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目錄
在企業(yè)管理中,規(guī)章制度是確保組織運作有序、高效的關鍵要素。它們?yōu)槠髽I(yè)活動設定清晰的行為準則,防止混亂和誤解,同時也是保障員工權益和企業(yè)利益的重要工具。撰寫規(guī)章制度時,我們需要遵循一套嚴謹?shù)牟襟E和原則。
規(guī)章制度包括哪些
規(guī)章制度通常涵蓋以下幾個核心部分:
1. 前言:簡要介紹規(guī)章制度的目的、適用范圍和依據(jù)。
2. 總則:闡述企業(yè)的基本價值觀、使命和目標,為后續(xù)條款提供基礎。
3. 組織架構:明確各部門的職責和權限,以便于職責分配和協(xié)作。
4. 工作流程:詳細描述各項業(yè)務流程,確保操作的標準化。
5. 行為規(guī)范:規(guī)定員工的道德行為、著裝、考勤等日常行為標準。
6. 獎懲制度:設立激勵機制和處罰措施,促進員工遵守規(guī)則。
7. 變更和修訂:說明規(guī)章制度的修改程序,確保其與時俱進。
作用和意義
規(guī)章制度的作用在于:
1. 明確責任:界定各角色的職責,減少工作沖突。
2. 提升效率:通過標準化流程,提高工作效率。
3. 保障安全:預防事故,保護員工安全和企業(yè)資產。
4. 促進公平:確保公正對待所有員工,維護和諧工作環(huán)境。
5. 規(guī)避風險:符合法律法規(guī),降低企業(yè)法律風險。
怎么制定
制定規(guī)章制度時,需注意以下幾點:
1. 合規(guī)合法:確保所有規(guī)定符合國家法律法規(guī)和行業(yè)標準。
2. 全員參與:征求員工意見,確保規(guī)章制度的接受度和可行性。
3. 實際操作:基于企業(yè)實際運營情況,制定切合實際的條款。
4. 明確具體:避免模糊不清,確保每個條款都具有可執(zhí)行性。
5. 定期評估:定期審查和更新,適應企業(yè)發(fā)展變化。
消防規(guī)規(guī)章制度范文
第1篇 幼兒園消防規(guī)章制度
幼兒園消防規(guī)章制度
一、消防安全職責
1、有防火安全領導組織,有滅火疏散預案,層層簽定有消防安全責任書,有宣傳標語。
2、制定有消防安全責任制度和安全操作規(guī)程。
3、單位職工達到“三知兩熟悉”即知火災特點、知重點部位、知滅火器材位置和性能,熟悉崗位職責、熟悉滅火對策。
4、有健全的防火檔案,有防火檢查記錄,能及時消除火災隱患。
二、建筑防火
5、幼兒園的建筑耐火等級不低于二級,不應超過3層:200m2以上建筑必須有兩個疏散樓梯,樓梯間為防煙樓梯間。
6、幼兒園與易燃易爆場所的防火間距小得小于30m,幼兒園的安全出口不應少于兩個,門向外開啟,出口處不準有踏步。
7、幼兒園不應直接設在汽車庫的上面,下面或毗鄰處,幼兒園用房不宜設在地下人防工程內或用人防工程改建的地下或半地下建筑內。
8、幼兒園的房間門至外部出口或至封閉樓梯間的最大允許距離為:
(1)位于兩個外部出口或樓梯之間的房間為25m;
(2)位于袋形走道或盡端的房間為 2 om。
9、安全疏散樓梯間內不能附設燒火間,可燃材料儲藏室,非封閉的電梯井,可燃氣體管道。
10、幼兒園內不能裝設蒸汽鍋爐房。
三、電器防火
11、幼兒園內電源開關、電閘、插座等距地面應不小于
1.3m,燈頭距地面應不小于2m.
