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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設部工程合同(5份范本)

發(fā)布時間:2023-01-10 17:39:22 查看人數(shù):59

建設部工程合同

第1篇 住房城鄉(xiāng)建設部 工商總局關于印發(fā)建設工程施工合同

住房城鄉(xiāng)建設部?工商總局關于印發(fā)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的通知

各省、自治區(qū)住房城鄉(xiāng)建設廳、工商行政管理局,直轄市建委(建交委)、工商行政管理局,新疆生產(chǎn)建設兵團建設局,國務院有關部門建設司,有關中央企業(yè):

為規(guī)范建筑市場秩序,維護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當事人的合法權益,住房城鄉(xiāng)建設部、工商總局對《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1999-0201)進行了修訂,制定了《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3-0201),現(xiàn)印發(fā)給你們。在執(zhí)行過程中有何問題,請與住房城鄉(xiāng)建設部建筑市場監(jiān)管司、工商總局市場規(guī)范管理司聯(lián)系。

本合同自2013年7月1日起執(zhí)行,原《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1999-0201)同時廢止。

附件:《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3-0201)

住房城鄉(xiāng)建設部

工商總局

2013年4月3日

(gf—2013—0201)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

(示范文本)

制定

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部

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

說?明

為了指導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當事人的簽約行為,維護合同當事人的合法權益,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以及相關法律法規(guī),住房城鄉(xiāng)建設部、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對《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1999-0201)進行了修訂,制定了《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3-0201)(以下簡稱《示范文本》)。為了便于合同當事人使用《示范文本》,現(xiàn)就有關問題說明如下:

一、《示范文本》的組成

《示范文本》由合同協(xié)議書、通用合同條款和專用合同條款三部分組成。

(一)合同協(xié)議書

《示范文本》合同協(xié)議書共計13條,主要包括:工程概況、合同工期、質量標準、簽約合同價和合同價格形式、項目經(jīng)理、合同文件構成、承諾以及合同生效條件等重要內容,集中約定了合同當事人基本的合同權利義務。

(二)通用合同條款

通用合同條款是合同當事人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等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就工程建設的實施及相關事項,對合同當事人的權利義務作出的原則性約定。

通用合同條款共計20條,具體條款分別為:一般約定、發(fā)包人、承包人、監(jiān)理人、工程質量、安全文明施工與環(huán)境保護、工期和進度、材料與設備、試驗與檢驗、變更、價格調整、合同價格、計量與支付、驗收和工程試車、竣工結算、缺陷責任與保修、違約、不可抗力、保險、索賠和爭議解決。前述條款安排既考慮了現(xiàn)行法律法規(guī)對工程建設的有關要求,也考慮了建設工程施工管理的特殊需要。

(三)專用合同條款

專用合同條款是對通用合同條款原則性約定的細化、完善、補充、修改或另行約定的條款。合同當事人可以根據(jù)不同建設工程的特點及具體情況,通過雙方的談判、協(xié)商對相應的專用合同條款進行修改補充。在使用專用合同條款時,應注意以下事項:

1、專用合同條款的編號應與相應的通用合同條款的編號一致;

2、合同當事人可以通過對專用合同條款的修改,滿足具體建設工程的特殊要求,避免直接修改通用合同條款;

3、在專用合同條款中有橫道線的地方,合同當事人可針對相應的通用合同條款進行細化、完善、補充、修改或另行約定;如無細化、完善、補充、修改或另行約定,則填寫“無”或劃“/”。

二、《示范文本》的性質和適用范圍

《示范文本》為非強制性使用文本?!妒痉段谋尽愤m用于房屋建筑工程、土木工程、線路管道和設備安裝工程、裝修工程等建設工程的施工承發(fā)包活動,合同當事人可結合建設工程具體情況,根據(jù)《示范文本》訂立合同,并按照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和合同約定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及合同權利義務。

目?錄

第一部分合同協(xié)議書…………………………......................…...1

一、工程概況......................................................................?..….1

二、合同工期.............................................................................1

三、質量標準.............................................................................2

四、簽約合同價與合同價格形式......................................................2

五、項目經(jīng)理.............................................................................2

六、合同文件構成.......................................................................?2

七、承諾..................................................................................3

八、詞語含義.............................................................................?3

九、簽訂時間.............................................................................4

十、簽訂地點.............................................................................4

十一、補充協(xié)議..........................................................................4

十二、合同生效..........................................................................4

十三、合同份數(shù)..........................................................................4

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條款……………………......…...............…......6

1.一般約定...............................................................................6

1.1詞語定義與解釋..................................................................6

1.2語言文字.........................................................................11

1.3法律..............................................................................11

1.4標準和規(guī)范.....................................................................12

1.5合同文件的優(yōu)先順序..........................................................12

1.6圖紙和承包人文件.............................................................13

1.7聯(lián)絡..............................................................................14

1.8嚴禁賄賂........................................................................15

1.9化石、文物......................................................................15

1.10交通運輸.......................................................................16

1.11知識產(chǎn)權.......................................................................18

1.12保密.............................................................................18

1.13工程量清單錯誤的修正......................................................19

2.發(fā)包人19

2.1許可或批準.....................................................................19

2.2發(fā)包人代表.....................................................................20

2.3發(fā)包人人員.....................................................................20

2.4施工現(xiàn)場、施工條件和基礎資料的提供...................................20

2.5資金來源證明及支付擔保....................................................22

2.6支付合同價款..................................................................22

2.7組織竣工驗收..................................................................22

2.8現(xiàn)場統(tǒng)一管理協(xié)議............................................................22

3.承包人23

3.1承包人的一般義務............................................................23

3.2項目經(jīng)理........................................................................24

3.3承包人人員.....................................................................26

3.4承包人現(xiàn)場查勘...............................................................27

3.5分包.............................................................................27

3.6工程照管與成品、半成品保護..............................................29

3.7履約擔保........................................................................29

3.8聯(lián)合體..........................................................................30

4.監(jiān)理人30

4.1監(jiān)理人的一般規(guī)定.............................................................30

4.2監(jiān)理人員........................................................................30

4.3監(jiān)理人的指示...................................................................31

4.4商定或確定.....................................................................32

5.工程質量...............................................................................32

5.1質量要求........................................................................32

5.2質量保證措施...................................................................33

5.3隱蔽工程檢查..................................................................34

5.4不合格工程的處理.............................................................35

5.5質量爭議檢測..................................................................36

6.安全文明施工與環(huán)境保護...........................................................36

6.1安全文明施工...................................................................36

6.2職業(yè)健康........................................................................40

6.3環(huán)境保護........................................................................41

7.工期和進度............................................................................42

