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哪些制度
安全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報告制度是企業(yè)管理中的關鍵環(huán)節(jié),它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 定期檢查:企業(yè)應設定定期的安全巡查,識別潛在危險源。
2. 隱患登記:發(fā)現(xiàn)的問題需詳細記錄,包括位置、性質、可能影響等。
3. 風險評估:對隱患進行風險等級劃分,以便優(yōu)先處理高風險問題。
4. 整改措施:制定并執(zhí)行消除隱患的具體方案。
5. 治理跟蹤:對整改過程進行監(jiān)督,確保措施有效執(zhí)行。
6. 報告提交:將排查治理情況向上級和相關部門報告。
內容是什么
在實施這一制度時,企業(yè)需關注以下內容:
1. 培訓與教育:確保員工了解安全規(guī)定,具備發(fā)現(xiàn)和處理隱患的能力。
2. 制度化:將隱患排查治理納入日常管理,形成標準化流程。
3. 資源分配:合理調配人力物力,保證隱患治理工作的順利進行。
4. 溝通協(xié)調:加強部門間溝通,確保信息暢通,共同應對安全隱患。
5. 應急預案:制定應對突發(fā)事件的預案,降低事故風險。
6. 審核與改進:定期審查制度效果,根據(jù)反饋調整和完善。
注意事項
1. 避免形式主義:排查工作不應流于表面,要深入實際,真正解決問題。
2. 實時更新:隨著生產環(huán)境變化,隱患排查標準也應適時更新。
3. 重視反饋:員工上報的隱患應得到及時回應和處理,鼓勵積極報告。
4. 法規(guī)遵守:確保所有行動符合國家及行業(yè)安全法規(guī)要求。
5. 責任落實:明確各級管理人員在隱患治理中的責任,確保責任到人。
6. 保密性:處理敏感信息時,要保護企業(yè)信息安全,防止信息泄露。
通過嚴格執(zhí)行安全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報告制度,企業(yè)可以有效預防事故,保障生產安全,提升整體運營效率。
安全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報告制度范文
第1篇 安全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報告制度
1.目的和適用范圍
1.1 為進一步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加強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建立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長效機制,防止事故的發(fā)生,確保實現(xiàn)安全生產。
1.2 適用于公司各部門、各班組和崗位職工安全隱患的排查、治理、報告。
2.定義和術語
2.1安全生產事故隱患(以下簡稱事故隱患),是指違反安全生產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標準、規(guī)程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以及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作業(yè)指導書的規(guī)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產、工作活動中存在可能導致事故發(fā)生的物的危險狀態(tài)、人的不安全行為和管理上的缺陷以及不良環(huán)境影響。
2.2 事故隱患分類:事故隱患分為一般事故隱患和重大事故隱患。
2.2.1一般事故隱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難度較小,發(fā)現(xiàn)后能夠立即整改排除的隱患。
2.2.2重大事故隱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難度較大,應當全部或者局部停產停業(yè),并經過一定時間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隱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響致使企業(yè)自身難以排除的隱患。
3.職責
3.1總經理負責對安全隱患的治理提供必要的人員、資金和物資。
3.2 分管安全副總經理負責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組織,負責對安全隱患排查報告、報表的審批。