12、學校內熒光燈和超過60w的白熾燈,不應直接安裝在可燃材料上,白熾燈與可燃物的距離不應小于0.5m,不準使用落地燈和臺燈照明,燈泡不能使用紙或其它可燃物遮光。
13、幼兒園的兒童寢室內不能隨意亂拉電線,禁止使用電爐、電熨斗等電器等。
14、配置使用空調的幼兒園,空調應有接地線,周圍不能堆放易燃物品,窗簾不能搭在空調上,供電接線板和電表等應擴容,達到相應的負荷。
四、消防設施
15、滅火器應完整好用,按照50m“二具,一個放置點不多于5只,不少于2具,應急燈每l om一個,樓梯間和走道內必須安裝室外消火栓完好。
16.疏散指示標志設在通道兩側及拐彎處的墻面上,標志牌上邊緣距地面不大于1.0,標志的間距不大于20m i袋形走道的盡端離標志的距離不大于l omo
17、
第2篇 公司消防規(guī)章制度
第一條:
1、編制目的:
為加強消防安全管理,預防火災,減少火災危害。
2、編制依據(jù):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編制本制度。
3、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各________及全體員工。
第二條:各人員應當遵守消防安全法律、法規(guī),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消防工作方針,履行消防安全責任,保障消防安全。
第三條:第一負責人是該單位的消防安全責任人,對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負責。
第四條:各人員應當落實班組消防安全責任制和崗位消防安全責任制。明確班組和崗位消防安全職責,確定班組崗位的消防安全責任人。
第五條:各人員消防安全責任人應當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職責:
1、貫徹執(zhí)行消防法規(guī)、保障消防安全符合規(guī)定,掌握消防安全情況。
2、將消防工作與管理等活動統(tǒng)籌安排,執(zhí)行______年度消防工作計劃。
3、組織每月一次定期進行防火檢查,落實火險隱患整改,及時處理或匯報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問題。
4、組織人員積極參與公司組織的應急疏散和實戰(zhàn)滅火演練。
第六條:落實下列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1、擬訂年度消防工作計劃,組織實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2、組織制訂或修訂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并檢查督促落實。
3、組織實施防火檢查和火災隱患整改工作。
4、擬訂消防安全工作的資金投入和組織保障方案。
5、組織實施對公司所有的消防設施、滅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標志的維修保養(yǎng),確保完好有效。
6、組織開展對員工進行消防知識、技能的宣傳教育和培訓,組織滅火和應急預案的實施和演練。
第七條:將容易發(fā)生火災,且一旦發(fā)生火災可能嚴重危及人身和財產安全以及對消防安全有重大影響的部位確定為重點部位,應根據(jù)上述情況確的重點部位,并設置明顯防火標志,實行嚴格管理。
第八條:動火管理。禁止在具有火災,爆炸危險的場所用火;因特殊情況需要進行動火作業(yè)的,應分別落實監(jiān)護人在確認無火災、爆炸危險后方可動火作業(yè)。動火人員應當遵守消防安全規(guī)定,并落實相應的消防安全措施。
第九條:保障防火責任區(qū)域內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保持防火門、防火卷簾,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消防廣播等設施處于正常狀態(tài)。
第十條:對易燃易爆危險物品的使用、儲存、運輸或銷毀應遵守國家相關規(guī)定,實行嚴格的消防安全管理。
第十一條:重點部位由保衛(wèi)巡邏人員每小時一次巡查,重點部位由所在的部室、確定人員每日一次巡查,公司每周組織一次大檢查,巡查、檢查的內容包括:
1、用火。
2、用電有無違章情況。
3、消防設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標。
4、常閉式防火門是否處于關閉狀態(tài)。
5、消防安全重點部位的人員在崗情況。
6、消防車通道、消防水源情況。
7、滅火器材配置情況。
第十二條:對下列違反消防安全規(guī)定的行為,責令有關人員當場改正并督促落實:
1、違章使用,儲存易燃易爆危險物品的。
2、違章動火作業(yè)或者在具有火災、爆炸危險的場所吸煙等違反禁令的。
3、遮擋,鎖閉安全出口,占用、堆放物品影響疏散通道的。
