歡迎光臨管理者范文網
當前位置:管理者范文網 > 合同范本 > 合同范本

城鄉(xiāng)建設合同(8份范本)

發(fā)布時間:2023-10-22 17:50:07 查看人數:68

城鄉(xiāng)建設合同

第1篇 鞍山城鄉(xiāng)建設局購房合同書

出賣人(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

注冊地址:__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_

營業(yè)執(zhí)照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行:_____________帳號: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房地產經紀機構):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

注冊地址:___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

營業(yè)執(zhí)照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房地產經紀機構資格證書編號:_____________

開戶行:__________帳號:_______________

買受人(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國籍/法定代表人:_____身份證(護照)/營業(yè)執(zhí)照號碼: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國籍/法定代表人:________身份證(護照)/營業(yè)執(zhí)照號碼:___

地址:___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有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甲乙雙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誠實信用、守法的原則,經協商一致,達成如下條款:

第一條商品房情況

該商品房銷售許可證號:____商品房座落:_____區(qū)、縣__路、道、街_____。

設計用途_____,建筑結構_____,建筑層數為_____層。

建筑面積_____平方米,其中:套內建筑面積_____平方米,公共部分分攤建筑面積____平方米。

商品房平面圖見附件一,商品房抵押、租賃等情況見附件二。

商品房土地來源為:_____。

以出讓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的,土地使用年限為____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止。

第二條商品房價款

商品房銷售按建筑面積計算,每平方米價格為____元(幣種:___),價款為_______元,計_____(大寫)。

第三條商品房交付日期

商品房竣工,經驗收合格后,方可交付;未經驗收或驗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

甲方于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將商品房交付乙方。

如遇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雙方同意按下列第____種方式處理:

1、變更合同

2、解除合同

第四條乙方付款形式及付款時間

乙方按下列第種形式付款:

1、一次性付款。

2、分期付款。

3、其他方式。

第五條甲方逾期交付商品房的處理

除遇不可抗力外,甲方如未按本合同第三條約定日期交付商品房,逾期在_____日內的,乙方有權向甲方追究已付款利息,利息自合同約定甲方應交付商品房之日次日起至實際交付商品房之日止,按銀行同期貸款利率計算。

如超過上述約定期限的,乙方有權按照下述的第_______種約定,追究甲方違約責任:

1、合同繼續(xù)履行。

甲方應支付乙方已付款利息,利息自合同約定甲方應交付商品房之日次日起至實際交付商品房之日止,按銀行同期貸款利率計算。

此外,甲方還應每日按商品房價款的萬分之_____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2、解除合同。

甲方應退還乙方已付款、支付已付款利息,利息自合同約定甲方應交付商品房之日次日起至甲方退還乙方已付款之日止,按銀行同期貸款利率計算。

此外,甲方還應每日按商品房價款的萬分之_____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乙方的實際損失超過甲方支付的違約金時,甲方還應承擔賠償責任。

第六條乙方逾期付款的處理

乙方如未按本合同第四條約定日期付款,逾期在_______日內的,甲方有權追究乙方逾期付款及其利息,利息自合同約定乙方應付款之日次日起至實際付款之日止,按銀行同期貸款利率計算。

如超過上述約定期限的,甲方有權按照下述的第_______種約定,追究乙方違約責任:

1、合同繼續(xù)履行。

乙方應支付逾期付款及其利息,利息自合同約定乙方應付款之日次日起至實際付款之日止,按銀行同期貸款利率計算。

此外,乙方還應每日按商品房價款的萬分之_____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2、解除合同。

乙方應按商品房價款的萬分之_____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第七條商品房建筑面積與銷售建筑面積差異的處理

商品房建筑面積以房屋所有權證記載面積為法定依據。

商品房建筑面積與甲方銷售面積差異不超過±3%(包括±3%)的,每平方米價格保持不變,商品房價款按商品房建筑面積與銷售面積的差異多退少補。

面積差異超過±3%的,雙方約定如下:

第八條商品房質量及保修責任

甲方交付的商品房的質量和設備等應符合國家有關規(guī)定和甲方的承諾(見附件三),未達到國家規(guī)定標準和承諾的,甲方應承擔責任。

在乙方正常情況下,甲方應按照《**市商品房住宅質量保證書》的規(guī)定履行保修責任。

因乙方擅自拆改造成損壞的,甲方不承擔責任。

第九條商品房配套設施運行的約定

下列配套設施運行日期約定如下:

1、上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下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供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燃氣(氣源種類)_______________。

5、暖氣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上述配套設施未按約定日期運行的,甲方應在日內采取撲救措施,并賠償乙方損失;超過上述約定期限的,甲方應賠償損失,并且每項還應按商品房價款的____%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第十條商品房設計變更的約定

甲方未征得乙方同意,不得擅自變更商品房的房屋設計和環(huán)境布局(見附件四)。

確需變更的,甲方應自設計變更方案確定之日起___日內與乙方協商。

乙方同意變更的,雙方訂立補充合同。

乙方不同意變更,或甲方擅自變更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解除合同的,甲方應退還乙方已付款、支付已付款的利息,利息自乙方付款之外,甲方還應按商品房價款的___%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第十一條商品房交接

商品房交付時,甲方應書面通知乙方辦理商品房交接手續(xù),提供《天津市商品住宅質量保證書》和《天津市商品住宅使用說明書》,交接房屋鑰匙。

第十二條商品房產權登記

商品房竣工驗收合格后,甲方須在30日內辦理房屋所有權初始登記。

初始登記完畢后,甲方應協助乙方辦理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

甲方未按時辦理房屋所有權初始登記或未協助乙方辦理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應承擔責任。

第十三條物業(yè)管理

關于物業(yè)管理的服務內容和收費標準等,按有關規(guī)定由乙方與物業(yè)管理企業(yè)訂立物業(yè)管理合同。

第十四條產權糾紛和債權債務糾紛的約定

甲方保證在交付商品房時,無產權糾紛和債權債務糾紛。

如存在產權糾紛和債權債務糾紛,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

第十五條爭議處理

本合同發(fā)生爭議,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

協商不成時,按下列第____種方式處理:

1、向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六條合同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另行訂立補充合同(見附件五)。

附件一至附件五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七條合同份數

本合同連同附件共______,一式五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備案機關存留一份,其他二份備用,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八條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當事人另有約定的,按照其約定。

甲方:乙方:

年月日年月日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第2篇 住房城鄉(xiāng)建設部 工商總局關于印發(fā)建設工程施工合同

住房城鄉(xiāng)建設部?工商總局關于印發(fā)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的通知

各省、自治區(qū)住房城鄉(xiāng)建設廳、工商行政管理局,直轄市建委(建交委)、工商行政管理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建設局,國務院有關部門建設司,有關中央企業(yè):

為規(guī)范建筑市場秩序,維護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當事人的合法權益,住房城鄉(xiāng)建設部、工商總局對《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1999-0201)進行了修訂,制定了《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3-0201),現印發(fā)給你們。在執(zhí)行過程中有何問題,請與住房城鄉(xiāng)建設部建筑市場監(jiān)管司、工商總局市場規(guī)范管理司聯系。

本合同自2013年7月1日起執(zhí)行,原《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1999-0201)同時廢止。

附件:《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3-0201)

住房城鄉(xiāng)建設部

工商總局

2013年4月3日

(gf—2013—0201)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

(示范文本)

制定

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部

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

說?明

為了指導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當事人的簽約行為,維護合同當事人的合法權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以及相關法律法規(guī),住房城鄉(xiāng)建設部、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對《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1999-0201)進行了修訂,制定了《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3-0201)(以下簡稱《示范文本》)。為了便于合同當事人使用《示范文本》,現就有關問題說明如下:

一、《示范文本》的組成

《示范文本》由合同協議書、通用合同條款和專用合同條款三部分組成。

(一)合同協議書

《示范文本》合同協議書共計13條,主要包括:工程概況、合同工期、質量標準、簽約合同價和合同價格形式、項目經理、合同文件構成、承諾以及合同生效條件等重要內容,集中約定了合同當事人基本的合同權利義務。

(二)通用合同條款

通用合同條款是合同當事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等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就工程建設的實施及相關事項,對合同當事人的權利義務作出的原則性約定。

通用合同條款共計20條,具體條款分別為:一般約定、發(fā)包人、承包人、監(jiān)理人、工程質量、安全文明施工與環(huán)境保護、工期和進度、材料與設備、試驗與檢驗、變更、價格調整、合同價格、計量與支付、驗收和工程試車、竣工結算、缺陷責任與保修、違約、不可抗力、保險、索賠和爭議解決。前述條款安排既考慮了現行法律法規(guī)對工程建設的有關要求,也考慮了建設工程施工管理的特殊需要。

(三)專用合同條款

專用合同條款是對通用合同條款原則性約定的細化、完善、補充、修改或另行約定的條款。合同當事人可以根據不同建設工程的特點及具體情況,通過雙方的談判、協商對相應的專用合同條款進行修改補充。在使用專用合同條款時,應注意以下事項:

1、專用合同條款的編號應與相應的通用合同條款的編號一致;

2、合同當事人可以通過對專用合同條款的修改,滿足具體建設工程的特殊要求,避免直接修改通用合同條款;

3、在專用合同條款中有橫道線的地方,合同當事人可針對相應的通用合同條款進行細化、完善、補充、修改或另行約定;如無細化、完善、補充、修改或另行約定,則填寫“無”或劃“/”。

二、《示范文本》的性質和適用范圍

《示范文本》為非強制性使用文本。《示范文本》適用于房屋建筑工程、土木工程、線路管道和設備安裝工程、裝修工程等建設工程的施工承發(fā)包活動,合同當事人可結合建設工程具體情況,根據《示范文本》訂立合同,并按照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和合同約定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及合同權利義務。

目?錄

第一部分合同協議書…………………………......................…...1

一、工程概況......................................................................?..….1

二、合同工期.............................................................................1

三、質量標準.............................................................................2

四、簽約合同價與合同價格形式......................................................2

五、項目經理.............................................................................2

六、合同文件構成.......................................................................?2

七、承諾..................................................................................3

八、詞語含義.............................................................................?3

九、簽訂時間.............................................................................4

十、簽訂地點.............................................................................4

十一、補充協議..........................................................................4

十二、合同生效..........................................................................4

十三、合同份數..........................................................................4

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條款……………………......…...............…......6

1.一般約定...............................................................................6

1.1詞語定義與解釋..................................................................6

1.2語言文字.........................................................................11

1.3法律..............................................................................11

1.4標準和規(guī)范.....................................................................12

1.5合同文件的優(yōu)先順序..........................................................12

1.6圖紙和承包人文件.............................................................13

1.7聯絡..............................................................................14

1.8嚴禁賄賂........................................................................15

1.9化石、文物......................................................................15

1.10交通運輸.......................................................................16

1.11知識產權.......................................................................18

1.12保密.............................................................................18

1.13工程量清單錯誤的修正......................................................19

2.發(fā)包人19

2.1許可或批準.....................................................................19

2.2發(fā)包人代表.....................................................................20

2.3發(fā)包人人員.....................................................................20

2.4施工現場、施工條件和基礎資料的提供...................................20

2.5資金來源證明及支付擔保....................................................22

2.6支付合同價款..................................................................22

2.7組織竣工驗收..................................................................22

2.8現場統一管理協議............................................................22

3.承包人23

3.1承包人的一般義務............................................................23

3.2項目經理........................................................................24

3.3承包人人員.....................................................................26

3.4承包人現場查勘...............................................................27

3.5分包.............................................................................27

3.6工程照管與成品、半成品保護..............................................29

3.7履約擔保........................................................................29

3.8聯合體..........................................................................30

4.監(jiān)理人30

4.1監(jiān)理人的一般規(guī)定.............................................................30

4.2監(jiān)理人員........................................................................30

4.3監(jiān)理人的指示...................................................................31

4.4商定或確定.....................................................................32

5.工程質量...............................................................................32

5.1質量要求........................................................................32

5.2質量保證措施...................................................................33

5.3隱蔽工程檢查..................................................................34

5.4不合格工程的處理.............................................................35

5.5質量爭議檢測..................................................................36

6.安全文明施工與環(huán)境保護...........................................................36

6.1安全文明施工...................................................................36

6.2職業(yè)健康........................................................................40

6.3環(huán)境保護........................................................................41

7.工期和進度............................................................................42

7.1施工組織設計...................................................................42

7.2施工進度計劃..................................................................43

7.3開工.............................................................................44

7.4測量放線........................................................................44

7.5工期延誤........................................................................45

7.6不利物質條件..................................................................46

7.7異常惡劣的氣候條件..........................................................47

7.8暫停施工........................................................................47

7.9提前竣工........................................................................49

8.材料與設備............................................................................50

8.1發(fā)包人供應材料與工程設備..................................................50

8.2承包人采購材料與工程設備..................................................50

8.3材料與工程設備的接收與拒收...............................................51

8.4材料與工程設備的保管與使用...............................................52

8.5禁止使用不合格的材料和工程設備.........................................52

8.6樣品.............................................................................53

8.7材料與工程設備的替代.......................................................54

8.8施工設備和臨時設施..........................................................55

8.9材料與設備專用要求..........................................................56

9.試驗與檢驗............................................................................56

9.1試驗設備與試驗人員..........................................................56

9.2取樣..............................................................................57

9.3材料、工程設備和工程的試驗和檢驗......................................57

9.4現場工藝試驗..................................................................58

10.變更?58

10.1變更的范圍....................................................................58

10.2變更權.........................................................................58

10.3變更程序.......................................................................59

10.4變更估價.......................................................................59

10.5承包人的合理化建議........................................................60

10.6變更引起的工期調整........................................................61

10.7暫估價.........................................................................61

10.8暫列金額......................................................................63

10.9計日工.........................................................................64

11.價格調整.............................................................................64

11.1市場價格波動引起的調整...................................................64

11.2法律變化引起的調整........................................................68

12.合同價格、計量與支付............................................................68

12.1合同價格形式.................................................................68

12.2預付款.........................................................................69

12.3計量............................................................................?70

12.4工程進度款支付..............................................................72

12.5支付賬戶......................................................................76

13.驗收和工程試車.....................................................................76

13.1分部分項工程驗收...........................................................76

13.2竣工驗收.......................................................................76

13.3工程試車.......................................................................79

13.4提前交付單位工程的驗收...................................................81

13.5施工期運行...................................................................81

13.6竣工退場......................................................................82

14.竣工結算.............................................................................83

14.1竣工結算申請.................................................................83

14.2竣工結算審核.................................................................83

14.3甩項竣工協議.................................................................84

14.4最終結清......................................................................85

15.缺陷責任與保修.....................................................................86

15.1工程保修的原則..............................................................86

15.2缺陷責任期...................................................................86

15.3質量保證金...................................................................87

15.4保修............................................................................88

16.違約?90

16.1發(fā)包人違約...................................................................90

16.2承包人違約...................................................................92

16.3第三人造成的違約...........................................................94

17.不可抗力.............................................................................94

17.1不可抗力的確認..............................................................94

17.2不可抗力的通知..............................................................95

17.3不可抗力后果的承擔........................................................95

17.4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96

18.保險?97

18.1工程保險......................................................................97

18.2工傷保險......................................................................97

18.3其他保險......................................................................98

18.4持續(xù)保險......................................................................98

18.5保險憑證......................................................................98

18.6未按約定投保的補救........................................................98

18.7通知義務......................................................................99

19.索賠?99

19.1承包人的索賠.................................................................99

19.2對承包人索賠的處理......................................................100

19.3發(fā)包人的索賠...............................................................?100

19.4對發(fā)包人索賠的處理......................................................101

19.5提出索賠的期限............................................................101

20.爭議解決...........................................................................102

20.1和解...........................................................................102

20.2調解...........................................................................102

20.3爭議評審.....................................................................102

20.4仲裁或訴訟..................................................................103

20.5爭議解決條款效力..........................................................103

第三部分專用合同條款……………..…………...….................104

1.一般約定.............................................................................?104

2.發(fā)包人108

3.承包人109

4.監(jiān)理人112

5.工程質量.............................................................................?113

6.安全文明施工與環(huán)境保護.........................................................?114

7.工期和進度..........................................................................?114

8.材料與設備..........................................................................?116

9.試驗與檢驗..........................................................................?117

10.變更?118

11.價格調整............................................................................?119

12.合同價格、計量與支付..........................................................?120

13.驗收和工程試車...................................................................?123

14.竣工結算...........................................................................?124

15.缺陷責任期與保修................................................................?125

16.違約?126

17.不可抗力...........................................................................?128

18.保險?129

20.爭議解決...........................................................................?129

附件...........................................................................................131

第一部分?合同協議書

發(fā)包人(全稱):????

承包人(全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有關法律規(guī)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

工程施工及有關事項協商一致,共同達成如下協議:

一、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

2.工程地點:?。

3.工程立項批準文號:?。

4.資金來源:?。

5.工程內容:?。

群體工程應附《承包人承攬工程項目一覽表》(附件1)。

6.工程承包范圍:

?

?。

二、合同工期

計劃開工日期:年月日。

計劃竣工日期:年月日。

工期總日歷天數:天。工期總日歷天數與根據前述計劃開竣工日期計算的工期天數不一致的,以工期總日歷天數為準。

三、質量標準

工程質量符合標準。

四、簽約合同價與合同價格形式

1.簽約合同價為:

人民幣(大寫)?(¥?元);

其中:

(1)安全文明施工費:

人民幣(大寫)?(¥?元);

(2)材料和工程設備暫估價金額:

人民幣(大寫)?(¥?元);

(3)專業(yè)工程暫估價金額:

人民幣(大寫)?(¥?元);

(4)暫列金額:

人民幣(大寫)?(¥?元)。

2.合同價格形式:??。

五、項目經理

承包人項目經理:??。

六、合同文件構成

本協議書與下列文件一起構成合同文件:

(1)中標通知書(如果有);

(2)投標函及其附錄(如果有);

(3)專用合同條款及其附件;

(4)通用合同條款;

(5)技術標準和要求;

(6)圖紙;

(7)已標價工程量清單或預算書;

(8)其他合同文件。

在合同訂立及履行過程中形成的與合同有關的文件均構成合同文件組成部分。

上述各項合同文件包括合同當事人就該項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補充和修改,屬于同一類內容的文件,應以最新簽署的為準。專用合同條款及其附件須經合同當事人簽字或蓋章。

七、承諾

1.發(fā)包人承諾按照法律規(guī)定履行項目審批手續(xù)、籌集工程建設資金并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價款。

2.承包人承諾按照法律規(guī)定及合同約定組織完成工程施工,確保工程質量和安全,不進行轉包及違法分包,并在缺陷責任期及保修期內承擔相應的工程維修責任。

3.發(fā)包人和承包人通過招投標形式簽訂合同的,雙方理解并承諾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簽訂與合同實質性內容相背離的協議。

八、詞語含義

本協議書中詞語含義與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條款中賦予的含義相同。

九、簽訂時間

本合同于?年?月?日簽訂。

十、簽訂地點

本合同在?簽訂。

十一、補充協議

合同未盡事宜,合同當事人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是合同的組成部分。

十二、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生效。

十三、合同份數

本合同一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發(fā)包人執(zhí)?份,承包人執(zhí)?份。

發(fā)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簽字)?(簽字)

組織機構代碼:??組織機構代碼:?

