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目錄
本《用水用電管理制度》旨在規(guī)范公司內部的水資源和電力資源的使用,確保合理分配、有效節(jié)約和安全操作。主要內容包括:日常管理規(guī)定、節(jié)約措施、安全操作規(guī)程、責任劃分以及違規(guī)處理辦法。
包括哪些方面
1. 日常管理:設定日常用水、用電的規(guī)范,如工作時間內外的使用規(guī)定,設備的開啟與關閉程序。
2. 節(jié)約措施:提倡節(jié)能意識,制定節(jié)能目標,推廣節(jié)能技術和設備。
3. 安全操作:明確電氣設備的操作流程,確保員工了解并遵守安全用電規(guī)定。
4. 責任劃分:明確各部門和個人的職責,落實節(jié)水節(jié)電責任制。
5. 違規(guī)處理:設立違規(guī)行為的處罰機制,以保證制度執(zhí)行的有效性。
重要性
用水用電管理制度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合理使用水電資源是企業(yè)社會責任的體現,有助于環(huán)境保護和可持續(xù)發(fā)展。節(jié)約水電能降低運營成本,提高經濟效益。安全操作能防止意外事故,保障員工的生命財產安全。通過制度化管理,可以培養(yǎng)員工的節(jié)約習慣,形成良好的企業(yè)文化。
方案
1. 設立專人負責:設立能源管理部門,負責監(jiān)控和管理全公司的用水用電情況,定期發(fā)布使用報告,提醒各部門注意節(jié)約。
2. 培訓教育:定期進行水電安全操作培訓,提升員工的安全意識和節(jié)能知識。
3. 技術改造:引入節(jié)能設備和技術,如led照明、智能控制系統(tǒng),降低能耗。
4. 激勵機制:設立節(jié)能獎勵,對節(jié)約水電的部門和個人給予表彰和獎勵。
5. 監(jiān)督檢查:不定期進行水電使用檢查,對違規(guī)行為進行糾正,并根據制度進行相應處理。
6. 制度更新:根據實際情況和新技術的發(fā)展,定期更新和完善用水用電管理制度,確保其適應性。
通過上述方案的實施,我們期望構建一個高效、安全、節(jié)約的用水用電環(huán)境,推動公司的可持續(xù)發(fā)展。
用水用電管理制度范文
第1篇 學校用水用電用氣管理制度(2)
學校用水、用電、用氣管理制度(二)
一、安全用水、用電、(用氣)管理由總務處負責,校內的所有內外電源、線路供水管道布局,施工、檢查、驗收、維護均由總務部門統(tǒng)一辦理。
二、校內電源線路和水路一律由總務處統(tǒng)一管理、任何個人均不得私自接水、接電。特別是學生宿舍內,禁止學生私自外接插頭,私自使用熱得快和照明燈.私自使用取暖器、電爐式電風扇;各辦公室、教室、實驗室、微機室等地禁止任何個人私自安裝大容量的電器設備。
三、電源線路在布局設計時,必須充分考慮發(fā)展的需要,使電路有足夠的剩余容量,對陳舊老化、超負荷的電源線路,必須有計劃地逐步更換。一時難于更換的,必須在確保安全的條件下,采取特別防護措施,否則,必須暫停使用。
四、電源線路必須安裝可靠的保險裝置,適當增裝空開,并正確使用保險絲,確保用電安全,禁止使用銅線和其它非專用金屬替代保險絲。新建項目必須安裝漏電保護裝置。
五、所有電路安裝、電器操作人員,都必須是學校認定的電工專業(yè)人員,非電工專業(yè)人員不得接觸電源,在操作時必須有可靠的絕緣措施,并按規(guī)定嚴格進行檢查,防止觸電事故的發(fā)生。
六、所有用電場所必須執(zhí)行“人走電關”的規(guī)定,人員離開用電場所或電器設備不使用時,要關閉總電源。24小時用電的設備,必須有專人管理,隨時掌握用電的安全情況。
七、凡有高電壓的場所,電線裸露的地方,應設立醒目的危險警示標志,并采取有效的隔離措施,防止電擊事故發(fā)生。室外的電源設置,必須定期清理周圍的雜草樹林,防止引發(fā)事故。
八、校園內用電線路的架設,應盡量避開師生經常經過的區(qū)域。
九、電器在使用過程中,發(fā)生打火、異味、高熱、怪聲等異常情況時,必須立即停止操作,關閉電源,并及時找電工檢查、修理,確認能安全運行時,才能繼續(xù)使用。
十、安全用電必須堅持定期檢查制度,總務處要經常性地對教室、學生宿舍、實驗室、微機室、辦公室、多媒體教室、學生食堂等場所的電路和電源開關等進行檢查,并作好登記,防止線路老化和開關漏電,對存在的隱患要及時整改。及時更換教室、辦公室、樓道和校內公用的各類損壞的電器,確保學校正常用電和安全。
十一、學校要在師生中開展安全用電宣傳,教育學生不要攀爬電桿和在高壓線下玩耍,要遠離電源,不要無故擺弄電燈和電風扇的開關;全體師生員工都必須嚴格遵守安全用電規(guī)則,對于違規(guī)違章的,全體師生員工都有檢舉和監(jiān)督的義務。
十二、學校食堂用氣做飯時應在確保安全的條件下進行操作,操作完畢應及時關閉氣閥,煤管道應是符合國家標準的并要按規(guī)定定期檢修。
十三、凡違反上述規(guī)定造成自身傷亡由當事人自已承擔一切責任損失,造成他人傷亡的和設備、財產損失的,將根據情節(jié)和損失程度給予當事人罰款、賠償,直至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第2篇 b大學分校區(qū)施工臨時用水用電管理辦法
大學分校區(qū)施工臨時用水用電管理辦法
為了加強zz校區(qū)臨時用水、用電的管理,特制定本管理辦法。
一、 總則
第一條 本辦法是為了規(guī)范__大學(華東)zz校區(qū)水電收費的管理,節(jié)約水電資源,減少水電費的流失,降低學校辦學成本。具體辦法如下:
二、臨時用水、用電管理及計量
第二條 校區(qū)內基建施工、維修工程等需臨時用水用電必須裝表計量,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拒絕安裝計量表,無表不得用水用電。
第三條 基建施工、維修工程等需臨時用水用電時,施工方應將其所需用水量、用電負荷等相關資料,報送規(guī)劃建設辦公室審查通過后,到后勤管理處辦理臨時用水用電手續(xù),簽訂臨時用水用電協(xié)議,根據用水情況和用電設備的容量預繳2000-5000元的水電費(經規(guī)劃建設處批準的施工單位,可不預繳水電費,在工程撥款中予以扣除實際發(fā)生的水電費),自費安裝水電計量裝置,并按基建施工水電價格標準繳納水電費,否則不予供水供電。
