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乙炔氣焊安全管理規(guī)定格式怎樣的
1、一次加電石lokg或每小時5m3發(fā)氣量的乙炔發(fā)生器應采用固定式,并建立乙炔站 (房)。
由專人操作。
乙炔站與廠房及其他建筑物的距離應符合乙炔站設計規(guī)范。
2、乙炔發(fā)生器(站)、氧氣瓶及軟管、閥、表均應齊全有效,堅固牢固,不得松動、破損和漏氣。
氧氣瓶及其 、膠管、工具上均不得沾染油污。
軟管接頭不得用銅質材料制作。
3、乙炔發(fā)生器、氧氣瓶和焊機間的距離不得小于lom,否則應采取隔離措施。
同一地點有兩個以上乙炔發(fā)生器時,其間距不小于lom。
4、電石的儲存地點必須干燥,通風良好,室內不得有明火或敷設水管、水箱。
電石桶應密封,桶上必須標明'電石桶'和'嚴禁用水消火'等字樣。
如電石有輕微受潮時,應輕輕取出電石,不得傾倒。
5、搬運電石桶時,應打開桶上小蓋。
嚴禁用鋼鐵工具敲擊桶蓋。
搬運人員不得站在桶的兩端。
取出電石的砸碎電石時,操作人員應戴手套、口罩和眼鏡。
6、電石起火時必須用干砂或二氧化碳滅火器。
不得用泡抹、四氧化碳或水滅火。
電石粒末應在露天銷毀。
7、如用新品種電石時,在使用前應作溫水浸試,并經試驗無爆炸危險時,才能使用。
8、乙炔發(fā)生器的壓力要保持正常,壓力超過 1470kpa(l.5kgf/cm2)時應停用。
用水必須清潔。
發(fā)生室內壁不得用含銅材料制作。
溫度不得超過80℃(水入式發(fā)生器,其冷卻水溫不得超過50℃,浮桶式發(fā)生器水溫不得超過60℃)。
當溫度超過時應停止作業(yè),并用冷水噴射降溫和加入低溫的冷卻水。
不得以金屬棒等硬物敲擊乙炔發(fā)生器的金屬部分。
9、使用浮筒式乙炔發(fā)生器時,應裝設回火防止器。
在內筒頂部中間,應有防爆球或膠皮薄膜,其厚度不得超過lmm,面積應為內筒底面積的60%以上。
10、乙炔發(fā)生器應放在操作地點的上風處,不得放在高壓線及一切電線的下面。
不得放在強烈日光下爆曬。
四周應設圍欄、懸掛'嚴禁煙火'標志。
11、碎電石應摻入小塊電石內裝入乙炔發(fā)生器中使用,不得完全使用碎電石。
夜間加添電石不得用明火照明。
12、新橡膠軟管必須經壓力試驗。
未經壓力試驗的或代用品及變質、老化、脆裂、漏氣及沾土油脂的膠管均不得使用。
13、不得將橡膠軟管放在高溫管道和咱線上,或將重物或熱的物件壓在軟管上,更不得將軟管與電焊用的導線敷設在一起。
軟管經過車行道時應加護套或蓋板。
14、氧氣瓶應與其他易燃氣瓶,油脂和其他易燃、易爆物品分別存放,也不得同車運輸。
氧氣瓶應有防震圈和安全帽。
應平放不得倒置,不得在強烈日光下爆曬。
嚴禁用行車或吊車運氧氣瓶。
15、開啟氧氣瓶閥門時,應用專用工具,動作要緩慢,不得面對減壓器,但應觀察壓力表指針是否靈敏正常。
氧氣瓶申的氧氣不得全部用盡,至少應留49kpa(o.5kgf/cm2)剩余壓力。
16、嚴禁使用末安裝減壓器的氧氣瓶進行作業(yè)。
