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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安全管理規(guī)定5篇

發(fā)布時間:2023-01-21 17:54:11 查看人數:12

勞動安全管理規(guī)定

第1篇 企業(yè)職工勞動安全衛(wèi)生教育管理規(guī)定

1主題內容與適用范圍

本標準規(guī)定了車間空氣中鄰苯二甲酸酐的最高容許濃度及其監(jiān)測檢驗方法。

本標準適用于生產和使用鄰苯二甲酸酐的各類企業(yè)。

2衛(wèi)生要求

車間空氣中鄰苯二甲酸酐最高容許濃度為1mg/m3。

3監(jiān)測檢驗方法

本標準的監(jiān)測檢驗方法采用氣相色譜法,見附錄a(補充件)。

附錄a

氣相色譜法

(補充件)

a1原理

空氣中鄰苯二甲酸酐經聚丁二酸乙二醇酯分離后,用氫焰離子化檢測器檢測,保留時間定性,峰高定量。

a2儀器

a2.1 whatman,定量濾紙(ashless 42);或國產慢速定量濾紙。

a2.2采樣夾和空氣采樣儀。

a2.3具塞試管,5或10ml。

a2.4微量注射器。

a2.5氣相色譜儀,氫焰離子化檢測器。

色譜條件

a.色譜柱,柱長2m,內徑3mm,不銹鋼柱。

聚丁二酸乙二醇酯:101硅烷化白色擔體∶磷酸=5∶100∶1.5

b.柱溫,175℃。

c.汽化室溫度,220℃。

d.檢測室溫度,220℃。

e.氮氣,25ml/min。

a3試劑

a3.1聚丁二酸乙二醇酯,色譜固定液。

a3.2 101硅烷化白色擔體,60~80目。

a3.3鄰苯二甲酸酐,純度99%,化學純。

a3.4丙酮,分析純。

a3.5磷酸,分析純。

a4采樣

取兩張直徑17mm~25mm圓形濾紙裝于采樣夾內,在采樣現場以1l/min速度取20~30l空氣。

a5分析步驟

a5.1對照試驗:同采樣操作,但不采集空氣樣品。

a5.2樣品處理:取出濾紙,拆疊后分別放入具塞試管中,即加入1ml丙酮,使濾紙全部浸泡在丙酮中,編號待分析。

a5.3標準曲線繪制:分別配制10.2,20.4,50.9,101.8,203.6μg/ml鄰苯二甲酸酐丙酮溶液,按上述色譜條件,分別進樣1μl,每一個濃度測定6次,取峰高平均值,以鄰苯二甲酸酐濃度對峰高作圖,繪制標準曲線。

a5.4測定:取1μl樣品溶液進樣,以保留時間定性,峰高定量。

a6計算

_=(c1+c2)/v0……………………(a1)

式中:_——空氣中鄰苯二甲酸酐濃度,mg/m3;

c1、c2——分別為前后濾紙測得的標準鄰苯二甲酸酐含量,μg;

v0——換算成標準狀況下的采樣體積,l。

a7說明

a7.1本法檢測限為8.93×10-5μg/5mm峰高(進樣體積1μl)。

a7.2 whatman濾紙采樣效率達95%(玻璃纖維濾膜或國產慢速定量濾紙采樣效率為80%)。

a7.3本法洗脫效率在95%以上。

a7.4采樣結束,濾紙折疊后應全部浸泡在1ml丙酮內,加塞固封,可貯存7天,待分析時,溶液不得干涸,否則應補足丙酮1ml,方能進樣。

a7.5現場空氣中可能共存的順丁烯二酸酐和1,4-萘醌對測定無干擾。

a7.6現場采樣安裝和取出濾紙要防止污染。

a7.7丙酮及濾紙應無空白,即濾紙浸泡在1ml丙酮液中,取1μl作色譜分析應無響應,如有空白,需作處理后,方能采樣分析使用。附加說明:

本標準由中華人民共和國衛(wèi)生部提出。

本標準由上海市勞動衛(wèi)生職業(yè)病防治研究所負責起草。

本標準主要起草人傅慰祖、羅圣慶、張革。

本標準由衛(wèi)生部委托技術歸口單位中國預防醫(yī)學科學院勞動衛(wèi)生與職業(yè)病研究所負責解釋。

第2篇 工程勞動安全現場文明施工管理規(guī)定

工程項目勞動安全及現場文明施工管理規(guī)定

為加強勞動安全及現場文明施工管理工作,有效的防范特大安全事故的發(fā)生,嚴肅追究重大安全事故的行政責任,保障公司各項工作順利進行和員工人身安全,根據國家和省市頒布的有關法律法規(guī),結合本公司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規(guī)定。

一、勞動安全及現場文明施工管理工作實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堅實'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建立各職能部門各分管項目的安全組織機構,制定安全工作計劃,定期檢查安全作業(yè)的實施情況。(附安全組成員的名單)

二、公司各安全組,要經常對員工及現場作業(yè)人員進行安全教育,時刻提醒按各項安全規(guī)程進行每一項工作。加強對施工人員文明作業(yè)、文明用語的監(jiān)督教育,嚴禁無證上崗作業(yè)。

三、公司各安全組,認真做好'四防'(即防火、防盜、防破壞、防災害事故)工作。發(fā)現問題及時報告,及時處理。

四、公司各安全組,對易燃、易爆及雨季、冬季制定出相應的檢查防范措施。

五、各現場施工要樹立品牌意識,為用戶提供下列整齊、安全、衛(wèi)生的現場施工環(huán)境:

1、現場道路平坦暢通。

2、施工用水設專人管理,有污水處理措施。

3、施工總平面布置合理,機具擺放有序。

4、材料堆放整齊,沙石歸方。

5、主要通道臨時出口及手腳架,要采取安全防范措施。

六、公司各安全組,對施工單位要求做到'工完均清'建筑垃圾、生活垃圾隨時清送,并定期檢查催辦。

七、公司各安全組要加強對公司財產及現場成品的監(jiān)督管理。如因工作失職造成損失要追究當事人責任。

八、公司各安全組,對檢查或自檢中發(fā)現的不安全問題或隱患,應立即進行整改,一時不能整改的要制定整改措施。落實整改負責人,限期整改。

九、公司各安全組在每次公司例會上對相關安全工作進行總結匯報。

十、本規(guī)定自下發(fā)之日起執(zhí)行。

十一本規(guī)定由行政部負責解釋。

第3篇 職工勞動安全衛(wèi)生教育管理規(guī)定

1、為規(guī)范職工勞動安全衛(wèi)生教育(以下簡稱安全教育)工作,提高職工安全素質,防止傷亡事故的發(fā)生,減少職工危害,根據上級有關精神,結合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規(guī)定。本規(guī)定適用于本所屬下二級單位和與之形成勞動關系的勞動者(包括實習生和外單位到我所的學習者)。

2、新職工上崗前必須由所屬二級單位、項目部門、機臺(班組)進行三級安全教育。

3、所屬二級單位職工安全教育由二級單位安全生產責任人負責,必要時會同行政辦公室組織實施。

4、所屬二級單位職工安全教育應包括勞動安全衛(wèi)生法律、法規(guī)。通用安全技術、勞動衛(wèi)生的基本知識、科研所勞動安全衛(wèi)生規(guī)章制度、狀況、勞動紀律等內容。

5、機臺級安全教育由機長或相應崗位的負責人組織實施。機臺級安全教育應包括機臺規(guī)章制度、安全狀況、主要危害因素、安全注意事項、預防工傷事故的主要措施、典型事故案例分析及事故應急處理方法等內容。

6、班組級安全教育由班組長組織實施。班組級安全教育應包括遵章守紀、崗位安全操作規(guī)程、崗位間銜接配合的安全衛(wèi)生事項、典型事故、勞動保護用品的性能及正確的使用方法等內容。

7、所屬二級單位新職工經過三級安全教育后,經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崗,并按要求填寫安全教育登記卡。

