiān)控、測量儀表的變更;
7)計算機及其軟件的變更。
4.1.3 管理變更包括以下內容:
1)法律、法規(guī)和標準的變化;
2)人員的變更;
3)管理機構的較大變更;
4)管理職責的變更;
5)安全標準化管理的變更等。
4.2變更申請人填寫《安全生產變更申請表》,說明變更及其技術依據,并對變更的風險情況進行分析,變更申請部門領導簽字認可。
4.3申請變更部門將《安全生產變更申請表》報至管理部,管理部負責人對變更的情況進行審核。
4.4申請變更部門將《安全生產變更申請表》報至總經理,進行變更審批。
4.5變更審批后,變更申請部門組織相關部門進行變更的實施。
4.6變更實施前,變更的實施部門對變更實施過程進行風險分析,制定控制措施后實施變更。
4.7變更審核部門對變更的實施結果進行驗收。
5相關制度
《風險評價程序》。
6相關記錄
6.1變更申請表。
6.2變更驗收表。
第3篇 化工生產安全檢修管理制度
化工生產檢修過程中,主要安全事故類型為機器工具傷害、物體打擊、高處墜落、刺割、纏繞、擠壓、電弧光灼傷、中暑、灼燙、中毒、爆炸、著火等,下面介紹化工機械安裝維護檢修中的安全檢修管理制度。
一、一般的安全管理制度
1.安全教育和崗位技術考核不合格者,嚴禁獨立頂崗操作。
2.進入生產區(qū)的人員嚴禁吸煙。
3.易燃、易爆場所禁止穿著能產生靜電火花的化纖織物工作服和帶鐵釘的鞋。
4.檢修人員應熟悉工作中碰到的酸、堿和易燃、易爆、有毒物質的性質,避免發(fā)生灼傷、燃燒、爆炸和中毒事故。
5.檢修人員應知道沙箱、防毒面具、防火栓、滅火器的位置,并能正確的用它們去滅火。
6.待檢修的設備在檢修以前應由值班主任負責切斷電源,然后接上地線,切斷機器的傳動部分,取下保險開關并掛上警告牌。如設備內附有攪拌器也要卸下。
7.檢修受壓容器、機器、設備和管路之前應將其壓力降低到等于大氣壓。
8、待檢修的機器設備、如果不斷電或未降低壓力,或未將酸、堿和易燃、易爆、有毒介質放凈時,絕對禁止進行修理。
9.嚴禁使用汽油等易燃液體擦洗機動車輛、設備、地坪和衣服等。
10.安全裝置不準隨意拆除、挪用或棄置不用,因檢修拆除的,檢修完畢后必須立即復原。
11.在檢修時不要觸及電動機有電的部分,以及電纜和照明線。
12.使用手電鉆時,工人必須戴上橡膠手套,電鉆外殼應接地。
13.在起重或其他危險工作區(qū)域都應掛警告標志,不許外人進入工作區(qū)域。
14.檢修時拆開的地板,下班前應復原,如一時不便裝上,要在四周圍上欄桿,防止行人陷落。
15.當機器設備檢修完后,應將所有在檢修時拿開的安全裝置恢復原狀,并根據有關規(guī)定進行試壓、試漏、試安全閥、試儀表和聯(lián)鎖的靈敏度,然后單體試車和聯(lián)動試車。
16.檢修完后應拆除腳手架、臨時電氣線路、警告牌和標志,搬走檢修用的機具,清理設備、屋頂上、地面上的雜物垃圾,達到工完料凈場地清。
二、施工與檢修的安全管理制度
1.企業(yè)新建、改建、擴建、技措、大修等工程施工,必須加強組織管理,按審核批準的施工圖紙,編制施工方案(施工組織設計),報請主管廠長或總工程師批準。
凡在廠區(qū)及已建工程區(qū)域內動土施工,必須向有關部門辦理《動土安全作業(yè)證》,弄清擬建區(qū)內的地下管網、電纜和水文地質情況。
2.每項工程施工前,施工部門的負責人、工程技術人員、施工員、工長等,在逐級布置生產任務和技術交底的同時,必須逐級進行安全指令和安全措施的交底,不經安全措施交底的工程項目不得施工,工人有權拒絕施工。
3.施工現場,按施工總平面和分部、分項工程施工平面布置,應符合安全要求,安排施工臨建設施及機具、材料和水、電、氣(汽)管網等,都要符合安全、防火和工業(yè)衛(wèi)生要求。
4.施工現場內的坑、井、孔洞、陡坡、懸崖、高壓電氣設備、易燃、易爆場所等,必須設置圍欄、蓋板、危險標志,夜間要設信號燈,必要時指定專人負責,各種防護設施,安全標志,未經施工負責人批準,不得移動或拆除。
5.一切檢修項目均應在檢修前辦理檢修任務書,明確檢修項目負責人,并履行審批手續(xù)。
6.檢修項目負責人必須按檢修任務書的要求,親自或組織有關技術人員到現場向檢修人員交底,落實檢修安全措施。
7.檢修項目負責人對檢修工作實行統(tǒng)一指揮、調度,確保檢修過程的安全。
8.根據檢修任務書的要求,生產單位要為檢修單位創(chuàng)造安全檢修條件,沒有辦完交接手續(xù)的檢修單位,不得任意拆卸設備、管道。
9.對檢修使用的工具、設備應進行詳細檢查,保證安全可靠。
10.檢修傳動設備、傳動設備上的電氣設備,必須切斷電源(拔掉電源熔斷器),并經兩次起動復查證明無誤后,在電源開關處掛上禁止啟動牌或上安全鎖卡。
11.檢修單位應檢查檢修中需要的防護器具、消防器材的準備情況。
12.檢修單位要檢查《動火安全作業(yè)證》、《盲板抽堵安全作業(yè)證》、《設備內安全作業(yè)證》、《高處安全作業(yè)證》、《吊裝安全作業(yè)證》、《設備檢修安全作業(yè)證》和電氣工作票的審批內容與落實情況。
三、設備內檢修的安全管理制度
1.設備(槽罐、塔、釜、槽車、地下貯池、爐膛、溝道、煙道、排風道等)內作業(yè),必須辦理《設備內安全作業(yè)證》。該設備必須與其它設備隔絕(加盲板或拆除一段管道,不允許采用水封或閥門等方法代替),并清洗、置換。
2.要選用符合安全要求的盲板,建立盲板檔案卡片、并進行編號。盲板由各生產車間及設備動力車間分別保管、使用。要指定專人負責抽加盲板工作,指定專人負責監(jiān)護。
抽加盲板必須確認部位,并掛牌做記號,對較大系統(tǒng)抽加盲板的工作 ,應繪制盲板分布圖,防止因誤抽加盲板造成事故。在易燃、易爆系統(tǒng)抽加盲板,應在系統(tǒng)卸壓后保持正壓,以防空氣吸入造成事故。
3.進入設備內作業(yè)前30 min內,要取樣分析有毒、有害物質濃度、氧含量,經檢驗合格辦理了《設備內安全作業(yè)證》后方可入內作業(yè)。在作業(yè)過程中如發(fā)現異常,立即停止作業(yè),迅速撤出人員。
4.進入有腐蝕性、窒息、易燃、易爆、有毒物料的設備內作業(yè)時,必須穿戴適應的個人勞動防護用品,防毒器具。
5.設備內作業(yè)必須設作業(yè)監(jiān)護人,監(jiān)護人應由有經驗的人員擔任,監(jiān)護人必須認真負責,堅守崗位,并與作業(yè)人員保持有效的聯(lián)絡。
6.設備內作業(yè)應根據設備具體情況搭設安全梯及架臺,并配備救護繩索,確保應急撤離需要。設備內應有足夠的照明,照明電源必須是安全電壓,燈具必須符合防潮、防爆等安全要求。
7.嚴禁在作業(yè)設備內外投擲工具及器材,禁止用氧氣吹風。
8.作業(yè)完工后,經檢修人、監(jiān)護人與使用部門負責人共同檢查,確認無誤,并由檢修負責人與使用部門負責人在進入設備內作業(yè)證上簽字后,檢修人員方可封閉設備孔。
檢修完畢后必須做到:一切安全設施恢復正常狀態(tài)。根據生產要求抽加盲板、檢查設備管道內有無異物及封閉情況,按規(guī)定進行水壓或氣密試驗,并做好記錄備查。檢修任務書歸檔保存。清理現場。
