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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企業(yè)生產安全事故報告處理制度匯編(20篇范文)

更新時間:2024-05-06 查看人數:54

建筑企業(yè)生產安全事故報告處理制度

有哪些制度

建筑企業(yè)生產安全事故報告處理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 事故即時報告:一旦發(fā)生安全事故,企業(yè)應立即向上級主管單位和當地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部門報告。

2. 事故初步調查:事故發(fā)生后,企業(yè)需組織內部力量進行初步調查,了解事故的基本情況。

3. 事故詳細調查:由政府相關部門主導,企業(yè)配合進行深入的事故原因分析和責任認定。

4. 事故處理與整改:根據調查結果,制定整改措施,對相關責任人進行處理,并公開事故處理情況。

5. 事故教訓汲?。嚎偨Y事故教訓,完善安全管理制度,防止類似事故再次發(fā)生。

內容是什么

即時報告需詳細描述事故的時間、地點、性質、傷亡情況及初步影響。初步調查應包括事故現場保護、證據收集和初步分析。詳細調查階段,企業(yè)需提供所有相關信息和協助,確保調查公正、客觀。事故處理時,應依據相關法律法規(guī),對責任單位和個人進行問責,同時制定并實施有效的整改措施。事故教訓汲取環(huán)節(jié),企業(yè)應進行全面的安全教育和培訓,強化安全生產意識。

注意事項

1. 事故報告務必真實準確,不得隱瞞或拖延報告,否則將承擔法律責任。

2. 在事故調查期間,企業(yè)應保持與各方溝通,積極配合,不得干擾調查工作。

3. 事故處理要公平公正,既要嚴懲責任人,也要關注受害者權益保障。

4. 整改措施的落實必須有專人負責,確保整改到位,防止“紙面整改”。

5. 安全教育和培訓應常態(tài)化,不斷提高員工的安全素質,從源頭預防事故。

此制度旨在提升建筑企業(yè)的安全生產管理水平,確保工程項目的順利進行,保障人員的生命財產安全。在執(zhí)行過程中,企業(yè)管理者需以身作則,嚴格遵守各項規(guī)定,營造安全至上的企業(yè)文化。

建筑企業(yè)生產安全事故報告處理制度范文

第1篇 建筑企業(yè)生產安全事故報告處理制度

為加強對工傷事故調查處理工作,采取有效措施保證職工在施工生產中的安全和健康,維護職工的合法權益,根據有關規(guī)定,特制定本制度。

1、必須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預防或減少各類傷亡事故的發(fā)生。

2、發(fā)生事故后,負傷者或事故現場有關人員應立即上報上級領導和安全職能部門,

并保護好事故發(fā)生現場和迅速采取措施搶救人員及財產,防止事故擴大。對于重傷死亡事故,必須以最快速度上報公司,公司須在事故發(fā)生后的1小時內上報上級主管部門和政府有關部門。

3、直管項目發(fā)生輕傷事故的,勞務公司和直管項目部共同對事故進行調查處理;非直管項目發(fā)生輕傷事故的,由所在單位安全職能部門會同其它相關部門進行調查處理,調查處理結果及時上報集團公司工程管理部。

4、重傷事故由公司工程管理部會同其他有關部門和單位組成調查組進行調查處理,處理結果上報上級主管部門。

5、死亡事故由上級主管單位和政府有關部門組成聯合調查組,集公司有關部門配合進行調查分析和處理。

6、事故調查的主要內容是查明事故發(fā)生原因、過程和人員傷亡、經濟損失情況,確定事故責任者,提出處理意見和防范措施的建議;重傷、重大事故還要寫出事故調查報告。

7、事故調查應堅持“四不放過”的原則(原因不查清不放過,不采取改進措施不放過、責任人和廣大群眾不受教育不放過、對事故有關的領導和責任人不查處不放過)。

8、傷亡事故發(fā)生后,隱滿不報、謊報、故意拖延不報、故意破壞事故現場或者無正當理由拒絕接受調查以及拒絕提供有關情況和資料的,由有關部門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依法追究有關人員責任。

9、因忽視安全生產、違章指揮、違章作業(yè)、玩忽職守或者發(fā)現事故隱患、危害情況而不采取有效措施以致造成傷亡事故的,集團公司將按有關規(guī)定從嚴處理,觸犯刑律的交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開平市住宅建筑工程集團公司

第2篇 s建筑施工企業(yè)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建筑施工企業(yè)主要負責人、項目負責人和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安全生產管理規(guī)定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施工安全監(jiān)督管理,提高建筑施工企業(yè)主要負責人、項目負責人和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以下合稱“安管人員”)的安全生產管理能力,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guī),制定本規(guī)定。

第二條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從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施工活動的建筑施工企業(yè)的“安管人員”,參加安全生產考核,履行安全生產責任,以及對其實施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應當符合本規(guī)定。

第三條 企業(yè)主要負責人,是指對本企業(yè)生產經營活動和安全生產工作具有決策權的領導人員。

項目負責人,是指取得相應注冊執(zhí)業(yè)資格,由企業(yè)法定代表人授權,負責具體工程項目管理的人員。

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是指在企業(yè)專職從事安全生產管理工作的人員,包括企業(yè)安全生產管理機構的人員和工程項目專職從事安全生產管理工作的人員。

第四條 國務院住房城鄉(xiāng)建設主管部門負責對全國“安管人員”安全生產工作進行監(jiān)督管理。

縣級以上地方政府住房城鄉(xiāng)建設主管部門負責對本行政區(qū)域內“安管人員”安全生產工作進行監(jiān)督管理。

第二章 考核發(fā)證

第五條 “安管人員”應當通過其受聘企業(yè),向企業(yè)工商注冊地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政府住房城鄉(xiāng)建設主管部門(以下簡稱考核機關)申請安全生產考核,并取得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安全生產考核不得收費。

第六條 申請參加安全生產考核的“安管人員”,應當具備相應文化程度、專業(yè)技術職稱和一定安全生產工作經歷,與企業(yè)確立勞動關系,并經企業(yè)年度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合格。

第七條 安全生產考核包括安全生產知識考核和管理能力考核。

安全生產知識考核內容包括:建筑施工安全的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制度、標準規(guī)范,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基本理論等。

安全生產管理能力考核內容包括:建立和落實安全生產管理制度、辨識和監(jiān)控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發(fā)現和消除安全事故隱患、報告和處置生產安全事故等方面的能力。

第八條 對安全生產考核合格的,考核機關應當在20個工作日內核發(fā)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并予以公告;對不合格的,應當通過“安管人員”所在企業(yè)通知本人并說明理由。

第九條 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有效期為3年,證書在全國范圍內有效。

證書式樣由國務院住房城鄉(xiāng)建設主管部門統(tǒng)一規(guī)定。

第十條 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有效期屆滿需要延續(xù)的,“安管人員”應當在有效期屆滿前3個月內,由本人通過受聘企業(yè)向原考核機關申請證書延續(xù)。準予證書延續(xù)的,證書有效期延續(xù)3年。

對證書有效期內未因生產安全事故或者違反本規(guī)定受到行政處罰,信用檔案中無不良行為記錄,且已按規(guī)定參加企業(yè)和縣級以上政府住房城鄉(xiāng)建設主管部門組織的安全生產教育培訓的,考核機關應當在受理延續(xù)申請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準予證書延續(xù)。

第十一條 “安管人員”變更受聘企業(yè)的,應當與原聘用企業(yè)解除勞動關系,并通過新聘用企業(yè)到考核機關申請辦理了證書變更手續(xù)??己藱C關應當在受理變更申請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辦理完畢。

第十二條 “安管人員”遺失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的,應當在公共媒體上聲明作廢,通過其受聘企業(yè)向原考核機關申請補辦??己藱C關應當在受理申請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辦理完畢。

第十三條 “安管人員”不得涂改、倒賣、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轉讓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

第三章 安全責任

第十四條 主要負責人對本企業(yè)安全生產工作全面負責,應當建立健全企業(yè)安全生產管理體系,設置安全生產管理機構,配備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保證安全生產投入,督促檢查本企業(yè)安全生產工作,及時消除安全事故隱患,落實安全生產責任。

第十五條 主要負責人應當與項目負責人簽訂安全生產責任書,確定項目安全生產考核目標、獎懲措施,以及企業(yè)為項目提供的安全管理和技術保障措施。

工程項目實行總承包的,總承包企業(yè)應當與分包企業(yè)簽訂安全生產協議,明確雙方安全生產責任。

第十六條 主要負責人應當按規(guī)定檢查企業(yè)所承擔的工程項目,考核項目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能力。發(fā)現項目負責人履職不到位的,應當責令其改正;必要時,調整項目負責人。檢查情況應當記入企業(yè)和項目安全管理檔案。

第十七條 項目負責人對本項目安全生產管理全面負責,應當建立項目安全生產管理體系,明確項目管理人員安全職責,落實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確保項目安全生產費用有效使用。

第十八條 項目負責人應當按規(guī)定實施項目安全生產管理,監(jiān)控危險性較大分部分項工程,及時排查處理施工現場安全事故隱患,隱患排查處理情況應當記入項目安全管理檔案;發(fā)生事故時,應當按規(guī)定及時報告并開展現場救援。

工程項目實行總承包的,總承包企業(yè)項目負責人應當定期考核分包企業(yè)安全生產管理情況。

第十九條 企業(yè)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應當檢查在建項目安全生產管理情況,重點檢查項目負責人、項目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履責情況,處理在建項目違規(guī)違章行為,并記入企業(yè)安全管理檔案。

第二十條 項目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應當每天在施工現場開展安全檢查,現場監(jiān)督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安全專項施工方案實施。對檢查中發(fā)現的安全事故隱患,應當立即處理;不能處理的,應當及時報告項目負責人和企業(yè)安全生產管理機構。項目負責人應當及時處理。檢查及處理情況應當記入項目安全管理檔案。

第二十一條 建筑施工企業(yè)應當建立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制度,制定年度培訓計劃,每年對“安管人員”進行培訓和考核,考核不合格的,不得上崗。培訓情況應當記入企業(yè)安全生產教育培訓檔案。

第二十二條 建筑施工企業(yè)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和工程項目應當按規(guī)定配備相應數量和相關專業(yè)的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施工時,應當安排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現場監(jiān)督。

第四章 監(jiān)督管理

第二十三條 縣級以上政府住房城鄉(xiāng)建設主管部門應當依照有關法律法規(guī)和本規(guī)定,對“安管人員”持證上崗、教育培訓和履行職責等情況進行監(jiān)督檢查。

第二十四條 縣級以上政府住房城鄉(xiāng)建設主管部門在實施監(jiān)督檢查時,應當有兩名以上監(jiān)督檢查人員參加,不得妨礙企業(yè)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不得索取或者收受企業(yè)的財物,不得謀取其他利益。

有關企業(yè)和個人對依法進行的監(jiān)督檢查應當協助與配合,不得拒絕或者阻撓。

第二十五條 縣級以上政府住房城鄉(xiāng)建設主管部門依法進行監(jiān)督檢查時,發(fā)現“安管人員”有違反本規(guī)定行為的,應當依法查處并將違法事實、處理結果或者處理建議告知考核機關。

第二十六條 考核機關應當建立本行政區(qū)域內“安管人員”的信用檔案。違法違規(guī)行為、被投訴舉報處理、行政處罰等情況應當作為不良行為記入信用檔案,并按規(guī)定向社會公開。

“安管人員”及其受聘企業(yè)應當按規(guī)定向考核機關提供相關信息。

第五章 法律責任

第二十七條 “安管人員”隱瞞有關情況或者提供虛假材料申請安全生產考核的,考核機關不予考核,并給予警告;“安管人員”1年內不得再次申請考核。

“安管人員”以欺騙、賄賂等不正當手段取得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的,由原考核機關撤銷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安管人員”3年內不得再次申請考核。

第二十八條 “安管人員”涂改、倒賣、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轉讓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的,由縣級以上地方政府住房城鄉(xiāng)建設主管部門給予警告,并處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罰款。

第二十九條 建筑施工企業(yè)未按規(guī)定開展“安管人員”安全生產教育培訓考核,或者未按規(guī)定如實將考核情況記入安全生產教育培訓檔案的,由縣級以上地方政府住房城鄉(xiāng)建設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并處2萬元以下的罰款。

第三十條 建筑施工企業(yè)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縣級以上政府住房城鄉(xiāng)建設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責令停業(yè)整頓,并處2萬元以下的罰款;導致不具備《安全生產許可證條例》規(guī)定的安全生產條件的,應當依法暫扣或者吊銷安全生產許可證:

(一)未按規(guī)定設立安全生產管理機構的;

(二)未按規(guī)定配備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

(三)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施工時未安排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現場監(jiān)督的;

