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目錄
第1篇 _公司員工集體宿舍管理辦法
f公司員工集體宿舍管理辦法
1目的
為了加強員工集體宿舍的規(guī)范管理,給員工提供一個整潔、舒適的生活、休息環(huán)境,保障公司、員工的財產、人身安全,特制定本標準。
2適用范圍
本標準適用于公司員工集體宿舍的管理。
3職責
3.1行政部負責員工集體宿舍的公共衛(wèi)生、設施、收費和安全秩序管理。
3.2各部門負責本部門員工入住或搬出宿舍申請審批,并協(xié)同行政部管理員工在集體宿舍的行為規(guī)范和宿舍文明。
3.3行政部后勤組負責員工入住或搬出宿舍申請的批準,各部門班組長對本班組內員工使用的寢室衛(wèi)生及安全進行監(jiān)督管理,宿舍管理員對宿舍進行全面管理并定期組織各部門管理人員對宿舍各寢室進行衛(wèi)生及安全檢查與評比,并向全公司進行通報。
3.4員工食堂、各經營單位負責其經營場所的安全和門前三包區(qū)域清潔衛(wèi)生。
3.5宿舍各房間清潔衛(wèi)生和安全由各房間居住人員共同負責,包括所屬房間門窗。
3.6宿舍管理員負責根據(jù)有關規(guī)定對員工宿舍進行綜合管理,有檢查、監(jiān)督和報請?zhí)幜P的權力。
4管理內容
4.1宿舍分配
4.1.1宿舍管理員應嚴格按照分配的樓棟及寢室編號安排各部門員工入住。
4.1.2員工入住宿舍應填寫“入住宿舍申請單”,由班組簽字后宿舍管理員排入住寢室(班組內房間號),行政部后勤組簽字交宿舍管理員簽字并辦理入住登記手續(xù)同時領取鑰匙。退宿時應填寫“退宿申請單”,由班組長簽字后交宿舍管理員簽字確認并辦理退宿手續(xù),同時退回衣柜鑰匙及房門鑰匙。
4.1.3入住宿舍員工原則上是以同部門、同班組合住的原則,員工應嚴格按部門安排的房間及床位入住。員工如需調換房間,應填寫“調宿申請單”,注明調換原因,經班組長簽字并由宿舍管理員審核登記后方可辦理調房手續(xù)。若未經班組長批準和宿舍管理員審核登記而私自調房或未登記擅自入住3日以上的者,罰款200元并責令其遷出宿舍,態(tài)度惡劣者作辭退處理。
4.1.4宿舍管理員于每月25-28日期間對宿舍各寢室員工入住情況進行一遍清查,如發(fā)現(xiàn)未完整履行手續(xù)入住的員工按擅自入住寢室處理。
4.1.5員工自行退宿的如未及時辦理退宿手續(xù)所造成對該員工相關費用扣除,由員工自行負責。已辦理退宿手續(xù)的員工,應在一周之內將私人物品全部搬走,否則,將由行政部處理其物品。
4.1.6員工宿舍除宿舍接待房間以外,一律禁止留宿外來人員,第一次違反罰款200元,第二次加倍處罰,留宿外來人員三次者做辭退處理。
4.1.7公司員工家屬來公司無住宿地點的,可由公司員工在宿舍管理員處申請登記,并繳納住宿費后(宿舍接待房空閑時)入住宿舍接待房間。宿舍管理員必須登記員工家屬的姓名、證件、住宿時間和住宿原因,入住人員必須嚴格遵守公司宿舍安全管理規(guī)定。
第2篇 員工集體宿舍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則
第1條 為解決員工住宿問題,合理分配宿舍資源,明確宿舍管理規(guī)范,保障住宿環(huán)境,結合實際,制訂本辦法。
第2條 本辦法適用于__控股和__建設集團自主產權宿舍的管理。
第3條 主要職責。
1.行政管理中心:負責員工宿舍的申請受理、審批、入住、轉宿、退宿等程序辦理與住宿標準制定。
2.人力資源中心:負責核實員工基本信息、通告員工變動情況。