9.檢修后的設備,必須按規(guī)程進行試運行,合格后,生產和檢修雙方辦理交接手續(xù)。
四、高處作業(yè)的安全管理制度
1.凡距墜落高度基準面(從作業(yè)位置到最低墜落著落點的水平面)2m及其以上,有可能墜落的高處進行作業(yè),稱為高處作業(yè)。
2.高處作業(yè)的分級和分類,按《廠區(qū)高處作業(yè)安全規(guī)程》(hg23014)執(zhí)行。
3.高處作業(yè)前,必須辦理《高處安全作業(yè)證》,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指定專人負責,專人監(jiān)護,并嚴格履行審批手續(xù),高處作業(yè)許可證的審批手續(xù)及審批權限按《化工企業(yè)高處作業(yè)安全規(guī)定》執(zhí)行。
4.高處作業(yè)人員必須經體檢合格,凡不適于高處作業(yè)的人員不得從事高處作業(yè)。
5.高處作業(yè)用的腳手架、吊藍、吊架、手拉葫蘆(鏈式起重機)等,必須按有關規(guī)定架設,吊裝升降機嚴禁載人。
6.高處作業(yè)人員必須系好安全帶,戴好安全帽,隨身攜帶的工具、零件、材料等必須裝入工具袋,嚴禁上下投擲。
7.高處作業(yè)一般不應交叉進行,因工序原因必須在同一垂直線下方工作時,必須采取可靠的隔離防范措施,否則不準作業(yè)。在石棉瓦、玻璃鋼瓦上作業(yè),必須采取鋪設踏腳板等安全措施。
8.遇有六級以上的風力或其它惡劣氣候時,應停止高處作業(yè)。
9.在易散發(fā)有毒氣體的廠房上部及塔罐頂部作業(yè)時,應進行現場環(huán)境監(jiān)測,并設專人監(jiān)護。
10.高處作業(yè)人員在鄰近有帶電導線的場所作業(yè)時,必須按《電業(yè)安全工作規(guī)程》中的有關規(guī)定,與帶電導線保持安全距離(距離普通電線1m以上,距離高壓電線2.5m以上)。
五、防火安全管理制度
1.根據火災危險程度及生產、維修、建設等工作的需要,經使用單位提出申請,廠安全、防火部門登門審批,劃定“固定動火區(qū)”。固定動火區(qū)以外一律為禁火區(qū)。
2.在禁火區(qū)內,除生產工藝用火外,其它可產生火焰、火花和表面熾熱的長期作業(yè)(如:化驗室用的電爐、電熱器、酒精燈、茶爐等),均須辦“用火證”,用火證的有效期最多不許超過一年。生產區(qū)內禁止用電爐、煤氣爐取暖和熱飯等。用火證上應明確負責人、有效期、用火區(qū)域及安全防火措施。用火證一律由安全(防火)部門審批,用火時要將用火證掛在用火點附近備查。
3.在禁火區(qū)進行焊接與切割作業(yè)及在易燃易爆場所使用噴燈、電鉆、砂輪等可能產生火焰、火花和赤熱表面的臨時性作業(yè),均為動火作業(yè),必須申請“動火安全作業(yè)證”。
4.動火作業(yè)分三級管理
特殊危險動火作業(yè):在生產運行狀態(tài)下的易燃易爆物品生產裝置、輸送管道、儲罐、容器等部位上及其他特殊危險場所的動火作業(yè)。
一級動火作業(yè):在易燃易爆場所(即:甲、乙類火災危險區(qū)域)的動火作業(yè)。
二級動火作業(yè):指除一級動火作業(yè)和特殊危險動火作業(yè)以外的動火作業(yè)。
遇節(jié)日、假日或其它特殊情況時,動火作業(yè)應升級管理。
5.凡盛有或盛過化學危險品的容器、設備、管道等生產、儲存裝置,必須在動火作業(yè)前進行清洗置換,經分析合格后方可動火作業(yè)。如進入設備內動火,同時要辦“設備內作業(yè)證”。
6.動火作業(yè)應有專人監(jiān)火。動火作業(yè)前應清除動火現場及周圍的易燃物品,或采取其它有效的安全措施,配備足夠適用的消防器材或滅火設施。
7.特殊危險動火作業(yè)必須制定施工安全方案,落實安全防火措施。動火作業(yè)時,車間主管領導、動火作業(yè)與被動火作業(yè)單位的安全員、廠主管安全防火部門人員、主管廠長或總工程師必須到現場,必要時可請專職消防隊到現場監(jiān)護。
8.《動火安全作業(yè)證》的審批
(1) 特殊危險動火作業(yè)的《動火安全作業(yè)證》由動火地點所在單位主管領導初審簽字,經主管安全防火部門復檢簽字后,報主管廠長或總工程師終審批準。
(2)一級動火作業(yè)的《動火安全作業(yè)證》由動火地點所在單位主管領導初審簽字后,報主管安全防火部門終審批準。
(3)二級動火作業(yè)的《動火安全作業(yè)證》由動火地點所在單位的主管領導終審批準。滅火措施
(1)當油類(汽油、煤油、潤滑油等)開始燃燒時,可用砂子撲滅或用氮氣或蒸汽把火焰與空氣隔絕。
(2)當電氣設備(電機、線路等)著火時,應將電源切斷,并用干式滅火機或用氮氣將火熄滅,禁止用水和泡沫滅火器滅火,以免觸電。
(3)撲救有毒、有害物質的火災時,應站在上風向,必要時佩帶防護用具。
(4)車間內發(fā)生火警時,應立即通知值班主任及消防隊(火警電話“119”),及時采取滅火措施。
第4篇 化工安全生產獎懲制度
1、獎勵
對認真執(zhí)行上級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模范遵守公司各項安全生產制度、防止事故發(fā)生和職業(yè)病危害作出貢獻的車間、部門、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給予適當獎勵:
1.1、對安全生產提出合理化建議,被采用并有明顯效果者;
1.2、制止違章指揮、制止違章作業(yè)避免事故發(fā)生者;
1.3、及時發(fā)現或消除事故隱患,避免重大事故發(fā)生者;
1.4、搶險救災有功者;
1.5、積極參加公司組織的各種形式的安全生產活動,被評為先進車間、部門、班組和個人;
1.6、被省、市、局、公司安全生產先進個人者;
1.7、對消防、安全工作作出特殊貢獻者。
安全生產先進部門、車間、個人由公司安全生產領導小組負責評選,報公司總經理審核、批準。年終總結會時,由公司根據標準給予一定的現金和物質獎勵。
2、 處罰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應當給予處罰:
2.1、事故責任者;
2.2、違章指揮或強令職工冒險作業(yè)導致事故發(fā)生者;
2.3、違章違紀,情節(jié)嚴重,性質惡劣者;
2.4、破壞或偽造事故現場、隱瞞或謊報事故者;
2.5、事故發(fā)生后,不采取措施,導致事故擴大或重復事故發(fā)生者;
2.6、對堅持原則,認真維護各項安全生產工作制度人員打擊報復者;
2.7、其它各種違反安全生產規(guī)章制度造成嚴重后果者;
2.8、對提出的整改意見有條件整改而拖延整改的責任人;
2.9、擅自挪用消防器材、損壞消防器材者。
處罰由公司安全生產領導小組提出,報公司總經理審核、批準。處罰分為行政處罰、經濟處罰和違法犯罪三種:
2.9.1、行政處罰根據危害程度和損失大小,責任大小可處以警告、辭退警告、降職、降級、留用查看、辭退、開除。
2.9.2、經濟處罰分罰款、賠償經濟損失、降低工資、扣除獎金等。
