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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協加工設備合同(16份范本)

發(fā)布時間:2023-08-12 13:11:01 查看人數:57

外協加工設備合同

第1篇 20xx年外協加工合同

甲方:

乙方:

第一條 總則

一、雙方本著友好合作、平等互利的原則,經友好協商,特訂立本協議。

二、甲方以本協議為基準,把協議規(guī)定的產品委托給乙方生產,乙方接受此委托,并保證將合格產品提供給甲方。

第二條 本協議應用范圍

一、本協議適用于根據此協議由雙方締結的、以書面形式確認的,所有具體的委托加工訂貨單(見第三條)。

二、所有書面簽署的委托加工訂貨單,如有不明確、不詳盡之處,將按此協議相關條款執(zhí)行。

三、對此協議的任何追加、修改都需經雙方以書面形式確認后再列入此協議,與此協議具有同等約束力

第三條 委托加工訂單

一、在每次生產前,甲方需開立具體的委托加工訂單,其一般條款由本協議規(guī)定,補充條款在訂單中說明,經雙方確認簽字蓋章后生效。

二、委托加工訂單的主要內容為加工的貨物名稱、數量、價格(含17%增值稅)、交貨期、交貨地點、開具增值稅發(fā)票的資料以及具體的特定要求等,其經雙方確認簽字蓋章后,具有同本協議同等的法律效力。

三、委托加工訂單附屬本協議,符合本協議中的一般規(guī)定,為本協議不可缺少的附件。

四、訂單貨物加工價格確認:由乙方根據加工成本和利潤,提出報價單,經甲方簽字確認。

五、測試治具及乙方沒有的測試設備由甲方負責提供。測試治具如需乙方代制作,乙方收取制作費(具體價格乙方另行報價)。

六、甲乙雙方根據每次不同型號的新產品就產品加工價格進行一次協商確認。

第四條 項目約定

一、甲方委托乙方加工生產之產品為gps車載等系列產品,乙方保證按甲乙雙方確定的委托加工訂單要求進行交貨.

二、甲方負責制定所生產產品的bom文件、產品生產工藝要求、包裝等產品加工所需的一切資料,定義制成品測試程序,提供測試規(guī)范性文件,并對乙方工程人員作必要的技術支持。

三、甲方負責提供委托加工成品的品質檢驗標準和驗收方法,經乙方確認后作為產品的驗收標準。

四、乙方保證不向任何第三方公開或透露甲方產品與乙方的關聯,保護甲方產品的獨立性,且不得將產品任何相關資料透露或轉予第三方,亦不可授權第三方代為加工。

五、乙方所加工生產甲方委托之產品,其產品技術所有權、知識產權、技術信息、商業(yè)信息、財務信息等所有權均屬甲方所有,乙方有保密義務,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抄襲、修改或復制,不得留存技術資料、復制品,不得自行加工銷售予第三方,亦不得利用甲方產品技術自行進行同類產品研發(fā)。不得在其后的工作中使用或以任何方式使第三方知悉。

六、印刷鋼網及模具由甲方負責提供,如需乙方代制作,屬甲方財產,費用由甲方承擔。甲方第一次付加工費同時支付鋼網及模具費。乙方代制作鋼網及模具時,向甲方提出《鋼網模具制作申請單》,列明理由、數量、價格,經甲方確認后,方可制作。

七、因產品檢測程序復雜,若乙方沒有條件提供檢測,可協商讓甲方提供設備和場地。乙方只安排員工到甲方提供的場地進行檢測即可。

第五條 產品質量標準與責任

一、乙方所交付的加工好的成品,由甲方按雙方確認的品質檢驗標準進行驗收,產品性能質量應與品質檢驗標準相符。凡不能達到檢驗標準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退、換貨。

二、乙方所交付的成品,材料損耗率為:電阻、電容、二、三極管等標準尺寸為0402的元件平均0.8%,標準尺寸0603和0805的元件平均為0.5%,ic及貴重元件等標準尺寸為0805以上元件平均為0.15%,fpc,連接器平均損耗率為0.3%, bga為0.05%.

三、①乙方,加工好的成品保質期為12個月

②由于乙方制造原因造成產品不良,在保質期內的,乙方負責免費維修。

③若產品不良屬于甲方提供的材料造成,或是由于甲方設計原因,或提供資料有誤,則由甲方支付返修費用。

④來料不良以一對一兌換.

四、如果產品涉及專利、版權、商標權以及其他類知識產權,甲方應授予乙方該類知識產權許可。若發(fā)生因知識產權問題引起的經濟糾紛由甲方負責。

五、如屬在生產過程中,由工藝所造成的產品品質問題則由乙方按產品的總成本賠償或無償維修;如屬于來料問題而導致品質異常,乙方不負責處理,但應提供相應的證據,如需處理,則應收取一定的維修費用。

第六條 訂貨與供貨

一、交貨期:

新產品試制:收到技術資料及材料后的第4天開始分批交貨

正常量產產品:收到合格材料的第2天開始分批交貨

二、關單期:乙方必須及時清理尾數產品,在甲方及時補回超損材料的情況下,乙方應在一周內清理完尾數產品。

三、甲方以下委托訂單的方式,確定委托加工的數量及加工費,乙方同時確定加工及完成時間。

四、訂貨價格:以雙方協商所確認的《產品報價單》注明的價格為準。

五、甲、乙雙方的訂貨單一經簽署即不可取消,如需變更,要雙方協商一致。乙方必須按規(guī)定的時間、數量、質量要求向甲方供貨。

六、乙方對甲方提供的原材料做外觀、絲印、尺寸、變形的檢查,不作電性檢查,不符合要求的或數量不足的,應立即通知甲方,未提出異議即視為甲方提供了符合要求的原材料,電性不良除外。

七、乙方應妥善保管甲方提供的原材料、設備、包裝物及其他物品,造成毀損、滅失的,應當償付損失。

第七條 包裝、運輸及交貨要求

一、因甲方產品的特殊性,專用包裝材料由甲方提供,通用周轉包裝材料,由乙方提供。乙方最終產品的包裝形式,要符合甲方的要求。

二、甲方提供的原材料由乙方來車送至乙方所在地,成品或者待檢品由已方送到甲方公司。

三、乙方為接送原材料及成品而提供的免費送貨,需辦理產品運輸保險,否則應賠償由此帶來的所有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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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條 付款方式

一、甲、乙雙方的交易價格,一律以雙方簽字確定的《產品報價單》、《委托加工訂單》、《鋼網模具制作申請單》為準。

二、付款方式:月結30天。

三、乙方提供17%的增值稅發(fā)票。乙方產品經甲方驗收合格后,及時向甲方開具發(fā)票。

第九條 違約責任

一、以上條款甲、乙雙方必須遵守,凡違約者,按照本協議或定購單約定條款處罰,未盡之處,雙方另行協議處罰。

二、違約之處罰原則:違約者無條件賠償因違約給對方造成的直接及關聯損失。

第十條 不可抗力因素之條款

一、因不可抗力因素:自然災害、戰(zhàn)爭、國家政策,以及其他不可抗力因素而造成的違約,雙方均不予以追究,相應損失各方自負。

第十一條 仲裁原則

一、協議包括訂購單等有關附件在執(zhí)行期間,如發(fā)生爭議,雙方另行協商解決,協商未成,可由告訴方提請所在地仲裁委員會仲裁解決。

二、仲裁原則以本協議及其附件為依據,依約履行。

第十二條 協議有效期

一、自雙方簽署之日起生效,本協議有效期為一年,若期間任何一方經判定有違約行為,另一方有權終止本合同,并保留法律追述權。

第十三條 其他

一、本協議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協商,在意見達成一致的基礎上進行補充修改。

二、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代表:代表:

日期:日期:

第2篇 外協加工公司鍛造加工合同

2023外協加工公司鍛造加工甲方(委托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

聯系電話:

統(tǒng)一社會信用代碼:

乙方(承攬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

聯系電話:

統(tǒng)一社會信用代碼: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乙方承攬甲方加工業(yè)務所涉的有關內容,達成如下條款,以資雙方共同遵守:

一、乙方擬承攬甲方的產品加工業(yè)務,承攬期間,乙方將以自己的人員、設備、技術完成加工業(yè)務。

二、合同期限

暫定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期限屆滿,雙方可以順延期限。

三、本合同系雙方之間建立加工承攬業(yè)務的框架合同,具體操作程序如下:

1、甲方有外協加工業(yè)務,通知(一般以電話通知)乙方,乙方應在接到通知之后 天內到甲方,乙方確認其能夠按甲方要求(包括交貨時間、質量等)完成加工業(yè)務的,應派人到甲方接收待加工工件(或原材料),辦理交接手續(xù),在《外加工通知單》及工藝質量文件上簽字確認(如有特殊工藝質量要求,雙方可另行簽訂書面協議)?!锻饧庸ねㄖ獑巍贰⒐に囐|量文件等系雙方的結算依據,同時《外加工通知單》作為乙方的簽收憑證。

2、完成加工業(yè)務后,乙方應制作(或填寫)送貨單,將送貨單及與送貨單數量相符的加工件(及鐵屑等)送至甲方,堆放在甲方指定地點,并按照甲方的要求對產品進行標識。

3、甲方工作人員根據乙方送貨單數量進行數量點清,并對乙方交貨的數量進行簽收,但數量簽收不作為雙方結算加工費的依據。

4、甲方檢驗人員在乙方交付工件后 個工作日內對產品的外觀質量(如尺寸、表面情況)等進行檢驗,并在交貨單上簽字,甲方倉庫人員憑甲方檢驗人員的檢驗憑證,對合格的加工工件予以入庫,并向乙方開具入庫憑證或在送貨單上簽字。

四、工件交付在甲方進行,在途責任及費用由乙方承擔。

五、保證金及加工費標準

1、若乙方系首次承攬甲方加工業(yè)務,應在接收首批代加工工件時,向甲方交納保證金,保證金在 個月后視乙方履行合同的情況歸還。

2、若乙方在甲方留存足額加工費,則乙方所留存的加工費即作為保證金。

3、保證金金額不低于 元(大寫: ),不足部分乙方應及時補足。若乙方違約或給甲方造成損失,相關違約金或損害賠償甲方可直接在保證金中扣除。

4、加工費按甲方《外協加工費結算規(guī)定》進行結算,甲方《外協加工費結算規(guī)定》見附件。如有特殊加工要求,價格另行結算的,雙方另行就加工費達成補充協議。

六、甲方權利與義務

1、按照約定支付加工費。

2、對于乙方的加工的進度及質量進行跟蹤及監(jiān)督,若乙方未按要求履行加工義務,甲方可以單方面解除本合同。

3、合同期間,甲方有權與乙方以外的其他單位發(fā)生加工業(yè)務。

七、乙方權利與義務

1、按照《外加工通知單》、加工圖紙的要求完成加工業(yè)務,并且遵守甲方的《外加工管理制度》。

2、按時、保質完成加工業(yè)務,禁止將承攬的業(yè)務轉發(fā)給第三方完成。

3、對在加工過程中所獲悉的甲方的商業(yè)秘密及技術秘密(包括圖紙等)必須予以保密,且在完成每件加工業(yè)務后,將圖紙等資料隨工件交還甲方,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得復印、復制。

4、乙方人員到甲方公司,須遵守甲方的規(guī)章制度,否則由此所致的一切損害均由乙方承擔。

5、乙方在工件加工前,應當檢查待加工工件的外觀、尺寸、所標明的材質、工作令號、件號是否與《外加工通知單》及加工圖紙相符,若不相符,則應立即通知甲方。若由于乙方怠于檢驗就加工,后續(xù)所發(fā)生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6、乙方對于所加工工件的內在質量保證期為自交貨之日起 年,在保質期內,甲方因乙方所加工的工件存在質量問題(無論甲方或其客戶是否使用)所致的損失(包括但不限于工件本身的材料費、加工費、運費等)均由乙方承擔。甲方檢驗人員對工件的檢驗不能免除乙方因加工工件存在質量問題所應承擔的責任。

八、加工費的支付

乙方每月月底憑《外加工通知單》及有甲方檢驗人員和庫管簽字的《委托加工送貨單》到甲方財務進行結算,根據結算確定金額開具相應的增值稅發(fā)票,甲方在收到發(fā)票后 個工作日內付款。

九、違約金及損失計算

1、若乙方逾期交貨,每逾期一天,支付違約金 元(大寫: ),逾期超過 天的,自第 天起,每天支付違約金 元(大寫: )。

2、乙方必須按照甲方的工藝要求、質量要求進行加工,若乙方未按照甲方的工藝要求、質量要求進行加工的,按所加工工件成本價格的 %至 %支付違約金。因質量問題給甲方造成損失的,另行賠償損失(損失計算按本條第3、4款計算)。

3、對于加工存在質量問題的工件,可以返工的,所有返工費用(包括運輸費)均由乙方承擔,且因返工造成延期交貨的,乙方另行按本條款的約定支付違約金。

4、對于存在質量問題報廢的工件(鍛件補焊即視為報廢),乙方應賠償甲方的全部損失,損失計算方法如下:原材料損失(按工藝下料重量計算)+工件交付乙方前所產生的加工費(加工費標準按合同附件進行結算)+甲方向客戶支付的違約金及賠款+預期利潤(按工件價格 %計算)-報廢工件殘值(按該材質市場廢料價格折算)。

十、其他

1、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fā)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當地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提交 仲裁委員會仲裁。

2、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自雙方簽字或蓋章后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甲方代表簽名:

簽訂地點: 乙方代表簽名:

簽訂地點: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第3篇 外協加工合同(gps車載)

甲方:

乙方:

第一條總則

一、雙方本著友好合作、平等互利的原則,經友好協商,特訂立本協議。

二、甲方以本協議為基準,把協議規(guī)定的產品委托給乙方生產,乙方接受此委托,并保證將合格產品提供給甲方。

第二條本協議應用范圍

一、本協議適用于根據此協議由雙方締結的、以書面形式確認的,所有具體的委托加工訂貨單(見第三條)

