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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制度匯編(3篇范文)

更新時間:2024-05-05 查看人數:29

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制度

重要性和意義

安全制度,猶如企業(yè)的生命線,它不僅僅是法規(guī)的體現,更是企業(yè)穩(wěn)健運營的基石。它預防潛在風險,保障員工的生命安全,維護公司的財產不受損失,確保業(yè)務連續(xù)性和生產效率。沒有完善的安全制度,就如同航行在未知海域的船只,隨時可能遭遇風暴。因此,建立并執(zhí)行有效的安全制度,是企業(yè)管理者必須重視的首要任務。

安全制度有哪些

安全制度涵蓋多個層面,包括但不限于:

1. 安全操作規(guī)程:規(guī)定具體作業(yè)流程,防止誤操作引發(fā)事故。

2. 應急預案:預先設定應對突發(fā)事件的策略,確保快速響應。

3. 安全培訓制度:定期進行安全教育,提高員工安全意識。

4. 風險評估機制:識別并評估潛在危險,制定預防措施。

5. 安全檢查制度:定期進行安全檢查,及時消除隱患。

注意事項

在制定安全制度時,我們需注意:

1. 制度應清晰易懂,避免專業(yè)術語過度復雜化。

2. 制度需全面覆蓋各個工作環(huán)節(jié),無遺漏。

3. 定期更新,以適應業(yè)務變化和技術進步。

4. 實施與監(jiān)督并重,確保制度落地執(zhí)行。

5. 制度的執(zhí)行情況應納入績效考核,強化責任落實。

安全制度是企業(yè)安全文化的載體,其有效實施需要管理層的全力支持和全體員工的共同參與。只有這樣,我們才能構建一個安全、健康的工作環(huán)境,實現可持續(xù)發(fā)展。

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制度范文

第1篇 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制度

1.目的

為有效識別公司在生產經營活動過程中產生的危險、有害因素,并對危險、有害因素進行相應的風險分析評價,確定危險有害因素引發(fā)事故的可能性和造成事故的嚴重程度,便于對其進行控制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2.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集團本部各部門、子公司及作業(yè)場所和設備設施的所有環(huán)節(jié)。

3.職責

3.1安技處直接負責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制度的落實,組織制定風險分級程序或指導書,成立風險分級評價組織機構,指導部門進行風險風險分級管控,確定風險等級。

3.2各部門為本部門安全風險分級管控的主體責任部門。

3.2.1負責本部門生產安全、或職業(yè)危害識別和記錄;

3.2.2負責以及本部門危害因素的控制;

3.2.3負責安全危險因素的匯總和記錄以及具體組織實施;

3.2.4負責《危險有害因素匯總表》的保存。

3.4企業(yè)的各級管理人員應負責組織、參與風險評價工作,鼓勵從業(yè)人員積極參與風險評價和風險控制。

4安全風險分級

安全風險分級以危險源等級來分級,根據公司《危險源識別、評價制度》,危險源共分為四個等級,見下表:

級別危險源名稱顏色等級字母控制級別
一級重大危險源紅色用a表示公司級
二級重要危險源橙色用b表示公司級
三級較大危險源黃色用c表示部門、子公司
四級一般危險源藍色用d表示工段(班組)

5.安全風險分級控制

5.1根據各部門《安全風險辨識分級管控和責任清單一覽表》中辨識的各部位(崗位)、危險源、風險類別、風險等級,按照崗位技術

措施、管理措施、培訓措施、防護措施、應急處置措施和管理級別,明確領導責任、管理責任、直接責任人的職責,采取綜合的控制措施消解風險,將風險控制在可以接受的程度,預防事故的發(fā)生。

5.2各部門要對照本部門的《安全風險辨識分級管控和責任清單一覽表》,將風險評價的結果及所采取的控制措施對從業(yè)人員進行宣傳、培訓,使其熟悉工作崗位和作業(yè)環(huán)境中的風險及所應采取的控制措施。具體的培訓參照培訓管理制度執(zhí)行。

5.3對于構成一級、二級以上的危險源,公司安技處要建立危險源檔案,檔案中包括:評價報告與技術結論;評審意見;隱患治理方案,包括資金概預算情況等;治理時間表和責任人;竣工驗收報告等內容。

5.4 風險信息更新。安技處每年應組織一次相關人員對各部門進行安全風險辨識,對分級管控措施和責任清單根據工藝或人員變化情況進行完善或修訂。

6.考核

6.1凡未按本部門的《安全風險辨識分級管控和責任清單一覽表》中分級管控措施執(zhí)行,而發(fā)生各類生產安全事故的部門,除了在公司本部內予以通報批評外,并按安全生產責任制和公司《安全生產獎懲制度》上限進行處罰。

