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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案合同書(4份范本)

發(fā)布時間:2023-03-31 11:12:11 查看人數:60

方案合同書

第1篇 室內設計方案合同書

發(fā)包人:______________

設計人: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發(fā)包人委托設計人承擔裝修室內工程設計,經

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協議。

第一條本合同依據下列文件簽訂:

1.1《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市場管理規(guī)定》。

1.2國家地方有關建設工程勘察設計管理法規(guī)和規(guī)章。

1.3建設工程批準文件。

1.4本設計不包括園林、廚房和智能化設計。

1.5本設計不負責建報圖和竣工圖。

第二條本合同設計工程的內容:名稱、規(guī)模、階段、投資及設計費等見下表。

第三條發(fā)包人應向設計人提交的有關資料及文件:

第五條本合同設計收費為_______萬人民幣。設計費支付進度詳見下表。

1、設計費支付進度按提交設計文時間及工程進度所決定。

2、上述設計費包干價,在本合同項下工程范圍內,今后不隨涉及內容及設計周期的改變而調整。設計費按雙方簽訂合同約定數,按規(guī)定向發(fā)包人按比例收取。

第六條雙方責任

6.1發(fā)包人責任

6.1.1發(fā)包人按合同第三條規(guī)定的內容,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向設計人提交資料及文件,并對其完整性、正確性及時限負責,發(fā)包人不得要求設計人違反國家有關標準進行設計。

發(fā)包人提交上述資料及文件超過規(guī)定期限3天以內,設計人按合同第四條規(guī)定交付設計文件時間順延;超過規(guī)定期限3天以上時,設計人員有權重新確定提交設計文件的時間。

6.1.2發(fā)包人變更委托設計工程、規(guī)模、條件或因提交的資料錯誤,或所提交資料作較大修改,以致造成設計人設計需返工時,雙方除需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或另訂合同)、重新明確有關條款外,發(fā)包人應按設計人所耗工作時向設計人增付設計費。

6.1.3發(fā)包人要求設計人比合同規(guī)定時間提前交付設計資料及文件時,如果設計人能夠做到,發(fā)包人應根據設計人提前投入的工作量,向設計人支付趕工費。

6.1.4發(fā)包人應為設計工作人員,提供必要的工作<電腦,辦公桌、打印機)生活<住宿)及必要的交通等方便條件。

6.1.5設計人提交的設計成果的知識產權歸發(fā)包人所有。

6.2設計人責任:

6.2.1設計人應按國家技術規(guī)范、標準、規(guī)程及發(fā)包人提出的設計要求,進行工程設計,按合同規(guī)定的進度要求提交質量合格的設計資料,并對其負責。

6.2.2設計人采用的主要技術標準是:國家有關技術規(guī)范及當地技術標準。

6.2.3設計合理使用年限為_______年。

6.2.4設計人按本合同第二條和第四條規(guī)定的內容、進度及份數向發(fā)包人交付資料及文件。

6.2.5設計人交付設計資料及文件后,按規(guī)定參加有關的設計審查,并根據審查結論負責對不超出原定范圍的內容做必要調整補充,設計人按合同規(guī)定時限交付設計資料及文件。工程開始施工,如須向發(fā)包人及施工單位進行設計交底、處理有關設計問題和參加竣工驗收,則設計費或工資另行商議。

6.2.6設計人應保護發(fā)包人的知識產權,不得向第三人泄露、轉讓發(fā)包人提交的產品圖紙等技術經濟資料。如發(fā)生以上情況并給發(fā)包人造成經濟損失,發(fā)包人有權向設計人索賠。

第七條違約責任:

7.1在合同履行期間,發(fā)包人要求終止或解除合同,設計人未開始設計工作的,不退還發(fā)包人已付的定金;已開始設計工作的,發(fā)包人應根據設計人已進行的實際工作量,不足一半時,按該階段設計費的一半支付;超過一半時,按該階段設計費的全部支付。

7.2發(fā)包人應按合同第五條規(guī)定的金額和時間向設計人支付設計費,逾期3天支付,設計人有權暫停履行下階段工作,并書面通知發(fā)包人。

7.3設計人對設計資料及文件出現的遺漏或錯誤負責修改或補充。由于設計人員錯誤造成工程質量事故損失,設計人除負責采取補救措施外,應免收直接受損失部分的設計費。損失嚴重的根據損失的程度和設計人責任大小向發(fā)包人支付賠償金,賠償金由雙方協商解決。