二、所有書面簽署的委托加工訂貨單,如有不明確、不詳盡之處,將按此協議相關條款執(zhí)行。

三、對此協議的任何追加、修改都需經雙方以書面形式確認后再列入此協議,與此協議具有同等約束力。

第三條委托加工訂單

一、在每次生產前,甲方需開立具體的委托加工訂單,其一般條款由本協議規(guī)定,補充條款在訂單中說明,經雙方確認簽字蓋章后生效。

二、委托加工訂單的主要內容為加工的貨物名稱、數量、價格(含17%增值稅)交貨期、交貨地點、開具增值稅發(fā)票的資料以及具體的特定要求等,其經雙方確認簽字蓋章后,具有同本協議同等的法律效力。

三、委托加工訂單附屬本協議,符合本協議中的一般規(guī)定,為本協議不可缺少的附件。

四、訂單貨物加工價格確認:由乙方根據加工成本和利潤,提出報價單,經甲方簽字確認。

五、測試治具及乙方沒有的測試設備由甲方負責提供。測試治具如需乙方代制作,乙方收取制作費(具體價格乙方另行報價)

六、甲乙雙方根據每次不同型號的新產品就產品加工價格進行一次協商確認。

第四條項目約定

一、甲方委托乙方加工生產之產品為gps車載等系列產品,乙方保證按甲乙雙方確定的委托加工訂單要求進行交貨。

二、甲方負責制定所生產產品的bom文件、產品生產工藝要求、包裝等產品加工所需的一切資料,定義制成品測試程序,提供測試規(guī)范性文件,并對乙方工程人員作必要的技術支持。

三、甲方負責提供委托加工成品的品質檢驗標準和驗收方法,經乙方確認后作為產品的唯一驗收標準。

四、乙方保證不向任何第三方公開或透露甲方產品與乙方的關聯,保護甲方產品的獨立性,且不得將產品任何相關資料透露或轉予第三方,亦不可授權第三方代為加工。

五、乙方所加工生產甲方委托之產品,其產品技術所有權、知識產權、技術信息、商業(yè)信息、財務信息等所有權均屬甲方所有,乙方有保密義務,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抄襲、修改或復制,不得留存技術資料、復制品,不得自行加工銷售予第三方,亦不得利用甲方產品技術自行進行同類產品研發(fā)。不得在其后的工作中使用或以任何方式使第三方知悉。

六、印刷鋼網及模具由甲方負責提供,如需乙方代制作,屬甲方財產,費用由甲方承擔。甲方第一次付加工費同時支付鋼網及模具費。乙方代制作鋼網及模具時,向甲方提出《鋼網模具制作申請單》,列明理由、數量、價格,經甲方確認后,方可制作。

七、因產品檢測程序復雜,若乙方沒有條件提供檢測,可協商讓甲方提供設備和場地。乙方只安排員工到甲方提供的場地進行檢測即可。

第五條產品質量標準與責任

一、乙方所交付的加工好的成品,由甲方按雙方確認的品質檢驗標準進行驗收,產品性能質量應與品質檢驗標準相符。凡不能達到檢驗標準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退、換貨。

二、乙方所交付的成品,材料損耗率為:電阻、電容、二、三極管等標準尺寸為0402的元件平均0.8%,標準尺寸0603和0805的元件平均為0.5%,ic及貴重元件等標準尺寸為0805以上元件平均為0.15%,fpc,連接器平均損耗率為0.3%,bga為0.05%.

三、

①乙方承諾,加工好的成品保質期為12個月

②由于乙方制造原因造成產品不良,在保質期內的,乙方負責免費維修。

③若產品不良屬于甲方提供的材料造成,或是由于甲方設計原因,或提供資料有誤,則由甲方支付返修費用。

④來料不良以一對一兌換。

四、如果產品涉及專利、版權、商標權以及其他類知識產權,甲方應授予乙方該類知識產權許可。若發(fā)生因知識產權問題引起的經濟糾紛由甲方負責。

五、如屬在生產過程中,由工藝所造成的產品品質問題則由乙方按產品的總成本賠償或無償維修;如屬于來料問題而導致品質異常,乙方不負責處理,但應提供相應的證據,如需處理,則應收取一定的維修費用。

第六條訂貨與供貨

一、交貨期:

新產品試制:收到技術資料及材料后的第4天開始分批交貨

正常量產產品:收到合格材料的第2天開始分批交貨

二、關單期:乙方必須及時清理尾數產品,在甲方及時補回超損材料的情況下,乙方應在一周內清理完尾數產品。

三、甲方以下委托訂單的方式,確定委托加工的數量及加工費,乙方同時確定加工及完成時間。

四、訂貨價格:以雙方協商所確認的《產品報價單》注明的價格為準。

五、甲、乙雙方的訂貨單一經簽署即不可取消,如需變更,要雙方協商一致。乙方必須按規(guī)定的時間、數量、質量要求向甲方供貨。

六、乙方對甲方提供的原材料做外觀、絲印、尺寸、變形的檢查,不作電性檢查,不符合要求的或數量不足的,應立即通知甲方,未提出異議即視為甲方提供了符合要求的原材料,電性不良除外。

七、乙方應妥善保管甲方提供的原材料、設備、包裝物及其他物品,造成毀損、滅失的,應當償付損失。

第七條包裝、運輸及交貨要求

一、因甲方產品的特殊性,專用包裝材料由甲方提供,通用周轉包裝材料,由乙方提供。乙方最終產品的包裝形式,要符合甲方的要求。

二、甲方提供的原材料由乙方來車送至乙方所在地,成品或者待檢品由已方送到甲方公司。

三、乙方為接送原材料及成品而提供的免費送貨,需辦理產品運輸保險,否則應賠償由此帶來的所有損失。

第八條付款方式

一、甲、乙雙方的交易價格,一律以雙方簽字確定的《產品報價單》、《委托加工訂單》、《鋼網模具制作申請單》為準。

二、付款方式:月結30天。

三、乙方提供17%的增值稅發(fā)票。乙方產品經甲方驗收合格后,及時向甲方開具發(fā)票。

第九條違約責任

一、以上條款甲、乙雙方必須遵守,凡違約者,按照本協議或定購單約定條款處罰,未盡之處,雙方另行協議處罰。

二、違約之處罰原則:違約者無條件賠償因違約給對方造成的直接及關聯損失。

第十條不可抗力因素之條款

一、因不可抗力因素:自然災害、戰(zhàn)爭、國家政策,以及其他不可抗力因素而造成的違約,雙方均不予以追究,相應損失各方自負。

第十一條仲裁原則

一、協議包括訂購單等有關附件在執(zhí)行期間,如發(fā)生爭議,雙方另行協商解決,協商未成,可由告訴方提請所在地仲裁委員會仲裁解決。

二、仲裁原則以本協議及其附件為依據,依約履行。

第十二條協議有效期

一、自雙方簽署之日起生效,本協議有效期為一年,若期間任何一方經判定有違約行為,另一方有權終止本合同,并保留法律追述權。

第十三條其他

一、本協議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協商,在意見達成一致的基礎上進行補充修改。

二、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代表:

日期:

乙方:

代表:

日期:

第4篇 外協加工合同專業(yè)版

甲方:

乙方:

第一條

總則

一、雙方本著友好合作、平等互利的原則,經友好協商,特訂立本協議。

二、甲方以本協議為基準,把協議規(guī)定的產品委托給乙方生產,乙方接受此委托,并保證將合格產品提供給甲方。

第二條

本協議應用范圍

一、本協議適用于根據此協議由雙方締結的、以書面形式確認的,所有具體的委托加工訂貨單(見第三條)。

二、所有書面簽署的委托加工訂貨單,如有不明確、不詳盡之處,將按此協議相關條款執(zhí)行。

三、對此協議的任何追加、修改都需經雙方以書面形式確認后再列入此協議,與此協議具有同等約束力

第三條

委托加工訂單

一、在每次生產前,甲方需開立具體的委托加工訂單,其一般條款由本協議規(guī)定,補充條款在訂單中說明,經雙方確認簽字蓋章后生效。

二、委托加工訂單的主要內容為加工的貨物名稱、數量、價格(含17%增值稅)、交貨期、交貨地點、開具增值稅發(fā)票的資料以及具體的特定要求等,其經雙方確認簽字蓋章后,具有同本協議同等的法律效力。

三、委托加工訂單附屬本協議,符合本協議中的一般規(guī)定,為本協議不可缺少的附件。

四、訂單貨物加工價格確認:由乙方根據加工成本和利潤,提出報價單,經甲方簽字確認。

五、測試治具及乙方沒有的測試設備由甲方負責提供。測試治具如需乙方代制作,乙方收取制作費(具體價格乙方另行報價)。

六、甲乙雙方根據每次不同型號的新產品就產品加工價格進行一次協商確認。

第四條

項目約定

一、甲方委托乙方加工生產之產品為gps車載等系列產品,乙方保證按甲乙雙方確定的委托加工訂單要求進行交貨.

二、甲方負責制定所生產產品的bom文件、產品生產工藝要求、包裝等產品加工所需的一切資料,定義制成品測試程序,提供測試規(guī)范性文件,并對乙方工程人員作必要的技術支持。

三、甲方負責提供委托加工成品的品質檢驗標準和驗收方法,經乙方確認后作為產品的唯一驗收標準。

四、乙方保證不向任何第三方公開或透露甲方產品與乙方的關聯,保護甲方產品的獨立性,且不得將產品任何相關資料透露或轉予第三方,亦不可授權第三方代為加工。

五、乙方所加工生產甲方委托之產品,其產品技術所有權、知識產權、技術信息、商業(yè)信息、財務信息等所有權均屬甲方所有,乙方有保密義務,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抄襲、修改或復制,不得留存技術資料、復制品,不得自行加工銷售予第三方,亦不得利用甲方產品技術自行進行同類產品研發(fā)。不得在其后的工作中使用或以任何方式使第三方知悉。

六、印刷鋼網及模具由甲方負責提供,如需乙方代制作,屬甲方財產,費用由甲方承擔。甲方第一次付加工費同時支付鋼網及模具費。乙方代制作鋼網及模具時,向甲方提出《鋼網模具制作申請單》,列明理由、數量、價格,經甲方確認后,方可制作。

七、因產品檢測程序復雜,若乙方沒有條件提供檢測,可協商讓甲方提供設備和場地。乙方只安排員工到甲方提供的場地進行檢測即可。

第五條

產品質量標準與責任

一、乙方所交付的加工好的成品,由甲方按雙方確認的品質檢驗標準進行驗收,產品性能質量應與品質檢驗標準相符。凡不能達到檢驗標準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退、換貨。

二、乙方所交付的成品,材料損耗率為:電阻、電容、二、三極管等標準尺寸為0402的元件平均0.8%,標準尺寸0603和0805的元件平均為0.5%,ic及貴重元件等標準尺寸為0805以上元件平均為0.15%,fpc,連接器平均損耗率為0.3%, bga為0.05%.

三、①乙方承諾,加工好的成品保質期為12個月

②由于乙方制造原因造成產品不良,在保質期內的,乙方負責免費維修。

③若產品不良屬于甲方提供的材料造成,或是由于甲方設計原因,或提供資料有誤,則由甲方支付返修費用。

④來料不良以一對一兌換.

四、如果產品涉及專利、版權、商標權以及其他類知識產權,甲方應授予乙方該類知識產權許可。若發(fā)生因知識產權問題引起的經濟糾紛由甲方負責。

五、如屬在生產過程中,由工藝所造成的產品品質問題則由乙方按產品的總成本賠償或無償維修;如屬于來料問題而導致品質異常,乙方不負責處理,但應提供相應的證據,如需處理,則應收取一定的維修費用。

第六條

訂貨與供貨

一、交貨期:

新產品試制:收到技術資料及材料后的第4天開始分批交貨

正常量產產品:收到合格材料的第2天開始分批交貨

二、關單期:乙方必須及時清理尾數產品,在甲方及時補回超損材料的情況下,乙方應在一周內清理完尾數產品。

三、甲方以下委托訂單的方式,確定委托加工的數量及加工費,乙方同時確定加工及完成時間。

四、訂貨價格:以雙方協商所確認的《產品報價單》注明的價格為準。

五、甲、乙雙方的訂貨單一經簽署即不可取消,如需變更,要雙方協商一致。乙方必須按規(guī)定的時間、數量、質量要求向甲方供貨。

六、乙方對甲方提供的原材料做外觀、絲印、尺寸、變形的檢查,不作電性檢查,不符合要求的或數量不足的,應立即通知甲方,未提出異議即視為甲方提供了符合要求的原材料,電性不良除外。

七、乙方應妥善保管甲方提供的原材料、設備、包裝物及其他物品,造成毀損、滅失的,應當償付損失。

第七條

包裝、運輸及交貨要求

一、因甲方產品的特殊性,專用包裝材料由甲方提供,通用周轉包裝材料,由乙方提供。乙方最終產品的包裝形式,要符合甲方的要求。

二、甲方提供的原材料由乙方來車送至乙方所在地,成品或者待檢品由已方送到甲方公司。

三、乙方為接送原材料及成品而提供的免費送貨,需辦理產品運輸保險,否則應賠償由此帶來的所有損失。

第八條

付款方式

一、甲、乙雙方的交易價格,一律以雙方簽字確定的《產品報價單》、《委托加工訂單》、《鋼網模具制作申請單》為準。

二、付款方式:月結30天。

三、乙方提供17%的增值稅發(fā)票。乙方產品經甲方驗收合格后,及時向甲方開具發(fā)票。

第九條

違約責任

一、以上條款甲、乙雙方必須遵守,凡違約者,按照本協議或定購單約定條款處罰,未盡之處,雙方另行協議處罰。

二、違約之處罰原則:違約者無條件賠償因違約給對方造成的直接及關聯損失。

第十條

不可抗力因素之條款

一、因不可抗力因素:自然災害、戰(zhàn)爭、國家政策,以及其他不可抗力因素而造成的違約,雙方均不予以追究,相應損失各方自負。

第十一條

仲裁原則

一、協議包括訂購單等有關附件在執(zhí)行期間,如發(fā)生爭議,雙方另行協商解決,協商未成,可由告訴方提請所在地仲裁委員會仲裁解決。

二、仲裁原則以本協議及其附件為依據,依約履行。

第十二條

協議有效期

一、自雙方簽署之日起生效,本協議有效期為一年,若期間任何一方經判定有違約行為,另一方有權終止本合同,并保留法律追述權。

第十三條

其他

一、本協議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協商,在意見達成一致的基礎上進行補充修改。

二、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代表:代表:

日期:日期:

第5篇 外協加工合同完整版

甲方: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

第一條總則

一、雙方本著友好合作、平等互利的原則,經友好協商,特訂立本協議。

二、甲方以本協議為基準,把協議規(guī)定的產品委托給乙方生產,乙方接受此委托,并保證將合格產品提供給甲方。

第二條本協議應用范圍

一、本協議適用于根據此協議由雙方締結的、以書面形式確認的,所有具體的委托加工訂貨單(見

第三條)。

二、所有書面簽署的委托加工訂貨單,如有不明確、不詳盡之處,將按此協議相關條款執(zhí)行。

三、對此協議的任何追加、修改都需經雙方以書面形式確認后再列入此協議,與此協議具有同等約束力

第三條委托加工訂單

一、在每次生產前,甲方需開立具體的委托加工訂單,其一般條款由本協議規(guī)定,補充條款在訂單中說明,經雙方確認簽字蓋章后生效。

二、委托加工訂單的主要內容為加工的貨物名稱、數量、價格(含17%增值稅)、交貨期、交貨地點、開具增值稅發(fā)票的資料以及具體的特定要求等,其經雙方 確認簽字蓋章后,具有同本協議同等的法律效力。

三、委托加工訂單附屬本協議,符合本協議中的一般規(guī)定,為本協議不可缺少的附件。

四、訂單貨物加工價格確認:由乙方根據加工成本和利潤,提出報價單,經甲方簽字確認。

五、測試治具及乙方沒有的測試設備由甲方負責提供。測試治具如需乙方代制作,乙方收取制作費(具體價格乙方另行報價)。

六、甲乙雙方根據每次不同型號的新產品就產品加工價格進行一次協商確認。

第四條項目約定

一、甲方委托乙方加工生產之產品為g車載等系列產品,乙方保證按甲乙雙方確定的委托加工訂單要求進行交貨.

