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儲罐安全技術規(guī)程4篇

更新時間:2024-05-15 查看人數(shù):38

儲罐安全技術規(guī)程

內容

一、儲罐分類與基本要求

1. 儲罐分類:儲罐分為地上儲罐、地下儲罐和半地下儲罐,依據(jù)儲存物質性質及安全需求選擇合適類型。

2. 基本要求:

- 儲罐材質應具有良好的耐腐蝕性和機械強度,滿足設計壓力和溫度條件。

- 設計應考慮地震、風荷載、地面沉降等因素的影響,確保儲罐穩(wěn)定性。

- 儲罐應設有足夠的安全設施,如呼吸閥、液位計、安全閥等。

二、儲罐安裝與驗收

3. 安裝:

- 安裝前應進行基礎檢查,確保平整度和承載能力符合設計要求。

- 安裝過程中應遵循制造商的指導,確保各部件連接牢固,無泄漏現(xiàn)象。

- 電氣設備安裝應符合防爆要求,線路敷設應規(guī)范,接地良好。

4. 驗收:

- 儲罐安裝完畢后,需進行水壓試驗,驗證其密封性和耐壓性能。

- 對儲罐的防腐涂層、保溫層等進行檢查,確認無損壞。

- 驗收文件應詳細記錄各項測試結果,由專業(yè)人員簽字確認。

三、儲罐操作與維護

5. 操作:

- 儲罐進料和出料時,應緩慢進行,避免產生過大壓力波動。

- 運行中定期檢查液位、壓力、溫度等參數(shù),及時調整控制設備。

- 嚴禁超儲、超壓、超溫運行,防止安全事故。

6. 維護:

- 定期進行外部檢查,發(fā)現(xiàn)腐蝕、裂紋等異常立即處理。

- 內部清潔工作應定期進行,防止積垢影響儲罐性能。

- 安全附件如呼吸閥、安全閥應定期校驗,確保其功能正常。

四、應急處理與事故預防

7. 應急處理:

- 制定并演練應急預案,確保員工熟悉應對泄漏、火災等緊急情況的處理流程。

- 配備必要的應急設備,如消防器材、圍油欄等。

- 發(fā)生事故時,立即啟動應急響應,通知相關部門,并采取措施控制事態(tài)擴大。

8. 事故預防:

- 定期進行安全檢查,及時消除安全隱患。

- 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加強員工培訓,提高安全意識。

- 實施風險評估,識別潛在風險并采取有效控制措施。

五、環(huán)境保護與合規(guī)性

9. 環(huán)境保護:

- 儲罐設計應考慮環(huán)保要求,設置泄漏收集系統(tǒng),減少環(huán)境污染。

- 作業(yè)過程中應遵守環(huán)保法規(guī),減少廢氣、廢水排放。

- 廢棄物處理應符合相關法規(guī),不得隨意處置。

10. 合規(guī)性: - 儲罐的設計、制造、安裝、運行等環(huán)節(jié)均應符合國家和行業(yè)的相關標準。 - 取得必要的許可和證書,如壓力容器使用登記證、安全生產許可證等。 - 定期接受監(jiān)管部門的檢查,確保儲罐運營的合法性。

標準

本規(guī)程參照了《壓力容器安全技術監(jiān)察規(guī)程》、《石油庫設計規(guī)范》、《石油化工儲運系統(tǒng)罐區(qū)設計規(guī)范》等相關國家標準和行業(yè)規(guī)定,旨在確保儲罐的安全運行,降低事故風險,保障人員安全和環(huán)境友好。所有涉及儲罐操作、維護的人員必須嚴格遵守本規(guī)程,確保儲罐管理的規(guī)范化、標準化。

儲罐安全技術規(guī)程范文

第1篇 液化石油氣儲罐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

(1)臥罐安裝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

①液化石油氣儲罐在安裝之前,應對罐基礎做沉降試驗,以保證基礎穩(wěn)定,罐體不發(fā)生位移。

②液化石油氣儲罐若安裝在兩個鞍式支座上,其中一個支座應為固定端,另一個支座為活動端,使罐體能夠自由熱脹冷縮。罐上的液相管宜靠近固定端安裝。

③液化石油氣儲罐安裝位置要向有液相管的一端下斜,坡度為0.01~0.02,并在罐體最低處設置排污閥。

④噴淋裝置的控制閥應遠離液化石油氣儲罐,以保證在發(fā)生火災無法進入罐區(qū)時,仍能及時開閥噴水。

⑤放空管最好統(tǒng)一集中設置,排放高度應不低于5m,放空管上端應設彎管或防雨帽,以免管內存水。

(2)球罐安裝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

①罐體若采用赤道正切支柱支承,在支柱的垂直方向和水平方向,不應有相對移動,并確保均勻地沉降。支柱上應設有防靜電接地裝置、防火隔熱層和支柱內部氣體排出口。

②各支柱之間所有拉桿的最高點及最低點必須在同一標高上,兩根拉桿的交叉處為垂體交叉,不得焊死。

③噴淋裝置的環(huán)形噴水管布置在液化石油氣儲罐不同部位,必須能均勻地將水灑在罐體及支柱的各個部位。

④噴淋裝置應有單獨一套供水系統(tǒng),連續(xù)供水時間至少為 20min,并可在距球罐5m以外的安全位置操作。

⑤球殼安裝后,其內徑的允許偏差不得大于規(guī)定內徑的±0.35%;橢圓度不得大于規(guī)定內徑的0.7%,且不大于80mm。

⑥在球殼上局部施焊(包括在球殼上焊接安裝用的附件)時,其焊接工藝、焊接材料應與球殼正常焊接相同,禁止使用錘擊等強力方法清除吊耳、工夾具等,并應將清除后留下的焊疤打磨平滑。

(3)儲罐檢驗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

①檢驗周期? 液化石油氣儲罐的定期檢驗分為外部檢驗、內外部檢驗和全面檢驗。檢驗周期應根據(jù)設備的技術狀況和使用條件酌情確定,但外部檢驗每年至少一次,內外部檢驗每3年至少一次,全面檢驗每6年至少一次。如果儲罐的使用期已達15年,應每兩年進行一次內外部檢驗;若使用期已達20年,應每年至少一次內外部檢驗。經過定期檢驗的儲罐,由檢驗人員提出檢驗報告,指明儲罐可否繼續(xù)使用,或者需要采取特殊監(jiān)測等措施。檢驗報告應存人儲罐技術檔案內。