7.4由于設計人自身原因,延誤了按本合同第四條規(guī)定的設計資料及設計文件的交付時間,每延誤一天,應減收該工程應收設計費的千分之一。

7.5合同生效后,單方要求終止或解除合同,應賠償對方的經濟損失。

第八條其他

8.1發(fā)包人要求設計人派專人留駐施工現場進行配合與解決有關問題時,雙方應另行簽訂補充協議或技術咨詢服務合同。

8.2設計人為本合同工程所采用的國家或地方標準圖,由發(fā)包人自費向有關出版部門購買。

8.3本工程設計資料及文件中,建筑材料、建筑構配件和設備,應當注明其規(guī)格、型號、性能等技術指標,設計人不得指定生產廠、供應商。發(fā)包人需要設計人的設計人員配合加工定貨時,所需要費用由發(fā)包人承擔。

8.4發(fā)包人委托設計人承擔本合同內容之外的工作服務,另行支付費用。

8.5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

8.6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fā)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列種方式解決:

(一)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8.7本合同一式2份,發(fā)包人1份,設計人1份。

8.8本合同經雙方簽章第一天起生效。

8.9本合同生效后,雙方認為必要時,到工程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申請鑒證。雙方履行完合同規(guī)定的義務后,本合同即行終止。

8.1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簽訂補充協議,有關協議及雙方認可的來往電報、傳真、會議紀要等,均為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11其他約定事項:<也可另簽補充協議)

發(fā)包人名稱:_______設計人名稱:昆明xx與楊設計有限公司

簽證人:_______<蓋章)公司代表:_______<蓋章)

地址:_______地址:

第2篇 租賃經營方案合同書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訂立合同雙方:公司,以下簡稱出租人;及其合伙人,以下簡稱承租人。

第二條根據出租人的公開招標和承租人的投標與答辯,經過評標委員會的最后評標,及其合伙人被確定為中標承租人。

出租人和承租人雙方依據招標標底所確定的基本內容,特訂立本合同。

第三條廠租賃經營后,仍然是全民所有制企業(yè),不改變原來的政、稅收渠道。

第四條廠租賃經營后,必須貫徹執(zhí)行國家的各項法律、法規(guī)和法令。

第五條廠的經營范圍和產品方向,原則上應符合行業(yè)的點和發(fā)展規(guī)劃。

第六條廠租賃經營后,應成為獨立核算、照章納稅、自主經營、負盈虧、具有自我改造和自我發(fā)展能力的法人。

第二章租賃期限、財產和租金

第七條廠租賃經營期限為年,即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八條廠共有財產元,其中:固定資產元,流動資金元。租給承租人自主經營。

第九條租金定為_____元,分年繳納。

其中:

年度元;

年度元;

年度元;

第十條租金于應交年度的年后三十日內,由銀行劃撥,一次付清。

第十一條出租人為了廠發(fā)展需要,將租金收入返回承租人,作為擴大生產的資金,應當相應增加租金。承租人應做到專款專用。

第十二條承租人對租賃的固定資產,應提取不低于%的折舊基金和%的大修理基金,必須做到專款專用。

第十三條廠租賃經營前的債務,由出租人清償。

第十四條承租人用個人所得對廠投資,產權歸承租人所有,租賃期滿后,可以帶走,也可以折價給下一個承租人。

第三章承租人的權利和義務

第一節(jié)承租人的權利

第十五條承租人是廠租賃經營期間的法定代表人和當然廠長,合伙租賃的承租代表人為法人代表和副廠長。

第十六條承租人對租賃的財產有完全的使用權。

第十七條承租人對廠的經營有完全的自主權。

第十八條承租人對廠的經營管理有如下權利:

機構設置權;

人事任免權;

專業(yè)技術人員的聘任權;

獎懲、招用和辭退職工權;

自選工資形式、自定工資標準和獎金分配權。

第十九條廠納稅后剩余的利潤,由承租人自主支配,分配的辦法,承租人可以和職工商量決定。

第二十條承租人從租賃之月開始,停發(fā)工資、獎金、但保留原工資級別,并享受國家統(tǒng)一的晉級權。

檔案工資允許計入成本。承租人的生活費用,可以按月預支,預支的標準不超過企業(yè)職工平均收入的_____%,剩余部分留作承租人的風險保證金,待租賃期滿后一次(或分期)提取。預支每年結算一次,如果預支總額大于承租人收入時,用扣減下年度預支額度彌補。

