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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yè)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匯編(20篇范文)

更新時間:2024-05-06 查看人數:49

企業(yè)安全生產責任制度

有哪些

企業(yè)安全生產責任制度是企業(yè)運營的核心組成部分,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 安全生產責任制:明確各級管理人員、部門及員工在安全生產中的職責。

2. 安全規(guī)程與操作標準:規(guī)定各類設備操作和生產流程的安全規(guī)范。

3. 風險評估與管理:定期進行風險識別和評估,制定預防措施。

4. 應急預案:建立應對突發(fā)事件的快速響應機制。

5. 培訓與教育:對員工進行安全知識和技能培訓。

6. 監(jiān)督檢查:設立內部審計機制,定期檢查安全生產執(zhí)行情況。

內容是什么

安全生產責任制度的具體內容涉及以下幾個要點:

- 責任制:從高層管理者到一線員工,每個人都有明確的安全生產職責,確保責任落實到位。 - 安全規(guī)程:詳細描述各崗位的操作步驟和安全注意事項,防止因操作不當引發(fā)事故。 - 風險管理:通過風險評估,確定潛在危險源,制定預防和控制策略。 - 應急預案:包括疏散路線、救援程序和物資準備,確保在緊急情況下能迅速應對。 - 培訓:定期舉辦安全培訓,提升員工的安全意識和技能。 - 監(jiān)督:通過內部審計和外部第三方審核,確保制度的有效執(zhí)行和持續(xù)改進。

重點

在實施安全生產責任制度時,以下幾點尤為重要:

1. 權責清晰:明確各級人員的權責,避免因職責不清導致的安全漏洞。

2. 制度執(zhí)行:制度的制定只是第一步,關鍵在于嚴格執(zhí)行和持續(xù)改進。

3. 員工參與:鼓勵員工參與安全管理,提高他們的安全責任感。

4. 風險預控:重視事前的風險防范,優(yōu)于事后處理。

5. 持續(xù)監(jiān)督:通過常態(tài)化的監(jiān)督機制,確保制度的落地執(zhí)行。

存在的問題

盡管安全生產責任制度至關重要,但在實踐中仍存在一些問題:

- 制度更新滯后:隨著技術發(fā)展和業(yè)務變化,安全生產制度需要定期更新,以適應新的環(huán)境。 - 執(zhí)行力度不足:有些企業(yè)對制度執(zhí)行不夠嚴格,導致制度流于形式。 - 員工認知不足:部分員工對安全生產的重要性認識不夠,缺乏主動遵守制度的意識。 - 應急反應能力欠缺:應急預案的演練不夠,員工在實際應對突發(fā)情況時可能手忙腳亂。

解決這些問題需要企業(yè)持續(xù)關注,通過強化培訓、完善制度和提高執(zhí)行力,確保安全生產責任制度的有效實施。

企業(yè)安全生產責任制度范文

第1篇 企業(yè)安全生產責任制度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明確領導及各職能部門安全生產責任,結合本公司實際,制定本規(guī)定。

第二條 各單位和部門的負責人是本單位和部門安全管理第一責任人,應對本單位和部門的安全生產負責。

第二章 公司領導安全職責

第三條 總經理安全職責

(一)全面領導企業(yè)安全生產工作,為企業(yè)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將安全生產經營工作列入領導工作的重要議程,在安排布置全年工作時,同時布置安全工作。

(二)親自或委托分管領導主持召開安全生產工作會議,定期聽取安保部門的工作匯報。

(三)督促檢查安全生產經營工作,督促有關部門對重大事故隱患進行整改。

(四)在對各部門負責人考核時,同時考核其安全生產經營工作的狀況。

(五)發(fā)生重、特大人身傷亡,或一次性造成重大經濟損失時,應親臨事故現場,負責組織、指導搶救和處理善后工作。

(六)負責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的保證體系,審定本單位安全機構的設置、人員編制、安保設施和通訊工具。

第四條 分管安全副總經理安全職責

(一)具體負責安全管理工作,承擔單位安全生產直接領導責任。

(二)指導、督促安保部門開展工作,定期主持召開安全例會,研究和布置安全生產工作。

(三)定期組織安全生產檢查,督促各單位和部門做好安全生產工作,督促重大事故隱患的整改工作。

(四)發(fā)生重大人身傷亡事故或重大安全事故時,應親臨現場,負責組織搶救和指導調查事故處理工作,擬定并落實整改措施。

(五)對新建、擴建、改建項目,要按照三同時的要求參與實施和檢查落實。

(六)督促檢查安全資金的使用和安全設備的配備情況。

第五條 其他副總經理安全職責

(一)負責督促分管部門的安全生產工作,承擔分管部門中相應的安全生產領導責任。

(二)督促分管的部門落實安全職責,研究解決分管部門中的安全問題。

第三章 安委會職責

第六條 公司必須成立安全生產委員會和安全生產領導小組。公司安委會主任由總經理擔任,辦公室設在行政事業(yè)部。

第七條 公司安全生產委員會負責協調、指導和監(jiān)督企業(yè)內部安全管理工作,對重大安全工作進行決策。

第八條 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研究分析企業(yè)的安全形勢,掌握安全生產經營情況,經常開展對職工的安全宣傳教育工作。

第九條 執(zhí)行國家、地方和行業(yè)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guī)、標準,對企業(yè)重大隱患的整改提出解決意見和要求。

第十條 發(fā)生重大傷亡事故時,負責組織參與事故調查,提出處理意見,堅持事故的處理四不放過原則。

第十一條 組織召開安全例會、表彰會、經驗交流會,以及開展重大的安全生產活動和安全檢查。

第四章 各部門安全職責

第十二條 行政事業(yè)部安全職責

(一)認真貫徹執(zhí)行安全生產經營的規(guī)章制度及上級的指示,結合本單位的實際情況,制定安全措施和工作計劃,指導和檢查各部門、基層單位落實情況。

(二) 負責對本單位消防、安保設施、滅火器材、線路電氣、辦公設備、消防安全標志的配置、管理、保養(yǎng)。

(三)協助監(jiān)察督查等部門對安全事故的調查、分析及處理,并對事故調查處理意見提交安委會。

(四)負責對車輛的管理和駕駛員的安全教育、培訓工作。

(五)負責節(jié)假、公休日辦公場所的安全值班保衛(wèi)工作。

(六)做好安保資料的統(tǒng)計上報工作。

(七)負責做好企業(yè)的文件歸檔的保密工作。

(八)負責對檔案室及檔案資料的安全管理。

(九)做好上訪人員的疏導、解釋工作。

第十三條 人力資源部安全職責

(一)負責考核或提拔干部時,把安全工作作為一項內容列入考核。

(二)做好企業(yè)的人事檔案保密工作。

(三)認真貫徹落實安全獎懲辦法,確保安全獎勵發(fā)放到位

(四)參加企業(yè)特大、重大人身傷亡事故和人身死亡事故的調查工作;做好因工負傷職工的傷殘等級鑒定工作。負責因工傷亡職工的工傷保險待遇的落實及善后處理工作。

第十四條配送部安全職責

(一)負責本部門安全管理工作,對公司所有車輛、商品等安全負有第一責任。

(二)負責制定本部門各項安全管理制度,做到責任明確,分工到人。

第十五條 監(jiān)察督查部安全職責

(一)監(jiān)督檢查本單位安全生產責任制落實情況及所有安全設備和安全措施到位率。

(二)負責本部門車輛的行駛安全。

(三)參加特、重大事故、人身死亡或重大經濟損失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配合有關部門查清事實,分清責任。對負有責任的部門和當事人提出處理建議。

第十六條 財務管理部安全職責

(一)負責本部門各種營業(yè)款項及現金的收支安全管理工作。

(二)負責票據安全管理。

(三)提取和存儲現金時,做好防范措施。保險柜不得超過100元的現金過夜。

第十七條 信息技術部安全職責

(一)負責計算機信息網絡的安全保護管理工作,保障公司系統(tǒng)內網絡的運行安全和信息安全,防止電腦病毒發(fā)作、黑客入侵破壞、重要數據丟失等 。

(二)負責對各部門網絡用戶的安全培訓;

第十八條 審計部安全職責

(一)負責審計資料的保密工作。

(二)監(jiān)督有關安全生產方面專項資金的使用情況。

(三)監(jiān)督各部門資金往來帳的安全使用情況。

第五章 責任追究

第二十八條 各部門因未履行職責而發(fā)生安全事故的,對主要負責人(含主管安全工作的副職)和當事人,根據情節(jié)輕重,給予扣除工作質量分、通報批評、記過、記大過、降級、撤職、開除公職等行政處分;構成玩忽職守罪的,交司法部門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發(fā)生安全事故,造成經濟損失在1000-5000元(含5000元),扣主要負責人當月工作質量分10分,當事人當月工作質量分20分;

(二)發(fā)生安全事故,造成經濟損失在5000-2萬元(含2萬元),扣主要負責人年度安全獎,并扣其當月工作質量分20分,扣當事人當月工作質量分40分;

(三)發(fā)生安全事故,造成經濟損失在2萬元-5萬元(含5萬元),扣主要負責人年度安全獎,并扣其當月工作質量分30分,扣當事人當月工作質量分60分,并通報批評。

(四)發(fā)生安全事故,造成經濟損失在5萬元-10萬元(含10萬元),或造成2人以上(含2人)傷亡的(受傷以住院為標準)扣主要負責人年度安全獎及當月工作質量分40分,并扣其年終考核10分,扣當事人當月工作質量分80分及年終獎的10%;并視責任大小對主要負責人或當事人給予記過、記大過、降級、撤職、開除公職等處分。

(五)發(fā)生安全事故,造成經濟損失在10萬元以上,或造成3人以上(含3人)傷亡的(受傷以住院為標準)扣主要負責人年度安全獎及當月工作質量分50分,并扣其年終考核20分,扣當事人當月工作質量分100分及年終獎的20%;并視責任大小,對主要負責人和當事人給予記過、記大過、降級、撤職、開除公職等處分。

第二十九條 凡新建、擴建、改建的建筑項目不通過三同時 報批而擅自進行有關項目施工的;或者項目實施過程中不執(zhí)行審批要求,造成特大安全事故的,對相關部門主要負責人,視其情節(jié)輕重,給予降級、撤職或者開除公職的行政處分。

第三十條 安全事故發(fā)生后,各單位(部門)應當按照國家規(guī)定的程序和時限立即上報(交通事故5000元以上72小時內上報,死亡1人或傷2人的24小時內上報,生產經營或火災或重特大交通事故即發(fā)即報,最遲不能晚于4小時上報。上報事故先口頭后須有文字電傳,事故(交通)結案須有書面報告和交警部門責任認定書。其他事故上報參照執(zhí)行)凡隱瞞不報、謊報或者拖延報告,視情節(jié)輕重,扣主要負責人當月工作質量分10-30分,或給予行政記過以上處分。

第六章 獎勵

第三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給予表彰和獎勵:

(一)在安全管理、安全生產、文明生產或在本職崗位上安全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績者,獲市政府表彰的給予500元獎勵;獲省政府表彰的給予1000元獎勵。

(二) 及時發(fā)現事故隱患,上報并采取措施,避免重大事故發(fā)生或明顯減輕事故危害程度者給予200元以上獎勵。

(三) 在事故搶救過程中的有功人員或日常生活中見義勇為的職工受到社會各界贊揚和媒體表揚的將給予獎勵800元以上。

第七章 附 則

第三十二條 本制度與國家法律法規(guī)相抵觸時,執(zhí)行國家法律法規(guī)。

第三十三條 本規(guī)定由市局(公司)安全委員會負責解釋。

第三十四條 本制度自本文件下發(fā)之日起執(zhí)行。

第2篇 建筑企業(yè)安全生產三同時管理制度

1、目的

規(guī)范公司新、改、擴建工程的安全管理,確保各工程如期實施。

2、適用范圍

新、改、擴建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裝置和設施,伴有危險化學品產生的化學品生產裝置和設施的建設項目。

3、責任單位

技術開發(fā)部門、安全技術科、項目工程所在單位。

4、工作程序

建設項目應設立安全審查

(1)建設項目設立安全審查前,應當選擇有資質的安全評價機構對建設項目設立進行安全評價,并出具建設項目設立安全評價報告。

(1)建設項目選址時,應當對建設項日設立的下列安全條件進行論證:

①建設項目內在的危險、有害因素對建設項目周邊單位生產、經營活動或者居民生活的影響;

②建設項目周邊單位生產、經營活動或者居民生活對建設項目的影響;

③當地自然條件對建設項目的影響。

(3)建設項目設立安全審查,并提交下列文件、資料:

①建設項目設立安全審查申請書;

②建設(規(guī)劃)主管部門頒發(fā)的建設項目規(guī)劃許可文件(復印件);

③建設項目安全條件論證報告;

④建設項目設立安全評價報告;

⑤工商行政管理部門頒發(fā)的企業(yè)法人營業(yè)執(zhí)照或者企業(yè)名稱預先核準通知書(復印件)。

建設項目安全設施設計審查

建設項目安全設施設計應當由取得相應設計資質的設計單位進行,設計單位對建設項目安全設施設計負責。

設計單位應當依據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和標準以及建設項目設立安全評價報告,對建設項目安全設施進行設計,并組織設計人員編制建設項目安全設施設計專篇。

(1)建設項目安全高設施設計專篇包括下列內容:

①建設項目概況;

②建設項目涉及的危險、有害因素和危險、有害程度;

③建設項目設立安全評價報告中的安全對策和建議采納情況說明;

④采用的安全設施和措施;

⑤可能出現事故預防及應急救援措施;

⑥安全管理機構的設置及人員配備;

⑦安全設施投資概算;

⑧結論和建議。

(2)建設項目安全許可實施部門申請建設項目安全設施設計的審查,并提交下列文件、資料:

①建設項目安全設施設計的審查申請書;

②建設項目設立安全審查意見書(復印件);

③設計單位的設計資質證明文件(復印件);

④建設項目安全設施設計專篇;

⑤審查時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建設項目安全設施的施工應當由取得相應工程施工資質的施工單位進行。

