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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泄漏管理制度(11篇)

更新時間:2024-05-09 查看人數:77

防泄漏管理制度

防泄漏管理制度旨在保護企業(yè)的重要信息資源,確保信息安全,防止敏感數據泄露,維護企業(yè)的競爭優(yōu)勢。這一制度涵蓋了內部管理、員工培訓、技術防護、應急響應和法律合規(guī)等多個層面。

包括哪些方面

1. 內部管理:設立嚴格的權限控制,明確信息分類和訪問規(guī)則,確保只有授權人員能接觸敏感信息。

2. 員工培訓:定期進行信息安全意識教育,讓員工了解信息泄露的危害和防范措施。

3. 技術防護:實施加密技術,設置防火墻,安裝防病毒軟件,監(jiān)控網絡活動,防止非法入侵。

4. 應急響應:制定數據泄露應急預案,一旦發(fā)生泄露,能迅速響應,減少損失。

5. 法律合規(guī):遵守相關法律法規(guī),確保企業(yè)的信息管理活動符合法規(guī)要求。

重要性

防泄漏管理制度的重要性不言而喻。信息是企業(yè)的生命線,一旦泄露,可能導致經濟損失、聲譽損害,甚至觸犯法律。此外,隨著數字化進程加速,信息泄露的風險也在增加,建立健全的防泄漏制度,是企業(yè)在激烈的市場競爭中保持安全和穩(wěn)定的基礎。

方案

1. 制定政策:建立全面的信息安全政策,明確防泄漏的目標、責任和流程。

2. 強化審計:定期進行信息安全審計,檢查制度執(zhí)行情況,發(fā)現并糾正漏洞。

3. 技術升級:持續(xù)更新和優(yōu)化安全技術,適應新的威脅和挑戰(zhàn)。

4. 激勵機制:設立獎勵機制,鼓勵員工積極參與信息安全管理,報告潛在風險。

5. 合作伙伴管理:對第三方供應商和服務商進行嚴格的信息安全評估,確保其符合企業(yè)標準。

6. 持續(xù)改進:定期評估防泄漏效果,根據反饋和新出現的問題,不斷調整和完善制度。

通過這些方案的實施,企業(yè)能夠構建起一道堅實的防線,有效防止信息泄漏,保護企業(yè)的核心競爭力。

防泄漏管理制度范文

第1篇 防火防爆防中毒防泄漏管理制度

1、目的:建立防火防爆一般要求、主要措施、等級劃分、消防設施等程序,防止火災、爆炸事故發(fā)生

2、范圍:適用于公司防火防爆管理

3、責任者:各部、各車間

4、程序:

4.1一般要求:

4.1.1 應根據火災危險程度及生產、維修、建設等工作的需要,經使用單位提出申請,廠安全部門登記審批劃定“固定動火區(qū)”,固定動火區(qū)以外一律為禁火區(qū)。

4.1.2 禁止產生明火的機動車輛進入罐區(qū)﹑廠區(qū)內、易燃物質儲罐等有火災爆炸危險的場所,進入時必須加時必須加阻火器。電瓶車禁止入內。

4.1.3 禁止使用汽油、苯等易散發(fā)可燃蒸氣的液體擦洗設備、工具及衣服等。

4.1.4 易燃、易爆物品應存放在指定的安全地點?,F場禁止堆放油布、油棉絲紗或其它易燃物品?,F場生產用油存放量一般不應超過48小時的使用量。

4.1.5 使用搬運危險物品,或在易燃、易爆危險場所搬運鐵質物品時,不準拋擲,拖拉或滾動。

4.1.6 在帶有易燃易爆物質(殘渣、殘液和余氣)的設備、管道、容器上工作時,禁止使用鐵質工具,應使用銅質等不產生火花的工具。若必須用鐵質工具,則需在工具接觸面上涂以黃油,或采用其它安全措施。

4.1.7 具有火災危險性的甲乙類生產所用設備、管道的保溫層,應采用非燃燒的材料,并應防止可燃液體滲入保溫層。高溫設備、管道禁止使用易燃,可燃物保溫。

4.1.8 必須加強火源管理。廠區(qū)內焊割動火、熬煉用火等一切動火工作,必須認真執(zhí)行“安全生產動火制度”的規(guī)定。

4.1.9 要防止可燃易燃物與高溫物體接觸或靠近,高溫工件禁止帶入防火防爆區(qū),不準在高溫設備和管道上烘烤衣服和可燃易燃物體。

4.1.10 危險物品倉庫、氣柜。主配電設備、高大建筑物和高大設備等必須裝設避雷裝置,每年雨季前必須對裝置檢查試驗一次。避雷裝置單獨設置時,其接地電阻不得大于10歐姆;如與電氣設備共用,接地電阻不大于4歐姆。管道法蘭之間電阻不大于0.3歐姆。

4.1.11 廠區(qū)內未經批準,不準隨意搭設臨時工棚和其它建筑物。

4.1.12 化工生產甲類區(qū)域在有液化石油氣及可燃氣體容易擴散處,應設置可燃氣體濃度檢測報警裝置,并應加強氣體監(jiān)測工作。

4.1.13 所有設備、管道、閥門、儀表和零部件,必須有合格證并按要求使用,不明規(guī)格、型號的材質禁止使用。禁止擅自代用。÷

4.1.14 設備管道在使用前,必須按照規(guī)定對外觀、尺寸及補焊過或其它疑焊縫進行復驗,并作耐壓試驗或氣密試驗,安全裝置和附件必須齊全、靈敏可靠。定期對壓力容器進行外觀、內部檢查和無損傷檢查。嚴格執(zhí)行《壓力容器安全監(jiān)察規(guī)程》。

4.1.15 一切設備、管道和鋼瓶等應按化工部制訂的“化工廠設備管道的保溫規(guī)范”(hgj1047-79)規(guī)定的顏色進行涂色。

4.1.16 根據工藝過程的具體特點,設置必要的事故信號、聲光報警器和事故停車聯鎖裝置。

4.1.17 生產過程中的正壓系統(tǒng)嚴防形成負壓,并且應設置防止形成負壓的措施和停車聯鎖裝置。

4.1.18 生產廠房、建筑物、構筑物應符合本地區(qū)的防震烈度要求,不符合要求的必須加固。

4.1.19 設備檢修時,應嚴格遵守“安全檢修制度”。

4.1.20 消防機構必須健全,消防器材的設置必須按規(guī)定配備齊全。廠區(qū)內的一切消防設施或器材未經許可(非火災情況下)不準動用。消防道路必須保持暢通無阻,占用道路,必須經保衛(wèi)科、安全部批準。

4.1.21 廠內所用職工必須分批輪流進行消防知識教育,掌握滅火知識,并會正確使用各種消防器材。

4.1.22 禁止使用氧氣代替空氣對設備、管道充壓、保壓、試壓、置換或吹掃。禁止擅自向缺氧的設備、管道、井下等場所輸送氧氣。

4.2防火、防爆的主要措施。

4.2.1防爆泄壓。

4.2.1.1 定期對設備進行無損探傷檢驗和測厚工作。

4.2.1.2 在高低壓系統(tǒng)之間應安設止逆閥等安全措施。在有火災爆炸危險的生產過程及設備,應安裝必要的自控監(jiān)測儀表、自動調節(jié)報警裝置、自動和手動泄壓排放設施。

4.2.1.3 所有放空管均應引至室外,并高出廠房建筑物、構筑物2米以上。若設在露天設備區(qū)內的放空管,應高于附近有人操作的最高設備2米以上。

4.2.1.4 可燃氣體的放空管,應設置安全水封或阻火器;應有向管內加氮氣或蒸汽的措施,同時應有良好的靜電接地設施。放空管應在避雷設施的保護范圍內。

4.2.1.5 安全閥的安裝、使用、維護和管理按照安全閥安全管理規(guī)定執(zhí)行。

4.2.1.6 有突然超壓或瞬間分解爆炸危險物料的設備,應裝爆破板。如裝導爆筒,應朝向安全方向。

4.2.1.7 凡是裝有觸媒的高溫設備,必須泄壓降溫后方可打開。(觸媒需要惰化的,應進行惰化。)

4.2.1.8 壓縮氣體鋼瓶的充裝、使用、貯運嚴格遵守“氣瓶安全監(jiān)察規(guī)程”的規(guī)定。

4.2.2控溫、控壓。

必須嚴格控制溫度、壓力,不得超溫、超壓。溫度計、壓力表及儀表裝置必須定期校驗,加強維護,保證靈敏準確。重要的設備和部位,應裝設自動調節(jié)、溫度。壓力的聲光報警裝置。

4.2.3防止氧含量超標。

4.2.3.1 氧和可燃氣體混合是發(fā)生火災爆炸的主要原因之一。因此,必須認真分析化工工藝各環(huán)節(jié)的氧含量。不準超過規(guī)定。

4.2.3.2 管道系統(tǒng)和設備在檢修前,一定要將可燃氣體置換干凈;檢修后一定要將空氣置換合格后,方可通入易燃氣體。

4.2.3.3 裝設必要的氧含量報警器和事故聯鎖裝置的安全設施。

4.2.4防火措施。

4.2.4.1在工序之間,各設備的進出口管道應設置切斷閥或安全水封。主要設備上應設單獨放空管。

4.2.4.2氧氣、空氣、氮氣、可燃氣體或液體彼此之間不得直接連通,必須設置止逆閥,安全水封或裝設兩關一開閥門(兩閥間設放空閥),也可加上盲板或拆掉一段管子。

4.2.4.3在有易燃易爆物料的設備,管道系統(tǒng),應有惰性氣體置換的設施。惰性氣體可與滅火設施共用。

4.2.5防靜電放電。

4.2.5.1下列設備及管道應設有導除靜電的接地裝置。

4.2.5.1.1 生產、貯運、運輸和裝卸液化石油氣、可燃氣體和易燃液體的設備、管道;

4.2.5.1.2 空氣分離裝置保冷箱及箱內設備管道;

4.2.5.1.3 用空氣干燥、摻合、輸送可燃的粉狀或粒狀的塑料,樹脂及其它易產生靜電的固體物料所用的設備及管道;

4.2.5.1.4 在絕緣管道上配置的金屬附近,對地絕緣的金屬、導體等都應有專門接地。

4.2.5.2 在裝油或裝其它易燃液體作業(yè)時,禁止進行取樣和檢測工作,檢測或取樣工作應在裝料完畢,靜止1~2分鐘以后進行。

4.2.5.3 禁止使用噴射蒸汽的辦法加熱易燃液體。

4.2.5.4 禁止使用絕緣軟管插入易燃液體槽內進行移液工作。

4.2.5.5 易產生靜電的危險場所,應裝設導除人體靜電的設施,如接地扶欄、接地的門把手、裝卸站臺的接地金屬棒等。

4.2.5.6 易燃易爆和助燃介質的流速應控制在安全流速以下。

4.2.5.7 禁止穿戴易產生靜電的尼龍等化纖衣服,在易產生靜電及存有易燃、可燃氣體的危險場所工作。

4.2.6貯運設施

4.2.6.1 易燃液體貯罐應設液位計、呼吸閥、消防泡沫管槍。如無呼吸閥時,應設帶有阻火器的放空管。

4.2.6.2 閃點低于28℃,沸點低于38℃的易燃液體常壓貯罐,應設冷卻降溫等安全設施。閃點低于28℃,而沸點在38℃至85℃之間的地上易燃液體貯罐,應設冷卻噴淋等設施。

4.2.6.3 氣體貯罐應設安全閥、壓力計、液位計、溫度計,無絕熱措施時應設冷卻噴淋設施。

4.2.6.4 液氨貯罐上應裝設液位計,壓力表和安全閥。

4.2.6.5 充裝液氨前,必須對鋼瓶進行認真檢查,不合格的禁止充裝。

4.2.6.6 貯存易燃易爆液體的設備,宜裝有高低限位報警器及自動調節(jié)裝置。嚴禁使用塑料容器盛裝易燃、可燃液體。

4.2.7物料排放。

4.2.7.1. 含有可燃氣體及易燃、可燃液體的污水必須經過回收或處理后,方可通過水封并排入下水道,水封高度不得小于250毫米。

4.2.7.2. 幾種能相互發(fā)生化學反應易引起火災或爆炸危險的污水,不準直接混合排入下水道。

4.2.7.3. 含油(非水溶性易燃和可燃液體)污水應設置隔油池或污油回收設施。

4.2.7.4. 嚴格設備計劃檢修制度和驗收手續(xù),確保設備檢修質量,保證設備、管道、閥門嚴密不漏。加強檢查,及時消除泄漏。

4.3防火防爆等級劃分。

4.3.1廠房的防火防爆等級,應嚴格按石油化工企業(yè)防火防爆標準設計。

4.3.2新建項目對電氣設備的選型,應嚴格按危險場所防火防爆的等級規(guī)定執(zhí)行。老廠在防火防爆廠房中使用的非防火防爆電氣設備,應有計劃地在短時間內逐步進行更換。

4.3.3易燃易爆場所電氣設備的布置和安裝(包括臨時使用的電氣設備)應按“爆炸危險場所電氣安全規(guī)程”和“爆炸性環(huán)境用電氣設備通用要求”執(zhí)行。

4.4消防設施。

4.4.1 廠內的消防設施,應根據工廠規(guī)模、火災危險性及鄰近有關單位的消防協(xié)作條件等綜合考慮。

4.4.2 室外消火栓,應根據需要沿道路設置,且宜靠近路邊;其間距和保護半徑不宜超過120米;消防給水壓力應滿足最大用水量時,水槍的射程不低于15米的要求。油罐區(qū)、裝卸區(qū)站臺等處,消火栓間距不宜超過60米。地下消火栓應有明顯標志。

4.4.3 除全廠性消防設施外,還應在生產裝置,變配電所,倉庫等場所,設置一定數量的小型滅火機和簡易滅火器材,如砂、滅火毯等。

4.4.4 小型滅火機設置的種類、數量、應根據場所的火災危險性、占地面積及有無消防設施等情況考慮。

4.4.5 必須加強對消防器材的維護管理。消防器材應放在明顯便于拿取的地方。滅火器放置的地點應當干燥,遠離熱源,不受高溫輻射、陽光曝曬、溫度適宜,不受化學物質侵蝕,周圍不得有障礙物。

4.4.6 嚴格執(zhí)行消防器材管理制度,即定人員維護、定點存放、定期檢查,并列為交接班內容,保證消防器材經常處于良好,有效的狀態(tài)。用過的或失效的滅火器材應及時充裝或更換,空瓶不得放于生產、施工現場,不得與實瓶混放。

1.任何人發(fā)現化學品泄漏、工藝泄漏時,必須立即采取相應措施,逐級上報。對于大量化學品泄漏,經應急領導小組討論批準后,請求外部援助。

2.在采取任何控制措施時應本著不會暴露于化學品危害中或發(fā)生任何可能的傷害的原則。

3.員工必須清楚放置處理化學品泄漏應配帶的防護用品、泄漏預防設備及泄漏控制設備的儲存位置。泄漏必須以如下的原則處理:停止泄漏、圍堵泄漏、清除泄漏。

4.應急領導小組及相關人員必須經過培訓,確保能夠采取正確的措施預防和控制化學品的泄漏。

5.可能發(fā)生泄漏或釋放的區(qū)域必須進行定期檢查。危險品倉庫、化學品倉庫等區(qū)域必須按照公司標準進行定期檢查,泄漏可能性較大的區(qū)域和存放高危險物品的區(qū)域,必須進行特護的監(jiān)測檢查。

6.在對有泄漏可能的物質進行運輸和裝卸時必須格外注意,將泄漏的潛在可能降到最小,員工也要定期進行培訓,并在發(fā)生事故及時報告。

7.所有設備及工藝的操作程序中必須有適當的規(guī)定來預防泄漏或將其減至最少,早標準程序中必須提供總體的要求及細節(jié)說明,如操作順序、設備或管道減壓、管線斷開、設備凈化、停電補救等。

8.定期維護運行與危險物品的設備,確保其有正常的工作狀態(tài)。

5.預防

各車間制定相應的防泄漏預案,工藝危害評審和啟用前安全檢查等,必須考慮環(huán)境因素。車間和各部門定期對儲罐、管道、排氣口、加料口、設備等定期進行檢查,裝卸原料時不應發(fā)生泄漏現象,如有泄漏應及時采取措施。

6、化學品容器的放置和儲存

當化學品容器的位置靠近排水口或斜坡下端排水口時,如果放在沒有鋪石磚或柏油的地面,或溢出物很難清洗或很容易流入下水系統(tǒng)時,容器必須放在二次容器內。

化學品有毒性且溢出后很難清洗,可能流入下水系統(tǒng)或照成環(huán)境污染,必須放在二級容器內。

7、器材控制

在大量儲存化學品的區(qū)域和存在容器滿溢可能性的區(qū)域,必須準備有泄露控制器材來防止化學品進入下水道、土壤或溢出工廠??刂破鞑陌?