第二十一條承租人對租賃的設備中閑置無用、技術性能落后的舊設備,可以提出處理意見,經出租人同意,辦理手續(xù),進行更新改造。

第二節(jié)承租人的義務

第二十二條承租人必須按照有關規(guī)定繳納各種稅、費和統(tǒng)籌基金,其中包括國家能源交通重點建設基金。

第二十三條承租人必須按期如數繳納稅金。

第二十四條承租人必須保證租賃的廠房、設備的完好,按照設備管理的有關規(guī)定,對設備進行定期維護保養(yǎng),不經出租人的同意不得轉租、轉包他人經營。合同終止時,承租人應當保證租賃的固定資產凈值不減少。承租人應當對租賃的廠房、設備進行財產保險。

第二十五條承租人必須保障廠職工的合法權益,應當在提高經濟效益的前提下,不斷提高職工的平均收入,不斷改善職工的勞動條件和福利待遇。

第二十六條承租人應當有價值元的財產作抵押,抵押物在租賃經營期間只有使用權,無處分權抵押物應申請家庭財產保險;抵押金應交出租方存入銀行,利息歸承租人所有。

第四章出租人的權利和義務

第一節(jié)出租人的權利

第二十七條出租人有權按時如數向承租人收取租金。

第二十八條出租人有權監(jiān)督租賃財產不受損害。

第二十九條出租人有權監(jiān)督廠的產品方向。

第三十條出租人對廠有財務監(jiān)督、審計權。

第三十一條出租人對廠的產品質量有檢查權。

第三十二條出租人有權維護廠職工的合法權益。

第二節(jié)出租人的義務

第三十三條出租人應根據承租人的請求,積極協助解決經營活動中的困難和問題。

第三十四條出租人不得違反合同規(guī)定,干涉承租人的經營自主權,干擾承人的經營管理活動。

第三十五條出租人不得平調廠的設備和物資。

第三十六條出租人應當按照合同規(guī)定保障承租人的合法權益。

第五章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終止

第三十七條合同生效后,即具有法律約束力,任何一方不得隨意變更或解除, 需要變更或解除合同時,應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書面協議。

第三十八條合同履行期間,如果國家政策與合同簽訂時發(fā)生較大變化時(指國家與企業(yè)分配方面的變化,影響企業(yè)留利比例的變化),受影響的一方可以提出變更或解除合同。

第三十九條因承租人經營管理不善,或者重大決策失誤,給工廠造成連續(xù)一年以上虧損或重大損失時,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不負違約責任。保留向承租人要求賠償損失的權利。

第四十條由于出租人違反合同規(guī)定,干擾承租人的經營管理活動,使承租人無法繼續(xù)經營,或者承租人的合法收入得不到保障時,承租人有權解除合同,并要求出租人承租違約責任。

第四十一條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使合同無法完全履行或者無法履行的時候,經雙方協商,可以變更或解除合同。

第四十二條租賃期滿,合同自行終止。

租賃期滿三十日,承租人將廠的固定資產和流動資產評估表和債權、債務平衡表交出租人審核,出租人會同財政、稅務、銀行、審計等有關部門代表進行審核,審核無誤后,經租賃雙方代表簽字后,承租人可以離職。

第四十三條租賃期滿后,廠仍要租賃經營時,承租人在同等條件,有優(yōu)先承租的權利。

第六章違約責任

第四十四條租賃雙方應全面、實際履行合同,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的應負違約責任,按照 有關條款處理。

第四十五條承租人不能按期繳納租金的,應承擔違約責任,支付當年租金%的違約金,并按每日萬分之支付滯納金。

第四十六條承租人無力支付租金的,應當用風險保證金支付,風險保證金不足繳納租金的,承租人應用抵押物或抵押金(保證人的保證金)折抵租金。合伙承租的合伙人負連帶責任。

第四十七條承租期滿,承租人不能按質量交還租賃的財產,承租人應賠償損失并支付缺少數量價值%的違約金。

第四十八條出租人違反合同規(guī)定,應承擔違約責任,給承租人造成經濟損失的,應賠償直接損失,并支付當年租金%的違約金。

第四十九條租賃雙方發(fā)生糾紛以后,應當協商或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的,可到人民法院起訴。

第七章附則

第五十條承租人代表發(fā)生意外事故,由合伙人根據合伙協議另行推選承租代表人。

第五十一條出租人的《租賃經營方案》、《招標書》和承租人的《投標書》、《答辯材料》均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與合同 正文有矛盾之處,以合同正文為準。

