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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財產保險合同(16份范本)

發(fā)布時間:2023-07-19 16:03:06 查看人數(shù):51

公司財產保險合同

第1篇 中國人民保險公司企業(yè)財產保險合同

企業(yè)財產保險條款

保險財產范圍

第一條下列財產可以在保險財產范圍以內

(1)屬于被保險人所有或與他人共有而由被保險從負責的財產;

(2)由被保險人經(jīng)營管理或替他人保管的財產;

(3)具有其他法律上承認的與被保險人有經(jīng)濟利害關系的財產。

第二條下列財產非經(jīng)被保險人與本公司特別約定,并且在保險單上載明,不在保險財產范圍以內

(1)金銀、珠寶、玉器、首飾、古玩、古書、古畫、郵票、藝術品、稀有金屬和其他珍貴財物;

(2)牲畜、禽類和其他飼養(yǎng)動物;

(3)堤堰、水閘、鐵路、道路、涵洞、橋梁、碼頭;

(4)礦井、礦坑內的設備和物資。

第三條下列財產不在保險財產范圍以內

(1)土地、礦藏、礦井、礦坑、森林、水產資源以及未經(jīng)收割或收割后尚未入庫的農作物;

(2)貨幣、票證、有價證券、文件、賬冊、圖表、技術資料以及無法鑒定價值的財產;

(3)違章建筑、危險建筑、非法占用的財產;

(4)在運輸過程中的物資。

保險責任

第四條由于下列原因造成保險財產的損失,本公司負賠償責任

(1)火災、爆炸;

(2)雷擊、暴風、龍卷風、暴雨、洪水、破壞性地震、地面突然塌陷、崖崩、突發(fā)性滑坡、雪災、雹災、冰凌、泥石流;

(3)空中運行物體墜落。

第五條保險財產的下列損失本公司也負責賠償

(1)被保險人自有的供電、供水、供氣設備因第四條所列災害或事故遭受損害,引起停電、停水、停氣以致直接造成保險財產的損失;

(2)在發(fā)生第四條所列火災或事故時,為了搶救財產或防止災害蔓延,采取合理的、必要的措施而造成保險財產的損失。

第六條發(fā)生保險事故時,為了減少保險財產損失,被保險人對保險財產采取施救、保護、整理措施而支出的合理費,由本公司負責賠償。

除外責任

第七條由于下列原因造成保險財產的損失,本公司不負責賠償

(1)戰(zhàn)爭、軍事行動或暴亂;

(2)核子輻射或污染;

(3)被保險人的故意行為。

第八條本公司對下列損失也不負責賠償

(1)保險財產遭受經(jīng)四條各款所列災害或事故引起停工、停業(yè)的損失以及各種間接損失;

(2)保險財產本身缺陷、保管不善導致的損壞;保險財產的變質、霉爛、受潮、蟲咬、自然磨損以及損耗;

(3)堆放在露天或罩棚下的保險財產以及罩棚,由于暴風、暴雨造成的損失;

(4)其他不屬于保險責任范圍內的損失和費用。

保險金額與賠款計算

第九條固定資產可以按照賬面原值投保,也可以由被保險人與本公司協(xié)商按賬面原值加成數(shù)投保,也可以按重置重建價值投保。上述保險財產發(fā)生保險責任范圍內的損失,按以下方式計算 賠償金 額:

一、全部損失:

按保險金額賠償,如果受損財產的保險金額高于重置重建價值時,其賠償金額以不超過重置重建價值為限。

二、部分損失:

(一)按賬面原值投保的財產,如果受損財產的保險金額低于重置重建價值,應根據(jù)保險金額按財產損失程度或修復費用與重置重建價值的比例計算賠償金額;如果受損保險財產的保險金額相當于或高于重置重建價值,按實際損失計算賠償金額。

(二)按賬面原值加成數(shù)或按重置重建價值投保的財產,按實際損失計算賠償金額。

以上固定資產賠款應根據(jù)明細賬、卡分項計算,其中每項固定資產的最高賠償金額分別不得超過其投保時確定的保險金額。

第十條流動資產可以按最近12個月的平均賬面余額投保,也可以按最近賬面余額投保。上述保險財產發(fā)生保險責任范圍內的損失,按以下方式計算賠償金額:

一、按最近12個月賬面平均余額投保的財產發(fā)生全部損失,按出險當時的賬面余額計算賠償金額發(fā)生部分損失,按實際損失計算賠償金額。

以上流動資產選擇部分科目投保的,其最高賠償金額分別不得超過出險當時該項科目的賬面余額。

二、按最近賬面余額投保的財產發(fā)生全部損失,按保險金額賠償,如果受損財產的實際損失金額低于保險金額,以不超過實際損失為限發(fā)生部分損失,在保險金額額度內按實際損失計算賠償金額,如果受損財產的保險金額低于出險當時的賬面余額時,應當按比例計算賠償金額。

以上流動資產選擇部分科目投保的,其最高賠償金額分別不得超過其投保時約定的該項科目的保險金額。

第十一條已經(jīng)攤銷或不列入賬面的財產可以由被保險人與本公司協(xié)商按實際價值投保。該項保險財產發(fā)生保險責任范圍內的損失,按以下方式計算賠償金額:

一、全部損失:

按保險金額賠償,如果受損財產的保險金額高于實際價值時,其賠償金額以不超過實際損失金額為限。

二、部分損失:

按實際損失計算賠償金額,但以不超過保險金額為限。

第十二條被保險人因保險事故發(fā)生本條款第六條的費用支出時,本公司按以下方式計算賠償金額:

一、固定資產按賬面原值加成數(shù)或按重置重建價值投保的,流動資產按最近12個月賬面平均余額投保的,已經(jīng)攤銷或不列入賬面的財產經(jīng)被保險人與本公司協(xié)商按實際價值投保的,根據(jù)被保險人實際支出的費用計算賠償金額。

二、除按上列方式以外投保的財產,根據(jù)保險金額與重置重建價值或出險當時的賬面余額的比例計算賠償金額。

以上費用的最高賠償金額,以不超過保險金額為限。

第十三條保險財產遭受損失以后的殘余部分,應當充分利用,協(xié)議作價折歸被保險人,并且在賠款中扣除,必要時可由本公司處理。

被保險人義務

第十四條被保險人應當在簽訂 保險合同 之日起15天內按照保險費率規(guī)章的規(guī)定一次交清保險費。

第十五條被保險人應當遵守國家有關部門制定的保險財產安全的各項規(guī)定,對安全檢查中發(fā)現(xiàn)的各種災害事故隱患,在接到防災主管部門或本公司提出的整改通知書后,必須認真付諸實施。

第十六條在保險合同有效期內,被保險人名稱、保險財產占用性質、保險財產所在地址、保險財產增加危險程度等事項如有變更,被保險人應當及時書面向本公司申請辦理批改手續(xù)。

第十七條保險財產發(fā)生保險事故時,被保險人應當積極搶救,使損失減少至最低限度,并立即通知本公司查勘現(xiàn)暢

第十八條被保險人如果不履行第十四條至第十七條規(guī)定的各項義務,本公司有權拒絕賠償,或者從書面通知之日起終止保險合同。

其他事項

第十九條被保險人在向本公司申請賠償時,應當提供保險財產損失清單、救護費用清單以及必要的賬冊、單據(jù)和有關部門的證明。本公司應當迅速審定、核實。保險賠款金額一經(jīng)保險合同雙方確認,本公司應當在10日內一次支付賠款結案。

第二十條保險財產發(fā)生保險責任范圍內的損失,應當由第三方負責賠償?shù)?,被保險人應當向第三方索賠。如果被保險人向本公司提出賠償請求時,本公司可以按照本條款的有關規(guī)定,先予賠償,但被保險人必須將向第三方追償?shù)臋嗬D讓給本公司,并協(xié)助本公司向第三方追償。

第二十一條保險財產遭受部分損失經(jīng)本公司賠償以后,保險合同繼續(xù)有效,但其保險金額應當相應減少,由本公司出具批單批注。

第二十二條被保險人從通知本公司發(fā)生保險事故的當天起3個月內不向本公司提交本條款第十九條規(guī)定的各種必要單證,或者從本公司書面通知之日起1年內不領取應得的賠款,即作為自愿放棄權益。

第二十三條被保險人向本公司提供的各種單證、證明必須真實、可靠,如有涂改賬冊、偽造單證、制造假案等欺騙行為,本公司有權拒絕賠償或追回已付的保險賠款。

第二十四條被保險人和本公司發(fā)生爭議不能達成協(xié)議時,按下列行_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一)提交_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企業(yè)財產保險投保單

投保人:____________投保單號:________________

基本險

投保財產項目

以何種價值投保

保險金額(元)

費率(‰)

保險費(元)

特約保險財產

總保險金額人民幣(大寫) ¥

附加險

總保險人民幣(大寫)¥

特別約定

占用性質

投保人地址:開戶銀行:

電話:銀行賬號:

聯(lián)系人:財產坐落地址:________

行業(yè):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所有制:共個地址

本投保單未經(jīng)本公司簽章不發(fā)生法律效力。

××保險公司簽章

年月日

本投保人茲聲明上述投保人簽章:各項均屬事實,并同意以本投保單作為訂立保險合的依據(jù)。

年月日

本保險也適用于國家機關、事業(yè)單位、人民團體投保。

經(jīng)(副經(jīng))理:___________經(jīng)辦人:____________

企業(yè)財產保險單

保險單號:________________

鑒于____________(以下稱被保險人)已向本公司投保企業(yè)財產保險以及附加__________險,并同意按本保險條款約定交納保險費,本公司特簽發(fā)本保險單并同意依照本保險公司企業(yè)財產保險條款和附加險條款及其特別約定條件,承擔被保險人下列財產的保險責任。

基本險

投保財產項目

以何種價值投保

保險金額(元)

費率(‰)

保險費(元)

特約保險財產

總保險金額人民幣(大寫) ¥

附加險

總保險人民幣(大寫)¥

特別約定

占用性質

投保人地址:開戶銀行:

電話:銀行賬號:

聯(lián)系人:財產坐落地址:________

行業(yè):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所有制:共個地址

××保險公司簽章

年月日

被保險人收到本保險單后即請即核對,如有錯誤立即通知本公司。

企業(yè)財產保險費結算憑證(通知單)

保險單編號:企()字第號

投保單位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根據(jù)________年________底賬面金額,結算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的第__________期保險費

基本險

投保財產項目

以何種價值投保

保險金額(元)

特別約定

3

4

5

6

7

8

9

10

特約保險財產

本期基本險保險金額(大寫)人民幣 ¥

附加險

險種

投保財產范圍

保險金額(元

水管爆裂意外險

露堆財產損失險

總保險人民幣(大寫)¥

保險費計算

計算公式:保險金額×費率×結算期限=本期保險費

投保單位簽章處

年月日

本期應付保險費金額(大寫)人民幣¥

復核:_______________經(jīng)辦:_______________

第2篇 北京分公司家庭財產保險條款

第一章可保財產

第一條凡是存放在本保險單上載明的地點,屬于被保險人所有的下列家庭財產均可做為保險標的,由投保人向保險人辦理投保手續(xù)。

一、衣著用品、床上用品;

二、家具、用具、室內裝修物;

三、家用電器、文化娛樂用品;

四、農村家庭的農具、工具;

五、經(jīng)被保險人與保險人特別約定,并且在保險單上載明,屬于與他人共有的本條一至四款所列財產。

本條所指被保險人為參加保險的城鄉(xiāng)居民(下同)。

本條所指保險人為中國太平*保險公司(下同)。

第二章不保財產

第二條下列財產不在保險財產范圍之內:

一、房屋及附屬設備;

二、交通工具;

三、拖拉機、農用機械等;

四、個體工商戶、連家鋪子因營業(yè)所使用的財產和待銷商品;

五、金銀、珠寶、玉器、首飾、貨幣、票證、有價證券、紀念幣、獎章、獎牌、郵票、古玩、古書、字畫、文件、帳冊、技術資料、圖表、家畜、寵物、花、樹、魚、蟲、鳥、盆景以及其他無法鑒定價值的財產和工藝品;

六、煙酒、食品、糧食、農副產品、藥品、化妝品;

七、游戲卡、唱盤、影碟、錄音錄象帶、軟盤、表、筆、眼鏡、無線通訊設備、打火機、手包等經(jīng)常隨身攜帶的物品;

八、本保險條款第一條保險財產中未列明的其它家庭財產和正處于緊急危險狀態(tài)下的財產。

第三章保險期限

第三條保險期限分為一年、三年、五年期、長效還本保險為一年至八年有效。自辦理投保手續(xù)并交納保險費次日零時起到規(guī)定期滿日的二十四時止。

第四章保險金額

第四條由被保險人根據(jù)保險財產的實際價值自行確定,并且按照保險單上規(guī)定的保險財產項目分別列明。

第五章保險費

第五條本保險分為非還本及還本保險兩種形式,由投保人自愿選擇,被保險人應當在投保時依照收費標準一次繳清保險費。收費標準請詳見附表。

第六章保險責任

第六條保險人僅對由于下列原因造成保險財產的經(jīng)濟損失、負賠償責任:

一、火災、爆炸;

二、雷擊、冰雹、雪災、洪水、地震、地陷、崖崩、龍卷風、冰凌、泥石流;

三、空中運行物體墜落,以及外來的建筑物和其它固定物體的倒塌;

四、在發(fā)生以上災害事故時,為防止災害蔓延采取的必要措施所造成的保險財產損失,以及在施救過程中支付的合理費用。

第七章除外責任

第七條保險財產由于下列原因造成的損失,保險人不負賠償責任:

一、戰(zhàn)爭、軍事行動或暴力行為;

二、核子輻射和污染;

三、被保險人或其家屬成員的故意行為;

四、電視、電器(包括屬于電器性質的文化娛樂用品)、電氣設備因使用過度和超電壓、碰線、弧花、走電自身發(fā)熱等原因所造成本身的損毀;

五、堆放在露天及罩棚下保險財產,以及用蘆席、稻草、油毛氈、麥桿、蘆葦、帆布等材料為外墻、屋頂、屋架的簡陋屋棚,由于暴風、暴雨所造成的損失;

六、蟲蛀、鼠咬、霉爛、變質以及其它不屬于本保險單第六條所列保險責任范圍內的損失;

七、保險財產在違章建筑、危險建筑內發(fā)生的保險事故的損失。

第八章退保

第八條非還本保險形式的保險,未屆保險期滿中途不辦理退保手續(xù)。

第九條凡投保人選擇一年、三年、五年還本保險形式的,投保后享受下列保險待遇,并應遵循下列規(guī)定:

一、保險期滿后,保險責任即行終止,保險人將投保人交納的保險本金全數(shù)退還給投保人。

二、保險期滿后,若不退保,投保人應另辦續(xù)保手續(xù)。

三、被保險人如在保險期內要求退還保險本金,就根據(jù)非還本家財險費率計收本保險年度的保險費,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從應退還的保險本金中扣回。

第十條投保人選擇長效還本保險形式的投保后享受下列保險待遇,并應遵循下列規(guī)定:

一、長效還本保險期為八年有效,八年保險期滿保險責任即行終止,保險人將投保人交納的保險本金全數(shù)退還給投保人。

二、長效還本保險期滿五年以上要求退還保險本金的,要視本保險年度內是否出險而不定期,若本保險年度內出險,發(fā)生賠款的要按短期計費標準計收(見短期計費標準表計算),從退還的保險本金中扣回;若本保險年度內未出險,未發(fā)生賠款的不收取任何費用,將保險本金全數(shù)退還給投保人。

三、保期不滿五年要求退還保險本金的,依照本條款第九條第三款規(guī)定辦理。

第九章賠償處理

第十一條保險財產遭受保險責任范圍內的損失時,保險人根據(jù)實際損失和損失當天出險當?shù)氐氖袌鲋刂脙r,并且按其新舊程度計算賠款,但最高以不超過保險單上分項列明的保險金額為限。如保險單上未列分項保險金額時,分項賠償限額按以下比例計算賠償;衣著及床上用品按20%計算;家具、用具、室內裝修物按30%計算;家用電器、文化娛樂用品按50%計算。

第十二條依本條款第六條第四款規(guī)定支付的合理的施救費用,應與保險財產直接損失賠償金額分別計算,各以不超過保險金額為限。

第十三條保險財產遭受損失后的殘余部分,應合理作價折歸被保險人,并且在賠款中扣除。

第十四條保險財產發(fā)生保險責任范圍內的災害或事故時,被保險人應當盡力施救并保存現(xiàn)場,向當?shù)毓膊块T或有關部門報告,同時立即通知保險人,以便及時確定損失、查勘處理。

第十五條被保險人在向保險人申請賠償時,應當提供保險單、保險財產損失清單、施救費用單據(jù)以及所在單位、街道、鄉(xiāng)(鎮(zhèn))和有關職能部門(如公安、氣象等部門)的證明。

第十六條保險財產發(fā)生保險責任范圍內的損失,應當由第三方負責賠償?shù)?,被保險人應當向第三方索賠。如果被保險人向保險人提出賠償請示時,保險人可以按照本條款的有關規(guī)定先予賠償,但被保險人必須將向第三方追償?shù)臋嗬D讓給保險人,并協(xié)助保險人向第三方追償。

第十七條保險財產在發(fā)生保險責任范圍內損失后,被保險人應如實向保險人提供損失情況,如有虛報損失等欺騙行為,保險人有權拒絕賠償或追回已經(jīng)支付的賠償,并終止保險合同。

第十章被保險人義務

第十八條在保險期限內,保險財產存放地點發(fā)生變更,或保險財產所有權變更,被保險人應及時向保險人申請辦理批改手續(xù)。

第十九條被保險人應當維護保險財產的安全,按照有關部門的要求做好防災防損工作。

第二十條被保險人如果不發(fā)行或違反本條款的各項義務和規(guī)定,保險人有權拒絕賠償。

第十一章其它事項

保險財產遭受部分損失經(jīng)保險人賠償以后,該保險年度的有效保險金額為原保險金額減去賠償金額后的余額。

非還本形式的保險若在保險期內累計賠款彀保險金額時,保險責任即行終止,不退還終止日至屆滿日的保險費。

在同一保險年度內累計賠款達到保險金額時,該保險年度的保險責任即行終止,但保險單以及剩余年度的保險金額仍全額有效。

本條所述各種情況,應由保險人出具批單加以批注。

第二十二條如果被保險人從其知道或應當知道保險財產遭受損失的當天起,一年內不向保險人申請索賠,不提供本條款第十五條所規(guī)定的單證,或者從保險人書面通知之日起一年內不領取賠款,即作為自愿放棄權益。

第二十三條還本保險形式的保險,保險人有權根據(jù)銀行同期儲蓄利率的變動,相應調整費率或保險金額,并告知被保險人。

第十二章保險仲裁

第二十四條被保險人和保險人發(fā)生爭議不能解決時,可以提交仲裁機構仲裁或法院處理。

家庭財產險附加盜竊險條款

本保險為家產財產險附加險,只有在投保人投保了家庭財產險的基礎上,經(jīng)保險人同意,才能投保家庭財產附加盜竊險,其保險金額以不超過投保人投保的家庭財產險的保險金額為限。