(1)施工單位應當嚴格依照建設項目安全設施設計文件和施工技術標準、規(guī)范施工,并對建設項目安全設施的工程質量負責。

(2)施工單位應當編制建設項目安全設施施工情況報告,建設項目安全設施施工情況報告包括下列內容:

①建設項目概況;

②施工依據的有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和技術標準;

③安全設施及其原材料檢驗、檢測情況;

④主要裝置、設施的施工質量控制情況。

建設單位應當組織有關單位專家,研究提出建設項目試生產(使用)可能出現的安全問題及對策,并按照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和標準制定周密的試生產(使用)方案。

(1)建設項目試生產(使用)方案應包括下列有關安全生產的內容:

①建設項目施工完成情況;

②生產、儲存的危險化學品品種的設計能力;

③試生產(使用)過程中可能出現的安全問題及對策;

④采取的安全措施;

⑤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⑥試生產(使用)起止日期。

(2)建設單位應當在建設項目試生產(使用)前,將建設項目試生產(使用)方案,分別報送與本實施辦法第四條規(guī)定相應的建設項目安全許可實施部門和有關危險化學品其他安全生產許可的實施部門備案。

建設項目投入生產(使用)前,建設單位應當向建設項目安全許可實施部門申請建設項目安全設施竣工驗收,并提交下列文件、資料:

(1) 建設項目安全設施竣工的驗收申請書;

(2) 建設項目安全設施設計的審查意見書(復印件);

(3) 施工單位的施工資質證明文件(復印件);

(4) 建設項目安全設施施工情況報告;

(5) 安全生產投入資金情況報告;

(6) 建設項目竣工驗收安全評價報告。

第3篇 工貿企業(yè)安全生產例會制度

一、目的

為了進一步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強化各級安全生產責任制,確保安全生產,特制定本制度。

二、 適用范圍

公司所有部門及班組。

三、 機構與職責

3.1 主要負責人

負責定期組織召開安全領導小組會議(或安全生產委員會會議)。

3.2 安全管理部門門

負責本公司的安全生產會議管理,監(jiān)督本制度的執(zhí)行。

3.3相關部門

公司各部門、車間在日常工作中貫徹執(zhí)行本制度。

四、管理內容與要求

4.1 會議分類

4.1.1、公司級會議。公司或公司指派職能部門組織召開的安全會議,包括安全生產委員會會議,安全生產例會、政府安監(jiān)部門等有關部門在公司的安全工作會議。

4.1.2、部門級安全會議。部門或部門指派下屬裝置崗位專業(yè)組織召開的安全會議,包括部門安全例會,事故報告會等。

4.1.3、車間級安全會議。各車間組織召開的安全會議,包括例會,事故分析會等。

4.1.4、現場會議。在生產現場召開的安全會議,包括調度會議,交接班會、現場事故分析會等

4.2 會議內容

4.2.1、公司級會議:集中學習新的安全生產法規(guī)、條例及有關文件精神,總結前期安全工作,安排下期安全工作任務,上級指示傳達,各部門的安全生產情況匯報。重大事故安全分析,分析安全生產形勢、提出應對措施及其他重要事項等。

4.2.2、部門級安全會議:集中學習新的安全生產法規(guī)、條例及有關文件精神,總結部門前期安全工作,安排下期部門安全工作任務,傳達公司最新指示,事故案例分析等。

4.2.3、車間級安全會議:集中學習安全生產法規(guī)、條例、公司規(guī)章制度、部門規(guī)定,公司、部門最新指示,事故案例分析等。

4.2.4、現場安全工作會議內容根據安全生產情況,可自行安排。

4.3 會議要求

4.3.1、會議要求講究實效,主持人要在會前充分準備,確定議題,提出意見。

4.3.2、發(fā)言和交換意見要內容具體,語言簡明扼要。

4.3.3、會議內容要有記錄,安全生產委員會會議要形成會議紀要。形成決議的問題要由相關部門迅速賦予實施。

4.3.4、參會人員應準時到會,因事不能到會(或不能準時到會)應提前向會議組織部門請假。會議組織人員應在開會前5分鐘到達會議地點,與會人員應在開會前3-5分鐘到到達會議地點。參加會議人員填寫,由會議組織部門進行考勤。

4.3.5、公司安全生產委員會、部門定期組織召開安全生產例會。

1)安全生產委員會每季度至少召開一次安全生產例會,正常情況下公司每月下旬召開安全生產工作例會。

2)車間每月至少召開一次安全生產會議,可與其他會議合并召開。

3)班組采用班前會、班后會形式召開班組會議,也可與班組安全活動結合進行。

4.3.6、會議主持人由主管生產安全的人員擔任。公司級安全會議由總經理、分管安全副總經理擔任,部門級安全會議由部門負責人擔任,車間級安全會議由車間主任擔任。其他現場會議根據實際情況確定。

4.4 會議記錄及跟蹤

4.4.1、各級安全生產會議的組織者負責完成會議記錄或紀要,并妥善保管;

4.4.2、會議組織者或會議指定部門(或人員)負責對會議決議的跟催,并負責向會議主持人或相關領導匯報。

五 相關記錄

安全生產會議記錄

會議紀要

第4篇 食品生產企業(yè)衛(wèi)生管理制度

1、認真學習貫徹《食品衛(wèi)生法》,及時辦理衛(wèi)生許可證,并將食品衛(wèi)生許可證懸掛于醒目處。

2、生產企業(yè)周圍環(huán)境良好,25米內不得有暴露的垃圾堆、垃圾場、坑式廁所、糞池等孳生有害昆蟲的場所,衛(wèi)生區(qū)采取“四定”辦法,即:定人、定物、定時間、定質量,劃片分工,責任到人,確保內外環(huán)境整潔。

3、嚴把食品及原料采購關,采購員采購食品必須按規(guī)定向供貨方索取有效的檢驗合格證明及衛(wèi)生許可證復印件,禁止采購不符合衛(wèi)生要求的食品。

4、食品入庫前要進行驗收登記,食品貯存應做到分類存放,離地離墻先入先出,定期檢驗,及時清理;食品倉庫內應防鼠、防潮,嚴禁存放亞硝酸鹽及殺蟲劑等有害有毒物質。

5、食品加工人員要認真履行崗位職責,按良好的生產規(guī)范進行操作,確保各工序連續(xù)進行,嚴禁往返,防止交叉污染。

6、加工后的廢棄物存放設施應密閉或帶蓋,存放應遠離生產車間,且位于生產車間的下風向;廢棄食用油脂專人管理,盛放于標有“廢棄食用油脂專用”字樣的密閉容器內,定期按有關規(guī)定及時清理。

7、食品加工人員每年必須進行健康檢查,取得健康培訓合格證明后方可參加工作;工作期間應穿戴清潔的工作衣帽,保持良好的個人衛(wèi)生習慣,防止人為因素造成的食品污染。

8、建立完善的質量控制體系,按照國家規(guī)定的衛(wèi)生標準和檢驗方法進行檢驗,要逐批次對投產前的原材料、半成品和出廠前的成品進行檢驗,保證每批產品檢驗合格后出廠。

第5篇 汽修企業(yè)機動車維修現場生產管理制度

汽車維修企業(yè)機動車維修現場生產管理制度

1、廠區(qū)整潔、布局合理,應設有總成修理間、工具庫房、配件庫房和廢舊件存放庫房,制度要齊全,并統(tǒng)一格式上墻張貼。廠房各工位明顯處張貼該崗位安全操作規(guī)程,在特殊區(qū)域(如發(fā)電房、油料房等)、特殊工位、特殊設備要于醒目處張貼禁止事項。

2、設備、工具配備合理、齊全,性能良好,實行定置管理。

3、維修人員著裝整齊、清潔,佩戴工作牌,持證上崗。

4、修理過程中實行“三不落地”(工具不落地、配件不落地、油污不落地),保持工作場地的清潔。

5、維修過程的每道工序都要檢驗,并在過程檢驗單上記錄,合格才可放行。

6、必須追加維修項目時,須由技術負責人確認,并征得客戶同意后,方能增加費用開始施工,并同時要追加工作單或在原工作單上補項。

7、在維修過程中,需要更換配件而維修合同又未約定時,須由技術負責人確認,并征得客戶同意后,方可更換。

8、更換配件時,應以舊件換取庫房的新件,同時舊件應交庫房保存,維修工不得私自保存。維修工位不得存放在修車輛配件以外的其他配件。

9、維修過程中拆下待裝的配件和領用待裝的配件要妥善保管,防止配件串換或丟失,做到原件裝回原車。

10、客戶自己帶來的配件存放于配件庫房,由維修工領用。

11、需要用比較法判斷配件性能時,應使用合格的標準配件,不得借用其他車輛的配件用作實驗,用于比較試驗的標準配件要集中保管。

12、所有維修工序結束后,必須進行維修質量竣工檢驗,檢驗員檢驗合格,簽名后方可通知客戶接車。

13、需要延期交車時,業(yè)務接待員應提前通知客戶并做好解釋,小修車至少提前一小時,大修車至少提前一天。

第6篇 化工企業(yè)安全生產反三違管理制度

1、總則

1.1、為進一步加強安全管理,規(guī)范生產作業(yè)行為,控制和防止事故發(fā)生,保障職工的生命和車間財產安全,根據《安全生產法》及上級的要求和安全生產工作需要,結合我公司生產實際情況,制定本規(guī)定。

1.2、“三違”行為,指的是在生產、工作過程中對人的違章作業(yè)、違章指揮、 違反勞動紀律的行為簡稱。

1.3、本辦法適用于公司所屬各車間、部門,以及各車間、部門安全生產管理責任范圍內生產作業(yè)行為。

2、“三違”的范圍

2.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違章作業(yè)行為:

2.1.1、違反安全操作規(guī)程冒險作業(yè)或不聽他人勸阻而冒險作業(yè)的;

2.1.2、擅自變更操作程序而未采取安全措施的;

2.1.3、對領導者正確指令拒不執(zhí)行或私自變更而冒險作業(yè)的;

2.1.4、違反有關規(guī)定,私自拆除安全防護裝置的;

2.1.5、習慣性違反安全操作規(guī)程的行為;

2.1.6、未按個人規(guī)定穿戴、使用勞保用品的;

2.1.7、違反人們正常工作秩序和習慣的。

2.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違章指揮行為:

2.2.1、違反安全法律法規(guī)、安全規(guī)章制度、安全操作規(guī)程規(guī)定而強令工人冒險作業(yè)的;

2.2.2、施工、作業(yè)場所不完具備安全生產條件但又未采取安全措施而下令施工或作業(yè)的;

2.2.3、工程項目未經開工前的安全驗收而下令施工或作業(yè)的;

2.2.4、不采納安全員或施工人員的正確意見而下令施工蠻干的;

2.2.5、作業(yè)人員未經過安全教育或培訓便指令上崗作業(yè)的;

2.2.6、不按規(guī)定給操作人員發(fā)放個人勞保用品而強令工人作業(yè)的;

2.2.7、不懂得機械設備工作原理或技術方法而下令蠻干的;

2.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違反勞動紀律的行為:

2.3.1、上班之前飲酒的;

2.3.2、工作期間私自離崗、睡覺、干私活的;

2.3.3、工作期間打鬧、斗毆的;

2.3.4、生產場所不允許穿拖鞋、赤腳、赤膊、敞衣、戴頭巾、圍巾而違反規(guī)定的。

3、反“三違”的管理

3.1、公司安全辦公室領導全公司的反“三違”工作,負責反“三違”的宣傳、教育工作,并重點加強對車間、部門負責人“三違”行為監(jiān)督檢查與處罰,對因“三違”而造成嚴重后果的,公司按有關規(guī)定提出處理意見。

3.2、公司各車間、部門負責人負責組織領導本車間、部門反“三違”工作,在布置、檢查安全工作時,把反“三違”作為一項必不可少的內容進行布置、檢查,并對此負責。

3.3、公司安全管理部門在工作中發(fā)現“三違”行為,情節(jié)較輕且未造成后果的應及時予以處理,情節(jié)較重或已造成后果的,應提出處理意見報公司研究處理。

3.4、各級專兼職安全員應認真履行職責,及時糾正生產作業(yè)中的“三違”行為,并按本辦法有關規(guī)定進行處罰,處罰結果應上報安全管理辦公室。對未履行職責,隱瞞不報或沒有處罰的,一經發(fā)現,將按有關規(guī)定處理。

3.5、對“三違”行為,任何人都有權制止、糾正,“三違”行為人不得為此而對指正人打擊報復或進行人身攻擊。

4、特別規(guī)定

4.1、生產作業(yè)人員未經過安全教育、培訓,不熟悉工作環(huán)境和操作規(guī)程而發(fā)生違章作業(yè)行為,不予處罰。但車間負責人及相關責任人應承擔相應責任,接受相應處罰。

4.2、生產作業(yè)現場出現集體違章現象,相關負責人負管理責任,接受相應處罰,其他人不予處罰。對負責人的處罰,沒有造成后果的,按照本規(guī)定第十五、十六條執(zhí)行;造成后果的,按第十七條執(zhí)行。

4.3、操作者在工作時違反本辦法第四條的規(guī)定,負責人在現場未制止的,除行為人受處罰外,負責人負違章責任,接受相應處罰。本條適用于專兼職安全員。

5、“三違”行為的處罰

5.1、行為人第一次違反本辦法第四、五、六條規(guī)定,情節(jié)輕微,尚未造成后果的,車間、部門領導或安全員可以給予行為人口頭警告和罰款10元;第二次罰款30元;第三次罰款50元。

5.2、行為人第一次違反本辦法第四、五、六條規(guī)定,雖未造成后果,但出現事故苗頭,車間、部門負責人或安全員可以給予行為人30元處罰;一年內出現第二次,給予行為人100元的經濟處罰。

5.3、由于“三違”行為造成傷害自己或他人的后果,直接經濟損失在1000 元以下,按10%罰款;直接經濟損失在1000元(含1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按5%罰款(最低罰款額不少于100元);造成較大損失或嚴重后果的,公司安全生產領導小組會議研究處理意見。

