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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爐安全管理措施3篇

發(fā)布時間:2023-03-30 13:03:16 查看人數:75

轉爐安全管理措施

第1篇 煉鋼廠氧氣轉爐安全管理措施

1、設備與相關設施

1.1 150t以下的轉爐,最大出鋼量應不超過公稱容量的120%;200t以上的轉爐,按定量法操作。

1.2轉爐的爐容比應合理。

1.3轉爐氧槍與副槍升降裝置,應配備鋼繩張力測定、鋼繩斷裂防墜、事故驅動等安全裝置;各槍位??奎c,應與轉爐傾動、氧氣開閉、冷卻水流量和溫度等聯鎖;當氧氣壓力小于規(guī)定值、冷卻水流量低于規(guī)定值、出水溫度超過規(guī)定值、進出水流量差大于規(guī)定值時,氧槍應自動升起,停止吹氧。轉爐氧槍供水,應設置電動或氣動快速切斷閥。

1.4氧氣閥門站至氧槍軟管接頭的氧氣管,應采用不銹鋼管,并應在軟管接頭前設置長1.5m以上的鋼管。氧氣軟管應采用不銹鋼體,氧槍軟管接頭應有防脫落裝置。

1.5轉爐宜采用鑄鐵盤管水冷爐口; 若采用鋼板焊接水箱形式的水冷爐口,應加強經常性檢查,以防止焊縫漏水釀成爆炸事故。

1.6轉爐傳動機構應有足夠的強度,應能承受正常操作最大合成力矩;不大于150t的轉爐,按全正力矩設計,靠自重回復零位;150t以上的轉爐,可采用正負力矩,但必須確保兩路供電;若采用直流電機,可考慮設置備用蓄電池組,以便斷電時強制低速復位。

1.7從轉爐工作平臺至上層平臺之間,應設置轉爐圍護結構。爐前后應設活動擋火門,以保護操作人員安全。

1.8煙道上的氧槍孔與加料口,應設可靠的氮封。轉爐爐子跨爐口以上的各層平臺,宜設煤氣檢測與報警裝置;上述各層平臺,人員不應長時間停留,以防煤氣中毒;確需長時間停留,應與有關方面協調,并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

1.9采用“未燃法”或“半燃法”煙氣凈化系統設計的轉爐,應符合gb6222的規(guī)定;轉爐煤氣回收系統的設備、風機房、煤氣柜以及可能泄漏煤氣的其他設備,應位于車間常年最小頻率風向的上風側。轉爐煤氣回收時,風機房屬乙類生產廠房、二級危險場所,其設計應采取防火、防爆措施,配備消防設備、火警信號、通訊及通風設施;風機房正常通風換氣每小時應不少于7次,事故通風換氣每小時應不少于20次。

1.10轉爐煤氣回收,應設一氧化碳和氧含量連續(xù)測定和自動控制系統; 回收煤氣的氧含量不應超過2%;煤氣的回收與放散,應采用自動切換閥,若煤氣不能回收而向大氣排放,煙囪上部應設點火裝置。

1.11轉爐煤氣回收系統,應合理設置泄爆、放散、吹掃等設施。

1.12轉爐余熱鍋與汽化冷卻裝置的設計、安裝、運行和維護,應遵守國家有關鍋爐壓力容器的規(guī)定。

2、生產操作

2.1爐前、爐后平臺不應堆放障礙物。轉爐爐帽、爐殼、溜渣板和爐下擋渣板、基礎墻上的粘渣,應經常清理,確保其厚度不超過0.1m。

2.2廢鋼配料,應防止帶入爆炸物、有毒物或密閉容器。廢鋼料高不應超過料槽上口。轉爐留渣操作時,應采取措施防止噴渣。

2.3兌鐵水用的起重機,吊運重罐鐵水之前應驗證制動器是否可靠;不應在兌鐵水作業(yè)開始之前先掛上傾翻鐵水罐的小鉤;兌鐵水時爐口不應上傾,人員應處于安全位置,以防鐵水罐脫鉤傷人。

