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機車司機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注意事項
篇1
1. 司機必須持有有效操作證書,熟悉電機車性能及操作方法。
2. 行駛過程中保持警惕,隨時注意前方路況,遇到緊急情況應立即采取制動措施。
3. 禁止超速行駛,尤其是在彎道、坡道及視線不良地段。
4. 未經許可,不得擅自改動電機車的控制系統(tǒng)或安全裝置。
5. 裝卸貨物時,司機不得離開駕駛位置,確保與裝卸人員的溝通暢通。
6. 遇到故障時,應立即停車并報告,不得強行駕駛。
7. 操作過程中應佩戴好個人防護裝備,如安全帽、防護眼鏡等。
8. 定期參加安全培訓,提高安全意識和應急處理能力。
以上規(guī)定旨在確保電機車的安全運行,每位司機都應嚴格遵守,以實現(xiàn)安全、高效的工作環(huán)境。任何違反規(guī)程的行為都將受到相應處罰。
篇2
1. 司機必須持有有效操作證書,未經培訓不得擅自駕駛電機車。
2. 在啟動電機車前,務必確認周圍無人員靠近,防止意外傷害。
3. 行駛過程中,要保持警覺,隨時觀察前方路況,避免碰撞。
4. 嚴禁超載運輸,確保貨物捆綁牢固,防止途中掉落。
5. 遇到通信信號不清或視線不佳的情況,應減速慢行,必要時停車等待。
6. 電機車停放時,應選擇平坦安全的位置,關閉電源,拉緊手剎。
7. 在井下作業(yè),必須佩戴好個人防護裝備,遵守礦井安全規(guī)定。
8. 維護好電機車衛(wèi)生,定期清潔,確保設備良好運轉狀態(tài)。
以上操作規(guī)程旨在為電機車司機提供清晰的操作指南,但實際情況中,司機應靈活應對,結合具體環(huán)境和設備狀況做出合理判斷。在執(zhí)行規(guī)程時,如有疑問或特殊情況,應及時向上級匯報,確保工作的順利進行。
篇3
1. 司機必須經過專業(yè)培訓,持證上崗,熟知電機車的操作和安全知識。
2. 嚴禁酒后駕車,確保精神狀態(tài)良好。
3. 在特殊天氣條件下,如雨雪、大霧,需謹慎駕駛,必要時停止運行。
4. 保持良好的溝通,與地面指揮人員、其他司機保持聯(lián)系,確保作業(yè)協(xié)調一致。
5. 在操作過程中,若發(fā)現(xiàn)規(guī)程中有不明確或不適用之處,應及時向上級報告,以便修訂和完善規(guī)程。
本規(guī)程的實施需要全體電機車司機的嚴格遵守,共同營造安全、有序的工作環(huán)境。只有將安全放在首位,我們才能確保每一次運輸任務的順利完成。
篇4
1. 佩戴個人防護裝備:如耳塞、防護眼鏡、防塵口罩等,防止噪聲、粉塵和有害氣體侵害。
2. 定期檢查電機車:確保設備完好無損,及時排除故障,避免因設備問題引發(fā)事故。
3. 遵守操作規(guī)程:熟悉并嚴格執(zhí)行電機車的操作手冊,避免誤操作。
4. 注意環(huán)境監(jiān)測:定期檢測工作場所的噪音、粉塵和氣體濃度,超標時采取相應措施。
5. 保持良好的體態(tài):長時間駕駛時,注意休息和調整姿勢,防止肌肉骨骼疾病。
6. 提升應急處理能力:參加安全培訓,了解應對突發(fā)狀況的預案,如火災、觸電等。
7. 保持清晰的溝通:在嘈雜環(huán)境下,使用有效的通信設備,確保指令的準確傳遞。
8. 心理調適:定期進行心理疏導,緩解工作壓力,保持良好的心態(tài)。
9. 定期健康檢查:定期進行職業(yè)健康檢查,早發(fā)現(xiàn)、早治療職業(yè)病。