1.吸收物質-如沙土、3m吸油棉、吸油牽等。

2.覆蓋物或圍堰-阻止化學品進入排水溝

3.可移動圍堰、圍欄-阻止化學品四處流溢

4.泵-用于以東大量濺溢的化學品

5.撈網等工具-用于收集水中熏油

6.收集容器-用于收集濺溢物品,如塑料桶、鐵桶,不起火花的鏟子等

7.個人防護用品-用于處理化學濺溢或釋放,包括特殊的防護服、自給式空氣呼吸器、防護手套、防護靴等

區(qū)域可更具本區(qū)域情況確定泄漏處理設備。沒有適合的個人防護用品或沒有受過訓練的人員不應處理化學品泄漏事故。應由公司的應急搶險隊 受過特別訓練的人員來處理。

8、化學品泄露的控制

(一)發(fā)生泄露啟動報警

1.發(fā)生化學品泄漏要及時報警用以通知應急中心和消防隊員。穿戴正確的防護用品,在確保人員安全的情況下,及時停止泄露。停止周圍所以工作并確保無點火源。按應急中心指令正確關閉泄露所在區(qū)域生產線。將所有員工撤離至上風向的集合地點。用路障、警戒線或其他隔離物質將泄露區(qū)域隔離,避免其他人員誤入其中。

2.所有全廠緊急響應決定必須由應急領導小組結合化學品工藝、物料的危害、泄漏原因及天氣情況等綜合因素,判斷并做出決定。

(二)人員安全

1.任何化學品泄漏事件中首先應考慮的問題是人員的安全。

2.情況緊急時需要控制和阻斷所有通道,以免不知情的人員進入。

(三)控制

1.必須盡力減小泄漏的危害和影響,直到泄漏完全被控制。如果泄漏會產生蒸汽且物料是水溶性的(如氨氣),水霧可以極大程度的降低蒸汽的濃度。如果泄漏物是液體,應首先關閉排放系統(tǒng)各級閥門,阻止物料的泄漏。泄漏得到控制后,即可通過清理,真空吸收,挖掘,使用吸收劑,桶裝等措施恢復泄漏現場。

2.對于揮發(fā)性的液體,可通過使用泡沫滅火器將泄漏成功控制。吸抽的軟管可穿過覆蓋在泄漏物表面的凝膠狀泡沫收集泄漏物。

3.對于大量粉塵的泄漏,水霧或水簾能提供有效的保護屏障。總之對于任何形式的泄漏,任何能夠正確保護人員,終止泄漏的措施均應被采納。及時的溝通,清晰理解各自的職責以及正確的響應措施都是安全有效響應關鍵。

第2篇 防爆防火防泄漏安全管理制度

1.0 目的

為了防止石英熱加工車間火災、爆炸、泄漏事故發(fā)生,公司特針對石英熱加工車間建立了防火、防爆、防泄漏的程序;本制度適用于各部門、各車間防火防爆管理。

2.0 適用范圍

適用于所有防火、防爆、防泄漏的安全管理。

3.0 一般要求

3.1 所有員工進入車間必須換工作鞋,不得穿帶跟、帶釘鞋進入車間,防止踩壞氣體軟管,造成漏氣。

3.2 禁止使用汽油、苯等易散發(fā)可燃蒸氣的液體擦洗設備、工具及衣服等。

3.3 易燃、易爆物品應存放在指定的安全地點。現場禁止堆放油布、油棉絲紗或其它易燃物品?,F場生產用油存放量一般不應超過48小時的使用量。

3.4 使用搬運危險物品,或在易燃、易爆危險場所搬運鐵質物品時,不準拋擲,拖拉或滾動。

3.5 在帶有易燃易爆物質(殘渣、殘液和余氣)的設備、管道、容器上工作時,禁止使用鐵質工具,應使用銅質等不產生火花的工具。若必須用鐵質工具,則需在工具接觸面上涂以黃油,或采用其它安全措施。

3.6 具有火災危險性的甲乙類生產所用設備、管道的保溫層,應采用非燃燒的材料,并應防止可燃液體滲入保溫層。高溫設備、管道禁止使用易燃,可燃物保溫。

3.7 必須加強火源管理,廠區(qū)內焊接動火、維修用火等一切動火工作,必須認真執(zhí)行《公司廠區(qū)動火作業(yè)安全規(guī)程》的規(guī)定。

3.8 要防止可燃易燃物與高溫物體接觸或靠近,不準在高溫設備和管道上烘烤衣服和可燃易燃物體。

3.9 所有設備、管道、閥門、儀表和零部件,必須有合格證并按要求使用,不明規(guī)格、型號的材質禁止使用。禁止擅自代用。

3.10 設備檢修時,應嚴格遵守《安全檢維修管理制度》。

3.11 消防器材的設置必須按規(guī)定配備齊全,一切消防設施或器材未經許可(非火災情況下)不準動用。消防道路必須保持暢通無阻,占用道路,必須經安全動力部批準。

3.12 所用職工必須分批輪流進行消防知識教育,掌握滅火知識,并會正確使用各種消防器材。

3.13 生產廠區(qū)內、吸煙室以外,一律為禁火區(qū),禁火區(qū)內嚴禁吸煙。

3.14 生產過程中產生的廢料、廢渣,不準隨意亂扔,必須統(tǒng)一放置于部門的廢物回收桶內,集中處理。

第3篇 防火防爆防塵防毒防泄漏管理制度

為對涉及到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的作業(yè)場所的安全有效管理,為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消防法》,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原則,特制定本制度。

一、防火與防爆

(一)生產儲存設備

1、根據生產、使用化學物品的火災和防爆危險性等級分類要求,廠房庫房布置、建筑結構、電氣設備的選用、安裝及有關的安全設施,必須符合《建筑設計防火規(guī)范》和《石油化工企業(yè)設計防火規(guī)范》以及有關的專業(yè)防火技術規(guī)范的要求。

2、在工藝裝置上有可能引起火災、爆炸的部位,應充分設置超溫、超壓等檢測儀表、報警(聲、光)和安全聯鎖裝置等設施。

3、在有可燃氣體(蒸汽)可能泄漏擴散處,應設置可燃氣體濃度檢測、報警器,其信號值應定在該氣體爆炸下限的20%以下,如與安全連鎖配合,其聯鎖動作應是在該氣體爆炸下限的50%以下。

4、應在可燃氣體(蒸汽)的放空管出口處設置阻火器,在便于操作的地方設置截止閥,以便在放空管出口處著火時,切斷氣源滅火。放空管最低處應裝設滅火管接頭。

5、輸送易燃物料時,應根據管徑和介質的電阻率,控制適當的流速,盡可能避免產生靜電。設備、管道等防靜電措施,應按國家防靜電有關標準規(guī)范執(zhí)行。

6、有突然超壓或瞬間分解爆炸的生產設備或貯存設備,應裝有爆破板(防爆膜),導爆筒出口應朝安全方向,并根據需要采取防止二次爆炸、火災的措施。

7、各生產裝置、建筑物、構筑物、罐區(qū)等工業(yè)下水出口處,除按規(guī)定做水封井外,尚應在上述區(qū)域與水封井間設置切斷閥,防止大量易燃、易爆物料突發(fā)性進入下水系統(tǒng)。

8、用于易燃、易爆氣體的安全閥及放空管,必須將其導出管置于室外,并高于建筑物2米以上。

9、建筑物、裝置等應按國家有關標準規(guī)范要求安設防雷保護措施,電氣設備必須符合國家現行有關易燃易爆危險場所的電氣安全規(guī)定。不準設置移動照明燈具,敷設的配電線路必須穿金屬管或難燃塑料管保護,防爆場所必須用防爆電器。

(二)動火、用火管理

1、生產廠區(qū)均為禁火區(qū)。禁止用電爐、煤氣爐取暖、熱飯等。

2、禁火區(qū)內使用電、氣焊(割)、噴燈及在生產裝置易燃、易爆區(qū)域使用電鉆、砂輪、切割機等,產生火焰、火花及熾熱表面的臨時性作業(yè),均為動火作業(yè),必須申請辦理動火證。

3、動火、用火的管理嚴格按“安全作業(yè)管理制度--動火作業(yè)安全規(guī)范”要求實施.

4、動火尚應執(zhí)行下列有關規(guī)定:

(1)凡可能與易燃、可燃物相同的設備、管道等部位的動火,均應加堵盲板與系統(tǒng)徹底隔離、切斷,必要時應拆掉一段聯接管道。

(2)有易燃、可燃物的設備、管線、容器等,必須經清除沉積物,清洗、置換分析合格后,方可動火。如進入設備內動火,同時要辦“受限空間作業(yè)證?!?/p>

(3)動火部位應備有適用的消防器材或滅火措施。

(4)五級以上大風,停止室外動火作業(yè)。

(三)其他有關規(guī)定

1、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消防方針,采取先進的防火、防爆和救災技術,實行目標管理。

2、公司必須設立有總經理和各職能部門領導參加的安全生產領導小組;各車間、班組等基層單位相應設立防火安全領導小組和義務消防隊。

3、安全部門應根據公司的特點、生產檢修情況和季節(jié)變化,擬定消防工作計劃,實行消防工作目標管理。進行經常的消防宣傳教育、培訓,并結合事故預案進行演練,定期不定期組織防火檢查,及時消除火災隱患,實行每日防火巡查,并建立巡查記錄。

4、對所有易燃、易爆物品和可能產生火災、爆炸危險的生產、儲運、銷售、使用過程及其相關的設備,進行嚴格管理。

5、根據企業(yè)實際情況,按國家有關規(guī)范、規(guī)定的有關要求配備消防設施、消防器材(消防器材包括消防栓、水槍、水帶、消防水桶、干粉滅火器等)。

6.消防器材要設置在明顯、取用方便又較安全的地方,統(tǒng)一編號、要經常檢查,做到“三定 ”(定點、定型號和用量、定專人維護管理),不準挪作他用。

7.設立禁火區(qū)域,杜絕火種漫游;禁火區(qū)為公司生產區(qū)、車間、成品庫、原料庫、儲罐區(qū)、配電房等;

8.進入禁火區(qū)的一切人員絕對禁止吸煙、攜帶煙具、火柴、打火機等引火物。嚴禁利用電器、砂輪等其他方法取火。禁止在禁火區(qū)內打手機。

9.外來人員如學習、參觀、提貨、送貨及民工進入禁火區(qū)前,必須由接待人員向其說明如:公司禁止攜帶煙火的規(guī)定,安全員有權對其進行檢查;

10、禁止機動車輛進入易燃、易爆生產區(qū)和易燃、易爆化學品庫。凡必須進入上述區(qū)域的機動車輛,應配裝阻火器或采取其他安全措施。

11、嚴禁使用汽油等易燃液體擦洗機動車輛、設備、地面和衣服等。

12、應隨時將使用過的油棉紗、油紙等易自燃的擦洗材料,放入有蓋的鐵質專用容器內,并存放在安全地點,定期清除。

13、辦公室和更衣箱(室)內不準存放酒精等易燃、可燃液體。

14、嚴禁在防火間距、消防通道內搭設建筑、構筑物或堆放各類物資。

15、易燃、易爆場所禁止使用撞擊易產生火花的工具,禁止穿著能產生靜電火花的化纖織物工作服和帶鐵釘的鞋,嚴禁在易燃易爆場所內或附近進行試分裝、打包等可能引起火災的任何不安全操作,對遺留或彌散的危險物品或粉塵要及時清掃和處理。

16、易燃易爆危險物品要有專用倉庫、貨場或其他專用儲存設施,并根據化學性質或不同的滅火方法等,分類、分項、分庫儲存,在醒目處標明儲存物品的名稱、性質和滅火方法。嚴禁混存和超期超量儲存。

17、根據生產、儲存、使用易燃易爆物品的實際情況,認真采取易燃易爆監(jiān)測、報警、防潮、通風、防雷、防靜電、隔離操作等安全措施,高溫天氣時,易燃易爆危險物品的生產、運輸或使用應采取相應的安全措施。

18、從事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和有毒化學品生產儲存和使用的作業(yè)人員,必須經上崗前的安全消防培訓,熟練掌握安全操作規(guī)程,嚴格執(zhí)行安全消防管理。

二、防塵、防毒管理

1、要認真做好作業(yè)場所防塵、防毒工作,采取綜合措施,消除危害,不斷改善勞動條件,保障職工的安全健康,實現安全生產和文明生產。

2、要限制有毒、有害物料的使用,防止粉塵、毒物的泄露和擴散、保持作業(yè)場所符合國家規(guī)定的衛(wèi)生標準,應采取有效防護措施,減少人員與塵毒物料的接觸,并定期進行監(jiān)測和體檢。

3.要根據預防為主、全面規(guī)劃、因地制宜、綜合治理的原則,編制防毒規(guī)劃,并納入年度安全技術措施計劃和長遠規(guī)劃,結合挖潛、革新、改造、逐步消除危害。

4、凡治理技術條件不成熟的危害性大的作業(yè)崗位,要列科研計劃,進行攻關。對長期達不到國家規(guī)定的工業(yè)衛(wèi)生指標、塵毒危害嚴重的作業(yè),要限期整改。經過整改,仍達不到標準者,停業(yè)整頓。

5、對有毒、有害物質的生產過程,應采用密閉的設備和隔離操作,以無毒或低毒物代替毒害大的物料,革新工藝,實行機械化、自動化、連續(xù)化。

6、在生產過程中,對散發(fā)出的有毒、有害物質,如廢氣、廢水、廢渣、廢油等,要采取回收綜合利用、凈化處理等措施。未經處理合格不得隨意排放。

7、對有粉塵或毒物的作業(yè)場所要及時清理,保持整潔。生產車間內禁食、禁水,飯前洗手、洗臉,更換工作服,工作服單獨存放,不得穿戴到非高毒作業(yè)區(qū)域。

8、對可能產生有毒、有害物質的工藝設備和管道,要加強維護,定期檢修,保持設備完好,杜絕跑、冒、滴、漏,對各種防塵、防毒設施,未經生產供應部同意或未報請總經理批準,不得停用、挪用或拆除,有毒、有害物質的包裝,必須符合安全要求,防止泄露擴散。

9、新職工入廠后,應進行健康檢查,要妥善安排好職業(yè)禁忌癥和過敏患者的工作。

10、對接觸有毒、有害物質的在職職工,應定期進行健康檢查,并建立健康監(jiān)護檔案。

11、對從事有毒、有害物質作業(yè)人員,逐步實行輪換、短期脫離、縮短工時、進行預防性治療或職業(yè)性療養(yǎng)等措施。對患職業(yè)禁忌癥和過敏癥患者,應及時調離。

12、對有腐蝕性的物料或有能使皮膚吸收毒物的車間(崗位),除配備足夠適用的防護用具和急救藥品外,還應設有洗眼、噴淋或清水池等沖洗設施。

第4篇 硫磺回收裝置倉庫危險品防泄漏管理措施

危險品隔離防泄露職責

1、任何人發(fā)現化學品泄漏、工藝泄漏時,必須立即采取相應措施,逐級上報。對于大量化學品泄漏,經應急領導小組討論批準后,請求外部援助。

2、在采取任何控制措施時應本著不會暴露于化學品危害中或發(fā)生任何可能的傷害的原則。

3、員工必須清楚放置處理化學品泄漏應配帶的防護用品、泄漏預防設備及泄漏控制設備的儲存位置。泄漏必須以如下的原則處理:停止泄漏、圍堵泄漏、清除泄漏。

4、應急領導小組及相關人員必須經過培訓,確保能夠采取正確的措施預防和控制化學品的泄漏。

5、可能發(fā)生泄漏或釋放的區(qū)域必須進行定期檢查。危險品倉庫、化學品倉庫等區(qū)域必須按照公司標準進行定期檢查,泄漏可能性較大的區(qū)域和存放高危險物品的區(qū)域,必須進行特護的監(jiān)測檢查。

6、在對有泄漏可能的物質進行運輸和裝卸時必須格外注意,將泄漏的潛在可能降到最小,員工也要定期進行培訓,并在發(fā)生事故及時報告。

7、所有設備及工藝的操作程序中必須有適當的規(guī)定來預防泄漏或將其減至最少,早標準程序中必須提供總體的要求及細節(jié)說明,如操作順序、設備或管道減壓、管線斷開、設備凈化、停電補救等。

8、定期維護運行與危險物品的設備,確保其有正常的工作狀態(tài)。

一、危險品管理措施

1、專門設定危險品和廢品集中存放區(qū)域,安全管理。

2、少數訓練有素的人才可以接近。他們理解安全和健康問題以及廢品處理規(guī)定。

3、在這個區(qū)域明顯標識危險品或危險廢品集中區(qū)域。

4、不要在上風口附近儲存危險品。

5、按照物質相容性儲存?;ハ嗟钟|的物品嚴格分開儲存,如過氯酸與乙醇;硫磺和h發(fā)泡劑等滅火方法不同的化學危險品不能同庫儲存。

6、不要把雜物或廢物擋住進出口和安全通道。

7、廢物存儲要遠離大門,避免泄漏出外面環(huán)境。

8、在倉庫和存放化學品容器區(qū)域必須準備足夠的泄漏應急處理套裝(足夠的吸附物質和中和物質)、滅火器材以及泄漏應急處理預案。

9、任何化學品泄漏事件中首先應考慮的問題是人員的安全。

10、情況緊急時需要控制和阻斷所有通道,以免不知情的人員進入。

二、危險品防泄漏的預防和處理

a、化學品露天儲存的防泄漏

1、如果化學品要放在戶外,必須確保雨水不要進入。在上述二次圍堵措施上,用防水雨布包裹盛漏托盤、盛漏平臺、可以達到防雨水、防曬、防止蟲鳥進入包轉容器之目的。

2、固定的露天堆場,必須符合《建筑設計防火規(guī)范》等有關規(guī)范的要求。

3、遇水受潮,曝曬和塵土污染后可能引起爆炸、燃燒、分解變質的物品,不準長期露天存放。4、露天堆場應設垛座平臺,其離地高度不低于0.3m。

5、堆垛之間應有不少于3m的通道。

6、堆場四周設有排水明溝或暗溝,并有防護圍欄。

7、垛臺的設置亦應遵循互相抵觸、滅火方法不同而不能混存混放的原則。

b、油桶和化學品容器泄漏的預防:

1、確保容器有自己合適的蓋子并且密封好。

2、定期檢查容器有沒有腐蝕、凸起、缺陷、凹痕、和泄漏。把有缺陷的容器放在獨立的二次包裝桶里或者enpac 的泄漏應急桶里。

3、確保容器和內容物相容。比如,不要把酸放在一般的鐵桶里或把溶劑放在塑料桶里。

4、準確標識廢物容器。

c、油漆桶和化學品桶或其他容器的二次圍堵防泄漏

原則是把有可能泄漏的油桶、化學品桶或其他容器采用二次包裝,來控制可能發(fā)生的泄漏。需要確保二次圍堵具有的盛漏容積至少是所有容器中最大容器體積的110%和最大容積兩者之比較之大值。

1、所有的鋼桶、鐵桶、塑料桶、噸桶、千升桶或其他容器在長期的運輸、使用過程中都有可能發(fā)生損壞,造成泄漏。需要防禍于未然。把這些儲存油品、化學品和危險化學品的桶或容器放在盛漏托盤、盛漏平臺上。盛漏托盤、盛漏平臺、防泄漏平臺具有結構堅固、可以叉車操作、防滑、可以套裝的特點,當發(fā)生泄漏時,所有泄漏液體將會沿著托盤或平臺格柵自動流入托盤或平臺的盛漏區(qū)域內,不會流到地面、走廊或通道。盛漏托盤和盛漏平臺都具有排水塞,當泄漏至一定容積時,可以排空泄漏的液體。大部分泄漏的液體可以直接回用。

2、如果需要儲存裝有油品的油桶或化學品桶、大型圓桶或其他容器,可以選擇盛漏盆、盛漏槽、盛漏圍堤等產品。

3、如果需要臨時或經濟性儲存裝有油品的油桶或化學品桶、ibc桶或其他容器,防止泄漏,可以采用enpac的盛漏襯墊。不需要使用斜坡,推車可以自由進出,可以折疊,不用時可以折疊放入工具架里,節(jié)省空間。

4、大量的油桶和化學品桶放在一般的木托盤或塑料托盤上,即有可能發(fā)生泄漏。可以用叉車把這些裝有油桶和化學品桶的木托盤或塑料托盤,放在enpac的盛漏圍堤里。盛漏圍堤可以盛漏的體積比較大,適合大規(guī)模泄漏的預防,也適合于快速應急控制。獨特的撐扣式結構,包裝體積小,運輸方便,容易安裝,快速反應。汽車可以開進開出。

5、如果室內空間有限或由于存放介質不相容,可以考慮把油桶和化學品桶或其他容器放在戶外。enpac的敞蓋式盛漏箱、卷簾式防泄漏油桶儲存柜、危險品防泄漏工作屋和危險品放泄漏儲存屋可以擔當重用。它們都具有出色的耐候性、抗化學品性、能夠經久耐用,都可以叉車操作。與通常的金屬或混凝土建筑物相比,可以大大節(jié)省成本,方便靈活,并且提供更多卓越的性能。

6、如果需要油桶和化學品桶平著放置,可以使用enpac的油桶架,實現圓桶的儲存和防泄漏分裝的結合。油桶架耐腐蝕,防止分裝時溢濺,可以用叉車操作,方便靈活。

第5篇 防火防爆防中毒防泄漏管理制度

一、目的

公司為了防止火災、爆炸、中毒、泄漏事故發(fā)生,建立了防火防爆防中毒防泄漏一般要求、主要措施、等級劃分、消防設施等程序;本制度適用于本公司防火防爆管理,由各部門、各廠(車間)認真執(zhí)行。

二、適用范圍

適用于公司內的所有防火、防爆、防中毒、防泄漏的安全管理。

三、一般要求:

(1)應根據火災危險程度及生產、維修、建設等工作的需要,經使用單位提出申請,公司生產部登記審批劃定固定動火區(qū),固定動火區(qū)以外一律為禁火區(qū)。

(2)禁止產生明火的機動車輛進入罐區(qū)﹑廠區(qū)內、易燃物質儲罐等有火災爆炸危險的場所,進入時必須加阻火器。電瓶車禁止入內。

(3)禁止使用汽油、苯等易散發(fā)可燃蒸氣的液體擦洗設備、工具及衣服等。

(4)易燃、易爆物品應存放在指定的安全地點。現場禁止堆放油布、油棉絲紗或其它易燃物品?,F場生產用油存放量一般不應超過48小時的使用量。

(5)使用搬運危險物品,或在易燃、易爆危險場所搬運鐵質物品時,不準拋擲,拖拉或滾動。

(6)在帶有易燃易爆物質(殘渣、殘液和余氣)的設備、管道、容器上工作時,禁止使用鐵質工具,應使用銅質等不產生火花的工具。若必須用鐵質工具,則需在工具接觸面上涂以黃油,或采用其它安全措施。

(7)具有火災危險性的甲乙類生產所用設備、管道的保溫層,應采用非燃燒的材料,并應防止可燃液體滲入保溫層。高溫設備、管道禁止使用易燃,可燃物保溫。

(8)必須加強火源管理。廠區(qū)內焊割動火、熬煉用火等一切動火工作,必須認真執(zhí)行安全生產動火制度的規(guī)定。

(9)要防止可燃易燃物與高溫物體接觸或靠近,高溫工件禁止帶入防火防爆區(qū),不準在高溫設備和管道上烘烤衣服和可燃易燃物體。

(10)危險物品倉庫、氣柜。主配電設備、高大建筑物和高大設備等必須裝設避雷裝置,每年雨季前必須對裝置檢查試驗一次。避雷裝置單獨設置時,其接地電阻不得大于10歐姆;如與電氣設備共用,接地電阻不大于4歐姆。管道法蘭之間電阻不大于0.3歐姆。

(11)廠區(qū)內未經批準,不準隨意搭設臨時工棚和其它建筑物。

(12)化工生產甲類區(qū)域在有液化石油氣及可燃氣體容易擴散處,應設置可燃氣體濃度檢測報警裝置,并應加強氣體監(jiān)測工作。

(13)所有設備、管道、閥門、儀表和零部件,必須有合格證并按要求使用,不明規(guī)格、型號的材質禁止使用。禁止擅自代用。

(14)設備管道在使用前,必須按照規(guī)定對外觀、尺寸及補焊過或其它疑焊縫進行復驗,并作耐壓試驗或氣密試驗,安全裝置和附件必須齊全、靈敏可靠。定期對壓力容器進行外觀、內部檢查和無損傷檢查。嚴格執(zhí)行《壓力容器安全監(jiān)察規(guī)程》。

(15)一切設備、管道和鋼瓶等應按化工部制訂的化工廠設備管道的保溫規(guī)范(hgj1047-79)規(guī)定的顏色進行涂色。

(16)根據工藝過程的具體特點,設置必要的事故信號、聲光報警器和事故停車聯鎖裝置。

(17)生產過程中的正壓系統(tǒng)嚴防形成負壓,并且應設置防止形成負壓的措施和停車聯鎖裝置。

(18)生產廠房、建筑物、構筑物應符合本地區(qū)的防震烈度要求,不符合要求的必須加固。

(19)設備檢修時,應嚴格遵守安全檢修制度。

(20)消防機構必須健全,消防器材的設置必須按規(guī)定配備齊全。廠區(qū)內的一切消防設施或器材未經許可(非火災情況下)不準動用。消防道路必須保持暢通無阻,占用道路,必須經生產部批準。

(21)廠內所用職工必須分批輪流進行消防知識教育,掌握滅火知識,并會正確使用各種消防器材。

(22)禁止使用氧氣代替空氣對設備、管道充壓、保壓、試壓、置換或吹掃。禁止擅自向缺氧的設備、管道、井下等場所輸送氧氣。

四、主要措施

1、防爆泄壓。

(1)定期對設備進行無損探傷檢驗和測厚工作。

(2)在高低壓系統(tǒng)之間應安設止逆閥等安全措施。在有火災爆炸危險的生產過程及設備,應安裝必要的自控監(jiān)測儀表、自動調節(jié)報警裝置、自動和手動泄壓排放設施。

(3)所有放空管均應引至室外,并高出廠房建筑物、構筑物2米以上。若設在露天設備區(qū)內的放空管,應高于附近有人操作的最高設備2米以上。

(4)可燃氣體的放空管,應設置安全水封或阻火器;應有向管內加氮氣或蒸汽的措施,同時應有良好的靜電接地設施。放空管應在避雷設施的保護范圍內。

(5)安全閥的安裝、使用、維護和管理按照安全閥安全管理規(guī)定執(zhí)行。

(6)有突然超壓或瞬間分解爆炸危險物料的設備,應裝爆破板。如裝導爆筒,應朝向安全方向。

(7)凡是裝有觸媒的高溫設備,必須泄壓降溫后方可打開。(觸媒需要惰化的,應進行惰化。)

(8)壓縮氣體鋼瓶的充裝、使用、貯運嚴格遵守氣瓶安全監(jiān)察規(guī)程的規(guī)定

2、控溫、控壓

必須嚴格控制溫度、壓力,不得超溫、超壓。溫度計、壓力表及儀表裝置必須定期校驗,加強維護,保證靈敏準確。重要的設備和部位,應裝設自動調節(jié)、溫度。壓力的聲光報警裝置。

3、防止氧含量超標

(1)氧和可燃氣體混合是發(fā)生火災爆炸的主要原因之一。因此,必須認真分析化工工藝各環(huán)節(jié)的氧含量。不準超過規(guī)定。

(2)管道系統(tǒng)和設備在檢修前,一定要將可燃氣體置換干凈;檢修后一定要將空氣置換合格后,方可通入易燃氣體。

(3)裝設必要的氧含量報警器和事故聯鎖裝置的安全設施。

4、防火措施

(1)在工序之間,各設備的進出口管道應設置切斷閥或安全水封。主要設備上應設單獨放空管。

(2)氧氣、空氣、氮氣、可燃氣體或液體彼此之間不得直接連通,必須設置止逆閥,安全水封或裝設兩關一開閥門(兩閥間設放空閥),也可加上盲板或拆掉一段管子。

(3)在有易燃易爆物料的設備,管道系統(tǒng),應有惰性氣體置換的設施。惰性氣體可與滅火設施共用。

5、防靜電放電

(1)下列設備及管道應設有導除靜電的接地裝置。

①生產、貯運、運輸和裝卸液化石油氣、可燃氣體和易燃液體的設備、管道;

②空氣分離裝置保冷箱及箱內設備管道;

③用空氣干燥、摻合、輸送可燃的粉狀或粒狀的塑料,樹脂及其它易產生靜電的固體物料所用的設備及管道;

④在絕緣管道上配置的金屬附近,對地絕緣的金屬、導體等都應有專門接地。

(2)在裝油或裝其它易燃液體作業(yè)時,禁止進行取樣和檢測工作,檢測或取樣工作應在裝料完畢,靜止1~2分鐘以后進行。

(3)禁止使用噴射蒸汽的辦法加熱易燃液體。

(4)禁止使用絕緣軟管插入易燃液體槽內進行移液工作。

(5)易產生靜電的危險場所,應裝設導除人體靜電的設施,如接地扶欄、接地的門把手、裝卸站臺的接地金屬棒等。

(6)易燃易爆和助燃介質的流速應控制在安全流速以下。

(7)禁止穿戴易產生靜電的尼龍等化纖衣服,在易產生靜電及存有易燃、可燃氣體的危險場所工作。

6、貯運設施

(1)易燃液體貯罐應設液位計、呼吸閥、消防泡沫管槍。如無呼吸閥時,應設帶有阻火器的放空管。

(2)閃點低于28℃,沸點低于38℃的易燃液體常壓貯罐,應設冷卻降溫等安全設施。閃點低于28℃,而沸點在38℃至85℃之間的地上易燃液體貯罐,應設冷卻噴淋等設施。

(3)氣體貯罐應設安全閥、壓力計、液位計、溫度計,無絕熱措施時應設冷卻噴淋設施。

(4)液氨貯罐上應裝設液位計,壓力表和安全閥。

(5)充裝液氨前,必須對鋼瓶進行認真檢查,不合格的禁止充裝。

(6)貯存易燃易爆液體的設備,宜裝有高低限位報警器及自動調節(jié)裝置。嚴禁使用塑料容器盛裝易燃、可燃液體。

7、物料排放

(1)含有可燃氣體及易燃、可燃液體的污水必須經過回收或處理后,方可通過水封并排入下水道,水封高度不得小于250毫米。

(2)幾種能相互發(fā)生化學反應易引起火災或爆炸危險的污水,不準直接混合排入下水道。

(3)含油(非水溶性易燃和可燃液體)污水應設置隔油池或污油回收設施。

(4)嚴格設備計劃檢修制度和驗收手續(xù),確保設備檢修質量,保證設備、管道、閥門嚴密不漏。加強檢查,及時消除泄漏。

五、等級劃分

1、廠房的防火防爆等級,應嚴格按石油化工企業(yè)防火防爆標準設計。

2、新建項目對電氣設備的選型,應嚴格按危險場所防火防爆的等級規(guī)定執(zhí)行。老車間在防火防爆廠房中使用的非防火防爆電氣設備,應有計劃地在短時間內逐步進行更換。

3、易燃易爆場所電氣設備的布置和安裝(包括臨時使用的電氣設備)應按爆炸危險場所電氣安全規(guī)程和爆炸性環(huán)境用電氣設備通用要求執(zhí)行。

六、消防設施

1、廠內的消防設施,根據公司的規(guī)模、火災危險性及鄰近有關單位的消防協(xié)作條件等綜合考慮。

2、室外消火栓,應根據需要沿道路設置,且宜靠近路邊;其間距和保護半徑不宜超過120米;消防給水壓力應滿足最大用水量時,水槍的射程不低于15米的要求。油罐區(qū)、裝卸區(qū)站臺等處,消火栓間距不宜超過60米。地下消火栓應有明顯標志。

3、必須加強對消防器材的維護管理。消防器材應放在明顯便于拿取的地方。滅火器放置的地點應當干燥,遠離熱源,不受高溫輻射、陽光曝曬、溫度適宜,不受化學物質侵蝕,周圍不得有障礙物。

4、嚴格執(zhí)行消防器材管理制度,即定人員維護、定點存放、定期檢查,并列為交接班內容,保證消防器材經常處于良好,有效的狀態(tài)。用過的或失效的滅火器材應及時充裝或更換,空瓶不得放于生產、施工現場,不得與實瓶混放。

第6篇 防泄漏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公司危險化學品生產裝置泄漏的管理工作,減少生產裝置非計劃停車,避免泄漏發(fā)生事故,提高設備安全運行的可靠性,保護公司財產和員工的生命健康,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各個生產裝置設備。

第二章 定義

第三條 環(huán)境:任何可能受到污染的水路,地下水,地面,或大氣。

第四條 泄漏、濺溢:任何固體或液體物質在表面的意外堆積或排放,任何蒸汽或氣體在大氣的意外釋放,在此過程中會產生環(huán)境、人員、財產或其他危害. 小于0.45 kg的泄漏可以不必報告。

第五條 二次容器:不滲漏的,可盛載容器破裂時泄漏的化學品的地方。二次容器通常是水泥圍堰,金屬或其他材料的托盤,容器。

第三章 職責

第六條 任何人發(fā)現化學品泄漏,必須立即采取相應措施,逐級上報。對于大量化學品泄漏,經應急領導小組討論批準后,請求外部援助。

第七條 任何人發(fā)現工藝氣體泄漏,必須立即采取相應措施,逐級上報。對于大量的工藝氣體泄漏,當班班長和調度可以采取先緊急停車后匯報程序。

第八條 在采取任何控制措施時應本著不會暴露于化學品危害中或發(fā)生任何可能的傷害的原則。

第九條 在任何事故的處理中,人員保護是最重要的。在沒有正確配帶防護用品的情況下,任何人不得進行化學品泄漏的緊急處理。

第十條 員工必須清楚放置處理化學品泄漏應配帶的防護用品、泄漏預防設備及泄漏控制設備的儲存位置。泄漏必須以如下的原則處理:停止泄漏 圍堵泄漏 清除泄漏

第十一條 應急領導小組及相關人員必須經過培訓,確保能夠采取正確的措施預防和控制化學品的泄漏。

第十二條 可能發(fā)生泄漏或釋放的區(qū)域必須進行定期檢查。此外,以下區(qū)域如危險品倉庫,化學品倉庫,廢料堆放區(qū),罐區(qū)等,必須按照公司標準進行定期檢查。泄漏可能性較大的區(qū)域和所存放物品為高危害物品的區(qū)域,必須進行特護的監(jiān)測檢查。