茲經(jīng)投保人(或被保險人)與保險人雙方約定:本保險單承保的家庭按照以下規(guī)定附加盜竊保險。

一、存放于保險地址室內的保險財產,因為遭受外來的、有明顯痕跡的盜竊損失,保險人負賠償責任。

二、被保險人及其家庭成員、服務人員、寄居人的故意行為、或勾結慫恿他人盜竊或因順手偷摸、窗外鉤物等無法證明外來人員盜竊的損失,保險人不負賠償責任。

三、本保險按照保險單所列財產項目分項承保、分項理賠。

四、被保險人在保險財產遭受保險責任范圍內的盜竊損失后,要保存現(xiàn)場,向當?shù)毓膊块T如實報案,并立即通知保險人,否則如保險人無法確定保險責任及損失情況的,保險人有權不予賠償。

五、賠款后,破案追回的保險財產,應歸保險人所有。衩保險人如果愿意收回該項被追回的財產,其已經(jīng)領取的賠償金必須退還給保險人,保險人對被追回的財產的損毀部分,可以按照實際損失補償。

六、本附加險的其它未盡事宜按照家庭財產保險條款規(guī)定辦理。

第3篇 xx保險公司財產保險合同

財產保險單

保險單號次:_______________

根據(jù)被保險人申請中國人民保險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在被保險人繳付約定的保險費后,按照背面所載條款和附加條款的規(guī)定,在本保險單期內,承保下述被保險人下列財產,特立本保險單。

被保險人:___________________

保險財產及保險金額:

總保險金額:

費率:

保險費:

保險期限:個月自至中午12時正

保險財產地址:

備注:

中國人民保險公司

日期:____________

于:______________

財產保險條款

一、保險財產范圍

凡載于本保險單及附表上的保險財產,不論其為被保險人所有,或替他人保管,或與他人所共有而由被保險人所負責者,均屬被保險財產。

二、特約保險財產

金銀,珠鉆,寶石,郵票,古幣,古玩,古書,古畫,高級藝術作品,電腦資料非經(jīng)被保險人與本公司特別約定并在保單上載明時,不在保險財產范圍以內。

但對有價證券,票據(jù),現(xiàn)金,文件,帳冊,圖紙,槍枝彈藥,爆炸物品,本公司一律不予承保。

三、責任范圍

保險財產,由于下列原因造成損失時,本公司負責賠償:

1.火災,雷電,爆炸或水管爆裂。

2.暴風雨,颶風,臺風,龍卷風,洪水,海嘯,雹災,山崩,雪崩,地震,火山爆發(fā),地面下陷下沉,地下發(fā)火。

3.飛機墜毀,飛機部件或飛行物體墜落。

四、除外責任

本公司對下列各項不負責賠償

1.戰(zhàn)爭,類似戰(zhàn)爭行為,敵對行為,武裝沖突,沒收,征用,罷工,暴動引起的損失。

2.被保險人或其代表的故意行為或重大過失引起的損失。

3.直接或間接由于核反應,核子幅射和放射性污染引起的損失。

4.由于超負荷,超電壓,碰線,電弧,走電,短路和大氣放電造成電氣用具或電氣設備本身的損失。

5.凡因物質本身變化,自然發(fā)熱,自燃或因烘焙所致財產之自身損失。

6.由于當局命令而焚毀之財產。

7.事故發(fā)生而引起生產停頓或營業(yè)中斷等間接損失。

8.堆放在露天以及在使用蘆席,篷布,茅草,油毛氈做棚頂?shù)恼峙锵碌谋kU財產,因遭受暴風雨造成的損毀。

9.其他不屬于第三條所承保的災害或事故引起的損失。

五、賠償處理

1.發(fā)生損失事故后,被保險人應立即通知本公司,并用書面提供詳細經(jīng)過。

2.發(fā)生損失后被保險人應采取一切必要的措施將損失減少至最低限度,對有益的合理措施費用,本公司可予以償付,但以不超過遭受損失財產的保額為限。

3.被保險人要求賠償時,應提供保險單,損失清單和其他必要的單證。索賠期限,從保險財產遭受損失之日起,不得超過一年。

4.保險財產遭受保險責任范圍內的損失時,應按損失當時市價計算賠款,其市價總額低于保險金額時,按市價賠償,其市價總額高于保額時,則其差額應認為被保險人所自保,本公司按受損財產的保額與市價的比例賠償。若本保險單所載財產不止一項時,應分項按照本條規(guī)定辦理。

5.保險財產發(fā)生部分損失時,本公司可按貶值率賠付現(xiàn)金或賠付基本修復原狀的修配費用。

6.保險財產發(fā)生損失后,本公司如按全損償付,其損余價值應在賠款內扣除。

7.損失賠償后的保險金額應相應減少,由本公司出具批單批注,并不退保費。

8.如本保險單所保財產在損失發(fā)生時另有別家公司保險存在,不論系被保險人或他人所投保,如屬同一財產,本公司僅負按照比例分攤損失的責任。

六、其他事項

1.被保險人應采取合理的預防措施,防止發(fā)生 意外事故 ,對本公司代表提出的合理化防損建議應認真考慮并付諸實施。

2.保險財產如有變動(如財產所在地的變動,建筑物的拆修,增添,保額的調整等),被保險人應及時書面通知本公司辦理批改手續(xù)。

3.被保險人可隨時申請注銷本保險單,本公司也可在十五天前通知注銷。對于保險單已生效期間的保費,前者按本公司短期費率計算,后者應按日平均計算。

4.被保險人與本公司之間一切有關保險的爭議應通過友好協(xié)商解決。如果協(xié)商達不成協(xié)議,可申請仲裁機構或法院審理。除事先另有協(xié)議外,仲裁或法律 訴訟 應在被告方所在地。

第4篇 中保財產保險有限公司水路貨物運輸保險條款

中保財產保險有限公司水路貨物運輸保險條款

保險標的范圍

第一條凡在國內江、河、湖泊和沿海經(jīng)水路運輸?shù)呢浳锞蔀楸颈kU之標的。

第二條下列貨物非經(jīng)投保人與被保險人特別約定,并在保險單(憑證)上載明,不在保險標的范圍以內:金銀、珠寶、鉆石、玉器、首飾、古幣、古玩、古書、古畫、郵票、藝術品、稀有金屬等珍貴財物。

第三條下列貨物不在保險標的范圍以內:蔬菜、水果、活性畜、禽魚類和其他動物。

第四條本保險分為基本險和綜合險,保險人按保險單注明的承保險別分別承擔保險責任。

保險責任

第五條基本險

由于下列保險事故造成保險貨物的損失和費用,保險人依照本條款約定負責賠償:

(一)因火災、爆炸、雷電、冰雹、暴風、暴雨、洪水、海嘯、崖崩、突發(fā)性滑坡、泥石流;

(二)船舶發(fā)生碰撞、擱淺、觸礁,橋梁碼頭坍塌;

(三)因以上兩款所致船舶沉沒失蹤;

(四)在裝貨、卸貨或轉載時因意外事故造成的損失;

(五)按國家規(guī)定或一般慣例應承擔的共同海損的犧牲、分攤和救助費用;

第六條綜合險

本保險除包括基本險責任外,保險人還負責賠償:

(一)因受碰撞、擠壓而造成貨物破碎、彎曲、凹癟、折斷、開裂的損失;

(二)因包裝破裂致使貨物散失的損失;

(三)液體貨物因受碰撞或擠壓致使所用容器(包括封口)損壞而滲漏的損失,或用液體保藏的貨物因液體滲漏而造成該貨物腐爛變質的損失;

(四)遭受盜竊的損失;

(五)符合安全運輸規(guī)定而遭受雨淋所致的損失。

責任免除

第七條由于下列原因造成保險貨物的損失,保險人不負賠償責任:

(一)戰(zhàn)爭、軍事行動、扣押、罷工、哄搶和暴動;

(二)船舶本身的損失;

(三)在保險責任開始前,被保險貨物已存在的品質不良或數(shù)量短差所造成的損失;

(四)被保險貨物的自然損耗,本質缺陷、特性所引起的污染、變質、損壞;

(五)市價跌落、運輸延遲所引起的損失;

(六)屬于發(fā)貨人責任引起的損失;

(七)投保人、被保險人的故意行為或違法犯罪行為。

第八條由于行政行為或執(zhí)法行為所致的損失。

第九條其他不屬于保險責任范圍內的損失。

責任起訖

第十條保險責任的起訖期,是自簽發(fā)保險單(憑證)后,保險貨物運離起運地發(fā)貨人的最后一個倉庫或儲運處所時起,至該保險憑證上注明的目的地的收貨人在當?shù)氐牡谝粋€倉庫或儲存處所時終止。但保險貨物運抵目的地后,如果收貨人未及時提貨,則保險責任的終止期最多延長至保險貨物卸離運輸工具后的15天為限。

保險價值和保險金額

第十一條保險價值按貨價或貨價加運雜費確定。

保險金額按保險價值確定,也可以由保險雙方協(xié)商確定。

投保人、被保險人的義務

第十二條被保險人如果不履行下述任何一條規(guī)定的義務,保險人有權終止保險責任或拒絕賠償部分或全部經(jīng)濟損失。

第十三條投保人、被保險人應當履行如實告知義務,如實回答保險人就保險標的或者投保人、被保險人的有關情況提出的詢問。

第十四條投保人在保險人或其代理人簽發(fā)保險單(憑證)的同時,應一次繳清應付的保險費。

第十五條投保人、被保險人應當謹慎選擇承運人,并督促其嚴格遵守國家及交通運輸部門關于安全運輸?shù)母黜椧?guī)定,還應當接受并協(xié)助保險人對保險貨物進行的查驗防損工作,貨物運輸包裝必須符合國家和主管部門規(guī)定的標準。

第十六條保險貨物運抵保險憑證所載明的目的地的收貨人在當?shù)氐牡谝粋€倉庫或儲存處所時起,被保險人應在10天內向當?shù)乇kU機構申請并會同檢驗受損的貨物。

第十七條被保險人獲悉或應當獲悉保險貨物發(fā)生保險責任范圍內的損失時,應立即通知保險人或保險人在當?shù)乇kU機構,并迅速采取合理的施救和保護措施,減少貨物損失。

賠償處理

第十八條被保險人向保險人申請索賠時,應當提供下列有關單證:

(一)保險單(憑證)、運單(貨票)、提貨單、發(fā)票(貨價證明);

(二)承運部門簽發(fā)的貨運記錄、普通記錄、交接驗收記錄、鑒定書;

(三)收貨單位的入庫記錄、檢驗報告、損失清單及救護貨物所支付的直接費用的單據(jù);

(四)其他有利于保險理賠的單證。

第十九條保險貨物發(fā)生保險責任范圍內的損失時,按保險價值確定保險金額的,保險人應根據(jù)實際損失計算賠償,但最高賠償金額以保險金額為限;保險金額低于保險價值的,保險人對其損失金額及支付的施救保護費用按保險金額與保險價值的比例計算賠償。

保險人對貨物損失的賠償金額,以及因施救或保護貨物所支付的直接合理的費用,應分別計算,并各以不超過保險金額為限。

第二十條保險貨物發(fā)生保險責任范圍內的損失時,如果根據(jù)法律規(guī)定或有關約定,應當由承運人或其他第三者負責賠償部分或全部的,被保險人應首先向承運人或其他第三者提出書面索賠,直至訴訟。被保險人若放棄對第三者的索賠,保險人不承擔賠償責任;如被保險人要求保險人先予賠償,被保險人應簽發(fā)權益轉讓書和應將向承運人或第三者提出索賠的訴訟書及有關材料移交給保險人,并協(xié)助保險人向責任方追償。

由于被保險人的過錯致使保險人不能行使代位請求賠償權利的,保險人可以相應扣減保險賠償金。

第二十一條保險貨物遭受損失后的殘值,應充分利用,經(jīng)雙方協(xié)商,可作價折歸被保險人,并在賠款中扣除。

第二十二條被保險人從獲悉或應當獲悉保險貨物遭受損失的次日起,如果經(jīng)過2年不向保險人申請賠償,不提供必要的單證,或者不領取應得的賠款,則視為自愿放棄權益。

第二十三條被保險人與保險人發(fā)生爭議時,應當實事求是,協(xié)商解決,雙方不能達成協(xié)議時,按()項解決:

(1)提交仲裁機構仲裁;

(2)由人民法院起訴。

其他事項

第二十四條凡經(jīng)水路與其他運輸方式聯(lián)合運輸?shù)谋kU貨物,按相應的運輸方式分別適用本條款及《鐵路貨物運輸保險條款》、《公路貨物運輸保險條款》和《航空貨物運輸保險條款》。

第二十五條凡涉及本保險的約定均采用書面形式。

第5篇 保險公司家庭財產保險合同

2023保險公司家庭財產保險第一條保險標的凡是存放在本保險單上載明的地點,屬于被保險人(即參加本保險的城鄉(xiāng)居民,下同)自有的下列家庭財產都可以向保險人投保。

一、衣著用品、床上用品;

二、家具、用具、室內裝修物;

三、家用電器、文化、娛樂用品;

四、農村家庭的農具、工具、已收獲入庫的農產品、副業(yè)產品;

五、非機動交通工具;

六、口糧;

七、經(jīng)被保險人與保險人特別約定,并且在保險單上載明,屬于被保險人代他人保管或與他人共有而由被保險人負責的本條一至六款所列財產;

八、其他具有法律上承認的與被保險人有經(jīng)濟利害關系的財產。

第二條 不保財產

下列財產不在保險標的范圍以內:

一、金銀、珠寶、鉆石、玉器、首飾、貨幣、票證、有價證券、郵票、古玩、古幣、古書、古畫、字畫、文件、帳冊、圖表、技術資料、家禽、家畜、花、樹、魚、鳥、盆景以及無法鑒定價值的財產;

二、煙、酒、食品、保健品、藥品、化妝品;

三、本保險條款第一條保險標的中未列明的其他家庭財產、非法占用的財產和正處于緊急危險狀態(tài)下的財產。

第三條 保險責任

由于下列原因造成保險標的直接經(jīng)濟損失,保險人依照本條款約定負責賠償:

一、火災、爆炸;

二、雷擊、龍卷風、洪水、雹災、雪災、地面突然塌陷、崖崩、冰凌、泥石流;

三、飛行物體及其他空中運行物墜落,以及外來建筑物或其他固定物體的倒塌;

四、季節(jié)性、區(qū)域性暴雨積水倒灌;

五、管道爆裂;

六、存放在保險地點室內,本保險單上載明的財產(各種表、筆、眼鏡、打火機、無線通訊工具、手提電腦、電腦筆記本、隨身聽等經(jīng)常隨身攜帶的物品除外),因遭受外來人員的撬門、砸窗、掘墻,有明顯被盜竊痕跡的損失;

七、在發(fā)生上述保險災害事故時,為了防止災害蔓延,或因施救,保護所采取的必要措施而造成保險標的損失和支付的合理費用。

第四條 責任免除

由于下列原因造成保險標的損失,保險人不負賠償責任:

一、戰(zhàn)爭、敵對行為、沖突、罷工、暴動;

二、核反應、核子輻射和放射性污染;

三、電機、電器(包括電器性質的文化娛樂用品)、電氣設備因使用過度、超電壓、碰線、弧花、走電、自身發(fā)熱等原因所造成的本身損毀;

四、被保險人及其家庭成員、服務員、寄居人員的故意行為、或勾結縱容他人盜竊、或被外來人員順手偷摸、窗外鉤物所致的損失;

五、地震所造成的一切損失;

六、其他不屬于保險責任范圍內的損失和費用。

第五條 保險金額、保險價值和保險費率

一、保險金額由被保險人根據(jù)保險標的的實際價值自行確定,并且按照保險單上規(guī)定的保險標的項目分別列明;

二、家庭財產的保險價值是出險時的實際價值。

三、____年期保險,儲金為____ 元/千元保險金額;____年期保險,儲金為____ 元/千元保險金額;____年期保險,儲金為____元/千元保險金額。

第六條 保險期限

保險期限為____年、____年、____年三種,從簽單次日零時起至保險到期日24時止。期滿續(xù)保,另辦手續(xù)。

第七條 賠償處理

一、保險標的遭受保險責任范圍內的損失,保險人根據(jù)實際損失,按損失當天出險地的市場平均價格及損失財產的購置年限計算賠償金額,但最高賠償金額以保險金額為限。

若本保險單所載財產不止一項時,應分項按照本條款規(guī)定處理。

二、本條款第三條第七款規(guī)定支付的施救保護費用,應與保險標的損失賠償金額分別計算,各以保險金額為限。

三、保險標的遭受損失后的殘余部分,應協(xié)議作價折歸被保險人,在賠款中扣除。

四、被保險人在向保險人申請賠償時,應當提供保險單、保險標的損失清單、技術鑒定證明、出險通知書、救護費用發(fā)票以及必要的單據(jù)和有關部門(如在單位、街道、鄉(xiāng)鎮(zhèn)及公安、氣象部門等)的證明,各項單證、證明必須真實可靠,不得有欺詐行為。被保險人的欺詐行為給保險人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保險人收到單證后應當迅速審定、核實。對手續(xù)齊全,達成賠償協(xié)議后,10日內履行賠償義務。

五、由第三者責任對保險標的的損害而造成保險事故的,保險人自向被保險人支付賠償金之日起,在賠償金額內代位行使被保險人對第三者請求賠償?shù)臋嗬?/p>

六、保險標的遭受部分損失經(jīng)保險人賠償后,其保險金額相應減少,由保險人出具批單加以注明;在保險期限內累計賠償達到保險金額時,該保險單的保險責任即行終止。保險當事人均可依法終止合同。

七、如果本保險單所承保的財產存在重復保險時,本保險人按照比例分攤損失的原則負賠償責任。

八、賠款后,破案追回的保險標的,應當歸保險人所有,被保險人如果愿意收回該項被追回的財產,其已經(jīng)領取的賠款必須退還給保險人。保險人對被追回財產的損毀部分,可以按照實際損失給予補償。

如果被保險人從其知道保險標的遭受損失的當天起滿2年不向保險人申請索賠,不提供本條款第八條第四款所規(guī)定的單證,或者從保險人書面通知之日起滿2年不領取賠款的,即作為自愿放棄權益。

第八條 被保險人義務

一、被保險人應按照保險人規(guī)定的定期還本家庭財產保險儲金標準,在保險合同生效前一次交清保險儲金。保險期滿,保險人應將全部保險儲金退還給被保險人。

被保險人如在保險期限內要求退還保險儲金,保險人按照定期還本家庭財產保險規(guī)定的費率計收當年保險費,保險費從退還的保險儲金中扣除。

二、被保險人應當履行如實告知義務,如實回答保險人就保險標的或被保險人的有關情況提出的詢問。

三、在保險合同有效期限內,如有被保險人變更保險標的地址、保險標的權利轉讓等情況,被保險人應當事前書面通知保險人,并根據(jù)保險人的有關規(guī)定辦理批改手續(xù)。

四、保險標的遭受損失時,被保險人應當積極搶救,把損失減少到最低限度,同時保護現(xiàn)場,并立即通知保險人及向當?shù)毓不蛴嘘P部門報告。

五、被保險人如果不履行本條一至四款約定的各項義務,保險人有權拒絕賠償,或終止保險合同。

第九條 其他事項

被保險人與保險人之間因本保險事宜發(fā)生爭議,應通過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按( )項處理:(1)申請仲裁機構仲裁;(2)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保險人:

受益人:

時間:

第6篇 金融合同:中保財產保險有限公司沿海內河船舶保險合同

2023金融合同:中保財產保險有限公司沿海內河船舶保險沿海內河船舶險保險單(正本)

保險單位:_________________

船舶名稱:_________________

本公司根據(jù)被保險人_________________的要求,由被保險人向本公司繳付約定的保險費,按照沿海內河船舶保險條款和本保險單載明的條件承保下述船舶。被保險人茲確認所填內容屬實并對本保險合同條款(包括除外責任部分)及保險條件的內容已經(jīng)了解,同意從本保單正式簽發(fā)之日起保險合同成立。

制造年份:_________________

制造廠家:_________________

船舶種類_________________

船舶用途_________________

總噸位/馬力/客位:_________________

載重噸:_________________

船舶尺寸:(總長)_________________

船質結構:_________________

(型寬)_________________

(型深)_________________

船籍港:_________________

保險價值: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

保險金額: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

航行區(qū)域:_________________

保險期限:_____個月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零時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二十四時止

基本保費:_________________

免賠額:_________________

費率:_____%

總保險費: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

保險公司(簽章):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中保財產保險有限公司沿海內河船舶保險條款

本保險的保險標的是指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合法登記注冊從事沿海、內河航行的船舶,包括船體、機器、設備、儀器和索具。船上燃料、物料、給養(yǎng)、淡水等財產和漁船不屬于本保險標的范圍。

本保 險分為全損險和一切險,本保險按保險單注明的承保險別承擔保險責任。

保險責任

第一條全損險

由于下列原因造成保險船舶發(fā)生的全損,本保險負責賠償。

一、八級以上(含八級)大風、洪水、地震、海嘯、雷擊、崖崩、滑坡、泥石流、冰凌;

二、火災、爆炸;

三、碰撞、觸碰;

四、擱淺、觸礁;

五、由于上述一至四款災害或事故引起的傾覆、沉沒;

六、船舶失蹤。

第二條一切險

本保險承保第一條列舉的六項原因所造成保險船舶的全損或部分損失以及所引起的下列責任和費用:

一、碰撞、觸碰責任:本公司承保的保險船舶在可航水域碰撞其他船舶或觸碰碼頭、港口設施、航標,致使上述貨物發(fā)生的直接損失和費用,包括被碰撞船舶上所載貨物的直接損失,依法應當由被保險人承擔的賠償責任。本保險對每次碰撞、觸碰責任僅負責賠償金額的四分之三,但在保險期限內一次或累計賠償額以不超過船舶保險金額為限。

屬于本船舶上的貨物損失,本保險不負賠償責任。

非機動船舶不負碰撞、觸碰責任,但保險船舶由本公司承保的拖船拖帶時,可視為機動船舶。

二、共同海損、救助及施救

本保險負責賠償依照國家有關法律或規(guī)定應當由保險船舶攤負的共同海損。除合同另有約定外,共同海損的理算辦法應按《北京理算規(guī)則》辦理。

保險船舶在發(fā)生保險事故時,被保險人為防止或減少損失而采取施救及救助措施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施救或救助費用、救助報酬,由本保險負責賠償。

但共同海損、救助及施救三項費用之和的累計賠償額以不超過保險金額為限。

除外責任

第三條保險船舶由于下列情況所造成的損失、責任及費用,本保險不負責賠償:

一、船舶不適航,船舶不適拖(包括船舶技術狀態(tài)、配員、裝載等,拖船的拖帶行為引起的被拖船舶的損失、責任和費用,非拖輪的拖帶行為所引起的一切損失、責任和費用);

二、船舶正常的維修、油漆,船體自然磨損、銹蝕、腐爛及機器本身發(fā)生的故障和舵、螺旋槳、桅、錨、錨鏈、櫓及子船的單獨損失;

三、浪損、座淺;

四、被保險人及其代表(包括船長)的故意行為或違法犯罪行為;

五、清理航道、污染和防止或清除污染、水產養(yǎng)殖及設施、捕撈設 施、水下設施、橋的損失和費用;

六、因保險事故引起本船及第三者的間接損失和費用以及人員傷亡或由此引起的責任和費用;

七、戰(zhàn)爭、軍事行動、扣押、*、罷工、哄搶和政府征用、沒收;

八、其他不屬于保險責任范圍內的損失。

保險期限

第四條除另有約定,保險期限最長為1年,起止日期以保險單載明的時間為準。

保險金額

第五條船齡在3年(含)以內的船舶視為新船,新船的保險價值按重置價值確定,船齡在3年以上的船舶視為舊船,舊船的保險價值按實際價值確定。

保險金額按保險價值確定,也可以由保險雙方協(xié)商確定,但保險金額不得超過保險價值。

重置價值是指市場新船購置價;實際價值是指船舶市場價或出險時的市場價。

索賠和賠償

第六條被保險人索賠時,應及時按保險人的要求提供有效單證,如保險單、港監(jiān)簽證、航海(行)日志、輪機日志、海事報告、船舶法定檢驗證書、船舶入籍證書、船舶營運證書、船員證書(副本)、運輸合同載貨記錄、事故責任調解書、裁決書、損失清單及其他有關文件。

第七條在保險有效期內,保險船舶發(fā)生保險事故的損失或費用支出,保險人均按以下規(guī)定賠償:

一、全損險

船舶全損按照保險金額賠償。但保險金額高于保險價值時,以不超過出險當時的保險價值計算賠償。

二、一切險

1.全損:按第七條第一款規(guī)定計算賠償。

2.部分損失:

新船按實際發(fā)生的損失、費用賠償,但保險金額低于保險價值時,按保險金額與該保險價值的比例計算賠償;

舊船按保險金額與投保時或出險時的新船重置價的比例計算賠償,兩者以價高的為準:

部分損失的賠償金額以不超過保險金額或實際價值為限,兩者以低為準,但無論一次或多次累計的賠款等于保險金額的全數(shù)時(含免賠額),則保險責任即行終止。

第八條保險船舶發(fā)生保險事故的損失時,被保險人必須與保險人商定后方可進行修理或支付費用,否則保險人有權重新核定或拒絕賠償。

第九條保險船舶發(fā)生海損事故時,凡涉及船舶、貨物和運費方共同安全的,對施救、救助費用、救助報酬的賠償,保險人只負責獲救船舶價值與獲救的船、貨、運費總價值的比例分攤部分。

第十條船舶失蹤,本保險自船舶在合理時間內從被獲知最后消 息的地點到達目的地時起6個月后立案受理。

第十一條保險人對每次賠款均按保險單中的約定扣除免賠額(全損、碰撞、觸碰責任除外)。

第十二條保險船舶遭受全損或部分損失后的殘余部分應協(xié)商作價折歸被保險人,并在賠款中扣除。

第十三條保險船舶發(fā)生保險責任范圍內的損失應由第三方負責賠償?shù)?,被保險人應當向第三方索賠。如果第三方不予支付,被保險人應提起訴訟。在被保險人提起訴訟后,保險人根據(jù)被保險人提出的書面賠償請求,按照保險合同予以賠償,同時被保險人必須將向第三方追償?shù)臋嗬D讓給保險人,并協(xié)助保險人向第三方追償。

第十四條被保險人按保險人要求提供的各種必要單證齊全后,保險人應當迅速審核,賠款金額經(jīng)保險合同雙方確認后,保險人在10天內賠償結案。

第十五條被保險人從知道或應當知道保險船舶發(fā)生保險事故的當天起,2年內不向保險人提出書面索賠的,不按保險人的要求提供各種有關索賠單證的,在達成結案協(xié)議時起1年內不領取應得賠款的,即作為自愿放棄權益。

被保險人義務

第十六條被保險人應在簽訂保險合同時一次繳清保險費。除合同另有書面約定外,保險合同在被保險人交付保險費后才能生效。

第十七條被保險人對保險船舶的情況應當如實申報。在保險期限內,保險船舶出售、轉借、出租、變更航行區(qū)域或保險船舶的船名、船東、管理人、經(jīng)營人的改變或船舶改變技術狀況和用途,應當事先書面通知保險人,經(jīng)保險人同意并辦理批改手續(xù)后,保險合同方為有效。

第十八條保險船舶發(fā)生保險事故時,被保險人應及時采取合理的施救保護措施,并須在到達第一港后48小時內向港航監(jiān)督部門、保險人報告,并對保險事故有舉證的義務及對舉證的真實性負責。

第十九條被保險人及其代表應當嚴格遵守港航監(jiān)督部門制定的各項安全航行規(guī)則和制度,按期做好保險船舶的管理、檢驗和修理,確保船舶的適航性。

第二十條被保險人不履行第十六條至第十九條規(guī)定的義務,保險人有權終止合同或拒絕賠償。

其他事項

第二十一條本條款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被保險人與保險人之間所發(fā)生的爭議,按項處理:

(1)提交仲裁機構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7篇 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電話營銷專用機動車輛保險條款

中國人民財產保險 股份有限公司 電話營銷專用 機動車輛保險條款

總 則

第一條 電話營銷專用機動車保險合同(以下簡稱本保險合同)由保險條款、投保單、保險單、批單和特別約定共同組成。凡涉及本保險合同的約定,均應采用書面形式。

第二條 本保險合同中的機動車是指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不含港、澳、臺地區(qū))行駛的家庭或個人所有,且用途為非營業(yè)性運輸?shù)目蛙嚕ㄒ韵潞喎Q被保險機動車)。

第三條 本保險合同中的第三者是指因被保險機動車發(fā)生 意外事故 遭受人身傷亡或者財產損失的人,但不包括投保人、被保險人、保險人和保險事故發(fā)生時被保險機動車本車上的人員。

第四條 本保險合同中的車上人員是指保險事故發(fā)生時在被保險機動車上的自然人。

第五條 本保險合同分為機動車損失保險、第三者責任保險、車上人員責任保險和機動車盜搶保險。投保人可以選擇投保其中部分險種,也可以選擇投保全部險種。保險人按承保險別分別承擔保險責任。附加險不能單獨投保。

本保險合同為不定值保險合同。

保險責任

第六條 機動車損失保險

(一)保險期間內,被保險人或其允許的合法駕駛人在使用被保險機動車過程中,因下列原因造成被保險機動車的損失,保險人依照本保險合同的約定負責賠償:

1、碰撞、傾覆、墜落;

2、火災、爆炸;

3、外界物體墜落、倒塌;

4、暴風、龍卷風;

5、雷擊、雹災、暴雨、洪水、海嘯;

6、地陷、冰陷、崖崩、雪崩、泥石流、滑坡;

7、載運被保險機動車的渡船遭受自然災害(只限于駕駛人隨船的情形)。

(二) 發(fā)生保險事故時,被保險人為防止或者減少被保險機動車的損失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施救費用,由保險人承擔,最高不超過保險金額的數(shù)額。

第七條 第三者責任保險

保險期間內,被保險人或其允許的合法駕駛人在使用被保險機動車過程中發(fā)生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傷亡或財產直接損毀,依法應當由被保險人承擔的損害賠償責任,保險人依照本保險合同的約定,對于超過機動車 交通事故責任 強制保險各分項賠償限額以上的部分負責賠償。

第八條 車上人員責任保險

保險期間內,被保險人或其允許的合法駕駛人在使用被保險機動車過程中發(fā)生意外事故,致使車上人員遭受人身傷亡,依法應當由被保險人承擔的損害賠償責任,保險人依照本保險合同的約定負責賠償。

第九條 機動車盜搶保險

保險期間內,被保險機動車的下列損失和費用,保險人依照本保險合同的約定負責賠償:

(一) 被保險機動車被盜竊、搶劫、搶奪,經(jīng)出險當?shù)乜h級以上公安刑偵部門立案證明,滿60天未查明下落的全車損失;

(二) 被保險機動車全車被盜竊、搶劫、搶奪后,受到損壞或車上零部件、附屬設備丟失需要修復的合理費用;

(三) 被保險機動車在被搶劫、搶奪過程中,受到損壞需要修復的合理費用。

責任免除

第十條 被保險機動車的下列損失和費用,保險人不負責賠償:

(一) 自然磨損、朽蝕、腐蝕、故障;

(二) 玻璃單獨破碎,車輪單獨損壞;

(三) 無明顯碰撞痕跡的車身劃痕;

(四) 人工直接供油、高溫烘烤造成的損失;

(五) 自燃以及不明原因火災造成的損失;

(六) 遭受保險責任范圍內的損失后,未經(jīng)必要修理繼續(xù)使用被保險機動車,致使損失擴大的部分;

(七) 標準配置以外新增設備的損失;

(八) 發(fā)動機進水后導致的發(fā)動機損壞;

(九) 被保險機動車所載貨物墜落、倒塌、撞擊、泄漏造成的損失;

(十) 非全車遭盜竊,僅車上零部件或附屬設備被盜竊或損壞;

(十一) 被保險機動車被詐騙造成的損失;

(十二) 被保險人因民事、 經(jīng)濟糾紛 而導致被保險機動車被搶劫、搶奪;

(十三) 全車被盜竊、搶劫、搶奪,但被保險人索賠時未能提供機動車停駛手續(xù)或出險當?shù)乜h級以上公安刑偵部門出具的盜搶立案證明。

第十一條 被保險機動車造成下列人身傷亡或財產損失,不論在法律上是否應當由被保險人承擔賠償責任,保險人在第三者責任保險項下均不負責賠償:

(一) 被保險人及其家庭成員的人身傷亡、所有或代管的財產的損失;

(二) 被保險機動車本車駕駛人及其家庭成員的人身傷亡、所有或代管的財產的損失;

(三) 被保險機動車本車上其他人員的人身傷亡或財產損失。

第十二條 被保險機動車造成車上人員的下列人身傷亡,不論在法律上是否應當由被保險人承擔賠償責任,保險人在車上人員責任保險項下均不負責賠償:

(一)被保險人及駕駛人以外的其他車上人員的故意、重大過失行為造成的自身傷亡;

(二)違法、違章搭乘人員的人身傷亡;

(三)車上人員因疾病、分娩、自殘、斗毆、自殺、犯罪行為造成的自身傷亡;

(四)車上人員在被保險機動車車下時遭受的人身傷亡。

第十三條 下列損失和費用,保險人不負責賠償:

(一)被保險機動車發(fā)生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停業(yè)、停駛、停電、停水、停氣、停產、通訊或者網(wǎng)絡中斷、數(shù)據(jù)丟失、電壓變化等造成的損失以及其他各種間接損失;

(二) 精神損害賠償 ;

(三)因污染(含放射性污染)造成的損失;

(四)被保險機動車和第三者財產因市場價格變動造成的貶值、修理后價值降低引起的損失;

(五)被保險機動車被盜竊、搶劫、搶奪期間造成第三者人身傷亡或財產損失;

(六)被保險人或駕駛人的故意行為造成的損失;

(七)仲裁或者訴訟費用以及其他相關費用。

第十四條 下列情況下,不論任何原因造成被保險機動車的損失或對第三者、車上人員的損害賠償責任,保險人均不負責賠償:

(一) 地震及其次生災害;

(二) 戰(zhàn)爭、軍事沖突、恐怖活動、暴亂、扣押、收繳、沒收、政府征用;

(三) 競賽、測試,在營業(yè)性維修、養(yǎng)護場所修理、養(yǎng)護期間;

(四) 利用被保險機動車從事違法活動;

(五) 駕駛人飲酒、吸食或注射毒品、被藥物麻醉后使用被保險機動車;

(六) 事故發(fā)生后,被保險人或其允許的合法駕駛人在未依法采取措施的情況下駕駛被保險機動車或者遺棄被保險機動車逃離事故現(xiàn)場,或故意破壞、偽造現(xiàn)場、毀滅證據(jù);

(七) 駕駛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

1、無駕駛證或駕駛證有效期已屆滿;

2、駕駛的被保險機動車與駕駛證載明的準駕車型不符;

3、持未按規(guī)定審驗的駕駛證,以及在暫扣、扣留、吊銷、注銷駕駛證期間駕駛被保險機動車;

4、依照法律法規(guī)或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有關規(guī)定不允許駕駛被保險機動車的其他情況下駕車。

(八) 非被保險人允許的駕駛人使用被保險機動車;

(九)被保險機動車轉讓他人,被保險人、受讓人未履行本保險合同第四十八條規(guī)定的通知義務,且因轉讓導致被保險機動車危險程度顯著增加而發(fā)生保險事故;

(十) 除另有約定外,發(fā)生保險事故時被保險機動車無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核發(fā)的行駛證或號牌,或未按規(guī)定檢驗或檢驗不合格。

第十五條 應當由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賠償?shù)膿p失和費用,保險人不負責賠償。

保險事故發(fā)生時,被保險機動車未投保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或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合同已經(jīng)失效的,對于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各分項賠償限額以內的損失和費用,保險人不負責賠償。

第十六條 保險人在依據(jù)本保險合同約定計算賠款的基礎上,在保險單載明的保險金額或責任限額內,按下列免賠率免賠:

(一) 負次要事故責任的,機動車損失保險、第三者責任保險和車上人員責任保險免賠率均為5%;負同等事故責任的,機動車損失保險和車上人員責任保險免賠率為8%、第三者責任保險免賠率為10%;負主要事故責任的,機動車損失保險和車上人員責任保險免賠率為10%、第三者責任保險免賠率為15%;負全部事故責任或單方肇事事故的機動車損失保險和車上人員責任保險免賠率為15%、第三者責任保險免賠率為20%;

(二) 被保險機動車的損失應當由第三方負責賠償?shù)?,無法找到第三方時,機動車損失保險免賠率為30%;

(三) 被保險人根據(jù)有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選擇自行協(xié)商方式處理交通事故,不能證明機動車損失的事故原因的,機動車損失保險免賠率為20%;

(四) 投保時指定駕駛人,保險事故發(fā)生時為非指定駕駛人使用被保險機動車的,機動車損失保險、第三者責任保險和車上人員責任保險增加免賠率10%,機動車盜搶保險增加免賠率5%;

(五) 投保時約定行駛區(qū)域,保險事故發(fā)生在約定行駛區(qū)域以外的,增加免賠率10%;

(六) 發(fā)生第九條第一款約定的全車損失,免賠率為20%。被保險人未能提供《機動車行駛證》、《機動車登記證書》、機動車來歷憑證、車輛購置稅完稅證明(車輛購置附加費繳費證明)或免稅證明的,每缺少一項,增加1%的免賠率。

第十七條 其他不屬于保險責任范圍內的損失和費用,保險人不負責賠償。

保險金額和責任限額

第十八條 機動車損失保險的保險金額由投保人和保險人從下列三種方式中選擇確定,保險人根據(jù)確定保險金額的不同方式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一) 按投保時被保險機動車的新車購置價確定。

本保險合同中的新車購置價是指在保險合同簽訂地購置與被保險機動車同類型新車(含車輛購置稅)的價格。

投保時的新車購置價根據(jù)投保時保險合同簽訂地同類型新車的市場銷售價格(含車輛購置稅)確定,并在保險單中載明,無同類型新車市場銷售價格的,由投保人與保險人協(xié)商確定。