(四)“安管人員”未取得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的。

第三十一條 “安管人員”未按規(guī)定辦理了證書變更的,由縣級以上地方政府住房城鄉(xiāng)建設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并處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罰款。

第三十二條 主要負責人、項目負責人未按規(guī)定履行安全生產管理職責的,由縣級以上政府住房城鄉(xiāng)建設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責令建筑施工企業(yè)停業(yè)整頓;造成生產安全事故或者其他嚴重后果的,按照《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的有關規(guī)定,依法暫扣或者吊銷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主要負責人、項目負責人有前款違法行為,尚不夠刑事處罰的,處2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的罰款或者按照管理權限給予撤職處分;自刑罰執(zhí)行完畢或者受處分之日起,5年內不得擔任建筑施工企業(yè)的主要負責人、項目負責人。

第三十三條 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未按規(guī)定履行安全生產管理職責的,由縣級以上地方政府住房城鄉(xiāng)建設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并處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罰款;造成生產安全事故或者其他嚴重后果的,按照《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的有關規(guī)定,依法暫扣或者吊銷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三十四條 縣級以上政府住房城鄉(xiāng)建設主管部門及其工作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其上級行政機關或者監(jiān)察機關責令改正,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向不具備法定條件的“安管人員”核發(fā)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的;

(二)對符合法定條件的“安管人員”不予核發(fā)或者不在法定期限內核發(fā)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的;

(三)對符合法定條件的申請不予受理或者未在法定期限內辦理完畢的;

(四)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索取或者收受他人財物或者謀取其他利益的;

(五)不依法履行監(jiān)督管理職責,造成嚴重后果的。

第六章 附 則

第三十五條 本規(guī)定自2023年9月1日起施行。

第3篇 建筑施工企業(yè)技術質量管理制度

一、技術管理

(一)施工組織設計、專項方案、臨時用電施工組織設計的編制、審批及執(zhí)行:

1、編制

(1)對于兩萬平方米及以上,或二十層及以上,或跨度在21米及以上、或跨度大于15米的橋梁、或造價超過500萬元市政、路橋等非房建工程、或列入省市重點工程及采用新技術、新工藝的特殊建筑(構筑)物等施工項目(以下簡稱重點工程,其他工程簡稱一般工程),由公司分管經理負責組織進行項目策劃,主任工程師根據策劃結果編制工程的施工組織設計、特殊過程的作業(yè)指導書。下列達到一定規(guī)模的、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1、基坑支護與降水;2、土方開挖工程;3、模板工程;4、起重吊裝工程;5、腳手架工程;6、拆除、爆破等應編制專項方案。7、臨時用水用電施工組織設計。

(2)完成時間

執(zhí)行《建設工程施工合同》中約定的完成時間;合同中沒有約定的,按照以下時間完成:基礎工程施工方案在接到施工圖紙后15日內且必須在開工前通過有關部門的審批;完整的施工組織設計必須在接到圖紙后30日內通過有關部門的審批。專項方案必須在施工前審批完成。

(3)數量:一般為六份。

2、審批

(1)施工組織設計編制完成后,項目經理負責組織主任工程師、施工員、技術員、材料員及勞務承包單位的技術負責人等進行討論修正。修改后的施工組織設計應在接到施工圖紙后22日內報公司技術質量處。由公司技術經理組織有關人員討論,提出修改意見,并組織會簽。施工組織設計申報時在封皮上必須有項目經理、項目主任工程師和編制人簽字,填寫《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審核表》。重點工程項目(兩萬平方米及以上、或二十層及以上、或跨度在21米及以上、或跨度大于15米的橋梁、或造價超過500萬元市政、路橋等非房建工程、或列入省市重點工程及采用新技術和新工藝的特殊建筑(構筑)物等施工項目簡稱重點工程,其它工程簡稱一般工程),必須在接到施工圖紙30日內,把經過公司技術經理審批后的施工組織設計通過集團公司有關部門的審批。專項方案和臨時用電施工組織設計的審批同施工組織設計的審批。

(2)經公司技術副總經理或集團公司技術部審批后的施工組織設計、專項方案和臨時用電施工組織設計,由項目部報監(jiān)理公司、建設單位審批蓋章。

(3)審批好的施工組織設計(帶審閱記錄)、專項方案和臨時用電施工組織設計,報技術質量處一份,項目部保留一份存檔。

3、執(zhí)行

(1)審批后的施工組織設計即具有法律效力,在施工中必須嚴格執(zhí)行,不得隨意更改。

(2)工程施工前,由項目經理組織主任工程師、施工員、技術員、材料員及勞務承包單位的技術負責人等按審批后的施工組織設計內容組織培訓學習及交底,并做好記錄。

(3)工程施工期間,若需修改施工方案,應書面將修改原因及修改內容,報分公司技術經理或集團公司技術部審批并簽字認可后,方準按修改后的施工方案施工。有關變更資料作為施工技術資料按《記錄控制程序》的要求整理歸檔。

(4)項目主任工程師有權利和責任監(jiān)督施工組織設計的執(zhí)行,并將執(zhí)行情況及時反饋到分公司技術質量處。

(5)分公司技術質量處將不定期到工地檢查施工組織設計的執(zhí)行情況。

(6)審批后的專項方案和臨時用電施工組織設計必須報給工程管理處和項目部專職安全員,項目部安全員負責監(jiān)督實施

(二)技術交底制度

1、技術交底的內容必須按《技術交底管理規(guī)定》(qg/yj2905-2002)中的內容交底,且要滿足施工質量驗收規(guī)范、施工操作規(guī)程、工藝標準、建筑工程施工質量驗收統(tǒng)一標準、安全規(guī)范及設計、監(jiān)理和建設單位的合理要求。

2、整個施工過程中,各分部分項工程、特殊的隱蔽工程、易發(fā)生質量事故的工程部位、在施工前必須認真做好技術安全交底。

3、技術交底必須以書面形式進行,由項目技術員編制,經項目部主任工程師審查合格后,方可進行交底,并由主任工程師、交底人、接收人簽字。

4、所有技術交底記錄都要列入工程技術檔案。

5、技術交底包括設計交底、施工組織設計交底和分部分項工程交底。

(1)設計交底:要求在開工前進行,一般情況下與圖紙會審同時進行,由建設、監(jiān)理、設計及施工單位的有關人員簽字并蓋公章。

(2)施工組織設計交底:在開工前進行,由項目經理組織,項目主任工程師向施工管理人員交底,內容依據施工組織設計,由交接人簽字。

(3)分部分項工程技術交底:在分部分項施工前進行。由技術員向施工作業(yè)隊長、施工員、勞務分包單位的技術負責人、作業(yè)班組長交底。內容包括:該分部分項工程的設計要求、施工方法、技術措施、檢驗批的劃分、質量檢驗標準、成品保護、安全措施、協作關系等,由主任工程師、技術員、勞務分包單位的技術負責人及作業(yè)班組長簽字。

(三)關鍵項目及施工部位的控制

1、圖紙會審

(1)項目部接到圖紙后,由項目經理組織有關人員認真學習圖紙,并參與圖紙會審,主任工程師負責收集整理在學習圖紙中發(fā)現的問題,并主持圖紙會審,形成圖紙會審記錄;圖紙會審記錄要求簽字、蓋章齊全;圖紙中存在的問題應在工程開工前得到解決。

(2)圖紙會審技術質量處參加,由項目主任工程師在圖紙會審前2天通知技術質量處。

(3)對工程中的特殊過程要編寫作業(yè)指導書,審批方式同施工組織設計。

2、垂直運輸設備基礎

(1)垂直運輸設備基礎施工前,由項目部主任工程師和設備租賃公司技術負責人一起確定基礎位置,并制定基礎施工方案。

(2)對于特殊工程,如基礎較深、地質情況復雜等,應根據塔基需承受的載荷和地質情況對塔吊基礎進行設計,并將設計與施工方案按施工組織設計審批程序審批后,方可施工。

(3)塔吊附著桿需加長或附著點結構改變時,由租用單位設計計算,畫出圖樣,經公司技術經理簽字批準后,方可制作實施。

(4)在工程施工過程中,技術質量處將根據現場質量檢查情況,制訂糾正和預防措施及其它技術措施,項目部負責這些措施的實施。

(5)混凝土澆筑施工要求項目部安排相應的管理人員跟班作業(yè),跟班作業(yè)的項目管理人員必須具備高度的責任心,如實記錄當班混凝土攪拌、配合比、運輸、澆筑、鋼筋位置是否移動、模板支撐等情況,以備檢查;技術質量處將進行不定期抽查。

(四)監(jiān)視和測量裝置

1、監(jiān)視和測量裝置的管理執(zhí)行公司q-s-e/yj2817-2007“監(jiān)視和測量裝置控制程序”。

2、塔落度筒、試模、游標卡尺

需要進行購置時由項目部自行購買,發(fā)票經項目部經理、分公司計量員、經理簽字后進行報銷,一次性進入工程成本。計量員建立臺帳,以便于掌握分公司擁有的數量和分布情況。項目部解體時,經將臺帳登記的計量器具總數交回至分公司計量員處。根據損耗程度,經雙方確認,價值充減工程成本。若有丟失,按照購買價值從項目管理人員應付工資中扣除。此類計量器具由項目部自行校準,做好記錄。分公司計量員負責監(jiān)督檢查。

3、磅秤

項目部提出需求計劃,經材料設備處、生產經理簽字后到倉庫租用。需要購買時,由倉庫提出采購計劃、材料設備處負責購買,發(fā)票經材料設備處、生產經理、經理簽字報銷。

4、經緯儀、水準儀

由分公司統(tǒng)一管理,項目部需用時,必須到分公司技術質量處辦理租賃手續(xù)。需要購買時,由技術質量處提出采購計劃,經技術經理、經理批準,技術質量處負責購買。今后購買水準儀必須購買手動調平的水準儀,以保證測量精度。經緯儀、水準儀的檢定由技術質量處負責。對整體分包工程使用的經緯儀、水準儀,分包單位必須提供有效檢定證書原件,經技術質量處核準后,留復印件存檔,原件返還分包單位。對不能提供有效檢定證書原件的經緯儀和水準儀嚴禁在工程中使用,對擅自使用的一經發(fā)現,每次對使用單位罰款1000.00元,并由使用單位對造成的測量偏差負全責。

5、其他計量器具,執(zhí)行集團公司有關規(guī)定。

第4篇 建筑施工企業(yè)安全生產許可證制度

為了嚴格規(guī)范安全生產條件,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防止和減少生產安全事故,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安全生產許可證條例》、《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的有關規(guī)定,制定本制度。

1. 建筑施工企業(yè)(以下統(tǒng)稱企業(yè))實行安全生產許可證制度。

企業(yè)未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的,不得從事生產活動。

2. 國務院建設主管部門負責中央管理的建筑施工企業(yè)安全生產許可證的頒發(fā)和管理。

省、自治區(qū)、直轄市人民政府建設主管部門負責前款規(guī)定以外的建筑施工企業(yè)安全生產許可證的頒發(fā)和管理,并接受國務院建設主管部門的指導和監(jiān)督。

3. 企業(yè)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應當具備下列安全生產條件:

(1)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制定完備的安全生產規(guī)章制度和操作規(guī)程;

(2)保證本單位安全生產條件所需資金的投入;

(3)設置安全生產管理機構,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配備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

(4)主要負責人、項目負責人、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經建設主管部門或者其他有關部門考核合格;

(5)特種作業(yè)人員經有關業(yè)務主管部門考核合格,取得特種作業(yè)操作資格證書;

(6)管理人員和作業(yè)人員每年至少進行一次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并考核合格;

(7)依法參加工傷保險,依法為施工現場從事危險作業(yè)的人員辦理意外傷害保險,為從業(yè)人員繳納保險費;

(8)施工現場的辦公、生活區(qū)及作業(yè)場所和安全防護用具、機械設備、施工機具及配件符合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guī)、標準和規(guī)程的要求;

(9)有職業(yè)危害防治措施,并為從業(yè)人員配備符合國家標準或者行業(yè)標準的勞動防護用品和安全防護服裝;

(10)有對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及施工現場易發(fā)生重大事故的部位、環(huán)節(jié)的預防、監(jiān)控措施和應急預案;

(11)有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應急救援組織或者應急救援人員,配備必要的應急救援器材、設備;

(12)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條件。

4. 企業(yè)進行生產前,應當依照本制度的規(guī)定向安全生產許可證頒發(fā)管理機關申請領取安全生產許可證,并提供本制度第3條規(guī)定的相關文件、資料。安全生產許可證頒發(fā)管理機關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45日內審查完畢,經審查符合本制度規(guī)定的安全生產條件的,頒發(fā)安全生產許可證;不符合本制度規(guī)定的安全生產條件的,不予頒發(fā)安全生產許可證,書面通知企業(yè)并說明理由。