地址:?地址:??

郵政編碼:??郵政編碼: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電話:?電話:

傳真:?傳真:?

電子信箱:?電子信箱:

開戶銀行:?開戶銀行:

賬號:??賬?號:

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條款

13.3.1試車程序

工程需要試車的,除專用合同條款另有約定外,試車內容應與承包人承包范圍相一致,試車費用由承包人承擔。工程試車應按如下程序進行:

(1)具備單機無負荷試車條件,承包人組織試車,并在試車前48小時書面通知監(jiān)理人,通知中應載明試車內容、時間、地點。承包人準備試車記錄,發(fā)包人根據承包人要求為試車提供必要條件。試車合格的,監(jiān)理人在試車記錄上簽字。監(jiān)理人在試車合格后不在試車記錄上簽字,自試車結束滿24小時后視為監(jiān)理人已經認可試車記錄,承包人可繼續(xù)施工或辦理竣工驗收手續(xù)。

監(jiān)理人不能按時參加試車,應在試車前24小時以書面形式向承包人提出延期要求,但延期不能超過48小時,由此導致工期延誤的,工期應予以順延。監(jiān)理人未能在前述期限內提出延期要求,又不參加試車的,視為認可試車記錄。

(2)具備無負荷聯動試車條件,發(fā)包人組織試車,并在試車前48小時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人。通知中應載明試車內容、時間、地點和對承包人的要求,承包人按要求做好準備工作。試車合格,合同當事人在試車記錄上簽字。承包人無正當理由不參加試車的,視為認可試車記錄。

13.3.2試車中的責任

因設計原因導致試車達不到驗收要求,發(fā)包人應要求設計人修改設計,承包人按修改后的設計重新安裝。發(fā)包人承擔修改設計、拆除及重新安裝的全部費用,工期相應順延。因承包人原因導致試車達不到驗收要求,承包人按監(jiān)理人要求重新安裝和試車,并承擔重新安裝和試車的費用,工期不予順延。

因工程設備制造原因導致試車達不到驗收要求的,由采購該工程設備的合同當事人負責重新購置或修理,承包人負責拆除和重新安裝,由此增加的修理、重新購置、拆除及重新安裝的費用及延誤的工期由采購該工程設備的合同當事人承擔。

13.3.3投料試車

如需進行投料試車的,發(fā)包人應在工程竣工驗收后組織投料試車。發(fā)包人要求在工程竣工驗收前進行或需要承包人配合時,應征得承包人同意,并在專用合同條款中約定有關事項。

投料試車合格的,費用由發(fā)包人承擔;因承包人原因造成投料試車不合格的,承包人應按照發(fā)包人要求進行整改,由此產生的整改費用由承包人承擔;非因承包人原因導致投料試車不合格的,如發(fā)包人要求承包人進行整改的,由此產生的費用由發(fā)包人承擔。

13.4提前交付單位工程的驗收

13.4.1發(fā)包人需要在工程竣工前使用單位工程的,或承包人提出提前交付已經竣工的單位工程且經發(fā)包人同意的,可進行單位工程驗收,驗收的程序按照第13.2款〔竣工驗收〕的約定進行。

驗收合格后,由監(jiān)理人向承包人出具經發(fā)包人簽認的單位工程接收證書。已簽發(fā)單位工程接收證書的單位工程由發(fā)包人負責照管。單位工程的驗收成果和結論作為整體工程竣工驗收申請報告的附件。

13.4.2發(fā)包人要求在工程竣工前交付單位工程,由此導致承包人費用增加和(或)工期延誤的,由發(fā)包人承擔由此增加的費用和(或)延誤的工期,并支付承包人合理的利潤。

13.5施工期運行

13.5.1施工期運行是指合同工程尚未全部竣工,其中某項或某幾項單位工程或工程設備安裝已竣工,根據專用合同條款約定,需要投入施工期運行的,經發(fā)包人按第13.4款〔提前交付單位工程的驗收〕的約定驗收合格,證明能確保安全后,才能在施工期投入運行。

13.5.2在施工期運行中發(fā)現工程或工程設備損壞或存在缺陷的,由承包人按第15.2款〔缺陷責任期〕約定進行修復。

13.6竣工退場

13.6.1竣工退場

頒發(fā)工程接收證書后,承包人應按以下要求對施工現場進行清理:

(1)施工現場內殘留的垃圾已全部清除出場;

(2)臨時工程已拆除,場地已進行清理、平整或復原;

(3)按合同約定應撤離的人員、承包人施工設備和剩余的材料,包括廢棄的施工設備和材料,已按計劃撤離施工現場;

(4)施工現場周邊及其附近道路、河道的施工堆積物,已全部清理;

(5)施工現場其他場地清理工作已全部完成。

施工現場的竣工退場費用由承包人承擔。承包人應在專用合同條款約定的期限內完成竣工退場,逾期未完成的,發(fā)包人有權出售或另行處理承包人遺留的物品,由此支出的費用由承包人承擔,發(fā)包人出售承包人遺留物品所得款項在扣除必要費用后應返還承包人。

13.6.2地表還原

承包人應按發(fā)包人要求恢復臨時占地及清理場地,承包人未按發(fā)包人的要求恢復臨時占地,或者場地清理未達到合同約定要求的,發(fā)包人有權委托其他人恢復或清理,所發(fā)生的費用由承包人承擔。

14.竣工結算

14.1竣工結算申請

除專用合同條款另有約定外,承包人應在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后28天內向發(fā)包人和監(jiān)理人提交竣工結算申請單,并提交完整的結算資料,有關竣工結算申請單的資料清單和份數等要求由合同當事人在專用合同條款中約定。

除專用合同條款另有約定外,竣工結算申請單應包括以下內容:

(1)竣工結算合同價格;

(2)發(fā)包人已支付承包人的款項;

(3)應扣留的質量保證金;

(4)發(fā)包人應支付承包人的合同價款。

14.2竣工結算審核

(1)除專用合同條款另有約定外,監(jiān)理人應在收到竣工結算申請單后14天內完成核查并報送發(fā)包人。發(fā)包人應在收到監(jiān)理人提交的經審核的竣工結算申請單后14天內完成審批,并由監(jiān)理人向承包人簽發(fā)經發(fā)包人簽認的竣工付款證書。監(jiān)理人或發(fā)包人對竣工結算申請單有異議的,有權要求承包人進行修正和提供補充資料,承包人應提交修正后的竣工結算申請單。

發(fā)包人在收到承包人提交竣工結算申請書后28天內未完成審批且未提出異議的,視為發(fā)包人認可承包人提交的竣工結算申請單,并自發(fā)包人收到承包人提交的竣工結算申請單后第29天起視為已簽發(fā)竣工付款證書。

(2)除專用合同條款另有約定外,發(fā)包人應在簽發(fā)竣工付款證書后的14天內,完成對承包人的竣工付款。發(fā)包人逾期支付的,按照中國人民銀行發(fā)布的同期同類貸款基準利率支付違約金;逾期支付超過56天的,按照中國人民銀行發(fā)布的同期同類貸款基準利率的兩倍支付違約金。

(3)承包人對發(fā)包人簽認的竣工付款證書有異議的,對于有異議部分應在收到發(fā)包人簽認的竣工付款證書后7天內提出異議,并由合同當事人按照專用合同條款約定的方式和程序進行復核,或按照第20條〔爭議解決〕約定處理。對于無異議部分,發(fā)包人應簽發(fā)臨時竣工付款證書,并按本款第(2)項完成付款。承包人逾期未提出異議的,視為認可發(fā)包人的審批結果。

14.3甩項竣工協議

發(fā)包人要求甩項竣工的,合同當事人應簽訂甩項竣工協議。在甩項竣工協議中應明確,合同當事人按照第14.1款〔竣工結算申請〕及14.2款〔竣工結算審核〕的約定,對已完合格工程進行結算,并支付相應合同價款。

14.4最終結清

14.4.1最終結清申請單

(1)除專用合同條款另有約定外,承包人應在缺陷責任期終止證書頒發(fā)后7天內,按專用合同條款約定的份數向發(fā)包人提交最終結清申請單,并提供相關證明材料。

除專用合同條款另有約定外,最終結清申請單應列明質量保證金、應扣除的質量保證金、缺陷責任期內發(fā)生的增減費用。

(2)發(fā)包人對最終結清申請單內容有異議的,有權要求承包人進行修正和提供補充資料,承包人應向發(fā)包人提交修正后的最終結清申請單。

14.4.2最終結清證書和支付

(1)除專用合同條款另有約定外,發(fā)包人應在收到承包人提交的最終結清申請單后14天內完成審批并向承包人頒發(fā)最終結清證書。發(fā)包人逾期未完成審批,又未提出修改意見的,視為發(fā)包人同意承包人提交的最終結清申請單,且自發(fā)包人收到承包人提交的最終結清申請單后15天起視為已頒發(fā)最終結清證書。

(2)除專用合同條款另有約定外,發(fā)包人應在頒發(fā)最終結清證書后7天內完成支付。發(fā)包人逾期支付的,按照中國人民銀行發(fā)布的同期同類貸款基準利率支付違約金;逾期支付超過56天的,按照中國人民銀行發(fā)布的同期同類貸款基準利率的兩倍支付違約金。

(3)承包人對發(fā)包人頒發(fā)的最終結清證書有異議的,按第20條〔爭議解決〕的約定辦理。

15.缺陷責任與保修

15.1工程保修的原則

在工程移交發(fā)包人后,因承包人原因產生的質量缺陷,承包人應承擔質量缺陷責任和保修義務。缺陷責任期屆滿,承包人仍應按合同約定的工程各部位保修年限承擔保修義務。

15.2缺陷責任期

15.2.1缺陷責任期自實際竣工日期起計算,合同當事人應在專用合同條款約定缺陷責任期的具體期限,但該期限最長不超過24個月。

單位工程先于全部工程進行驗收,經驗收合格并交付使用的,該單位工程缺陷責任期自單位工程驗收合格之日起算。因發(fā)包人原因導致工程無法按合同約定期限進行竣工驗收的,缺陷責任期自承包人提交竣工驗收申請報告之日起開始計算;發(fā)包人未經竣工驗收擅自使用工程的,缺陷責任期自工程轉移占有之日起開始計算。

15.2.2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后,因承包人原因導致的缺陷或損壞致使工程、單位工程或某項主要設備不能按原定目的使用的,則發(fā)包人有權要求承包人延長缺陷責任期,并應在原缺陷責任期屆滿前發(fā)出延長通知,但缺陷責任期最長不能超過24個月。

15.2.3任何一項缺陷或損壞修復后,經檢查證明其影響了工程或工程設備的使用性能,承包人應重新進行合同約定的試驗和試運行,試驗和試運行的全部費用應由責任方承擔。

15.2.4除專用合同條款另有約定外,承包人應于缺陷責任期屆滿后7天內向發(fā)包人發(fā)出缺陷責任期屆滿通知,發(fā)包人應在收到缺陷責任期滿通知后14天內核實承包人是否履行缺陷修復義務,承包人未能履行缺陷修復義務的,發(fā)包人有權扣除相應金額的維修費用。發(fā)包人應在收到缺陷責任期屆滿通知后14天內,向承包人頒發(fā)缺陷責任期終止證書。

15.3質量保證金

經合同當事人協商一致扣留質量保證金的,應在專用合同條款中予以明確。

15.3.1承包人提供質量保證金的方式

承包人提供質量保證金有以下三種方式:

(1)質量保證金保函;

(2)相應比例的工程款;

(3)雙方約定的其他方式。

除專用合同條款另有約定外,質量保證金原則上采用上述第(1)種方式。

15.3.2質量保證金的扣留

質量保證金的扣留有以下三種方式:

(1)在支付工程進度款時逐次扣留,在此情形下,質量保證金的計算基數不包括預付款的支付、扣回以及價格調整的金額;

(2)工程竣工結算時一次性扣留質量保證金;

(3)雙方約定的其他扣留方式。

除專用合同條款另有約定外,質量保證金的扣留原則上采用上述第(1)種方式。

發(fā)包人累計扣留的質量保證金不得超過結算合同價格的5%,如承包人在發(fā)包人簽發(fā)竣工付款證書后28天內提交質量保證金保函,發(fā)包人應同時退還扣留的作為質量保證金的工程價款。

15.3.3質量保證金的退還

發(fā)包人應按14.4款〔最終結清〕的約定退還質量保證金。

15.4保修

15.4.1保修責任

工程保修期從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算,具體分部分項工程的保修期由合同當事人在專用合同條款中約定,但不得低于法定最低保修年限。在工程保修期內,承包人應當根據有關法律規(guī)定以及合同約定承擔保修責任。

發(fā)包人未經竣工驗收擅自使用工程的,保修期自轉移占有之日起算。

15.4.2修復費用

保修期內,修復的費用按照以下約定處理:

(1)保修期內,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程的缺陷、損壞,承包人應負責修復,并承擔修復的費用以及因工程的缺陷、損壞造成的人身傷害和財產損失;

(2)保修期內,因發(fā)包人使用不當造成工程的缺陷、損壞,可以委托承包人修復,但發(fā)包人應承擔修復的費用,并支付承包人合理利潤;

(3)因其他原因造成工程的缺陷、損壞,可以委托承包人修復,發(fā)包人應承擔修復的費用,并支付承包人合理的利潤,因工程的缺陷、損壞造成的人身傷害和財產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15.4.3修復通知

在保修期內,發(fā)包人在使用過程中,發(fā)現已接收的工程存在缺陷或損壞的,應書面通知承包人予以修復,但情況緊急必須立即修復缺陷或損壞的,發(fā)包人可以口頭通知承包人并在口頭通知后48小時內書面確認,承包人應在專用合同條款約定的合理期限內到達工程現場并修復缺陷或損壞。

15.4.4未能修復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程的缺陷或損壞,承包人拒絕維修或未能在合理期限內修復缺陷或損壞,且經發(fā)包人書面催告后仍未修復的,發(fā)包人有權自行修復或委托第三方修復,所需費用由承包人承擔。但修復范圍超出缺陷或損壞范圍的,超出范圍部分的修復費用由發(fā)包人承擔。

15.4.5承包人出入權

在保修期內,為了修復缺陷或損壞,承包人有權出入工程現場,除情況緊急必須立即修復缺陷或損壞外,承包人應提前24小時通知發(fā)包人進場修復的時間。承包人進入工程現場前應獲得發(fā)包人同意,且不應影響發(fā)包人正常的生產經營,并應遵守發(fā)包人有關保安和保密等規(guī)定。

16.違約

16.1發(fā)包人違約

16.1.1發(fā)包人違約的情形

在合同履行過程中發(fā)生的下列情形,屬于發(fā)包人違約:

(1)因發(fā)包人原因未能在計劃開工日期前7天內下達開工通知的;

(2)因發(fā)包人原因未能按合同約定支付合同價款的;

(3)發(fā)包人違反第10.1款〔變更的范圍〕第(2)項約定,自行實施被取消的工作或轉由他人實施的;

(4)發(fā)包人提供的材料、工程設備的規(guī)格、數量或質量不符合合同約定,或因發(fā)包人原因導致交貨日期延誤或交貨地點變更等情況的;

(5)因發(fā)包人違反合同約定造成暫停施工的;

(6)發(fā)包人無正當理由沒有在約定期限內發(fā)出復工指示,導致承包人無法復工的;

(7)發(fā)包人明確表示或者以其行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義務的;

(8)發(fā)包人未能按照合同約定履行其他義務的。

發(fā)包人發(fā)生除本項第(7)目以外的違約情況時,承包人可向發(fā)包人發(fā)出通知,要求發(fā)包人采取有效措施糾正違約行為。發(fā)包人收到承包人通知后28天內仍不糾正違約行為的,承包人有權暫停相應部位工程施工,并通知監(jiān)理人。

16.1.2發(fā)包人違約的責任

發(fā)包人應承擔因其違約給承包人增加的費用和(或)延誤的工期,并支付承包人合理的利潤。此外,合同當事人可在專用合同條款中另行約定發(fā)包人違約責任的承擔方式和計算方法。

16.1.3因發(fā)包人違約解除合同

除專用合同條款另有約定外,承包人按第16.1.1項〔發(fā)包人違約的情形〕約定暫停施工滿28天后,發(fā)包人仍不糾正其違約行為并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實現的,或出現第16.1.1項〔發(fā)包人違約的情形〕第(7)目約定的違約情況,承包人有權解除合同,發(fā)包人應承擔由此增加的費用,并支付承包人合理的利潤。

16.1.4因發(fā)包人違約解除合同后的付款

承包人按照本款約定解除合同的,發(fā)包人應在解除合同后28天內支付下列款項,并解除履約擔保:

(1)合同解除前所完成工作的價款;

(2)承包人為工程施工訂購并已付款的材料、工程設備和其他物品的價款;

(3)承包人撤離施工現場以及遣散承包人人員的款項;

(4)按照合同約定在合同解除前應支付的違約金;

(5)按照合同約定應當支付給承包人的其他款項;

(6)按照合同約定應退還的質量保證金;

(7)因解除合同給承包人造成的損失。

合同當事人未能就解除合同后的結清達成一致的,按照第20條〔爭議解決〕的約定處理。

承包人應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與工程有關的已購材料、工程設備的保護和移交工作,并將施工設備和人員撤出施工現場,發(fā)包人應為承包人撤出提供必要條件。

16.2承包人違約

16.2.1承包人違約的情形

在合同履行過程中發(fā)生的下列情形,屬于承包人違約:

(1)承包人違反合同約定進行轉包或違法分包的;

(2)承包人違反合同約定采購和使用不合格的材料和工程設備的;

(3)因承包人原因導致工程質量不符合合同要求的;

(4)承包人違反第8.9款〔材料與設備專用要求〕的約定,未經批準,私自將已按照合同約定進入施工現場的材料或設備撤離施工現場的;

(5)承包人未能按施工進度計劃及時完成合同約定的工作,造成工期延誤的;

(6)承包人在缺陷責任期及保修期內,未能在合理期限對工程缺陷進行修復,或拒絕按發(fā)包人要求進行修復的;

(7)承包人明確表示或者以其行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義務的;

(8)承包人未能按照合同約定履行其他義務的。

承包人發(fā)生除本項第(7)目約定以外的其他違約情況時,監(jiān)理人可向承包人發(fā)出整改通知,要求其在指定的期限內改正。

16.2.2承包人違約的責任

承包人應承擔因其違約行為而增加的費用和(或)延誤的工期。此外,合同當事人可在專用合同條款中另行約定承包人違約責任的承擔方式和計算方法。

16.2.3因承包人違約解除合同

除專用合同條款另有約定外,出現第16.2.1項〔承包人違約的情形〕第(7)目約定的違約情況時,或監(jiān)理人發(fā)出整改通知后,承包人在指定的合理期限內仍不糾正違約行為并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實現的,發(fā)包人有權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因繼續(xù)完成工程的需要,發(fā)包人有權使用承包人在施工現場的材料、設備、臨時工程、承包人文件和由承包人或以其名義編制的其他文件,合同當事人應在專用合同條款約定相應費用的承擔方式。發(fā)包人繼續(xù)使用的行為不免除或減輕承包人應承擔的違約責任。

