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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yī)院固定資產制度匯編5篇

更新時間:2024-05-06 查看人數:13

醫(yī)院固定資產制度

有哪些內容

醫(yī)院固定資產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核心組成部分:資產分類與編碼、資產購置審批流程、資產登記與盤點、資產使用與維護、資產處置規(guī)定以及責任追究機制。這些內容旨在確保醫(yī)院的設備、設施等固定資產得到妥善管理和有效利用。

管理規(guī)范

1. 資產分類與編碼應明確,便于識別和追蹤。每個固定資產應有唯一的標識碼,以便于信息化管理。

2. 購置審批需嚴格,財務部門應審核預算與需求,確保資源合理分配。

3. 資產登記需及時準確,新購入的固定資產應在驗收后立即錄入系統(tǒng),避免資產流失。

4. 定期盤點是必要的,以核實賬實相符,及時發(fā)現并處理異常情況。

5. 使用與維護應有標準操作規(guī)程,確保資產效能最大化,延長使用壽命。

6. 資產處置需遵循相關法律法規(guī),報廢、轉讓等均需經過審批,防止資產浪費。

重要意義

醫(yī)院固定資產制度的建立健全,對于提高醫(yī)療服務質量、保障醫(yī)療安全、控制運營成本以及提升醫(yī)院整體管理水平具有重大意義。它能確保固定資產的有效利用,防止資產流失,也有利于財務透明,為醫(yī)院的長期發(fā)展提供堅實的物質基礎。

規(guī)章制度

規(guī)章制度應清晰明確,執(zhí)行力度需嚴格。各部門應遵守制度,定期培訓員工,增強其對固定資產管理制度的理解與執(zhí)行。應設立監(jiān)督機制,對違反規(guī)定的個人或部門進行問責,以保證制度的權威性和執(zhí)行力。通過完善的固定資產制度,醫(yī)院能夠實現資產的高效管理,從而更好地服務于醫(yī)療事業(yè)。

醫(yī)院固定資產制度范文

第1篇 y醫(yī)院固定資產管理制度

為加強醫(yī)院固定資產管理,明確相關科室職責,防止國有資產的流失,提高固定資產的投資效益,保證醫(yī)療、科研和其它工作的正常進行,特制訂本管理規(guī)定。

一、固定資產的分類

固定資產是指醫(yī)院在醫(yī)療保健服務活動過程中,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單位價值在規(guī)定標準以上,并在使用過程中基本保持其窮而后工有實物形態(tài)的資產。根據醫(yī)院現行財務管理制度及固定資產的所屬關系,把固定資產分為五大類:房屋及建筑物類、專業(yè)設備類、一般設備類、圖書類、其他固定資產。

二、固定資產管理實行科室管理責任制

1、醫(yī)院采購科全面負責固定資產的購置、驗收、保管調配和維修,建立分科室的財產實物明細帳,負責定期清查盤點,辦理調撥、變價、報廢等有關審批手續(xù)。

2、財務科負責全院固定資產總帳和按五類設置二級明細分類帳的建帳和核算工作,定期參加固定資產的清查盤點和帳目核對工作,實行會計監(jiān)督。

3、后勤保障部要 設立廢舊資產回收倉庫,并要建立“廢舊資產回收明細帳”,實行帳、物分管。

三、購入固定資產的計價

醫(yī)院外購的固定資產應以購入價格加上購入過程中發(fā)生的相關費用計價(包括:運輸費、裝卸費、保險費、安裝成本費用和繳納的稅金)。國外進口的設備,應按原價加支付的進口稅金計價。貸款購建固定資產時,安裝完畢交付使用前所發(fā)生的貸款利息也應計入固定資產價值。

四、固定資產的購置

1、以經濟實效為原則。先由科室提出申請,上報醫(yī)院采購科,由采購科按具體品種、規(guī)格、型號、性能、用途及要求,進行分類匯總,報院長或院采購委員會批準后,方可購置。