4、消防栓、滅火器材被遮擋影響使用或被挪作他用的。
5、常閉式消防門處于開啟狀態(tài)、防火卷簾下堆放物品影響使用的。
6、消防設施管理、值班人員和防火巡查人員脫崗的。
第十三條:對不能當場整改的火險隱患,保衛(wèi)科應及時下發(fā)《火險隱患整改通知書》限期整改,并定期復查。
第十四條:應建立健全消防安全檔案,并能全面詳實地反映______消防工作的基本情況,根據(jù)情況變化及時更新,統(tǒng)一保管,備查。
第十五條:消防檔案包括以下內容:
1、賓館基本概況和消防安全重點部位情況。
2、消防管理組織體系和各級消防安全負責人。
3、消防安全制度。
4、消防設備、設施、器材的分布情況。
第十六條:將消防安全工作納入月獎、風險金、年終考核的內容。對消防安全工作成績突出的,予以表彰獎勵。對未履行消防安全職責或者違反消防安全制度的行為,根據(jù)消防安全分項制度條款予以罰款、警告、降職、撤職、直至追究刑事責任。
第十七條:保衛(wèi)科負責對本制度貫徹、實施、監(jiān)督。
第十八條:本制度自發(fā)布之日起實施。
第十九條:附消防安全分項制度:
1、防火安全檢查制度。
2、消防安全值班巡邏制度。
3、用電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4、火險隱患立案、銷案制度。
5、火災事故調查處理制度。
6、防火宣傳教育制度。
7、消防工作獎懲制度。
8、消防設施、設備、器材。
9、用火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0、易燃易爆危險物品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風險提示:企業(yè)規(guī)章制度也可以成為企業(yè)用工管理的證據(jù),是公司內部的“法律”,但是并非制定的任何規(guī)章制度都具有法律效力,只有依法制定的規(guī)章制度才具有法律效力。勞動爭議糾紛案件中,工資支付憑證、社保記錄、招工招聘登記表、報名表、考勤記錄、開除、除名、辭退、解除勞動合同、減少勞動報酬以及計算勞動者工作年限等都由企業(yè)舉證,所以企業(yè)制定和完善相關規(guī)章制度的時候,應該注意收集和保留履行民主程序和公示程序的證據(jù),以免在仲裁和訴訟時候出現(xiàn)舉證不能的后果。
第3篇 w幼兒園消防規(guī)章制度
幼兒園消防規(guī)章制度
一、消防安全職責
1、有防火安全領導組織,有滅火疏散預案,層層簽定有消防安全責任書,有宣傳標語。
2、制定有消防安全責任制度和安全操作規(guī)程。
3、單位職工達到“三知兩熟悉”即知火災特點、知重點部位、知滅火器材位置和性能,熟悉崗位職責、熟悉滅火對策。
4、有健全的防火檔案,有防火檢查記錄,能及時消除火災隱患。
二、建筑防火
5、幼兒園的建筑耐火等級不低于二級,不應超過3層:200m2以上建筑必須有兩個疏散樓梯,樓梯間為防煙樓梯間。
6、幼兒園與易燃易爆場所的防火間距小得小于30m,幼兒園的安全出口不應少于兩個,門向外開啟,出口處不準有踏步。
7、幼兒園不應直接設在汽車庫的上面,下面或毗鄰處,幼兒園用房不宜設在地下人防工程內或用人防工程改建的地下或半地下建筑內。
8、幼兒園的房間門至外部出口或至封閉樓梯間的最大允許距離為:(1)位于兩個外部出口或樓梯之間的房間為25m; (2)位于袋形走道或盡端的房間為2 om。
9、安全疏散樓梯間內不能附設燒火間,可燃材料儲藏室,非封閉的電梯井,可燃氣體管道。
10、幼兒園內不能裝設蒸汽鍋爐房。
三、電器防火
11、幼兒園內電源開關、電閘、插座等距地面應不小于1.3m,燈頭距地面應不小于2m.
12、學校內熒光燈和超過60w的白熾燈,不應直接安裝在可燃材料上,白熾燈與可燃物的距離不應小于0.5m,不準使用落地燈和臺燈照明,燈泡不能使用紙或其它可燃物遮光。
13、幼兒園的兒童寢室內不能隨意亂拉電線,禁止使用電爐、電熨斗等電器等。
14、配置使用空調的幼兒園,空調應有接地線,周圍不能堆放易燃物品,窗簾不能搭在空調上,供電接線板和電表等應擴容,達到相應的負荷。
四、消防設施
15、滅火器應完整好用,按照50m“二具,一個放置點不多于5只,不少于2具,應急燈每l om一個,樓梯間和走道內必須安裝室外消火栓完好。
16.疏散指示標志設在通道兩側及拐彎處的墻面上,標志牌上邊緣距地面不大于1.0,標志的間距不大于20m i袋形走道的盡端離標志的距離不大于l omo
17、每層建筑面積大于300m2的幼兒園應安裝自動報警系統(tǒng)
第4篇 工程項目現(xiàn)場消防規(guī)章制度(9)
工程項目現(xiàn)場消防規(guī)章制度(九)
1嚴格遵守有關消防安全方面的法令、法規(guī)、配備專職消防保衛(wèi)人員,制定有關消防保衛(wèi)管理制度,完善消防設施,消除事故隱患。
2現(xiàn)場設有消防管道、消防栓,樓層內設有消防栓、滅火器,并有專人負責,定期檢查,保證隨時可用,并做明顯標識。
