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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 通信工程及維護項目安全管理規(guī)定
1.規(guī)定
1.1 一般安全須知
1.1.1 工作場地
1.1.1.1在下列地點施工,必須設立信號標志。
a. 街道拐角或公路轉彎處。
b. 在街道上有行人或車輛處。
c. 在跨越馬路架線、放纜需要車輛暫時停止時。
d. 架空電(光)纜接頭處。
e.高空作業(yè)有落物危險范圍內。
1.1.1.2 信號標志應隨工作地點的變動而轉移,工作完畢應立即撤離。
1.1.1.3 凡需要阻斷公路或街道交通時,應事先取得當地有關單位批準。
1.1.1.4 在施工進行時,應制止一切非工作人員尤其是兒童走進施工地區(qū)。
1.1.2車輛行駛
1.1.2.1 司機要嚴格遵守職業(yè)規(guī)范及交通規(guī)則。
1.1.2.2 精心愛護、保養(yǎng)和使用車輛,全車保持良好的技術狀況。
1.1.2.3駕駛車輛時要精力集中,注意道路的變化和不同車輛、行人的活動,提前做到應急準備,防止交通事故發(fā)生。
1.1.2.4 嚴禁酒后開車。
1.1.2.5 不得駕駛機件失靈的車輛及安全設備不全的車輛。
1.1.2.6 乘車人員不得在車內打鬧,不得做有礙正常行車的行為。
1.1.2.7乘車人員不得將身體伸出車窗外,以防受傷。
1.1.3消防設施
1.1.3.1材料庫等處應設置消防設備。消防設備應置于明顯地方以便于取用,并定期檢查以保證有效。
1.1.3.2所有施工人員對消防器材的性能均需了解,并熟悉其使用方法。
1.1.4野外工作
1.1.4.1有地勢高低不平的地方切勿冒然下跳以防跌撞扎傷;地面被積雪覆蓋時,應用棍棒試探前進。
1.1.4.2 進入山區(qū)和草原施工時,應注意以下事項:
a. 攀登山嶺應注意活動的石塊,更不能站在有裂縫的土石地方。
b. 注意防火,禁止吸煙。在護林防火區(qū)內,應遵守當地政府的規(guī)定。
c. 不食野果野草,不喝山中流水。
1.4.3 鐵路沿線工作,注意下列要求:
a. 不許在鐵軌、橋梁上休息和閑談。
b. 攜帶較長工具時,工具要與路軌平行。
2.1其它注意事項
2.1.1到達施工作業(yè)現場,首先應詳細觀察周圍環(huán)境情況,對可能發(fā)生的災害應采取有效預防措施。
2.1.2施工用機具設備必須安全牢固。
2.1.3在離開施工地點時,應清除現場雜物,并清點工具防止遺失。
2.1.4工作前和工作中禁止飲酒。
2.1.5帶有毒、易燃、易爆物品及用其作業(yè)時,需根據情況至少二人一同工作或攜帶,并做好隔熱,防火、防暴或防寒措施。
3.1工器具和儀表的使用與檢查
3.1.1 一般安全規(guī)定
3.1.1.1工程項目中需保管的器材防護工作應由專人負責。
3.1.1.2作業(yè)時必須選擇合適工具,正確使用,不得任意代替,各種工具器材按器材的保管要求設有防火、防曬、防潮、防塵、防盜以及防破壞措施,要定期檢查。
3.1.1.3 不得使用無柄、壞裂柄或裝柄不牢的銼刀、手鋸、起子、錘子等。
3.1.1.4 各種鋒刃的工具,不得插入腰帶上或放在衣服口袋里。
3.1.1.5 鋒刃的工具要經常檢查,以免傷人。
3.1.1.6 用手錘、榔頭不許戴手套操作。
3.1.1.7各工種使用的防護用品,要合理使用,妥善保管,防止變質和失效。
3.1.1.8 使用鋼鋸時應注意:
a. 鋸條要裝牢固,松緊適中。
b. 用力要均勻,不要左右擺動,以免鋸條折斷傷人。
c. 鋸長物件時,要時用支架或由人扶持,以免物件擺動。
3.1.1.9各種扳手應合理使用,符合規(guī)定尺寸,口牙和活動部件完整有效,鉗口夾緊,不要用力過猛,或加長扳手的把柄。