3.財務管理中心:負責收取、結算員工住宿費及押金。
4.入住人員:負責宿舍安全、衛(wèi)生、雜費繳納等工作。
5.區(qū)域公司:負責駐外人員宿舍的管理。
第二章 住宿申請
第4條 住宿標準:公司的宿舍類型為普通單人間。
第5條 住宿費標準:由行政管理中心以當?shù)赝惖囟蔚姆吭醋夥康氖袌鰞r格為參考擬定住宿費,按實際可入住人數(shù)分攤核算。駐外人員宿舍費用由區(qū)域公司辦公室統(tǒng)一收取后上繳公司財務管理中心??毓杉敖ㄔO集團總部專職駕駛員,考慮到實際工作,需要就近安排宿舍,另行規(guī)定;住宿費標準,每年6月底調整一次,并由行政管理中心予以公示。
第6條 申請手續(xù)。員工申請住宿需填寫《住宿申請表》,經行政管理中心核準后,方可辦理入住手續(xù)。
第7條 申請住宿按員工入職時間先后順序,先入職的優(yōu)先考慮安排。
第8條 住宿期限。協(xié)議每年簽署一次,價格調整后不想繼續(xù)住宿的,一周內向行政管理中心再次提交住宿申請,兩周內辦完退宿手續(xù)。
第三章 住宿管理
第9條 入住安排。員工在入住宿舍時,由行政管理中心人員安排房間,向入住人員介紹住宿基本規(guī)定,并辦理住宿登記,填寫《住宿登記表》。
第10條 費用管理。
1.押金:入住前每人收取一個月房租作為押金。主要用于房屋及設施保證,自退宿后,視實際情況予以返回或作相應扣除。
2.住宿費。住宿費按月從員工工資中扣除,先交費,后入住。
3.物業(yè)費。包含在住宿費內,由公司統(tǒng)一繳納,不再向員工收取。
4.雜費。水、電、氣等由員工消費而發(fā)生的費用,由員工自行分攤承擔、繳納。
5.維修費。房屋及其內的附屬物,發(fā)生一般損毀的,由員工承擔維修費;發(fā)生重大損毀的,需立即報公司行政管理中心做進一步處置。
第11條 安全衛(wèi)生。入住員工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的規(guī)定,服從宿舍所在社區(qū)及物業(yè)的監(jiān)管。并由本人負責宿舍的日常安全與衛(wèi)生管理。行政管理中心每個季度對宿舍進行不定期抽查,將檢查結果記錄在案,并對安全衛(wèi)生工作做得較差的宿舍予以指正并責令及時改正,對屢次漠視安全衛(wèi)生的員工有權取消其住宿資格。
第12條 調宿。如下幾種情況下,可以進行調宿:
1.員工想改善住宿環(huán)境或節(jié)省費用且公司有空余宿舍的,可向行政管理中心申請調宿,并辦理相應審批與登記手續(xù)。
2.員工之間由于生活習慣等原因,經相互協(xié)商取得一致意見后,可向行政管理中心申請調宿,并辦理相應審批與登記手續(xù)。
3.行政管理中心根據(jù)宿舍人員入住情況,可以進行統(tǒng)籌調宿,以實現(xiàn)住宿資源的有效利用。
調宿后的住宿截止期限,按原宿舍的申請期限截止期計算。
第13條 退宿。如下幾種情況下,需辦理退宿:
1. 員工嚴重違反宿舍安全衛(wèi)生規(guī)定,被勒令退宿的,由行政管理中心及時通知當事人,于兩周內辦理退宿。
2. 員工本人主動提出退宿的。
3. 員工因工作變動,調離集團總部的員工,需退出集團集體宿舍。
4. 員工離職或辭退的,由人力資源中心通知行政管理中心要求當事人辦理退宿手續(xù),員工應于離職前搬離宿舍;因特殊原因一時無法退宿的,應向行政管理中心交納1000元押金,并承諾于離職后一周內搬出。
第14條 財物結算。
1.押金及住宿費由財務管理中心結算。
2.雜費由員工自行結算并報行政管理中心備案;雜費結算有遺漏的,遺漏部分由原住宿人員加倍償還。