第十二條 大多數濺溢或釋放都是由于人員失誤,設備故障,或自然現象造成。人員失誤包括缺少培訓、不完善的設計、不正確的操作程序及粗心等,所有這些都會導致工藝和操作問題。設備故障包括泄漏、故障控制、破裂及停電。自然現象包括閃電、暴雨和洪水。當進行工藝設計或實驗時必須考慮到所有的這些可能的原因。

第十三條 運輸物品時必須將泄漏的潛在可能降至最小。在物品裝卸時必須格外注意,尤其是液體物質。對有泄漏可能的物質進行運輸及裝卸的員工必須進行定期的培訓,并在發(fā)生事故時及時報告。

第十四條 公司應急領導小組應就廠內使用的液體化學品的常識接受培訓,并了解其安全數據資料。同時必須接受如何反應于化學品泄漏和釋放的培訓。每個使用化學品的生產區(qū)域必須有各自的關于控制泄漏和釋放的具體操作程序,其中應列明區(qū)域內所用的化學品。同時每個生產區(qū)域內的員工應對泄漏和釋放的預防及控制有清晰的了解。

第十五條 在所有設備及工藝的操作程序中必須有適當的規(guī)定來預防泄漏或將其減至最少.在標準操作程序中必須提供總體的要求及細節(jié)說明,如操作順序、設備或管道減壓、管線斷開、設備凈化、停電補救等。

第十六條 定期維護運行于危險物品的設備,如傳送泵、排放閥等, 確保其有正常的工作狀態(tài)。

第四章 工作內容

第十七條 預防

(一)各車間制定相應的防泄漏預案。定期對裝置進行風險評價,識別工作場所的危害并設置控制手段來減少介質發(fā)生泄漏或釋放的可能。

(二)工藝危害評審和啟用前安全檢查等,必須考慮其環(huán)境因素。

(三)車間和部門定期對儲罐、管道、排氣口、加料口、閥門、設備等定期進行檢查。

(四)車間及部門在化學原料裝卸過程中不應發(fā)生泄漏,如有泄漏應采取措施,對于嚴重泄漏應采取阻止、隔離、撤離物品等措施。

第十八條 化學品容器的放置及儲存

(一)當化學品容器的位置靠近排水口或斜坡下端是排水口時,如果放在沒有鋪石磚或柏油的地面,或溢出物很難清洗或很容易流入下水系統(tǒng)時,容器必須放在二次容器內。

(二)如果化學品有毒性且溢出后很難清洗,如果整桶化學品泄漏后可能流入下水系統(tǒng)或造成環(huán)境污染,必須放在二次容器內。

(三)二次容器盡量不要放在室外,如果不得不設在室外,應注意:

1.在二次容器上方區(qū)域設置頂棚或蓋子,以防被雨水淋滿后溢出,造成環(huán)境污染。

2.定期測試并處理容器中的廢物。

3.定期維護和監(jiān)測二次容器以確保其被有效和正確使用。

第十九條 液體儲存設備必須有以下控制泄漏的能力

(一) 加固的混凝土結構:儲存區(qū)內可使用集水盤, 地溝, 集水池或由不可滲透材料制成的堰壩等。

(二) 四周有閉合圍堰。

(三) 可收集最大容器的100%的物料再加上所有容器排水量的集水池。

(四) 集水池不得直接與任何下水道相聯,除非有截止閥可阻止所泄漏的液體.通常截止閥必須常關且上鎖。

(五)地溝或集水池中泄漏液體的清除必須按照程序。

第二十條 控制器材

(一) 在大量儲存化學品的區(qū)域和存在容器滿溢可能性的區(qū)域,必須準備有泄漏控制器材來防止化學品進入下水道、土壤或溢出工廠。通常的控制器材包括:

1.吸收物質--如沙土、3m吸油棉、吸油索等

2.覆蓋物或圍堰--阻止化學品進入排水溝

3.可移動圍堰、圍欄--阻止化學品四處流溢

4.泵--用于轉移大量濺溢的化學品

5.撈網等工具-用于收集水中的重油

6.收集容器--用于收集濺溢物品,如塑料桶、鐵桶等,不起火花的鏟子等

7.個人防護用品--用于處理化學品濺溢或釋放,包括特殊的防護服、自給式空氣呼吸器、防護手套、防護靴等

(二) 區(qū)域可根據本區(qū)域情況確定泄漏處理設備。沒有合適的個人防護用品或沒有受過訓練的人員不應處理化學品泄漏事故。應由公司的應急搶險隊或受過特別培訓的人員來處理。

第二十一條 化學品泄漏的控制

(一)發(fā)現泄漏啟動報警

1. 首先正確判斷出泄漏物料的名稱種類、泄漏程度及范圍、持續(xù)時間及事故潛在后果。

2. 及時報警用以通知應急中心和消防隊員。穿戴正確的防護用品,在確保人員安全的情況下,及時停止泄漏。停止周圍所有工作并確保無點火源。按應急中心指令正確關閉泄漏所在區(qū)域生產線。將所有員工撤離至上風向的集合地點。用路障、警戒線或其他隔離物質將泄漏區(qū)域隔離,避免其他人員誤入其中。

3. 如果可能對人員造成傷害,應盡可能快的決定撤離人員的范圍或請求外援。

4. 所有全廠緊急響應決定必須由應急領導小組結合化學品工藝、物料的危害、泄

漏原因及天氣情況等綜合因素,判斷并做出。

(二)人員安全

1. 任何化學品泄漏事件中首先應考慮的問題是人員的安全。

2. 如果需要,控制和阻斷所有通道,以免不知情的人員進入。

第二十二條 化學品泄漏的控制

(一)必須盡全力減小泄漏的危害和影響,直到泄漏完全被控制。如果泄漏會產生蒸汽且物料是水溶性的(如氨),水霧可以極大程度的降低蒸汽的濃度。如果泄漏物是液體,應首先關閉排放系統(tǒng)各級閥門,阻止物料的泄漏。泄漏得到控制后,既可通過清理,真空吸收,挖掘,使用吸收劑,桶裝等措施恢復泄漏現場。

(二)對于揮發(fā)性的液體,可通過使用泡沫滅火器將泄漏成功控制。吸抽的軟管可穿過覆蓋在泄漏物表面的凝膠狀泡沫收集泄漏物。

(三)對于大量粉塵的泄漏,水霧或水簾能提供有效的保護屏障??傊畬τ谌魏涡问降男孤?任何能夠正確保護人員,終止泄漏的措施均應被采納。及時的溝通,清晰理解各自的職責以及正確的響應措施都是安全有效響應的關鍵。

第五章 附則

第二十三條 本制度由安監(jiān)部負責解釋。

第7篇 煤化工防泄漏安全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嚴格生產現場泄漏安全管理,控制因泄漏導致的潛在風險,提高煤化工生產單位生產、設備安全管理水平,減少生產裝置非計劃停車,避免發(fā)生泄漏事故,提高設備安全運行可靠性,保護公司財產及員工的生命健康。努力做到“不泄漏、不著火、不爆炸、不中毒、不窒息,無死亡”的目標,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于煤化工板塊各級單位參照執(zhí)行。

第二章 管理職責

第三條 各級安全監(jiān)察部門負責相應級別的“煤化工防泄漏安全管理辦法”的制定修訂工作、防泄漏考核工作以及防泄漏先進監(jiān)測監(jiān)控措施的推廣工作。

第四條 各級工藝、設備管理部門負責本專業(yè)的各類泄漏(含內漏)的統(tǒng)計、分析工作,組織研究本專業(yè)范圍內的防泄漏安全管理技術措施。

第五條 各煤化工項目部、工程管理部門按照本辦法第四章的管理要求,負責設計、施工階段防泄漏措施的落實工作。

第六條 各煤化工生產單位是本公司防泄漏安全管理工作的主體責任單位,全面負責本單位日常防泄漏安全監(jiān)督管理工作。

第三章 泄漏的定義、分級及主要危害

第七條 泄漏是指工藝介質的空間泄漏(外漏)或者一種介質通過連通的管道或設備進入另一種介質內(內漏)的異常狀況。

第八條 根據危險化學品、易燃易爆油品、易燃易爆粉體泄漏可能導致的結果不同將泄漏分為易燃易爆介質泄漏和有毒有害介質泄漏兩種。

易燃易爆介質泄漏可導致火災、爆炸等惡性事故;有毒有害介質泄漏可導致職業(yè)病、中毒、窒息、死亡等事故。

第九條 液體危險化學品和易燃易爆油品泄漏分為輕微泄漏、一般泄漏、嚴重泄漏和不可控泄漏四級。

(一)輕微泄漏:指靜密封點的滲漏(無明顯液滴)和滴漏(大于5分鐘1滴)以及動密封點每分鐘滴漏超過指標5滴以內。

輕微泄漏一般是因法蘭密封面或墊片失效、閥門不嚴或密封失效或管線、設備上存在微小砂眼等導致的物料輕微外漏。輕微泄露因泄漏量少,冷卻散發(fā)快,一般不會導致著火、爆炸等事故;輕微內漏會導致高壓側介質對低壓側介質的輕微污染。

(二)一般泄漏:指靜密封點泄漏的液滴小于0.5滴/秒,但尚未形成連續(xù)液滴的狀態(tài),或動密封點每分鐘滴漏超過指標5滴以上。 一般泄漏會形成累積,落到高溫管線或設備上可引起冒青煙或小火,短時間內一般不會造成較大危害;一般內漏會導致高壓側介質對低壓側介質的較小污染。

(三)嚴重泄漏:指靜密封點泄漏的液滴大于等于0.5滴/秒,并達到了液滴成線的狀態(tài),或動密封點每分鐘滴漏超過指標10滴以上。

嚴重泄漏可能會引發(fā)火災,并導致周邊管線、設備損壞,從而導致更大的火災事故;嚴重內漏會導致高壓側介質對低壓側介質的污染。

(四)不可控泄漏:指因為密封失效或者管線設備嚴重腐蝕穿孔、斷裂導致的危險化學品突然間大量泄漏的情況。

不可控泄漏會因泄漏介質或周邊環(huán)境不同導致重大火災、爆炸、人員窒息、中毒死亡等惡性事故的發(fā)生。特別嚴重時,還會對周邊居民、廠礦企業(yè)、機關學校等造成嚴重威脅;不可控內漏會導致高壓側介質對低壓側介質的嚴重污染。

第十條 氣體危險化學品泄漏分為一般泄漏、嚴重泄漏和不可控泄漏三級。

(一)一般泄漏:指管線、設備上有氣體泄漏,用可燃氣體和有毒有害氣體檢測儀能夠檢測出,但尚未達到超標的情況。

一般泄漏短時間不會造成中毒、窒息或者爆炸等事故,但若不及時處理,則有可能導致泄漏增大,并引發(fā)著火、爆炸、中毒和窒息事故。一般內漏會導致高壓側氣體介質進入低壓側介質中,并輕微污染低壓側介質。

(二)嚴重泄漏:指管線、設備上有氣體泄漏,用可燃氣體和有毒有害氣體檢測儀檢測,達到超標的情況。

嚴重泄漏根據泄漏氣體的性質不同,有可能造成人員中毒、窒息及空間閃爆事故。嚴重內漏一般會導致高壓側氣體介質大量進入低壓側介質中,并污染低壓介質,或者導致氣體從冷卻介質中突然析出,引起爆炸、人員中毒或窒息。

(三)不可控泄漏:指因為密封失效或者管線、設備嚴重腐蝕穿孔、斷裂,致使氣態(tài)危險化學品突然間大量泄漏的情況。

不可控泄漏根據泄漏氣體的性質不同可造成劇烈閃爆、嚴重火災、人員中毒或窒息死亡等惡性事件,可能對周邊居民、廠礦企業(yè)、機關學校等形成嚴重威脅,導致群死群傷或大面積人員中毒情況。

第十一條 惰性氣體泄漏分級參照危險化學品氣體泄漏標準。

第十二條 真空設備(管道)泄漏一般指空氣進入真空設備(管道)內部,屬于氣體泄漏的一種。根據其可能導致的后果分為一般泄漏和嚴重泄漏兩種情況:

(一)一般泄漏是指真空泄漏導致設備(管道)內真空度達不到操作要求,但進入設備內的空氣對生產安全不構成威脅或設備內含氧量低于可構成爆炸環(huán)境最小含氧量的20%時(含),認定為一般泄漏。

(二)嚴重泄漏是指真空泄漏導致設備內的含氧量高于可構成爆炸環(huán)境最小含氧量的20%時,認定為嚴重泄漏。

第十三條 火炬系統(tǒng)內進入空氣介質后的泄漏分級標準參照第十一條標準。

第十四條 易燃易爆粉體泄漏分為一般泄漏、嚴重泄漏和不可控泄漏三級。

(一)一般泄漏:指易燃易爆粉體未明顯從設備、管線中泄漏,但造成周邊環(huán)境可燃易爆粉體明顯堆積。

(二)嚴重泄漏:指易燃易爆粉體明顯地從設備、管線中漏出,但并未達到該介質的爆炸下限且可燃易爆粉體堆積最大厚度小于5mm(受限空間堆積最大厚度小于2mm),或者泄漏堆積面積小于受限空間水平截面積的20%。

(三)易燃易爆粉體不可控泄漏:易燃易爆粉體從設備、管線中漏出,并達到或超過該介質的爆炸下限或者可燃易爆粉體堆積最大厚度大于等于5mm(受限空間堆積最大厚度大于等于2mm),或者泄漏堆積面積大于等于受限空間水平截面積的20%。

第十五條 內漏的分類及危害

(一)閥門內漏:指因雜質堵塞、卡塞、閥芯磨損、內密封破損等原因導致閥門關閉不嚴,介質流量和流向得不到有效控制。

(二)冷換設備內漏:冷換設備密封面或換熱管、板因焊接質量、腐蝕造成開裂、斷裂、局部減薄穿孔等,使得高壓側物料進入低壓側,污染低壓側物料。

(三)介質互串:指兩種或兩種以上介質在流程設置上均能夠進入同一管道或設備中,實際操作中不允許同時進入或混合比例有嚴格限制,但因某種原因不同介質進入了同一管道、設備中或混合比例超標的情況。

(四)閥門內漏、冷換設備內漏、介質互串可能造成非計劃停工、安全事故和環(huán)境污染事故等。

第十六條 危險化學品氣體或液體的內漏分級標準參照第四條泄漏的分級和危害。

第四章 管理要求

第十七條 在煤化工裝置設計階段,應選擇具有相關行業(yè)國家甲級設計資質,并具有類似(同類)裝置相同業(yè)績的設計單位進行設計,確保生產裝置的設計水平。

第十八條 在煤化工裝置建設施工階段,應選擇具有國家建設部頒發(fā)的相關工程一級資質和相關專業(yè)一級資質,以保證裝置施工質量。

第十九條 在煤化工裝置建設施工階段,應選擇具有國家建設部頒發(fā)的工程監(jiān)理企業(yè)資質證書(甲級)的監(jiān)理單位代表業(yè)主對工程進行日常管理,確保施工安全和施工質量。

第二十條 在煤化工裝置設計中,應綜合考慮壓力容器和壓力管道以及相關轉動設備的操作條件及介質腐蝕特性,并按照相關選材規(guī)范根據實際情況按上限或升級考慮設備選材和規(guī)格,以提高煤化工裝置的可靠性。

第二十一條 煤化工裝置設備、材料采購上要嚴把質量關,確保所采購的設備、材料質量合格。

第二十二條 多數泄露都是由于人員失誤,設備故障,或自然現象造成。人員失誤包括缺少培訓、不完善的設計、不正確的操作程序及粗心等,所有這些都會導致工藝和操作問題。設備故障包括泄漏、故障控制、破裂及停電。自然現象包括閃電、暴雨和洪水。當進行工藝設計或實驗時必須考慮到所有的這些可能的原因。

第二十三條 在煤化工裝置生產準備過程中,應根據工程進度提前制定壓力管道和設備的打壓試驗方案、系統(tǒng)吹掃方案、單機試車方案、聯動試車方案、各類氣密方案、熱膨脹監(jiān)測方案等等。裝置“三查四定”階段要組織人員對所有的動、靜密封點進行檢查,并做好記錄。

第二十四條 在煤化工裝置開工前,應編制詳細的開工方案,對升溫、升壓等操作進行詳細的規(guī)定;同時下發(fā)生產單位主管技術或生產的領導簽發(fā)的工藝卡片,并嚴格執(zhí)行,確保裝置在開工和正常生產過程中運行平穩(wěn),避免大幅度的溫度和壓力變化造成的泄漏;生產技術管理部門應制定工藝反腐方案,做好裝置反腐蝕工作。

第二十五條 煤化工生產單位應加強設備反腐蝕管理, 明確裝置反腐蝕重點部位及監(jiān)測方案,及時消除因設備腐蝕導致的泄漏事故的發(fā)生。

第二十六條 煤化工生產單位應加強密封點防泄漏管理,制定相關制度和日常管理考核辦法,努力降低密封點泄漏率。

針對可能發(fā)生嚴重泄漏和不可控泄漏的情況進行辨識,加強日常維護和檢查,制定相應的應急處置方案,確保在發(fā)生嚴重泄漏或不可控泄漏時不發(fā)生次生事故。

