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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救器操作規(guī)程13篇

更新時間:2024-05-13 查看人數(shù):88

自救器操作規(guī)程

有哪些

自救器是一種便攜式呼吸防護設備,用于在礦井、火災或其他有毒有害氣體環(huán)境中保障個人呼吸安全。自救器主要包含以下幾種類型:

1. 化學氧自救器:通過化學反應產(chǎn)生氧氣供使用者呼吸。

2. 壓縮氧自救器:內置壓縮氧氣瓶,為使用者提供氧氣。

3. 過濾式自救器:過濾掉空氣中的有毒有害氣體,供使用者呼吸。

目的和意義

自救器操作規(guī)程旨在確保在緊急情況下,工作人員能夠迅速、正確地使用自救器,有效防止有毒有害氣體對身體的傷害,提高生存幾率。熟知自救器的操作方法和維護知識,對于提高應急響應能力,保障生命安全具有至關重要的作用。

1. 在礦井事故中,自救器能提供臨時的呼吸保護,幫助人員撤離危險區(qū)域。

2. 在火災或其他有毒氣體泄漏事件中,自救器可以隔離使用者與有害環(huán)境,延長生存時間,等待救援。

3. 熟練掌握自救器的使用,可增強個人應對突發(fā)情況的信心,減少恐慌,提高生存概率。

注意事項

1. 檢查自救器狀態(tài):在使用前務必檢查自救器是否完好無損,確認氧氣瓶壓力或化學藥劑未過期,密封良好。

2. 緊急啟動:遇到緊急情況時,立即打開自救器,按照說明書快速佩戴。

3. 正確佩戴:確保面罩貼合面部,氣密性良好,避免有毒氣體進入。

4. 不要取下:在安全區(qū)域之前,不要嘗試取下面罩或關閉自救器,即使感覺呼吸困難也要堅持使用。

5. 使用順序:化學氧自救器需按照說明啟動化學反應;壓縮氧自救器則需打開閥門,開始供氧。

6. 注意信號:部分自救器配有報警裝置,聽到報警聲后,應加快撤離速度。

7. 保持冷靜:在使用自救器期間,保持鎮(zhèn)靜,避免劇烈運動,節(jié)約氧氣。

8. 訓練與演練:定期進行自救器操作培訓和模擬演練,確保在真實情況下能迅速、準確地使用。

9. 交流與互助:在可能的情況下,告知附近人員自己的狀況,并協(xié)助他們使用自救器。

10. 存儲位置:自救器應存放在易于取用且溫度適宜的地方,避免陽光直射和極端溫度。

請注意,自救器并非長期呼吸解決方案,只能在緊急情況下使用,且必須配合其他應急措施和專業(yè)救援。在日常工作中,加強安全意識,預防事故發(fā)生,才是最重要的。

自救器操作規(guī)程范文

第1篇 壓縮氧自救器安全操作規(guī)程

1. 該自救器在有毒害氣體場所作業(yè)和遇險時使用。

2. 對佩戴者應進行實踐訓練,使其能在最短的時間內完成佩戴動作。

3. 該自救器應定期檢查,保持完好狀態(tài)。

4. 入井必須攜帶自救器,將其斜挎于肩上。應避免強烈沖擊,嚴禁任意打開上殼或把自救器當坐墊。

5. 將背帶掛在脖子上,系好腰帶,儀器放至身體正前面。

6. 扳開扣鼻,打開自救器上殼,拉出氧氣袋、口具、呼吸軟管與鼻夾。

7. 打開氧氣瓶開關,開啟到最大位置。

8. 拔出口具塞,迅速置口具片于唇齒之間,咬住牙墊,緊閉嘴唇保持氣密。

9. 做一次深呼吸,使自動補給氣自如。

10. 戴好鼻夾、封住鼻孔,用嘴呼吸。

11. 戴好眼鏡,均勻呼吸,退出災區(qū),嚴禁跑步。未脫離災區(qū)嚴禁摘掉口具和鼻夾。

12. 使用時應隨時觀察壓力指示計,以便掌握氧氣消耗情況,調節(jié)勞動量。

13. 使用該自救器時,應保持沉著,均勻呼吸。當吸入氣體的溫度略有升高時,是正常情況,不必驚慌,在未到達安全地點前不得摘下自救器。

14. 該自救器每次使用后,應對氣囊、口具進行清洗消毒;對氧氣瓶充氣;更換吸收藥劑。

15. 組裝后,必須全面進行性能檢查,使其符合標準要求,保持良好狀態(tài)。

16. 不準無故開啟自救器。

17. 自救器禁止代替工作型呼吸器使用。

18. 由于氧氣袋外露,應特別注意防止與銳器接觸。

19. 禁止在無技術保證的情況下,隨意拆卸減壓器,以避免其性能降低。

20. 氧氣瓶內應充裝醫(yī)用氧氣,氧氣濃度不得低于98%。

21. 自救器存放環(huán)境應干燥,無腐蝕性氣體,溫度應保持在攝氏零度以上。嚴禁自救器與油脂混放在一起。

22. 保管人員要對交回的自救器進行驗收

(1)自救器殼體有無損傷;