3.1.1.10皮卷尺和測量繩里面有金屬絲,使用時應避免觸碰電力線,以免發(fā)生觸電事故。
第2篇 通信工程維護項目安全管理規(guī)定
1.規(guī)定
1.1 一般安全須知
1.1.1 工作場地
1.1.1.1在下列地點施工,必須設立信號標志。
a. 街道拐角或公路轉彎處。
b. 在街道上有行人或車輛處。
c. 在跨越馬路架線、放纜需要車輛暫時停止時。
d. 架空電(光)纜接頭處。
e.高空作業(yè)有落物危險范圍內。
1.1.1.2 信號標志應隨工作地點的變動而轉移,工作完畢應立即撤離。
1.1.1.3 凡需要阻斷公路或街道交通時,應事先取得當地有關單位批準。
1.1.1.4 在施工進行時,應制止一切非工作人員尤其是兒童走進施工地區(qū)。
1.1.2車輛行駛
1.1.2.1 司機要嚴格遵守職業(yè)規(guī)范及交通規(guī)則。
1.1.2.2 精心愛護、保養(yǎng)和使用車輛,全車保持良好的技術狀況。
1.1.2.3駕駛車輛時要精力集中,注意道路的變化和不同車輛、行人的活動,提前做到應急準備,防止交通事故發(fā)生。
1.1.2.4 嚴禁酒后開車。
1.1.2.5 不得駕駛機件失靈的車輛及安全設備不全的車輛。
1.1.2.6 乘車人員不得在車內打鬧,不得做有礙正常行車的行為。
1.1.2.7乘車人員不得將身體伸出車窗外,以防受傷。
1.1.3消防設施
1.1.3.1材料庫等處應設置消防設備。消防設備應置于明顯地方以便于取用,并定期檢查以保證有效。
1.1.3.2所有施工人員對消防器材的性能均需了解,并熟悉其使用方法。
1.1.4野外工作
1.1.4.1有地勢高低不平的地方切勿冒然下跳以防跌撞扎傷;地面被積雪覆蓋時,應用棍棒試探前進。
1.1.4.2 進入山區(qū)和草原施工時,應注意以下事項:
a. 攀登山嶺應注意活動的石塊,更不能站在有裂縫的土石地方。
b. 注意防火,禁止吸煙。在護林防火區(qū)內,應遵守當地政府的規(guī)定。
c. 不食野果野草,不喝山中流水。
1.4.3 鐵路沿線工作,注意下列要求:
a. 不許在鐵軌、橋梁上休息和閑談。
b. 攜帶較長工具時,工具要與路軌平行。
2.1其它注意事項
2.1.1到達施工作業(yè)現場,首先應詳細觀察周圍環(huán)境情況,對可能發(fā)生的災害應采取有效預防措施。
2.1.2施工用機具設備必須安全牢固。
2.1.3在離開施工地點時,應清除現場雜物,并清點工具防止遺失。
2.1.4工作前和工作中禁止飲酒。
2.1.5帶有毒、易燃、易爆物品及用其作業(yè)時,需根據情況至少二人一同工作或攜帶,并做好隔熱,防火、防暴或防寒措施。
3.1工器具和儀表的使用與檢查
3.1.1 一般安全規(guī)定
3.1.1.1工程項目中需保管的器材防護工作應由專人負責。
3.1.1.2作業(yè)時必須選擇合適工具,正確使用,不得任意代替,各種工具器材按器材的保管要求設有防火、防曬、防潮、防塵、防盜以及防破壞措施,要定期檢查。
3.1.1.3 不得使用無柄、壞裂柄或裝柄不牢的銼刀、手鋸、起子、錘子等。
3.1.1.4 各種鋒刃的工具,不得插入腰帶上或放在衣服口袋里。
3.1.1.5 鋒刃的工具要經常檢查,以免傷人。
3.1.1.6 用手錘、榔頭不許戴手套操作。
3.1.1.7各工種使用的防護用品,要合理使用,妥善保管,防止變質和失效。
3.1.1.8 使用鋼鋸時應注意:
a. 鋸條要裝牢固,松緊適中。
b. 用力要均勻,不要左右擺動,以免鋸條折斷傷人。
c. 鋸長物件時,要時用支架或由人扶持,以免物件擺動。
3.1.1.9各種扳手應合理使用,符合規(guī)定尺寸,口牙和活動部件完整有效,鉗口夾緊,不要用力過猛,或加長扳手的把柄。