7.1施工組織設計...................................................................42

7.2施工進度計劃..................................................................43

7.3開工.............................................................................44

7.4測量放線........................................................................44

7.5工期延誤........................................................................45

7.6不利物質條件..................................................................46

7.7異常惡劣的氣候條件..........................................................47

7.8暫停施工........................................................................47

7.9提前竣工........................................................................49

8.材料與設備............................................................................50

8.1發(fā)包人供應材料與工程設備..................................................50

8.2承包人采購材料與工程設備..................................................50

8.3材料與工程設備的接收與拒收...............................................51

8.4材料與工程設備的保管與使用...............................................52

8.5禁止使用不合格的材料和工程設備.........................................52

8.6樣品.............................................................................53

8.7材料與工程設備的替代.......................................................54

8.8施工設備和臨時設施..........................................................55

8.9材料與設備專用要求..........................................................56

9.試驗與檢驗............................................................................56

9.1試驗設備與試驗人員..........................................................56

9.2取樣..............................................................................57

9.3材料、工程設備和工程的試驗和檢驗......................................57

9.4現(xiàn)場工藝試驗..................................................................58

10.變更?58

10.1變更的范圍....................................................................58

10.2變更權.........................................................................58

10.3變更程序.......................................................................59

10.4變更估價.......................................................................59

10.5承包人的合理化建議........................................................60

10.6變更引起的工期調整........................................................61

10.7暫估價.........................................................................61

10.8暫列金額......................................................................63

10.9計日工.........................................................................64

11.價格調整.............................................................................64

11.1市場價格波動引起的調整...................................................64

11.2法律變化引起的調整........................................................68

12.合同價格、計量與支付............................................................68

12.1合同價格形式.................................................................68

12.2預付款.........................................................................69

12.3計量............................................................................?70

12.4工程進度款支付..............................................................72

12.5支付賬戶......................................................................76

13.驗收和工程試車.....................................................................76

13.1分部分項工程驗收...........................................................76

13.2竣工驗收.......................................................................76

13.3工程試車.......................................................................79

13.4提前交付單位工程的驗收...................................................81

13.5施工期運行...................................................................81

13.6竣工退場......................................................................82

14.竣工結算.............................................................................83

14.1竣工結算申請.................................................................83

14.2竣工結算審核.................................................................83

14.3甩項竣工協(xié)議.................................................................84

14.4最終結清......................................................................85

15.缺陷責任與保修.....................................................................86

15.1工程保修的原則..............................................................86

15.2缺陷責任期...................................................................86

15.3質量保證金...................................................................87

15.4保修............................................................................88

16.違約?90

16.1發(fā)包人違約...................................................................90

16.2承包人違約...................................................................92

16.3第三人造成的違約...........................................................94

17.不可抗力.............................................................................94

17.1不可抗力的確認..............................................................94

17.2不可抗力的通知..............................................................95

17.3不可抗力后果的承擔........................................................95

17.4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96

18.保險?97

18.1工程保險......................................................................97

18.2工傷保險......................................................................97

18.3其他保險......................................................................98

18.4持續(xù)保險......................................................................98

18.5保險憑證......................................................................98

18.6未按約定投保的補救........................................................98

18.7通知義務......................................................................99

19.索賠?99

19.1承包人的索賠.................................................................99

19.2對承包人索賠的處理......................................................100

19.3發(fā)包人的索賠...............................................................?100

19.4對發(fā)包人索賠的處理......................................................101

19.5提出索賠的期限............................................................101

20.爭議解決...........................................................................102

20.1和解...........................................................................102

20.2調解...........................................................................102

20.3爭議評審.....................................................................102

20.4仲裁或訴訟..................................................................103

20.5爭議解決條款效力..........................................................103

第三部分專用合同條款……………..…………...….................104

1.一般約定.............................................................................?104

2.發(fā)包人108

3.承包人109

4.監(jiān)理人112

5.工程質量.............................................................................?113

6.安全文明施工與環(huán)境保護.........................................................?114

7.工期和進度..........................................................................?114

8.材料與設備..........................................................................?116

9.試驗與檢驗..........................................................................?117

10.變更?118

11.價格調整............................................................................?119

12.合同價格、計量與支付..........................................................?120

13.驗收和工程試車...................................................................?123

14.竣工結算...........................................................................?124

15.缺陷責任期與保修................................................................?125

16.違約?126

17.不可抗力...........................................................................?128

18.保險?129

20.爭議解決...........................................................................?129

附件...........................................................................................131

第一部分?合同協(xié)議書

發(fā)包人(全稱):????

承包人(全稱):???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有關法律規(guī)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

工程施工及有關事項協(xié)商一致,共同達成如下協(xié)議:

一、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

2.工程地點:?。

3.工程立項批準文號:?。

4.資金來源:?。

5.工程內容:?。

群體工程應附《承包人承攬工程項目一覽表》(附件1)。

6.工程承包范圍:

?

?。

二、合同工期

計劃開工日期:年月日。

計劃竣工日期:年月日。

工期總日歷天數(shù):天。工期總日歷天數(shù)與根據(jù)前述計劃開竣工日期計算的工期天數(shù)不一致的,以工期總日歷天數(shù)為準。

三、質量標準

工程質量符合標準。

四、簽約合同價與合同價格形式

1.簽約合同價為:

人民幣(大寫)?(¥?元);

其中:

(1)安全文明施工費:

人民幣(大寫)?(¥?元);

(2)材料和工程設備暫估價金額:

人民幣(大寫)?(¥?元);

(3)專業(yè)工程暫估價金額:

人民幣(大寫)?(¥?元);

(4)暫列金額:

人民幣(大寫)?(¥?元)。

2.合同價格形式:??。

五、項目經(jīng)理

承包人項目經(jīng)理:??。

六、合同文件構成

本協(xié)議書與下列文件一起構成合同文件:

(1)中標通知書(如果有);

(2)投標函及其附錄(如果有);

(3)專用合同條款及其附件;

(4)通用合同條款;

(5)技術標準和要求;

(6)圖紙;

(7)已標價工程量清單或預算書;

(8)其他合同文件。

在合同訂立及履行過程中形成的與合同有關的文件均構成合同文件組成部分。

上述各項合同文件包括合同當事人就該項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補充和修改,屬于同一類內容的文件,應以最新簽署的為準。專用合同條款及其附件須經(jīng)合同當事人簽字或蓋章。

七、承諾

1.發(fā)包人承諾按照法律規(guī)定履行項目審批手續(xù)、籌集工程建設資金并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價款。

2.承包人承諾按照法律規(guī)定及合同約定組織完成工程施工,確保工程質量和安全,不進行轉包及違法分包,并在缺陷責任期及保修期內承擔相應的工程維修責任。

3.發(fā)包人和承包人通過招投標形式簽訂合同的,雙方理解并承諾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簽訂與合同實質性內容相背離的協(xié)議。

八、詞語含義

本協(xié)議書中詞語含義與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條款中賦予的含義相同。

九、簽訂時間

本合同于?年?月?日簽訂。

十、簽訂地點

本合同在?簽訂。

十一、補充協(xié)議

合同未盡事宜,合同當事人另行簽訂補充協(xié)議,補充協(xié)議是合同的組成部分。

十二、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生效。

十三、合同份數(shù)

本合同一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發(fā)包人執(zhí)?份,承包人執(zhí)?份。

發(fā)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簽字)?(簽字)

組織機構代碼:??組織機構代碼:?

