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放水安全操作規(guī)程目的和意義
篇1
井下探放水作業(yè)的主要目的是防止礦井水災,保障礦工的生命安全和礦井的正常生產。通過探查地下水位、含水層情況,可以有效預防地下水涌入礦井,降低礦井水害風險。探放水還能提供寶貴的地質資料,幫助優(yōu)化開采策略,提高資源利用率,確保礦山的可持續(xù)發(fā)展。
篇2
探放水操作規(guī)程的實施旨在實現(xiàn)以下目標:
1. 預防礦井水災:通過探放水,及時發(fā)現(xiàn)潛在的水源,防止積水引發(fā)的礦井事故。
2. 保障礦工安全:降低礦工因水災受困或傷亡的風險,提高礦井安全生產水平。
3. 提高生產效率:有效管理地下水,避免因水害導致的生產中斷,提升采礦效率。
4. 環(huán)境保護:合理排放礦井水,減少對周圍環(huán)境的影響。
篇3
探放水工作旨在預防煤礦等地下工程因地下水涌入引發(fā)的安全事故,通過對含水層的探測和排放,保障礦井安全生產,減少經濟損失,保護礦工生命安全,同時也是環(huán)境保護的重要舉措,確保水資源的合理利用。
篇4
探放水工安全操作規(guī)程旨在規(guī)范探放水作業(yè)流程,降低作業(yè)風險,保障礦井安全生產。通過明確的工作準備、鉆孔作業(yè)、水情觀測、異常處理和安全維護等步驟,提高工作效率,預防因疏忽或操作不當引發(fā)的水害事故,保護礦工的生命安全,維護礦產資源的合理開發(fā)。
篇5
探放水作業(yè)的主要目的是防止礦井水災,保障礦工的生命安全和礦山的正常生產。通過科學的探放水作業(yè),可以:
1. 準確掌握礦井水文地質條件,預測可能的涌水風險。
2. 及時發(fā)現(xiàn)和處理積水,防止突然涌水事故的發(fā)生。
3. 提供數據支持,為礦井防水工程的設計和施工提供依據。
4. 降低生產成本,減少因水害導致的停頓和損失。
篇6
探放水安全操作規(guī)程旨在保障礦井安全生產,防止因地下水滲漏引發(fā)的淹井事故,確保礦工生命安全,同時保護地下水資源,維護生態(tài)環(huán)境。通過規(guī)范的探放水流程,可以有效預防和控制水患,降低生產風險,提高礦產資源的開采效率。
探放水安全操作規(guī)程范文
一、概述
(一)探水的目的
探水是采掘過程中用超前勘探方法,查明采掘工作面頂底板、側幫和前方的含水構造(包括陷落柱)、含水層、積水老窯等水體的具體位置、產狀等。其目的是為有效的防治礦井水害做好必要的準備。
(二)探水的準備工作及操作
1、準備工作
(1)按工作安排提前維修,檢查探放水的設備和工具。
(2)認真學習領會探放水安全技術措施,了解施工地點的地質、水文和采掘、機、通、運情況,熟悉探放水孔的施工技術要求包括:方位、傾角、孔徑、深度、數量等。
(3)將所有設備、器材安全運抵現(xiàn)場,準備開鉆。
2、操作
(1)檢查作業(yè)地點的支護是否完整,作業(yè)面圍巖是否穩(wěn)定,作業(yè)點的通風措施是否落實,瓦斯檢查是否到位。
(2)在作業(yè)地點上標出預定的探放水孔眼位置,在巷道內標出探眼的方位示意。
(3)用鉆桿慢速開孔,并注意方位角是否符合設計要求。
(4)嚴格按照所用鉆機的技術操作規(guī)程進行操作,鉆進過程中,做到平穩(wěn)推進,正常排粉,保證方位,每次加接鉆桿前,要排完孔內煤(巖)粉。
(5)鉆進中發(fā)現(xiàn)有來水征兆時,應放慢速度觀察推進,若來水增大,應停止推進,在探放現(xiàn)場指揮員的指導下,確認無突水危險后,才能對已經來水的鉆孔繼續(xù)鉆進,但恢復鉆進前,要檢查設備設施、器材和安全退路是否滿足安全需求。否則,不得鉆進。
(6)經允許對已經來水的探眼繼續(xù)鉆進時,速度要盡量放慢,并注意來水變化情況。若鉆桿已經穿入老空區(qū),應停止鉆進,但不能取出鉆桿,應立即在孔口位置加入木楔,增大鉆桿在孔中的摩擦力。此時,若來水壓力不大,可取下鉆機,撤出人員、設備、器材,觀察來水變化情況,若來水壓力很大,應暫時放棄鉆具,迅速撤出人員到安全地帶。
(7)已經鉆穿老空區(qū),并有來水的作業(yè)地點,應停止探水作業(yè),立即報告調度室,除水勢平穩(wěn),排水設備確有富余能力的情況下,允許其他區(qū)域從事正常采掘活動。否則,應暫時停止井下采掘活動,但礦井通風和排水工作不能停止。