②檢驗前的準備工作

a.查閱有關技術資料,了解儲罐在制造、安裝和使用中曾發(fā)現(xiàn)的缺陷。

b.將儲罐內部介質排除干凈,用盲板隔斷與其連接的設備和管道,并應有明顯的隔斷標記。

c.將儲罐內殘留氣體進行置換清洗處理,并取樣分析達到安全標準。

d.打開儲罐全部人孔,拆除罐體內件,清除內壁污物。

e.切斷與儲罐有關的電源。進入罐內檢驗時,應使用電壓不超過12v或24v的低壓防爆燈,罐外還必須有專人監(jiān)護。檢驗儀器和修理工具的電源電壓超過36v時,必須采用絕緣良好的軟線和可靠的接地線。

f.罐區(qū)應配備消防、安全和救護設施。如需動火作業(yè),必須按規(guī)定辦理動火審批手續(xù)。

③檢驗內容

a.外部檢驗的主要內容

1)儲罐的防腐層、保溫層和設備銘牌是否完好。

2)儲罐外表面有無裂紋、變形、局部過熱等異?,F(xiàn)象。

2)儲罐的接管焊縫、受壓元件等有無泄漏。

4)安全附件和控制裝置是否齊全、靈敏、可靠。

5)緊固螺栓是否完好,基礎有無下沉、傾斜等異?,F(xiàn)象。

b.內外部檢驗的主要內容

1)外部檢驗的全部項目。

2)儲罐內外表面和開孔接管處有無介質腐蝕或沖刷磨損等現(xiàn)象。

3)儲罐的所有焊縫、封頭過渡區(qū)和其他應力集中的部位有無斷裂或裂紋。

4)罐體內外表面有腐蝕等現(xiàn)象時,應對有懷疑部位進行多處壁厚測量。測量的壁厚如小于設計最小壁厚時,應重新進行強度核定,并提出可否繼續(xù)使用和許用最高工作壓力的建議。

5)罐體內壁有脫炭、應力腐蝕、晶間腐蝕和疲勞裂紋等缺陷時,應進行金相檢驗和表面硬度測定,并提出檢驗報告。

c.全面檢驗的主要內容

1)內外部檢驗的全部項目。

2)對主要焊縫或殼體進行無損探傷抽查,抽查長度為容器焊縫總長度或殼體面積的20%。

3)經內外部檢驗合格后,按儲罐設計壓力的1.25倍進行水壓試驗和按液化石油氣儲罐設計壓力進行氣密試驗。在上述試驗過程中,儲罐和各部焊縫無滲漏,以及儲罐無可見的異常變形為合格。

第2篇 儲罐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

①儲罐區(qū)的運行管理人員,應經培訓考試合格,每班不能少于兩人,且在2h內都應有人值班。

②不得同時向兩臺或兩臺以上的儲罐進液,一般也不允許兩臺儲罐同時出液。

③每小時至少對罐區(qū)巡視檢查一次,檢查內容包括校對液面高度,核對壓力表指示值,檢查安全閥鉛封是否完好,檢查設備和管道有無“跑、冒、滴、漏”等,并認真填寫運行記錄。

④發(fā)現(xiàn)液面計或壓力表失靈,安全閥鉛封損壞等異常情況,均應進行妥善處理,否則不得進行進液或出液作業(yè)。

⑤發(fā)現(xiàn)罐體有裂紋漏氣,應立即采取倒罐措施。

⑥在儲罐進液或出液作業(yè)時,運行人員必須在現(xiàn)場監(jiān)視。若發(fā)現(xiàn)液位超過最高允許警戒標記,應及時查明原因后予以排除。

⑦罐區(qū)內的液相管、氣相管、熱力管、排污管、水管、空氣管等,應按規(guī)定涂成不同顏色以示區(qū)別;在各種閥門上應統(tǒng)一編號掛牌,以防誤操作。

⑧對罐區(qū)的避雷設施,每年都要進行全面檢查。遇雷雨天氣,不應到儲罐的頂部和底部檢查。

第3篇 低溫液體儲罐安全技術規(guī)程

1、液氧、二氧化碳氣體的特性及其危險

(1)液氧均為低溫液化氣體,當與人體皮膚、眼睛接觸會引起凍傷(冷燒灼)。低溫液體汽化為氣體時,體積會迅速膨脹,在密閉容器內,因液化汽體使壓力升高,易引起容器超壓危險。液氧和氣氧是一種強助燃劑。液氧與可燃物接近時,遇明火極易引起燃燒危險。液氧與可燃物接觸時,因撞擊易產生爆震危險;液氧與可燃物混合時,潛在爆炸危險。液氧蒸發(fā)成氣氧時,能被衣服等織物吸附,遇火源易引起閃爍燃燒危險。

(2)二氧化碳本身無毒,但空氣中濃度超過3%時,能出現(xiàn)呼吸困難,頭疼、眩暈、嘔吐等;10%以上時,出現(xiàn)視力障礙、痙攣、呼吸加快、血壓升高、意識喪失;35%以上時,則出現(xiàn)中攄樞神經的抑制、昏睡、痙攣、窒息致死。同時,接觸液體二氧化碳和干冰,可引起皮膚等的凍傷。

2、設備安裝場所

(1)安裝場所必須有良好的通風條件或設有換氣通風裝置,并能安全排放液體、氣體。

(2)安裝容器的基礎必須堅實牢固,并應防火耐熱;安裝液氧設備的基礎必須無油脂及其它可燃物,嚴禁使用瀝青地面。

(3)安裝場所附近必須有充足的水源,場所必須有滅火器材,場所周圍5m內不得有易燃易爆物,保持場地清潔干凈。

(4)安裝場所應有槽車或消防車出入通道,并有足夠寬度,便于槽車或消防車通行。

(5)液氧的貯存、汽化、充裝、使用場所易設圍墻或柵欄;安全出口必須布置適當,一般需有分別布置在兩側的出入口,一旦發(fā)生危險時能使人員迅速撤離;氣化器的場所允許設一個出入口。門窗必須向外開。

(6)液氧的貯存、汽化、充裝、使用場所的周圍5m內嚴禁明火,杜絕一切火源,并應有明顯的禁火標志。

(7)液氧的貯存、汽化、充裝、使用場所的周圍至少在5m內不準有通向低處場所(如地下室、坑穴、地井、溝渠)的開口;地溝入口處必須有擋液堰。

(8)液氧容器一般應安置在室外。

(9)液氧容器安置在室外,必須設有導除靜電的接地裝置及防雷擊裝置。防止靜電的接地電阻不應大于10ω;防止雷擊裝置的最大沖擊電阻30ω。

3、槽車充灌

(1)槽車輸送液體時,要經常監(jiān)視壓力表的讀數(shù),嚴禁超過壓力規(guī)定值。當壓力表讀數(shù)有異常升高時,槽車應開到人稀、空曠處,打開放空閥,排氣泄壓。排放氧氣時,排放波及區(qū)內嚴禁明火。

(2)液氧槽車必須有導靜電接地裝置。

(3)槽車只有得到有關人員同意后,方可進入充灌場所進行充灌;充灌時,操作人員必須在現(xiàn)場。充灌操作應按操作規(guī)程進行,防止低溫液體外溢。充灌液氧時,5m內不得有明火。

