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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機施工升降機工安全操作規(guī)程匯編(15篇范文)

更新時間:2024-05-16 查看人數(shù):44

司機施工升降機工安全操作規(guī)程

內容

一、操作前準備 1.1 司機應持有有效的特種設備作業(yè)人員證書,熟悉施工升降機的操作和維護知識。 1.2 檢查升降機各部件,確保鋼絲繩、滾輪、制動器、限位裝置等處于良好狀態(tài)。 1.3 確認電源穩(wěn)定,接地良好,無裸露電線。 1.4 檢查吊籠內安全防護設施,如緊急停止按鈕、安全門鎖等是否正常。

二、操作流程 2.1 啟動前,鳴笛示意,提醒周圍人員遠離設備。

2. 2 平穩(wěn)啟動,避免急停急起,保證乘客舒適。

2. 3 運行中,密切觀察控制面板指示,注意升降速度和運行狀態(tài)。

2. 4 到達指定樓層,準確???,確保吊籠與樓層平齊。

2. 5 停機時,切斷電源,關閉控制箱,清理工作區(qū)域。

三、安全規(guī)定 3.1 嚴禁超載,嚴格遵守額定載重量。

3. 2 未經(jīng)許可,不得擅自改動升降機的任何安全裝置。

3. 3 遇到異常情況,立即按下緊急停止按鈕,并及時報告。

3. 4 風力超過六級時,應停止升降機運行。

3. 5 工作結束后,確保吊籠降到底層,關閉電源,做好防雨防塵措施。

四、應急處理 4.1 發(fā)生故障時,保持冷靜,按照應急處置程序操作。

4. 2 如遇停電,啟動備用電源或聯(lián)系專業(yè)人員處理。

4. 3 若有人員被困,立即報警并協(xié)助救援。

五、日常維護 5.1 定期進行設備檢查和保養(yǎng),確保其正常運行。

5. 2 記錄操作日志,記錄設備運行狀況和維修保養(yǎng)情況。

5. 3 遵守交接班制度,交接時詳細說明設備狀態(tài)。

標準

1. 司機需持證上崗,定期參加安全培訓,了解最新安全規(guī)定。

2. 設備檢查必須細致全面,確保無安全隱患。

3. 執(zhí)行操作規(guī)程,遵守安全規(guī)定,減少事故風險。

4. 應急預案應熟知于心,遇到問題能迅速響應。

5. 維護保養(yǎng)工作要定期進行,確保設備性能穩(wěn)定。

考試題及答案

1. 司機在操作施工升降機前需要做哪些準備工作?(多選) a. 持有效證書 b. 檢查設備部件 c. 確保電源安全 d. 檢查安全防護設施 答案:a、b、c、d

2. 當遇到異常情況時,司機應如何處理? a. 立即停止運行 b. 按下緊急停止按鈕 c. 報告給上級 d. 自行修理 答案:a、b、c

3. 施工升降機在什么情況下應停止運行? a. 超載 b. 風力超過六級 c. 故障發(fā)生 d. 以上皆是 答案:d

4. 司機在日常工作中應如何確保設備的安全運行? a. 定期保養(yǎng) b. 記錄操作日志 c. 遵守交接班制度 d. 以上皆是 答案:d

5. 當施工升降機出現(xiàn)故障,司機的第一反應應該是? a. 自行嘗試修復 b. 保持冷靜,啟動應急程序 c. 逃離現(xiàn)場 d. 繼續(xù)操作 答案:b

司機施工升降機工安全操作規(guī)程范文

第1篇 司機施工升降機工安全操作規(guī)程

施工升降機工(司機)安全操作規(guī)程

一、升降機司機必須身體健康,能勝任高空作業(yè)。

二、司機要受過專門培訓,經(jīng)考核合格取得物種作業(yè)人員操作證,才能操作升降機。

三、接班第一次開車,應滿載將吊籠開至離地面一米處,停車檢查吊籠是否自動下滑現(xiàn)象,如發(fā)生下滑現(xiàn)象,必須調整電磁制動器的間隙。

四、司機開車時要集中思想,嚴禁與他人閑談。

五、嚴禁超載動行,載重或載人應符合說明書要求。

六、隨時注意信號,觀察運轉狀況,發(fā)現(xiàn)異常遇必須立即偽軍一,等故障排除后方能開車。

七、嚴禁裝載超過籠寬度和高度物品和材料。

八、視野很差、大霧、雷雨天氣和危險條件時,嚴禁開車。

九、合閘總啟動后司機不準離開吊籠只有在取走電鎖鑰匙后,方能離開吊籠。

十、制動、限速部件發(fā)現(xiàn)異常或失靈時嚴禁開車。

十一、大風條件下應注意安全,當風力達到6級以上時,不準開車,并將吊籠降到最低層。

十二、卸料平臺安全門未關好,不得開動吊籠。

十三、下班后必須打掃吊籠,作好當班記錄,拉開開頭鎖好控制箱和低籠門,填寫運行記錄,做好交接班。

十四、嚴禁非司機開車。

第2篇 井字架施工升降機司機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

一、必須遵守安全操作規(guī)程和安全生產(chǎn)十大紀律。

二、卷揚機司機必須經(jīng)專業(yè)培訓,熟悉井字架和卷揚機技術性能、安全知識和管理制度,考核合格持證上崗,不準將機交給無證人員操作。

三、卷揚機操作柵必須符合防雨、防火和抗沖擊的要求,控制臺、井字架、卷揚機和開頭箱及接電源線安裝完畢后,必須經(jīng)驗收合格掛牌,方可作用。

四、操作前必須認真檢查卷揚制動、升高限位、停層、防斷繩等十二項安全裝置是否靈敏有效,鋼絲繩是否完好,井字架垂直度是否符合要求,傳動位的鋼絲繩不準有接頭,纜風繩或架體與結構拉結是否牢固,并空載試運行,確認正常,才可操作。

五、井架各層聯(lián)絡要有明確信號和樓層標記,使用對講機時,防止多層信號干擾,信號不清不得開機,防止誤操作。但作業(yè)中,不論任何人發(fā)出緊急停機信號,應立即執(zhí)行。

六、吊籠堆料應均勻,零星物料應用載器放載,嚴禁超載、超高、超長,嚴禁載人上落。嚴禁人員攀登、穿越提升機架體和架底。

七、操作時精神集中,不得離開崗位。在開機中,要密切注意平臺口、通道口等處是否有裝運工人員將頭手伸入井架架體內或爬架或穿過吊籠底部,防止意外事故。有人在吊籠內未離開前,不準開機。

八、遇六級及其以上大風或大雨時,應停止作業(yè)。

十、卷揚機放盡鋼絲繩時必須不少于三圈在卷筒上,上升吊籠收卷鋼絲繩應保持排列整齊。運行中嚴禁用手或腳去調整排列或檢修、保養(yǎng)。

十一、井字架上的平撐拉結、斜撐、纜風繩、各種安全裝置安全防護和樗等嚴禁隨意拆除,施工需要拆除井架內側斜撐,應經(jīng)工長批準,也不準連續(xù)拆除三個標準節(jié)內側的斜撐。