第四條 計量裝置的管理和能源費的收繳,統(tǒng)一由后勤管理處或后勤管理處授權的單位負責。其它任何單位和部門無權向用戶收繳能源費。
第五條 水電計量裝置損壞的單位和個人,應及時向后勤管理處報修。后勤管理處應及時予以維修或更換(維修、更換新表等設施的費用由其使用單位和個人自理),用戶不得擅自更換水電計量裝置。
第六條 施工臨時用水、用電的計量裝置,應安裝在單獨封閉的鐵箱內并加鎖,水、電計量裝置安裝完成后,經規(guī)劃建設辦公室和總務辦公室共同驗收合格后方可送水、送電。
第七條 施工臨時用水用電線路、設備的安裝應符合施工臨時用水、用電的施工規(guī)范要求。
第八條 用水、用電單位和管理單位應設用水、用電管理機構,健全管理責任制度,設具有相關資格證書的專業(yè)人員進行管理。
三、水電費用繳納
第九條 施工水電費,按施工企業(yè)的總水、電表計量的數量(變壓器損耗按用電量分攤),每月抄表一次,工程結束結清水電費后,方可予以撥付工程款。
四、違章用水用電的制止與處理
第十條 各單位和個人必須按照國家法律和有關規(guī)定合法用水用電,禁止違章使用水電和竊水、竊電的行為。竊水竊電行為包括:
1、在供水、供電設施上擅自接管接線用水用電。
2、繞越水電計量裝置用水用電。
3、偽造或開啟水電計量裝置的封印用水用電。
4、故意損壞水電計量裝置。
5、故意使水電計量裝置不準或失效。
6、采用其它方法竊水竊電。
第十一條 對用電用水檢查中發(fā)現的竊水、竊電現象,規(guī)劃建設處和后勤管理處的工作人員有權予以制止,并可當場中止供水供電。竊水竊電者應按所竊水電量補交水電費,并承擔補交水電費三倍的違約金。竊水竊電數額較大或情節(jié)嚴重的,報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第十二條 竊電量按以下方法確定:即在供電線路和設施上擅自接線用電的,所竊電量按私接設備的額定容量乘以實際使用天數再乘以3倍計算確定。以其他行為竊電的,所竊電量按計費電能表標定電流值所指的容量乘以實際竊用的天數再乘以3倍計算確定。竊電時間無法查明時,竊電天數至少以180天計算,每日竊電時間:動力用戶按16小時的計算,照明用戶按8小時計算。
對竊水的單位和個人,按照水表口徑所對應流量的3倍收取水費。
第十三條 非人為因素導致的計量裝置不準時,責任方應盡快查明原因,立即改正,計量表故障期間的計量按如下方法計算:取計量準確時前后十天的平均值乘以計量表故障的實際天數。
第十四條因違章用水用電造成供水供電設施損壞的,責任者必須承擔設施的修復費用或進行賠償。因違約用水用電或竊水竊電導致他人財產、人身安全受到侵害的,受害者有權要求責任者停止損害,并賠償損失。
第十五條 因用水、用電單位管理不善,造成水、電系統(tǒng)及設備損壞,造成工程停水、停電所發(fā)生的一切費用,由當事單位和個人負責,并視情節(jié)輕重進行處罰。
五、附則
第十六條 本管理辦法2022年5月修訂。
第十七條 本辦法由后勤管理處負責解釋。
第3篇 某高中用水用電管理制度
高級中學用水、用電管理制度
(一)、由總務處負責學校日常的水、電、氣的維護和管理。
(二)、水電工應經常檢查校內水管龍頭、電路電器及天然氣的使用狀況。
(三)、對裸露的水管要做好保溫措施,以防冬天爆裂。
(四)、本著節(jié)約的精神,發(fā)現問題及時修理。
(五)、總配電房由高壓電工專人負責,持證上崗。無關人員不得入內。
(六)、對配電房內電器的設備要認真檢查和維護,并須通過供電局的年檢。做好天然氣的年檢工作。
(七)、合理分配各棟樓的電力,確保學生教室的電器能正常使用。
(八)、不得超負荷使用電器,發(fā)現問題及時搶修。
(九)、配置好各室內消防器材,確保其完好性。
(十)、若發(fā)生意外由水電工和總務處主管負直接責任。
第4篇 某施工現場用水用電管理措施
1 施工現場用電應從戶表以后設立臨時施工用電系統(tǒng)。
2 安裝、維修或拆除臨時施工用電系統(tǒng),應由電工完成。
3 臨時施工供電開關箱中應裝設漏電保護器。進入開關箱的電源線不得用插銷連接。
4 臨時用電線路應避開易燃、易爆物品堆放地。
5 暫停施工時應切斷電源。
6 不得在未做防水的地面蓄水。
7 臨時用水管不得有破損、滴漏。
8 暫停施工時應切斷水源。
9 施工用電必須符合用電操作規(guī)程,對現場的各種線路和設施進行定期或不定期抽查,并將檢查、抽查記錄存檔。
10施工機具、車輛及人員應與內、外電線路保持安全距離。達不到規(guī)范規(guī)定的最小距離時,必須采用可靠的防護措施。
11各種高大設施必須按規(guī)定裝設避雷裝置。
12電動工具的使用應符合國家標準的有關規(guī)定。工具的電源線、插頭和插座應保持完好,電源線不得任意接長和調換,工具的外絕緣應完好無損,維修和保管工作應由專人負責。
第5篇 恒大地產工程用水用電管理規(guī)定
恒大地產建設工程用水用電管理規(guī)定
第一節(jié)總則
第1.0.1條為了貫徹國家安全生產的政策法規(guī),保障建設工程的用水用電,防止事故的發(fā)生,本著安全、節(jié)約、公平的原則,規(guī)范管理,保證建設工程的順利進行特制定本規(guī)定。
第1.0.2條本規(guī)定適用于zz集團所有在建工程。
第1.0.3條建設工程的用水、用電應遵守國家現行標準、規(guī)范、技術規(guī)程及施工合同的相關約定條款。
第二節(jié)用水管理
一、管理原則及權責
第2.1.1條用水管理實行建設單位、主體施工單位(樁基施工單位)、各專業(yè)分包單位三級管理。
第2.1.2條建設單位負責審批建設工程的用水單位的用水申請,總水表及總閥、管的日常運行、維修、檢查,水表讀數的抄錄,全面監(jiān)察建設工程各用水單位的安全、節(jié)約、規(guī)范狀況,制定并實施用水管理處罰條例。
第2.1.3條主體單位(樁基單位)直接負責管理建設工程自身及各專業(yè)分包用水安全、節(jié)約、合法狀況,整個項目工程給水系統(tǒng)的正常運行、維修,保障工地正常用水,根據制定的用水管理處罰條例處理違規(guī)用水單位報建設方批準。
二、用水申請及審批
第2.2.1條所有用水單位用水前必須向建設方提出申請,認真填寫《申請臨時用水審批表》。