3.1.1.10皮卷尺和測量繩里面有金屬絲,使用時應避免觸碰電力線,以免發(fā)生觸電事故。
3.1.1.11工具上下傳遞,不可擲下或拋上,重工具或材料必須平放,工具和材料不可混放,避免損壞和傷人。
3.1.1.12線纜斷面應做保護措施,存放時要注意曲率半徑的要求。
3.1.1.13客戶器材保管除執(zhí)行上述規(guī)定外,須做好標識。
3.1.1.14對用電設備的帶電操作,要作好對使用工具的絕緣處理,防止短路。
3.1.2 梯和高凳
3.1.2.1上梯前應檢查梯子是否完好,上下梯子不得帶笨重的工具和材料,在梯子上工作時不得用力過猛,不得一腳踩梯,另一腳踩其它物件,或用腳移動梯子。
3.1.2.2上下較高及樹立點容易滑動和有被碰撞可能的梯子,要有專人扶梯。
3.2.1電氣用具
3.2.1.1用電器用具前,必須檢查有無短路、絕緣不良、導線外露、插頭和插座破裂松動、零件螺絲松脫、外體是否帶電等不正?,F象,發(fā)現不妥之處,應立即停止使用。裸露的帶電體必須設安全防護和明顯警示標志。
3.2.1.2 各種電器用具和電源相接之處應設置開關和插銷,不得隨意插掛,必要時外殼接地線。。需加防雷地的設備要加防雷地線,接地電阻要符合設計要求。
3.2.1.3在施工過程中器具、儀表需外接電源時,不得從其他通信設備正在使用的配套電源引電,并且總負載功率不得超過外接電源的額定輸出功率。
3.2.1.4 設備加電時應從配電設備總電源引入端至用電設備逐級測量電氣性能,確認符合技術要求后再按以上順序逐級加電。
3.2.1.5電器用具的電線必須放置妥當,特別是在室外使用時,要防止絆住過往行人和被車輛軋壞。
3.2.1.6電烙鐵不得放在地面和木板上,在機架上工作時,電烙鐵應掛在不易碰著的地方,并防止燒壞線纜或設備。在帶電設備上使用電烙鐵時,電烙鐵不應接地。禁止用電烙鐵烘烤易燃物品,未冷卻的電烙鐵不可放入工具箱。
3.2.1.7使用移動式的發(fā)電設備、配電設備和電動設備,應指定熟練電工操作,檢修時應盡量停止使用,切斷電源。
3.2.1.8 工過程中不得操作不了解的電器設備,必須操作時須經有關電源廠家技術人員指導進行。
3.2.1.9.對電源設備帶電操作過程中使用的工具要作絕緣處理。
3.2.2儀器儀表
3.2.2.1 使用人員必須熟悉儀表的正確使用方法,并按規(guī)定進行操作。
3.2.2.2 儀表的正負極不得接反。
3.2.2.3 使用交流電源的儀表,在市電波動較大時,要經過穩(wěn)壓器后再供給儀表。
3.2.2.4 交直流兩用儀表,在插入電源塞孔和接引電源時,要嚴防交直流電源接錯而燒壞儀表。
3.2.2.5 干電池使用完畢應及時從儀表中取出,以防日久電池蝕爛損壞儀表。
3.2.2.6 禁止用儀表的低量程量高信號值。
3.3高空作業(yè)
3.3.1 登高
3.3.1.1凡參加高空作業(yè)人員(根據有關規(guī)定凡距地平面兩米以上施工即為高空作業(yè))必須經體檢合格,方可進行高空作業(yè)。
3.3.1.2 高空作業(yè)人員隨身攜帶的工具應精心保管,較大的工具(如手錘、扳手等)應放好、放牢。
3.3.1.3 塔上作業(yè)前施工人員須相互認真檢查安全防護用具,做到不留任何隱患。塔上作業(yè)人員須將安全帶系于鐵塔的安全、牢固部位。塔上施工人員作業(yè)時必須全神貫注、認真工作,不得嘻鬧,不得做與工作無關的危險動作。
3.3.1.4施工人員上塔過程中,必須從安全通道(安全護欄)上至塔頂(例行維護除外),嚴禁由護欄以外上塔。塔上運送天饋線部件、測試設備時必須保證天饋線部件、測試設備安全,不留任何隱患。
3.3.1.5 遇有雨雪大風,大霧等惡劣氣候,應停止塔上作業(yè),并做好吊裝構件、機械等穩(wěn)固工作。