以上操作規(guī)程的實施需要電機車司機和管理層的共同配合,通過持續(xù)改進和監(jiān)督,確保每一位員工都能在安全、健康的環(huán)境中工作。
篇5
1. 司機必須經過專業(yè)培訓,持有有效操作證書,熟悉電機車性能及安全操作知識。
2. 遵守勞動保護規(guī)定,佩戴必要的防護裝備,如安全帽、工作服、防塵口罩等。
3. 駕駛過程中,禁止吸煙、閑談或做其他分散注意力的行為。
4. 保持電機車清潔,定期進行保養(yǎng),及時排除隱患,確保設備處于良好工作狀態(tài)。
5. 在特殊環(huán)境下(如濕滑、狹窄、視線不良等),應采取額外的安全措施,謹慎駕駛。
電機車司機應時刻牢記安全第一,嚴格按照規(guī)程操作,確保自身和他人的安全,共同營造安全、有序的工作環(huán)境。
篇6
1. 駕駛時必須保持專注,嚴禁酒后駕駛或疲勞駕駛。
2. 未經允許,不得擅自調整電機車的任何部件。
3. 在礦井內行駛時,需遵守礦井交通規(guī)則,與行人保持安全距離。
4. 緊急情況下,應立即啟動應急預案,保護自身及他人的安全。
5. 遵守交接班制度,確保信息傳遞準確無誤。
電機車司機需時刻牢記安全第一,嚴格執(zhí)行操作規(guī)程,以確保礦山運輸工作的順利進行。在實際操作中,要靈活應對各種情況,結合自身經驗和判斷,做出正確的決策。
篇7
1. 司機必須經過專業(yè)培訓,掌握電機車的操作技巧和應急處理方法。
2. 遇到緊急情況,如火災、漏電等,應立即停車并啟動應急預案。
3. 不得擅自修改或解除安全裝置,保持設備原設計的安全性能。
4. 保持良好的溝通,與地面指揮員保持聯(lián)系,確保行車指令準確無誤。
5. 注意個人衛(wèi)生,避免觸碰有害物質,遵守井下衛(wèi)生規(guī)定。
以上操作規(guī)程務必嚴格遵守,任何違反規(guī)程的行為都可能導致嚴重后果。每位蓄電池電機車司機都應將安全放在首位,以負責任的態(tài)度執(zhí)行每一項操作。
篇8
1. 操作前檢查:
- 仔細檢查電機車的剎車、燈光、信號裝置是否正常。
- 檢查鋼絲繩、掛鉤及連接器是否完好,無明顯磨損或斷裂。
- 確認電池電量充足,防止中途斷電。
2. 行駛過程中:
- 保持規(guī)定的行駛速度,嚴禁超速。
- 在彎道、坡道或視線不佳處提前減速,鳴笛示警。
- 遇到行人或障礙物,應立即停車,待安全后再繼續(xù)行駛。
- 不得在無信號指示的情況下盲目穿越交叉口。
3. 載物裝載:
- 裝載貨物應均勻分布,避免偏載。
- 裝載完畢后,確保貨物固定牢固,防止途中滑落。
4. 應急處理:
- 發(fā)現(xiàn)異常情況,如電機車失控、線路故障等,應立即停車并報告。
- 遇到火災,應迅速啟動滅火裝置,并撤離現(xiàn)場。
5. 個人防護:
- 必須佩戴安全帽,穿反光服,確保在黑暗環(huán)境下可見。
- 操作時保持清醒,禁止酒后駕駛或疲勞駕駛。
6. 培訓與記錄:
- 定期參加安全培訓,提高安全意識和操作技能。
- 記錄每次操作前后電機車的狀態(tài),以便及時發(fā)現(xiàn)并解決問題。
7. 維護保養(yǎng):
- 定期對電機車進行保養(yǎng),及時更換磨損部件。
- 操作結束后,清潔電機車,保持設備整潔。
這些規(guī)程的實施需要電機車司機的嚴格遵守和管理層的有效監(jiān)督。只有這樣,我們才能確保礦山運輸?shù)陌踩?,保障員工的生命安全,實現(xiàn)高效、安全的生產目標。