16.2.4因承包人違約解除合同后的處理

因承包人原因導致合同解除的,則合同當事人應在合同解除后28天內完成估價、付款和清算,并按以下約定執(zhí)行:

(1)合同解除后,按第4.4款〔商定或確定〕商定或確定承包人實際完成工作對應的合同價款,以及承包人已提供的材料、工程設備、施工設備和臨時工程等的價值;

(2)合同解除后,承包人應支付的違約金;

(3)合同解除后,因解除合同給發(fā)包人造成的損失;

(4)合同解除后,承包人應按照發(fā)包人要求和監(jiān)理人的指示完成現場的清理和撤離;

(5)發(fā)包人和承包人應在合同解除后進行清算,出具最終結清付款證書,結清全部款項。

因承包人違約解除合同的,發(fā)包人有權暫停對承包人的付款,查清各項付款和已扣款項。發(fā)包人和承包人未能就合同解除后的清算和款項支付達成一致的,按照第20條〔爭議解決〕的約定處理。

16.2.5采購合同權益轉讓

因承包人違約解除合同的,發(fā)包人有權要求承包人將其為實施合同而簽訂的材料和設備的采購合同的權益轉讓給發(fā)包人,承包人應在收到解除合同通知后14天內,協助發(fā)包人與采購合同的供應商達成相關的轉讓協議。

16.3第三人造成的違約

在履行合同過程中,一方當事人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違約的,應當向對方當事人承擔違約責任。一方當事人和第三人之間的糾紛,依照法律規(guī)定或者按照約定解決。

17.不可抗力

17.1不可抗力的確認

不可抗力是指合同當事人在簽訂合同時不可預見,在合同履行過程中不可避免且不能克服的自然災害和社會性突發(fā)事件,如地震、海嘯、瘟疫、騷亂、戒嚴、暴動、戰(zhàn)爭和專用合同條款中約定的其他情形。

不可抗力發(fā)生后,發(fā)包人和承包人應收集證明不可抗力發(fā)生及不可抗力造成損失的證據,并及時認真統計所造成的損失。合同當事人對是否屬于不可抗力或其損失的意見不一致的,由監(jiān)理人按第4.4款〔商定或確定〕的約定處理。發(fā)生爭議時,按第20條〔爭議解決〕的約定處理。

17.2不可抗力的通知

合同一方當事人遇到不可抗力事件,使其履行合同義務受到阻礙時,應立即通知合同另一方當事人和監(jiān)理人,書面說明不可抗力和受阻礙的詳細情況,并提供必要的證明。

不可抗力持續(xù)發(fā)生的,合同一方當事人應及時向合同另一方當事人和監(jiān)理人提交中間報告,說明不可抗力和履行合同受阻的情況,并于不可抗力事件結束后28天內提交最終報告及有關資料。

17.3不可抗力后果的承擔

17.3.1不可抗力引起的后果及造成的損失由合同當事人按照法律規(guī)定及合同約定各自承擔。不可抗力發(fā)生前已完成的工程應當按照合同約定進行計量支付。

17.3.2不可抗力導致的人員傷亡、財產損失、費用增加和(或)工期延誤等后果,由合同當事人按以下原則承擔:

(1)永久工程、已運至施工現場的材料和工程設備的損壞,以及因工程損壞造成的第三人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由發(fā)包人承擔;

(2)承包人施工設備的損壞由承包人承擔;

(3)發(fā)包人和承包人承擔各自人員傷亡和財產的損失;

(4)因不可抗力影響承包人履行合同約定的義務,已經引起或將引起工期延誤的,應當順延工期,由此導致承包人停工的費用損失由發(fā)包人和承包人合理分擔,停工期間必須支付的工人工資由發(fā)包人承擔;

(5)因不可抗力引起或將引起工期延誤,發(fā)包人要求趕工的,由此增加的趕工費用由發(fā)包人承擔;

(6)承包人在停工期間按照發(fā)包人要求照管、清理和修復工程的費用由發(fā)包人承擔。

不可抗力發(fā)生后,合同當事人均應采取措施盡量避免和減少損失的擴大,任何一方當事人沒有采取有效措施導致損失擴大的,應對擴大的損失承擔責任。

因合同一方遲延履行合同義務,在遲延履行期間遭遇不可抗力的,不免除其違約責任。

17.4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

因不可抗力導致合同無法履行連續(xù)超過84天或累計超過140天的,發(fā)包人和承包人均有權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由雙方當事人按照第4.4款〔商定或確定〕商定或確定發(fā)包人應支付的款項,該款項包括:

(1)合同解除前承包人已完成工作的價款;

(2)承包人為工程訂購的并已交付給承包人,或承包人有責任接受交付的材料、工程設備和其他物品的價款;

(3)發(fā)包人要求承包人退貨或解除訂貨合同而產生的費用,或因不能退貨或解除合同而產生的損失;

(4)承包人撤離施工現場以及遣散承包人人員的費用;

(5)按照合同約定在合同解除前應支付給承包人的其他款項;

(6)扣減承包人按照合同約定應向發(fā)包人支付的款項;

(7)雙方商定或確定的其他款項。

除專用合同條款另有約定外,合同解除后,發(fā)包人應在商定或確定上述款項后28天內完成上述款項的支付。

18.保險

18.1工程保險

除專用合同條款另有約定外,發(fā)包人應投保建筑工程一切險或安裝工程一切險;發(fā)包人委托承包人投保的,因投保產生的保險費和其他相關費用由發(fā)包人承擔。

18.2工傷保險

18.2.1發(fā)包人應依照法律規(guī)定參加工傷保險,并為在施工現場的全部員工辦理工傷保險,繳納工傷保險費,并要求監(jiān)理人及由發(fā)包人為履行合同聘請的第三方依法參加工傷保險。

18.2.2承包人應依照法律規(guī)定參加工傷保險,并為其履行合同的全部員工辦理工傷保險,繳納工傷保險費,并要求分包人及由承包人為履行合同聘請的第三方依法參加工傷保險。

18.3其他保險

發(fā)包人和承包人可以為其施工現場的全部人員辦理意外傷害保險并支付保險費,包括其員工及為履行合同聘請的第三方的人員,具體事項由合同當事人在專用合同條款約定。

除專用合同條款另有約定外,承包人應為其施工設備等辦理財產保險。

18.4持續(xù)保險

合同當事人應與保險人保持聯系,使保險人能夠隨時了解工程實施中的變動,并確保按保險合同條款要求持續(xù)保險。

18.5保險憑證

合同當事人應及時向另一方當事人提交其已投保的各項保險的憑證和保險單復印件。

18.6未按約定投保的補救

18.6.1發(fā)包人未按合同約定辦理保險,或未能使保險持續(xù)有效的,則承包人可代為辦理,所需費用由發(fā)包人承擔。發(fā)包人未按合同約定辦理保險,導致未能得到足額賠償的,由發(fā)包人負責補足。

18.6.2承包人未按合同約定辦理保險,或未能使保險持續(xù)有效的,則發(fā)包人可代為辦理,所需費用由承包人承擔。承包人未按合同約定辦理保險,導致未能得到足額賠償的,由承包人負責補足。

18.7通知義務

除專用合同條款另有約定外,發(fā)包人變更除工傷保險之外的保險合同時,應事先征得承包人同意,并通知監(jiān)理人;承包人變更除工傷保險之外的保險合同時,應事先征得發(fā)包人同意,并通知監(jiān)理人。

保險事故發(fā)生時,投保人應按照保險合同規(guī)定的條件和期限及時向保險人報告。發(fā)包人和承包人應當在知道保險事故發(fā)生后及時通知對方。

19.索賠

19.1承包人的索賠

根據合同約定,承包人認為有權得到追加付款和(或)延長工期的,應按以下程序向發(fā)包人提出索賠:

(1)承包人應在知道或應當知道索賠事件發(fā)生后28天內,向監(jiān)理人遞交索賠意向通知書,并說明發(fā)生索賠事件的事由;承包人未在前述28天內發(fā)出索賠意向通知書的,喪失要求追加付款和(或)延長工期的權利;

(2)承包人應在發(fā)出索賠意向通知書后28天內,向監(jiān)理人正式遞交索賠報告;索賠報告應詳細說明索賠理由以及要求追加的付款金額和(或)延長的工期,并附必要的記錄和證明材料;

(3)索賠事件具有持續(xù)影響的,承包人應按合理時間間隔繼續(xù)遞交延續(xù)索賠通知,說明持續(xù)影響的實際情況和記錄,列出累計的追加付款金額和(或)工期延長天數;

(4)在索賠事件影響結束后28天內,承包人應向監(jiān)理人遞交最終索賠報告,說明最終要求索賠的追加付款金額和(或)延長的工期,并附必要的記錄和證明材料。

19.2對承包人索賠的處理

對承包人索賠的處理如下:

(1)監(jiān)理人應在收到索賠報告后14天內完成審查并報送發(fā)包人。監(jiān)理人對索賠報告存在異議的,有權要求承包人提交全部原始記錄副本;

(2)發(fā)包人應在監(jiān)理人收到索賠報告或有關索賠的進一步證明材料后的28天內,由監(jiān)理人向承包人出具經發(fā)包人簽認的索賠處理結果。發(fā)包人逾期答復的,則視為認可承包人的索賠要求;

(3)承包人接受索賠處理結果的,索賠款項在當期進度款中進行支付;承包人不接受索賠處理結果的,按照第20條〔爭議解決〕約定處理。

19.3發(fā)包人的索賠

根據合同約定,發(fā)包人認為有權得到賠付金額和(或)延長缺陷責任期的,監(jiān)理人應向承包人發(fā)出通知并附有詳細的證明。

發(fā)包人應在知道或應當知道索賠事件發(fā)生后28天內通過監(jiān)理人向承包人提出索賠意向通知書,發(fā)包人未在前述28天內發(fā)出索賠意向通知書的,喪失要求賠付金額和(或)延長缺陷責任期的權利。發(fā)包人應在發(fā)出索賠意向通知書后28天內,通過監(jiān)理人向承包人正式遞交索賠報告。

19.4對發(fā)包人索賠的處理

對發(fā)包人索賠的處理如下:

(1)承包人收到發(fā)包人提交的索賠報告后,應及時審查索賠報告的內容、查驗發(fā)包人證明材料;

(2)承包人應在收到索賠報告或有關索賠的進一步證明材料后28天內,將索賠處理結果答復發(fā)包人。如果承包人未在上述期限內作出答復的,則視為對發(fā)包人索賠要求的認可;

(3)承包人接受索賠處理結果的,發(fā)包人可從應支付給承包人的合同價款中扣除賠付的金額或延長缺陷責任期;發(fā)包人不接受索賠處理結果的,按第20條〔爭議解決〕約定處理。

19.5提出索賠的期限

(1)承包人按第14.2款〔竣工結算審核〕約定接收竣工付款證書后,應被視為已無權再提出在工程接收證書頒發(fā)前所發(fā)生的任何索賠。

(2)承包人按第14.4款〔最終結清〕提交的最終結清申請單中,只限于提出工程接收證書頒發(fā)后發(fā)生的索賠。提出索賠的期限自接受最終結清證書時終止。

20.爭議解決

20.1和解

合同當事人可以就爭議自行和解,自行和解達成協議的經雙方簽字并蓋章后作為合同補充文件,雙方均應遵照執(zhí)行。

20.2調解

合同當事人可以就爭議請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行業(yè)協會或其他第三方進行調解,調解達成協議的,經雙方簽字并蓋章后作為合同補充文件,雙方均應遵照執(zhí)行。

20.3爭議評審

合同當事人在專用合同條款中約定采取爭議評審方式解決爭議以及評審規(guī)則,并按下列約定執(zhí)行:

20.3.1爭議評審小組的確定

合同當事人可以共同選擇一名或三名爭議評審員,組成爭議評審小組。除專用合同條款另有約定外,合同當事人應當自合同簽訂后28天內,或者爭議發(fā)生后14天內,選定爭議評審員。

選擇一名爭議評審員的,由合同當事人共同確定;選擇三名爭議評審員的,各自選定一名,第三名成員為首席爭議評審員,由合同當事人共同確定或由合同當事人委托已選定的爭議評審員共同確定,或由專用合同條款約定的評審機構指定第三名首席爭議評審員。

除專用合同條款另有約定外,評審員報酬由發(fā)包人和承包人各承擔一半。

20.3.2爭議評審小組的決定

合同當事人可在任何時間將與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共同提請爭議評審小組進行評審。爭議評審小組應秉持客觀、公正原則,充分聽取合同當事人的意見,依據相關法律、規(guī)范、標準、案例經驗及商業(yè)慣例等,自收到爭議評審申請報告后14天內作出書面決定,并說明理由。合同當事人可以在專用合同條款中對本項事項另行約定。

20.3.3爭議評審小組決定的效力

爭議評審小組作出的書面決定經合同當事人簽字確認后,對雙方具有約束力,雙方應遵照執(zhí)行。

任何一方當事人不接受爭議評審小組決定或不履行爭議評審小組決定的,雙方可選擇采用其他爭議解決方式。

20.4仲裁或訴訟

因合同及合同有關事項產生的爭議,合同當事人可以在專用合同條款中約定以下一種方式解決爭議:

(1)向約定的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20.5爭議解決條款效力

合同有關爭議解決的條款獨立存在,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無效或者被撤銷均不影響其效力。

第三部分?專用合同條款

1.一般約定

1.1詞語定義

1.1.1合同

1.1.1.10其他合同文件包括:?



1.1.2合同當事人及其他相關方

1.1.2.4監(jiān)理人:

名?稱:???;

資質類別和等級:???;

聯系電話:??;

電子信箱:?;

通信地址:??。

1.1.2.5設計人:

名?稱:???;

資質類別和等級:???;

聯系電話:???;

電子信箱:??;

通信地址:??。

1.1.3工程和設備

1.1.3.7作為施工現場組成部分的其他場所包括:

???。

1.1.3.9永久占地包括:????。

1.1.3.10臨時占地包括:???。

1.3法律

適用于合同的其他規(guī)范性文件:?

?。

1.4標準和規(guī)范

1.4.1適用于工程的標準規(guī)范包括:??

????。

1.4.2發(fā)包人提供國外標準、規(guī)范的名稱:

發(fā)包人提供國外標準、規(guī)范的份數:?;

發(fā)包人提供國外標準、規(guī)范的名稱:?。

1.4.3發(fā)包人對工程的技術標準和功能要求的特殊要求:

???。

1.5合同文件的優(yōu)先順序

合同文件組成及優(yōu)先順序為:??????。

1.6圖紙和承包人文件

1.6.1圖紙的提供

發(fā)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圖紙的期限:?;

發(fā)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圖紙的數量:?;

發(fā)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圖紙的內容:?。

1.6.4承包人文件

需要由承包人提供的文件,包括:?

?;

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期限為:????;

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數量為:?;

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形式為:??;

發(fā)包人審批承包人文件的期限:???。

1.6.5現場圖紙準備

關于現場圖紙準備的約定:???。

1.7聯絡

1.7.1發(fā)包人和承包人應當在?天內將與合同有關的通知、批準、證明、證書、指示、指令、要求、請求、同意、意見、確定和決定等書面函件送達對方當事人。

1.7.2發(fā)包人接收文件的地點:??;

發(fā)包人指定的接收人為:????。

承包人接收文件的地點:??;

承包人指定的接收人為:??。

監(jiān)理人接收文件的地點:???;

監(jiān)理人指定的接收人為:???。

1.10交通運輸

1.10.1出入現場的權利

關于出入現場的權利的約定:??

??????。

1.10.3場內交通

關于場外交通和場內交通的邊界的約定:???。

關于發(fā)包人向承包人免費提供滿足工程施工需要的場內道路和交通設施的約定:??????。

1.10.4超大件和超重件的運輸

運輸超大件或超重件所需的道路和橋梁臨時加固改造費用和其他有關費用由?承擔。

1.11知識產權

1.11.1關于發(fā)包人提供給承包人的圖紙、發(fā)包人為實施工程自行編制或委托編制的技術規(guī)范以及反映發(fā)包人關于合同要求或其他類似性質的文件的著作權的歸屬:?

????。

關于發(fā)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

?。

1.11.2關于承包人為實施工程所編制文件的著作權的歸屬:

???。

關于承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

????。

1.11.4承包人在施工過程中所采用的專利、專有技術、技術秘密的使用費的承擔方式:??。

1.13工程量清單錯誤的修正

出現工程量清單錯誤時,是否調整合同價格:??。

允許調整合同價格的工程量偏差范圍:

?。

2.發(fā)包人

2.2發(fā)包人代表

發(fā)包人代表:

姓?名:???;

身份證號:???;

職?務:??;

聯系電話:????;

電子信箱:????;

通信地址:??。

發(fā)包人對發(fā)包人代表的授權范圍如下:?

?。

2.4施工現場、施工條件和基礎資料的提供

2.4.1提供施工現場

關于發(fā)包人移交施工現場的期限要求:??????。

2.4.2提供施工條件

關于發(fā)包人應負責提供施工所需要的條件,包括:???。

2.5資金來源證明及支付擔保

發(fā)包人提供資金來源證明的期限要求:?。

發(fā)包人是否提供支付擔保:??。

發(fā)包人提供支付擔保的形式:?。

3.承包人

3.1承包人的一般義務

(5)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資料的內容:

。

承包人需要提交的竣工資料套數:?。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資料的費用承擔:?。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資料移交時間:?。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資料形式要求:?。

(6)承包人應履行的其他義務:???。

3.2項目經理

3.2.1項目經理:

姓?名:???;

身份證號:???;

建造師執(zhí)業(yè)資格等級:??;

建造師注冊證書號:?;

建造師執(zhí)業(yè)印章號:?;

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號:?;

聯系電話:???;

電子信箱:??;

通信地址:??;

承包人對項目經理的授權范圍如下:??。

關于項目經理每月在施工現場的時間要求:?????。

承包人未提交勞動合同,以及沒有為項目經理繳納社會保險證明的違約責任:??????。

項目經理未經批準,擅自離開施工現場的違約責任:?????。

3.2.3承包人擅自更換項目經理的違約責任:?