(二) 按投保時被保險機動車的實際價值確定。

本保險合同中的實際價值是指新車購置價減去折舊金額后的價格。

投保時被保險機動車的實際價值根據(jù)投保時的新車購置價減去折舊金額后的價格確定。

被保險機動車的折舊按月計算,不足一個月的部分,不計折舊。9座以下客車月折舊率為0.6%,10座以上客車月折舊率為0.9%,最高折舊金額不超過投保時被保險機動車新車購置價的80%。

折舊金額=投保時的新車購置價×被保險機動車已使用月數(shù)×月折舊率

(三) 在投保時被保險機動車的新車購置價內協(xié)商確定。

第十九條 第三者責任保險每次事故的責任限額,由投保人和保險人在簽訂本保險合同時按保險監(jiān)管部門批準的限額檔次協(xié)商確定。

第二十條 車上人員責任保險駕駛人每次事故責任限額和乘客每次事故每人責任限額由投保人和保險人在投保時協(xié)商確定。投保乘客座位數(shù)按照被保險機動車的核定載客數(shù)(駕駛人座位除外)確定。

第二十一條 機動車盜搶保險的保險金額由投保人和保險人在投保時被保險機動車的實際價值內協(xié)商確定。

保險期間

第二十二條 除另有約定外,保險期間為一年,以保險單載明的起訖時間為準。

保險人義務

第二十三條 保險人在訂立保險合同時,應向投保人說明投保險種的保險責任、責任免除、保險期間、保險費及支付辦法、投保人和被保險人義務等內容。

第二十四條 保險人應及時受理被保險人的事故報案,并盡快進行查勘。

保險人接到報案后48小時內未進行查勘且未給予受理意見,造成財產損失無法確定的,以被保險人提供的財產損毀照片、損失清單、事故證明和修理發(fā)票作為賠付理算依據(jù)。

第二十五條 保險人收到被保險人的索賠請求后,應當及時作出核定。

(一) 保險人應根據(jù)事故性質、損失情況,及時向被保險人提供索賠須知。審核索賠材料后認為有關的證明和資料不完整的,應當及時一次性通知被保險人補充提供有關的證明和資料;

(二) 在被保險人提供了各種必要單證后,保險人應當迅速審查核定,并將核定結果及時通知被保險人。情形復雜的,保險人應當在三十日內作出核定;保險人未能在三十日內作出核定的,應與被保險人商定合理期間,并在商定期間內作出核定,同時將核定結果及時通知被保險人;

(三) 對屬于保險責任的,保險人應在與被保險人達成賠償協(xié)議后十日內支付賠款;

(四) 對不屬于保險責任的,保險人應自作出核定之日起三日內向被保險人發(fā)出拒絕賠償通知書,并說明理由;

(五) 保險人自收到索賠請求和有關證明、資料之日起六十日內,對其賠償金額不能確定的,應當根據(jù)已有證明和資料可以確定的數(shù)額先予支付;保險人最終確定賠償金額后,應當支付相應的差額。

第二十六條 保險人對在辦理保險業(yè)務中知道的投保人、被保險人的業(yè)務和財產情況及個人隱私,負有保密的義務。

投保人、被保險人義務

第二十七條 投保人應如實填寫投保單并回答保險人提出的詢問,履行如實告知義務,并提供被保險機動車行駛證復印件、機動車登記證書復印件,如指定駕駛人的,應當同時提供被指定駕駛人的駕駛證復印件。

在保險期間內,被保險機動車改裝、加裝或從事營業(yè)運輸?shù)?,導致被保險機動車危險程度顯著增加的,應當及時書面通知保險人。否則,因被保險機動車危險程度顯著增加而發(fā)生的保險事故,保險人不承擔賠償責任。

第二十八條 投保人應當在本保險合同成立時交清保險費;保險費交清前發(fā)生的保險事故,保險人不承擔賠償責任。

第二十九條 發(fā)生保險事故時,被保險人應當及時采取合理的、必要的施救和保護措施,防止或者減少損失,并在保險事故發(fā)生后48小時內通知保險人;被保險人知道第九條約定的保險事故發(fā)生后,應在24小時內向出險當?shù)毓残虃刹块T報案,并通知保險人。故意或者因重大過失未及時通知,致使保險事故的性質、原因、損失程度等難以確定的,保險人對無法確定的部分,不承擔賠償責任,但保險人通過其他途徑已經(jīng)及時知道或者應當及時知道保險事故發(fā)生的除外。

第三十條 發(fā)生保險事故后,被保險人應當積極協(xié)助保險人進行現(xiàn)場查勘。

被保險人在索賠時應當提供有關證明和資料。

發(fā)生與保險賠償有關的仲裁或者訴訟時,被保險人應當及時書面通知保險人。

第三十一條 因第三方對被保險機動車的損害而造成保險事故的,保險人自向被保險人賠償保險金之日起,在賠償金額范圍內代位行使被保險人對第三方請求賠償?shù)臋嗬?,但被保險人必須協(xié)助保險人向第三方追償。

保險事故發(fā)生后,保險人未賠償之前,被保險人放棄對第三者請求賠償?shù)臋嗬?,保險人不承擔賠償責任。

被保險人故意或者因重大過失致使保險人不能行使代位請求賠償?shù)臋嗬模kU人可以扣減或者要求返還相應的賠款。

賠償處理

第三十二條 被保險人索賠時,應當向保險人提供與確認保險事故的性質、原因、損失程度等有關的證明和資料。

被保險人應當提供保險單、損失清單、有關費用單據(jù)、被保險機動車行駛證和發(fā)生事故時駕駛人的駕駛證。

屬于道路交通事故的,被保險人應當提供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或法院等機構出具的事故證明、有關的法律文書(裁定書、裁決書、調解書、判決書等)和通過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獲得賠償金額的證明材料。

屬于非道路交通事故的,應提供相關的事故證明。

第三十三條 保險事故發(fā)生時,被保險人對被保險機動車不具有保險利益的,不得向保險人請求賠償。

第三十四條 保險人對被保險人給第三者造成的損害,可以直接向該第三者賠償。

被保險人給第三者造成損害,被保險人對第三者應負的賠償責任確定的,根據(jù)被保險人的請求,保險人應當直接向該第三者賠償。被保險人怠于請求的,第三者有權就其應獲賠償部分直接向保險人請求賠償。

被保險人給第三者造成損害,被保險人未向該第三者賠償?shù)?,保險人不得向被保險人賠償。

第三十五條 因保險事故損壞的被保險機動車或第三者財產,應當盡量修復。修理前被保險人應當會同保險人檢驗,協(xié)商確定修理項目、方式和費用。否則,保險人有權重新核定;無法重新核定的,保險人有權拒絕賠償。

第三十六條 被保險機動車遭受損失后的殘余部分由保險人、被保險人協(xié)商處理。

第三十七條 對于本條款第六條、第七條和第八條的保險責任,保險人依據(jù)被保險機動車駕駛人在事故中所負的責任比例,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被保險人或被保險機動車駕駛人根據(jù)有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選擇自行協(xié)商或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理事故未確定事故責任比例的,按照下列規(guī)定確定事故責任比例:

被保險機動車方負主要事故責任的,事故責任比例為70%;

被保險機動車方負同等事故責任的,事故責任比例為50%;

被保險機動車方負次要事故責任的,事故責任比例為30%。

第三十八條 機動車損失保險按下列方式賠償:

(一) 按投保時被保險機動車的新車購置價確定保險金額的:

1、發(fā)生全部損失時,在保險金額內計算賠償,保險金額高于保險事故發(fā)生時被保險機動車實際價值的,按保險事故發(fā)生時被保險機動車的實際價值計算賠償。

保險事故發(fā)生時被保險機動車的實際價值根據(jù)保險事故發(fā)生時的新車購置價減去折舊金額后的價格確定。

保險事故發(fā)生時的新車購置價根據(jù)保險事故發(fā)生時保險合同簽訂地同類型新車的市場銷售價格(含車輛購置稅)確定,無同類型新車市場銷售價格的,由被保險人與保險人協(xié)商確定。

折舊金額=保險事故發(fā)生時的新車購置價×被保險機動車已使用月數(shù)×月折舊率

2、發(fā)生部分損失時,按核定修理費用計算賠償,但不得超過保險事故發(fā)生時被保險機動車的實際價值。

(二) 按投保時被保險機動車的實際價值確定保險金額或協(xié)商確定保險金額的:

1、發(fā)生全部損失時,保險金額高于保險事故發(fā)生時被保險機動車實際價值的,以保險事故發(fā)生時被保險機動車的實際價值計算賠償;保險金額等于或低于保險事故發(fā)生時被保險機動車實際價值的,按保險金額計算賠償。

2、發(fā)生部分損失時,按保險金額與投保時被保險機動車的新車購置價的比例計算賠償,但不得超過保險事故發(fā)生時被保險機動車的實際價值。

(三) 施救費用賠償?shù)挠嬎惴绞酵緱l(一)、(二),在被保險機動車損失賠償金額以外另行計算,最高不超過保險金額的數(shù)額。

被施救的財產中,含有本保險合同未承保財產的,按被保險機動車與被施救財產價值的比例分攤施救費用。

第三十九條 第七條或第八條約定的保險事故發(fā)生后,保險人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賠償范圍、項目和標準以及本保險合同的約定,在保險單載明的責任限額內核定賠償金額。

車上人員責任保險駕駛人的賠償金額不超過保險單載明的駕駛人每次事故責任限額;每位乘客的賠償金額不超過保險單載明的乘客每次事故每人責任限額,賠償人數(shù)以投保乘客座位數(shù)為限。

保險人按照國家基本醫(yī)療保險的標準核定醫(yī)療費用的賠償金額。

未經(jīng)保險人書面同意,被保險人自行承諾或支付的賠償金額,保險人有權重新核定。不屬于保險人賠償范圍或超出保險人應賠償金額的,保險人不承擔賠償責任。

第四十條 發(fā)生第九條約定的保險事故后,保險人按下列方式進行賠償:

(一) 被保險人索賠時,須提供保險單、《機動車行駛證》、《機動車登記證書》、機動車來歷憑證、車輛購置稅完稅證明(車輛購置附加費繳費證明)或免稅證明、機動車停駛手續(xù)以及出險當?shù)乜h級以上公安刑偵部門出具的盜搶立案證明。

(二) 全車損失,在保險金額內計算賠償,但不得超過保險事故發(fā)生時被保險機動車的實際價值。

部分損失,在保險金額內按實際修復費用計算賠償,但不得超過保險事故發(fā)生時被保險機動車的實際價值。

(三) 保險人確認索賠單證齊全、有效后,被保險人簽具權益轉讓書,保險人賠付結案。

(四) 被保險機動車全車被盜竊、搶劫、搶奪后被找回的:

保險人尚未支付賠款的,被保險機動車應歸還被保險人。

保險人已支付賠款的,被保險機動車應歸還被保險人,被保險人應將賠款返還給保險人;被保險人不同意收回被保險機動車,被保險機動車的所有權歸保險人,被保險人應協(xié)助保險人辦理有關手續(xù)。

第四十一條 保險事故發(fā)生時,被保險機動車重復保險的,保險人按照本保險合同的保險金額(責任限額)與各保險合同保險金額(責任限額)的總和的比例承擔賠償責任。

其他保險人應承擔的賠償金額,保險人不負責賠償和墊付。

第四十二條 保險人受理報案、現(xiàn)場查勘、參與訴訟、進行抗辯、要求被保險人提供證明和資料、向被保險人提供專業(yè)建議等行為,均不構成保險人對賠償責任的承諾。

第四十三條 下列情況下,保險人支付賠款后,機動車損失保險、機動車盜搶保險的保險責任終止,保險人不退還機動車損失保險、機動車盜搶保險及其附加險的保險費:

(一) 被保險機動車發(fā)生全部損失;

(二) 按投保時被保險機動車的實際價值確定保險金額的,一次賠款金額與免賠金額之和(不含施救費)達到保險事故發(fā)生時被保險機動車的實際價值;

(三) 保險金額低于投保時被保險機動車的實際價值的,一次賠款金額與免賠金額之和(不含施救費)達到保險金額。

第四十四條 保險人支付第三者責任保險、車上人員責任保險賠款后,對被保險人追加的索賠請求,保險人不承擔賠償責任。

第四十五條 第三者責任保險、車上人員責任保險的被保險人獲得賠償后,上述各保險項下的保險責任繼續(xù)有效,直至保險期間屆滿。

保險費調整

第四十六條 保險費調整的比例和方式以保險監(jiān)管部門批準的機動車保險費率方案的規(guī)定為準。

本保險及其附加險根據(jù)上一保險期間發(fā)生保險賠償?shù)拇螖?shù),在續(xù)保時實行保險費浮動。

合同變更和終止

第四十七條 本保險合同的內容如需變更,須經(jīng)保險人與投保人書面協(xié)商一致。

第四十八條 在保險期間內,被保險機動車轉讓他人的,受讓人承繼被保險人的權利和義務。被保險人或者受讓人應當及時書面通知保險人并辦理批改手續(xù)。

因被保險機動車轉讓導致被保險機動車危險程度顯著增加的,保險人自收到前款規(guī)定的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內,可以增加保險費或者解除本保險合同。

第四十九條 保險責任開始前,投保人要求解除本保險合同的,應當向保險人支付應交保險費5%的退保手續(xù)費,保險人應當退還保險費。

保險責任開始后,投保人要求解除本保險合同的,自通知保險人之日起,本保險合同解除。保險人按日收取自保險責任開始之日起至合同解除之日止期間的保險費,并退還剩余部分保險費。

爭議處理

第五十條 因履行本保險合同發(fā)生的爭議,由當事人協(xié)商解決。

協(xié)商不成的,提交保險單載明的仲裁機構仲裁。保險單未載明仲裁機構或者爭議發(fā)生后未達成仲裁協(xié)議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五十一條 本保險合同爭議處理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附 則

第五十二條 本保險合同(含附加險)中下列術語的含義:

不定值保險合同:指雙方當事人在訂立保險合同時不預先確定保險標的的保險價值,而是按照保險事故發(fā)生時保險標的的實際價值確定保險價值的保險合同。

碰撞:指被保險機動車與外界物體直接接觸并發(fā)生意外撞擊、產生撞擊痕跡的現(xiàn)象。包括被保險機動車按規(guī)定載運貨物時,所載貨物與外界物體的意外撞擊。

傾覆:指意外事故導致被保險機動車翻倒(兩輪以上離地、車體觸地),處于失去正常狀態(tài)和行駛能力、不經(jīng)施救不能恢復行駛的狀態(tài)。

墜落:指被保險機動車在行駛中發(fā)生意外事故,整車騰空后下落,造成本車損失的情況。非整車騰空,僅由于顛簸造成被保險機動車損失的,不屬墜落責任。

火災:指被保險機動車本身以外的火源引起的、在時間或空間上失去控制的燃燒(即有熱、有光、有火焰的劇烈的氧化反應)所造成的災害。

暴風:指風速在28.5米/秒(相當于11級大風)以上的大風。風速以氣象部門公布的數(shù)據(jù)為準。

地陷:指地殼因為自然變異、地層收縮而發(fā)生突然塌陷以及海潮、河流、大雨侵蝕時,地下有孔穴、礦穴,以致地面突然塌陷。

次生災害:地震造成工程結構、設施和自然環(huán)境破壞而引發(fā)的火災、爆炸、瘟疫、有毒有害物質污染、海嘯、水災、泥石流、滑坡等災害。

玻璃單獨破碎:指未發(fā)生被保險機動車其他部位的損壞,僅發(fā)生被保險機動車前后風擋玻璃和左右車窗玻璃的損壞。

車輪單獨損壞:指未發(fā)生被保險機動車其他部位的損壞,僅發(fā)生輪胎、輪輞、輪轂罩的分別單獨損壞,或上述三者之中任意二者的共同損壞,或三者的共同損壞。

競賽:指被保險機動車作為賽車參加車輛比賽活動,包括以參加比賽為目的進行的訓練活動。

測試:指對被保險機動車的性能和技術參數(shù)進行測量或試驗。

自燃:指在沒有外界火源的情況下,由于本車電器、線路、供油系統(tǒng)、供氣系統(tǒng)等被保險機動車自身原因發(fā)生故障或所載貨物自身原因起火燃燒。

污染:指被保險機動車正常使用過程中或發(fā)生事故時,由于油料、尾氣、貨物或其他污染物的泄漏、飛濺、排放、散落等造成的污損、狀況惡化或人身傷亡。

被盜竊、搶劫、搶奪期間:指被保險機動車被盜竊、搶劫、搶奪過程中及全車被盜竊、搶劫、搶奪后至全車被追回。

營業(yè)運輸:指經(jīng)由交通運輸管理部門核發(fā)營運證書,被保險人或其允許的駕駛人利用被保險機動車從事旅客運輸、貨物運輸?shù)男袨?。未?jīng)交通運輸管理部門核發(fā)營運證書,被保險人或其允許的駕駛人以牟利為目的,利用被保險機動車從事旅客運輸、貨物運輸?shù)?,視為營業(yè)運輸。

單方肇事事故:指不涉及與第三方有關的損害賠償?shù)氖鹿?,但不包括因自然災害引起的事故?/p>

轉讓:指以轉移所有權為目的,處分被保險機動車的行為。被保險人以轉移所有權為目的,將被保險機動車交付他人,但未按規(guī)定辦理轉移(過戶)登記的,視為轉讓。

第五十三條 保險人按照保險監(jiān)管部門批準的機動車保險費率方案計算保險費。

第五十四條 在投保機動車損失保險、第三者責任保險、車上人員責任保險或機動車盜搶保險的基礎上,投保人可分別投保附加險。

附加險條款未盡事宜,以本條款為準。

附加險條款

玻璃單獨破碎險條款

投保了機動車損失保險的機動車,可投保本附加險。

第一條 保險責任

被保險機動車風擋玻璃或車窗玻璃的單獨破碎,保險人負責賠償。

第二條 投保方式

投保人與保險人可協(xié)商選擇按進口或國產玻璃投保。保險人根據(jù)協(xié)商選擇的投保方式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第三條 責任免除

安裝、維修機動車過程中造成的玻璃單獨破碎。

自燃損失險條款

投保了機動車損失保險的機動車,可投保本附加險。

第一條 保險責任

(一) 因被保險機動車電器、線路、供油系統(tǒng)、供氣系統(tǒng)發(fā)生故障或所載貨物自身原因起火燃燒造成本車的損失;

(二) 發(fā)生保險事故時,被保險人為防止或者減少被保險機動車的損失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施救費用。

第二條 責任免除

(一) 自燃僅造成電器、線路、供油系統(tǒng)、供氣系統(tǒng)的損失;

