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nèi)容
1. 操作前準備
- 檢查設備:確保單梁起重機和電動葫蘆的各個部件完好無損,無明顯磨損或損壞。
- 試運行:開機進行空載試運行,確認各機構動作正常,無異常聲音。
- 安全檢查:檢查鋼絲繩、吊鉤、制動器等關鍵部件,確保其可靠性和安全性。
2. 操作過程
- 起吊負載:負載應均勻分布,避免偏載,啟動電動葫蘆時應緩慢平穩(wěn),避免突然加速或急停。
- 行走控制:駕駛單梁起重機時,保持穩(wěn)定速度,避免快速轉(zhuǎn)彎或急剎車。
- 監(jiān)控周圍:操作過程中始終保持對周圍環(huán)境的觀察,防止人員或物體進入危險區(qū)域。
3. 緊急情況處理
- 停機:一旦發(fā)現(xiàn)異常,立即按下緊急停止按鈕,切斷電源。
- 報告:報告給負責人,由專業(yè)人員進行故障排查和修復。
4. 維護保養(yǎng)
- 定期保養(yǎng):按照制造商的建議定期進行設備維護,確保設備處于良好工作狀態(tài)。
- 記錄:每次檢查和維修后,詳細記錄設備狀況,以便追蹤設備歷史。
5. 個人防護
- 穿戴裝備:操作員必須佩戴安全帽、防護眼鏡、防滑鞋等個人防護裝備。
- 不得違規(guī):禁止在操作過程中使用手機或其他分散注意力的設備。
標準
1. 遵守《特種設備安全監(jiān)察條例》及相關國家標準,如gb/t 3811-2008《起重機設計規(guī)范》和gb 6067.1-2010《起重機械安全規(guī)程》。
2. 設備應定期接受第三方專業(yè)機構的安全檢驗,并取得有效的檢驗合格證書。
3. 操作人員需持有有效特種設備作業(yè)人員證,定期進行安全培訓和考核。
考試題及答案
1. 問題1:操作前需要檢查哪些關鍵部件? 答案1:需要檢查單梁起重機和電動葫蘆的各個部件,包括但不限于鋼絲繩、吊鉤、制動器等。
2. 問題2:在緊急情況下,如何正確處理? 答案2:應立即按下緊急停止按鈕,切斷電源,并及時報告給負責人。
3. 問題3:個人防護裝備有哪些? 答案3:操作員必須穿戴安全帽、防護眼鏡、防滑鞋等個人防護裝備。
4. 問題4:單梁起重機的操作應遵循哪些法規(guī)標準? 答案4:應遵循《特種設備安全監(jiān)察條例》、gb/t 3811-2008《起重機設計規(guī)范》和gb 6067.1-2010《起重機械安全規(guī)程》等。
5. 問題5:操作人員需要具備什么資格? 答案5:操作人員需持有有效特種設備作業(yè)人員證,并定期接受安全培訓和考核。
單梁起重機、電動葫蘆安全操作規(guī)程范文
第1篇 單梁起重機、電動葫蘆安全操作規(guī)程
一、使用起重設備前,首先檢查各受力部件是否完好,并了解起重設備額定起重量是否大于重物重量,確定起重設備是否可用。
二、送電后進行試車,操作者禁止站在起重機和電動葫蘆正下方操作,首先檢查起重機大車行走情況,確定大車行走方向符號⊙左(右)、 ○右(左),大車行走正常后,再檢查小車行走情況,并確定小車行走方向符號→左(右)、←右(左),小車試車正常后,再檢查吊鉤升降情況↑升、↓降,吊鉤升起時停3秒、開5秒兩次,吊鉤下降時停3秒、開5秒兩次。試車正常后方可起吊重物。
三、起吊重物時,單梁起重機和電動葫蘆一定要停在重物正上方,禁止斜拉起吊。重物起吊前一定要捆綁結實,捆綁繩扣與卡環(huán)應與重物重量相匹配,注意應使重物重心在起吊受力點下方,這樣才不至于引起重物大幅度翻轉(zhuǎn)。
四、試吊:起吊重物離地面150mm停車檢查各受力部位,抱閘、小車、鋼絲繩、繩扣等,停車檢查時間1分鐘以上;然后起吊3秒停車檢查重物下落情況,下落距離不得超過10mm。符合要求后繼續(xù)起吊。
五、重物起吊時,不準同時有兩個方向的運動,重物在空中平移時應盡量接近地面,并且不應有大幅度擺動,必要時應加設攬風繩控制。