2、大型醫(yī)療設備、貴重醫(yī)療儀器設備在購置之前,必須進行市場論證、財務分析和科室投資效益預測分析,否則不予討論。

3、經批準購買的固定資產,其發(fā)票必須到采購科進行登記,同時建立固定資產臺帳。

4、對屬于縣政府采購辦管理制度所規(guī)定金額購置的固定資產,必須報縣采購辦批準。

五、固定資產的調配

院內科室與科室之間不得自行進行固定資產調配使用,確需調配使用的需填寫“固定資產調配使用申請單”,報院長審批后,采購科辦理調配手續(xù),由采購科通知財務科調整科室成本核算數據。

六、固定資產的報廢

1、已滿使用期限或喪失使用價值的固定資產,應填寫“固定資產報廢單”由采購科組織相關科室調查落實、按規(guī)定手續(xù)報院長審批同意。使用科室將廢舊財產交后勤廢舊倉庫(廢舊醫(yī)療設備交器械修理組),廢舊資產回收管理人員在報廢單上簽字。采購科、財務科辦理銷帳手續(xù),核減折舊費。

2、后勤保障部、采購科各指定一名專人兼管帳目,據實記錄“廢舊資產回收明細帳”。

七、捐贈資產的管理

社會向我院各科室贈送、贊助、轉讓的固定資產,以及用專項經費購置的固定資產,由科室書面說明資產的來源,到采購科登記,采購科在財產登記帳薄上注明財產的來源,視同醫(yī)院固定資產管理,但不計提科室折舊費。

八、固定資產的盤點

1、每年由采購科組織對固定資產進行盤點一次,對盤盈、盤虧,以及在盤點過程中發(fā)現的具體問題,由財務部與使用科室一起協同查明原因,寫出書面報告,經醫(yī)院主管領導批準后,按照會計制度規(guī)定進行處理。

2、對于出現財產失落或損失不報,造成帳、實不符,又不能查明原因,實行科主任負責制,并按固定資產原值賠償。

九、本規(guī)定自發(fā)文之日起執(zhí)行,與此有抵觸的規(guī)定同時廢止。

第2篇 某醫(yī)院固定資產管理制度

1、目的

為了加強醫(yī)院固定資產的管理,規(guī)范固定資產的采購、入庫及日常維護管理行為,使醫(yī)院各類固定資產得以有效利用,保障醫(yī)院業(yè)務工作正常運行,制定本制度。

2、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單位價值在1000元以上或使用期限在2年以上的辦公設備、用品,醫(yī)療設備的管理。

3、原則

3.1預算管理原則

3.2節(jié)約使用原則

3.3按需采購原則

4、職責

4.1財務部

4.1.1組織制定年度固定資產的采購預算。

4.1.2負責資產的計價折舊等賬務核算,及時掌握增減變動情況,建立《固定資產明細帳》,確保賬賬相符。

4.1.3負責審核采購是否在預算內,采購過程中資金運用是否合理。

4.1.4會同院辦(人事行政部)定期對資產進行盤點。

4.2院辦(人事行政部)

4.2.1對采購申請進行審核,組織辦公資產的采購并對采購過程進行控制和監(jiān)督。

4.2.2建立資產使用臺帳,對資產的保管和使用進行指導和監(jiān)督。

4.2.3每半年組織一次資產盤點,做到帳實相符。

4.2.4對需清理的固定資產提交處理意見,經總經理批準后進行清理。

4.3網絡管理部門(人員)