3.員工搬離宿舍前應將房間衛(wèi)生清理干凈,歸還宿舍鑰匙,保留房間原有物品;行政管理中心對房屋的使用情況及物品進行清查,如發(fā)現(xiàn)問題,一律由責任人負擔維修費或照價賠償。
第四章 附則
第15條 本辦法由集團行政管理中心負責起草、修訂、監(jiān)督執(zhí)行及解釋。
第16條 本辦法經集團高層經營班子會議審議通過,自下發(fā)之日起執(zhí)行。
第17條 附件:(1)住宿申請表;(2)住宿登記表。
第3篇 公司員工集體宿舍管理辦法
f公司員工集體宿舍管理辦法1目的為了加強員工集體宿舍的規(guī)范管理,給員工提供一個整潔、舒適的生活、休息環(huán)境,保障公司、員工的財產、人身安全,特制定本標準。2適用范圍本標準適用于公司員工集體宿舍的管理。3職責
3.1 行政部負責員工集體宿舍的公共衛(wèi)生、設施、收費和安全秩序管理。
3.2 各部門負責本部門員工入住或搬出宿舍申請審批,并協(xié)同行政部管理員工在集體宿舍的行為規(guī)范和宿舍文明。
3.3 行政部后勤組負責員工入住或搬出宿舍申請的批準,各部門班組長對本班組內員工使用的寢室衛(wèi)生及安全進行監(jiān)督管理,宿舍管理員對宿舍進行全面管理并定期組織各部門管理人員對宿舍各寢室進行衛(wèi)生及安全檢查與評比,并向全公司進行通報。
3.4 員工食堂、各經營單位負責其經營場所的安全和門前三包區(qū)域清潔衛(wèi)生。
3.5 宿舍各房間清潔衛(wèi)生和安全由各房間居住人員共同負責,包括所屬房間門窗。
3.6 宿舍管理員負責根據(jù)有關規(guī)定對員工宿舍進行綜合管理,有檢查、監(jiān)督和報請?zhí)幜P的權力。4管理內容
4.1 宿舍分配
4.1.1 宿舍管理員應嚴格按照分配的樓棟及寢室編號安排各部門員工入住。
4.1.2 員工入住宿舍應填寫“入住宿舍申請單”,由班組簽字后宿舍管理員排入住寢室(班組內房間號),行政部后勤組簽字交宿舍管理員簽字并辦理入住登記手續(xù)同時領取鑰匙。退宿時應填寫“退宿申請單”,由班組長簽字后交宿舍管理員簽字確認并辦理退宿手續(xù),同時退回衣柜鑰匙及房門鑰匙。
4.1.3 入住宿舍員工原則上是以同部門、同班組合住的原則,員工應嚴格按部門安排的房間及床位入住。員工如需調換房間,應填寫“調宿申請單”,注明調換原因,經班組長簽字并由宿舍管理員審核登記后方可辦理調房手續(xù)。若未經班組長批準和宿舍管理員審核登記而私自調房或未登記擅自入住3日以上的者,罰款200元并責令其遷出宿舍,態(tài)度惡劣者作辭退處理。
4.1.4 宿舍管理員于每月25-28日期間對宿舍各寢室員工入住情況進行一遍清查,如發(fā)現(xiàn)未完整履行手續(xù)入住的員工按擅自入住寢室處理。
4.1.5 員工自行退宿的如未及時辦理退宿手續(xù)所造成對該員工相關費用扣除,由員工自行負責。已辦理退宿手續(xù)的員工,應在一周之內將私人物品全部搬走,否則,將由行政部處理其物品。
4.1.6 員工宿舍除宿舍接待房間以外,一律禁止留宿外來人員,第一次違反罰款200元,第二次加倍處罰,留宿外來人員三次者做辭退處理。
4.1.7 公司員工家屬來公司無住宿地點的,可由公司員工在宿舍管理員處申請登記,并繳納住宿費后(宿舍接待房空閑時)入住宿舍接待房間。宿舍管理員必須登記員工家屬的姓名、證件、住宿時間和住宿原因,入住人員必須嚴格遵守公司宿舍安全管理規(guī)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