(二) 所載貨物自身的損失。

第三條 保險金額

保險金額由投保人和保險人在投保時被保險機動車的實際價值內協(xié)商確定。

第四條 賠償處理

(一) 全部損失,在保險金額內計算賠償;部分損失,在保險金額內按實際修理費用計算賠償。

(二) 每次賠償實行20%的免賠率。

車身劃痕損失險條款

投保了機動車損失保險的機動車,可投保本附加險。

第一條 保險責任

無明顯碰撞痕跡的車身劃痕損失,保險人負責賠償。

第二條 責任免除

被保險人及其家庭成員、駕駛人及其家庭成員的故意行為造成的損失。

第三條 保險金額

保險金額為2000元、5000元、10000元或20000元,由投保人和保險人在投保時協(xié)商確定。

第四條 賠償處理

(一)在保險金額內按實際修理費用計算賠償。

(二)每次賠償實行15%的免賠率。

(三)在保險期間內,累計賠款金額達到保險金額,本附加險保險責任終止。

可選免賠額特約條款

投保了機動車損失保險的機動車可附加本特約條款。保險人按投保人選擇的免賠額給予相應的保險費優(yōu)惠。

被保險機動車發(fā)生機動車損失保險合同約定的保險事故,保險人在按照機動車損失保險合同的約定計算賠款后,扣減本特約條款約定的免賠額。

新增加設備損失保險條款

投保了機動車損失保險的機動車,可投保本附加險。

第一條 保險責任

保險期間內,投保了本附加險的被保險機動車因發(fā)生機動車損失保險責任范圍內的事故,造成車上新增加設備的直接損毀,保險人在保險單載明的本附加險的保險金額內,按照實際損失計算賠償。

第二條 保險金額

保險金額根據(jù)新增加設備的實際價值確定。新增加設備的實際價值是指新增加設備的購置價減去折舊金額后的金額。

新增設備的折舊率以本條款所對應的主險條款規(guī)定為準。

第三條 賠償處理

每次賠償?shù)拿赓r率以本條款所對應的主險條款規(guī)定為準。

第四條 其他事項

本保險所指新增加設備,是指被保險機動車出廠時原有各項設備以外,被保險人加裝的設備及設施。投保時,應當列明車上新增加設備明細表及價格。

發(fā)動機特別損失險條款

投保了機動車損失保險的機動車,可投保本附加險。

第一條 保險責任

保險期間內,投保了本附加險的被保險機動車在使用過程中,因下列原因導致發(fā)動機進水而造成發(fā)動機的直接損毀,保險人負責賠償:

(一)被保險機動車在積水路面涉水行駛;

(二)被保險機動車在水中啟動;

(三)發(fā)生上述保險事故時被保險人或其允許的駕駛人對被保險機動車采取施救、保護措施所支出的合理費用。

第二條 賠償處理

(一) 在發(fā)生保險事故時被保險機動車的實際價值內計算賠償,但不超過被保險機動車的保險金額;

(二) 本保險每次賠償均實行20%的免賠率。

機動車停駛損失險條款

投保了機動車損失保險的機動車,可投保本附加險。

第一條 保險責任

保險期間內,因發(fā)生機動車損失保險的保險事故,致使被保險機動車停駛,保險人在保險單載明的保險金額內承擔賠償責任。

第二條 責任免除

下列情況導致被保險機動車停駛的,保險人不承擔賠償責任:

(一) 被保險人或駕駛人未及時將被保險機動車送修或拖延修理時間;

(二) 因修理質量不合格重新返修。

第三條 保險金額

保險金額按照投保時約定的日賠償金額乘以約定的賠償天數(shù)確定;約定的日賠償金額最高為300元,約定的賠償天數(shù)最長為60天。

第四條 賠償處理

全車損失,按保險單載明的保險金額計算賠償;部分損失,在保險金額內按約定的日賠償金額乘以從送修之日起至修復之日止的實際天數(shù)計算賠償,實際天數(shù)超過雙方約定修理天數(shù)的,以雙方約定的修理天數(shù)為準。

保險期間內,累計賠款金額達到保險單載明的保險金額,本附加險保險責任終止。

代步機動車服務特約條款

投保了機動車損失保險的機動車,可附加本特約條款。

第一條 保險責任

保險期間內,被保險機動車因遭受機動車損失保險合同約定的保險事故而修理,且被保險人在修理期限內需要代步機動車并提出請求的,保險人依照本特約條款的約定提供代步機動車。

第二條 責任免除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險人不負責提供代步機動車:

(一)被保險機動車處于查封、扣押期間的;

(二)被保險機動車因修理質量不合格,處于返修期間的;

(三)被保險人或駕駛人未及時將被保險機動車送修或拖延修理時間的;

(四)被保險機動車發(fā)生全部損失或推定全損的;

(五)機動車損失保險合同約定的保險事故以外的原因造成被保險機動車損失的。

第三條 服務期限

(一)被保險人依照本特約條款要求提供代步機動車服務的,應當在保險事故發(fā)生后及時向保險人提出請求,與保險人協(xié)商確定事故機動車的修理期限。

(二)保險人提供代步機動車服務的期限與修理期限一致。實際修理期限少于協(xié)商確定的修理期限的,以實際修理期限為準;實際修理期限超過協(xié)商確定的修理期限的,以協(xié)商確定的修理期限為準。

(三)保險人對每次提供代步機動車服務的期限進行累計計算,累計服務期限最長為60日。

第四條 責任終止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特約條款的保險責任終止:

(一)機動車損失保險合同終止的;

(二)保險人提供代步機動車的累計服務期限達到60日的;

(三)本特約條款依照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或投保人與保險人的約定終止的。

第五條 其他事項

(一)保險人提供的代步機動車僅滿足被保險人基本的日常代步需要,具體機動車的品牌型號由保險人確定。

(二)被保險人使用保險人提供的代步機動車期間,除代步機動車租金以外的一切費用、責任或損失,保險人均不負責承擔。

附加換件特約條款

投保了機動車損失保險的使用年限在3年以內的機動車,可附加本特約條款。

第一條 保險責任

保險期間內,因發(fā)生機動車損失保險的保險事故,造成被保險機動車的損壞而需要修復時,對受損零部件維修費用達到該部件更換費用20%的,保險人按照保險合同的約定對應予修理的配件給予更換。

第二條 賠償處理

被保險機動車遭受損失后,受損零部件按最小可分解件進行更換,被更換的零部件歸保險人所有。

車身的漆面損傷不做換件處理。

隨車行李物品損失保險條款

投保了機動車損失保險的機動車,可投保本附加險。

第一條 保險責任

保險期間內,投保了本附加險的機動車因發(fā)生機動車損失保險責任范圍內的事故,造成車上所載行李物品的直接損毀,保險人在保險單載明的本附加險的保險金額內,對實際損失依據(jù)被保險機動車駕駛人在事故中所負責任比例,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第二條 責任免除

(一)下列財產的損失,保險人不負責賠償:

1、金銀、珠寶、鉆石及制品、玉器、水晶制品、首飾、古幣、古玩、字畫、郵票、藝術品、稀有金屬等珍貴財物;

2、貨幣、票證、有價證券、文件、書籍、帳冊、圖表、技術資料、電腦資料、槍支彈藥以及無法鑒定價值的物品;

3、電話、電視、音像設備及制品、電腦及軟件;

4、國家明文規(guī)定的違禁物品、易燃、易爆以及其它危險物品;

5、動物、植物;

6、用于商業(yè)和貿易目的的貨物或樣品。

(二)行李物品丟失、被盜竊、搶劫、搶奪,以及因丟失、被盜竊、搶劫、搶奪受到的損壞,保險人不負責賠償。

第三條 保險金額

本附加險的保險金額由保險人和投保人在投保時協(xié)商確定,并在保險單中載明。

第四條 賠償處理

(一)被保險人向保險人申請索賠時,應提供證明損失物品價值的相關憑據(jù)和殘骸以及其他與確認保險事故的性質、原因、損失程度等有關的證明和資料;

(二)每次賠償?shù)拿赓r率以本條款所對應的主險條款規(guī)定為準;

(三)保險期間內,累計賠款金額達到保險單載明的本附加險的保險金額,本附加險保險責任終止。

附加交通事故精神損害賠償責任保險條款

投保人在同時投保了機動車第三者責任保險和車上人員責任保險的基礎上,可投保本附加險。

第一條 保險責任

保險期間內,被保險機動車在使用過程中,發(fā)生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或本車上人員的殘疾、燒傷、死亡或懷孕婦女流產,受害方據(jù)此提出的精神損害賠償請求,依照法院生效判決或者經(jīng)事故雙方當事人協(xié)商一致并經(jīng)保險人書面同意的,應由被保險人承擔的精神損害賠償責任,保險人在本保險合同約定的責任限額內負責賠償。

第二條 責任免除

發(fā)生以下情形或損失之一者,保險人不承擔精神損害賠償責任:

(一) 被保險機動車駕駛人在事故中無過錯;

(二) 被保險機動車未發(fā)生直接碰撞事故,僅因第三者或本車上人員的驚恐而引起的損害;

(三) 懷孕婦女的流產發(fā)生在交通事故發(fā)生之日起30天以外的;

(四) 被保險機動車違反安全裝載規(guī)定;

(五) 應當由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賠償?shù)膿p失和費用。

第三條 責任限額

每次事故責任限額和每次事故每人責任限額由投保人和保險人在簽訂保險合同時協(xié)商確定,其中每次事故每人責任限額不超過5萬元。

第四條 賠償處理

(一)按人民法院對被保險人應承擔精神損害賠償責任的生效判決以及保險合同的約定進行賠償;協(xié)商、調解結果中所確定的被保險人的精神損害賠償責任,經(jīng)保險人書面同意后,保險人負責賠償。

(二)每次事故賠償實行20%的免賠率。

附加油污污染責任保險條款

投保人在同時投保了機動車損失保險和第三者責任保險的基礎上,可投保本附加險。

第一條 保險責任

保險期間內,被保險機動車在使用過程中發(fā)生意外事故,由于被保險機動車或第三方機動車自身油料或所載油料泄漏造成道路的污染損失及清理費用,依法應由被保險人承擔的損害賠償責任,保險人依照合同約定負責賠償。

第二條 責任免除

(一) 道路以外的損失;

(二) 由于污染所導致的罰款及任何間接損失;

(三) 應當由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賠償?shù)膿p失和費用。

第三條 責任限額

每次事故責任限額由投保人和保險人按5萬元、10萬元、20萬元、30萬元、50萬元的檔次協(xié)商確定。

第四條 賠償處理

(一) 保險事故發(fā)生后,根據(jù)法院、仲裁機構依法判決、裁定、裁決或調解,或者經(jīng)事故雙方當事人協(xié)商一致并經(jīng)保險人書面同意的,應由被保險人承擔的損害賠償責任,保險人在保險單載明的本附加險責任限額內給予賠償。

(二) 被保險人索賠時,應提供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交通行政管理部門等出具的事故證明、事故現(xiàn)場記錄以及其他與確認保險事故的性質、原因、損失程度等有關的證明和資料。

(三)每次事故賠償實行20%的免賠率。

附加機動車出境保險條款

投保人在同時投保了機動車損失保險和第三者責任保險的基礎上,可投保本附加險。

第一條 保險責任

保險期間內,經(jīng)雙方同意并在保險單上載明,保險人已承保的機動車損失保險、機動車第三者責任保險的保險責任擴展至香港、澳門或與中華人民共和國接壤的其他國家和地區(qū)。

擴展區(qū)域從出境處起算,由投保人和保險人按照200公里、500公里和1000公里的半徑范圍來確定。

第二條 責任免除

出境后,在非約定區(qū)域內被保險機動車發(fā)生事故造成的損失,保險人不負責賠償。

第三條 其他

本附加險生效后,投保人不得退保。

異地出險住宿費特約條款

投保人在同時投保了機動車損失保險和第三者責任保險的基礎上,可附加本特約條款。

第一條 保險責任

保險期間內,被保險機動車在保險合同簽訂地的地市級行政區(qū)域外發(fā)生機動車損失保險或第三者責任保險合同約定的保險事故,因在事故發(fā)生地修理被保險機動車或處理保險事故,被保險人或其受托人在事故發(fā)生地所在地市級行政區(qū)域內發(fā)生的必要的、合理的住宿費,保險人依照本特約條款的約定負責賠償。

第二條 保險金額

保險金額由投保人和保險人在簽訂保險合同時按500元、800元和1000元的檔次協(xié)商確定。

第三條 責任免除

(一)被保險人或其受托人在事故發(fā)生地所在的地市級行政區(qū)域以外的地點發(fā)生的住宿費,保險人不負責賠償。事故發(fā)生地為直轄市的,對被保險人或其受托人在直轄市行政區(qū)域以外的地點發(fā)生的住宿費,保險人不負責賠償。

(二)被保險人不能提供本特約條款約定的住宿費發(fā)票或住宿時間證明的,保險人不負責賠償。

第四條 賠償處理

(一)被保險人索賠時應提供住宿費發(fā)票及住宿旅館出具的住宿時間證明。

(二)保險人在保險金額內按每日住宿費之和計算賠償。每日住宿費按以下方式確定:

每日住宿費按同一旅館的住宿費發(fā)票總金額除以住宿天數(shù)計算,超過200元的,按200元計算。居住不同旅館的,每日住宿費按前述方式分別計算。

(三)保險期間內,累計賠款金額達到保險金額的,本特約條款保險責任終止。

不計免賠率特約條款

經(jīng)特別約定,保險事故發(fā)生后,按照對應投保的險種規(guī)定的免賠率計算的、應當由被保險人自行承擔的免賠金額部分,保險人負責賠償。

下列情況下,應當由被保險人自行承擔的免賠金額,保險人不負責賠償:

一、機動車損失保險中應當由第三方負責賠償而無法找到第三方的;

二、被保險人根據(jù)有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選擇自行協(xié)商方式處理交通事故,但不能證明事故原因的;

三、因違反安全裝載規(guī)定而增加的;

四、投保時指定駕駛人,保險事故發(fā)生時為非指定駕駛人使用被保險機動車而增加的;

五、投保時約定行駛區(qū)域,保險事故發(fā)生在約定行駛區(qū)域以外而增加的;

六、因保險期間內發(fā)生多次保險事故而增加的;

七、發(fā)生機動車盜搶保險規(guī)定的全車損失保險事故時,被保險人未能提供《機動車行駛證》、《機動車登記證書》、機動車來歷憑證、車輛購置稅完稅證明(車輛購置附加費繳費證明)或免稅證明而增加的;

八、可附加本條款但未選擇附加本條款的險種規(guī)定的;

九、不可附加本條款的險種規(guī)定的。

多次出險增加免賠率特約條款

投保了機動車損失保險的機動車,可附加本特約條款。保險人按照保險監(jiān)管部門批準的機動車保險費率方案對機動車損失保險給予保險費優(yōu)惠。

附加本特約條款的被保險機動車在保險期間內發(fā)生多次保險事故的(自然災害引起的事故除外),免賠率從第三次開始每次增加5%,累計增加免賠率不超過25%。

指定專修廠特約條款

投保了機動車損失保險的機動車,可附加本特約條款。

投保人在投保時未選擇本特約條款的,機動車損失保險事故發(fā)生后,因保險事故損壞的機動車輛,在修理前應當按照主險條款的規(guī)定,由被保險人與保險人協(xié)商確定修理方式和費用。

投保人在投保時選擇本特約條款,并增加支付本特約條款的保險費的,機動車損失保險事故發(fā)生后,被保險人可自主選擇具有被保險機動車輛專修資格的修理廠進行修理。

法律費用特約條款

投保了機動車第三者責任保險或車上人員責任保險的機動車,可附加本特約條款。

保險期間內,經(jīng)保險人事先書面同意,被保險人因發(fā)生第三者責任保險或車上人員責任保險的保險事故給第三者或車上人員造成損害而被提起仲裁或訴訟的,對應由被保險人支付的仲裁或者訴訟費用以及其他費用,保險人在本特約條款的每次事故責任限額內負責賠償。每次事故責任限額由投保人和保險人在投保時按1萬元、2萬元、5萬元的檔次協(xié)商確定。

第8篇 中國人民保險公司企業(yè)財產保險投保單

中國人民保險公司企業(yè)財產保險投保單

投保單位:

保險財產地址:

聯(lián) 系 人: 電話:

茲將下列財產向中國人民保險公司投保企業(yè)財產保險:

保 險 財 產 名 稱

保 險 金 額

特 別 約 定

保險金額合計人民幣

保險費率:每千元 元

保險費:人民幣

保險期限: 個月自 年 月 日零時起

至 年 月 日二十四時止

注意:本投保單在未經(jīng)保險公司同意,或未簽發(fā)保險單之前,不生保險效力。

保險單號碼 簽發(fā)日期 簽章

投保單位簽章:

年 月 日

第9篇 金融合同:北京分公司家庭財產保險條款

第一章可保財產

第一條凡是存放在本保險單上載明的地點,屬于被保險人所有的下列家庭財產均可做為保險標的,由投保人向保險人辦理投保手續(xù)。

一、衣著用品、床上用品;

二、家具、用具、室內裝修物;

三、家用電器、文化娛樂用品;

四、農村家庭的農具、工具;

五、經(jīng)被保險人與保險人特別約定,并且在保險單上載明,屬于與他人共有的本條一至四款所列財產。

本條所指被保險人為參加保險的城鄉(xiāng)居民(下同)。

本條所指保險人為中國太平洋保險公司(下同)。

第二章不保財產

第二條下列財產不在保險財產范圍之內:

一、房屋及附屬設備;

二、交通工具;

三、拖拉機、農用機械等;

四、個體工商戶、連家鋪子因營業(yè)所使用的財產和待銷商品;

五、金銀、珠寶、玉器、首飾、貨幣、票證、有價證券、紀念幣、獎章、獎牌、郵票、古玩、古書、字畫、文件、帳冊、技術資料、圖表、家畜、寵物、花、樹、魚、蟲、鳥、盆景以及其他無法鑒定價值的財產和工藝品;

六、煙酒、食品、糧食、農副產品、藥品、化妝品;

七、游戲卡、唱盤、影碟、錄音錄象帶、軟盤、表、筆、眼鏡、無線通訊設備、打火機、手包等經(jīng)常隨身攜帶的物品;

八、本保險條款第一條保險財產中未列明的其它家庭財產和正處于緊急危險狀態(tài)下的財產。

第三章保險期限

第三條保險期限分為一年、三年、五年期、長效還本保險為一年至八年有效。自辦理投保手續(xù)并交納保險費次日零時起到規(guī)定期滿日的二十四時止。

第四章保險金額

第四條由被保險人根據(jù)保險財產的實際價值自行確定,并且按照保險單上規(guī)定的保險財產項目分別列明。

第五章保險費

第五條本保險分為非還本及還本保險兩種形式,由投保人自愿選擇,被保險人應當在投保時依照收費標準一次繳清保險費。收費標準請詳見附表。

第六章保險責任

第六條保險人僅對由于下列原因造成保險財產的經(jīng)濟損失、負賠償責任:

一、火災、爆炸;

二、雷擊、冰雹、雪災、洪水、地震、地陷、崖崩、龍卷風、冰凌、泥石流;

三、空中運行物體墜落,以及外來的建筑物和其它固定物體的倒塌;

四、在發(fā)生以上災害事故時,為防止災害蔓延采取的必要措施所造成的保險財產損失,以及在施救過程中支付的合理費用。

第七章除外責任

第七條保險財產由于下列原因造成的損失,保險人不負賠償責任:

一、戰(zhàn)爭、軍事行動或暴力行為;

二、核子輻射和污染;

三、被保險人或其家屬成員的故意行為;

四、電視、電器(包括屬于電器性質的文化娛樂用品)、電氣設備因使用過度和超電壓、碰線、弧花、走電自身發(fā)熱等原因所造成本身的損毀;

五、堆放在露天及罩棚下保險財產,以及用蘆席、稻草、油毛氈、麥桿、蘆葦、帆布等材料為外墻、屋頂、屋架的簡陋屋棚,由于暴風、暴雨所造成的損失;