2.4新爐、停爐進行維修后開爐及停吹8h后的轉爐,開始生產前均應按新爐開爐的要求進行準備;應認真檢驗各系統設備與聯鎖裝置、儀表、介質參數是否符合工作要求,出現異常應及時處理。若需烘爐,應嚴格執(zhí)行烘爐操作規(guī)程。

2.5爐下鋼水罐車及渣車軌道區(qū)域(包括漏鋼坑),不應有水和堆積物。轉爐生產期間需到爐下區(qū)域作業(yè)時,應通知轉爐控制室停止吹煉,并不得傾動轉爐。無關人員不應在爐下通行或停留。

2.6轉爐吹氧期間發(fā)生以下情況,應及時提槍停吹:氧槍冷卻水流量、氧壓低于規(guī)定值,出水溫度高于規(guī)定值,氧槍漏水,水冷爐口、煙罩和加料溜槽口等水冷件漏水,停電。

2.7吹煉期間發(fā)現冷卻水漏入爐內,應立即停吹,并切斷漏水件的水源;轉爐應停在原始位置不動,待確認漏入的冷卻水完全蒸發(fā),方可動爐。

2.8轉爐修爐停爐時,各傳動系統應斷電,氧氣、煤氣、氮氣管道應堵盲板隔離,煤氣、重油管道應用蒸汽(或氮氣)吹掃;更換吹氧管時,應預先檢查氧氣管道,如有油污,應清洗并脫脂干凈方可使用。

2.9安裝轉爐小爐底時,接縫處泥料應鋪墊均勻,爐底車頂緊力應足夠,均勻擠出接縫處泥料;應認真檢查接縫質量是否可靠,否則應予處理。

2.10傾動轉爐時,操作人員應檢查確認各相關系統與設備無誤,并遵守下列規(guī)定:

——測溫取樣倒爐時,不應快速搖爐;

——傾動機械出現故障時,不應強行搖爐;

2.11倒爐測溫取樣和出鋼時,人員應避免正對爐口;采用氧氣燒出鋼口時,手不應握在膠管接口處。

2.12火源不應接近氧氣閥門站。進入氧氣閥門站不應穿釘鞋。油污或其他易燃物不應接觸氧氣閥及管道。

2.13有窒息性氣體的底吹閥門站,應加強檢查,發(fā)現泄漏及時處理。進入閥門站應預先打開門窗與排風扇,確認安全后方可入內,維修設備時應始終打開門窗與排風扇。

第2篇 煉鋼廠氧氣轉爐安全管理措施格式怎樣的

1、設備與相關設施

1.1 150t以下的轉爐,最大出鋼量應不超過公稱容量的120%;200t以上的轉爐,按定量法操作。

1.2轉爐的爐容比應合理。

1.3轉爐氧槍與副槍升降裝置,應配備鋼繩張力測定、鋼繩斷裂防墜、事故驅動等安全裝置;

各槍位??奎c,應與轉爐傾動、氧氣開閉、冷卻水流量和溫度等聯鎖;

當氧氣壓力小于規(guī)定值、冷卻水流量低于規(guī)定值、出水溫度超過規(guī)定值、進出水流量差大于規(guī)定值時,氧槍應自動升起,停止吹氧。

轉爐氧槍供水,應設置電動或氣動快速切斷閥。

1.4氧氣閥門站至氧槍軟管接頭的氧氣管,應采用不銹鋼管,并應在軟管接頭前設置長

1.5m以上的鋼管。

氧氣軟管應采用不銹鋼體,氧槍軟管接頭應有防脫落裝置。

1.5轉爐宜采用鑄鐵盤管水冷爐口;

若采用鋼板焊接水箱形式的水冷爐口,應加強經常性檢查,以防止焊縫漏水釀成爆炸事故。

1.6轉爐傳動機構應有足夠的強度,應能承受正常操作最大合成力矩;

