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括什么內容
本規(guī)程旨在規(guī)范建筑工地上的吊籃作業(yè),確保工作人員的生命安全和設備的正常使用。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 吊籃的檢查與維護
2. 工作人員的培訓與資質
3. 作業(yè)前的安全準備
4. 作業(yè)過程中的安全規(guī)定
5. 緊急情況下的應對措施
6. 作業(yè)結束后的清理與存儲
編制指南
1. 吊籃檢查與維護
- 每日作業(yè)前,必須對吊籃進行全面檢查,包括鋼絲繩、懸掛機構、電氣系統及安全裝置,確保無損壞或異常。
- 定期進行專業(yè)維護,如潤滑、緊固連接件,及時更換磨損部件。
- 任何發(fā)現的問題應立即報告并修復,未經許可不得使用有缺陷的吊籃。
2. 工作人員的培訓與資質
- 所有吊籃作業(yè)人員必須接受安全培訓,掌握吊籃操作、應急處理等相關知識,并通過考核取得上崗證。
- 定期進行安全教育,強化安全意識,提高應急反應能力。
3. 作業(yè)前的安全準備
- 確保作業(yè)區(qū)域無雜物,地面平整,吊籃下方嚴禁站人。
- 操作人員穿戴好安全帽、防護鞋、安全帶等個人防護裝備。
- 檢查電源線是否完好,接地是否可靠,電氣設備是否正常。
4. 作業(yè)過程中的安全規(guī)定
- 吊籃載重不得超過額定載荷,嚴禁超載作業(yè)。
- 作業(yè)時保持穩(wěn)定,避免猛烈搖晃,嚴禁在吊籃內進行焊接等產生火花的作業(yè)。
- 操作人員應隨時注意周圍環(huán)境,保持與地面指揮人員的通信暢通。
5. 緊急情況下的應對措施
- 發(fā)現異常情況,立即停止作業(yè),啟動應急預案,通知相關人員。
- 遇到突發(fā)大風、雷電等惡劣天氣,應迅速將吊籃降至地面。
6. 作業(yè)結束后的清理與存儲
- 清理吊籃內的雜物,收好電纜,做好防雨防潮措施。
- 存放于指定地點,防止風吹日曬,確保下次使用時設備狀態(tài)良好。
復審規(guī)定
1. 本規(guī)程每年至少復審一次,以適應新的法規(guī)要求和技術進步。
2. 當發(fā)生安全事故或發(fā)現規(guī)程存在疏漏時,應及時進行修訂。
3. 復審工作由安全生產管理部門負責,涉及改動的部分需經過相關部門審批后執(zhí)行。
請所有相關人員嚴格遵守上述規(guī)定,確保吊籃作業(yè)的安全高效。任何違反規(guī)程的行為都將受到相應處罰。讓我們共同營造一個安全的工作環(huán)境,預防事故的發(fā)生。
吊籃安全作業(yè)規(guī)程范文
第1篇 高空作業(yè)吊籃安全操作規(guī)程
1、現場操作的安全措施及注意事項:
(1)現場操作人員首次上機操作前必須經過學習,對操作規(guī)范、安全注意事項熟悉了解,并在安全技術交底書上簽字。
(2)有關施工安全技術,現場操作安全措施規(guī)定,勞動保護及安全用電、消防等要求,應按國家及地方頒發(fā)的有關規(guī)范規(guī)程、規(guī)定為準,嚴格執(zhí)行。電源必須接地配備漏電開關。
2、操作規(guī)定
(1)吊籃應有專人操作、保養(yǎng)、維護。
(2)吊籃至少有兩人操作,應在互相配合下進行安全操作并應系扣安全帶,戴好安全帽。
(3)在現場使用中,距離整機10m范圍內不得有高壓電線。
(4)平載重量不得超過額定載荷(包括載員重量)。
(5)當發(fā)現平臺傾斜時應及時調整,保持水平兩邊相差不超過15cm。