六、蟲蛀、鼠咬、霉爛、變質以及其它不屬于本保險單第六條所列保險責任范圍內的損失;

七、保險財產在違章建筑、危險建筑內發(fā)生的保險事故的損失。

第八章退保

第八條非還本保險形式的保險,未屆保險期滿中途不辦理退保手續(xù)。

第九條凡投保人選擇一年、三年、五年還本保險形式的,投保后享受下列保險待遇,并應遵循下列規(guī)定:

一、保險期滿后,保險責任即行終止,保險人將投保人交納的保險本金全數(shù)退還給投保人。

二、保險期滿后,若不退保,投保人應另辦續(xù)保手續(xù)。

三、被保險人如在保險期內要求退還保險本金,就根據(jù)非還本家財險費率計收本保險年度的保險費,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從應退還的保險本金中扣回。

第十條投保人選擇長效還本保險形式的投保后享受下列保險待遇,并應遵循下列規(guī)定:

一、長效還本保險期為八年有效,八年保險期滿保險責任即行終止,保險人將投保人交納的保險本金全數(shù)退還給投保人。

二、長效還本保險期滿五年以上要求退還保險本金的,要視本保險年度內是否出險而不定期,若本保險年度內出險,發(fā)生賠款的要按短期計費標準計收(見短期計費標準表計算),從退還的保險本金中扣回;若本保險年度內未出險,未發(fā)生賠款的不收取任何費用,將保險本金全數(shù)退還給投保人。

三、保期不滿五年要求退還保險本金的,依照本條款第九條第三款規(guī)定辦理。

第九章賠償處理

第十一條保險財產遭受保險責任范圍內的損失時,保險人根據(jù)實際損失和損失當天出險當?shù)氐氖袌鲋刂脙r,并且按其新舊程度計算賠款,但以不超過保險單上分項列明的保險金額為限。如保險單上未列分項保險金額時,分項賠償限額按以下比例計算賠償;衣著及床上用品按20%計算;家具、用具、室內裝修物按30%計算;家用電器、文化娛樂用品按50%計算。

第十二條依本條款第六條第四款規(guī)定支付的合理的施救費用,應與保險財產直接損失賠償金額分別計算,各以不超過保險金額為限。

第十三條保險財產遭受損失后的殘余部分,應合理作價折歸被保險人,并且在賠款中扣除。

第十四條保險財產發(fā)生保險責任范圍內的災害或事故時,被保險人應當盡力施救并保存現(xiàn)場,向當?shù)毓膊块T或有關部門報告,同時立即通知保險人,以便及時確定損失、查勘處理。

第十五條被保險人在向保險人申請賠償時,應當提供保險單、保險財產損失清單、施救費用單據(jù)以及所在單位、街道、鄉(xiāng)(鎮(zhèn))和有關職能部門(如公安、氣象等部門)的證明。

第十六條保險財產發(fā)生保險責任范圍內的損失,應當由第三方負責賠償?shù)模槐kU人應當向第三方索賠。如果被保險人向保險人提出賠償請示時,保險人可以按照本條款的有關規(guī)定先予賠償,但被保險人必須將向第三方追償?shù)臋嗬D讓給保險人,并協(xié)助保險人向第三方追償。

第十七條保險財產在發(fā)生保險責任范圍內損失后,被保險人應如實向保險人提供損失情況,如有虛報損失等欺騙行為,保險人有權拒絕賠償或追回已經(jīng)支付的賠償,并終止保險合同。

第十章被保險人義務

第十八條在保險期限內,保險財產存放地點發(fā)生變更,或保險財產所有權變更,被保險人應及時向保險人申請辦理批改手續(xù)。

第十九條被保險人應當維護保險財產的安全,按照有關部門的要求做好防災防損工作。

第二十條被保險人如果不發(fā)行或違反本條款的各項義務和規(guī)定,保險人有權拒絕賠償。

第十一章其它事項

保險財產遭受部分損失經(jīng)保險人賠償以后,該保險年度的有效保險金額為原保險金額減去賠償金額后的余額。

非還本形式的保險若在保險期內累計賠款彀保險金額時,保險責任即行終止,不退還終止日至屆滿日的保險費。

在同一保險年度內累計賠款達到保險金額時,該保險年度的保險責任即行終止,但保險單以及剩余年度的保險金額仍全額有效。

本條所述各種情況,應由保險人出具批單加以批注。

第二十二條如果被保險人從其知道或應當知道保險財產遭受損失的當天起,一年內不向保險人申請索賠,不提供本條款第十五條所規(guī)定的單證,或者從保險人書面通知之日起一年內不領取賠款,即作為自愿放棄權益。

第二十三條還本保險形式的保險,保險人有權根據(jù)銀行同期儲蓄利率的變動,相應調整費率或保險金額,并告知被保險人。

第十二章保險仲裁

第二十四條被保險人和保險人發(fā)生爭議不能解決時,可以提交仲裁機構仲裁或法院處理。

家庭財產險附加盜竊險條款

本保險為家產財產險附加險,只有在投保人投保了家庭財產險的基礎上,經(jīng)保險人同意,才能投保家庭財產附加盜竊險,其保險金額以不超過投保人投保的家庭財產險的保險金額為限。

茲經(jīng)投保人(或被保險人)與保險人雙方約定:本保險單承保的家庭按照以下規(guī)定附加盜竊保險。

一、存放于保險地址室內的保險財產,因為遭受外來的、有明顯痕跡的盜竊損失,保險人負賠償責任。

二、被保險人及其家庭成員、服務人員、寄居人的故意行為、或勾結慫恿他人盜竊或因順手偷摸、窗外鉤物等無法證明外來人員盜竊的損失,保險人不負賠償責任。

三、本保險按照保險單所列財產項目分項承保、分項理賠。

四、被保險人在保險財產遭受保險責任范圍內的盜竊損失后,要保存現(xiàn)場,向當?shù)毓膊块T如實報案,并立即通知保險人,否則如保險人無法確定保險責任及損失情況的,保險人有權不予賠償。

五、賠款后,破案追回的保險財產,應歸保險人所有。衩保險人如果愿意收回該項被追回的財產,其已經(jīng)領取的賠償金必須退還給保險人,保險人對被追回的財產的損毀部分,可以按照實際損失補償。

六、本附加險的其它未盡事宜按照家庭財產保險條款規(guī)定辦理。

第10篇 北京分公司家庭財產保險條款新

第一章可保財產

第一條凡是存放在本保險單上載明的地點,屬于被保險人所有的下列家庭財產均可做為保險標的,由投保人向保險人辦理投保手續(xù)。

一、衣著用品、床上用品;

二、家具、用具、室內裝修物;

三、家用電器、文化娛樂用品;

四、農村家庭的農具、工具;

五、經(jīng)被保險人與保險人特別約定,并且在保險單上載明,屬于與他人共有的本條一至四款所列財產。

本條所指被保險人為參加保險的城鄉(xiāng)居民(下同)。

本條所指保險人為中國太平*保險公司(下同)。

第二章不保財產

第二條下列財產不在保險財產范圍之內:

一、房屋及附屬設備;

二、交通工具;

三、拖拉機、農用機械等;

四、個體工商戶、連家鋪子因營業(yè)所使用的財產和待銷商品;

五、金銀、珠寶、玉器、首飾、貨幣、票證、有價證券、紀念幣、獎章、獎牌、郵票、古玩、古書、字畫、文件、帳冊、技術資料、圖表、家畜、寵物、花、樹、魚、蟲、鳥、盆景以及其他無法鑒定價值的財產和工藝品;

六、煙酒、食品、糧食、農副產品、藥品、化妝品;

七、游戲卡、唱盤、影碟、錄音錄象帶、軟盤、表、筆、眼鏡、無線通訊設備、打火機、手包等經(jīng)常隨身攜帶的物品;

八、本保險條款第一條保險財產中未列明的其它家庭財產和正處于緊急危險狀態(tài)下的財產。

第三章保險期限

第三條保險期限分為一年、三年、五年期、長效還本保險為一年至八年有效。自辦理投保手續(xù)并交納保險費次日零時起到規(guī)定期滿日的二十四時止。

第四章保險金額

第四條由被保險人根據(jù)保險財產的實際價值自行確定,并且按照保險單上規(guī)定的保險財產項目分別列明。

第五章保險費

第五條本保險分為非還本及還本保險兩種形式,由投保人自愿選擇,被保險人應當在投保時依照收費標準一次繳清保險費。收費標準請詳見附表。

第六章保險責任

第六條保險人僅對由于下列原因造成保險財產的經(jīng)濟損失、負賠償責任:

一、火災、爆炸;

二、雷擊、冰雹、雪災、洪水、地震、地陷、崖崩、龍卷風、冰凌、泥石流;

三、空中運行物體墜落,以及外來的建筑物和其它固定物體的倒塌;

四、在發(fā)生以上災害事故時,為防止災害蔓延采取的必要措施所造成的保險財產損失,以及在施救過程中支付的合理費用。

第七章除外責任

第七條保險財產由于下列原因造成的損失,保險人不負賠償責任:

一、戰(zhàn)爭、軍事行動或暴力行為;

二、核子輻射和污染;

三、被保險人或其家屬成員的故意行為;

四、電視、電器(包括屬于電器性質的文化娛樂用品)、電氣設備因使用過度和超電壓、碰線、弧花、走電自身發(fā)熱等原因所造成本身的損毀;

五、堆放在露天及罩棚下保險財產,以及用蘆席、稻草、油毛氈、麥桿、蘆葦、帆布等材料為外墻、屋頂、屋架的簡陋屋棚,由于暴風、暴雨所造成的損失;

六、蟲蛀、鼠咬、霉爛、變質以及其它不屬于本保險單第六條所列保險責任范圍內的損失;

七、保險財產在違章建筑、危險建筑內發(fā)生的保險事故的損失。

第八章退保

第八條非還本保險形式的保險,未屆保險期滿中途不辦理退保手續(xù)。

第九條凡投保人選擇一年、三年、五年還本保險形式的,投保后享受下列保險待遇,并應遵循下列規(guī)定:

一、保險期滿后,保險責任即行終止,保險人將投保人交納的保險本金全數(shù)退還給投保人。

二、保險期滿后,若不退保,投保人應另辦續(xù)保手續(xù)。

三、被保險人如在保險期內要求退還保險本金,就根據(jù)非還本家財險費率計收本保險年度的保險費,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從應退還的保險本金中扣回。

第十條投保人選擇長效還本保險形式的投保后享受下列保險待遇,并應遵循下列規(guī)定:

一、長效還本保險期為八年有效,八年保險期滿保險責任即行終止,保險人將投保人交納的保險本金全數(shù)退還給投保人。

二、長效還本保險期滿五年以上要求退還保險本金的,要視本保險年度內是否出險而不定期,若本保險年度內出險,發(fā)生賠款的要按短期計費標準計收(見短期計費標準表計算),從退還的保險本金中扣回;若本保險年度內未出險,未發(fā)生賠款的不收取任何費用,將保險本金全數(shù)退還給投保人。

三、保期不滿五年要求退還保險本金的,依照本條款第九條第三款規(guī)定辦理。

第九章賠償處理

第十一條保險財產遭受保險責任范圍內的損失時,保險人根據(jù)實際損失和損失當天出險當?shù)氐氖袌鲋刂脙r,并且按其新舊程度計算賠款,但最高以不超過保險單上分項列明的保險金額為限。如保險單上未列分項保險金額時,分項賠償限額按以下比例計算賠償;衣著及床上用品按20%計算;家具、用具、室內裝修物按30%計算;家用電器、文化娛樂用品按50%計算。

第十二條依本條款第六條第四款規(guī)定支付的合理的施救費用,應與保險財產直接損失賠償金額分別計算,各以不超過保險金額為限。

第十三條保險財產遭受損失后的殘余部分,應合理作價折歸被保險人,并且在賠款中扣除。

第十四條保險財產發(fā)生保險責任范圍內的災害或事故時,被保險人應當盡力施救并保存現(xiàn)場,向當?shù)毓膊块T或有關部門報告,同時立即通知保險人,以便及時確定損失、查勘處理。

第十五條被保險人在向保險人申請賠償時,應當提供保險單、保險財產損失清單、施救費用單據(jù)以及所在單位、街道、鄉(xiāng)(鎮(zhèn))和有關職能部門(如公安、氣象等部門)的證明。

第十六條保險財產發(fā)生保險責任范圍內的損失,應當由第三方負責賠償?shù)?,被保險人應當向第三方索賠。如果被保險人向保險人提出賠償請示時,保險人可以按照本條款的有關規(guī)定先予賠償,但被保險人必須將向第三方追償?shù)臋嗬D讓給保險人,并協(xié)助保險人向第三方追償。

第十七條保險財產在發(fā)生保險責任范圍內損失后,被保險人應如實向保險人提供損失情況,如有虛報損失等欺騙行為,保險人有權拒絕賠償或追回已經(jīng)支付的賠償,并終止保險合同。

第十章被保險人義務

第十八條在保險期限內,保險財產存放地點發(fā)生變更,或保險財產所有權變更,被保險人應及時向保險人申請辦理批改手續(xù)。

第十九條被保險人應當維護保險財產的安全,按照有關部門的要求做好防災防損工作。

第二十條被保險人如果不發(fā)行或違反本條款的各項義務和規(guī)定,保險人有權拒絕賠償。

第十一章其它事項

保險財產遭受部分損失經(jīng)保險人賠償以后,該保險年度的有效保險金額為原保險金額減去賠償金額后的余額。

非還本形式的保險若在保險期內累計賠款彀保險金額時,保險責任即行終止,不退還終止日至屆滿日的保險費。

在同一保險年度內累計賠款達到保險金額時,該保險年度的保險責任即行終止,但保險單以及剩余年度的保險金額仍全額有效。

本條所述各種情況,應由保險人出具批單加以批注。

第二十二條如果被保險人從其知道或應當知道保險財產遭受損失的當天起,一年內不向保險人申請索賠,不提供本條款第十五條所規(guī)定的單證,或者從保險人書面通知之日起一年內不領取賠款,即作為自愿放棄權益。

第二十三條還本保險形式的保險,保險人有權根據(jù)銀行同期儲蓄利率的變動,相應調整費率或保險金額,并告知被保險人。

第十二章保險仲裁

第二十四條被保險人和保險人發(fā)生爭議不能解決時,可以提交仲裁機構仲裁或法院處理。

家庭財產險附加盜竊險條款

本保險為家產財產險附加險,只有在投保人投保了家庭財產險的基礎上,經(jīng)保險人同意,才能投保家庭財產附加盜竊險,其保險金額以不超過投保人投保的家庭財產險的保險金額為限。

茲經(jīng)投保人(或被保險人)與保險人雙方約定:本保險單承保的家庭按照以下規(guī)定附加盜竊保險。

一、存放于保險地址室內的保險財產,因為遭受外來的、有明顯痕跡的盜竊損失,保險人負賠償責任。

二、被保險人及其家庭成員、服務人員、寄居人的故意行為、或勾結慫恿他人盜竊或因順手偷摸、窗外鉤物等無法證明外來人員盜竊的損失,保險人不負賠償責任。

三、本保險按照保險單所列財產項目分項承保、分項理賠。

四、被保險人在保險財產遭受保險責任范圍內的盜竊損失后,要保存現(xiàn)場,向當?shù)毓膊块T如實報案,并立即通知保險人,否則如保險人無法確定保險責任及損失情況的,保險人有權不予賠償。

五、賠款后,破案追回的保險財產,應歸保險人所有。衩保險人如果愿意收回該項被追回的財產,其已經(jīng)領取的賠償金必須退還給保險人,保險人對被追回的財產的損毀部分,可以按照實際損失補償。

六、本附加險的其它未盡事宜按照家庭財產保險條款規(guī)定辦理。

第11篇 中國人民保險公司財產保險合同

2023中國人民保險公司財產保險中國人民保險公司財產保險合同

財產保險單

保險單號次:_______________

根據(jù)被保險人申請中國人民保險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在被保險人繳付約定的保險費后,按照背面所載條款和附加條款的規(guī)定,在本保險單期內,承保下述被保險人下列財產,特立本保險單。

被保險人:___________________

保險財產及保險金額:

總保險金額:

費率:

保險費:

保險期限:個月自至中午12時正

保險財產地址:

備注:

中國人民保險公司

日期:____________

于:______________

財產保險條款

一、保險財產范圍

凡載于本保險單及附表上的保險財產,不論其為被保險人所有,或替他人保管,或與他人所共有而由被保險人所負責者,均屬被保險財產。

二、特約保險財產

金銀,珠鉆,寶石,郵票,古幣,古玩,古書,古畫,高級藝術作品,電腦資料非經(jīng)被保險人與本公司特別約定并在保單上載明時,不在保險財產范圍以內。

但對有價證券,票據(jù),現(xiàn)金,文件,帳冊,圖紙,槍枝彈藥,爆炸物品,本公司一律不予承保。

三、責任范圍

保險財產,由于下列原因造成損失時,本公司負責賠償:

1.火災,雷電,爆炸或水管爆裂。

2.暴風雨,颶風,臺風,龍卷風,洪水,海嘯,雹災,山崩,雪崩,地震,火山爆發(fā),地面下陷下沉,地下發(fā)火。

3.飛機墜毀,飛機部件或飛行物體墜落。

四、除外責任

本公司對下列各項不負責賠償;

1.戰(zhàn)爭,類似戰(zhàn)爭行為,敵對行為,武裝沖突,沒收,征用,罷工,暴動引起的損失。

2.被保險人或其代表的故意行為或重大過失引起的損失。

3.直接或間接由于核反應,核子幅射和放射性污染引起的損失。

4.由于超負荷,超電壓,碰線,電弧,走電,短路和大氣放電造成電氣用具或電氣設備本身的損失。

5.凡因物質本身變化,自然發(fā)熱,自燃或因烘焙所致財產之自身損失。

6.由于當局命令而焚毀之財產。

7.事故發(fā)生而引起生產停頓或營業(yè)中斷等間接損失。

8.堆放在露天以及在使用蘆席,篷布,茅草,油毛氈做棚頂?shù)恼峙锵碌谋kU財產,因遭受暴風雨造成的損毀。

9.其他不屬于第三條所承保的災害或事故引起的損失。

五、賠償處理

1.發(fā)生損失事故后,被保險人應立即通知本公司,并用書面提供詳細經(jīng)過。

2.發(fā)生損失后被保險人應采取一切必要的措施將損失減少至最低限度,對有益的合理措施費用,本公司可予以償付,但以不超過遭受損失財產的保額為限。

3.被保險人要求賠償時,應提供保險單,損失清單和其他必要的單證。索賠期限,從保險財產遭受損失之日起,不得超過一年。

4.保險財產遭受保險責任范圍內的損失時,應按損失當時市價計算賠款,其市價總額低于保險金額時,按市價賠償,其市價總額高于保額時,則其差額應認為被保險人所自保,本公司按受損財產的保額與市價的比例賠償。若本保險單所載財產不止一項時,應分項按照本條規(guī)定辦理。