3.3.1.6塔下施工人員進入工作區(qū)必須戴好安全帽。塔下施工人員必須積極配合塔上施工人員。
3.3.1.7作業(yè)人員上塔作業(yè)必須著工裝、穿工作鞋。
3.3.1.8 塔上施工人員施工時,塔下施工人員除工作之外,必須遠離塔基十五米之外,防止被墜落物砸傷。代維工程車停放于遠離塔基十五米之外,防止車輛被墜落物砸壞。
3.4 其 它
3.4.1 其它要求
3.4.1.1 施工人員采用新工藝,使用新設備時,必須做到了解、掌握其安全技術特性,使用前對其安全技術特性進行充分的研究,并采取必要的防護措施。
3.4.1.2特種作業(yè)人員(如登高架設作業(yè)人員)必須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經專門的安全作業(yè)培訓,取得特種作業(yè)操作資格證書后,方可上崗作業(yè)。
3.4.2從業(yè)人員必須履行的義務
3.4.2.1 從業(yè)人員在作業(yè)過程中,應當遵守本單位的安全生產規(guī)章制度操作規(guī)程,服從管理,正確佩戴和使用勞動防護用品。
3.4.2.2 從業(yè)人員應當接受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掌握本職工作所需的安全生產技能,增強事故預防和應急處理能力。
3.4.2.3 從業(yè)人員發(fā)現事故隱患或者不安全因素,應當立即向現場安全管理人員或者本單位負責人報告。
第3篇 供配電維護項目工程管理規(guī)定
為了適應公司維護項目新增工程的管理需要,充分調動各維護項目部和人員的積極性,進一步規(guī)范工程管理流程,現對公司2008年度供配電維護項目工程管理作如下規(guī)定:
一、 工程項目的劃分:
1、??????? 一般工程項目:單項工程合同額在30萬元及以上的工程;
2、??????? 零星工程項目:單項工程合同額在30萬元以下的工程;
3、??????? 原中標工程增補項目:兩年質保期內與原中標工程有關的維修項目和增補項目,其管理主體為公司,本維護項目部負責實施。
二、 承包形式
1、費用承包,責任包干,獨立核算,自負盈虧。
2、一般工程項目實行認標制,本橋梁維護項目經理作為第一認標人(由公司測算費用,如本維護項目部經理放棄則在公司范圍內按工程項目認標程序進行重新認標,或由公司指定承包人);零星工程項目和原工程增補項目由本橋梁項目部實施,項目經理為承包人。
三、工程費用管理:
1、一般工程項目的工程施工費用組成如下:
(1)、施工人員工資:套用江蘇省安裝工程定額(人工工日單價為26元,不計取調試和低壓電纜頭定額),人工費總價乘以系數(合同總額在30-100萬元部分,取20%;100-500萬元部分,取15%,超過500萬元部分,取10%)。
(2)、輔助材料費:套用江蘇省安裝工程定額,輔助材料總價乘以40%。
(3)、機械費:單項工程施工機械費用(含機械設備租賃費、吊裝費等),套用江蘇省安裝工程定額,機械費用總價乘以40%。
(4)、施工現場費用:用于現場安全措施和技術措施費用、機械設備維修保養(yǎng)費用、油料費、零星制作費用等,按人、材、機三項定額小計的10%計價。
(5)、車輛費用(含工地運輸):按合同額的3‰計列。
(6)、招待費用:從項目跟蹤至交工時工程款回收到合同規(guī)定的額度(僅剩余質保金)所發(fā)生的一切招待費用(包括公司要求變更供貨廠家費用、聯合設計變更費用、增補項目變更費用、公司領導為本項目在項目現場而發(fā)生的招待費用等),30-100萬元項目按合同額(不含甲供材部分)的1.5%計列、100—300萬元部分按1%累加、300—800萬元部分按0.5%累加、800萬元及以上部分按0.3%累加。