(6)平臺在正常使用時,嚴禁使用電機制動器及安全鎖手剎車,以免引起意外事故。
(7)平臺懸掛在空中時,嚴禁拆裝。
(8)當上限位裝置作用后,應降低平臺上限位開關脫離限位塊。
(9)平臺內載荷應大致均布,以防兩端受力不勻和平臺傾斜。
(10)吊籃使用應符合有關高空作業(yè)規(guī)定,在雷雨、大霧天氣及六級以上大風時不準使用。
(11)吊籃使用結束后,關閉控制箱及總電源,并將提升機、安全鎖用塑料紙包扎,防止雨水滲入。
(12)吊籃不適用于酸堿液體、氣體下使用,不得不用吊籃時應將提升機,安全鎖與腐蝕性氣體、液體隔離,并小心使用。
(13)安全鎖的鋼絲繩不能彎曲,不能有污物、不能接觸油類,嚴禁砂漿雜物進入安全鎖,安全鎖在使用過程中要定期檢查,安全鎖不得擅自拆封。
(14)提升機的鋼絲繩嚴禁有油污砂漿、雜物粘附,如發(fā)現開裂、亂絲、變形等現象必須立即更換,如提升機發(fā)現異常噪聲,應立即停止使用。
(15)操作人員不準酒后作業(yè),嚴禁赤膊、赤腳進入籃內,并不得在籃內打鬧、嬉戲。
3、緊急時的安全措施
(1)工作時斷電,首先關閉電源,防止來電發(fā)生意外,如需平臺下降回地面,則小心同時松開兩個電磁制動器,使平臺緩慢下降,直到地面。
(2)工作時斷繩后的處理。首先,保持清醒冷靜的頭腦,在確保安全的情況下,撤離工作人員派專業(yè)人員進入籃內,先將斷的鋼絲繩從提升機內退出,再將上面送下的鋼絲繩穿入提升機在安全鎖不打開狀態(tài)下向上升,看能否正常工作,然后小心松開安全鎖,再開車下降到地面后,嚴格檢查后才允許重新使用。如鋼絲繩不能退出,則用安全鎖鎖牢鋼絲繩,并用加固鋼絲繩固定好工作平臺,再打開提升機進行修理。
第2篇 高處作業(yè)吊籃安全操作規(guī)程
凡在建筑工地使用zlp630型高處作業(yè)吊籃(以下簡稱吊籃),除遵守建筑工地安全規(guī)定外,還應嚴格按本規(guī)定執(zhí)行:
一、 使用吊籃人員均應身體健康、精神正常,經過安全技培訓與考核,執(zhí)有操作證方可上崗;非指定人員不得動用吊籃。
二、 吊籃屋面懸掛裝置安裝齊全、可靠、穩(wěn)定;配重壓鐵40塊,前臂挑出長度必須遵循《吊籃安裝高度、前梁伸出長度與允許載重的關系表》
三、 吊籃嚴禁超載使用,按照吊籃安裝額定的重量使用。
四、 工作前必須檢查:
1、 前列第二項、第三項。
2、 所有聯接件齊全、牢固、可靠;無丟失損壞。
3、 提升機鋼絲繩入口處嚴禁砂石、螺釘、螺帽、鋼絲等雜物入內,以免提升機構咬死切斷鋼絲繩造成危險。
4、 檢查懸掛機構,各緊固件是否連接牢靠,配重塊與工作鋼絲繩應符合安全技術要求,檢查安全鎖是否靈敏可靠。
5、 檢查電纜線有無損壞,插頭是否擰緊,保護零線是否連接可靠,并試驗吊籃配電箱及用戶配電箱的漏電,保護開關是否靈敏可靠,并檢查兩側提升電機制動性能是否可靠。
五、 吊籃應下放到最下層或固定在比較安全的平板(架子)上,方可上下,嚴禁把吊籃隨意放置在窗洞處或其它不安全的地方跳下爬上,下班時固定好電纜線,并切斷電源鎖好控制箱。
六、 每次吊籃運行只能由一個人控制,在運行前提醒籃內其他人員并確定上、下無障礙物方可運行。
七、 每次使用前均應在2米高度下空載運行2~3次,確認無故障方可使用。
八、 上吊籃工作時必須戴好安全帽,系好安全帶,嚴禁酒后上吊籃作業(yè)。
九、 吊籃任一部位有故障均不得使用。應請專業(yè)技術人員維修,使用人員不得自行拆、改任何部位。
十、 雷、雨、大風(陣風5級以上)天氣不得使用吊籃,應停置地面
十一、 施工單位應按建筑施工安全規(guī)模劃出安全區(qū),架設安全網。
第3篇 高處作業(yè)電動吊籃安全操作規(guī)程
1 總則