(4)槽車在連接充灌輸液管前,必須處于制動狀態(tài),防止移動;在斜坡處應設置防滑塊。

(5)槽車充灌結束后應及時離開,如果充灌工作中斷時間過長(過夜或假日中斷),應解脫輸液管連接。

(6)槽車在充灌裝卸作業(yè)時,汽車發(fā)動機必須關閉。

4、設備的安全使用

(1)容器和槽車容器的充滿率不得大于0.95,嚴禁過量充裝。

(2)容器投入使用前,應按《壓力容器安全技術監(jiān)察規(guī)程》的規(guī)定監(jiān)察各種閥門、儀表、安全裝置是否齊全有效、靈敏可靠,以保證安全使用。

所用壓力表必須是禁油壓力表;安全閥、防爆裝置的材質應選用不銹鋼、銅或鋁,并必須脫脂去油。

(3)容器、汽化器及管路系統(tǒng)在使用前,應用無油干燥空氣或氮氣,吹除水分或潮濕氣。

(4)低溫液體汽化器的氣體出口溫度不低于-20℃。

(5)容器在初次充灌時,開始應緩慢充灌(閥門應緩慢打開),然后逐漸加快,以減少對容器的熱沖擊破壞和減少液體蒸發(fā)。

(6)當設備上的閥門和儀表、管道連接接頭等處被凍結時,嚴禁用鐵錘敲打或明火加熱。宜用70-80℃干凈無油的熱空氣、熱氮氣或溫水進行融化解凍。

(7)設備須按銘牌上表明的介質專用;需改換允許的介質時,必須徹底清洗吹除,并經測試分析合格,符合適合充灌另一種介質,并改變相應色標。

(8)液氧容器和液氧槽車內的液氧應定期進行乙炔含量分析,至少每月分析一次,其乙炔含量不得超過0.1×10-6,否則應排放液氧。乙炔含量的測定方法按“比色法”化學分析或色譜進行測定。

(9)使用單位必須制定安全使用操作規(guī)程。操作人員獨立上崗操作前,必須進行安全教育培訓,經考核合格,持安全操作證上崗。

(10)操作人員應熟悉《壓力容器安全技術監(jiān)察規(guī)程》的有關規(guī)定和低溫液體的特性及其危險性。

(11)操作人員應熟悉產品使用說明書、設備工藝流程、設備上各種閥門、儀表及其作用和操作程序;在發(fā)生故障和意外事故時必須能獨立采取緊急安全措施。

(12)容器和槽車上的其他故障排除應按使用說明書的有關規(guī)定來處理。

5、設備檢修

(1)容器和槽車容器以及壓力表、液面指示計、安全裝置應按《壓力容器安全技術監(jiān)查規(guī)程》、《在用壓力容器檢驗規(guī)程》及《液化氣體汽車罐車安全監(jiān)察規(guī)程》的規(guī)定進行定期檢查和校驗。

(2)液氧容器上防雷、靜電接地裝置應定期檢測接地電阻,至少每年檢測一次。

(3)液氧槽車貯有液氧時,不得動火修理。

(4)容器與槽車容器的外殼上大面積結霜、結露或日蒸發(fā)量異常大時,應及時進行檢修。設備大修理應在產品制造廠或專業(yè)修理單位進行。

(5)設備修理前,必須用無油干燥空氣吹除置換,并使設備溫度升至常溫;動火必須嚴格執(zhí)行動火制度的規(guī)定。

(6)在設備檢修前排放液體或氣體時,應將排放物排放到通風良好的大氣中或專用排放處,必須有專人監(jiān)護;排放處應設有明顯的標志和警告牌,以保證排放安全。排放液氧時,排放波及區(qū)內嚴禁明火。

(7)設備上的閥門、儀表應由專業(yè)人員修理;用于氧的閥門、儀表修理后應嚴格脫脂去油,并用無油干燥空氣或氮氣吹洗。

6、安全防護

(1)操作人員在充灌或處理低溫液體時,應戴上干凈易脫的皮革、凡布或棉手套。若有產生液體噴射或飛濺可能,應戴上護目鏡或面罩。處理大量低溫液體或低溫液體嚴重泄漏時,應穿上無釘皮靴,褲腳套在皮靴外面。

(2)操作人員在充灌或處理液氧時,不得穿戴被油脂沾污的工作服和個人防護裝備,凡被油脂沾污過的衣服和防護用品必須更換;不得穿著有靜電效應的化纖服裝;不得穿有釘鞋。操作人員的服裝若已滲透了氧,則不得進入有明火的場所。必要時,必須更換衣服或經過充分的吹除,在大氣中至少吹除15min。

(3)在進入通風不良有發(fā)生窒息危險場所處理二氧化碳氣體時必須分析大氣含氧量,當含氧量低于18%時,操作員必須戴上自供式防護面具,并需在有專人監(jiān)護下進行操作處理??諝庵泻鯔z測方法可用“化學分析法”來測定。

(4)操作人員的皮膚因接觸低溫液體或低溫氣體而被凍傷時,應及時將受傷部位放入溫水中浸泡或沖洗,切勿干加熱。嚴重的凍傷應迅速到醫(yī)院治療。

7、事故處理

(1)槽車容器管路系統(tǒng)有微小泄漏時,應及時檢修處理;有嚴重泄漏時,必須將槽車開到人稀、空曠安全處,逐漸排放,并應嚴格監(jiān)護;排放時,人、車應處在上風向。排放液氧時,必須關閉汽車發(fā)動機;液氧波及區(qū)內嚴禁明火。

(2)容器附近發(fā)生火災,若環(huán)境溫度有可能加速液體汽化時,可使用冷卻水噴射到容器外殼上進行降溫。

第4篇 大型浮頂儲罐安全技術規(guī)程

目錄

第一章總則

第二章設計與施工管理

第三章選址與總平面布置

第一節(jié)選址

第二節(jié)總平面布置

第四章安全設施設計要求

第一節(jié)儲運設施

第二節(jié)消防設施

第三節(jié)電氣及防雷、防靜電設施

第四節(jié)火災自動報警系統(tǒng)和電視監(jiān)控系統(tǒng)

第五章 儲運環(huán)節(jié)安全管理

第六章 附則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我省大型浮頂儲罐安全生產技術管理工作,規(guī)范安全生產行為,保障從業(yè)人員人身安全,防止發(fā)生事故,依據(jù)《安全生產法》、《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和《山東省安全生產條例》等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及有關規(guī)范和技術標準,制定本規(guī)程。

第二條本規(guī)程適用于山東省境內單罐容積不小于5萬m3的鋼制外浮頂原油、成品油儲罐(以下簡稱大型儲罐)的新建、改建、擴建的安全設計、施工及安全管理。

第三條新建、改建、擴建的大型儲罐建設項目應嚴格執(zhí)行《危險化學品建設項目安全許可實施辦法》和《山東省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局關于危險化學品建設項目安全許可和試生產(使用)方案備案工作的意見》,獲得安全行政許可后方可投入生產(使用)。

第四條 含有大型儲罐的企業(yè)應認真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方針,應嚴格遵守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guī)、標準和技術規(guī)范,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完善安全生產條件,積極開展安全標準化工作,不斷提高自動化、信息化水平,逐步實現(xiàn)本質安全。