(7)、主材費:按物資管理部分有關規(guī)定,列入由項目部在現場購買的主材費用。
2、零星工程項目的施工費用標準為其開票總值的18%(開票稅金由公司承擔)。
3、原中標工程增補項目:施工費用由公司測算,設備和材料由公司負責采購或委托采購(成套設備部出指導價);涉及到機械費用和運輸費用征得公司同意,按實報銷。
四、工程物資管理
1、一般工程項目的工程物資管理:
(1)、工程所需的主要設備(單價在5萬元及以上)和主要材料(同類材料總價在10萬元及以上)的全部由公司統(tǒng)一采購配送給項目部。
(2)、工程所需的小型設備和一般材料由項目部自行采購。
(3)、公司委托項目部購買的主材,其采購價不得高于成套設備部的指導價。
(4)設備和材料的采購差額獎勵:設備的最終結算價與采購價相比有結余的,按其差額的20%獎勵給項目部;材料的最終結算價與采購價相比有結余的,按其差額的30%獎勵給項目部。
(5)、設備和材料的數量節(jié)余獎勵:設備和材料在最終結算時有數量節(jié)余的(未采購),設備類按其總價的15%獎勵,材料類按其總價的20%獎勵。
(6)、剩余的設備和材料部分獎勵:已采購的設備和材料在工程交工后有剩余的,按其利用價值,設備類獎5%,材料類獎10%。
(7)、設備和材料在最終結算時有虧空的均由項目部承擔。
(8)、工程廢舊物資(主材類)的處理權屬公司,項目部不得擅自處理,在工程完工后列清單報公司,其處理所得提40%獎勵給項目部。
(9)、其它參照《工程項目施工費用大包干實施細則(2008年度)》中的有關規(guī)定。
2、零星工程項目的物資由項目部自行負責購買。
五、其它規(guī)定:
1、項目主承包人需向公司交納風險抵押金為合同額的1%,連帶承包人需交納風險抵押金為合同額0.8%。風險抵押金的扣除參照《工程項目施工費用大包干實施細則(2008年度)》中的有關規(guī)定。
2、對于一般工程項目,項目部需向公司借款時,其額度累計不得超過承包費用總額的70%;零星工程項目,借款額度不得超過合同額的50%。借款月利率為15‰。
3、工程項目的結算管理和工程外包管理均參照《工程項目施工費用大包干實施細則(2008年度)》中的有關規(guī)定。
4、其它未盡事項可參照公司的有關規(guī)定,無參照時可由公司經營班子研究決定。
六、本細則從二oo八年十月起生效,解釋權屬于公司經營班子。
第4篇 維護項目安全管理規(guī)定
1.規(guī)定
1.1 一般安全須知
1.1.1 工作場地
1.1.1.1在下列地點施工,必須設立信號標志。
a. 街道拐角或公路轉彎處。
b. 在街道上有行人或車輛處。
c. 在跨越馬路架線、放纜需要車輛暫時停止時。
d. 架空電(光)纜接頭處。
e.高空作業(yè)有落物危險范圍內。
1.1.1.2 信號標志應隨工作地點的變動而轉移,工作完畢應立即撤離。
1.1.1.3 凡需要阻斷公路或街道交通時,應事先取得當地有關單位批準。
1.1.1.4 在施工進行時,應制止一切非工作人員尤其是兒童走進施工地區(qū)。
1.1.2車輛行駛
1.1.2.1 司機要嚴格遵守職業(yè)規(guī)范及交通規(guī)則。
1.1.2.2 精心愛護、保養(yǎng)和使用車輛,全車保持良好的技術狀況。
1.1.2.3駕駛車輛時要精力集中,注意道路的變化和不同車輛、行人的活動,提前做到應急準備,防止交通事故發(fā)生。
1.1.2.4 嚴禁酒后開車。
1.1.2.5 不得駕駛機件失靈的車輛及安全設備不全的車輛。
1.1.2.6 乘車人員不得在車內打鬧,不得做有礙正常行車的行為。
1.1.2.7乘車人員不得將身體伸出車窗外,以防受傷。
1.1.3消防設施
1.1.3.1材料庫等處應設置消防設備。消防設備應置于明顯地方以便于取用,并定期檢查以保證有效。