篇9
1. 司機必須接受專業(yè)培訓并持有有效證書,未經許可不得擅自駕駛電機車。
2. 操作時禁止佩戴可能導致視線或聽力障礙的個人物品。
3. 遵守交接班制度,清楚了解電機車狀態(tài)和工作計劃。
4. 在狹窄、彎道或視線不良地段,應降低速度,提高警惕。
5. 禁止超載運行,確保電機車荷載符合規(guī)定。
6. 保持良好的通訊聯(lián)系,及時報告異常情況。
7. 在維修或保養(yǎng)期間,務必切斷電源,防止觸電事故。
8. 作業(yè)完畢后,清理工作區(qū)域,保持電機車整潔。
電機車司機的安全操作規(guī)程不僅是一份技術指南,更是一種責任和承諾。每一位司機都應將其內化于心,外化于行,以實際行動保障生產安全,為企業(yè)的持續(xù)發(fā)展貢獻力量。
篇10
1. 司機需經過專業(yè)培訓并取得相應資格證書,未經許可不得擅自駕駛。
2. 駕駛過程中應集中注意力,嚴禁酒后駕車和疲勞駕駛。
3. 遇到故障或異常情況,應立即停車并報告,不可強行駕駛。
4. 載貨時必須確保貨物捆綁牢固,防止運輸過程中發(fā)生位移。
5. 保持車輛整潔,定期檢查電氣線路,防止短路引發(fā)火災。
6. 遵守礦山的特殊規(guī)定,如避讓行人、遵守限速等。
以上規(guī)程需嚴格執(zhí)行,任何違反規(guī)定的行為都將受到相應的處罰。每位司機都應以安全為首要責任,確保每一次運輸任務的順利完成。
篇11
1. 司機必須經過專業(yè)培訓,持證上崗,了解電機車的性能及操作方法。
2. 不得擅自修改或解除安全裝置,任何異常情況都應及時報告,不得冒險作業(yè)。
3. 工作期間禁止飲酒,保持清醒狀態(tài),確保能快速應對突發(fā)狀況。
4. 遵守勞動保護規(guī)定,佩戴必要的防護用品,如安全帽、工作服、防滑鞋等。
5. 加強團隊協(xié)作,與地面指揮人員保持有效溝通,確保作業(yè)順利進行。
以上規(guī)程旨在提供一個基本的操作框架,具體操作還需結合現(xiàn)場實際情況靈活調整。每個司機都應熟悉并嚴格遵守,共同維護一個安全、高效的工作環(huán)境。
篇12
1. 司機應接受專業(yè)培訓,熟悉電機車的操作方法和安全規(guī)定,未經許可不得擅自駕駛。
2. 工作中應佩戴必要的個人防護裝備,如安全帽、工作服、防滑鞋等。
3. 遵守交接班制度,交接時詳細記錄車輛狀況,確保信息準確無誤。
4. 保持工作區(qū)域整潔,及時清理雜物,防止滑倒或絆倒事故。
5. 在狹窄、視線不良或人員密集區(qū)域行駛時,應特別謹慎,必要時鳴笛示警。
6. 遇到緊急情況,應優(yōu)先保障人員安全,迅速撤離危險區(qū)域。
電機車司機需時刻牢記安全第一,嚴格按照規(guī)程操作,以確保自身和他人的安全,保障生產的順利進行。在實際操作中,遇到任何疑問或困難,應及時向上級或安全管理人員求助,共同營造安全、高效的工作環(huán)境。
篇13
1. 司機必須經過專業(yè)培訓并取得相應資格證書,未經許可不得擅自操作電機車。
2. 遵守工作時間規(guī)定,防止疲勞駕駛,確保行車安全。
3. 不得超載,以免對電機車造成過度磨損或引發(fā)安全事故。
4. 在特殊天氣或環(huán)境條件下,如雨雪、霧天,需采取額外安全措施。
5. 保持良好的通訊聯(lián)系,確保在緊急情況下能及時求助。
6. 任何情況下,人的生命安全始終優(yōu)先于設備保護,遇到危險應迅速撤離。