第2.2.2條主體(樁基)施工單位申請用水時必須編制臨時用水施工組織設計,內容包括水量計算、給水系統(tǒng)圖、平面圖、汲水、加壓給水設備配置規(guī)格、型號。
第2.2.3條用水申請表中必須明確施工單位項目經理姓、水專業(yè)主管(作為抄錄員)姓名及聯(lián)系方式、身份證復印件,建設單位明確水專業(yè)主管。
三、用水計量及費用支付
第2.3.1建設單位總水表對主體單位(樁基單位)直接計量,雙方每月5號抄錄《區(qū)(段)號表施工用水記錄表》,壹式貳份,壹份存入工程檔案;主體單位(樁基單位)對各專業(yè)分包單位按照《申請臨時用水審批表》進行給水配接計量,并每月5號參照《區(qū)(段)號表施工用水記錄表》抄錄,并報貳份給建設單位備案。
第2.3.2建設單位對主體單位(樁基單位)每月計量,根據進度的申請時間累計計量扣除各專業(yè)分包單位累計用水量,加10%損耗后的用水量在《進度申請審批表》上填寫施工用水量,其費用按建設單位規(guī)定單價計算,近次進度款中扣除。
第2.3.3各專業(yè)分包單位按合同約定結算時扣除用水費用,計量按主體單位(樁基單位)每月上報《區(qū)(段)號表施工用水記錄表》起始讀數加10%損耗計算,按建設單位規(guī)定單價計算用水費用。
四、日常管理
第2.4.1建設單位水專業(yè)主管負責巡查總水表及管道、閥門的運行狀況,發(fā)現跑、冒、漏、滴,總水表不正常運轉,及時聯(lián)系自來水公司修復,并且注意收集每月停水公告,知會主體施工單位(樁基單位),做好施工、生活安排。
第2.4.2主體施工單位(樁基單位)必須嚴格按建設單位審批的臨時用水施工組織設計安裝整個給水管網系統(tǒng),日常做好總表后給水管網運行、維修、檢查,并有書面記錄,保證工地給水正常。
第2.4.3主體施工單位(樁基單位)有義務按照建設單位審批的《申請臨時用水審批表》就近提供給水駁接點給各專業(yè)分包單位。參照《區(qū)(段)號表施工用水記錄表》做好計量記錄并且報送建設單位備案;對違反安全、節(jié)約用水管理處罰條例者有權依據條例處罰報建設單位核準后執(zhí)行。
第2.4.4建設單位、主體(樁基)施工單位必須做好申請用水審批;臨時施工用水組織設計,施工用水系統(tǒng)、平面變更審批,《區(qū)(段)號表施工用水記錄表》的存檔工作。
五、用水管理處罰條例
第2.5.1未經建設單位審批擅自駁接用水者以偷水論處$2000/次。
第2.5.2主體(樁基)施工單位未向建設單位提交《臨時施工用水組織設計》,未辦理《用水申請審批表》不得用水。由此導致的工期延誤,建設單位按合同約定雙倍罰款。
第2.5.3日常運行中發(fā)生大面積跑、冒水現象半小時內未處理,同一處漏滴五天內無處理者給予浪費水資源處罰$500/處/次,當次進度中扣除。
第2.5.4對于經建設單位批準的分包用水申請,主體施工單位(樁基單位)不給予配合就近提供駁接點,致使分包施工工期延誤,按有關合同條款兩倍違約金簽證轉扣主體施工單位(樁基單位)。
第三節(jié)用電管理
一、管理原則及權責
第3.1.1建設工程的用電管理實行建設單位、主體施工(樁基施工)單位、專業(yè)分包三級管理。
第3.1.2建設單位負責審批建設工程中所有用電單位的申請;施工變配電所的日常運行、維護、計量管理;全面監(jiān)察建設工程用電的安全、節(jié)約、規(guī)范狀況;制訂并實施用電管理處罰條例。
第3.1.3主體施工(樁基施工)單位直接負責整個工地的二、三級配電系統(tǒng)的施工、安全運行、維護、日常檢查,保證施工用電安全、節(jié)約、規(guī)范,依據用電管理處罰條例處理違規(guī)用電行為。
二、用電申請及審批
第3.2.1所有用電單位用電前必須辦理申請用電手續(xù),填寫《申請臨時用電審批表》。
第3.2.1申請用電容量超過50kva或用電設備超過5臺以上的用電單位必須現場勘查后,編寫臨時用電施工組織設計。
第3.2.3臨時用電施工組織設計應明確:
一、工程情況、特點。
二、進行負荷計算、選擇導線截面、配電開關、漏電開關容量、規(guī)格、型號。
三、確定電源進線、配電房、總配電箱、備用電源及配電位置、配電干線線走向。
四、繪制電氣平面圖、接線系統(tǒng)圖。
五、制定安全技術措施及標準。
六、臨時用電管理架構及組成人員資質、上崗證書、身份證復印件。
七、臨時用電施工組織設計必須由電氣工程技術人員編制,技術負責人審核,經建設單位或其委托的監(jiān)理單位批準后實施。
第3.2.4《申請臨時用電審批表》中用電方專業(yè)主管為日常管理及抄表責任人。
三、用電計量及費用支付
第3.3.1建設單位僅對主體施工(樁基施工)單位在施工變配電所中實行一級配電并計量。
第3.3.2每月5號,由建設單位、主體施工(樁基施工)單位電專業(yè)主管雙方就施工變配電所配電計量表抄錄并確認,壹式兩份,建設單位資料室存檔壹份。
第3.3.3主體施工(樁基施工)單位對各專業(yè)分包單位按照《申請臨時用電審批表》進行配電計量,每月5號抄錄,參照《---變電所---號表施工用電記錄表》格式制表記錄,報兩份給建設單位備案。
第3.3.4建設單位對主體施工(樁基施工)單位每月計量,用電量根據進度款的申請時間,計量累加,扣減主體施工(樁基施工)單位抄報的各專業(yè)分包用電記錄表合計總量后加10%損耗,按建設單位規(guī)定的單價計費,當次進度款中扣除。
第3.3.5各專業(yè)分包單位用電費用按合同約定結算時扣除,其計量按主體施工(樁基施工)單位上報的《---變電所---號表施工用電記錄表》始終讀數加10%損耗計算,按建設單位規(guī)定的單價計費。
四、日常管理
第3.4.1建設單位專業(yè)主管負責巡查變配電所的運行狀況,發(fā)現有異?,F象及故障時,及時聯(lián)系供電局及變配電所承包商處理、修復,每月收集停電公告通知,知會主體施工(樁基施工)單位,作好工地施工、生活安排,每周組織全面檢查整個工地的用電狀況。
第3.4.2主體施工(樁基施工)單位必須嚴格按建設單位審批的臨時用電施工組織設計安裝整個配電系統(tǒng),作好系統(tǒng)的運行、維護、檢查并書面記錄接受安監(jiān)站、建設單位、監(jiān)理單位的監(jiān)察。
第3.4.3主體施工(樁基施工)單位有義務按照建設單位審批的各專業(yè)分包《申請臨時用電審批表》及時就近提供配電接駁點,作好計量記錄,每月5號報送建設單位備案;對違反安全、節(jié)約用電者,有權依據用電管理處罰條例報建設單位核準后采取處罰措施。