地址:?地址:??

郵政編碼:??郵政編碼: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電話:?電話:

傳真:?傳真:?

電子信箱:?電子信箱:

開戶銀行:?開戶銀行:

賬號:??賬?號:

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條款

13.3.1試車程序

工程需要試車的,除專用合同條款另有約定外,試車內容應與承包人承包范圍相一致,試車費用由承包人承擔。工程試車應按如下程序進行:

(1)具備單機無負荷試車條件,承包人組織試車,并在試車前48小時書面通知監(jiān)理人,通知中應載明試車內容、時間、地點。承包人準備試車記錄,發(fā)包人根據(jù)承包人要求為試車提供必要條件。試車合格的,監(jiān)理人在試車記錄上簽字。監(jiān)理人在試車合格后不在試車記錄上簽字,自試車結束滿24小時后視為監(jiān)理人已經(jīng)認可試車記錄,承包人可繼續(xù)施工或辦理竣工驗收手續(xù)。

監(jiān)理人不能按時參加試車,應在試車前24小時以書面形式向承包人提出延期要求,但延期不能超過48小時,由此導致工期延誤的,工期應予以順延。監(jiān)理人未能在前述期限內提出延期要求,又不參加試車的,視為認可試車記錄。

(2)具備無負荷聯(lián)動試車條件,發(fā)包人組織試車,并在試車前48小時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人。通知中應載明試車內容、時間、地點和對承包人的要求,承包人按要求做好準備工作。試車合格,合同當事人在試車記錄上簽字。承包人無正當理由不參加試車的,視為認可試車記錄。

13.3.2試車中的責任

因設計原因導致試車達不到驗收要求,發(fā)包人應要求設計人修改設計,承包人按修改后的設計重新安裝。發(fā)包人承擔修改設計、拆除及重新安裝的全部費用,工期相應順延。因承包人原因導致試車達不到驗收要求,承包人按監(jiān)理人要求重新安裝和試車,并承擔重新安裝和試車的費用,工期不予順延。

因工程設備制造原因導致試車達不到驗收要求的,由采購該工程設備的合同當事人負責重新購置或修理,承包人負責拆除和重新安裝,由此增加的修理、重新購置、拆除及重新安裝的費用及延誤的工期由采購該工程設備的合同當事人承擔。

13.3.3投料試車

如需進行投料試車的,發(fā)包人應在工程竣工驗收后組織投料試車。發(fā)包人要求在工程竣工驗收前進行或需要承包人配合時,應征得承包人同意,并在專用合同條款中約定有關事項。

投料試車合格的,費用由發(fā)包人承擔;因承包人原因造成投料試車不合格的,承包人應按照發(fā)包人要求進行整改,由此產(chǎn)生的整改費用由承包人承擔;非因承包人原因導致投料試車不合格的,如發(fā)包人要求承包人進行整改的,由此產(chǎn)生的費用由發(fā)包人承擔。

13.4提前交付單位工程的驗收

13.4.1發(fā)包人需要在工程竣工前使用單位工程的,或承包人提出提前交付已經(jīng)竣工的單位工程且經(jīng)發(fā)包人同意的,可進行單位工程驗收,驗收的程序按照第13.2款〔竣工驗收〕的約定進行。

驗收合格后,由監(jiān)理人向承包人出具經(jīng)發(fā)包人簽認的單位工程接收證書。已簽發(fā)單位工程接收證書的單位工程由發(fā)包人負責照管。單位工程的驗收成果和結論作為整體工程竣工驗收申請報告的附件。

13.4.2發(fā)包人要求在工程竣工前交付單位工程,由此導致承包人費用增加和(或)工期延誤的,由發(fā)包人承擔由此增加的費用和(或)延誤的工期,并支付承包人合理的利潤。

13.5施工期運行

13.5.1施工期運行是指合同工程尚未全部竣工,其中某項或某幾項單位工程或工程設備安裝已竣工,根據(jù)專用合同條款約定,需要投入施工期運行的,經(jīng)發(fā)包人按第13.4款〔提前交付單位工程的驗收〕的約定驗收合格,證明能確保安全后,才能在施工期投入運行。

13.5.2在施工期運行中發(fā)現(xiàn)工程或工程設備損壞或存在缺陷的,由承包人按第15.2款〔缺陷責任期〕約定進行修復。

13.6竣工退場

13.6.1竣工退場

頒發(fā)工程接收證書后,承包人應按以下要求對施工現(xiàn)場進行清理:

(1)施工現(xiàn)場內殘留的垃圾已全部清除出場;

(2)臨時工程已拆除,場地已進行清理、平整或復原;

(3)按合同約定應撤離的人員、承包人施工設備和剩余的材料,包括廢棄的施工設備和材料,已按計劃撤離施工現(xiàn)場;

(4)施工現(xiàn)場周邊及其附近道路、河道的施工堆積物,已全部清理;

(5)施工現(xiàn)場其他場地清理工作已全部完成。

施工現(xiàn)場的竣工退場費用由承包人承擔。承包人應在專用合同條款約定的期限內完成竣工退場,逾期未完成的,發(fā)包人有權出售或另行處理承包人遺留的物品,由此支出的費用由承包人承擔,發(fā)包人出售承包人遺留物品所得款項在扣除必要費用后應返還承包人。

13.6.2地表還原

承包人應按發(fā)包人要求恢復臨時占地及清理場地,承包人未按發(fā)包人的要求恢復臨時占地,或者場地清理未達到合同約定要求的,發(fā)包人有權委托其他人恢復或清理,所發(fā)生的費用由承包人承擔。

14.竣工結算

14.1竣工結算申請

除專用合同條款另有約定外,承包人應在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后28天內向發(fā)包人和監(jiān)理人提交竣工結算申請單,并提交完整的結算資料,有關竣工結算申請單的資料清單和份數(shù)等要求由合同當事人在專用合同條款中約定。

除專用合同條款另有約定外,竣工結算申請單應包括以下內容:

(1)竣工結算合同價格;