2.9.3、性質特別嚴重、情節(jié)惡劣,觸犯刑律者,追究法律責任。
第5篇 化工安全生產五同時管理制度
1 、 目的與范圍
1.1、為認真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和“管生產的同時必須管安全”的原則,增強事故的預防和預控能力,避免工傷事故發(fā)生,特制定本制度。
1.2、本制度規(guī)定了安全生產“五同時”(即在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生產工作的同時,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安全工作)的方法和內容。
1.3、 本制度適用于廠內所有單位。
2、職責
2.1、 行政部是安全生產“五同時”的監(jiān)督部門,負責制定安全生產“五同時”的管理辦法,檢查督促相關部門執(zhí)行安全生產“五同時”的管理規(guī)定,考核相關部門執(zhí)行安全生產“五同時”的情況。
2.2、 生產調度部負責在組織生產過程中嚴格執(zhí)行安全生產“五同時”的管理規(guī)定。
2.3、 經營計劃部負責在編制計劃、目標診斷和年度考核中嚴格執(zhí)行安全生產“五同時”的管理規(guī)定。
2.4、 各車間負責在本部門生產經營活動中嚴格執(zhí)行安全生產“五同時”的管理規(guī)定。
3、經營計劃中的安全管理
3.1、 企業(yè)長遠規(guī)劃中應有安全健康的內容。
3.1.1、長遠規(guī)劃是本企業(yè)在一個時期內改革發(fā)展、生產經營的總框架。在編制企業(yè)長遠規(guī)劃中,應依據企業(yè)現狀,由行政部制定職業(yè)安全健康的目標指標、措施等內容,納入總體規(guī)劃中。
3.1.2、規(guī)劃針對性強,有配套的措施、檢查、考核辦法,每年應有診斷總結。規(guī)劃中的目標指標要科學合理,盡可能量化,且有認證分析的支撐材料。
3.2、 企業(yè)年度工作計劃中應有安全健康的內容。
3.2.1、企業(yè)年度工作計劃中,應建立完整的安全健康目標、指標考核體系,以及具體的管理措施和安全技術改造措施,確保目標指標的實現。年度工作計劃應有規(guī)范的文本資料。
3.2.2、年度安全健康目標、指標應由行政部分解到各職能部門、車間,各職能部門、車間也應建立相應的措施和對策,確保計劃落在實處。同時,每季度各職能部門、車間應有階段分析或目標診斷。
3.3、 年度安全健康目標、指標應納入經濟責任考核中,由行政部依據各職能部門、車間目標、指標完成情況進行考核兌現。
4、生產組織中的安全管理
4.1、 企業(yè)在組織生產,安排任務中要堅持“安全第一”,在生產與安全發(fā)生矛盾時,要堅持“安全第一”的原則。
4.2、 生產調度部在組織生產時,應同時考慮安全問題,對作業(yè)條件進行安全認證。
4.3、 廠內每周的生產調度會,由行政部分析安全狀態(tài),針對生產經營工作,提出安全注意事項和相應的安全技術措施。各車間的生產協(xié)調會,由車間主任分析安全狀態(tài),針對生產經營工作,提出安全注意事項和相應的安全技術措施。
4.4、 凡工藝、材料發(fā)生變化,由技術部提出相應措施和對策,行政部組織相關單位進行安全條件認證,經認證合格后,方能組織生產。
4.5、 各科室、車間在本部門組織生產經營活動時,應同時進行安全條件認證,制定安全防范措施,確認無誤后方可組織實施。
5、檢修工作中安全管理
5.1、 維修部在組織停產檢修前應將檢修計劃報行政部,以便行政部在進行現場檢查時有重點的進行抽查。
5.2、 停產檢修工作開始前,各責任部門應當召開檢修保養(yǎng)工作會,強調安全注意事項,落實檢修保養(yǎng)的安全措施。
5.3、所有的檢修項目要有安全負責人,負責監(jiān)督項目實施過程中的安全工作。
5.4、 檢修過程中要嚴格遵守安全規(guī)章制度,穿戴好勞保用品,按規(guī)定辦理“危險作業(yè)審批”“停送電審批”“動火審批”“臨時用電審批”等手續(xù),懸掛安全警示標志。
5.5、 多人配合檢修項目要有一人負責總體指揮,避免因多人指揮配合不當而發(fā)生事故。
5.6、 檢修保養(yǎng)時,設備的安全裝置應當一并進行保養(yǎng)和檢修。檢修保養(yǎng)時應當采取安全措施(如:必要時可以切斷電源、氣源等)防止設備誤動作。
5.7、 檢修保養(yǎng)驗收時,安全裝置保養(yǎng)、安全整改的完成情況與設備保養(yǎng)檢修驗收一同進行。
6、考核
對因忽視安全生產,不嚴格執(zhí)行安全生產“五同時”規(guī)定,按考核規(guī)定執(zhí)行。
第6篇 化工安全生產嚴格執(zhí)行各項安全制度
當前在相當一部份化工企業(yè)中,有章不循、安全制度執(zhí)行不嚴的問題還比較普遍。因此,采取有力措施,切實抓好各項安全制度的嚴格執(zhí)行,對保證安全生產非常重要。
國務院和化工部都發(fā)布過一系列有關安全生產的條例、規(guī)程、規(guī)定等有關制度,各單位必須認真組織廣大職工學習貫徹,同時要結合本單位情況,制訂具體實施細則,作為檢查、組織安全生產的依據。執(zhí)行各項安全制度,領導干部要以身作則,模范遵守。
要通過艱苦細致的工作,使廣大職工不斷提高安全生產的自覺性,增強法制觀念,做到人人重視安全,嚴肅勞動紀律、操作紀律,嚴格執(zhí)行操作規(guī)程、安全制度,嚴肅對待事故,處理責任者,實現安全生產。同時,要加強各個專業(yè)的管理,做好各項基礎工作。凡是遵守制度作出成績的要進行表揚和獎勵,對于違章作業(yè)和違章指揮,安全部門和安全工作人員必須執(zhí)行嚴格監(jiān)督,要首先勸阻,對勸阻不聽者,安全部門和安全工作人員要立即向違章者主管部門下達違章通知書,要求立即停止作業(yè),經過安全教育和檢查,合格后方可恢復作業(yè)。對接到通知仍不執(zhí)行者和違反制度造成損失的,要給予應有的懲處,嚴重的要追究法律責任。
各級化工部門和企業(yè)在嚴格貫徹執(zhí)行各項安全制度時,必須實行首長負責制,行政主要領導同志要親自過問安全生產,進行全面安全管理(樹立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思想;加強教育,嚴格訓練,嚴格制度;由全體職工參加,各個部門結合自身業(yè)務對安全生產負責(全員);安全生產貫穿企業(yè)生產活動的全過程(全過程);不論白天、黑夜,好天氣、壞天氣(全天候)都要十分注意安全管理)。
第7篇 化工企業(yè)安全生產會議管理制度
1、目的:
為了加強部門之間安全工作的溝通和推進安全管理,及時了解公司的安全狀態(tài),特制定安全會議制度。
2、適用范圍 :
適用于本公司。
3、職責:
3.1公司主要負責人負責召開本單位的安全會議。
3.2安全環(huán)境管理委員會負責召開每季度末安全會議及年度總結、表彰大會。
3.3各部門定期召開安全生產例會,并編寫會議記錄。
4、安全會議組織:
4.1安全生產會議是協(xié)調和處理公司生產組織過程中存在的問題,確保生產計劃順利實施的主要形式.因此,為了保障生產信息流的暢通,安全生產會議必須及時召開,并形成會議記錄,需要時向有關部門,單位和公司領導進行傳遞,并對存在的問題及時協(xié)調處理。
4.2公司安全生產會議每月召開一次,各部門根據具體情況每周召開一次,并形成會議記錄,備查。
4.3公司安全生產例會由安全環(huán)境管理委員會事務局組織召開,地點根據具體情況確定,具體時間在召開會議前臨時通知.參加會議的人員一般有:公司總經理,各部門等有關負責人和專職安全員,并根據有關情況對與會人員按需要隨時增減。
4.4各部門安全生產會議召開時間,地點和人員由各單位自定。
4.5公司安全生產會議采用到會人員簽名制,對無故不參加會議者,按公司有關規(guī)定進行處罰。
4.6公司安全生產會議參加人員應是本部門,本單位的主要負責人或主管生產的領導,必須熟悉本部門,本單位的生產情況,不得隨意安排他人替代參加會議。
4.7各部門安全生產會議的組織形式可參照公司安全生產會議的組織形式進行。
4.8 當公司發(fā)生重大事故或突發(fā)性事故時必須及時召開會議。
5.會議內容:
5.1總結和分析近期的安全生產形勢,各部門提出已經發(fā)現或隱藏的安全隱患,并針對隱患做出具體的安排和部署。
5.2傳達貫徹上級有關安全工作的文件、會議精神和指示。
5.3 研究和決定對各項安全責任事故的處理以及對有關責任人的處理意見。按四不放過原則認真分析,吸取教訓,制定防范措施。
5.4研究決定對各項安全有功及年度安全先進部門和先進個人的表彰。
5.5各部門提出目前存在的問題及隱患,制定具體的整改措施。
5.6公司安全會議由安全環(huán)境管理委員會事務局負責組織,安全員做好記錄,安全會議之后,安全員將會議精神和會議紀要下發(fā)和張貼,并跟蹤了解重大安全措施的執(zhí)行情況。
第8篇 化工廠安全生產值班議事制度
一、每天必須由廠領導小組人員值班,嚴禁脫崗,有事必須找人替換。
二、值班人員負責全廠的安全生產工作,加強巡視,發(fā)現問題及時處理,確保安全生產。
三、如果發(fā)現事故隱患,要及時報告廠長,并積極采取妥善措施進行處理,嚴禁對事故隱患瞞報、推拖的現象發(fā)生。
四、堅持安全生產的議事制度,讓全廠工人都養(yǎng)成良好的安全生產習慣。
五、對發(fā)生過的事故要及時查清原因,追查事故責任,并使全廠職工從中受到教育。
六、議事制度是搞好安全生產的有效方法,要堅持經常有效的發(fā)揮作用,并及時向全廠職工通報,做到人人清楚。
七、議事制度由廠安全生產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實施。
葫蘆島市益惠化工廠
二00八年一月一日
第9篇 化工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1.? 生產區(qū)內十四個不準
⑴? 加強明火管理,防火、防爆區(qū)內,不準吸煙。
⑵? 生產區(qū)內不準帶進小孩。
⑶? 禁火區(qū)內,不準無阻火器車輛行駛。
⑷? 上班時間不準睡覺、干私活、離崗和干與生產無關的事情。
⑸? 在班前、班上不準喝酒。
⑹? 不準使用汽油等揮發(fā)性強的可燃性溶體擦洗設備,用具和衣物。
⑺? 不按工廠規(guī)定穿戴勞動防護用品(包括工作服、工作鞋、工作帽等),不準進入工作崗位。
⑻? 安全裝置不齊全的設備不準使用。
⑼? 不是自己分管的設備、工具不準動用。
⑽? 檢修設備時安全措施不落實,不準開始檢修。
⑾? 停機檢修后的設備、未經徹底檢查,不準啟用。
⑿? 不系安全帶,不準登高作業(yè)。
⒀? 腳手架、跳板不牢,不準登高作業(yè)。
⒁? 石棉瓦上不固定好跳板,不準登石棉瓦作業(yè)。
2.? 操作六嚴格
⑴? 嚴格進行交接班。
⑵? 嚴格進行巡回檢查。
⑶? 嚴格控制工藝指標。
⑷? 嚴格執(zhí)行操作要求。
⑸? 嚴格遵守勞動紀律。
⑹? 嚴格執(zhí)行有關安全規(guī)定。
第10篇 化工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制度
為了貫徹執(zhí)行《安全生產法》和《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等法律法規(guī),做好安全生產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工作,進一步落實事故負責追究制度,防止和減少安全生產事故的發(fā)生,維護企業(yè)利益,保障職工的安全和健康,結合公司實際,特制定本制度如下:
1、 生產安全事故定義
生產安全事故是指在生產經營領域中發(fā)生的意外的突發(fā)事故,通常會造成人員傷亡或財產損失,使正常生產經營活動中斷的事件。
2、 事故等級劃分
根據生產安全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或者直接經濟損失,事故一般分為以下等級:
2.1、特別重大事故: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傷,或者直接經濟損失1億元以上的事故。
2.2、重大事故:指死亡10至29人,或者重傷50至99人,或者直接經濟損失5000萬至1億元的事故。
2.3、較大事故:指死亡3至9人,或者重傷10至49人,或者直接經濟損失1000萬至5000萬元的事故。
2.4、一般事故:指死亡1至2人,或者重傷1至9人(包括急性工業(yè)中毒),直接經濟損失100萬至1000萬元的事故。
2.5、輕微事故:指死亡或重傷0人,直接經濟損失100萬元以下的事故。
第11篇 化工企業(yè)生產設備設施驗收管理制度
為了加強對公司設備設施驗收過程的管理,確保設備驗收工作合理、高效的展開,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適用于公司所有生產、安全設備設施的驗收。
1、驗收的內容和標準
1.1、設備外觀、包裝情況、設備名稱、型號規(guī)格、數量等是否符合要求。
1.2、設備清單是否與實物相符,以及其它資料是否齊全,有無缺損。
2、設備設施的驗收
2.1、設備設施到達公司后,生產部負責人應組織生產部門、采購部門及生產車間相關人員,及時到達現場,共同參加設備的開箱驗收工作。
2.2、各部門到達現場后首先檢查設備設施的外包裝情況,在確認設備外包裝完整無損的情況下,即可開箱驗收。開箱后依據清單明細,逐件核對設備的合格證、產品說明書等技術資料,如發(fā)現資料短缺,應由設備采購部門負責追回。
2.3、驗收過程中如果發(fā)現設備破損、生銹、變形等外觀質量不合格時,驗收人員應暫停驗收,并責成采購部門督促設備供貨廠家更換,更換后再重新進行驗收。如設備有缺失采購部門負責向供貨廠家進行追要,到達后再行驗收。
2.4、開箱設備設施驗收合格后,生產部負責填寫設備設施驗收入庫單,其他參與驗收人員簽字確認。