二、甲方負責制定所生產產品的b文件、產品生產工藝要求、包裝等產品加工所需的一切資料,定義制成品測試程序,提供測試規(guī)范性文件,并對乙方工程人員作必要的技術支持。

三、甲方負責提供委托加工成品的品質檢驗標準和驗收方法,經乙方確認后作為產品的唯一驗收標準。

四、乙方保證不向任何

第三方公開或透露甲方產品與乙方的關聯,保護甲方產品的獨立性,且不得將產品任何相關資料透露或轉予

第三方,亦不可授權

第三方代為加工。

五、乙方所加工生產甲方委托之產品,其產品技術所有權、知識產權、技術信息、商業(yè)信息、財務信息等所有權均屬甲方所有,乙方有保密義務,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抄襲、修改或復制,不得留存技術資料、復制品,不得自行加工銷售予

第三方,亦不得利用甲方產品技術自行進行同類產品研發(fā)。不得在其后的工作中使用或以任何方式使

第三方知悉。

六、印刷鋼網及模具由甲方負責提供,如需乙方代制作,屬甲方財產,費用由 甲方承擔。甲方

第一次付加工費同時支付鋼網及模具費。乙方代制作鋼網及模具時,向甲方提出《鋼網模具制作申請單》,列明理由、數量、價格,經甲方確認后,方可制作。

七、因產品檢測程序復雜,若乙方沒有條件提供檢測,可協商讓甲方提供設備和場地。乙方只安排員工到甲方提供的場地進行檢測即可。

第五條產品質量標準與責任

一、乙方所交付的加工好的成品,由甲方按雙方確認的品質檢驗標準進行驗收,產品性能質量應與品質檢驗標準相符。凡不能達到檢驗標準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退、換貨。

二、乙方所交付的成品,材料損耗率為:電阻、電容、

二、三極管等標準尺寸為________________的元件平均0.8%,標準尺寸________________和________________的元件平均為0.5%,c及貴重元件等標準尺寸為________________以上元件平均為0.15%,fc,連接器平均損耗率為0.3%, bga為0.05%.

三、

①乙方承諾,加工好的成品保質期為12個月

②由于乙方制造原因造成產品不良,在保質期內的,乙方負責維修。

③若產品不良屬于甲方提供的材料造成,或是由于甲方設計原因,或提供資料有誤,則由甲方支付返修費用。

④來料不良以一對一兌換.

四、如果產品涉及專利、版權、商標權以及其他類知識產權,甲方應授予乙方該類知識產權許可。若發(fā)生因知識產權問題引起的經濟糾紛由甲方負責。

五、如屬在生產過程中,由工藝所造成的產品品質問題則由乙方按產品的總成本賠償或無償維修如屬于來料問題而導致品質異常,乙方不負責處理,但應提供相應的證據,如需處理,則應收取一定的維修費用。

第六條訂貨與供貨

一、交貨期:新產品試制:收到技術資料及材料后的第4天開始分批交貨正常量產產品:收到合格材料的第2天開始分批交貨

二、關單期:乙方必須及時清理尾數產品,在甲方及時補回超損材料的情況下,乙方應在一周內清理完尾數產品。

三、甲方以下委托訂單的方式,確定委托加工的數量及加工費,乙方同時確定加工及完成時間。

四、訂貨價格:以雙方協商所確認的《產品報價單》注明的價格為準。

五、甲、乙雙方的訂貨單一經簽署即不可取消,如需變更,要雙方協商一致。乙方必須按規(guī)定的時間、數量、質量要求向甲方供貨。

六、乙方對甲方提供的原材料做外觀、絲印、尺寸、變形的檢查,不作電性檢查,不符合要求的或數量不足的,應立 即通知甲方,未提出異議即視為甲方提供了符合要求的原材料,電性不良除外。

七、乙方應妥善保管甲方提供的原材料、設備、包裝物及其他物品,造成毀損、滅失的,應當償付損失。

第七條包裝、運輸及交貨要求

一、因甲方產品的特殊性,專用包裝材料由甲方提供,____周轉包裝材料,由乙方提供。乙方最終產品的包裝形式,要符合甲方的要求。

二、甲方提供的原材料由乙方來車送至乙方所在地,成品或者待檢品由已方送到甲方公司。

三、乙方為接送原材料及成品而提供的送貨,需辦理產品運輸保險,否則應賠 償由此帶來的所有損失。

第八條付款方式

一、甲、乙雙方的交易價格,一律以雙方簽字確定的《產品報價單》、《委托加工訂單》、《鋼網模具制作申請單》為準。

二、付款方式:月結________天。

三、乙方提供17%的增值稅發(fā)票。乙方產品經甲方驗收合格后,及時向甲方開具發(fā)票。

第九條違約責任

一、以上條款甲、乙雙方必須遵守,凡違約者,按照本協議或定購單約定條款處罰,未盡之處,雙方另行協議處罰。

二、違約之處罰原則:違約者無條件賠償因違約給對方造成的直接及關聯損 失。

第十條不可抗力因素之條款

一、因不可抗力因素:自然災害、戰(zhàn)爭、國家政策,以及其他不可抗力因素而造成的違約,雙方均不予以追究,相應損失各方自負。

第十一條仲裁原則

一、協議包括訂購單等有關附件在執(zhí)行期間,如發(fā)生爭議,雙方另行協商解決,協商未成,可由告訴方提請所在地仲裁委員會仲裁解決。

二、仲裁原則以本協議及其附件為依據,依約履行。

第十二條協議有效期

一、自雙方簽署之日起生效,本協議 有效期為_____年,若期間任何一方經判定有違約行為,另一方有權終止本合同,并保留法律追述權。

第十三條其他

一、本協議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協商,在意見達成一致的基礎上進行補充修改。

二、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代表: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

第6篇 20xx年外協加工合同書

甲方:

乙方:

第一條 總則

一、雙方本著友好合作、平等互利的原則,經友好協商,特訂立本協議。

二、甲方以本協議為基準,把協議規(guī)定的產品委托給乙方生產,乙方接受此委托,并保證將合格產品提供給甲方。

第二條 本協議應用范圍

一、本協議適用于根據此協議由雙方締結的、以書面形式確認的,所有具體的委托加工訂貨單(見第三條)。

二、所有書面簽署的委托加工訂貨單,如有不明確、不詳盡之處,將按此協議相關條款執(zhí)行。

三、對此協議的任何追加、修改都需經雙方以書面形式確認后再列入此協議,與此協議具有同等約束力

第三條 委托加工訂單

一、在每次生產前,甲方需開立具體的委托加工訂單,其一般條款由本協議規(guī)定,補充條款在訂單中說明,經雙方確認簽字蓋章后生效。

二、委托加工訂單的主要內容為加工的貨物名稱、數量、價格(含17%增值稅)、交貨期、交貨地點、開具增值稅發(fā)票的資料以及具體的特定要求等,其經雙方確認簽字蓋章后,具有同本協議同等的法律效力。

三、委托加工訂單附屬本協議,符合本協議中的一般規(guī)定,為本協議不可缺少的附件。

四、訂單貨物加工價格確認:由乙方根據加工成本和利潤,提出報價單,經甲方簽字確認。

五、測試治具及乙方沒有的測試設備由甲方負責提供。測試治具如需乙方代制作,乙方收取制作費(具體價格乙方另行報價)。

六、甲乙雙方根據每次不同型號的新產品就產品加工價格進行一次協商確認。

第四條 項目約定

一、甲方委托乙方加工生產之產品為gps車載等系列產品,乙方保證按甲乙雙方確定的委托加工訂單要求進行交貨.

二、甲方負責制定所生產產品的bom文件、產品生產工藝要求、包裝等產品加工所需的一切資料,定義制成品測試程序,提供測試規(guī)范性文件,并對乙方工程人員作必要的技術支持。

三、甲方負責提供委托加工成品的品質檢驗標準和驗收方法,經乙方確認后作為產品的驗收標準。

四、乙方保證不向任何第三方公開或透露甲方產品與乙方的關聯,保護甲方產品的獨立性,且不得將產品任何相關資料透露或轉予第三方,亦不可授權第三方代為加工。

五、乙方所加工生產甲方委托之產品,其產品技術所有權、知識產權、技術信息、商業(yè)信息、財務信息等所有權均屬甲方所有,乙方有保密義務,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抄襲、修改或復制,不得留存技術資料、復制品,不得自行加工銷售予第三方,亦不得利用甲方產品技術自行進行同類產品研發(fā)。不得在其后的工作中使用或以任何方式使第三方知悉。

六、印刷鋼網及模具由甲方負責提供,如需乙方代制作,屬甲方財產,費用由甲方承擔。甲方第一次付加工費同時支付鋼網及模具費。乙方代制作鋼網及模具時,向甲方提出《鋼網模具制作申請單》,列明理由、數量、價格,經甲方確認后,方可制作。

七、因產品檢測程序復雜,若乙方沒有條件提供檢測,可協商讓甲方提供設備和場地。乙方只安排員工到甲方提供的場地進行檢測即可。

第五條 產品質量標準與責任

一、乙方所交付的加工好的成品,由甲方按雙方確認的品質檢驗標準進行驗收,產品性能質量應與品質檢驗標準相符。凡不能達到檢驗標準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退、換貨。

二、乙方所交付的成品,材料損耗率為:電阻、電容、二、三極管等標準尺寸為0402的元件平均0.8%,標準尺寸0603和0805的元件平均為0.5%,ic及貴重元件等標準尺寸為0805以上元件平均為0.15%,fpc,連接器平均損耗率為0.3%, bga為0.05%.

三、①乙方,加工好的成品保質期為12個月

②由于乙方制造原因造成產品不良,在保質期內的,乙方負責免費維修。

③若產品不良屬于甲方提供的材料造成,或是由于甲方設計原因,或提供資料有誤,則由甲方支付返修費用。

④來料不良以一對一兌換.

四、如果產品涉及專利、版權、商標權以及其他類知識產權,甲方應授予乙方該類知識產權許可。若發(fā)生因知識產權問題引起的經濟糾紛由甲方負責。

五、如屬在生產過程中,由工藝所造成的產品品質問題則由乙方按產品的總成本賠償或無償維修;如屬于來料問題而導致品質異常,乙方不負責處理,但應提供相應的證據,如需處理,則應收取一定的維修費用。

第六條 訂貨與供貨

一、交貨期:

新產品試制:收到技術資料及材料后的第4天開始分批交貨

正常量產產品:收到合格材料的第2天開始分批交貨

二、關單期:乙方必須及時清理尾數產品,在甲方及時補回超損材料的情況下,乙方應在一周內清理完尾數產品。

三、甲方以下委托訂單的方式,確定委托加工的數量及加工費,乙方同時確定加工及完成時間。

四、訂貨價格:以雙方協商所確認的《產品報價單》注明的價格為準。

五、甲、乙雙方的訂貨單一經簽署即不可取消,如需變更,要雙方協商一致。乙方必須按規(guī)定的時間、數量、質量要求向甲方供貨。

六、乙方對甲方提供的原材料做外觀、絲印、尺寸、變形的檢查,不作電性檢查,不符合要求的或數量不足的,應立即通知甲方,未提出異議即視為甲方提供了符合要求的原材料,電性不良除外。