(2)發(fā)包人已支付承包人的款項;

(3)應扣留的質量保證金;

(4)發(fā)包人應支付承包人的合同價款。

14.2竣工結算審核

(1)除專用合同條款另有約定外,監(jiān)理人應在收到竣工結算申請單后14天內完成核查并報送發(fā)包人。發(fā)包人應在收到監(jiān)理人提交的經(jīng)審核的竣工結算申請單后14天內完成審批,并由監(jiān)理人向承包人簽發(fā)經(jīng)發(fā)包人簽認的竣工付款證書。監(jiān)理人或發(fā)包人對竣工結算申請單有異議的,有權要求承包人進行修正和提供補充資料,承包人應提交修正后的竣工結算申請單。

發(fā)包人在收到承包人提交竣工結算申請書后28天內未完成審批且未提出異議的,視為發(fā)包人認可承包人提交的竣工結算申請單,并自發(fā)包人收到承包人提交的竣工結算申請單后第29天起視為已簽發(fā)竣工付款證書。

(2)除專用合同條款另有約定外,發(fā)包人應在簽發(fā)竣工付款證書后的14天內,完成對承包人的竣工付款。發(fā)包人逾期支付的,按照中國人民銀行發(fā)布的同期同類貸款基準利率支付違約金;逾期支付超過56天的,按照中國人民銀行發(fā)布的同期同類貸款基準利率的兩倍支付違約金。

(3)承包人對發(fā)包人簽認的竣工付款證書有異議的,對于有異議部分應在收到發(fā)包人簽認的竣工付款證書后7天內提出異議,并由合同當事人按照專用合同條款約定的方式和程序進行復核,或按照第20條〔爭議解決〕約定處理。對于無異議部分,發(fā)包人應簽發(fā)臨時竣工付款證書,并按本款第(2)項完成付款。承包人逾期未提出異議的,視為認可發(fā)包人的審批結果。

14.3甩項竣工協(xié)議

發(fā)包人要求甩項竣工的,合同當事人應簽訂甩項竣工協(xié)議。在甩項竣工協(xié)議中應明確,合同當事人按照第14.1款〔竣工結算申請〕及14.2款〔竣工結算審核〕的約定,對已完合格工程進行結算,并支付相應合同價款。

14.4最終結清

14.4.1最終結清申請單

(1)除專用合同條款另有約定外,承包人應在缺陷責任期終止證書頒發(fā)后7天內,按專用合同條款約定的份數(shù)向發(fā)包人提交最終結清申請單,并提供相關證明材料。

除專用合同條款另有約定外,最終結清申請單應列明質量保證金、應扣除的質量保證金、缺陷責任期內發(fā)生的增減費用。

(2)發(fā)包人對最終結清申請單內容有異議的,有權要求承包人進行修正和提供補充資料,承包人應向發(fā)包人提交修正后的最終結清申請單。

14.4.2最終結清證書和支付

(1)除專用合同條款另有約定外,發(fā)包人應在收到承包人提交的最終結清申請單后14天內完成審批并向承包人頒發(fā)最終結清證書。發(fā)包人逾期未完成審批,又未提出修改意見的,視為發(fā)包人同意承包人提交的最終結清申請單,且自發(fā)包人收到承包人提交的最終結清申請單后15天起視為已頒發(fā)最終結清證書。

(2)除專用合同條款另有約定外,發(fā)包人應在頒發(fā)最終結清證書后7天內完成支付。發(fā)包人逾期支付的,按照中國人民銀行發(fā)布的同期同類貸款基準利率支付違約金;逾期支付超過56天的,按照中國人民銀行發(fā)布的同期同類貸款基準利率的兩倍支付違約金。

(3)承包人對發(fā)包人頒發(fā)的最終結清證書有異議的,按第20條〔爭議解決〕的約定辦理。

15.缺陷責任與保修

15.1工程保修的原則

在工程移交發(fā)包人后,因承包人原因產(chǎn)生的質量缺陷,承包人應承擔質量缺陷責任和保修義務。缺陷責任期屆滿,承包人仍應按合同約定的工程各部位保修年限承擔保修義務。

15.2缺陷責任期

15.2.1缺陷責任期自實際竣工日期起計算,合同當事人應在專用合同條款約定缺陷責任期的具體期限,但該期限最長不超過24個月。

單位工程先于全部工程進行驗收,經(jīng)驗收合格并交付使用的,該單位工程缺陷責任期自單位工程驗收合格之日起算。因發(fā)包人原因導致工程無法按合同約定期限進行竣工驗收的,缺陷責任期自承包人提交竣工驗收申請報告之日起開始計算;發(fā)包人未經(jīng)竣工驗收擅自使用工程的,缺陷責任期自工程轉移占有之日起開始計算。

15.2.2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后,因承包人原因導致的缺陷或損壞致使工程、單位工程或某項主要設備不能按原定目的使用的,則發(fā)包人有權要求承包人延長缺陷責任期,并應在原缺陷責任期屆滿前發(fā)出延長通知,但缺陷責任期最長不能超過24個月。

15.2.3任何一項缺陷或損壞修復后,經(jīng)檢查證明其影響了工程或工程設備的使用性能,承包人應重新進行合同約定的試驗和試運行,試驗和試運行的全部費用應由責任方承擔。

15.2.4除專用合同條款另有約定外,承包人應于缺陷責任期屆滿后7天內向發(fā)包人發(fā)出缺陷責任期屆滿通知,發(fā)包人應在收到缺陷責任期滿通知后14天內核實承包人是否履行缺陷修復義務,承包人未能履行缺陷修復義務的,發(fā)包人有權扣除相應金額的維修費用。發(fā)包人應在收到缺陷責任期屆滿通知后14天內,向承包人頒發(fā)缺陷責任期終止證書。

15.3質量保證金

經(jīng)合同當事人協(xié)商一致扣留質量保證金的,應在專用合同條款中予以明確。

15.3.1承包人提供質量保證金的方式

承包人提供質量保證金有以下三種方式:

(1)質量保證金保函;

(2)相應比例的工程款;

(3)雙方約定的其他方式。

除專用合同條款另有約定外,質量保證金原則上采用上述第(1)種方式。

15.3.2質量保證金的扣留

質量保證金的扣留有以下三種方式:

(1)在支付工程進度款時逐次扣留,在此情形下,質量保證金的計算基數(shù)不包括預付款的支付、扣回以及價格調整的金額;

(2)工程竣工結算時一次性扣留質量保證金;

(3)雙方約定的其他扣留方式。

除專用合同條款另有約定外,質量保證金的扣留原則上采用上述第(1)種方式。

發(fā)包人累計扣留的質量保證金不得超過結算合同價格的5%,如承包人在發(fā)包人簽發(fā)竣工付款證書后28天內提交質量保證金保函,發(fā)包人應同時退還扣留的作為質量保證金的工程價款。