6、獎 勵

6.1、反“三違”成績突出,班組年度內無違章、無事故的,在年度評先評優(yōu)時優(yōu)先考慮。

6.2、個人因制止違章行為而避免事故發(fā)生的,公司安全管理部門根據情節(jié)予以獎勵,在授予榮譽稱號時優(yōu)先考慮。

7、附 則

7.1、本規(guī)定若與上級有關規(guī)定相抵觸,以上級規(guī)定為準。

7.2、本規(guī)定解釋權屬公司安全管理辦公室。

7.3、本規(guī)定自印發(fā)之日起執(zhí)行。

第7篇 企業(yè)安全生產培訓制度范例

在“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生產方針指導下,為加強企業(yè)員工的安全防范意識,提高企業(yè)預防交通事故的整體能力,結合本公司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條 安全培訓教育的目的:提高企業(yè)員工安全意識,確保安全生產經營順利進行。

第二條 本制度適用于本公司員工、租賃承包經營者、駕駛員、售票員的培訓教育。

第三條 安全培訓教育原則“根據上級要求和公司安全生產經營實際,注重針對性、實用性、實效性的培訓教育原則,開展對員工的安全培訓教育。

第四條 職責

㈠ 由公司各科室負責人組成員工安全生產培訓教育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公司員工的安全培訓教育。

㈡ 安全管理科負責經營者、駕駛員、乘務員的安全培訓教育。

第五條 員工安全生產培訓教育的形式和內容

㈠ 公司級安全培訓教育。

其重點是進行安全思想教育和法紀教育,安全生產方針,管理技能培訓,國家有關的政策法令、法規(guī)、公司安全管理規(guī)定和崗位職能培訓等。

㈡ 各科室安全培訓教育,其重點是安全生產管理技能培訓和防火、防盜知識培訓,崗位責任制培訓及學習公司的各項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各科室在公司安全生產培訓領導小組的指導下,每月對所屬安全生產人員進行一次培訓。

㈢ 駕乘人員安全培訓教育,重點是教育駕乘人員遵章守紀,牢記安全行車守則,講解安全行車操作要領,車輛設備維護保養(yǎng)及對事故安全進行分析,如何采取預防事故措施和做好安全生產、文明生產。每月由安全管理科結合安全學習教育活動,對駕乘人員進行一次安全生產培訓。

第六條 經常性的安全培訓教育,對象是全司員工,由公司或各部門負責經常性的安全培訓教育,主要培訓教育方式:安全活動日、安全會議、板報、事故現場會、安全圖片展覽、組織看安全電視片、電影、打口頭安全招呼等。

第七條 勞動保護培訓教育,對象是生產工人、管理人員,由公司各部門定期組織學習勞動保護法規(guī)文件、勞動衛(wèi)生知識等。要經常教育員工自覺遵守勞動保護規(guī)定,講究勞動衛(wèi)生,注重保護身體安全健康,預防工傷、職業(yè)病的發(fā)生。

第8篇 某某企業(yè)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培訓制度

為全面提高廣大企業(yè)職工、群眾的安全素質及安全管理能力,增強依法自我安全保護意識,促進企業(yè)安全生產狀況穩(wěn)定,根據《安全生產法》和有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結合本企業(yè)實際,制定本制度:

一、充分認識安全宣傳教育培訓的重要性和緊迫性,加強安全培訓工作,是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方針,建立安全生產長效機制的重要舉措,是增強企業(yè)職工和廣大人民群眾的安全意識,提高安全素質,保障安全生產的重要途徑。因此,要把安全宣傳教育培訓作為一項重要的基礎工作和緊迫的戰(zhàn)略任務,加強領導,采取有力措施,切實抓出成效。

二、確立堅持以人為本,依法培訓;統(tǒng)一管理,部門負責;突出重點,全員培訓;落實責任,依法監(jiān)督的基本原則。

三、安全宣傳教育培訓工作由安全生產辦公室負責統(tǒng)一組織部署在全廠范圍內開展工作,各職能部門相互協調配合,利用各種宣傳方式,大力宣傳國家安全法律、法規(guī)、政策和企業(yè)的安全生產規(guī)章制度及安全管理知識。

四、宣傳教育工作必須在每年的重大節(jié)假日,在各部門、車間、班組利用懸掛宣傳橫額,張貼標語,派發(fā)宣傳單張等方法大張旗鼓開展宣傳教育工作,營造安全生產氛圍,起到感染警示作用。

五、每年組織“安全生產月”、“安全生產萬里行”和安全講座等活動,在職工、群眾中大力宣傳黨和國家的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律法規(guī);宣傳安全生產工作的先進典型和經驗,開展事故案例講解,提高廣大職工的安全生產觀念和認識。

六、定期開展各類特種作業(yè)人員安全生產技術知識培訓,注冊安全主任管理工作培訓,企業(yè)法人代表和廠長、經理培訓等,通過開展培訓,提高企業(yè)的安全管理技術知識和安全操作技能。

七、逐步健全建立安全教育培訓檔案建設,規(guī)范安全管理行為。在企業(yè)內部推行定期安全知識教育工作和安全例會制度,落實管理人員和生產員工的“三級安全教育”(即廠、車間、班組)。使企業(yè)內部時時刻刻警鐘長鳴,安全意識提高。

八、事故應急救援小組對重大危險源、重點部位、易燃易爆高危場所開展消防滅火培訓演練,教育企業(yè)員工懂得防火、滅火知識,熟練安全操作技能。

九、對沒有進行安全教育培訓(包括生產崗位安全教育、管理人員安全教育、特種作業(yè)人員安全教育)和安全宣傳的,必須強制責成整改,落實教育工作。

__企業(yè)名稱(蓋章)

年 月 日

第9篇 非公有制企業(yè)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制度

除了監(jiān)督管理制度,非公企業(yè)應當建立事故管理和責任追究制度,狠抓安全生產的超前防范工作,及時發(fā)現和分析安全生產問題,消除事故隱患。按照“四不放過”的原則。

非公有制企業(yè)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制度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加強非公有制企業(yè)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防止和減少生產安全事故,保障人身及財產安全,促進經濟發(fā)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等法律、法規(guī),結合我省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在廣東省行政區(qū)域范圍內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非公有制企業(yè)(以下統(tǒng)稱非公企業(yè))的安全生產,適用本辦法。

法律、行政法規(guī)、地方性法規(guī)、行政規(guī)章另有規(guī)定的,從其規(guī)定。

第三條非公企業(yè)安全生產工作應當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貫徹“總體規(guī)劃、重心下移、更新觀念、強化主體、立足服務、培育中介”的工作原則。

第四條各級人民政府及有關部門的主要負責人是非公企業(yè)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的第一責任人,分別對本地區(qū)、本部門的非公企業(yè)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負全面責任;分管安全生產工作的負責人是非公企業(yè)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的直接責任人,負直接領導責任。

第五條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加強非公企業(yè)監(jiān)督管理,對非公企業(yè)的監(jiān)督管理工作進行全面規(guī)劃,與本轄區(qū)經濟社會協調發(fā)展。

加大資金投入,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及時協調解決安全生產中的重大問題。

第六條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制定各種有效政策、措施,鼓勵和支持非公企業(yè)加強安全生產工作和安全生產信用機制建設。

第七條各級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部門(以下簡稱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部門)依法對本行政區(qū)域內的非公企業(yè)安全生產工作實施綜合監(jiān)督管理,指導、協調和監(jiān)督有關部門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工作,并負責本辦法的貫徹實施工作。

各級人民政府有關部門應當依照有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在各自的職責范圍內對非公企業(yè)的安全生產工作實施監(jiān)督管理。

第八條各級政府及有關部門應采取多種形式,加強對非公企業(yè)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guī)和安全生產知識的宣傳教育工作,提高全社會的安全生產意識。

第二章非公企業(yè)的安全生產職責

第九條非公企業(yè)是安全生產的責任主體,必須全面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和國家、省有關安全生產的政策、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和標準等。

第十條非公企業(yè)的主要負責人是企業(yè)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人,對本單位安全生產全面負責,切實履行下列職責:

(一)建立、健全本單位安全生產責任制;

(二)組織制定本單位安全生產規(guī)章制度和操作規(guī)程;

(三)保證本單位安全生產投入的有效實施;

(四)督促、檢查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及時消除生產安全事故隱患;

(五)組織制定并實施本單位的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六)及時、如實報告生產安全事故。

第十一條非公企業(yè)分管安全生產的負責人是安全生產直接責任人,對安全生產負直接領導責任;其他負責人對各自分管業(yè)務范圍的安全生產負領導責任。按照“一崗兩職”的原則(一個崗位兩項職責,一是本崗位職責,二是安全生產職責),做好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

第十二條非公企業(yè)的注冊安全主任應當對本單位的安全生產狀況進行經常性檢查,及時處理檢查中發(fā)現的問題,并按有關規(guī)定上報,并負責組織建立和完善安全生產檔案制度。

第十三條非公企業(yè)應具備有關法律、法規(guī)、國家標準或者行業(yè)標準規(guī)定的安全生產條件。

第十四條非公企業(yè)新建、改建、擴建工程項目的安全設施,必須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生產和使用。安全設施投資應當納入工程項目概算。

重大工程項目或者存在重大危險、危害因素的工程項目,應按照國家或者行業(yè)安全生產標準進行設計,初步設計文件應當有安全生產專篇,并按國家有關規(guī)定進行安全性預評價,符合要求的方可施工;竣工投產前,應將試生產中安全設施運行情況進行驗收、評價,合格后方可投產。

第十五條非公企業(yè)應當依照有關法律、法規(guī)參加工傷保險。

鼓勵非公企業(yè)積極參加商業(yè)保險,增強抵御風險的能力。

第十六條鼓勵非公企業(yè)推行職業(yè)安全健康體系,提高安全生產管理水平,建立健全安全生產工作機構,依法配置人員,從業(yè)人員超過300人或者從事礦山、建筑施工單位和危險物品的生產、經營、儲存的,應當設置安全生產管理機構或者配備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從業(yè)人員300人以下的,應當配備專職或者兼職的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安全管理人員的配置按照《廣東省注冊安全主任管理規(guī)定》執(zhí)行。

第十七條切實加強非公企業(yè)基層基礎工作,搞好對全體職工的安全

生產教育和培訓,使之具備與所從事的生產經營活動相適應的安全生產知識和管理能力。

注冊安全工程師、注冊安全主任、特種作業(yè)人員必須經過考核合格、持證上崗。企業(yè)的主要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必須依法參加培訓,具備與本單位所從事的生產經營活動相適應的知識和能力。

第十八條非公企業(yè)應當開展安全質量標準化活動,企業(yè)生產流程各環(huán)節(jié)、各崗位要建立嚴格的安全生產質量標準。生產經營活動和行為,必須符合安全生產有關法律法規(guī)和安全生產技術規(guī)范的要求,做到規(guī)范化和標準化。

第十九條非公企業(yè)應當加強對重大危險源的監(jiān)控、事故隱患的治理和制定應急預案,建立預警和救援機制。應當結合本企業(yè)實際,制訂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并進行演練,建立應急救援組織,配備必要的應急救援器材、設備。應當健全應急預案,告知相關從業(yè)人員,并報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部門備案。

第二十條礦山、建筑施工和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民用爆破器材等生產企業(yè)必須嚴格按照《安全生產許可證條例》的規(guī)定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危險化學品生產經營單位必須取得經營許可證。未取得許可證的,不得從事相關生產經營活動。

第二十一條礦山、建筑施工和危險化學品新建、改建、擴建工程項目的安全設施,必須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生產和使用,并依法申請、通過設計審查和竣工驗收。

第二十二條非公企業(yè)必須依法保證和加大安全投入,搞好安全生產的技術改造,積極推進技術創(chuàng)新與進步,采用安全性能可靠的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和新材料,不斷改善安全生產條件。

第二十三條除了監(jiān)督管理制度,非公企業(yè)應當建立事故管理和責任追究制度,狠抓安全生產的超前防范工作,及時發(fā)現和分析安全生產問題,消除事故隱患。按照“四不放過”(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過、責任人員未處理不放過、整改措施未落實不放過、有關人員未受到教育不放過)的原則,嚴肅查處每起事故,依法追究事故責任人的責任和有關負責人的領導責任。

第二十四條非公企業(yè)應在有較大危險因素的生產經營場所和有關設施、設備上設置明顯的安全警示標志。

第二十五條涉及人身和財產安全的設備應當符合國家或者行業(yè)安全生產標準。

國家規(guī)定的危險性較大的設備,應當依法取得安全使用證,方可投入使用。

非公企業(yè)不得使用國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生產安全的工藝、設備。

第二十六條生產、經營、儲存、使用危險物品的車間、商店、倉庫不得與員工宿舍在同一座建筑物內,并應當與員工宿舍保持安全距離。

第二十七條非公企業(yè)必須為從業(yè)人員提供符合國家標準或行業(yè)標準的勞動防護用品,并監(jiān)督、教育從業(yè)人員按照使用規(guī)則佩戴、使用。

第二十八條非公企業(yè)的安全培訓:

(一)從業(yè)人員“三級”安全教育制度。從業(yè)人員必須接受公司(廠)、車間、班組“三級”安全教育,并由生產經營單位具體組織實施。

(二)特種作業(yè)人員應當按有關規(guī)定參加專門的安全技術培訓,經考試合格并取得特種作業(yè)操作資格證,才能從事特種作業(yè)。

(三)生產經營單位的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應當按有關規(guī)定參加相關的安全生產培訓,經考核合格,方可上崗作業(yè)。

第三章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

第二十九條省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部門依據國家、省有關規(guī)定,加強對各市、縣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部門推廣非公企業(yè)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經驗工作進行監(jiān)督、指導。

第三十條各級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部門應當加強非公企業(yè)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經驗的推廣工作。

第三十一條各級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部門應當樹立為非公企業(yè)的服務意識,更新觀念,探索推廣非公企業(yè)監(jiān)督管理經驗新方法。

第三十二條各級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部門應當經常性地向非公企業(yè)宣傳安全生產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標準和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