????。

3.2.4承包人無正當理由拒絕更換項目經理的違約責任:????。

3.3承包人人員

3.3.1承包人提交項目管理機構及施工現場管理人員安排報告的期限:???。

3.3.3承包人無正當理由拒絕撤換主要施工管理人員的違約責任:????。

3.3.4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員離開施工現場的批準要求:??。

3.3.5承包人擅自更換主要施工管理人員的違約責任:???。

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員擅自離開施工現場的違約責任:??。

3.5分包

3.5.1分包的一般約定

禁止分包的工程包括:?。

主體結構、關鍵性工作的范圍:

。

3.5.2分包的確定

允許分包的專業(yè)工程包括:?。

其他關于分包的約定:

。

3.5.4分包合同價款

關于分包合同價款支付的約定:?。

3.6工程照管與成品、半成品保護

承包人負責照管工程及工程相關的材料、工程設備的起始時間:?。

3.7履約擔保

承包人是否提供履約擔保:?。

承包人提供履約擔保的形式、金額及期限的:

4.監(jiān)理人

4.1監(jiān)理人的一般規(guī)定

關于監(jiān)理人的監(jiān)理內容:?。

關于監(jiān)理人的監(jiān)理權限:?。

關于監(jiān)理人在施工現場的辦公場所、生活場所的提供和費用承擔的約定:

4.2監(jiān)理人員

總監(jiān)理工程師:

姓?名:??;

職?務:??;

監(jiān)理工程師執(zhí)業(yè)資格證書號:?;

聯系電話:??;

電子信箱:??;

通信地址:??;

關于監(jiān)理人的其他約定:??。

4.4商定或確定

在發(fā)包人和承包人不能通過協商達成一致意見時,發(fā)包人授權監(jiān)理人對以下事項進行確定:

(1)?;

(2)?;

(3)?。

5.工程質量

5.1質量要求

5.1.1特殊質量標準和要求:

關于工程獎項的約定:

。

5.3隱蔽工程檢查

5.3.2承包人提前通知監(jiān)理人隱蔽工程檢查的期限的約定:

監(jiān)理人不能按時進行檢查時,應提前?小時提交書面延期要求。

關于延期最長不得超過:?小時。

6.安全文明施工與環(huán)境保護

6.1安全文明施工

6.1.1項目安全生產的達標目標及相應事項的約定:

。

6.1.4關于治安保衛(wèi)的特別約定:

。

關于編制施工場地治安管理計劃的約定:

。

6.1.5文明施工

合同當事人對文明施工的要求:

6.1.6關于安全文明施工費支付比例和支付期限的約定:

。

7.工期和進度

7.1施工組織設計

7.1.1合同當事人約定的施工組織設計應包括的其他內容:

7.1.2施工組織設計的提交和修改

承包人提交詳細施工組織設計的期限的約定:

。

發(fā)包人和監(jiān)理人在收到詳細的施工組織設計后確認或提出修改意見的期限:?。

7.2施工進度計劃

7.2.2施工進度計劃的修訂

發(fā)包人和監(jiān)理人在收到修訂的施工進度計劃后確認或提出修改意見的期限:?。

7.3開工

7.3.1開工準備

關于承包人提交工程開工報審表的期限:?。

關于發(fā)包人應完成的其他開工準備工作及期限:

。

關于承包人應完成的其他開工準備工作及期限:

。

7.3.2開工通知

因發(fā)包人原因造成監(jiān)理人未能在計劃開工日期之日起?天內發(fā)出開工通知的,承包人有權提出價格調整要求,或者解除合同。

7.4測量放線

7.4.1發(fā)包人通過監(jiān)理人向承包人提供測量基準點、基準線和水準點及其書面資料的期限:?。

7.5工期延誤

7.5.1因發(fā)包人原因導致工期延誤

(7)因發(fā)包人原因導致工期延誤的其他情形:

7.5.2因承包人原因導致工期延誤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誤,逾期竣工違約金的計算方法為:

。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誤,逾期竣工違約金的上限:

。

7.6不利物質條件

不利物質條件的其他情形和有關約定:

7.7異常惡劣的氣候條件

發(fā)包人和承包人同意以下情形視為異常惡劣的氣候條件:

(1)?;

(2)?;

(3)?。

7.9提前竣工的獎勵

7.9.2提前竣工的獎勵:?。

8.材料與設備

8.4材料與工程設備的保管與使用

8.4.1發(fā)包人供應的材料設備的保管費用的承擔:

8.6樣品

8.6.1樣品的報送與封存

需要承包人報送樣品的材料或工程設備,樣品的種類、名稱、規(guī)格、數量要求:

。

8.8施工設備和臨時設施

8.8.1承包人提供的施工設備和臨時設施

關于修建臨時設施費用承擔的約定:

。

9.試驗與檢驗

9.1試驗設備與試驗人員

9.1.2試驗設備

施工現場需要配置的試驗場所:

。

施工現場需要配備的試驗設備:

施工現場需要具備的其他試驗條件:

。

9.4現場工藝試驗

現場工藝試驗的有關約定:

10.變更

10.1變更的范圍

關于變更的范圍的約定:

。

10.4變更估價

10.4.1變更估價原則

關于變更估價的約定:

。

10.5承包人的合理化建議

監(jiān)理人審查承包人合理化建議的期限:?。

發(fā)包人審批承包人合理化建議的期限:?。

承包人提出的合理化建議降低了合同價格或者提高了工程經濟效益的獎勵的方法和金額為:

。

10.7暫估價

暫估價材料和工程設備的明細詳見附件11:《暫估價一覽表》。

10.7.1依法必須招標的暫估價項目

對于依法必須招標的暫估價項目的確認和批準采取第?種方式確定。

10.7.2不屬于依法必須招標的暫估價項目

對于不屬于依法必須招標的暫估價項目的確認和批準采取第?種方式確定。

第3種方式:承包人直接實施的暫估價項目

承包人直接實施的暫估價項目的約定:

。

10.8暫列金額

合同當事人關于暫列金額使用的約定:

。

11.價格調整

11.1市場價格波動引起的調整

市場價格波動是否調整合同價格的約定:?。

因市場價格波動調整合同價格,采用以下第?種方式對合同價格進行調整:

第1種方式:采用價格指數進行價格調整。

關于各可調因子、定值和變值權重,以及基本價格指數及其來源的約定:?;

第2種方式:采用造價信息進行價格調整。

(2)關于基準價格的約定:?。

專用合同條款①承包人在已標價工程量清單或預算書中載明的材料單價低于基準價格的:專用合同條款合同履行期間材料單價漲幅以基準價格為基礎超過?%時,或材料單價跌幅以已標價工程量清單或預算書中載明材料單價為基礎超過?%時,其超過部分據實調整。

②承包人在已標價工程量清單或預算書中載明的材料單價高于基準價格的:專用合同條款合同履行期間材料單價跌幅以基準價格為基礎超過?%時,材料單價漲幅以已標價工程量清單或預算書中載明材料單價為基礎超過?%時,其超過部分據實調整。

③承包人在已標價工程量清單或預算書中載明的材料單價等于基準單價的:專用合同條款合同履行期間材料單價漲跌幅以基準單價為基礎超過±?%時,其超過部分據實調整。

第3種方式:其他價格調整方式:

。

12.合同價格、計量與支付

12.1合同價格形式

1、單價合同。

綜合單價包含的風險范圍:

。

風險費用的計算方法:

。

風險范圍以外合同價格的調整方法:

。

2、總價合同。

總價包含的風險范圍:

風險費用的計算方法:

。

風險范圍以外合同價格的調整方法:

3、其他價格方式:

12.2預付款

12.2.1預付款的支付

預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額:?。

預付款支付期限:?。

預付款扣回的方式:?。

12.2.2預付款擔保

承包人提交預付款擔保的期限:?。

預付款擔保的形式為:?。

12.3計量

12.3.1計量原則

工程量計算規(guī)則:?。

12.3.2計量周期

關于計量周期的約定:?。

12.3.3單價合同的計量

關于單價合同計量的約定:?。

12.3.4總價合同的計量

關于總價合同計量的約定:?。

12.3.5總價合同采用支付分解表計量支付的,是否適用第12.3.4項〔總價合同的計量〕約定進行計量:?。

12.3.6其他價格形式合同的計量

其他價格形式的計量方式和程序:

。

12.4工程進度款支付

12.4.1付款周期

關于付款周期的約定:?。

12.4.2進度付款申請單的編制

關于進度付款申請單編制的約定:

。

12.4.3進度付款申請單的提交

(1)單價合同進度付款申請單提交的約定:?。

(2)總價合同進度付款申請單提交的約定:?。

(3)其他價格形式合同進度付款申請單提交的約定:

12.4.4進度款審核和支付

(1)監(jiān)理人審查并報送發(fā)包人的期限:?。

發(fā)包人完成審批并簽發(fā)進度款支付證書的期限:

。

(2)發(fā)包人支付進度款的期限:?。

發(fā)包人逾期支付進度款的違約金的計算方式:

。

12.4.6支付分解表的編制

2、總價合同支付分解表的編制與審批:

。

3、單價合同的總價項目支付分解表的編制與審批:

。

13.驗收和工程試車

13.1分部分項工程驗收

13.1.2監(jiān)理人不能按時進行驗收時,應提前?小時提交書面延期要求。

關于延期最長不得超過:?小時。

13.2竣工驗收

13.2.2竣工驗收程序

關于竣工驗收程序的約定:

。

發(fā)包人不按照本項約定組織竣工驗收、頒發(fā)工程接收證書的違約金的計算方法:

13.2.5移交、接收全部與部分工程

承包人向發(fā)包人移交工程的期限:?。

發(fā)包人未按本合同約定接收全部或部分工程的,違約金的計算方法為:?。

承包人未按時移交工程的,違約金的計算方法為:

13.3工程試車

13.3.1試車程序

工程試車內容:

。

(1)單機無負荷試車費用由?承擔;

(2)無負荷聯動試車費用由?承擔。

13.3.3投料試車

關于投料試車相關事項的約定:

。

13.6竣工退場

13.6.1竣工退場

承包人完成竣工退場的期限:?。

14.竣工結算

14.1竣工付款申請

承包人提交竣工付款申請單的期限:?。

竣工付款申請單應包括的內容:

。

14.2竣工結算審核

發(fā)包人審批竣工付款申請單的期限:?。

發(fā)包人完成竣工付款的期限:?。

關于竣工付款證書異議部分復核的方式和程序:

。

14.4最終結清

14.4.1最終結清申請單

附件

協議書附件:

附件1:承包人承攬工程項目一覽表

專用合同條款附件:

附件2:發(fā)包人供應材料設備一覽表

附件3:工程質量保修書

附件4:主要建設工程文件目錄

附件5:承包人用于本工程施工的機械設備表

附件6: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員表

附件7:分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員表

附件8:履約擔保格式

附件9:預付款擔保格式

附件10:支付擔保格式

附件11:暫估價一覽表

附件1:

承包人承攬工程項目一覽表

單位工程名稱建設規(guī)模建筑面積(平方米)結構形式層數生產能力設備安裝內容合同價格(元)開工日期竣工日期

附件2:

發(fā)包人供應材料設備一覽表

序號?材料、

設備品種規(guī)格型號單位數量單價(元)質量等級供應時間送達地點備注

附件3:

工程質量保修書

發(fā)包人(全稱):

承包人(全稱):

發(fā)包人和承包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和《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經協商一致就?(工程全稱)簽訂工程質量保修書。

一、工程質量保修范圍和內容

承包人在質量保修期內,按照有關法律規(guī)定和合同約定,承擔工程質量保修責任。

質量保修范圍包括地基基礎工程、主體結構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衛(wèi)生間、房間和外墻面的防滲漏,供熱與供冷系統,電氣管線、給排水管道、設備安裝和裝修工程,以及雙方約定的其他項目。具體保修的內容,雙方約定如下:

二、質量保修期

根據《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及有關規(guī)定,工程的質量保修期如下:

1.地基基礎工程和主體結構工程為設計文件規(guī)定的工程合理使用年限;

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衛(wèi)生間、房間和外墻面的防滲?為?年;

3.裝修工程為?年;

4.電氣管線、給排水管道、設備安裝工程為?年;

5.供熱與供冷系統為?個采暖期、供冷期;

6.住宅小區(qū)內的給排水設施、道路等配套工程為?年;

7.其他項目保修期限約定如下:

。

質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計算。

三、缺陷責任期

工程缺陷責任期為?個月,缺陷責任期自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計算。單位工程先于全部工程進行驗收,單位工程缺陷責任期自單位工程驗收合格之日起算。

缺陷責任期終止后,發(fā)包人應退還剩余的質量保證金。

四、質量保修責任

1.屬于保修范圍、內容的項目,承包人應當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7天內派人保修。承包人不在約定期限內派人保修的,發(fā)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

2.發(fā)生緊急事故需搶修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應當立即到達事故現場搶修。

3.對于涉及結構安全的質量問題,應當按照《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的規(guī)定,立即向當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和有關部門報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并由原設計人或者具有相應資質等級的設計人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實施保修。

4.質量保修完成后,由發(fā)包人組織驗收。

五、保修費用

保修費用由造成質量缺陷的責任方承擔。

六、雙方約定的其他工程質量保修事項:

。

工程質量保修書由發(fā)包人、承包人在工程竣工驗收前共同簽署,作為施工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滿。

發(fā)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

地址:?地址:?

法定代表人(簽字):?法定代表人(簽字):

委托代理人(簽字):?委托代理人(簽字):

電話:?電話:

傳真:?傳真:?

開戶銀行:?開戶銀行:

賬號:??賬?號:

郵政編碼:?郵政編碼:

附件4:

主要建設工程文件目錄

文件名稱套數費用(元)質量移交時間責任人

附件5:

承包人用于本工程施工的機械設備表

序號機械或設備名稱規(guī)格型號數量產地制造年份額定功率(kw)生產能力備注

附件6:

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員表

名?稱姓名職務職稱主要資歷、經驗及承擔過的項目

一、總部人員

項目主管

其他人員

二、現場人員

項目經理

項目副經理

技術負責人

造價管理

質量管理

材料管理

計劃管理

安全管理

其他人員

附件7:

分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員表

名?稱姓名職務職稱主要資歷、經驗及承擔過的項目

一、總部人員

項目主管

其他人員

二、現場人員

項目經理

項目副經理

技術負責人

造價管理

質量管理

材料管理

計劃管理

安全管理

其他人員

附件8:

履約擔保

(發(fā)包人名稱):

鑒于?(發(fā)包人名稱,以下簡稱“發(fā)包人”)與

(承包人名稱)(以下稱“承包人”)于?年?月?日就?(工程名稱)施工及有關事項協商一致共同簽訂《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我方愿意無條件地、不可撤銷地就承包人履行與你方簽訂的合同,向你方提供連帶責任擔保。

1.擔保金額人民幣(大寫)?元(¥?)。

2.擔保有效期自你方與承包人簽訂的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你方簽發(fā)或應簽發(fā)工程接收證書之日止。

3.在本擔保有效期內,因承包人違反合同約定的義務給你方造成經濟損失時,我方在收到你方以書面形式提出的在擔保金額內的賠償要求后,在7天內無條件支付。

4.你方和承包人按合同約定變更合同時,我方承擔本擔保規(guī)定的義務不變。

5.因本保函發(fā)生的糾紛,可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提請?仲裁委員會仲裁。

6.本保函自我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簽字并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

擔保人:?(蓋單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簽字)

地?址:

郵政編碼:

電?話:

傳?真:

年?月?日

附件9:

預付款擔保

(發(fā)包人名稱):

根據?(承包人名稱)(以下稱“承包人”)與

(發(fā)包人名稱)(以下簡稱“發(fā)包人”)

于?年?月?日簽訂的?(工程名稱)《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承包人按約定的金額向你方提交一份預付款擔保,即有權得到你方支付相等金額的預付款。我方愿意就你方提供給承包人的預付款為承包人提供連帶責任擔保。

1.擔保金額人民幣(大寫)?元(¥?)。

2.擔保有效期自預付款支付給承包人起生效,至你方簽發(fā)的進度款支付證書說明已完全扣清止。

3.在本保函有效期內,因承包人違反合同約定的義務而要求收回預付款時,我方在收到你方的書面通知后,在7天內無條件支付。但本保函的擔保金額,在任何時候不應超過預付款金額減去你方按合同約定在向承包人簽發(fā)的進度款支付證書中扣除的金額。

4.你方和承包人按合同約定變更合同時,我方承擔本保函規(guī)定的義務不變。

5.因本保函發(fā)生的糾紛,可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提請?仲裁委員會仲裁。

6.本保函自我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簽字并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

擔保人:?(蓋單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簽字)

地?址:

郵政編碼:

電?話:

傳?真:

年?月?日

附件10:

支付擔保

(承包人):

鑒于你方作為承包人已經與?(發(fā)包人名稱)(以下稱“發(fā)包人”)于?年?月?日簽訂了?(工程名稱)《建設工程施工合同》(以下稱“主合同”),應發(fā)包人的申請,我方愿就發(fā)包人履行主合同約定的工程款支付義務以保證的方式向你方提供如下擔保:

一、保證的范圍及保證金額

1.我方的保證范圍是主合同約定的工程款。

2.本保函所稱主合同約定的工程款是指主合同約定的除工程質量保證金以外的合同價款。

3.我方保證的金額是主合同約定的工程款的?%,數額最高不超過人民幣元(大寫:?)。

二、保證的方式及保證期間

1.我方保證的方式為:連帶責任保證。

2.我方保證的期間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約定的工程款支付完畢之日后?日內。

3.你方與發(fā)包人協議變更工程款支付日期的,經我方書面同意后,保證期間按照變更后的支付日期做相應調整。

三、承擔保證責任的形式

我方承擔保證責任的形式是代為支付。發(fā)包人未按主合同約定向你方支付工程款的,由我方在保證金額內代為支付。

四、代償的安排

1.你方要求我方承擔保證責任的,應向我方發(fā)出書面索賠通知及發(fā)包人未支付主合同約定工程款的證明材料。索賠通知應寫明要求索賠的金額,支付款項應到達的賬號。

2.在出現你方與發(fā)包人因工程質量發(fā)生爭議,發(fā)包人拒絕向你方支付工程款的情形時,你方要求我方履行保證責任代為支付的,需提供符合相應條件要求的工程質量檢測機構出具的質量說明材料。

3.我方收到你方的書面索賠通知及相應的證明材料后7天內無條件支付。

五、保證責任的解除

1.在本保函承諾的保證期間內,你方未書面向我方主張保證責任的,自保證期間屆滿次日起,我方保證責任解除。

2.發(fā)包人按主合同約定履行了工程款的全部支付義務的,自本保函承諾的保證期間屆滿次日起,我方保證責任解除。

3.我方按照本保函向你方履行保證責任所支付金額達到本保函保證金額時,自我方向你方支付(支付款項從我方賬戶劃出)之日起,保證責任即解除。

4.按照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或出現應解除我方保證責任的其他情形的,我方在本保函項下的保證責任亦解除。

5.我方解除保證責任后,你方應自我方保證責任解除之日起個工作日內,將本保函原件返還我方。

六、免責條款

1.因你方違約致使發(fā)包人不能履行義務的,我方不承擔保證責任。

2.依照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或你方與發(fā)包人的另行約定,免除發(fā)包人部分或全部義務的,我方亦免除其相應的保證責任。

3.你方與發(fā)包人協議變更主合同的,如加重發(fā)包人責任致使我方保證責任加重的,需征得我方書面同意,否則我方不再承擔因此而加重部分的保證責任,但主合同第10條〔變更〕約定的變更不受本款限制。

4.因不可抗力造成發(fā)包人不能履行義務的,我方不承擔保證責任。

七、爭議解決

因本保函或本保函相關事項發(fā)生的糾紛,可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列第?種方式解決:

(1)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訴。

八、保函的生效

本保函自我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簽字并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

擔保人:?(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簽字)

地?址:

郵政編碼:

傳?真:

年?月?日

附件11:

11-1:材料暫估價表

序號名稱單位數量單價(元)合價(元)備注

11-2:工程設備暫估價表

序號名稱單位數量單價(元)合價(元)備注

11-3:專業(yè)工程暫估價表

序號名稱單位數量單價(元)合價(元)備注

第3篇 鞍山城鄉(xiāng)建設局購房合同

2023鞍山城鄉(xiāng)建設局購房出賣人(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

注冊地址:__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_

營業(yè)執(zhí)照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行:_____________帳號: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房地產經紀機構):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