3堅持現(xiàn)場用火審批制度,電氣焊工作要有滅火器材,操作崗位上禁止吸煙,對易燃、易爆物品使用要按規(guī)定執(zhí)行,指定專人設庫房分類管理。建設工程內不準積存易燃、可燃材料。
4使用電氣設備和化學危險品,必須符合技術規(guī)范和操作規(guī)程,嚴格防火措施,確保施工安全,禁止違章作業(yè)。
5新工人進場要和安全教育一起進行防火教育,重點工作設消防保衛(wèi)人員,施工現(xiàn)場值勤人員晝夜值班,搞好四防工作。
6現(xiàn)場要有明顯的防火宣傳標志,每月對職工進行一次防火教育,每季度培訓一次義務消防隊。定期組織防火防火工作檢查建立防火工作檔案。
7施工現(xiàn)場配備足夠的消防器材,并做到布局合理,經常維護、保養(yǎng),采取防凍保溫措施,保證消防器材靈敏有效。
8電工、焊工從事電器設備安裝和電、氣焊切割作業(yè)要有操作證和用火證。動火前,要清除附近易燃物,配備看火人員和滅火用具。用火證當日有效。動火地點變換,要重新辦理用火證手續(xù)。
9使用電器設備和易燃易爆物品,必須嚴格防火措施,指定防火負責人,配備滅火器材,確保施工安全。
10施工材料的存放、保管,應符合防火安全要求,庫房應用非燃材料支搭。易燃易爆物品,應專庫儲存,分類單獨存放,保持通風,用電符合防火規(guī)定。不準在結構工程內、庫房內調配油漆、稀料。
11結構工程內不準作為倉庫使用,不準存放易燃、可燃材料,因施工需要進入結構工程內的可燃材料,要根據(jù)工程計劃限量進入并應采取可靠的防火措施。
12施工現(xiàn)場嚴禁吸煙。必要時,應設有防火措施的吸煙室。
13氧氣瓶、乙炔瓶(罐)工作間距不小于5米,兩瓶同明火作業(yè)距離不小于10米。禁止在工程內使用液化石油氣鋼瓶、乙炔發(fā)生器作業(yè)。
14在施工程要堅持防火安全交底制度。特別在進行電氣焊、油漆粉刷或從事防水等危險作業(yè)時,要有具體防火要求。
15施工現(xiàn)場的有害材料不準在現(xiàn)場隨意焚燒,要集中起來及時處理。
第5篇 工程現(xiàn)場消防規(guī)章制度
1嚴格遵守有關消防安全方面的法令、法規(guī)、配備專職消防保衛(wèi)人員,制定有關消防保衛(wèi)管理制度,完善消防設施,消除事故隱患。
2現(xiàn)場設有消防管道、消防栓,樓層內設有消防栓、滅火器,并有專人負責,定期檢查,保證隨時可用,并做明顯標識。
3堅持現(xiàn)場用火審批制度,電氣焊工作要有滅火器材,操作崗位上禁止吸煙,對易燃、易爆物品使用要按規(guī)定執(zhí)行,指定專人設庫房分類管理。建設工程內不準積存易燃、可燃材料。
4使用電氣設備和化學危險品,必須符合技術規(guī)范和操作規(guī)程,嚴格防火措施,確保施工安全,禁止違章作業(yè)。
5新工人進場要和安全教育一起進行防火教育,重點工作設消防保衛(wèi)人員,施工現(xiàn)場值勤人員晝夜值班,搞好四防工作。
6現(xiàn)場要有明顯的防火宣傳標志,每月對職工進行一次防火教育,每季度培訓一次義務消防隊。定期組織防火防火工作檢查建立防火工作檔案。
7施工現(xiàn)場配備足夠的消防器材,并做到布局合理,經常維護、保養(yǎng),采取防凍保溫措施,保證消防器材靈敏有效。
8電工、焊工從事電器設備安裝和電、氣焊切割作業(yè)要有操作證和用火證。動火前,要清除附近易燃物,配備看火人員和滅火用具。用火證當日有效。動火地點變換,要重新辦理用火證手續(xù)。
9使用電器設備和易燃易爆物品,必須嚴格防火措施,指定防火負責人,配備滅火器材,確保施工安全。
10施工材料的存放、保管,應符合防火安全要求,庫房應用非燃材料支搭。易燃易爆物品,應專庫儲存,分類單獨存放,保持通風,用電符合防火規(guī)定。不準在結構工程內、庫房內調配油漆、稀料。
11結構工程內不準作為倉庫使用,不準存放易燃、可燃材料,因施工需要進入結構工程內的可燃材料,要根據(jù)工程計劃限量進入并應采取可靠的防火措施。
12施工現(xiàn)場嚴禁吸煙。必要時,應設有防火措施的吸煙室。
13氧氣瓶、乙炔瓶(罐)工作間距不小于5米,兩瓶同明火作業(yè)距離不小于10米。禁止在工程內使用液化石油氣鋼瓶、乙炔發(fā)生器作業(yè)。
14在施工程要堅持防火安全交底制度。特別在進行電氣焊、油漆粉刷或從事防水等危險作業(yè)時,要有具體防火要求。
15施工現(xiàn)場的有害材料不準在現(xiàn)場隨意焚燒,要集中起來及時處理。
第6篇 某工程現(xiàn)場消防規(guī)章制度
1嚴格遵守有關消防安全方面的法令、法規(guī)、配備專職消防保衛(wèi)人員,制定有關消防保衛(wèi)管理制度,完善消防設施,消除事故隱患。
2現(xiàn)場設有消防管道、消防栓,樓層內設有消防栓、滅火器,并有專人負責,定期檢查,保證隨時可用,并做明顯標識。
3堅持現(xiàn)場用火審批制度,電氣焊工作要有滅火器材,操作崗位上禁止吸煙,對易燃、易爆物品使用要按規(guī)定執(zhí)行,指定專人設庫房分類管理。建設工程內不準積存易燃、可燃材料。
4使用電氣設備和化學危險品,必須符合技術規(guī)范和操作規(guī)程,嚴格防火措施,確保施工安全,禁止違章作業(yè)。