第三十三條各級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部門應進行安全生產信息網絡建設。省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部門制定全市安全生產信息網絡建設的指導意見,建立省安全生產信息網絡系統(tǒng),為非公企業(yè)提供信息網絡服務。

第四章中介服務

第三十四條各地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部門要大力培育安全生產中介機構,指導、督促安全生產中介機構為非公企業(yè)提供優(yōu)質服務。

第三十五條大力發(fā)展安全生產社會中介機構,充分發(fā)揮中介組織的技術支持和咨詢服務作用,為非公企業(yè)提供安全生產管理等方面的服務。

安全評價、危險化學品安全專項評價、職業(yè)安全健康管理體系認證、咨詢機構資質、檢測檢驗機構資質、培訓機構資質、從業(yè)人員資格以及注冊安全主任資格,按照國家和省的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第三十六條建立中介服務救援制度,對非公企業(yè)因經濟效益較差、又確需安全服務的,由非公企業(yè)向當地縣級以上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部門提出

申請,經審核后,可由當地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部門指定具有資格的安全生產中介機構為該非公企業(yè)提供服務。

省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部門應根據各地實際,在每一個地級以上市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部門確定1-3個安全生產中介機構作為中介服務救援機構,并在媒體進行公布。

第三十七條省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部門建立安全生產專家人才庫,為政府部門履行職責提供技術保障和智力支持。

第五章群眾監(jiān)督與社會支持

第三十八條各級工會組織、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應當依法對非公企業(yè)的安全生產進行監(jiān)督。

任何單位或者個人對事故隱患或者安全生產違法行為,均有權向負有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職責的部門報告或舉報。

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發(fā)現其所在區(qū)域內的生產經營單位存在事故隱患或者安全生產違法行為時,應當向當地人民政府或有關部門報告。

第三十九條電視、電臺、報紙等新聞單位有對違反安全生產法律、法規(guī)的行為進行輿論監(jiān)督的權利,有開展安全生產宣傳教育的義務。

第四十條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部門應設立安全生產舉報電話、信箱或者電子郵箱,受理有關安全生產的舉報。

第六章獎勵與懲罰

第四十一條各地人民政府對推廣非公企業(yè)監(jiān)督管理經驗卓有成效的單位給予獎勵。

第四十二條非公企業(yè)的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工作納入年終安全生產考核的內容。各級人民政府及有關部門的主要負責人,在所管轄區(qū)域范圍和本部門工作范圍內非公企業(yè)監(jiān)管不力的進行行政問責的情況,要接受行政問責,對有關問題作出解釋,因監(jiān)管不力,造成生產安全事故的,依法追究責任。

第七章附則

第四十三條各地級以上市人民政府可制定實施辦法。

第四十四條本監(jiān)督管理制度辦法自頒布之日起施行。

第10篇 企業(yè)公司生產技術管理制度

企業(yè)(公司)生產技術管理制度

第一條 生產技術的改進

總工程師向總經理提出改進生產技術的方案,由總經理對此研究并作出決定。

第二條 生產技術的引進

當本公司從外面引進技術時,生產部經理要研究引進合同的原文,并要求承擔這項工作的部門說明引進外來技術後成本與成果之間的關系。

第三條 技術轉讓

本公司向外部轉讓技術時,生產部經理要研究檢查轉讓的內容,并與承擔這項工作的部門討論這一轉讓的結果。

第四條 生產技術的發(fā)表

1. 當要向社會發(fā)表公司的生產技術的時候,要把發(fā)表原稿交生產部部長審閱,經其批準後方可對外公開。

2. 外來人員到本公司叁觀學習時,須征得生產部部長或總經理的同意。

第五條 生產技術研究會規(guī)章

1. 職責

生產技術研究會的工作職責對下列工作進行研究、協調:

(1) 提高、改進生產技術;

(2) 研究新產品的生產技術;

(3) 工程、質量、試驗、管理上的各種問題;

(4) 生產技術的引進、技術研究成果的對外發(fā)表。

2. 構成

生產技術研究會的成員有生產部經理、副經理、生產主任、總經理、有關部門的經理。

研究所所長、研究室主任以及其他有關的技術人員根據需要出席會議。

3. 運行

凡定期的技術研究會議,由生產部部長擔任;臨時的技術研究會,由提出議題的部 門負責人擔任;事務性檢查,由生產主任擔任負責人。

4. 開會時間

凡定期的技術研究會議,每月一次;凡臨時性的會議,隨時召開。由生產部部長為會議的召集人。

5. 議題決定

(1) 每月開會10日前,生產部部長要把會議的議題和開會目的具體記錄下來,向總經理報告。

(2) 生產部經理要在開會前三天決定議題,并通知各委員,并附有關資料。

6. 會議記錄

本研究會的會議記錄由公司辦公室負責。

第六條 制訂、修改和廢止

本制度的制訂、修改和廢止須經公司經營常務會議討論,并由主管技術的公司總工程師決定。

第七條 實施

本制度自頒布之日起實施。

第11篇 化工企業(yè)安全生產領導小組管理制度

為了貫徹落實公司安全生產方針和目標,保障生產安全,促進公司持續(xù)發(fā)展,特成立公司安全生產領導小組。

1、安全生產領導小組職責

1.1、貫徹執(zhí)行國家安全生產有關的法律法規(guī)、方針政策、標準、決議和公司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1.2、制定公司安全生產工作方針、目標,審定公司安全管理制度。

1.3、每季度召開一次安全生產領導小組會議,通報安全檢查、安全隱患和安全事故情況,布置安全生產工作。

1.4、定期組織分析公司的安全形勢,研究制定公司安全生產工作的重大措施或計劃。

1.5、對安全生產管理中遇到的重大問題、難點問題、較大安全隱患和重大隱患進行研究并作出決議。

1.6、安全生產領導小組要定期組織開展公司應急救援預案演練,并對演練后的預案進行評審和修訂。

1.7、定期組織開展綜合安全檢查和各項專項安全檢查,確保生產安全。

1.8、安全生產領導小組要定期參加基層安全生產活動。

1.9、負責對公司重大事故的調查、分析和處理。

1.10、定期對公司安全工作進行總結,并對表現突出的單位或個人進行表彰、獎勵。

第12篇 企業(yè) 安全生產責任制度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明確領導及各職能部門安全生產責任,結合本公司實際,制定本規(guī)定。

第二條 各單位和部門的負責人是本單位和部門安全管理第一責任人,應對本單位和部門的安全生產負責。

第二章 公司領導安全職責

第三條 總經理安全職責

(一)全面領導企業(yè)安全生產工作,為企業(yè)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將安全生產經營工作列入領導工作的重要議程,在安排布置全年工作時,同時布置安全工作。

(二)親自或委托分管領導主持召開安全生產工作會議,定期聽取安保部門的工作匯報。

(三)督促檢查安全生產經營工作,督促有關部門對重大事故隱患進行整改。

(四)在對各部門負責人考核時,同時考核其安全生產經營工作的狀況。

(五)發(fā)生重、特大人身傷亡,或一次性造成重大經濟損失時,應親臨事故現場,負責組織、指導搶救和處理善后工作。

(六)負責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的保證體系,審定本單位安全機構的設置、人員編制、安保設施和通訊工具。

第四條 分管安全副總經理安全職責

(一)具體負責安全管理工作,承擔單位安全生產直接領導責任。

(二)指導、督促安保部門開展工作,定期主持召開安全例會,研究和布置安全生產工作。

(三)定期組織安全生產檢查,督促各單位和部門做好安全生產工作,督促重大事故隱患的整改工作。

(四)發(fā)生重大人身傷亡事故或重大安全事故時,應親臨現場,負責組織搶救和指導調查事故處理工作,擬定并落實整改措施。

(五)對新建、擴建、改建項目,要按照三同時的要求參與實施和檢查落實。

(六)督促檢查安全資金的使用和安全設備的配備情況。

第五條 其他副總經理安全職責

(一)負責督促分管部門的安全生產工作,承擔分管部門中相應的安全生產領導責任。

(二)督促分管的部門落實安全職責,研究解決分管部門中的安全問題。

第三章 安委會職責

第六條 公司必須成立安全生產委員會和安全生產領導小組。公司安委會主任由總經理擔任,辦公室設在行政事業(yè)部。

第七條 公司安全生產委員會負責協調、指導和監(jiān)督企業(yè)內部安全管理工作,對重大安全工作進行決策。

第八條 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研究分析企業(yè)的安全形勢,掌握安全生產經營情況,經常開展對職工的安全宣傳教育工作。

第九條 執(zhí)行國家、地方和行業(yè)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guī)、標準,對企業(yè)重大隱患的整改提出解決意見和要求。

第十條 發(fā)生重大傷亡事故時,負責組織參與事故調查,提出處理意見,堅持事故的處理四不放過原則。

第十一條 組織召開安全例會、表彰會、經驗交流會,以及開展重大的安全生產活動和安全檢查。

第四章 各部門安全職責

第十二條 行政事業(yè)部安全職責

(一)認真貫徹執(zhí)行安全生產經營的規(guī)章制度及上級的指示,結合本單位的實際情況,制定安全措施和工作計劃,指導和檢查各部門、基層單位落實情況。

(二) 負責對本單位消防、安保設施、滅火器材、線路電氣、辦公設備、消防安全標志的配置、管理、保養(yǎng)。

(三)協助監(jiān)察督查等部門對安全事故的調查、分析及處理,并對事故調查處理意見提交安委會。

(四)負責對車輛的管理和駕駛員的安全教育、培訓工作。

(五)負責節(jié)假、公休日辦公場所的安全值班保衛(wèi)工作。

(六)做好安保資料的統(tǒng)計上報工作。

(七)負責做好企業(yè)的文件歸檔的保密工作。

(八)負責對檔案室及檔案資料的安全管理。

(九)做好_人員的疏導、解釋工作。

第十三條 人力資源部安全職責

(一)負責考核或提拔干部時,把安全工作作為一項內容列入考核。

(二)做好企業(yè)的人事檔案保密工作。

(三)認真貫徹落實安全獎懲辦法,確保安全獎勵發(fā)放到位

(四)參加企業(yè)特大、重大人身傷亡事故和人身死亡事故的調查工作;做好因工負傷職工的傷殘等級鑒定工作。負責因工傷亡職工的工傷保險待遇的落實及善后處理工作。

第十四條配送部安全職責

(一)負責本部門安全管理工作,對公司所有車輛、商品等安全負有第一責任。

(二)負責制定本部門各項安全管理制度,做到責任明確,分工到人。

第十五條 監(jiān)察督查部安全職責

(一)監(jiān)督檢查本單位安全生產責任制落實情況及所有安全設備和安全措施到位率。

(二)負責本部門車輛的行駛安全。

(三)參加特、重大事故、人身死亡或重大經濟損失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配合有關部門查清事實,分清責任。對負有責任的部門和當事人提出處理建議。

第十六條 財務管理部安全職責

(一)負責本部門各種營業(yè)款項及現金的收支安全管理工作。

(二)負責票據安全管理。

(三)提取和存儲現金時,做好防范措施。保險柜不得超過100元的現金過夜。

第十七條 信息技術部安全職責

(一)負責計算機信息網絡的安全保護管理工作,保障公司系統(tǒng)內網絡的運行安全和信息安全,防止電腦病毒發(fā)作、黑客入侵破壞、重要數據丟失等 。

(二)負責對各部門網絡用戶的安全培訓;

第十八條 審計部安全職責

(一)負責審計資料的保密工作。

(二)監(jiān)督有關安全生產方面專項資金的使用情況。

(三)監(jiān)督各部門資金往來帳的安全使用情況。

第五章 責任追究

第二十八條 各部門因未履行職責而發(fā)生安全事故的,對主要負責人(含主管安全工作的副職)和當事人,根據情節(jié)輕重,給予扣除工作質量分、通報批評、記過、記大過、降級、撤職、開除公職等行政處分;構成玩忽職守罪的,交司法部門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發(fā)生安全事故,造成經濟損失在1000-5000元(含5000元),扣主要負責人當月工作質量分10分,當事人當月工作質量分20分;

(二)發(fā)生安全事故,造成經濟損失在5000-2萬元(含2萬元),扣主要負責人年度安全獎,并扣其當月工作質量分20分,扣當事人當月工作質量分40分;

(三)發(fā)生安全事故,造成經濟損失在2萬元-5萬元(含5萬元),扣主要負責人年度安全獎,并扣其當月工作質量分30分,扣當事人當月工作質量分60分,并通報批評。

(四)發(fā)生安全事故,造成經濟損失在5萬元-10萬元(含10萬元),或造成2人以上(含2人)傷亡的(受傷以住院為標準)扣主要負責人年度安全獎及當月工作質量分40分,并扣其年終考核10分,扣當事人當月工作質量分80分及年終獎的10%;并視責任大小對主要負責人或當事人給予記過、記大過、降級、撤職、開除公職等處分。

(五)發(fā)生安全事故,造成經濟損失在10萬元以上,或造成3人以上(含3人)傷亡的(受傷以住院為標準)扣主要負責人年度安全獎及當月工作質量分50分,并扣其年終考核20分,扣當事人當月工作質量分100分及年終獎的20%;并視責任大小,對主要負責人和當事人給予記過、記大過、降級、撤職、開除公職等處分。

第二十九條 凡新建、擴建、改建的建筑項目不通過三同時 報批而擅自進行有關項目施工的;或者項目實施過程中不執(zhí)行審批要求,造成特大安全事故的,對相關部門主要負責人,視其情節(jié)輕重,給予降級、撤職或者開除公職的行政處分。

第三十條 安全事故發(fā)生后,各單位(部門)應當按照國家規(guī)定的程序和時限立即上報(交通事故5000元以上72小時內上報,死亡1人或傷2人的24小時內上報,生產經營或火災或重特大交通事故即發(fā)即報,最遲不能晚于4小時上報。上報事故先口頭后須有文字電傳,事故(交通)結案須有書面報告和交警部門責任認定書。其他事故上報參照執(zhí)行)凡隱瞞不報、謊報或者拖延報告,視情節(jié)輕重,扣主要負責人當月工作質量分10-30分,或給予行政記過以上處分。