4.3.1負責醫(yī)院計算機及網絡設備的配置規(guī)劃,提出采購計劃及費用預算。

4.3.2協助院辦(人事行政部)進行計算機及網絡設備的采購。

4.3.3負責計算機及網絡設備的日常維護及保養(yǎng),協同院辦(人事行政部)進行計算機及網絡設備的使用管理。

4.4藥械部

4.4.1負責對醫(yī)療設備進行詢價及性能比對,申報采購費用預算,組織采購。

4.4.2負責對醫(yī)療設備日常使用與保養(yǎng)情況進行檢查與監(jiān)督。

4.4.3負責醫(yī)療設備售后服務及其它事項的對外聯絡。

4.5使用部門負責人

4.5.1負責提出本部門年度采購計劃。

4.5.2協助藥械部進行專業(yè)醫(yī)療設備和儀器的采購。

4.5.3指導并監(jiān)督下屬人員合理使用資產。

4.6保管人或使用人

4.6.1保證資產及附屬配件、資料的完整(設備說明書、使用手冊等資料管理見《儀器設備檔案管理制度》),合理使用資產,并作好日常維護保養(yǎng)工作。

5、工作程序

5.1采購

5.1.1部門提出采購申請,院辦(人事行政部)應對庫存情況進行核對,可內部調整使用的應以內部調配為主,確需購入的按正常審批程序購入。

5.1.2采購申請的審批:各部門物品的采購采用預算管理制度,超出年度預算的采購項目,需經總經理批準。財務部應對部門資產采購進行預算審核。

5.1.3預算內采購的審批:單位價格在1000元以下(含)且總價為2000(含)元以下的物品由總經理批準后交院辦(人事行政部)采購;單位價格在1000元以上、3000元(含)以下且總價為10000元(含)以下的物品,經執(zhí)行董事審批后交院辦(人事行政部)采購;單價在3000元以上、總價為10000元以上的物品,經董事長審批后方可采購。

5.1.4專業(yè)醫(yī)療設備和儀器由使用部門協同院辦(人事行政部)采購。

5.2入庫

5.2.1采購人員在院辦(人事行政部)專人處辦理驗收及入庫手續(xù)。

5.2.2專業(yè)設備和儀器經申請部門驗貨后,方可辦理入庫手續(xù)。

5.2.3采購人員憑入庫單到財務部辦理報銷。

5.2.4院辦(人事行政部)建立固定資產臺賬。

5.2.5財務部對固定資產進行賬務處理。

5.3領用

5.3.1使用人在出庫單上簽字領用。

5.4管理

5.4.1使用

5.4.1.1使用人要愛護使用固定資產,發(fā)現資產破損或故障時及時通知院辦(人事行政部)報修。如因疏忽造成資產損失或重大事故,相關責任人及保管或使用人員應負相應的賠償責任。

5.4.1.2保管或使用人員在使用過程中應注意對設備的檢查,如發(fā)現實際情況與原配置不符時,應立即以書面形式上報院辦(人事行政部),并協助調查。任何人私自拆換部件,造成與原設備檔案不符的,由責任人承擔賠償責任,未查明責任人的,保管人應負相應的賠償責任。

5.4.2調撥

院辦(人事行政部)統(tǒng)一對各部門的資產進行調配,各使用部門或使用人之間的資產轉移,必須通過院辦(人事行政部)完成。由原使用人或使用部門至院辦(人事行政部)辦理入庫,而后重新辦理現使用部門的調入手續(xù)。各部門及員工不得隨意變更使用人,如發(fā)現員工擅自挪用他人或其他部門物品,醫(yī)院將根據雙方責任,對資產使用保管人及擅自挪用人員予以處罰。

5.4.3盤點

院辦(人事行政部)、財務部每半年組織一次資產盤點及清查工作,并共同對盤點結果進行處理。

5.4.4報廢

由院辦(人事行政部)、財務部清理報廢。原值在5000元(含)以上的報董事長(執(zhí)行董事)審批,5000元以下的由總經理審批。

6、資產編號管理

6.1醫(yī)院所有資產應按照統(tǒng)一的規(guī)則編號,應保證編號的唯一性。

6.2資產建帳、建卡時需將編號登記在冊,并要求在固定資產的明顯位置上留有編號,以便盤點。

6.3資產的編號規(guī)則

資產編號共8位,前四位為商品類別編號,后四位為流水號。編號規(guī)則見《固定資產類別編碼表》表樣,醫(yī)院根據實際情況對固定資產進行編號。

第3篇 醫(yī)院固定資產管理制度

醫(yī)院固定資產管理制度4

1、 醫(yī)院固定資產實行歸口(即后勤、設備科、圖書室)管理,分級負責,責任到人的管理責任制(貴重儀器、設備要指定專人管理,制定操作規(guī)程,建立技術檔案和維護保養(yǎng)、交接以及使用情況報告制度)。