第二十七條 煤化工生產單位應根據內部分工,由生產技術管理部門牽頭制定防內漏管理辦法。加強日常生產管理,發(fā)現內漏及時處理。同時,制訂因設備內漏導致的緊急停工處置方案。

第二十八條 煤化工生產單位應采用先進技術和泄漏檢測設備,對一般泄漏情況進行日常檢查,確保做到早發(fā)現、早治理,防止泄漏擴大。

在危險化學品存在可能嚴重泄漏和不可控泄漏的場所,增加視頻監(jiān)視、檢漏儀器,必要時增設事故蒸汽、事故噴淋等聯鎖應急手段,縮短從泄漏到應急處置的時間。

可能發(fā)生泄漏或釋放的區(qū)域必須進行定期檢查。危險品倉庫、化學品倉庫等區(qū)域必須按照公司標準進行定期檢查,泄漏可能性較大的區(qū)域和存放高危險物品的區(qū)域,必須進行特護的監(jiān)測檢查。在對有泄漏可能的物質進行運輸和裝卸時必須格外注意,將泄漏的潛在可能降到最小,員工也要定期進行培訓。

第二十九條 煤化工各生產單位安全管理部門應加強火災報警系統(tǒng)和可燃氣、有毒有害氣體報警器的管理,制定相應的安全管理制度,規(guī)范設計、采購、使用、校驗、報警處置、考核等各環(huán)節(jié)工作要求及內容。

第三十條 所有設備及工藝的操作程序中必須有適當的規(guī)定來預防泄漏或將其減至最少,標準程序中必須提供總體的要求及細節(jié)說明,如操作順序、設備或管道減壓、管線斷開、設備凈化、停電補救等。

第三十一條 煤化工各生產單位公用工程介質(如水、汽等)的防泄漏日常管理參照上述要求執(zhí)行;因公用工程介質大量泄漏導致生產裝置局部或大范圍停工的,參照危險化學品不可控泄漏進行處理。

第三十二條 煤化工生產單位要結合安全信息化建設,把本企業(yè)所有火災報警器、可燃氣和有毒有害氣體報警器的信號納入進來,以實現對泄漏的實時監(jiān)控。

第三十三條 因發(fā)生泄漏并導致火災、爆炸、人身傷害、人員疏散或裝置停工等事故的,各生產單位要于2小時內報安全監(jiān)察局;未造成嚴重后果的危險化學品(含易燃易爆油品和易燃易爆粉體)不可控泄漏及真空(惰性氣體保護或輸送的)設備(管線)的嚴重泄漏,應在12小時內報神華烏海能源公司安全監(jiān)察局。各相關分子公司應在安全月報中統(tǒng)計、分析本單位的各種泄漏。

第五章 泄漏應急管理

第三十四條 各煤化工生產單位應結合自身實際情況,制定泄漏(指嚴重泄漏和不可控泄漏)應急處置預案,落實應急處置設備和物資,定期組織應急演練,并根據演練效果不斷完善危險化學品泄漏處置預案。

第三十五條 煤化工生產單位應制定重要公用工程介質嚴重泄漏并影響到生產裝置正常運行時的生產處置方案,盡量減少公用工程介質泄漏所導致的裝置大面積停工,防止在生產裝置調整過程中發(fā)生次生事故。

第三十六條 任何人發(fā)現化學品泄漏、工藝泄漏時,在確保人員安全的情況下立即采取相應措施,逐級上報。對于大量化學品泄漏,經應急領導小組討論批準后,請求外部援助。在采取任何控制措施時應本著不會暴露于化學品危害中或發(fā)生任何可能的傷害的原則。

第三十七條 應急領導小組及相關人員必須經過培訓,確保能夠采取正確的措施預防和控制化學品的泄漏。員工必須清楚處理化學品泄漏應配帶的防護用品、泄漏預防設備及泄漏控制設備的儲存位置,并且能夠熟練的佩戴防護用品及操作以及設備。

第六章 考核

第三十八條 各煤化工生產單位每年至少組織一次本單位的危險化學品泄漏專項檢查,將檢查結果作為對所屬生產單位的考核依據,并從設立的專項資金中對防泄漏工作進行獎懲。

第三十九條 對煤化工生產單位嚴重泄漏和不可控泄漏及公用工程介質大量泄漏導致生產裝置停工等情況,參照生產安全事故進行考核。具體見附件《神華集團公司泄漏事件比照人身傷害事故處理對照表》。

第七章 附則

第四十條 煤化工生產單位應參照本辦法,制定本單位的危險化學品防泄漏安全管理辦法。

第四十一條 本辦法 負責解釋。

第四十二條 本辦法自發(fā)布之日起施行

第8篇 危險化學品裝卸防泄漏安全管理規(guī)定

1.目的

本文件通過對液體危險化學品裝卸作業(yè)全過程的泄漏風險實施預防和控制,使泄漏風險處于受控狀態(tài),防止液體危險化學品泄漏事故的發(fā)生。

2.適用范圍

本文件適用于公司第二裝卸區(qū)、各外包項目部液體危險化學品裝卸作業(yè)的防泄漏管理。

3.術語和縮寫

本文件采用gb/t19001:2008、gb/t24001:2004、gb/t28001:2001、ismcode管理標準和《管理手冊》的術語和縮寫。

除上述術語和縮寫之外,還有:

3.1危險化學品:化學品中具有易燃、易爆、毒害、腐蝕、放射性等危險特性,在生產、儲存、運輸、使用和廢棄物處置等過程中容易造成人身傷亡、財產毀損、污染環(huán)境的均屬危險化學品。

3.2液體危險化學品:本文件指易燃液體、液化氣體,其閉杯實驗閃點等于或低于61℃。

3.3泄漏:液體危險化學品外漏或大量釋放,可能導致火災、爆炸、中毒和窒息等事故,造成人員傷亡、財產損失、環(huán)境污染等后果。

職責與權限

部門/崗位

職責和權限

生產管理部

推動本文件的實施,組織季度危險化學品防泄漏專項檢查。

第二裝卸區(qū)經理

項目部經理

組織編制防泄漏控制措施,落實人員和責任;組織月度液體危險化學品裝卸防泄漏專項檢查。

hse主管

實施液體危險化學品裝卸作業(yè)防泄漏日常安全檢查與監(jiān)督。

工藝裝備主管

對操作員工進行培訓、指導;對設備的日常保養(yǎng)和巡檢進行監(jiān)控;提出設備、管線檢測、檢修和保養(yǎng)計劃建議。

流體裝卸操作工班長

組織實施本班日常防泄漏控制措施。

流體裝卸操作工

按崗位職責要求,落實液體危險品裝卸作業(yè)防泄漏措施。

5.管理規(guī)定

5.1船岸接頭墊片老化、破損預防控制措施

5.1.1流體裝卸操作工

5.1.1.1第一責任人連接前應檢查墊片是否老化、破損;

5.1.1.2第二責任人在連接前應進一步確認墊片是否老化破損;

5.1.1.3發(fā)現老化破損應報告班長并更換墊片;

5.1.1.4啟泵后30分鐘內,應對連接部位進行檢查,確認是否有泄漏現象。

5.1.2流體裝卸操作工班長

5.1.2.1在作業(yè)前應確定第一、第二責任人;

5.1.2.2作為第三責任人對第一、第二責任人的工作進行檢查監(jiān)督,并確認責任人在連接前是否檢查墊片老化、破損;

5.1.2.3啟泵后30分鐘內,應對連接部位進行檢查,確認是否有泄漏現象;

5.1.2.4作業(yè)過程中,每班不少于1次對連接部位是否泄漏進行檢查。

5.1.3工藝裝備主管

5.1.3.1抽查流體裝卸操作人員在連接前是否對墊片老化、破損情況進行檢查或確認;

5.1.3.2啟泵后30分鐘內,應對連接部位進行檢查,確認是否有泄漏現象(晚班由流體裝卸操作工班長負責檢查);

5.1.3.3每周,管線對連接部位是否泄漏進行檢查;

5.1.3.4每周,對庫存的接頭墊片是否老化、破損進行檢查,保證接頭墊片的完好,并將檢查情況報告經理。

5.1.4hse主管

5.1.4.1監(jiān)督檢查流體裝卸操作工班長在作業(yè)前是否確定第一、第二責任人;

5.1.4.2檢查流體裝卸操作人員在連接前是否對墊片老化、破損情況進行檢查或確認;

5.1.4.3啟泵后30分鐘內,應對連接部位進行檢查,確認是否有泄漏現象(晚班由流體裝卸操作工班長負責);

5.1.4.4每周,管線對連接部位是否泄漏進行檢查。

5.2船岸接頭墊片規(guī)格型號選用不當預防控制措施

5.2.1流體裝卸操作工

5.2.1.1第一責任人領用時應核對規(guī)格型號及適用的介質;

5.2.1.2第二責任人應核對確認墊片的規(guī)格型號和適用性符合要求。

5.2.2流體裝卸操作工班長

5.2.2.1作業(yè)前指定第一、第二責任人;

5.2.2.2明確領用人為第一責任人,領用時應核對規(guī)格型號、適用介質;

5.2.2.3要求第二責任人確認墊片的規(guī)格型號、適用介質。

5.2.3工藝裝備主管

5.2.3.1根據墊片的規(guī)格型號,建立臺帳,并做好分類管理;

5.2.3.2做好采辦計劃,督促采辦,參與驗收,保證各類墊片的質量和保有量,滿足生產需要;

5.2.3.3就接頭墊片規(guī)格型號的選用要求對操作員工進行培訓、指導。

5.2.4hse主管

5.2.4.1監(jiān)督檢查班長在作業(yè)前是否確定第一、第二責任人;

5.2.4.2檢查流體裝卸操作人員在領取墊片時是否對墊片的規(guī)格型號進行確認。

5.2.5經理/副經理

5.2.5.1每季度,對工藝裝備主管建立的墊片臺帳進行檢查;

5.2.5.2第二裝卸區(qū)經理,審核工藝裝備主管所報的墊片年度采辦需求計劃。

5.3船岸接頭連接受力不均預防控制措施

5.3.1流體裝卸操作工

5.3.1.1掌握正確的船岸接頭連接方法:對角上螺帽,先不擰緊;確認密封件正確放入合適位置;確認連接處無殘留物;確認端面受力均勻;分步均勻緊固螺栓;

5.3.1.2連接必須由兩人配合并嚴格按連接方法連接緊固。

5.3.2流體裝卸操作工班長

5.3.2.1作業(yè)前應指定第一、第二責任人;

5.3.2.2檢查督促第一、第二責任人按正確方法連接。

5.3.3工藝裝備主管

5.3.3.1每周,對流體裝卸操作人員船岸接頭連接進行抽查,確保按正確方法連接;

5.3.3.2就船岸接頭連接操作正確方法對操作員工進行培訓、指導。

5.3.4hse主管

5.3.4.1監(jiān)督檢查班長在作業(yè)前是否確定第一、第二責任人;

5.3.4.2連接時,檢查督促流體裝卸操作人員按連接方法連接緊固。

5.4不進行試密或試密不按要求預防控制措施

5.4.1流體裝卸操作工

5.4.1.1船岸法蘭連接結束,必須進行試密;

5.4.1.2試密壓力應達到管線設計工作壓力的1.5倍或以上;

5.4.1.3試密時,在連結法蘭處涂抹肥皂水,第一責任人負責觀察,試密壓力必須保持3-5分鐘;

5.4.1.4第二責任人確認無氣泡,向流體裝卸操作工班長報告,試密結束。

5.4.2流體裝卸操作工班長

5.4.2.1作業(yè)前應指定第一、第二責任人;

5.4.2.2檢查督促第一、第二責任人在船岸法蘭連接結束后,必須進行試密;

5.4.2.3試密時,明確要求壓力必須達到管線設計工作壓力的1.5倍或以上,試密壓力必須保持3-5分鐘;

5.4.2.4核實第二責任人確認無氣泡后,向調度報告,試密結束。

5.4.3工藝裝備主管

5.4.3.1每周,檢查以下內容:

1)試密壓力是否滿足達到管線設計工作壓力的1.5倍或以上的要求;

2)試密時壓力是否保持3-5分鐘;

3)試密過程中是否及時向班長報告。

5.4.3.2就試密操作對操作員工進行培訓、指導。

5.4.4hse主管

5.4.4.1船岸法蘭連接結束后,督促流體裝卸操作人員進行試密;

5.4.4.2檢查試密壓力是否達到管線設計工作壓力的1.5倍或以上的要求,試密壓力是否保持3-5分鐘;

5.4.4.3對試密過程進行全程監(jiān)督(夜班由流體裝卸操作工班長負責)。

5.4.5調度業(yè)務主管

5.4.5.1下達試密操作指令;

5.4.5.2確認試密結果。

5.5閥門故障預防控制措施

5.5.1流體裝卸操作工

5.5.1.1第一責任人在巡檢過程中應注意觀察閥門是否有滴漏現象,第二責任人應對第一責任人的巡檢工作進行監(jiān)督并給予確認;

5.5.1.2檢查發(fā)現閥門故障,必須報告班長;

5.5.1.3按日常維護保養(yǎng)要求,做好清潔、潤滑、上油、上漆工作;

5.5.1.4開/關閥門時,應均勻用力,勻速旋轉,不得野蠻操作、用力過猛;開/關到上/下死點時,回轉半扣。

5.5.2流體裝卸操作工班長

5.5.2.1作業(yè)前指定第一、第二責任人;

5.5.2.2檢查督促第一責任人在巡檢過程中是否注意觀察閥門的滴漏現象;第二責任人是否對第一責任人的巡檢工作進行監(jiān)督并給予確認;

5.5.2.3檢查督促流體裝卸操作工對檢查中發(fā)現的閥門故障,有否報告;

5.5.2.4現場檢查過程發(fā)現閥門泄漏時,應及時向調度業(yè)務主管報告;

5.5.2.5安排流體裝卸操作工按日常維護保養(yǎng)要求,做好清潔、潤滑、上油、上漆工作;

5.5.2.6檢查督促流體裝卸操作工開/關閥門時,應均勻用力,勻速旋轉,不得野蠻操作、用力過猛;開/關到上/下死點時,應回轉半扣。

5.5.3工藝裝備主管

5.5.3.1每周,對閥門狀況進行檢查;

5.5.3.2每周,抽查流體裝卸操作人員在巡檢過程中是否注意觀察閥門有滴漏現象;

5.5.3.3每周,抽查流體裝卸操作人員開/關閥門時,用力是否均勻,旋轉是否勻速;開/關到上/下死點時,是否回轉半扣;

5.5.3.4督促流體裝卸操作人員對檢查發(fā)現的閥門故障,是否報告班長,班長是否及時向調度業(yè)務主管報告;

5.5.3.5現場檢查過程發(fā)現閥門泄漏時,應及時向經理報告;

5.5.3.6編制閥門維護保養(yǎng)計劃,檢查監(jiān)督各班組是否按維護保養(yǎng)計劃,做好清潔、潤滑、上油、上漆工作;

5.5.3.7對閥門的清潔、潤滑、上油、上漆工作進行培訓、指導。

5.5.4hse主管

5.5.4.1檢查監(jiān)督流體裝卸操作人員在巡檢過程中是否注意觀察閥門有滴漏現象;

5.5.4.2檢查監(jiān)督工藝裝備主管是否按每周對閥門使用情況進行檢查;

5.5.4.3檢查督促流體裝卸操作人員對檢查發(fā)現閥門故障,是否報告班長,班長是否及時向調度報告,調度是否通知工藝裝備主管;

5.5.4.4現場檢查過程發(fā)現閥門泄漏時,應及時向值班調度和經理報告;

5.5.4.5檢查班長是否安排流體裝卸操作工按日常維護保養(yǎng)要求,做好清潔、潤滑、上油、上漆工作;

5.5.4.6檢查流體裝卸操作人員開/關閥門時,用力是否均勻,旋轉是否勻速;開/關到死點時,是否回轉半扣。

5.5.5調度業(yè)務主管

5.5.5.1裝船作業(yè)前,應確認閥門是否完好;

5.5.5.2作業(yè)過程中,接到閥門故障報告時,應立即通知工藝裝備主管及時處理,并向經理報告;

5.5.5.3閥門發(fā)生線漏、噴濺時,應通知庫區(qū)停泵,并下達停止作業(yè)指令,通知工藝裝備主管及時處理,并向經理報告。

5.6管線變形、老化、銹蝕預防控制措施

5.6.1流體裝卸操作工

5.6.1.1第一責任人在巡檢過程中應注意觀察管線是否有變形、老化、銹蝕現象;

5.6.1.2檢查發(fā)現管線有變形、老化、銹蝕現象,必須報告班長;

5.6.1.3按日常維護保養(yǎng)要求,做好清潔、上油、上漆工作;

5.6.1.4第二責任人對第一責任人的工作進行監(jiān)督,并給予確認。

5.6.2流體裝卸操作工班長

5.6.2.1作業(yè)前指定第一、第二責任人;