17、安裝減壓器時,應先檢查氧氣瓶閥門接頭不得有油脂,并略開氧氣閥門吹除污垢,然后安裝減壓器,人身或面部不得正對氧氣閥門出氣口, 氧氣閥門出氣口時,須先松動減壓器的活門螺絲(不可緊閉)。
18、點燃焊(割)炬時,應先開乙炔閥點火,然后開氧氣閥調整火焰。
時應先 乙炔閥,再 氧氣閥。
19、在作業(yè)中,如發(fā)現氧氣瓶閥門失靈或損壞不能 時,應讓平瓶內的氧氣自動逸盡后,再行拆卸修理。
20、發(fā)現乙炔發(fā)生器因漏氣著火燃時,應立即把乙炔發(fā)生器朝安全方向推倒,并用黃砂撲滅火種,不得堵塞或拔出浮筒。
21、乙炔軟管、氧氣軟管不得錯裝。
使用中氧氣軟管著火時,不得折彎軟管斷氣,應迅速 氧氣閥門,停止供氧。
乙炔軟管著火時,應先關熄炬火,可用彎折前面一段軟管的辦法來將火熄滅。
22、冬季在露天施工,如軟管和回火防止器冰結時,可用熱水、蒸氣或在暖氣設備下化凍。
嚴禁用火焰烘烤。
23、不得將橡膠軟管背在背上操作。
焊槍倉內若帶有乙炔、氧氣時不得放在金屬管、槽、缸、箱內。
24、氫氧并用時,應先開乙炔氣,再開氫氣,最后開氧氣,再點燃。
熄滅時,應先關氧氣,冉關氫氣,最后關乙炔氣。
25、作業(yè)后,應卸下減壓器,擰上氣瓶安全帽,將軟管卷起捆好,掛在室內干燥處,并將乙炔發(fā)生器卸壓,放水后取出電石籃,剩余電石和電石渣,應分別放在指定的地方。
第2篇 乙炔氣焊安全管理規(guī)定怎么寫
1、一次加電石lokg或每小時5m3發(fā)氣量的乙炔發(fā)生器應采用固定式,并建立乙炔站 (房)。
由專人操作。
乙炔站與廠房及其他建筑物的距離應符合乙炔站設計規(guī)范。
2、乙炔發(fā)生器(站)、氧氣瓶及軟管、閥、表均應齊全有效,堅固牢固,不得松動、破損和漏氣。
氧氣瓶及其 、膠管、工具上均不得沾染油污。
軟管接頭不得用銅質材料制作。
3、乙炔發(fā)生器、氧氣瓶和焊機間的距離不得小于lom,否則應采取隔離措施。
同一地點有兩個以上乙炔發(fā)生器時,其間距不小于lom。
4、電石的儲存地點必須干燥,通風良好,室內不得有明火或敷設水管、水箱。
電石桶應密封,桶上必須標明'電石桶'和'嚴禁用水消火'等字樣。
如電石有輕微受潮時,應輕輕取出電石,不得傾倒。
5、搬運電石桶時,應打開桶上小蓋。
嚴禁用鋼鐵工具敲擊桶蓋。
搬運人員不得站在桶的兩端。
取出電石的砸碎電石時,操作人員應戴手套、口罩和眼鏡。
6、電石起火時必須用干砂或二氧化碳滅火器。
不得用泡抹、四氧化碳或水滅火。
電石粒末應在露天銷毀。
7、如用新品種電石時,在使用前應作溫水浸試,并經試驗無爆炸危險時,才能使用。
8、乙炔發(fā)生器的壓力要保持正常,壓力超過 1470kpa(l.5kgf/cm2)時應停用。
用水必須清潔。
發(fā)生室內壁不得用含銅材料制作。
溫度不得超過80℃(水入式發(fā)生器,其冷卻水溫不得超過50℃,浮桶式發(fā)生器水溫不得超過60℃)。
當溫度超過時應停止作業(yè),并用冷水噴射降溫和加入低溫的冷卻水。
不得以金屬棒等硬物敲擊乙炔發(fā)生器的金屬部分。