2.5、設備設施完成安裝進入調試階段后,車間操作人員對調試中發(fā)現的問題,應及時向生產部和生產副經理報告,由生產副經理責成采購部門督促設備供貨廠家及時進行返修,直至符合質量要求為止,對于無法進行現場返修的設備,要求供貨廠家及時予以更換。
2.6、設備設施在質保期內出現問題,由生產部聯(lián)系采購部門督促供貨廠家直接解決。
2.7、對進廠設備中的安全設備設施,在驗收中必須注明完好與否,并要求所有參與驗收的人員進行確認。
2.8、對有關安全的設備設施的驗收,要求有安委會人員參加并建立臺帳。
第12篇 h化工企業(yè)生產設施檢維修安全管理制度
一、總則
1.1 本制度適用于設備檢維修作業(yè)的安全管理。規(guī)定了作業(yè)過程中安全管理的基本內容和要求。
1.2 生產部是設備檢維修作業(yè)的安全監(jiān)督管理部門。安全管理人員負責施工作業(yè)的安全管理工作。
二、具體內容和要求
2.1 認真做好裝
第13篇 化工企業(yè)安全生產檢查與整改管理制度
1、目的:建立安全檢查內容、形式和整改程序,及時發(fā)現問題,有效進行改進
2、范圍:公司全體員工
3、責任者:公司各車間、部門
4、程序:
4.1安全檢查內容
4.1.1 查思想:對安全生產的認識,責任心;忽視安全的思想有否克服,出了事故是否從思想上認真吸取教訓。
4.1.2 查領導:是否正確處理安全與生產的關系;堅持安全和生產“五同時”,對職工的安全教育執(zhí)行情況,出了問題能否嚴肅處理,落實整改措施。
4.1.3 查制度:查公司制定的各項制度執(zhí)行情況,有無違章指揮、違章作業(yè)現象,有無制定車間部門安全管理制度以及執(zhí)行情況。
4.1.4 查生產工藝和職工操作:各種原料是否按規(guī)定投入,各單元操作是否按規(guī)定操作,操作原始記錄是否如實記錄。
4.1.5 查設備:機械、儀表、廠房、通道、安全裝置、消防器材等安全狀況是否良好,工、器具堆放是否整齊,職工勞保用品穿戴、保管是否良好,消防通道是否暢通。
第14篇 化工企業(yè)安全生產五同時管理制度
1 、 目的與范圍
1.1、為認真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和“管生產的同時必須管安全”的原則,增強事故的預防和預控能力,避免工傷事故發(fā)生,特制定本制度。
1.2、本制度規(guī)定了安全生產“五同時”(即在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生產工作的同時,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安全工作)的方法和內容。
1.3、 本制度適用于廠內所有單位。
2、職責
2.1、 行政部是安全生產“五同時”的監(jiān)督部門,負責制定安全生產“五同時”的管理辦法,檢查督促相關部門執(zhí)行安全生產“五同時”的管理規(guī)定,考核相關部門執(zhí)行安全生產“五同時”的情況。
2.2、 生產調度部負責在組織生產過程中嚴格執(zhí)行安全生產“五同時”的管理規(guī)定。
2.3、 經營計劃部負責在編制計劃、目標診斷和年度考核中嚴格執(zhí)行安全生產“五同時”的管理規(guī)定。
2.4、 各車間負責在本部門生產經營活動中嚴格執(zhí)行安全生產“五同時”的管理規(guī)定。
3、經營計劃中的安全管理
3.1、 企業(yè)長遠規(guī)劃中應有安全健康的內容。
3.1.1、長遠規(guī)劃是本企業(yè)在一個時期內改革發(fā)展、生產經營的總框架。在編制企業(yè)長遠規(guī)劃中,應依據企業(yè)現狀,由行政部制定職業(yè)安全健康的目標指標、措施等內容,納入總體規(guī)劃中。
3.1.2、規(guī)劃針對性強,有配套的措施、檢查、考核辦法,每年應有診斷總結。規(guī)劃中的目標指標要科學合理,盡可能量化,且有認證分析的支撐材料。
3.2、 企業(yè)年度工作計劃中應有安全健康的內容。
3.2.1、企業(yè)年度工作計劃中,應建立完整的安全健康目標、指標考核體系,以及具體的管理措施和安全技術改造措施,確保目標指標的實現。年度工作計劃應有規(guī)范的文本資料。
3.2.2、年度安全健康目標、指標應由行政部分解到各職能部門、車間,各職能部門、車間也應建立相應的措施和對策,確保計劃落在實處。同時,每季度各職能部門、車間應有階段分析或目標診斷。
3.3、 年度安全健康目標、指標應納入經濟責任考核中,由行政部依據各職能部門、車間目標、指標完成情況進行考核兌現。
4、生產組織中的安全管理
4.1、 企業(yè)在組織生產,安排任務中要堅持“安全第一”,在生產與安全發(fā)生矛盾時,要堅持“安全第一”的原則。
4.2、 生產調度部在組織生產時,應同時考慮安全問題,對作業(yè)條件進行安全認證。
4.3、 廠內每周的生產調度會,由行政部分析安全狀態(tài),針對生產經營工作,提出安全注意事項和相應的安全技術措施。各車間的生產協(xié)調會,由車間主任分析安全狀態(tài),針對生產經營工作,提出安全注意事項和相應的安全技術措施。
4.4、 凡工藝、材料發(fā)生變化,由技術部提出相應措施和對策,行政部組織相關單位進行安全條件認證,經認證合格后,方能組織生產。
4.5、 各科室、車間在本部門組織生產經營活動時,應同時進行安全條件認證,制定安全防范措施,確認無誤后方可組織實施。
5、檢修工作中安全管理
5.1、 維修部在組織停產檢修前應將檢修計劃報行政部,以便行政部在進行現場檢查時有重點的進行抽查。
5.2、 停產檢修工作開始前,各責任部門應當召開檢修保養(yǎng)工作會,強調安全注意事項,落實檢修保養(yǎng)的安全措施。
5.3、所有的檢修項目要有安全負責人,負責監(jiān)督項目實施過程中的安全工作。
5.4、 檢修過程中要嚴格遵守安全規(guī)章制度,穿戴好勞保用品,按規(guī)定辦理“危險作業(yè)審批”“停送電審批”“動火審批”“臨時用電審批”等手續(xù),懸掛安全警示標志。
5.5、 多人配合檢修項目要有一人負責總體指揮,避免因多人指揮配合不當而發(fā)生事故。
5.6、 檢修保養(yǎng)時,設備的安全裝置應當一并進行保養(yǎng)和檢修。檢修保養(yǎng)時應當采取安全措施(如:必要時可以切斷電源、氣源等)防止設備誤動作。
5.7、 檢修保養(yǎng)驗收時,安全裝置保養(yǎng)、安全整改的完成情況與設備保養(yǎng)檢修驗收一同進行。
6、考核
對因忽視安全生產,不嚴格執(zhí)行安全生產“五同時”規(guī)定,按考核規(guī)定執(zhí)行。
第15篇 化工生產設施安全管理制度
1 目的和范圍
通過對生產設施安全管理,提高生產設施的安全性和可靠性,保證安全生產正常運行。
本制度適用于生產設施的建設、生產設施的管理、關鍵裝置及重點部位的管理、檢維修管理、拆除和報廢的管理等。
2 編制依據
依據《安全生產法》、《化學危險物品安全管理條例》、《危險化學品從業(yè)單位安全標準化規(guī)范(試行)》
3 職責