第3.4.4建設單位、主體施工(樁基施工)單位必須作好《申請臨時用電審批表》、臨時用電施工組織設計、施工用電系統(tǒng)圖、平面圖變更審批、《---變電所---號表施工用電記錄表》、日常維修記錄的存檔工作。
五、用電管理處罰條例
第3.5.1主體施工(樁基施工)等單位未向建設單位辦理《申請用電審批表》、臨時用電施工組織設計者,不得用電,由此導致的工期延誤,建設單位按合同約定雙倍罰款。
第3.5.2未經建設單位審批擅自駁接用電者以偷電論處$2000/次。
第3.5.3對于建設單位批準用電的專業(yè)分包單位,主體施工(樁基施工)單位壹天內不就近提供駁接點,致使分包單位造成直接損失及工期延誤,建設單位按合同約定條款簽證雙倍違約金轉扣主體施工(樁基施工)單位。
第3.5.4對于安監(jiān)站、建設單位組織的安全用電檢查,發(fā)現存在嚴重違反國家安全強制性規(guī)范者,建設單位有權勒令停工整頓,處罰$5000/次;停工整頓所導致的工期延誤按合同違約條款三倍處罰,以上罰款在近次進度款中扣除。
第3.5.5出現重大安全用電事故單位,如導致直接人生死亡,變配電所嚴重損毀等,處以$50000/次罰款。
第3.5.6任何用電單位退場不辦理用電終結計量確認,無條件接受建設單位用電計量計費結果。
第四節(jié)其它
第4.0.1附件四:《施工用電記錄表》
附件五:《施工用水記錄表》
附件六:《申請臨時用電審批表》
第6篇 用水用電用氣設施設備安全管理制度
(一)用水安全制度
為加強學校安全工作正常進行,防止安全事故發(fā)生,保證師生人身健康,特規(guī)定如下:
1、及時修繕、整改水井、電機等用水設施設備。
2、在水池、水管等地方安裝安全用水警示牌。
3、向學生宣傳用水知識。
4、不許學生私自到水井提水、用電機抽水。
5、不許學生喝生水,學生可以自備水,學校可以準備適量的熱水。
6、嚴禁小販到校門口賣冰棍、汽水等。
7、及時處理學校存在的污水、以防污染水源。
8、作好水源消毒防范工作。
9、提倡節(jié)約用水,定期檢查評比。
(二)用電安全管理制度
1.加強安全用電教育,規(guī)范用電行為,成立學校安全用電領導小組,完善安全用電管理制度,并責任落實到人,防止用電事故的發(fā)生,保障正常用電,確保學校師生的安全用電。
2.電工必須持證上崗,熟悉崗位規(guī)章制度和用電設備的性能、操作方法,正確使用電工用具。電工要隨時關注學校用電設備,周周有檢查,及時消除事故隱患,及時維修開關、插座、電燈等,排除用電故障。維修用電器時程序要規(guī)范,嚴禁在未停電的情況下搬動用電設備。
3.學校各辦公室、教室、宿舍的用電設備由學??倓仗幗y(tǒng)一負責,不準私自變更和增設。
4.對全校的電線、燈具、插座、插頭、各種電氣開關每月進行一次檢查,發(fā)現問題及時更換,確保用電安全。嚴禁在校園內使用“三無”(無中文標識、無廠名、無廠址)產品、不合格產品、劣質電器產品和自制的用電設備。嚴禁私拉亂接、自行改線或鋪線,以免發(fā)生短路及漏電現象。
5.嚴禁各辦公室、教室、宿舍使用大功率的電器,增加用電設備時要向總務處申請或電工批準,不得私自安裝電氣插座。寢室嚴禁使用電褥子、電暖器等取暖設備,以免電路短路及火災事故的發(fā)生。
6.使用各種電器設備時若發(fā)現異?,F象,如發(fā)現電器、電線冒煙起火或有刺鼻氣味時,應立即關閉電源開關,并上報部門領導或總務處,通知專人維修。
7.嚴禁在燈具、電扇、空調等電器上懸掛覆蓋裝飾品等易燃物。辦公室擺放計算機時,盡量靠近電源,避免四處布線、盤繞電源、跨接電線。教室內多媒體設備使用專人負責,不得將多媒體設備用于玩游戲或私自拆裝多媒體設備。
8.增強安全用電意識,學習安全用電常識。注意保持用電設備及周圍的環(huán)境衛(wèi)生,嚴禁堆放易燃物品。
9.教育師生掌握正確的觸電急救方法,一旦發(fā)生觸電事故,必須立即呼救,斷開電源,招呼周圍人員前來協(xié)助搶救,并拔打120急救電話。
10.值班領導、教師必須每天巡查一遍校園電路,發(fā)現問題,及時處置。班主任是班級用電安全第一責任人,必須天天檢查教室電路,保證教室用電安全;宿舍管理員要每天都檢查宿舍電路,保證學生宿舍用電安全。
11.校內的所有設備用電電源線路的設計、施工、檢查、驗收、維護均由學校統(tǒng)一管理。不得自行接線接電,禁止私拉電線,私自安裝用電設備設施。
12.在變壓器、配電房周圍設立防護欄,并用醒目的警示牌提醒學生危險,禁止靠近、攀爬。
(三)用氣安全管理制度
1、明確學校食堂安全用氣的責任人。責任人要教育、指導和督促食堂炊事員做好安全用氣工作;每周至少對燃氣灶及其管道和附屬設施進行一次安全檢查,發(fā)現問題要及時整改。
2、食堂燃氣灶及其管道和附屬設施的安裝必須由燃氣公司的專業(yè)人員進行操作,嚴禁私自拆卸、搭接、安裝。
3、食堂購買的燃氣灶及其管道和附屬設施必須是符合國家標準的合格產品。
4、使用天然氣時必須按規(guī)程操作,不能因粗枝大葉釀成燙傷、火災、爆炸、煤氣中毒等造成國家和個人財產損失,殃及師生員工人身安全的事故。
5、液化氣罐切勿倒置、防止泄漏;氣瓶使用后要牢記關閉閥門,特別突遇停氣更應牢記,嚴防因燃氣泄露釀成火災和煤氣中毒事故發(fā)生。
6、發(fā)現燃氣灶及其管道和附屬設施有漏氣現象,應及時報告食堂司務長,及時請燃氣公司的專業(yè)人員前來維修。
7、加強學校的燃氣管理,杜絕學生接觸燃氣設施設備的一切可能,避免因燃氣引發(fā)安全事故。
8、因麻痹大意釀成火災和人身傷害事故,造成校產損失要賠償,并追究相應的安全責任。
第7篇 用水用電設施設備安全管理制度
一、經常檢查線路、插座、開關及電器設備安全狀況,發(fā)現問題及時維修,確保用電安全。
二、加強用電管理,注意節(jié)約用電,每天下班前將計算機、飲水機、照明燈關閉,杜絕長明燈。
三、檢查維修電路時,必須注意按照操作規(guī)程執(zhí)行,確保操作安全。
四、加強教師、學生用電安全知識教育,使之掌握正確使用電器的方法。發(fā)現用電故障,及時報告,不得擅自處理。
五、加強用水管理,經常檢查、維修水管、接頭、水龍頭等,杜絕跑、滴、滲等浪費現象。
六、對全體教師、學生加強節(jié)約用水教育,使之提高節(jié)水觀念,增強環(huán)保意識。
七、對經常用的水、電材料,應有適量儲存,以備隨時維修使用,保障學校正常用電、用水。
八、嚴禁使用電磁爐等大功率電器。
2022年2月
第8篇 某中學用水用電安全設施設備管理制度