1.1.3.2所有施工人員對消防器材的性能均需了解,并熟悉其使用方法。
1.1.4野外工作
1.1.4.1有地勢高低不平的地方切勿冒然下跳以防跌撞扎傷;地面被積雪覆蓋時,應用棍棒試探前進。
1.1.4.2 進入山區(qū)和草原施工時,應注意以下事項:
a. 攀登山嶺應注意活動的石塊,更不能站在有裂縫的土石地方。
b. 注意防火,禁止吸煙。在護林防火區(qū)內,應遵守當地政府的規(guī)定。
c. 不食野果野草,不喝山中流水。
1.4.3 鐵路沿線工作,注意下列要求:
a. 不許在鐵軌、橋梁上休息和閑談。
b. 攜帶較長工具時,工具要與路軌平行。
2.1其它注意事項
2.1.1到達施工作業(yè)現場,首先應詳細觀察周圍環(huán)境情況,對可能發(fā)生的災害應采取有效預防措施。
2.1.2施工用機具設備必須安全牢固。
2.1.3在離開施工地點時,應清除現場雜物,并清點工具防止遺失。
2.1.4工作前和工作中禁止飲酒。
2.1.5帶有毒、易燃、易爆物品及用其作業(yè)時,需根據情況至少二人一同工作或攜帶,并做好隔熱,防火、防暴或防寒措施。
3.1工器具和儀表的使用與檢查
3.1.1 一般安全規(guī)定
3.1.1.1工程項目中需保管的器材防護工作應由專人負責。
3.1.1.2作業(yè)時必須選擇合適工具,正確使用,不得任意代替,各種工具器材按器材的保管要求設有防火、防曬、防潮、防塵、防盜以及防破壞措施,要定期檢查。
3.1.1.3 不得使用無柄、壞裂柄或裝柄不牢的銼刀、手鋸、起子、錘子等。
3.1.1.4 各種鋒刃的工具,不得插入腰帶上或放在衣服口袋里。
3.1.1.5 鋒刃的工具要經常檢查,以免傷人。
3.1.1.6 用手錘、榔頭不許戴手套操作。
3.1.1.7各工種使用的防護用品,要合理使用,妥善保管,防止變質和失效。
3.1.1.8 使用鋼鋸時應注意:
a. 鋸條要裝牢固,松緊適中。
b. 用力要均勻,不要左右擺動,以免鋸條折斷傷人。
c. 鋸長物件時,要時用支架或由人扶持,以免物件擺動。
3.1.1.9各種扳手應合理使用,符合規(guī)定尺寸,口牙和活動部件完整有效,鉗口夾緊,不要用力過猛,或加長扳手的把柄。
3.1.1.10皮卷尺和測量繩里面有金屬絲,使用時應避免觸碰電力線,以免發(fā)生觸電事故。
3.1.1.11工具上下傳遞,不可擲下或拋上,重工具或材料必須平放,工具和材料不可混放,避免損壞和傷人。
3.1.1.12線纜斷面應做保護措施,存放時要注意曲率半徑的要求。
3.1.1.13客戶器材保管除執(zhí)行上述規(guī)定外,須做好標識。
3.1.1.14對用電設備的帶電操作,要作好對使用工具的絕緣處理,防止短路。
3.1.2 梯和高凳
3.1.2.1上梯前應檢查梯子是否完好,上下梯子不得帶笨重的工具和材料,在梯子上工作時不得用力過猛,不得一腳踩梯,另一腳踩其它物件,或用腳移動梯子。
3.1.2.2上下較高及樹立點容易滑動和有被碰撞可能的梯子,要有專人扶梯。
3.2.1電氣用具
3.2.1.1用電器用具前,必須檢查有無短路、絕緣不良、導線外露、插頭和插座破裂松動、零件螺絲松脫、外體是否帶電等不正?,F象,發(fā)現不妥之處,應立即停止使用。裸露的帶電體必須設安全防護和明顯警示標志。
3.2.1.2 各種電器用具和電源相接之處應設置開關和插銷,不得隨意插掛,必要時外殼接地線。。需加防雷地的設備要加防雷地線,接地電阻要符合設計要求。
3.2.1.3在施工過程中器具、儀表需外接電源時,不得從其他通信設備正在使用的配套電源引電,并且總負載功率不得超過外接電源的額定輸出功率。
3.2.1.4 設備加電時應從配電設備總電源引入端至用電設備逐級測量電氣性能,確認符合技術要求后再按以上順序逐級加電。
3.2.1.5電器用具的電線必須放置妥當,特別是在室外使用時,要防止絆住過往行人和被車輛軋壞。