第六章 獎勵

第三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給予表彰和獎勵:

(一)在安全管理、安全生產、文明生產或在本職崗位上安全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績者,獲市政府表彰的給予500元獎勵;獲省政府表彰的給予1000元獎勵。

(二) 及時發(fā)現事故隱患,上報并采取措施,避免重大事故發(fā)生或明顯減輕事故危害程度者給予200元以上獎勵。

(三) 在事故搶救過程中的有功人員或日常生活中見義勇為的職工受到社會各界贊揚和媒體表揚的將給予獎勵800元以上。

第七章 附 則

第三十二條 本制度與國家法律法規(guī)相抵觸時,執(zhí)行國家法律法規(guī)。

第三十三條 本規(guī)定由市局(公司)安全委員會負責解釋。

第三十四條 本制度自本文件下發(fā)之日起執(zhí)行。

第13篇 企業(yè)安全生產教育制度

1、行三級教育;新職工入廠,須進行安全生產的職前培訓。內容包括:車間概況、工作任務及生產工藝特點;主要安全制度、規(guī)定與崗位安全操作技術規(guī)程;車間的主要危險源、點控制措施;車間最易發(fā)生的事故及預防措施;防火安全常識;用電安全常識;車間其他安全生產特點等及針對工作崗位的專門教育。

2、四新教育;根據行業(yè)的發(fā)展經常組織員工學習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以及試制新產品時,對崗位員工進行有關的安全教育。

3、一位員工每年至少進行一次安全生產培訓教育。

4、公司每個季度至少一次對全體人員進行安全生產教育會議,各班組也須組織不少于一次的安全生產教育。

5、公司的安全辦公室成員應接受有關部門的安全生產專門培訓并持證上崗。

6、公司各特種操作人員必須經過專業(yè)培訓,持證上崗。

7、各班組,各部門開展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工作,應根據各部門、各階段,各自的特點進行針對性的教育、培訓。

8、司通過多種形式開展經常性的安全宣傳教育如:海報、播放影視節(jié)目等。

第14篇 企業(yè)安全生產規(guī)章制度

企業(yè)應根據國家法律、法規(guī)、結合企業(yè)實際,建立健全的各類安全生產規(guī)章制度。安全生產規(guī)章制度是安全生產法律法規(guī)的延伸,也是企業(yè)能夠貫徹執(zhí)行的具體體現,是保證安全生產方面的標準和規(guī)范,企業(yè)安全生產規(guī)章制度是保障人身安全與健康以及財產安全的最基礎的規(guī)定,每一個職工都必須嚴格遵守。

根據公司特點,一般都應建立以下幾類規(guī)章制度:

1、綜合類管理方面有:安全生產總則、安全生產責任制、安全技術措施管理制度、安全教育制度、安全檢查制度、安全獎懲制度、“三同時”審批制度、設備安全檢修制度;事故隱患管理與監(jiān)控制度、事故管理制度、安全用火制度;爆破物品管理制度、承包合同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值班制度等;安全技術方面有:特種作業(yè)管理制度、危險作業(yè)審批制度、危險場所管理制度、工地交通運輸管理制度、防火制度、各工種的安全操作規(guī)程;

2、職業(yè)衛(wèi)生方面有:職業(yè)衛(wèi)生管理制度、職業(yè)病管理、塵毒監(jiān)測制度;

3、其他方面有:女工保護制度、勞動保護用品、職工身體檢查制度。

企業(yè)在制定規(guī)章制度時應注意:

1、要與國家的安全生產法規(guī)保持協調一致;

2、要廣泛吸收國內外安全生產管理經驗,力求先進性、科學性、可行性;

3、規(guī)章制度制定,由企業(yè)法定代表人簽發(fā)后,就不隨意改動。具有權威性。

隨著國家政治經濟形勢的發(fā)展和企業(yè)的發(fā)展,技術的不斷進步,要及時予以修改、補充。

規(guī)章制度必須企業(yè)中貫徹執(zhí)行,才能充分發(fā)揮其作用,廣泛開展安全宣傳、教育、培訓工作,使每一個職工都充分認識到嚴格遵守安全生產規(guī)章制度的重要性,成為自覺的行動。

第15篇 企業(yè)內部安全生產檢查與監(jiān)督制度

安全檢查是及時發(fā)現和整改事故隱患,制止違章作業(yè),實現安全生產的一項重要措施,為加強企業(yè)安全生產管理,確保旅客生命財產安全,切實發(fā)現了消除造成事故的隱患,根據國家安全生產檢查的有關規(guī)定,制定本制度。

一、總則

堅持“嚴格檢查、分級負責、嚴格管理”的方針和實行“誰檢查,誰簽字,誰負責”的原則,切實把好安全生產檢查關。

二、檢查分類

1.自查:主要是駕駛員對自駕的車輛進行日常維護,每日堅持三檢制度,采取看、聽、查的方法進行。

2.日常檢查:主要是各職能部門,按照行業(yè)部門規(guī)定的項目進行日常檢查工作。

3.例檢:主要是定期對公司所屬車輛安全技術性能進行檢查 ,組織二級強制維護,配合運管交通部門對車輛進行綜合性能上線檢測,例行換季保養(yǎng)和各類檢、審驗工作,每趟次對危險品車輛進行安全例檢。

4.重點檢查:對經過大修、事故后的車輛實行上路前的檢查;對超期服役車輛進行檢查,對經常出現的超范圍、超速、超載等違法、違規(guī)以及出過交通事故的駕駛人員的安全檢查。

5.專題和季節(jié)性檢查:根據季節(jié)、節(jié)假日生產工作特點,以及特殊作業(yè)要求,組織開展專項安全檢查。尤其是加強“五一”、“ 十一”黃金周和春節(jié)期間的安全檢查,安全活動月、安全日、重要活動前的安全檢查,以及年度檢審驗。

6.特殊檢查:由上級行業(yè)主管部門布置的安全生產檢查。

三、分工負責

1.公司安全委會負責組織特殊檢查,專題檢查的實施。

2.各經營單位負責組織日常檢查。

3.駕駛人負責自查、保養(yǎng)的具體操作。

4.修理廠專門負責例檢和二級強保的重點檢查。

5.安全技術部負責檢查活動的落實和監(jiān)督

四、檢查內容

1.查思想:檢查各級管理人員和駕駛人“以人為本、安全第一”的思想是否牢固、查駕駛員違法違規(guī)駕駛行為。

2.查制度:檢查各級單位各項安全生產制度的執(zhí)行情況,以及是否及時修改和完善制度。

3.查管理:檢查管理人員對安全生產管理工作的態(tài)度及投入工作的精神狀況。

4.查隱患:查事故隱患和事故苗頭。重點解決一般性安全隱患,跟蹤性治理重大安全生產隱患。

5.查事故處理:事故處理嚴格按照“四不放過”的原則進行落實。

6.查整改:對檢查出的安全生產問題,是否重視,整改措施是否落實。

7.查落實:檢查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guī)的落實情況以及行業(yè)主管部門關于安全生產的工作要求的貫徹落實情況。

8.查設備:要求設備 ( 車輛 ) 安全技術性能時刻達到技術標準。

9.動態(tài)檢查:經常深入生產現場和跟車上路檢查指導安全生產工作。

五、檢查時限

要定期組織安全生產檢查。企業(yè)至少每月組織一次;生產班組每周不少于一次,生產崗位每天必須進行一次檢查。

六、檢查要求

1.所有檢查按時、按期、按要求完成。

2.重點檢查,要指定專人負責,檢查合格后,由檢查人簽字,然后由部門負責人復核簽字后通過。特殊問題上報公司安全委員會,研究解決。安全檢查要做到“五落實”(時間落實、人員落實、內容落實、記錄落實、整改措施落實),并將檢查結果向安委會匯報。

3.逐級檢查,分級負責。一般問題,按歸屬部門逐級檢查匯報,較大問題可越級匯報并提出處理意見。

4.對檢查出的行車安全隱患,檢查人必須首先采取令其停運(停止工作)的辦法處理。處理不了的即時報主管部門負責人或公司安全委員會研究解決。

5.安全生產檢查的重要事項,較大問題處理決定,都必須報經公司安委會或主管安全工作的領導研究解決。

6.對檢查中發(fā)現的安全生產違章行為,應當場予以糾正或要求限期改正;對檢查中發(fā)現的事故隱患,應當責令立即排除,重大事故隱患排除前或在排除過程中無法保證安全的,應當責令作業(yè)人員從危險區(qū)域內撤出,責令暫時停產停業(yè)或者停止使用;重大事故隱患排除后,經審查同意,方可恢復生產經營和使用。

7.檢查要高標準、嚴要求,本單位安全監(jiān)督檢查人員依照法律和相關規(guī)定履行監(jiān)督檢查職責,各部門和駕駛員要予以配合,不得拒絕、阻撓。

第16篇 企業(yè)安全生產責任制制度

一、主題內容與適用范圍

本責任制規(guī)定了各級領導干部、職能部門和職工的安全生產職責。

本責任制適用全廠安全生產管理。

二、術語

“五同時”是指在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生產工作的同時,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安全工作。

“四不放過”是指在處理事故過程中,事故原因沒有查清不放過;事故責任者沒有嚴肅處理不放過;廣大職工末受到教育不放過;防范措施沒有落實不放過。

三、各級行政領導安全生產職責

1.廠長、副廠長安全生產職責

(1)廠長的職責

①安全生產第一責任者,對企業(yè)全面貫徹落實國家和地方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 規(guī)和規(guī)定負責,對本單位安全生產工作負全面領導責任。

②審批企業(yè)安全生產規(guī)章制度和標準、規(guī)劃和計劃以及生產中的重大安全技術措施,根據國家規(guī)定保證所需的經費開支,有計劃她解決重大隱患和職業(yè)危害,不斷改善勞動條件。

③定期主持召開重要的安全生產工作會議,及時研究解決安全生產方面的重大問題。

④檢查指導副職及下屬各單位領導分管范圍內的安全生產工作,對重大事故的責任 者及時作出處理決定,審定安全生產獎懲事項。

(2)生產副廠長的職責

①協助廠長抓好全面的安全生產工作,對安全生產工作負具體領導責任。

②生產中認真貫徹“五同時”并及時研究解決生產中的不安全向題。

③定期組織全廠性安全生產大檢查,定期檢查分廠廠長的安全生產工作情況和安全環(huán)保處的工作,定期組織安全生產獎懲會議。

④組織制訂(審定)安全技術規(guī)程、制度和廠內標準,對規(guī)程、制度的完善情況負責。

⑤組織調查分析、處理傷亡事故和重大險情事故,擬定整改措施,組織落實。

(3)設備副廠長的職責

①對全廠設備、建(構)筑物良好狀況和職業(yè)安全、衛(wèi)生設施的正常使用負領導責任。對因設備、建(構)筑物原因造成的傷亡事故負領導責任。

②定期組織設備安全大檢查和儀表的標定,及時處理設備方面的重大安全隱患。

③負責分管業(yè)務范圍的安全生產工作。

(4)基建副廠長的職責

①保證從更新改造資金申安排安全技術措施項目的經費,不得挪用,組織安排安全措施項目的實施。②在審批新建、改建、擴建工程的同時,落實職業(yè)安全衛(wèi)生設施,不留隱患,認真貫徹 “四同時”的原則。

②負責分管部門的安全生產工作。

(5)人事副廠長的職責

①負責審批全廠治安保衛(wèi)、職工教育培訓、醫(yī)療衛(wèi)生等工作計劃的同時,審批消防安全、職工安全教育培訓、職業(yè)衛(wèi)生的工作計劃,并保證實施。

②負責組織定期的消防安全、職業(yè)衛(wèi)生檢查,對重大火災事故,組織人員進行調查分析,提出處理意見。

③負責分管部門的安全生產工作。

2.三總師的安全生產職責

(1)總工程師的職責

①對全廠的安全生產工作,在技術上負全面責任。

②在組織科研、技術攻關、改造、設計、施工和生產過程中,根據國家和上級部門有關安全生產條例、規(guī)程、規(guī)范和標準,認真組織職業(yè)安全衛(wèi)生的科研和新技術的應用。

③組織審定本單位的安全技術規(guī)章制度、標準和預防重大事故的技術措施。

④參與重大事故的調查,組織技術力量對重大事故發(fā)生的技術原因進行分析、鑒定并提出改進措施。

(2)總會計師的職責

①按審定的計劃,保證安全技術措施所需的費用,并合理開支。

②對挪用安全技術措施費用的行為不監(jiān)不管,致使重大隱患得不到治理,對由此而發(fā)生的傷亡事故負責。

(3)總經濟師的職責

①按國家規(guī)定,提出合理設置安全工作機構和安全干部的定編。

②在生產、經營中把安全生產列為重要內容,并嚴格考核。

③工人、干部晉級或浮動晉級,要把安全生產列為重點考核條件。

3.分廠廠長(分公司經理、車間主任)安全生產職責

(1)對所領導分廠的安全生產工作負全面責任。

(2)在組織生產經營活動中,必須做到“五同時”,把安全工作貫穿到每個環(huán)節(jié)中去,每月定期主持一次全分廠的安全活動和進行一次全分廠安全生產檢查和評比,及時解決安全生產中存在的問題。

(3)對本單位的規(guī)程、制度健全完善負責,針對分廠生產情況提出相應的安全防范措施,對檢查和發(fā)現的隱患和塵毒危害,及時安排力量解決,對本分廠不能解決的要及時上報,安排解決。

