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行為安全觀察與溝通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規(guī)范行為安全觀察與溝通的管理要求,依據中國石油天然氣集團公司《行為安全觀察與溝通管理規(guī)范》q/sy1235-2009,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于油田公司所屬各單位的所有工作場所,包括生產、施工、倉儲、裝卸、交通、辦公及生活服務等區(qū)域。
第二章 職 責
第三條 安全環(huán)保處組織制定、管理和維護本辦法。
第四條 各單位負責推行、實施本辦法,并提供培訓、監(jiān)督和考核。
第五條 各級hse部門對本單位行為安全觀察與溝通管理程序的執(zhí)行提供咨詢、支持和審核。
第六條 所有員工應接受行為安全觀察與溝通培訓,參與有關活動,并提出改進建議。
第三章 基本要求
第七條 行為安全觀察與溝通的重點是觀察和討論員工在工作地點的行為及可能產生的后果。安全觀察既要識別不安全行為,也要識別安全行為。
第八條 各級管理人員必須親自參加行為安全觀察與溝通,不得由下屬代替。
第九條 行為安全觀察與溝通分為有計劃的和隨機的。
第十條 觀察到的所有不安全行為都應立即糾正,不安全狀態(tài)應采取風險預防措施,否則,是對不安全行為和狀態(tài)的許可和默認。
第十一條 安全觀察不代替?zhèn)鹘y(tǒng)的安全檢查。其結果不作為處罰的依據,但對可能造成嚴重后果或違反《反違章禁令》的不安全行為,應執(zhí)行有關處罰制度。
第十二條 專職安全監(jiān)管人員應結合日常現(xiàn)場監(jiān)管工作落實行為安全觀察與溝通,其觀察結果應與行為安全觀察與溝通人員的安全觀察結果進行比較。
第十三條 各單位應鼓勵員工在日常工作中進行隨機的行為安全觀察與溝通,觀察結果填寫《act卡》。
第四章 行為安全觀察與溝通的程序
第十四條 各單位制定年度行為安全觀察與溝通計劃,行為安全觀察與溝通應覆蓋所有區(qū)域和班次,并覆蓋不同的作業(yè)時間段,如夜班作業(yè)、超時加班以及周末工作,并定期開展行為安全觀察與溝通。
第十五條 行為安全觀察與溝通計劃至少應包括以下內容:
-安全觀察人員;
-安全觀察的區(qū)域;
-按年度編制的行為安全觀察與溝通日程安排表;
-行為安全觀察與溝通報告的要求。
行為安全觀察與溝通計劃表(見附錄a)。
第十六條 制定和實施安全觀察與溝通計劃時,可考慮不同崗位、不同區(qū)域的交叉安全觀察與溝通,非本區(qū)域內人員進行安全觀察與溝通時,應有本區(qū)域員工陪同。
第十七條 各級管理人員負責執(zhí)行其所屬區(qū)域或部門的安全觀察與溝通計劃;分析安全觀察與溝通報告結果;制定、執(zhí)行并跟蹤安全觀察與溝通報告整改計劃,并提供必要的資源。
第十八條 行為安全觀察與溝通計劃活動范圍可結合領導干部“hse審核聯(lián)系點”進行,也可覆蓋其他移動作業(yè)、道路交通活動和業(yè)務范圍內的相關承包方活動。
第十九條 有計劃的安全行為觀察與溝通活動頻次:公司機關人員每半年不少于1次,廠(處)機關人員每季度不少于1次,作業(yè)區(qū)(大隊)機關人員每月不少于1次,班站操作員工每星期不少于1次。
有計劃的觀察時限:現(xiàn)場觀察以及與員工進行探討時間不應少于3小時。
第二十條 有計劃的安全觀察與溝通不宜由單人執(zhí)行,通常每個安全觀察小組的人員限制在1~3人,隨機的安全觀察與溝通可由個人或多人執(zhí)行。
第二十一條 行為安全觀察與溝通步驟包括:
(1)觀察。現(xiàn)場觀察員工的行為,決定如何接近員工,并安全地阻止不安全行為;
(2)表揚。對員工的安全行為進行表揚;
(3)討論。與員工討論觀察到的不安全行為、狀態(tài)和可能產生的后果,鼓勵員工討論更為安全的工作方式;
(4)溝通。就如何安全地工作與員工取得一致意見,并取得員工的承諾;
(5)啟發(fā)。引導員工討論工作地點的其他安全問題;
(6)感謝。對員工的配合表示感謝。
第二十二條 行為安全觀察與溝通的內容:
(1) 行為安全觀察與溝通應重點關注可能引發(fā)傷害的行為,應綜合參考以往的傷害調查、未遂事件調查以及安全觀察的結果。
(2) 行為安全觀察與溝通內容包括以下七個方面:
-員工的反應。員工在看到他們所在區(qū)域內有觀察者時,他們是否改變自己的行為(從不安全到安全)。員工在被觀察時,有時會做出反應,如改變身體姿勢、調整個人防護裝備、改用正確工具、抓住扶手、系上安全帶等。這些反應通常表明員工知道正確的作業(yè)方法,只是由于某種原因沒有采用;
-員工的位置。員工身體的位置是否有利于減少傷害發(fā)生的幾率;
-個人防護裝備。員工使用的個人防護裝備是否合適,是否正確使用,個人防護裝備是否處于良好狀態(tài);
-工具和設備。員工使用的工具是否合適,是否正確,工具是否處于良好狀態(tài),非標工具是否獲得批準;
-程序。是否有操作程序,員工是否理解并遵守操作程序;
-人體工效學。辦公室和作業(yè)環(huán)境是否符合人體工效學原則;
-整潔。作業(yè)場所是否整潔有序。
第二十三條 觀察者原則上不應當員工面填寫記錄,應在行為安全觀察與溝通過程結束后填寫《行為安全觀察與溝通報告表》(參見附錄b)。
第二十四條 《行為安全觀察與溝通報告表》應及時提交給本單位的hse部門,報告可采用紙質記錄,提倡使用電子記錄報告,以提高管理效率。
第二十五條 各級hse部門每季度統(tǒng)計和通報行為安全觀察與溝通計劃的完成情況。
第二十六條 hse 部門應每季度公布《行為安全觀察與溝通結果統(tǒng)計表》(參見附錄c),分析管理薄弱環(huán)節(jié),提出持續(xù)改進措施,努力消減不安全行為和狀態(tài)。
第二十七條 公司以及所屬各單位都應把行為安全觀察與溝通管理作為hse審核的一項重要內容,必要時可針對行為安全觀察與溝通管理組織專項審核。
第五章 附 則
第二十八條 本辦法由安全環(huán)保處負責解釋。
第二十九條 本辦法自發(fā)布之日起實行。
第2篇 某工程建設公司行為安全觀察與溝通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規(guī)范公司“行為安全觀察與溝通”(以下簡稱“觀察與溝通”)管理,逐步消除不安全行為和不安全狀態(tài),有效預防事故的發(fā)生,依據管道局《行為安全觀察與溝通管理辦法》,特制訂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于公司所屬各單位、項目部所有工作場所及辦公和生活服務區(qū)域,也包括分包商的相關工作場所。
第三條? 本辦法所指行為安全觀察,是指對一名正在工作的人員觀察30秒以上,以確認有關任務是否在安全執(zhí)行,包括對員工作業(yè)行為和作業(yè)環(huán)境的觀察。
第四條 觀察與溝通的重點是觀察和討論員工在工作地點的行為及可能產生的后果。安全觀察既要識別人的不安全行為和物的不安全狀態(tài),也要識別人的安全行為和物的安全狀態(tài)。
第五條 公司機關部室科級以上領導和分公司、項目部機組長(站長、隊長、車間主任、)及以上領導都應開展觀察與溝通,不得由他人代替。