第五條 含有大型儲罐的企業(yè)主要負責人對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全面負責,應嚴格按照《安全生產法》和《落實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主體責任暫行規(guī)定》的有關規(guī)定履行職責。

第二章設計與施工管理

第六條新建、改建、擴建大型儲罐建設項目應嚴格執(zhí)行國家和山東省的有關法律、法規(guī)和標準、規(guī)范,安全設施必須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生產和使用。

第七條企業(yè)選用設計、施工、監(jiān)理單位的資質,必須符合建設項目有關法規(guī)、規(guī)定的要求,嚴禁委托給無資質或資質等級不夠的單位,嚴禁超資質范圍設計、施工和監(jiān)理。

第八條大型儲罐的設計單位應具有石油及化工產品儲運或油氣庫專業(yè)甲級工程設計資質。施工單位應具有化工石油工程施工總承包一級及以上施工資質。

第九條設計、施工、監(jiān)理單位應建立和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設計、施工單位要對建設項目的設計、施工實行終生負責。

第十條大型儲罐的罐體設計必須有符合標準的設計圖紙、設計計算書等技術文件。設計圖紙應包括大型儲罐本體圖、開口接管圖、盤梯及平臺、靜電導出裝置圖、泡沫發(fā)生器安裝圖等。設計計算書應包括罐體強度設計、抗風圈設計、加強圈設計、浮盤強度和穩(wěn)定性及抗沉性設計、罐體抗震設計等內容。

第十一條大型儲罐的施工單位應編制詳細、可靠的施工方案和計劃,方可組織施工。

第十二條浮頂施工應制定合理的施工工藝,預留出足夠的焊接收縮量,以保證浮頂?shù)氖┕べ|量。

第十三條大型儲罐的材料采購應嚴格執(zhí)行設計提出的技術要求。

第十四條 對密封元件和材料應提出詳細的技術要求和施工技術條件。

第十五條大型儲罐的監(jiān)理單位應在施工單位自檢合格的基礎上嚴格按照安裝驗收技術條件從嚴監(jiān)理,達不到設計要求不得進入下道工序,以保證大型儲罐的安裝、施工質量。

第三章選址與總平面布置

第一節(jié) 選址

第十六條大型儲罐建設項目的區(qū)域規(guī)劃與總平面布置應符合當?shù)卣目傮w規(guī)劃,按規(guī)定辦理相關的建設用地行政許可。選址應充分考慮建設地區(qū)的自然環(huán)境和社會環(huán)境,選定技術可靠、經濟合理、交通方便,符合安全、環(huán)保、職業(yè)衛(wèi)生要求的建設方案。

第十七條選址應具備良好的地質條件,不得選擇在有土崩、斷層、滑坡、沼澤、流沙及泥石流的地區(qū)和地下礦藏開采后有可能塌陷的地區(qū)。

第十八條在進行大型儲罐的選址時,應對當?shù)乩纂娗闆r進行調查,盡可能避免布置在雷電多發(fā)區(qū)域。

第十九條大型儲罐的選址不得選在地震基本烈度為8度及以上的地區(qū)。

第二十條選址在靠近江河、湖泊等地段時,罐(庫)區(qū)場地的最低設計標高,應高于計算洪水位0.5m及以上。計算洪水位采用的防洪水標準,洪水重現(xiàn)期應為50年。

第二十一條當庫址選定在海島、沿海地段或潮汐作用明顯的河口段時,庫區(qū)場地的最低設計標高,應高于計算水位1m及以上。在無掩護海岸,還應考慮波浪超高。計算水位應采用高潮累積頻率10%的潮位。

第二十二條在進行大型儲罐的選址時,罐(庫)區(qū)與下列場所、區(qū)域的距離必須符合國家標準或者國家有關規(guī)定:

(一)居民區(qū)、商業(yè)中心、公園等人口密集區(qū)域;

(二)學校、醫(yī)院、影劇院、體育場等公共設施;

(三)供水水源、水廠及水源保護區(qū);

(四)車站、碼頭(按照國家規(guī)定、經批準專門從事危險化學品裝卸作業(yè)的除外)、機場、公路、鐵路、水路交通干線、地鐵風亭及出入口;

(五)基本農田保護區(qū)、畜牧區(qū)、漁業(yè)水域和種子、種畜、水產苗種生產基地;

(六)河流、湖泊、風景名勝區(qū)和自然保護區(qū);

(七)軍事禁區(qū)、軍事管理區(qū);

(八)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的予以保護的其他區(qū)域。

第二節(jié)總平面布置

第二十三條 罐組內大型儲罐之間的防火間距不應小于相鄰較大儲罐直徑的0.4倍。

第二十四條儲罐組應設防火堤,防火堤的設置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一)防火堤內的有效容積,不宜小于罐組內一個最大儲罐公稱容積,且嚴禁小于罐組內一個最大儲罐公稱容積的一半。當受條件限制,防火堤內的有效容積小于罐組內一個最大儲罐公稱容積時,應有防止事故狀態(tài)下石油及液體污染物流出庫外的措施。

(二)防火堤的計算高度應保證堤內有效容積需要。防火堤的實際高度應比計算高度高出0.2m。防火堤的實際高度不應低于1米(以堤內設計地坪標高為準),且不宜高于2.2m(以堤外3m范圍內設計地坪標高為準)。

(三)大型儲罐組的防火堤應采用不燃燒材料建造,宜采用土堤,當受條件限制時,也可采用現(xiàn)行國家規(guī)范規(guī)定的其他結構型式的防火堤,但其耐火極限不得小于3h。大型儲罐組的防火堤不得采用漿砌毛石結構。

第二十五條庫內道路的設計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一)每個儲罐組均應設環(huán)行消防道路。

(二)儲罐中心與最近消防道路之間的距離不應大于80m;消防道路與防火堤外堤腳線之間的距離不應小于3m。

(三)儲罐區(qū)道路宜為郊區(qū)型,路面寬度不應小于6m,路面加路肩寬度不應小于8m,且路面內緣轉彎半徑不小于12m。

(四)消防道路的凈空高度不應小于5m。

(五)儲罐區(qū)通向公路的車輛出入口不應少于2處,并宜位于不同方位。

第二十六條在防火堤的不同方位上應設置人行臺階或坡道,同一方位的人行臺階或坡道不應少于兩處;隔堤應設置人行臺階。

第二十七條同一大型儲罐組內的儲罐總容積不應大于60萬m3。單罐容積不小于10萬m3的大型儲罐罐組宜采用四罐一組布置。單罐容積為5萬m3的隔堤內儲罐數(shù)量不應多于2座,單罐容積大于5萬m3的應每個罐一隔。

第四章安全設施設計要求

第一節(jié)儲運設施

第二十八條大型儲罐應設液位檢測系統(tǒng)和高、低液位報警系統(tǒng)及自動聯(lián)鎖切斷進油裝置,檢測和報警信號傳至控制室。有脫水操作要求的儲罐宜裝設自動脫水器。