六、 微調(diào)點動各電動機時,時間間隔不應低于3秒,以免燒壞接觸器觸頭。
七、重物在落地時,要墊支撐件,以便抽出索具。
八、使用完起重設備后,應使單梁起重機停在吊裝口上方,電動葫蘆停在單梁起重機靠近吊裝口一端,吊鉤起升到不影響其它作業(yè)位置。斷掉電源,把操作開關盒放在開關箱內(nèi)。
九、起重作業(yè)時,嚴禁使用起重量不明的索具和卡環(huán),起吊大型重物時,一定要編制安全技術措施,并設專人指揮,統(tǒng)一口令。
第2篇 電動單梁起重機安全操作規(guī)程
一、基本要求
1、認真執(zhí)行__系統(tǒng)公司《生產(chǎn)作業(yè)管理基本規(guī)定》。
二、操作準備
1、認真檢查提升機構、大、小車抱閘、傳動裝置及其操作裝置、鋼絲繩、吊具、主勾、電鈴、限位開關和安全開關及各控制點的接觸情況、電源的接觸等是否良好。
2、認真檢查車上所安全設施是否齊全,安全、警示裝置、電器聯(lián)鎖安全裝置是否靈敏可靠。
3、檢查上車梯子、護欄、走臺是否安全,定滑輪、鉤頭是否完好無損。
4、在無載荷情況下,接通電源,開動并檢查各運轉(zhuǎn)機構;控制系統(tǒng)和安全裝置,是否靈活準確、安全可靠。
5、檢查設備時,必須停電進行,嚴禁將身體的任何部位伸出安全護欄以外。
三、安全操作
1、開車前應先發(fā)出警鈴信號,取消防風措施;運行、提升工作要逐檔起動;除人身和設備受到嚴重威脅外,正常工作嚴禁打倒車。
2、吊運物原則上不得從人和重要設備上方通過;必須要經(jīng)過時,操作人要注意觀察地面情況,遇到有人時,及時發(fā)出鳴鈴警示信號,通知行人避讓。
3、在下列情況下,必須響鈴發(fā)出信號:
①大、小車移動時;
②與另一車接近時;
③起升與下降重物時;
④行進中發(fā)現(xiàn)前方有人時;
⑤吊著物體在很低的水平位置移動時;
⑥行進中準備停車時。
4、起升鋼絲繩必須垂直,提升抬包和重物要專人掛鉤,并嚴格作到以下“10不吊”:
(1)歪拉斜掛、捆綁方法不正確的不吊;
(2)空鋼絲繩無人拉著的不吊;
(3)超重、超負荷的不吊;
(4)看不清起吊物的不吊;
(5)手勢不清、信號不明的不吊;
(6)重量不清楚、不明確的不吊;
(7)易燃、易爆物品不吊;
(8)升降人或載人,不吊;
(9)使用未經(jīng)過檢查的鋼絲繩,不吊;
(10)連接在其它物品上或埋在地下的物體,不吊。
5、在起吊物體時,起重工要知道該物體的重量,禁止超負荷作業(yè)。在起吊與額定負荷相近的物體時,起重工必須對關鍵部位進行檢查。如鉤頭、卷筒、抱閘、鋼絲繩或吊具等,確認無問題方可起吊。
6、門吊帶有負荷運行時,小車不得在門架橫梁上方停留,以防物體拖落砸壞大梁。
7、吊運金屬液體抬包或重物時,嚴格執(zhí)行制動器試驗操作制度。首先提升20公分停車,再降下一些,在懸空狀態(tài)下隨即停車,經(jīng)試驗制動器工作正常后,才允許提升至運行高度做運行移動;運行高度必須超過車間堆放物的最大高度半米以上。
8、吊運盛有熱、重金屬抬包和重物時,除緊急搶救事故外,嚴禁大、小車的升降動作同時進行;操作時只準作一種運行動作。
9、垮有兩臺天車運行時,兩車在相距5米應緩行,并響鈴向?qū)Ψ桨l(fā)出警示信號,以防撞車,禁止頂車運行違章操作。
10、起重工駕駛時,兩手不能離開操作把,要主要停車信號,不管是誰發(fā)出停車信號,都要立即停車,以免發(fā)生意外事故。
11、在起吊重物或在工作開始第一次起吊時,應先將物體吊起高度不高于0.5米,然后再降落到不著地面處,停車來檢查制動器、鋼絲繩和吊具是否良好,無問題后方可起吊。
12、開動或停止設備時,要逐漸升檔或減檔,以防損壞設備
13、空車行走時,要將鉤頭升到上部,以免碰撞或鉤掛下面物體。