15.3.3質量保證金的退還

發(fā)包人應按14.4款〔最終結清〕的約定退還質量保證金。

15.4保修

15.4.1保修責任

工程保修期從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算,具體分部分項工程的保修期由合同當事人在專用合同條款中約定,但不得低于法定最低保修年限。在工程保修期內,承包人應當根據(jù)有關法律規(guī)定以及合同約定承擔保修責任。

發(fā)包人未經(jīng)竣工驗收擅自使用工程的,保修期自轉移占有之日起算。

15.4.2修復費用

保修期內,修復的費用按照以下約定處理:

(1)保修期內,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程的缺陷、損壞,承包人應負責修復,并承擔修復的費用以及因工程的缺陷、損壞造成的人身傷害和財產(chǎn)損失;

(2)保修期內,因發(fā)包人使用不當造成工程的缺陷、損壞,可以委托承包人修復,但發(fā)包人應承擔修復的費用,并支付承包人合理利潤;

(3)因其他原因造成工程的缺陷、損壞,可以委托承包人修復,發(fā)包人應承擔修復的費用,并支付承包人合理的利潤,因工程的缺陷、損壞造成的人身傷害和財產(chǎn)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15.4.3修復通知

在保修期內,發(fā)包人在使用過程中,發(fā)現(xiàn)已接收的工程存在缺陷或損壞的,應書面通知承包人予以修復,但情況緊急必須立即修復缺陷或損壞的,發(fā)包人可以口頭通知承包人并在口頭通知后48小時內書面確認,承包人應在專用合同條款約定的合理期限內到達工程現(xiàn)場并修復缺陷或損壞。

15.4.4未能修復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程的缺陷或損壞,承包人拒絕維修或未能在合理期限內修復缺陷或損壞,且經(jīng)發(fā)包人書面催告后仍未修復的,發(fā)包人有權自行修復或委托第三方修復,所需費用由承包人承擔。但修復范圍超出缺陷或損壞范圍的,超出范圍部分的修復費用由發(fā)包人承擔。

15.4.5承包人出入權

在保修期內,為了修復缺陷或損壞,承包人有權出入工程現(xiàn)場,除情況緊急必須立即修復缺陷或損壞外,承包人應提前24小時通知發(fā)包人進場修復的時間。承包人進入工程現(xiàn)場前應獲得發(fā)包人同意,且不應影響發(fā)包人正常的生產(chǎn)經(jīng)營,并應遵守發(fā)包人有關保安和保密等規(guī)定。

16.違約

16.1發(fā)包人違約

16.1.1發(fā)包人違約的情形

在合同履行過程中發(fā)生的下列情形,屬于發(fā)包人違約:

(1)因發(fā)包人原因未能在計劃開工日期前7天內下達開工通知的;

(2)因發(fā)包人原因未能按合同約定支付合同價款的;

(3)發(fā)包人違反第10.1款〔變更的范圍〕第(2)項約定,自行實施被取消的工作或轉由他人實施的;

(4)發(fā)包人提供的材料、工程設備的規(guī)格、數(shù)量或質量不符合合同約定,或因發(fā)包人原因導致交貨日期延誤或交貨地點變更等情況的;

(5)因發(fā)包人違反合同約定造成暫停施工的;

(6)發(fā)包人無正當理由沒有在約定期限內發(fā)出復工指示,導致承包人無法復工的;

(7)發(fā)包人明確表示或者以其行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義務的;

(8)發(fā)包人未能按照合同約定履行其他義務的。

發(fā)包人發(fā)生除本項第(7)目以外的違約情況時,承包人可向發(fā)包人發(fā)出通知,要求發(fā)包人采取有效措施糾正違約行為。發(fā)包人收到承包人通知后28天內仍不糾正違約行為的,承包人有權暫停相應部位工程施工,并通知監(jiān)理人。

16.1.2發(fā)包人違約的責任

發(fā)包人應承擔因其違約給承包人增加的費用和(或)延誤的工期,并支付承包人合理的利潤。此外,合同當事人可在專用合同條款中另行約定發(fā)包人違約責任的承擔方式和計算方法。

16.1.3因發(fā)包人違約解除合同

除專用合同條款另有約定外,承包人按第16.1.1項〔發(fā)包人違約的情形〕約定暫停施工滿28天后,發(fā)包人仍不糾正其違約行為并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實現(xiàn)的,或出現(xiàn)第16.1.1項〔發(fā)包人違約的情形〕第(7)目約定的違約情況,承包人有權解除合同,發(fā)包人應承擔由此增加的費用,并支付承包人合理的利潤。

16.1.4因發(fā)包人違約解除合同后的付款

承包人按照本款約定解除合同的,發(fā)包人應在解除合同后28天內支付下列款項,并解除履約擔保:

(1)合同解除前所完成工作的價款;

(2)承包人為工程施工訂購并已付款的材料、工程設備和其他物品的價款;

(3)承包人撤離施工現(xiàn)場以及遣散承包人人員的款項;

(4)按照合同約定在合同解除前應支付的違約金;

(5)按照合同約定應當支付給承包人的其他款項;

(6)按照合同約定應退還的質量保證金;

(7)因解除合同給承包人造成的損失。

合同當事人未能就解除合同后的結清達成一致的,按照第20條〔爭議解決〕的約定處理。

承包人應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與工程有關的已購材料、工程設備的保護和移交工作,并將施工設備和人員撤出施工現(xiàn)場,發(fā)包人應為承包人撤出提供必要條件。

16.2承包人違約

16.2.1承包人違約的情形

在合同履行過程中發(fā)生的下列情形,屬于承包人違約:

(1)承包人違反合同約定進行轉包或違法分包的;

(2)承包人違反合同約定采購和使用不合格的材料和工程設備的;

(3)因承包人原因導致工程質量不符合合同要求的;

(4)承包人違反第8.9款〔材料與設備專用要求〕的約定,未經(jīng)批準,私自將已按照合同約定進入施工現(xiàn)場的材料或設備撤離施工現(xiàn)場的;

(5)承包人未能按施工進度計劃及時完成合同約定的工作,造成工期延誤的;

(6)承包人在缺陷責任期及保修期內,未能在合理期限對工程缺陷進行修復,或拒絕按發(fā)包人要求進行修復的;

(7)承包人明確表示或者以其行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義務的;