5新工人進場要和安全教育一起進行防火教育,重點工作設消防保衛(wèi)人員,施工現(xiàn)場值勤人員晝夜值班,搞好四防工作。
6現(xiàn)場要有明顯的防火宣傳標志,每月對職工進行一次防火教育,每季度培訓一次義務消防隊。定期組織防火防火工作檢查建立防火工作檔案。
7施工現(xiàn)場配備足夠的消防器材,并做到布局合理,經常維護、保養(yǎng),采取防凍保溫措施,保證消防器材靈敏有效。
8電工、焊工從事電器設備安裝和電、氣焊切割作業(yè)要有操作證和用火證。動火前,要清除附近易燃物,配備看火人員和滅火用具。用火證當日有效。動火地點變換,要重新辦理用火證手續(xù)。
9使用電器設備和易燃易爆物品,必須嚴格防火措施,指定防火負責人,配備滅火器材,確保施工安全。
10施工材料的存放、保管,應符合防火安全要求,庫房應用非燃材料支搭。易燃易爆物品,應專庫儲存,分類單獨存放,保持通風,用電符合防火規(guī)定。不準在結構工程內、庫房內調配油漆、稀料。
11結構工程內不準作為倉庫使用,不準存放易燃、可燃材料,因施工需要進入結構工程內的可燃材料,要根據(jù)工程計劃限量進入并應采取可靠的防火措施。
12施工現(xiàn)場嚴禁吸煙。必要時,應設有防火措施的吸煙室。
13氧氣瓶、乙炔瓶(罐)工作間距不小于5米,兩瓶同明火作業(yè)距離不小于10米。禁止在工程內使用液化石油氣鋼瓶、乙炔發(fā)生器作業(yè)。
14在施工程要堅持防火安全交底制度。特別在進行電氣焊、油漆粉刷或從事防水等危險作業(yè)時,要有具體防火要求。
15施工現(xiàn)場的有害材料不準在現(xiàn)場隨意焚燒,要集中起來及時處理。
第7篇 -消防規(guī)章制度范本
第一條:
1、編制目的:
為加強消防安全管理,預防火災,減少火災危害。
2、編制依據(jù):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編制本制度。
3、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各________及全體員工。
第二條:各人員應當遵守消防安全法律、法規(guī),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消防工作方針,履行消防安全責任,保障消防安全。
第三條:第一負責人是該單位的消防安全責任人,對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負責。
第四條:各人員應當落實班組消防安全責任制和崗位消防安全責任制。明確班組和崗位消防安全職責,確定班組崗位的消防安全責任人。
第五條:各人員消防安全責任人應當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職責:
1、貫徹執(zhí)行消防法規(guī)、保障消防安全符合規(guī)定,掌握消防安全情況。
2、將消防工作與管理等活動統(tǒng)籌安排,執(zhí)行______年度消防工作計劃。
3、組織每月一次定期進行防火檢查,落實火險隱患整改,及時處理或匯報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問題。
4、組織人員積極參與公司組織的應急疏散和實戰(zhàn)滅火演練。
第六條:落實下列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1、擬訂年度消防工作計劃,組織實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2、組織制訂或修訂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并檢查督促落實。
3、組織實施防火檢查和火災隱患整改工作。
4、擬訂消防安全工作的資金投入和組織保障方案。
5、組織實施對公司所有的消防設施、滅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標志的維修保養(yǎng),確保完好有效。
6、組織開展對員工進行消防知識、技能的宣傳教育和培訓,組織滅火和應急預案的實施和演練。
第八條:動火管理。禁止在具有火災,爆炸危險的場所用火;因特殊情況需要進行動火作業(yè)的,應分別落實監(jiān)護人在確認無火災、爆炸危險后方可動火作業(yè)。動火人員應當遵守消防安全規(guī)定,并落實相應的消防安全措施。
第九條:保障防火責任區(qū)域內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保持防火門、防火卷簾,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消防廣播等設施處于正常狀態(tài)。
第十條:對易燃易爆危險物品的使用、儲存、運輸或銷毀應遵守國家相關規(guī)定,實行嚴格的消防安全管理。
第十一條:重點部位由保衛(wèi)巡邏人員每小時一次巡查,重點部位由所在的部室、確定人員每日一次巡查,公司每周組織一次大檢查,巡查、檢查的內容包括:
1、用火。