9、使用浮筒式乙炔發(fā)生器時,應裝設回火防止器。
在內筒頂部中間,應有防爆球或膠皮薄膜,其厚度不得超過lmm,面積應為內筒底面積的60%以上。
10、乙炔發(fā)生器應放在操作地點的上風處,不得放在高壓線及一切電線的下面。
不得放在強烈日光下爆曬。
四周應設圍欄、懸掛'嚴禁煙火'標志。
11、碎電石應摻入小塊電石內裝入乙炔發(fā)生器中使用,不得完全使用碎電石。
夜間加添電石不得用明火照明。
12、新橡膠軟管必須經壓力試驗。
未經壓力試驗的或代用品及變質、老化、脆裂、漏氣及沾土油脂的膠管均不得使用。
13、不得將橡膠軟管放在高溫管道和咱線上,或將重物或熱的物件壓在軟管上,更不得將軟管與電焊用的導線敷設在一起。
軟管經過車行道時應加護套或蓋板。
14、氧氣瓶應與其他易燃氣瓶,油脂和其他易燃、易爆物品分別存放,也不得同車運輸。
氧氣瓶應有防震圈和安全帽。
應平放不得倒置,不得在強烈日光下爆曬。
嚴禁用行車或吊車運氧氣瓶。
15、開啟氧氣瓶閥門時,應用專用工具,動作要緩慢,不得面對減壓器,但應觀察壓力表指針是否靈敏正常。
氧氣瓶申的氧氣不得全部用盡,至少應留49kpa(o.5kgf/cm2)剩余壓力。
16、嚴禁使用末安裝減壓器的氧氣瓶進行作業(yè)。
17、安裝減壓器時,應先檢查氧氣瓶閥門接頭不得有油脂,并略開氧氣閥門吹除污垢,然后安裝減壓器,人身或面部不得正對氧氣閥門出氣口, 氧氣閥門出氣口時,須先松動減壓器的活門螺絲(不可緊閉)。
18、點燃焊(割)炬時,應先開乙炔閥點火,然后開氧氣閥調整火焰。
時應先 乙炔閥,再 氧氣閥。
19、在作業(yè)中,如發(fā)現氧氣瓶閥門失靈或損壞不能 時,應讓平瓶內的氧氣自動逸盡后,再行拆卸修理。
20、發(fā)現乙炔發(fā)生器因漏氣著火燃時,應立即把乙炔發(fā)生器朝安全方向推倒,并用黃砂撲滅火種,不得堵塞或拔出浮筒。
21、乙炔軟管、氧氣軟管不得錯裝。
使用中氧氣軟管著火時,不得折彎軟管斷氣,應迅速 氧氣閥門,停止供氧。
乙炔軟管著火時,應先關熄炬火,可用彎折前面一段軟管的辦法來將火熄滅。
22、冬季在露天施工,如軟管和回火防止器冰結時,可用熱水、蒸氣或在暖氣設備下化凍。
嚴禁用火焰烘烤。
23、不得將橡膠軟管背在背上操作。
焊槍倉內若帶有乙炔、氧氣時不得放在金屬管、槽、缸、箱內。
24、氫氧并用時,應先開乙炔氣,再開氫氣,最后開氧氣,再點燃。
熄滅時,應先關氧氣,冉關氫氣,最后關乙炔氣。
25、作業(yè)后,應卸下減壓器,擰上氣瓶安全帽,將軟管卷起捆好,掛在室內干燥處,并將乙炔發(fā)生器卸壓,放水后取出電石籃,剩余電石和電石渣,應分別放在指定的地方。
第3篇 乙炔氣焊安全管理規(guī)定
1、一次加電石lokg或每小時5m3發(fā)氣量的乙炔發(fā)生器應采用固定式,并建立乙炔站 (房)。由專人操作。乙炔站與廠房及其他建筑物的距離應符合乙炔站設計規(guī)范。
2、乙炔發(fā)生器(站)、氧氣瓶及軟管、閥、表均應齊全有效,堅固牢固,不得松動、破損和漏氣。氧氣瓶及其附件、膠管、工具上均不得沾染油污。軟管接頭不得用銅質材料制作。