14、禁止司機在同一時間有三個(含三個)以上動作進行操作;禁止用兩臺車同時吊運一件重物,確因設備砘位體積大,需要兩部車起吊時,必須聽從地面專門人員指揮,協(xié)調(diào)一致。
15、卷筒上鋼絲繩在降到最低位置時,不得少于1.5圈;嚴禁用鉤頭或鋼絲繩吊紅鋼。
16、廠房內(nèi)天車停止使用后,不準懸掛物件,鉤頭應升到上部;如在吊運過程中發(fā)生故障或緊急停電,要在鉤頭下面設警示標志,禁止在鉤頭下通行;禁止用手盤車落下重物。
17、吊物用的鋼絲繩卸吊后要將繩套全部掛在鉤頭上,不準拖繩行走,以免掛劃設備及鋼材。
18、司機在工作中要堅守崗位,未經(jīng)有關領導批準不準將車交給他人操作;學員在操作時,師傅必須在旁指導不得離開。
19、天車停止使用后,吊鉤不準有重物。吊鉤應位于上方距離撞尺一米處??刂破饕5搅阄?關掉緊急開關,拉下總閘,鎖好車門;龍門吊要穿鐵鞋;拋地錨,采取防風措施。
20、在地面操縱的梁式、電動葫蘆等起重機,要指定人員負責操作,并要執(zhí)行專職駕駛?cè)藛T的操作規(guī)程。
21、禁止使用兩臺起重機共同吊一重物;在特殊情況下需要兩臺共同起吊一重物(只限于噸位相同的起重機)時,應采用可靠安全措施,并有有關領導在場指揮,方可起吊。
22、露天工作的起重機,當風力大于六級時,禁止使用;不工作時,必須將起重機可靠地同定好。
24、對新安裝、改裝、大修、自修的起重機,其安全技術資料和參數(shù),應經(jīng)有關部門驗收合格,并在使用前經(jīng)過載荷試驗。
25、在調(diào)整、檢修、更換部件、加油擦拭等工作時,必須在設備停下后進行;嚴禁帶電修設備,修理時必須拉下總開關,掛上停電檢修牌。
26、按規(guī)定部位上下天車,不準從一部天車(或走臺)跨到另一部天車上(或走臺);大車走行梁、梯子和走臺要保持清潔衛(wèi)生,防止有油滑倒。
27、不準在天車上引火或放易燃易爆品,禁止安裝臨時燈和電爐子,禁止放置任何浮動物;潤滑油(脂)存放必須加蓋或放在不易發(fā)生火災的固定桶里。
28、檢修主滑線時,必須拉開電源開關和聯(lián)系開關,掛上安全警示牌;并在滑線上掛接地線后方可開始工作。
四、維護保養(yǎng)
29、必須加強維護保養(yǎng)工作,除日常保養(yǎng)工作外,吊鉤和止推軸承每周潤滑一次;每月用20倍放大鏡檢查吊鉤危險斷面有無裂紋;每月仔細檢查一次鋼絲繩,潤滑一次。
30、應根據(jù)使用情況,2~3年做一次載荷試驗(靜載荷超載25%,動載荷超載10%)。
31、定期檢查安全裝置,必須保證完整可靠,發(fā)現(xiàn)失靈時,要立即采取措施消除,不得遷就使用。
32、對鋼絲繩、抱閘的杠桿的連接部分及傳動部分,要定期加油,保持潤滑良好。
33、司機室應鋪有絕緣膠皮或木板;室內(nèi)照明、電鈴必須使用36伏以下安全電壓;凡屬傳動部分應有安全罩;梯子、欄桿、車門和走臺板都要堅固可靠。
34、天車上必須配有滅火器材,如發(fā)生火災,應立即切斷電源,并用四氯化碳滅火。
35、認真學習,懂得天車的一般技術性能和維修知識,掌握操作技術,掌握一般電工基本知識,應達到二級電工水平,維護好天車設備。
36、搞好清潔衛(wèi)生,設備裝置保持完整齊全,處于良好技術狀態(tài);橋架、臺車和操作室,禁止遺留或放置任何工具、零件和雜物,防止落下傷人。
第3篇 單梁起重機電動葫蘆安全操作規(guī)程
1、 起吊前應檢查設備的機械部分,鋼絲繩、吊鉤、限位期等應完好,檢查電器部分應無漏電,接地裝置應良好。每次吊重物時,在吊離地面10cm 應停車檢查制動情況,確認完好后方可進行工作。
2、 不準超載起吊,起吊時手不準握在繩索與物體之間,吊物上升時,嚴防沖撞。
3、 起吊物體要捆扎牢固,并在重心。吊重行走時,重物離地不要太高,嚴禁重物從頭上越過,工作間隙不得將重物懸在空中。
4、 電動葫蘆在起吊過程中發(fā)生異味,應立即停車檢查,找出原因,處理后方可繼續(xù)工作。