第二十九條設有蒸汽加熱器的大型儲罐應采取防止液體超溫的措施。

第三十條可能發(fā)生可燃有毒氣體泄漏的場所,應按《石油化工可燃氣體和有毒氣體檢測報警設計規(guī)范》(gb50493)的規(guī)定設置可燃有毒氣體檢(探)測器。

第三十一條大型儲罐應設置一次密封和二次密封,應盡可能減小一次密封和二次密封之間的油氣空間。在雷雨多發(fā)區(qū)域,一次密封宜采用軟密封。

第三十二條儲罐罐壁與浮頂之間的環(huán)形密封間距宜按《環(huán)形密封間距表》的規(guī)定選取。

環(huán)形密封間距表

儲罐公稱容量(v,m3)

環(huán)形密封間距,(mm)

50000≤v<100000

200~250

100000≤v≤150000

250~300

第三十三條在浮頂外邊緣板與罐壁之間的環(huán)形密封間距偏差為±100mm的條件下,一次密封和二次密封的密封件應仍能保持與罐壁良好接觸。

第三十四條一次密封的橡膠包帶、橡膠充液管應符合現(xiàn)行化工行業(yè)標準《浮頂油罐軟密封裝置橡膠密封帶》(hg/t2809)的要求,除應具有良好的耐油性能外,還應滿足強度、耐老化等要求。

第三十五條一次密封的軟泡沫塑料應符合國家標準《通用軟質聚醚型聚氨酯泡沫塑料》(gb/t 10802)中jm30優(yōu)等品的要求,應具有良好的彈性和耐老化性能。

第三十六條一次密封和二次密封所用緊固件、二次密封的壓條等材料應為不銹鋼。

第三十七條一次密封的橡膠包帶和二次密封的油氣隔膜接頭的物理性能、耐油性能以及機械性能等應不低于對橡膠包帶和油氣隔膜的性能要求。

第三十八條二次密封的支撐板應采用不銹鋼,橡膠刮板宜采用l型結構,以保證刮板與罐壁之間形成良好的面接觸,橡膠刮板應具有良好的耐磨性、耐候性和耐油性;當采用其他結構時,密封油氣空間不應存在金屬凸出物。

第三十九條一次密封應采用浸液安裝的方式。一次彈性泡沫密封安裝后,下部突出應規(guī)則,無扭曲現(xiàn)象,上部應平整。

第四十條儲罐主要進出口管道,應采用撓性或柔性連接方式,并應滿足地基沉降和抗震要求。

第四十一條環(huán)境溫度變化可能導致體積膨脹而超壓的液體管道,應設有泄壓裝置。

第四十二條防火堤和隔堤不宜作為管道的支撐點。管道穿越防火堤和隔堤處宜穿鋼制套管,套管長度不宜小于防火堤和隔堤的寬度。套管兩端應做防滲漏的密封處理。

第四十三條主要工藝設備及器材選用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一)輸油泵宜選用按國家有關標準(或等同采用的國外標準)制造的離心泵。

(二)工藝閥門應選用按國家有關標準(或等同采用的國外標準)制造的鋼制閥門。需遙控操作的閥門和口徑大于或等于dn300的閥門應選用電動閥門。

(三)管徑小于或等于dn300的管道,應選用滿足現(xiàn)行國家標準《輸送流體用無縫鋼管》(gb/t 8163)要求的無縫鋼管。管徑大于dn300的管道,可選用滿足現(xiàn)行國家標準《石油天然氣工業(yè)輸送鋼管交貨技術條件第一部分:a級鋼管》(gb/t 9711.1)或《石油天然氣工業(yè)輸送鋼管交貨技術條件第一部分:b級鋼管》(gb/t9711. 2)要求的直縫或螺旋縫埋弧焊鋼管。管道設計使用壽命不應少于20年。

第四十四條大型儲罐物料進出口管道靠近罐根處應設一個總切斷閥,每根儲罐物料進出管道上還應設一個操作閥。

第四十五條大型儲罐放水管應設雙閥;中央排水管出口應安裝鋼閘閥。

第四十六條儲罐應設計有可靠的防腐措施,應符合《鋼質石油儲罐防腐蝕工程技術規(guī)范》(gb50393)的要求。

第四十七條大型儲罐的建(構)筑物抗震設防類別按《石油化工建(構)筑物抗震設防分類標準》(gb 50453)等有關標準規(guī)范確定。

第四十八條 罐基礎地基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一)當罐基礎下地基土為軟土地基、不良地質現(xiàn)象的山區(qū)地基、特殊土地基、不能滿足油罐的承載力及沉降差要求及地震作用下地基土有液化時,應采用復合地基、樁基或其他方法對地基進行處理。

(二)罐基礎下不符合做地基要求的耕土層、雜填土、生活垃圾、工業(yè)廢料等穩(wěn)定性差的土層,均不得作為持力層。

(三)罐基礎不得采用有膨脹性或濕陷性的填料,如確實需要采用時應采取相應的處理措施。

第二節(jié)消防設施

第四十九條大型儲罐區(qū)的消防水應儲存在固定的消防水池(或罐)中。當大型儲罐區(qū)附近有合適水源時,可設置為消防備用水源,消防備用水源上應設可靠的取水設施。

第五十條消防水池(或罐)的有效容積必須滿足一次消防所需的消防水量,且不應與其他用水設施合用。消防水池(或罐)應設液位檢測、高低液位報警及自動補水設施。消防水池(或水罐)補水時間不應大于48h。

第五十一條消防冷卻水應采用穩(wěn)高壓供水系統(tǒng),消防管網控制閥應采用遠程手動啟動的程序控制系統(tǒng),保證消防設施迅速啟動。

第五十二條消防供水管網應采用獨立的環(huán)狀布置,且進水管不應少于2條。消防供水管宜沿罐區(qū)防火堤和道路之間埋地敷設,管網上均勻布置室外消火栓,間距不超過60m,環(huán)狀管網應用閥門分成若干獨立管段,每段消火栓的數(shù)量不超過5個。

第五十三條大型儲罐區(qū)的消防水量,由撲救最大罐火災配置泡沫用水量、儲罐固定冷卻用水量、以及移動消防用水量組成。固定冷卻用水量按著火油罐外壁保護面積計算,噴淋強度不小于2.0 l/(min·m2),并應按噴頭實際配置的情況校核噴淋水量;消防炮和消火栓移動消防水量應為120 l/s,連續(xù)供水時間為4h。

第五十四條儲罐固定冷卻水噴淋設施的進水管上應設電動控制閥和放空閥及過濾器,且應設在防火堤外;進水立管下端應設清掃口,清掃口下端應高于罐基礎不小于0.3m。

第五十五條消防給水泵應設2個動力源。當采用柴油機為動力源時,柴油機油料儲備量應滿足機組連續(xù)運轉6h。

第五十六條消防給水泵應采用電動泵,備用泵應采用柴油機泵,且應考慮100%流量備用。消防冷卻水泵供水能力除滿足額定工況要求外,還應滿足150%額定流量時,水泵揚程不低于65%額定揚程的要求。