5.6.2.2檢查督促第一責任人在巡檢過程中應注意觀察管線是否有變形、老化、銹蝕現象;

5.6.2.3檢查發(fā)現管線有變形、老化、銹蝕現象,必須報告調度;

5.6.2.4安排第一、第二責任人按日常維護保養(yǎng)要求,做好清潔、上油、上漆工作。

5.6.3工藝裝備主管

5.6.3.1按規(guī)范要求,每年9月提出下一年度工藝管線檢測需求計劃,上報經理;

5.6.3.2每周,對管線進行巡查,發(fā)現異常及時向經理報告;

5.6.3.3對管線的清潔、上油、上漆工作進行培訓、指導。

5.6.4hse主管

5.6.4.1檢查流體裝卸操作人員是否按巡檢要求進行巡檢;

5.6.4.2檢查流體裝卸操作人員發(fā)現管線有變形、老化、銹蝕現象后,是否報告班長;

5.6.4.3檢查班長是否安排流體裝卸操作人員按日常維護保養(yǎng)要求,做好清潔、上油、上漆工作。

5.6.5第二裝卸區(qū)經理

每年9月,審核下一年度管線的法定檢驗檢測計劃,并納入年度預算。

5.7未接好管線先開閥門預防控制措施

5.7.1流體裝卸操作工

5.7.1.1第一、第二責任人連接好管線后,由第二責任人向班長報告;

5.7.1.2第二責任人對第一責任人的工作進行監(jiān)督,并給予確認。

5.7.2流體裝卸操作工班長

5.7.2.1作業(yè)前應指定第一、第二責任人;

5.7.2.2檢查督促第一、第二責任人連接好管線后,向調度報告,然后按調度指令進行下一步操作。

5.7.3hse主管

5.7.3.1檢查流體裝卸操作工聯接好管線后,是否向班長報告;

5.7.3.2檢查班長作業(yè)前是否指定第一、第二責任人。

5.8未連接好先啟泵預防控制措施

5.8.1流體裝卸操作工班長

對操作工的連接作業(yè)、試密、閥門開啟及船方流程導通操作過程中的每一步進行確認,并報調度。

5.8.2hse主管

檢查班長是否對連接作業(yè)、試密、閥門開啟及船方流程導通進行確認,并報調度。

5.8.3調度業(yè)務主管

下達啟泵指令前,須與流體裝卸操作工班長、船方、庫區(qū)確認是否連接好,是否試密,流程是否導通。

5.9管線作業(yè)壓力過大預防控制措施

5.9.1流體裝卸操作工

5.9.1.1第一責任人按照調度指令(或者工藝作業(yè)票)執(zhí)行閥門操作,正確導通流程;

5.9.1.2第二責任人,進行確認后向班長和調度報告;

5.9.1.3在正常作業(yè)開始后,第一責任人按規(guī)定每半小時觀察管線壓力的計數變化,并做好記錄,第二責任人要對第一責任人的壓力讀數進行確認。

5.9.1.4如出現管線作業(yè)壓力過大(達到或超過管線設計工作壓力的1.5倍)時,操作工立即向班長和調度報告。

5.9.2流體裝卸操作工班長

5.9.2.1對第一、第二責任人流程導通操作進行監(jiān)督檢查和確認;

5.9.2.2作業(yè)過程中,每班不少于1次對各泊位第一、第二責任人對管線作業(yè)壓力的觀察和記錄情況進行檢查;

5.9.2.3接到泊位操作人員的作業(yè)壓力過大報告時立即到現場進行確認并處置。

5.9.3調度業(yè)務主管

5.9.3.1通過中控系統(tǒng)或與流體裝卸操作人員對泊位流程導通的準確性進行確認;

5.9.3.2下達啟泵指令前必須再次與罐區(qū)/泊位/船方確認作業(yè)流程完全導通;

5.9.3.3下達啟泵指令后應通過中控系統(tǒng)監(jiān)控作業(yè)管線流量和壓力變化情況,注意與流體裝卸操作人員保持聯系,接到現場作業(yè)壓力過大的報告時,及時與中控系統(tǒng)進行核對,同時與船方/庫區(qū)聯系采取措施,必要時指令庫區(qū)或船方停泵,暫停作業(yè),待查出故障并排除后方可繼續(xù)作業(yè)。

5.9.4hse主管

每周1次,檢查流體裝卸操作人員和調度員對管線作業(yè)壓力過大控制的執(zhí)行情況。

5.10輸油臂擺幅超極限導致拉裂預防控制措施

5.10.1流體裝卸操作工

5.10.1.1船舶靠泊時,由第一責任人指揮船舶對位,確保船舶匯管歧口與裝卸臂對齊;

5.10.1.2隨時檢查船舶的系泊纜繩松緊情況,如有異常,及時通知船方調整;

5.10.1.3隨時檢查船舶漂移情況,發(fā)生漂移超過0.5m時,及時通知船方調整纜繩;

5.10.1.4隨時檢查裝卸臂的工作情況,發(fā)現異常情況,立即報告調度;

5.10.1.5第二責任人對第一責任人的工作進行監(jiān)督,并給予確認。

5.10.2流體裝卸操作工班長

5.10.2.1作業(yè)前指定第一、第二責任人;

5.10.2.2檢查督促流體裝卸操作工:

1)船舶靠泊時,確保船舶匯管歧口與裝卸臂對齊;

2)定時對船舶的系泊纜繩松緊情況進行檢查,如有異常,及時通知船方調整;

3)隨時關注船舶漂移情況,發(fā)生嚴重漂移時,及時通知船方調整纜繩;

4)隨時關注裝卸臂的工作情況,發(fā)現異常情況,立即報告調度,并停止作業(yè)。

5.10.3工藝裝備主管

5.10.3.1每周,對限位報警器進行檢查,確保限位報警器處于良好狀態(tài);

5.10.3.2發(fā)現故障或接到故障報告,及時處理。

5.10.4hse主管

檢查監(jiān)督流體裝卸操作人員是否做到:

5.10.4.1班長作業(yè)前,指定第一、第二責任人。

5.10.4.2船舶靠泊時,指揮船舶對位;

5.10.4.3對船舶的系泊纜繩松緊和船舶漂移情況進行檢查;

5.10.4.4對裝卸臂的工作情況進行檢查,發(fā)現異常情況,是否立即報告。

5.10.5調度業(yè)務主管

5.10.5.1作業(yè)過程中對輸油臂擺幅進行監(jiān)控;

5.10.5.2天氣、海況突發(fā)異常情況時,應立即告知船方,并通知泊位人員加強巡檢;

5.10.5.3輸油臂擺幅超極限時,應通知庫區(qū)/船方停泵,下達停止作業(yè)指令,告知船方調整;

5.10.5.4輸油臂拉裂時,立即指令中控切斷根部緊急切斷閥、流體裝卸操作人員關閉閘閥,通知庫區(qū)/船方停泵,并向經理報告。

5.11檢查監(jiān)督

5.11.1hse主管、調度業(yè)務主管、工藝裝備主管、流體裝卸操作工班長,對以上控制措施執(zhí)行情況的檢查,應保存檢查記錄。

5.11.2每月,第二裝卸區(qū)經理、項目部經理應組織hse主管、調度業(yè)務主管、工藝裝備主管、流體裝卸操作工班長根據本文件要求,依據《綜合檢查表》(rbsg-hse/mi46-01)設置檢查內容,對以上控制措施的執(zhí)行情況進行檢查,并保存檢查記錄。

5.11.3每季度,生產管理部經理組織管理人員根據本文件要求,依據《綜合檢查表》(rbsg-hse/mi46-01)設置檢查內容,對以上預防控制措施的執(zhí)行情況進行專項檢查,并保存檢查記錄。

5.11.4檢查發(fā)現不合格時,按照《事故、事件、不合格及糾正和預防措施控制程序》(bsg/mp10)執(zhí)行。

5.11.5安全技術部通過檢查監(jiān)督和指導,保持液體危險化學品裝卸作業(yè)防泄漏預防控制措施的實施,并持續(xù)改進其有效性。

6.相關/支持性文件

6.1《事故、事件、不合格及糾正和預防措施控制程序》(bsg/mp10)

6.2《液體危險化學品裝船作業(yè)防溢艙安全管理規(guī)定》(bsg-hse/mi09)

6.3《危險化工品碼頭防火防爆安全管理規(guī)定》(bsg-hse/mi10)

6.4《hse檢查監(jiān)督工作須知》(bsg-hse/mi46)

7.附錄

《液體危險化學品泄漏危險源及預防/控制措施》

附錄:液體危險化學品泄漏危險源及預防/控制措施

序號

危險源

預防/控制措施

1.

船岸接頭墊片

老化、破損

1.連接前應檢查墊片是否老化、破損,并進一步確認;

2.明確連接操作第一第二責任人,并對責任人進行檢查監(jiān)督;

3.檢查發(fā)現老化破損應立即報告班長并更換墊片;

4.班長/安全業(yè)務/工藝裝備主管應在作業(yè)現場對本風險監(jiān)控。

2.

船岸接頭墊片規(guī)格型號選用不當

1.領用人應核對規(guī)格型號,領用人由流體裝卸操作工班長指派;

2.第二責任人應核對確認墊片的規(guī)格型號應符合要求;

3.班長/安全業(yè)務/工藝裝備主管應在作業(yè)現場對本風險監(jiān)控。

3.

船岸接頭連接

受力不均

1.工藝裝備主管應將正確連接方法對操作工進行培訓、指導;

2.連接必須由兩人配合并嚴格按連接方法連接緊固;

3.班長/安全業(yè)務/工藝裝備主管應在作業(yè)現場對本風險監(jiān)控。

4.

不進行試密或

試密不按要求

1.船岸法蘭聯接結束,連接人須進行試密;

2.試密壓力須大于正常工作壓力1.5倍或以上;

3.試密時,靜置約3-5分鐘,在聯結法蘭處涂抹肥皂水,觀察有無氣泡;

4.確認無氣泡,向調度報告,試密結束;

5.班長/安全業(yè)務/工藝裝備主管應在作業(yè)現場對本風險監(jiān)控。

5.

閥門故障

1.加強現場監(jiān)護,發(fā)現問題及時報告調度;

2.做好維護保養(yǎng)工作(上油、上漆),防止銹蝕、穿孔;

3.操作時(開/關)按操作要求進行,不得野蠻操作,用力過猛;

4.調度接到閥門故障報告,通知工藝裝備主管及時維修或更換;

5.經理/副經理按國家定期檢測要求編制定期檢測年度計劃及預算;

6.班長/安全業(yè)務/工藝裝備主管應在作業(yè)現場對本風險監(jiān)控。

6.

管線變形、老化、銹蝕

1.工藝裝備主管按規(guī)范要求提出年度管線檢測計劃建議;

2.經理/副經理編制上報年度管線檢測計劃并納入年度工作計劃;

3.安技部按規(guī)范要求審核年度管線檢測計劃并委托有資質單位檢測;

4.班組操作人員做好維護保養(yǎng)及巡檢工作;

5.班長/安全業(yè)務/工藝裝備主管應對維護保養(yǎng)及巡檢工作進行監(jiān)控。

7.

未接好管線

先開閥門

1.工藝管線上閥門的開啟均須有調度的指令;

2.在接管線時,班長須指定一人監(jiān)控閥門處于關閉狀態(tài),不許在無調度指令時觸動閥門;

3.管線聯接好后,須向工班長報告,班長向調度報告,按調度指令操作;

4.班長/安全業(yè)務/工藝裝備主管應對本風險進行監(jiān)控。

8.

未連接好

先啟泵

1.確定啟泵裝船作業(yè)操作流程;

2.調度在沒有接到管線聯接好并試密報告前,不得向罐區(qū)下啟泵指令;

3 調度在向罐區(qū)下達啟泵指令前,須向操作人員重復確認管線聯接情況及閥門開啟情況;

4.流體裝卸操作工班長/安全業(yè)務應對本風險進行監(jiān)控。

9.

管線作業(yè)

壓力過大

1.按調度指令執(zhí)行閥門操作,正確導通流程,并進行確認。

2.作業(yè)開始后,觀察管線壓力,作業(yè)壓力不大于正常工作壓力的1.5倍。

3.壓力過大時,須立即向班長和調度員報告,并接受調度處置指令。

4.調度接到壓力過大報告后,須與現場操作人員/船方/罐區(qū)進行核對確認,如屬實,立即下指令停泵,暫停作業(yè)。

10.

輸油臂擺幅超出極限導致拉裂

1.船舶靠泊時,指揮船舶對位,確保船舶匯管歧口減小與裝卸臂的偏差;

2.隨時檢查船舶的系泊纜繩松緊情況,如有異常,及時通知船方調整;

3.隨時檢查船舶漂移情況,發(fā)生嚴重漂移時,及時通知船方調整纜繩;

第9篇 防泄漏管理制度范本

1.目的:

為嚴格生產現場泄漏安全管理,控制因泄漏導致的潛在風險,提高生產、設備安全管理水平,特制訂本制度。

2.適用范圍:

本制度規(guī)定了本公司防泄漏管理內容。

本制度適用于本公司工藝管道、設備的泄漏管理

3.職責

3.1生產部為泄漏安全管理單位。

3.2各分廠負責本分廠工藝管道、設備泄漏管理工作的具體實施。

4.內容

4.1泄漏的定義、分級及主要危害。

4.1.1泄漏是指工藝介質的空間泄漏(外漏)或者一種介質通過連通的管道或設備進入另一種介質內(內漏)的異常狀況。

4.1.2根據危險化學品、易燃易爆油品、易燃易爆粉體泄漏可能導致的結果不同將泄漏分為易燃易爆介質泄漏和有毒有害介質泄漏兩種。易燃易爆介質泄漏可導致火災、爆炸等惡性事故;有毒有害介質泄漏可導致職業(yè)病、中毒、窒息、死亡等事故。

4.1.3液體危險化學品和易燃易爆油品泄漏分為輕微泄漏、一般泄漏、嚴重泄漏和不可控泄漏四級。

4.1.3.1輕微泄漏:指靜密封點的滲漏(無明顯液滴)和滴漏(大于5分鐘1滴)以及動密封點每分鐘滴漏超過指標5滴以內。

輕微泄漏一般是因法蘭密封面或墊片失效、閥門不嚴或密封失效或管線、設備上存在微小砂眼等導致的物料輕微外漏。輕微泄露因泄漏量少,冷卻散發(fā)快,一般不會導致著火、爆炸等事故;輕微內漏會導致高壓側介質對低壓側介質的輕微污染。

4.1.3.2一般泄漏:指靜密封點泄漏的液滴小于0.5滴/秒,但尚未形成連續(xù)液滴的狀態(tài),或動密封點每分鐘滴漏超過指標5滴以上。一般泄漏會形成累積,落到高溫管線或設備上可引起冒青煙或小火,短時間內一般不會造成較大危害;一般內漏會導致高壓側介質對低壓側介質的較小污染。

4.1.3.3嚴重泄漏:指靜密封點泄漏的液滴大于等于0.5滴/秒,并達到了液滴成線的狀態(tài),或動密封點每分鐘滴漏超過指標10滴以上。

嚴重泄漏可能會引發(fā)火災,并導致周邊管線、設備損壞,從而導致更大的火災事故;嚴重內漏會導致高壓側介質對低壓側介質的污染。

4.1.3.4不可控泄漏:指因為密封失效或者管線設備嚴重腐蝕穿孔、斷裂導致的危險化學品突然間大量泄漏的情況。不可控泄漏會因泄漏介質或周邊環(huán)境不同導致重大火災、爆炸、人員窒息、中毒死亡等惡性事故的發(fā)生。特別嚴重時,還會對周邊居民、廠礦企業(yè)、機關學校等造成嚴重威脅;不可控內漏會導致高壓側介質對低壓側介質的嚴重污染。

4.1.4氣體危險化學品泄漏分為一般泄漏、嚴重泄漏和不可控泄漏三級。

4.1.4.1一般泄漏:指管線、設備上有氣體泄漏,用可燃氣體和有毒有害氣體檢測儀能夠檢測出,但尚未達到超標的情況。一般泄漏短時間不會造成中毒、窒息或者爆炸等事故,但若不及時處理,則有可能導致泄漏增大,并引發(fā)著火、爆炸、中毒和窒息事故。一般內漏會導致高壓側氣體介質進入低壓側介質中,并輕微污染低壓側介質。

4.1.4.2嚴重泄漏:指管線、設備上有氣體泄漏,用可燃氣體和有毒有害氣體檢測儀檢測,達到超標的情況。嚴重泄漏根據泄漏氣體的性質不同,有可能造成人員中毒、窒息及空間閃爆事故。嚴重內漏一般會導致高壓側氣體介質大量進入低壓側介質中,并污染低壓介質,或者導致氣體從冷卻介質中突然析出,引起爆炸、人員中毒或窒息。

4.1.4.3不可控泄漏:指因為密封失效或者管線、設備嚴重腐蝕穿孔、斷裂,致使氣態(tài)危險化學品突然間大量泄漏的情況。不可控泄漏根據泄漏氣體的性質不同可造成劇烈閃爆、嚴重火災、人員中毒或窒息死亡等惡性事件,可能對周邊居民、廠礦企業(yè)、機關學校等形成嚴重威脅,導致群死群傷或大面積人員中毒情況。