十二、井字架三個外側的安全網(wǎng)防護,必須隨井架升高及時滿掛。井架必須高于頂層作業(yè)層平臺6-8米,確保吊籠升高的余位。

十三、高速組合井架必須層層與建筑結構邊梁附著,在無附著裝置情況下的自由高度應符合產(chǎn)品說明書。

第3篇 建筑安裝工人操作規(guī)程機械施工土石方機械司機

第一節(jié) 一 般 要 求

第1條 啟動前應將離合器分離或將變速桿放在空檔位置。確認機械周圍無人和障礙物時,方可作業(yè)。

第2條 行駛中人員不得上下機械和傳遞物件;禁止在陡坡上轉彎、倒車和停車;下坡不準空檔滑行。

第3條 停車以及在坡道上熄火時,必須將車剎住,刀片、鏟斗落地。

第4條 鋼絲繩禁止打結使用,如有扭曲、變形、斷絲、銹蝕等應及時更換。

第二節(jié) 挖 掘 機

第5條 操作中,進鏟不應過深,提斗不應過猛。一次挖土高度一般不能高于4米。

第6條 向汽車上卸土應待車子停穩(wěn)后進行,禁止鏟斗從汽車駕駛室上越過。

第7條 鏟斗回轉半徑內遇有推土機工作時,應停止作業(yè)。

第8條 行駛時,臂桿應與履帶平行,要制動住回轉機構,鏟斗離地1米左右。上下坡時,坡度不應超過20度。

第9條 裝運挖掘機時,嚴禁在跳板上轉向和無故停車。上車后應剎住各制動器,放好臂桿和鏟斗。

第10條 聯(lián)接電動挖掘機電源電纜時,必須取出開關箱上的保險絲。

第三節(jié) 液壓挖掘裝載機

第11條 操縱手柄應平順。臂桿下降時,中途不得突然停頓。

第12條 行駛時,須將鏟斗和斗柄的油缸活塞桿完全伸出,使鏟斗、斗柄和動臂靠緊。

第四節(jié) 推 土 機

第13條 用手搖啟動時,必須五指并攏。用拉繩啟動時不得將繩纏在手上。

第14條 推土機使用鋼絲繩牽引重物起步時,附近不得有人。

第15條 向邊坡推土,刀片不得超過坡邊,并在換好倒檔后才能提升刀片倒車。

第16條 推土機上下坡不得超過35度,橫坡行駛不得超過10度。

第五節(jié) 鏟 運 機

第17條 在新填的土堤上作業(yè)時,鏟斗離坡邊不得小于1米。

第18條 行駛時,駕駛室外不得載人。

第19條 拖式鏟運機上下坡不得超過25度,橫坡不得超過6度。

第20條 多臺拖式鏟運機同時作業(yè)時,前后距離不得小于10米。多臺自行式鏟運機兩機間距不得小于20米。

第21條 東方紅拖拉機和鏟斗間,必須加裝保險鋼絲繩。

第六節(jié) 平地機

第22條 自行式平地機,調頭和轉彎應減速。

第23條 行駛時,必須將刮刀和齒耙升到最高處,刮刀兩端不得超出后輪胎外側。

第七節(jié) 壓路機

第24條 兩臺以上壓路機碾壓時,其間距應保持3米以上。

第25條 壓路機禁止在坡道上停車,必須停車時應將制動器制動住,并楔緊滾輪。

第八節(jié) 萬能裝卸機

第26條 升降機向前傾斜時禁止提升物件,升降機尚未完全向后傾斜時不準開車。提升物件必須剎車后進行。

第27條 行駛時,鏟斗和叉子上不得有人。

第九節(jié) 軌道翻斗車

第28條 人力推車,前后間距不得小于10米,下坡時不得小于20米。

第29條 因霧天和粉塵造成路軌視線不清時,應停止作業(yè)。

第4篇 施工機械司機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

1、駕駛人員必須經(jīng)過專業(yè)培訓,并經(jīng)有關部門考核批準,發(fā)給合格證件,方準單獨操作。嚴禁無證駕駛。實習司機除持有實習證外,必須有正式司機隨車帶教。

2、嚴禁酒后駕駛,行駛中不準吸煙、飲食和閑談。

3、車輛發(fā)動前,應檢查剎車、方向機、喇叭、照明、液壓系統(tǒng)等裝臵是否靈敏可靠,嚴禁帶病出車。

4、起步時要查看周圍有無人員和障礙物,然后鳴號起步。行駛中如遇不良條件,應減速慢行。在廠區(qū)內行駛,時速不得超過十公里;出入廠門、車間、庫房門時速不得超過五公里;車間、廠房內時速不得超過3公里。

5、車輛不準超載使用。鏟工件時,鏟件升起高度不得超過全車高度的2/3。運行時鏟車離地高度不得大于0.5m。

6、車輛在運行中和尚未停妥時,嚴禁任何人上下車和扒車、跳車。除司機室和拖車,車輛的其它部位嚴禁乘人。

7、推土機在有坡的地面行駛時,上坡坡度不應大于25度,下坡坡度不應大于35度,并禁止在超過10度的坡度上橫向行駛。

8、推土機發(fā)生故障時,不準停在斜坡上進行檢修。

9、工作完畢后,必須?將車輛剎穩(wěn)并摘檔熄火。鏟車的鏟腳和推土機的刀片應放落地面。

第5篇 建筑安裝工人操作規(guī)程機械施工運輸車輛司機

第一節(jié) 一 般 要 求

第1條 嚴格遵守交通規(guī)則和有關規(guī)定,駕駛車輛必須證、照齊全,不準駕駛與證件不符的車輛,嚴禁酒后開車。

第2條 發(fā)動前應將變速桿放到空檔位置,并拉緊手剎車。

第3條 發(fā)動后應檢查各種儀表、方向機構、制動器、燈光等是否靈敏可靠,并確認周圍無障礙物后,方可鳴號起步。

第4條 汽車涉水和通過漫水橋時應事先查明行車路線,并需有人引車;如水深超過排氣管時,不得強行通過;嚴禁熄火。

第5條 在坡道上被迫熄火停車,應拉緊手制動器,下坡掛倒檔,上坡掛前進檔,并將前后輪楔牢。

第6條 車輛通過泥濘路面時,應保持低速行駛,不得急剎車。

第7條 在冰雪路面上行駛時,應裝防滑鏈條,下坡時不得滑行,并用低速檔控制速度,禁止急剎車。

第8條 車輛陷入坑內,如用車牽引,應有專人指揮,互相配合。

第二節(jié) 載 重 汽 車

第9條 氣制動的汽車,嚴禁氣壓低于2.5公斤/厘米2時起步,若停放在坡道上,氣壓低于4公斤/厘米2時,不得滑行發(fā)動。

第10條 貨車載人,應按車輛監(jiān)理部門規(guī)定執(zhí)行,任何人不得強令駕駛員違章帶人。載人車輛的安全裝置必須良好。

第11條 裝載構件和其他貨物時,寬度左右各不得超出車箱10厘米,高度從地面算起不得超過4米,長度前后共不得超過車身2米,超出部分不得觸地,并應擺放平穩(wěn),捆扎牢固,如裝運異形特殊物件,應備專用擱架。