2、用電有無違章情況。
3、消防設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標。
4、常閉式防火門是否處于關閉狀態(tài)。
5、消防安全重點部位的人員在崗情況。
6、消防車通道、消防水源情況。
7、滅火器材配置情況。
第十二條:對下列違反消防安全規(guī)定的行為,責令有關人員當場改正并督促落實:
1、違章使用,儲存易燃易爆危險物品的。
2、違章動火作業(yè)或者在具有火災、爆炸危險的場所吸煙等違反禁令的。
3、遮擋,鎖閉安全出口,占用、堆放物品影響疏散通道的。
4、消防栓、滅火器材被遮擋影響使用或被挪作他用的。
5、常閉式消防門處于開啟狀態(tài)、防火卷簾下堆放物品影響使用的。
6、消防設施管理、值班人員和防火巡查人員脫崗的。
第十三條:對不能當場整改的火險隱患,保衛(wèi)科應及時下發(fā)《火險隱患整改通知書》限期整改,并定期復查。
第十四條:應建立健全消防安全檔案,并能全面詳實地反映______消防工作的基本情況,根據(jù)情況變化及時更新,統(tǒng)一保管,備查。
第十五條:消防檔案包括以下內容:
1、賓館基本概況和消防安全重點部位情況。
2、消防管理組織體系和各級消防安全負責人。
3、消防安全制度。
4、消防設備、設施、器材的分布情況。
第十六條:將消防安全工作納入月獎、風險金、年終考核的內容。對消防安全工作成績突出的,予以表彰獎勵。對未履行消防安全職責或者違反消防安全制度的行為,根據(jù)消防安全分項制度條款予以罰款、警告、降職、撤職、直至追究刑事責任。
第十七條:保衛(wèi)科負責對本制度貫徹、實施、監(jiān)督。
第十八條:本制度自發(fā)布之日起實施。
第十九條:附消防安全分項制度:
1、防火安全檢查制度。
2、消防安全值班巡邏制度。
3、用電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4、火險隱患立案、銷案制度。
5、火災事故調查處理制度。
6、防火宣傳教育制度。
7、消防工作獎懲制度。
8、消防設施、設備、器材。
9、用火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0、易燃易爆危險物品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第8篇 _酒店物業(yè)管理公司消防規(guī)章制度
__酒店物業(yè)管理公司消防規(guī)章制度
為了加強物業(yè)管理公司本身及外單位在轄區(qū)內“動火”管理,切實保證消防安全措施的落實,確保業(yè)主(租戶)的生命、財產安全,物業(yè)管理公司必須制定消防規(guī)章制度。制度主要包括下列內容:
①本單位及外單位在公司轄區(qū)內施工需動火的工程,必須事先通知消防監(jiān)控中心,在管理處辦理動火作業(yè)手續(xù),施工單位動火前必須采取切實有效的防火安全措施,管理處應派人監(jiān)督,待動火完畢后立即清查現(xiàn)場。
對私自動火作業(yè)的,一經發(fā)現(xiàn),對施工單位除責成其補辦動火作業(yè)手續(xù)外,還要對施工個人及負責人進行處罰。一旦造成事故,除加重處罰外,還應追究其法律責任。
②在重點部位、危險地段(變壓器室、配電房、汽車庫、發(fā)電機房、樓層、辦公室等處)動火,必須經管理處主任批準并做好防范工作,方能動火。
③配電房及重要機房內不準堆放可燃物品,不準吸煙,消防設備旁邊不準堆放任何雜物。
④各走道、樓梯口等部位要保持暢通,疏散標志和安全指示燈要保證完好,禁止用戶在走道、樓梯、垃圾桶旁燒紙、焚香。
⑤所有人員必須遵守國家有關消防法律、法規(guī)和公司制定的消防管理規(guī)定。
⑥嚴格維護消防設備,并定期進行測試檢查,保證設備完好及使用正常。
第9篇 y幼兒園消防規(guī)章制度
幼兒園消防規(guī)章制度
一、消防安全職責
1、有防火安全領導組織,有滅火疏散預案,層層簽定有消防安全責任書,有宣傳標語。
2、制定有消防安全責任制度和安全操作規(guī)程。
3、單位職工達到“三知兩熟悉”即知火災特點、知重點部位、知滅火器材位置和性能,熟悉崗位職責、熟悉滅火對策。
4、有健全的防火檔案,有防火檢查記錄,能及時消除火災隱患。
二、建筑防火
5、幼兒園的建筑耐火等級不低于二級,不應超過3層:200m2以上建筑必須有兩個疏散樓梯,樓梯間為防煙樓梯間。
6、幼兒園與易燃易爆場所的防火間距小得小于30m,幼兒園的安全出口不應少于兩個,門向外開啟,出口處不準有踏步。
7、幼兒園不應直接設在汽車庫的上面,下面或毗鄰處,幼兒園用房不宜設在地下人防工程內或用人防工程改建的地下或半地下建筑內。
8、幼兒園的房間門至外部出口或至封閉樓梯間的最大允許距離為:(1)位于兩個外部出口或樓梯之間的房間為25m; (2)位于袋形走道或盡端的房間為2 om。
9、安全疏散樓梯間內不能附設燒火間,可燃材料儲藏室,非封閉的電梯井,可燃氣體管道。
10、幼兒園內不能裝設蒸汽鍋爐房。
三、電器防火
11、幼兒園內電源開關、電閘、插座等距地面應不小于1.3m,燈頭距地面應不小于2m.