注冊地址:___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

營業(yè)執(zhí)照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房地產經紀機構資格證書編號:_____________

開戶行:__________帳號:_______________

買受人(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國籍/法定代表人:_____身份證(護照)/營業(yè)執(zhí)照號碼: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國籍/法定代表人:________身份證(護照)/營業(yè)執(zhí)照號碼:___

地址:___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有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甲乙雙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誠實信用、守法的原則,經協商一致,達成如下條款:

第一條 商品房情況

該商品房銷售許可證號:____商品房座落:_____區(qū)、縣__路、道、街_____。設計用途_____,建筑結構_____,建筑層數為_____層。建筑面積_____平方米,其中:套內建筑面積_____平方米,公共部分分攤建筑面積____平方米。

商品房平面圖見附件一,商品房抵押、租賃等情況見附件二。

商品房土地來源為:_____。以出讓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的,土地使用年限為____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止。

第二條 商品房價款

商品房銷售按建筑面積計算,每平方米價格為____元(幣種:___),價款為_______元,計_____(大寫)。

第三條 商品房交付日期

商品房竣工,經驗收合格后,方可交付;未經驗收或驗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

甲方于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將商品房交付乙方。如遇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雙方同意按下列第____種方式處理:

1、 變更合同

2、解除合同

第四條 乙方付款形式及付款時間

乙方按下列第種形式付款:

1、一次性付款。

2、分期付款。

3、其他方式。

第五條 甲方逾期交付商品房的處理

除遇不可抗力外,甲方如未按本合同第三條約定日期交付商品房,逾期在_____日內的,乙方有權向甲方追究已付款利息,利息自合同約定甲方應交付商品房之日次日起至實際交付商品房之日止,按銀行同期貸款利率計算。

如超過上述約定期限的,乙方有權按照下述的第_______種約定,追究甲方違約責任:

1、合同繼續(xù)履行。甲方應支付乙方已付款利息,利息自合同約定甲方應交付商品房之日次日起至實際交付商品房之日止,按銀行同期貸款利率計算。此外,甲方還應每日按商品房價款的萬分之_____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2、解除合同。甲方應退還乙方已付款、支付已付款利息,利息自合同約定甲方應交付商品房之日次日起至甲方退還乙方已付款之日止,按銀行同期貸款利率計算。此外,甲方還應每日按商品房價款的萬分之_____向乙方支付違約金。乙方的實際損失超過甲方支付的違約金時,甲方還應承擔賠償責任。

第六條 乙方逾期付款的處理

乙方如未按本合同第四條約定日期付款,逾期在_______日內的,甲方有權追究乙方逾期付款及其利息,利息自合同約定乙方應付款之日次日起至實際付款之日止,按銀行同期貸款利率計算。

如超過上述約定期限的,甲方有權按照下述的第_______種約定,追究乙方違約責任:

1、合同繼續(xù)履行。乙方應支付逾期付款及其利息,利息自合同約定乙方應付款之日次日起至實際付款之日止,按銀行同期貸款利率計算。此外,乙方還應每日按商品房價款的萬分之_____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2、解除合同。乙方應按商品房價款的萬分之_____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第七條 商品房建筑面積與銷售建筑面積差異的處理

商品房建筑面積以房屋所有權證記載面積為法定依據。商品房建筑面積與甲方銷售面積差異不超過±3%(包括±3%)的,每平方米價格保持不變,商品房價款按商品房建筑面積與銷售面積的差異多退少補。

面積差異超過±3%的,雙方約定如下:

第八條 商品房質量及保修責任

甲方交付的商品房的質量和設備等應符合國家有關規(guī)定和甲方的承諾(見附件三),未達到國家規(guī)定標準和承諾的,甲方應承擔責任。

在乙方正常情況下,甲方應按照《**市商品房住宅質量保證書》的規(guī)定履行保修責任。因乙方擅自拆改造成損壞的,甲方不承擔責任。

第九條 商品房配套設施運行的約定

下列配套設施運行日期約定如下:

1、上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2、下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3、供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4、燃氣(氣源種類)_______________ 。

5、暖氣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上述配套設施未按約定日期運行的,甲方應在 日內采取撲救措施,并賠償乙方損失;超過上述約定期限的,甲方應賠償損失,并且每項還應按商品房價款的____%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第十條 商品房設計變更的約定

甲方未征得乙方同意,不得擅自變更商品房的房屋設計和環(huán)境布局(見附件四)。確需變更的,甲方應自設計變更方案確定之日起___日內與乙方協商。

乙方同意變更的,雙方訂立補充合同。

乙方不同意變更,或甲方擅自變更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甲方應退還乙方已付款、支付已付款的利息,利息自乙方付款之外,甲方還應按商品房價款的___%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第十一條 商品房交接

商品房交付時,甲方應書面通知乙方辦理商品房交接手續(xù),提供《天津市商品住宅質量保證書》和《天津市商品住宅使用說明書》,交接房屋鑰匙。

第十二條 商品房產權登記

商品房竣工驗收合格后,甲方須在30日內辦理房屋所有權初始登記。初始登記完畢后,甲方應協助乙方辦理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

甲方未按時辦理房屋所有權初始登記或未協助乙方辦理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應承擔責任。

第十三條 物業(yè)管理

關于物業(yè)管理的服務內容和收費標準等,按有關規(guī)定由乙方與物業(yè)管理企業(yè)訂立物業(yè)管理合同。

第十四條 產權糾紛和債權債務糾紛的約定

甲方保證在交付商品房時,無產權糾紛和債權債務糾紛。如存在產權糾紛和債權債務糾紛,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

第十五條 爭議處理

本合同發(fā)生爭議,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按下列第____種方式處理:

1、向_____________ 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六條 合同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另行訂立補充合同(見附件五)。

附件一至附件五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七條 合同份數

本合同連同附件共______,一式五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備案機關存留一份,其他二份備用,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八條 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當事人另有約定的,按照其約定。

甲方:乙方:

年 月 日年 月 日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年 月 日

附件一: 商品房屋平面圖

附:商品房方位圖;分門分層平面圖(1:100或1:200),將該商品房圈紅,加蓋騎縫章。

附件二: 商品房抵押、租賃等情況

附件三: 商品房質量和設備等情況

附件四: 商品房房屋設計和環(huán)境布局情況

附件五: 補充合同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________________

雙方經協商一致,就委托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委托事項

二、委托人授權________辦理有關購買商品房 ________套的各項事宜。

1.購買的商品房共________套,總面積在________平方米之內;

2.商品房的購入價應掌握在________元/每平方米至________元/每平方米之間;

3.商品房所在位置,可在________市________區(qū)________路以東,________路以西,________路以南,________路以北范圍之內選購;

4.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委托報酬

受托人如完成委托事宜,委托人給付報酬________元;如果在委托期限內未能完成委托事宜,給付勞務費________元。

四、完成委托事項所需費用

根據實際需要,按支出憑據向委托人報銷。

五、各項費用的支付方式和期限

委托酬金在合同簽訂后________日之內,先付________%;其余在受托人完成委托事宜后一次支付。

其他費用先由受托人墊付,每季度未結算一次。

所有經費往來均通過銀行結算。

六、委托授權期限

自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七、雙方當事人的權利與義務

1.委托人在合同生效之后,對授予托人在授權范圍內的活動,不能任意干涉,雙方遇有問題可隨時研究協商;

2.受托人應認真負責行使委托人授予的權利,不得弄虛作假,更不得與第三人惡意通謀,欺騙委托人;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 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fā)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九、雙方議定的其他事宜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簽章)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簽字)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

銀行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簽章)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簽字)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

銀行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簽訂時間:_________________

第4篇 建設工程住房城鄉(xiāng)造價咨詢合同

2023建設工程住房城鄉(xiāng)造價咨詢合同編號:

住 房 城 鄉(xiāng) 建 設 部

制定

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

說 明

為了指導建設工程造價咨詢合同當事人的簽約行為,維護合同當事人的合法權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以及相關法律法規(guī),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部、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對《建設工程造價咨詢合同(示范文本)》(gf-2002-0212)進行了修訂,制定了《建設工程造價咨詢合同(示范文本)》(gf-2015-0212 )(以下簡稱《示范文 本》)。為了便于合同當事人使用《示范文本》,現就有關問題說明如下:

一、《示范文本》的組成

《示范文本》由協議書、通用條件和專用條件三部分組成。

(一)協議書

《示范文本》協議書集中約定了合同當事人基本的合同權利義務。

(二)通用條件

通用條件是合同當事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等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就工程造價咨詢的實施及相關事項,對合同當事人的權利義務作出的原則性約定。

通用條件既考慮了現行法律法規(guī)對工程發(fā)承包計價的有關要求,也考慮了工程 造價咨詢管理的特殊需要。

(三)專用條件

專用條件是對通用條件原則性約定的細化、完善、補充、修改或另行約定的條件。合同當事人可以根據不同建設工程的特點及發(fā)承包計價的具體情況,通過雙方的談判、協商對相應的專用條件進行修改補充。在使用專用條件時,應注意以下事 項:

1.專用條件的編號應與相應的通用條件的編號一致;

2.合同當事人可以通過對專用條件的修改,滿足具體工程的特殊要求,避免直 接修改通用條件;

3.在專用條件中有橫道線的地方,合同當事人可針對相應的通用條件進行細化、完善、補充、修改或另行約定;如無細化、完善、補充、修改或另行約定,則填寫“無”或劃“/”。

二、《示范文本》的性質和適用范圍

《示范文本》供合同雙方當事人參照使用,可適用于各類建設工程全過程造價咨詢服務以及階段性造價咨詢服務的合同訂立。合同當事人可結合建設工程具體情況,按照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根據《示范文本》的內容,約定雙方具體的權利義務。

目 錄

第一部分 協議書

一、工程概況

二、服務范圍及工作內容

三、服務期限

四、質量標準

五、酬金或計取方式

六、合同文件的構成

七、詞語定義

八、合同訂立

九、合同生效

十、合同份數

第二部分 通用條件

1.詞語定義、語言、解釋順序與適用法律

1.1詞語定義

1.2語言

1.3合同文件的優(yōu)先順序

1.4適用法律

2.委托人的義務

2.1 提供資料

2.2 提供工作條件

2.3 合理工作時限

2.4 委托人代表

2.5答復

2.6支付

3.咨詢人的義務

3.1 項目咨詢團隊及人員

3.2 咨詢人的工作要求

3.3 咨詢人的工作依據

3.4 使用委托人房屋及設備的返還

4.違約責任

4.1 委托人的違約責任

4.2 咨詢人的違約責任

5.支付

5.1 支付貨幣

5.2 支付申請

5.3 支付酬金

5.4 有異議部分的支付

6.合同變更、解除與終止

6.1 合同變更

6.2 合同解除

6.3 合同終止

7.爭議解決

7.1 協商

7.2 調解

7.3 仲裁或訴訟

8.其他

8.1 考察及相關費用

8.2 獎勵

8.3保密

8.4聯絡

8.5 知識產權

第三部分 專用條件

1.詞語定義、語言、解釋順序與適用法律

1.2 語言

1.3 合同文件的優(yōu)先順序

1.4 適用法律

2.委托人的義務

2.1 提供資料

2.2 提供工作條件

2.4 委托人代表

2.5 答復

3.咨詢人的義務

3.1 項目咨詢團隊及人員

3.2 咨詢人的工作要求

3.3 咨詢人的工作依據

3.4 使用委托人房屋及設備的返還

4. 違約責任

4.1 委托人的違約責任

4.2 咨詢人的違約責任

5. 支付

5.1 支付貨幣

5.2 支付申請

5.3 支付酬金

6. 合同變更、解除與終止

6.1 合同變更

6.2 合同解除

7. 爭議解決

7.2 調解

7.3 仲裁或訴訟

8. 其他

8.1 考察及相關費用

8.2 獎勵

8.3 保密

8.4 聯絡

8.5 知識產權

9.補充條款

附錄a 服務范圍及工作內容、酬金一覽表

附錄b 咨詢人提交成果文件一覽表

附錄c 委托人提供資料一覽表

附錄d 委托人提供房屋及設備一覽表

第一部分 協議書

委托人(全稱):

咨詢人(全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guī),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下述建設工程委托造價咨詢與其他服務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 。

2.工程地點: 。

3.工程規(guī)模: 。

4.投資金額: 。

5.資金來源: 。

6.建設工期或周期: 。

7.其他: 。

二、服務范圍及工作內容

雙方約定的服務范圍及工作內容: 。

服務范圍及工作內容詳見附錄 a。

三、服務期限

本合同約定的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服務自 年 月 日開始實施,至 年 月 日終結。

四、質量標準

工程造價咨詢成果文件應符合:

。

五、酬金或計取方式

1.酬金: (大寫)(¥ )。

2.計取方式: 。

酬金或計取方式詳見附錄a。

六、合同文件的構成

本協議書與下列文件一起構成合同文件:

1.中標通知書或委托書(如果有);

2.投標函及投標函附錄或造價咨詢服務建議書(如果有);

3.專用條件及附錄;

4.通用條件;

5.其他合同文件。

上述各項合同文件包括合同當事人就該項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補充和修改,屬于同一類內容的文件,應以最新簽署的為準。

在合同訂立及履行過程中形成的與合同有關的文件(包括補充協議)均構成合同文件的組成部分。

七、詞語定義

協議書中相關詞語的含義與通用條件中的定義與解釋相同。

八、合同訂立

1.訂立時間: 年 月 日。

2.訂立地點: 。

九、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生效。

十、合同份數

本合同一式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其中委托人執(zhí) 份,咨詢人執(zhí) 份。

委 托 人: (蓋章) 咨 詢 人: (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的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的

代 理 人: (簽字) 代 理 人: (簽字)

組織機構代碼: 組織機構代碼:

納稅人識別碼: 納稅人識別碼:

住 所: 住 所:

賬 號: 賬 號: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電 話: 電 話:

傳 真: 傳 真:

電子信箱: 電子信箱:

第二部分 通用條件

1.詞語定義、語言、解釋順序與適用法律

1.1詞語定義

組成本合同的全部文件中的下列名詞和用語應具有本款所賦予的含義:

1.1.1“工程”是指按照本合同約定實施造價咨詢與其他服務的建設工程。

1.1.2“工程造價”是指工程項目建設過程中預計或實際支出的全部費用。

1.1.3“委托人”是指本合同中委托造價咨詢與其他服務的一方,及其合法的繼承人或受讓人。

1.1.4“咨詢人”是指本合同中提供造價咨詢與其他服務的一方,及其合法的繼承人。

1.1.5“第三人”是指除委托人、咨詢人以外與本咨詢業(yè)務有關的當事。

1.1.6“正常工作”是指本合同訂立時通用條件和專用條件中約定的咨詢人的工作。

1.1.7“附加工作”是指咨詢人根據合同條件完成的正常工作以外的工作。

1.1.8“項目咨詢團隊”是指咨詢人指派負責履行本合同的團隊,其團隊成員為本合同的項目咨詢人員。

1.1.9“項目負責人”是指由咨詢人的法定代表人書面授權,在授權范圍內負責履行本合同、主持項目咨詢團隊工作的負責人。

1.1.10“委托人代表”是指由委托人的法定代表人書面授權,在授權范圍內行使委托人權利的人。

1.1.11“酬金”是指咨詢人履行本合同義務,委托人按照本合同約定給付咨詢人的金額。

1.1.12“正常工作酬金”是指在協議書中載明的,咨詢人完成正常工作,委托人應給付咨詢人的酬金。

1.1.13“附加工作酬金”是指咨詢人完成附加工作,委托人應給付咨詢人的酬金。

1.1.14“書面形式”是指合同書、信件和數據電文(包括電報、電傳、傳真、電子數據交換和電子郵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現所載內容的形式。

1.1.15“不可抗力”是指委托人和咨詢人在訂立本合同時不可預見,在合同履行過程中不可避免并不能克服的自然災害和社會性突發(fā)事件,如地震、海嘯、瘟疫、水災、騷亂、暴動、戰(zhàn)爭等情形。

1.2語言

本合同使用中文書寫、解釋和說明。如專用條件約定使用兩種及以上語言文字時,應以中文為準。

1.3合同文件的優(yōu)先順序

組成本合同的下列文件彼此應能相互解釋、互為說明。除專用條件另有約定外,本合同文件的解釋順序如下:

1.協議書

2.中標通知書或委托書(如果有);

3.專用條件及附錄;

4.通用條件;

5.投標函及投標函附錄或造價咨詢服務建議書(如果有);

6.其他合同文件。

上述各項合同文件包括合同當事人就該項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補充和修改,屬于同一類內容的文件,應以最新簽署的為準。

在合同訂立及履行過程中形成的與合同有關的文件均構成合同文件的組成部分。

1.4適用法律

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行政法規(guī)、部門規(guī)章以及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性法規(guī)、自治條例、單行條例和地方政府規(guī)章等。

合同當事人可以在專用條件中約定本合同適用的其他規(guī)范、規(guī)程、定額、技術標準等規(guī)范性文件。

2.委托人的義務

2.1 提供資料

委托人應當在專用條件約定的時間內,按照附錄 c的約定無償向咨詢人提供與本合同咨詢業(yè)務有關的資料。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委托人應及時向咨詢人提供最新的與本合同咨詢業(yè)務有關的資料。委托人應對所提供資料的真實性、準確性、合法性與完整性負責。

2.2 提供工作條件

委托人應為咨詢人完成造價咨詢提供必要的條件。

2.2.1 委托人需要咨詢人派駐項目現場咨詢人員的,除專用條件另有約定外,項目咨詢人員有權無償使用附錄 d 中由委托人提供的房屋及設備。

2.2.2 委托人應負責與本工程造價咨詢業(yè)務有關的所有外部關系的協調, 為咨詢人履行本合同提供必要的外部條件。

2.3 合理工作時限

委托人應當為咨詢人完成其咨詢工作,設定合理的工作時限。

2.4 委托人代表

委托人應授權一名代表負責本合同的履行。委托人應在雙方簽訂本合同 7日內,將委托人代表的姓名和權限范圍書面告知咨詢人。委托人更換委托人代表時,應提前 7日書面通知咨詢人。

2.5答復

委托人應當在專用條件約定的時間內就咨詢人以書面形式提交并要求做出答復的事宜給予書面答復。逾期未答復的,由此造成的工作延誤和損失由委托人承擔。

2.6支付

委托人應當按照合同的約定,向咨詢人支付酬金。

3.咨詢人的義務

3.1 項目咨詢團隊及人員

3.1.1 項目咨詢團隊的主要人員應具有專用條件約定的資格條件,團隊人 員的數量應符合專用條件的約定。

3.1.2 項目負責人

咨詢人應以書面形式授權一名項目負責人負責履行本合同、主持項目咨詢團隊工作。采用招標程序簽署本合同的,項目負責人應當與投標文件載明的一致。

3.1.3 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咨詢人員應保持相對穩(wěn)定,以保證咨詢工作正常進行。