8、安全教育登記卡崗位職工一人一卡,由所屬二級單位統(tǒng)一管理。

9、所屬二級單位職工調整生產崗位或離崗半年以上重新上崗必須進行相應的機臺(車間)、班組安全教育。

10、 所屬二級單位要進行經常性的安全教育,定時召開安全生產會議,班組前后交代安全注意事項,積極開展安全檢查、總結、評比等活動。

11、 根據事故處理“四不放過”原則,發(fā)生事故后必須對職工進行嚴格的安全再教育。

12、所屬二級單位應積極配合所勞動行政部門對本單位安全教育制度、教育內容、組織實施情況等方面的監(jiān)督檢查。

13、所屬二級單位不得無理由阻撓勞動行政部門勞動安全衛(wèi)生監(jiān)查人員實施行政監(jiān)督權,否則將按有關規(guī)定處罰。

第4篇 勞動安全衛(wèi)生和消防管理規(guī)定

1.目的

為了搞好安全生產,預防事故發(fā)生,改善勞動條件,保護職工的安全和健康是公司一項很重要的任務,各級領導和職工都必須充分認識安全生產的重要意義,把安全生產工作放在首位,真正做到“安全為了生產,生產必須安全”。并以此為最終目的。

2.職責與權限

2.1總經理安全職責

2.1.1對公司的安全生產、工業(yè)衛(wèi)生工作負全面責任;

2.1.2負責審查和批準公司的安全技術措施計劃,并指定有關部門組織實施;

2.1.3在安排公司的新建、改建、擴建和技術改造項目時,保證有關的勞動保護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 ──“三同時”;

2.1.4負責設計相應的安全管理機構,配備專職安全技術人員;

2.1.5負責處理工傷事故,處理事故責任者,表揚獎勵對安全工作有貢獻的職工;

2.1.6積極改善勞動條件,消除環(huán)境污染,提倡文明生產;

2.1.7保證公司產品符合安全規(guī)程和安全技術標準要求;

2.1.8負責對各部門負責人進行安全教育。

2.2管理部安全職責

2.2.1組織推動勞動安全衛(wèi)生工作,貫徹執(zhí)行有關法令、方針和政策;

2.2.2組織和協(xié)調各部門制訂或修訂安全生產制度和安全操作規(guī)程,并對其執(zhí)行情況進行檢查;

2.2.3經常進行現場檢查,協(xié)調解決有關問題,遇有特殊情況時,有權指令先行停止生產;

2.2.4下達年.月度安全衛(wèi)生的管理計劃及目標,定期確認.評價其計劃的執(zhí)行情況。

2.2.5對職工進行安全生產教育,總結和推廣安全生產的先進經驗;

2.2.6參加審查新建、改建、擴建工程的設計計劃,并且參加工程驗收和試運轉工作;

2.2.7組織傷亡事故的調查和處理,進行傷亡事故的統(tǒng)計、分析和報告,協(xié)助有關部門提出預防事故的措施;

2.2.8組織各部門研究防止職業(yè)中毒和職業(yè)病的措施;

2.2.9新工人進入生產崗位前,做好體檢工作,分配時要執(zhí)行有關職業(yè)禁忌癥和女工保護的規(guī)定;

2.2.10負責勞動保護用品的購買、發(fā)放、回收和管理工作;

2.2.11負責公司內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2.2.12利用各種宣傳工具,積極開展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工作,提高職工安全生產意識,普及安全知識;

2.2.13搞好本部門管轄區(qū)域內的防火、安全工作。

2.3生產技術部安全職責

2.3.1負責本部門職工的日常安全教育工作;

2.3.2組織編制長遠規(guī)劃時要包括安全技術研究、改善勞動條件和文明生產的項目;

2.3.4編制年度生產計劃時,做好必要的安全措施的平衡配套工作;

2.3.5嚴格執(zhí)行安全實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即“三同時”的原則;

2.3.6嚴格控制安全技術措施計劃經費,??顚S?除用于改善勞動條件外,不得挪作他用;

2.3.7負責公司的消防知識的培訓,消防器材的管理。

2.3.8切實做好危險品的安全管理,嚴防危險事故的發(fā)生;