5. 安全生產許可證的有效期為3年。安全生產許可證有效期滿需要延期的,企業(yè)應當于期滿前3個月向原安全生產許可證頒發(fā)管理機關辦理延期手續(xù)。

企業(yè)在安全生產許可證有效期內,嚴格遵守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guī),未發(fā)生死亡事故的,安全生產許可證有效期屆滿時,經原安全生產許可證頒發(fā)管理機關同意,不再審查,安全生產許可證有效期延期3年。

6. 企業(yè)不得轉讓、冒用安全生產許可證或者使用偽造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7. 企業(yè)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后,不得降低安全生產條件,并應當加強日常安全生產管理,接受安全生產許可證頒發(fā)管理機關的監(jiān)督檢查。

安全生產許可證頒發(fā)管理機關應當加強對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的企業(yè)的監(jiān)督檢查,發(fā)現其不再具備本制度規(guī)定的安全生產條件的,應當暫扣或者吊銷安全生產許可證。

8. 違反本制度規(guī)定的,未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擅自進行生產的,責令停止生產,沒收違法所得,并處1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的罰款;造成重大事故或者其他嚴重后果,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9. 違反本制度規(guī)定,安全生產許可證有效期滿未辦理延期手續(xù),繼續(xù)進行生產的,責令停止生產,限期補辦延期手續(xù),沒收違法所得,并處5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逾期仍不辦延期手續(xù),繼續(xù)進行生產的,依照有關規(guī)定處罰。

10. 違反本制度規(guī)定,轉讓安全生產許可證的,沒收違法所得,處1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的罰款,并吊銷其安全生產許可證;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冒用安全生產許可證或者使用偽造的安全生產許可證的,依照有關規(guī)定處罰。

11.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5篇 建筑施工企業(yè)的安全技術管理制度

一、 所有建筑工程的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都必須有安全技術措施,且都要編制單項安全技術方案,否則不得開工。

二、 施工現場的道路、上下水管線及材料堆放等平面布置都要符合安全、衛(wèi)生、防火的要求,并加強管理,做到安全生產和文明施工。

三、 各種機電設備的安全裝置和起重設備的限位裝置,都要齊全有效。

四、 腳手架、井字架和安全網,搭設完畢必須經項目經理驗收合格后,方能使用,驗收時以安全檢查標準為依據。

五、 實行逐級安全技術交底制度,開工前技術負責人要將工程概況、施工方法、安全技術措施等向全體職工進行詳細交底。班組每天要對工人進行施工要求作業(yè)環(huán)境的安全交底。

六、 砼攪拌站、木工車間、瀝青加工點及噴漆作業(yè)場所等,都要采取相應措施,使塵、毒、濃度控制在標準及施工要求內。

七、 加強季節(jié)性勞動保護工作。夏季防暑,冬季防凍,雨雪后采取防滑措施。

八、 施工現場和木工加工廠要建立防火管理制度,要經常檢查保持良好。

第6篇 某建筑企業(yè)安全用電管理制度

建筑公司安全用電管理制度

1、施工用電應按已批復的施工組織設計進行,并符合當地供電部門的有關規(guī)定,應經當地供電部門驗收合格,方可投入使用。

2、用電設施的安裝、運行、維護、檢修、管理應由取得合格證的電工擔任。

3、配電房、變壓器的設置應符合規(guī)程要求,并懸掛警示牌。

4、一切施工用電設備均應實行一機一閘一保護,外殼應有良好的接地(多股軟銅線、螺栓固定)電源控制點與用電設備距離不得大于5m。

5、施工用電線路應實行三相五線制,工作零線應重復接地,刀閘開關和熔斷器的容量應滿足被保護設備的要求。

6、電源線不得直接綁扎在金屬物件上。

7、在對地電壓500v以下的低電氣網絡上帶電作業(yè)時,應設專人監(jiān)護,并采取可靠的絕緣措施。

8、應定期對用電線路及用電設備進行巡檢,不再使用的電源控制點及線路應及時拆除,暫不使用的電源控制點及線路應有保護措施,拆卸的裸露部分應包好絕緣。

9、多回路配電箱應標明回路名稱,臨時電源箱應上鎖。電氣設備絕緣良好,不得有破損。

10、施工用電設施應嚴格實行掛責任牌和操作使用規(guī)則。

11、電氣設備附近應配備適于撲滅電氣火災的消防設施。

12、非電工不得亂接、亂搭電源線。

第7篇 建筑企業(yè)安全生產教育制度6

建筑企業(yè)安全生產教育制度6

為規(guī)范企業(yè)的安全生產教育,始終保持公司安全生產重大事故為“零”的目標,確保施工生產有序進行,公司建立安全生產教育制度。

一、安全生產教育內容

安全生產教育的內容分為:思想政治教育;勞動保護方針政策教育;安全技術知識教育;典型經驗和事故教訓教育。

1.思想政治教育

思想政治教育是安全生產教育的一項十分重要的內容,是搞好安全生產的一個重要環(huán)節(jié)。思想政治教育通常從加強思想路線教育和勞動紀律教育兩個方面著手。思想政治教育主要是提高各級領導和廣大職工對勞動保護重要意義的認識。勞動紀律教育主要是使職工嚴格執(zhí)行勞動紀律,提高對安全生產重要性的認識。同時還要對職工進行法制教育,使廣大職工樹立法制觀念,把違章作業(yè)提高到法的觀念來認識,自覺執(zhí)行安全生產的各項規(guī)章制度。

2.勞動保護方針政策教育

通過對各級領導和廣大職工進行安全生產方針及有關勞動保護政策法規(guī)的宣傳教育,理解執(zhí)行安全生產的方針和勞動保護的政策就是執(zhí)行黨的政治路線,從而能自覺擺正安全與生產的關系,澄清一些錯誤的認識。

3.安全技術知識教育

安全技術知識教育內容包括:一般生產技術知識、生產安全技術知識以及專業(yè)性的安全知識。

(1)生產技術知識是指:企業(yè)的基本生產概況、施工工藝流程、作業(yè)方法及與工藝、作業(yè)相適應的機具設備性能和知識、操作技術等。

(2)生產安全技術知識,是企業(yè)所有職工都必須具備的基本安全技術知識。主要內容:有:企業(yè)內特別危險區(qū)和設備,及安全保護的基本知識和注意事項;有關電器設備(動力及照明)的基本安全知識;起重機械和場內運輸的有關安全知識;生產中使用的有毒有害材料或可能散發(fā)的有毒有害物質的安全防護基本知識;企業(yè)中的一般消防制度和規(guī)則;個人勞防用品的正確使用;發(fā)生事故的緊急救護及傷亡事故報告辦法;各特種作業(yè)工種的安全操作技術知識教育等。

(3)專業(yè)性安全技術知識是指安全技術、工業(yè)衛(wèi)生技術和專業(yè)的安全技術操作、制度。主要內容有:特種作業(yè)人員所操縱、駕駛的設備、設施、鍋爐、受壓容器、起重機械、電氣、焊接(氣割)、防爆、防塵、防毒、噪聲控制等。

4.典型經驗和事故教訓教育

運用企業(yè)內安全先進項目、單位的經驗,進行介紹交流、宣傳教育,并將企業(yè)內部的事故案例或外單位典型事故教訓進行分析、教育,使廣大職工從中看到危害性,吸取教訓,提高防范能力。

二、安全生產教育形式、對象和責任部門

教育形式:全員安全生產教育、新工人入廠三級教育、“四新”教育、經常性教育、季節(jié)性教育、特種作業(yè)操作工作教育、中小型操作人員教育、調換工種換崗教育和工傷、長病假復崗教育。

1.全員安全生產教育

全員安全生產教育主要由各單位(項目部)負責實施。

(1)在每年年初、六月“全國安全月活動”、國慶節(jié)前后三次開展全員安全教育。

(2)每位員工每年接受至少一次的全員安全操作規(guī)章教育。其中內容有:安全生產崗位責任制、標準化管理、各種安全設施、措施要求等,并進行考核。

2.新工人入廠三級教育

三級教育是指新進單位職工的公司教育;項目部、施工隊現場教育;班組崗位教育。

(1)公司安全教育

對新進單位的職工(合同工)臨時工、培訓和實習人員,由公司綜合管理部、安全監(jiān)督部負責一級安全教育。內容:黨與國家在安全生產、勞動保護上的有關法令、規(guī)定和政策;本單位的生產特點;一般生產技術知識和安全技術知識、企業(yè)規(guī)章制度、勞動紀律等,時間不少于8課時。方法力戒內容空洞、枯燥乏味,防止走過場。安全部門應把受教育者、教育內容、考試成績等記入職工勞動保護教育卡。考試不合格者,不準上崗。

(2)項目部現場安全教育

對新職工經過公司安全教育考試合格后(包括換崗人員),由項目部主管安全生產的經理負責第二級安全教育。內容:本項目部的生產概況;本項目部的安全生產情況,以及好壞典型事例教育等。也可以通過實地參觀,介紹情況,包括各種機械的性能等安全注意事項,使新職工對工地、項目部的安全生產有一個概括的了解,時間一般不少于4課時。

(3)班組崗位安全教育

新職工分配到班組后,由班長或大組長進行負責第三級安全教育。內容:本班組的安全生產情況,所擔任工種的崗位責任制;新工人將要從事的生產、施工性質,工作地點以及環(huán)境的安全、衛(wèi)生注意事項;生產、施工中應注意的安全技術知識以及各種機具設備及安全防護設施的性能和作用;容易發(fā)生事故或有毒有害的地方;個人勞動防護用品的使用和保管等。

3.成建制的外分包隊伍人員的安全教育

人員進場分別由項目部負責人與外分包負責人共同組織由項目部對進場人員進行知識總交底教育,由項目安全員會同外分包隊伍進行工種崗位安全教育,教育內容要求可參見三級安全教育。

4.“四”新教育

由工程管理管理部、質量檢查部等在企業(yè)采用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新設備、實施時,負責對管理操作人員相應的操作及使用的安全教育。時間一般不少于8課時。

5.經常性教育

經常性安全生產教育形式可采用:安全活動日、班前班后會、安全會議、安全技術交底、廣播、黑板報、參觀勞動保護教育室、播放錄象等,結合公司生產、施工任務進行安全生產經常性教育。

6.季節(jié)性教育

由項目部結合季節(jié)特征、節(jié)假日前后職工容易疏忽而放松安全生產的規(guī)律,抓住主要環(huán)節(jié),進行安全教育。凡是自然條件變化,大風、大雪、暴雨、冰凍或雷雨季節(jié),應抓住氣候變化的特點,進行安全教育。

7.特種作業(yè)人員和機械操作工的專門教育

特種作業(yè)人員和機械操作工,應按照特種作業(yè)和機械操作人員安全技術培訓考證管理暫行規(guī)定按期培訓、審證、考核。

8.換崗和復崗教育

由各項目部對調換工種的職工或工傷假、病假、產假、哺嬰期等連續(xù)息工日超過三個月以上的職工,進行調換工種或復崗安全生產教育。學習和熟悉本崗位的安全、技術操作知識和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教育時間不得少于4課時。

9.外包隊伍職工安全教育

由工程管理部負責落實,對外包隊伍職工的安全生產教育,并按外包安全管理制度、落實相關措施。

第8篇 建筑企業(yè)設備安全管理制度

公司為對各類施工設備進行有效的管理,確保技術性能良好、安全使用,保證施工質量和滿足工程進度要求,施工生產設備安全管理按下列規(guī)定執(zhí)行:

一、進場設備驗收

1、進入施工現場的生產設備,由安全科監(jiān)管項目部進行驗收。驗收內容包括試運行情況、隨機附(備)件、工具、外觀質量、合格證明、技術資料、保修書、認為供應方應提供的其它資料等。

2、設備經安全科、項目技術人員初步驗收,對不合格的產品可向供應方提出退貨或更換、對確認為合格的產品必須報項目監(jiān)理工程師復驗,新購置的產品設備經復驗合格后需辦理設備交接手續(xù),有關參驗人員需做好交接驗收簽證記錄,并保存。

3、驗收合格產品設備應及時登記入冊并建立設備臺帳。

二、使用安裝

1、設備使用由項目安全員和機械員具體負責監(jiān)管,實行定人定機定崗,大型設備(塔吊等)實行機長負責制,嚴格按機械設備操作規(guī)程進行操作,并做好技術安全交底,明確職責。

2、設備安裝前必須報安全科審查,安全科應認真核查,安裝單位的資質、安裝上崗人員的資格、裝拆專項方案,合同簽訂和安裝位置是否與施工組織設計相吻合。

3、設備安裝后需經安全科驗收,驗收合格后,報項目監(jiān)理工程師復驗,大型機械設備(塔吊、人貨兩用電梯、型鋼井架等)必須報上級主管部門驗收,嚴禁未驗收先使用。