第12條 運輸超寬、超高和超長的設備和構件,除嚴格遵守交通部門的有關規(guī)定外,還必須事先研究妥善的運輸方法,訂出安全措施。

第13條 裝運易燃、易爆或其他危險品時,應遵守有關安全行車規(guī)定。

第三節(jié) 自 卸 汽 車

第14條 發(fā)動后,應檢試傾卸液壓機構。

第15條 配合挖土機裝料時,自卸汽車就位后,拉緊手剎車。如挖斗必須超過駕駛室頂時,駕駛室內不得有人。

第16條 卸料時,應選好地形,并檢視上空和周圍有無電線,障礙物以及行人。卸料后,車斗應及時復原,不得邊走邊落。

第17條 向坑洼地卸料時,必須和坑邊保持適當安全距離,防止邊坡坍塌。

第18條 檢修傾卸裝置時,應撐牢車箱,以防車箱突然下落傷人。

第19條 自卸汽車的車箱內嚴禁載人。

第四節(jié) 油 罐 車

第20條 油罐車應備專用滅火器材,并裝拖地金屬鏈條,以防靜電產(chǎn)生火花。

第21條 發(fā)動機的化油器和排氣管發(fā)生回火、放炮現(xiàn)象,要及時排除。

第22條 油罐漏油需焊補時,首先要除油放氣,確認無油無氣并打開加油口后,方可施焊。

第23條 油罐裝有油時,嚴禁接近明火。停放時,必須遠離火源,雷雨時不準停放在大樹下。

第24條 夜間修理車的照明,要用安全行燈、電線應絕緣良好。

第五節(jié) 平 板 拖 車

第25條 出車前要將剎車氣管接頭、電線插頭插接好。鋼板支架、拖掛裝置、安全防護網(wǎng)要符合要求。

第26條 裝卸大型物件時,要先察看路線,制定運輸方案。

第27條 裝卸車時要停放在堅實平坦、周圍無障礙物的地方,拖車應制動,車輪應楔緊。

第28條 搭設跳板與地面的夾角一般應不大于15度。

第29條 重車下坡和轉彎應減速慢行。下坡應提前換檔,不得中途換檔。

第30條 用后絞盤裝卸物件,車子必須制動住,并楔緊車輪。

第六節(jié) 機動翻斗車

第31條 向坑槽或混凝土集料斗內卸料時,應保持適當安全距離和設置檔墩,以防

第6篇 施工升降機井字架司機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

井字架(施工升降機)司機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

一、必須遵守安全操作規(guī)程和安全生產(chǎn)十大紀律。

二、卷揚機司機必須經(jīng)專業(yè)培訓,熟悉井字架和卷揚機技術性能、安全知識和管理制度,考核合格持證上崗,不準將機交給無證人員操作。

三、卷揚機操作柵必須符合防雨、防火和抗沖擊的要求,控制臺、井字架、卷揚機和開頭箱及接電源線安裝完畢后,必須經(jīng)驗收合格掛牌,方可作用。

四、操作前必須認真檢查卷揚制動、升高限位、停層、防斷繩等十二項安全裝置是否靈敏有效,鋼絲繩是否完好,井字架垂直度是否符合要求,傳動位的鋼絲繩不準有接頭,纜風繩或架體與結構拉結是否牢固,并空載試運行,確認正常,才可操作。

五、井架各層聯(lián)絡要有明確信號和樓層標記,使用對講機時,防止多層信號干擾,信號不清不得開機,防止誤操作。但作業(yè)中,不論任何人發(fā)出緊急停機信號,應立即執(zhí)行。

六、吊籠堆料應均勻,零星物料應用載器放載,嚴禁超載、超高、超長,嚴禁載人上落。嚴禁人員攀登、穿越提升機架體和架底。

七、操作時精神集中,不得離開崗位。在開機中,要密切注意平臺口、通道口等處是否有裝運工人員將頭手伸入井架架體內或爬架或穿過吊籠底部,防止意外事故。有人在吊籠內未離開前,不準開機。

八、遇六級及其以上大風或大雨時,應停止作業(yè)。

十、卷揚機放盡鋼絲繩時必須不少于三圈在卷筒上,上升吊籠收卷鋼絲繩應保持排列整齊。運行中嚴禁用手或腳去調整排列或檢修、保養(yǎng)。

十一、井字架上的平撐拉結、斜撐、纜風繩、各種安全裝置安全防護和樗等嚴禁隨意拆除,施工需要拆除井架內側斜撐,應經(jīng)工長批準,也不準連續(xù)拆除三個標準節(jié)內側的斜撐。