2.3.9負責制定各種設備設施的操作規(guī)程和管理制度。

2.510負責制定設備設計.制造.改造.檢修時相關的安全技術.內容并檢查落實。

2.4生產部安全職責

2.4.1認真執(zhí)行公司勞動安全衛(wèi)生有關制度;

2.4.2負責本部門職工的日常安全教育工作;

2.4.3定期召開安全工作會議,及時布置安全生產、工業(yè)衛(wèi)生工作,并經常檢查落實情況;2.4.4按照“三不放過”(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過,事故責任者和職工沒有受到教育不放過,沒有防護措施不放過)原則,參與調查、分析、處理重大傷亡事故和未遂事故;

2.4.5組織制定并審批安全技術措施計劃,定期組織安全檢查,及時研究解決檢查出的不安全因素,消除隱患,減少人身、設備事故;

2.4.6組織新工人進行部門級安全教育和職工的安全生產意識、安全技術教育,并定期進行考核;

2.4.7安排生產計劃時,必須考慮設備生產能力和大修計劃的按期實施,防止設備裝置超負荷運行。同時還要考慮到水、電、氣的平衡,組織好均衡生產;

2.4.8負責機械、電氣、儀表設備、工藝管道、通風排風裝置及工業(yè)建筑、構筑物的管理,保證處于完好狀態(tài);

2.4.9負責公司機械動力設備、壓力容器、起重、動力設備及其安全裝置的管理、清潔.檢查和定期檢驗;

2.4.10負責安全技術、勞動安全衛(wèi)生措施項目的工藝設計和檢查,解決生產施工中有關安全技術方面的問題;

2.4.11編制和修訂工藝規(guī)程、操作規(guī)程、崗位操作標準,并檢查執(zhí)行情況;

2.4.12組織制定新產品、新工藝的安全操作法和安全技術規(guī)程,在試生產前,妥善做好各項安全防護措施,進行安全技術指導;

2.4.13搞好本部門管轄區(qū)域內的防火、安全工作。

2.5購買開發(fā)部安全職責

2.5.1認真執(zhí)行公司勞動安全衛(wèi)生有關制度;

2.5.2負責安全技術、勞動安全衛(wèi)生措施所需物資和防護器材的采購、供應,并確保采購的物料符合安全要求;

2.5.3在購買業(yè)務中,保證所購物品符合質量要求;

2.5.4負責本部門職工的日常安全教育工作;

2.5.5搞好本部門管轄區(qū)域內的防火、安全工作。

2.6營業(yè)部安全職責

2.6.1認真執(zhí)行公司勞動安全衛(wèi)生有關制度;

2.6.2負責本部門職工的日常安全教育工作;

2.6.3在拓展銷售業(yè)務中,確保公司利益不受損害;

2.6.4搞好本部門管轄區(qū)域內的防火、安全工作。

2.7品質保證部安全職責

2.7.1認真執(zhí)行公司勞動安全衛(wèi)生有關制度;

2.7.2負責本部門職工的日常安全教育工作;

2.7.3負責全公司的質量意識教育和質量管理工作,不斷提高產品質量水平;

2.7.4負責質量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并提出預防措施;

2.7.5搞好本部門管轄區(qū)域內的防火、安全工作。

2.8工人安全職責

2.8.1自覺遵守各項安全生產規(guī)章制度,不違章作業(yè),并阻止他人違章作業(yè);

2.8.2要根據工藝要求精心操作,各種生產記錄要正確、清楚、可靠,正確

2.8.3分析、判斷和處理故障;

2.8.4按時巡回檢查,發(fā)現異常及時處理;

2.8.5加強設備維護,保持作業(yè)場所的整潔,搞好文明生產;

2.8.6正確使用和妥善保管各種防護用品和操作用具;