(4)經常對職工進行安全思想教育,定期對職工進行安全考核。

(5)發(fā)生傷亡事故時,要緊急搶救,保護現場,立即上報并查明原因,采取防范措施,避免事故擴大和重復發(fā)生。

(6)按規(guī)定配備專(兼)職安全員,安全員要保持相對穩(wěn)定。

4.工段長、班(組)長安全生產職責

(1)對本工段、班組工人在生產建設中的安全健康負責。

(2)認真執(zhí)行安全生產政策,嚴格執(zhí)行各項安全規(guī)章制度和交接班制度。

(3)經常教育和檢查工人遵守安全操作制度,正確使用機器設備、工具、原材料、安全設施、個人防護用品等,并注意是否處于良好狀態(tài)。

(4)經常檢查并保持工作地點的文明生產,保持成品、半成品、材料及廢物的合理放置。

(5)每月組織一次安全日活動,開好班前班后會。

(6)有權拒絕上級違章指揮,遇有事故險情時,有權立即指揮人員撤離現場。

(7)發(fā)生傷亡事故要積極搶救傷員,保護現場,立即報告,并如實提供事故發(fā)生的情況。

四、各職能部門的安全生產責任制

1.各級職能部門在各自負責瞥理的業(yè)務范圍內,認真貫徹執(zhí)行國家和上級部門有關職業(yè)安全衛(wèi)生方面的政策、法令、規(guī)程、規(guī)定和標準。

2.廠長辦公室的職責

(1)在調研中,應把安全生產列為經常性的主要課題之一。

(2)起草有關文件、工作總結、報告材料應將安全生產列為主要內容,督促協調各部門認真貫徹執(zhí)行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令及有關規(guī)章制度。

(3)接待、安排客人現場參觀時,負責組織人員介紹有關安全規(guī)定和注意事項,解決好防護用品,指定專人陪同,并對其安全負責。

(4)參與協助傷亡事故的搶救和處理。

3.計劃處(科)的職責

(1)編制年度生產經營計劃時,要列人安全生產的指標和措施,公布各項生產經營指標的同時,公布安全生產指標及措施落實情況。

(2)分配年度更新改造資金時,必須按國家規(guī)定的比例安排安全技術措施計劃。

(3)新建、改建、擴建計劃中,應有職工安全、衛(wèi)生內容萬十劃下達前應征求安全環(huán)保處(科)的意見。

4.總調度室(生產經營處)的職責

(1)堅持安全與生產同時計劃、同時布置、同時檢查、同時總結、同時評比。

(2)在指揮生產的過程中,如生產與安全發(fā)生矛盾時,生產要服從安全,發(fā)現危及人身.安全的重大隱患或緊急情況時,應立即下達停產處理的指令,不得違章作業(yè)。

(3)及時掌握全廠安全生產動態(tài),并通知有關部門,發(fā)生重傷以上事故時,下令保護好現場,立即報告廠有關領導,通知安全環(huán)保處(科)和有關部門,同時派員直赴現場參與搶救、調查、處理,待現場勘察處理完畢,在保證安全的前提下,方可組織恢復生產。

(4)調度會應首先匯報生產的安全情況,協調解決基層單位和部門在安全生產方面出現的問題。

(5)在安排生產、施工程序時,必須考慮安全生產的需要,對因生產指揮不當造成的設備事故和傷亡事故負責。

5.機動處(科)的職責

(1)對因設備長期失修、設備缺陷、備品備件不合格或因防護裝置不全造成的設備事故和傷亡事故負責。

(2)定期組織對各種機械設備、電氣設備和工業(yè)建筑物的安全檢查,對不符合安全技術規(guī)程、標準的,要組織解決,對暫時解決不了的,必須立即采取可靠的防范措施并限期解決。

(3)各種機電設備、鍋爐、壓力容器的引進、制造、安裝、修理、改造和竣工驗收等,要嚴格執(zhí)行國家和上級部門的有關條例、規(guī)程和標準。

(4)新設備和自制或自行改造的設備,要有完備的安全保護設施和監(jiān)測儀器,使用前要制訂出技術操作規(guī)程,并分送有關部門。

(5)組織設備大、申修要落實安全措施,并嚴格按有關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進行,不準冒險作業(yè)。

6.總工程師辦公室(科技處)的職責

(1)組織新產品試制,采用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都必須有可靠的安全措施,必須符合國家有關勞動保護法規(guī),遵守有關安全衛(wèi)生方面的規(guī)范與標準。

(2)積極引進推廣職業(yè)安全衛(wèi)生方面的新技術,重大職業(yè)安全衛(wèi)生的規(guī)劃,要積極引進推廣職業(yè)安全衛(wèi)生方面的新技術。

(3)對新技術推廣和科研工作中的安全生產負責。

7.基建處(科)的職責

(1)確保新建、改建、擴建工程與職業(yè)安全、衛(wèi)生設施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對違背“三同時”造成的不良后果負責。

(2)組織基建、技術改造工程,必須督促施工單位簽訂安全合同,制訂安全措施,對因無安全合同組織施工而造成的傷亡事故負責。

(3)組織審查設計方案和工程項目竣工驗收時,必須有安全環(huán)保處(科)等有關部門人員參加。

8.教育辦(教育科)職責

(1)對職工末進行安全技術培訓就上崗操作而造成的傷亡事故負責。

(2)制定教育培訓計劃時,應有職業(yè)安全衛(wèi)生教育培訓計劃,并負責解決教育經費。

(3)按照職業(yè)安全衛(wèi)生應知應會內容和繼續(xù)教育工程再教育的要求,組織領導及職工的崗位培訓。

9.醫(yī)院、職防部門的職責

(1)發(fā)生傷亡事故后要全力組織搶救,對因搶救不及時或因采取措施不當,誤診、誤治造成傷勢加重,甚致死亡的后果負責。

(2)負責職業(yè)病和職業(yè)中毒的防治與管理工作,定期組織有關工種的職工進行體檢。

(3)對工傷、職業(yè)病人員的勞動能力和健康狀況,提出鑒定意見。

10.企管處(科)職責

(1)調研制訂專業(yè)經濟責任制、管理辦法和制度,要把安全生產列人主要內容。

(2)對各單位進行綜合考核評比時,應把安全生產列為重點考核內容。

11.勞資處(科)職責

(1)對因勞動組織嚴重不合理,人員分配不當或勞動紀律松馳又長期末予解決造成的傷亡事故負責。

(2)負責督促檢查并及時調整勞動鑒定委員會鑒定不適合所在崗位工作的年老體弱和各種疾病人員的工作。

(3)不得分配女職工到女職工禁忌的崗位作業(yè)。

(4)按勞動保護要求,合理配備崗位定員。

(5)把安全生產列為工人晉級的重點考核條件。

12.財務處(科)職責

(1)對不按計劃撥付安全技術措施經費或對挪用安全技術措施經費不監(jiān)不管,擅自核銷而發(fā)生的傷亡事故負責。

(2)按有關規(guī)定的標準,保證勞動防護用品,保健、防暑、降溫等費用的開支,同時實行財務監(jiān)督。

13.保衛(wèi)處(科)的職責

(1)對因防火及易燃、易爆、放射性物質、劇毒品等要害崗位管理不嚴造成的傷亡或不良后果負責。

(2)組織進行全廠防火工作的宣傳教育和檢查工作,制定消防及易燃、易爆、劇毒品等要害崗位的管理制度和考核辦法,并督促貫徹執(zhí)行。

(3)參加安全生產的檢查工作,參加傷亡事故的調查分析和處理工作。

14.質量處(科)的職責

(1)在改進工藝、提高質量的各項措施中,要有可靠的安全措施。

(2)做好進廠原材料的質量檢查工作,防止爆炸物品和密閉容器進人煉鋼爐而發(fā)生爆炸事故。

15.物資供應處

(1)對因采購的工具、材料、防護用品等質量不合格而造成的事故負責。

(2)根據廠勞動防護用品發(fā)放標準組織貨源,保證質量,及時供應。

(3)對易燃、易爆、劇毒等危險品的采購、搬運、儲存、發(fā)放應嚴格遵守國家頒發(fā)的各項安全規(guī)定,保證安全。

16.干部處(人事科)的職責

(1)應把安全生產列人干部的教育、考核內容。

(2)嚴格按編制定員配備、調整安全部門干部,并保證人員素質。

(3)嚴格按有關規(guī)定辦理事故責任者的行政處分,對職責范圍內工作失誤導致的傷亡事故負責。

17.廠工會

(1)根據全國總工會有關安全生產管理的條例,認真貫徹執(zhí)行和宣傳安全生產、勞動保護方針政策,健全規(guī)章制度,對行政和基層單位進行監(jiān)督檢查,配合行政部門做好安全工作。

(2)對職工進行經常性安全生產宣傳教育,組織各種形式安全生產競賽和技術競賽活動,總結推廣先進經驗。

(3)檢查職代會通過的安全生產提案執(zhí)行情況,組織基層工會抓好勞動保護工作。

(4)參加安全大檢查工作,參加重大不安全隱患整改及塵毒治理方案的討論。

(5)參加重大傷亡事故調查、分析、處理,制訂整改措施方案。

18.廠團委的職責

(1)經常對團員、青年進行安全法規(guī)、遵章守紀教育,組織開展團員身邊無事故活動,表彰先進。

(2)組織好青年監(jiān)督崗,作好生產現場的監(jiān)督檢查工作,充分發(fā)揮共青團在安全生產中的積極作用,把監(jiān)督崗和無事故活動作為評選先進團支部的重要條件。

五、安全技術專職機構的職責

1.安全環(huán)保處(科)的職責

(1)在總廠生產副廠長直接領導下開展工作,是廠長、生產副廠長在安全工作中的助手。負責督促、檢查、匯總情況,并做好協調工作。對職責范圍內因工作失誤而導致的傷亡事故負責。

(2)認真貫徹執(zhí)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政策、法令、規(guī)程、標準和規(guī)章制度,經常檢查貫徹執(zhí)行情況。

(3)組織制訂、修改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和規(guī)定,負責編制、匯總、審查安全技術措施計劃,組織各種安全生產檢查,組織安全生產宣傳教育。

(4)組織推廣現代安全管理方法和安全生產的先進經驗,參加新建、改建、擴建以及大中修工程的初步設計和方案的審查及竣工驗收。

(5)參加重傷、傷亡事故的現場勘察、調查、分析與處理,員責傷亡事故統(tǒng)計、分析、報告和建立傷亡事故數據庫的工作,督促檢查承包項目安全工作,督促檢查防護用品的質量和發(fā)放使用情況。

2.分廠專(兼)職安全員的職責

(1)在分廠廠長領導下,協助貫徹執(zhí)行有關安全生產的規(guī)章制度,并接受上級安全部門的業(yè)務指導。

(2)負責組織新職工(含實習、代培、調轉、參觀人員等)迸人車間和復工人員的安全教育和考試,定期對職工進行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做好每年的普測、考核、登記莉上報工作。

(3)負責組織分廠的安全例會、安全日活動,開展安全競賽及總結先進經驗等。

(4)協助領導開展定期的職業(yè)安全衛(wèi)生自查和專業(yè)檢查,對查出的問題進行登記、上報,并督促按期解決。

(5)協助領導修訂分廠安全管理細則、崗位安全操作細則、安全責認制和制定臨時性危險作業(yè)的安全措施等。

(6)經常檢查職工對安全生產規(guī)章制度的執(zhí)行情況,制止違章作業(yè)和違章指揮,對于危及工人生命安全的重大隱患,有權停止生產并立即報告領導。

(7)參加傷亡事故的調查、分析、處理,提出防范措施,負責傷亡事故和違章的統(tǒng)計上報。

(8)根據上級規(guī)定,督促檢查個人防護用品、保健食品、清涼飲料的正確使用。

第17篇 危險化學品經營企業(yè)安全生產獎懲制度

1.目的

為了更好地貫徹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規(guī),落實安全生產的各項規(guī)章制度,特制定本制度。

2.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內部安全生產工作績效的考核和獎懲。

3.職責

3.1 公司主要負責人負責組織建立健全安全獎懲管理辦法,并負責安全獎勵資金的落實。

3.2安全生產管理部門負責安全獎懲管理辦法的監(jiān)督實施;負責獎懲檔案的建立。

3.3 財務部門負責建立安全獎懲資金專用帳戶,確保??顚S?。

4.工作程序

4.1懲罰:根據“誰主管,誰負責;誰出問題誰承擔責任”的原則,對相關部門領導和責任者進行處罰。

4.1.1懲罰的范圍

4.1.1.1員工人身傷害事故的考核

部門發(fā)生人員傷亡事故,對事故負有責任的部門領導和事故責任者,依據傷害程度和性質進行處罰。

4.1.1.2安全管理

4.1.1.2.1違章指揮或強令員工冒險作業(yè)導致事故發(fā)生者。

4.1.1.2.2違章違紀,情節(jié)嚴重,性質惡劣者。

4.1.1.2.3破壞或偽造事故現場隱瞞或謊報事故者。

4.1.1.2.4事故發(fā)生后,不采取措施,導致事故擴大或重復事故發(fā)生者。

4.1.1.2.5對堅持原則,認真維護各項安全生產工作制度人員打擊報復者。

4.1.1.2.6對提出的整改意見有條件整改或拖延整改的責任人。

4.1.1.2.7其它各種違反安全生產規(guī)章制度造成嚴重后果者。

4.1.2懲罰類型

4.1.2.1根據違章情節(jié)的輕重程度,及時采以批評教育、書面檢查、通報批評、停工學習、經濟處罰、行政處罰等辦法予以處罰。

4.1.2.2經濟處罰根據危害程度和損失情況、責任大小,可處以罰款50-500元、賠償損失的3-50%、降低工資、扣除獎金等。

4.1.2.3行政處罰根據危害程度和損失情況、責任大小可處以警告、辭退警告、降職、降級、留用查看、辭退、開除等。

4.1.2.4性質特別嚴重、情節(jié)惡劣,觸犯刑律者,追究法律責任。

4.1.3懲罰程序

4.1.3.1經濟處罰由相關部門提出處理意見,報分管副總經理批準后執(zhí)行。

4.1.3.2行政處罰由相關部門提出處理意見,按公司有關規(guī)定參照任命程序,報有關領導批準后執(zhí)行。

4.2獎勵

4.2.1獎勵的范圍

4.2.1.1在安全技術、安全管理方面積極采取先進技術和經驗,提出重要建議被采用有明顯的效果者,有發(fā)明創(chuàng)造或科研成果,成績顯著的;

4.2.1.2認真貫徹公司的安全生產方針、規(guī)章、制度,在預防事故、安全生產過程中作出顯著成績的;