2、 固定資產實行三級賬卡制,財務處設置固定資產總賬,后勤、設備、圖書的財產物資會計分門別類地設置固定資產明細賬,使用科室兼職人員建卡片賬(臺賬)(固定資產總賬科目的登記內容及方向,要與明細科目的登記內容、記賬方向完全一致)。各科密切配合,定期或不定期清點實物,核對賬目,要求賬物相符,防止物資積壓、損壞、變質、被盜等情況的發(fā)生,積極指導協助有關人員管好、用好固定資產。

3、 固定資產的范圍,主要指建筑物和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單項價值在規(guī)定起點以上的設備裝具、醫(yī)療器械儀器設備。具體標準:通用設備單價在500元以上,業(yè)務技術專用設備單價在800元以上,耐用時間在一年以上;單價在20元以上,耐用時間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類物資設備也屬固定資產范圍,應按固定資產管理。

4、 固定資產的分類歸口管理①房屋、建筑物及其各種附屬設施,各種車輛、機電設備、鍋爐、水暖、電器、家具、被服及有關設備等,歸后勤管理。②醫(yī)療設備、醫(yī)療器械、電子儀器、電腦、錄相設備及有關醫(yī)療、教學、科研、專用設備等,歸設備科管理。③圖書雜志及重要文獻資料,歸圖書室管理。

5、 管理科室對各種固定資產要切實加強管理,記好明細賬,嚴格執(zhí)行采購、驗收、出入庫、調撥、變價、報損、報廢等手續(xù)。對調入、捐贈或加工自制設備,亦應及時辦理編號建賬、入庫、分配等有關手續(xù),并根據憑證或合理作價,載入固定資產總賬和明細分類賬內。

6、 各科增設家具、設備、儀器時,均需事先按規(guī)定(或計劃)作出計劃,經過審批手續(xù)方可購置與供應。如新增設備、家具價值在200元以上,科室須報后勤、設備科,并經院長辦公會研究同意后,方可購置與供應。

7、 凡屬固定資產管理的物資,須無償調撥或折舊作價處理和報廢時,均須報經院長審批,并以此據作賬務處理。

8、 各科領用的各種固定資產,不準隨意變動,如確因工作需要,在科室之間進行調配時,須經有關管理部門辦理過戶手續(xù)。對各科室某些不再使用或有多余的固定資產,管理部門應予調出,以防止物資財產積壓和浪費。

9、 管理部門每年對固定資產全面清查,核對一次,發(fā)現余缺應及時作出記錄,查明原因,提出處理意見,按報批手續(xù)報院長批準后進行賬面調整。需追究責任者,按有關制度規(guī)定處理。

10、 建立固定資產管理檔案,房屋及建筑物的地質資料,設計、施工及竣工圖紙,電器、水暖安裝路線等有關材料,應歸檔保存,大型、貴重精密儀器等參照《儀器設備檔案資料管理制度》執(zhí)行。

11、 固定資產的管理和使用應納入科室工作的重要范疇,做到合理使用,管理完善,因玩忽職守或違反規(guī)定造成財產損失者,當事人或科室必須立即寫出書面報告,述明原因,根據情節(jié)按有關規(guī)定加以處理,對隱情不報者應嚴加處罰。

第4篇 __醫(yī)院固定資產管理制度

為加強醫(yī)院固定資產管理,明確相關科室職責,防止國有資產的流失,提高固定資產的投資效益,保證醫(yī)療、科研和其它工作的正常進行,特制訂本管理規(guī)定。