12、學校內熒光燈和超過60w的白熾燈,不應直接安裝在可燃材料上,白熾燈與可燃物的距離不應小于0.5m,不準使用落地燈和臺燈照明,燈泡不能使用紙或其它可燃物遮光。
13、幼兒園的兒童寢室內不能隨意亂拉電線,禁止使用電爐、電熨斗等電器等。
14、配置使用空調的幼兒園,空調應有接地線,周圍不能堆放易燃物品,窗簾不能搭在空調上,供電接線板和電表等應擴容,達到相應的負荷。
四、消防設施
15、滅火器應完整好用,按照50m“二具,一個放置點不多于5只,不少于2具,應急燈每l om一個,樓梯間和走道內必須安裝室外消火栓完好。
16.疏散指示標志設在通道兩側及拐彎處的墻面上,標志牌上邊緣距地面不大于1.0,標志的間距不大于20m i袋形走道的盡端離標志的距離不大于l omo
17、每層建筑面積大于300m2的幼兒園應安裝自動報警系統(tǒng)
第10篇 消防規(guī)章制度范本專業(yè)版
第一條:
1、編制目的:
為加強消防安全管理,預防火災,減少火災危害。
2、編制依據(jù):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編制本制度。
3、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各________及全體員工。
第二條:各人員應當遵守消防安全法律、法規(guī),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消防工作方針,履行消防安全責任,保障消防安全。
第三條:第一負責人是該單位的消防安全責任人,對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負責。
第四條:各人員應當落實班組消防安全責任制和崗位消防安全責任制。明確班組和崗位消防安全職責,確定班組崗位的消防安全責任人。
第五條:各人員消防安全責任人應當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職責:
1、貫徹執(zhí)行消防法規(guī)、保障消防安全符合規(guī)定,掌握消防安全情況。
2、將消防工作與管理等活動統(tǒng)籌安排,執(zhí)行______年度消防工作計劃。
3、組織每月一次定期進行防火檢查,落實火險隱患整改,及時處理或匯報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問題。
4、組織人員積極參與公司組織的應急疏散和實戰(zhàn)滅火演練。
第六條:落實下列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1、擬訂年度消防工作計劃,組織實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2、組織制訂或修訂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并檢查督促落實。
3、組織實施防火檢查和火災隱患整改工作。
4、擬訂消防安全工作的資金投入和組織保障方案。
5、組織實施對公司所有的消防設施、滅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標志的維修保養(yǎng),確保完好有效。
6、組織開展對員工進行消防知識、技能的宣傳教育和培訓,組織滅火和應急預案的實施和演練。
第七條:將容易發(fā)生火災,且一旦發(fā)生火災可能嚴重危及人身和財產安全以及對消防安全有重大影響的部位確定為重點部位,應根據(jù)上述情況確的重點部位,并設置明顯防火標志,實行嚴格管理。
第八條:動火管理。禁止在具有火災,爆炸危險的場所用火;因特殊情況需要進行動火作業(yè)的,應分別落實監(jiān)護人在確認無火災、爆炸危險后方可動火作業(yè)。動火人員應當遵守消防安全規(guī)定,并落實相應的消防安全措施。
第九條:保障防火責任區(qū)域內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保持防火門、防火卷簾,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消防廣播等設施處于正常狀態(tài)。
第十條:對易燃易爆危險物品的使用、儲存、運輸或銷毀應遵守國家相關規(guī)定,實行嚴格的消防安全管理。
第十一條:重點部位由保衛(wèi)巡邏人員每小時一次巡查,重點部位由所在的部室、確定人員每日一次巡查,公司每周組織一次大檢查,巡查、檢查的內容包括:
1、用火。
2、用電有無違章情況。