3、乙炔發(fā)生器、氧氣瓶和焊機間的距離不得小于lom,否則應采取隔離措施。同一地點有兩個以上乙炔發(fā)生器時,其間距不小于lom。
4、電石的儲存地點必須干燥,通風良好,室內不得有明火或敷設水管、水箱。電石桶應密封,桶上必須標明'電石桶'和'嚴禁用水消火'等字樣。如電石有輕微受潮時,應輕輕取出電石,不得傾倒。
5、搬運電石桶時,應打開桶上小蓋。嚴禁用鋼鐵工具敲擊桶蓋。搬運人員不得站在桶的兩端。取出電石的砸碎電石時,操作人員應戴手套、口罩和眼鏡。
6、電石起火時必須用干砂或二氧化碳滅火器。不得用泡抹、四氧化碳或水滅火。電石粒末應在露天銷毀。
7、如用新品種電石時,在使用前應作溫水浸試,并經試驗無爆炸危險時,才能使用。
8、乙炔發(fā)生器的壓力要保持正常,壓力超過 1470kpa(l.5kgf/cm2)時應停用。用水必須清潔。發(fā)生室內壁不得用含銅材料制作。溫度不得超過80℃(水入式發(fā)生器,其冷卻水溫不得超過50℃,浮桶式發(fā)生器水溫不得超過60℃)。當溫度超過時應停止作業(yè),并用冷水噴射降溫和加入低溫的冷卻水。不得以金屬棒等硬物敲擊乙炔發(fā)生器的金屬部分。
9、使用浮筒式乙炔發(fā)生器時,應裝設回火防止器。在內筒頂部中間,應有防爆球或膠皮薄膜,其厚度不得超過lmm,面積應為內筒底面積的60%以上。
10、乙炔發(fā)生器應放在操作地點的上風處,不得放在高壓線及一切電線的下面。不得放在強烈日光下爆曬。四周應設圍欄、懸掛'嚴禁煙火'標志。
11、碎電石應摻入小塊電石內裝入乙炔發(fā)生器中使用,不得完全使用碎電石。夜間加添電石不得用明火照明。
12、新橡膠軟管必須經壓力試驗。未經壓力試驗的或代用品及變質、老化、脆裂、漏氣及沾土油脂的膠管均不得使用。
13、不得將橡膠軟管放在高溫管道和咱線上,或將重物或熱的物件壓在軟管上,更不得將軟管與電焊用的導線敷設在一起。軟管經過車行道時應加護套或蓋板。
14、氧氣瓶應與其他易燃氣瓶,油脂和其他易燃、易爆物品分別存放,也不得同車運輸。氧氣瓶應有防震圈和安全帽。應平放不得倒置,不得在強烈日光下爆曬。嚴禁用行車或吊車運氧氣瓶。
15、開啟氧氣瓶閥門時,應用專用工具,動作要緩慢,不得面對減壓器,但應觀察壓力表指針是否靈敏正常。氧氣瓶申的氧氣不得全部用盡,至少應留49kpa(o.5kgf/cm2)剩余壓力。
16、嚴禁使用末安裝減壓器的氧氣瓶進行作業(yè)。
17、安裝減壓器時,應先檢查氧氣瓶閥門接頭不得有油脂,并略開氧氣閥門吹除污垢,然后安裝減壓器,人身或面部不得正對氧氣閥門出氣口,關閉氧氣閥門出氣口時,須先松動減壓器的活門螺絲(不可緊閉)。
18、點燃焊(割)炬時,應先開乙炔閥點火,然后開氧氣閥調整火焰。關閉時應先關閉乙炔閥,再關閉氧氣閥。
19、在作業(yè)中,如發(fā)現氧氣瓶閥門失靈或損壞不能關閉時,應讓平瓶內的氧氣自動逸盡后,再行拆卸修理。
20、發(fā)現乙炔發(fā)生器因漏氣著火燃時,應立即把乙炔發(fā)生器朝安全方向推倒,并用黃砂撲滅火種,不得堵塞或拔出浮筒。