第六條 觀察到的所有不安全行為和狀態(tài)都應立即采取行動。
第七條 行為安全觀察不替代日常安全檢查,其結果不作為處罰的依據。
第八條 公司所屬各單位應鼓勵員工在日常工作中進行隨機觀察與溝通。
第二章?? 職?? 責
第九條 各單位、項目部負責匯總、統(tǒng)計、分析觀察與溝通報告的信息和數(shù)據,每季度向本單位領導、hse領導小組匯報,并統(tǒng)計結果上報公司質量安全環(huán)保部。
第十條? 公司機關各部室負責收集本部門的分析觀察與溝通報告,每季度上報到公司質量安全環(huán)保部。
第十一條? 公司質量安全環(huán)保部每季度負責匯總、統(tǒng)計分析觀察與溝通報告的信息和數(shù)據,向公司hse委員會匯報。
第十二條? 公司機關科級以上領導負責安全環(huán)保聯(lián)系點所屬區(qū)域或作業(yè)現(xiàn)場的觀察與溝通;分公司、項目部機組長(站長、隊長、車間主任、)及以上領導執(zhí)行其所屬區(qū)域或作業(yè)現(xiàn)場的觀察與溝通;分析觀察與溝通報告結果;制訂、執(zhí)行并跟蹤觀察與溝通報告整改計劃,并提供必要的資源。
第三章? 觀察與溝通計劃
第十三條 觀察與溝通分為有計劃的和隨機的兩種形式。
1)有計劃的觀察與溝通是指制定觀察與溝通計劃,并且按照計劃實施觀察與溝通行為。觀察與溝通計劃應至少包括:區(qū)域、頻次、日程安排,并納入個人安全行動計劃中。
2)隨機的觀察與溝通是指計劃外的。
第十四條? 觀察與溝通頻次要求,公司機關科級以上領導每季度不應少于一次;分公司、項目部機組長(站長、隊長、車間主任、)及以上領導每月不應少于一次。
第3篇 某公司行為安全觀察與溝通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規(guī)范公司“行為安全觀察與溝通”(以下簡稱“觀察與溝通”)管理,逐步消除不安全行為和不安全狀態(tài),有效預防事故的發(fā)生,依據管道局《行為安全觀察與溝通管理辦法》,特制訂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于公司所屬各單位、項目部所有工作場所及辦公和生活服務區(qū)域,也包括分包商的相關工作場所。
第三條 本辦法所指行為安全觀察,是指對一名正在工作的人員觀察30秒以上,以確認有關任務是否在安全執(zhí)行,包括對員工作業(yè)行為和作業(yè)環(huán)境的觀察。
第四條 觀察與溝通的重點是觀察和討論員工在工作地點的行為及可能產生的后果。安全觀察既要識別人的不安全行為和物的不安全狀態(tài),也要識別人的安全行為和物的安全狀態(tài)。
第五條 公司機關部室科級以上領導和分公司、項目部機組長(站長、隊長、車間主任、)及以上領導都應開展觀察與溝通,不得由他人代替。
第六條 觀察到的所有不安全行為和狀態(tài)都應立即采取行動。
第七條 行為安全觀察不替代日常安全檢查,其結果不作為處罰的依據。
第八條 公司所屬各單位應鼓勵員工在日常工作中進行隨機觀察與溝通。
第二章 職 責
第九條 各單位、項目部負責匯總、統(tǒng)計、分析觀察與溝通報告的信息和數(shù)據,每季度向本單位領導、hse領導小組匯報,并統(tǒng)計結果上報公司質量安全環(huán)保部。
第十條 公司機關各部室負責收集本部門的分析觀察與溝通報告,每季度上報到公司質量安全環(huán)保部。
第十一條 公司質量安全環(huán)保部每季度負責匯總、統(tǒng)計分析觀察與溝通報告的信息和數(shù)據,向公司hse委員會匯報。