6.2凡未認真落實安全風險辨識分級管控宣傳培訓的,員工不明確本崗位風險等級、風險因素、控制措施等部門,公司將對部門予以考核。

7.附則

7.1本制度由公司本部安全生產委員會提出。

7.2本制度由公司安全環(huán)保處負責起草和解釋。

7.3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執(zhí)行。

第2篇 煤礦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制度

為全面辨識、管控礦井在生產過程中,針對各系統、各環(huán)節(jié)可能存在的安全風險、危害因素以及重大危險源,將風險控制在隱患形成之前,把可能導致的后果限制在可防、可控范圍之內,提升安全保障能力,根據《煤礦安全生產標準化考核定級辦法(試行)》和《煤礦安全生產標準化基本要求及評分辦法(試行)》(煤安監(jiān)行管〔2022〕5號文件要求,結合我礦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工作責任體系

一、成立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礦長、黨委書記

副組長:各分管礦長總會計師

成員:各分管副總師、各相關業(yè)務科室、區(qū)隊負責人

領導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安監(jiān)科,安全礦長任辦公室主任,負責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全面工作。

二、分工明確、責任到人,成立以下工作組

1、安全管理工作組,由安監(jiān)科科長負責。

2、地測防治水工作組,由地測科科長負責。

3、“一通三防”工作組,由防突科科長負責。

4、機電運輸工作組,由機電科科長負責。

5、工程技術工作組,由生產技術科科長負責。

6、應急調度工作組,由調度室主任負責。

7、地面安全工作組,由福利科科長負責。

三、領導小組職責

(一)礦長職責:

1、礦長是安全風險管控的第一責任人,對礦井安全風險管控工作負主要責任,統一組織領導和協調指揮安全風險管控工作。

2、每年底礦長組織開展年度安全風險辨識,重點對容易導致群死群傷事故的危險因素開展安全風險辨識。

3、礦長每月組織對重大安全風險管控措施落實情況和管控效果進行一次檢查分析,針對管控過程中出現的問題調整完善管控措施,并結合年度和專項安全風險辨識評估結果,布置月度安全風險管控重點,明確責任分工。

4、下井帶班期間,及時跟蹤重大安全風險管控措施落實情況,發(fā)現問題,及時整改。

(二)黨委書記、紀委書記、工會主席職責:

1、黨委書記是安全風險管控的第一責任人,對礦井安全風險管控工作負主要責任,協助礦長統一組織領導和協調指揮安全風險管控工作。

2、每年底協助礦長組織開展年度安全風險辨識,重點對容易導致群死群傷事故的危險因素開展安全風險辨識。

3、每月協助礦長組織對重大安全風險管控措施落實情況和管控效果檢查分析,針對管控過程中出現的問題調整完善管控措施,并結合年度和專項安全風險辨識評估結果,布置月度安全風險管控重點,明確責任分工。

4、下井帶班期間,及時跟蹤重大安全風險管控措施落實情況,發(fā)現問題,及時整改。

(三)生產礦長職責:

1、每年底按時參加礦長組織開展年度安全風險辨識,重點對容易導致群死群傷事故的危險因素開展安全風險辨識。

2、每月按時參加礦長組織對重大安全風險管控措施落實情況和管控效果進行一次檢查分析會議。

3、每旬組織對采煤、調度專業(yè)范圍內月度安全風險管控重點實施情況進行一次檢查分析,檢查管控措施落實情況,改進完善管控措施。

4、下井帶班期間,及時跟蹤重大安全風險管控措施落實情況,發(fā)現問題,及時整改。

(四)安全礦長職責:

1、每年底按時參加礦長組織開展年度安全風險辨識,重點對容易導致群死群傷事故的危險因素開展安全風險辨識。

2、每月按時參加礦長組織對重大安全風險管控措施落實情況和管控效果進行一次檢查分析會議。

3、每旬組織對事故隱患治理、職業(yè)衛(wèi)生、安全培訓和應急管理專業(yè)范圍內月度安全風險管控重點實施情況進行一次檢查分析,檢查管控措施落實情況,改進完善管控措施。

4、下井帶班期間,及時跟蹤重大安全風險管控措施落實情況,發(fā)現問題,及時整改。

(五)掘進礦長職責:

1、每年底按時參加礦長組織開展年度安全風險辨識,重點對容易導致群死群傷事故的危險因素開展安全風險辨識。

2、每月按時參加礦長組織對重大安全風險管控措施落實情況和管控效果進行一次檢查分析會議。

3、每旬組織對掘進專業(yè)范圍內月度安全風險管控重點實施情況進行一次檢查分析,檢查管控措施落實情況,改進完善管控措施

4、下井帶班期間,及時跟蹤重大安全風險管控措施落實情況,發(fā)現問題,及時整改。

(六)機電礦長職責:

1、每年底按時參加礦長組織開展年度安全風險辨識,重點對容易導致群死群傷事故的危險因素開展安全風險辨識。

2、每月按時參加礦長組織對重大安全風險管控措施落實情況和管控效果進行一次檢查分析會議。

3、每旬組織對機電、運輸專業(yè)范圍內月度安全風險管控重點實施情況進行一次檢查分析,檢查管控措施落實情況,改進完善管控措施

4、下井帶班期間,及時跟蹤重大安全風險管控措施落實情況,發(fā)現問題,及時整改。

(七)總工程師職責:

1、每年底按時參加礦長組織開展年度安全風險辨識,重點對容易導致群死群傷事故的危險因素開展安全風險辨識。

2、每月按時參加礦長組織對重大安全風險管控措施落實情況和管控效果進行一次檢查分析會議。

3、每旬組織對地質災害防治與測量、通風專業(yè)范圍內月度安全風險管控重點實施情況進行一次檢查分析,檢查管控措施落實情況,改進完善管控措施

4、下井帶班期間,及時跟蹤重大安全風險管控措施落實情況,發(fā)現問題,及時整改。

(八)后勤礦長職責:

1、每年底按時參加礦長組織開展年度安全風險辨識,重點對容易導致群死群傷事故的危險因素開展安全風險辨識。

2、每月按時參加礦長組織對重大安全風險管控措施落實情況和管控效果進行一次檢查分析會議。

3、每旬組織對地面設施專業(yè)范圍內月度安全風險管控重點實施情況進行一次檢查分析,檢查管控措施落實情況,改進完善管控措施。

(九)總會計師職責:

1、每年底按時參加礦長組織開展年度安全風險辨識,重點對容易導致群死群傷事故的危險因素開展安全風險辨識。

2、每月按時參加礦長組織對重大安全風險管控措施落實情況和管控效果進行一次檢查分析會議。

(十)機電副總職責:

1、每年底按時參加礦長組織開展年度安全風險辨識,重點對容易導致群死群傷事故的危險因素開展安全風險辨識。

2、每月按時參加礦長組織對重大安全風險管控措施落實情況和管控效果進行一次檢查分析會議。

3、每旬協助機電礦長組織對機電、運輸專業(yè)范圍內月度安全風險管控重點實施情況進行一次檢查分析,檢查管控措施落實情況,改進完善管控措施

4、下井帶班期間,及時跟蹤重大安全風險管控措施落實情況,發(fā)現問題,及時整改。

(十一)地測副總職責:

1、每年底按時參加礦長組織開展年度安全風險辨識,重點對容易導致群死群傷事故的危險因素開展安全風險辨識。

2、每月按時參加礦長組織對重大安全風險管控措施落實情況和管控效果進行一次檢查分析會議。

3、每旬協助總工程師組織對地質災害防治與測量專業(yè)范圍內月度安全風險管控重點實施情況進行一次檢查分析,檢查管控措施落實情況,改進完善管控措施。

4、下井帶班期間,及時跟蹤重大安全風險管控措施落實情況,發(fā)現問題,及時整改。

(十二)通風副總職責:

1、每年底按時參加礦長組織開展年度安全風險辨識,重點對容易導致群死群傷事故的危險因素開展安全風險辨識。

2、每月按時參加礦長組織對重大安全風險管控措施落實情況和管控效果進行一次檢查分析會議。

3、每旬協助總工程師組織對通風專業(yè)范圍內月度安全風險管控重點實施情況進行一次檢查分析,檢查管控措施落實情況,改進完善管控措施。

4、下井帶班期間,及時跟蹤重大安全風險管控措施落實情況,發(fā)現問題,及時整改。

(十三)生產技術副總職責:

1、每年底按時參加礦長組織開展年度安全風險辨識,重點對容易導致群死群傷事故的危險因素開展安全風險辨識。

2、每月按時參加礦長組織對重大安全風險管控措施落實情況和管控效果進行一次檢查分析會議。

3、每旬協助生產礦長、掘進礦長組織對采煤、掘進專業(yè)范圍內月度安全風險管控重點實施情況進行一次檢查分析,檢查管控措施落實情況,改進完善管控措施。

4、下井帶班期間,及時跟蹤重大安全風險管控措施落實情況,發(fā)現問題,及時整改。

(十四)安監(jiān)科職責:

1、副科級以上領導下井跟班期間,及時跟蹤重大安全風險管控措施落實情況,發(fā)現問題,及時整改。

2、負責在井口或存在重大安全風險區(qū)域的顯著位置,公告存在的重大安全風險、管控責任人和主要管控措施。

3、采用信息化管理手段,實現對安全風險記錄、跟蹤、統計、分析、上報等全過程的信息化管理。

4、每年底按時參加礦長組織開展年度安全風險辨識,重點對容易導致群死群傷事故的危險因素開展安全風險辨識。

5、每月按時參加礦長組織對重大安全風險管控措施落實情況和管控效果進行一次檢查分析會議。

6、每旬按時參加分管專業(yè)范圍內月度安全風險管控重點實施情況進行一次檢查分析,檢查管控措施落實情況,改進完善管控措施。

(十五)各專業(yè)組職責:

1、副科級以上領導下井跟班期間,及時跟蹤重大安全風險管控措施落實情況,發(fā)現問題,及時整改。

2、采用信息化管理手段,實現對安全風險記錄、跟蹤、統計、分析、上報等全過程的信息化管理。

3、每年底按時參加礦長組織開展年度安全風險辨識,重點對容易導致群死群傷事故的危險因素開展安全風險辨識。

4、每月按時參加礦長組織對重大安全風險管控措施落實情況和管控效果進行一次檢查分析會議。

5、每旬按時參加分管專業(yè)范圍內月度安全風險管控重點實施情況進行一次檢查分析,檢查管控措施落實情況,改進完善管控措施。

6、各專業(yè)組互相配合、共同努力,保證安全風險分管控機制正常運行。

第二章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工作制度

一、綜合辨識范圍 (年度辨識評估)