(一)、經常檢查線路、插座、開關及電器設備安全狀況,發(fā)現問題及時維修,確保用電安全。
(二)、加強用電管理,注意節(jié)約用電,每天下班前將空調、計算機、飲水機、照明燈關閉,杜絕長明燈。
(三)、檢查維修電路時,必須注意按照操作規(guī)程執(zhí)行,確保操作安全。
(四)、加強教師、學生用電安全知識教育,使之掌握正確使用電器的方法。發(fā)現用電故障,及時報告,不得擅自處理。
(五)、加強用水管理,經常檢查、維修水管、接頭、水龍頭等,杜絕跑、滴、滲等浪費現象。
(六)、對全體教師、學生加強節(jié)約用水教育,使之提高節(jié)水觀念,增強環(huán)保意識。
(七)、對經常用的水、電材料,應有適量儲存,以備隨時維修使用,保障學校正常用電、用水。
(八)、使用井水和二次供水,學校安排有專人負責管理水源,管理者必須體檢。自備水井的學校每季度請市衛(wèi)生防疫站人員到學校進行水質檢測,有水塔和蓄水池的每月進行一次清洗消毒,確保供水符合衛(wèi)生標準,并記錄在案。
柳灣煤礦中學
第9篇 用水用電用氣管理制度
學校為加強用水、用電、用氣安全工作、保護公共財產、師生的生命及財產安全,把用水、用電、用氣安全工作納入學校的日常管理工作之中,現特制定以下用水、用電、用氣安全制度。
1、安全用電、節(jié)約用水人人有責
2、水電氣安全工作是學校的重要工作,水電工要嚴格按規(guī)范要求操作,保證正常的水電氣運行,維護正常的教學和生活秩序。
3、未經學校同意,不準隨便接線接管,確保線路管道暢通。
4、各種水電氣設施、設備要經常檢查、維修保養(yǎng)。
5、遇管道阻塞,水籠頭破損,水管破裂,電燈損壞,路燈不亮,要及時維修。
6、遇停電、停水、停氣等情況,要采取應急措施,保證食堂等部門及時供應上水電氣。
7、若發(fā)生緊急情況,不能及時排除故障,必須做好安全防范措施,掛上警示號牌,確保安全。
8、發(fā)現重大問題,要及時向學校領導反映。
嵐頭鎮(zhèn)中心完小
2022年3月3日
第10篇 小學用水用電用氣相關設施設備安全管理制度
學校用水、用電、(用氣)的范圍和消費量都在不斷擴展,此等安全已成為學校消防安全工作的重中之重。為搞好用水、用電、(用氣)的安全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一、安全用水、用電、(用氣)管理由后勤處負責,校內的所有內外電源線路供水管道布局、施工、檢查、驗收、維護均由后勤部門統(tǒng)一辦理。
二、校內電源線路和水路一律由后勤處統(tǒng)一管理、任何個人均不得私自接水、接電。各辦公室、教室、實驗室、微機室等地禁止任何個人私自安裝大容量的電器設備。
三、電源線路在布局設計時,必須充分考慮發(fā)展的需要,使電路有足夠的剩余容量,對陳舊老化、超負荷的電源線路,必須有計劃地逐步更換。一時難于更換的,必須在確保安全的條件下,采取特別防護措施,否則,必須暫停使用。
四、電源線路必須安裝可靠的保險裝置,適當增裝空開,并正確使用保險絲,確保用電安全。禁止使用銅線和其它非專用金屬線替代保險絲。新建項目必須安裝漏電保護裝置。
五、所有電路安裝、電器操作人員,都必須是學校認定的電工專業(yè)人員,非電工專業(yè)人員不得接觸電源,在操作時必須有可靠的絕緣措施,并按規(guī)定嚴格進行檢查,防止觸電事故的發(fā)生。
六、所有用電場所必須執(zhí)行“人走電關”的規(guī)定,人員離開用電場所或電器設備不使用時,要關閉總電源。24小時用電的設備,必須有專人值班,隨時掌握用電的安全情況。
七、凡有高電壓的場所、電線裸露的地方,應設立醒目的危險警示標志,并采取有效的隔離措施,防止電擊事故發(fā)生。室外的電源設置,必須定期清理周圍的雜草樹林,防止引發(fā)事故。
八、校園內用電線路的架設,應盡量避開師生經常經過的區(qū)域。
九、電器在使用過程中,發(fā)生打火、異味、高熱、怪聲等異常情況時,必須立即停止操作,關閉電源,并及時找電工檢查、修理,確認能安全運行時,才能繼續(xù)使用。
十、安全用電必須堅持定期檢查制度,后勤處要經常性地對教室、學生宿舍、實驗室、微機室、辦公室、多媒體教室、學生食堂等場所的電路和電源開關等進行檢查,并作好登記,防止線路老化和開關漏電,對存在的隱患要及時整改。及時更換教室、辦公室、樓道和校內公用的各類損壞的用電器,確保學校正常用電和安全。
十一、后勤處要在師生中開展安全用電宣傳,教育學生不要攀爬電桿和在高壓線下玩耍,要遠離電源,不要無故擺弄電燈和電風扇的開關;全體師生員工都必須嚴格遵守安全用電規(guī)則,對于違規(guī)違章用電的,全體師生員工都有檢舉和監(jiān)督的義務。
十二、學校餐廳用氣時應在確保安全的條件下進行操作,操作完畢應及時關閉氣閥。
十三、凡違反上述規(guī)定造成自身傷亡由當事人自己承擔一切責任和損失,造成他人傷亡和設備、財產損失的,將根據情節(jié)和損失程度給予當事人罰款、賠償,直至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其刑事責任。校用水、用電、(用氣)的范圍和消費量都在不斷擴展,此等安全已成為學校消防安全工作的重中之重。為搞好用水、用電、(用氣)的安全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先鋒小學
2022.9
第11篇 江九中學住宿部用水用電管理制度
九江中學住宿部用水用電管理制度
為加強住宿部用水、用電管理,確保水電使用安全,節(jié)約水電,節(jié)約開支,爭創(chuàng)節(jié)約型學校,特制定如下辦法:
1、自覺愛護住宿部水電線路和設備,不隨意開啟、關閉電器開關,不隨意觸摸電器設備,線路、開關等出現故障時應及時維修或上報總務處及相關部門維修,確保安全。
2、用電方面應做到:
(1)辦公室、寢室、樓道、大廳等各場所照明,無人時要關燈,同時在自然光充足的情況下,白天不開燈,離開時要做到隨手關燈,杜絕“長明燈”。
(2)一律不許私拉亂接電爐等大功率電器。
(3)辦公室等如需開啟空調,其溫度設定應控制在制冷26℃以上,制熱20℃以下(冬天室外溫度在5℃以下,如學校沒有供暖氣才能使用空調器,一旦學校提供暖氣不能再使用空調)。
(4)不準在辦公室、宿舍內亂拉電線、插座、電燈和其他電器,不得在宿舍內加工食物。
(5)宿舍及公共場所應有專人負責,落實責任制。