4、安裝單位必須提供安裝過程的相關資料,項目部根據相關資料,驗收記錄,檢測報告,記入安全臺帳。

三、維修保養(yǎng)

1、設備保養(yǎng)分級:

一級保養(yǎng)--對施工機械設備的潤滑和堅固聯結件的作業(yè)。

二級保養(yǎng)--對施工機械設備進行堅固聯結件,調整傳動及制動機構的作業(yè)。

三級--四級保養(yǎng)--對施工機械設備進行解體檢查,更換零件及除繡補漆的作業(yè)。

2、分級保養(yǎng)的時間周期:

a)每次保養(yǎng)周期間隔不超過8小時;

b)一級保養(yǎng)周期不超過100小時進行一次;

c)二級保養(yǎng)周期不超過300小時進行一次;對行走動臂式塔機、型鋼井架、

人貨兩用電梯每轉場前進行一次;

d)三級保養(yǎng)周期不超過800小時進行一次;

e)四級保養(yǎng)周期不超過1600小時進行一次;

f)新的或大修出廠的施工機械設備在走合期滿后進行一次走合保養(yǎng)。

3、設備運行管理

(1)大型設備機械設備運行每班必須進行交接班手續(xù),交班者在交班前應清潔、整理工作場地、隨機維修工具、運行記錄等。接班者應檢查機械是否正常及交班前工作是否完畢,然后接班。

(2)項目部的大型設備應建立隨機檔案,包括合格證明、技術資料、使用說明書、機械交接記錄、運行狀況記錄、運行工時記錄及維修、保養(yǎng)記錄等,由項目部保存。

(3)每班的設備操作人員應按設備實際運行時間作為設備運行工時及運行狀況記錄,累計的運行工時作為設備保養(yǎng)的依據。

4、維修保養(yǎng)編制和執(zhí)行

(1)年初項目部應制定生產設備維修保養(yǎng)計劃。對機械設備做到定期或不定期地進行檢查,發(fā)現故障應及時排除,確保計劃與保養(yǎng)相結合。大型設備的維修保養(yǎng)應委托生產廠者或有資格的廠家進行維修,并對設備維修保養(yǎng)做好記錄。

(2)設備維修保養(yǎng)由項目部自行負責,項目部機修人員具體操作,操作人員必須在上下班或交接班前進行檢驗設備技術性能,確保生產設備安全運行。

(3)設備不得帶病運轉,確保操作人員與設備的安全,發(fā)現不規(guī)范的操作時應馬上責令改正,做好記錄,發(fā)現嚴重問題時應停止操作,報項目經理處置。

(4)工程竣工后,設備退出工地前應進行一次徹底保養(yǎng),使設備技術性能盡可能恢復到設備說明書要求的水平。

(5)安全科應定期或不定期對項目部生產設備進行檢查其維修保養(yǎng)情況,發(fā)現機械性能不能達到其技術要求能力,應責令暫停使用。

四、生產設備配置

1、經營部在編制標書,工程部編制大型施工組織設計前,參加投標的項目部應及時提供投入該項目的設備清單,供編制參考。

2、項目部如需某大型設備而不具備時,可向社會有相應能力的公司租賃。

在租賃前應雙方簽訂租賃合同,并索取設備相關資料。

架體、設備安裝驗收制度

1、井架須為型鋼井架,生產廠家必須提供上級主管部門鑒定的產品合格證及生產許可證。

2、井架在搭設和拆除前必須編制詳細的搭設和拆除方案,根據工程實際情況,編制和落實有針對性的安全技術措施,能有效保證搭、拆的順利進行。

3、井架在安裝完畢后,必須經上級安全主管部門或公司安全科驗收合格,簽字蓋章,掛合格證后方可使用。

4、架體中各類安全設施必須能靈活使用,如:防護柵、??垦b置、防墜裝置,及附墻裝置必須滿足安全要求。

5、加強井架及設備的維修保養(yǎng),有關操作人員必須持證上崗。

施工機具進場驗收與保養(yǎng)維修制度

為了滿足施工現場的機械需要,確保設備的正常運轉和維修,以保證生產,特制定本制度。

1、各種機械設備進場時,應經上級安全部門或公司設備科、安全科驗收合格后,掛合格證方可使用。

2、項目部必須建立施工機械臺帳,能有效記錄各類機械的運轉、維修情況。

3、各項目部在使用機械設備時應嚴格執(zhí)行施工機械操作規(guī)程,并做好機械設備的運轉記錄和維修記錄,發(fā)生突然故障時應作緊急搶修,并在維修記錄表注明緊急搶修記錄。

4、特殊施工機械操作工必須持證上崗。嚴禁未經過培訓或不懂施工機械的人員使用和玩弄。

5、施工機械設備在投入使用前,必須進行檢驗,由公司材料設備科或辦事處和分公司/項目部機管員和機操人員進行檢驗,每半年檢驗一次,合格后做好記錄,標識為黃色準用證。機械設備必須定期保養(yǎng)進行檢修,由機管員制定保養(yǎng)內容,機修人員和機械操作人員進行檢修和保養(yǎng),事后由機管員進行檢查,并作好記錄。大型的機械設備可邀請有資質的單位進行檢修,檢驗后需有標識,并做好記錄。

第9篇 建筑企業(yè)安全生產檢查制度

為了及時了解和掌握安全生產情況,及時發(fā)現事故隱患,消除不安全因素,防患未然,特制訂本制度。

一、安全生產檢查的內容

1、查思想:查對安全生產的認識是否正確;查安全生產的責任心是否強;查對忽視安全生產的思想和行為是否敢于斗爭。

2、查制度:查安全生產制度的建立和健全情況,是否有無違章作業(yè)情況;查安全生產制度的執(zhí)行情況,有沒有違章冒險作業(yè)現象。

3、查紀律:查崗位上勞動紀律的執(zhí)行情況,有沒有擅離崗位、做與生產無關的事。

4、查領導:領導是否把安全生產擺到議事日程;對安全生產成績顯著的員工是否做到及時表揚和獎勵;對忽視安全生產造成事故的責任者是否進行嚴肅處理;生產與安全是否做到了“五同時”。

5、查隱患:是否做到了文明、安全生產;每臺設備是否都有安全裝置;在建工程有無不安全因素;平臺、欄桿是否安全可靠。

二、安全生產檢查的形式

1、綜合性安全生產大檢查:

a、公司安全生產大檢查:每月一次,由主管安全生產的公司領導負責,召集以安全科為主的有關部門參加,組成檢查組,對所有項目工程進行檢查。檢查和整改情況由安全科匯總上報。

b、項目級安全生產檢查:每月兩次。由項目經理負責,召集有關人員組成檢查組進行檢查,檢查和整改情況,由安全員匯總上報。

2、專業(yè)性安全生產檢查:

a、專業(yè)性安全生產檢查,由各主管部門負責,召集有關項目部參加,定期進行。并將檢查和整改情況上報和抄送公司安全科。

b、專業(yè)性安全生產檢查的每一個項目,必須作好詳細登記,每次檢查都必須對前期檢查登記的問題做出準確性的鑒定。

3、季節(jié)性安全生產檢查:

對防暑降溫、防雨防洪、防雷、防電、防寒、防凍等季節(jié)性安全生產檢查,由主管部門負責,組織有關單位進行,發(fā)動群眾做好預防工作,并將檢查和整改情況上報和抄送安全科。

4、經常性的安全生產檢查:

a、每一個員工都必須堅持執(zhí)行作業(yè)前后的安全檢查制。

b、每一個班組都必須堅持執(zhí)行班前班后安全檢查制。

c、各級管理人員和專職安全員都必須結合自己的工作業(yè)務,深入生產工作現場進行安全生產檢查。

d、安全生產大檢查要堅持普遍檢查與專業(yè)檢查相結合;經常性檢查與臨時性檢查相結合;檢查與整改相結合。

5、對查出的不安全因素,一定要按“三定”措施實施,即:定項目、定時間、定具體完成項目的人。

6、安全生產檢查制度還應結合安全生產獎懲制度和員工考核制度。檢查結果應作為獎罰或晉級評優(yōu)的標準之一。

第10篇 某建筑企業(yè)車輛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建筑公司車輛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1、安全教育及獎懲

1.1公司每年應組織一次車隊全體職工參加的交通安全教育培訓與考試。此項工作由主管安全的副總經理負責,工程部配合。

1.2對新入隊的駕駛員,必須進行時間不少于三天的交通及施工安全教育,了解本企業(yè)施工情況和道路運輸特點,掌握一般安全知識(施工安全、起重及機械安全等),熟悉所駕駛車輛的機械性能和安全性能,經考試合格后方可分配工作。

1.3特種車輛駕駛員及駐班的貨車駕駛員,必須選擇工作經驗豐富,責任心強,持有相關證件三年以上的人員擔任,同時,必須接受崗前安全教育,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崗作業(yè)。

2、交通安全的一般規(guī)定

2.1汽車駕駛員必須經過專業(yè)訓練,經有關部門考試合格,發(fā)給執(zhí)照后,方可獨立駕駛車輛,嚴禁無證駕駛。開車前嚴禁飲酒,行車、加油時,不準吸煙、飲食和閑談,駕駛室不準超額坐人。

2.2行車前必須檢查剎車、方向盤、喇叭、照明燈、信號燈等主要裝置是否齊全完好,嚴禁帶病出車。

2.3汽車在起步、調頭、倒車、拐彎、過十字路口時,應一慢二看三通過,會車時,要做到禮讓三先(先讓、先慢、先行)。

2.4進入公司大院內,各單位生產區(qū)域內的車輛必須服從有關部門的管理,車速限制在10

第11篇 某建筑企業(yè)安全獎懲制度

建筑公司安全獎懲制度

1、公司實行安全風險抵押金,具體執(zhí)行辦法詳見《公司安全風險抵押金實施辦法》。

2、項目部(分公司)以與公司簽訂的職業(yè)安全健康與環(huán)境管理責任書、個人以與項目部(分公司)簽訂的個人職業(yè)安全健康與環(huán)境管理責任書為獎懲依據。

3、對于安全方面有凸出貢獻者,具備下列表現之一者,公司批準給予適當精神和物質獎勵:

3.1在改善勞動條件和防止工傷事故或職業(yè)危害中做出顯著成績者。

3.2消除事故隱患、避免發(fā)生重大事故或直接經濟損失達5萬元及以上者。

3.3在安全健康方面積極采取先進技術,提出重要建議,有重大發(fā)明或科研成果、成績顯著者。4因違章作業(yè),違章指揮,違反勞動紀律或玩忽職守者給予以下懲罰:

4.1造成人身輕傷事故(含本人或他人受傷)處罰200元。

4.2造成人身重傷事故(含本人或他人受傷)處罰1000元,行政警告至記過處分。

4.3造成群傷事故處罰1500元,行政記大過處分,并予以息崗。

4.4造成死亡事故,處罰2000元,息崗或免職或開除廠籍留廠察。

4.5機械設備、火災、交通事故、直接經濟損失在1萬元以下,罰500-1000元;直接經濟損失在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1500-3000元;直接經濟損失在5萬元及以上10萬元以下,罰3000-5000元,行政警告至記過處分,并予息崗;直接經濟損失在1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5000-10000元,行政記大過,并予以息崗。

4.6交通事故造成人員死亡的全部責任或主要責任者予以息崗(事故責任認定以交通管理部門裁定為準)。

5、有人身死亡或群傷事故或直接經濟損失在10萬元及以上機械設備(含火災、交通)事故單位的負責人當年不能評為先進,并取消下一輪參加工程項目投標資格。

第12篇 建筑企業(yè)安全教育培訓制度范本

建筑施工企業(yè)安全教育培訓制度范本

為了強化職工的安全意識,提高職工的安全自覺性,特制定本制度。

(1)新工人必須經過三級安全教育(公司、項目部、班組),并必須經考試合格、登記人卡方可參加施工。

(2)工人變換工種,須進行新工種的安全技術教育并記錄入卡方可參加施工。

(3)三級教育的時間為公司級不少于15小時,項目部不小于15小時,班組級不少于20小時。

(4)特殊工種必須經過安全培訓,考試合格后持證上崗作業(yè)。

(5)定期輪訓各級領導干部和安全管理人員,每年至少一至二次,不斷提高安全意識,技術素質,提高政策業(yè)務水平。

(6)安全教育的內容是:安全生產思想教育,從加強思想路線方針、政策和勞動紀律兩個方面進行的安全知識教育主要從企業(yè)的基本生產概況、施工工藝方法、危險區(qū)、危險部位及各類不安全因素和有關安全生產防護和基本知識入手;安全技能教育,是結合各種專業(yè)特點,實施安全操作、規(guī)范操作的技能培訓,使其熟悉掌本工種安全操作技術,事故教育可以使其從事故培訓中吸取有益的東西,可預防類以事故的發(fā)生;法制教育可以激發(fā)人們自覺地遵幻守法,杜絕各類違章指揮、違章作業(yè)行為,這類教育可以定期或不定期地實施。在開展教育活動中,必須結構先進的典型事例進行正面教育,以利取長補短,保障安全生產。安全教育要求體現六性,即安全性、全面性、針對性以及成效性、發(fā)展性、經常性。