不大于150t的轉爐,按全正力矩設計,靠自重回復零位;

150t以上的轉爐,可采用正負力矩,但必須確保兩路供電;

若采用直流電機,可考慮設置備用蓄電池組,以便斷電時強制低速復位。

1.7從轉爐工作平臺至上層平臺之間,應設置轉爐圍護結構。

爐前后應設活動擋火門,以保護操作人員安全。

1.8煙道上的氧槍孔與加料口,應設可靠的氮封。

轉爐爐子跨爐口以上的各層平臺,宜設煤氣檢測與報警裝置;

上述各層平臺,人員不應長時間停留,以防煤氣中毒;

確需長時間停留,應與有關方面協調,并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

1.9采用“未燃法”或“半燃法”煙氣凈化系統設計的轉爐,應符合gb6222的規(guī)定;

轉爐煤氣回收系統的設備、風機房、煤氣柜以及可能泄漏煤氣的其他設備,應位于車間常年最小頻率風向的上風側。

轉爐煤氣回收時,風機房屬乙類生產廠房、二級危險場所,其設計應采取防火、防爆措施,配備消防設備、火警信號、通訊及通風設施;

風機房正常通風換氣每小時應不少于7次,事故通風換氣每小時應不少于20次。

1.10轉爐煤氣回收,應設一氧化碳和氧含量連續(xù)測定和自動控制系統;

回收煤氣的氧含量不應超過2%;

煤氣的回收與放散,應采用自動切換閥,若煤氣不能回收而向大氣排放,煙囪上部應設點火裝置。

1.11轉爐煤氣回收系統,應合理設置泄爆、放散、吹掃等設施。

1.12轉爐余熱鍋與汽化冷卻裝置的設計、安裝、運行和維護,應遵守國家有關鍋爐壓力容器的規(guī)定。

2、生產操作2.1爐前、爐后平臺不應堆放障礙物。

轉爐爐帽、爐殼、溜渣板和爐下擋渣板、基礎墻上的粘渣,應經常清理,確保其厚度不超過0.1m。

2.2廢鋼配料,應防止帶入爆炸物、有毒物或密閉容器。

廢鋼料高不應超過料槽上口。

轉爐留渣操作時,應采取措施防止噴渣。

2.3兌鐵水用的起重機,吊運重罐鐵水之前應驗證制動器是否可靠;

不應在兌鐵水作業(yè)開始之前先掛上傾翻鐵水罐的小鉤;

兌鐵水時爐口不應上傾,人員應處于安全位置,以防鐵水罐脫鉤傷人。

2.4新爐、停爐進行維修后開爐及停吹8h后的轉爐,開始生產前均應按新爐開爐的要求進行準備;

應認真檢驗各系統設備與聯鎖裝置、儀表、介質參數是否符合工作要求,出現異常應及時處理。

若需烘爐,應嚴格執(zhí)行烘爐操作規(guī)程。

2.5爐下鋼水罐車及渣車軌道區(qū)域(包括漏鋼坑),不應有水和堆積物。

轉爐生產期間需到爐下區(qū)域作業(yè)時,應通知轉爐控制室停止吹煉,并不得傾動轉爐。

無關人員不應在爐下通行或停留。

2.6轉爐吹氧期間發(fā)生以下情況,應及時提槍停吹:氧槍冷卻水流量、氧壓低于規(guī)定值,出水溫度高于規(guī)定值,氧槍漏水,水冷爐口、煙罩和加料溜槽口等水冷件漏水,停電。

2.7吹煉期間發(fā)現冷卻水漏入爐內,應立即停吹,并切斷漏水件的水源;

轉爐應停在原始位置不動,待確認漏入的冷卻水完全蒸發(fā),方可動爐。

2.8轉爐修爐停爐時,各傳動系統應斷電,氧氣、煤氣、氮氣管道應堵盲板隔離,煤氣、重油管道應用蒸汽(或氮氣)吹掃;