十二、井字架三個外側的安全網(wǎng)防護,必須隨井架升高及時滿掛。井架必須高于頂層作業(yè)層平臺6-8米,確保吊籠升高的余位。

十三、高速組合井架必須層層與建筑結構邊梁附著,在無附著裝置情況下的自由高度應符合產(chǎn)品說明書。

第7篇 建筑安裝工人操作規(guī)程機械施工打樁機司機

第一節(jié) 履帶式柴油打樁機

第1條 自行拼裝時,導桿仰角不得大于78度。

第2條 樁錘的抱瓦與導管之間的間隙大于7毫米時應予更換。

第3條 不準與履帶成90度側向吊樁;吊樁鋼絲繩與導桿的夾角不得大于30度。

第二節(jié) dj2軌道多能打樁機

第4條 軌道必須接地良好,接地電阻不得大于10歐姆。

第5條 使用板立樁架當板起10~20厘米時,應停機檢查,各部位正常后方可繼續(xù)上升。

第6條 樁架回轉時,小平車應開至外止點,不準向一個方向回轉兩周以上。

第7條 吊樁時需夾緊夾軌鉗。正面吊樁時樁與導桿中心距離不得大于4米。

第8條 樁架前傾不得超過5度,后仰不得超過18度。

第9條 樁錘起動打樁前應拉開機械鎖,使吊錘齒爪縮回,起動鉤伸出后方可起動,防止將錘體吊離樁頂發(fā)生倒樁事故。

第10條 用調整供油量控制落錘高度,見到上活塞第二道活塞環(huán)時,必須停止錘擊。

第11條 工作停止時,應將樁錘落下,拉下電閘,夾緊夾軌器。

第三節(jié) 桿式柴油打樁機

第12條 懸錘時,禁止移動和檢修打樁架。

第13條 吊錘、吊樁必須使用卷揚機的棘輪保險。

第14條 插樁后應將吊錘的鋼絲繩稍許放松,以防錘頭打下時,猛拉鋼絲繩,吊錘鉤頭應鎖住。

第15條 打樁作業(yè)結束時,汽缸應放在活塞座上。樁錘應用方木墊實或用銷子鎖住。

第四節(jié) 震動沉樁機

第16條 震動沉樁時,禁止任何人停留在機架下部。

第17條 調整好偏心塊后,應清除箱內余物,方可試車。

第18條 震動拔樁時,應垂直向上,邊震邊拔。

第五節(jié) 蒸汽打樁機

第19條 蒸汽皮管的連接處應用雙層卡子卡緊,再用鐵絲保險鎖牢。

第20條 樁架上的蒸汽管道要用草繩等包扎好,以防燙傷人。

第21條 鍋爐部分應遵守蒸汽鍋爐操作規(guī)程。卷揚部分應遵守卷揚機安全操作規(guī)程。

第8篇 施工起重機司機安全操作規(guī)程

一、各種起重機操作人員應經(jīng)培訓考試合格取得特種作業(yè)人員操作證后,憑操作證操作,嚴禁無證開機。

二、各種起重機應裝設標明機械性能指示器,并根據(jù)需要安設卷揚限制器、載荷控制器、聯(lián)鎖開關等裝置。軌道式起重機應安置行走限位器及夾軌鉗。使用前應檢查試吊。

三、鋼絲繩在卷筒上必須排列整齊,尾部卡牢,工作中最少保留三圈以上。

四、兩機或多機抬吊時,必須有統(tǒng)一指揮,動作配合協(xié)調,吊重應分配合理,不得超過單機允許起重量的80%。

五、遇有下列情況嚴禁起吊:

1.起重指揮信號不明或亂指揮不吊;

2.超負荷不吊;

3.工件緊固不牢不吊;

4.吊物上有人不吊;

5.安全裝置不靈不吊;

6.工件埋在地下不吊;

7.斜拉工件不吊;

8.光線陰暗看不清不吊;

9.小配件或短料盛過滿不吊;

10.棱角物件沒有采取包墊等護角措施不吊。

六、起吊時起重臂下不得有人停留和行走,起重臀、物件必須與架空電線保持安全距離。

七、起吊物件應拉溜繩,速度要均勻,禁止突然制動和變換方向,平移應高出障礙物0.5m以上,下落應低速輕放,防止傾倒。

八、物件起吊時,禁止在物件上站人或進行加工;必須加工時,應放下墊好并將吊臂、吊鉤及回轉的制動器剎住,司機及指揮人員不得離開崗位。

九、起吊在滿負荷或接近滿負荷時,嚴禁降落臂桿或同時進行兩個動作。

十、起吊重物嚴禁自由下落,重物下落應用手剎或腳剎控制緩慢下降。

十一、起重機停止作業(yè)時,應將起吊物件放下,剎住制動器,操縱桿放在空檔,并關門上鎖。

第9篇 施工升降機工司機安全操作規(guī)程

一、升降機司機必須身體健康,能勝任高空作業(yè)。

二、司機要受過專門培訓,經(jīng)考核合格取得物種作業(yè)人員操作證,才能操作升降機。

三、接班第一次開車,應滿載將吊籠開至離地面一米處,停車檢查吊籠是否自動下滑現(xiàn)象,如發(fā)生下滑現(xiàn)象,必須調整電磁制動器的間隙。

四、司機開車時要集中思想,嚴禁與他人閑談。

五、嚴禁超載動行,載重或載人應符合說明書要求。

六、隨時注意信號,觀察運轉狀況,發(fā)現(xiàn)異常遇必須立即偽軍一,等故障排除后方能開車。

七、嚴禁裝載超過籠寬度和高度物品和材料。

八、視野很差、大霧、雷雨天氣和危險條件時,嚴禁開車。

九、合閘總啟動后司機不準離開吊籠只有在取走電鎖鑰匙后,方能離開吊籠。

十、制動、限速部件發(fā)現(xiàn)異常或失靈時嚴禁開車。

十一、大風條件下應注意安全,當風力達到6級以上時,不準開車,并將吊籠降到最低層。

十二、卸料平臺安全門未關好,不得開動吊籠。

十三、下班后必須打掃吊籠,作好當班記錄,拉開開頭鎖好控制箱和低籠門,填寫運行記錄,做好交接班。

十四、嚴禁非司機開車。

第10篇 施工升降機司機安全操作規(guī)程

一、 作業(yè)前,應將軌鉗提起,清除軌道上障礙物,擰好夾板螺絲。

二、 作業(yè)時,應將駕駛室窗子打開,注意指揮信號。冬季駕駛室內取暖,應有防火防觸電措施。

三、 應熟練掌握升降機的工作性能,并及時作好各項檢測記錄,及時發(fā)現(xiàn)并消除安全隱患;

四、 作業(yè)完畢后,升降機應停放在軌道底部,卡緊軌鉗,切斷電源。

五、 升降機行走到接近軌道限位開關時,應提前減速停車,沒有限位開關的不得使用;

六、升降機內要配備呼叫器同時司機要配備對講機。

第11篇 施工電梯司機安全操作規(guī)程

1司機必須身體健康,兩眼視力各不低于0.7,無色盲,兩耳均無聽力障礙,無癲癇、高血壓、心臟病、眩暈和突發(fā)性的疾病,無妨礙操作的疾病和生理缺陷。

2司機必須經(jīng)過專業(yè)培訓,并經(jīng)考核合格,取得主管部門頒發(fā)的機械操作合格證后,方可獨立操作。

3司機必須熟知所操作電梯的性能構造,并按照說明書及有關規(guī)定進行操作,嚴禁違章作業(yè)。

4司機必須熟知機械的保養(yǎng)、檢修知識,按規(guī)定應經(jīng)常對機械進行維修和保養(yǎng)。認真及時填寫機械履歷書和規(guī)定的報表。

第12篇 北京市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操作規(guī)程起重工起重機司機指揮信號掛鉤工

1. 一 般 規(guī) 定

1. 1起重工必須經(jīng)專門安全技術培訓,考試合格持證上崗。嚴禁酒后作業(yè)。

1. 2起重工應健康,兩眼視力均不得低于1.0,無色盲、聽力障礙、高血壓、心臟病、癲癇病、眩暈、突發(fā)性昏厥及其他影響起重吊裝作業(yè)的疾病與生理缺陷。

1. 3作業(yè)前必須檢查作業(yè)環(huán)境、吊索具、防護用品。吊裝區(qū)域無閑散人員,障礙已排除。吊索具無缺陷,捆綁正確牢固,被吊物與其他物件無連接。確認安全后方可作業(yè)。