本規(guī)程旨在提供指導,但具體操作還需結合實際情況靈活處理。司機在執(zhí)行任務時,應始終保持警覺,以專業(yè)的態(tài)度和熟練的技術確保每一次行車安全。
電機車司機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范文
一、一般規(guī)定
第1條電機車司機必須熟悉和遵守本規(guī)程的各項規(guī)定。
第2條司機必須經培訓考試取得合格證,并應持證上崗。
第3條操作時,司機保持的正常姿勢應當是:坐在座位上,經常目視前方,左手握控制器操作手把,右手握制動手輪(手拉桿)。嚴禁將頭或身體探出車外。制動手輪停放的位置:應當保證手輪轉緊圈數(shù)在2~3圈的范圍。
第4條嚴禁甩掉保護裝置或擅自調大整定值;或用銅、鐵絲等非熔體代替保險絲(片)等熔體。
第5條司機不得擅自離開工作崗位,嚴禁在機車行駛中或尚未停穩(wěn)前離開司機室。司機離開崗位時,必須切斷電動機電源,將控制器手把取下,扳緊車閘,但不得關閉車燈。在有坡度的地方,必須將車輛掩住。
第6條使用蓄電池式電機車,不得使蓄電池過放電。
第7條使用電機車牽引或推頂脫軌的機車或礦車復軌時應有可靠的防倒、防跑措施、嚴禁硬拉復位。
二、開車前的準備
第8條司機必須嚴格執(zhí)行交接班制度。詳細了解列車運行狀況、信號及線路狀況、存在的問題等,并對電機車進行認真檢查:
1司機室應有完好的頂蓬和門。
2連接器應良好。
3手閘及撒砂裝置應靈活有效。
4照明燈應明亮,喇叭或警鈴音響應清晰、宏亮,紅燈正常。
5通訊裝置正常。
6蓄電池電壓符合規(guī)定。
7蓄電池箱應固定穩(wěn)妥,鎖緊裝置應可靠。
8在切斷電源的情況下,轉動控制器,換向和操作手把應靈活,閉鎖應可靠。
9集電器起落靈活不偏斜。
第9條檢查中發(fā)現(xiàn)的問題,必須及時處理或向當班領導匯報。當電機車的閘、燈、警鈴(喇叭)、連接器和撒砂裝置,任何一項不正?;蚍辣糠质シ辣阅軙r,都不得使用該機車。
第10條按規(guī)定向機車各注油點加注適量的潤滑油;沙箱內應裝滿符合規(guī)定粒度的干燥的細沙。
第11條開車前應和跟車工一道檢查車輛組列、裝載情況等,有下列情況之一時,不得開車:
1牽引車數(shù)和車輛連接不符合規(guī)定。
2裝載的物料、設備超寬、超長、超高或重心不穩(wěn),封車不牢。
3機車或列車車輛上搭乘非工作人員。
4運送人員的列車附掛物料車或乘車人員不遵守乘車規(guī)定。
5運送有易爆、易燃或有腐蝕性物品時,車輛的使用、組列或裝載等不符合規(guī)定。
6有其他影響安全行車的隱患。
第12條進行特殊運輸時,應執(zhí)行專項安全技術措施。
三、啟動
第13條按順序接通有關電(氣)路,啟動相應的電(氣)儀器、儀表,打開照明燈、紅尾燈。
第14條啟動前,必須向調度申請發(fā)車,接到發(fā)車信號后,將控制器換向手把扳到相應位置上(“向前”或“向后”)。先鳴笛(敲鈴)示警,然后松開手閘,按順時針方向轉動控制器操作手把,使車速逐漸增加到運行速度。嚴禁司機在車外開車。嚴禁不松閘就開車。
第15條控制器操作手把由零位轉到第一位置時,若列車列車不動,允許轉到第二位置,若列車仍然不動,一般不應繼續(xù)下轉手把,而應將手把轉回零位,查明原因。如系車輪打滑,可倒退機車,觸動放松連接鏈環(huán),然后重新撒砂啟動。嚴禁長時間強行拖拽空轉。嚴禁為防止車輪打滑而施閘啟動。
第16條控制器操作手把由一個位置轉到另一位置,一般應有3s左右的時間間隔(初起動時可稍長)。不得過快越檔;不得停留在兩個位置之間。