3.3 生產部門負責對公司級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報告工作的組織實施;負責對部門級、班組級和崗位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報告工作的督導和檢查考核;負責對重大隱患和需要多部門進行整改隱患的協(xié)調工作;負責組織有關人員對隱患整改的效果驗證。
3.4 各部門負責定期和不定期對本部門安全隱患的排查、治理和報告。
4.工作內容
4.1 隱患排查
4.1.1 隱患排查的分類
4.1.1.1按照隱患排查的級別分為四級:公司級、部門級、班組級和崗位級。
4.1.1.2按照隱患排查對象分為:
a)特種設備隱患排查。包括:壓力容器隱患排查、電梯隱患排查、叉抱車隱患排查、配電系統(tǒng)隱患排查、空壓系統(tǒng)隱患排查等。
b)特種作業(yè)隱患排查。包括:帶電作業(yè)、氣焊作業(yè)、動火作業(yè)等。
c)基礎設施隱患排查。
d)生產、作業(yè)現(xiàn)場隱患排查。
e)電器及其線路隱患排查。
f)倉庫安全隱患排查。
g)車輛交通隱患排查。
h)綜合管理隱患排查。
i)反“三違” (違章指揮、違章作業(yè)、違反勞動紀律)排查。
j)應急救援預案的隱患排查。
k)其它隱患排查。
4.1.2排查方式
排查治理公司及其生產系統(tǒng)、基礎設施、技術裝備、作業(yè)環(huán)境、防控手段等方面存在的隱患,以及安全生產體制機制、制度建設、安全管理組織體系、責任落實、勞動紀律、觀場管理、事故查處等方面存在的薄弱環(huán)節(jié)。具體包括:
a)安全生產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制度、規(guī)程標準的貫徹執(zhí)行情況;
b)安全生產責任制建立及落實情況;
c)安全生產費用提取使用、安全生產風險抵押金交納等經濟政策的執(zhí)行情況;
d)安全生產重要設施、裝備和關鍵設備、裝置的完好狀況及日常管理維護、保養(yǎng)情況,勞動防護用品的配備和使用情況;
e)危險性較大的特種設備和危險物品的存儲容器、運輸工具的完好狀況及檢測檢驗情況;
f)對存在較大危險因素的作業(yè)場所以及重點環(huán)節(jié)、部位重大危險源普查建檔、風險辨識、監(jiān)控預警制度的建設及措施落實情況;
g)事故報告、處理及對有關責任人的責任追究情況;
h)安全基礎工作及教育培訓情況,特別是公司主要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和特種作業(yè)人員的持證上崗情況和生產一線職工的教育培訓情況,以及勞動組織、用工等情況;
i)應急預案制定、演練和應急救援物資、設備配備及維護情況;
j)新建、改建、擴建工程項目的安全“三同時” (安全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和使用)執(zhí)行情況;
k)道路設計、建設、維護及交通安全設施設置等情況。
l)對公司區(qū)域周邊或作業(yè)過程中存在的容易由自然災害引發(fā)事故災難的危險點排查、防范和治理情況等。
4.1.3排查的重點及主要內容
4.1.3.1隱患排查的重點是:綜合管理、交通、消防、特種設備和特種作業(yè)及重要基礎設施等。
4.1.3.2 排查的主要內容:具體排查內容按照《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自查表》的內容進行。
4.1.4 公司級隱患排查
4.1.4.1公司隱患排查的組織
公司隱患排查由生產部門組織,安全管理人員和有關技術人員參與。
4.1.4.2排查頻次:一般情況下每月一次,如有其它安排時可追加排查。
4.1.4.3每次排查參加人員必須簽字進行確認,并指定人員詳細記錄。
4.1.5 部門級隱患排查
4.1.5.1部門級隱患排查的組織
部門級隱患排查由部門負責人組織,部門分管安全負責人具體組織實施,安全管理人員和有關技術人員參與。
4.1.5.2排查頻次:一般情況下每周一次,如有其它安排時可追加排查。
4.1.5.3部門級隱患排查以制度排查和現(xiàn)場排查的方式進行。
4.1.5.4每次排查參加人員必須簽字進行確認,并指定人員詳細記錄。
4.1.6 班組級隱患排查
4.1.6.1班組級隱患排查的組織
班組級隱患排查由班長組織,班組人員共同參加。
4.1.6.2排查頻次:一般情況下每班一次,如有其它安排時可追加排查。
4.1.6.3 班組級排查以現(xiàn)場排查為主,重點是現(xiàn)場生產過程中設備、設施,按章操作等。
4.1.6.4 每次排查參加人員必須簽字進行確認,并指定人員詳細記錄。
4.1.6 崗位級隱患排查
崗位級安全隱患排查由崗位人員日常自行進行,對所管轄區(qū)域的作業(yè)活動現(xiàn)場、設備設施、安全連鎖、安全附件和反“三違”的情況以及危險源風險控制措施的執(zhí)行情況等進行排查。
4.2 安全隱患的治理
4.2.1 隱患治理的方法及其適用范圍
4.2.1.1隱患的治理分為糾正和糾正措施。
4.2.1.2糾正適用于只需要現(xiàn)場改正就可以進行治理的隱患。
4.2.1.3糾正措施適用于對存在的隱患需要采取技術措施或管理措施或技術改造才能進行治理的隱患。