七、乙方應妥善保管甲方提供的原材料、設備、包裝物及其他物品,造成毀損、滅失的,應當償付損失。

第七條 包裝、運輸及交貨要求

一、因甲方產品的特殊性,專用包裝材料由甲方提供,通用周轉包裝材料,由乙方提供。乙方最終產品的包裝形式,要符合甲方的要求。

二、甲方提供的原材料由乙方來車送至乙方所在地,成品或者待檢品由已方送到甲方公司。

三、乙方為接送原材料及成品而提供的免費送貨,需辦理產品運輸保險,否則應賠償由此帶來的所有損失。第八條 付款方式

一、甲、乙雙方的交易價格,一律以雙方簽字確定的《產品報價單》、《委托加工訂單》、《鋼網模具制作申請單》為準。

二、付款方式:月結30天。

三、乙方提供17%的增值稅發(fā)票。乙方產品經甲方驗收合格后,及時向甲方開具發(fā)票。

第九條 違約責任

一、以上條款甲、乙雙方必須遵守,凡違約者,按照本協議或定購單約定條款處罰,未盡之處,雙方另行協議處罰。

二、違約之處罰原則:違約者無條件賠償因違約給對方造成的直接及關聯損失。

第十條 不可抗力因素之條款

一、因不可抗力因素:自然災害、戰(zhàn)爭、國家政策,以及其他不可抗力因素而造成的違約,雙方均不予以追究,相應損失各方自負。

第十一條 仲裁原則

一、協議包括訂購單等有關附件在執(zhí)行期間,如發(fā)生爭議,雙方另行協商解決,協商未成,可由告訴方提請所在地仲裁委員會仲裁解決。

二、仲裁原則以本協議及其附件為依據,依約履行。

第十二條 協議有效期

一、自雙方簽署之日起生效,本協議有效期為一年,若期間任何一方經判定有違約行為,另一方有權終止本合同,并保留法律追述權。

第十三條 其他

一、本協議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協商,在意見達成一致的基礎上進行補充修改。

二、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代表:代表:

日期:日期:

第7篇 外協加工通用版合同

甲方:乙方:

第一條總則

一、雙方本著友好合作、平等互利的原則,經友好協商,特訂立本協議。

二、甲方以本協議為基準,把協議規(guī)定的產品委托給乙方生產,乙方接受此委托,并保證將合格產品提供給甲方。

第二條本協議應用范圍

一、本協議適用于根據此協議由雙方締結的、以書面形式確認的,所有具體的委托加工訂貨單(見

第三條)。

二、所有書面簽署的委托加工訂貨單,如有不明確、不詳盡之處,將按此協議相關條款執(zhí)行。

三、對此協議的任何追加、修改都需經雙方以書面形式確認后再列入此協議,與此協議具有同等約束力

第三條委托加工訂單

一、在每次生產前,甲方需開立具體的委托加工訂單,其一般條款由本協議規(guī)定,補充條款在訂單中說明,經雙方確認簽字蓋章后生效。

二、委托加工訂單的主要內容為加工的貨物名稱、數量、價格(含17% 增值稅 )、交貨期、交貨地點、開具 增值稅發(fā)票 的資料以及具體的特定要求等,其經雙方確認簽字蓋章后,具有同本協議同等的法律效力。

三、委托加工訂單附屬本協議,符合本協議中的一般規(guī)定,為本協議不可缺少的附件。

四、訂單貨物加工價格確認:由乙方根據加工成本和利潤,提出報價單,經甲方簽字確認。

五、測試治具及乙方沒有的測試設備由甲方負責提供。測試治具如需乙方代制作,乙方收取制作費(具體價格乙方另行報價)。

六、甲乙雙方根據每次不同型號的新產品就產品加工價格進行一次協商確認。

第四條項目約定

一、甲方委托乙方加工生產之產品為g車載等系列產品,乙方保證按甲乙雙方確定的委托加工訂單要求進行交貨.

二、甲方負責制定所生產產品的b文件、產品生產工藝要求、包裝等產品加工所需的一切資料,定義制成品測試程序,提供測試規(guī)范性文件,并對乙方工程人員作必要的技術支持。

三、甲方負責提供委托加工成品的品質檢驗標準和驗收方法,經乙方確認后作為產品的唯一驗收標準。

四、乙方保證不向任何

第三方公開或透露甲方產品與乙方的關聯,保護甲方產品的獨立性,且不得將產品任何相關資料透露或轉予

第三方,亦不可授權

第三方代為加工。

五、乙方所加工生產甲方委托之產品,其產品技術所有權、 知識產權 、技術信息、商業(yè)信息、財務信息等所有權均屬甲方所有,乙方有保密義務,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抄襲、修改或復制,不得留存技術資料、復制品,不得自行加工銷售予

第三方,亦不得利用甲方產品技術自行進行同類產品研發(fā)。不得在其后的工作中使用或以任何方式使

第三方知悉。

六、印刷鋼網及模具由甲方負責提供,如需乙方代制作,屬甲方財產,費用由甲方承擔。甲方

第一次付加工費同時支付鋼網及模具費。乙方代制作鋼網及模具時,向甲方提出《鋼網模具制作申請單》,列明理由、數量、價格,經甲方確認后,方可制作。

七、因產品檢測程序復雜,若乙方沒有條件提供檢測,可協商讓甲方提供設備和場地。乙方只安排員工到甲方提供的場地進行檢測即可。

第五條產品質量標準與責任

一、乙方所交付的加工好的成品,由甲方按雙方確認的品質檢驗標準進行驗收,產品性能質量應與品質檢驗標準相符。凡不能達到檢驗標準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退、換貨。

二、乙方所交付的成品,材料損耗率為:電阻、電容、

二、三極管等標準尺寸為0402的元件平均0.8%,標準尺寸0603和0805的元件平均為0.5%,c及貴重元件等標準尺寸為0805以上元件平均為0.15%,fc,連接器平均損耗率為0.3%, bga為0.05%.

三、

①乙方承諾,加工好的成品保質期為12個月

②由于乙方制造原因造成產品不良,在保質期內的,乙方負責維修。

③若產品不良屬于甲方提供的材料造成,或是由于甲方設計原因,或提供資料有誤,則由甲方支付返修費用。

④來料不良以一對一兌換.

四、如果產品涉及 專利 、版權、 商標權 以及其他類知識產權,甲方應授予乙方該類知識產權許可。若發(fā)生因知識產權問題引起的 經濟糾紛 由甲方負責。

五、如屬在生產過程中,由工藝所造成的產品品質問題則由乙方按產品的總成本賠償或無償維修如屬于來料問題而導致品質異常,乙方不負責處理,但應提供相應的 證據 ,如需處理,則應收取一定的維修費用。

第六條訂貨與供貨

一、交貨期:新產品試制:收到技術資料及材料后的第4天開始分批交貨正常量產產品:收到合格材料的第2天開始分批交貨

二、關單期:乙方必須及時清理尾數產品,在甲方及時補回超損材料的情況下,乙方應在一周內清理完尾數產品。

三、甲方以下委托訂單的方式,確定委托加工的數量及加工費,乙方同時確定加工及完成時間。

四、訂貨價格:以雙方協商所確認的《產品報價單》注明的價格為準。

五、甲、乙雙方的訂貨單一經簽署即不可取消,如需變更,要雙方協商一致。乙方必須按規(guī)定的時間、數量、質量要求向甲方供貨。

六、乙方對甲方提供的原材料做外觀、絲印、尺寸、變形的檢查,不作電性檢查,不符合要求的或數量不足的,應立即通知甲方,未提出異議即視為甲方提供了符合要求的原材料,電性不良除外。

七、乙方應妥善保管甲方提供的原材料、設備、包裝物及其他物品,造成毀損、滅失的,應當償付損失。

第七條包裝、運輸及交貨要求

一、因甲方產品的特殊性,專用包裝材料由甲方提供,xx周轉包裝材料,由乙方提供。乙方最終產品的包裝形式,要符合甲方的要求。

二、甲方提供的原材料由乙方來車送至乙方所在地,成品或者待檢品由已方送到甲方公司。

三、乙方為接送原材料及成品而提供的送貨,需辦理產品運輸保險,否則應賠償由此帶來的所有損失。

第八條付款方式

一、甲、乙雙方的交易價格,一律以雙方簽字確定的《產品報價單》、《委托加工訂單》、《鋼網模具制作申請單》為準。

二、付款方式:月結30天。

三、乙方提供17%的增值稅發(fā)票。乙方產品經甲方驗收合格后,及時向甲方開具發(fā)票。

第九條 違約責任

一、以上條款甲、乙雙方必須遵守,凡違約者,按照本協議或定購單約定條款處罰,未盡之處,雙方另行協議處罰。

二、違約之處罰原則:違約者無條件賠償因違約給對方造成的直接及關聯損失。

第十條不可抗力因素之條款

一、因不可抗力因素:自然災害、戰(zhàn)爭、國家政策,以及其他不可抗力因素而造成的違約,雙方均不予以追究,相應損失各方自負。

第十一條仲裁原則

一、協議包括訂購單等有關附件在執(zhí)行期間,如發(fā)生爭議,雙方另行協商解決,協商未成,可由告訴方提請所在地仲裁委員會仲裁解決。

二、仲裁原則以本協議及其附件為依據,依約履行。

第十二條協議有效期

一、自雙方簽署之日起生效,本協議有效期為________年,若期間任何一方經判定有違約行為,另一方有權終止本合同,并保留法律追述權。

第十三條其他

一、本協議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協商,在意見達成一致的基礎上進行補充修改。

二、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乙方:代表:代表:日期:日期:

第8篇 外協加工合同(通用版)

甲方: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第一條總則

一、雙方本著友好合作、 平等互利的原則,經友好協商, 特訂立本協議。

二、甲方以本協議為基準,把協議規(guī)定的產品委托給乙 方生產,乙方接受此委托,并保證將合格產品提供給甲方。

第二條 本協議應用范圍

一、本協議適用于根據此協議由雙方締結的、以書面形 式確認的,所有具體的委托加工訂貨單(見第三條)

二、所有書面簽署的委托加工訂貨單,如有不明確、不 詳盡之處,將按此協議相關條款執(zhí)行。

三、對此協議的任何追加、修改都需經雙方以書面形式

確認后再列入此協議,與此協議具有同等約束力

第三條委托加工訂單

一、在每次生產前,甲方需開立具體的委托加工訂單, 其一般條款由本協議規(guī)定,補充條款在訂單中說明,經雙方 確認簽字蓋章后生效。

二、委托加工訂單的主要內容為加工的貨物名稱、數量、

價格(含 17% 增值稅)交貨期、交貨地點、開具增值稅發(fā)票 的資料以及具體的特定要求等,其經雙方確認簽字蓋章后, 具有同本協議同等的法律效力。

三、委托加工訂單附屬本協議,符合本協議中的一般規(guī) 定,為本協議不可缺少的附件。

四、訂單貨物加工價格確認:由乙方根據加工成本和利 潤,提由報價單,經甲方簽字確認。

五、測試治具及乙方沒有的測試設備由甲方負責提供。 測試治具如需乙方代制作,乙方收取制作費(具體價格乙方 另行報價)

六、甲乙雙方根據每次不同型號的新產品就產品加工價

格進行一次協商確認。

第四條項目約定

一、甲方委托乙方加工生產之產品為gps 車載等系列產 品,乙方保證按甲乙雙方確定的委托加工訂單要求進行交 貨。

二、甲方負責制定所生產產品的 bom 文件、產品生產

工藝要求、包裝等產品加工所需的一切資料,定義制成品測 試程序,提供測試規(guī)范性文件,并對乙方工程人員作必要的 技術支持。

三、甲方負責提供委托加工成品的品質檢驗標準和驗收 方法,經乙方確認后作為產品的唯一驗收標準。

四、乙方保證不向任何第三方公開或透露甲方產品與乙 方的關聯,保護甲方產品的獨立性,且不得將產品任何相關 資料透露或轉予第三方,亦不可授權第三方代為加工。

五、乙方所加工生產甲方委托之產品,其產品技術所有

權、知識產權、技術信息、商業(yè)信息、財務信息等所有權均 屬甲方所有,乙方有保密義務,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 得抄襲、修改或復制,不得留存技術資料、復制品,不得自 行加工銷售予第三方,亦不得利用甲方產品技術自行進行同 類產品研發(fā)。不得在其后的工作中使用或以任何方式使第三

方知悉。

六、印刷鋼網及模具由甲方負責提供, 如需乙方代制作, 屬甲方財產,費用由甲方承擔。甲方第一次付加工費同時支 付鋼網及模具費。乙方代制作鋼網及模具時, 向甲方提由《鋼 網模具制作申請單》,列明理由、數量、價格,經甲方確認 后,方可制作。

七、因產品檢測程序復雜,若乙方沒有條件提供檢測, 可協商讓甲方提供設備和場地。乙方只安排員工到甲方提供 的場地進行檢測即可。

第五條產品質量標準與責任

一、乙方所交付的加工好的成品,由甲方按雙方確認的 品質檢驗標準進行驗收,產品性能質量應與品質檢驗標準相

符。凡不能達到檢驗標準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退、換貨

二、乙方所交付的成品,材料損耗率為:電阻、電容、 二、三極管等標準尺寸為0402 的________元件平均 0.8% , 標準尺寸0603 和 0805 的________元件平均為 0.5% ,ic 及貴重________元件等標準尺寸 為 0805 以上________元件平均為 0.15%,fpc, 連接器平均損耗率為0.3%,bga為0.05%.