第五十二條本合同由出租方代表、承租方代表簽字并經市公證處公證后生效。

第五十三條本合同正本三份,出租人、承租人、市公證處各執(zhí)一份。

副本若干份,報市經濟委員會、市經濟體制改革委員會、

市財政局、勞動局、稅務局、審計局、工商行政管理局、中國人民銀行市分行、中國工商銀行市分行有關部門備案。

出租人代表:(簽字)

承租人代表:(簽字)

簽約日期:

第3篇 方案設計策劃服務合同書

甲方:________乙方:________

甲乙雙方本著誠信、平等、互惠的原則,經過友好協商就甲方委托乙方設計策劃服務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服務內容與價格

服務內容:項目:________尺寸:________單價:________合計:________

協議總額為rmb________元,大寫人民幣:________。

二、甲乙雙方責任甲方須提供明確的工作要求,同時及時向乙方提供相關的資料及咨詢等;甲方須及時對乙方提出的設計方案進行反饋;甲方須按協議規(guī)定向乙方支付有關費用

乙方須通過電子文件向甲方提供詳細設計方案,供甲方指定人員審定;乙方須嚴格按甲方要求,以專業(yè)水準進行協議規(guī)定之工作;乙方須遵守甲方商業(yè)(資料)機密。

乙方須向甲方提供至少五款不同的設計方案,供甲方確認,并在雙方溝通基礎上進行修改至完善;若因乙方水準或設計思路偏差所致乙方提交設計稿無法為甲方所認可,乙方須再次向甲方提供設計方案。當前三次向甲方所提供的設計方案,在經乙方與甲方負責人積極溝通都不被甲方認可的情況下,甲方有權要求終止合同。在甲方向乙方承諾不使用、不傳播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所有的設計方案基礎上,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在二個工作日退返全部訂金。

甲乙雙方誠信為本,協作完成上述工作內容時間要求為: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前。

三、付款方式

本協議完成之時,甲方向乙方一次性付清協議總額即rmb________元。

甲方須通過銀行將本協議規(guī)定之有關款項電匯至乙方開戶行:________銀行,乙方開戶名稱:________,帳號:________

若甲方需在本協議規(guī)定工作全部完成前提前采用乙方已完成作品,甲方需另行向乙方支付所采用作品之服務收費。在乙方收到合同全款后,乙方向甲方提供合同金額的稅局發(fā)票。

四、其它事項

甲乙雙方均不得無故終止本協議,否則違約方須承擔對方的經濟損失。

甲方向乙方付清本協議全部款項后,乙方向甲方通過電子郵件提供作品的電子文件和版權轉移。甲方采用乙方作品的前提條件是甲方已向乙方付清該作品全部費用,或經乙方特別同意。

本協議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另行協商解決;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即告生效。

本協議一式貳份,雙方各執(zhí)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________乙方簽字: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

第4篇 室內設計方案合同書(范本)

發(fā) 包 人:______________

設 計 人: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年 _______月 _______日

發(fā)包人委托設計人承擔裝修室內工程設計,經

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協議。

第一條 本合同依據下列文件簽訂:

1.1《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市場管理規(guī)定》。

1.2國家地方有關建設工程勘察設計管理法規(guī)和規(guī)章。

1.3建設工程批準文件。

1.4本設計不包括園林、廚房和智能化設計。

1.5本設計不負責建報圖和竣工圖。

第二條 本合同設計工程的內容:名稱、規(guī)模、階段、投資及設計費等見下表。

第三條發(fā)包人應向設計人提交的有關資料及文件:

第五條 本合同設計收費為_______萬人民幣。設計費支付進度詳見下表。

1、設計費支付進度按提交設計文時間及工程進度所決定。

2、上述設計費包干價,在本合同項下工程范圍內,今后不隨涉及內容及設計周期的改變而調整。設計費按雙方簽訂合同約定數,按規(guī)定向發(fā)包人按比例收取。

第六條 雙方責任

6.1發(fā)包人責任

6.1.1發(fā)包人按合同第三條規(guī)定的內容,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向設計人提交資料及文件,并對其完整性、正確性及時限負責,發(fā)包人不得要求設計人違反國家有關標準進行設計。

發(fā)包人提交上述資料及文件超過規(guī)定期限3天以內,設計人按合同第四條規(guī)定交付設計文件時間順延;超過規(guī)定期限3天以上時,設計人員有權重新確定提交設計文件的時間。