(8)承包人未能按照合同約定履行其他義務的。

承包人發(fā)生除本項第(7)目約定以外的其他違約情況時,監(jiān)理人可向承包人發(fā)出整改通知,要求其在指定的期限內改正。

16.2.2承包人違約的責任

承包人應承擔因其違約行為而增加的費用和(或)延誤的工期。此外,合同當事人可在專用合同條款中另行約定承包人違約責任的承擔方式和計算方法。

16.2.3因承包人違約解除合同

除專用合同條款另有約定外,出現(xiàn)第16.2.1項〔承包人違約的情形〕第(7)目約定的違約情況時,或監(jiān)理人發(fā)出整改通知后,承包人在指定的合理期限內仍不糾正違約行為并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實現(xiàn)的,發(fā)包人有權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因繼續(xù)完成工程的需要,發(fā)包人有權使用承包人在施工現(xiàn)場的材料、設備、臨時工程、承包人文件和由承包人或以其名義編制的其他文件,合同當事人應在專用合同條款約定相應費用的承擔方式。發(fā)包人繼續(xù)使用的行為不免除或減輕承包人應承擔的違約責任。

16.2.4因承包人違約解除合同后的處理

因承包人原因導致合同解除的,則合同當事人應在合同解除后28天內完成估價、付款和清算,并按以下約定執(zhí)行:

(1)合同解除后,按第4.4款〔商定或確定〕商定或確定承包人實際完成工作對應的合同價款,以及承包人已提供的材料、工程設備、施工設備和臨時工程等的價值;

(2)合同解除后,承包人應支付的違約金;

(3)合同解除后,因解除合同給發(fā)包人造成的損失;

(4)合同解除后,承包人應按照發(fā)包人要求和監(jiān)理人的指示完成現(xiàn)場的清理和撤離;

(5)發(fā)包人和承包人應在合同解除后進行清算,出具最終結清付款證書,結清全部款項。

因承包人違約解除合同的,發(fā)包人有權暫停對承包人的付款,查清各項付款和已扣款項。發(fā)包人和承包人未能就合同解除后的清算和款項支付達成一致的,按照第20條〔爭議解決〕的約定處理。

16.2.5采購合同權益轉讓

因承包人違約解除合同的,發(fā)包人有權要求承包人將其為實施合同而簽訂的材料和設備的采購合同的權益轉讓給發(fā)包人,承包人應在收到解除合同通知后14天內,協(xié)助發(fā)包人與采購合同的供應商達成相關的轉讓協(xié)議。

16.3第三人造成的違約

在履行合同過程中,一方當事人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違約的,應當向對方當事人承擔違約責任。一方當事人和第三人之間的糾紛,依照法律規(guī)定或者按照約定解決。

17.不可抗力

17.1不可抗力的確認

不可抗力是指合同當事人在簽訂合同時不可預見,在合同履行過程中不可避免且不能克服的自然災害和社會性突發(fā)事件,如地震、海嘯、瘟疫、騷亂、戒嚴、暴動、戰(zhàn)爭和專用合同條款中約定的其他情形。

不可抗力發(fā)生后,發(fā)包人和承包人應收集證明不可抗力發(fā)生及不可抗力造成損失的證據(jù),并及時認真統(tǒng)計所造成的損失。合同當事人對是否屬于不可抗力或其損失的意見不一致的,由監(jiān)理人按第4.4款〔商定或確定〕的約定處理。發(fā)生爭議時,按第20條〔爭議解決〕的約定處理。

17.2不可抗力的通知

合同一方當事人遇到不可抗力事件,使其履行合同義務受到阻礙時,應立即通知合同另一方當事人和監(jiān)理人,書面說明不可抗力和受阻礙的詳細情況,并提供必要的證明。

不可抗力持續(xù)發(fā)生的,合同一方當事人應及時向合同另一方當事人和監(jiān)理人提交中間報告,說明不可抗力和履行合同受阻的情況,并于不可抗力事件結束后28天內提交最終報告及有關資料。

17.3不可抗力后果的承擔

17.3.1不可抗力引起的后果及造成的損失由合同當事人按照法律規(guī)定及合同約定各自承擔。不可抗力發(fā)生前已完成的工程應當按照合同約定進行計量支付。

17.3.2不可抗力導致的人員傷亡、財產(chǎn)損失、費用增加和(或)工期延誤等后果,由合同當事人按以下原則承擔:

(1)永久工程、已運至施工現(xiàn)場的材料和工程設備的損壞,以及因工程損壞造成的第三人人員傷亡和財產(chǎn)損失由發(fā)包人承擔;

(2)承包人施工設備的損壞由承包人承擔;

(3)發(fā)包人和承包人承擔各自人員傷亡和財產(chǎn)的損失;

(4)因不可抗力影響承包人履行合同約定的義務,已經(jīng)引起或將引起工期延誤的,應當順延工期,由此導致承包人停工的費用損失由發(fā)包人和承包人合理分擔,停工期間必須支付的工人工資由發(fā)包人承擔;

(5)因不可抗力引起或將引起工期延誤,發(fā)包人要求趕工的,由此增加的趕工費用由發(fā)包人承擔;

(6)承包人在停工期間按照發(fā)包人要求照管、清理和修復工程的費用由發(fā)包人承擔。

不可抗力發(fā)生后,合同當事人均應采取措施盡量避免和減少損失的擴大,任何一方當事人沒有采取有效措施導致?lián)p失擴大的,應對擴大的損失承擔責任。

因合同一方遲延履行合同義務,在遲延履行期間遭遇不可抗力的,不免除其違約責任。

17.4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

因不可抗力導致合同無法履行連續(xù)超過84天或累計超過140天的,發(fā)包人和承包人均有權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由雙方當事人按照第4.4款〔商定或確定〕商定或確定發(fā)包人應支付的款項,該款項包括:

(1)合同解除前承包人已完成工作的價款;

(2)承包人為工程訂購的并已交付給承包人,或承包人有責任接受交付的材料、工程設備和其他物品的價款;

(3)發(fā)包人要求承包人退貨或解除訂貨合同而產(chǎn)生的費用,或因不能退貨或解除合同而產(chǎn)生的損失;

(4)承包人撤離施工現(xiàn)場以及遣散承包人人員的費用;

(5)按照合同約定在合同解除前應支付給承包人的其他款項;

(6)扣減承包人按照合同約定應向發(fā)包人支付的款項;

(7)雙方商定或確定的其他款項。

除專用合同條款另有約定外,合同解除后,發(fā)包人應在商定或確定上述款項后28天內完成上述款項的支付。

18.保險

18.1工程保險

除專用合同條款另有約定外,發(fā)包人應投保建筑工程一切險或安裝工程一切險;發(fā)包人委托承包人投保的,因投保產(chǎn)生的保險費和其他相關費用由發(fā)包人承擔。