5.保險財產發(fā)生部分損失時,本公司可按貶值率賠付現(xiàn)金或賠付基本修復原狀的修配費用。

6.保險財產發(fā)生損失后,本公司如按全損償付,其損余價值應在賠款內扣除。

7.損失賠償后的保險金額應相應減少,由本公司出具批單批注,并不退保費。

8.如本保險單所保財產在損失發(fā)生時另有別家公司保險存在,不論系被保險人或他人所投保,如屬同一財產,本公司僅負按照比例分攤損失的責任。

六、其他事項

1.被保險人應采取合理的預防措施,防止發(fā)生意外事故,對本公司代表提出的合理化防損建議應認真考慮并付諸實施。

2.保險財產如有變動(如財產所在地的變動,建筑物的拆修,增添,保額的調整等),被保險人應及時書面通知本公司辦理批改手續(xù)。

3.被保險人可隨時申請注銷本保險單,本公司也可在十五天前通知注銷。對于保險單已生效期間的保費,前者按本公司短期費率計算,后者應按日平均計算。

4.被保險人與本公司之間一切有關保險的爭議應通過友好協(xié)商解決。如果協(xié)商達不成協(xié)議,可申請仲裁機構或法院審理。除事先另有協(xié)議外,仲裁或法律訴訟應在被告方所在地。

第12篇 北京分公司家庭財產保險條款通用

第一章 可保財產

第一條 凡是存放在本保險單上載明的地點,屬于被保險人所有的下列家庭財產均可做為保險標的,由投保人向保險人辦理投保手續(xù)。

一、衣著用品、床上用品

二、家具、用具、室內裝修物

三、家用電器、文化娛樂用品

四、農村家庭的農具、工具

五、經(jīng)被保險人與保險人特別約定,并且在保險單上載明,屬于與他人共有的本條一至四款所列財產。

本條所指被保險人為參加保險的城鄉(xiāng)居民(下同)。

本條所指保險人為中國太平洋保險公司(下同)。

第二章 不保財產

第二條 下列財產不在保險財產范圍之內:

一、房屋及附屬設備

二、交通工具

三、拖拉機、農用機械等

四、個體工商戶、連家鋪子因營業(yè)所使用的財產和待銷商品

五、金銀、珠寶、玉器、首飾、貨幣、票證、有價證券、紀念幣、獎章、獎牌、郵票、古玩、古書、字畫、文件、帳冊、技術資料、圖表、家畜、寵物、花、樹、魚、蟲、鳥、盆景以及其他無法鑒定價值的財產和工藝品

六、煙酒、食品、糧食、農副產品、藥品、化妝品

七、游戲卡、唱盤、影碟、錄音錄象帶、軟盤、表、筆、眼鏡、無線通訊設備、打火機、手包等經(jīng)常隨身攜帶的物品

八、本保險條款第一條保險財產中未列明的其它家庭財產和正處于緊急危險狀態(tài)下的財產。

第三章 保險期限

第三條 保險期限分為一年、三年、五年期、長效還本保險為一年至八年有效。自辦理投保手續(xù)并交納保險費次日零時起到規(guī)定期滿日的二十四時止。

第四章 保險金額

第四條 由被保險人根據(jù)保險財產的實際價值自行確定,并且按照保險單上規(guī)定的保險財產項目分別列明。

第五章 保險費

第五條 本保險分為非還本及還本保險兩種形式,由投保人自愿選擇,被保險人應當在投保時依照收費標準一次繳清保險費。收費標準請詳見附表。

第六章 保險責任

第六條 保險人僅對由于下列原因造成保險財產的經(jīng)濟損失、負賠償責任:

一、火災、爆炸

二、雷擊、冰雹、雪災、洪水、地震、地陷、崖崩、龍卷風、冰凌、泥石流

三、空中運行物體墜落,以及外來的建筑物和其它固定物體的倒塌

四、在發(fā)生以上災害事故時,為防止災害蔓延采取的必要措施所造成的保險財產損失,以及在施救過程中支付的合理費用。

第七章 除外責任

第七條 保險財產由于下列原因造成的損失,保險人不負賠償責任:

一、戰(zhàn)爭、軍事行動或暴力行為

二、核子輻射和污染

三、被保險人或其家屬成員的故意行為

四、電視、電器(包括屬于電器性質的文化娛樂用品)、電氣設備因使用過度和超電壓、碰線、弧花、走電自身發(fā)熱等原因所造成本身的損毀

五、堆放在露天及罩棚下保險財產,以及用蘆席、稻草、油毛氈、麥桿、蘆葦、帆布等材料為外墻、屋頂、屋架的簡陋屋棚,由于暴風、暴雨所造成的損失

六、蟲蛀、鼠咬、霉爛、變質以及其它不屬于本保險單第六條所列保險責任范圍內的損失

七、保險財產在違章建筑、危險建筑內發(fā)生的保險事故的損失。

第八章 退保

第八條 非還本保險形式的保險,未屆保險期滿中途不辦理退保手續(xù)。

第九條 凡投保人選擇一年、三年、五年還本保險形式的,投保后享受下列保險待遇,并應遵循下列規(guī)定:

一、保險期滿后,保險責任即行終止,保險人將投保人交納的保險本金全數(shù)退還給投保人。

二、保險期滿后,若不退保,投保人應另辦續(xù)保手續(xù)。

三、被保險人如在保險期內要求退還保險本金,就根據(jù)非還本家財險費率計收本保險年度的保險費,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從應退還的保險本金中扣回。

第十條 投保人選擇長效還本保險形式的投保后享受下列保險待遇,并應遵循下列規(guī)定:

一、長效還本保險期為八年有效,八年保險期滿保險責任即行終止,保險人將投保人交納的保險本金全數(shù)退還給投保人。

二、長效還本保險期滿五年以上要求退還保險本金的,要視本保險年度內是否出險而不定期,若本保險年度內出險,發(fā)生賠款的要按短期計費標準計收(見短期計費標準表計算),從退還的保險本金中扣回若本保險年度內未出險,未發(fā)生賠款的不收取任何費用,將保險本金全數(shù)退還給投保人。

三、保期不滿五年要求退還保險本金的,依照本條款第九條第三款規(guī)定辦理。

第九章 賠償處理

第十一條 保險財產遭受保險責任范圍內的損失時,保險人根據(jù)實際損失和損失當天出險當?shù)氐氖袌鲋刂脙r,并且按其新舊程度計算賠款,但最高以不超過保險單上分項列明的保險金額為限。如保險單上未列分項保險金額時,分項賠償限額按以下比例計算賠償衣著及床上用品按20%計算家具、用具、室內裝修物按30%計算家用電器、文化娛樂用品按50%計算。

第十二條 依本條款第六條第四款規(guī)定支付的合理的施救費用,應與保險財產直接損失賠償金額分別計算,各以不超過保險金額為限。

第十三條 保險財產遭受損失后的殘余部分,應合理作價折歸被保險人,并且在賠款中扣除。

第十四條 保險財產發(fā)生保險責任范圍內的災害或事故時,被保險人應當盡力施救并保存現(xiàn)場,向當?shù)毓膊块T或有關部門報告,同時立即通知保險人,以便及時確定損失、查勘處理。

第十五條 被保險人在向保險人申請賠償時,應當提供保險單、保險財產損失清單、施救費用單據(jù)以及所在單位、街道、鄉(xiāng)(鎮(zhèn))和有關職能部門(如公安、氣象等部門)的證明。

第十六條 保險財產發(fā)生保險責任范圍內的損失,應當由第三方負責賠償?shù)?,被保險人應當向第三方索賠。如果被保險人向保險人提出賠償請示時,保險人可以按照本條款的有關規(guī)定先予賠償,但被保險人必須將向第三方追償?shù)臋嗬D讓給保險人,并協(xié)助保險人向第三方追償。

第十七條 保險財產在發(fā)生保險責任范圍內損失后,被保險人應如實向保險人提供損失情況,如有虛報損失等欺騙行為,保險人有權拒絕賠償或追回已經(jīng)支付的賠償,并終止保險合同。

第十章 被保險人義務

第十八條 在保險期限內,保險財產存放地點發(fā)生變更,或保險財產所有權變更,被保險人應及時向保險人申請辦理批改手續(xù)。

第十九條 被保險人應當維護保險財產的安全,按照有關部門的要求做好防災防損工作。

第二十條 被保險人如果不發(fā)行或違反本條款的各項義務和規(guī)定,保險人有權拒絕賠償。

第十一章 其它事項

保險財產遭受部分損失經(jīng)保險人賠償以后,該保險年度的有效保險金額為原保險金額減去賠償金額后的余額。

非還本形式的保險若在保險期內累計賠款彀保險金額時,保險責任即行終止,不退還終止日至屆滿日的保險費。

在同一保險年度內累計賠款達到保險金額時,該保險年度的保險責任即行終止,但保險單以及剩余年度的保險金額仍全額有效。

本條所述各種情況,應由保險人出具批單加以批注。

第二十二條 如果被保險人從其知道或應當知道保險財產遭受損失的當天起,一年內不向保險人申請索賠,不提供本條款第十五條所規(guī)定的單證,或者從保險人書面通知之日起一年內不領取賠款,即作為自愿放棄權益。

第二十三條 還本保險形式的保險,保險人有權根據(jù)銀行同期儲蓄利率的變動,相應調整費率或保險金額,并告知被保險人。

第十二章 保險仲裁

第二十四條 被保險人和保險人發(fā)生爭議不能解決時,可以提交仲裁機構仲裁或法院處理。

家庭財產險附加盜竊險條款

本保險為家產財產險附加險,只有在投保人投保了家庭財產險的基礎上,經(jīng)保險人同意,才能投保家庭財產附加盜竊險,其保險金額以不超過投保人投保的家庭財產險的保險金額為限。

茲經(jīng)投保人(或被保險人)與保險人雙方約定:本保險單承保的家庭按照以下規(guī)定附加盜竊保險。

一、存放于保險地址室內的保險財產,因為遭受外來的、有明顯痕跡的盜竊損失,保險人負賠償責任。

二、被保險人及其家庭成員、服務人員、寄居人的故意行為、或勾結慫恿他人盜竊或因順手偷摸、窗外鉤物等無法證明外來人員盜竊的損失,保險人不負賠償責任。

三、本保險按照保險單所列財產項目分項承保、分項理賠。

四、被保險人在保險財產遭受保險責任范圍內的盜竊損失后,要保存現(xiàn)場,向當?shù)毓膊块T如實報案,并立即通知保險人,否則如保險人無法確定保險責任及損失情況的,保險人有權不予賠償。

五、賠款后,破案追回的保險財產,應歸保險人所有。衩保險人如果愿意收回該項被追回的財產,其已經(jīng)領取的賠償金必須退還給保險人,保險人對被追回的財產的損毀部分,可以按照實際損失補償。

六、本附加險的其它未盡事宜按照家庭財產保險條款規(guī)定辦理。

第13篇 保險公司企業(yè)財產保險合同

企業(yè)財產保險條款

保險財產范圍

第一條 下列財產可以在保險財產范圍以內

(1)屬于被保險人所有或與他人共有而由被保險從負責的財產;

(2)由被保險人經(jīng)營管理或替他人保管的財產;

(3)具有其他法律上承認的與被保險人有經(jīng)濟利害關系的財產。

第二條 下列財產非經(jīng)被保險人與本公司特別約定,并且在保險單上載明,不在保險財產范圍以內

(1)金銀、珠寶、玉器、首飾、古玩、古書、古畫、郵票、藝術品、稀有金屬和其他珍貴財物;

(2)牲畜、禽類和其他飼養(yǎng)動物;

(3)堤堰、水閘、鐵路、道路、涵洞、橋梁、碼頭;

(4)礦井、礦坑內的設備和物資。

第三條 下列財產不在保險財產范圍以內

(1)土地、礦藏、礦井、礦坑、森林、水產資源以及未經(jīng)收割或收割后尚未入庫的農作物;

(2)貨幣、票證、有價證券、文件、賬冊、圖表、技術資料以及無法鑒定價值的財產;

(3)違章建筑、危險建筑、非法占用的財產;

(4)在運輸過程中的物資。

保險責任

第四條 由于下列原因造成保險財產的損失,本公司負賠償責任

(1)火災、爆炸;

(2)雷擊、暴風、龍卷風、暴雨、洪水、破壞性地震、地面突然塌陷、崖崩、突發(fā)性滑坡、雪災、雹災、冰凌、泥石流;

(3)空中運行物體墜落。

第五條 保險財產的下列損失本公司也負責賠償

(1)被保險人自有的供電、供水、供氣設備因第四條所列災害或事故遭受損害,引起停電、停水、停氣以致直接造成保險財產的損失;

(2)在發(fā)生第四條所列火災或事故時,為了搶救財產或防止災害蔓延,采取合理的、必要的措施而造成保險財產的損失。

第六條 發(fā)生保險事故時,為了減少保險財產損失,被保險人對保險財產采取施救、保護、整理措施而支出的合理費,由本公司負責賠償。

除外責任

第七條 由于下列原因造成保險財產的損失,本公司不負責賠償

(1)戰(zhàn)爭、軍事行動或暴亂;

(2)核子輻射或污染;

(3)被保險人的故意行為。

第八條 本公司對下列損失也不負責賠償

(1)保險財產遭受經(jīng)四條各款所列災害或事故引起停工、停業(yè)的損失以及各種間接損失;

(2)保險財產本身缺陷、保管不善導致的損壞;保險財產的變質、霉爛、受潮、蟲咬、自然磨損以及損耗;

(3)堆放在露天或罩棚下的保險財產以及罩棚,由于暴風、暴雨造成的損失;

(4)其他不屬于保險責任范圍內的損失和費用。

保險金額與賠款計算

第九條 固定資產可以按照賬面原值投保,也可以由被保險人與本公司協(xié)商按賬面原值加成數(shù)投保,也可以按重置重建價值投保。上述保險財產發(fā)生保險責任范圍內的損失,按以下方式計算賠償金額:

一、全部損失:

按保險金額賠償,如果受損財產的保險金額高于重置重建價值時,其賠償金額以不超過重置重建價值為限。

二、部分損失:

(一)按賬面原值投保的財產,如果受損財產的保險金額低于重置重建價值,應根據(jù)保險金額按財產損失程度或修復費用與重置重建價值的比例計算賠償金額;如果受損保險財產的保險金額相當于或高于重置重建價值,按實際損失計算賠償金額。

(二)按賬面原值加成數(shù)或按重置重建價值投保的財產,按實際損失計算賠償金額。

以上固定資產賠款應根據(jù)明細賬、卡分項計算,其中每項固定資產的最高賠償金額分別不得超過其投保時確定的保險金額。

第十條 流動資產可以按最近12個月的平均賬面余額投保,也可以按最近賬面余額投保。上述保險財產發(fā)生保險責任范圍內的損失,按以下方式計算賠償金額:

一、按最近12個月賬面平均余額投保的財產發(fā)生全部損失,按出險當時的賬面余額計算賠償金額發(fā)生部分損失,按實際損失計算賠償金額。

以上流動資產選擇部分科目投保的,其最高賠償金額分別不得超過出險當時該項科目的賬面余額。

二、按最近賬面余額投保的財產發(fā)生全部損失,按保險金額賠償,如果受損財產的實際損失金額低于保險金額,以不超過實際損失為限發(fā)生部分損失,在保險金額額度內按實際損失計算賠償金額,如果受損財產的保險金額低于出險當時的賬面余額時,應當按比例計算賠償金額。

以上流動資產選擇部分科目投保的,其最高賠償金額分別不得超過其投保時約定的該項科目的保險金額。

第十一條 已經(jīng)攤銷或不列入賬面的財產可以由被保險人與本公司協(xié)商按實際價值投保。該項保險財產發(fā)生保險責任范圍內的損失,按以下方式計算賠償金額:

一、 全部損失:

按保險金額賠償,如果受損財產的保險金額高于實際價值時,其賠償金額以不超過實際損失金額為限。

二、部分損失:

按實際損失計算賠償金額,但以不超過保險金額為限。

第十二條 被保險人因保險事故發(fā)生本條款第六條的費用支出時,本公司按以下方式計算賠償金額:

一、固定資產按賬面原值加成數(shù)或按重置重建價值投保的,流動資產按最近12個月賬面平均余額投保的,已經(jīng)攤銷或不列入賬面的財產經(jīng)被保險人與本公司協(xié)商按實際價值投保的,根據(jù)被保險人實際支出的費用計算賠償金額。

二、除按上列方式以外投保的財產,根據(jù)保險金額與重置重建價值或出險當時的賬面余額的比例計算賠償金額。

以上費用的最高賠償金額,以不超過保險金額為限。

第十三條 保險財產遭受損失以后的殘余部分,應當充分利用,協(xié)議作價折歸被保險人,并且在賠款中扣除,必要時可由本公司處理。

被保險人義務

第十四條 被保險人應當在簽訂保險合同之日起15天內按照保險費率規(guī)章的規(guī)定一次交清保險費。

第十五條 被保險人應當遵守國家有關部門制定的保險財產安全的各項規(guī)定,對安全檢查中發(fā)現(xiàn)的各種災害事故隱患,在接到防災主管部門或本公司提出的整改通知書后,必須認真付諸實施。

第十六條 在保險合同有效期內,被保險人名稱、保險財產占用性質、保險財產所在地址、保險財產增加危險程度等事項如有變更,被保險人應當及時書面向本公司申請辦理批改手續(xù)。

第十七條 保險財產發(fā)生保險事故時,被保險人應當積極搶救,使損失減少至最低限度,并立即通知本公司查勘現(xiàn)暢

第14篇 保險公司家庭財產保險合同書

第一條保險標的凡是存放在本保險單上載明的地點,屬于被保險人(即參加本保險的城鄉(xiāng)居民,下同)自有的下列家庭財產都可以向保險人投保。一、衣著用品、床上用品;二、家具、用具、室內裝修物;三、家用電器、文化、娛樂用品;四、農村家庭的農具、工具、已收獲入庫的農產品、副業(yè)產品;五、非機動交通工具;六、口糧;七、經(jīng)被保險人與保險人特別約定,并且在保險單上載明,屬于被保險人代他人保管或與他人共有而由被保險人負責的本條一至六款所列財產;八、其他具有法律上承認的與被保險人有經(jīng)濟利害關系的財產。第二條不保財產下列財產不在保險標的范圍以內:一、金銀、珠寶、鉆石、玉器、首飾、貨幣、票證、有價證券、郵票、古玩、古幣、古書、古畫、字畫、文件、帳冊、圖表、技術資料、家禽、家畜、花、樹、魚、鳥、盆景以及無法鑒定價值的財產;二、煙、酒、食品、保健品、藥品、化妝品;三、本保險條款第一條保險標的中未列明的其他家庭財產、非法占用的財產和正處于緊急危險狀態(tài)下的財產。

第三條保險責任由于下列原因造成保險標的直接經(jīng)濟損失,保險人依照本條款約定負責賠償:一、火災、爆炸;二、雷擊、龍卷風、洪水、雹災、雪災、地面突然塌陷、崖崩、冰凌、泥石流;三、飛行物體及其他空中運行物墜落,以及外來建筑物或其他固定物體的倒塌;四、季節(jié)性、區(qū)域性暴雨積水倒灌;五、管道爆裂;六、存放在保險地點室內,本保險單上載明的財產(各種表、筆、眼鏡、打火機、無線通訊工具、手提電腦、電腦筆記本、隨身聽等經(jīng)常隨身攜帶的物品除外),因遭受外來人員的撬門、砸窗、掘墻,有明顯被盜竊痕跡的損失;七、在發(fā)生上述保險災害事故時,為了防止災害蔓延,或因施救,保護所采取的必要措施而造成保險標的損失和支付的合理費用。