1.1 為了規(guī)范工人安全操作程序,消除和控制吊籃使用工程中設備的不安全狀態(tài)和人的不安全行為,預防事故發(fā)生,特制定本安全操作規(guī)程。
1.2 本規(guī)程根據國家相關法規(guī)、標準、規(guī)范、規(guī)程、電動吊籃使用說明書,結合保信四公司具體情況制定。
1.3 本規(guī)程適用于保信四公司所有在施項目部外檐裝修使用電動吊籃施工作業(yè)。
2 操作人員
2.1 操作人員必須年滿18周歲,無不適應高處作業(yè)的疾病和生理缺陷。酒后、過度疲勞、情緒異常者,嚴禁從事吊籃高空作業(yè)。
2.2 操作人員必須佩戴安全帽、安全帶、安全扣、穿防滑鞋。進入吊籃前必須先將安全帶扣在單獨懸掛于建筑物頂部牢固部位的保險繩(亦稱“生命繩”)安全扣上,下吊籃必須人先下吊籃后摘安全帶。未系安全帶的人員嚴禁上吊籃作業(yè)。
2.3 操作人員必須經過專門吊籃理論知識、安全操作技能培訓,考試合格后方可上崗操作,凡未經培訓和考核的人員嚴禁從事吊籃作業(yè)。操作人員作業(yè)時必須佩帶附本人照片的操作證。
2.4 操作人員上吊籃操作前,必須認真學習和掌握相關內容。使用前,必須按照日常檢驗項目逐項檢驗合格后方可操作吊籃,使用中嚴格執(zhí)行安全操作規(guī)程。
2.5 上吊籃操作人員嚴禁超過2人。(每條安全保險繩最多供二人使用)
2.6 作業(yè)人員必須在地面或首層水平網上進出吊籃,不得在空中攀緣窗戶出入吊籃,嚴禁吊籃在懸空狀態(tài)下從一懸吊平臺攀入另一懸吊平臺。
2.7 作業(yè)時,吊籃下方嚴禁站人,嚴禁交叉作業(yè)。
2.8 操作人員發(fā)現事故隱患或者不安全因素,必須停止使用吊籃。對管理人員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yè),有權拒絕執(zhí)行。
3 操作環(huán)境
3.1 吊籃內的載荷必須均勻分布,嚴禁超過額定載荷。正常施工時,工作載荷不得大于額定載荷的80%,嚴禁長期滿載使用或用作起重運輸進行頻繁升降。
3.2 現場使用吊籃于高壓線及高壓裝置之間必須有足夠的安全距離,最小安全距離不得小于10米,安全距離小于10米禁止使用吊籃。
3.3 出現雷雨、大雪、大霧、五級以上大風禁止使用吊籃。
3.4 吊籃不宜接觸易腐蝕氣體及液體,必要時應采取防腐蝕隔離措施。
3.5 正常工作環(huán)境溫度為(-20至+40)℃,電動機外殼溫度超過65℃時,應停止使用電動吊籃。
3.6 正常工作電壓為380±10%范圍內,超出標準范圍時應停止使用。
3.7 高處作業(yè)電動吊籃夜間禁止使用。
3.8 電動吊籃嚴禁作垂直運輸工具使用。
4 懸掛機構
4.1 操作前,應全面檢查屋面懸掛機構焊縫是否脫焊和漏焊,銷軸、螺栓、繩扣是否齊全、松動。懸掛機構連接梁是否牢靠。
4.2 配重數量足夠、放置妥當,并有固定措施,防止配重滑落。
4.3 屋面保險繩(亦稱:“生命繩” )是否與建筑物結構栓系牢固。
4.4 懸掛機構兩點間距與懸掛平臺兩點間距必須相等,其誤差應≤5cm。
4.5 懸掛機構的前梁應上翹3-5cm,使前梁產生預應力,提高前梁的剛度。
4.6 懸掛機構前支架支放與結構陽臺、飄窗等部位時,必須對陽臺、飄窗進行卸荷處理。
5 懸吊平臺和提升機
5.1 懸吊平臺按使用所需長度拼裝成一體,最大長度不得超過6米,籃框各部件連接螺栓應緊固可靠。各焊接的焊縫不脫焊和漏焊,不出現裂紋、嚴重銹蝕。
5.2 禁止在懸吊平臺內使用梯子、板凳、擱板等攀高工具和在懸吊平臺外另設吊具進行作業(yè)。