1. 4輪式或履帶式起重機作業(yè)時必須確定吊裝區(qū)域,并設警戒標志,必要時派入監(jiān)護。

1. 5大雨、大雪、大霧及風力六級以上(含六級)等惡劣天氣,必須停止露天起重吊裝作業(yè)。嚴禁在帶電的高壓線下或一側作業(yè),。

1 .6在高壓線垂直或水平方向作業(yè)時,必須保持表30.1.6所列的最小安全距離。

表30.6.1 起重機與架空輸電導線的最小安全距離

見表

1. 7起重機司機、指揮信號、掛鉤工必須具備下列操作能力:

(1) 起重機司機必須熟知下列知識和操作能力:

①所操縱的起重機的構造和技術性能。

②起重機安全技術規(guī)程、制度。

③起重量、變幅、起升速度與機械穩(wěn)定性的關系。

④鋼絲繩的類型、鑒別、保養(yǎng)與安全系數(shù)的選擇。

⑤一般儀表的使用及電氣設備常見故障的排除。

⑥鋼絲繩接頭的穿結(卡接、插接)。

⑦吊裝構件重量計算。

⑧操作中能及時發(fā)現(xiàn)或判斷各機構故障,并能采取有效措施。

⑨制動器突然失效能作緊急處理。

(2) 指揮信號工必須熟知下列知識和操作能力:

①應掌握所指揮的起重機的技術性能和起重工作性能,能定期配合司機進行檢查。能熟練地運用手勢、旗語、哨聲和通訊設備。

②能看懂一般的建筑結構施工圖,能按現(xiàn)場平面布置圖和工藝要求指揮起吊、就位構件、材料和設備等。

③掌握常用材料的重要和吊運就位方法及構件重心位置,并能計算非標準構件和材料的重量。

④正確地使用吊具、索具,編插各種規(guī)格的鋼絲繩。

⑤有防止構件裝卸、運輸、堆放過程中變形的知識。

⑥掌握起重機最大起重量和各種高度、幅度時的起重量,熟知吊裝、起重有關知識。

⑦具備指揮單機、雙機或多機作業(yè)的指揮能力。

⑧嚴格執(zhí)行“十不吊”的原則。即:被吊物重量超過機械性能允許范圍:信號不清;吊物下方有人;吊物上站人;埋在地下物;斜拉斜牽物;散物捆綁不牢;立式構件、大模板等不用卡環(huán);零碎物無容器;吊裝物重量不明等。

(3) 掛鉤工必須相對固定并熟知下列知識和操作能力:

①必須服從指揮信號的指揮。

②熟練運用手勢、旗語、哨聲的使用。

③熟悉起重機的技術性能和工作性能。

④熟悉常用材料重量,構件的重心位置及就位方法。

⑤熟悉構件的裝卸、運輸、堆放的有關知識。

⑥能正確使用吊、索具和各種構件的拴掛方法。

1. 8作業(yè)時必須執(zhí)行安全技術交底,聽從統(tǒng)一指揮。

1. 9使用起重機作業(yè)時,必須正確選擇吊點的位置,合理穿掛索具,試吊。除指揮及掛鉤人員外,嚴禁其他人員進入吊裝作業(yè)區(qū)。

1. 10使用兩臺吊車抬吊大型構件時,吊車性能應一致,單機荷載應合理分配,且不得超過額定荷載的80%。作業(yè)時必須統(tǒng)一指揮,動作一致。

2.基 本 操 作

2. 1穿繩:確定吊物重心,選好掛繩位置。穿繩應用鐵鉤,不得將手臂伸到吊物下面。吊運棱角堅硬或易滑的吊物,必須加襯墊,用套索。

2. 2掛繩:應按順序掛繩,吊繩不得相互擠壓、交叉、扭壓、絞擰。一般吊物可用兜掛法,必須保護吊物平衡,對于易滾、易滑或超長貨物,宜采用繩索方法,使用卡環(huán)鎖緊吊繩。

2. 3試吊:吊繩套掛牢固,起重機緩慢起升,將吊繩繃緊稍停,起升不得過高。試吊中,指揮信號工、掛鉤工、司機必須協(xié)調配合。如發(fā)現(xiàn)吊物重心偏移或其他物件粘連等情況時,必須立即停止起吊,采取措施并確認安全后方可起吊。

2. 4摘繩:落繩、停穩(wěn)、支穩(wěn)后方可放松吊繩。對易滾、易滑、易散的吊物,摘繩要用安全鉤。掛鉤工不得站在吊物上面。如遇不易人工摘繩時,應選用其他機具輔助,嚴禁攀登吊物及繩索。

2. 5抽繩:吊鉤應與吊物重心保持垂直,緩慢起繩,不得斜拉、強拉、不得旋轉吊臂抽繩。如遇吊繩被壓,應立即停止抽繩,可采取提頭試吊方法抽繩。吊運易損、易滾、易倒的吊物不得使用起重機抽繩。

2. 6吊掛作業(yè)應遵守以下規(guī)定:

(1) 兜繩吊掛應保持吊點位置準確、兜繩不偏移、吊物平衡。

(2) 鎖繩吊掛應便于摘繩操作。

(3) 卡具吊掛時應避免卡具在吊裝中被碰撞。

(4) 扁擔吊掛時,吊點應對稱于吊物中心。

2. 7捆綁作業(yè)應遵守以下規(guī)定:

(1) 捆綁必須牢固。

(2) 吊運集裝箱等箱式吊物裝車時,應使用捆綁工具將箱體與車連接牢固,并加墊防滑。

(3) 管材、構件等必須用緊線器緊固。

2. 8新起重工具、吊具應按說明書檢驗,試吊后方可正式使用。

2. 9長期不用的超重、吊掛機具,必須進行檢驗、試吊,確認安全后方可使用。

2. 10鋼絲繩、套索等的安全系數(shù)不得小于8~10。

3. 三角架(三木搭)吊裝

3. 1作業(yè)前必須按安全技術交底要求選用機具、吊具、繩索及配套材料。

3. 2作業(yè)前應將作業(yè)場地整平、壓實。三角架(三木搭)底部應支墊牢固。

3. 3三角架頂端綁扎繩以上伸出長度不得小于60cm,捆綁點以下三桿長度應相等并用鋼絲繩連接牢固,底部三腳距離相等,且為架高的1/3至2/3。相鄰兩桿用排木連接,排木間距不得大于1.5m。

3. 4吊裝作業(yè)時必須設專人指揮。試吊時應檢查各部件,確認安全后方可正式操作。

3. 5移動三角架時必須設專人指揮,由三人以上操作。

4. 構件及設備的吊裝

4. 1作業(yè)前應檢查被吊物、場地、作業(yè)空間等,確認安全后方可作業(yè)。

4. 2作業(yè)時應緩起、緩轉、緩移,并用控制繩保持吊物平穩(wěn)。

4. 3移動構件、設備時,構件、設備必須和拍子連接牢固,保持穩(wěn)定。道路應堅實平整,作業(yè)人員必須聽從統(tǒng)一指揮,協(xié)調一致。使用卷揚機移動構件或設備時,必須用慢速卷揚機。