3、消防設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標。
4、常閉式防火門是否處于關閉狀態(tài)。
5、消防安全重點部位的人員在崗情況。
6、消防車通道、消防水源情況。
7、滅火器材配置情況。
第十二條:對下列違反消防安全規(guī)定的行為,責令有關人員當場改正并督促落實:
1、違章使用,儲存易燃易爆危險物品的。
2、違章動火作業(yè)或者在具有火災、爆炸危險的場所吸煙等違反禁令的。
3、遮擋,鎖閉安全出口,占用、堆放物品影響疏散通道的。
4、消防栓、滅火器材被遮擋影響使用或被挪作他用的。
5、常閉式消防門處于開啟狀態(tài)、防火卷簾下堆放物品影響使用的。
6、消防設施管理、值班人員和防火巡查人員脫崗的。
第十三條:對不能當場整改的火險隱患,保衛(wèi)科應及時下發(fā)《火險隱患整改通知書》限期整改,并定期復查。
第十四條:應建立健全消防安全檔案,并能全面詳實地反映______消防工作的基本情況,根據(jù)情況變化及時更新,統(tǒng)一保管,備查。
第十五條:消防檔案包括以下內容:
1、賓館基本概況和消防安全重點部位情況。
2、消防管理組織體系和各級消防安全負責人。
3、消防安全制度。
4、消防設備、設施、器材的分布情況。
第十六條:將消防安全工作納入月獎、風險金、年終考核的內容。對消防安全工作成績突出的,予以表彰獎勵。對未履行消防安全職責或者違反消防安全制度的行為,根據(jù)消防安全分項制度條款予以罰款、警告、降職、撤職、直至追究刑事責任。
第十七條:保衛(wèi)科負責對本制度貫徹、實施、監(jiān)督。
第十八條:本制度自發(fā)布之日起實施。
第十九條:附消防安全分項制度:
1、防火安全檢查制度。
2、消防安全值班巡邏制度。
3、用電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4、火險隱患立案、銷案制度。
5、火災事故調查處理制度。
6、防火宣傳教育制度。
7、消防工作獎懲制度。
8、消防設施、設備、器材。
9、用火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0、易燃易爆危險物品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第11篇 某商場消防規(guī)章制度
商場消防規(guī)章制度
1.1消防工作標準
1.1.1門店實行逐級防火責任制,做到層層有人抓。
1.1.2實行崗位防火責任制,做到處處有人管。
1.1.3有公職或兼職防火干部,做好經常性消防安全工作。
1.1.4有義務消防隊及夜間住值勤的義務消防隊配置,不要亂動消防器材和設施,做到能有效地撲滅初起火災。
1.1.5有健全的各項消防安全制度,包括門衛(wèi)、巡邏、逐級防火檢查,用火、用電、易燃、易爆物品安全管理,消防器材維護保養(yǎng),以及火災事故報告、調查、處理等制度。
1.1.6對火險隱患,做到及時發(fā)現(xiàn),登記立案,抓緊整改,一時整改不了的采取應急措施確安保全。
1.1.7明確消防重點部位,做到定點、定人、定措施,并根據(jù)需要,采用自動報警滅火等新技術。
1.1.8對新員工和老員工普及消防知識,對重點部位進行專門的消防訓練和考核,做到經?;?、制度化。
1.1.9有防火檔案和滅火作戰(zhàn)計劃,做到切合實際,能夠收到預期的效果。
1.1.10對消防工作定期總結、評比,獎懲分明。
1.2防火組織制度
1.2.1各部門要建立防火安全委員會,安全委員會人員包括:主任、副主任、委員。
1.2.2各部門或樓層要建立防火安全領導小組,小組成員包括:組長、副組長、組員,人數(shù)根據(jù)情況確定,各部門和樓面應成立義務消防隊。
1.2.3防火安全委員會,每季度召開一次例會,每月一次防火檢查。
1.2.4各部門和樓面每月召開一次消防會,要確實組織好防火檢查,制訂計劃,重視防火檢查的重要性。
1.2.5確實組織好義務消防員的學習、訓練及滅火演練,每年不少于一次。
1.2.6各防火安全委員會人員、防火安全領導小組名單上交安保部備案,如有調整隨時上報。
1.2.7必須有應急滅火方案。
1.2.8各部門簽訂《防火安全責任書》見附表,引進廠家簽訂《引進廠家防火安全責任書》見附表,
1.2.9組織結構
店安委會
委員若干,由安保正副主管、各部門經理或主管組成
防火安全小組
組員若干名
后附表:
《防火安全責任書》
《引進廠家防火安全責任書》
《引進廠家治安防范責任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