2.8.7做好本崗位的防火、安全工作。

3.附件

(一)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制度

1.每年以創(chuàng)辦消防知識宣傳欄、開展知識競賽等多種形式,提高全體員工的消防安全意識。

2.定期組織員工學習消防法規(guī)和各項規(guī)章制度,做到依法治火。

3.各部門應針對崗位特點進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訓。

4.對消防設施維護保養(yǎng)和使用人員應進行實地演示和培訓。

5.對新員工進行崗前消防培訓,經考試合格后方可上崗。

6.因工作需要員工換崗前必須進行再教育培訓。

(二)防火巡查、檢查制度

1.落實逐級消防安全責任制和崗位消防安全責任制,落實巡查檢查制度。

2.消防工作歸口管理職能部門每日對公司進行防火巡查。每月對單位進行一次防火檢查并復查追蹤改善。

3.檢查中發(fā)現火災隱患,檢查人員應填寫防火檢查記錄,并按照規(guī)定,要求有關人員在記錄上簽名。

4.檢查部門應將檢查情況及時通知受檢部門,各部門負責人應每日消防安全檢查情況通知,若發(fā)現本單位存在火災隱患,應及時整改。

5.對檢查中發(fā)現的火災隱患未按規(guī)定時間及時整改的,根據獎懲制度給予處罰。

(三)安全疏散設施管理制度

1.單位應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嚴禁占用疏散通道,嚴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裝柵欄等影響疏散的障礙物。

2.應按規(guī)范設置符合國家規(guī)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志和應急照明設施。

3.應保持防火門、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機械排煙送風、火災事故廣播等設施處于正常狀態(tài),并定期組織檢查、 ??????? 測試、維護和保養(yǎng)。

4.嚴禁在營業(yè)或工作期間將安全出口上鎖。

5.嚴禁在營業(yè)或工作期間將安全出口上鎖, 安全疏散指示標志關閉、遮擋或覆蓋。

6.熟悉并掌握各類消防設施的使用性能,保證撲救火災過程中操作有序、準確迅速。

7.發(fā)現火災時,迅速按滅火作戰(zhàn)預案緊急處理,并撥打119電話通知公安消防部門并報告部門主管。

(四)消防設施、器材維護管理制度

1.消防設施日常使用管理由專職的公司安全員負責,建立消防器材臺帳,每日檢查消防設施的使用狀況,保持設施整潔、衛(wèi)生、完好。

2.消防水泵、噴淋水泵、水幕水泵每月試開泵一次,檢查其是否完整好用。 室內消火栓、噴淋泄水測試每季度一次。 每年在冬防、夏防期間定期兩次對滅火器進行普查換藥。

3.定期巡查消防器材,保證處于完好狀態(tài)。 發(fā)現丟失、損壞應立即補充并上報領導。

(五)火災隱患整改制度

1.各部門對存在的火災隱患應當及時予以消除。

2.在防火安全檢查中,應對所發(fā)現的火災隱患進行逐項登記,并將隱患情況書面下發(fā)各部門限期整改,同時要做好隱患整改情況記錄。

3.在火災隱患未消除前,各部門應當落實防范措施,確保隱患整改期間的消防安全,對確無能力解決的重大火災隱患應當提出解決方案,及時向單位消防安全責任人報告,并由單位上級主管部門或當地政府報告。

4.對公安消防機構責令限期改正的火災隱患,應當在規(guī)定的期限內改正并寫出隱患整改的復函,報送公安消防機構。

(六)用火、用電安全管理制度

1.用電安全管理:

(1)嚴禁隨意拉設電線,嚴禁超負荷用電。禁止私用電熱棒、電爐等大功率電器。

(2)電氣線路、設備安裝應由持證電工負責。 各部門下班后,該關閉的電源應予以關閉。

2.用火安全管理:

(1)嚴格執(zhí)行動火審批制度,確需動火作業(yè)時,作業(yè)單位應按規(guī)定向消防工作歸口管理部門申請“動火許可證”。

(2)動火作業(yè)前應清除動火點附近5米區(qū)域范圍內的易燃易爆危險物品或作適當的安全隔離,并借取適

當種類、數量的滅火器材隨時備用,結束作業(yè)后應即時歸還,若有動用應如實報告。

(3)如在作業(yè)點就地動火施工,應按規(guī)定向作業(yè)點所在單位經理級(含)以上主管人員申請,申請部門需派人現場監(jiān)督并不定時派人巡查。離地面2米以上的高架動火作業(yè)必須保證有一人在下方專職負責隨時撲滅可能引燃其它物品的火花。