4. 4碼放構件的場地應堅實平整。碼放后應支撐牢固、穩(wěn)定。

4. 5吊裝大型構件使用千斤頂調整就位時,嚴禁兩端千斤頂同時起落;一端使用兩個千斤頂調整就位時,起落速度應一致。

4. 6超長型構件運輸中,懸出部分不得大于總長的1/4,并應采取防護傾覆措施。

4. 7暫停作業(yè)時,必須把構件、設備支撐穩(wěn)定,連接牢固后方可離開現(xiàn)場。

5. 吊 索 具

5. 1作業(yè)時必須根據(jù)吊物的重量、體積、形狀等選用合適的吊索具。

5. 2嚴禁在吊鉤上補焊、打孔。吊鉤表面必須保持光滑,不得有裂紋。嚴禁使用危險斷面磨損程度達到原尺寸的10%、鉤口開口度尺寸比原尺寸增大15%、扭轉變形超過10%、危險斷面或頸部產(chǎn)生塑性變形的吊鉤。板鉤襯套磨損達原尺寸的50%時,應報廢襯套。板鉤心軸磨損達原尺寸的5%時,應報廢心軸。

5. 3編插鋼絲繩索具宜用6×37的鋼絲繩。編插段的長度不得小于鋼絲繩直徑的20倍,且不得小于300mm。編插鋼絲繩的強度應按原鋼絲繩強度的70%計算。

5. 4吊索的水平夾角應大于45°。

5. 5使用卡環(huán)時,嚴禁卡環(huán)側向受力,起吊前必須檢查封閉銷是否擰緊。不得使用有裂紋、變形的卡環(huán)。嚴禁用焊補方法修復卡環(huán)。

5. 6凡有下列情況之一的鋼絲繩不得繼續(xù)使用:

(1) 在一個節(jié)距的斷絲數(shù)量超過總絲數(shù)的10%。

(2) 出現(xiàn)擰鈕死結、死彎、壓扁、股松明顯、波浪形、鋼絲外飛、繩芯擠出以及斷股等現(xiàn)象。

(3) 鋼絲繩直徑減少7%~10%。

(4) 鋼絲繩表面鋼絲磨損或腐蝕程度,達表面鋼絲直徑的40%以上,或鋼絲繩被腐蝕后,表面麻痕清晰可見,整根鋼絲繩明顯變硬。

5. 7使用新購置的吊索具前應檢查其合格證,并試吊,確認安全。

第13篇 北京市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操作規(guī)程起重工起重機司機、指揮信號、掛鉤工

1. 一 般 規(guī) 定

1. 1起重工必須經(jīng)專門安全技術培訓,考試合格持證上崗。嚴禁酒后作業(yè)。

1. 2起重工應健康,兩眼視力均不得低于1.0,無色盲、聽力障礙、高血壓、心臟病、癲癇病、眩暈、突發(fā)性昏厥及其他影響起重吊裝作業(yè)的疾病與生理缺陷。

1. 3作業(yè)前必須檢查作業(yè)環(huán)境、吊索具、防護用品。吊裝區(qū)域無閑散人員,障礙已排除。吊索具無缺陷,捆綁正確牢固,被吊物與其他物件無連接。確認安全后方可作業(yè)。

1. 4輪式或履帶式起重機作業(yè)時必須確定吊裝區(qū)域,并設警戒標志,必要時派入監(jiān)護。

1. 5大雨、大雪、大霧及風力六級以上(含六級)等惡劣天氣,必須停止露天起重吊裝作業(yè)。嚴禁在帶電的高壓線下或一側作業(yè),。

1 .6在高壓線垂直或水平方向作業(yè)時,必須保持表30.1.6所列的最小安全距離。

表30.6.1 起重機與架空輸電導線的最小安全距離

見表

1. 7起重機司機、指揮信號、掛鉤工必須具備下列操作能力:

(1) 起重機司機必須熟知下列知識和操作能力:

①所操縱的起重機的構造和技術性能。

②起重機安全技術規(guī)程、制度。

③起重量、變幅、起升速度與機械穩(wěn)定性的關系。

④鋼絲繩的類型、鑒別、保養(yǎng)與安全系數(shù)的選擇。

⑤一般儀表的使用及電氣設備常見故障的排除。

⑥鋼絲繩接頭的穿結(卡接、插接)。

⑦吊裝構件重量計算。

⑧操作中能及時發(fā)現(xiàn)或判斷各機構故障,并能采取有效措施。

⑨制動器突然失效能作緊急處理。

(2) 指揮信號工必須熟知下列知識和操作能力:

①應掌握所指揮的起重機的技術性能和起重工作性能,能定期配合司機進行檢查。能熟練地運用手勢、旗語、哨聲和通訊設備。

②能看懂一般的建筑結構施工圖,能按現(xiàn)場平面布置圖和工藝要求指揮起吊、就位構件、材料和設備等。

③掌握常用材料的重要和吊運就位方法及構件重心位置,并能計算非標準構件和材料的重量。

④正確地使用吊具、索具,編插各種規(guī)格的鋼絲繩。

⑤有防止構件裝卸、運輸、堆放過程中變形的知識。

⑥掌握起重機最大起重量和各種高度、幅度時的起重量,熟知吊裝、起重有關知識。

⑦具備指揮單機、雙機或多機作業(yè)的指揮能力。

⑧嚴格執(zhí)行“十不吊”的原則。即:被吊物重量超過機械性能允許范圍:信號不清;吊物下方有人;吊物上站人;埋在地下物;斜拉斜牽物;散物捆綁不牢;立式構件、大模板等不用卡環(huán);零碎物無容器;吊裝物重量不明等。

(3) 掛鉤工必須相對固定并熟知下列知識和操作能力:

①必須服從指揮信號的指揮。

②熟練運用手勢、旗語、哨聲的使用。

③熟悉起重機的技術性能和工作性能。

④熟悉常用材料重量,構件的重心位置及就位方法。

⑤熟悉構件的裝卸、運輸、堆放的有關知識。

⑥能正確使用吊、索具和各種構件的拴掛方法。

1. 8作業(yè)時必須執(zhí)行安全技術交底,聽從統(tǒng)一指揮。

1. 9使用起重機作業(yè)時,必須正確選擇吊點的位置,合理穿掛索具,試吊。除指揮及掛鉤人員外,嚴禁其他人員進入吊裝作業(yè)區(qū)。

1. 10使用兩臺吊車抬吊大型構件時,吊車性能應一致,單機荷載應合理分配,且不得超過額定荷載的80%。作業(yè)時必須統(tǒng)一指揮,動作一致。

2.基 本 操 作

2. 1穿繩:確定吊物重心,選好掛繩位置。穿繩應用鐵鉤,不得將手臂伸到吊物下面。吊運棱角堅硬或易滑的吊物,必須加襯墊,用套索。

2. 2掛繩:應按順序掛繩,吊繩不得相互擠壓、交叉、扭壓、絞擰。一般吊物可用兜掛法,必須保護吊物平衡,對于易滾、易滑或超長貨物,宜采用繩索方法,使用卡環(huán)鎖緊吊繩。

