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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 公司招聘工作管理規(guī)定范文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公司員工隊伍建設,提高員工的基本素質,促進招聘工作的規(guī)范化、程序化,以適應公司業(yè)務發(fā)展需要,特制定本規(guī)定。
第二條綜合辦公室為公司招聘歸口管理部門,各部門的招聘工作由綜合辦公室與部門共同組織實施。
第二章招聘工作原則與紀律
第三條招聘工作原則
一、客觀公正:公司將對每位符合基本規(guī)定的應聘者進行客觀、公正的考察,任何人不得以權謀私。
二、適者聘用:公司將依據(jù)公司基本用人標準和職位任職資格要求,對應聘者進行價值觀、人品素質和職位任職能力的考察,以聘用符合公司基本用人標準和職位任職要求的人員。
三、近親回避原則:公司不考慮員工的配偶、父母、子女及其配偶、兄弟、姐妹的應聘。
第四條招聘工作紀律
一、公司招聘工作人員和其他工作人員必須遵守招聘工作的原則和紀律,按照招聘工作流程開展工作。
二、參加招聘工作的人員應遵守招聘工作的職業(yè)道德,對所有應聘者的個人資料保密。
第三章用人基本標準及職位任職要求
第五條用人基本標準
一、誠實守信、積極向上,符合公司倡導的價值觀。
二、年滿16周歲、無不良行為記錄。
三、真實、完整地向公司提供個人信息,不弄虛作假。
四、沒有肝炎、肺結核等急、慢性傳染病或其他影響正常工作、不符合職位要求的疾病。
第六條所招人員應符合公司規(guī)定的相應職位任職資格要求并通過相關考核。
第四章招聘程序
第七條綜合辦公室負責按照規(guī)范程序組織實施招聘工作
為保證滿足用人需要、保證招聘工作的正常開展,每年一月份各部門須根據(jù)部門年度工作任務對部門人員狀況進行分析,按照實際需求制定年度用人計劃。
綜合辦公室依據(jù)經公司總經理批準的用人計劃組織招聘工作。招聘工作按照以下流程實施。
一、用人部門填寫《人員補充申請表》,說明招聘要求。
二、審核應聘者的基本情況:人力資源部發(fā)布招聘信息,并明確要求應聘者提交《應聘登記表》、近期免冠正面照片、對照任職資格要求的資質證明;對于這些材料,綜合辦公室負責審查、核實;并在此基礎上按照招聘工作原則、基本用人標準和任職資格要求進行初步篩選。
三、筆試:為考察應聘者對職位要求的基礎知識、專業(yè)知識掌握的程度進行筆試,筆試題庫由用人部門根據(jù)職位工作需要設計與提供,綜合辦公室隨機抽取試題組織考試,并指定人員閱卷。
四、初試:主要根據(jù)用人基本標準考察通過筆試的應聘者的價值觀、精神風貌、職業(yè)形象、職業(yè)性格、求職動機;初試完畢由考察小組填寫《初試評價表》。
五、復試和操作考核:主要根據(jù)職位任職資格要求考察應聘者的知識、技能、經驗等基本要求并對認知能力、思維能力、協(xié)作能力等進行發(fā)展?jié)摿ε袛?對應聘者進行實際操作考核;復試完畢由考察小組填寫《復試評價表》。
第八條聘用審批:綜合辦公室對所有通過人員進行審核,并填寫《聘用審批表》,對擬聘用人員報部門總經理(或副總經理)批準聘用。
第九條本規(guī)定自發(fā)布之日起實施。
第2篇 公司招聘工作管理規(guī)定(5)
公司招聘工作管理規(guī)定(五)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公司員工隊伍建設,提高員工的基本素質,促進招聘工作的規(guī)范化、程序化,以適應公司業(yè)務發(fā)展需要,特制定本規(guī)定。
第二條綜合辦公室為公司招聘歸口管理部門,各部門的招聘工作由綜合辦公室與部門共同組織實施。
第二章招聘工作原則與紀律
第三條招聘工作原則
一、客觀公正:公司將對每位符合基本規(guī)定的應聘者進行客觀、公正的考察,任何人不得以權謀私。
二、適者聘用:公司將依據(jù)公司基本用人標準和職位任職資格要求,對應聘者進行價值觀、人品素質和職位任職能力的考察,以聘用符合公司基本用人標準和職位任職要求的人員。
三、近親回避原則:公司不考慮員工的配偶、父母、子女及其配偶、兄弟、姐妹的應聘。
第四條招聘工作紀律
一、公司招聘工作人員和其他工作人員必須遵守招聘工作的原則和紀律,按照招聘工作流程開展工作。
二、參加招聘工作的人員應遵守招聘工作的職業(yè)道德,對所有應聘者的個人資料保密。
第三章用人基本標準及職位任職要求
第五條用人基本標準
一、誠實守信、積極向上,符合公司倡導的價值觀。
二、年滿16周歲、無不良行為記錄。
三、真實、完整地向公司提供個人信息,不弄虛作假。
四、沒有肝炎、肺結核等急、慢性傳染病或其他影響正常工作、不符合職位要求的疾病。
第六條所招人員應符合公司規(guī)定的相應職位任職資格要求并通過相關考核。
第四章招聘程序
第七條綜合辦公室負責按照規(guī)范程序組織實施招聘工作
為保證滿足用人需要、保證招聘工作的正常開展,每年一月份各部門須根據(jù)部門年度工作任務對部門人員狀況進行分析,按照實際需求制定年度用人計劃。