5、 電動葫蘆鋼絲繩在卷筒上要纏繞整齊,當?shù)蹉^放在最低位置,卷筒上的鋼絲繩應不得少于三圈。
6、 使用懸掛電纜電氣開關啟動,絕緣必須良好,滑動必須自如,并正確操作電鈕和注意人站立位置。
7、 在起吊中,由于故障造成重物下滑時,必須采取緊急措施,向無人處下放重物。
8、 起吊重物必須做到垂直起升,不得斜拉重物,起吊物重量不清的不吊。
9、 在工作完畢后,電動葫蘆應停在指定位置,吊鉤升起,并切斷電源。
第4篇 單梁起重機行車安全操作規(guī)程
一、開車前應認真檢查設備機械、電氣部分和防護保險裝置(緊急斷電停止裝置和限位裝置),確認設備和裝置靈敏準確、安全可靠;確認起吊繩、鉤無損傷,并與起吊物的重量匹配,方可使用。
二、工作停歇時,不得將起重物懸在空中停留;運動中,地面有人或落放吊件時,應予以告示;嚴禁吊物從人員上方越過;操作人員不得站立在行車起吊物經(jīng)過的方向;吊運物件不得離地過高。
三、檢修行車時,應??吭诎踩牡攸c,切斷電源,掛上“禁止合閘”的警示牌。
四、重噸位的物件起吊時,應先稍離地試吊,確認吊掛平穩(wěn),制動良好,然后升高,緩慢運行,不準同時操作多個方向的控制按紐。
五、運行時由于突然故障而引起吊件下滑時,必須采取緊急措施向無人處降落。
六、機床操作人員在使用行車起吊機床上的工件時,在卡盤或頂針未松開,工件可以自由搬動前,不得將起吊繩絡住工件或用起吊鉤勾住工件,防止行車誤動作,造成人身或設備事故。
七、使用行車時,必須做到“八不吊”:指揮信號不明,重量不明,光線暗淡不吊;超過標準負荷不吊;吊繩和附件捆縛不牢,不符合安全要求不吊;歪拉斜掛不吊;工件上站人或工件上浮放活動物不吊;氧氣瓶、乙炔發(fā)生器等具有爆炸性物體不吊;帶棱角快口未墊好不吊;埋在地下的物件不吊。
八、行車運行中,如發(fā)現(xiàn)動作失控的緊急情況,應立即按下“緊急停止”按鈕,切斷電源,進行善后處理。
九、工作完畢,行車應停靠在規(guī)定位置,并上升起吊鉤(超過2米),切斷電源。
第5篇 單梁起重機電動葫蘆安全規(guī)程
一、使用起重設備前,首先檢查各受力部件是否完好,并了解起重設備額定起重量是否大于重物重量,確定起重設備是否可用。
二、送電后進行試車,操作者禁止站在起重機和電動葫蘆正下方操作,首先檢查起重機大車行走情況,確定大車行走方向符號⊙左(右)、 ○右(左),大車行走正常后,再檢查小車行走情況,并確定小車行走方向符號→左(右)、←右(左),小車試車正常后,再檢查吊鉤升降情況↑升、↓降,吊鉤升起時停3秒、開5秒兩次,吊鉤下降時停3秒、開5秒兩次。試車正常后方可起吊重物。
三、起吊重物時,單梁起重機和電動葫蘆一定要停在重物正上方,禁止斜拉起吊。重物起吊前一定要捆綁結實,捆綁繩扣與卡環(huán)應與重物重量相匹配,注意應使重物重心在起吊受力點下方,這樣才不至于引起重物大幅度翻轉(zhuǎn)。
四、試吊:起吊重物離地面150mm停車檢查各受力部位,抱閘、小車、鋼絲繩、繩扣等,停車檢查時間1分鐘以上;然后起吊3秒停車檢查重物下落情況,下落距離不得超過10mm。符合要求后繼續(xù)起吊。
五、重物起吊時,不準同時有兩個方向的運動,重物在空中平移時應盡量接近地面,并且不應有大幅度擺動,必要時應加設攬風繩控制。
六、 微調(diào)點動各電動機時,時間間隔不應低于3秒,以免燒壞接觸器觸頭。
七、重物在落地時,要墊支撐件,以便抽出索具。
八、使用完起重設備后,應使單梁起重機停在吊裝口上方,電動葫蘆停在單梁起重機靠近吊裝口一端,吊鉤起升到不影響其它作業(yè)位置。斷掉電源,把操作開關盒放在開關箱內(nèi)。
九、起重作業(yè)時,嚴禁使用起重量不明的索具和卡環(huán),起吊大型重物時,一定要編制安全技術措施,并設專人指揮,統(tǒng)一口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