更換吹氧管時,應預先檢查氧氣管道,如有油污,應清洗并脫脂干凈方可使用。

2.9安裝轉爐小爐底時,接縫處泥料應鋪墊均勻,爐底車頂緊力應足夠,均勻擠出接縫處泥料;

應認真檢查接縫質量是否可靠,否則應予處理。

2.10傾動轉爐時,操作人員應檢查確認各相關系統與設備無誤,并遵守下列規(guī)定: ——測溫取樣倒爐時,不應快速搖爐;

——傾動機械出現故障時,不應強行搖爐;2.11倒爐測溫取樣和出鋼時,人員應避免正對爐口;

采用氧氣燒出鋼口時,手不應握在膠管接口處。

2.12火源不應接近氧氣閥門站。

進入氧氣閥門站不應穿釘鞋。

油污或其他易燃物不應接觸氧氣閥及管道。

2.13有窒息性氣體的底吹閥門站,應加強檢查,發(fā)現泄漏及時處理。

進入閥門站應預先打開門窗與排風扇,確認安全后方可入內,維修設備時應始終打開門窗與排風扇。

第3篇 煉鋼廠氧氣轉爐安全管理措施怎么寫

1、設備與相關設施

1.1 150t以下的轉爐,最大出鋼量應不超過公稱容量的120%;200t以上的轉爐,按定量法操作。

1.2轉爐的爐容比應合理。

1.3轉爐氧槍與副槍升降裝置,應配備鋼繩張力測定、鋼繩斷裂防墜、事故驅動等安全裝置;

各槍位停靠點,應與轉爐傾動、氧氣開閉、冷卻水流量和溫度等聯鎖;

當氧氣壓力小于規(guī)定值、冷卻水流量低于規(guī)定值、出水溫度超過規(guī)定值、進出水流量差大于規(guī)定值時,氧槍應自動升起,停止吹氧。

轉爐氧槍供水,應設置電動或氣動快速切斷閥。

1.4氧氣閥門站至氧槍軟管接頭的氧氣管,應采用不銹鋼管,并應在軟管接頭前設置長

1.5m以上的鋼管。

氧氣軟管應采用不銹鋼體,氧槍軟管接頭應有防脫落裝置。

1.5轉爐宜采用鑄鐵盤管水冷爐口;

若采用鋼板焊接水箱形式的水冷爐口,應加強經常性檢查,以防止焊縫漏水釀成爆炸事故。

1.6轉爐傳動機構應有足夠的強度,應能承受正常操作最大合成力矩;

不大于150t的轉爐,按全正力矩設計,靠自重回復零位;

150t以上的轉爐,可采用正負力矩,但必須確保兩路供電;

若采用直流電機,可考慮設置備用蓄電池組,以便斷電時強制低速復位。

1.7從轉爐工作平臺至上層平臺之間,應設置轉爐圍護結構。

爐前后應設活動擋火門,以保護操作人員安全。

1.8煙道上的氧槍孔與加料口,應設可靠的氮封。

轉爐爐子跨爐口以上的各層平臺,宜設煤氣檢測與報警裝置;

上述各層平臺,人員不應長時間停留,以防煤氣中毒;

確需長時間停留,應與有關方面協調,并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

1.9采用“未燃法”或“半燃法”煙氣凈化系統設計的轉爐,應符合gb6222的規(guī)定;

轉爐煤氣回收系統的設備、風機房、煤氣柜以及可能泄漏煤氣的其他設備,應位于車間常年最小頻率風向的上風側。

轉爐煤氣回收時,風機房屬乙類生產廠房、二級危險場所,其設計應采取防火、防爆措施,配備消防設備、火警信號、通訊及通風設施;

風機房正常通風換氣每小時應不少于7次,事故通風換氣每小時應不少于20次。

1.10轉爐煤氣回收,應設一氧化碳和氧含量連續(xù)測定和自動控制系統;

回收煤氣的氧含量不應超過2%;