(2)氧氣瓶壓力應不低于20兆帕。

23. 長期未使用的自救器,每半年必須進行一次藥品(二氧化碳吸收劑)檢查,并按規(guī)定定期進行氣密性檢查。

第2篇 過濾式自救器安全操作規(guī)程

1. 該自救器是過濾一氧化碳氣體,供個人遇險自救的器具。

2. 使用環(huán)境的氧氣濃度不得低于18%,一氧化碳的濃度不得大于1%。

3. 該儀器下井人員必須隨身攜帶,攜帶位置應固定在腰間順手一側。

4. 開啟儀器。去掉保護罩,用拇指掀起開啟搬手至封印條斷開,扔掉封口帶。

5. 取出過濾罐。扔掉上殼,抓住頭帶將過濾罐拔出,扔掉下殼。

6. 戴上口具。將口具放入口中,置口具片于唇齒之間,牙齒咬緊牙墊,使口部密封,與外界隔絕。

7. 夾好鼻夾。兩手拉開鼻夾彈簧,正確的夾住鼻子、封住鼻孔,用嘴呼吸。

8. 戴好頭帶。取下安全帽,戴好頭帶,再將安全帽戴好,退離災區(qū)。

9. 佩戴人員必須經(jīng)過專業(yè)性技術培訓,達到能在20~30秒鐘內正確佩戴完畢。

10. 未脫離災區(qū),嚴禁摘掉口具、鼻夾。

11. 該自救器要求由專業(yè)人員進行定期檢查。

12. 未遇險情,個人不得私自打開自救器。

13. 如自救器外殼碰癟,取不出濾毒罐,仍可佩戴。

14. 佩戴時,進入口中的空氣熱而干燥,說明儀器在有效工作,是正常現(xiàn)象,嚴禁因吸入熱氣難受取下自救器。

15. 該自救器只能使用1次。

第3篇 自救器工操作規(guī)程

1.自救器工負責管轄范圍內自救器的收發(fā)、保管、檢查和維修。

2.收發(fā)自救器時,要輕拿輕放,嚴禁碰撞;收回的自救器要擦干凈,并進行外觀檢查,放回原處。

3.自救器由礦集中管理,實行專人專用,對號發(fā)放。

4.對在用的自救器應逐臺建帳、登卡,即記錄自救器的出廠日期、編號、檢查日期、檢查內容、檢查結果、使用者的姓名、開啟原因,使用效果等。

5.對使用過的自救器要及時注銷并補充。凡封條破壞或已開啟過的自救器,無論使用時間長短,都應報廢;未使用過的自救器,存放時間長達5年以上的,也應予以報廢。

6.自救器不得和易燃易爆品放置在同一庫房內。自救器庫房必須通風良好,整潔干燥,不得有腐蝕性氣體或蒸汽。庫房中的自救器應避免放在日光直射或其他熱源直接輻射的地方。

7.交接班時,要把自救器使用情況、損壞程度交接清楚。分管的自救器帳、卡、物必須相符。

8.各礦收到廠家發(fā)來的自救器后,必須在一個月內由自救器工配合供應部門對外觀(包括銘牌、出廠日期和標重)、氣密性和稱重(僅指過濾式自救器)進行驗收,發(fā)現(xiàn)產(chǎn)品不符合標準時,應及時與廠家聯(lián)系退換。

9.過濾式自救器的稱重檢查應使用經(jīng)過校正誤差不超過±1克的天平,增重超過10克的自救器應予報廢。

10.使用zj型氣密檢查儀檢查過濾式自救器氣密性時,要求在15秒內壓力計水柱下降不得大于8毫米;用60~65攝氏度溫水檢查時,不得有冒泡漏氣現(xiàn)象。否則要更換膠圈或進行維修,以保證氣密合格。

11.在60~65攝氏度溫水中進行隔絕式自救器氣密性檢查時,自救器浸入水中出現(xiàn)連續(xù)冒泡,或浸入水中一分鐘內(10秒后開始計數(shù))斷續(xù)冒泡超過8個的,要及時進行維修。1年內,經(jīng)檢查低于8個泡的,可不進行氣密性維修;期滿1年時,都要及時維修。

12.用溫水檢查自救器后,必須把自救器擦拭干凈。

13.使用的氣密儀必須經(jīng)過調試、檢查,要求儀器系統(tǒng)本身是氣密的。

14.氣密儀的工作壓力范圍為(480~520)×9.81帕,檢查自救器時,可將壓力計水柱提高到540毫米。封壓后10秒鐘,水柱保持不動時,則認為氣密儀調試合格。

15.將被試自救器放入氣密儀的工作室中。如果檢查過濾式自救器,須預先在工作室里放置隨機附帶的l形填塊。

16.蓋上氣密儀封蓋,扣上封壓鉤,同時按秒表計時,10秒鐘時,記下壓力計水柱高度;5秒時,再次記下壓力計水柱高度。對于過濾式自救器,如果在最后的15秒鐘內壓力計水柱下降不超過8毫米,則認為氣密合格;超過8毫米或壓力計水柱高度未達到470毫米的,則認為氣密不合格。對于隔絕式自救器,如果在最后的15秒鐘內壓力計水柱下降不超過30毫米,則認為氣密合格;超過30毫米或壓力計水柱高度未達450毫米,則認為氣密不合格。為提高檢查效率,封壓10秒鐘后,若壓力計水柱停留在480毫米以上某一高度不動,則認為自救器氣密合格,不必再觀察后15秒鐘。

17.氣密合格的自救器可以繼續(xù)使用;氣密不合格的自救器必須進行處理。

18.被檢查的自救器應處于氣密儀檢查場所2小時后,才能開始檢查,檢查時環(huán)境溫度的波動不應超過2攝氏度。

19.被檢查的自救器及氣密儀應避免日光直射或靠近暖氣熱源,檢查場所應盡可能避免有過堂風或受抽、排氣設備影響。

20.被檢自救器上的煤粉和臟物應擦掉,不允許煤粉和臟物等落到密封環(huán)和托盤上,以保證氣密儀系統(tǒng)的可靠密封。

21.若扣上封壓鉤后,壓力計水柱很快下降到400毫米以下,說明自救器大漏氣;如懷疑氣密儀系統(tǒng)本身的氣密性,可換用庫存不漏氣的自救器作對比試驗,不可冒然調整氣密儀。

22.使用氣密儀時,加壓(扣封壓鉤)、卸壓(松開封壓鉤)均應緩慢地進行,切不可猛扣、快放,以防止水濺到工作室里,使機件受損。

23.檢查自救器時,若發(fā)現(xiàn)壓力計水柱有上升現(xiàn)象,說明橡膠密封環(huán)質量不好;如在后15秒鐘內壓力計水柱上升高度超過4毫米,則橡膠密封環(huán)應予更換。

24.壓力計刻度管里出現(xiàn)水泡時,表明壓力計缺水,應注水后再用。

25.自救器檢查完后,應立即取出,不可長時間放在氣密儀工作室里加壓。

26.對氣密處于不合格邊緣的自救器,應進行復查。

27.對氣密不合格的過濾式自救器,應在經(jīng)校正誤差不超過±1克的天平上稱重,增重不超過10克的,密封后可繼續(xù)使用。

28.為了尋找漏氣部位,可用直觀方法尋找,也可用毛筆沾濃度適當?shù)姆试硭谧跃绕鞅患訅?0~60秒后涂抹于可能漏氣的部位進行檢查,冒泡處即是漏氣處。此法同樣適用于隔絕式自救器。