一、固定資產的分類

固定資產是指醫(yī)院在醫(yī)療保健服務活動過程中,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單位價值在規(guī)定標準以上,并在使用過程中基本保持其窮而后工有實物形態(tài)的資產。根據醫(yī)院現行財務管理制度及固定資產的所屬關系,把固定資產分為五大類:房屋及建筑物類、專業(yè)設備類、一般設備類、圖書類、其他固定資產。

二、固定資產管理實行科室管理責任制

1、醫(yī)院采購科全面負責固定資產的購置、驗收、保管調配和維修,建立分科室的財產實物明細帳,負責定期清查盤點,辦理調撥、變價、報廢等有關審批手續(xù)。

2、財務科負責全院固定資產總帳和按五類設置二級明細分類帳的建帳和核算工作,定期參加固定資產的清查盤點和帳目核對工作,實行會計監(jiān)督。

3、后勤保障部要 設立廢舊資產回收倉庫,并要建立“廢舊資產回收明細帳”,實行帳、物分管。

三、購入固定資產的計價

醫(yī)院外購的固定資產應以購入價格加上購入過程中發(fā)生的相關費用計價(包括:運輸費、裝卸費、保險費、安裝成本費用和繳納的稅金)。國外進口的設備,應按原價加支付的進口稅金計價。貸款購建固定資產時,安裝完畢交付使用前所發(fā)生的貸款利息也應計入固定資產價值。

四、固定資產的購置

1、以經濟實效為原則。先由科室提出申請,上報醫(yī)院采購科,由采購科按具體品種、規(guī)格、型號、性能、用途及要求,進行分類匯總,報院長或院采購委員會批準后,方可購置。

2、大型醫(yī)療設備、貴重醫(yī)療儀器設備在購置之前,必須進行市場論證、財務分析和科室投資效益預測分析,否則不予討論。

3、經批準購買的固定資產,其發(fā)票必須到采購科進行登記,同時建立固定資產臺帳。

4、對屬于縣政府采購辦管理制度所規(guī)定金額購置的固定資產,必須報縣采購辦批準。

五、固定資產的調配

院內科室與科室之間不得自行進行固定資產調配使用,確需調配使用的需填寫“固定資產調配使用申請單”,報院長審批后,采購科辦理調配手續(xù),由采購科通知財務科調整科室成本核算數據。

六、固定資產的報廢

1、已滿使用期限或喪失使用價值的固定資產,應填寫“固定資產報廢單”由采購科組織相關科室調查落實、按規(guī)定手續(xù)報院長審批同意。使用科室將廢舊財產交后勤廢舊倉庫(廢舊醫(yī)療設備交器械修理組),廢舊資產回收管理人員在報廢單上簽字。采購科、財務科辦理銷帳手續(xù),核減折舊費。

2、后勤保障部、采購科各指定一名專人兼管帳目,據實記錄“廢舊資產回收明細帳”。

七、捐贈資產的管理

社會向我院各科室贈送、贊助、轉讓的固定資產,以及用專項經費購置的固定資產,由科室書面說明資產的來源,到采購科登記,采購科在財產登記帳薄上注明財產的來源,視同醫(yī)院固定資產管理,但不計提科室折舊費。

八、固定資產的盤點

1、每年由采購科組織對固定資產進行盤點一次,對盤盈、盤虧,以及在盤點過程中發(fā)現的具體問題,由財務部與使用科室一起協同查明原因,寫出書面報告,經醫(yī)院主管領導批準后,按照會計制度規(guī)定進行處理。