4.1.5惰性氣體泄漏分級參照危險化學品氣體泄漏標準。

4.1.6真空設備(管道)泄漏一般指空氣進入真空設備(管道)內部,屬于氣體泄漏的一種。根據其可能導致的后果分為一般泄漏和嚴重泄漏兩種情況:

4.1.6.1一般泄漏是指真空泄漏導致設備(管道)內真空度達不到操作要求,但進入設備內的空氣對生產安全不構成威脅或設備內含氧量低于可構成爆炸環(huán)境最小含氧量的20%時(含),認定為一般泄漏。

4.1.6.2嚴重泄漏是指真空泄漏導致設備內的含氧量高于可構成爆炸環(huán)境最小含氧量的20%時,認定為嚴重泄漏。

4.1.7火炬系統(tǒng)內進入空氣介質后的泄漏分級標準參照第十一條標準。

4.1.8易燃易爆粉體泄漏分為一般泄漏、嚴重泄漏和不可控泄漏三級。

4.1.8.1一般泄漏:指易燃易爆粉體未明顯從設備、管線中泄漏,但造成周邊環(huán)境可燃易爆粉體明顯堆積。

4.1.8.2嚴重泄漏:指易燃易爆粉體明顯地從設備、管線中漏出,但并未達到該介質的爆炸下限且可燃易爆粉體堆積最大厚度小于5mm(受限空間堆積最大厚度小于2mm),或者泄漏堆積面積小于受限空間水平截面積的20%。

4.1.8.3易燃易爆粉體不可控泄漏:易燃易爆粉體從設備、管線中漏出,并達到或超過該介質的爆炸下限或者可燃易爆粉體堆積最大厚度大于等于5mm(受限空間堆積最大厚度大于等于2mm),或者泄漏堆積面積大于等于受限空間水平截面積的20%。

4.2管理要求

4.2.1在本廠裝置設計階段,應選擇具有相關行業(yè)國家甲級設計資質,并具有類似(同類)裝置相同業(yè)績的設計單位進行設計,確保生產裝置的設計水平。

4.2.2在本廠裝置建設施工階段,應選擇具有國家建設部頒發(fā)的相關工程一級資質和相關專業(yè)一級資質,以保證裝置施工質量。

4.2.3在本廠裝置建設施工階段,應選擇具有國家建設部頒發(fā)的工程監(jiān)理企業(yè)資質證書(甲級)的監(jiān)理單位代表業(yè)主對工程進行日常管理,確保施工安全和施工質量。

4.2.4在本廠裝置設計中,應綜合考慮壓力容器和壓力管道以及相關轉動設備的操作條件及介質腐蝕特性,并按照相關選材規(guī)范根據實際情況按上限或升級考慮設備選材和規(guī)格,以提高本廠裝置的可靠性。

4.2.5本廠裝置設備、材料采購上要嚴把質量關,確保所采購的設備、材料質量合格。

4.2.6生產準備過程中,生產部應根據工程進度提前組織制定壓力管道和設備的打壓實驗方案、系統(tǒng)吹掃方案、單機試車方案、聯動試車方案、各類氣密方案、熱膨脹監(jiān)測方案等,裝置 “三查四定”階段要組織人員對所有的動、靜密封點進行檢查,并做好記錄。

4.2.7開工前生產部應組織編制詳細的開工方案,對升溫、升壓等操作進行詳細的規(guī)定;同時下發(fā)工藝卡片,確保裝置在開工和正常生產過程中運行平穩(wěn),避免大幅度的溫度和壓力變化造成的泄露。

4.2.8生產部加強設備反腐蝕管理,明確裝置反腐蝕重點部位及監(jiān)測方案,及時消除因設備腐蝕導致的泄露事故發(fā)生。

4.2.9生產部應加強密封墊防泄露管理,努力降低密封點泄漏率。

4.2.10生產車間應采用先進技術和泄漏檢測設備,對一般泄漏情況進行日常檢查,即使做到早發(fā)現、早治理,放置泄漏擴大。在危險化學品存在可能嚴重泄漏和不可控泄漏的場所,增加視頻監(jiān)視、檢漏一起,必要時增上事故蒸汽、事故噴淋等連鎖應急手段,縮短從泄漏到應急處置的時間。

4.2.11本廠公用工程介質(如水、汽等)的防泄漏日常管理參照上述要求執(zhí)行;因公用工程介質大量泄漏導致生產裝置局部或大范圍停工的,參照危險化學品不可控泄漏進行處理。

4.2.12要結合安全信息化建設,把本企業(yè)所有火災報警器、可燃氣和有毒有害氣體報警器的信號納入進來,以實現對泄漏的實時監(jiān)控。

4.2.13安全健康環(huán)保部應加強火災報警系統(tǒng)和可燃氣、有毒有害氣體報警器的管理,制定相應的安全管理制度。

4.3泄漏應急管理

4.3.1安全健康環(huán)保部應結合自身實際情況,制定泄漏(指嚴重泄漏和不可控泄漏)應急處置預案,落實應急處置設備和物資,定期組織應急演練,并更具演練效果不斷完善危險化學品泄漏處置預案。

4.3.2安全健康環(huán)保部制定重要公用工程介質嚴重泄漏并影響到生產裝置正常運行時的生產處置方案,盡量減少公用工程介質泄漏所導致的裝置大面積停工,防止在生產裝置調整過程中發(fā)生次生事故。

4.4考核

4.4.1安全健康環(huán)保部協(xié)同生產部每年至少組織一次本單位的危險化學品泄漏專項檢查,將檢查結果作為對所屬生產單位的考核依據。

4.4.2操作人員每日按時對車間的泄漏情況進行檢查并填寫現場檢查表。各生產車間每周進行一次泄漏檢查,填寫《泄漏檢查記錄》。生產部每月進行一次泄漏檢查。

4.4.3考核細則

當發(fā)生一類泄漏物泄漏時:液體泄漏屬于輕微泄漏考核相應車間500元;屬于一般泄漏考核相應車間1000元;屬于嚴重泄漏及以上泄漏的應立即啟動應急處置預案。氣體泄漏屬于一般泄漏考核1000元;屬于嚴重泄漏及以上泄漏的應立即啟動應急處置預案。

當發(fā)生二類泄漏物泄漏時:液體泄漏屬于輕微泄漏考核相應車間300元;屬于一般泄漏考核相應車間500元;屬于嚴重泄漏及以上泄漏的應立即啟動應急處置預案。氣體泄漏屬于一般泄漏考核500元;屬于嚴重泄漏及以上泄漏的應視其影響程度判斷是否啟動應急處置預案。

當發(fā)生三類泄漏物泄漏時:視泄漏程度考核相應車間100-500元。

4.4.4本廠嚴重泄漏和不可控泄漏及公用工程介質大量泄漏導致生產裝置停工等情況,參照生產安全事故進行考核。

5.更改:

本管理辦法由安環(huán)部在需要時提出修改,由公司領導審核、定版后發(fā)布。

6.存檔地點:綜合辦檔案室、安環(huán)部。

7.分發(fā):各單位。

第10篇 煤化工防泄漏安全管理辦法法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嚴格生產現場泄漏安全管理,控制因泄漏導致的潛在風險,提高煤化工生產單位生產、設備安全管理水平,減少生產裝置非計劃停車,避免發(fā)生泄漏事故,提高設備安全運行可靠性,保護公司財產及員工的生命健康。努力做到“不泄漏、不著火、不爆炸、不中毒、不窒息,無死亡”的目標,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于煤化工板塊各級單位參照執(zhí)行。

第二章 管理職責

第三條 各級安全監(jiān)察部門負責相應級別的“煤化工防泄漏安全管理辦法”的制定修訂工作、防泄漏考核工作以及防泄漏先進監(jiān)測監(jiān)控措施的推廣工作。

第四條 各級工藝、設備管理部門負責本專業(yè)的各類泄漏(含內漏)的統(tǒng)計、分析工作,組織研究本專業(yè)范圍內的防泄漏安全管理技術措施。

第五條 各煤化工項目部、工程管理部門按照本辦法第四章的管理要求,負責設計、施工階段防泄漏措施的落實工作。

第六條 各煤化工生產單位是本公司防泄漏安全管理工作的主體責任單位,全面負責本單位日常防泄漏安全監(jiān)督管理工作。

第三章 泄漏的定義、分級及主要危害

第七條 泄漏是指工藝介質的空間泄漏(外漏)或者一種介質通過連通的管道或設備進入另一種介質內(內漏)的異常狀況。

第八條 根據危險化學品、易燃易爆油品、易燃易爆粉體泄漏可能導致的結果不同將泄漏分為易燃易爆介質泄漏和有毒有害介質泄漏兩種。

易燃易爆介質泄漏可導致火災、爆炸等惡性事故;有毒有害介質泄漏可導致職業(yè)病、中毒、窒息、死亡等事故。

第九條 液體危險化學品和易燃易爆油品泄漏分為輕微泄漏、一般泄漏、嚴重泄漏和不可控泄漏四級。

(一)輕微泄漏:指靜密封點的滲漏(無明顯液滴)和滴漏(大于5分鐘1滴)以及動密封點每分鐘滴漏超過指標5滴以內。

輕微泄漏一般是因法蘭密封面或墊片失效、閥門不嚴或密封失效或管線、設備上存在微小砂眼等導致的物料輕微外漏。輕微泄露因泄漏量少,冷卻散發(fā)快,一般不會導致著火、爆炸等事故;輕微內漏會導致高壓側介質對低壓側介質的輕微污染。

(二)一般泄漏:指靜密封點泄漏的液滴小于0.5滴/秒,但尚未形成連續(xù)液滴的狀態(tài),或動密封點每分鐘滴漏超過指標5滴以上。 一般泄漏會形成累積,落到高溫管線或設備上可引起冒青煙或小火,短時間內一般不會造成較大危害;一般內漏會導致高壓側介質對低壓側介質的較小污染。

(三)嚴重泄漏:指靜密封點泄漏的液滴大于等于0.5滴/秒,并達到了液滴成線的狀態(tài),或動密封點每分鐘滴漏超過指標10滴以上。

嚴重泄漏可能會引發(fā)火災,并導致周邊管線、設備損壞,從而導致更大的火災事故;嚴重內漏會導致高壓側介質對低壓側介質的污染。

(四)不可控泄漏:指因為密封失效或者管線設備嚴重腐蝕穿孔、斷裂導致的危險化學品突然間大量泄漏的情況。

不可控泄漏會因泄漏介質或周邊環(huán)境不同導致重大火災、爆炸、人員窒息、中毒死亡等惡性事故的發(fā)生。特別嚴重時,還會對周邊居民、廠礦企業(yè)、機關學校等造成嚴重威脅;不可控內漏會導致高壓側介質對低壓側介質的嚴重污染。

第十條 氣體危險化學品泄漏分為一般泄漏、嚴重泄漏和不可控泄漏三級。

(一)一般泄漏:指管線、設備上有氣體泄漏,用可燃氣體和有毒有害氣體檢測儀能夠檢測出,但尚未達到超標的情況。

一般泄漏短時間不會造成中毒、窒息或者爆炸等事故,但若不及時處理,則有可能導致泄漏增大,并引發(fā)著火、爆炸、中毒和窒息事故。一般內漏會導致高壓側氣體介質進入低壓側介質中,并輕微污染低壓側介質。

(二)嚴重泄漏:指管線、設備上有氣體泄漏,用可燃氣體和有毒有害氣體檢測儀檢測,達到超標的情況。

嚴重泄漏根據泄漏氣體的性質不同,有可能造成人員中毒、窒息及空間閃爆事故。嚴重內漏一般會導致高壓側氣體介質大量進入低壓側介質中,并污染低壓介質,或者導致氣體從冷卻介質中突然析出,引起爆炸、人員中毒或窒息。

(三)不可控泄漏:指因為密封失效或者管線、設備嚴重腐蝕穿孔、斷裂,致使氣態(tài)危險化學品突然間大量泄漏的情況。

不可控泄漏根據泄漏氣體的性質不同可造成劇烈閃爆、嚴重火災、人員中毒或窒息死亡等惡性事件,可能對周邊居民、廠礦企業(yè)、機關學校等形成嚴重威脅,導致群死群傷或大面積人員中毒情況。

第十一條 惰性氣體泄漏分級參照危險化學品氣體泄漏標準。

第十二條 真空設備(管道)泄漏一般指空氣進入真空設備(管道)內部,屬于氣體泄漏的一種。根據其可能導致的后果分為一般泄漏和嚴重泄漏兩種情況:

(一)一般泄漏是指真空泄漏導致設備(管道)內真空度達不到操作要求,但進入設備內的空氣對生產安全不構成威脅或設備內含氧量低于可構成爆炸環(huán)境最小含氧量的20%時(含),認定為一般泄漏。

(二)嚴重泄漏是指真空泄漏導致設備內的含氧量高于可構成爆炸環(huán)境最小含氧量的20%時,認定為嚴重泄漏。

第十三條 火炬系統(tǒng)內進入空氣介質后的泄漏分級標準參照第十一條標準。

第十四條 易燃易爆粉體泄漏分為一般泄漏、嚴重泄漏和不可控泄漏三級。

(一)一般泄漏:指易燃易爆粉體未明顯從設備、管線中泄漏,但造成周邊環(huán)境可燃易爆粉體明顯堆積。

(二)嚴重泄漏:指易燃易爆粉體明顯地從設備、管線中漏出,但并未達到該介質的爆炸下限且可燃易爆粉體堆積最大厚度小于5mm(受限空間堆積最大厚度小于2mm),或者泄漏堆積面積小于受限空間水平截面積的20%。

(三)易燃易爆粉體不可控泄漏:易燃易爆粉體從設備、管線中漏出,并達到或超過該介質的爆炸下限或者可燃易爆粉體堆積最大厚度大于等于5mm(受限空間堆積最大厚度大于等于2mm),或者泄漏堆積面積大于等于受限空間水平截面積的20%。

第十五條 內漏的分類及危害

(一)閥門內漏:指因雜質堵塞、卡塞、閥芯磨損、內密封破損等原因導致閥門關閉不嚴,介質流量和流向得不到有效控制。

(二)冷換設備內漏:冷換設備密封面或換熱管、板因焊接質量、腐蝕造成開裂、斷裂、局部減薄穿孔等,使得高壓側物料進入低壓側,污染低壓側物料。

(三)介質互串:指兩種或兩種以上介質在流程設置上均能夠進入同一管道或設備中,實際操作中不允許同時進入或混合比例有嚴格限制,但因某種原因不同介質進入了同一管道、設備中或混合比例超標的情況。

(四)閥門內漏、冷換設備內漏、介質互串可能造成非計劃停工、安全事故和環(huán)境污染事故等。

第十六條 危險化學品氣體或液體的內漏分級標準參照第四條泄漏的分級和危害。

第四章 管理要求

第十七條 在煤化工裝置設計階段,應選擇具有相關行業(yè)國家甲級設計資質,并具有類似(同類)裝置相同業(yè)績的設計單位進行設計,確保生產裝置的設計水平。

第十八條 在煤化工裝置建設施工階段,應選擇具有國家建設部頒發(fā)的相關工程一級資質和相關專業(yè)一級資質,以保證裝置施工質量。

第十九條 在煤化工裝置建設施工階段,應選擇具有國家建設部頒發(fā)的工程監(jiān)理企業(yè)資質證書(甲級)的監(jiān)理單位代表業(yè)主對工程進行日常管理,確保施工安全和施工質量。

第二十條 在煤化工裝置設計中,應綜合考慮壓力容器和壓力管道以及相關轉動設備的操作條件及介質腐蝕特性,并按照相關選材規(guī)范根據實際情況按上限或升級考慮設備選材和規(guī)格,以提高煤化工裝置的可靠性。

第二十一條 煤化工裝置設備、材料采購上要嚴把質量關,確保所采購的設備、材料質量合格。

第二十二條 多數泄露都是由于人員失誤,設備故障,或自然現象造成。人員失誤包括缺少培訓、不完善的設計、不正確的操作程序及粗心等,所有這些都會導致工藝和操作問題。設備故障包括泄漏、故障控制、破裂及停電。自然現象包括閃電、暴雨和洪水。當進行工藝設計或實驗時必須考慮到所有的這些可能的原因。

第二十三條 在煤化工裝置生產準備過程中,應根據工程進度提前制定壓力管道和設備的打壓試驗方案、系統(tǒng)吹掃方案、單機試車方案、聯動試車方案、各類氣密方案、熱膨脹監(jiān)測方案等等。裝置“三查四定”階段要組織人員對所有的動、靜密封點進行檢查,并做好記錄。

第二十四條 在煤化工裝置開工前,應編制詳細的開工方案,對升溫、升壓等操作進行詳細的規(guī)定;同時下發(fā)生產單位主管技術或生產的領導簽發(fā)的工藝卡片,并嚴格執(zhí)行,確保裝置在開工和正常生產過程中運行平穩(wěn),避免大幅度的溫度和壓力變化造成的泄漏;生產技術管理部門應制定工藝反腐方案,做好裝置反腐蝕工作。