3.1 生產部負責安全生產設施的設計、建設、調試,組織有關部門
進行驗收。
3.2 管理部負責制定關鍵裝置、重點部位的《應急預案》。
3.3 廠級管理人員負責對關鍵裝置和重點部位進行定點承包管理。
4 工作程序
4.1 生產設施的建設管理
4.1.1 新建、改建、擴建項目由管理者代表批準、管理部組織并協(xié)調國家認定資質的安全評價機構對該項目進行安全預評價和安全驗收評價。
4.1.2 管理部應確保生產設施建設中的安全設施符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和相關技術標準,并與建設項目的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生產和使用(“三同時”)。
4.1.3 生產設施中的變更應嚴格執(zhí)行《變更管理制度》,履行變更程序,并對變更過程進行風險管理。
4.1.4 對生產設施的建設應積極采用先進的、安全性能可靠的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和新材料,組織安全生產技術研究開發(fā),不斷改善安全生產
條件,努力提高安全生產技術水平。
4.2 生產設施的正常運行管理
各相關部門應建立生產設施安全機制,明確生產安全設施的職責,落實到責任人,建立生產設施臺帳、生產設施技術檔案;對設備出現的故障和檢維修情況及時記錄進“生產設施技術檔案”中。要做到:
實行專人負責安全設施的管理機制,定期對安全設施進行檢查和維護保養(yǎng),確保安全設施有效運行。安全設施應與設備設施的檢修管理相同,制定安全設施檢維修計劃,并組織實施。安全設施不得隨意拆除、挪用或棄置不用,因檢修拆除的,檢修完畢后應立即復原;
建立特種設備臺帳和檔案,包括原始資料和檢維修資料、檢測資料,要按照國家規(guī)定定期進行檢測,確保所使用的特種設備在許可的情況下有效運行,證件齊全。特種設備的操作人員應有有效的操作資格證書;
按照《計量檢測管理體系》有關制度的要求,負責對公司所有安全設施中監(jiān)控、檢測裝置的安裝和建立設備檔案,負責定期檢查、維護、保養(yǎng)及定期檢驗,保存校準和維護活動的記錄。
4.3 關鍵裝置、重點部位的管理
4.3.1 廠級對關鍵裝置、重點部位的管理
4.3.1.1 管理部按照總經理的要求,負責制定廠級管理人員定點承包的安全管理機制,承包點設置“廠級管理人員安全承包責任牌”,承包人對所負責的關鍵裝置、重點部位負有安全監(jiān)督與指導責任,具體內容如下:
a)指導安全承包點實現安全生產;
b)監(jiān)督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規(guī)、制度的執(zhí)行和落實;
c)定期檢查安全生產中存在的問題與隱患;
d)督促隱患整改;
e)監(jiān)督事故“四不放過”原則的落實;
f)解決影響安全生產的突出問題。
4.3.1.2 承包人至少每月到承包點進行一次安全活動,其活動形式包括參加基層班組安全活動、安全檢查、督促整改事故隱患、安全工作指示等,保留活動記錄。
4.3.1.3 管理部按照《安全生產獎懲管理制度》對承包人進行考核和公布。
4.3.2 職能部門和使用部門對關鍵裝置和重點部位的管理
4.3.2.1 管理部建立關鍵裝置、重點部位的檔案和管理臺帳,注明廠級承包人,并建立安全檢查記錄。
4.3.2.2 各歸口職能部門對分管的關鍵裝置、重點部位建立檔案,落實責任到人,定期、定點、定線進行監(jiān)督或巡檢。
4.3.3 車間對關鍵裝置和重點部位的管理
4.3.3.1 確認關鍵裝置、重點部位的危險點,繪制出危險點分布圖,明確安全責任人。
4.3.3.2 每月進行一次安全檢查,對查出的隱患和問題及時整改或采取有效防范措施。
4.3.3.3 關鍵裝置、重點部位設置專職人員。
4.3.3.4 操作人員應經培訓合格并持證上崗。
4.3.4 班組對關鍵裝置、重點部位的管理
4.3.4.1 嚴格執(zhí)行巡回檢查制度。
4.3.4.2 嚴格遵守工藝操作、勞動紀律和操作規(guī)程。
4.3.4.3 按巡回檢查制度定期對安全設施、危險點進行安全檢查。
4.3.4.4 及時報告險情和處理存在的問題。
4.3.5 應急預案及演練
管理部組織制定、完善關鍵裝置、重點部位應急預案,每半年進行一次演練,確保關鍵裝置、重點部位的操作、檢修、儀表、電氣等工作人員能夠識別和及時處理各種不正常現象及事故。
5 相關制度
《應急預案》、《變更管理制度》、《安全生產獎懲管理制度》、《安全事故管理制度》。
第16篇 化工企業(yè)安全生產標準化績效評定制度
1、目的
為了正確衡量和評價我公司安全標準化的運行情況,考核我公司安全方針、目標、法律法規(guī)要求的實施情況,確認我公司標準化的適應性、有效性、符合性,進一步完善安全標準化的計劃與措施,為強化安全標準化持續(xù)改進提供依據,特制定本制度。
2、適用范圍
適用于公司所有部門。
3、制定依據
3.1、《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
3.2、《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
3.3、《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yè)病防治法》
3.4、《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企業(yè)安全生產工作的通知》(國發(fā)[2010]23號)
4、?? 工作職責
成立績效評定領導小組和工作小組。領導小組組長由廠長擔任,工作小組組長由分管安全生產的副廠長擔任。
4.1、領導小組職責
全面負責安全標準化績效評定工作,決策績效評定的重大事項。
4.2、工作小組職責
4.2.1、制定安全標準化績效評定計劃。
4.2.2、編制安全標準化績效評定報告。
4.2.3、負責標準化績效評定工作。
4.2.4、提出不符合項報告,對不符合項糾正措施進行跟蹤和驗證。
4.2.5、績效評定結果向領導小組匯報。
5、時間與人員要求
5.1、時間要求
5.1.1、在安全標準化實施以后,每年至少應組織一次安全標準化績效評定。在安全標準化實施初期,可以適當縮短安全標準化績效評定的周期,以期及時發(fā)現體系中存在的問題。
5.1.2、工作小組在安全標準化績效評定前一個月向領導小組提交安全標準化績效評定工作計劃,經批準后施行。
5.2、人員要求
5.2.1、工作小組成員必須參加相應的培訓和考核,必須具備以下能力:
5.2.1.1、熟悉相關的安全、健康法律法規(guī)、標準;
5.2.1.2、接受過安全標準化規(guī)范評價技術培訓;
5.2.1.3、具備與評審對象相關的技術知識和技能;
5.2.1.4、具備操作安全標準化績效評定過程的能力;
5.2.1.5、具備辨別危險源和評估風險的能力;
5.2.1.6、具備安全標準化績效評定所需的語言表達、溝通及合理的判斷能力。
5.2.2、工作小組成員必須有較強的工作責任心。