三、①乙方承諾,加工好的成品保質期為 12 個月

②由于乙方制造原因造成產品不良,在保質期內的,乙 方負責維修。

③若產品不良屬于甲方提供的材料造成,或是由于甲方 設計原因,或提供資料有誤,則由甲方支付返修費用。

④來料不良以一對一兌換。

四、如果產品涉及專利、版權、商標權以及其他類知識 產權,甲方應授予乙方該類知識產權許可。若發(fā)生因知識產 權問題引起的經濟糾紛由甲方負責。

五、如屬在生產過程中,由工藝所造成的產品品質問題 則由乙方按產品的總成本賠償或無償維修如屬于來料問題 而導致品質異常,乙方不負責處理,但應提供相應的證據, 如需處理,則應收取一定的維修費用。

第六條訂貨與供貨

一、交貨期:

新產品試制:收到技術資料及材料后的第 4 天開始分批交貨

正常量產產品:收到合格材料的第2 天開始分批交貨

二、關單期:乙方必須及時清理尾數產品,在甲方及時 補回超損材料的情況下,乙方應在一周內清理完尾數產品。

三、甲方以下委托訂單的方式,確定委托加工的數量及 加工費,乙方同時確定加工及完成時間。

四、訂貨價格:以雙方協商所確認的《產品報價單》注 明的價格為準。

五、甲、乙雙方的訂貨單一經簽署即不可取消,如需變 更,要雙方協商一致。乙方必須按規(guī)定的時間、數量、質量 要求向甲方供貨。

六、乙方對甲方提供的原材料做外觀、絲印、尺寸、變 形的檢查,不作電性檢查,不符合要求的或數量不足的,應 立即通知甲方,未提由異議即視為甲方提供了符合要求的原 材料,電性不良除外。

七、乙方應妥善保管甲方提供的原材料、設備、包裝物 及其他物品,造成毀損、滅失的,應當償付損失。

第七條包裝、運輸及交貨要求

一、因甲方產品的特殊性,專用包裝材料由甲方提供,周轉包裝材料,由乙方提供。乙方最終產品的包裝形式, 要符合甲方的要求。

二、甲方提供的原材料由乙方來車送至乙方所在地,成 品或者待檢品由已方送到甲方公司。

三、乙方為接送原材料及成品而提供的送貨,需辦

理產品運輸保險,否則應賠償由此帶來的所有損失。

第八條付款方式

一、甲、乙雙方的交易價格,一律以雙方簽字確定的 《產 品報價單》、《委托加工訂單》、《鋼網模具制作申請單》 為準。

二、付款方式:月結_____天。

三、乙方提供 17% 的增值稅發(fā)票。乙方產品經甲方驗收 合格后,及時向甲方開具發(fā)票。

第九條違約責任

一、以上條款甲、乙雙方必須遵守,凡違約者,按照本 協議或定購單約定條款處罰,未盡之處,雙方另行協議處罰。

二、違約之處罰原則:違約者無條件賠償因違約給對方

造成的直接及關聯損失。

第十條不可抗力因素之條款

一、因不可抗力因素:自然災害、戰(zhàn)爭、國家政策,以 及其他不可抗力因素而造成的違約,雙方均不予以追究,相 應損失各方自負。

第十一條仲裁原則

一、協議包括訂購單等有關附件在執(zhí)行期間,如發(fā)生爭 議,雙方另行協商解決,協商未成,可由告訴方提請所在地 仲裁委員會仲裁解決。

二、仲裁原則以本協議及其附件為依據,依約履行。

第十二條協議有效期

一、自雙方簽署之日起生效,本協議有效期為一年,若 期間任何一方經判定有違約行為,另一方有權終止本合同, 并保留法律追述權。

第十三條其他

、本協議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協商,在意見達 成一致的基礎上進行補充修改。

二、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具有同等 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代表: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

第9篇 外協加工合同模板

甲方:

乙方:

第一條 總則

一、雙方本著友好合作、平等互利的原則,經友好協商,特訂立本協議。

二、甲方以本協議為基準,把協議規(guī)定的產品委托給乙方生產,乙方接受此委托,并保證將合格產品提供給甲方。

第二條 本協議應用范圍

一、本協議適用于根據此協議由雙方締結的、以書面形式確認的,所有具體的委托加工訂貨單(見第三條)。

二、所有書面簽署的委托加工訂貨單,如有不明確、不詳盡之處,將按此協議相關條款執(zhí)行。

三、對此協議的任何追加、修改都需經雙方以書面形式確認后再列入此協議,與此協議具有同等約束力

第三條 委托加工訂單

一、在每次生產前,甲方需開立具體的委托加工訂單,其一般條款由本協議規(guī)定,補充條款在訂單中說明,經雙方確認簽字蓋章后生效。

二、委托加工訂單的主要內容為加工的貨物名稱、數量、價格(含17%增值稅)、交貨期、交貨地點、開具增值稅發(fā)票的資料以及具體的特定要求等,其經雙方確認簽字蓋章后,具有同本協議同等的法律效力。

三、委托加工訂單附屬本協議,符合本協議中的一般規(guī)定,為本協議不可缺少的附件。

四、訂單貨物加工價格確認:由乙方根據加工成本和利潤,提出報價單,經甲方簽字確認。

五、測試治具及乙方沒有的測試設備由甲方負責提供。測試治具如需乙方代制作,乙方收取制作費(具體價格乙方另行報價)。

六、甲乙雙方根據每次不同型號的新產品就產品加工價格進行一次協商確認。

第四條 項目約定

一、甲方委托乙方加工生產之產品為gps車載等系列產品,乙方保證按甲乙雙方確定的委托加工訂單要求進行交貨.

二、甲方負責制定所生產產品的bom文件、產品生產工藝要求、包裝等產品加工所需的一切資料,定義制成品測試程序,提供測試規(guī)范性文件,并對乙方工程人員作必要的技術支持。

三、甲方負責提供委托加工成品的品質檢驗標準和驗收方法,經乙方確認后作為產品的驗收標準。

四、乙方保證不向任何第三方公開或透露甲方產品與乙方的關聯,保護甲方產品的獨立性,且不得將產品任何相關資料透露或轉予第三方,亦不可授權第三方代為加工。

五、乙方所加工生產甲方委托之產品,其產品技術所有權、知識產權、技術信息、商業(yè)信息、財務信息等所有權均屬甲方所有,乙方有保密義務,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抄襲、修改或復制,不得留存技術資料、復制品,不得自行加工銷售予第三方,亦不得利用甲方產品技術自行進行同類產品研發(fā)。不得在其后的工作中使用或以任何方式使第三方知悉。

六、印刷鋼網及模具由甲方負責提供,如需乙方代制作,屬甲方財產,費用由甲方承擔。甲方第一次付加工費同時支付鋼網及模具費。乙方代制作鋼網及模具時,向甲方提出《鋼網模具制作申請單》,列明理由、數量、價格,經甲方確認后,方可制作。

七、因產品檢測程序復雜,若乙方沒有條件提供檢測,可協商讓甲方提供設備和場地。乙方只安排員工到甲方提供的場地進行檢測即可。

第五條 產品質量標準與責任

一、乙方所交付的加工好的成品,由甲方按雙方確認的品質檢驗標準進行驗收,產品性能質量應與品質檢驗標準相符。凡不能達到檢驗標準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退、換貨。

二、乙方所交付的成品,材料損耗率為:電阻、電容、二、三極管等標準尺寸為0402的元件平均0.8%,標準尺寸0603和0805的元件平均為0.5%,ic及貴重元件等標準尺寸為0805以上元件平均為0.15%,fpc,連接器平均損耗率為0.3%, bga為0.05%.

三、①乙方,加工好的成品保質期為12個月

②由于乙方制造原因造成產品不良,在保質期內的,乙方負責免費維修。

③若產品不良屬于甲方提供的材料造成,或是由于甲方設計原因,或提供資料有誤,則由甲方支付返修費用。

④來料不良以一對一兌換.

四、如果產品涉及專利、版權、商標權以及其他類知識產權,甲方應授予乙方該類知識產權許可。若發(fā)生因知識產權問題引起的經濟糾紛由甲方負責。

五、如屬在生產過程中,由工藝所造成的產品品質問題則由乙方按產品的總成本賠償或無償維修;如屬于來料問題而導致品質異常,乙方不負責處理,但應提供相應的證據,如需處理,則應收取一定的維修費用。

第六條 訂貨與供貨

一、交貨期:

新產品試制:收到技術資料及材料后的第4天開始分批交貨

正常量產產品:收到合格材料的第2天開始分批交貨

二、關單期:乙方必須及時清理尾數產品,在甲方及時補回超損材料的情況下,乙方應在一周內清理完尾數產品。

三、甲方以下委托訂單的方式,確定委托加工的數量及加工費,乙方同時確定加工及完成時間。

四、訂貨價格:以雙方協商所確認的《產品報價單》注明的價格為準。

五、甲、乙雙方的訂貨單一經簽署即不可取消,如需變更,要雙方協商一致。乙方必須按規(guī)定的時間、數量、質量要求向甲方供貨。

六、乙方對甲方提供的原材料做外觀、絲印、尺寸、變形的檢查,不作電性檢查,不符合要求的或數量不足的,應立即通知甲方,未提出異議即視為甲方提供了符合要求的原材料,電性不良除外。

七、乙方應妥善保管甲方提供的原材料、設備、包裝物及其他物品,造成毀損、滅失的,應當償付損失。

第七條 包裝、運輸及交貨要求

一、因甲方產品的特殊性,專用包裝材料由甲方提供,通用周轉包裝材料,由乙方提供。乙方最終產品的包裝形式,要符合甲方的要求。

二、甲方提供的原材料由乙方來車送至乙方所在地,成品或者待檢品由已方送到甲方公司。

三、乙方為接送原材料及成品而提供的免費送貨,需辦理產品運輸保險,否則應賠償由此帶來的所有損失。第八條 付款方式

一、甲、乙雙方的交易價格,一律以雙方簽字確定的《產品報價單》、《委托加工訂單》、《鋼網模具制作申請單》為準。

二、付款方式:月結30天。

三、乙方提供17%的增值稅發(fā)票。乙方產品經甲方驗收合格后,及時向甲方開具發(fā)票。

第九條 違約責任

一、以上條款甲、乙雙方必須遵守,凡違約者,按照本協議或定購單約定條款處罰,未盡之處,雙方另行協議處罰。

二、違約之處罰原則:違約者無條件賠償因違約給對方造成的直接及關聯損失。

第十條 不可抗力因素之條款

一、因不可抗力因素:自然災害、戰(zhàn)爭、國家政策,以及其他不可抗力因素而造成的違約,雙方均不予以追究,相應損失各方自負。

第十一條 仲裁原則

一、協議包括訂購單等有關附件在執(zhí)行期間,如發(fā)生爭議,雙方另行協商解決,協商未成,可由告訴方提請所在地仲裁委員會仲裁解決。

二、仲裁原則以本協議及其附件為依據,依約履行。

第十二條 協議有效期

一、自雙方簽署之日起生效,本協議有效期為一年,若期間任何一方經判定有違約行為,另一方有權終止本合同,并保留法律追述權。

第十三條 其他

一、本協議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協商,在意見達成一致的基礎上進行補充修改。

二、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代表:代表:

日期:日期:

第10篇 2023年外協加工合同書范本

甲方:

乙方:

第一條 總則

一、雙方本著友好合作、平等互利的原則,經友好協商,特訂立本協議。

二、甲方以本協議為基準,把協議規(guī)定的產品委托給乙方生產,乙方接受此委托,并保證將合格產品提供給甲方。

第二條 本協議應用范圍

一、本協議適用于根據此協議由雙方締結的、以書面形式確認的,所有具體的委托加工訂貨單(見第三條)。

二、所有書面簽署的委托加工訂貨單,如有不明確、不詳盡之處,將按此協議相關條款執(zhí)行。

三、對此協議的任何追加、修改都需經雙方以書面形式確認后再列入此協議,與此協議具有同等約束力

第三條 委托加工訂單

一、在每次生產前,甲方需開立具體的委托加工訂單,其一般條款由本協議規(guī)定,補充條款在訂單中說明,經雙方確認簽字蓋章后生效。

二、委托加工訂單的主要內容為加工的貨物名稱、數量、價格(含17%增值稅)、交貨期、交貨地點、開具增值稅發(fā)票的資料以及具體的特定要求等,其經雙方確認簽字蓋章后,具有同本協議同等的法律效力。

三、委托加工訂單附屬本協議,符合本協議中的一般規(guī)定,為本協議不可缺少的附件。

四、訂單貨物加工價格確認:由乙方根據加工成本和利潤,提出報價單,經甲方簽字確認。

五、測試治具及乙方沒有的測試設備由甲方負責提供。測試治具如需乙方代制作,乙方收取制作費(具體價格乙方另行報價)。

六、甲乙雙方根據每次不同型號的新產品就產品加工價格進行一次協商確認。

第四條 項目約定

一、甲方委托乙方加工生產之產品為gps車載等系列產品,乙方保證按甲乙雙方確定的委托加工訂單要求進行交貨.

二、甲方負責制定所生產產品的bom文件、產品生產工藝要求、包裝等產品加工所需的一切資料,定義制成品測試程序,提供測試規(guī)范性文件,并對乙方工程人員作必要的技術支持。

三、甲方負責提供委托加工成品的品質檢驗標準和驗收方法,經乙方確認后作為產品的驗收標準。

四、乙方保證不向任何第三方公開或透露甲方產品與乙方的關聯,保護甲方產品的獨立性,且不得將產品任何相關資料透露或轉予第三方,亦不可授權第三方代為加工。

五、乙方所加工生產甲方委托之產品,其產品技術所有權、知識產權、技術信息、商業(yè)信息、財務信息等所有權均屬甲方所有,乙方有保密義務,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抄襲、修改或復制,不得留存技術資料、復制品,不得自行加工銷售予第三方,亦不得利用甲方產品技術自行進行同類產品研發(fā)。不得在其后的工作中使用或以任何方式使第三方知悉。

六、印刷鋼網及模具由甲方負責提供,如需乙方代制作,屬甲方財產,費用由甲方承擔。甲方第一次付加工費同時支付鋼網及模具費。乙方代制作鋼網及模具時,向甲方提出《鋼網模具制作申請單》,列明理由、數量、價格,經甲方確認后,方可制作。

七、因產品檢測程序復雜,若乙方沒有條件提供檢測,可協商讓甲方提供設備和場地。乙方只安排員工到甲方提供的場地進行檢測即可。

第五條 產品質量標準與責任

一、乙方所交付的加工好的成品,由甲方按雙方確認的品質檢驗標準進行驗收,產品性能質量應與品質檢驗標準相符。凡不能達到檢驗標準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退、換貨。

二、乙方所交付的成品,材料損耗率為:電阻、電容、二、三極管等標準尺寸為0402的元件平均0.8%,標準尺寸0603和0805的元件平均為0.5%,ic及貴重元件等標準尺寸為0805以上元件平均為0.15%,fpc,連接器平均損耗率為0.3%, bga為0.05%.

三、①乙方,加工好的成品保質期為12個月

②由于乙方制造原因造成產品不良,在保質期內的,乙方負責免費維修。

③若產品不良屬于甲方提供的材料造成,或是由于甲方設計原因,或提供資料有誤,則由甲方支付返修費用。

④來料不良以一對一兌換.