第二十五條 煤化工生產單位應加強設備反腐蝕管理, 明確裝置反腐蝕重點部位及監(jiān)測方案,及時消除因設備腐蝕導致的泄漏事故的發(fā)生。

第二十六條 煤化工生產單位應加強密封點防泄漏管理,制定相關制度和日常管理考核辦法,努力降低密封點泄漏率。

針對可能發(fā)生嚴重泄漏和不可控泄漏的情況進行辨識,加強日常維護和檢查,制定相應的應急處置方案,確保在發(fā)生嚴重泄漏或不可控泄漏時不發(fā)生次生事故。

第二十七條 煤化工生產單位應根據內部分工,由生產技術管理部門牽頭制定防內漏管理辦法。加強日常生產管理,發(fā)現內漏及時處理。同時,制訂因設備內漏導致的緊急停工處置方案。

第二十八條 煤化工生產單位應采用先進技術和泄漏檢測設備,對一般泄漏情況進行日常檢查,確保做到早發(fā)現、早治理,防止泄漏擴大。

在危險化學品存在可能嚴重泄漏和不可控泄漏的場所,增加視頻監(jiān)視、檢漏儀器,必要時增設事故蒸汽、事故噴淋等聯鎖應急手段,縮短從泄漏到應急處置的時間。

可能發(fā)生泄漏或釋放的區(qū)域必須進行定期檢查。危險品倉庫、化學品倉庫等區(qū)域必須按照公司標準進行定期檢查,泄漏可能性較大的區(qū)域和存放高危險物品的區(qū)域,必須進行特護的監(jiān)測檢查。在對有泄漏可能的物質進行運輸和裝卸時必須格外注意,將泄漏的潛在可能降到最小,員工也要定期進行培訓。

第二十九條 煤化工各生產單位安全管理部門應加強火災報警系統(tǒng)和可燃氣、有毒有害氣體報警器的管理,制定相應的安全管理制度,規(guī)范設計、采購、使用、校驗、報警處置、考核等各環(huán)節(jié)工作要求及內容。

第三十條 所有設備及工藝的操作程序中必須有適當的規(guī)定來預防泄漏或將其減至最少,標準程序中必須提供總體的要求及細節(jié)說明,如操作順序、設備或管道減壓、管線斷開、設備凈化、停電補救等。

第三十一條 煤化工各生產單位公用工程介質(如水、汽等)的防泄漏日常管理參照上述要求執(zhí)行;因公用工程介質大量泄漏導致生產裝置局部或大范圍停工的,參照危險化學品不可控泄漏進行處理。

第三十二條 煤化工生產單位要結合安全信息化建設,把本企業(yè)所有火災報警器、可燃氣和有毒有害氣體報警器的信號納入進來,以實現對泄漏的實時監(jiān)控。

第三十三條 因發(fā)生泄漏并導致火災、爆炸、人身傷害、人員疏散或裝置停工等事故的,各生產單位要于2小時內報安全監(jiān)察局;未造成嚴重后果的危險化學品(含易燃易爆油品和易燃易爆粉體)不可控泄漏及真空(惰性氣體保護或輸送的)設備(管線)的嚴重泄漏,應在12小時內報神華烏海能源公司安全監(jiān)察局。各相關分子公司應在安全月報中統(tǒng)計、分析本單位的各種泄漏。

第五章 泄漏應急管理

第三十四條 各煤化工生產單位應結合自身實際情況,制定泄漏(指嚴重泄漏和不可控泄漏)應急處置預案,落實應急處置設備和物資,定期組織應急演練,并根據演練效果不斷完善危險化學品泄漏處置預案。

第三十五條 煤化工生產單位應制定重要公用工程介質嚴重泄漏并影響到生產裝置正常運行時的生產處置方案,盡量減少公用工程介質泄漏所導致的裝置大面積停工,防止在生產裝置調整過程中發(fā)生次生事故。

第三十六條 任何人發(fā)現化學品泄漏、工藝泄漏時,在確保人員安全的情況下立即采取相應措施,逐級上報。對于大量化學品泄漏,經應急領導小組討論批準后,請求外部援助。在采取任何控制措施時應本著不會暴露于化學品危害中或發(fā)生任何可能的傷害的原則。

第三十七條 應急領導小組及相關人員必須經過培訓,確保能夠采取正確的措施預防和控制化學品的泄漏。員工必須清楚處理化學品泄漏應配帶的防護用品、泄漏預防設備及泄漏控制設備的儲存位置,并且能夠熟練的佩戴防護用品及操作以及設備。

第六章 考核

第三十八條 各煤化工生產單位每年至少組織一次本單位的危險化學品泄漏專項檢查,將檢查結果作為對所屬生產單位的考核依據,并從設立的專項資金中對防泄漏工作進行獎懲。

第三十九條 對煤化工生產單位嚴重泄漏和不可控泄漏及公用工程介質大量泄漏導致生產裝置停工等情況,參照生產安全事故進行考核。具體見附件《神華集團公司泄漏事件比照人身傷害事故處理對照表》。

第七章 附則

第四十條 煤化工生產單位應參照本辦法,制定本單位的危險化學品防泄漏安全管理辦法。

第四十一條 本辦法 負責解釋。

第四十二條 本辦法自發(fā)布之日起施行

第11篇 防火防爆防塵防毒防泄漏安全管理制度

1、目的

為加強對公司的安全管理,防止火災、爆炸、泄漏、中毒等事故的發(fā)生,保障公眾生命、財產安全,保護環(huán)境,根據國家的法律、法規(guī),結合本公司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2、依據及適用范圍

2.1依據

《職業(yè)病分類和目錄》國衛(wèi)疾控發(fā)〔2022〕48號

《作業(yè)場所職業(yè)健康監(jiān)督管理暫行規(guī)定》國家安監(jiān)總局令第23號

《國家安全監(jiān)管總局關于加強化工企業(yè)泄漏管理的指導意見》安監(jiān)總管三〔2022〕94號

2.2范圍

適用于公司所有車間、部門防火防爆防塵防毒防泄漏的安全管理。

3、防火與防爆的安全管理

3.1生產儲存設備

3.1.1根據生產、使用化學物品的火災和防爆危險性等級分類要求,廠房庫房布置、建筑結構、電氣設備的選用、安裝及有關的安全設施,必須符合《建筑設計防火規(guī)范》和《石油化工企業(yè)設計防火規(guī)范》以及有關的專業(yè)防火技術規(guī)范的要求。

3.1.2在工藝裝置上有可能引起火災、爆炸的部位,應充分設置超溫、超壓等檢測儀表、報警(聲、光)和安全聯鎖裝置等設施。

3.1.3在有可燃、有毒氣體(蒸汽)可能泄漏擴散處,應設置可燃、有毒氣體濃度檢測、報警器。

3.1.4在可燃氣體(蒸汽)的放空管出口處設置阻火器,在便于操作的地方設置截止閥,以便在放空管出口處著火時,切斷氣源滅火。

3.1.5輸送易燃物料時,應根據管徑和介質的電阻率,控制適當的流速,盡可能避免產生靜電。設備、管道等要有防靜電措施,應按國家防靜電有關標準規(guī)范執(zhí)行。

3.1.6有突然超壓或瞬間分解爆炸的生產設備或貯存設備,應裝有爆破片,導爆筒出口應朝安全方向,并根據需要采取防止二次爆炸、火災的措施。

3.1.7各生產裝置、建筑物、構筑物、罐區(qū)等工業(yè)下水出口處,除按規(guī)定做水封井外,并應在上述區(qū)域與水封井間設置切斷閥,防止大量易燃、易爆物料突發(fā)性進入下水系統(tǒng)。

3.1.8用于易燃、易爆氣體的安全閥及放空管,必須將其導出管置于室外,并高于建筑物2米以上。

3.1.9建筑物、裝置等應按國家有關標準規(guī)范要求安設防雷保護措施,電氣設備必須符合國家現行有關易燃易爆危險場所的電氣安全規(guī)定。不準設置移動照明燈具,敷設的配電線路必須穿金屬管或難燃塑料管保護,防爆場所必須用防爆電器。

3.2動火、用火管理

3.2.1公司機修車間為可動火區(qū)域,其他場所均為禁火區(qū)。

3.2.2禁火區(qū)內使用電、氣焊(割)、噴燈及在生產裝置易燃、易爆區(qū)域使用電鉆、砂輪、切割機等,產生火焰、火花及熾熱表面的臨時性作業(yè),均為動火作業(yè),必須申請辦理動火證。

3.2.3動火、用火的管理嚴格按動火作業(yè)安全管理制度要求實施。

3.2.4動火尚應執(zhí)行下列有關規(guī)定:

3.2.4.1凡可能與易燃、可燃物相同的設備、管道等部位的動火,均應加堵盲板與系統(tǒng)徹底隔離、切斷,必要時應拆掉一段聯接管道。

3.2.4.2有易燃、可燃物的設備、管線、容器等,必須經清除沉積物,清洗、置換分析合格后,方可動火。如進入設備內動火,同時要辦受限空間作業(yè)許可證。

3.2.4.3動火部位應備有適用的消防器材或滅火措施。

3.2.4.4五級以上大風,停止室外動火作業(yè)。

3.3其他有關規(guī)定

3.3.1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消防方針,采取先進的防火、防爆和救災技術,實行目標管理。

3.3.2公司設立有總經理和各職能部門領導參加的安全環(huán)保生產委員會;各車間、班組等基層單位相應設立兼職應急救援隊伍。

3.3.3安環(huán)部應根據公司的特點、生產檢修情況和季節(jié)變化,實行消防工作目標管理。進行經常的消防宣傳教育、培訓,并結合事故預案進行演練,定期不定期組織防火檢查,及時消除火災隱患,實行每日防火巡查,并建立巡查記錄。

3.3.4對所有易燃、易爆物品和可能產生火災、爆炸危險的生產、儲運、銷售、使用過程及其相關的設備,進行嚴格管理。

3.3.5根據企業(yè)實際情況,按國家有關規(guī)范、規(guī)定的有關要求配備消防設施、消防器材(消防器材包括消防栓、水槍、水帶、干粉滅火器等)。

3.3.6消防器材要設置在明顯、取用方便又較安全的地方,要經常檢查,做到“三定 ”(定點、定型號和用量、定專人維護管理),不準挪作他用。

3.3.7進入公司的一切人員絕對禁止吸煙、攜帶煙具、火柴、打火機等引火物。嚴禁利用電器、砂輪等其他方法取火。禁止在生產區(qū)內打手機。

3.3.8外來人員如學習、參觀、提貨、送貨及民工進入禁火區(qū)前,必須由接待人員向其說明如:公司禁止攜帶煙火的規(guī)定,安全規(guī)定告知,安環(huán)部有權對其進行檢查;

3.3.9禁止機動車輛進入易燃、易爆生產區(qū)和易燃、易爆化學品庫。凡必須進入上述區(qū)域的機動車輛,應配裝防火帽或采取其他安全措施。

3.3.10嚴禁使用易燃液體擦洗機動車輛、設備、地面和衣服等。

3.3.11辦公室和更衣箱室等場所內不準存放易燃、可燃液體。

3.3.12嚴禁在防火間距、消防通道內搭設建筑、構筑物或堆放各類物資。

3.3.13易燃、易爆場所禁止使用撞擊易產生火花的工具,禁止穿著能產生靜電火花的化纖織物工作服和帶鐵釘的鞋,嚴禁在易燃易爆場所內或附近進行可能引起火災的任何不安全操作,對遺留或彌散的危險物品要及時清掃和處理。

3.3.14易燃易爆危險物品要有專用倉庫或其他專用儲存設施,并根據化學性質或不同的滅火方法等,分類、分項、分庫儲存,在醒目處標明儲存物品的名稱、性質和滅火方法。嚴禁混存和超期超量儲存。

3.3.15根據生產、儲存、使用易燃易爆物品的實際情況,認真采取易燃易爆監(jiān)測、報警、防潮、通風、防雷、防靜電、隔離操作等安全措施,高溫天氣時,易燃易爆危險物品的生產、運輸或使用應采取相應的安全措施。

3.3.16從事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和有毒化學品生產儲存和使用的作業(yè)人員,必須經上崗前的安全消防培訓,熟練掌握安全操作規(guī)程,嚴格執(zhí)行安全消防管理。

4、防塵、防毒的安全管理

4.1要認真做好作業(yè)場所防塵、防毒工作,采取綜合措施,消除危害,不斷改善勞動條件,保障職工的安全健康,實現安全生產和文明生產。

4.2要限制有毒、有害物料的使用,防止粉塵、毒物的泄露和擴散、保持作業(yè)場所符合國家規(guī)定的衛(wèi)生標準,應采取有效防護措施,減少人員與塵毒物料的接觸,并定期進行監(jiān)測和體檢。

4.3凡治理技術條件不成熟的危害性大的作業(yè)崗位,要進行攻關。對長期達不到國家規(guī)定的工業(yè)衛(wèi)生指標、塵毒危害嚴重的作業(yè),要限期整改。經過整改,仍達不到標準者,停業(yè)整頓。

4.4對有毒、有害物質的生產過程,應采用密閉的設備和隔離操作,以無毒或低毒物代替毒害大的物料,革新工藝,實行機械化、自動化、連續(xù)化。

4.5在生產過程中,對散發(fā)出的有毒、有害物質,如廢氣、廢水、廢渣、廢油等,要采取回收綜合利用、凈化處理等措施。未經處理合格不得隨意排放。

4.6對有粉塵或毒物的作業(yè)場所要及時清理,保持整潔。生產車間內禁食,飯前洗手、洗臉,更換工作服,工作服單獨存放。

4.7對可能產生有毒、有害物質的工藝設備和管道,要加強維護,定期檢修,保持設備完好,杜絕跑、冒、滴、漏,對各種防塵、防毒設施,未經公司領導同意,不得停用、挪用或拆除,有毒、有害物質的包裝,必須符合安全要求,防止泄露擴散。

4.8新職工入廠后,應進行健康檢查,要妥善安排好職業(yè)禁忌癥和過敏患者的工作。

4.9對接觸有毒、有害物質的在職職工,應定期進行健康檢查,并建立健康監(jiān)護檔案。

4.10對從事有毒、有害物質作業(yè)人員,逐步實行輪換、短期脫離、縮短工時、進行預防性治療或職業(yè)性療養(yǎng)等措施。對患職業(yè)禁忌癥和過敏癥患者,應及時調離。

4.11對有腐蝕性的物料或有可能使皮膚吸收毒物的車間(崗位),除配備足夠的防護用具和急救藥品外,還應設洗眼、噴淋等沖洗設施。

5、防泄漏的安全管理

5.1要加強公司危險化學品生產裝置泄漏的管理工作,減少生產裝置非計劃停車,避免發(fā)生事故,提高安全運行的可靠性,保護公司財產和員工的生命健康。

5.2加強生產裝置源設備泄漏管理。對于發(fā)生的源設備泄漏事件要及時采取消除、收集、限制范圍等措施,對于可能發(fā)生嚴重泄漏的設備,要采取第一時間能切斷泄漏源的技術手段和防護性措施。實施源設備泄漏事件處置的全過程管理,加強對生產現場的泄漏檢查,努力降低各類泄漏事件發(fā)生率。

5.3公司任何人發(fā)現化學品泄漏、工藝泄漏時,必須立即采取相應措施,逐級上報。不能立即處置的要采取相應的防范措施并建立設備泄漏臺帳,限期整改。對于大量化學品泄漏,經應急救援指揮領導小組批準后,請求外部援助。

5.4危險化學品泄漏時,應及時用警戒線將泄漏區(qū)域隔離,避免其他人員誤入其中。搶險人員應穿戴正確的防護用品,在確保人員安全的情況下,及時停止泄漏。

5.5泄漏物是液體,應先關閉排放系統(tǒng)各級閥門,阻止物料的泄漏。泄漏得到控制后即可通過清理,真空吸收,挖掘,使用吸收劑,桶裝等措施恢復泄漏現場。泄漏物產生蒸汽且物料是水溶性的(如氨氣),用水霧可以極大程度降低蒸汽的濃度。對于粉塵的泄漏,水霧或水簾能提供有效的保護屏障。

5.6員工必須清楚處理化學品泄漏應佩帶的防護用品、泄漏預防設備及泄漏控制設備的存放位置。泄漏必須以如下的原則處理:停止泄漏、圍堵泄漏、清除泄漏。

5.7可能發(fā)生泄漏或釋放的區(qū)域必須進行定期檢查。車間、危化品倉庫、罐區(qū)等生產及儲存區(qū)域必須按照規(guī)定要求進行定期檢查。與公司綜合安全檢查及車間、班組安全檢查相結合,做好檢查記錄。

5.8規(guī)范工藝操作行為,降低泄漏幾率。操作人員要嚴格按操作規(guī)程進行操作,避免工藝參數大的波動。

5.9加強泄漏管理培訓,不斷增強員工的泄漏管理意識,掌握泄漏辨識和預防處置方法。新員工要接受泄漏管理培訓后方能上崗。當工藝、設備發(fā)生變更時,要對相關人員及時培訓。

防泄漏管理制度(11篇)

防泄漏管理制度旨在保護企業(yè)的重要信息資源,確保信息安全,防止敏感數據泄露,維護企業(yè)的競爭優(yōu)勢。這一制度涵蓋了內部管理、員工培訓、技術防護、應急響應和法律合規(guī)等多個層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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