四、運行
第17條運行中,嚴格按信號指令行車??刂破鞑僮魇职阎辉试S在規(guī)定的“正常運行位置”上長時間停放。如必須在其他位置稍長時間停留時,也應輪流停留,避免因過久停留而過熱。
第18條調整車速時,應將控制器操作手把往復轉至“正常運行”及“零位位置”停留,盡量避免使用制動閘控制車速。
第19條正常運行時,機車必須在列車前端。如確需頂車調車或處理事故時應遵守下列規(guī)定:
1司機必須聽從跟車人的指揮,速度要慢。頂車速度不得超過1m/s。
2必須連車頂車。
3跟車人應在列車前巡視。
4對車頂車時,司機要集中精力操作,隨時注意連車人的安全。嚴禁強行推頂。
5嚴禁異線頂車。
6頂車時列車兩側嚴禁站人。
第20條行駛中,司機必須經常注意瞭望。要按信號指令行車,嚴禁闖紅燈。要注意觀察人員、車輛、道岔岔尖位置、有無障礙物等情況,注意各種儀表、儀器的顯示,細心操作。
第21條兩機車或兩列車在同一軌道、同一方向行駛時,必須保持不少于100m的間距。
第22條列車行駛速度:運人時不得超過4m/s;運送爆破材料或大型材料時,不得超過2m/s;車場調車時不得超過1、5m/s。
第23條接近風門、巷道口、硐室出口、、彎道、道岔、坡度較大或噪聲大等處所,雙軌對開機車會車前,以及前面有人、有機車或視線有障礙物時,都必須減低速度,并發(fā)出警號。
第24條不論任何原因造成電源中斷,都應當將控制器的操作手把轉回零位,然后進行檢查,重新啟動。若仍然斷電,應視為故障現(xiàn)象。
第25條列車出現(xiàn)故障或不正?,F(xiàn)象時,都必須減速停車。有發(fā)生事故的危險或接到緊急停車信號時,都必須緊急停車。
五、減速停車
第26條需要減速時,應將控制器操作手把按逆時針方向逐漸轉動,直至返回零位。大幅度減速時操作手把應迅速回零。如果車速仍然較快,可適當施加手閘(風閘),并酌情輔以撒砂。禁止拉下集電器減速;禁止在操作手把未回零位時施閘。需要停車時,應按上述操作順序使列車緩慢駛至預定地點,再以手閘(風閘)停止機車。嚴禁使用“逆電流”即“打倒車”的方法制動電機車或改變電機車的行駛方向。
第27條需要緊急停車時,必須鎮(zhèn)定,迅速地將控制器操作手把轉至零,電閘、手閘(風閘)并用,并連續(xù)均勻地撒砂。
第28條制動時,不可施閘過急過猛,否則容易出現(xiàn)閘瓦與車輪抱死致使車輪在軌道上滑行的現(xiàn)象。出現(xiàn)這種現(xiàn)象,應迅速松閘緩解而后重新施閘。
第29條制動結束,必須及時將控制器換向手把、操作手把轉至零位。
第30條列車制動距離:運人時不得超過20m;運送物料時不得超過40m。
第31條途中因故停車后,司機必須向值班調度員匯報。在沒有閉塞信號的區(qū)段,應首先在機車(列車)前后40m處設置防護,然后才能檢查機車(列車),但不允許在井下對蓄電池電機車的電氣設備打開檢修。
第32條列車占線停留,在一般情況下,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1在道岔警沖標位置以外停車。
2不應在主要運輸線路“往返單線”上停車。
3應停在巷道較寬、無淋水或其他指定??康陌踩珔^(qū)段。
第33條運輸過程中兩列車會車時,道上有行人時空車道車應停車等候,讓重車道車車先行。運送人員的機車必須在規(guī)定的停車位置停車,保證控制手把和換向手把打到零位,然后人員方可上下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