煤氣的回收與放散,應采用自動切換閥,若煤氣不能回收而向大氣排放,煙囪上部應設點火裝置。

1.11轉爐煤氣回收系統,應合理設置泄爆、放散、吹掃等設施。

1.12轉爐余熱鍋與汽化冷卻裝置的設計、安裝、運行和維護,應遵守國家有關鍋爐壓力容器的規(guī)定。

2、生產操作2.1爐前、爐后平臺不應堆放障礙物。

轉爐爐帽、爐殼、溜渣板和爐下擋渣板、基礎墻上的粘渣,應經常清理,確保其厚度不超過0.1m。

2.2廢鋼配料,應防止帶入爆炸物、有毒物或密閉容器。

廢鋼料高不應超過料槽上口。

轉爐留渣操作時,應采取措施防止噴渣。

2.3兌鐵水用的起重機,吊運重罐鐵水之前應驗證制動器是否可靠;

不應在兌鐵水作業(yè)開始之前先掛上傾翻鐵水罐的小鉤;

兌鐵水時爐口不應上傾,人員應處于安全位置,以防鐵水罐脫鉤傷人。

2.4新爐、停爐進行維修后開爐及停吹8h后的轉爐,開始生產前均應按新爐開爐的要求進行準備;

應認真檢驗各系統設備與聯鎖裝置、儀表、介質參數是否符合工作要求,出現異常應及時處理。

若需烘爐,應嚴格執(zhí)行烘爐操作規(guī)程。

2.5爐下鋼水罐車及渣車軌道區(qū)域(包括漏鋼坑),不應有水和堆積物。

轉爐生產期間需到爐下區(qū)域作業(yè)時,應通知轉爐控制室停止吹煉,并不得傾動轉爐。

無關人員不應在爐下通行或停留。

2.6轉爐吹氧期間發(fā)生以下情況,應及時提槍停吹:氧槍冷卻水流量、氧壓低于規(guī)定值,出水溫度高于規(guī)定值,氧槍漏水,水冷爐口、煙罩和加料溜槽口等水冷件漏水,停電。

2.7吹煉期間發(fā)現冷卻水漏入爐內,應立即停吹,并切斷漏水件的水源;

轉爐應停在原始位置不動,待確認漏入的冷卻水完全蒸發(fā),方可動爐。

2.8轉爐修爐停爐時,各傳動系統應斷電,氧氣、煤氣、氮氣管道應堵盲板隔離,煤氣、重油管道應用蒸汽(或氮氣)吹掃;

更換吹氧管時,應預先檢查氧氣管道,如有油污,應清洗并脫脂干凈方可使用。

2.9安裝轉爐小爐底時,接縫處泥料應鋪墊均勻,爐底車頂緊力應足夠,均勻擠出接縫處泥料;

應認真檢查接縫質量是否可靠,否則應予處理。

2.10傾動轉爐時,操作人員應檢查確認各相關系統與設備無誤,并遵守下列規(guī)定: ——測溫取樣倒爐時,不應快速搖爐;

——傾動機械出現故障時,不應強行搖爐;2.11倒爐測溫取樣和出鋼時,人員應避免正對爐口;

采用氧氣燒出鋼口時,手不應握在膠管接口處。

2.12火源不應接近氧氣閥門站。

進入氧氣閥門站不應穿釘鞋。

油污或其他易燃物不應接觸氧氣閥及管道。

2.13有窒息性氣體的底吹閥門站,應加強檢查,發(fā)現泄漏及時處理。

進入閥門站應預先打開門窗與排風扇,確認安全后方可入內,維修設備時應始終打開門窗與排風扇。

轉爐安全管理措施3篇

1、設備與相關設施1.1150t以下的轉爐,最大出鋼量應不超過公稱容量的120%;200t以上的轉爐,按定量法操作。1.2轉爐的爐容比應合理。1.3轉爐氧槍與副槍升降裝置,應配備鋼繩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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