咨詢人可根據工程進展和工作需要等情形調整項目咨詢團隊人員。咨詢人更換項目負責人時,應提前 7日向委托人書面報告,經委托人同意后方可更換。除專用條件另有約定外,咨詢人更換項目咨詢團隊其他咨詢人員,應提前3日向委托人書面報告,經委托人同意后以相當資格與能力的人員替換。

3.1.4 咨詢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委托人要求咨詢人更換的,咨詢人應當更換:

(1)存在嚴重過失行為的;

(2)存在違法行為不能履行職責的;

(3)涉嫌犯罪的;

(4)不能勝任崗位職責的;

(5)嚴重違反職業(yè)道德的;

(6)專用條件約定的其他情形。

3.2 咨詢人的工作要求

3.2.1咨詢人應當按照專用條件約定的時間等要求向委托人提供與工程造價咨詢業(yè)務有關的資料,包括工程造價咨詢企業(yè)的資質證書及承擔本合同業(yè)務的團隊人員名單及執(zhí)業(yè)(從業(yè))資格證書、咨詢工作大綱等,并按合同約定的服務范圍和工作內容實施咨詢業(yè)務。

3.2.2 咨詢人應當在專用條件約定的時間內,按照專用條件約定的份數、組成向委托人提交咨詢成果文件。

咨詢人提供造價咨詢服務以及出具工程造價咨詢成果文件應符合現行國家或行業(yè)有關規(guī)定、標準、規(guī)范的要求。委托人要求的工程造價咨詢成果文件質量標準高于現行國家或行業(yè)標準的,應在專用條件中約定具體的質量標準,并相應增加服務酬金。

3.2.3咨詢人提交的工程造價咨詢成果文件,除加蓋咨詢人單位公章、工程造價咨詢企業(yè)執(zhí)業(yè)印章外,還必須按要求加蓋參加咨詢工作人員的執(zhí)業(yè)(從業(yè))資格印章。

3.2.4 咨詢人應在專用條件約定的時間內,對委托人以書面形式提出的建議或者異議給予書面答復。

3.2.5 咨詢人從事工程造價咨詢活動,應當遵循獨立、客觀、公正、誠實信用的原則,不得損害社會公共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權益。

3.2.6 咨詢人承諾按照法律規(guī)定及合同約定,完成合同范圍內的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服務,不轉包承接的造價咨詢服務業(yè)務。

3.3 咨詢人的工作依據

咨詢人應在專用條件內與委托人協商明確履行本合同約定的咨詢服務需要適用的技術標準、規(guī)范、定額等工作依據,但不得違反國家及工程所在地的強制性標準、規(guī)范。

咨詢人應自行配備本條所述的技術標準、規(guī)范、定額等相關資料。必須由委托人提供的資料,應在附錄 c中載明。需要委托人協助才能獲得的資料,委托人應予以協助。

3.4 使用委托人房屋及設備的返還

項目咨詢人員使用委托人提供的房屋及設備的,咨詢人應妥善使用和保管,在本合同終止時將上述房屋及設備按專用條件約定的時間和方式返還委托人。

4.違約責任

4.1 委托人的違約責任

4.1.1 委托人不履行本合同義務或者履行義務不符合本合同約定的,應承擔違約責任。雙方可在專用條件中約定違約金的計算及支付方法。

4.1.2 委托人違反本合同約定造成咨詢人損失的,委托人應予以賠償。雙方可在專用條件中約定賠償金額的確定及支付方法。

4.1.3 委托人未能按期支付酬金超過 14 天,應按下列方法計算并支付逾期付款利息。逾期付款利息=當期應付款總額×中國人民銀行發(fā)布的同期貸款基準利率×逾期支付天數(自逾期之日起計算)。雙方也可在專用條件中另行約定 逾期付款利息的計算及支付方法。

4.2 咨詢人的違約責任

4.2.1 咨詢人不履行本合同義務或者履行義務不符合本合同約定的,應承 擔違約責任。雙方可在專用條件中約定違約金的計算及支付方法。

4.2.2 因咨詢人違反本合同約定給委托人造成損失的,咨詢人應當賠償委 托人損失。雙方可在專用條件中約定賠償金額的確定及支付方法。

5.支付

5.1 支付貨幣

除專用條件另有約定外,酬金均以人民幣支付。涉及外幣支付的,所采用的貨幣種類和匯率等在專用條件中約定。

5.2 支付申請

咨詢人應在本合同約定的每次應付款日期前,向委托人提交支付申請書,支付申請書的提交日期由雙方在專用條件中約定。支付申請書應當說明當期應付款總額,并列出當期應支付的款項及其金額。

5.3 支付酬金

支付酬金包括正常工作酬金、附加工作酬金、合理化建議獎勵金額及費用。

5.4 有異議部分的支付

委托人對咨詢人提交的支付申請書有異議時,應當在收到咨詢人提交的支付申請書后 7 日內,以書面形式向咨詢人發(fā)出異議通知。無異議部分的款項應按期支付,有異議部分的款項按第 7 條約定辦理。

6.合同變更、解除與終止

6.1 合同變更

6.1.1 任何一方以書面形式提出變更請求時,雙方經協商一致后可進行變更。

6.1.2除不可抗力外,因非咨詢人原因導致咨詢人履行合同期限延長、內容增加時,咨詢人應當將此情況與可能產生的影響及時通知委托人。增加的工作時間或工作內容應視為附加工作。附加工作酬金的確定方法由雙方根據委托的服務范圍及工作內容在專用條件中約定。

6.1.3合同履行過程中,遇有與工程相關的法律法規(guī)、強制性標準頒布或修訂的,雙方應遵照執(zhí)行。非強制性標準、規(guī)范、定額等發(fā)生變化的,雙方協商確定執(zhí)行依據。由此引起造價咨詢的服務范圍及內容、服務期限、酬金變化的,雙方應通過協商確定。

6.1.4 因工程規(guī)模、服務范圍及工作內容的變化等導致咨詢人的工作量增減時,服務酬金應作相應調整,調整方法由雙方在專用條件中約定。

6.2 合同解除

6.2.1 委托人與咨詢人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6.2.2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當事人一方或雙方可以解除合同:

(1)咨詢人將本合同約定的工程造價咨詢服務工作全部或部分轉包給他人,委托人可以解除合同;

(2)咨詢人提供的造價咨詢服務不符合合同約定的要求,經委托人催告仍不能達到合同約定要求的,委托人可以解除合同;

(3)委托人未按合同約定支付服務酬金,經咨詢人催告后,在 28 天內仍未支付的,咨詢人可以解除合同;

(4)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

(5)因一方違約致使合同無法實際履行或實際履行已無必要。

除上述情形外,雙方可以根據委托的服務范圍及工作內容,在專用條件中約定解除合同的其他條件。

6.2.3 任何一方提出解除合同的,應提前 30 天書面通知對方。

6.2.4 合同解除后,委托人應按照合同約定向咨詢人支付已完成部分的咨詢服務酬金。

因不可抗力導致的合同解除,其損失的分擔按照合理分擔的原則由合同當事人在專用條件中自行約定。除不可抗力外因非咨詢人原因導致的合同解除,其損失由委托人承擔。因咨詢人自身原因導致的合同解除,按照違約責任處理。

6.2.5 本合同解除后,本合同約定的有關結算、爭議解決方式的條款仍然有效。

6.3 合同終止

除合同解除外,以下條件全部滿足時,本合同終止:

(1)咨詢人完成本合同約定的全部工作;

(2)委托人與咨詢人結清并支付酬金;

(3)咨詢人將委托人提供的資料交還。

7.爭議解決

7.1 協商

雙方應本著誠實信用的原則協商解決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發(fā)生的爭議。

7.2 調解

如果雙方不能在 14 日內或雙方商定的其他時間內解決本合同爭議,可以將其提交給專用條件約定的或事后達成協議的調解人進行調解。

7.3 仲裁或訴訟

雙方均有權不經調解直接向專用條件約定的仲裁機構申請仲裁或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8.其他

8.1 考察及相關費用

除專用條件另有約定外,咨詢人經委托人同意進行考察發(fā)生的費用由委托人審核后另行支付。差旅費及相關費用的承擔由雙方在專用條件中約定。

8.2 獎勵

對于咨詢人在服務過程中提出合理化建議,使委托人獲得效益的,雙方在專用條件中約定獎勵金額的確定方法。獎勵金額在合理化建議被采納后,與最近一期的正常工作酬金同期支付。

8.3保密

在本合同履行期間或專用條件約定的期限內,雙方不得泄露對方申明的保密資料,亦不得泄露與實施工程有關的第三人所提供的保密資料。保密事項在專用條件中約定。

8.4聯絡

8.4.1 與合同有關的通知、指示、要求、決定等,均應采用書面形式,并應在專用條件約定的期限內送達接收人和送達地點。

8.4.2 委托人和咨詢人應在專用條件中約定各自的送達接收人、送達地點、電子郵箱。任何一方指定的接收人或送達地點或電子郵箱發(fā)生變動的,應提前 3天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視為未發(fā)生變動。

8.4.3委托人和咨詢人應當及時簽收另一方送達至送達地點和指定接收人的往來函件,如確有充分證據證明一方無正當理由拒不簽收的,視為認可往來函件的內容。

8.5 知識產權

除專用條件另有約定外,委托人提供給咨詢人的圖紙、委托人為實施工程自行編制或委托編制的技術規(guī)范以及反映委托人要求的或其他類似性質文件的著作權屬于委托人,咨詢人可以為實現本合同目的而復制或者以其他方式使用此類文件,但不能用于與本合同無關的其他事項。未經委托人書面同意,咨詢人不得為了本合同以外的目的而復制或者以其他方式使用上述文件或將之提供給任何第三方。

除專用條件另有約定外,咨詢人為履行本合同約定而編制的成果文件,其著作權屬于咨詢人。委托人可以為實現合同目的而復制、使用此類文件,但不能擅自修改或用于與本合同無關的其他事項。未經咨詢人書面同意,委托人不得為了本合同以外的目的而復制或者以其他方式使用上述文件或將之提供給任何第三方。

雙方保證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不侵犯對方及第三方的知識產權。因咨詢人侵犯他人知識產權所引起的責任,由咨詢人承擔;因委托人提供的基礎資料導致侵權的,由委托人承擔責任。

除專用條件另有約定外,雙方均有權在履行本合同保密義務并且不損害對方利益的情況下,將履行本合同形成的有關成果文件用于企業(yè)宣傳、申報獎項以及接受上級主管部門的檢查。

第三部分 專用條件

1.詞語定義、語言、解釋順序與適用法律

1.2 語言

本合同文件除使用中文外,還可用 。

1.3 合同文件的優(yōu)先順序

本合同文件的解釋順序為: 。

1.4 適用法律

本合同適用的其他規(guī)范性文件包括: 。

2.委托人的義務

2.1 提供資料

委托人按照附錄 c 約定無償向咨詢人提供與本合同咨詢業(yè)務有關資料的時間為: 。

2.2 提供工作條件

2.2.1 項目咨詢人員使用附錄 d 中由委托人提供的房屋及設備,支付使用費的標準為: 。

2.4 委托人代表

委托人代表為: ,其權限范圍:

。

2.5 答復

委托人同意在 日內,對咨詢人書面提交并要求做出決定的事宜給予書面答。逾期未答復的,視為委托人認可。

3.咨詢人的義務

3.1 項目咨詢團隊及人員

3.1.1 項目咨詢團隊的主要人員應具有 資格條件,團隊人員的數量為 人。

3.1.2 項目負責人為: ,項目負責人為履行本合同的權限為: 。

3.1.3 咨詢人更換項目咨詢團隊其他咨詢人員的約定 。

3.1.4 委托人要求更換咨詢人員的情形還包括: 。

3.2 咨詢人的工作要求

3.2.1 咨詢人向委托人提供有關資料的時間: 。 咨詢人向委托人提供的資料還包括: 。

3.2.2 咨詢人向委托人提供咨詢成果文件的名稱、組成、時間、份數及質量標準: 。詳見附錄 b。

3.2.4 咨詢人應在收到委托人以書面形式提出的建議或者異議后 日內給予書面答復。

3.3 咨詢人的工作依據

經雙方協商,本合同約定的造價咨詢服務適用的技術標準、規(guī)范、定額等工作依據為: 。

3.4 使用委托人房屋及設備的返還

咨詢人應在本合同終止后 日內移交委托人提供的房屋及設備,移交的方式為 。

4. 違約責任

4.1 委托人的違約責任

4.1.1 委托人違約金的計算及支付方法: 。

4.1.2 委托人賠償金額按下列方法確定并支付: 。

4.1.3 委托人逾期付款利息按下列方法計算并支付: 。

4.2 咨詢人的違約責任

4.2.1 咨詢人違約金的計算及支付方法: 。

4.2.2 咨詢人賠償金額按下列方法確定并支付: 。

5. 支付

5.1 支付貨幣

幣種為: ,匯率為: ,其他約定: 。

5.2 支付申請

咨詢人應在本合同約定的每次應付款日期 日前,向委托人提交支付申請書。

5.3 支付酬金

正常工作酬金的支付:

支付次數支付時間支付比例支付金額(萬元)

6. 合同變更、解除與終止

6.1 合同變更

6.1.2 除不可抗力外,因非咨詢人原因導致本合同履行期限延長、內容增加時,附加工作酬金按下列方法確定: 。

6.1.4 因工程規(guī)模、服務范圍及內容的變化等導致咨詢人的工作量增減時,服務酬金的調整方法: 。

6.2 合同解除

6.2.2 雙方約定解除合同的條件還包括: 。

6.2.4 因不可抗力導致的合同解除,雙方約定損失的分擔如下: 。

7. 爭議解決

7.2 調解

如果雙方不能在 日內解決本合同爭議,可以將其提交 進行調解。

7.3 仲裁或訴訟

合同爭議的最終解決方式為下列第 種方式:

(1)提請 仲裁委員會進行仲裁。

(2)向 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8. 其他

8.1 考察及相關費用

咨詢人經委托人同意進行考察發(fā)生的費用由 支付。

差旅費及相關費用的支付: 。

8.2 獎勵

合理化建議的獎勵金額按下列方法確定: 。

8.3 保密

委托人申明的保密事項和期限: 。

咨詢人申明的保密事項和期限: 。

第三人申明的保密事項和期限: 。

8.4 聯絡

8.4.1 任何一方與合同有關的通知、指示、要求、決定等,均應在 日內送達對方指定的接收人和送達地點。

8.4.2 委托人指定的送達接收人: ,送達地點: ,電子郵箱: 。

咨詢人指定的送達接收人: ,送達地點: ,電子郵箱: 。

8.5 知識產權

委托人提供給咨詢人的圖紙、委托人為實施工程自行編制或委托編制的技術規(guī)范以及反映委托人要求的或其他類似性質文件的著作權屬于 。

咨詢人為履行本合同約定而編制的成果文件,其著作權屬于 。

雙方將履行本合同形成的有關成果文件用于企業(yè)宣傳、申報獎項以及接受上級主管部門的檢查須遵守以下約定: 。

9.補充條款

無 。

附錄a 服務范圍及工作內容、酬金一覽表

服務階段服務范圍及工作內容酬金備注

服務范圍工作內容收費基數收費標準(比例) 酬金數額(萬元)

決策階段投資估算□編制□審核□調整

經濟評價□編制□審核□調整

其他

設計階段設計概算□編制□審核□調整

施工圖預算□編制□審核□調整

其他

發(fā)承包階段工程量清單□編制□審核□調整

最高投標限價□編制□審核□調整

投標報價分析□編制□審核□調整

清標報告□編制□審核□調整

其他

實施階段資金使用計劃□編制

工程計量與工程款審核□編制□審核□調整

合同價款調整□編制□審核□調整

工程變更、索賠、簽證□審核

工程實施階段造價控制

其他

竣工階段竣工結算□編制□審核□調整

竣工決算□編制□審核□調整

其他

其他服務工程造價鑒定

注: 1.附錄 a 中服務范圍及工作內容未涉及的可在“其他”項中列明。

2.實行全過程造價咨詢的工程,服務范圍及工作內容按上表,酬金及計取方式為: 。

附錄b 咨詢人提交成果文件一覽表

服務階段成果文件名稱成果文件組成提交時間份數質量標準

決策階段

設計階段

發(fā)承包階段

實施階段

竣工階段

其他服務

附錄c 委托人提供資料一覽表

序號名稱份數提供時間備注

附錄d 委托人提供房屋及設備一覽表

序號名稱數量面積、型號及規(guī)格提供時間

第5篇 城鄉(xiāng)建設房屋購房合同

2023城鄉(xiāng)建設房屋購房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就位于的一處農村房屋的買賣事項,根據我國民法典、土地管理法等相關法律規(guī)定,經充分、平等協商,自愿達成如下一致協議;

一、本合同雙方當事人均為________市_______街道___________村__________組集體成員。

二、房屋情況:本合同項下的房屋位于_____市_____街道,相鄰為,建筑面積,北屋,東屋,西屋,南屋,院落面積為,房屋登記在名下或宅地基使用權證登記在名下。

三、該交易房屋由甲方全額出資建造,使用的土地為______村_____組集體土地,并征得其他村民和村集體同意,可以長期占有、使用。

四、在房屋交付給乙方前,甲方保證:

1、本合同項下的房屋甲方享有完整的處分權利,或已征得其他權利享有人的同意,擁有處分該房屋的權利;

2、本合同項下的房屋除乙方外未與任何第三方簽訂買賣協議或未因甲方個人或家庭債務與第三人簽訂賠償協議、抵押協議等或未因法院判決使第三人對該房屋享有權利;

3、如甲方違反本保證,須向乙方支付本合同全部購房價款30%的違約金。

五、本合同項下的房屋交易價格為人民幣_______萬元,該價格包括該房屋使用所占土地的費用、房屋建造的費用、附屬設施的價值、合理的增值價值以及應當繳付的相關稅費。

六、房款支付:自該合同雙方簽字之日起日,乙方一次性付清全部款項,并將該款項匯入甲方賬號為的賬戶;如未按期交付房款,乙方需每天額外向甲方支付房款總額的違約金,如乙方在合同簽訂之日起天仍未付清房款,甲方不經乙方同意,可以解除本合同并享有追究乙方違約責任的權利。

七、房屋交付:乙方根據第六條將全部房款匯入甲方提供的賬號之日起日內,甲方須將本合同項下的房屋以及包括但不限于房屋宅基地使用權證、房產證等全部相關資料原件交付給乙方并負責騰空房屋;如甲方未按期交付材料和房屋,須向乙方每天支付元的違約金,直至甲方交付全部材料和房屋為止;如甲方在合同簽訂后一個月內,仍未交付房屋,乙方不經甲方同意,可以解除本合同并追究甲方的違約責任,因乙方未付清房款的原因除外。

八、在接到乙方辦理房產過戶的書面通知后日,甲方應當根據乙方的需要,積極配合乙方辦理房屋產權過戶的相關手續(xù);如甲方拒絕或無故拖延,不予以配合,甲方須向乙方每日支付元違約金,直至協助乙方辦理完房產過戶為止;因不可抗力、政策性或乙方自身等其他與甲方無關的原因造成無法辦理過戶的,與甲方無關。

九、該房屋交付給乙方后,該房屋(包括土地、房屋及附屬設施)的所有權益歸乙方所有,包括但不僅限于征地補償、拆遷補償等;如甲方得到該上述補償款后應當將該款項全部給付乙方,如甲方無故拖延或拒絕給付乙方,除全部給付補償款外,須向乙方支付元的違約金。