(6)開水器等,根據早、晚時段開水的用量,決定燒幾個開水器,盡量節(jié)水節(jié)電。
(7)樓下大廳,晚間供水時只開兩組燈,并按時熄燈。
(8)根據季節(jié)變化,適時調整太陽能電加熱的熱水溫度,以節(jié)約用電。
3、用水方面應做到:
(1)注意愛護水龍頭
(2)住校生刷牙時應使用水杯,洗澡、洗衣服時水龍頭盡量開小,用完隨手關閉,避免長流水。
(3)沖洗拖把和打掃廁所衛(wèi)生時應注意節(jié)約用水。
(4)不亂動學校的消防設施。
(5)水龍頭、水管等設施壞了,要及時維修。
4、水電設備維護應做到:
(1)每月5號定期進行消防設備、水電設備、應急照明的安全狀況檢查,消除安全隱患。
(2)每天對生活老師報修的用水用電設備損壞處進行及時的維修。附:供水時間安排:
1、住宿部(1)自來水供水時間早晨:5:30---8:30晚上:17:45―23:00(2)太陽能熱水供水時間(秋冬季周日、周二、周四洗澡時間)傍晚:17:45―18:40晚上:21:00―22:30其他時間由開水器供應熱水(3)開水器供應開水時間早晨:5:30―7:00傍晚:17:40―18:40晚上:21:00―22:20
第12篇 工業(yè)區(qū)辦公樓用水用電管理辦法
工業(yè)園區(qū)辦公樓用水用電管理辦法
為保障園區(qū)辦公樓水電供應,加強水電管理,減少浪費,節(jié)約支出,建設節(jié)約型園區(qū),特制定本辦法。
第一條、節(jié)水、節(jié)電管理指導原則。
1.堅持節(jié)約用水、用電的方針,積極推廣節(jié)水、節(jié)電新技術、新措施。加強節(jié)約用水、用電的宣傳教育,形成自覺養(yǎng)成“人走燈滅”的良好習慣。
2.實行以職能管理部門為主和各部門共同管理的辦法。資產管理部是園區(qū)水電管理工作的主管責任部門,負責園區(qū)辦公樓水、電的管理和監(jiān)督;各部門主要負責人對本部門各辦公室的水、電負有領導和管理責任。
3.園區(qū)對各行政辦公室實行用電許可制度,對每個辦公室配置相應的用電設施,對超過規(guī)定的電器設施一律進行收繳。
4、杜絕主體內、外水電亂搭亂接行為,一經發(fā)現將追究相關單位和個人的經濟、法律責任。
第二條、用電的規(guī)定。
1.各辦公室必須嚴格執(zhí)行園區(qū)的“空調使用規(guī)定”,對違規(guī)使用者將按照規(guī)定進行經濟處罰。
2、各辦公室要節(jié)約用電,養(yǎng)成 “人走燈滅”的良好習慣,在天氣好陽光充足時倡導辦公室關閉照明燈例行節(jié)約每一度電。要杜絕辦公室無人開燈(含飲水機)、開電風扇、開電器取暖等浪費的現象出現;嚴禁在辦公室使用電爐及大功率取暖器,違者每發(fā)現一次對責任人處罰50元。
3、辦公室的空調開啟后不得同時開啟電風扇及小功率電暖器,一經發(fā)現將按照違規(guī)使用空調之規(guī)定進行經濟處罰。
4、園區(qū)各會議室及值班室的用電管理由黨政辦具體負責并進行管理。
第三條、用水規(guī)定。
1. 園區(qū)用水的管理、維修由資產管理部負責,各職能部門轄區(qū)內的廁所日常用水由該職能部門負責管理(原則上一樓資產管理部、二樓勞資財務部、三樓黨政辦公室),發(fā)現水管或閥門漏水要及時通知資產管理部,資產管理部要及時進行維修,杜絕長流水現象出現。
2、小車班洗車用水的管理由黨政辦負責管理,洗車時要使用高壓水槍洗車,力求節(jié)約用水。園區(qū)按照每車每月10噸水進行考核,超過用水量時要追究其原因和相關人員的責任。
3、嚴禁外來車輛到園區(qū)洗車處洗車,一經發(fā)現將追究相關人員的經濟責任。
4.養(yǎng)成自覺節(jié)水習慣,隨手關閉水龍頭,杜絕長流水現象,為者每發(fā)現一次對責任人處罰50元。
5、資產部協(xié)同相關部門將定期進行用水、用電檢查,并將巡查中發(fā)現的違規(guī)用水、用電現象及辦公室人員進行處罰并將檢查情況在園區(qū)通報。
本辦法自下發(fā)之日起施行。
第13篇 物管臨時用水用電管理規(guī)定
物管臨時用水、用電管理規(guī)定
為了加強小區(qū)的水、電管理,防止出現浪費水、電的現象。確保小區(qū)水、電正常供應,特制定此規(guī)定:
一、前來聯(lián)系臨時用水、用電者,必須是合格的水工、電工,向管理處提交書面用水、用電申請,寫明用水、用電量的多少,時間長短,預付用水、用電押金。
二、臨時用水、用電,不得影響業(yè)主的正常用水、用電。
三、臨地用水、用電必須安裝由主管部門檢驗合格的水表、電表。若私自啟動改變水表、電表封印或運行回程,影響準確計量的,參照供水、供電部門的有關規(guī)定給予處理。
四、臨時用水管道,不應給小區(qū)的車輛或行人帶來不便。臨時用電最長使用期七天,需要繼續(xù)使用的,必須提前一天,續(xù)辦延長使用手續(xù),報管理處審核、批準,但延長時間最長不得超過一個月,否則必須拆除。
五、臨時用電線路如發(fā)生危險,并證實是由裝置不良引起,由承裝部門負責。
六、未經申請批準的臨時用水、用電管道或線路,管理處有權令其停止使用,限期拆除。逾期不拆的,管理處強制拆除。
七、裝置臨時用電線路的技術要求:
1、裝置臨時用電線,需用絕緣線,采用懸空架設或沿墻敷設,架線時戶內離地面不低于2.5米,戶外不低于3.5米,架設時需設專用電桿和專用瓷瓶固定,禁止在樹上或腳手架上掛線。
2、全部臨時線裝置必須有一總開關控制,每一分路需裝熔斷器。
3、所有電氣設備,金屬外殼必須良好接地或接零。
4、分路線不得在燈頭內并頭,須用丁字接法并用膠布包好。
5、臨時線必須放在上的部分,應加以可靠的保護。如用膠皮線橡套電纜,則應在過路處設硬質的套管保護。管口要裝護圈,以防割破電纜。
6、安裝完畢的臨時線,使用單位不得擅自改動。
7、臨地線與設備、水管、熱水管、門窗架距離應在0.3米以外,與道路交叉處不低于6米。
八、移動照明、潮濕環(huán)境、地下通道線路必須使用安全電壓,不聽勸阻者停止供電。
九、電焊作業(yè)必須由合格焊工進行,作業(yè)前檢查周圍是否有可燃物,配備滅火器材。作業(yè)完成后,仔細檢查是否遺留火種,確定無熱源后方可離開現場。
第14篇 小區(qū)公共用水用電管理規(guī)定辦法
一.公共用水管理規(guī)定
1.公共用水以滿足需求和節(jié)約用水為原則。
2.公共用水包括辦公用水、衛(wèi)生清潔用水、綠化用水和其他工程維修用水。