4.2.1.3制止違章指揮、制止違章作業(yè)避免事故發(fā)生者。

4.2.1.4遵章守紀、模范執(zhí)行安全操作規(guī)程,正確使用標準化動作者。

4.2.1.5及時發(fā)現或消除重大事故隱患,避免重大事故發(fā)生者。

4.2.1.6在安全管理崗位上盡職盡責,做出貢獻者。

4.2.1.7發(fā)生事故時,積極搶救并采取措施防止了事故擴大,使員工生命和公司財產免受或減少損失的。

4.2.1.8積極參加公司組織的各種形式的安全生產活動、安全生產競賽,成績優(yōu)異,被評為先進部門、班組、個人。

4.2.1.9按照公司要求,認真開展安全管理工作,全年未發(fā)生重大事故的部門。

4.2.2獎勵的類型

獎勵實行精神獎勵和物質獎勵相結合的原則。物質獎勵可發(fā)給一次性獎金、獎品或晉級,精神獎勵包括記功、授予榮譽稱號等。

4.2.3獎勵程序

4.2.3.1安全生產先進班組和個人,由部門填寫《安全工作獎懲考核表》上報安全生產管理部門,經審核后報公司領導批準通過。

4.2.3.2先進部門由安全生產管理部門填寫《安全工作獎懲考核表》,報公司領導審批執(zhí)行。

4.2.3.3對第4.2.1條有關人員和部門的獎勵,由部門提出,經安全管理部門審查,報公司領導批準執(zhí)行。

5.其他

5.1 違章與事故罰款應納入安全獎金專戶,不得挪作它用。

第18篇 化工企業(yè)安全生產標準化績效評定制度

1、目的

為了正確衡量和評價我公司安全標準化的運行情況,考核我公司安全方針、目標、法律法規(guī)要求的實施情況,確認我公司標準化的適應性、有效性、符合性,進一步完善安全標準化的計劃與措施,為強化安全標準化持續(xù)改進提供依據,特制定本制度。

2、適用范圍

適用于公司所有部門。

3、制定依據

3.1、《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

3.2、《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

3.3、《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yè)病防治法》

3.4、《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企業(yè)安全生產工作的通知》(國發(fā)[2010]23號)

4、?? 工作職責

成立績效評定領導小組和工作小組。領導小組組長由廠長擔任,工作小組組長由分管安全生產的副廠長擔任。

4.1、領導小組職責

全面負責安全標準化績效評定工作,決策績效評定的重大事項。

4.2、工作小組職責

4.2.1、制定安全標準化績效評定計劃。

4.2.2、編制安全標準化績效評定報告。

4.2.3、負責標準化績效評定工作。

4.2.4、提出不符合項報告,對不符合項糾正措施進行跟蹤和驗證。

4.2.5、績效評定結果向領導小組匯報。

5、時間與人員要求

5.1、時間要求

5.1.1、在安全標準化實施以后,每年至少應組織一次安全標準化績效評定。在安全標準化實施初期,可以適當縮短安全標準化績效評定的周期,以期及時發(fā)現體系中存在的問題。

5.1.2、工作小組在安全標準化績效評定前一個月向領導小組提交安全標準化績效評定工作計劃,經批準后施行。

5.2、人員要求

5.2.1、工作小組成員必須參加相應的培訓和考核,必須具備以下能力:

5.2.1.1、熟悉相關的安全、健康法律法規(guī)、標準;

5.2.1.2、接受過安全標準化規(guī)范評價技術培訓;

5.2.1.3、具備與評審對象相關的技術知識和技能;

5.2.1.4、具備操作安全標準化績效評定過程的能力;

5.2.1.5、具備辨別危險源和評估風險的能力;

5.2.1.6、具備安全標準化績效評定所需的語言表達、溝通及合理的判斷能力。

5.2.2、工作小組成員必須有較強的工作責任心。

5.2.3、工作小組成員必須具備較好的身體素質。

6、安全標準化績效評定方法與技術要求

6.1、? 安全標準化績效評定方法

6.1.1、盡可能詢問最了解所評估問題的具體人員

提開放式的問題。即盡量避免提對方能用"是","不是"回答的封閉性問題。提問可以用(5w+1h)做疑問詞即什么(what),哪一個(which),何時(when),哪里(where),誰(who)和如何(how)。其它關鍵詞包括:出示、解釋、記錄,多少、程度、達標率、情況等。采用易被理解的語言;使用事先準備好的檢查表;采取公開討論的方式,激發(fā)對方的思考和興趣。在面談時應注意交談方式,盡可能避免與被訪者爭論,仔細傾聽并記錄要點。

6.1.2 、通過記錄進行回顧

記錄是整個安全標準化體系實施的客觀證據,安全標準化績效評定員必須調閱相關審核內容的記錄,對記錄進行回顧。

6.1.3、現場檢查情況

安全標準化工作的最終落腳點都在作業(yè)現場,因此,必須重視作業(yè)現場的檢查。通過檢查中發(fā)現 的問題,再對相關的文件或記錄進行回顧,查明深層次的原因,為制定糾正與預防措施奠定基礎,達到體系持續(xù)改進的目的。

6.2、技術要求

6.2.1、安全標準化績效評定應重點關注重要的活動。

6.2.2、安全標準化績效評定應包含標準化系統(tǒng)的所有內容。

6.2.3、評價結果應包括下列分析:

6.2.3.1、系統(tǒng)運作的效力和效率;

6.2.3.2、系統(tǒng)運行中存在的問題與缺陷;

6.2.3.3、系統(tǒng)與其他管理系統(tǒng)的兼容能力;

6.2.3.4、安全資源使用的效力和效率;

6.2.3.5、系統(tǒng)運作的結果和期望值的差距;

6.2.3.6、糾正行動。

7、過程要求

7.1、安全標準化績效評定的依據、范圍、頻次和方法

7.1.1、安全標準化績效評定的依據是《 企業(yè)安全生產標準化評定標準 》、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guī)、標準、規(guī)范和規(guī)章、安全標準化管理體系文件等。

7.1.2、安全標準化績效評定范圍是管理體系所覆蓋的全過程及相關部門。

7.1.3、安全標準化績效評定每年至少組織一次。出現以下情況時由領導小組及時組織進行安全標準化績效評定:

7.1.3.1、組織機構、管理體系、業(yè)務范圍發(fā)生重大變化;

7.1.3.2、出現重大事故;

7.1.3.3、法律、法規(guī)及其他外部要求的重大變更;

7.1.3.4、在接受外部評審認定之前。

7.2、安全標準化績效評定前的準備

7.2.1、計劃的編制要具有嚴肅性及靈活性,其內容主要包括:

7.2.1.1、安全標準化績效評定的目的、范圍、方法、依據;

7.2.1.2、安全標準化績效評定的工作安排;

7.2.1.3、安全標準化績效評定組成員;

7.2.1.4、安全標準化績效評定時間、地點;

7.2.1.5、受評定部門及評價要點;

7.2.1.6、預定時間、持續(xù)時間;

7.2.1.7、開會時間;

7.2.1.8、安全標準化績效評定報告分發(fā)范圍、日期。

注:安全標準化績效評定的時間和部門安排也可采用滾動的方式。

7.2.2、? 工作小組根據實施計劃收集和審閱有關文件,編制安全標準化績效評定檢查表,安全標準化績效評定檢查表要列出評定項目、依據、方法,確保無遺漏,評定能順利進行。

7.2.3 、 各單位接到安全標準化績效評定計劃后,應提前做好準備。

7.3、 安全標準化績效評定的實施

7.3.1、? 首次會議

7.3.1.1、? 由領導小組組長主持,領導小組和工作組成員參加,做好會議記錄。

7.3.1.2、? 工作小組組長介紹安全標準化績效評定的計劃安排,包括目的、范圍、依據、評定方法、工作程序等。

7.3.2、? 現場評定

7.3.2.1、? 首次會議結束后即進入現場評定。工作小組根據安全標準化績效評定檢查表采用觀察、交談、詢問、查閱有關文件等方法實施現場評定,并做好客觀證據的記錄。對發(fā)現的不符合事實,應由受評定部門陪同人員確認。

7.3.2.2、? 評價過程中,由工作小組召開安全標準化績效評定內部會議,討論現場評定中的有關問題,確定不符合項,填寫不符合項及糾正措施報告。

7.3.3、? 末次會議

7.3.3.1、? 由工作小組組長主持,領導小組、各責任單位負責人參加,做好會議記錄。

7.3.3.2、? 工作小組組長報告安全標準化績效評定結果,宣讀不符合項及糾正措施報告和分布情況,并宣布安全標準化績效評定結論。

7.3.3.3、? 領導小組組長總結本次安全標準化績效評定的情況,并對糾正措施提出整改期限要求。

7.3.3.4、? 領導小組對安全標準化績效評定質量進行評價。

7.3.3.5、? 末次會議結束后,責任單位負責人簽字、領取不符合項及糾正措施報告。

7.4、安全標準化績效評定報告與分析要求

7.4.1、? 安全標準化績效評定報告

安全標準化績效評定結束一周內,工作小組根據安全標準化績效評定結果編寫安全標準化績效評定報告,經領導小組審批后,由工作小組分發(fā)到各責任單位。安全標準化績效評定報告的內容包括:

7.4.1.1、安全標準化績效評定的目的、范圍、依據、評定日期;

7.4.1.2、工作小組、責任單位名稱及負責人;

7.4.1.3、本次安全標準化績效評定情況總結,管理體系運行有效的結論性意見;

7.4.1.4、工作小組組長根據不符合項及糾正措施報告進行匯總分析,填寫安全標準化績效評定不符合項矩陣分析表。不符合項及糾正措施報告、矩陣分析表作為安全標準化績效評定報告的附件。

注:安全標準化績效評定報告的發(fā)放范圍為管理層、各責任單位。

7.4.2、? 評定結果分析應包括下列內容:

7.4.2.1、系統(tǒng)運作的效力和效率;

7.4.2.2、系統(tǒng)運行中存在的問題與缺陷;

7.4.2.3、系統(tǒng)與其他管理系統(tǒng)的兼容能力;

7.4.2.4、安全資源使用的效力和效率;

7.4.2.5、系統(tǒng)運作的結果和期望值的差距;

7.4.2.6、糾正行動。

7.5、糾正措施及驗證

7.5.1、? 責任單位在接到安全標準化績效評定報告及不符合項及糾正措施報告十五日內 ,針對不合格項進行原因分析,制訂切實可行的糾正措施和期限等,經工作小組組長確認后,由責任單位組織實施。

7.5.2、? 工作小組負責對責任單位糾正措施完成情況進行跟蹤和驗證,確認不合格項得到關閉。將跟蹤、驗證、關閉情況向領導小組匯報。

7.6、文件更改和記錄保存

7.6.1、? 對實施糾正措施所取得的實效和引起文件的更改,按《文件和檔案管理制度》中的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7.6.2、? 所有安全標準化績效評定記錄由安全行政部保管。

第19篇 某軍工企業(yè)火工生產安全技術管理制度

評論:更新日期:2023年01月05日

第一條 彈藥的生產、運輸和儲存,必須遵循本管理規(guī)定。當生產與安全發(fā)生矛盾時,生產必須服從安全。

第二條 新建、改建、擴建項目必須按照《火藥、炸藥、彈藥、引信及火工品公司設計安全規(guī)范(以下簡稱《安全規(guī)范》)規(guī)定,進行設計、施工和安裝。

第三條 要從設計、工藝、設備、操作、制度、勞動組織等方面采取措施,防止燃燒爆炸事故,并限制燃燒爆炸事故的擴大蔓延。要貫徹危險品存量少,工房內定員少,危險作業(yè)工序少;非危險工房與危險工房隔離分開,非危險生產線與危險生產線隔離分開,非危險操作與危險操作隔離操作的原則(即三少三隔離),盡一切可能把事故災害的損失限制在最小程度。

第四條 積極采用國內外先進技術,改進工藝、設備和裝置,努力實現遙控化和自動化,提高本質安全程度,改善勞動條件,增強安全防護能力。

第五條 直接從事易燃易爆危險作業(yè)的人員,必須經過安全技術教育和培訓考核,并取得安全技術操作合格證后,方可獨立操作。特別危險的關鍵崗位必須配備政治思想、技術、身體素質好、責任心強的人員。嚴禁無操作合格證人員和臨時工上崗操作。嚴禁實行不利于安全生產的獎勵制度,如“計件獎”、“小承包”等。

第六條 安全技術要求

(一)開工

1、新建、改建、擴建的生產線,開工前由總經理或總工程師組織專門的檢查驗收小組檢查,認為合格時,由公司向上級主管部門提出申請報告,經上級檢查驗收批準后方可投產。新改、擴建的工房,大修后以及較長時間停產后又要開工的生產線,須由總工程師或生產副總經理組織有關部門進行檢查驗收,合格后,由總經理批準簽發(fā)開工生產許可證。公司的安全技術、消防部門要白始至終參加上述檢查驗收。

2、檢查驗收時符合下列要求方能批準開工生產:

(1)建筑設施必須符合建筑安裝的有關規(guī)定和《安全規(guī)范》的規(guī)定。

(2)各種設備裝置必須符合安全要求,并有完整的試運行記錄。

(3)室內通風、除塵,安全防護、消防等設施,必須完整有效。

(4)對操作人員必須進行開工教育,并符合有關安全要求。

(5)有完整的工藝文件和安全管理制度。

(6)生產區(qū)域及工房內外達到整潔生產的要求。

(7)工房必須符合“定置管理”的要求。

(二)生產

1、生產操作者和有關責任人員必須按規(guī)定做一次全面檢查。符合安全生產要求,方可開工生產。生產中各級安全責任人應嚴格按三級危險點巡回檢查規(guī)定按時檢查,及時發(fā)現隱患采取措施。

2、要根據生產能力,組織均衡生產,嚴禁超負荷運行。

3、特別危險的作業(yè),如起爆藥制造、彈藥裝配等,禁止三班倒連續(xù)作業(yè);兩班作業(yè)時.夜班不能超過零點。在狂風、暴雨,雷電、地震和惡劣氣候等直接威脅下,應停止生產并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