29.使用氣密儀檢查隔絕式自救器時,如果在后15秒鐘內壓力計水柱高度下降,15~30mm,屬小漏氣,仍屬氣密合格,但應將漏氣處用錫焊封閉;如在最后15秒鐘內,壓力計水柱下降30~50mm,屬中等漏氣,經(jīng)試驗還未失效的,補漏維修后可繼續(xù)使用。

30.要詳細記錄修理過的自救器的損壞與修理情況。

31.維修自救器的工作場所應清潔,以避免粉塵、油脂等進入自救器。

第4篇 自救器氣密、增重試驗技術操作指導規(guī)程

一、氣密檢查

1、檢查儀調試

(1)將皮管與干燥器上蓋上接頭相連接,清洗干燥器上蓋和干燥器磨口表面,并在兩磨口均勻涂少許水或真空脂。

(2)給干燥器內注水,水面應在自救器上下蓋接口處以上2~3cm為宜。

(3)打開電源開關,真空泵工作,負壓表有指示。

(4)調試結束,關閉電源。

2、檢查操作

(1)將待測自救器保護罩取下放入氣密檢測室(干燥器)中。

(2)將閥2關閉,打開閥1,再打開電源開關,調節(jié)閥1,使表頭指示為(13.34±0.686)kpa。

(3)觀察自救器殼體及上下蓋接合處有無連續(xù)氣泡冒出。

(4)保持30s,檢查有無氣泡浮出,若保持30s,有2個以上連續(xù)氣泡浮出即為不合格(由于產(chǎn)品外部結構間隙造成的浮出氣泡不能視為漏氣),否則認為合格。

(5)關閉電源開關。

(6)等真空表指針回零后,移開干燥器上蓋,取出自救器。

(7)如果真空表指針不能回零,打開閥2,等指針回零后,再關閉閥2。

二、增重檢查

1、電子稱開機

將稱盤上的物體移開,打開電源開關,電子稱顯示自檢,然后回零進入稱重狀態(tài)(若使用過程中出現(xiàn)空稱時顯示不歸零,按置零鍵)。按單位選擇鍵選擇計量單位“kg”。

2、稱重操作

將自救器的保護罩取下,擦凈外表面灰塵及水分,放在電子稱的稱盤上稱重,顯示重量即為自救器實際重量。

3、增重檢查

將稱重得出的實際重量減去出廠原始重量即為增重,若增重超過原始重量的5%,均視為不合格,否則認為合格。

三、注意事項

1、新自救器使用前,必須對其出廠原始重量和批號進行登記,并建立臺帳,以便日后稱重比較。

2、由于使用地區(qū)等原因引起重量不準時,可用標準砝碼對電子稱進行校正:按住置零鍵開機至自檢結束,此時顯示“cal”放上滿稱量的2/3砝碼,穩(wěn)定后按置零鍵即顯示校正后的數(shù)值,若誤差超過±10%,則不能通過外校來校正。

3、進行試驗時,操作人員必須嚴格執(zhí)行操作程序,仔細觀察,謹慎操作,認真計算,確保試驗準確可靠有效(必要時應配備計算器)。

注:目前燈房稱重試驗采用福州科迪電子技術有限公司生產(chǎn)的jzc-s型電子計重稱,氣密檢查采用西安煤礦安全儀器廠生產(chǎn)的zf-2自救器負壓氣密檢查儀。

第5篇 過濾式自救器檢查維修技術操作規(guī)程

1.自救器集中保管,固定專人使用等辦法防止丟失損壞。

2.自救器必須進行編號,建立臺賬,臺賬中要詳細填寫自救器的牌號、出廠日期、發(fā)放使用日期、使用人員姓名及單位、檢查日期及檢查維修內容。

3.自救器使用發(fā)放要按牌對號發(fā)放,個人專用自救器不準轉給他人使用。

4.要建立自救器的使用管理辦法,在使用有效期內無故損壞進行賠償。

5.嚴禁使用失效過期、損壞的自救器。

6.自救器的橡膠套磨損嚴重及破裂后不得繼續(xù)使用,應及時更換。

7.自救器外殼的氣密性要定期檢查,隨身攜帶的自救器,每月檢查一次,固定存放的自救器每季檢查一次,受到碰傷,有漏氣可能的自救器,隨時進行檢查。

(1)采用真空負壓檢查氣密性時,自救器放入氣密檢驗臺的透明真空干燥器的水中,其水位必須超過自救器上外殼的縫焊線。蓋好真空干燥器的上蓋,打開高壓氣瓶,使真空干燥器內的真空度為-100mmhg。觀察1min,自救器外殼內不冒氣泡,證明氣密性良好,如果冒氣泡(1min內,同一點連續(xù)三個氣泡以上)自救器為漏氣。

(2)使用zj-1型自救器氣密性檢查儀檢查氣密性時:

①必須先進行氣密性能檢查,其方法是:首先向儀器內注水,至溢流管有水流出為止,然后擰緊封口螺帽,接著將檢查儀專用的“標準塊”放進工作室內,緩慢而平穩(wěn)地扣緊封蓋,觀察其壓力計指示,室中壓力應調整到500±20mmh2o,觀察5min,下降不超過8mmh2o,其儀器系統(tǒng)氣密性能良好。

②檢查自救器氣密時,打開檢查儀器封蓋,將“標準塊”取出,再將自救器放入檢查儀的工作室內緩慢而平穩(wěn)地扣緊封蓋,工作室內產(chǎn)生壓力,待壓力計中的水柱平穩(wěn)后,用秒表計時,計時壓力應在480―520mmh2o范圍內,時間為15s,壓力下降不超過8mmh2o,自救器氣密性合格;如果在15s壓力下降超過8mmh2o,或者壓力計的水柱升不到470 mmh2o,自救器氣密性不合格。

(3)溫水檢查法:在無真空負壓檢查和zj-1型自救器氣密性檢查儀的情況下,水溫應保持60--65℃,時間為1min,然后翻轉自救器,看自救器外殼內部是否往外冒氣泡,不冒氣泡的自救器氣密性為合格,冒氣泡(1min內,同一點連續(xù)三個氣泡)的自救器為漏氣。