第四條責任免除由于下列原因造成保險標的損失,保險人不負賠償責任:一、戰(zhàn)爭、敵對行為、沖突、罷工、暴動;二、核反應、核子輻射和放射性污染;三、電機、電器(包括電器性質的文化娛樂用品)、電氣設備因使用過度、超電壓、碰線、弧花、走電、自身發(fā)熱等原因所造成的本身損毀;四、被保險人及其家庭成員、服務員、寄居人員的故意行為、或勾結縱容他人盜竊、或被外來人員順手偷摸、窗外鉤物所致的損失;五、地震所造成的一切損失;六、其他不屬于保險責任范圍內的損失和費用。

第五條保險金額、保險價值和保險費率一、保險金額由被保險人根據(jù)保險標的的實際價值自行確定,并且按照保險單上規(guī)定的保險標的項目分別列明;二、家庭財產的保險價值是出險時的實際價值。三、____年期保險,儲金為____元/千元保險金額;____年期保險,儲金為____元/千元保險金額;____年期保險,儲金為____

元/千元保險金額。

第六條保險期限保險期限為____年、____年、____年三種,從簽單次日零時起至保險到期日24時止。期滿續(xù)保,另辦手續(xù)。

第七條賠償處理一、保險標的遭受保險責任范圍內的損失,保險人根據(jù)實際損失,按損失當天出險地的市場平均價格及損失財產的購置年限計算賠償金額,但最高賠償金額以保險金額為限。若本保險單所載財產不止一項時,應分項按照本條款規(guī)定處理。二、本條款第三條第七款規(guī)定支付的施救保護費用,應與保險標的損失賠償金額分別計算,各以保險金額為限。三、保險標的遭受損失后的殘余部分,應協(xié)議作價折歸被保險人,在賠款中扣除。四、被保險人在向保險人申請賠償時,應當提供保險單、保險標的損失清單、技術鑒定證明、出險通知書、救護費用發(fā)票以及必要的單據(jù)和有關部門(如在單位、街道、鄉(xiāng)鎮(zhèn)及公安、氣象部門等)的證明,各項單證、證明必須真實可靠,不得有欺詐行為。被保險人的欺詐行為給保險人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保險人收到單證后應當迅速審定、核實。對手續(xù)齊全,達成賠償協(xié)議后,10日內履行賠償義務。五、由第三者責任對保險標的的損害而造成保險事故的,保險人自向被保險人支付賠償金之日起,在賠償金額內代位行使被保險人對第三者請求賠償?shù)臋嗬?。六、保險標的遭受部分損失經(jīng)保險人賠償后,其保險金額相應減少,由保險人出具批單加以注明;在保險期限內累計賠償達到保險金額時,該保險單的保險責任即行終止。保險當事人均可依法終止合同。七、如果本保險單所承保的財產存在重復保險時,本保險人按照比例分攤損失的原則負賠償責任。八、賠款后,破案追回的保險標的,應當歸保險人所有,被保險人如果愿意收回該項被追回的財產,其已經(jīng)領取的賠款必須退還給保險人。保險人對被追回財產的損毀部分,可以按照實際損失給予補償。如果被保險人從其知道保險標的遭受損失的當天起滿2年不向保險人申請索賠,不提供本條款第八條第四款所規(guī)定的單證,或者從保險人書面通知之日起滿2年不領取賠款的,即作為自愿放棄權益。

第八條被保險人義務一、被保險人應按照保險人規(guī)定的定期還本家庭財產保險儲金標準,在保險合同生效前一次交清保險儲金。保險期滿,保險人應將全部保險儲金退還給被保險人。被保險人如在保險期限內要求退還保險儲金,保險人按照定期還本家庭財產保險規(guī)定的費率計收當年保險費,保險費從退還的保險儲金中扣除。二、被保險人應當履行如實告知義務,如實回答保險人就保險標的或被保險人的有關情況提出的詢問。三、在保險合同有效期限內,如有被保險人變更保險標的地址、保險標的權利轉讓等情況,被保險人應當事前書面通知保險人,并根據(jù)保險人的有關規(guī)定辦理批改手續(xù)。四、保險標的遭受損失時,被保險人應當積極搶救,把損失減少到最低限度,同時保護現(xiàn)場,并立即通知保險人及向當?shù)毓不蛴嘘P部門報告。五、被保險人如果不履行本條一至四款約定的各項義務,保險人有權拒絕賠償,或終止保險合同。

第九條其他事項

被保險人與保險人之間因本保險事宜發(fā)生爭議,應通過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按(_)項處理:(1)申請仲裁機構仲裁;(2)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保險人:_________

受益人:______________

時間:________________

第15篇 中保財產保險有限公司家庭財產保險合同

保險單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被保險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保險財產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保險期限:________年

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零時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二十四時止

保險財產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保險金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是否附加盜竊保險:___________________

家用電器及照相器材:_________________

衣物: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床上用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家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其他物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總保險金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總保險金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保險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備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投保人對保險人的除外責任條款明確無誤。

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___________保險有限公司

出單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出單地點:__________________

中保財產保險有限公司家庭財產保險條款

本條款分為基本險和盜竊險兩個部分,保險人(即中保財產保險有限公司,下同)根據(jù)保險合同的規(guī)定,相應承擔保險責任。

第一條 保險標的

凡是存放在本保險單上載明的地點,屬于被保險人(即參加本保險的城鄉(xiāng)居民,下同)自有的下列家庭財產都可以向保險人投保。

一、衣著用品、床上用品;

二、家具、用具、室內裝修物;

三、家用電器、文化、娛樂用品;

四、農村家庭的農具、工具、已收獲入庫的農產品、副業(yè)產品;

五、非機動交通工具;

六、口糧;

七、經(jīng)被保險人與保險人特別約定,并且在保險單上載明,屬于被保險人代他人保管或與他人共有而由被保險人負責的本條一至六款所列財產;

八、其他具有法律上承認的與被保險人有經(jīng)濟利害關系的財產。

第二條 不保財產

下列財產不在保險標的范圍以內:

一、金銀、珠寶、鉆石、玉器、首飾、貨幣、票證、有價證券、郵票、古玩、古幣、古書、古畫、字畫、文件、帳冊、圖表、技術資料、家禽、家畜、花、樹、魚、鳥、盆景以及無法鑒定價值的財產;

二、煙、酒、食品、保健品、藥品、化妝品;

三、本保險條款第一條保險標的中未列明的其他家庭財產、非法占用的財產和正處于緊急危險狀態(tài)下的財產。

第三條 基本險責任

由于下列原因造成保險標的直接經(jīng)濟損失,保險人依照本條款約定負責賠償:

一、火災、爆炸;

二、雷擊、龍卷風、洪水、雹災、雪災、地面突然塌陷、崖崩、冰凌、泥石流;

三、飛行物體及其他空中運行物墜落,以及外來建筑物或其他固定物體的倒塌;

四、季節(jié)性、區(qū)域性暴雨積水倒灌;

五、管道爆裂;

六、在發(fā)生上述保險災害事故時,為了防止災害蔓延,或因施救、保護所采取的必要措施而造成保險標的損失和支付的合理費用。

第四條 盜竊險(附加)責任

存放在保險地點室內,本保險單上載明的財產(各種表、筆、眼鏡、打火機、無線通訊工具、手提電腦、電腦筆記本、隨身聽等經(jīng)常隨身攜帶的物品除外),因遭受外來人員的撬門、砸窗、掘墻,有明顯被盜竊痕跡的損失,保險人負賠償責任。

第五條 責任免除

由于下列原因造成保險標的損失,保險人不負賠償責任:

一、戰(zhàn)爭、敵對行為、軍事行動、武裝沖突、罷工、暴動;

二、核反應、核子輻射和放射性污染;

三、電機、電器(包括電器性質的文化娛樂用品)、電氣設備因使用過度、超電壓、碰線、弧花、走電、自身發(fā)熱等原因所造成的本身損毀;

四、被保險人及其家庭成員、服務員、寄居人員的故意行為、或勾結縱容他人盜竊、或被外來人員順手偷摸、窗外鉤物所致的損失;

五、地震所造成的一切損失;

六、其他不屬于保險責任范圍內的損失和費用。

第六條 保險金額、保險價值和保險費率

一、保險金額由被保險人根據(jù)保險標的的實際價值自行確定,并且按照保險單上規(guī)定的保險標的項目分別列明;

二、家庭財產的保險價值是出險時的實際價值。

三、基本險、附加險年保險費率均為2‰。

第七條 保險期限

保險期限為1年,從簽單次日零時起至保險到期日24時止。期滿續(xù)保,另辦手續(xù)。

第八條 賠償處理

一、保險標的遭受保險責任范圍內的損失,保險人根據(jù)實際損失,按損失當天出險地的市場平均價格及損失財產的購置年限計算賠償金額,但最高賠償金額以保險金額為限。

若本保險單所載財產不止一項時,應分項按照本條款規(guī)定處理。

二、本條款第三條第六款規(guī)定支付的施救保護費用,應與保險標的損失賠償金額分別計算,各以保險金額為限。

三、保險標的遭受損失后的殘余部分,應協(xié)議作價折歸被保險人,在賠款中扣除。

四、被保險人在向保險人申請賠償時,應當提供保險單、保險標的損失清單、技術鑒定證明、出險通知書、救護費用發(fā)票以及必要的單據(jù)和有關部門(如所在單位、街道、鄉(xiāng)鎮(zhèn)及公安、氣象部門等)的證明,各項單證、證明必須真實可靠,不得有欺詐行為。被保險人的欺詐行為給保險人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保險人收到單證后應當迅速審定、核實。對手續(xù)齊全,達成賠償協(xié)議后,10日內履行賠償義務。

五、由第三者責任對保險標的的損害而造成保險事故的,保險人自向被保險人支付賠償金之日起,在賠償金額內代位行使被保險人對第三者請求賠償?shù)臋嗬?/p>

六、保險標的遭受部分損失經(jīng)保險人賠償后,其保險金額相應減少,由保險人出具批單加以注明;在保險期限內累計賠償達到保險金額時,該保險單的保險責任即行終止。保險當事人均可依法終止合同。

七、如果本保險單所承保的財產存在重復保險時,本保險人按照比例分攤損失的原則負賠償責任。

八、賠款后,破案追回的保險標的,應當歸保險人所有,被保險人如果愿意收回該項被追回的財產,其已經(jīng)領取的賠款必須退還給保險人。保險人對被追回財產的損毀部分,可以按照實際損失給予補償。

如果被保險人從其知道保險標的遭受損失的當天起滿2年不向保險人申請索賠,不提供本條款第八條第四款所規(guī)定的單證,或者從保險人書面通知之日起滿2年不領取賠款的,即作為自愿放棄權益。

第九條 被保險人義務

一、被保險人應按照保險人規(guī)定的一年期家庭財產保險費率計算應交保險費,在保險合同生效前一次交清保險費。

二、被保險人應當履行如實告知義務,如實回答保險人就保險標的或被保險人的有關情況提出的詢問。

三、在保險合同有效期限內,如有被保險人變更保險標的地址、保險標的權利轉讓等情況,被保險人應當事前書面通知保險人,并根據(jù)保險人的有關規(guī)定辦理批改手續(xù)。

四、保險標的遭受損失時,被保險人應當積極搶救,把損失減少到最低限度,同時保護現(xiàn)場,并立即通知保險人及向當?shù)毓不蛴嘘P部門報告。

五、被保險人如果不履行本條一至四款約定的各項義務,保險人有權拒絕賠償,或終止保險合同。

第十條 其他事項

被保險人與保險人之間因本保險事宜發(fā)生爭議,應通過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按以下第( )項解決:(1)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2)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中保財產保險有限公司定期還本家庭財產保險條款

第一條 保險標的

凡是存放在本保險單上載明的地點,屬于被保險人(即參加本保險的城鄉(xiāng)居民,下同)自有的下列家庭財產都可以向保險人投保。

一、衣著用品、床上用品;

二、家具、用具、室內裝修物;

三、家用電器、文化、娛樂用品;

四、農村家庭的農具、工具、已收獲入庫的農產品、副業(yè)產品;

五、非機動交通工具;

六、口糧;

七、經(jīng)被保險人與保險人特別約定,并且在保險單上載明,屬于被保險人代他人保管或與他人共有而由被保險人負責的本條一至六款所列財產;

八、其他具有法律上承認的與被保險人有經(jīng)濟利害關系的財產。

第二條 不保財產

下列財產不在保險標的范圍以內:

一、金銀、珠寶、鉆石、玉器、首飾、貨幣、票證、有價證券、郵票、古玩、古幣、古書、古畫、字畫、文件、帳冊、圖表、技術資料、家禽、家畜、花、樹、魚、鳥、盆景以及無法鑒定價值的財產;

二、煙、酒、食品、保健品、藥品、化妝品;

三、本保險條款第一條保險標的中未列明的其他家庭財產、非法占用的財產和正處于緊急危險狀態(tài)下的財產。

第三條 保險責任

由于下列原因造成保險標的直接經(jīng)濟損失,保險人依照本條款約定負責賠償:

一、火災、爆炸;

二、雷擊、龍卷風、洪水、雹災、雪災、地面突然塌陷、崖崩、冰凌、泥石流;

三、飛行物體及其他空中運行物墜落,以及外來建筑物或其他固定物體的倒塌;

四、季節(jié)性、區(qū)域性暴雨積水倒灌;

五、管道爆裂;

六、存放在保險地點室內,本保險單上載明的財產(各種表、筆、眼鏡、打火機、無線通訊工具、手提電腦、電腦筆記本、隨身聽等經(jīng)常隨身攜帶的物品除外),因遭受外來人員的撬門、砸窗、掘墻,有明顯被盜竊痕跡的損失;

七、在發(fā)生上述保險災害事故時,為了防止災害蔓延,或因施救,保護所采取的必要措施而造成保險標的損失和支付的合理費用。

第四條 責任免除

由于下列原因造成保險標的損失,保險人不負賠償責任:

一、戰(zhàn)爭、敵對行為、軍事行動、武裝沖突、罷工、暴動;

二、核反應、核子輻射和放射性污染;

三、電機、電器(包括電器性質的文化娛樂用品)、電氣設備因使用過度、超電壓、碰線、弧花、走電、自身發(fā)熱等原因所造成的本身損毀;

四、被保險人及其家庭成員、服務員、寄居人員的故意行為、或勾結縱容他人盜竊、或被外來人員順手偷摸、窗外鉤物所致的損失;

五、地震所造成的一切損失;

六、其他不屬于保險責任范圍內的損失和費用。

第五條 保險金額、保險價值和保險費率

一、保險金額由被保險人根據(jù)保險標的的實際價值自行確定,并且按照保險單上規(guī)定的保險標的項目分別列明;

二、家庭財產的保險價值是出險時的實際價值。

三、____年期保險,儲金為____ 元/千元保險金額;____年期保險,儲金為____ 元/千元保險金額;____年期保險,儲金為____ 元/千元保險金額。

第六條 保險期限

保險期限為____年、____年、____年三種,從簽單次日零時起至保險到期日24時止。期滿續(xù)保,另辦手續(xù)。

第七條 賠償處理

一、保險標的遭受保險責任范圍內的損失,保險人根據(jù)實際損失,按損失當天出險地的市場平均價格及損失財產的購置年限計算賠償金額,但最高賠償金額以保險金額為限。

若本保險單所載財產不止一項時,應分項按照本條款規(guī)定處理。

二、本條款第三條第七款規(guī)定支付的施救保護費用,應與保險標的損失賠償金額分別計算,各以保險金額為限。

三、保險標的遭受損失后的殘余部分,應協(xié)議作價折歸被保險人,在賠款中扣除。

四、被保險人在向保險人申請賠償時,應當提供保險單、保險標的損失清單、技術鑒定證明、出險通知書、救護費用發(fā)票以及必要的單據(jù)和有關部門(如在單位、街道、鄉(xiāng)鎮(zhèn)及公安、氣象部門等)的證明,各項單證、證明必須真實可靠,不得有欺詐行為。被保險人的欺詐行為給保險人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保險人收到單證后應當迅速審定、核實。對手續(xù)齊全,達成賠償協(xié)議后,10日內履行賠償義務。

五、由第三者責任對保險標的的損害而造成保險事故的,保險人自向被保險人支付賠償金之日起,在賠償金額內代位行使被保險人對第三者請求賠償?shù)臋嗬?/p>

六、保險標的遭受部分損失經(jīng)保險人賠償后,其保險金額相應減少,由保險人出具批單加以注明;在保險期限內累計賠償達到保險金額時,該保險單的保險責任即行終止。保險當事人均可依法終止合同。

七、如果本保險單所承保的財產存在重復保險時,本保險人按照比例分攤損失的原則負賠償責任。

八、賠款后,破案追回的保險標的,應當歸保險人所有,被保險人如果愿意收回該項被追回的財產,其已經(jīng)領取的賠款必須退還給保險人。保險人對被追回財產的損毀部分,可以按照實際損失給予補償。

如果被保險人從其知道保險標的遭受損失的當天起滿2年不向保險人申請索賠,不提供本條款第八條第四款所規(guī)定的單證,或者從保險人書面通知之日起滿2年不領取賠款的,即作為自愿放棄權益。

第八條 被保險人義務

一、被保險人應按照保險人規(guī)定的定期還本家庭財產保險儲金標準,在保險合同生效前一次交清保險儲金。保險期滿,保險人應將全部保險儲金退還給被保險人。

被保險人如在保險期限內要求退還保險儲金,保險人按照定期還本家庭財產保險規(guī)定的費率計收當年保險費,保險費從退還的保險儲金中扣除。

二、被保險人應當履行如實告知義務,如實回答保險人就保險標的或被保險人的有關情況提出的詢問。

三、在保險合同有效期限內,如有被保險人變更保險標的地址、保險標的權利轉讓等情況,被保險人應當事前書面通知保險人,并根據(jù)保險人的有關規(guī)定辦理批改手續(xù)。

四、保險標的遭受損失時,被保險人應當積極搶救,把損失減少到最低限度,同時保護現(xiàn)場,并立即通知保險人及向當?shù)毓不蛴嘘P部門報告。

五、被保險人如果不履行本條一至四款約定的各項義務,保險人有權拒絕賠償,或終止保險合同。

第九條 其他事項

被保險人與保險人之間因本保險事宜發(fā)生爭議,應通過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按( )項處理:(1)申請仲裁機構仲裁;(2)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16篇 中國人民保險公司家庭財產保險單

中國人民保險公司家庭財產保險單

保險單號碼:

本公司依照家庭財產保險條款及在保險單上注明的其他條件承保被保險人

坐落于 下開財產的保險。

保險財產項目

保險金額

特別約定

房屋及其他附屬設備

其他保險財產

(見條款第二條二、三、四項)

代保管或與他人共有財產

(應分別列明財產名稱及金額)

保險金額合計人民幣

保險費率:每千元 元 附加 盜竊 險:每千元 元

保險費:人民幣 $

自 年 月 日 時起

保險期限:壹年

至 年 月 日 二十四時止

承 保 記 錄

簽章 登記 會計 復核

保險公司簽章

年 月 日

公司財產保險合同(16份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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