1、每年底礦長組織各分管負責人和相關業(yè)務科室、區(qū)隊進行年度安全風險辨識。

2、防突科負責對煤礦火災、瓦斯、煤塵系統開展年度辨識評估,及時編制年度安全風險辨識評估報告,建立可能引發(fā)重特大事故的重大安全風險清單,并制定相應的管控措施。將辨識評估結果應用于確定下一年度安全生產工作重點,并指導和完善下一年度生產計劃、災害預防和處理計劃、應急救援預案。

3、地測科負責對煤礦水害系統開展年度辨識評估,及時編制年度安全風險辨識評估報告,建立可能引發(fā)重特大事故的重大安全風險清單,并制定相應的管控措施。將辨識評估結果應用于確定下一年度安全生產工作重點,并指導和完善下一年度生產計劃、災害預防和處理計劃、應急救援預案。

4、生產技術科負責對煤礦頂板系統開展年度辨識評估,及時編制年度安全風險辨識評估報告,建立可能引發(fā)重特大事故的重大安全風險清單,并制定相應的管控措施。將辨識評估結果應用于確定下一年度安全生產工作重點,并指導和完善下一年度生產計劃、災害預防和處理計劃、應急救援預案。

5、機電科負責對提升運輸系統開展年度辨識評估,及時編制年度安全風險辨識評估報告,建立可能引發(fā)重特大事故的重大安全風險清單,并制定相應的管控措施。將辨識評估結果應用于確定下一年度安全生產工作重點,并指導和完善下一年度生產計劃、災害預防和處理計劃、應急救援預案。

6、安監(jiān)科負責匯總各科室對煤礦瓦斯、水、火、煤塵、頂板及提升運輸系統安全風險辨識評估報告,建立可能引發(fā)重特大事故的重大安全風險清單,并制定相應的管控措施。將辨識評估結果應用于確定下一年度安全生產工作重點,并指導和完善下一年度生產計劃、災害預防和處理計劃、應急救援預案。

二、專項辨識范圍

(一)新水平、新采區(qū)、新工作面設計前,開展1次專項辨識。

1、專項辨識由總工程師組織有關業(yè)務科室進行。

2、重點辨識地質條件和重大災害因素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風險。

3、補充完善重大安全風險清單并制定相應管控措施。

4、辨識評估結果用于完善設計方案,指導生產工藝選擇、生產系統布置、設備選型、勞動組織確定等。

(二)生產系統、生產工藝、主要設施設備、重大災害因素等發(fā)生重大變化時,開展1次專項辨識。

1、專項辨識由分管負責人組織有關業(yè)務科室進行。

2、重點辨識作業(yè)環(huán)境、生產過程、重大災害因素和設施設備運行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風險。

3、補充完善重大安全風險清單并制定相應的管控措施。

4、辨識評估結果用于指導重新編制或修訂完善作業(yè)規(guī)程、操作規(guī)程。

(三)排放瓦斯、過構造帶及石門揭煤等高危作業(yè)實施前,新技術、新材料試驗或推廣應用前,連續(xù)停工停產1個月以上的,在復工復產前,開展1次專項辨識。

1、專項辨識由分管負責人組織有關業(yè)務科室、生產組織單位(區(qū)隊)進行。

2、重點辨識作業(yè)環(huán)境、工程技術、設備設施、現場操作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風險。

3、補充完善重大安全風險清單并制定相應的管控措施。

4、辨識評估結果作為編制安全技術措施依據。

(四)本礦發(fā)生死亡事故或涉險事故、出現重大事故隱患或所在省份發(fā)生重特大事故后,開展1次針對性的專項辨識。

1、專項辨識由礦長組織分管負責人和業(yè)務科室進行。

2、識別安全風險辨識結果及管控措施是否存在漏洞、盲區(qū)。

3、補充完善重大安全風險清單并制定相應的管控措施。

4、辨識評估結果用于指導修訂完善設計方案、作業(yè)規(guī)程、操作規(guī)程、安全技術措施等技術文件。

三、安全風險辨識評估方法

lec評價法

這是一種評價具有潛在危險性環(huán)境中作業(yè)時的危險性半定量評價方法。它是用與系統風險率有關的3種因素指標值之積來評價系統人員傷亡風險大小,這3種因素是:l為發(fā)生事故的可能性大小;e為人體暴露在這種危險環(huán)境中的頻繁程度;c為一旦發(fā)生事故會造成的損失后果。