3.公共用水設備的維修由工程部門按日常維修和計劃養(yǎng)護進行。公共用水的監(jiān)管由工程部、安管部及物業(yè)部巡查人員負責。
4.各公共用水的部門負責人須對本部門強調節(jié)水意識,制定用水節(jié)水方案,掌握節(jié)水方法。對浪費水源之直接責任人和部門負責人處以十倍水費的處罰。
5.凡非公共用水使用人偷用公共用水的,處以五十倍水費的罰款。
6.公共用水點全部裝設水表,由工程部每月底抄表統(tǒng)計一次,匯報公司領導。
二.公共用電管理規(guī)定
1.公共用電以方便業(yè)主、有利形象、滿足需要和節(jié)約用電相結合。
2.公共用電由工程部門綜合各方面意見,根據不同季節(jié)制定適當的開關時間報公司領導批準后執(zhí)行。
3.公共用電的開關需明確責任人一名或兩名,責任人由有電工操作證或經過類似培訓的人員擔任。
4.公共用電應裝設準確的計量儀表,每月抄表統(tǒng)計一次向領導匯報。
5.臨時性的公共用電(如節(jié)假日等)須經部門主任同意并向公司領導匯報,同
時由值班人員作好記錄。
6.公共用電設備、設施應按維保計劃進行維修保養(yǎng),確保安全。
三.生活用水管理規(guī)定
1.生活用水由市政直供和2次加壓兩種形式供給。生活用水設管理責任人一名,該責任人應具備相應專業(yè)知識和衛(wèi)生知識。
2.水電工應每周對加壓水泵及管道系統(tǒng)檢修一次,當日值班員每兩小時一次巡查,確保水源供應不停頓。市政停水或維修確需停水時須提前24小時以::公告形式通知用戶做好儲水準備。
3.整個系統(tǒng)應采取封閉式,以防受到污染,各水池清洗入口須加蓋加鎖,以確保安全,并防止非管理人員接近水源。各透氣管口要采取倒口式并加網,整個系統(tǒng)外圍應保持干凈整潔,機房每星期清潔一次,水池外部每兩星期一次。
4.按照深圳市二次供水的有關規(guī)定,對各水池進行每年兩次定期清洗消毒,并由水質檢測單位對水質采樣化驗并出具化驗單,資料應齊全并由工程主任妥善保存。
5.生活水系統(tǒng)與排水系統(tǒng)及污水系統(tǒng)隔離。
6.每年對管道系統(tǒng)進行除銹刷漆一次,生活水系統(tǒng)管內的防銹除銹每年一次。
7.二次供水由專門管理責任人定期巡查記錄,每月底向上級匯報供水系統(tǒng)和水質狀況。
四.跑水事故應急處理規(guī)定
1.水系統(tǒng)跑水事故為緊急事件,所有工程人員同為參與處理責任人,工程主任為事故現場負責人。
2.發(fā)現跑水的第一責任人(工程部人員)應立即以最快的方式通知工程部其它人員,并迅速查明跑水原因。
3.現場工程人員應在第一時間關閉跑水位置前的伐門,斷絕水源。
4.如果跑水對機電設備設施造成危險時應將機電設備設施轉移(如果能轉移,如電梯)到安全位置,如果不能轉移則應先采取堵截或疏導水流,使之不影響機電設備安全。
5.如果水已進入強電系統(tǒng),則應先斷掉本系統(tǒng)電源,特別注意人身安全,防止觸電事故發(fā)生。
6.處理事件的負責人隨時將現場情況向上級領導匯報,以便確定最佳處理方案。
7.事故處理完畢,事故責任人、負責人24小時內將整事件寫出總結備案,并上報公司領導。
8.跑水事件應急處理人員安排
五.工程部停電應急處理規(guī)定
1.目的
規(guī)范停電的操作程序,保障業(yè)主(客戶)對停電時的情況處理、安排。
2.適用范圍
物業(yè)公司各管理處工程部
3.應急處理規(guī)程
3.1值班人員或第一時間發(fā)現停電人員應立即用對講機或其它方式通知其它工程部人員和辦公室前臺及監(jiān)控中心,工程部全體人員在得知停電后應立即趕往配電房。
3.2當日值班人員應迅速判斷停電原因(市政停電或機房故障停電),啟動應急發(fā)電機并網工作,應急發(fā)電機常規(guī)情況下應處于自動啟動和并電位置,同時檢查應急發(fā)電機各運行參數是否正常,各油水位等是否正常。
3.3值班人員以外的其他維修人員應首先啟動電梯應急救人程序放出被困人員,然后協(xié)助值班人員檢查配電房情況。
3.4工程部主任接到停電通知后,應立即趕往現場,檢查停電和發(fā)電情況。判明停電原因,證實電梯困人解救情況,通知監(jiān)控中心向業(yè)主廣播停電情況。如果是市政停電,致電供電部門了解停電原因和恢復供電時間,如果是配電房內故障停電,應立即組織人員搶修,同時將大體情況向領導匯報。
3.5應急發(fā)電機運行期間,值班人員應隨時檢查發(fā)電供電情況,并抄表記錄。
3.6市政(或故障)恢復供電時,值班人員應按照配電房操作規(guī)程逐個合閘供電,同時檢查應急發(fā)電機停機情況并記錄停機時間。
3.7由工程部主任和值班人員同時確認恢復供電各處正常無誤后離開現場,填寫停電(或故障)處理記錄
第15篇 施工用水用電用汽管理規(guī)定
1.目的
為了保證安全、高效、保質保量按期完成華電青島發(fā)電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建設單位)三期2×300mw級供熱機組擴建工程建設,實現水電資源的合理配置,做到計劃、安全、節(jié)約用電、用水(包括生活用水)、用汽,特制定本規(guī)定。
2.適用范圍
所有參與本工程建設的施工承包商的用水、用電、用汽必須遵守本規(guī)定。
3.引用標準和規(guī)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電力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水法》、《電力建設安全工作規(guī)程》。
4.職責與職權劃分
4.1三期辦是施工用電、用水、用汽的協(xié)調部門,負責整個工程用電、用水、用汽設施的規(guī)劃、建設和技術協(xié)調工作,負責審核施工承包商用電、用水、用汽計劃及負荷分配方案,對各施工承包商的用電、用水、用汽量進行統(tǒng)籌安排,并根據量的變化及時作出相應調整,負責電量及水量的計量配合工作。
4.2各施工承包商負責施工范圍內的施工用電、用水(包括生活用水)、用汽設施的建設、運行、維護及技術管理。
4.3管路、線路的架設與維護
4.3.1供水主管道由建設單位負責敷設,引至施工區(qū)域;施工區(qū)域內管道的安裝、維護由施工承包商自行負責。
4.3.2 6kv施工電源變壓器一律采用箱式變電站,變壓器進出線必須采用電纜,建設單位負責提供電源至變壓器高壓側,變壓器裝設的所有費用(高低壓電纜、箱式變電站、計量裝置等)由施工承包商負責。