5.3 吊籃懸吊平臺內要嚴格控制堆放物料的重量和高度,零散物料必須使用容器盛放。嚴禁堆放物料超過吊籃的額定荷載和物料超過吊籃籃框的高度。
5.4 吊籃懸吊工作平臺四周必須有不低于15cm的擋腳板,擋腳板應完整、無缺。
5.5 吊籃工作平臺傾斜角度不得超過8%,傾斜度超過標準時應及時調平,否則將嚴重影響安全鎖的使用,甚至損壞零部件。嚴禁對懸吊平臺猛烈晃動、“蕩秋千”等。
5.6 懸吊平臺在上下運行時,操作人員必須密切注意上下有無障礙物,以免引起碰撞或其他事故。吊籃向上運行時,要注意上限位。
5.7 必須經常檢查電機、提升機運行是否有異常噪音、過熱和產生異味等異?,F象,如有上述現象,應立即停止使用。
5.8 吊籃在使用、檢查中發(fā)現故障、變形、磨損、腐蝕、損壞時,應立即停止使用,由專職人員及時進行維修和更換損壞零、部件,經檢查測定正常合格后方可繼續(xù)使用。嚴禁吊籃帶“病”運行。
5.9 每班結束后,必須將懸吊平臺降至地面或首層水平安全網合理位置,并可靠固定。如懸吊平臺降至地面時,應放松工作鋼絲繩,使鋼絲繩處于松弛狀態(tài)。
5.10 懸吊平臺懸掛在高處時,嚴禁隨意拆卸提升機、安全鎖、鋼絲繩等。由于故障需要修理的,應由專業(yè)人員在落實可靠安全措施后方可進行。
6 安全鎖
6.1 安全鎖、提升機與結構件應可靠連接。
6.2 安全鎖在工作時應是開啟的,處于自動工作狀態(tài),無需人工操作。安全鎖應無損壞、卡死,動作靈活,鎖繩可靠。
6.3 使用中,當吊籃平臺傾斜引起防傾斜式安全鎖鎖死時,應首先點動提升低側吊籃平臺使安全鎖打開。在安全繩受力時,嚴禁蠻力扳動,強行開鎖。
6.4 禁止安全鎖鎖閉后開動提升機下降。禁止操作人員自行拆卸修理。
6.5 吊籃安全鎖,必須按照國家標準或規(guī)范的規(guī)定,送具有相應資質的檢測機構或生產廠家校驗,校驗合格期限不得大于1年。
6.6 吊籃的安全鎖應靈敏可靠,當吊籃下滑速度大于25m/min時,安全鎖應在不超過10cm距離內自動鎖住懸吊平臺鋼絲繩,安全鎖必須在有效檢定期內。
6.7 安全繩必須按照規(guī)定要求加設重錘,防止懸吊平臺提升時將鋼絲繩隨同拉起而影響懸吊平臺正常運行。
6.8 使用中,嚴禁在升降過程中使用安全鎖制動或進行施工作業(yè)。
7 限位裝置
7.1 上限位裝置應保證齊全、靈敏可靠。
7.2 當上行程開關碰撞到限位塊時,應及時降低平臺,使行程開關脫離限位塊。
8 電氣系統
8.1 操作前,應檢查電纜線及各連接插頭有無破損、漏電等現象,指示燈工作是否正常。按動各開關按鈕應無異常。各電氣元件必須靈敏可靠。
8.2 電纜線、保險繩(亦稱:“生命繩”)在建筑物結構棱角處必須采取抗磨、防剪保護措施。吊籃在升降作業(yè)過程中必須密切注意電纜是否被墻面或其他物件掛住,如若電纜被掛住切不可硬拉,應上下活動吊籃使電纜放松,解脫后方可運行。
8.3 當吊籃下行距離地面50cm時,應停止運行,并進行檢查,排除電纜線、鋼絲繩被籃框砸壓引起漏電等隱患后再降落。
8.4 吊籃必須設置專用開關控制箱,做到“一機、一閘、一漏”控制,嚴禁一閘多機控制。
8.5 吊籃的電源電纜必須架空敷設,嚴禁電纜拖地明敷設。
8.6 在使用吊籃時,要隨時觀察吊籃的電源電纜線外皮有無破損,發(fā)現電纜有破損必須及時對電纜進行絕緣處理。
8.7 每日下班時,必須清理干凈吊籃懸吊平臺內的雜物、零散物件。關閉吊籃控制箱電源,鎖好電器控制箱,切斷電源總閘,使電纜線不帶電,并做好防雨措施。
9 鋼絲繩
9.1 吊籃所使用的鋼絲繩必須符合《gb8902》要求,嚴禁用其他規(guī)格的鋼絲繩或偽劣產品代用。
9.2 吊籃的工作鋼絲繩、保險鋼絲繩穿繩必須正確,鋼絲繩的安全系數不應小于9。