18.2工傷保險

18.2.1發(fā)包人應依照法律規(guī)定參加工傷保險,并為在施工現(xiàn)場的全部員工辦理工傷保險,繳納工傷保險費,并要求監(jiān)理人及由發(fā)包人為履行合同聘請的第三方依法參加工傷保險。

18.2.2承包人應依照法律規(guī)定參加工傷保險,并為其履行合同的全部員工辦理工傷保險,繳納工傷保險費,并要求分包人及由承包人為履行合同聘請的第三方依法參加工傷保險。

18.3其他保險

發(fā)包人和承包人可以為其施工現(xiàn)場的全部人員辦理意外傷害保險并支付保險費,包括其員工及為履行合同聘請的第三方的人員,具體事項由合同當事人在專用合同條款約定。

除專用合同條款另有約定外,承包人應為其施工設備等辦理財產(chǎn)保險。

18.4持續(xù)保險

合同當事人應與保險人保持聯(lián)系,使保險人能夠隨時了解工程實施中的變動,并確保按保險合同條款要求持續(xù)保險。

18.5保險憑證

合同當事人應及時向另一方當事人提交其已投保的各項保險的憑證和保險單復印件。

18.6未按約定投保的補救

18.6.1發(fā)包人未按合同約定辦理保險,或未能使保險持續(xù)有效的,則承包人可代為辦理,所需費用由發(fā)包人承擔。發(fā)包人未按合同約定辦理保險,導致未能得到足額賠償?shù)模砂l(fā)包人負責補足。

18.6.2承包人未按合同約定辦理保險,或未能使保險持續(xù)有效的,則發(fā)包人可代為辦理,所需費用由承包人承擔。承包人未按合同約定辦理保險,導致未能得到足額賠償?shù)?,由承包人負責補足。

18.7通知義務

除專用合同條款另有約定外,發(fā)包人變更除工傷保險之外的保險合同時,應事先征得承包人同意,并通知監(jiān)理人;承包人變更除工傷保險之外的保險合同時,應事先征得發(fā)包人同意,并通知監(jiān)理人。

保險事故發(fā)生時,投保人應按照保險合同規(guī)定的條件和期限及時向保險人報告。發(fā)包人和承包人應當在知道保險事故發(fā)生后及時通知對方。

19.索賠

19.1承包人的索賠

根據(jù)合同約定,承包人認為有權得到追加付款和(或)延長工期的,應按以下程序向發(fā)包人提出索賠:

(1)承包人應在知道或應當知道索賠事件發(fā)生后28天內,向監(jiān)理人遞交索賠意向通知書,并說明發(fā)生索賠事件的事由;承包人未在前述28天內發(fā)出索賠意向通知書的,喪失要求追加付款和(或)延長工期的權利;

(2)承包人應在發(fā)出索賠意向通知書后28天內,向監(jiān)理人正式遞交索賠報告;索賠報告應詳細說明索賠理由以及要求追加的付款金額和(或)延長的工期,并附必要的記錄和證明材料;

(3)索賠事件具有持續(xù)影響的,承包人應按合理時間間隔繼續(xù)遞交延續(xù)索賠通知,說明持續(xù)影響的實際情況和記錄,列出累計的追加付款金額和(或)工期延長天數(shù);

(4)在索賠事件影響結束后28天內,承包人應向監(jiān)理人遞交最終索賠報告,說明最終要求索賠的追加付款金額和(或)延長的工期,并附必要的記錄和證明材料。

19.2對承包人索賠的處理

對承包人索賠的處理如下:

(1)監(jiān)理人應在收到索賠報告后14天內完成審查并報送發(fā)包人。監(jiān)理人對索賠報告存在異議的,有權要求承包人提交全部原始記錄副本;

(2)發(fā)包人應在監(jiān)理人收到索賠報告或有關索賠的進一步證明材料后的28天內,由監(jiān)理人向承包人出具經(jīng)發(fā)包人簽認的索賠處理結果。發(fā)包人逾期答復的,則視為認可承包人的索賠要求;

(3)承包人接受索賠處理結果的,索賠款項在當期進度款中進行支付;承包人不接受索賠處理結果的,按照第20條〔爭議解決〕約定處理。

19.3發(fā)包人的索賠

根據(jù)合同約定,發(fā)包人認為有權得到賠付金額和(或)延長缺陷責任期的,監(jiān)理人應向承包人發(fā)出通知并附有詳細的證明。

發(fā)包人應在知道或應當知道索賠事件發(fā)生后28天內通過監(jiān)理人向承包人提出索賠意向通知書,發(fā)包人未在前述28天內發(fā)出索賠意向通知書的,喪失要求賠付金額和(或)延長缺陷責任期的權利。發(fā)包人應在發(fā)出索賠意向通知書后28天內,通過監(jiān)理人向承包人正式遞交索賠報告。

19.4對發(fā)包人索賠的處理

對發(fā)包人索賠的處理如下:

(1)承包人收到發(fā)包人提交的索賠報告后,應及時審查索賠報告的內容、查驗發(fā)包人證明材料;

(2)承包人應在收到索賠報告或有關索賠的進一步證明材料后28天內,將索賠處理結果答復發(fā)包人。如果承包人未在上述期限內作出答復的,則視為對發(fā)包人索賠要求的認可;

(3)承包人接受索賠處理結果的,發(fā)包人可從應支付給承包人的合同價款中扣除賠付的金額或延長缺陷責任期;發(fā)包人不接受索賠處理結果的,按第20條〔爭議解決〕約定處理。

19.5提出索賠的期限

(1)承包人按第14.2款〔竣工結算審核〕約定接收竣工付款證書后,應被視為已無權再提出在工程接收證書頒發(fā)前所發(fā)生的任何索賠。

(2)承包人按第14.4款〔最終結清〕提交的最終結清申請單中,只限于提出工程接收證書頒發(fā)后發(fā)生的索賠。提出索賠的期限自接受最終結清證書時終止。

20.爭議解決

20.1和解

合同當事人可以就爭議自行和解,自行和解達成協(xié)議的經(jīng)雙方簽字并蓋章后作為合同補充文件,雙方均應遵照執(zhí)行。

20.2調解

合同當事人可以就爭議請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行業(yè)協(xié)會或其他第三方進行調解,調解達成協(xié)議的,經(jīng)雙方簽字并蓋章后作為合同補充文件,雙方均應遵照執(zhí)行。

20.3爭議評審

合同當事人在專用合同條款中約定采取爭議評審方式解決爭議以及評審規(guī)則,并按下列約定執(zhí)行:

20.3.1爭議評審小組的確定

合同當事人可以共同選擇一名或三名爭議評審員,組成爭議評審小組。除專用合同條款另有約定外,合同當事人應當自合同簽訂后28天內,或者爭議發(fā)生后14天內,選定爭議評審員。