(8)在確認積水已排盡及現(xiàn)場支護完整,通風良好的情況下,才能制定最后掘老空的方案。
(9)正常鉆進達到設計深度,而未見來水的鉆孔,應在排盡煤粉(巖粉)后停止鉆進,并把實際方位、傾角和終孔深度報告調度室。
(10)在正常鉆進過程中,嚴格執(zhí)行交接班制度,對鉆進情況和異常情況,應向接班負責人交待清楚。
(11)探放水工作結束后,要把設備、器材、工具全部進行清理和維修保養(yǎng)。
(二)探水的原則
采掘工作中必須執(zhí)行“預測預報、有掘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原則,因而遇到下列情況之一時,必須探水。
(1)接近水淹的井巷、老空、老窯或小窯時。
(2)接近含水層、導水斷層、含水裂隙密集帶、溶洞和陷落柱時,或通過它們之前。
(3)打開隔離煤柱放水前。
(4)接近可能與河流、湖泊、水庫、蓄水池、水井等相通的斷層破碎帶或裂隙發(fā)育帶時。
(5)接近可能涌(突)水的鉆孔時。
(6)接近有水或稀泥的灌漿區(qū)時。
(7)采動影響范圍內有承壓含水層或含水構造,或煤層與含水層間的隔水巖柱厚度不清,可能突水時。
(8)接近礦井水文地質條件復雜的地段,采掘工作涌(突)水預兆或情況不明時。
(9)采掘工程接近其它可能涌(突)水地段時。
1、探放老空水
礦井采掘的廢巷老空積水,其幾何形狀極不規(guī)則,積水量大者可達數百萬立方米,一旦采掘工作面接近或揭露它們時,常常造成突水淹井及人身傷亡事故,故必須預先進行探放老空水。
探放老空水除了要遵循上述的探放水原則外,還應遵循下述探放老空水的具體原則。
(1)積極探放。當老空區(qū)不在河溝或重要建筑物下面、排放老空區(qū)內積水不會過分加重礦井排水負擔、且積水區(qū)之下又有大量的煤炭資源急待開采時,這部分積水應千方百計地放出來,以徹底解除水患。
(2)先隔離后探放。與地表水有密切水力聯(lián)系且雨季可能接受大量補充的老空水;老空的積水量較大,水質不好(酸性大),為避免負擔長期排水費用,對這種積水區(qū)應先設法隔斷或減少其補給水量,然后再進行探水,若隔斷水源有困難無法進行有效的探放,則應留設煤柱與生產區(qū)隔開。待到礦井生產后期再進行處理。
(3)先降壓后探放。對水量大、水壓高的積水區(qū),應先從頂、底板巖層打穿層放水孔,把水壓降下來,然后再沿煤層打探水鉆孔。
(4)先堵后探放。當老空區(qū)為強含水層水或其它大小水源水所淹沒,出水點有很大的補給量時,一般應先封堵出水點,而后再探放水。
2、探放斷層水
凡遇下列情況必須探水:
(1)采掘工作面前方或附近有含(導)水斷層存在,在具體位置不清或控制不夠嚴密時。
(2)采掘工作面前方或附近預測有斷層存在,但其位置和含(導)水性不清,可能突水時。
(3)采掘工作面底板隔水層厚度與實際承受的水壓處于臨界狀態(tài)(即等于安全隔水層厚度和安全水壓的臨界值),在掘進工作面 、采面影響范圍內,是否有斷層情況不清,一旦遭遇很可能發(fā)生突水時。
(4)斷層已為巷道揭露或穿過,暫時沒有出水跡象,但由于水層厚度和實際水壓已接近臨界狀態(tài),在采動影響下,有可能引起老空水、需要探明其深部是否已和強含水層連通,或有底板水的導升高度時。
(5)井巷工程接近或計劃穿過的斷層淺部不含(穿)水,但在深部有可能突水時。
(6)采掘工作面距已含水斷層60m時。
(7)采掘工作面接近推斷含水斷層100m時。
(8)采區(qū)內小斷層使煤層與強含水層的距離縮短時。
(9)采區(qū)內構造不明,含水層水壓又大于2~3mpa時。
3、探放含水層水
由于基巖裂隙水的埋藏、分布和水動力條件等都具有明顯的不均勻性,煤層頂、底板砂巖水、巖溶水等在某些(或某一)地段對采掘工作面沒有任何影響,而在另一些地段卻帶來不同程度的危害。為確保礦井安全生產,必須探清含水層的水量、水壓和水源等,才能予以治理。
防治煤層頂、底板含水層的水害,既要從整體上查明水文地質條件,采取疏干降壓或截源堵水等防治措施,又要重視井下采區(qū)的探查。井下探查往往是疏干降壓或截源、堵水等措施的先行步驟和重要依據。如無水或補給量很小,通過探查孔放水即能達到降壓或疏干的目的;若補給水源豐富,水量大,需要通過井下“大流量、深降深”的放水試驗和物、化探方法的配合,查明條件后才能采取相應的防治方法。因此,井下探放含水層水是礦井防治水的基本工作內容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