2、對于出現財產失落或損失不報,造成帳、實不符,又不能查明原因,實行科主任負責制,并按固定資產原值賠償。

九、本規(guī)定自發(fā)文之日起執(zhí)行,與此有抵觸的規(guī)定同時廢止。

第5篇 a醫(yī)院固定資產管理制度

醫(yī)院固定資產管理制度4

1、醫(yī)院固定資產實行歸口(即后勤、設備科、圖書室)管理,分級負責,責任到人的管理責任制(貴重儀器、設備要指定專人管理,制定操作規(guī)程,建立技術檔案和維護保養(yǎng)、交接以及使用情況報告制度)。

2、固定資產實行三級賬卡制,財務處設置固定資產總賬,后勤、設備、圖書的財產物資會計分門別類地設置固定資產明細賬,使用科室兼職人員建卡片賬(臺賬)(固定資產總賬科目的登記內容及方向,要與明細科目的登記內容、記賬方向完全一致)。各科密切配合,定期或不定期清點實物,核對賬目,要求賬物相符,防止物資積壓、損壞、變質、被盜等情況的發(fā)生,積極指導協助有關人員管好、用好固定資產。

3、固定資產的范圍,主要指建筑物和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單項價值在規(guī)定起點以上的設備裝具、醫(yī)療器械儀器設備。具體標準:通用設備單價在500元以上,業(yè)務技術專用設備單價在800元以上,耐用時間在一年以上;單價在20元以上,耐用時間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類物資設備也屬固定資產范圍,應按固定資產管理。

4、固定資產的分類歸口管理

①房屋、建筑物及其各種附屬設施,各種車輛、機電設備、鍋爐、水暖、電器、家具、被服及有關設備等,歸后勤管理。

②醫(yī)療設備、醫(yī)療器械、電子儀器、電腦、錄相設備及有關醫(yī)療、教學、科研、專用設備等,歸設備科管理。

③圖書雜志及重要文獻資料,歸圖書室管理。

5、管理科室對各種固定資產要切實加強管理,記好明細賬,嚴格執(zhí)行采購、驗收、出入庫、調撥、變價、報損、報廢等手續(xù)。對調入、捐贈或加工自制設備,亦應及時辦理編號建賬、入庫、分配等有關手續(xù),并根據憑證或合理作價,載入固定資產總賬和明細分類賬內。

6、各科增設家具、設備、儀器時,均需事先按規(guī)定(或計劃)作出計劃,經過審批手續(xù)方可購置與供應。如新增設備、家具價值在200元以上,科室須報后勤、設備科,并經院長辦公會研究同意后,方可購置與供應。

7、凡屬固定資產管理的物資,須無償調撥或折舊作價處理和報廢時,均須報經院長審批,并以此據作賬務處理。

8、各科領用的各種固定資產,不準隨意變動,如確因工作需要,在科室之間進行調配時,須經有關管理部門辦理過戶手續(xù)。對各科室某些不再使用或有多余的固定資產,管理部門應予調出,以防止物資財產積壓和浪費。

9、管理部門每年對固定資產全面清查,核對一次,發(fā)現余缺應及時作出記錄,查明原因,提出處理意見,按報批手續(xù)報院長批準后進行賬面調整。需追究責任者,按有關制度規(guī)定處理。

10、建立固定資產管理檔案,房屋及建筑物的地質資料,設計、施工及竣工圖紙,電器、水暖安裝路線等有關材料,應歸檔保存,大型、貴重精密儀器等參照《儀器設備檔案資料管理制度》執(zhí)行。

11、固定資產的管理和使用應納入科室工作的重要范疇,做到合理使用,管理完善,因玩忽職守或違反規(guī)定造成財產損失者,當事人或科室必須立即寫出書面報告,述明原因,根據情節(jié)按有關規(guī)定加以處理,對隱情不報者應嚴加處罰。

醫(yī)院固定資產制度匯編5篇

醫(yī)院固定資產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核心組成部分:資產分類與編碼、資產購置審批流程、資產登記與盤點、資產使用與維護、資產處置規(guī)定以及責任追究機制。這些內容旨在確保醫(yī)院的設備、設施等固定資產得到妥善管理和有效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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