自救器在浸泡之前首先取下橡膠保護罩,浸泡后的自救器,取出后應擦干。

8.氣密性合格的自救器,應進行增重檢查。增重超過10g的自救器,要停止使用。

增重檢查方法:采用架盤藥物天平,型號為hctp11b10,最大稱量為1000g,感量為1g;采用yamato ecocto ecocell r―208a數(shù)字式電子稱,最大量程3000g,感量為1 g。(廠址:山西省太原市并州南路三營盤國營太行儀表廠)。以上兩種儀器均可使用。稱重先校正天平(或電子稱)是否準確,然后將待稱重的自救器,取下保護罩,擦凈外殼上水汽及灰塵,放在天平(電子稱)的中心位置細心操作。

9.自救器漏氣處理方法如下:

(1)修理環(huán)境:要有約10m2的修理室,室內空氣干燥,絕對濕度應在10g/m3以下即室溫20℃,相對濕度為55%。

(2)修理方法步驟:

①首先將待修自救器的保護罩取下,搬啟紅色的扳手,拉斷封印條,取下前后封口帶和腰帶環(huán),打開自救器的上下外殼,將上外殼密封槽中的舊橡膠圈取出,重新更換橡膠圈,在換上的新橡膠圈上涂上一層薄薄的硅脂,以防橡膠老化。

②將上外殼再蓋在下外殼上,裝上腰帶環(huán)和前后封口帶,換上新的封印條(向廠方購買),扣上前后封口帶,再將自救器進行氣密性能檢查,不漏氣的為已修好,再將封印條用錫焊或點焊焊接上;

③修理漏氣自救器要求迅速,每臺自救器修理不要超過5min。以防自救器內的藥品受潮失效;

④修理好后的自救器,要再經(jīng)過增重檢查,增重不超過10g為合格,增重超過10g的自救器,予以報廢。

10.檢修工對儀器的修理、保養(yǎng)工作一定要按照操作規(guī)程認真執(zhí)行,按時將儀器送集團公司校驗,否則將會導致儀器失效后,有可能導致氣體事故和其它“一通三防”事故發(fā)生時,自救器不能發(fā)揮作用。

11.不經(jīng)過檢查的儀器和有問題的自救器嚴禁入井,否則在發(fā)生事故時,不能起到自救作用。

第6篇 壓縮氧自救器作業(yè)安全操作規(guī)程

1.壓縮氧自救器在有毒害氣體場所作業(yè)和遇險時使用。

2.對佩戴者應進行實踐訓練,使其能在最短的時間內完成佩戴動作。

3.壓縮氧自救器應定期檢查,保持完好狀態(tài)。

4.使用壓縮氧自救器時,將其斜挎于肩上。應避免強烈沖擊,嚴禁任意打開上殼或把自救器當坐墊。

5.將背帶掛在脖子上,系好腰帶,儀器放至身體正前面。

6.扳開扣鼻,打開自救器上殼,拉出氧氣袋、口具、呼吸軟管與鼻夾。

7.打開氧氣瓶開關,開啟到最大位置。

8.拔出口具塞,迅速置口具片于唇齒之間,咬住牙墊,緊閉嘴唇保持氣密。

9.做一次深呼吸,使自動補給氣自如。

10.戴好鼻夾、封住鼻孔,用嘴呼吸。

11.戴好眼鏡,均勻呼吸,退出災區(qū),嚴禁跑步。未脫離災區(qū)嚴禁摘掉口具和鼻夾。

12.使用時應隨時觀察壓力指示計,以便掌握氧氣消耗情況,調節(jié)勞動量。

13.使用該自救器時,應保持沉著,均勻呼吸。當吸入氣體的溫度略有升高時,是正常情況,不必驚慌,在未到達安全地點前不得摘下自救器。

14.該自救器每次使用后,應對氣囊、口具進行清洗消毒;對氧氣瓶充氣;更換吸收藥劑。

15.組裝后,必須全面進行性能檢查,使其符合標準要求,保持良好狀態(tài)。16.不準無故開啟自救器。

17.自救器禁止代替工作型呼吸器使用。

18.由于氧氣袋外露,應特別注意防止與銳器接觸。

19.禁止在無技術保證的情況下,隨意拆卸減壓器,以避免其性能降低。

20.氧氣瓶內應充裝醫(yī)用氧氣,氧氣濃度不得低于98 %。

21.自救器存放環(huán)境應干燥,無腐蝕性氣體,溫度應保持在攝氏零度以上。嚴禁自救器與油脂混放在一起。

22.保管人員要對交回的自救器進行驗收

(1)自救器殼體有無損傷;

(2)氧氣瓶壓力應不低于20 兆帕。

23.長期未使用的自救器,每半年必須進行一次藥品(二氧化碳吸收劑)檢查,并按規(guī)定定期進行氣密性檢查。

第7篇 礦燈(自救器)檢修管理工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

一、一股規(guī)定

第1條 礦燈充電和維修人員必須熟知礦燈的結構性能和工作原理,能獨立操作,經(jīng)考試合格后才能上崗操作。

第2條 礦燈(自救器)應統(tǒng)一編號、實行專人專用、固定充電架、集中管理。

第3條 日常充電操作較為簡單的礦燈可實行自我服務,但礦燈(自救器)使用人員必須做到:

1、會進行日常充電操作。

2、熟知充電注意事項。

二、操作前的準備工作

第4條 礦燈充電室內溫度應保持在15~25℃之間,并應保持干燥,通風良好,充電、修理間應設排風裝置。設有安全滅火設備,室內禁止煙火,要有上、下水道。

第5條 充電架應保持清潔,每天應擦拭一次,每半年檢修一次。

三、操作(收發(fā)燈、日常充電和維護)

第6條 礦燈有下列缺陷之一時,不得發(fā)出使用:

1、燈頭、燈蓋鎖失靈。

2、充電不足。

3、燈頭圈松動。

4、玻璃破裂。

5、燈線破損。

6、接觸不良形成“眨眼。

第7條 收回的礦燈應進行下列檢查:

1、 燈鎖、燈圈、玻璃、燈頭殼及燈線等有無損壞,閉鎖裝置是否有效。

2、 燈殼是否有破損、漏液、變形。

3、 有無紅、滅燈。

第8條 日常維護

1、 把用過的礦燈(自救器)對號放到充電架上,關閉燈頭開關,然后把燈頭上的充電插孔插到充電架的充電插頭上,順時針旋轉180度,有充電指示即為正常充電。

2、 每小時調整一次電壓,調整調壓器手柄將電壓保持在5±0.1伏范圍內。在整個充電過程中,應經(jīng)常檢查充電電壓和充電電流。

第9條 充電末期電流下降到o.1安以下。

第10條 充電注意事項

1、 充電工作應由專人負責。

2、 充電時電池溫度不應超過45℃。

3、 當電池不需要繼續(xù)充電時,應將燈頭反時針旋轉180度,切斷充電回路。

4、 充電過程中突然停電時,應立即將燈頭反時針旋轉180度。

5、 使用過的礦燈,應充足12小時,充電電流降至o.1安以下,否則應使用備用燈。

6、 紅、滅燈的電池應及時更換、檢修。

7、 充電架上的電壓表和充電指示器應定期校驗和檢查。

第11條 礦燈初充電應嚴格按制造廠技術資料進行。

第12條 對充電設備和礦燈要經(jīng)常檢查,發(fā)現(xiàn)問題要及時處理。

第13條 充電架上電壓表每月應使用標準電壓表校驗一次。

第14條 燈頭部的拆卸與維護

1、 用三角套扳手擰松三角保險螺釘,取下燈頭圈。

2、 取下燈頭圈、燈面玻璃、燈泡、反射器。

3、 檢查燈頭開關、燈泡座、電纜等有無松動。更換燈泡時,應檢查螺口處。是否清潔光亮,燈泡接上后擰緊放松數(shù)次,以檢查燈頭自動斷電性能。

4、 用叉口改錐將帽掛鉤螺釘取下,取下帽掛鉤保險彈簧片、充電開關和襯片,即能檢查充電觸頭。

5、 用扳手旋下電纜固定螺母,用改錐旋下電纜端部的焊片即可從燈頭上取下電纜。發(fā)現(xiàn)有損壞現(xiàn)象時,應將損壞部分剪掉,可用剪刀將電纜護套割去30毫米(電纜長度不少于1.1米),在割掉護套8毫米處用手鉗子將新軋頭軋緊,套上橡皮墊圈,使它位于軋頭和固定螺母之間,然后用扳手將固定螺母裝在燈頭上擰緊。電纜端部分別焊上焊片,套上套管并和燈頭正負極接通。

6、 通過上述檢修后,按相反次序重新將燈頭裝好即可。

第15條 上蓋部分的拆卸與檢查

1、礦燈使用半年后,應將上蓋拆下進行檢查修理。

2、用叉口改錐將鎖蓋螺釘擰松,取下鎖蓋及螺釘,這時蓋身即可取下,檢查完后,將蓋身放在電池頂部,固定好鎖蓋,擰緊鎖蓋螺釘。

第16條 拆裝礦燈蓄電池應使用專用工具,按下列步驟進行:

1、電池拆修要在充足電后進行。

2、取下上部構件,用鉗子將連接條夾掉,將電池上的煤塵擦凈,用專用工

具拆開電池。

四、收尾工作

第17條 本班工作結束后要將本班工作情況記錄,并向接班人員交代清楚。

第8篇 一氧化碳過濾式自救器保管檢查維修技術操作規(guī)程

礦用一氧化碳過濾式自救器是為防止一氧化碳中毒,適用于煤礦井下發(fā)生火災、瓦斯爆炸、煤塵爆炸時用來防護一氧化碳中毒的個人呼吸保護裝置,作為井下人員遇難時脫險之用。井下人員必須隨身攜帶,以備萬一。為保證自救器的可靠性,必須對自救器外殼的氣密性進行定期檢查。

一、自救器保管

1、自救器應實行集中保管制度,固定專人使用辦法防止丟失損壞。

2、自救器必須進行編號,建立臺賬,臺賬中要詳細填寫自救器的牌號、出廠日期、發(fā)放使用日期、使用人員姓名及單位、檢查日期及檢查維修內容。

3、自救器使用發(fā)放要按牌對號發(fā)放,個人專用自救器不準轉給他人使用。

4、要建立自救器的使用管理辦法,在使用有效期內無故損壞實行賠償。

5、嚴禁使用失效過期、損壞的自救器。

6、自救器的橡膠套磨損嚴重及破裂后不得繼續(xù)使用,應及時更換。

二、自救器檢查、維修

1、自救器外殼的氣密性要定期檢查,隨身攜帶的自救器,每月檢查一次,固定存放的自救器每季檢查一次,受到碰傷,有漏氣可能的自救器,隨時進行檢查。

(1)采用真空負壓檢查氣密性時,自救器放入氣密檢驗臺的透明真空干燥器的水中,其水位必須超過自救器上外殼的縫焊線。蓋好真空干燥器的上蓋,打開高壓氣瓶,使真空干燥器內的真空度為-100mmhg。觀察1min,自救器外殼內不冒氣泡,證膽氣密性良好,如果冒氣泡(1min內,同一點連續(xù)三個氣泡以上)自救器為漏氣。

(2)使用zj-1型自救器氣密性檢查儀檢查氣密性時:

①、使用前對儀器本身必須進行曲氣密性能檢查,其方法是:首先向儀器內注水,至溢流管有水流出為止,然后擰緊封口螺帽,接著將檢查儀專用的“標準塊”放進工作室內,緩慢而平穩(wěn)地扣緊封蓋,觀察其壓力計指示,室中壓力應調整到500±20mmh2o,觀察5min,下降不超過8mmh2o,其儀器系統(tǒng)氣密性能良好。

②、檢查自救器氣密時,打開檢查儀器封蓋,將“標準塊”取出,再將自救器放入檢查儀的工作室內緩慢而平穩(wěn)地扣緊封蓋,工作室內產(chǎn)生壓力,待壓力計中的水柱平穩(wěn)后,用秒表計時,計時時的壓力應在480—520mmh2o范圍內,時間為15s,力下降不超過8mmh2o,自救器氣密性合格;如果在15s壓力下降超過8mmh2o,或者壓力計的水柱升不到470 mmh2o,自救器氣密性不合格。

③、自效器溫水檢查法:在無真空負壓檢查和zj-1型自救器氣密性檢查儀的情況下,采用溫水檢查法時其水溫應保持60--65℃,時間為1min,然后翻轉自救器,看自救器外殼內部否往外冒氣泡,不冒氣泡的自救器氣密性為合格,冒氣泡(1min內,同一點連續(xù)三個氣泡)的自救器為漏氣。