4.3.3施工變壓器的臺數、安裝位置與容量必須符合施工組織總設計的要求。各施工承包商必須按施工組織總設計的要求在相應區(qū)域內的變壓器上引接電源,不允許跨區(qū)域用電。供電區(qū)域的變壓器安裝按以下原則劃分:誰先進場先用電,誰負責安裝該臺變壓器;若有幾個單位同時進場,誰用電負荷最大,誰安裝該臺變壓器。進場時間以建設單位要求為準,安裝完的變壓器必須服從建設單位統(tǒng)一調度,各施工承包商的用電計劃以建設單位批復的“用電申請單”為準,不允許收取任何費用(電費除外)。對阻礙“用電申請單”執(zhí)行的單位或個人,給予5000元~10000元的罰款。
4.3.4廠區(qū)內用電嚴禁采用架空線路。
4.3.5現場直埋電纜的走向應按施工總平面布置圖的規(guī)定,沿主道路、組合場、固定構造物等的邊緣直線埋設,埋設深度不小于0.7米;電纜沿線地面上應設置明顯標志;通過道路時應采用保護套管,管徑不得小于電纜外徑的1.5倍。
4.3.6在施工用水、用電、用汽期間,各施工承包商負責維護各自使用的管道、線路及ii級配電箱的安全,如出現水表、汽表、電表失靈或損壞,應及時上報監(jiān)理單位和三期辦,否則將以建設單位三期辦裁定的計量為準。
4.3.7若計量水表前管道損壞漏水,應及時維修并上報監(jiān)理單位和三期辦;若未及時維修,在接到監(jiān)理單位和三期辦通知后仍未進行搶修,當月水費按雙倍收取。
5.規(guī)定
5.1箱式變電站的要求:
5.1.1箱式變電站的變壓器采用油式變壓器,變壓器高、低壓側設有斷路器,并配備相應繼電保護裝置。
5.1.2箱式變電站安裝點應考慮有防止水淹、高空落物的措施。
5.2下列電氣設備及設施應裝設接地或接零保護:
5.2.1變壓器、電動機(電焊機)的金屬外殼。
5.2.2開關及其傳動裝置的金屬底座或外殼。
5.2.3電流互感器的二次線圈。
5.2.4配電裝置的金屬構架、帶電設備周圍的金屬柵欄。
5.2.5高壓絕緣子及套管的金屬底座。
5.2.6電纜接頭盒的外殼及電纜的金屬外皮。
5.2.7配電盤、控制盤的外殼。
5.2.8室內外配電線的金屬管道。
5.2.9吊車的軌道及鉚工、焊工、鉗工的工作平臺。
5.3施工用電、用水、用汽設施竣工后,經監(jiān)理公司和三期辦驗收合格,并移交完整的系統(tǒng)圖、布置圖等竣工資料,方可投入使用。
5.4凡需接引和變動較大的負荷時,施工承包商應向監(jiān)理單位和三期辦提出申請,經批準后方可接引和變動。接引前應對設備做好電氣檢查記錄,接引電源工作必須遵守《電力建設安全工作規(guī)程》的有關規(guī)定。
5.5現場集中控制的開關柜或配電箱的設置地點應平整,不得水淹或土埋,并應防止碰撞和物體打擊。負荷應標明名稱,單向閘刀開關應標明電壓。用電設備的電源引線長度不得超過5米,距離超過5米的應設移動開關箱。照明、動力合一的移動刀閘箱應裝設四級漏電電流保護器。
5.6施工現場所有配電室、開關柜及配電箱應加鎖并設警告標志。
5.7施工臨時電源使用完畢后應及時拆除。
5.8電氣設備不能超銘牌出力運行,閘刀型電源開關嚴禁帶負荷操作。
5.9電氣設備附近應配備充足的適應于撲滅電氣火災的消防器材;發(fā)生電氣火災時先切斷電源,再進行滅火。
5.10施工承包商電工應持證上崗。嚴禁非電工拆、接施工用電設施。
5.11施工承包商供水母管或高壓線路出現故障而影響其施工時,應及時通知監(jiān)理單位和建設單位三期辦,并及時找相關部門盡快消除故障或采取隔離措施。
6.施工用水、用電、用汽申辦程序與計量
6.1施工用水、用電、用汽申辦程序
6.1.1申請單位填寫《施工用水、用電、用汽申請單》,申請單應標明使用地點、時間、容量。
6.1.2監(jiān)理單位負責審查施工承包商提交的《施工用水、用電、用汽申請單》上的相關內容是否符合規(guī)定要求,并與申請單位技術人員到現場落實有關情況(計量與送水、送電、送汽方案)。
6.1.3三期辦專工對《施工用水、用電、用汽申請單》進行審核。
6.1.4申請單位根據落實情況編寫送水、送電、送汽方案,送監(jiān)理單位和三期辦審查。
6.1.5三期辦負責人根據審查意見批復相關方案與申請(申請單和送水、送電、送汽方案)。
6.1.6對方案進行實施。
6.2停用水、電程序
6.2.1施工承包商提前2天填寫停止用水、用電申請單,交監(jiān)理單位和三期辦審批。
6.2.2監(jiān)理單位專工、三期辦專工與施工承包商相關人員到現場核實用水量和用電量。
6.2.3拆除或斷開供水管線、輸電線路。
6.3各施工承包商在施工期間如需停用或切斷水、電主管線或其他單位水(電)支管(線)時,必須在停用前兩天向監(jiān)理單位和三期辦提交申請報告,經三期辦批準,按指定時間停用及恢復被切斷的水(電)管(線),并向監(jiān)理單位和三期辦提交水(電)管(線)已恢復的報告,由監(jiān)理單位通知相關部門恢復送水、送電、送汽。
6.4三期辦負責各施工承包商用水、用電價格管理,審核水電費及其差價,負責與施工承包商簽訂用電、用水、用汽協(xié)議。在施工承包商辦理完停電停水手續(xù)后,負責水電費結算。
6.5計量與水電費的收取
6.5.1三期辦負責建立施工承包商使用水(電)量臺帳。
6.5.2三期辦每月10日之前組織統(tǒng)一進行抄表,制成報表,各施工用電單位應及時派人到建設單位辦公室在報表上簽字(接到建設單位通知,當天需到建設單位辦公室簽字,否則算自動認可),然后報三期辦核算相關費用。
6.5.3若施工、安裝單位對計量有疑問,可向三期辦反應,由三期辦組織相關部門協(xié)商解決。
6.6各施工承包商負責其分包單位施工用電、用水、用汽的計量與收費。
7.施工用水、用電、用汽的檢查與考核
7.1三期辦行使施工用電、用水、用汽考核權,對違反本規(guī)定的施工承包商和個人進行考核(處罰)。有關管理人員應深入工地,監(jiān)督施工用電、用水、用汽情況,發(fā)現違反本規(guī)定的現象應責令其立即整改糾正,對嚴重違反本規(guī)定的單位應給予處罰。
7.2施工用水、用電、用汽的有關考核按公司考核辦法執(zhí)行。
8.附則
8.1本規(guī)定解釋權屬華電青島發(fā)電有限公司三期辦。
8.2本規(guī)定自發(fā)布之日起執(zhí)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