第五十七條大型儲罐泡沫消防系統(tǒng)應采用固定式泡沫滅火系統(tǒng)。泡沫滅火系統(tǒng)應采用遠程手動啟動的程序控制,同時具備現(xiàn)場手動操作的功能。

第五十八條嚴禁將獨立的泡沫站設置在防火堤內、圍堰內、泡沫滅火系統(tǒng)保護區(qū)或其他火災及爆炸危險區(qū)域內。設置在防火堤外的獨立泡沫站與儲罐罐壁的間距應大于20m,且應具備遙控功能。

第五十九條當泡沫站設置在室內時,其建筑耐火等級不應低于二級。

第六十條泡沫站內泡沫混合裝置應采用平衡壓力式泡沫比例混合流程。泡沫液泵、比例混合器及平衡閥應為一用一備;泡沫站應具有快速灌裝設施。

第六十一條大型油罐著火時罐滅火所需泡沫混合液供給強度不應小于12.5 l/(min·m2),連續(xù)供給時間應為45 min。用于撲救液體流散火災的輔助泡沫槍數(shù)量按不小于3支設計,每支泡沫槍的流量應按480 l/min設計,其泡沫混合液連續(xù)供給時間應按30 min設計。

第六十二條泡沫液泵應保證在設計流量下泡沫液供給壓力大于最大水壓力,宜采用齒輪泵。泡沫液泵的結構形式、密封或填充類型應適宜輸送所選的泡沫液,其材質應耐泡沫液腐蝕且不影響泡沫液的性能;泡沫液泵應耐受不低于10min的空載運轉。泡沫液泵應采用電動泵,備用泵應采用柴油泵。

第六十三條泡沫消防泵站與被保護甲、乙、丙類液體儲罐的距離不應小于33m,且應滿足在泡沫消防水泵或泡沫混合液泵啟動后,將泡沫混合液或泡沫輸送到最遠保護對象的時間不大于5min。

第六十四條泡沫消防泵站動力源應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一)一級電力負荷的電源;

(二)二級電力負荷的電源同時備用動力柴油機;

(三)全部采用柴油機。

第六十五條泡沫消防給水泵應采用電動泵,備用泵應采用柴油泵,且應考慮100%流量備用。泡沫消防給水泵供水能力除滿足額定工況要求外,還應滿足150%額定流量時,水泵揚程不低于65%額定揚程的要求。

第六十六條大型儲罐頂部平臺上,應設置滅火器材箱和水帶箱,滅火器材箱內應配置4具8kg手提干粉滅火器和兩塊滅火毯;水帶箱內應配置不少于2盤dn65、長25m的帶快速接口的水帶,2支pq8型泡沫槍。

第六十七條大型儲罐梯子平臺上二分水器的設置,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一)大型儲罐的罐頂梯子平臺上,應在對稱的位置上設置二分水器和操作平臺。二分水器處宜設置通往地面的直梯。

(二)二分水器應由dnl00管道沿罐壁引至防火堤外,在距地面0.7m處設置半固定管牙接口。

(三)根據(jù)需要,從二分水器上引出的泡沫混合液管道與固定泡沫系統(tǒng)連通時,應在防火堤外設置控制閥。

第六十八條在油庫的罐區(qū)防火堤外臺階或坡道邊、油泵房、泵棚或露天油泵組、隔油池、汽車裝卸站臺等處均應設置消防沙池,儲存不少于2m3消防砂。

第六十九條室外每個水消火栓附近應設置水帶箱,箱內配置3盤dn65、長25m帶快速接口的水帶,2只口徑φ19的水槍及一把消火栓鑰匙;室外每個泡沫消火栓附近應設置水帶箱,箱內配置3盤dn65,長25m的帶快速接口的水帶,1只pq8型泡沫槍及一把泡沫栓鑰匙。

第七十條為油庫服務的消防站應配備不少于兩臺移動式泡沫和水兩用消防炮,單臺流量為32l/s~40l/s。

第七十一條單罐容量不小于10萬m3的大型儲罐且罐區(qū)總容量大于40萬m3,或單罐容量不小于15萬m3時,應在消防站內設置高噴車、泡沫運輸車,高噴車流量不應小于60l/s。

第三節(jié)電氣及防雷、防靜電設施

第七十二條大型儲罐罐組的生產用電負荷等級應為二級,并應設置供信息系統(tǒng)使用的應急電源,其配電線纜應采用阻燃型。

第七十三條罐區(qū)爆炸危險區(qū)域劃分及電氣設備選型應按國家標準《爆炸和火災危險環(huán)境電力裝置設計規(guī)范》(gb 50058)執(zhí)行。

第七十四條大型儲罐應作環(huán)型接地裝置,其接地點不應少于二處,接地點沿儲罐周長的間距不應大于30m,罐體周邊的接地點分布應均勻。接地體距罐壁的距離應大于3m,沖擊接地電阻不應大于10ω;大型儲罐與罐區(qū)接地裝置連接的接地線,當采用熱鍍鋅扁鋼時,規(guī)格不應小于40mm×4mm 。

第七十五條引下線宜在距地面0.3m至1.0m之間裝設斷接卡。斷接卡與引下線的連接應可靠。

第七十六條大型儲罐不應裝設避雷針,應將浮頂與罐體用兩根導線作電氣連接。浮頂與罐體連接導線應采用橫截面不小于50mm2扁平鍍錫軟銅復絞線或絕緣阻燃護套軟銅復絞線,連接點用銅接線端子及兩個m12不銹鋼螺栓加防松墊片連接。

第七十七條大型儲罐轉動扶梯與罐體及浮頂兩處應做電氣連接,連接導線應采用橫截面不小于50mm2扁平鍍錫軟銅復絞線或絕緣阻燃護套軟銅復絞線,連接點用銅接線端子及兩個m12不銹鋼螺栓加防松墊片連接。

第七十八條裝于儲罐上的電氣、火災自動報警、儀表檢測信息系統(tǒng)的配線應采用鋼管保護,其鋼管上下兩端應與罐體作電氣連接。儀表檢測系統(tǒng)配線電纜應采用屏蔽電纜。

第七十九條火災自動報警、儀表檢測信息系統(tǒng)的配電線路與電子器件連接時,應裝設與電子器件耐壓水平相適應的電涌保護器。

第八十條防雷接地裝置可兼作防靜電接地裝置。接地干線在罐區(qū)應作環(huán)型布置,不同標高的接地干線之間應有兩處相連。儲罐內與地絕緣的金屬構件,必須與罐體等電位聯(lián)結并接地。