取得這3種因素的科學準確的數據是相當煩瑣的過程,為了簡化評價過程,采取半定量計值法,給3種因素的不同等級分別確定不同的分值,再以3個分值的乘積d來評價危險性的大小,即d=lec。

d值越大,說明該系統危險性大,需要增加安全措施,或改變發(fā)生事故的可能性,或減少人體暴露于危險環(huán)境中的頻繁程度,或減輕事故損失,直至調整到允許范圍內。

l——事故或危險事件發(fā)生的可能性

e——暴露于危險環(huán)境的頻率

c——發(fā)生事故產生的后果

d——危險性分值

其簡化公式為:d=l×e×c

l分值的選擇確定

分數值

事故或危險事件發(fā)生的可能性

10

完全會被預料到

6

相當可能

3

不經常,但可能

1

完全意外,極少可能

0.5

可以設想,但高度不可能

0.2

極不可能

0.1

實際上不可能

e分值的選擇確定

分數值

暴露于危險環(huán)境的頻率

10

連續(xù)暴露

6

每天工作時間內暴露

3

每周一次,或偶然暴露

2

每月暴露一次

1

每年幾次暴露

0.5

非常罕見地暴露

c分值的選擇確定

分數值

發(fā)生事故產生的后果

100

10人以上死亡

40

2—9人死亡

15

1人死亡

7

傷殘

3

重傷

1

輕傷

危險性分值d的選擇確定

分數值

風險程度

風險等級

>320

極其危險

5

160—320

高度危險

4

70—160

顯著危險

3

20—70

可能危險

2

<20

稍有危險

1

定性等級:

可承受風險(一級):安全的,不需要采取措施;

一般風險(二級):臨界的,有可能千百萬較輕的傷害和損壞,應采取措施;

主要風險(三級):危險的,會造成人員傷亡和系統破壞,要立即采取措施;

重大風險(四級):破壞性的,會造成災難性事故,必須立即排除。

重大風險判定:

(1)不符合法律法規(guī)及其他要求;

(2)相關方有合理抱怨或要求的;

(3)曾經發(fā)生過事故仍未采取有效防范或控制措施的;

(4)直接觀察到可能導致事故的風險,且無適當控制措施。

第三章安全風險辨識、評估、管控工作流程

第一步:各科室風險小組成員首先明確煤礦瓦斯、水、火、煤塵、頂板及提升運輸系統六個可能引發(fā)重特大事故。

第二步:各科室風險小組分析整理各自的工作任務和工序。

第三步:辨識作業(yè)環(huán)境中存在的危險源。

第四步:明確危險源可能產生的風險及后果。

第五步:依據lec辨識評估法進行風險評估。

第六步:確定風險類型。

第七步:確定可能導致的事故類型。

第八步:梳理出需要管理的對象并制定管理標準。

第九步:確定相應的整改責任人、整改措施、整改單位、限改時間。

第十步:提取管理標準與措施。

第十一步:實施管理對象的所有管理標準與措施進行風險管控,預防風險出現。

第十二步:對所有辨識出危險源進行監(jiān)測、預警。

第十三步:收到警情通知人員采取相應的措施進行風險管控。

2023年5月17日

第3篇 某煤礦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制度

第一章 總則

為進一步規(guī)范煤礦安全管理工作,全面體現預防為主的思想,實現對風險的超前預控,以預防事故的發(fā)生,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風險預控管理

各煤礦應建立并保持安全風險預控管理程序,以全面辨識煤礦生產系統和作業(yè)活動中的各種危險源,明確危險源可能產生的風險及其后果,并對危險源進行分級、分類、監(jiān)測、預警、控制,預防事故的發(fā)生。

一、 危險源辨識、風險評估

煤礦應組織員工對危險源進行全面、系統的辨識和風險評估,并確保:

1、危險源辨識前要進行相關知識的培訓;

2、辨識范圍覆蓋本單位的所有活動及區(qū)域;

3、對所有工作任務建立清冊并逐一進行危險源辨識和風險評估,并對危險源辨識和風險評估資料進行統計、分析、整理、歸檔;

(1)危險源辨識、風險評估應采用適宜的方法和程序,且與現場實際相符;

(2)對辨識出的危險源進行分級分類;

(3)危險源辨識時考慮正常、異常和緊急三種狀態(tài)及過去、現在和將來三種時態(tài);

(4)采用事故樹分析法對系統(采掘系統、機電運輸系統、“一通三防”系統)中存在的危險源進行辨識;

4、工作程序或標準改變、生產工藝發(fā)生變化以及工作區(qū)域的設備和設施有重大改變時,能及時進行危險源辨識和風險評估;

5、發(fā)生事故(包括未遂)、出現重大不符合項時能及時進行危險源辨識和風險評估。

二、風險管理對象提煉、管理標準和管理措施制定

在對危險源進行辨識、分析的基礎上,應提煉出相應的風險管理對象,并符合下列要求:

(1)風險管理對象的提煉要具體、明確,一般應按照人、機、環(huán)、管四種風險類型來確定;

(2)針對風險管理對象各煤礦應制定相應的管理標準和措施并形成程序;

(3)管理標準和措施的制定應遵從全面性原則、可操作性原則和全過程原則;

(4)管理標準和措施的制定應符合相關法律法規(guī)、技術標準和管理制度的要求;