四、如果產品涉及專利、版權、商標權以及其他類知識產權,甲方應授予乙方該類知識產權許可。若發(fā)生因知識產權問題引起的經濟糾紛由甲方負責。

五、如屬在生產過程中,由工藝所造成的產品品質問題則由乙方按產品的總成本賠償或無償維修;如屬于來料問題而導致品質異常,乙方不負責處理,但應提供相應的證據,如需處理,則應收取一定的維修費用。

第六條 訂貨與供貨

一、交貨期:

新產品試制:收到技術資料及材料后的第4天開始分批交貨

正常量產產品:收到合格材料的第2天開始分批交貨

二、關單期:乙方必須及時清理尾數產品,在甲方及時補回超損材料的情況下,乙方應在一周內清理完尾數產品。

三、甲方以下委托訂單的方式,確定委托加工的數量及加工費,乙方同時確定加工及完成時間。

四、訂貨價格:以雙方協商所確認的《產品報價單》注明的價格為準。

五、甲、乙雙方的訂貨單一經簽署即不可取消,如需變更,要雙方協商一致。乙方必須按規(guī)定的時間、數量、質量要求向甲方供貨。

六、乙方對甲方提供的原材料做外觀、絲印、尺寸、變形的檢查,不作電性檢查,不符合要求的或數量不足的,應立即通知甲方,未提出異議即視為甲方提供了符合要求的原材料,電性不良除外。

七、乙方應妥善保管甲方提供的原材料、設備、包裝物及其他物品,造成毀損、滅失的,應當償付損失。

第七條 包裝、運輸及交貨要求

一、因甲方產品的特殊性,專用包裝材料由甲方提供,通用周轉包裝材料,由乙方提供。乙方最終產品的包裝形式,要符合甲方的要求。

二、甲方提供的原材料由乙方來車送至乙方所在地,成品或者待檢品由已方送到甲方公司。

三、乙方為接送原材料及成品而提供的免費送貨,需辦理產品運輸保險,否則應賠償由此帶來的所有損失。第八條 付款方式

一、甲、乙雙方的交易價格,一律以雙方簽字確定的《產品報價單》、《委托加工訂單》、《鋼網模具制作申請單》為準。

二、付款方式:月結30天。

三、乙方提供17%的增值稅發(fā)票。乙方產品經甲方驗收合格后,及時向甲方開具發(fā)票。

第九條 違約責任

一、以上條款甲、乙雙方必須遵守,凡違約者,按照本協議或定購單約定條款處罰,未盡之處,雙方另行協議處罰。

二、違約之處罰原則:違約者無條件賠償因違約給對方造成的直接及關聯損失。

第十條 不可抗力因素之條款

一、因不可抗力因素:自然災害、戰(zhàn)爭、國家政策,以及其他不可抗力因素而造成的違約,雙方均不予以追究,相應損失各方自負。

第十一條 仲裁原則

一、協議包括訂購單等有關附件在執(zhí)行期間,如發(fā)生爭議,雙方另行協商解決,協商未成,可由告訴方提請所在地仲裁委員會仲裁解決。

二、仲裁原則以本協議及其附件為依據,依約履行。

第十二條 協議有效期

一、自雙方簽署之日起生效,本協議有效期為一年,若期間任何一方經判定有違約行為,另一方有權終止本合同,并保留法律追述權。

第十三條 其他

一、本協議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協商,在意見達成一致的基礎上進行補充修改。

二、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代表:代表:

日期:日期:

第11篇 外協加工合同書

甲方: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第一條 總則

一、雙方本著友好合作、平等互利的原則,經友好協商,特訂立本協議。

二、甲方以本協議為基準,把協議規(guī)定的產品委托給乙方生產,乙方接受此委托,并保證將合格產品提供給甲方。

第二條 本協議應用范圍

一、本協議適用于根據此協議由雙方締結的、以書面形式確認的,所有具體的委托加工訂貨單(見第三條)。

二、所有書面簽署的委托加工訂單,如有不明確、不詳盡之處,將按此協議相關條款執(zhí)行。

三、對此協議的任何追加、修改都需經雙方以書面形式確認后再列入此協議,與此協議具有同等約束力

第三條 委托加工訂單

一、在每次生產前,甲方需開立具體的委托加工訂單,其一般條款由本協議規(guī)定,補充條款在訂單中說明,經雙方確認簽字蓋章后生效。

二、委托加工訂單的主要內容為加工的貨物名稱、數量、以及具體的特定要求等,其經雙方確認簽字蓋章后,具有同本協議同等的法律效力。

三、委托加工訂單附屬本協議,符合本協議中的一般規(guī)定,為本協議不可缺少的附件。

第四條 項目約定

一、甲方委托乙方加工生產之產品為出口液壓件等系列產品,乙方保證按甲乙雙方確定的委托加工訂單和甲方提供的圖紙要求進行加工。

二、甲方負責制定所生產產品的圖紙文件、產品生產工藝要求等所需的一切資料,并對乙方技術人員作必要的技術支持。

三、甲方委托乙方加工的產品最終以甲方的量具和其它檢測設備經甲方技術人員檢測的數據為檢驗標準來確定乙方所加工的產品是否合格。

四、乙方保證不向任何第三方公開或透露甲方產品與乙方的關聯,保護甲方產品的獨立性,且不得將產品任何相關資料透露或轉予第三方,亦不可授權第三方代為加工。

五、乙方所加工生產甲方委托之產品,其產品技術所有權、知識產權、技術信息、商業(yè)信息、財務信息等所有權均屬甲方所有,乙方有保密義務,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抄襲、修改或復制,不得留存技術資料、復制品,不得自行加工銷售予第三方,亦不得利用甲方產品技術自行進行同類產品研發(fā)。

六、乙方加工所需要的車床、量具、刀具、夾具、檢驗設備等其他設備均有乙方自己購置,如需甲方代制作、代購,乙方需按照甲方合理提出的價格等金額的支付。甲方目前提供的車床從11月1日起終止。乙方加工所需的原材料有甲方提供,乙方加工后的副產物(鐵屑、鋁屑等)由乙方作為乙方成本計入利潤進行核算。

七、因產品檢測程序復雜,若乙方沒有條件提供檢測,可協商讓甲方提供設備和場地。乙方只安排員工到甲方提供的場地進行檢測或進行培訓、指導。

第五條 產品質量標準與責任

一、乙方所交付的加工好的產品,按甲方的品質檢驗標準進行驗收,產品性能質量應與品質檢驗標準相符(參見第四條之第三項)。凡不能達到檢驗標準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返修,到符合甲方驗收標準為止。

二、對于報廢的產品數量每批、每種不同規(guī)格按報廢率進行核算,超出的產品超出部分按甲方規(guī)定的相應單價照價進行賠償,未超出的無須賠償。每批、每種不同規(guī)格的產品,數量小于或等于2000件的,報廢率為3‰,數量大于2000件的,報廢率為2‰ 其它特殊加工產品,報廢率由甲乙雙方另行協商,并由甲乙雙方以書面形式簽字確認。

三、若產品不良屬于甲方提供的材料造成,或是由于甲方設計原因,或提供資料有誤,則由甲方支付返修費用,或由甲方自行返修。來料不良以一對一兌換。

第六條 訂貨與供貨

一、交貨期:

乙方收到甲方提供的技術資料及原材料后,乙方應及時安排生產,確保按甲方要求的交貨日期進行交貨。

二、甲、乙雙方的訂貨單一經簽署即不可取消,如需變更,要雙方協商一致。乙方必須按規(guī)定的時間、數量、質量要求向甲方供貨。

三、乙方對甲方提供的原材料做外觀、變形的檢查,不作其它檢查,不符合要求的或數量不足的,應立即通知甲方,未提出異議即視為甲方提供了符合要求的原材料。

四、乙方應妥善保管甲方提供的原材料、設備、包裝物及其他物品,造成毀損、丟失的,應當支付相應損失。

第七條 勞動報酬

一、甲、乙雙方的交易價格,按一下方式進行結算 :____________________

其它特殊產品的價格,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并以書面形式簽字確認。

二、付款方式:每月30號結算本月應付金額。每月10號發(fā)放前第三個月工資。

若出現延誤,甲乙雙方共同協商。

第八條 勞動保護

一,乙方員工的各項事宜由乙方安排。

二,乙方在雇傭員工生產甲方委托加工的產品時,不論是何原因造成的工商事故或其它糾紛均由乙方負責,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第九條 違約責任

一、以上條款甲、乙雙方必須遵守,凡違約者,按照本協議約定條款處罰,未盡之處,雙方另行協議處罰。

二、違約之處罰原則:違約者無條件賠償因違約給對方造成的直接及關聯損失。

第十條 不可抗力因素之條款

一、因不可抗力因素:自然災害、戰(zhàn)爭、國家政策,以及其他不可抗力因素而造成的違約,雙方均不予以追究,相應損失各方自負。

第十一條 仲裁原則

一、協議包括訂購單等有關附件在執(zhí)行期間,如發(fā)生爭議,雙方另行協商解決,協商未成,可由告訴方提請所在地仲裁委員會仲裁解決。

二、仲裁原則以本協議及其附件為依據,依約履行。

第十二條 協議有效期

一、自雙方簽署之日起生效,本協議有效期為一年,若期間任何一方經判定有違約行為,另一方有權終止本合同,并保留法律追述權。

第十三條 其他

一、本協議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協商,在意見達成一致的基礎上進行補充修改。

二、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

代表: ______________代表:______________

日期: 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

第12篇 2023年外協加工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第一條 總則

一、雙方本著友好合作、平等互利的原則,經友好協商,特訂立本協議。

二、甲方以本協議為基準,把協議規(guī)定的產品委托給乙方生產,乙方接受此委托,并保證將合格產品提供給甲方。

第二條 本協議應用范圍

一、本協議適用于根據此協議由雙方締結的、以書面形式確認的,所有具體的委托加工訂貨單(見第三條)。

二、所有書面簽署的委托加工訂單,如有不明確、不詳盡之處,將按此協議相關條款執(zhí)行。

三、對此協議的任何追加、修改都需經雙方以書面形式確認后再列入此協議,與此協議具有同等約束力

第三條 委托加工訂單

一、在每次生產前,甲方需開立具體的委托加工訂單,其一般條款由本協議規(guī)定,補充條款在訂單中說明,經雙方確認簽字蓋章后生效。

二、委托加工訂單的主要內容為加工的貨物名稱、數量、以及具體的特定要求等,其經雙方確認簽字蓋章后,具有同本協議同等的法律效力。

三、委托加工訂單附屬本協議,符合本協議中的一般規(guī)定,為本協議不可缺少的附件。

第四條 項目約定

一、甲方委托乙方加工生產之產品為出口液壓件等系列產品,乙方保證按甲乙雙方確定的委托加工訂單和甲方提供的圖紙要求進行加工。

二、甲方負責制定所生產產品的圖紙文件、產品生產工藝要求等所需的一切資料,并對乙方技術人員作必要的技術支持。

三、甲方委托乙方加工的產品最終以甲方的量具和其它檢測設備經甲方技術人員檢測的數據為檢驗標準來確定乙方所加工的產品是否合格。

四、乙方保證不向任何第三方公開或透露甲方產品與乙方的關聯,保護甲方產品的獨立性,且不得將產品任何相關資料透露或轉予第三方,亦不可授權第三方代為加工。

五、乙方所加工生產甲方委托之產品,其產品技術所有權、知識產權、技術信息、商業(yè)信息、財務信息等所有權均屬甲方所有,乙方有保密義務,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抄襲、修改或復制,不得留存技術資料、復制品,不得自行加工銷售予第三方,亦不得利用甲方產品技術自行進行同類產品研發(fā)。

六、乙方加工所需要的車床、量具、刀具、夾具、檢驗設備等其他設備均有乙方自己購置,如需甲方代制作、代購,乙方需按照甲方合理提出的價格等金額的支付。甲方目前提供的車床從11月1日起終止。乙方加工所需的原材料有甲方提供,乙方加工后的副產物(鐵屑、鋁屑等)由乙方作為乙方成本計入利潤進行核算。

七、因產品檢測程序復雜,若乙方沒有條件提供檢測,可協商讓甲方提供設備和場地。乙方只安排員工到甲方提供的場地進行檢測或進行培訓、指導。

第五條 產品質量標準與責任

一、乙方所交付的加工好的產品,按甲方的品質檢驗標準進行驗收,產品性能質量應與品質檢驗標準相符(參見第四條之第三項)。凡不能達到檢驗標準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返修,到符合甲方驗收標準為止。

二、對于報廢的產品數量每批、每種不同規(guī)格按報廢率進行核算,超出的產品超出部分按甲方規(guī)定的相應單價照價進行賠償,未超出的無須賠償。每批、每種不同規(guī)格的產品,數量小于或等于2000件的,報廢率為3‰,數量大于2000件的,報廢率為2‰ 其它特殊加工產品,報廢率由甲乙雙方另行協商,并由甲乙雙方以書面形式簽字確認。

三、若產品不良屬于甲方提供的材料造成,或是由于甲方設計原因,或提供資料有誤,則由甲方支付返修費用,或由甲方自行返修。來料不良以一對一兌換。

第六條 訂貨與供貨

一、交貨期:

乙方收到甲方提供的技術資料及原材料后,乙方應及時安排生產,確保按甲方要求的交貨日期進行交貨。

二、甲、乙雙方的訂貨單一經簽署即不可取消,如需變更,要雙方協商一致。乙方必須按規(guī)定的時間、數量、質量要求向甲方供貨。

三、乙方對甲方提供的原材料做外觀、變形的檢查,不作其它檢查,不符合要求的或數量不足的,應立即通知甲方,未提出異議即視為甲方提供了符合要求的原材料。

四、乙方應妥善保管甲方提供的原材料、設備、包裝物及其他物品,造成毀損、丟失的,應當支付相應損失。

第七條 勞動報酬

一、甲、乙雙方的交易價格,按一下方式進行結算 :____________________

其它特殊產品的價格,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并以書面形式簽字確認。

二、付款方式:每月30號結算本月應付金額。每月10號發(fā)放前第三個月工資。

若出現延誤,甲乙雙方共同協商。

第八條 勞動保護

一,乙方員工的各項事宜由乙方安排。

二,乙方在雇傭員工生產甲方委托加工的產品時,不論是何原因造成的工商事故或其它糾紛均由乙方負責,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第九條 違約責任