十、在交付房屋之日起,房屋的一切事宜與甲方無關,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礙或侵犯乙方基于本合同約定而享有的占有、使用和處分房屋的權利;甲方因包括但不限于房屋買賣、個人債務等個人原因侵犯乙方的權利,造成乙方無法繼續(xù)占有、使用或處分房屋的,甲方除返還本合同全部購房款外,須按照發(fā)生妨礙乙方占有、使用或侵犯乙方處分房屋權利的實質性影響之時的市場價格補償乙方。

十一、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甲方未經乙方同意,不得將該房屋出賣給任何第三方:如甲方違反本約定,擅自處分房屋,甲方須返還全部購房款并支付全部購房款00%的違約金。

十二、其他事項:

1、如果雙方就本合同事項發(fā)生爭議,雙方無法協商解決時應當首先請求本村村委會、所在街道辦事處協調解決。

2、雙方應當請至少兩名本村集體成員作為本次交易的見證人,并在本合同上簽字摁手印。

3、本合同正本一式六份,雙方各持三份;自雙方簽字摁手印之日起生效,并持續(xù)有效。

甲方(簽字捺印):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捺印):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

見證人(簽字捺印):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

見證人(簽字捺印):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

第6篇 建設工程城鄉(xiāng)監(jiān)理合同

2023建設工程城鄉(xiāng)監(jiān)理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部

制定

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

第一部分 協議書

委托人(全稱):

監(jiān)理人(全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guī),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信的原則,雙方就下述工程委托監(jiān)理與相關服務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 ;

工程地點: ;

工程規(guī)模: ;

工程概算投資額或建筑安裝工程費: 。

二、詞語限定

協議書中相關詞語的含義與通用條件中的定義與解釋相同。

三、組成本合同的文件

協議書;

中標通知書(適用于招標工程)或委托書(適用于非招標工程);

投標文件(適用于招標工程)或監(jiān)理與相關服務建議書(適用于非招標工程);

專用條件;

通用條件;

附錄,即:

附錄a 相關服務的范圍和內容

附錄b 委托人派遣的人員和提供的房屋、資料、設備

本合同簽訂后,雙方依法簽訂的補充協議也是本合同文件的組成部分。

四、總監(jiān)理工程師

總監(jiān)理工程師姓名: ,身份證號碼: ,注冊號: 。

五、簽約酬金

簽約酬金(大寫): (¥ )。

包括:

監(jiān)理酬金: 。

相關服務酬金: 。

其中:

(1)勘察階段服務酬金: 。

(2)設計階段服務酬金: 。

(3)保修階段服務酬金: 。

(4)其他相關服務酬金: 。

六、期限

監(jiān)理期限:

自 年 月 日始,至 年 月 日止。

相關服務期限:

(1)勘察階段服務期限自 年 月 日始,至 年 月 日止。

(2)設計階段服務期限自 年 月 日始,至 年 月 日止。

(3)保修階段服務期限自 年 月 日始,至 年 月 日止。

(4)其他相關服務期限自 年 月 日始,至 年 月 日止。

七、雙方承諾

監(jiān)理人向委托人承諾,按照本合同約定提供監(jiān)理與相關服務。

委托人向監(jiān)理人承諾,按照本合同約定派遣相應的人員,提供房屋、資料、設備,并按本合同約定支付酬金。

八、合同訂立

訂立時間: 年 月 日。

訂立地點: 。

本合同一式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雙方各執(zhí)

份。

委托人: (蓋章) 監(jiān)理人: (蓋章)

住所: 住所: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

的代理人:(簽字) 的代理人:(簽字)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賬號: 賬號:

電話: 電話:

傳真: 傳真:

電子郵箱: 電子郵箱:

第二部分 通用條件

定義與解釋

定義

除根據上下文另有其意義外,組成本合同的全部文件中的下列名詞和用語應具有本款所賦予的含義:

“工程”是指按照本合同約定實施監(jiān)理與相關服務的建設工程。

“委托人”是指本合同中委托監(jiān)理與相關服務的一方,及其合法的繼承人或受讓人。

“監(jiān)理人”是指本合同中提供監(jiān)理與相關服務的一方,及其合法的繼承人。

“承包人”是指在工程范圍內與委托人簽訂勘察、設計、施工等有關合同的當事人,及其合法的繼承人。

“監(jiān)理”是指監(jiān)理人受委托人的委托 ,依照法律法規(guī)、工程建設標準、勘察設計文件及合同,在施工階段對建設工程質量、進度、造價進行控制,對合同、信息進行管理,對工程建設相關方的關系進行協調,并履行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法定職責的服務活動。

“相關服務”是指監(jiān)理人受委托人的委托 ,按照本合同約定,在勘察、設計、保修等階段提供的服務活動。

“正常工作”指本合同訂立時通用條件和專用條件中約定的監(jiān)理人的工作。

“附加工作”是指本合同約定的正常工作以外監(jiān)理人的工作。

“項目監(jiān)理機構”是指監(jiān)理人派駐工程負責履行本合同的組織機構。

“總監(jiān)理工程師”是指由監(jiān)理人的法定代表人書面授權,全面負責履行本合同、主持項目監(jiān)理機構工作的注冊監(jiān)理工程師。

“酬金”是指監(jiān)理人履行本合同義務,委托人按照本合同約定給付監(jiān)理人的金額。

“正常工作酬金”是指監(jiān)理人完成正常工作,委托人應給付監(jiān)理人并在協議書中載明的簽約酬金額。

“附加工作酬金”是指監(jiān)理人完成附加工作,委托人應給付監(jiān)理人的金額。

“一方”是指委托人或監(jiān)理人;“雙方”是指委托人和監(jiān)理人;“第三方”是指除委托人和監(jiān)理人以外的有關方。

“書面形式”是指合同書、信件和數據電文(包括電報、電傳、傳真、電子數據交換和電子郵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現所載內容的形式。

“天”是指第一天零時至第二天零時的時間。

“月”是指按公歷從一個月中任何一天開始的一個公歷月時間。

“不可抗力”是指委托人和監(jiān)理人在訂立本合同時不可預見,在工程施工過程中不可避免發(fā)生并不能克服的自然災害和社會性突發(fā)事件,如地震、海嘯、瘟疫、水災、騷亂、暴動、戰(zhàn)爭和專用條件約定的其他情形。

解釋

本合同使用中文書寫、解釋和說明。如專用條件約定使用兩種及以上語言文字時,應以中文為準。

組成本合同的下列文件彼此應能相互解釋、互為說明。除專用條件另有約定外,本合同文件的解釋順序如下:

(1)協議書;

(2)中標通知書(適用于招標工程)或委托書(適用于非招標工程);

(3)專用條件及附錄a、附錄b;

(4)通用條件;

(5)投標文件(適用于招標工程)或監(jiān)理與相關服務建議書(適用于非招標工程)。

雙方簽訂的補充協議與其他文件發(fā)生矛盾或歧義時,屬于同一類內容的文件,應以最新簽署的為準。

監(jiān)理人的義務

監(jiān)理的范圍和工作內容

監(jiān)理范圍在專用條件中約定。

除專用條件另有約定外,監(jiān)理工作內容包括:

(1)收到工程設計文件后編制監(jiān)理規(guī)劃,并在第一次工地會議7天前報委托人。根據有關規(guī)定和監(jiān)理工作需要,編制監(jiān)理實施細則;

(2)熟悉工程設計文件,并參加由委托人主持的圖紙會審和設計交底會議;

(3)參加由委托人主持的第一次工地會議;主持監(jiān)理例會并根據工程需要主持或參加專題會議;

(4)審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施工組織設計,重點審查其中的質量安全技術措施、專項施工方案與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的符合性;

(5)檢查施工承包人工程質量、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及組織機構和人員資格;

(6)檢查施工承包人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配備情況;

(7)審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施工進度計劃,核查承包人對施工進度計劃的調整;

(8)檢查施工承包人的試驗室;

(9)審核施工分包人資質條件;

(10)查驗施工承包人的施工測量放線成果;

(11)審查工程開工條件,對條件具備的簽發(fā)開工令;

(12)審查施工承包人報送的工程材料、構配件、設備質量證明文件的有效性和符合性,并按規(guī)定對用于工程的材料采取平行檢驗或見證取樣方式進行抽檢;

(13)審核施工承包人提交的工程款支付申請,簽發(fā)或出具工程款支付證書,并報委托人審核、批準;

(14)在巡視、旁站和檢驗過程中,發(fā)現工程質量、施工安全存在事故隱患的,要求施工承包人整改并報委托人;

(15)經委托人同意,簽發(fā)工程暫停令和復工令;

(16)審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采用新材料、新工藝、新技術、新設備的論證材料及相關驗收標準;

(17)驗收隱蔽工程、分部分項工程;

(18)審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工程變更申請,協調處理施工進度調整、費用索賠、合同爭議等事項;

(19)審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竣工驗收申請,編寫工程質量評估報告;

(20)參加工程竣工驗收,簽署竣工驗收意見;

(21)審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竣工結算申請并報委托人;

(22)編制、整理工程監(jiān)理歸檔文件并報委托人。

相關服務的范圍和內容在附錄a中約定。

監(jiān)理與相關服務依據

監(jiān)理依據包括:

(1)適用的法律、行政法規(guī)及部門規(guī)章;

(2)與工程有關的標準;

(3)工程設計及有關文件;

(4)本合同及委托人與第三方簽訂的與實施工程有關的其他合同。

雙方根據工程的行業(yè)和地域特點,在專用條件中具體約定監(jiān)理依據。

相關服務依據在專用條件中約定。

項目監(jiān)理機構和人員

監(jiān)理人應組建滿足工作需要的項目監(jiān)理機構,配備必要的檢測設備。項目監(jiān)理機構的主要人員應具有相應的資格條件。

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總監(jiān)理工程師及重要崗位監(jiān)理人員應保持相對穩(wěn)定,以保證監(jiān)理工作正常進行。

監(jiān)理人可根據工程進展和工作需要調整項目監(jiān)理機構人員。監(jiān)理人更換總監(jiān)理工程師時,應提前7天向委托人書面報告,經委托人同意后方可更換;監(jiān)理人更換項目監(jiān)理機構其他監(jiān)理人員,應以相當資格與能力的人員替換,并通知委托人。

監(jiān)理人應及時更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監(jiān)理人員:

(1)嚴重過失行為的;

(2)有違法行為不能履行職責的;

(3)涉嫌犯罪的;

(4)不能勝任崗位職責的;

(5)嚴重違反職業(yè)道德的;

(6)專用條件約定的其他情形。

委托人可要求監(jiān)理人更換不能勝任本職工作的項目監(jiān)理機構人員。

履行職責

監(jiān)理人應遵循職業(yè)道德準則和行為規(guī)范,嚴格按照法律法規(guī)、工程建設有關標準及本合同履行職責。

在監(jiān)理與相關服務范圍內,委托人和承包人提出的意見和要求,監(jiān)理人應及時提出處置意見。當委托人與承包人之間發(fā)生合同爭議時,監(jiān)理人應協助委托人、承包人協商解決。

當委托人與承包人之間的合同爭議提交仲裁機構仲裁或人民法院審理時,監(jiān)理人應提供必要的證明資料。

監(jiān)理人應在專用條件約定的授權范圍內,處理委托人與承包人所簽訂合同的變更事宜。如果變更超過授權范圍,應以書面形式報委托人批準。

在緊急情況下,為了保護財產和人身安全,監(jiān)理人所發(fā)出的指令未能事先報委托人批準時,應在發(fā)出指令后的24小時內以書面形式報委托人。

除專用條件另有約定外,監(jiān)理人發(fā)現承包人的人員不能勝任本職工作的,有權要求承包人予以調換。

提交報告

監(jiān)理人應按專用條件約定的種類、時間和份數向委托人提交監(jiān)理與相關服務的報告。

文件資料

在本合同履行期內,監(jiān)理人應在現場保留工作所用的圖紙、報告及記錄監(jiān)理工作的相關文件。工程竣工后,應當按照檔案管理規(guī)定將監(jiān)理有關文件歸檔。

使用委托人的財產

監(jiān)理人無償使用附錄b中由委托人派遣的人員和提供的房屋、資料、設備。除專用條件另有約定外,委托人提供的房屋、設備屬于委托人的財產,監(jiān)理人應妥善使用和保管,在本合同終止時將這些房屋、設備的清單提交委托人,并按專用條件約定的時間和方式移交。

委托人的義務

告知

委托人應在委托人與承包人簽訂的合同中明確監(jiān)理人、總監(jiān)理工程師和授予項目監(jiān)理機構的權限。如有變更,應及時通知承包人。

提供資料

委托人應按照附錄b約定,無償向監(jiān)理人提供工程有關的資料。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委托人應及時向監(jiān)理人提供最新的與工程有關的資料。

提供工作條件

委托人應為監(jiān)理人完成監(jiān)理與相關服務提供必要的條件。

委托人應按照附錄b約定,派遣相應的人員,提供房屋、設備,供監(jiān)理人無償使用。

委托人應負責協調工程建設中所有外部關系,為監(jiān)理人履行本合同提供必要的外部條件。

委托人代表

委托人應授權一名熟悉工程情況的代表,負責與監(jiān)理人聯系。委托人應在雙方簽訂本合同后7天內,將委托人代表的姓名和職責書面告知監(jiān)理人。當委托人更換委托人代表時,應提前7天通知監(jiān)理人。

委托人意見或要求

在本合同約定的監(jiān)理與相關服務工作范圍內,委托人對承包人的任何意見或要求應通知監(jiān)理人,由監(jiān)理人向承包人發(fā)出相應指令。

答復

委托人應在專用條件約定的時間內,對監(jiān)理人以書面形式提交并要求作出決定的事宜,給予書面答復。逾期未答復的,視為委托人認可。

支付

委托人應按本合同約定,向監(jiān)理人支付酬金。

違約責任

監(jiān)理人的違約責任

監(jiān)理人未履行本合同義務的,應承擔相應的責任。

因監(jiān)理人違反本合同約定給委托人造成損失的,監(jiān)理人應當賠償委托人損失。賠償金額的確定方法在專用條件中約定。監(jiān)理人承擔部分賠償責任的,其承擔賠償金額由雙方協商確定。

監(jiān)理人向委托人的索賠不成立時,監(jiān)理人應賠償委托人由此發(fā)生的費用。

委托人的違約責任

委托人未履行本合同義務的,應承擔相應的責任。

委托人違反本合同約定造成監(jiān)理人損失的,委托人應予以賠償。

委托人向監(jiān)理人的索賠不成立時,應賠償監(jiān)理人由此引起的費用。

委托人未能按期支付酬金超過28天,應按專用條件約定支付逾期付款利息。

除外責任

因非監(jiān)理人的原因,且監(jiān)理人無過錯,發(fā)生工程質量事故、安全事故、工期延誤等造成的損失,監(jiān)理人不承擔賠償責任。

因不可抗力導致本合同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時,雙方各自承擔其因此而造成的損失、損害。

支付

支付貨幣

除專用條件另有約定外,酬金均以人民幣支付。涉及外幣支付的,所采用的貨幣種類、比例和匯率在專用條件中約定。

支付申請

監(jiān)理人應在本合同約定的每次應付款時間的7天前,向委托人提交支付申請書。支付申請書應當說明當期應付款總額,并列出當期應支付的款項及其金額。

支付酬金

支付的酬金包括正常工作酬金、附加工作酬金、合理化建議獎勵金額及費用。

有爭議部分的付款

委托人對監(jiān)理人提交的支付申請書有異議時,應當在收到監(jiān)理人提交的支付申請書后7天內,以書面形式向監(jiān)理人發(fā)出異議通知。無異議部分的款項應按期支付,有異議部分的款項按第7條約定辦理。

合同生效、變更、暫停、解除與終止

生效

除法律另有規(guī)定或者專用條件另有約定外,委托人和監(jiān)理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在協議書上簽字并蓋單位章后本合同生效。

變更

任何一方提出變更請求時,雙方經協商一致后可進行變更。

除不可抗力外,因非監(jiān)理人原因導致監(jiān)理人履行合同期限延長、內容增加時,監(jiān)理人應當將此情況與可能產生的影響及時通知委托人。增加的監(jiān)理工作時間、工作內容應視為附加工作。附加工作酬金的確定方法在專用條件中約定。

合同生效后,如果實際情況發(fā)生變化使得監(jiān)理人不能完成全部或部分工作時,監(jiān)理人應立即通知委托人。除不可抗力外,其善后工作以及恢復服務的準備工作應為附加工作,附加工作酬金的確定方法在專用條件中約定。監(jiān)理人用于恢復服務的準備時間不應超過28天。

合同簽訂后,遇有與工程相關的法律法規(guī)、標準頒布或修訂的,雙方應遵照執(zhí)行。由此引起監(jiān)理與相關服務的范圍、時間、酬金變化的,雙方應通過協商進行相應調整。

因非監(jiān)理人原因造成工程概算投資額或建筑安裝工程費增加時,正常工作酬金應作相應調整。調整方法在專用條件中約定。

因工程規(guī)模、監(jiān)理范圍的變化導致監(jiān)理人的正常工作量減少時,正常工作酬金應作相應調整。調整方法在專用條件中約定。

暫停與解除

除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外,當一方無正當理由未履行本合同約定的義務時,另一方可以根據本合同約定暫停履行本合同直至解除本合同。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由于雙方無法預見和控制的原因導致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無法繼續(xù)履行或繼續(xù)履行已無意義,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或監(jiān)理人的部分義務。在解除之前,監(jiān)理人應作出合理安排,使開支減至最小。

因解除本合同或解除監(jiān)理人的部分義務導致監(jiān)理人遭受的損失,除依法可以免除責任的情況外,應由委托人予以補償,補償金額由雙方協商確定。

解除本合同的協議必須采取書面形式,協議未達成之前,本合同仍然有效。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因非監(jiān)理人的原因導致工程施工全部或部分暫停,委托人可通知監(jiān)理人要求暫停全部或部分工作。監(jiān)理人應立即安排停止工作,并將開支減至最小。除不可抗力外,由此導致監(jiān)理人遭受的損失應由委托人予以補償。

暫停部分監(jiān)理與相關服務時間超過182天,監(jiān)理人可發(fā)出解除本合同約定的該部分義務的通知;暫停全部工作時間超過182天,監(jiān)理人可發(fā)出解除本合同的通知,本合同自通知到達委托人時解除。委托人應將監(jiān)理與相關服務的酬金支付至本合同解除日,且應承擔第款約定的責任。

當監(jiān)理人無正當理由未履行本合同約定的義務時,委托人應通知監(jiān)理人限期改正。若委托人在監(jiān)理人接到通知后的7天內未收到監(jiān)理人書面形式的合理解釋,則可在7天內發(fā)出解除本合同的通知,自通知到達監(jiān)理人時本合同解除。委托人應將監(jiān)理與相關服務的酬金支付至限期改正通知到達監(jiān)理人之日,但監(jiān)理人應承擔第款約定的責任。