(7)要開展好主管部門及本公司布置的各項安全生產法,如百日安全生產法,安全月安全周等競賽活動,使安全生產警鐘長鳴,防患于未然,同時還可以根據施工生產的特點實施好,五抓的安全教育,即工程突擊趕任務時,工程接近收尾時,施工條件好時,季節(jié)氣候變化時,節(jié)假日蝗時這五個環(huán)節(jié)必須抓緊教育。

(8)教育培訓形式。安全教育、培訓可以根據各自的特點,采取多種形式進行,如設培訓班,上安全課,安全知識講座、報告會、智力競賽、圖片展、書畫剪貼、電視片、黑板報、墻報、簡報、通報廣播等等使教育培訓形象生動。

第13篇 某建筑企業(yè)安全施工檢查制度

建筑公司安全施工檢查制度

1、檢查形式及要求

1.1安全檢查分為季度性安全檢查、專業(yè)性安全檢查、階段性安全檢查和一般性檢查等方式進行。

1.2公司每年組織兩次定期安全檢查。

1.3項目部(分公司)每月組織一次定期安全檢查,一般在每月下旬進行。

1.4施工隊每周組織一次定期安全檢查。

1.5公司及有關部門應定期或不定期進行安全檢查,安全監(jiān)督人員要經常深入現場,檢查施工人員安全教育、措施交底等項工作是否到位,措施執(zhí)行情況,及時糾正違章行為,重大、特殊、危險作業(yè)實行過程監(jiān)控。

1.6公司、項目部(分公司)、施工隊定期安全檢查必須有明確目的、要求。檢查前應編制檢查提綱或安全檢查表,并做好檢查記錄。

1.7公司安全檢查由公司主要領導帶隊,項目部(分公司)安全檢查由經理帶隊,并邀請同級工會負責人參加,施工隊安全檢查由施工隊長帶隊。

2、檢查內容及要求

2.1安全檢查的主要內容應以查領導、查管理、查隱患及查反事故措施為主,同時將環(huán)境保護、衛(wèi)生和文明施工納入檢查范圍。

查領導--是否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生產方針,是否把安全工作列入重要議事日程并付諸實施,以及各級安全責任制的落實情況;

查思想--查安全生產意識狀況,檢查發(fā)生事故和各種不安全現象的思想原因;查管理--安全生產目標管理,安全工作管理臺帳,項目部(分公司)和施工隊安全生產管理工作;

查隱患--查施工現場存在的事故隱患,查違章違紀,查安全設施及安全標志,查文明施工情況;

查反事故處理--查是否按要求編寫反事故技術措施并執(zhí)行;發(fā)生事故是否按四不放過原則處理;

2.2檢查單位在安全檢查中發(fā)現的問題,應向受檢單位下達安全施工問題限期整改通知單(一式兩份)。

2.3受檢單位在接到安全施工問題限期整改通知單后,在限期內應安排進行整改,并將具體整改措施填寫在安全施工問題限期整改通知單記錄上(一式兩份)。

2.4檢查部門對受檢單位進行復查時,應就安全施工問題限期整改通知單進行復查、消案,結論欄內簽名,作出結論,并將記錄一份交檢查單位留存、消案。

第14篇 建筑企業(yè)如何貫徹落實安全生產法律制度

前言

近年來,黨和國家對安全生產工作日益重視,為了加強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防止和減少生產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和財產安全,促進經濟發(fā)展,國家先后出臺了一系列關于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guī)和行業(yè)規(guī)范制度,在一定程度上遏制了事故發(fā)生上升的勢頭,極大地推動了我國的安全生產法制建設。2004年1月9日頒布的《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工作的決定》指出,搞好安全生產,保障人民群眾的生命和財產安全,體現了最廣大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反映了先進生產力的發(fā)展要求和先進文化的發(fā)展方向,是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統(tǒng)籌經濟社會全面發(fā)展的重要內容,是實施可持續(xù)發(fā)展戰(zhàn)略的組成部分,是政府履行社會管理和市場監(jiān)管職能的基本任務,是企業(yè)生存發(fā)展的基本要求。

但是,由于各種各樣的原因,安全生產事故仍然連續(xù)發(fā)生,蓬勃發(fā)展的建筑行業(yè)也和煤炭、交通等行業(yè)一樣面臨著安全危機,究竟是什么原因導致安全生產事故居高不下?又怎樣才能減少甚至避免安全生產事故的發(fā)生呢這正是本篇試圖探討和解決的問題。

當前安全生產現狀

2002年6月29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獲九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八次會議審議通過并于2002年11月1日起施行。隨著《安全生產法》的實施,以這部法律為中心,我國形成了一整套與安全生產相關的、比較完備的安全生產管理法律體系。據國家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總局的有關統(tǒng)計數據顯示,全國人大及常委會立法中與安全生產有關的法律有10多部,國務院制定的各種條例達50多部。此外,國務院還下發(fā)了30多個加強安全生產的通知,國務院各部委制定規(guī)章100多個。用國家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總局局長李毅中的話說:“這些法律法規(guī)加起來,一寸厚的裝訂本有3大本?!?/p>

然而就是這3大本、上百個法律法規(guī)卻都管不住安全生產事故頻發(fā)!

必須承認,我國近年來的安全生產形勢依然嚴峻,全國每年因安全生產事故而喪生的人數達到十多萬。安全生產事故頻發(fā),死傷眾多,不僅影響了經濟發(fā)展和社會穩(wěn)定,而且損害了黨、政府和我國改革開放的形象。而工程建設過程中發(fā)生的事故起數和傷亡人數也一直高居不下,僅次于煤礦和交通行業(yè)。建筑工程安全事故頻發(fā)和其它行業(yè)系統(tǒng)發(fā)生的安全生產事故已經嚴重影響了國家、社會的安定和千家萬戶的幸福生活。

面對此情此景,讓人對安全生產工作產生了困惑,人們不禁要問:為什么在黨和國家高度重視,安全生產法律、法規(guī)頻頻出臺、嚴格實行安全責任追究的背景下,建筑行業(yè)安全生產事故的發(fā)生率仍然得不到顯著的控制呢?如此這般,到底是法律之過?還是人之過?

原因分析

安全生產中存在的問題千頭萬緒,不僅有法律問題,還有經濟問題和社會問題。法律規(guī)范的作用雖然是很強的,但它卻不是萬能鑰匙,不可能因為一部法律頒布了,各種違章行為就會自動停止,安全生產事故就會自動消失,安全隱患就會自動消除。也許正如法學界流行的這么一句話:“法律是灰色的,而現實之樹常青?!?/p>

綜合分析我國建筑行業(yè)安全生產的現狀,我們認為造成該行業(yè)安全生產水平一直長期較低的主要原因應當包含社會因素和企業(yè)自身管理兩方面的內容。

一、社會因素。首先,盡管法律在社會生活中的作用舉足輕重,但必須承認,除此之外還存在著其他一些能夠指導或引導人們行為的工具,如權力、行政、道德和習慣,它們所起的作用有時是法律所無能為力的。這一點隨著法律萬能作為一種狂妄和淺薄的觀點遭到拋棄,已經達成共識。也就是說,社會紛繁復雜,法律僅僅是一件工具,法律本身的局限性告訴我們,它無法在一切問題上都做到天衣無縫。法律的工具性須經大量的人力、物力來執(zhí)行。正如培根在《論司法》一文中引用的《圣經》中圣保羅的一句話:“我們知道法律體現著正義,但這也要人能正確地運用它。”所以,安全生產法律法規(guī)制定得再多再好,還必須要通過企業(yè)和人在日常社會生產活動中的具體行為去運用、去貫徹落實,才能體現出法律本身的真正價值。而當今社會,由于各種各樣的原因,特別是長達數百年的封建統(tǒng)治,對國家、對企業(yè)的管理工程以及人們的習慣在一定程度上還停留在人治階段,使得有法不依、執(zhí)法不嚴的現象屢見不鮮。

其次,整個社會的安全意識淡薄。從政府到百姓,有相當數量的人,對安全生產的概念比較模糊,總認為安全生產問題離自己很遠,對社會上發(fā)生的事故,總是麻木不仁,即使有所關注,也只是當作社會新聞和茶余飯后的談資,根本沒有引以為戒。隨著安全生產法律和制度的不斷健全,專業(yè)機構也已基本建立,可以說國家對安全生產的管理在法理、條文上有了比較完整的建制,而且這些法律和制度都“寫”在了紙上,“貼”在了墻上,“讀”在了口上。但是,一些企業(yè)片面追求經濟利益,少數地方官員過分追求政績,甚至于有的地方官員充當保護傘,或是干脆直接下海、借機謀取私利。于是,對于安全生產工作,常常是說起來重要,用起來次要,干起來不要,出了事故后又覺得必要,把關于安全生產的法律和制度寫在紙上、掛在墻上、喊在嘴上,就是不落實在行動上,讓那些法律和制度成為了聾子的耳朵——擺設。另外,社會、政府對違法企業(yè)的監(jiān)督、處罰不夠到位和有力,有法不依(權大于法)、執(zhí)法不嚴(情大于法)、違法不究(錢大于法),從而使得法律和制度在運行中往往被架空,直接導致了企業(yè)無視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guī)。同時,雖然政府權力開始與其他社會公共行為分離,但并未從社會政治行為中完全分化出來,況且由于行政權力運行的“太極化”,使得違法成本低廉,組織結構層面的多重性也使得機構臃腫和職責不分,這更加重了行政權力的社會化并滋生腐敗現象,執(zhí)法和監(jiān)管力量缺席。法律和制度在那擺著,而真正起實際作用的卻是大家都心知肚明的潛規(guī)則。制定安全生產法律和制度的根本目的是為了規(guī)范和約束其執(zhí)行者(包括政府、部門和企業(yè))的行為,是為了減少和避免事故的發(fā)生。當法律和制度被束之高閣,被架空的法律和制度造成的不僅僅是監(jiān)督的缺席,更重要的是引發(fā)民眾的法律制度信任危機。3大本、上百部法律法規(guī)都管不住安全事故頻發(fā),這不僅讓立法者尷尬,更讓守法者失去守法的勇氣和信心。

再者,由于經濟建設的無序發(fā)展,造成了國家在宏觀上的失控,使得建筑市場極度“繁榮”,建筑施工隊伍“供不應求”導致施工隊伍總體安全素質和安全管理能力下降,從根本上埋下了不安全隱患。

《安全生產法》明確了政府監(jiān)管與企業(yè)自律的關系,以外促內,內外結合。監(jiān)管與自律是外因與內因的關系,政府監(jiān)管是促進企業(yè)安全管理的外部條件,安全生產歸根結底在于企業(yè)內部,企業(yè)是安全生產的主體。我們不能因為強調外部監(jiān)管而忽視企業(yè)內部管理,否定企業(yè)自律的決定性作用。檢驗政府監(jiān)管實效的主要標志之一,就是看企業(yè)的安全條件是否改善,安全管理是否到位,生產安全事故是否減少。

二、企業(yè)自身管理。主要是工程管理者以及從業(yè)人員的安全生產法律意識淡薄;安全生產法律法規(guī)沒有得到有效的貫徹落實,特別是在基層的貫徹落實還停留在口頭上,流于形式;安全生產違法行為沒有受到有力的處罰和處理。

從總體上看,從業(yè)人員在施工建設過程中的自我保護和安全生產的意識比較淡薄,一些工程建設單位特別是個體建筑施工隊伍的負責人依法管好安全施工生產的意識也很淡薄,他們或者不懂法律,或者明知故犯,沒有依法為施工人員提供必要的安全生產條件和勞動安全保護,使從業(yè)人員在十分惡劣和危險的條件下作業(yè),以至發(fā)生事故,造成大量人員傷亡。許多私營企業(yè)老板只要經濟效益,片面地追求利潤最大化,忽視甚至放棄安全生產,他們沒有意識到這是一種嚴重侵犯人權的違法行為,沒有意識到它所可能產生的法律后果。安全生產還沒有真正成為所有施工建設單位的自覺行動,沒有從安全生產是法定的義務和責任的高度引起足夠的認識和重視。