第八十一條大型儲罐的自動通氣閥、量油孔應與浮頂作電氣連接。

第八十二條浮頂與罐體之間的密封帶應采用導靜電材料制作。二次密封采用ⅰ型刮板的每個導電片與浮頂均應作電氣連接。

第八十三條浮頂上取樣口的兩側1.5m之外應各設一組接地端板,以便操作前根據(jù)風向決定接地點,接地端板位置應在取樣口的上風向。取樣繩索、檢尺等工具應與接地端板連接。接地端板應與罐體作電氣連接。

第八十四條接地端板材質應與被焊母材相同,端板截面應不小于50mm×10mm,最小有效長度為110mm。接地端板不應裝在物料進出口附近。

第八十五條儲罐內壁如使用防靜電防腐涂料,涂料的導電性能應高于被儲液體,其表面電阻率應為108~1011ω。

第八十六條電氣連接的導線應采用一根橫截面不小于6mm2軟銅復絞線。

第八十七 防雷接地、防靜電接地、電氣設備的工作接地、保護接地及信息系統(tǒng)接地應共用接地裝置,接地電阻應按其中的最小值確定。

第四節(jié)火災自動報警系統(tǒng)和電視監(jiān)控系統(tǒng)

第八十八條大型儲罐應設置火災自動報警系統(tǒng),且具備火災自動檢測報警信號后自動延時啟動功能。在儲罐上應設置無電檢測的火災自動探測裝置,在罐區(qū)四周道路邊應設置手動報警按鈕。

第八十九條儲罐上的光纖型感溫探測器應設置在儲罐浮頂二次密封圈處。當采用光纖光柵型感溫探測器時,光柵探測器的間距不應大于3m。

第九十條儲罐的光纖型感溫探測器應根據(jù)消防滅火的要求進行報警分區(qū)。每臺儲罐至少應設置一個分區(qū)。

第九十一條大型儲罐區(qū)應設置電視監(jiān)視系統(tǒng),對浮頂?shù)戎攸c防火部位的安全情況進行監(jiān)視。攝像機宜設置在罐區(qū)周圍較高的建筑物或構筑物處,實現(xiàn)對罐區(qū)的遠距離全景監(jiān)視;當有條件時,宜能夠監(jiān)視到處于最高罐位一半位置的浮頂。

第九十二條室外安裝的攝像機應采取防雷保護措施。攝像機的視頻線、信號線應采用銅芯屏蔽線纜,穿鋼管保護,并應裝設與其電子器件耐壓水平相適應的電涌保護器。電源應采用ups供電。電視監(jiān)視系統(tǒng)應可靠接地,并宜與共用接地裝置連接。

第九十三條電視監(jiān)視系統(tǒng)應與火災自動報警系統(tǒng)聯(lián)動。當火災報警系統(tǒng)報警后,自動聯(lián)動相關的攝像機轉向火災報警區(qū)域,以便確認火情。

第五章儲運環(huán)節(jié)安全管理

第九十四條企業(yè)應認真組織落實安全操作規(guī)程及相應的崗位責任制、交接班制、防火和巡回檢查等各項安全管理制度。

(一)建立健全設備技術檔案,如實填寫完整的運行原始記錄(包括壓力、溫度和液位等),并歸納存檔。

(二)制定落實設備的年度綜合檢維修計劃,實行日常檢維修和定期檢維修管理,對壓力管道等特種設備,及時按規(guī)定向當?shù)刭|量技術監(jiān)督部門提報檢測檢驗申請計劃,嚴禁設備帶故障或超檢驗期使用。

(三)定期對靜電接地、防雷設施、安全閥、溫度計、壓力表、液位計、可燃及有毒氣體報警器等設施進行檢查維修和校驗,并將檢查校驗結果記錄歸檔。

(四)采取有效措施,加強罐區(qū)內的明火管理,嚴格禁止將火種帶入生產區(qū)內。對維修、擴建、改造需要發(fā)生的動火,實施動火作業(yè)許可管理,嚴格履行審批手續(xù),確保動火安全。

(五)企業(yè)應根據(jù)培訓目標,結合實際情況,定期識別安全培訓教育需求,制定并實施安全培訓教育計劃,定期組織員工進行安全培訓教育和崗位技術練兵,并保存記錄。

(六)企業(yè)應針對潛在事件和突發(fā)事故制定相應的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并組織從業(yè)人員進行應急預案的培訓,定期演練。企業(yè)應將應急救援預案報當?shù)匕脖O(jiān)部門和有關部門備案,并通報當?shù)貞眳f(xié)作單位,建立應急聯(lián)動機制。

第九十五條加強儲運環(huán)節(jié)的封閉管理,控制移動危險源。

(一)外來人員禁止進入運行、儲存區(qū)域。確因工作需要進入時,須按規(guī)定辦理入庫手續(xù),并由本單位工作人員陪同,經檢查登記后方可進入。

(二)進入運行、儲存區(qū)域的工作人員、外來人員不得攜帶火種(火柴、打火機等),不得穿著化纖衣物和帶釘鞋,操作人員上崗應穿戴防靜電工作服和防靜電鞋。手機應處于關閉狀態(tài)。

(三)嚴禁酒后上崗,嚴禁無關人員進入運行、儲存區(qū)域。經批準進入生產、儲存區(qū)域的非工作人員,要服從管理。

(四)槽罐車進入運行、儲存區(qū)域,必須配裝可靠的防火帽和滅火器等有關的消防器材,并經檢查合格后方準進出。

(五)外來機動車輛,沒有辦理審批手續(xù)并佩帶合格的防火帽,不得進入生產、儲存區(qū)域。

(六)安全檢查人員應堅守工作崗位,認真做好對進出人員和車輛的檢查登記工作,如實記錄《危險化學品裝車查驗、核準登記表》中的內容,不得擅離職守或從事與本職工作無關的事宜。

(七)生產、儲存區(qū)域應設置醒目的“嚴禁煙火”等安全警示標志;在儲罐區(qū)內道路設置限速、限高、禁行等標志。

(八)設在地面上的儲罐、設備和管道應采取可靠的接地措施,其接地電阻不得大于10ω,并應由資質的單位每年檢查一次,出具相應的檢測報告。

(九)在運行、儲存區(qū)域進行操作和維修應采用不產生火花的工(器)具。

(十)禁止使用非防爆的無線通訊設施和其他非防爆電器設備。

第九十六條管道管理

(一)新安裝和大修后的管道,應按國家有關規(guī)定做水壓試驗和氣密試驗,并應有一定保壓時間,達到無滲漏、無顯著變形與不均勻膨脹,驗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二)使用中的管道應結合儲罐清洗進行強度試驗,壓力管道檢測執(zhí)行國家有關標準。