4.2.1.4糾正措施的實施必須遵循pdca循環(huán)。責任部門要對存在的安全隱患進行原因分析,制定糾正措施,落實責任人和完成時間,由責任部門實施治理,對治理結果由排查組組織對措施的有效性和治理結果的驗證后予以關閉。
4.2.2 隱患治理的責任鑒定
4.2.2.1對只進行現(xiàn)場糾正就可以治理的隱患,整改的責任人為糾正的實施人。
4.2.2.2 對需要采取糾正措施才能進行治理的安全隱患,治理的責任部門為隱患存在的部門。
4.2.2.3 對需要多部門配合才能治理的安全隱患,其治理的責任部門為歸口管理部門,生產部門進行協(xié)調。
4.2.3 防范措施
4.2.3.1 對暫時不能治理的隱患,或者在隱患治理過程中,責任部門必須采取相應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事故發(fā)生。
4.2.3.2事故隱患排除前或者排除過程中無法保證安全的,應當從危險區(qū)域內撤出作業(yè)人員,并疏散可能危及的其他人員,設置警戒標志,暫時停產停業(yè)或者停止使用;對暫時難以停產或者停止使用的相關生產儲存裝置、設施、設備,應當加強維護和保養(yǎng),防止事故發(fā)生。
4.3 安全隱患的記錄和報告
4.3.1 安全隱患一經查出,排查人必須詳細在《安全檢查整改記錄》上進行記錄。
4.3.2 安全隱患以部門為單位,對隱患的排查和治理情況分類進行進行匯總,于每月的25日將匯總結果報生產部門。
4.3.3 生產部門按照公司要求進行匯總分析,報上級部門。
第2篇 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報告制度
一、主要負責人每月至少組織一次企業(yè)的安全隱患大排查。
二、分管負責人對各工作崗位安全情況要進行定期和不定期檢查,發(fā)現(xiàn)問題立即處理,對疑難問題不能處理的,要及時報告主要負責人。
三、安全員要堅持跟班作業(yè),及時發(fā)現(xiàn)生產安全隱患,杜絕違章違規(guī)現(xiàn)象的發(fā)生。
四、指定有經驗的工人專門負責對采場作業(yè)進行監(jiān)控,發(fā)現(xiàn)頂板冒落、透水征兆時,必須停止作業(yè),撤離人員,并向負責人報告。
五、各崗位工人上班作業(yè)前,要對有關設備和周圍情況進行檢查,發(fā)現(xiàn)不安全隱患,立即處理或及時向有關人員匯報,不得強行作業(yè)。
六、對帶電設備要加強監(jiān)控,防止有人破壞,防止非專職操作人員錯誤操作等突發(fā)事情的發(fā)生,發(fā)現(xiàn)重大隱患時,耍采取有效措施,及時整改直至隱患清除。
七、各種檢查要記錄在案,明確隱患整改的責任人、措施和完成的時限,并有整改后的檢查驗收情況。
八、接到重大隱患報告后,要進行實地勘查,若屬實,要立即安排人員進行整改,確保安全生產。
第3篇 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報告登記、督辦、銷號制度
為明確責任,及時排查安全生產隱患,經礦研究決定,建立我礦安全隱患排查報告登記、督辦、銷號制度如下。
一、為保證及時排查發(fā)現(xiàn)各類安全生產隱患,全礦要層層建立事故隱患臺帳。任何單位和個人發(fā)現(xiàn)事故隱患,均有權向上級或安全領導小組辦公室報告,接到事故隱患報告后,應當按照職責分工立即組織核實、登記造冊、建立安全隱患臺帳進行匯總、備案,并及時下發(fā)整改通知,重大事故隱患由礦領導小組匯總后向礦長報告。
二、事故隱患臺帳內容為重大事故隱患登記明細及整改臺帳、一般事故隱患登記明細及整改臺帳、掛牌督辦事故隱患臺帳、督查督辦臺帳、事故隱患統(tǒng)計報表臺帳。
三、為抓好隱患排查治理,本礦建立安全生產隱患排查領導小組,要定期或不定期通報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情況并進行督辦。
四、被督辦的事故隱患整改時間一般不超過30天,最長不超過60天,因特殊情況不能按時完成整改的,應追究相關責任人責任,同時隱患存在單位需制定相應安全防范措施、應急預案、落實責任人。
五、一般事故隱患所在單位隱患整改完畢后,按照管轄權限,應及時向礦事故隱患排查治理領導小組辦公室提出書面申請,經復查通過后方可銷號;對于重大事故隱患,事故隱患所在單位整改完畢后,按照管轄權限,應及時向上級主管部門提出書面申請,經復查通過后,由上級主管部門驗收、銷號閉環(huán)。
六、對存在重大事故隱患未及時整改的單位要予以通報批評,并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同時統(tǒng)一制作警示標牌,設置于該單位醒目位置。警示標牌的內容包括存在的具體重大隱患、整改期限、整改責任人等。重大隱患整改完畢經有事故隱患排查治理領導小組辦公室驗收合格后方可摘牌。同時,事故隱患排查治理領導小組辦公室要按照有關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法規(guī)予以處罰,并采取措施督促隱患單位落實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