2. 3試吊:吊繩套掛牢固,起重機緩慢起升,將吊繩繃緊稍停,起升不得過高。試吊中,指揮信號工、掛鉤工、司機必須協(xié)調配合。如發(fā)現(xiàn)吊物重心偏移或其他物件粘連等情況時,必須立即停止起吊,采取措施并確認安全后方可起吊。

2. 4摘繩:落繩、停穩(wěn)、支穩(wěn)后方可放松吊繩。對易滾、易滑、易散的吊物,摘繩要用安全鉤。掛鉤工不得站在吊物上面。如遇不易人工摘繩時,應選用其他機具輔助,嚴禁攀登吊物及繩索。

2. 5抽繩:吊鉤應與吊物重心保持垂直,緩慢起繩,不得斜拉、強拉、不得旋轉吊臂抽繩。如遇吊繩被壓,應立即停止抽繩,可采取提頭試吊方法抽繩。吊運易損、易滾、易倒的吊物不得使用起重機抽繩。

2. 6吊掛作業(yè)應遵守以下規(guī)定:

(1) 兜繩吊掛應保持吊點位置準確、兜繩不偏移、吊物平衡。

(2) 鎖繩吊掛應便于摘繩操作。

(3) 卡具吊掛時應避免卡具在吊裝中被碰撞。

(4) 扁擔吊掛時,吊點應對稱于吊物中心。

2. 7捆綁作業(yè)應遵守以下規(guī)定:

(1) 捆綁必須牢固。

(2) 吊運集裝箱等箱式吊物裝車時,應使用捆綁工具將箱體與車連接牢固,并加墊防滑。

(3) 管材、構件等必須用緊線器緊固。

2. 8新起重工具、吊具應按說明書檢驗,試吊后方可正式使用。

2. 9長期不用的超重、吊掛機具,必須進行檢驗、試吊,確認安全后方可使用。

2. 10鋼絲繩、套索等的安全系數(shù)不得小于8~10。

3. 三角架(三木搭)吊裝

3. 1作業(yè)前必須按安全技術交底要求選用機具、吊具、繩索及配套材料。

3. 2作業(yè)前應將作業(yè)場地整平、壓實。三角架(三木搭)底部應支墊牢固。

3. 3三角架頂端綁扎繩以上伸出長度不得小于60cm,捆綁點以下三桿長度應相等并用鋼絲繩連接牢固,底部三腳距離相等,且為架高的1/3至2/3。相鄰兩桿用排木連接,排木間距不得大于1.5m。

3. 4吊裝作業(yè)時必須設專人指揮。試吊時應檢查各部件,確認安全后方可正式操作。

3. 5移動三角架時必須設專人指揮,由三人以上操作。

4. 構件及設備的吊裝

4. 1作業(yè)前應檢查被吊物、場地、作業(yè)空間等,確認安全后方可作業(yè)。

4. 2作業(yè)時應緩起、緩轉、緩移,并用控制繩保持吊物平穩(wěn)。

4. 3移動構件、設備時,構件、設備必須和拍子連接牢固,保持穩(wěn)定。道路應堅實平整,作業(yè)人員必須聽從統(tǒng)一指揮,協(xié)調一致。使用卷揚機移動構件或設備時,必須用慢速卷揚機。

4. 4碼放構件的場地應堅實平整。碼放后應支撐牢固、穩(wěn)定。

4. 5吊裝大型構件使用千斤頂調整就位時,嚴禁兩端千斤頂同時起落;一端使用兩個千斤頂調整就位時,起落速度應一致。

4. 6超長型構件運輸中,懸出部分不得大于總長的1/4,并應采取防護傾覆措施。

4. 7暫停作業(yè)時,必須把構件、設備支撐穩(wěn)定,連接牢固后方可離開現(xiàn)場。

5. 吊 索 具

5. 1作業(yè)時必須根據(jù)吊物的重量、體積、形狀等選用合適的吊索具。

5. 2嚴禁在吊鉤上補焊、打孔。吊鉤表面必須保持光滑,不得有裂紋。嚴禁使用危險斷面磨損程度達到原尺寸的10%、鉤口開口度尺寸比原尺寸增大15%、扭轉變形超過10%、危險斷面或頸部產(chǎn)生塑性變形的吊鉤。板鉤襯套磨損達原尺寸的50%時,應報廢襯套。板鉤心軸磨損達原尺寸的5%時,應報廢心軸。

5. 3編插鋼絲繩索具宜用6×37的鋼絲繩。編插段的長度不得小于鋼絲繩直徑的20倍,且不得小于300mm。編插鋼絲繩的強度應按原鋼絲繩強度的70%計算。

5. 4吊索的水平夾角應大于45°。

5. 5使用卡環(huán)時,嚴禁卡環(huán)側向受力,起吊前必須檢查封閉銷是否擰緊。不得使用有裂紋、變形的卡環(huán)。嚴禁用焊補方法修復卡環(huán)。

5. 6凡有下列情況之一的鋼絲繩不得繼續(xù)使用:

(1) 在一個節(jié)距的斷絲數(shù)量超過總絲數(shù)的10%。

(2) 出現(xiàn)擰鈕死結、死彎、壓扁、股松明顯、波浪形、鋼絲外飛、繩芯擠出以及斷股等現(xiàn)象。

(3) 鋼絲繩直徑減少7%~10%。

(4) 鋼絲繩表面鋼絲磨損或腐蝕程度,達表面鋼絲直徑的40%以上,或鋼絲繩被腐蝕后,表面麻痕清晰可見,整根鋼絲繩明顯變硬。

5. 7使用新購置的吊索具前應檢查其合格證,并試吊,確認安全。

第14篇 建筑安裝工人操作規(guī)程機械施工起重機司機

第一節(jié) 一 般 要 求

第1條 各種起重機應裝設標明機械性能指示器,并根據(jù)需要安設卷揚限制器、載荷控制器、聯(lián)鎖開關等裝置。軌道式起重機應安置行走限位器及夾軌鉗。使用前應檢查試吊。