監(jiān)理人在專用條件中約定的支付之日起28天后仍未收到委托人按本合同約定應付的款項,可向委托人發(fā)出催付通知。委托人接到通知14天后仍未支付或未提出監(jiān)理人可以接受的延期支付安排,監(jiān)理人可向委托人發(fā)出暫停工作的通知并可自行暫停全部或部分工作。暫停工作后14天內監(jiān)理人仍未獲得委托人應付酬金或委托人的合理答復,監(jiān)理人可向委托人發(fā)出解除本合同的通知,自通知到達委托人時本合同解除。委托人應承擔第款約定的責任。

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時,一方應立即通知另一方,可暫?;蚪獬竞贤?。

本合同解除后,本合同約定的有關結算、清理、爭議解決方式的條件仍然有效。

終止

以下條件全部滿足時,本合同即告終止:

(1)監(jiān)理人完成本合同約定的全部工作;

(2)委托人與監(jiān)理人結清并支付全部酬金。

爭議解決

協商

雙方應本著誠信原則協商解決彼此間的爭議。

調解

如果雙方不能在14天內或雙方商定的其他時間內解決本合同爭議,可以將其提交給專用條件約定的或事后達成協議的調解人進行調解。

仲裁或訴訟

雙方均有權不經調解直接向專用條件約定的仲裁機構申請仲裁或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其他

外出考察費用

經委托人同意,監(jiān)理人員外出考察發(fā)生的費用由委托人審核后支付。

檢測費用

委托人要求監(jiān)理人進行的材料和設備檢測所發(fā)生的費用,由委托人支付,支付時間在專用條件中約定。

咨詢費用

經委托人同意,根據工程需要由監(jiān)理人組織的相關咨詢論證會以及聘請相關專家等發(fā)生的費用由委托人支付,支付時間在專用條件中約定。

獎勵

監(jiān)理人在服務過程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議,使委托人獲得經濟效益的,雙方在專用條件中約定獎勵金額的確定方法。獎勵金額在合理化建議被采納后,與最近一期的正常工作酬金同期支付。

守法誠信

監(jiān)理人及其工作人員不得從與實施工程有關的第三方處獲得任何經濟利益。

保密

雙方不得泄露對方申明的保密資料,亦不得泄露與實施工程有關的第三方所提供的保密資料,保密事項在專用條件中約定。

通知

本合同涉及的通知均應當采用書面形式,并在送達對方時生效,收件人應書面簽收。

著作權

監(jiān)理人對其編制的文件擁有著作權。

監(jiān)理人可單獨或與他人聯合出版有關監(jiān)理與相關服務的資料。除專用條件另有約定外,如果監(jiān)理人在本合同履行期間及本合同終止后兩年內出版涉及本工程的有關監(jiān)理與相關服務的資料,應當征得委托人的同意。

第三部分 專用條件

定義與解釋

解釋

本合同文件除使用中文外,還可用 。

約定本合同文件的解釋順序為: 。

監(jiān)理人義務

監(jiān)理的范圍和內容

監(jiān)理范圍包括:

。

監(jiān)理工作內容還包括:

監(jiān)理與相關服務依據

監(jiān)理依據包括:

。

相關服務依據包括: 。

項目監(jiān)理機構和人員

更換監(jiān)理人員的其他情形: 。

履行職責

對監(jiān)理人的授權范圍:

。

在涉及工程延期 天內和(或)金額 萬元內的變更,監(jiān)理人不需請示委托人即可向承包人發(fā)布變更通知。

監(jiān)理人有權要求承包人調換其人員的限制條件: 。

提交報告

監(jiān)理人應提交報告的種類(包括監(jiān)理規(guī)劃、監(jiān)理月報及約定的專項報告)、時間和份數:

。

使用委托人的財產

附錄b中由委托人無償提供的房屋、設備的所有權屬于: 。

監(jiān)理人應在本合同終止后 天內移交委托人無償提供的房屋、設備,移交的時間和方式為: 。

委托人義務

委托人代表

委托人代表為: 。

答復

委托人同意在 天內,對監(jiān)理人書面提交并要求做出決定的事宜給予書面答復。

違約責任

監(jiān)理人的違約責任

監(jiān)理人賠償金額按下列方法確定:

賠償金=直接經濟損失×正常工作酬金÷工程概算投資額(或建筑安裝工程費)

委托人的違約責任

委托人逾期付款利息按下列方法確定:

逾期付款利息=當期應付款總額×銀行同期貸款利率×拖延支付天數

支付

支付貨幣

幣種為: ,比例為: ,匯率為: 。

支付酬金

正常工作酬金的支付:

支付次數支付時間支付比例支付金額(萬元)

首付款本合同簽訂后7天內

第二次付款

第三次付款

……

最后付款監(jiān)理與相關服務期屆滿14天內

合同生效、變更、暫停、解除與終止

生效

本合同生效條件: 。

變更

除不可抗力外, 因非監(jiān)理人原因導致本合同期限延長時,附加工作酬金按下列方法確定:

附加工作酬金=本合同期限延長時間(天)×正常工作酬金÷協議書約定的監(jiān)理與相關服務期限(天)

附加工作酬金按下列方法確定:

附加工作酬金=善后工作及恢復服務的準備工作時間(天)×正常工作酬金÷協議書約定的監(jiān)理與相關服務期限(天)

正常工作酬金增加額按下列方法確定:

正常工作酬金增加額=工程投資額或建筑安裝工程費增加額×正常工作酬金÷工程概算投資額(或建筑安裝工程費)

因工程規(guī)模、監(jiān)理范圍的變化導致監(jiān)理人的正常工作量減少時,按減少工作量的比例從協議書約定的正常工作酬金中扣減相同比例的酬金。

爭議解決

調解

本合同爭議進行調解時,可提交 進行調解。

仲裁或訴訟

合同爭議的最終解決方式為下列第 種方式:

(1)提請 仲裁委員會進行仲裁。

(2)向 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其他

檢測費用

委托人應在檢測工作完成后 天內支付檢測費用。

咨詢費用

委托人應在咨詢工作完成后 天內支付咨詢費用。

獎勵

合理化建議的獎勵金額按下列方法確定為:

獎勵金額=工程投資節(jié)省額×獎勵金額的比率;

獎勵金額的比率為 %。

保密

委托人申明的保密事項和期限: 。

監(jiān)理人申明的保密事項和期限: 。

第三方申明的保密事項和期限: 。

著作權

監(jiān)理人在本合同履行期間及本合同終止后兩年內出版涉及本工程的有關監(jiān)理與相關服務的資料的限制條件:

。

補充條款

。

附錄a 相關服務的范圍和內容

a-1 勘察階段:

a-2 設計階段:

。

a-3 保修階段:

a-4 其他(專業(yè)技術咨詢、外部協調工作等):

。

附錄b 委托人派遣的人員和提供的房屋、資料、設備

b-1 委托人派遣的人員

名稱數量工作要求提供時間

工程技術人員

輔助工作人員

其他人員

b-2 委托人提供的房屋

名稱數量面積提供時間

辦公用房

生活用房

試驗用房

樣品用房

用餐及其他生活條件

b-3 委托人提供的資料

名稱份數提供時間備注

工程立項文件

工程勘察文件

工程設計及施工圖紙

工程承包合同及其他相關合同

施工許可文件

其他文件

b-4 委托人提供的設備

名稱數量型號與規(guī)格提供時間

通訊設備

辦公設備

交通工具

檢測和試驗設備

委托人: (蓋單位章) 監(jiān)理人: (蓋單位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其委托代理人: 或其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第7篇 城鄉(xiāng)建設安裝工程承包合同

2023城鄉(xiāng)建設安裝工程承包總包方:____(以下簡稱甲方)

分包方:____(以下簡稱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建筑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城鄉(xiāng)建設部《建筑安裝工程總分包實施辦法》和________市人民政府〔1984〕____號文件的有關規(guī)定,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并嚴肅履行。

第一條 工程項目

一、工程名稱:____

二、工程地點:____

三、工程編號:____施工許可證號:____營業(yè)執(zhí)照號:____

四、分包工程范圍及工程量(附預算書)

五、分包工程期限_____年_____月_____日開工、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竣工。

六、分包工程人工費用____元。

七、乙方投入工種及人數人。

第二條 工程結算

按分包工程項目,第一個月預支生活費,按合同人數每人15元計算,下月結算時扣回,在工程施工進行中按當月完成的驗收合格工程量預結(幅度不得超過已完成量的80%)工程竣工后經甲乙雙方共同驗收合格,予以結算。

第三條 工程質量

甲方根據國家質量驗收規(guī)范和評定標準進行技術交底和組織驗收,乙方按照施工圖紙和說明書要求,精心組織施工,保證工程質量。如質量不合標準,必須返工修理,其工料費損失,由乙方承擔;職工程質量低劣又無法挽救的,應由乙方負責賠償全部工料損失。

第四條 安全生產

一、甲方對乙方承擔的工程要做安全交底,提出明確的安全要求,并進行監(jiān)督檢查,乙方必須認真貫徹有關安全施工的規(guī)章制度,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guī)程,對甲方提供的安全生活設施,乙方經檢查合格方可使用。施工中如因違反上述規(guī)定而發(fā)生傷亡事故,其損失由乙方負責。

二、勞動保護用品及施工中屬個人使用的帶電操作用具如絕緣手套、膠靴等,原則上由乙方自行解決,如乙方確有困難,可提出需用計劃,甲方協助解決。

三、在施工過程中,乙方因違反消防條例和法規(guī)造成的火災事故,由乙方負責。

第五條 生活管理

一、乙方工人進場后,食宿問題由甲方提供住宿條件及主要炊事用具(大鍋、籠屜、吹風機、大面板)由乙方保管,如有損壞丟失照價賠償。小型零星用具乙方自備,生活用煤,甲方按定量提供。

二、生活需用之糧食、油類,由乙方自理,甲方應在醫(yī)療、衛(wèi)生等方面提供方便,乙方工人如有疾病,經其負責人簽字同意,可在甲方就醫(yī),醫(yī)療費用由乙方負責按月付清。

第六條 分包工程人工費單價

一、單位工程分包,每預算工日為_____元。實行單方平方人工費包干,每平方米 元。

二、單項內檐抹灰分包,達到優(yōu)質的每預算工日為_____元。達到合格的每預算工日為_____元。實行分項人工費包干每平米元。

三、單項分包砼、土方工程的每預算工日為_____元。

四、清工每工日為_____元。

五、全日停工、待料,停水、停電,清工工日為_____元。

六、水、電、暖、衛(wèi)工程,每預算工日(按幢號分包)為_____元。

七、冬季施工期間(12月1日至2月底)降低工效10%的工日。其工日單價為_____元。

八、分包工程費用明細表(一~七項均可列表)。

第七條 材料供應管理

乙方設專人向甲方辦理水泥、鋼材、商品構件、五金、油氈、瀝青及水、電、暖、衛(wèi)等專項用料的限額領料手續(xù)。乙方應嚴格按照甲方提供的質量要求和材料配合比施工。乙方施工中用料浪費及不合理的超出限額部分,由乙方負擔,乙方在施工中應按垛(堆)使用材料,做到日戰(zhàn)日清,活完料凈,保持現場整潔。

第八條 施工機具

一、大型工具由甲方負責,保證使用需要。

二、手持操作工具,由乙方負責。

三、對甲方負責供應的機具,乙方應認真保管愛護,如有丟失損壞,乙方負責賠償。

四、施工需用的中、小型機械,由甲方按施工方案配備,一臺機械一般配備一名司機,保證乙方正常施工,乙方不準擅自操作設備(自帶機械按有關規(guī)定處理)。

第九條 現場管理

一、甲、乙方人員要嚴格遵守現場各項管理制度,在甲方現場負責人統一領導下組織施工,有關計劃進度、材料供應等工作雙方應密切配合,保證施工順利進行。

二、乙方應對施工人員進行遵紀守法和安全生產,愛護財產的教育,并指定專人負責現場保衛(wèi)工作,嚴禁偷拿現場用料,如違反現場管理制度和不法行為,甲方有權采取必要措施,乙方應承擔法律責任,并負責賠償經濟損失。

三、分包人員要保持相對穩(wěn)定,出入施工現場要佩戴工作標志,不準合同外人員出入現場和住宿。

第十條 違約責任

一、乙方分包的工程項目,不得再行分包。在施工過程中經檢驗達不到國家驗收規(guī)范規(guī)定,不能保證工程質量,甲方有權終止合同,造成返工視損失情況,乙方應予賠償。

二、合同簽訂后,不經雙方協商同意,任何一方不得隨意變更或解除。如乙方不經甲方同意,單方解除合同時,應由乙方賠償甲方因影響施工計劃安排造成的經濟損失;如甲方中途解除合同,應賠償乙方因此造成的經濟損失。

三、乙方必須按合同規(guī)定的工期及質量要求按期完成,否則每逾期一天,應償付給甲方按分包工程人工費2‰的逾期違約金。

四、甲乙雙方不得借故拖欠各種應付款項,如拖欠不付,按銀行短期貸款利率,償付給雙方逾期付款違約金。

第十一條 附則

一、本合同發(fā)生糾紛時,當事人雙方應及時協商,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申請各級城鄉(xiāng)建設委員會或雙方上級業(yè)務主管部門進行調解。解決不了的,可向建筑物所在地的區(qū)、縣經濟合同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或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二、本合同一式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正本一份。其余副本,報送備案。

三、要求鑒證(公證)的,可到建筑物所在地的區(qū)、縣工商行政管理局進行鑒證或到公證處公證。

四、雙方商定的其他條款:

第十二條 合同附件及有效期

一、合同附件:

工程預算書;

二、本合同自雙方蓋章之日起生效,至工程全部竣工并結算完畢后失效。

總包單位:(蓋章)分包單位:(蓋章) 鑒(公)證機關(蓋章)

法定代表人:(蓋章) 法定代表人:(蓋章)

單位地址:單位地址:

開戶銀行:開戶銀行: 編號

帳號:帳號:

電話:電話: 年 月 日

第8篇 城鄉(xiāng)建設局正式購房合同

2023城鄉(xiāng)建設局正式購房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就位于的一處農村房屋的買賣事項,根據我國物權法、土地管理法等相關法律規(guī)定,經充分、平等協商,自愿達成如下一致協議;

一、本合同雙方當事人均為________市_______街道___________村__________組集體成員。

二、房屋情況:本合同項下的房屋位于_____市_____街道,相鄰為,建筑面積,北屋,東屋,西屋,南屋,院落面積為,房屋登記在名下或宅地基使用權證登記在名下。

三、該交易房屋由甲方全額出資建造,使用的土地為______村_____組集體土地,并征得其他村民和村集體同意,可以長期占有、使用。

四、在房屋交付給乙方前,甲方保證:

1、本合同項下的房屋甲方享有完整的處分權利,或已征得其他權利享有人的同意,擁有處分該房屋的權利;

2、本合同項下的房屋除乙方外未與任何第三方簽訂買賣協議或未因甲方個人或家庭債務與第三人簽訂賠償協議、抵押協議等或未因法院判決使第三人對該房屋享有權利;

3、如甲方違反本保證,須向乙方支付本合同全部購房價款30%的違約金。

五、本合同項下的房屋交易價格為人民幣_______萬元,該價格包括該房屋使用所占土地的費用、房屋建造的費用、附屬設施的價值、合理的增值價值以及應當繳付的相關稅費。

六、房款支付:自該合同雙方簽字之日起日,乙方一次性付清全部款項,并將該款項匯入甲方賬號為的賬戶;如未按期交付房款,乙方需每天額外向甲方支付房款總額的違約金,如乙方在合同簽訂之日起天仍未付清房款,甲方不經乙方同意,可以解除本合同并享有追究乙方違約責任的權利。

七、房屋交付:乙方根據第六條將全部房款匯入甲方提供的賬號之日起日內,甲方須將本合同項下的房屋以及包括但不限于房屋宅基地使用權證、房產證等全部相關資料原件交付給乙方并負責騰空房屋;如甲方未按期交付材料和房屋,須向乙方每天支付元的違約金,直至甲方交付全部材料和房屋為止;如甲方在合同簽訂后一個月內,仍未交付房屋,乙方不經甲方同意,可以解除本合同并追究甲方的違約責任,因乙方未付清房款的原因除外。

八、在接到乙方辦理房產過戶的書面通知后日,甲方應當根據乙方的需要,積極配合乙方辦理房屋產權過戶的相關手續(xù);如甲方拒絕或無故拖延,不予以配合,甲方須向乙方每日支付元違約金,直至協助乙方辦理完房產過戶為止;因不可抗力、政策性或乙方自身等其他與甲方無關的原因造成無法辦理過戶的,與甲方無關。

九、該房屋交付給乙方后,該房屋(包括土地、房屋及附屬設施)的所有權益歸乙方所有,包括但不僅限于征地補償、拆遷補償等;如甲方得到該上述補償款后應當將該款項全部給付乙方,如甲方無故拖延或拒絕給付乙方,除全部給付補償款外,須向乙方支付元的違約金。

十、在交付房屋之日起,房屋的一切事宜與甲方無關,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礙或侵犯乙方基于本合同約定而享有的占有、使用和處分房屋的權利;甲方因包括但不限于房屋買賣、個人債務等個人原因侵犯乙方的權利,造成乙方無法繼續(xù)占有、使用或處分房屋的,甲方除返還本合同全部購房款外,須按照發(fā)生妨礙乙方占有、使用或侵犯乙方處分房屋權利的實質性影響之時的市場價格補償乙方。

十一、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甲方未經乙方同意,不得將該房屋出賣給任何第三方:如甲方違反本約定,擅自處分房屋,甲方須返還全部購房款并支付全部購房款100%的違約金。

十二、其他事項:

1、如果雙方就本合同事項發(fā)生爭議,雙方無法協商解決時應當首先請求本村村委會、所在街道辦事處協調解決。

2、雙方應當請至少兩名本村集體成員作為本次交易的見證人,并在本合同上簽字摁手印。

3、本合同正本一式六份,雙方各持三份;自雙方簽字摁手印之日起生效,并持續(xù)有效。

甲方(簽字捺印):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捺印):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

見證人(簽字捺印):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

見證人(簽字捺印):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

城鄉(xiāng)建設合同(8份范本)

2023城鄉(xiāng)建設局正式購房甲方:乙方:甲乙雙方就位于的一處農村房屋的買賣事項,根據我國物權法、土地管理法等相關法律規(guī)定,經充分、平等協商,自愿達成如下一致協議;一、本合同雙方…
推薦度:
點擊下載文檔文檔為doc格式

相關城鄉(xiāng)信息

  • 城鄉(xiāng)建設合同(8份范本)
  • 城鄉(xiāng)建設合同(8份范本)68人關注

    2023城鄉(xiāng)建設局正式購房甲方:乙方:甲乙雙方就位于的一處農村房屋的買賣事項,根據我國物權法、土地管理法等相關法律規(guī)定,經充分、平等協商,自愿達成如下一致協議;一、 ...[更多]

  • 城鄉(xiāng)建設局合同(3份范本)
  • 城鄉(xiāng)建設局合同(3份范本)50人關注

    2023城鄉(xiāng)建設局正式購房甲方:乙方:甲乙雙方就位于的一處農村房屋的買賣事項,根據我國物權法、土地管理法等相關法律規(guī)定,經充分、平等協商,自愿達成如下一致協議;一、 ...[更多]

相關專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