(4)未辦理“動火許可證”擅自動火作業(yè)者,本單位人員予以記小過二次處分,嚴重的予以開除。

(七)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和場所防火防爆制度

1.易燃易爆危險物品應有專用的庫房,配備必要的消防器材設施,倉管人員必須由消防安全培訓合格的人員擔任。

2.易燃易爆危險物品應分類、分項儲存。化學性質相抵觸或滅火方法不同的易燃易爆化學物品,應分庫存放。

3.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入庫前應經檢驗部門檢驗,出入庫應進行登記。

4.庫存物品應當分類、分垛儲存,每垛占地面積不宜大于一百平方米,垛與垛之間不小于一米,垛與墻間距不小于零點五米,垛與梁、柱的間距不小于零點五米,主要通道的寬度不小于二米。

5.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存取應按安全操作規(guī)程執(zhí)行,倉庫工作人員應堅守崗位,非工作人員不得隨意入內。

6.易燃易爆場所應根據消防規(guī)范要求采取防火防爆措施并做好防火防爆設施的維護保養(yǎng)工作。

(八)義務消防隊組織管理制度

1.義務消防員應在消防工作歸口管理部門領導下開展業(yè)務學習和滅火技能訓練,各項技術考核應達到規(guī)定的指標。

2.要結合對消防設施、設備、器材維護檢查,有計劃地對每個義務消防員進行輪訓,使每個人都具有實際操作技能。

3.按照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每半年進行一次演練,并結合實際不斷完善預案。

4.每年舉行一次防火、滅火知識考核,考核優(yōu)秀給予表彰。

5.不斷總結經驗,提高防火滅火自救能力。

(九)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演練制度

1.制定符合本單位實際情況的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

2.組織全員學習和熟悉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

3.每次組織預案演練前應精心開會部署,明確分工。

4.應按制定的預案,至少每半年進行一次演練。

5.演練結束后應召開講評會,認真總結預案演練的情況,發(fā)現不足之處應及時修改和完善預案。

(九)燃氣和電氣設備的檢查和管理制度

1.應按規(guī)定正確安裝、使用電器設備,相關人員必須經必要的培訓,獲得相關部門核發(fā)的有效證書方可操作。各類設備均需具備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有效合格證明并經維修部確認后方可投入使用。電氣設備應由持證人員定期進行檢查(至少每月一次)。

2.防雷、防靜電設施定期檢查、檢測,每季度至少檢查一次、每年至少檢測一次并記錄。

3.電器設備負荷應嚴格按照標準執(zhí)行,接頭牢固,絕緣良好,保險裝置合格、正常并具備良好的接地,接地電阻應嚴格按照電氣施工要求測試。

4.各類線路均應以套管加以隔絕,特殊情況下,亦應使用絕緣良好的鉛皮或膠皮電纜線。各類電氣設備及線路均應定期檢修,隨時排除因絕緣損壞可能引起的消防安全隱患。

5.未經批準,嚴禁擅自加長電線。各部門應積極配合安全小組、維修部人員檢查加長電線是否僅供緊急使用、外殼是否完好、是否有維修部人員檢測后投入使用。

6.電器設備、開關箱線路附近按照本單位標準劃定黃色區(qū)域,嚴禁堆放易燃易爆物并定期檢查、排除隱患。

7.設備用畢應切斷電源。未經試驗正式通電的設備,安裝、維修人員離開現場時應切斷電源。

8.除已采取防范措施的部門外,工作場所內嚴禁使用明火。

9.使用明火的部門應嚴格遵守各項安全規(guī)定和操作流程,做到用火不離人、人離火滅。

10.場所內嚴禁吸煙并張貼禁煙標識,每一位員工均有義務提醒其他人員共同遵守公共場所禁煙的規(guī)定。

(十)消防安全工作考評和獎懲制度

1.對消防安全工作作出成績的,予以通報表揚或物質獎勵。

2.對造成消防安全事故的責任人,將依據所造成后果的嚴重性予以不同的處理,除已達到依照國家《治安管理處罰條例》或已夠追究刑事責任的事故責任人將依法移送國家有關部門處理外,根據本單位的規(guī)定,對下列行為予以處罰: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損失情況與認識態(tài)度除責令賠償全部或部分損失外,予以口頭告誡:

a、使用易燃危險品未嚴格按照操作程序進行或保管不當而造成火警、火災,損失不大的;

b、在禁煙場所吸煙或處置煙頭不當而引起火警、火災,損失不大的;

c、未及時清理區(qū)域內易燃物品,而造成火災隱患的;

d、未經批準,違規(guī)使用加長電線、用電未使用安全保險裝置的或擅自增加小負荷電器的;

e、謊報火警;

f、未經批準,玩弄消防設施、器材,未造成不良后果的;

g、對安全小組提出的消防隱患未予以及時整改而無法說明原因的部門管理人員;

h、阻塞消防通道、遮擋安全指示標志等未造成嚴重后果的。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情節(jié)輕重和認識態(tài)度,除責令賠償全部或部分損失外,予以通報批評:

a、擅自使用易燃、易爆物品的;

b、擅自挪用消防設施、器材的位置或改為它用的;

c、違反安全管理和操作規(guī)程、擅離職守從而導致火警、火災損失輕微的;

d、強迫其他員工違規(guī)操作的管理人員;

e、發(fā)現火警,未及時依照緊急情況處理程序處理的;

f、對安全小組的檢查未予以配合、拒絕整改的管理人員。

(3)對任何事故隱瞞事實,不處理、不追究的或提供虛假信息的,予以解聘。

(4)對違反消防安全管理導致事故發(fā)生(損失輕微的),但能主動坦白并積極協(xié)助相關部門處理事故、挽回損失的肇事者或責任人可視情況予以減輕或免予處

第5篇 崗位職工勞動安全衛(wèi)生教育管理規(guī)定

1、為規(guī)范職工勞動安全衛(wèi)生教育(以下簡稱安全教育)工作,提高職工安全素質,防止傷亡事故的發(fā)生,減少職工危害,根據上級有關精神,結合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規(guī)定。本規(guī)定適用于本所屬下二級單位和與之形成勞動關系的勞動者(包括實習生和外單位到我所的學習者)。

2、新職工上崗前必須由所屬二級單位、項目部門、機臺(班組)進行三級安全教育。

3、所屬二級單位職工安全教育由二級單位安全生產責任人負責,必要時會同行政辦公室組織實施。

4、所屬二級單位職工安全教育應包括勞動安全衛(wèi)生法律、法規(guī)。通用安全技術、勞動衛(wèi)生的基本知識、科研所勞動安全衛(wèi)生規(guī)章制度、狀況、勞動紀律等內容。

5、機臺級安全教育由機長或相應崗位的負責人組織實施。機臺級安全教育應包括機臺規(guī)章制度、安全狀況、主要危害因素、安全注意事項、預防工傷事故的主要措施、典型事故案例分析及事故應急處理方法等內容。

6、班組級安全教育由班組長組織實施。班組級安全教育應包括遵章守紀、崗位安全操作規(guī)程、崗位間銜接配合的安全衛(wèi)生事項、典型事故、勞動保護用品的性能及正確的使用方法等內容。

7、所屬二級單位新職工經過三級安全教育后,經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崗,并按要求填寫安全教育登記卡。

8、安全教育登記卡崗位職工一人一卡,由所屬二級單位統(tǒng)一管理。

9、所屬二級單位職工調整生產崗位或離崗半年以上重新上崗必須進行相應的機臺(車間)、班組安全教育。

10、 所屬二級單位要進行經常性的安全教育,定時召開安全生產會議,班組前后交代安全注意事項,積極開展安全檢查、總結、評比等活動。

11、 根據事故處理“四不放過”原則,發(fā)生事故后必須對職工進行嚴格的安全再教育。

12、所屬二級單位應積極配合所勞動行政部門對本單位安全教育制度、教育內容、組織實施情況等方面的監(jiān)督檢查。

13、所屬二級單位不得無理由阻撓勞動行政部門勞動安全衛(wèi)生監(jiān)查人員實施行政監(jiān)督權,否則將按有關規(guī)定處罰。

勞動安全管理規(guī)定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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