第2條 鋼絲繩在卷筒上必須排列整齊,尾部卡牢,工作中最少保留三圈以上。

第3條 兩機或多機抬吊時,必須有統(tǒng)一指揮,動作配合協(xié)調,吊重應分配合理,不得超過單機允許起重量的80%。

第4條 操作中可聽從指揮人員的信號。信號不明或可能引起事故時,應暫停操作。

第5條 起吊時起重臂下不得有人停留和行走;起重臂、物件必須與架空電線保持安全距離。

第6條 起吊物件應拉溜繩,速度要均勻,禁止突然制動和變換方向,平移應高出障礙的0.5米以上,下落應低速輕放,防止傾倒。

第7條 物件起吊時,禁止在物件上站人或進行加工;必須加工時,應放下墊好并將吊臂、吊鉤及回轉的制動器剎住,司機及指揮人員不得離開崗位。

第8條 起吊在滿負荷或接近滿負荷時,嚴禁降落臂桿或同時進行兩個動作。

第9條 起吊重物嚴禁自由下落,重物下落應用手剎或腳剎控制緩慢下降。

第10條 嚴禁斜吊和吊拔埋在地下或凝結在地面、設備上的物件。

第11條 起重機停止作業(yè)時,應將起吊物件放下,剎住制動器,操縱桿放在空檔,并關門上鎖。

第二節(jié) 履帶式起重機

第12條 發(fā)動機啟動前應分開離合器,并將各操縱桿放在空檔位置上。同機操作人員互相聯(lián)系好后方可啟動。

第13條 吊物行走時,臂桿應在履帶正前方,離地高度不得超過50厘米,回轉、臂桿、吊鉤的制動器必須剎住。接近滿負荷時,嚴禁臂桿與履帶垂直。起重機不得作遠距離運輸使用。

第14條 行走拐彎時不得過快過急。接近滿負荷時,嚴禁轉彎,下坡時嚴禁空檔滑行。

第15條 用變換檔位起落臂桿操縱的起重機,嚴禁在起重臂未停穩(wěn)時,變換檔位,以防滑桿。

第16條 拖運起重機,履帶要對準跳板,爬坡不應大于15度,嚴禁在跳板上調位,轉向及無故停車,臂桿要放到零位,各部制動器應剎住。

第三節(jié) 輪胎式、汽車式起重機

第17條 輪胎式、汽車式起重機禁止吊物行駛。工作完畢起腿、回轉臂桿不得同時進行。

第18條 汽車式起重機行駛時,應將臂桿放在支架上,吊鉤掛在保險杠的掛鉤上,并將鋼絲繩拉緊。

第19條 汽車式全液壓起重機還必須遵守下列規(guī)定:

1. 作業(yè)前應將地面處理平坦放好支腿,調平機架。支腿未完全伸出時,禁止作業(yè)。

2. 有負荷時,嚴禁伸縮臂桿。接近滿負荷時,應檢查臂桿的撓度?;剞D不得急速和緊急制動,起落臂桿應緩慢。

3. 操作時,應鎖住離合器操縱桿,防止離合器突然松開。

第四節(jié) 塔式起重機

第20條 作業(yè)前,應將軌鉗提起,清除軌道上障礙物,擰好夾板螺絲。

第21條 作業(yè)時,應將駕駛室窗子打開,注意指揮信號。冬季駕駛室內取暖,應有防火、防觸電措施。

第22條 多機作業(yè),應注意保持各機操作距離。各機吊鉤上所懸掛重物的距離不得小于3米。

第23條 起重機行走到接近軌道限位開關時,應提前減速停車。沒有限位開關的吊鉤,其上止點距離臂桿頂端必須大于1米。

第24條 作業(yè)完畢后,塔吊應停放在軌道中部,臂桿不應過高,應順向風源,卡緊軌鉗,切斷電源。

第25條 自升塔式起重機還應遵守下列規(guī)定:

1. 吊運物件時,平?重必須移動至規(guī)定位置。

2. 專用電梯每次限乘3人,當臂桿回轉或起重作業(yè)時,嚴禁開動電梯。

第15篇 施工升降機司機安全生產(chǎn)操作規(guī)程

1、司機必須經(jīng)過安全技術培訓,身體健康,取得特種作業(yè)操作證,方可獨立操作。

2、司機必須身體健康,其中兩眼視力良好,無色盲,兩耳均無聽力障礙,無高血壓、心臟病、癲癇、眩暈和突發(fā)性的疾病,無妨礙操作的疾病和生理缺陷。

3、司機必須熟知所操作電梯的性能、構造,按電梯有關規(guī)定進行操作,嚴禁違章作業(yè)。司機應熟知電梯的保養(yǎng)、檢修知識,按規(guī)定對電梯進行日常保養(yǎng)。

4、現(xiàn)場外用電梯基座5米范圍內,不得挖掘溝槽;電梯底籠2.5米范圍內,要搭設堅固的防護罩棚。

5、認真做好交接班手續(xù),檢查電梯履歷書及交班記錄等的填寫情況及記載事項,認真填寫運轉記錄。

6、工作前應檢查外用電梯的技術狀況,檢查部位螺栓的堅固情況,橫豎支撐和站臺及防護門、鋼絲繩及滑輪、傳動系統(tǒng)、電氣線路、儀表、附件及操縱按鈕等情況,如發(fā)現(xiàn)不正常,應及時排除,司機排除不了時應及時上報。

7、檢查各部位限位器和安全裝置情況,經(jīng)檢查無誤后,先將梯籠升高至離地面1米處停車檢查制動是否符合要求,然后繼續(xù)上行,試驗卸料平臺、防護門、上限位、前后門限位的運轉情況,確認正常后,方可運行。

8、操作電梯運行起步前,均需鳴笛示警;電梯未切斷總電源開關前,司機不準離開操作崗位。

9.作業(yè)后,將電梯降到底層,各控制開關扳至零位,切斷電源,鎖好配電箱和梯門。

10、嚴禁超載、超員,運載貨物應做到均勻分布,防止偏載,物料不得超出梯籠之外。未到規(guī)定??课恢茫谷藛T上下。

11、運行到上下盡端時,不準以限位停車(檢查除外);在運行中嚴禁進行保養(yǎng)作業(yè),雙籠電梯一只梯籠進行籠外維修保養(yǎng)時,另一只梯籠不得運行。

12、遇惡劣天氣,如雷雨、6級以上大風、大霧、導軌結冰等應停止運行;燈光不明、信號不清應停止運行;電梯機械發(fā)生故障、未徹底排除前應停止運行;鋼絲繩斷絲磨損超過規(guī)定的應停止運行。

13、暴風雨后,外用電梯的基座、電源、接地、過橋、暫設支撐等,要進行安全檢查。

司機施工升降機工安全操作規(guī)程匯編(15篇范文)

內容一、操作前準備1.1司機應持有有效的特種設備作業(yè)人員證書,熟悉施工升降機的操作和維護知識。1.2檢查升降機各部件,確保鋼絲繩、滾輪、制動器、限位裝置等處于良好狀態(tài)。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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