(三)加強管道的日常維護保養(yǎng)、定期檢查,清除雜草雜物,排除管溝內積水。

(四)管道應有工藝流程圖、管網圖,埋地管道除應有工藝流程圖外,還應有埋地敷設走向圖,圖中管道走向、位置、埋設深度應準確無誤。

(五)管道應按規(guī)定進行防腐處理,埋地管道時間5年以上,每年應在低洼、潮濕處開挖檢查1次。

(六)管道穿過防火堤處應嚴密填實。罐區(qū)雨水排水閥應設置在堤外,并處于常閉狀態(tài)。閥的開關應有明顯標志。

(七)鋪設在地下的管道,應有防腐涂層、陰極保護等措施。

第九十七條企業(yè)必須建立儲罐技術檔案,內容應至少包括:1、儲罐檔案卡;2、儲罐設計文件;3、儲罐制造、安裝技術文件和資料;4、檢驗、檢測記錄,以及有關檢驗的技術文件和資料;5、檢維修方案,實際檢維修情況記錄,以及有關技術文件和資料;6、儲罐技術改造的方案、圖樣、材料質量證明書、施工質量檢驗技術文件和資料;7、安全附件檢驗、修理和更換記錄;8、有關事故的記錄資料和處理報告。

第九十八條檢測制度

(一)在雷雨季節(jié)每月應檢測每個儲罐二次密封內、外部可燃氣體濃度。容積大于等于10萬m3儲罐檢測點不少于8個(周向均布),小于10萬m3儲罐檢測點不少于4個(周向均布)。對可燃氣檢測濃度超過爆炸下限25%的儲罐應及時查找原因,具備條件的儲罐應立即采取整改措施,不能立即整改的儲罐應在雷雨天重點加強消防監(jiān)護。

(二)應在每年的雷雨季節(jié)前組織專業(yè)人員對大型儲罐的等電位和接地系統(tǒng)進行檢測。經評估必要時,應挖開地面抽查地下隱蔽部分銹蝕情況,如果發(fā)現(xiàn)問題應及時處理。

第九十九條檢查、維護制度

大型儲罐區(qū)應制定安全設施檢查維護管理制度,確保各項安全設施完好有效。

(一)消防系統(tǒng)

1、泡沫混和液管線和泡沫比例混和器在使用后應及時清洗、放空;

2、每季度清理一次泡沫發(fā)生器過濾網內的雜物,確保泡沫發(fā)生器暢通;

3、在雷雨季節(jié)前應至少試驗一次泡沫系統(tǒng)和噴淋水系統(tǒng),確保管路和噴淋水系統(tǒng)暢通,在試驗后應及時補充消耗的消防水和泡沫液;

4、每月檢查一次罐頂平臺消防箱內消防器材是否齊全,消防水帶是否老化、破損,不合格的水帶應及時更換。

(二)罐體設備

1、罐頂操作平臺應保持清潔,不得遺留油品和其他雜物;取樣口平時應處于密閉狀態(tài);

2、每月檢查一次浮頂上和浮頂密封裝置內是否有積油,并及時清理;

3、在雷雨季節(jié)應每兩周檢查一次浮頂排水系統(tǒng)和泡沫堰板底部排水孔是否暢通,及時清除浮頂?shù)碾s物;

4、每兩周檢查一次浮頂密封裝置的密封狀況,如有異常情況應及時處理;

5、在儲罐進出油過程中應定期檢查浮頂運行是否正常,如有異常情況應及時處理;

6、在雷雨季節(jié)應每周檢查二次密封上的導電片與罐壁的壓接情況,確保導電片與罐壁接觸良好。

(三)電視監(jiān)控系統(tǒng)

1、大型儲罐區(qū)的電視監(jiān)控系統(tǒng)必須24小時有人負責監(jiān)視;

2、確保電視監(jiān)控系統(tǒng)運行良好,如有故障應及時維修;

3、保持攝像鏡頭清潔,圖像清晰;

4、電視監(jiān)控記錄應至少保存一周。

(四)火災自動報警系統(tǒng)

應每月試驗一次火災自動報警系統(tǒng),在雷雨季節(jié)應每兩周試驗一次火災自動報警系統(tǒng),若發(fā)現(xiàn)自動報警系統(tǒng)不能正常運行,應及時采取措施進行整改,以確?;馂膱缶臏蚀_、及時和有效。

(五)電氣系統(tǒng)

1、在雷雨季節(jié)應每月至少檢查一次浮頂、扶梯、罐壁之間的電氣連接線有無斷裂和纏繞,如有問題應及時修復;

2、在雷雨季節(jié)應每月至少檢查一次密封裝置與浮頂、配線金屬管與罐壁的電氣連接情況,如有連接線有松動、斷裂等情況應及時修復。

第一百條安全運行制度(含作業(yè)要求、進油管道口的流速和液位等)

(一)在雷雨天原則上避免進油和出油作業(yè)。若生產工藝要求不能中斷操作,應降低流速并加強監(jiān)護。

(二)應控制油品輸入輸出的初始流速和最大流速。在浮頂未完全浮起前應控制進油管口處的流速不大于1m/s,待浮頂完全浮起后最大流速不大于4.5m/s。

(三)采用蒸汽除蠟的大型原油儲罐,應隨季節(jié)和氣溫變化適時調節(jié)蒸汽用量。

(四)儲罐在進油、出油和調和作業(yè)時,除標準要求之外,不應進行采樣、檢尺和測溫。

(五)其他操作要求應參照相關安全操作規(guī)程嚴格執(zhí)行。

第一百零一條應急預案的制定和演練

含有大型儲罐的企業(yè)應根據(jù)企業(yè)儲運實際和可能存在的事故風險類別,編制有針對性的各類事故應急處置預案,綜合、專項應急預案和現(xiàn)場處置方案應形成體系,并與相關部門或單位應急預案相互銜接,預案經評審通過后執(zhí)行。應至少制定以下幾項預案:《防火災爆炸(浮頂、罐口等部位)應急預案》、《防浮頂傾覆應急預案》、《防罐體(根閥)破裂油品泄漏應急預案》、《防油氣管線泄露應急預案》、《油氣供應事件應急預案》、《防破壞性地震應急預案》、《防洪汛應急預案》、《防雷電災害應急預案》、《防氣象災害(暴風、暴雪等惡劣天氣)應急預案》等。

崗位職工要認真學習事故應急處理預案,搞好定期的反事故演練,提高操作人員的應急處理能力,控制事態(tài)的發(fā)展和事故的擴大。

第六章附則

第一百零二條大型儲罐安全設計、施工和安全管理除執(zhí)行本規(guī)程外,尚應符合國家和行業(yè)現(xiàn)行有關標準規(guī)范相關技術和安全監(jiān)督管理規(guī)定。

第一百零三條已建成的大型儲罐的整改可以參照本規(guī)程,結合實際情況,另行制訂相應整改措施。

第一百零四條儲存其他油品單罐容積不小于5萬m3的鋼制外浮頂儲罐,應參照本規(guī)程執(zhí)行。

第一百零五條本規(guī)程所包含的相關國家標準、行業(yè)標準都會被修訂,使用本規(guī)范的各方應探討使用相關國家標準、行業(yè)標準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第一百零六條本規(guī)程未盡事宜及與有關法律法規(guī)相抵觸的,按有關法律法規(guī)執(zhí)行。

第一百零七條本規(guī)程自公布之日起執(zhí)行。

儲罐安全技術規(guī)程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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