21、乙炔軟管、氧氣軟管不得錯裝。使用中氧氣軟管著火時,不得折彎軟管斷氣,應迅速關閉氧氣閥門,停止供氧。乙炔軟管著火時,應先關熄炬火,可用彎折前面一段軟管的辦法來將火熄滅。
22、冬季在露天施工,如軟管和回火防止器冰結時,可用熱水、蒸氣或在暖氣設備下化凍。嚴禁用火焰烘烤。
23、不得將橡膠軟管背在背上操作。焊槍倉內若帶有乙炔、氧氣時不得放在金屬管、槽、缸、箱內。
24、氫氧并用時,應先開乙炔氣,再開氫氣,最后開氧氣,再點燃。熄滅時,應先關氧氣,冉關氫氣,最后關乙炔氣。
25、作業(yè)后,應卸下減壓器,擰上氣瓶安全帽,將軟管卷起捆好,掛在室內干燥處,并將乙炔發(fā)生器卸壓,放水后取出電石籃,剩余電石和電石渣,應分別放在指定的地方。
第4篇 電氣焊安全作業(yè)管理規(guī)定
1、從事電焊、氣割操作人員,必須進行專門培訓,掌握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經過考試合格,取得操作合格證后方準操作。操作時應持證上崗。徒弟學習期間,不能單獨操作,必須在師傅的監(jiān)護下進行操作。
2、嚴格執(zhí)行用火審批程序和制度。操作前必須辦理用火申請手續(xù),經項目部領導同意和消防保衛(wèi)或安全技術部門檢查批準,領取用火許可證后方可進行操作。
3、用火審批人員要認真負責,嚴格把關。審批前要深入用火地點查看,確認無火險隱患后再行審批。批準用火應采取定時(時間)、定位(層、段、檔)、定人(操作人、看火人)、定措施(應采取的具體防火措施),部位變動或仍需繼續(xù)操作,應事先更換用火證。用火證只限當日本人使用,并要隨身攜帶,以備消防保衛(wèi)人員檢查。
4、進行電焊、氣割前,應由施工員或班組長向操作、看火人員進行消防安全技術措施交底,任何領導不能以任何借口縱容電、氣焊工人進行冒險操作。
5、裝過或有易燃、可燃氣體及化學危險物品的容器、管道和設備,在未徹底清洗干凈前,不得進行焊割。
6、嚴禁在有可燃蒸汽、氣體、粉塵或禁止明火的危險性場所焊割。確需進行焊割時,必須按有關規(guī)定,保持一定的防火距離。
7、遇有5級以上大風氣候時,施工現場的高空和露天焊割作業(yè)應停止。
8、領導及生產技術人員,要合理安排工藝和編排施工進度程序,在有可燃材料保溫的部位,不準進行焊割作業(yè)。必要時,應在工藝安排和施工方法上采取嚴格的防火措施。焊割作業(yè)不準與油漆、噴漆、脫漆、木工等易燃操作同時間、同部位上下交叉作業(yè)。
9、焊割結束或離開操作現場時,必須切斷電源、氣源。赤熱的焊嘴、焊鉗以及焊條頭等,禁止放在易燃、易爆物品和可燃物上。
10、禁止使用不合格的焊割工具和設備。電焊的導線不能與裝有氣體的氣瓶接觸,也不能與氣焊的軟管或氣體的導管放在一起。焊把線和氣焊的軟管不得從生產、使用、儲存易燃、易爆物品的場所或部位穿過。
11、電氣焊作業(yè)現場必須配備滅火器材,專人現場監(jiān)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