4、彈藥生產應制定能夠確保安全生產的工藝規(guī)程和安全管理制度,并認真貫徹執(zhí)行,不得任意更改或違反;如需改變時,必須書面申明理由報原批準部門審批。

5、從事易燃易爆危險作業(yè)的人員,必須熟知產品性質、設備性能和防火防爆知識,能熟練地操作,正確地使用消防與安全設施,在發(fā)生事故苗頭時具有及時排除不安全因素的能力。

6、凡進入易燃易爆工庫房的人員,不準穿帶釘子的鞋,嚴禁攜帶槍支、彈藥、煙火和與生產無關的易燃易爆物品。

7、從事易燃易爆危險作業(yè),操作中要做到嚴、細、穩(wěn)、準輕拿輕放。

8、各種設備、儀表、工具和計量儀器必須嚴格執(zhí)行預檢預修和定期校驗制度。

9、易燃易爆危險品生產必須有嚴格的供水和供電制度,不許輕易停水停電。消防用水不得低于規(guī)定壓力、水位,否則應立即采取有效措施,事故停電時備用電源應立即自動投入運行。某些危險性大的與上下工序失去聯系容易發(fā)生事故的崗位,必須保證通訊設備暢通無阻。

10、易燃易爆危險品生產所用原材料必須符合工藝要求。

11、工房的溫濕度應符合有關規(guī)定。

12、嚴禁將易燃易爆有毒物品直接排入下水道,下水道要定期檢查清理,地溝、沉淀池和檢查井內的易燃易爆物品要定期清理,并進行安全處理,

13、轉產時,應根據轉產前后兩種不同產品接觸發(fā)生危險的可能采取預防措施,抓好停工清洗、安全處理和開工檢查三個環(huán)節(jié),符合開停工要求后方可轉產。

評論:更新日期:2023年01月05日

(三)停工

l、停工前應根據設備狀況、產品性質和停工時間制訂停工措施。

2、長期停工時,工房的成品、半成品和原料必須按規(guī)定分別送入庫房儲存。廢棄的易燃易爆物要進行妥善處理和銷毀,工房內外所有設備、罐槽、地溝、風筒及管線要進行徹底的清理和刷洗,經檢查合格后方可正式停工。

3、每日停工時,應按規(guī)定將作業(yè)環(huán)境及設備清理干凈,放好工具、儀器、量具)半成品儲存在指定地點,符合安全

第七條設備與設施維護

(一)生產易燃易爆危險品的設備應保持設備的良好狀態(tài),禁止超負荷和帶病運行。

(二)接觸易燃易爆危險品的設備管道應光滑,不應凹凸不平和帶有毛刺,結構要盡量簡單,不應有容易積存易燃易爆物品的死角,管道應采用法蘭盤連接,禁止用螺紋連接。

(三)易燃易爆工房使用的工具和設備零部件,應采用摩擦撞擊不產生火花并與產品不產生化學反應的材料制成。

(四)要正確地選擇潤滑油。凡是接觸產品能引起危險的,必須采取防止?jié)櫥瓦M入設備的隔離密封措施。

(五)易燃易爆工房的設備應按規(guī)定安裝。機械傳動部位,如齒輪、鏈輪、皮帶輪等應有密

封防護罩,噪聲超過規(guī)定的設備,應采取消音措旌。

(六)對突然停止運轉有發(fā)生火災爆炸危險的設備,要有兩套電源,并能自動切換同時發(fā)出危險報警訊號,否則必須設有方便工人的操作設施。

(七)對于溫度、流量和液位的控制比較嚴格,控制不好容易發(fā)生危險的設備,應設有溫度、流量和液位自控裝置,并能和安全放料、停料、消防雨淋、雨幕或水斗等安全裝置聯動起來,這種安全裝置的開關,應有手動和自動兩套。

(八>;易發(fā)生燃燒爆炸的危險作業(yè)應有隔離防護設備,其抗爆強度,應保證爆炸對操作人員安全。

(九)未經安全技術、消防部門許可,不得隨意拆除、移動和改裝安全防護設施和消防設施。

(十)對容易發(fā)生液體飛濺并有灼傷、燙傷危險的部位,應設防護罩或采取其他防濺措施。

(十一)帶有樓層的易燃易爆工房,樓上應設有安全橋、安全滑梯并符合有關規(guī)定,保證暢通無阻。

第八條定員定量

(一)易燃易爆工庫房及工作崗位,均應規(guī)定工庫房內總的定員定量及崗位定員定量。

(二)確定工庫房的總定量,必須符合《安全規(guī)范》規(guī)定,抗爆小室內爆炸物品的定量,應根據主要抗爆結構強度確定。

(三)易燃易爆工庫房及操作崗位的定員定量,由車間根據上述原則提出初步意見,經安全技術部門審查,報總工程師批準。定員定量一經確定,必須嚴格執(zhí)行。如需改變,應重新辦理審批手續(xù)。

第九條整潔文明生產

(一)易燃易爆危險品生產應制定出明確的整潔文明生產標準和制度。

(二)凡進入易燃易爆工庫房的人員,均應按規(guī)定穿戴好防護用品,并保持整潔。

(三)工庫房內的原料、半成品。成品應定位存放,不準堵塞通道。生產用的計量儀器工具等必須放在指定地點,與生產無關的物品不準堆放室內。

(四)廢彈藥、廢火i品、易燃易爆的廢棄物,必須存放在指定地點,每天必須清除,并按規(guī)定及時處理或銷毀。易燃易爆工庫房周圍不準堆放可燃物品,并應按規(guī)定進行綠化,定期清除樹葉雜草。

(五)為生產所設置的地溝、地坑、沉淀池等應有蓋板或護欄。

(六)易燃易爆工房除堅持每班清掃外,還應按周、月、季定期進行大清掃,保持窗明室凈,設備無灰無塵。

(七)禁止在易燃易爆工庫房內儲存食物和進餐。供飲用的設備應采取密封措施,并與散發(fā)有害氣體粉塵的場所隔離。

(八)從事易燃易爆有毒有害作業(yè)的人員工作結束后,必須洗澡更衣,不準將接觸過易燃易爆有毒物品的防護用品帶出生產車間。

第十條科研試驗和技術革新

(一)不準在生產線上進行科研試驗和技術革新。確實需要時,應事先全面地收集掌握有關

的安全技術資料進行安全評價,制訂詳細的實驗方案和安全技術措旌,經總工程師或主管安

全的廠領導批準后執(zhí)行。試驗工作中應指定專人負責安全技術工作。

(二)有危險的試驗作業(yè)應采取遙控、遙測裝置,否則必須采取可靠的人身防護措施。

(三)試驗用的設備、工具、計量儀器等必須符合安全要求,試驗場所應符合整潔生產的要

求。試驗中應有詳細的記錄,并妥善保管以備查考。

(四)參加試驗的人員,必須了解實驗對象、產品性質、試驗操作方法和安全技術措施。

(五)試驗和試生產開、停工應符合生產開、停工的要求。

(六)如需改變試驗方案中某些條件和參數涉及安全時,必須經參加試驗的人員共同討論,

并做出書面變更決定報總工程師批準。

(七)科研和技術革新成果應用于正式生產前,必須經過技術鑒定,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經

總工程師或上級主管部門批準后方可用于生產。

評論:更新日期:2023年01月05日

第十一條 檢修的安全技術要求

(一)檢修前的準備

1、易燃易爆車間的房屋維修和設備檢修前必須按停工要求,將所要維修的工房,檢修的設備、管道徹底清理刷洗,表面處理不凈和檢修中有危險的設備,必須按規(guī)定進行化學處理或予燒處理。

2、易燃易爆生產線局部設備檢修時,宜拆送機修車間(班組)進行,否則必須將所有易燃易爆物品移出,或采取其它可靠的隔離措施。檢修中要有設備檢修記錄。

3、檢修工作前必須對檢修人員進行安全教育。檢修過程中必須有專人指揮并指定專人負責安全工作。

4、檢修機械傳動部分時,必須將電源切斷,并有人監(jiān)護防止外人合閘。

5、不準在帶有壓力的管線、容器上檢修或拆卸閥門等。

(二)焊接與動火

1、焊工必須經考試合格,并熟悉易燃易爆物品的性質,焊接工作必須嚴格按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2、固定的焊接動火地點與易燃易爆物品工房或場地的距離應符合《安全規(guī)范》的規(guī)定,周圍應無雜草和其它可燃物品。固定的焊接動火地點由安全技術、消防部門和生產單位共同研究確定,不得任意變動。

3、在易燃易爆工庫房內外焊接與動火時,必須經安全技術、消防人員檢查并辦理許可證。

4、生產期問,對接觸易燃易爆危險品的設備及與其有金屬連接的一切設備進行焊接時,只準使用氣焊,不準使用電焊,如確因工藝需要不能拆卸而又必須使用電焊時,應由總工程師或主管安全副總經理批準,并在被焊按的設備與其它設備之間采取可靠的絕緣或其它防止雜散電流擴散的措施。

5、焊接動火工作開始前與結束時,必須對作業(yè)現場和設備內外詳細地進行檢查,以防引起后患。

(三)廢舊危險物品的處理

1、檢修中拆下來的廢舊物品,應責成專人進行清理和銷毀,清理后的物品表面、內部不準有易燃易爆物質存在。

2、經過處理的廢舊危險物品和閑置設備要分別存放在固定地點,并設專人管理。管理人員對送入廢舊危險物品和閑置設備要詳細檢查,未清理徹底的不予接受。

3、公司購入或銷出金屬廢料時,應按勞動部頒發(fā)的(防止金屬廢料中危險物品爆炸辦法)執(zhí)行。

第20篇 工廠企業(yè)生產車間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為確保生產秩序,保證各項生產正常運作,持續(xù)營造良好的工作環(huán)境,促進本公司的發(fā)展,結合本公司的實際情況特制訂本制度。

第二條本規(guī)定適用于本公司紅沖車間、儀表車間、數控車間、拋光車間和組裝車間全體員工。

第二章 員工管理

第三條工作時間內所有員工倡導普通話,在工作及管理活動中嚴禁有地方觀念或省籍區(qū)分。

第四條全體員工須按要求佩戴廠牌(應正面向上佩戴于胸前),穿廠服。不得穿拖鞋進入車間。

第五條每天正常上班時間為8小時,晚上如加班依生產需要臨時通知。若晚上需加班,在下午16:30前填寫加班人員申請表,報經理批準并送人事部門作考勤依據。

第六條按時上、下班(員工參加早會須提前5分鐘到崗),不遲到,不早退,不曠工(如遇趕貨,上、下班時間按照車間安排執(zhí)行),有事要請假,上、下班須排隊依次打卡。嚴禁代打卡及無上班、加班打卡。違者依《考勤管理制度》處理。

第七條工作時間內,車間主任、質檢員和其它管理人員因工作關系在車間走動,其他人員不得離開工作崗位相互竄崗,若因事需離開工作崗位須向車間主任申請方能離崗。

第八條上班后半小時內任何人不得因私事而提出離崗,如有私事要求離崗者,須事先向車間主任申請,經批準方可離崗,離崗時間不得超過15分鐘。

第九條員工在車間內遇上廠方客人或廠部高層領導參觀巡察時,組長以上干部應起立適當問候或有必要的陪同,作業(yè)員照常工作,不得東張西望。集體進入車間要相互禮讓,特別是遇上客人時,不能爭道搶行。

第十條禁止在車間吃飯、吸煙、聊天、嬉戲打鬧,吵嘴打架,私自離崗,竄崗等行為(注:脫崗:指打卡后脫離工作崗位或辦私事;竄崗:指上班時間竄至他人崗位做與工作無關的事),吸煙要到公司指定的地方或大門外。違者依《行政管理制度》處理。

第十一條作業(yè)時間謝絕探訪及接聽私人電話.禁止帶小孩或廠外人士在生產車間玩?;驗E動車床,由此而造成的事故自行承擔。

第十二條未經廠辦允許或與公事無關,員工一律不得進入辦公室。

第十三條任何人不得攜帶易燃易爆、易腐爛、毒品、濃氣味等違禁物品,危險品或與生產無關之物品進入車間;不得將產品(或廢品)和私人用品放在操作臺或流水線上,違者《行政管理制度》處理。

第十四條車間嚴格按照生產計劃排產,根據車間設備狀況和人員,精心組織生產。生產工作分工不分家,各生產車間須完成車間日常生產任務,并保證質量。

第十五條生產時如果遇到原輔材料、包裝材料等不符合規(guī)定,有權報告上級處理。如繼續(xù)生產造成損失,后果將由車間各級負責人負責。

第十六條員工領取物料必須通過車間主任開具領物單到倉庫處開具出庫單,不得私自拿取物料。包裝車間完工后要將所有多余物料(如:零配件、紙箱等)退回倉庫,不得遺留在車間工作區(qū)內。生產過程中各車間負責人將車間區(qū)域內的物品、物料有條不紊的擺放,并做好標識,不得混料。有流程卡的產品要跟隨流程卡。否則,對責任人依據《行政管理制度》處理。

第十七條員工在生產過程中應嚴格按照設備操作規(guī)程、質量標準、工藝規(guī)程進行操作,不得擅自更改產品生產工藝或裝配方法。否則,造成工傷事故或產品質量問題,由操作人員自行承擔。

第十八條在工作前仔細閱讀作業(yè)指導書,員工如違反作業(yè)規(guī)定,不論是故意或失職使公司受損失,應由當事人如數賠償(管理人員因管理粗心也受連帶處罰)。

企業(yè)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匯編(20篇范文)

企業(yè)安全生產責任制度是企業(yè)運營的核心組成部分,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1. 安全生產責任制:明確各級管理人員、部門及員工在安全生產中的職責。2. 安全規(guī)程與操作標準:規(guī)定各類設備操作和生產流程的安全規(guī)范。 3. 風險評估與管理:定期進行風險識別和評估,制定預防措施。 4. 應急預案:建立應對突發(fā)事件的快速響應機制。 5. 培訓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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