綜合辦公室依據(jù)經公司總經理批準的用人計劃組織招聘工作。招聘工作按照以下流程實施。
一、用人部門填寫《人員補充申請表》,說明招聘要求。
二、審核應聘者的基本情況:人力資源部發(fā)布招聘信息,并明確要求應聘者提交《應聘登記表》、近期免冠正面照片、對照任職資格要求的資質證明;對于這些材料,綜合辦公室負責審查、核實;并在此基礎上按照招聘工作原則、基本用人標準和任職資格要求進行初步篩選。
三、筆試:為考察應聘者對職位要求的基礎知識、專業(yè)知識掌握的程度進行筆試,筆試題庫由用人部門根據(jù)職位工作需要設計與提供,綜合辦公室隨機抽取試題組織考試,并指定人員閱卷。
四、初試:主要根據(jù)用人基本標準考察通過筆試的應聘者的價值觀、精神風貌、職業(yè)形象、職業(yè)性格、求職動機;初試完畢由考察小組填寫《初試評價表》。
五、復試和操作考核:主要根據(jù)職位任職資格要求考察應聘者的知識、技能、經驗等基本要求并對認知能力、思維能力、協(xié)作能力等進行發(fā)展?jié)摿ε袛?對應聘者進行實際操作考核;復試完畢由考察小組填寫《復試評價表》。
第八條聘用審批:綜合辦公室對所有通過人員進行審核,并填寫《聘用審批表》,對擬聘用人員報部門總經理(或副總經理)批準聘用。
第九條本規(guī)定自發(fā)布之日起實施。
第3篇 物業(yè)管理公司招聘政策規(guī)定
物業(yè)管理公司招聘政策
(1)招聘原則
公開招聘,擇優(yōu)錄取。
(2)錄用條件
遵紀守法、品行端正、身體健康、勤奮好學、團隊精神,且具有擬任職位所需的相關專業(yè)知識和工作經驗。
(3)員工招聘工作規(guī)程
(3.1)員工招聘
a.招聘途徑和方式
1).由公司員工或熟人介紹推薦;
2).報刊、網(wǎng)絡等媒體刊登招聘廣告;
3).通過人才交流中心或勞務市場招聘;
4).由大專院校推薦或選拔。
b.招聘依據(jù)
1).公司發(fā)展需要;
2).公司某部根據(jù)工作需要須增加工作崗位或某崗位出現(xiàn)職位空缺。
c、申請方式
1).公司決定(根據(jù)公司發(fā)展需要);
2).用人部/項目經理報人事行政部,填寫《用人要求申請表》。
d、申請日期
用人部最少提前10提出,經人事行政部審核后,報總經理批準。
e、招聘程序
1).申請得到批準后,由人事行政部通知申請部,同時,人事行政部擬訂具體招聘方案及招聘方式后,實施公開招聘;
2).應聘人員應真實、詳盡填寫相應表格,并提供相關的證明材料,以便人事主管部掌握足夠的初選背景資料;
3).人事行政部會同用人部負責人對所收集的資料進行初選,根據(jù)職務分析選出符合條件者,由人事行政部通知其參加入職招聘考試;
4).入職招聘考試由人事行政部負責組織。考試方式分為面試和筆試二種。主管級及以上員工的招聘除面試外,還應有至少一項專業(yè)知識筆試,其他職級人員可視情況酌定考試類型;
5).主管級及以上員工招聘的面試采用小組面試的形式,面試小組由公司領導、人事行政部經理、、用人部經理級人員(主管級及以下人員的面試小組由人事行政部、用人部經理/項目經理)組成。面試小組各成員在'面談評審表'中打分,結合筆試(如有)成績進行綜合分析評價、則優(yōu)錄取。
(3.2)員工錄用
1).管理層員工錄用,須由總經理批準,操作層員工由錄用部經理批準,但須報人事行政部備案;
2).被錄用人員有關的筆、面試資料由人事行政部負責妥善保管,并向其發(fā)放'錄用通知書';
3).被錄用人員報到后,交齊各種政見,由人事行政部負責入職體檢,體檢費用由本人負責,體檢合格者方算正式報到;
4).被錄用人員須填寫'員工登記表'。填寫時必須保證向公司提供的個人資料真實、準確,否則一經發(fā)現(xiàn)屬虛報,公司有權立即辭退或解除其勞動合同,不負任何賠償責任;
5).人事行政部負責組織新員工進行入職培訓(詳見'員工培訓')。
(3.3)大學生實習管理
1).經公司批準,由人事行政部負責統(tǒng)一安排其到相關部實習;
2).實習生憑'大學生實習報到單'到各部報到,各部妥善安排大學生實習;
3).學生實習期間應遵守公司各項規(guī)章制度;
4).實習期滿后,用人部如需聘用,各部按公司招聘管理規(guī)定辦理手續(xù)。
(4)試用與轉正
(4.1)試用期
1).公司招聘的管理層員工均實行三個月的試用期,操作層人員試用期為一個月。如用人部或公司認為有必要,試用期可延長,但試用期最長不超過六個月;
2).試用人員在試用期內只享受該崗位工資的80%,不享受公司正式眼工的其它福利待遇。
(4.2)轉正
1).試用期滿前三個工作日,人事行政部向所屬部發(fā)放'試用人員轉正評審表',在試用期結束后三個工作日內由本人寫出工作秒度斤毫億,同'試用人員轉正評審表'一起交部負責人;
2).三個工作日內,試用員工所在部對該員工作出書面工作績效考核結論,評判其是否可轉為正式員工,并與該員工工作小結一起交人事行政部。人事行政部出具意見后交總經理審批,經總經理批準轉為正式員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