自救器在浸泡之前首先取下橡膠保護罩,浸泡后的自救器,取出后應擦干。

2、對氣密性合格的自救器在進行氣密性檢查后,應進行增重檢查。增得超過10g的自救器,要停止使用。

增重檢查方法:采用架盤藥物天平,型號為hctp11b10,最大稱量為1000g,感量為1g;采用yamato ecocto ecocell r—208a數(shù)字式電子稱,最大量程3000g,感量為1 g。(廠址:山西省太原市并州南路三營盤國營太行儀表廠)。以上兩種儀器均可使用。稱重膠要校正天平(或電子稱)是否準確,然后將待稱重的自救器,取下保護罩,擦凈外殼上水汽及灰塵,放在天平(電子稱)的中心位置細心操作。

3、自救器漏氣處理方法如下:

(1)修理環(huán)境:要有約10m2的修理室,室內空氣干燥,絕對濕度應在10g/m3以下即室溫20℃,相對濕度為55%。

(2)修理方法步驟:

①、首先將待修自救器的保護罩取下,搬啟紅色的扳手,拉斷封印條,取下前后封口帶和腰帶環(huán),打開自救器的上下外殼,將上外殼密封槽中的舊橡膠圈取出,重新更換橡膠圈,再在換上的新橡膠圈上涂上一層薄薄的硅脂,以防橡膠老化。

②、將上外殼再蓋在下外殼上,裝上腰帶環(huán)和前后封口帶,換上新的封印條(向廠方購買),扣上前后封口帶,再將自救器進行氣密性能檢查,不漏氣的為已修好,再將封印條用錫焊或點焊焊接上;

③、修理漏氣自救器要求迅速,每臺自救器修理不要超過5min。以防自救器內的藥品受潮失效;

④、修理好后的自救器,要再經(jīng)過增重檢查,增重不超過10g為合格,增重超過10g的自救器,予以報廢。

4、檢修工對儀器的修理、保養(yǎng)工作一定要按照操作規(guī)程認真執(zhí)行,按時將儀器送集團公司校驗,否則將會導致儀器數(shù)字失真,不能反映井下氣體的真實情況,有可能導致氣體事故和其它“一通三防”事故。

5、不經(jīng)過檢查的儀器和有問題的儀器嚴禁入井,否則會導致氣體檢查數(shù)字不準確,導致“一通三防”事故。

第9篇 過濾式、壓縮氧自救器作業(yè)操作規(guī)程

過濾式自救器作業(yè)操作規(guī)程

1.該自救器是過濾一氧化碳氣體,供個人遇險自救的器具。

2.使用環(huán)境的氧氣濃度不得低于18 %,一氧化碳的濃度不得大于1 %。

3.該儀器下井人員必須隨身攜帶,攜帶位置應固定在腰間順手一側。

4.開啟儀器。去掉保護罩,用拇指掀起開啟搬手至封印條斷開,扔掉封口帶。

5.取出過濾罐。扔掉上殼,抓住頭帶將過濾罐拔出,扔掉下殼。

6.戴上口具。將口具放入口中,置口具片于唇齒之間,牙齒咬緊牙墊,使口部密封,與外界隔絕。

7.夾好鼻夾。兩手拉開鼻夾彈簧,正確的夾住鼻子、封住鼻孔,用嘴呼吸。

8.戴好頭帶。取下安全帽,戴好頭帶,再將安全帽戴好,退離災區(qū)。

9.佩戴人員必須經(jīng)過專業(yè)性技術培訓,達到能在20 ~30 秒鐘內正確佩戴完畢。

10.未脫離災區(qū),嚴禁摘掉口具、鼻夾。

11.該自救器要求由專業(yè)人員進行定期檢查。

12.未遇險情,個人不得私自打開自救器。

13.如自救器外殼碰癟,取不出濾毒罐,仍可佩戴。

14.佩戴時,進入口中的空氣熱而干燥,說明儀器在有效工作,是正?,F(xiàn)象,嚴禁因吸入熱氣難受取下自救器。

15.該自救器只能使用1 次。

壓縮氧自救器作業(yè)操作規(guī)程

1.壓縮氧自救器在有毒害氣體場所作業(yè)和遇險時使用。

2.對佩戴者應進行實踐訓練,使其能在最短的時間內完成佩戴動作。

3.壓縮氧自救器應定期檢查,保持完好狀態(tài)。

4.使用壓縮氧自救器時,將其斜挎于肩上。應避免強烈沖擊,嚴禁任意打開上殼或把自救器當坐墊。

5.將背帶掛在脖子上,系好腰帶,儀器放至身體正前面。

6.扳開扣鼻,打開自救器上殼,拉出氧氣袋、口具、呼吸軟管與鼻夾。

7.打開氧氣瓶開關,開啟到最大位置。

8.拔出口具塞,迅速置口具片于唇齒之間,咬住牙墊,緊閉嘴唇保持氣密。

9.做一次深呼吸,使自動補給氣自如。

10.戴好鼻夾、封住鼻孔,用嘴呼吸。

11.戴好眼鏡,均勻呼吸,退出災區(qū),嚴禁跑步。未脫離災區(qū)嚴禁摘掉口具和鼻夾。

12.使用時應隨時觀察壓力指示計,以便掌握氧氣消耗情況,調節(jié)勞動量。

13.使用該自救器時,應保持沉著,均勻呼吸。當吸入氣體的溫度略有升高時,是正常情況,不必驚慌,在未到達安全地點前不得摘下自救器。

14.該自救器每次使用后,應對氣囊、口具進行清洗消毒;對氧氣瓶充氣;更換吸收藥劑。

15.組裝后,必須全面進行性能檢查,使其符合標準要求,保持良好狀態(tài)。16.不準無故開啟自救器。

17.自救器禁止代替工作型呼吸器使用。

18.由于氧氣袋外露,應特別注意防止與銳器接觸。

19.禁止在無技術保證的情況下,隨意拆卸減壓器,以避免其性能降低。

20.氧氣瓶內應充裝醫(yī)用氧氣,氧氣濃度不得低于98 %。

21.自救器存放環(huán)境應干燥,無腐蝕性氣體,溫度應保持在攝氏零度以上。嚴禁自救器與油脂混放在一起。

22.保管人員要對交回的自救器進行驗收

(1)自救器殼體有無損傷;