6.1.2發(fā)包人變更委托設計工程、規(guī)模、條件或因提交的資料錯誤,或所提交資料作較大修改,以致造成設計人設計需返工時,雙方除需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或另訂合同)、重新明確有關條款外,發(fā)包人應按設計人所耗工作時向設計人增付設計費。

6.1.3發(fā)包人要求設計人比合同規(guī)定時間提前交付設計資料及文件時,如果設計人能夠做到,發(fā)包人應根據設計人提前投入的工作量,向設計人支付趕工費。

6.1.4發(fā)包人應為設計工作人員,提供必要的工作<電腦,辦公桌、打印機)生活<住宿)及必要的交通等方便條件。

6.1.5 設計人提交的設計成果的知識產權歸發(fā)包人所有。

6.2設計人責任:

6.2.1設計人應按國家技術規(guī)范、標準、規(guī)程及發(fā)包人提出的設計要求,進行工程設計,按合同規(guī)定的進度要求提交質量合格的設計資料,并對其負責。

6.2.2設計人采用的主要技術標準是:國家有關技術規(guī)范及當地技術標準。

6.2.3設計合理使用年限為 _______年。

6.2.4設計人按本合同第二條和第四條規(guī)定的內容、進度及份數向發(fā)包人交付資料及文件。

6.2.5設計人交付設計資料及文件后,按規(guī)定參加有關的設計審查,并根據審查結論負責對不超出原定范圍的內容做必要調整補充,設計人按合同規(guī)定時限交付設計資料及文件。工程開始施工,如須向發(fā)包人及施工單位進行設計交底、處理有關設計問題和參加竣工驗收,則設計費或工資另行商議。

6.2.6設計人應保護發(fā)包人的知識產權,不得向第三人泄露、轉讓發(fā)包人提交的產品圖紙等技術經濟資料。如發(fā)生以上情況并給發(fā)包人造成經濟損失,發(fā)包人有權向設計人索賠。

第七條 違約責任:

7.1在合同履行期間,發(fā)包人要求終止或解除合同,設計人未開始設計工作的,不退還發(fā)包人已付的定金;已開始設計工作的,發(fā)包人應根據設計人已進行的實際工作量,不足一半時,按該階段設計費的一半支付;超過一半時,按該階段設計費的全部支付。

7.2發(fā)包人應按合同第五條規(guī)定的金額和時間向設計人支付設計費,逾期3天支付,設計人有權暫停履行下階段工作,并書面通知發(fā)包人。

7.3設計人對設計資料及文件出現的遺漏或錯誤負責修改或補充。由于設計人員錯誤造成工程質量事故損失,設計人除負責采取補救措施外,應免收直接受損失部分的設計費。損失嚴重的根據損失的程度和設計人責任大小向發(fā)包人支付賠償金,賠償金由雙方協商解決 。

7.4由于設計人自身原因,延誤了按本合同第四條規(guī)定的設計資料及設計文件的交付時間,每延誤一天,應減收該工程應收設計費的千分之一。

7.5合同生效后,單方要求終止或解除合同,應賠償對方的經濟損失。

第八條 其他

8.1發(fā)包人要求設計人派專人留駐施工現場進行配合與解決有關問題時,雙方應另行簽訂補充協議或技術咨詢服務合同。

8.2設計人為本合同工程所采用的國家或地方標準圖,由發(fā)包人自費向有關出版部門購買。

8.3本工程設計資料及文件中,建筑材料、建筑構配件和設備,應當注明其規(guī)格、型號、性能等技術指標,設計人不得指定生產廠、供應商。發(fā)包人需要設計人的設計人員配合加工定貨時,所需要費用由發(fā)包人承擔。

8.4發(fā)包人委托設計人承擔本合同內容之外的工作服務,另行支付費用。

8.5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

8.6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fā)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列種方式解決:

(一) 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 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8.7本合同一式 2 份,發(fā)包人 1 份,設計人 1 份。

8.8本合同經雙方簽章第一天起生效。

8.9本合同生效后,雙方認為必要時,到工程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申請鑒證。雙方履行完合同規(guī)定的義務后,本合同即行終止。

8.1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簽訂補充協議,有關協議及雙方認可的來往電報、傳真、會議紀要等,均為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11其他約定事項:<也可另簽補充協議)

發(fā)包人名稱:_______ 設計人名稱:昆明xx與楊設計有限公司

簽證人:_______ <蓋章) 公司代表:_______ <蓋章)

地 址:_______ 地 址:

身份證號:

方案合同書(4份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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