一、以上條款甲、乙雙方必須遵守,凡違約者,按照本協議約定條款處罰,未盡之處,雙方另行協議處罰。

二、違約之處罰原則:違約者無條件賠償因違約給對方造成的直接及關聯損失。

第十條 不可抗力因素之條款

一、因不可抗力因素:自然災害、戰(zhàn)爭、國家政策,以及其他不可抗力因素而造成的違約,雙方均不予以追究,相應損失各方自負。

第十一條 仲裁原則

一、協議包括訂購單等有關附件在執(zhí)行期間,如發(fā)生爭議,雙方另行協商解決,協商未成,可由告訴方提請所在地仲裁委員會仲裁解決。

二、仲裁原則以本協議及其附件為依據,依約履行。

第十二條 協議有效期

一、自雙方簽署之日起生效,本協議有效期為一年,若期間任何一方經判定有違約行為,另一方有權終止本合同,并保留法律追述權。

第十三條 其他

一、本協議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協商,在意見達成一致的基礎上進行補充修改。

二、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

代表: ______________代表:______________

日期: 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

第13篇 2023外協加工合同范本

甲方: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第一條 總則

一、雙方本著友好合作、平等互利的原則,經友好協商,特訂立本協議。

二、甲方以本協議為基準,把協議規(guī)定的產品委托給乙方生產,乙方接受此委托,并保證將合格產品提供給甲方。

第二條 本協議應用范圍

一、本協議適用于根據此協議由雙方締結的、以書面形式確認的,所有具體的委托加工訂貨單(見第三條)。

二、所有書面簽署的委托加工訂單,如有不明確、不詳盡之處,將按此協議相關條款執(zhí)行。

三、對此協議的任何追加、修改都需經雙方以書面形式確認后再列入此協議,與此協議具有同等約束力

第三條 委托加工訂單

一、在每次生產前,甲方需開立具體的委托加工訂單,其一般條款由本協議規(guī)定,補充條款在訂單中說明,經雙方確認簽字蓋章后生效。

二、委托加工訂單的主要內容為加工的貨物名稱、數量、以及具體的特定要求等,其經雙方確認簽字蓋章后,具有同本協議同等的法律效力。

三、委托加工訂單附屬本協議,符合本協議中的一般規(guī)定,為本協議不可缺少的附件。

第四條 項目約定

一、甲方委托乙方加工生產之產品為出口液壓件等系列產品,乙方保證按甲乙雙方確定的委托加工訂單和甲方提供的圖紙要求進行加工。

二、甲方負責制定所生產產品的圖紙文件、產品生產工藝要求等所需的一切資料,并對乙方技術人員作必要的技術支持。

三、甲方委托乙方加工的產品最終以甲方的量具和其它檢測設備經甲方技術人員檢測的數據為檢驗標準來確定乙方所加工的產品是否合格。

四、乙方保證不向任何第三方公開或透露甲方產品與乙方的關聯,保護甲方產品的獨立性,且不得將產品任何相關資料透露或轉予第三方,亦不可授權第三方代為加工。

五、乙方所加工生產甲方委托之產品,其產品技術所有權、知識產權、技術信息、商業(yè)信息、財務信息等所有權均屬甲方所有,乙方有保密義務,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抄襲、修改或復制,不得留存技術資料、復制品,不得自行加工銷售予第三方,亦不得利用甲方產品技術自行進行同類產品研發(fā)。

六、乙方加工所需要的車床、量具、刀具、夾具、檢驗設備等其他設備均有乙方自己購置,如需甲方代制作、代購,乙方需按照甲方合理提出的價格等金額的支付。甲方目前提供的車床從11月1日起終止。乙方加工所需的原材料有甲方提供,乙方加工后的副產物(鐵屑、鋁屑等)由乙方作為乙方成本計入利潤進行核算。

七、因產品檢測程序復雜,若乙方沒有條件提供檢測,可協商讓甲方提供設備和場地。乙方只安排員工到甲方提供的場地進行檢測或進行培訓、指導。

第五條 產品質量標準與責任

一、乙方所交付的加工好的產品,按甲方的品質檢驗標準進行驗收,產品性能質量應與品質檢驗標準相符(參見第四條之第三項)。凡不能達到檢驗標準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返修,到符合甲方驗收標準為止。

二、對于報廢的產品數量每批、每種不同規(guī)格按報廢率進行核算,超出的產品超出部分按甲方規(guī)定的相應單價照價進行賠償,未超出的無須賠償。每批、每種不同規(guī)格的產品,數量小于或等于2000件的,報廢率為3‰,數量大于2000件的,報廢率為2‰ 其它特殊加工產品,報廢率由甲乙雙方另行協商,并由甲乙雙方以書面形式簽字確認。

三、若產品不良屬于甲方提供的材料造成,或是由于甲方設計原因,或提供資料有誤,則由甲方支付返修費用,或由甲方自行返修。來料不良以一對一兌換。

第六條 訂貨與供貨

一、交貨期:

乙方收到甲方提供的技術資料及原材料后,乙方應及時安排生產,確保按甲方要求的交貨日期進行交貨。

二、甲、乙雙方的訂貨單一經簽署即不可取消,如需變更,要雙方協商一致。乙方必須按規(guī)定的時間、數量、質量要求向甲方供貨。

三、乙方對甲方提供的原材料做外觀、變形的檢查,不作其它檢查,不符合要求的或數量不足的,應立即通知甲方,未提出異議即視為甲方提供了符合要求的原材料。

四、乙方應妥善保管甲方提供的原材料、設備、包裝物及其他物品,造成毀損、丟失的,應當支付相應損失。

第七條 勞動報酬

一、甲、乙雙方的交易價格,按一下方式進行結算 :____________________

其它特殊產品的價格,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并以書面形式簽字確認。

二、付款方式:每月30號結算本月應付金額。每月10號發(fā)放前第三個月工資。

若出現延誤,甲乙雙方共同協商。

第八條 勞動保護

一,乙方員工的各項事宜由乙方安排。

二,乙方在雇傭員工生產甲方委托加工的產品時,不論是何原因造成的工商事故或其它糾紛均由乙方負責,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第九條 違約責任

一、以上條款甲、乙雙方必須遵守,凡違約者,按照本協議約定條款處罰,未盡之處,雙方另行協議處罰。

二、違約之處罰原則:違約者無條件賠償因違約給對方造成的直接及關聯損失。

第十條 不可抗力因素之條款

一、因不可抗力因素:自然災害、戰(zhàn)爭、國家政策,以及其他不可抗力因素而造成的違約,雙方均不予以追究,相應損失各方自負。

第十一條 仲裁原則

一、協議包括訂購單等有關附件在執(zhí)行期間,如發(fā)生爭議,雙方另行協商解決,協商未成,可由告訴方提請所在地仲裁委員會仲裁解決。

二、仲裁原則以本協議及其附件為依據,依約履行。

第十二條 協議有效期

一、自雙方簽署之日起生效,本協議有效期為一年,若期間任何一方經判定有違約行為,另一方有權終止本合同,并保留法律追述權。

第十三條 其他

一、本協議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協商,在意見達成一致的基礎上進行補充修改。

二、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

代表: ______________代表:______________

日期: 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

第14篇 外協加工合同范本

甲方:

乙方:

第一條 總則

一、雙方本著友好合作、平等互利的原則,經友好協商,特訂立本協議。

二、甲方以本協議為基準,把協議規(guī)定的產品委托給乙方生產,乙方接受此委托,并保證將合格產品提供給甲方。

第二條 本協議應用范圍

一、本協議適用于根據此協議由雙方締結的、以書面形式確認的,所有具體的委托加工訂貨單(見第三條)。

二、所有書面簽署的委托加工訂貨單,如有不明確、不詳盡之處,將按此協議相關條款執(zhí)行。

三、對此協議的任何追加、修改都需經雙方以書面形式確認后再列入此協議,與此協議具有同等約束力

第三條 委托加工訂單

一、在每次生產前,甲方需開立具體的委托加工訂單,其一般條款由本協議規(guī)定,補充條款在訂單中說明,經雙方確認簽字蓋章后生效。

二、委托加工訂單的主要內容為加工的貨物名稱、數量、價格(含17%增值稅)、交貨期、交貨地點、開具增值稅發(fā)票的資料以及具體的特定要求等,其經雙方確認簽字蓋章后,具有同本協議同等的法律效力。

三、委托加工訂單附屬本協議,符合本協議中的一般規(guī)定,為本協議不可缺少的附件。

四、訂單貨物加工價格確認:由乙方根據加工成本和利潤,提出報價單,經甲方簽字確認。

五、測試治具及乙方沒有的測試設備由甲方負責提供。測試治具如需乙方代制作,乙方收取制作費(具體價格乙方另行報價)。

六、甲乙雙方根據每次不同型號的新產品就產品加工價格進行一次協商確認。

第四條 項目約定

一、甲方委托乙方加工生產之產品為gps車載等系列產品,乙方保證按甲乙雙方確定的委托加工訂單要求進行交貨.

二、甲方負責制定所生產產品的bom文件、產品生產工藝要求、包裝等產品加工所需的一切資料,定義制成品測試程序,提供測試規(guī)范性文件,并對乙方工程人員作必要的技術支持。

三、甲方負責提供委托加工成品的品質檢驗標準和驗收方法,經乙方確認后作為產品的驗收標準。

四、乙方保證不向任何第三方公開或透露甲方產品與乙方的關聯,保護甲方產品的獨立性,且不得將產品任何相關資料透露或轉予第三方,亦不可授權第三方代為加工。

五、乙方所加工生產甲方委托之產品,其產品技術所有權、知識產權、技術信息、商業(yè)信息、財務信息等所有權均屬甲方所有,乙方有保密義務,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抄襲、修改或復制,不得留存技術資料、復制品,不得自行加工銷售予第三方,亦不得利用甲方產品技術自行進行同類產品研發(fā)。不得在其后的工作中使用或以任何方式使第三方知悉。

六、印刷鋼網及模具由甲方負責提供,如需乙方代制作,屬甲方財產,費用由甲方承擔。甲方第一次付加工費同時支付鋼網及模具費。乙方代制作鋼網及模具時,向甲方提出《鋼網模具制作申請單》,列明理由、數量、價格,經甲方確認后,方可制作。

七、因產品檢測程序復雜,若乙方沒有條件提供檢測,可協商讓甲方提供設備和場地。乙方只安排員工到甲方提供的場地進行檢測即可。

第五條 產品質量標準與責任

一、乙方所交付的加工好的成品,由甲方按雙方確認的品質檢驗標準進行驗收,產品性能質量應與品質檢驗標準相符。凡不能達到檢驗標準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退、換貨。

二、乙方所交付的成品,材料損耗率為:電阻、電容、二、三極管等標準尺寸為0402的元件平均0.8%,標準尺寸0603和0805的元件平均為0.5%,ic及貴重元件等標準尺寸為0805以上元件平均為0.15%,fpc,連接器平均損耗率為0.3%, bga為0.05%.

三、①乙方,加工好的成品保質期為12個月

②由于乙方制造原因造成產品不良,在保質期內的,乙方負責免費維修。

③若產品不良屬于甲方提供的材料造成,或是由于甲方設計原因,或提供資料有誤,則由甲方支付返修費用。

④來料不良以一對一兌換.

四、如果產品涉及專利、版權、商標權以及其他類知識產權,甲方應授予乙方該類知識產權許可。若發(fā)生因知識產權問題引起的經濟糾紛由甲方負責。

五、如屬在生產過程中,由工藝所造成的產品品質問題則由乙方按產品的總成本賠償或無償維修;如屬于來料問題而導致品質異常,乙方不負責處理,但應提供相應的證據,如需處理,則應收取一定的維修費用。

第六條 訂貨與供貨

一、交貨期:

新產品試制:收到技術資料及材料后的第4天開始分批交貨

正常量產產品:收到合格材料的第2天開始分批交貨

二、關單期:乙方必須及時清理尾數產品,在甲方及時補回超損材料的情況下,乙方應在一周內清理完尾數產品。

三、甲方以下委托訂單的方式,確定委托加工的數量及加工費,乙方同時確定加工及完成時間。

四、訂貨價格:以雙方協商所確認的《產品報價單》注明的價格為準。

五、甲、乙雙方的訂貨單一經簽署即不可取消,如需變更,要雙方協商一致。乙方必須按規(guī)定的時間、數量、質量要求向甲方供貨。

六、乙方對甲方提供的原材料做外觀、絲印、尺寸、變形的檢查,不作電性檢查,不符合要求的或數量不足的,應立即通知甲方,未提出異議即視為甲方提供了符合要求的原材料,電性不良除外。

七、乙方應妥善保管甲方提供的原材料、設備、包裝物及其他物品,造成毀損、滅失的,應當償付損失。

第七條 包裝、運輸及交貨要求

一、因甲方產品的特殊性,專用包裝材料由甲方提供,通用周轉包裝材料,由乙方提供。乙方最終產品的包裝形式,要符合甲方的要求。

二、甲方提供的原材料由乙方來車送至乙方所在地,成品或者待檢品由已方送到甲方公司。

三、乙方為接送原材料及成品而提供的免費送貨,需辦理產品運輸保險,否則應賠償由此帶來的所有損失。

第八條 付款方式

一、甲、乙雙方的交易價格,一律以雙方簽字確定的《產品報價單》、《委托加工訂單》、《鋼網模具制作申請單》為準。

二、付款方式:月結30天。

三、乙方提供17%的增值稅發(fā)票。乙方產品經甲方驗收合格后,及時向甲方開具發(fā)票。

第九條 違約責任

一、以上條款甲、乙雙方必須遵守,凡違約者,按照本協議或定購單約定條款處罰,未盡之處,雙方另行協議處罰。

二、違約之處罰原則:違約者無條件賠償因違約給對方造成的直接及關聯損失。

第十條 不可抗力因素之條款

一、因不可抗力因素:自然災害、戰(zhàn)爭、國家政策,以及其他不可抗力因素而造成的違約,雙方均不予以追究,相應損失各方自負。

第十一條 仲裁原則

一、協議包括訂購單等有關附件在執(zhí)行期間,如發(fā)生爭議,雙方另行協商解決,協商未成,可由告訴方提請所在地仲裁委員會仲裁解決。

二、仲裁原則以本協議及其附件為依據,依約履行。

第十二條 協議有效期

一、自雙方簽署之日起生效,本協議有效期為一年,若期間任何一方經判定有違約行為,另一方有權終止本合同,并保留法律追述權。

第十三條 其他

一、本協議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協商,在意見達成一致的基礎上進行補充修改。

二、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代表:代表:

日期:日期:

第15篇 2023年外協加工合同范本

甲方: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第一條 總則

一、雙方本著友好合作、平等互利的原則,經友好協商,特訂立本協議。

二、甲方以本協議為基準,把協議規(guī)定的產品委托給乙方生產,乙方接受此委托,并保證將合格產品提供給甲方。

第二條 本協議應用范圍

一、本協議適用于根據此協議由雙方締結的、以書面形式確認的,所有具體的委托加工訂貨單(見第三條)。

二、所有書面簽署的委托加工訂單,如有不明確、不詳盡之處,將按此協議相關條款執(zhí)行。

三、對此協議的任何追加、修改都需經雙方以書面形式確認后再列入此協議,與此協議具有同等約束力

第三條 委托加工訂單

一、在每次生產前,甲方需開立具體的委托加工訂單,其一般條款由本協議規(guī)定,補充條款在訂單中說明,經雙方確認簽字蓋章后生效。

二、委托加工訂單的主要內容為加工的貨物名稱、數量、以及具體的特定要求等,其經雙方確認簽字蓋章后,具有同本協議同等的法律效力。

三、委托加工訂單附屬本協議,符合本協議中的一般規(guī)定,為本協議不可缺少的附件。

第四條 項目約定

一、甲方委托乙方加工生產之產品為出口液壓件等系列產品,乙方保證按甲乙雙方確定的委托加工訂單和甲方提供的圖紙要求進行加工。

二、甲方負責制定所生產產品的圖紙文件、產品生產工藝要求等所需的一切資料,并對乙方技術人員作必要的技術支持。

三、甲方委托乙方加工的產品最終以甲方的量具和其它檢測設備經甲方技術人員檢測的數據為檢驗標準來確定乙方所加工的產品是否合格。

四、乙方保證不向任何第三方公開或透露甲方產品與乙方的關聯,保護甲方產品的獨立性,且不得將產品任何相關資料透露或轉予第三方,亦不可授權第三方代為加工。

五、乙方所加工生產甲方委托之產品,其產品技術所有權、知識產權、技術信息、商業(yè)信息、財務信息等所有權均屬甲方所有,乙方有保密義務,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抄襲、修改或復制,不得留存技術資料、復制品,不得自行加工銷售予第三方,亦不得利用甲方產品技術自行進行同類產品研發(fā)。

六、乙方加工所需要的車床、量具、刀具、夾具、檢驗設備等其他設備均有乙方自己購置,如需甲方代制作、代購,乙方需按照甲方合理提出的價格等金額的支付。甲方目前提供的車床從11月1日起終止。乙方加工所需的原材料有甲方提供,乙方加工后的副產物(鐵屑、鋁屑等)由乙方作為乙方成本計入利潤進行核算。

七、因產品檢測程序復雜,若乙方沒有條件提供檢測,可協商讓甲方提供設備和場地。乙方只安排員工到甲方提供的場地進行檢測或進行培訓、指導。

第五條 產品質量標準與責任

一、乙方所交付的加工好的產品,按甲方的品質檢驗標準進行驗收,產品性能質量應與品質檢驗標準相符(參見第四條之第三項)。凡不能達到檢驗標準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返修,到符合甲方驗收標準為止。

二、對于報廢的產品數量每批、每種不同規(guī)格按報廢率進行核算,超出的產品超出部分按甲方規(guī)定的相應單價照價進行賠償,未超出的無須賠償。每批、每種不同規(guī)格的產品,數量小于或等于2000件的,報廢率為3‰,數量大于2000件的,報廢率為2‰ 其它特殊加工產品,報廢率由甲乙雙方另行協商,并由甲乙雙方以書面形式簽字確認。

三、若產品不良屬于甲方提供的材料造成,或是由于甲方設計原因,或提供資料有誤,則由甲方支付返修費用,或由甲方自行返修。來料不良以一對一兌換。

第六條 訂貨與供貨

一、交貨期:

乙方收到甲方提供的技術資料及原材料后,乙方應及時安排生產,確保按甲方要求的交貨日期進行交貨。

二、甲、乙雙方的訂貨單一經簽署即不可取消,如需變更,要雙方協商一致。乙方必須按規(guī)定的時間、數量、質量要求向甲方供貨。

三、乙方對甲方提供的原材料做外觀、變形的檢查,不作其它檢查,不符合要求的或數量不足的,應立即通知甲方,未提出異議即視為甲方提供了符合要求的原材料。

四、乙方應妥善保管甲方提供的原材料、設備、包裝物及其他物品,造成毀損、丟失的,應當支付相應損失。

第七條 勞動報酬

一、甲、乙雙方的交易價格,按一下方式進行結算 :____________________

其它特殊產品的價格,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并以書面形式簽字確認。

二、付款方式:每月30號結算本月應付金額。每月10號發(fā)放前第三個月工資。

若出現延誤,甲乙雙方共同協商。

第八條 勞動保護

一,乙方員工的各項事宜由乙方安排。

二,乙方在雇傭員工生產甲方委托加工的產品時,不論是何原因造成的工商事故或其它糾紛均由乙方負責,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第九條 違約責任

一、以上條款甲、乙雙方必須遵守,凡違約者,按照本協議約定條款處罰,未盡之處,雙方另行協議處罰。

二、違約之處罰原則:違約者無條件賠償因違約給對方造成的直接及關聯損失。

第十條 不可抗力因素之條款

一、因不可抗力因素:自然災害、戰(zhàn)爭、國家政策,以及其他不可抗力因素而造成的違約,雙方均不予以追究,相應損失各方自負。

第十一條 仲裁原則

一、協議包括訂購單等有關附件在執(zhí)行期間,如發(fā)生爭議,雙方另行協商解決,協商未成,可由告訴方提請所在地仲裁委員會仲裁解決。

二、仲裁原則以本協議及其附件為依據,依約履行。

第十二條 協議有效期

一、自雙方簽署之日起生效,本協議有效期為一年,若期間任何一方經判定有違約行為,另一方有權終止本合同,并保留法律追述權。

第十三條 其他

一、本協議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協商,在意見達成一致的基礎上進行補充修改。

二、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

代表: ______________代表:______________

日期: 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

第16篇 外協加工合同

甲方:

乙方:

第一條 總則

一、雙方本著友好合作、平等互利的原則,經友好協商,特訂立本協議。

二、甲方以本協議為基準,把協議規(guī)定的產品委托給乙方生產,乙方接受此委托,并保證將合格產品提供給甲方。

第二條 本協議應用范圍

一、本協議適用于根據此協議由雙方締結的、以書面形式確認的,所有具體的委托加工訂貨單(見第三條)。

二、所有書面簽署的委托加工訂貨單,如有不明確、不詳盡之處,將按此協議相關條款執(zhí)行。

三、對此協議的任何追加、修改都需經雙方以書面形式確認后再列入此協議,與此協議具有同等約束力

第三條 委托加工訂單

一、在每次生產前,甲方需開立具體的委托加工訂單,其一般條款由本協議規(guī)定,補充條款在訂單中說明,經雙方確認簽字蓋章后生效。

二、委托加工訂單的主要內容為加工的貨物名稱、數量、價格(含17%增值稅)、交貨期、交貨地點、開具增值稅發(fā)票的資料以及具體的特定要求等,其經雙方確認簽字蓋章后,具有同本協議同等的法律效力。

三、委托加工訂單附屬本協議,符合本協議中的一般規(guī)定,為本協議不可缺少的附件。

四、訂單貨物加工價格確認:由乙方根據加工成本和利潤,提出報價單,經甲方簽字確認。

五、測試治具及乙方沒有的測試設備由甲方負責提供。測試治具如需乙方代制作,乙方收取制作費(具體價格乙方另行報價)。

六、甲乙雙方根據每次不同型號的新產品就產品加工價格進行一次協商確認。

第四條 項目約定

一、甲方委托乙方加工生產之產品為gps車載等系列產品,乙方保證按甲乙雙方確定的委托加工訂單要求進行交貨.

二、甲方負責制定所生產產品的bom文件、產品生產工藝要求、包裝等產品加工所需的一切資料,定義制成品測試程序,提供測試規(guī)范性文件,并對乙方工程人員作必要的技術支持。

三、甲方負責提供委托加工成品的品質檢驗標準和驗收方法,經乙方確認后作為產品的驗收標準。

四、乙方保證不向任何第三方公開或透露甲方產品與乙方的關聯,保護甲方產品的獨立性,且不得將產品任何相關資料透露或轉予第三方,亦不可授權第三方代為加工。

五、乙方所加工生產甲方委托之產品,其產品技術所有權、知識產權、技術信息、商業(yè)信息、財務信息等所有權均屬甲方所有,乙方有保密義務,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抄襲、修改或復制,不得留存技術資料、復制品,不得自行加工銷售予第三方,亦不得利用甲方產品技術自行進行同類產品研發(fā)。不得在其后的工作中使用或以任何方式使第三方知悉。

六、印刷鋼網及模具由甲方負責提供,如需乙方代制作,屬甲方財產,費用由甲方承擔。甲方第一次付加工費同時支付鋼網及模具費。乙方代制作鋼網及模具時,向甲方提出《鋼網模具制作申請單》,列明理由、數量、價格,經甲方確認后,方可制作。

七、因產品檢測程序復雜,若乙方沒有條件提供檢測,可協商讓甲方提供設備和場地。乙方只安排員工到甲方提供的場地進行檢測即可。

第五條 產品質量標準與責任

一、乙方所交付的加工好的成品,由甲方按雙方確認的品質檢驗標準進行驗收,產品性能質量應與品質檢驗標準相符。凡不能達到檢驗標準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退、換貨。

二、乙方所交付的成品,材料損耗率為:電阻、電容、二、三極管等標準尺寸為0402的元件平均0.8%,標準尺寸0603和0805的元件平均為0.5%,ic及貴重元件等標準尺寸為0805以上元件平均為0.15%,fpc,連接器平均損耗率為0.3%, bga為0.05%.

三、①乙方,加工好的成品保質期為12個月

②由于乙方制造原因造成產品不良,在保質期內的,乙方負責免費維修。

③若產品不良屬于甲方提供的材料造成,或是由于甲方設計原因,或提供資料有誤,則由甲方支付返修費用。

④來料不良以一對一兌換.

四、如果產品涉及專利、版權、商標權以及其他類知識產權,甲方應授予乙方該類知識產權許可。若發(fā)生因知識產權問題引起的經濟糾紛由甲方負責。

五、如屬在生產過程中,由工藝所造成的產品品質問題則由乙方按產品的總成本賠償或無償維修;如屬于來料問題而導致品質異常,乙方不負責處理,但應提供相應的證據,如需處理,則應收取一定的維修費用。

第六條 訂貨與供貨

一、交貨期:

新產品試制:收到技術資料及材料后的第4天開始分批交貨

正常量產產品:收到合格材料的第2天開始分批交貨

二、關單期:乙方必須及時清理尾數產品,在甲方及時補回超損材料的情況下,乙方應在一周內清理完尾數產品。

三、甲方以下委托訂單的方式,確定委托加工的數量及加工費,乙方同時確定加工及完成時間。

四、訂貨價格:以雙方協商所確認的《產品報價單》注明的價格為準。

五、甲、乙雙方的訂貨單一經簽署即不可取消,如需變更,要雙方協商一致。乙方必須按規(guī)定的時間、數量、質量要求向甲方供貨。

六、乙方對甲方提供的原材料做外觀、絲印、尺寸、變形的檢查,不作電性檢查,不符合要求的或數量不足的,應立即通知甲方,未提出異議即視為甲方提供了符合要求的原材料,電性不良除外。

七、乙方應妥善保管甲方提供的原材料、設備、包裝物及其他物品,造成毀損、滅失的,應當償付損失。

第七條 包裝、運輸及交貨要求

一、因甲方產品的特殊性,專用包裝材料由甲方提供,通用周轉包裝材料,由乙方提供。乙方最終產品的包裝形式,要符合甲方的要求。

二、甲方提供的原材料由乙方來車送至乙方所在地,成品或者待檢品由已方送到甲方公司。

三、乙方為接送原材料及成品而提供的免費送貨,需辦理產品運輸保險,否則應賠償由此帶來的所有損失。

第八條 付款方式

一、甲、乙雙方的交易價格,一律以雙方簽字確定的《產品報價單》、《委托加工訂單》、《鋼網模具制作申請單》為準。

二、付款方式:月結30天。

三、乙方提供17%的增值稅發(fā)票。乙方產品經甲方驗收合格后,及時向甲方開具發(fā)票。

第九條 違約責任

一、以上條款甲、乙雙方必須遵守,凡違約者,按照本協議或定購單約定條款處罰,未盡之處,雙方另行協議處罰。

二、違約之處罰原則:違約者無條件賠償因違約給對方造成的直接及關聯損失。

第十條 不可抗力因素之條款

一、因不可抗力因素:自然災害、戰(zhàn)爭、國家政策,以及其他不可抗力因素而造成的違約,雙方均不予以追究,相應損失各方自負。

第十一條 仲裁原則

一、協議包括訂購單等有關附件在執(zhí)行期間,如發(fā)生爭議,雙方另行協商解決,協商未成,可由告訴方提請所在地仲裁委員會仲裁解決。

二、仲裁原則以本協議及其附件為依據,依約履行。

第十二條 協議有效期

一、自雙方簽署之日起生效,本協議有效期為一年,若期間任何一方經判定有違約行為,另一方有權終止本合同,并保留法律追述權。

第十三條 其他

一、本協議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協商,在意見達成一致的基礎上進行補充修改。

二、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代表:代表:

日期:日期:

外協加工設備合同(16份范本)

甲方: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第一條總則一、雙方本著友好合作、平等互利的原則,經友好協商,特訂立本協議。二、甲方以本協議為基準,把協議規(guī)定的產品委托給乙方生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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