5.2.3、工作小組成員必須具備較好的身體素質。
6、安全標準化績效評定方法與技術要求
6.1、? 安全標準化績效評定方法
6.1.1、盡可能詢問最了解所評估問題的具體人員
提開放式的問題。即盡量避免提對方能用"是","不是"回答的封閉性問題。提問可以用(5w+1h)做疑問詞即什么(what),哪一個(which),何時(when),哪里(where),誰(who)和如何(how)。其它關鍵詞包括:出示、解釋、記錄,多少、程度、達標率、情況等。采用易被理解的語言;使用事先準備好的檢查表;采取公開討論的方式,激發(fā)對方的思考和興趣。在面談時應注意交談方式,盡可能避免與被訪者爭論,仔細傾聽并記錄要點。
6.1.2 、通過記錄進行回顧
記錄是整個安全標準化體系實施的客觀證據,安全標準化績效評定員必須調閱相關審核內容的記錄,對記錄進行回顧。
6.1.3、現場檢查情況
安全標準化工作的最終落腳點都在作業(yè)現場,因此,必須重視作業(yè)現場的檢查。通過檢查中發(fā)現 的問題,再對相關的文件或記錄進行回顧,查明深層次的原因,為制定糾正與預防措施奠定基礎,達到體系持續(xù)改進的目的。
6.2、技術要求
6.2.1、安全標準化績效評定應重點關注重要的活動。
6.2.2、安全標準化績效評定應包含標準化系統(tǒng)的所有內容。
6.2.3、評價結果應包括下列分析:
6.2.3.1、系統(tǒng)運作的效力和效率;
6.2.3.2、系統(tǒng)運行中存在的問題與缺陷;
6.2.3.3、系統(tǒng)與其他管理系統(tǒng)的兼容能力;
6.2.3.4、安全資源使用的效力和效率;
6.2.3.5、系統(tǒng)運作的結果和期望值的差距;
6.2.3.6、糾正行動。
7、過程要求
7.1、安全標準化績效評定的依據、范圍、頻次和方法
7.1.1、安全標準化績效評定的依據是《 企業(yè)安全生產標準化評定標準 》、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guī)、標準、規(guī)范和規(guī)章、安全標準化管理體系文件等。
7.1.2、安全標準化績效評定范圍是管理體系所覆蓋的全過程及相關部門。
7.1.3、安全標準化績效評定每年至少組織一次。出現以下情況時由領導小組及時組織進行安全標準化績效評定:
7.1.3.1、組織機構、管理體系、業(yè)務范圍發(fā)生重大變化;
7.1.3.2、出現重大事故;
7.1.3.3、法律、法規(guī)及其他外部要求的重大變更;
7.1.3.4、在接受外部評審認定之前。
7.2、安全標準化績效評定前的準備
7.2.1、計劃的編制要具有嚴肅性及靈活性,其內容主要包括:
7.2.1.1、安全標準化績效評定的目的、范圍、方法、依據;
7.2.1.2、安全標準化績效評定的工作安排;
7.2.1.3、安全標準化績效評定組成員;
7.2.1.4、安全標準化績效評定時間、地點;
7.2.1.5、受評定部門及評價要點;
7.2.1.6、預定時間、持續(xù)時間;
7.2.1.7、開會時間;
7.2.1.8、安全標準化績效評定報告分發(fā)范圍、日期。
注:安全標準化績效評定的時間和部門安排也可采用滾動的方式。
7.2.2、? 工作小組根據實施計劃收集和審閱有關文件,編制安全標準化績效評定檢查表,安全標準化績效評定檢查表要列出評定項目、依據、方法,確保無遺漏,評定能順利進行。
7.2.3 、 各單位接到安全標準化績效評定計劃后,應提前做好準備。
7.3、 安全標準化績效評定的實施
7.3.1、? 首次會議
7.3.1.1、? 由領導小組組長主持,領導小組和工作組成員參加,做好會議記錄。
7.3.1.2、? 工作小組組長介紹安全標準化績效評定的計劃安排,包括目的、范圍、依據、評定方法、工作程序等。
7.3.2、? 現場評定
7.3.2.1、? 首次會議結束后即進入現場評定。工作小組根據安全標準化績效評定檢查表采用觀察、交談、詢問、查閱有關文件等方法實施現場評定,并做好客觀證據的記錄。對發(fā)現的不符合事實,應由受評定部門陪同人員確認。
7.3.2.2、? 評價過程中,由工作小組召開安全標準化績效評定內部會議,討論現場評定中的有關問題,確定不符合項,填寫不符合項及糾正措施報告。
7.3.3、? 末次會議
7.3.3.1、? 由工作小組組長主持,領導小組、各責任單位負責人參加,做好會議記錄。
7.3.3.2、? 工作小組組長報告安全標準化績效評定結果,宣讀不符合項及糾正措施報告和分布情況,并宣布安全標準化績效評定結論。
7.3.3.3、? 領導小組組長總結本次安全標準化績效評定的情況,并對糾正措施提出整改期限要求。
7.3.3.4、? 領導小組對安全標準化績效評定質量進行評價。
7.3.3.5、? 末次會議結束后,責任單位負責人簽字、領取不符合項及糾正措施報告。
7.4、安全標準化績效評定報告與分析要求
7.4.1、? 安全標準化績效評定報告
安全標準化績效評定結束一周內,工作小組根據安全標準化績效評定結果編寫安全標準化績效評定報告,經領導小組審批后,由工作小組分發(fā)到各責任單位。安全標準化績效評定報告的內容包括:
7.4.1.1、安全標準化績效評定的目的、范圍、依據、評定日期;
7.4.1.2、工作小組、責任單位名稱及負責人;
7.4.1.3、本次安全標準化績效評定情況總結,管理體系運行有效的結論性意見;
7.4.1.4、工作小組組長根據不符合項及糾正措施報告進行匯總分析,填寫安全標準化績效評定不符合項矩陣分析表。不符合項及糾正措施報告、矩陣分析表作為安全標準化績效評定報告的附件。
注:安全標準化績效評定報告的發(fā)放范圍為管理層、各責任單位。
7.4.2、? 評定結果分析應包括下列內容:
7.4.2.1、系統(tǒng)運作的效力和效率;
7.4.2.2、系統(tǒng)運行中存在的問題與缺陷;
7.4.2.3、系統(tǒng)與其他管理系統(tǒng)的兼容能力;
7.4.2.4、安全資源使用的效力和效率;
7.4.2.5、系統(tǒng)運作的結果和期望值的差距;
7.4.2.6、糾正行動。
7.5、糾正措施及驗證
7.5.1、? 責任單位在接到安全標準化績效評定報告及不符合項及糾正措施報告十五日內 ,針對不合格項進行原因分析,制訂切實可行的糾正措施和期限等,經工作小組組長確認后,由責任單位組織實施。
7.5.2、? 工作小組負責對責任單位糾正措施完成情況進行跟蹤和驗證,確認不合格項得到關閉。將跟蹤、驗證、關閉情況向領導小組匯報。
7.6、文件更改和記錄保存
7.6.1、? 對實施糾正措施所取得的實效和引起文件的更改,按《文件和檔案管理制度》中的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7.6.2、? 所有安全標準化績效評定記錄由安全行政部保管。
第17篇 化工安全生產嚴格各項安全制度
當前在相當一部份化工企業(yè)中,有章不循、安全制度執(zhí)行不嚴的問題還比較普遍。因此,采取有力措施,切實抓好各項安全制度的嚴格執(zhí)行,對保證安全生產非常重要。