第十二條 公司機關科級以上領導負責安全環(huán)保聯(lián)系點所屬區(qū)域或作業(yè)現(xiàn)場的觀察與溝通;分公司、項目部機組長(站長、隊長、車間主任、)及以上領導執(zhí)行其所屬區(qū)域或作業(yè)現(xiàn)場的觀察與溝通;分析觀察與溝通報告結果;制訂、執(zhí)行并跟蹤觀察與溝通報告整改計劃,并提供必要的資源。
第三章 觀察與溝通計劃
第十三條 觀察與溝通分為有計劃的和隨機的兩種形式。
1)有計劃的觀察與溝通是指制定觀察與溝通計劃,并且按照計劃實施觀察與溝通行為。觀察與溝通計劃應至少包括:區(qū)域、頻次、日程安排,并納入個人安全行動計劃中。
2)隨機的觀察與溝通是指計劃外的。
第十四條 觀察與溝通頻次要求,公司機關科級以上領導每季度不應少于一次;分公司、項目部機組長(站長、隊長、車間主任、)及以上領導每月不應少于一次。
第四章 觀察與溝通的方法和內容
第十五條 觀察與溝通的執(zhí)行人員應以下列方式進行:
1)以請教的方式與員工平等的交流討論安全和不安全行為,避免雙方觀點沖突,使員工接受安全的做法;
2)應說服并盡可能與員工在安全上取得共識,而不是使員工迫于紀律的約束或領導的壓力做出承諾,避免員工被動執(zhí)行;
3)應引導和啟發(fā)員工思考更多的安全問題,提高員工的安全意識和技能。
第十六條 觀察與溝通應按六步法實施:
1)觀察。現(xiàn)場觀察員工的行為,決定如何接近員工,并安全地阻止不安全行為;
2)表揚。對員工的安全行為進行表揚;
3)討論。與員工討論觀察到的不安全行為、狀態(tài)和可能產生的后果,鼓勵員工討論更為安全的工作方式;
4)溝通。就如何安全地工作與員工取得一致意見,并取得員工的承諾;
5)啟發(fā)。引導員工討論工作地點的其他問題;
6)感謝。對員工的配合表示感謝。
第十七條 觀察與溝通應包括以下七個方面內容:
1)員工的反應:員工在看到他們所在區(qū)域內有觀察者時,他們是否改變自己的行為(從不安全到安全)。員工在被觀察時,有時會做出反應,如改變身體姿勢、調整個人防護裝備、改用正確工具、抓住扶手、系上安全帶等;
2)員工的位置。員工身體的位置是否有利于減少傷害發(fā)生的幾率;
3)個人防護裝備。員工使用的個人防護裝備是否合適,是否正確使用,個人防護裝備是否處于良好狀態(tài);
4)工具和設備。員工使用的工具是否合適,是否正確,工具是否處于良好狀態(tài),非標工具是否獲得批準;
5)程序。是否有操作程序,員工是否理解并遵守操作程序;
6)人體工效學。辦公室和作業(yè)環(huán)境是否符合人體工效學原則;
7)整潔。作業(yè)場所是否整潔有序。
第五章 觀察與溝通報告與結果統(tǒng)計分析
第十八條 觀察者應在觀察與溝通過程中填寫觀察與溝通報告表(參見附錄1)。觀察與溝通報告表中不得記錄被觀察人員的姓名。
第十九條 各單位、項目部對觀察與溝通結果應每半年進行統(tǒng)計分析,統(tǒng)計分析主要包括:
1)對所有的觀察與溝通信息和數(shù)據進行分類統(tǒng)計;
2)分析統(tǒng)計結果的變化趨勢;
3)根據統(tǒng)計結果和變化趨勢提出安全工作的改進建議。
第二十條 各單位、項目部針對統(tǒng)計分析結果,認真進行原因分析,制定并實施糾正措施,防止類似問題重復發(fā)生。
第二十一條 各單位每年6月底和12月底前將本單位觀察與溝通結果統(tǒng)計表(參見附錄2)和分析報告報公司質量安全環(huán)保部門。
第六章 附 則
第二十二條 本辦法由公司質量安全環(huán)保部負責解釋。
第二十三條 本辦法自印發(fā)之日起執(zhí)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