(5)各煤礦應組織相關專業(yè)人員定期或不定期對管理標準和措施進行修訂和完善。

三、危險源監(jiān)測

煤礦應采取措施對危險源進行監(jiān)測,以確定其是否處于受控狀態(tài)。并確保:

(1)危險源監(jiān)測方法適宜,并在風險管理程序中予以明確;

(2)危險源監(jiān)測設備靈敏、可靠;

(3)危險源監(jiān)測信息傳遞暢通、及時,相關信息能及時錄入管理系統。

四、風險預警

各煤礦應采取措施對危險源產生的風險進行預警,使管理層和責任人能夠及時獲取并采取措施加以控制。風險預警應:

(1)針對不同級別、類別的危險源和不同程度的風險,制定相應的預警方法;

(2)建立完備的信息流通渠道,使預警信息傳遞暢通、及時。

五、風險控制

各煤礦應建立程序以確保風險管理標準、風險管理措施及相關法律、法規(guī)、制度的貫徹與執(zhí)行,以實現對風險的控制。并符合:

(1)對危險源及其風險的控制遵循消除、預防、減弱、隔離、聯鎖、警示的原則;

(2)危險源辨識、風險評估、風險管理標準與措施制定及隱患消除、控制效果評價等環(huán)節(jié)符合pdca的運行模式;

(3)制定年度生產作業(yè)計劃時應以上年度風險評估報告為依據,充分考慮本年度計劃實施時潛在風險;

(3)根據危險源辨識、風險評估結果和相關規(guī)定,編制《作業(yè)規(guī)程》、《操作規(guī)程》、《安全技術措施計劃》、《應急預案》及其它專項安全技術措施;

(5)在進行重大以上風險任務時,必須編制專門的安全措施,并明確安全工作程序。

六、信息與溝通

各煤礦應建立并保持程序,以確保員工與相關方能夠及時獲取風險預控管理信息,并可相互溝通、告知,煤礦應確保:

(1)員工參與風險預控管理方針和程序的制定、評審;

(2)員工參與危險源辨識、風險評估及管理標準、管理措施的制定;

(3)員工了解誰是現場或當班急救人員;

(4)組織員工進行班前、作業(yè)前風險評估,并留有記錄。

七、風險財政管理

各煤礦應實施風險財政管理,以轉移風險、降低風險成本、強化員工風險管理意識,并應:

(1)建立《事故費用評估報告》及年度《風險財政評估報告》,《風險財政評估報告》應包含保險理賠相關分析;

(2)對單位年度事故損失進行分類統計、分析,記錄齊全;

(3)按照國家規(guī)定,對員工進行投保;

(4)有煤礦投保險種的記錄和理賠費用的統計和賠付資料。

八、職業(yè)安全健康管理

各煤礦應了解和掌握員工職業(yè)安全健康狀況,對員工職業(yè)安全健康進行管理,并應:

(1)定期組織員工開展有關職業(yè)安全、健康方面的知識培訓和宣傳、教育活動,在員工業(yè)余活動集中區(qū)域張貼職業(yè)安全健康的宣傳資料;

(2)組織員工對職業(yè)安全健康風險進行評估,并制定防范措施;

(3)鼓勵員工匯報職業(yè)安全健康事故,并形成制度。

第三章 保障管理

各煤礦應從組織保障、制度保障、文化保障等方面建立并保持程序,以保障煤礦安全風險預控管理體系能夠得到有效的實施和運行。

一、組織保障

各煤礦應建立健全安全風險預控管理組織機構,以組織、協調、指導、監(jiān)督風險預控管理工作,組織機構應:

⑴職責明確、分工合理,負責風險管理全過程;

(2)由不同層次的有代表性的人員組成。

煤礦安全風險預控管理的最終責任由煤礦最高管理者承擔。

煤礦管理層應為實施、控制和改進安全風險預控管理體系提供必要的資源。

注:資源包括人力資源、專項技能、技術和財力資源。

二、制度保障

1、各煤礦應建立健全與安全風險預控管理相關的目標、責任、獎懲、舉報、投入保障、風險控制、員工行為、文化建設、安全會議、教育培訓、技術審批、安全監(jiān)測、人員操作、設備使用、應急救援、監(jiān)督檢查、考核評審、災害預防、人員入井、跟班帶班、班組建設、衛(wèi)生健康、環(huán)境保護等管理制度,并確保:

(1)各項規(guī)章制度貫徹到全體員工;

(2)有相應機構、部門負責上述規(guī)章制度的制定、修訂、培訓、監(jiān)督檢查與考核。

2、各煤礦應建立并保持程序,以識別適用的法律、法規(guī)、標準和相關要求,并確保:

(1)相關活動遵守適時的法律、法規(guī)、標準和相關要求;

(2)每年至少評價一次本單位對在用的法律、法規(guī)、標準和相關要求的遵守情況,并形成評價報告;

(3)及時更新有關法律、法規(guī)、標準和相關要求的信息,并將這些信息傳達給員工和其他有關的相關方;