(2)氧氣瓶壓力應不低于20 兆帕。

23.長期未使用的自救器,每半年必須進行一次藥品(二氧化碳吸收劑)檢查,并按規(guī)定定期進行氣密性檢查。

第10篇 壓縮氧自救器操作規(guī)程

1、壓縮氧自救器在有毒害氣體場所作業(yè)和遇險時使用。

2、對佩戴者應進行實踐訓練,使其能在最短的時間內完成佩戴動作。

3、壓縮氧自救器應定期檢查,保持完好狀態(tài)。

4、使用壓縮氧自救器時,將其斜挎于肩上。應避免強烈沖擊,嚴禁任意打開上殼或把自救器當坐墊。

5、將背帶掛在脖子上,系好腰帶,儀器放至身體正前面。

6、扳開扣鼻,打開自救器上殼,拉出氧氣袋、口具、呼吸軟管與鼻夾。

7、打開氧氣瓶開關,開啟到最大位置。

8、拔出口具塞,迅速置口具片于唇齒之間,咬住牙墊,緊閉嘴唇保持氣密。

9、做一次深呼吸,使自動補給氣自如。

10、戴好鼻夾、封住鼻孔,用嘴呼吸。

11、戴好眼鏡,均勻呼吸,退出災區(qū),嚴禁跑步。未脫離災區(qū)嚴禁摘掉口具和鼻夾。

12、使用時應隨時觀察壓力指示計,以便掌握氧氣消耗情況,調節(jié)勞動量。

13、使用該自救器時,應保持沉著,均勻呼吸。當吸入氣體的溫度略有升高時,是正常情況,不必驚慌,在未到達安全地點前不得摘下自救器。

14、該自救器每次使用后,應對氣囊、口具進行清洗消毒;對氧氣瓶充氣;更換吸收藥劑。

15、組裝后,必須全面進行性能檢查,使其符合標準要求,保持良好狀態(tài)。

16、不準無故開啟自救器。

17、自救器禁止代替工作型呼吸器使用。

18、由于氧氣袋外露,應特別注意防止與銳器接觸。

19、禁止在無技術保證的情況下,隨意拆卸減壓器,以避免其性能降低。

20、氧氣瓶內應充裝醫(yī)用氧氣,氧氣濃度不得低于98 %。

21、自救器存放環(huán)境應干燥,無腐蝕性氣體,溫度應保持在攝氏零度以上。嚴禁自救器與油脂混放在一起。

22、保管人員要對交回的自救器進行驗收

22.1自救器殼體有無損傷;

22.2氧氣瓶壓力應不低于20 兆帕。

23、長期未使用的自救器,每半年必須進行一次藥品(co2吸收劑)檢查,并按規(guī)定定期進行氣密性檢查。

第11篇 自救器工作業(yè)操作規(guī)程

1.自救器工負責管轄范圍內自救器的收發(fā)、保管、檢查和維修。

2.收發(fā)自救器時,要輕拿輕放,嚴禁碰撞;收回的自救器要擦干凈,并進行外觀檢查,放回原處。

3.自救器由礦集中管理,實行專人專用,對號發(fā)放。

4.對在用的自救器應逐臺建帳、登卡,即記錄自救器的出廠日期、編號、檢查日期、檢查內容、檢查結果、使用者的姓名、開啟原因,使用效果等。

5.對使用過的自救器要及時注銷并補充。凡封條破壞或已開啟過的自救器,無論使用時間長短,都應報廢;未使用過的自救器,存放時間長達5 年以上的,也應予以報廢。

6.自救器不得和易燃易爆品放置在同一庫房內。自救器庫房必須通風良好,整潔干燥,不得有腐蝕性氣體或蒸汽。庫房中的自救器應避免放在日光直射或其他熱源直接輻射的地方。

7.交接班時,要把自救器使用情況、損壞程度交接清楚。分管的自救器帳、卡、物必須相符。

8.各礦收到廠家發(fā)來的自救器后,必須在一個月內由自救器工配合供應部門對外觀(包括銘牌、出廠日期和標重)、氣密性和稱重(僅指過濾式自救器)進行驗收,發(fā)現(xiàn)產(chǎn)品不符合標準時,應及時與廠家聯(lián)系退換。

9.過濾式自救器的稱重檢查應使用經(jīng)過校正誤差不超過士1 克的天平,增重超過10 克的自救器應予報廢。

10.使用zj 型氣密檢查儀檢查過濾式自救器氣密性時,要求在15 秒內壓力計水柱下降不得大于8毫米;用60 ~65 攝氏度溫水檢查時,不得有冒泡漏氣現(xiàn)象。否則要更換膠圈或進行維修,以保證氣密合格。

11.在60 ~65 攝氏度溫水中進行隔絕式自救器氣密性檢查時,自救器浸入水中出現(xiàn)連續(xù)冒泡,或浸入水中一分鐘內(10 秒后開始計數(shù))斷續(xù)冒泡超過8個的,要及時進行維修。1 年內,經(jīng)檢查低于8 個泡的,可不進行氣密性維修;期滿1 年時,都要及時維修。

12.用溫水檢查自救器后,必須把自救器擦拭干凈。

13.使用的氣密儀必須經(jīng)過調試、檢查,要求儀器系統(tǒng)本身是氣密的。

14.氣密儀的工作壓力范圍為(480 ~520)×9.81 帕,檢查自救器時,可將壓力計水柱提高到540 毫米。封壓后10 秒鐘,水柱保持不動時,則認為氣密儀調試合格。

15.將被試自救器放入氣密儀的工作室中。如果檢查過濾式自救器,須預先在工作室里放置隨機附帶的l 形填塊。

16.蓋上氣密儀封蓋,扣上封壓鉤,同時按秒表計時,10 秒鐘時,記下壓力計水柱高度;5 秒時,再次記下壓力計水柱高度。對于過濾式自救器,如果在最后的15 秒鐘內壓力計水柱下降不超過8 毫米,則認為氣密合格;超過8毫米或壓力計水柱高度未達到470 毫米的,則認為氣密不合格。對于隔絕式自救器,如果在最后的15 秒鐘內壓力計水柱下降不超過30 毫米,則認為氣密合格;超過30 毫米或壓力計水柱高度未達450 毫米,則認為氣密不合格。為提高檢查效率,封壓10 秒鐘后,若壓力計水柱停留在480 毫米以上某一高度不動,則認為自救器氣密合格,不必再觀察后15 秒鐘。