9.3 吊籃挑梁張緊加強鋼絲繩、工作鋼絲繩、保險鋼絲繩在做回彎時,必須使用雞心環(huán)保護使其圓滑過渡。鋼絲繩卡數量最少不少于3個,繩卡的規(guī)格必須與鋼絲繩直徑相匹配,繩卡間距應不小于8cm,繩頭并留安全彎。繩卡滑鞍(夾板)應在鋼絲繩承載時受力的一側,“u”型螺栓應在鋼絲繩的尾端,嚴禁繩卡正反交錯卡壓。
9.4 鋼絲繩的檢查和報廢必須嚴格執(zhí)行《gb5972-86起重機械用鋼絲繩檢查和報廢使用規(guī)范》。鋼絲繩斷骨股或在一個節(jié)距內斷絲達到5根、松股、壓扁、起鼓、死彎、磨損、銹蝕嚴重、鋼絲繩直徑大于10mm或小于8.3mm的鋼絲繩必須報廢。
9.5 工作鋼絲繩、安全鋼絲繩的長度必須大于建筑物總高度。鋼絲繩加設重錘后地面多余的鋼絲繩應盤好扎緊,不得任意散放地面。
9.6 操作過程中,必須注意防止異物卷入提升機和安全鎖內。特別注意鋼絲繩不得有砂漿、玻璃膠、廢紙、油污、焊渣燒蝕等雜物。
10 電、氣焊作業(yè)
10.1 進行電焊作業(yè)時,嚴禁將電焊機放置于吊籃上以及在吊籃控制箱內接電源。
10.2 電焊機的二次回路線嚴禁與吊籃任何部件連接,構成回路,損壞鋼絲繩。
10.3 電焊鉗不得搭放在吊籃上,必須放在絕緣板上,以防打火。
10.4 電、氣焊作業(yè)時,必須使用接火斗承接焊渣,嚴防電焊渣濺到鋼絲繩、電纜、安全鎖上。
10.5 利用吊籃進行氣焊作業(yè)時,嚴禁在懸吊平臺內放置氧氣、乙炔瓶等易燃易爆物品。
11 安裝、移位及拆除
11.1 從事吊籃安裝、拆卸的人員必須持有效的《建筑施工特種作業(yè)操作資格證書》方可上崗做業(yè)。作業(yè)前必須對安裝工人進行安全技術交底,并履行簽字手續(xù)。
11.2 吊籃在施工現場進行移位二次安裝時,必須由產權單位負責,嚴禁使用人員私自安裝、拆卸、移位。
11.3 吊籃二次移位,必須嚴格按照安裝工藝流程進行。吊籃在拆除時要嚴格遵循“先安裝、后拆除;后安裝、先拆除”的原則。
11.4 二次移位后,必須經過驗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11.5 吊籃在安裝、拆卸作業(yè)時,必須設置警戒區(qū),指派專人負責指揮和監(jiān)督,禁止無關人員進入。
12 應急措施
12.1 施工中突然斷電時,必須立即關閉電控箱的電源總開關。判別斷電原因必要時可操作專用手柄,使平臺緩慢降至地面。
12.2 當發(fā)生松開按鈕但不能夠停止上、下運行時,必須立即按下電氣箱上的紅色急停按鈕,或者立即關閉電源總開關,切斷電源使懸吊平臺緊急停止運行。由專業(yè)維修人員排除故障后,再進行作業(yè)。
12.3 吊籃在升降過程中,若懸吊平臺傾斜角度過大會引起安全鎖自動鎖繩,此時應及時扳動轉換開關,點動平臺一側提升機,使平臺接近水平狀態(tài),安全鎖恢復開啟狀態(tài)后再正常運行。
12.4 使用中工作鋼絲繩突然卡在提升機時,必須立即停機。嚴禁用反復升、降操作來強行排除險情。操作人員在保證安全的前提下撤離懸吊平臺,并通知專業(yè)維修人員進入懸吊平臺進行排險。發(fā)生故障的提升機必須全面檢修后方可投入使用。
12.5 一端工作鋼絲繩破斷、安全鎖鎖住安全繩時,必須由專業(yè)維修人員進行排險。在排險過程中,要特別注意動作要輕、平穩(wěn),避免安全鎖遭受過大沖擊,發(fā)生事故。
12.6 維修和拆卸吊籃時,必須先切斷電源,并在顯著位置設置“維修禁用”和“拆除禁用”的警示標志,并設專人進行監(jiān)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