國務院和化工部都發(fā)布過一系列有關安全生產的條例、規(guī)程、規(guī)定等有關制度,各單位必須認真組織廣大職工學習貫徹,同時要結合本單位情況,制訂具體實施細則,作為檢查、組織安全生產的依據。執(zhí)行各項安全制度,領導干部要以身作則,模范遵守。
要通過艱苦細致的工作,使廣大職工不斷提高安全生產的自覺性,增強法制觀念,做到人人重視安全,嚴肅勞動紀律、操作紀律,嚴格執(zhí)行操作規(guī)程、安全制度,嚴肅對待事故,處理責任者,實現安全生產。同時,要加強各個專業(yè)的管理,做好各項基礎工作。凡是遵守制度作出成績的要進行表揚和獎勵,對于違章作業(yè)和違章指揮,安全部門和安全工作人員必須執(zhí)行嚴格監(jiān)督,要首先勸阻,對勸阻不聽者,安全部門和安全工作人員要立即向違章者主管部門下達違章通知書,要求立即停止作業(yè),經過安全教育和檢查,合格后方可恢復作業(yè)。對接到通知仍不執(zhí)行者和違反制度造成損失的,要給予應有的懲處,嚴重的要追究法律責任。
各級化工部門和企業(yè)在嚴格貫徹執(zhí)行各項安全制度時,必須實行首長負責制,行政主要領導同志要親自過問安全生產,進行全面安全管理(樹立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思想;加強教育,嚴格訓練,嚴格制度;由全體職工參加,各個部門結合自身業(yè)務對安全生產負責(全員);安全生產貫穿企業(yè)生產活動的全過程(全過程);不論白天、黑夜,好天氣、壞天氣(全天候)都要十分注意安全管理)。
第18篇 化工企業(yè)安全生產領導小組管理制度
為了貫徹落實公司安全生產方針和目標,保障生產安全,促進公司持續(xù)發(fā)展,特成立公司安全生產領導小組。
1、安全生產領導小組職責
1.1、貫徹執(zhí)行國家安全生產有關的法律法規(guī)、方針政策、標準、決議和公司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1.2、制定公司安全生產工作方針、目標,審定公司安全管理制度。
1.3、每季度召開一次安全生產領導小組會議,通報安全檢查、安全隱患和安全事故情況,布置安全生產工作。
1.4、定期組織分析公司的安全形勢,研究制定公司安全生產工作的重大措施或計劃。
1.5、對安全生產管理中遇到的重大問題、難點問題、較大安全隱患和重大隱患進行研究并作出決議。
1.6、安全生產領導小組要定期組織開展公司應急救援預案演練,并對演練后的預案進行評審和修訂。
1.7、定期組織開展綜合安全檢查和各項專項安全檢查,確保生產安全。
1.8、安全生產領導小組要定期參加基層安全生產活動。
1.9、負責對公司重大事故的調查、分析和處理。
1.10、定期對公司安全工作進行總結,并對表現突出的單位或個人進行表彰、獎勵。
第19篇 化工生產設施安全拆除和報廢管理制度
為保證公司生產設施拆除和報廢過程的安全,確保企業(yè)安全生產,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內所有生產設施的拆除和報廢管理。
1、 職責
1.1、生產部門負責對生產設施拆除和報廢方面的安全管理工作。
1.2、生產設施的檢維修、拆除和報廢由生產部負責。生產部負責人應對檢修、拆除和報廢安全工作負全面責任,并指定專人負責整個作業(yè)過程的安全工作。
1.3、生產部負責對該制度執(zhí)行情況進行抽查。
2、生產設施的安全拆除和報廢管理
2.1、生產設施施工前,生產部應該對拆除設備的現狀進行詳細調查,編制拆除方案,落實控制風險方案,經生產副經理簽字批準后,方可施工。較簡單的拆除工作,也要制定切合實際的安全措施。
2.2、拆除工程必須在機修主任的統(tǒng)一領導和監(jiān)督下進行。
2.3、拆除工程在施工前,應將電線、水、供熱設備等相連接部分切斷。
2.4、生產設備中若有易燃介質的,應先驗收合格后方可動火拆除。
2.5、從事拆除工作的時候,應該有腳手架或者其它穩(wěn)固的結構部分方可操作。
2.6、現場確認后簽署意見,報總經理批示,報批后由財務部統(tǒng)一辦理報廢。
2.7、如發(fā)現特種設備存在嚴重隱患,無改造、維修價值,或者超過安全技術規(guī)范規(guī)定的使用年限,使用部門應及時按相關規(guī)定予以報廢。由安委會向原登記的特種設備安全監(jiān)督管理部門辦理該設備的注銷。
第20篇 化工安全生產規(guī)章制度
生產廠區(qū)十四個不準
一、加強明火治理,廠區(qū)內不準吸煙。
二、生產區(qū)內,不準末成年人進入。
三、上班時間,不準睡覺、干私活、離崗和干與生產無關的事。
四、在班前、上班時不準喝酒。
五、不準使用汽油等易燃液體擦洗設備、用具和衣物。
六、不按規(guī)定穿戴勞動保護用品,不準進入生產崗位。
七、安全裝置不齊全的設備不準使用。
八、不是自己分管的設備、工具不準動用。
九、檢修設備時安全措施不落實,不準開始檢修。
十、停機檢修后的設備,未經徹底檢查,不準啟用。
十一、未辦高處作業(yè)證,不帶安全帶,腳手架、跳板不牢,不準登高作業(yè)。
十二、石棉瓦上不固定好跳板,不準作業(yè)。
十三、末安裝觸電保安器的移動式電動工具,不準使用。
十四、未取得安全作業(yè)證的職工,不準獨立作業(yè);非凡工種職工,未經取證,
不準作業(yè)。
操作工的六嚴格
一、嚴格執(zhí)行交接班制。
二、嚴格進行巡回檢查。
三、嚴格控制工藝指標。
四、嚴格執(zhí)行操作法(票)。
五、嚴格遵守勞動紀律。
六、嚴格執(zhí)行安全規(guī)定。
動火作業(yè)六大禁令
一、動火證未經批準,禁止動火。
二、不與生產系統(tǒng)可靠隔絕,禁止動火。
三、不清洗,置換不合格,禁止動火。
四、不消除四周易燃物,禁止動火。
五、不按時作動火分析,禁止動火。
六、沒有消防措施,禁止動火。
進入容器、設備的八個必須
一、必須申請、辦證,并得到批準。
二、必須進行安全隔絕。
三、必須切斷動力電,并使用安全燈具。
四、必須進行置換、通風。
五、必須按時間要求進行安全分析。
六、必須佩戴規(guī)定的防護用具。
七、必須有人在器外監(jiān)護,并堅守崗位。
八、必須有搶救后備措施。
機動車輛七大禁令
一、嚴禁無證、無令開車。
二、嚴禁酒后開車。
三、嚴禁超速行車和空檔溜車。
四、嚴禁帶病行車。
五、嚴禁人貨混載行車。
六、嚴禁超標裝載行車。
七、嚴禁無阻火器車輛進入禁火區(qū)。
加油站十大禁令
1、 嚴禁煙火,嚴禁堆放易燃物。
2、 嚴禁工作人員穿帶釘子的鞋和易產生靜電的服裝上崗。
3、 嚴禁使用汽油擦洗衣服和器具,嚴禁使用化纖拖把和抹布。
4、 嚴禁給未熄火的車輛加油,嚴禁加油槍碰撞車輛排煙口。
5、 嚴禁在站內修車。
6、 嚴禁向塑料桶或摩托車內直接灌裝油品。
7、 嚴禁在加油現場和罐區(qū)使用通訊工具。
8、 嚴禁在強雷電時進行加油和卸油作業(yè)。
9、 嚴禁在加油站進行未辦理動火手續(xù)的動火施工。
10、 嚴禁隨意挪動消防器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