17.氣密合格的自救器可以繼續(xù)使用;氣密不合格的自救器必須進行處理。

18.被檢查的自救器應處于氣密儀檢查場所2 小時后,才能開始檢查,檢查時環(huán)境溫度的波動不應超過2 攝氏度。

19.被檢查的自救器及氣密儀應避免日光直射或靠近暖氣熱源,檢查場所應盡可能避免有過堂風或受抽、排氣設備影響。

20.被檢自救器上的煤粉和臟物應擦掉,不允許煤粉和臟物等落到密封環(huán)和托盤上,以保證氣密儀系統(tǒng)的可靠密封。

21.若扣上封壓鉤后,壓力計水柱很快下降到400 毫米以下,說明自救器大漏氣;如懷疑氣密儀系統(tǒng)本身的氣密性,可換用庫存不漏氣的自救器作對比試驗,不可冒然調整氣密儀。

22.使用氣密儀時,加壓(扣封壓鉤)、卸壓(松開封壓鉤)均應緩慢地進行,切不可猛扣、快放,以防止水濺到工作室里,使機件受損。

23.檢查自救器時,若發(fā)現(xiàn)壓力計水柱有上升現(xiàn)象,說明橡膠密封環(huán)質量不好;如在后15 秒鐘內壓力計水柱上升高度超過4 毫米,則橡膠密封環(huán)應予更換。

24.壓力計刻度管里出現(xiàn)水泡時,表明壓力計缺水,應注水后再用。

25.自救器檢查完后,應立即取出,不可長時間放在氣密儀工作室里加壓。

26.對氣密處于不合格邊緣的自救器,應進行復查。

27.對氣密不合格的過濾式自救器,應在經(jīng)校正誤差不超過±1 克的天平上稱重,增重不超過10 克的,密封后可繼續(xù)使用。

28.為了尋找漏氣部位,可用直觀方法尋找,也可用毛筆沾濃度適當?shù)姆试硭谧跃绕鞅患訅?0 ~60 秒后涂抹于可能漏氣的部位進行檢查,冒泡處即是漏氣處。此法同樣適用于隔絕式自救器。

29.使用氣密儀檢查隔絕式自救器時,如果在后15 秒鐘內壓力計水柱高度下降,15 ~30m m ,屬小漏氣,仍屬氣密合格,但應將漏氣處用錫焊封閉;如在最后15 秒鐘內,壓力計水柱下降30 ~50m m ,屬中等漏氣,經(jīng)試驗還未失效的,補漏維修后可繼續(xù)使用。

30.要詳細記錄修理過的自救器的損壞與修理情況。

第12篇 化學氧自救器安全操作規(guī)程

1. 化學氧自救器是利用儀器內的超氧化物生氧劑與人體內呼出的水氣、二氧化碳發(fā)生化學反應,產(chǎn)生氧氣;凈化呼氣,供人呼吸的個人自救裝備。

2.下井人員必須隨身攜帶該自救儀器。攜帶位置應固定在腰間順手一側。

3. 開啟儀器。使用時應將自救器沿腰帶轉至胸前,用手指掀開鎖口帶的搬手,至封印條斷開后,扔掉封口帶。

4. 去掉上外殼,戴上口具。一只手握住下殼,另一只手將上殼用力拔下并扔掉,此時氣囊逐漸鼓起。立即將口具塞拔掉,置口具片于唇齒之間,牙齒緊緊咬住牙墊,緊閉嘴唇與外界隔絕。

5.帶鼻夾。雙手將鼻夾彈簧拉開,閉住一口氣,將鼻夾準確夾住鼻子、密封鼻孔,用嘴呼吸。

6.調整挎帶。將挎帶套在脖子上,長度調整適當,以口具輕松咬在口中,且頭能抬起為宜。

7. 系好腰帶。將腰帶長端繞腰一周與短帶系牢,使儀器固定在胸前。

8. 退出災區(qū)。上述動作完成后,開始退離災區(qū)。途中感到呼吸不足時,不要驚慌,應放慢腳步,做深長呼吸,待氣量充足時,再快步行走,切勿奔跑。

9. 佩戴人員必須經(jīng)過專業(yè)性技術培訓,應能在20~30秒鐘內正確佩戴完畢。

10.未脫離災區(qū)前,嚴禁摘掉口具、鼻夾。

11. 未遇險情,個人不得私自打開自救器。

12. 不準用鐵絲或其他東西捆扎儀器,嚴禁將自救器當坐墊,或隨意碰撞。

13. 對不符合發(fā)放條件的自救器,必須按有關文件規(guī)定予以報廢或交專業(yè)人員處理,不得隨意發(fā)放。

14. 該自救器應按規(guī)定要求,由專業(yè)人員進行定期檢查。

15 該自救器只能使用1次。

第13篇 過濾式自救器技術操作指導規(guī)程

一、一般規(guī)定

1、該自救器是過濾一氧化碳氣體,供個人遇險自救的器具。

2、使用環(huán)境的氧氣濃度不得低于18%,一氧化碳的濃度不得大于1%。

3、該儀器下井人員必須隨身攜帶,攜帶位置應固定在腰間順手一側。

二、佩戴操作程序

1、開啟儀器。去掉保護罩,用拇指掀起開啟搬手至封印條斷開,扔掉封口帶。

2、取出過濾罐。扔掉上殼,抓住頭帶將過濾罐拔出,扔掉下殼。

3、戴上口具。將口具放入口中,置口具片于唇齒之間,牙齒咬緊牙墊,使口部密封,與外界隔絕。

4、夾好鼻夾。兩手拉開鼻夾彈簧,正確的夾住鼻子、封住鼻孔,用嘴呼吸。

5、戴好頭帶。取下安全帽,戴好頭帶,再將安全帽戴好,退離災區(qū)。

三、注意事項

1、佩戴人員必須經(jīng)過專業(yè)性技術培訓,達到能在20-30s鐘內正確佩戴完畢。

2、未脫離災區(qū),嚴禁摘掉口具、鼻夾。

3、該自救器要求由專業(yè)人員進行定期檢查。

4、未遇險情,個人不得私自打開自救器。

5、如自救器外殼碰癟,取不出濾毒罐,及可佩戴。

6、佩戴時,進入口中的空氣熱而干燥,說明儀器在有效工作,是正?,F(xiàn)象,嚴禁因吸入熱氣難受取下自救器。

7、該自救器只能使用1次。

自救器操作規(guī)程13篇

有哪些自救器是一種便攜式呼吸防護設備,用于在礦井、火災或其他有毒有害氣體環(huán)境中保障個人呼吸安全。自救器主要包含以下幾種類型:1.化學氧自救器:通過化學反應產(chǎn)生氧氣供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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