3.2.1.6電烙鐵不得放在地面和木板上,在機架上工作時,電烙鐵應掛在不易碰著的地方,并防止燒壞線纜或設備。在帶電設備上使用電烙鐵時,電烙鐵不應接地。禁止用電烙鐵烘烤易燃物品,未冷卻的電烙鐵不可放入工具箱。
3.2.1.7使用移動式的發(fā)電設備、配電設備和電動設備,應指定熟練電工操作,檢修時應盡量停止使用,切斷電源。
3.2.1.8 工過程中不得操作不了解的電器設備,必須操作時須經有關電源廠家技術人員指導進行。
3.2.1.9.對電源設備帶電操作過程中使用的工具要作絕緣處理。
3.2.2儀器儀表
3.2.2.1 使用人員必須熟悉儀表的正確使用方法,并按規(guī)定進行操作。
3.2.2.2 儀表的正負極不得接反。
3.2.2.3 使用交流電源的儀表,在市電波動較大時,要經過穩(wěn)壓器后再供給儀表。
3.2.2.4 交直流兩用儀表,在插入電源塞孔和接引電源時,要嚴防交直流電源接錯而燒壞儀表。
3.2.2.5 干電池使用完畢應及時從儀表中取出,以防日久電池蝕爛損壞儀表。
3.2.2.6 禁止用儀表的低量程量高信號值。
3.3高空作業(yè)
3.3.1 登高
3.3.1.1凡參加高空作業(yè)人員(根據有關規(guī)定凡距地平面兩米以上施工即為高空作業(yè))必須經體檢合格,方可進行高空作業(yè)。
3.3.1.2 高空作業(yè)人員隨身攜帶的工具應精心保管,較大的工具(如手錘、扳手等)應放好、放牢。
3.3.1.3 塔上作業(yè)前施工人員須相互認真檢查安全防護用具,做到不留任何隱患。塔上作業(yè)人員須將安全帶系于鐵塔的安全、牢固部位。塔上施工人員作業(yè)時必須全神貫注、認真工作,不得嘻鬧,不得做與工作無關的危險動作。
3.3.1.4施工人員上塔過程中,必須從安全通道(安全護欄)上至塔頂(例行維護除外),嚴禁由護欄以外上塔。塔上運送天饋線部件、測試設備時必須保證天饋線部件、測試設備安全,不留任何隱患。
3.3.1.5 遇有雨雪大風,大霧等惡劣氣候,應停止塔上作業(yè),并做好吊裝構件、機械等穩(wěn)固工作。
3.3.1.6塔下施工人員進入工作區(qū)必須戴好安全帽。塔下施工人員必須積極配合塔上施工人員。
3.3.1.7作業(yè)人員上塔作業(yè)必須著工裝、穿工作鞋。
3.3.1.8 塔上施工人員施工時,塔下施工人員除工作之外,必須遠離塔基十五米之外,防止被墜落物砸傷。代維工程車停放于遠離塔基十五米之外,防止車輛被墜落物砸壞。
3.4 其 它
3.4.1 其它要求
3.4.1.1 施工人員采用新工藝,使用新設備時,必須做到了解、掌握其安全技術特性,使用前對其安全技術特性進行充分的研究,并采取必要的防護措施。
3.4.1.2特種作業(yè)人員(如登高架設作業(yè)人員)必須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經專門的安全作業(yè)培訓,取得特種作業(yè)操作資格證書后,方可上崗作業(yè)。
3.4.2從業(yè)人員必須履行的義務
3.4.2.1 從業(yè)人員在作業(yè)過程中,應當遵守本單位的安全生產規(guī)章制度操作規(guī)程,服從管理,正確佩戴和使用勞動防護用品。
3.4.2.2 從業(yè)人員應當接受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掌握本職工作所需的安全生產技能,增強事故預防和應急處理能力。
3.4.2.3 從業(yè)人員發(fā)現事故隱患或者不安全因素,應當立即向現場安全管理人員或者本單位負責人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