另外,由于近年連續(xù)大規(guī)模的經濟開發(fā)建設,建筑市場對建筑施工隊伍的大量需求,使得建筑施工隊伍供不應求、魚龍混雜,大量拼湊而成的包工隊、沒有資質的建筑施工隊伍充斥建筑市場。這些包工隊以及沒有資質的建筑隊伍或者采取掛靠有資質的大單位、或者通過賄賂等其他不正當手段謀取到工程建設任務。一旦得到建筑任務后,為了彌補前期的不當投入、并追求最大利潤,他們必然會降低工程成本、偷工減料,安全投入必然也不會完全到位,安全技術裝備必然陳舊落后,安全設施也不可能得到充分保證。同時,由于這些企業(yè)的負責人和從業(yè)人員的安全素質普遍較低,不可避免地存在安全管理機構和安全管理網絡不健全、安全管理混亂、不安全因素和事故隱患多等現象。

再者,建設、施工企業(yè)的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缺乏強有力的安全生產執(zhí)法手段和獎罰機制。特別是以責任制為核心的各項安全管理制度缺乏或者得不到切實貫徹,各級管理人員沒有危機感,缺乏主動管好安全工作的責任心,推進安全工作的動力也就失去了。

大量的、沒有經過嚴格培訓的建設工人涌入基建隊伍也是導致建筑行業(yè)安全事故頻發(fā)的重要因素。工人的素質差、安全生產技能差,加上管理再不到位,施工質量得不到保證,還常常造成工程質量安全事故,如橋梁坍塌、房屋倒塌、江堤決口等。

第15篇 建筑施工企業(yè)合同管理制度

1.?總則

(1)?為規(guī)范公司合同的管理,防范與控制合同風險,做到管理有規(guī)章,簽約有約束,履行有檢查,維護公司的合法權益,特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適用于公司簽訂和履行的所有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勞務分包合同、專業(yè)分包合同、施工內部承包合同、材料設備買賣合同等。

2.?合同簽訂的基本要求

(1)?經濟合同是法人之間為實現一定經濟目的,明確相互權利義務關系的協議。簽訂經濟合同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及其相關規(guī)定,不搞違法活動。

(2)?簽訂合同前,首先審查對方是否具備法人資格及其社會信譽,確認其具有履行合法的能力方可與其簽訂合同。

(3)?簽訂經濟合同必須堅持平等互利、協商一致、合法的原則。

(4)?簽訂經濟合同的依據為有關文件、資料、國家及各級政府批準的計劃任務書、設計圖紙及施工圖預算書。

(5)?簽訂工程承包合同必須具備以下重要條款:

①?工程名稱和地點。

②?工程承包的性質、范圍及內容。

③?開、竣工的日期。

④?工程造價。

⑤?工程價款的支付和竣工結算的方法。

⑥?業(yè)主開工條件、設計圖紙等有關資料提供的時間。

⑦?材料和設備的價格結算方法。

⑧?取費標準。

⑨?質量承諾標準及保修條件。

⑩?互相協作事宜。

○11 違約責任。

(6)?合同條款的內容必須用語確切、責任明確、字跡工整。

3.?合同簽訂的工作簽訂

1)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的簽訂

(1)合同洽談前,公司業(yè)務部必須對發(fā)包人的綜合情況進行考察。建設工程施工合同中投標中標的項目,要審查業(yè)主的招標文件、我方的投標書、中標書、紀要、往來函等文書,召集有關部門認真組織合同洽談準備會,制定談判的原則和方案。

(2)合同洽談過程中,對于涉足擔保、預付款、各類保證金等費用較大的項目,要重新進行評審。合同洽談準備會,制定談判的原則的方案。

(3)合同主要條款商定后,由業(yè)務部負責起草文本,交相關部門(項目部、合同管理部、財務部等)進行會審后,公司分管副總經理(或總經濟師、合同主審人員)認為已經基本沒有異議的,提交審查意見,報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批準簽字。工程項目經理和營銷項目經理必須參與合同簽訂活動的全過程。

(4)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后,按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或合同約定必須辦理鑒證、公證手續(xù),由業(yè)務部負責辦理。按規(guī)定須經上級有關部門批準才能簽訂的合同必須批準后才能簽訂。

2)勞務(專業(yè))分包合同的簽訂

(1)合同洽談前,公司業(yè)務部必須對分包人的綜合情況進行考察,要分包方提供以下證件原件:

有效的企業(yè)法人營業(yè)執(zhí)照、建筑業(yè)企業(yè)資質證書、施工許可證、施工收費標準證書、安全資質證書、勞動隊伍資質證書、關于簽訂合同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書或法人授權委托書。

(2)項目經理部在符合分包方條件的企業(yè)中進行招(議)標工作。合同管理部對招標文件、評標辦法及合同條件進行審查,并對招標工作進行監(jiān)督。

(3)勞務(專業(yè))分包隊伍中標后,征得業(yè)主同意,由項目經理部(重大分包合同應報公司總經理審批)與分包方簽訂分包施工合同。工程所在地地方主管部門有分包合同示范文本的,采用其示范文本;地方主管部門無示范文本的,采用公司制定的示范文本。

(4)項目部在簽訂合同后,應將合同文本報公司合同管理部備案。

3)材料設備采購合同的簽訂

材料設備采購合同由采購部根據建設工程合同要求與供應方進行洽談,擬訂合同條款,交項目經理部、合同管理部會審后,由采購部簽訂,合同管理部加蓋合同專用章。重大買賣合同會審后,由總經理批準簽訂。

4)其他經濟合同的簽訂

其他經濟合同由主辦 與對方當事人商談后擬好合同條款,附合同會審表報部門(項目)經理審批或預審,在部門(項目)經理權限范圍內的合同由部門(項目)經理批準,由部門(項目經理部)合同管理員加蓋合同專用章;內部承包合同和其他重大經濟合同由部門(項目)經理簽署意見后由合同管理部進行合法性審查,報總經理批準簽訂。

合同正式簽訂后,合同文本除相關部門自行保管外,應當隨合同評審表交存公司合同管理部一份備案。

5)合同的履行

(1)合同及所屬公司應當按照合同約定全面履行自己的義務,并隨時督促對方當事人及時履行其義務。合同履行中發(fā)生的情況應建立合同縷析執(zhí)行情況臺賬。

(2)有關合同履行中的書面簽證、來往信函、文本、電報等均為合同的組成部分,合同經辦人應及時整理、妥善保管。在合同履行過程中,對公司履行情況應及時做好記錄并經對方確認。向對方當事人交付重要資料、發(fā)票時應由對方當事人出具收條,履行合同付款時應當對方當事人出具收條,公司原則上只開具限制性抬頭的轉帳支票,不允許以現金形式支付。

(3)對合同履行過程中的違約情況或違反合同的干擾事件,合同履行單位、項目經理部應及時查明原因,通過取證按照合同約定及時、合理、準確地向對方提出索賠(含違約)報告。當公司接到對方的索賠(含違約)報告后應認真研究并及時處理、解釋或提出反索賠,公司員工不得擅自在對方當事人出具索賠報告、對賬單等確認類文書上簽字蓋章,確須確認的,應視具體內容經公司領導或部門(項目經理部)負責人同意。

(4)在履行合同過程中,經辦人員若發(fā)現并有確切證據證明對方當事人有下列情況之一的,應立即中止履行,并及時書面上報公司辦公室處理,公司辦公室應立即向公司法律顧問咨詢,并將基本情況和法律顧問的處理意見一同上報公司領導。

①經營狀況嚴重惡化。

②轉移財產、抽逃資金,以逃避債務。

③喪失商業(yè)信譽。

④有喪失或者可能喪失履行債務能力的其他情形。

(5)債權債務的定期確認和發(fā)生重大變動事的確認:

①在重大、復雜合同的履行過程中,經辦人員應定期與對方對賬,確認雙方債權債務。

②在對方當事人發(fā)生兼(合)并、分立、改制或其他重大事項以及本公司或對方當事人的合同經辦人員發(fā)生變動時,應及時對賬,確認合同效力及雙方債權債務。

4.合同的變更、解除

(1)在合同履行期間由于客觀原因需要變更或者解除合同的,須經雙方協商,重新達成書面協議,新協議未達成前,原合同仍然有效。本方收到對方當事人要求解除或變更的通知書后,應當在規(guī)定的期限內作出書面答復。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變更合同應當辦理批準登記等手續(xù)的,應依法及時處理。

(2)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方可以單方解除合同。

①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②在履行期限屆滿之前,對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主要債務。

③對方遲延履行主要債務,經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

④對方遲延履行債務或其他違約行為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⑤法律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3)公司任何人員不得擅自以公司名義變更或解除合同。若確須變更或解除時,由合同經辦人查明原因,提出意見,經批準簽訂的門或領導審核后,認為已出現了上述規(guī)定的情形的,應提出公司法律顧問審查并簽發(fā)解除合同的函;對方沒有違約,應同對方協商,達到一致意見,并依法簽署變更或解除合同的書面協議。合同變更必須由原合同起草部門負責更改,按《合同評審程序》辦理合同變更評審,

并辦理書面的合同變更手續(xù)。做好變更文件的整理、保存和歸檔工作。

(4)對方提出合同變更的,變更程序也應按規(guī)定的程序執(zhí)行。合同變更引起的索賠,合同變更必須與索賠同步進行,索賠協議是合同變更的處理結果,是變更后合同的一部分。

(5)對于特殊情況下合同履行過程中的合同中止(包括停、緩建),必須及時辦理中止手續(xù),收集因中止合同給本公司帶來經濟損失的證據和資料,及時追究對方責任。中止的合同又恢復繼續(xù)履行時,依相同程序辦理恢復手續(xù)。合同的恢復與中止都必須通知合同審批部門或領導。

(6)合同未履行完畢,但確定不再繼續(xù)履行,合同履行部門應做好終止記錄,收集履行過程中所有與合同有關的文件,做好經濟往來和工程結算工作,辦理解除合同手續(xù)。資料移交公司檔案室保存。

5.合同的日常管理

(1)所有合同必須交工程管理部備案存檔。

(2)一般項目合同由各分公司起草,報公司工程部審核并經分管領導批準后蓋章。

(3)重大工程合同由公司工程部起草,經有關部門會簽后,分管領導審核并報總經理批準,方可蓋章。

(4)嚴格履行合同登記蓋章手續(xù),核對審批程序,對無簽字手續(xù)的有權拒絕。

(5)合同的簽訂一律使用合同專用章,并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章,任何人不得越權使用其印章簽訂經濟合同,也不得以行政章代替合同專用章。

(6)建立合同檔案,對個單項工程的合同都要有原始記錄的簽證。

(7)對于登記上賬的合同,按月轉送統(tǒng)計人員以便按規(guī)定上報各有關部門。

(8)建筑施工企業(yè)基層單位的合同管理應遵循以下規(guī)定:

①個基層單位合同必須由專人管理,并建立檔案。

②簽訂的工程合同必須執(zhí)行合同的審批手續(xù)后由總公司簽字、蓋章。

③各子公司所洽談的重大工程項目或因資質需要的工程項目,必須執(zhí)行合同審批手續(xù)后由總公司簽字蓋章。

④凡到總公司簽訂工程項目合同的,必須同時報送內部承包合同,一并審核、簽字蓋章。

⑤嚴格執(zhí)行公司簽訂的內部承包合同,對不能完成生產任務指標的,要按相關合同條款及公司的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⑥對于聯營協議,在簽訂工程合同時,必須對聯營單位的信譽、業(yè)績、資信、施工能力等進行調查,并附有一定的風險抵押,且執(zhí)行合同審批程序方可簽字、蓋章。

6.合同與獎懲

(1)公司、所屬各分公司全體職員應當嚴格遵守本制度,有效訂立、履行合同,切實維護公司的整體利益。公司辦公室負責本制度執(zhí)行情況的監(jiān)督考核。

(2)對在合同簽訂、履行過程中發(fā)現重大問題,積極采取補給措施,使本公司避免重大經濟損失以及在經濟糾紛處理過程中,避免或挽回重大經濟損失的,予以獎勵。

(3)合同經辦人員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給公司造成損失的,公司將依法想責任人追償損失:

①未經授權批準或超越職權簽訂合同。

②為他人提供合同專用章或蓋章的空白合同、授權委托書。

③應當簽訂書面合同而未簽訂書面合同。

(4)合同經辦人員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給公司造成損失的,公司酌情向有關人員追償損失:

①因工作過失致使公司被騙的。

②公司履行合同未經對方當事人確認的。

③遺失重要證據的。

④發(fā)生糾紛后隱瞞不報、私自了結或報告避重就輕,從而貽誤時機的。

⑤合同專用章、蓋章的空白合同、授權委托書遺失未及時報告和報案。

⑥未履行規(guī)定手續(xù)擅自在對方出具的確認書、索賠報告上簽字而給公司造成損失的。

⑦其他違反公司相關制度的行為。

(5)公司職員在簽訂、履行合同過程中觸犯刑法,構成犯罪的,將依法移交司法機關處理。7。合同考查

(1)工程合同必須在開工前簽訂,合同簽訂率達到100%。

(2)內部承包合同與工程承包合同簽訂后0天內,簽約率達100%。

(3)合同條款要真實準確、責任分明,企業(yè)合同章、法人代表章、經辦人簽字要齊全有效,不允許出現無效合同和違法合同。

(4)合同履約率達到80%以上。

第16篇 某建筑企業(yè)安全防護裝備管理制度

建筑公司安全防護裝備管理制度

1、勞動防護用品用具由安全管理部統(tǒng)一管理和發(fā)放,各使用單位不得私自購置,特殊情況需報安全監(jiān)察部同意后方能購置。

2、勞動防護用品用具的采購必須同時具有國家有關部門頒發(fā)的該產品生產許可證、產品合格證和試驗檢驗報告。

3、勞動防護用品用具應按《規(guī)程》要求定期進行試驗,安全監(jiān)察部提出試驗計劃,試驗標準,試驗方法,委托有關單位調試所進行試驗,試驗結果應有書面報告。

4、工程開工前十天提出勞動防護用品用具的類別、數量計劃,安監(jiān)部可根據實際情況配足借用。5、使用部門可將借用的用品用具采取押金租用形式交由個人保管或使用(辦法自定)。

6、使用單位在工程竣工后一個月內將租用和配給的用品用具歸還安監(jiān)部,無正當理由損壞或丟失按原值或酌價賠償。

7、用品用具在使用前應做外觀檢查,不合格嚴禁使用。

8、部分勞動防護用品用具的使用和檢驗:

a、安全帽:原則規(guī)定新品使用周期2年,帽殼破裂或缺件(帽襯、下鄂帶、后箍等)不允許再使用。使用時分色,參觀人員、中層及以上領導及安全員(白色)、管理人員(紅色)、施工人員(藍色)、勞務用工(黃色)。公司員工安全帽由個人保管,可以壞換新,遺失賠償后領取。

b、安全網:平網和立網、密目網不允許互替代用,使用中每星期至少一次定期檢查。嚴重變形和磨損斷裂、霉變、連接部脫落應進行修理或更換。

c、安全繩(帶):不得移作他用,使用時要做外觀檢查,發(fā)現異常斷股損傷或金屬配件變形銹蝕,斷裂不允許使用。

d、驗電器:使用前應檢查絕緣桿有無破損是否缺件,指示燈不亮或無音響嚴禁使用,每年做一次試驗。

第17篇 某建筑企業(yè)安全技術交底制度

一、 工程開工前,由工程部、設計所向項目部管理人員進行安全技術措施交底,闡明工程施工特點及各時期安全施工的要求,以貫徹施工安全技術措施。

二、 項目經理或安全負責人核對現場安全技術措施是否符合施工方案的要求,存在漏洞時,應對措施進行完善,直至符合要求方可開工。

三、 施工過程中,班組長應按施工安全措施要求,對操作人員進行詳細的工序安全技術措施交底,使全體施工人員懂得各自崗位職責和安全操作方法,執(zhí)行安全措施。

四、 交底必須在施工作業(yè)前進行,任何項目在沒有交底前不準施工作業(yè)。

五、 交底工作一般在施工現場項目部實施。

六、 開工前,工程項目經理或技術負責人對施工員、班長和作業(yè)人員應進行交底,應有書面材料,并履行雙方簽字手續(xù),注明交底日期。書面交底一式二份,一份交給被交底人,一份附入安全生產臺帳備查。

七、 被交底者在執(zhí)行過程中,必須接受項目部的管理、檢查、監(jiān)督、指導,交底人也必須深入現場,檢查交底后的執(zhí)行落實情況,發(fā)現有不安全因素,應立即采取有效措施,杜絕事故隱患。

八、 安全技術交底要結合規(guī)程及安全施工的規(guī)范標準進行,避免口號式,無針對性的交底。并認真履行交底簽字手續(xù),以提高接受交底人員的責任心。同時要經常檢查安全措施的貫徹落實情況,糾正違章,使措施方案始終得到貫徹執(zhí)行,達到既定的施工安全目標。

九、 相關文件及記錄

1.《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jgj59-99

2. 安全技術交底表(kge-qr-gc056)

第18篇 z建筑施工企業(yè)安全管理規(guī)章制度

【黨團制度網-訊】

企業(yè)經理法人安全生產責任制

一、建立、健全本單位安全生產責任制;

二、組織制定本單位安全生產規(guī)章制度和操作規(guī)程;

三、保證本單位安全生產投入的有效實施;

四、督促、檢查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及時消除生產安全事故隱患;

五、組織制定并實施本單位的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六、及時、如實報告生產安全事故。

安全生產副經理安全生產責任制

一、在經理的領導下,認真貫徹執(zhí)行黨和國家的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令、法規(guī)、標準及上級的指示決議。

二、從組織、管理、指揮生產方面負安全責任,認真貫徹“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協助經理組織本公司的安全生產檢查工作,對查出的問題督促有關人員及時整改,對違章者進行批評教育和處理。

三、定期召開安全生產會議,及時總結推廣安全生產先進經驗。

四、負責對新工人的安全生產思想教育和對各科人員的安全責任教育,并檢查其落實執(zhí)行情況。

五、在深入基層,現場檢查施工進展情況的同時,認真檢查安全生產情況,并組織有關人員對施工現場徹底進行一次安全檢查,對查出的問題,責成有關人員及時整改。

六、每季度定期進行各級各部門安全生產責任制安全目標考核。

七、監(jiān)督檢查各施工單位的安全防護品的發(fā)放和使用情況。

總工(技術負責人)安全生產責任制

一、認真貫徹執(zhí)行國家的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和安全技術標準、規(guī)范,結合單位技術情況,制訂貫徹實施的具體措施,并檢查落實執(zhí)行情況。

二、對施工生產中一切安全技術工作全面負責,經常把安全技術工作列入重要議事日程。每次研究,安排施工生產技術工作時,必須同時研究,安排安全技術工作。

三、組織編制、審查施工組織設計及施工方案時,要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從工程設計的圖紙審核,施工方法的確定,施工機械設備,垂直運輸設備的選用,以及確定架設工程的實施方案等每個環(huán)節(jié),都要有安全技術措施,要針對性強,實用效果好,成為科學指導施工的技術依據。

四、對企業(yè)存在的重大事故隱患和嚴重職業(yè)危害問題應列為重大科研項目,有計劃,有步驟地下達科研任務,組織力量攻克技術難關,徹底改善勞動條件。

五、組織學習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制定特殊施工工藝的技術措施,督促各生產單位實施和采用新技術,新設備,新工工藝時,必須制定相應的安全技術措施。

六、單位新建、改建、擴建工程的審查或提出設計方案時,必須同時提出安全技術、工業(yè)衛(wèi)生設施方案,同時要檢查實施情況。

安全科長安全生產責任制

一、認真貫徹落實上級部門和公司頒發(fā)的各項安全技術規(guī)范和規(guī)章制度,搞好公司的安全生產工作。

二、認真檢查監(jiān)督各單位勞動保護用品的購置和使用,以及安全生產執(zhí)行落實情況。

三、負責對職工進行安全施工思想教育,對新工人進行安全規(guī)章制度,操作規(guī)程,勞動紀律的教育,編寫教育材料。

四、定期組織安全大檢查,對查出的問題提出限期整改意見,并進行復查,經常深入工地進行安全檢查指導。

五、負責組織審批安全施工組織設計,并檢查監(jiān)督執(zhí)行情況。

六、組織好安全方面的會議,總結安全管理工作的先進經驗,推廣安全管理先進典型。

七、按照傷亡事故管理辦法規(guī)定,做好事故的處理,分析總結和上報工作。

總會計師安全生產責任制

一、在總經理的領導下,認真貫徹執(zhí)行國家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律、法規(guī)。

二、指導項目部編制保證安全生產的資金投入計劃。

三、協助安全部門編制安全教育計劃。

四、領導財務部門確保公司整個生產經營過程中的安全生產資金及時撥付。

項目經理安全生產責任制

一、項目經理應對本單位勞動保護和安全生產工作負具體領導責任,認真督促檢查工地安全生產規(guī)章制度的落實,不違章指揮。

二、定期研究分析工地的安全狀況,定期組織安全檢查和開展競賽活動,對安全檢查查出的隱患要采取措施、落實人員、落實經費、限期整改。

三、組織工人學習勞動保護和安全生產知識,進行遵章守紀和安全技術教育,堅持對新工人進行三級安全教育。

四、發(fā)生重傷、死亡和重大設備事故,應迅速報告主管部門、勞動部門和檢察院,并按照“四不放過”的原則,認真查清原因,擬定防范措施。

第19篇 建筑企業(yè)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制度

一、治理目的

通過建筑施工安全生產隱患排查專項治理,排查建筑施工現場存在的安全隱患和安全管理中的薄弱環(huán)節(jié),采取有效地針對性措施,消除施工安全事故隱患,進一步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認真執(zhí)行安全生產標準規(guī)范,切實提高建筑施工安全生產水平,堅決遏制建筑施工安全事故的發(fā)生。

二、組織領導

成立建筑施工安全生產隱患排查專項治理工作領導小組,由王生全任組長,張百席、溫秀春、冶占福、馬麟、王元成等相關職能部門負責人為成員。

三、專項治理重點

1、項目經理、專職安全員、總監(jiān)理工程師等關鍵管理人員到崗并履行職責情況。

2、施工許可證、安全生產許可證、“三類人員”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特種作業(yè)人員持證上崗和是否符合規(guī)定要求情況。

3、現場使用的大型機械設備(包括塔吊、施工電梯等)進場備案、安拆方案編制審批審核、檢查驗收、安全檢測檢驗和使用情況。

4、腳手架、高處作業(yè)、深基坑、高大模板支撐等危險性較大分部分項工程的專項施工方案編制、專家論證、審批審核和實施落實情況。

5、施工人員居住工棚、生活場所存在隱患的排查,按照《新疆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局文件》的要求,臨時活動房搭設及驗收使用情況。

6、臨時設施搭設、臨時用電及驗收使用情況;用電設施設備安全與管理情況;特別是施工作業(yè)人員居住工棚、生活場所存在的隱患排查的情況。

7、應急救援預案制訂及演練情況;建立專職應急救援隊伍、應急救援物資、設備配備及維護情況。

四、排查治理內容、方式和重點

(一)排查治理內容

1.建筑施工安全法規(guī)、標準規(guī)范和規(guī)章制度的貫徹執(zhí)行。

2.建設工程各方主體特別是建設單位、施工單位和工程監(jiān)理單位的安全生產責任制建立和落實。

3.安全生產費用的提取和使用。

4.危險性較大工程安全方案的制定、論證和執(zhí)行落實;

5.安全教育培訓,特別是“三類人員”、特種作業(yè)人員持證上崗和生產一線職工(包括農民工)的教育培訓。

6.應急救援預案的制定、演練及有關物資、設備配備和維護。

7.建筑施工企業(yè)、項目和班組的安全檢查和整改落實。

8.事故報告和處理及對有關責任單位和責任人的追究等。

(二)排查治理方式

1.堅持與建筑安全專項治理結合起來,解決影響建筑安全生產的突出矛盾和問題。

2.堅持與日常建筑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結合起來,加強安全生產許可、制度的動態(tài)監(jiān)管,加大監(jiān)督檢查力度。

3.堅持與加強建筑企業(yè)安全管理和技術進步結合起來,提高建筑施工安全質量標準化管理水平,加大安全投入,推進安全技術改造,夯實安全管理基礎。

(三)排查治理重點

以防范腳手架、建筑起重機械事故和規(guī)范安全防護用品的使用為重點,依據《建筑起重機械安全監(jiān)督管理規(guī)定》(建設部令第166號)、《危險性較大工程安全專項施工方案編制及專家論證審查辦法》(建質〔2004〕213號)、《建筑施工個人勞動保護用品使用管理暫行規(guī)定》(建質〔2007〕255號)和《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jgj59-2022)等相關法規(guī)和技術標準,圍繞以下四方面為主要內容進行檢查和整改。

1、《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規(guī)定的危險性性較大工程(施工用電、腳手架、基坑支護與降水工程、土方開挖工程、模板工程、起重吊裝工程、在建工程在施工中涉及拆除、爆破的、其他)的專項施工方案的編制、審批、交底、驗收及使用等情況。臨邊、洞口防護等。

2、《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規(guī)定的深基坑工程、地下暗挖工程、高大模板工程、作業(yè)面距離墜落基準面30m及以上高空作業(yè)的工程的專項施工方案的編制、審批、專家論證、交底、驗收等情況。

3、建筑起重機械的備案登記、安裝、拆卸、檢測、驗收、使用、維修保養(yǎng)等。

4、安全帽、安全帶和安全網等安全防護用品的采購、查驗、使用等。

五、實施步驟

建筑施工安全生產專項治理工作分三個階段進行

(一)宣傳動員、制定方案:

組織召開動員大會,把專項治理目的、要求傳達到每個工程項目,每位項目經理、專職安全員。通過采取各種形式,廣泛宣傳,要充分利用專項治理的有利契機,開展施工人員,特別是民工的全員安全生產教育,充分發(fā)揮全體施工人員的積極性,鼓勵施工人員積極主動地參于施工安全排查隱患和整治。各企業(yè)要根據自身的實際,制定施工安全生產專項治理工作的實施方案,組織企業(yè)管理人員、施工人員全面排查各種施工安全隱患。在專項治理的實施方案中,以排查建筑施工安全隱患為工作主線,以現場施工項目為中心,以貫徹落實為工作要求,明確任務,落實責任單位和責任人,橫向到邊,縱向到底,不留死角。

(二)排查整改,執(zhí)法檢查:

按照市建管站關于安全生產隱患排查的九項內容和結合專項治理的工作實施方案,組織骨干力量對每個在建工程開展自查,全面排查施工安全事故隱患,重點突出大型施工機械設備、施工人員居住工棚、生活場所存在隱患的排查。要建立在建工程施工安全隱患排查登記檔案、整改落實記錄等的閉合制度;建立施工安全隱患公示制度,在施工現場醒目位置建立公示牌,對排查出來的問題和安全隱患要按照三定原則(定人員、定時間、定措施)立即整改,同時要對施工安全隱患進行分析、梳理,研究制定從源頭解決的方法和辦法。研究和掌握工程建設項目的安全施工特點和規(guī)律,確保施工安全。

( 三)總結提高,“回頭看”再檢查

為鞏固隱患排查治理專項行動成果,確保專項治理取得實效。要對建筑施工安全專項治理工作進行回顧總結,針對本企業(yè)安全生產的薄弱環(huán)節(jié)制定對策措施,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管理的長效機制。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協調,嚴格落實排查治理責任

工程建設的各方主體,要充分認識專項整治活動的重要意義。從思想和行動上高度重視起來,要建立健全機構,成立隱患排查工作領導小組,堅持“一把手”負責、分管領導具體抓、各業(yè)務部門共同抓的安全生產組織保障體系?!耙话咽帧币⒅芈鋵嵷熑?重點解決安全生產工作中的一些重點、難點問題;分管領導要親自下基層、下現場,負責組織、指揮、協調、落實各部門、各崗位、各人員的安全生產管理職責。

各施工單位要結合本單位實際,制定隱患排查治理實施方案。實施方案要有針對性、可操作性,要有重點、分步驟地加以推進,并將本企業(yè)的隱患排查治理實施方案印發(fā)至各施工現場,各施工現場項目經理、總監(jiān)要保證將隱患排查治理的各項措施落實到位,切實把工作做深、做細。

開發(fā)區(qū)安監(jiān)站要負責監(jiān)督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在各施工現場的開展及落實情況。

(二)實施綜合治理,依法深化隱患排查治理措施

1.堅持市場監(jiān)管和施工現場整頓同步。一是著力整頓并規(guī)范建筑市場。切實加強對建設程序、市場各方主體的監(jiān)管,在招標投標、施工許可、施工活動監(jiān)管、安全生產監(jiān)督等各個環(huán)節(jié)規(guī)范程序、嚴格管理。依法查處假招標、明招暗定、違法發(fā)包、違法轉包、無證施工、無資質施工等各類違法行為;加大行政執(zhí)法力度,對發(fā)現違法違規(guī)行為的,依法實施行政處罰。重點加大對建設單位、監(jiān)理單位等具有管理職能主體的監(jiān)管,督促其認真履行管理職責,有效開展監(jiān)督檢查,保證施工安全生產。二是著力強化對施工現場的監(jiān)管。安監(jiān)站要加大對現場的監(jiān)督管理力度,采取高強度、大頻率的監(jiān)督檢查,對施工現場是否落實安全生產法律法規(guī)和標準規(guī)范、是否落實隱患排查整治各項措施進行檢查,嚴格督促施工企業(yè)、監(jiān)理企業(yè)按標準施工、按規(guī)范監(jiān)理,堅決制止憑經驗施工、按土辦法操作。三是保障大型機械運行安全。切實加強對大型機械安全管理,加強對操作人員持證上崗情況的檢查,重點加強對安裝、拆卸等關鍵工序的監(jiān)督,實施嚴格的管理。安監(jiān)站對安裝、拆卸的專項方案、單位資質、人員資格要進行嚴格審查,做到資質證書與實際單位一致、個人證書與本人一致,對不符合規(guī)定的,不得準予實施。安裝、拆卸活動開始時,施工單位、監(jiān)理單位要到場進行再次核實并現場監(jiān)督,安監(jiān)站要組織到現場抽查、巡查。

2.堅持企業(yè)監(jiān)管和人員監(jiān)督同步。結合安全生產兩項許可動態(tài)監(jiān)管,在排查整治活動開展過程中,切實加強對企業(yè)和相關“三類人員”的動態(tài)管理。一是注重對企業(yè)安全生產條件的復查。在各類監(jiān)督檢查中,把現場存在的各類安全生產隱患和問題,提高到企業(yè)是否滿足安全生產法定條件的高度,對不符合條件、降低安全生產條件的企業(yè)限期責令改正,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依法提出暫扣《安全生產許可證》的建議。二是注重對相關“三類人員”的監(jiān)督檢查。加強對項目經理、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和現場監(jiān)理人員的管理,落實其安全生產責任。強化對現場管理人員的安全生產考核,對責任不落實、工作不到位的相關人員給予嚴肅處理,必要時對其上崗資格進行處罰。

3.堅持設施監(jiān)管和行為規(guī)范同步。一是加強對施工現場安全防護設施的監(jiān)督檢查。施工項目部要結合工程特點,確定重大危險源,并制定明確的安全生產技術措施和防護措施。加大安全生產投入,嚴格按規(guī)定發(fā)放和使用勞動保護用品;嚴格按規(guī)定配備和設置安全防護設施,做到預防在先、預防為主。二是規(guī)范各方行為。安監(jiān)站要在強化現場監(jiān)督檢查的同時,加大對企業(yè)安全生產行為的督查力度。督促企業(yè)自覺履行安全生產法定義務。在當前階段,著力規(guī)范企業(yè)的用工行為。在日常監(jiān)督檢查中,強化對企業(yè)用工情況的檢查;堅決遏止項目部、班組私招濫雇,堅決遏止小包頭臨時招人,層層轉包;嚴肅持證上崗制度,對不符合上崗條件的堅決予以制止。

(三)按計劃、有重點地分階段推進排查治理工作

1.在動員部署階段,各單位要建立建筑工程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專項活動領導小組,制訂排查治理專項行動工作方案,將隱患排查治理的時間、范圍、標準和要求等向社會發(fā)布,并公布舉報電話接受群眾監(jiān)督和舉報,召開動員大會,對開展專項整治工作進行安排部署。廣泛開展安全生產專項整治的宣傳教育活動,通過網絡、報刊和安全畫冊等方式,確保此次專項整治的目的和要求全面及時傳達到每個施工企業(yè)、每個項目管理人員,為廣泛深入開展安全專項整治工作打下良好基礎。

2.在全面排查階段, 各單位要對照相關法規(guī)和技術標準,組織對本單位所有工程項目進行安全隱患的全面排查,要圍繞汛期、夏季高溫季節(jié)安全和北京“奧運會”期間安全生產,做好隱患排查治理的深化和隱患整改工作。在 “安全生產月”活動中,要集中組織好宣傳教育活動,突出“隱患治理,防范事故”的主題,開展多種形式的安全培訓教育和自查整改,同時,要指導和督促相關企業(yè)及項目部加強自查和整改工作,做到邊查邊改,不留死角。對暫時難以整改的事故隱患,要督促企業(yè)落實責任、資金和監(jiān)控手段,建立隱患排查治理臺帳,對排查情況進行分類建檔。開發(fā)區(qū)安監(jiān)站要做好事故隱患的認定工作,及時報送事故隱患排查認定情況,加大隱患整改的督辦力度,認真梳理重大隱患,公布重大隱患治理單位名單,落實督辦單位、整改措施、整改期限等。

3.在檢查整改階段,各單位要加大事故隱患的整改力度,做到“發(fā)現一起,整改一起,消除一起”,存在重大事故隱患的單位要落實責 任,限期整改,隱患未消除的不得進行施工。開發(fā)區(qū)安監(jiān)站要充分運用行政、經濟和法律手段,加大執(zhí)法力度,對整改不力或拒不整改的單位應進行嚴厲查處。期間我局將組織檢查組,對各單位開展隱患排查治理情況進行督查,對不落實和不重視的有關單位及責任人將進行嚴肅處理。

各單位、各施工現場要結合實際,研究辦法,分階段、有重點地廣泛開展安全生產檢查。一是安全監(jiān)督機構實施定期不定期抽查制度。開發(fā)區(qū)安監(jiān)站要建立健全抽查和巡查制度,分階段、有重點地對轄區(qū)內在建工程實施定期不定期的抽查和巡查,并做好記錄。要發(fā)揮一線安全監(jiān)督人員的作用,提高安全監(jiān)督人員的工作積極性和主觀能動性。安全監(jiān)督人員要每月對負責監(jiān)管的項目進行不少于一次的隨機抽查,發(fā)現問題的及時做好督促整改工作。二是實施企業(yè)月檢制度。各施工(監(jiān)理)企業(yè),要在隱患排查治理期間,每月組織對所有施工(監(jiān)理)的工程項目進行一次檢查。對企業(yè)各項安全生產制度的執(zhí)行情況、安全生產責任落實情況、專項施工方案的編制情況、施工現場的安全技術措施落實情況和各類安全防護措施的到位情況進行嚴格檢查。由企業(yè)領導帶隊并作好檢查記錄并簽字,實行誰檢查誰負責。發(fā)現問題或安全隱患的,要及時督促項目進行整改,確保所屬各施工現場安全生產始終做到有序、規(guī)范,符合各項安全生產條件。三是實施項目周檢制度。每個在建工程均實行班組安全員巡檢、項目安全員日檢、項目經理和總監(jiān)理工程師聯合周檢制度。要履行檢查人員簽字手續(xù),對檢查以及整改落實情況負責。所有檢查均應作好書面記錄,作為考核的依據。

4.在督查驗收階段,各單位要成立檢查驗收組,對全年開展隱患排查治理情況和整改情況進行檢查驗收和總結,檢查評估隱患排查治理活動的實際效果,總結經驗,查找不足,完善管理制度,建立長效工作機制,鞏固排查治理成果,確保取得實效。

(四)廣泛宣傳,營造氛圍

各單位要充分發(fā)揮出黑板報、張貼宣傳標語、辦講座等多種形式,廣泛宣傳“隱患排查治理年”活動重要性和必要性,加大輿論監(jiān)督和群眾監(jiān)督的力度,營造人人關心、人人支持、人人參與“隱患排查治理年”活動的濃厚氛圍。同時要將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工作貫穿于隱患排查治理活動全過程,大力開展建筑施工安全教育,使工程管理人員、施工作業(yè)人員全面提高安全知識水平,強化安全生產意識,形成全行業(yè)安全生產的良好氛圍。

(五)及時報送信息

各單位要建立健全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信息統(tǒng)計報送制度,落實專人負責及時掌握活動開展情況,及時報道、報送活動動態(tài)信息和有關統(tǒng)計數據。各單位要每季度末日前將當月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專項行動落實情況的相關內容上報開發(fā)區(qū)安監(jiān)站。

青海金陽光建設工程有限公司

額敏伊翎國際項目部

第20篇 建筑企業(yè)重大隱患整改制度

一、由公司安全科、工程技術部會同項目部技術負責人,專職安全員每月定期對各項目部安全生產大檢查。查出安全事故隱患的來源。

二、召開安全生產現場會議,分析、確定安全事故隱患產生的原因,如工序管理不當,技術交底不明確,施工人員不具備相應的能力,施工設備不能滿足施工要求,生產人員缺少相應的培訓,施工管理不到位,自檢互檢工作不到位,責任分工不明確,責任心不強等。

三、根據上述原因,采取有針對性的整改措施。

四、整改后必須進行跟蹤檢查,直到徹底消除隱患為止,并記錄采取糾正措施的結果。

五、評價確保重大事故隱患不在發(fā)生的需求,利于不斷改進。

建筑企業(yè)生產安全事故報告處理制度匯編(20篇范文)

建筑企業(yè)生產安全事故報告處理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1. 事故即時報告:一旦發(fā)生安全事故,企業(yè)應立即向上級主管單位和當地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部門報告。2. 事故初步調查:事故發(fā)生后,企業(yè)需組織內部力量進行初步調查,了解事故的基本情況。 3. 事故詳細調查:由政府相關部門主導,企業(yè)配合進行深入的事故原因分析和責任認定。 4. 事故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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