(4)資料齊全完善,有目錄清單。

3、各煤礦應建立并保持程序,以規(guī)范體系文件、記錄的管理,保證在體系運行的各個場所、崗位都能得到相關有效的文件、記錄,并確保:

(1)有專門機構或人員負責文件收發(fā)、傳達、歸檔;

(2)文件收發(fā)、歸檔要有記錄,并形成目錄清單;

(3)作廢文件有標識,銷毀文件有記錄,無在用的無效、失效文件;

(4)與風險預控管理體系相關的各種記錄應字跡清楚、標識明確,并可追溯相關的活動;

(5)記錄保存和管理應便于查閱,避免損壞、變質或遺失,并明確記錄保存期限。

三、安全文化保障

各煤礦應建立并保持企業(yè)安全文化建設管理程序,以發(fā)揮安全文化的導向、激勵、凝聚和規(guī)范功能。安全文化建設應:

(1)明確安全文化內涵、目標、內容、模式、建設流程,并最終形成實施方案;

(2)以實現員工自我管理為目標;

(3)全員、全過程、全方位地貫穿于煤礦的各項管理。

第四章 人員不安全行為管理

各煤礦應建立并保持人員不安全行為控制程序,對人員不安全行為進行識別和梳理,并制訂員工崗位規(guī)范和控制措施,以實現人員準入、培訓、監(jiān)督全過程的流程管理。

一、人員準入管理

煤礦應建立并保持員工準入管理標準,人員準入管理標準應:

(1)明確崗位設置要求和崗位需求計劃;

(2)明確員工準入條件(包括員工身體條件、專業(yè)技能、文化水平等)。

二、人員不安全行為識別與梳理

各煤礦應在危險源辨識的基礎上,對識別出的人員不安全行為進行梳理,總結分析不安全行為的發(fā)生規(guī)律,為不安全行為控制提供依據。人員不安全行為梳理應:

(1)全面、具體、準確、有針對性;

(2)按照風險等級進行分類。

三、員工崗位規(guī)范

在人員不安全行為識別與梳理的基礎上,煤礦應制訂員工崗位規(guī)范,崗位規(guī)范應:

(1)種類齊全;

(2)明確各崗位工作任務;

(3)規(guī)定各崗位所需個人防護用品和工器具;

(4)明確各崗位安全管理職責;

(5)明確各崗位安全行為標準;

(6)確保在完成預定任務存在多工種交叉作業(yè)時,必須制定書面安全工作程序。

四、不安全行為控制措施制定

各煤礦應制定員工不安全行為控制措施,以確保員工崗位規(guī)范的有效執(zhí)行,措施應:

(1)結合煤礦自身的特點和員工不安全行為特征;

(2)涵蓋影響煤礦人員不安全行為的各類因素;

(3)針對不同類型的不安全行為分別制定。

五、員工培訓教育

各煤礦應建立員工培訓教育機制,以提高員工安全知識、意識和技能,員工培訓教育應:

(1)明確員工培訓與績效考核的職能部門及人員,并有績效考核制度;

(2)有足夠的培訓資源(師資、教材、資金、場所、設施等);

(3)每年至少對全員進行一次以危險源辨識、風險評估為主的體系培訓。

(4)每年末進行一次基于風險管理和事故分析統計的培訓需求調查,并形成《培訓需求調查報告》;

(5)每年末對上年度培訓計劃的可行性和培訓效果進行評估,并形成年度《培訓績效評估報告》;

(6)每年末根據上述兩個報告,編制下年度培訓計劃,并以文件形式下發(fā);

(7)明確員工分層和分類培訓內容與周期;

(8)對人員不安全行為進行針對性的矯正培訓;

(9)建立員工培訓信息檔案;

(10)每次培訓結束,形成單項《培訓績效評估報告》;

(11)確保培訓機構和師資,有相關資質證書;

(12)對參加培訓的人員必須進行考核或考試,并有完整的培訓臺帳;

(13)采用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前對員工進行培訓并有記錄;

(14)新入礦員工要接受不少于72小時的安全培訓和崗位技能培訓。

六、員工行為監(jiān)督

各煤礦應建立完善的員工行為監(jiān)督制度,及時對人員不安全行為進行監(jiān)督和控制,并應:

(1)確定監(jiān)督機構,配備相應的管理、監(jiān)督、考核人員;

(2)明確監(jiān)督范圍、方式、頻次;

(3)對監(jiān)督結果進行分類統計、分析,并制定改進計劃。

七、員工檔案

各煤礦應建立健全員工檔案,全面掌握員工信息,以實現分類管理,并確保:

(1)所有在崗員工的檔案齊全;

(2)每個員工檔案的信息內容完整(內容應包括:姓名、性別、年齡、籍貫、文化程度、身體狀況、職業(yè)技能等級或職稱、參加工作時間、簡歷、培訓情況、違章情況、受獎情況、受處分情況、職務或工種變動情況記錄);

(3)對檔案內容進行分析、評估,明確需重點監(jiān)控對象。

第五章 生產系統安全要素管理

一、采掘管理

各煤礦應建立并實施采煤、掘進管理程序,消除和控制采掘系統和作業(yè)中的危險源,且符合下列要求:

(1)采掘設計要體現安全高效的原則,并保證采掘關系正常;

(2)采煤工作面長度、推進長度、采掘工作面巷道布置、斷面和煤柱留設尺寸的設計應考慮潛在的風險;

(3)作業(yè)規(guī)程的編制應考慮最大限度的降低作業(yè)中的風險,且具有針對性和可操作性;

(4)巷道施工應符合設計要求,各類尺寸在允許誤差范圍內;施工及地質條件變化時應有補充措施;采煤工作面初次放頂、收尾、搬家倒面、過構造、過沖刷帶、過富水區(qū)、過空巷等要制定專項措施;

(5)支護設計應合理選擇支護方式、支護參數,各類支護設施可靠有效;

(6)對采掘工作面頂板實施監(jiān)測,并階段性做出趨勢分析和判斷;

(7)確保生產礦井、水平、采區(qū)和采煤工作面安全出口暢通。

二、地測管理

各煤礦應建立并保持地質測量控制程序,確保采掘作業(yè)遇有地質構造或其他異常情況時,及時采取預控措施,以保障采掘作業(yè)的正常進行,并確保:

(1)礦井各類地質報告齊全、規(guī)范;

(2)在生產過程中各項地質預測預報及時;

(3)掘進給向及時、準確,貫通測量精度符合規(guī)程規(guī)定或工程要求;

(4)基本礦圖齊全,內容、精度符合《煤礦測量規(guī)程》的要求,更新及時;

(5)對開采沉陷區(qū)進行有效治理,防水(沙)、建(構)筑物保護煤柱設計合理。

三、防治水管理

各煤礦應準確掌握井田及其周邊地表水系、地下水和采空區(qū)積水等分布情況,掌握當地歷年降水量和最高洪水水位情況,評估地表水和各地下水系的風險,防治水管理應符合下列要求:

(1)堅持“預測預報、有掘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十六字方針,組織編制中長期防治水規(guī)劃和年度防治水計劃,制定“探、防、堵、截、排”的綜合防治措施;

(2)井下防水、排水系統設計合理,能力滿足實際需要;

(3)水文地質條件復雜的礦井,針對主要含水層建立地下水動態(tài)觀測系統,進行地下水動態(tài)觀測、水害預報;

(4)每年雨季前對防治水工作進行全面檢查;

(5)防治水設施完善、設備齊全;

(6)防治水專項應急預案完善。

四、供用電管理

煤礦應建立并實施供用電管理程序,以控制和降低供電、用電風險。供用電管理應符合下列要求:

(1)供電系統應安全可靠,礦井供電必須為雙電源、雙回路供電,任一回路都能擔負礦井全部負荷;嚴禁兩個回路取自同一區(qū)域變電所、同一母線段;

(2)井下各水平中央變電所、井下主排水泵房、主要通風機、地面永久抽放泵站、固定式壓風機、礦井立井提升人員系統全部實現雙回路供電;

(3)礦井設備、電纜的選型與安裝及機房硐室的設置符合設計及相關規(guī)范、規(guī)程的要求,并應充分考慮其安全性與潛在的風險;

(4)供電系統及設備相關保護應齊全、靈敏、可靠;

注:上述保護一般指:欠壓保護、失壓保護、短路保護、過流保護、過電壓保護、過負荷保護、接地保護、單相斷線保護、漏電保護、急停保護、閉鎖保護、無壓釋放保護等。

(5)大型設備檢修要制定專項措施;

(6)停送電嚴格執(zhí)行工作票管理制度;

(7)確保供用電主要場所通訊暢通、并有足夠的照明;

(8)設備監(jiān)測、檢修、維護到位,確保設備完好、運行可靠,防爆性能符合要求;

(9)設備基礎管理規(guī)范,各種圖紙資料齊全,且應分類存檔,便于查閱。

五、運輸提升管理

各煤礦應建立并保持運輸提升管理程序,以控制和降低運輸、提升過程中的風險。并確保:

(1)各種運輸、提升設備運行正常,安全設施、保護齊全、靈敏、可靠;

注:上述保護主要指:打滑、溫度、煙霧、堆煤、防跑偏、急停、拉線、速度、斷帶、防縱撕、逆止、自動灑水、電氣閉鎖、欠壓、過電流、過卷、過速、限速、松繩、防墜、一坡三擋、指示器失效、滿倉及“信、集、閉系統”等保護。

(2)各種運輸、提升裝置完好、連接件緊固,并定期檢驗;

(3)運輸巷道、運輸膠帶(軌道)、運輸設備相對空間應滿足安裝、檢修、維護及人、車通行的要求;

(4)運輸線路、路面質量符合相關標準要求,并定期進行檢查、維護;

(5)車庫、車場、硐室設置和環(huán)境符合相關規(guī)程要求;

(6)運輸提升設備技術檔案、資料齊全、符合規(guī)范;

(7)運輸提升設備檢修記錄齊全。

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制度匯編(3篇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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