選擇一名爭議評審員的,由合同當事人共同確定;選擇三名爭議評審員的,各自選定一名,第三名成員為首席爭議評審員,由合同當事人共同確定或由合同當事人委托已選定的爭議評審員共同確定,或由專用合同條款約定的評審機構指定第三名首席爭議評審員。

除專用合同條款另有約定外,評審員報酬由發(fā)包人和承包人各承擔一半。

20.3.2爭議評審小組的決定

合同當事人可在任何時間將與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共同提請爭議評審小組進行評審。爭議評審小組應秉持客觀、公正原則,充分聽取合同當事人的意見,依據(jù)相關法律、規(guī)范、標準、案例經(jīng)驗及商業(yè)慣例等,自收到爭議評審申請報告后14天內作出書面決定,并說明理由。合同當事人可以在專用合同條款中對本項事項另行約定。

20.3.3爭議評審小組決定的效力

爭議評審小組作出的書面決定經(jīng)合同當事人簽字確認后,對雙方具有約束力,雙方應遵照執(zhí)行。

任何一方當事人不接受爭議評審小組決定或不履行爭議評審小組決定的,雙方可選擇采用其他爭議解決方式。

20.4仲裁或訴訟

因合同及合同有關事項產(chǎn)生的爭議,合同當事人可以在專用合同條款中約定以下一種方式解決爭議:

(1)向約定的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20.5爭議解決條款效力

合同有關爭議解決的條款獨立存在,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無效或者被撤銷均不影響其效力。

第三部分?專用合同條款

1.一般約定

1.1詞語定義

1.1.1合同

1.1.1.10其他合同文件包括:?



。

1.1.2合同當事人及其他相關方

1.1.2.4監(jiān)理人:

名?稱:???;

資質類別和等級:???;

聯(lián)系電話:??;

電子信箱:?;

通信地址:??。

1.1.2.5設計人:

名?稱:???;

資質類別和等級:???;

聯(lián)系電話:???;

電子信箱:??;

通信地址:??。

1.1.3工程和設備

1.1.3.7作為施工現(xiàn)場組成部分的其他場所包括:

???。

1.1.3.9永久占地包括:????。

1.1.3.10臨時占地包括:???。

1.3法律

適用于合同的其他規(guī)范性文件:?

?。

1.4標準和規(guī)范

1.4.1適用于工程的標準規(guī)范包括:??

????。

1.4.2發(fā)包人提供國外標準、規(guī)范的名稱:

發(fā)包人提供國外標準、規(guī)范的份數(shù):?;

發(fā)包人提供國外標準、規(guī)范的名稱:?。

1.4.3發(fā)包人對工程的技術標準和功能要求的特殊要求:

???。

1.5合同文件的優(yōu)先順序

合同文件組成及優(yōu)先順序為:??????。

1.6圖紙和承包人文件

1.6.1圖紙的提供

發(fā)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圖紙的期限:?;

發(fā)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圖紙的數(shù)量:?;

發(fā)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圖紙的內容:?。

1.6.4承包人文件

需要由承包人提供的文件,包括:?

?;

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期限為:????;

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數(shù)量為:?;

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形式為:??;

發(fā)包人審批承包人文件的期限:???。

1.6.5現(xiàn)場圖紙準備

關于現(xiàn)場圖紙準備的約定:???。

1.7聯(lián)絡

1.7.1發(fā)包人和承包人應當在?天內將與合同有關的通知、批準、證明、證書、指示、指令、要求、請求、同意、意見、確定和決定等書面函件送達對方當事人。

1.7.2發(fā)包人接收文件的地點:??;

發(fā)包人指定的接收人為:????。

承包人接收文件的地點:??;

承包人指定的接收人為:??。

監(jiān)理人接收文件的地點:???;

監(jiān)理人指定的接收人為:???。

1.10交通運輸

1.10.1出入現(xiàn)場的權利

關于出入現(xiàn)場的權利的約定:??

??????。

1.10.3場內交通

關于場外交通和場內交通的邊界的約定:???。

關于發(fā)包人向承包人免費提供滿足工程施工需要的場內道路和交通設施的約定:??????。

1.10.4超大件和超重件的運輸

運輸超大件或超重件所需的道路和橋梁臨時加固改造費用和其他有關費用由?承擔。

1.11知識產(chǎn)權

1.11.1關于發(fā)包人提供給承包人的圖紙、發(fā)包人為實施工程自行編制或委托編制的技術規(guī)范以及反映發(fā)包人關于合同要求或其他類似性質的文件的著作權的歸屬:?

????。

關于發(fā)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

?。

1.11.2關于承包人為實施工程所編制文件的著作權的歸屬:

???。

關于承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

????。

1.11.4承包人在施工過程中所采用的專利、專有技術、技術秘密的使用費的承擔方式:??。

1.13工程量清單錯誤的修正

出現(xiàn)工程量清單錯誤時,是否調整合同價格:??。

允許調整合同價格的工程量偏差范圍:

?。

2.發(fā)包人

2.2發(fā)包人代表

發(fā)包人代表:

姓?名:???;

身份證號:???;

職?務:??;

聯(lián)系電話:????;

電子信箱:????;

通信地址:??。

發(fā)包人對發(fā)包人代表的授權范圍如下:?

?。

2.4施工現(xiàn)場、施工條件和基礎資料的提供

2.4.1提供施工現(xiàn)場

關于發(fā)包人移交施工現(xiàn)場的期限要求:??????。

2.4.2提供施工條件

關于發(fā)包人應負責提供施工所需要的條件,包括:???。

2.5資金來源證明及支付擔保

發(fā)包人提供資金來源證明的期限要求:?。

發(fā)包人是否提供支付擔保:??。

發(fā)包人提供支付擔保的形式:?。

3.承包人

3.1承包人的一般義務

(5)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資料的內容:

。

承包人需要提交的竣工資料套數(shù):?。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資料的費用承擔:?。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資料移交時間:?。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資料形式要求:?。

(6)承包人應履行的其他義務:???。

3.2項目經(jīng)理

3.2.1項目經(jīng)理:

姓?名:???;

身份證號:???;

建造師執(zhí)業(yè)資格等級:??;

建造師注冊證書號:?;

建造師執(zhí)業(yè)印章號:?;

安全生產(chǎn)考核合格證書號:?;

聯(lián)系電話:???;

電子信箱:??;

通信地址:??;

承包人對項目經(jīng)理的授權范圍如下:??。

關于項目經(jīng)理每月在施工現(xiàn)場的時間要求:?????。

承包人未提交勞動合同,以及沒有為項目經(jīng)理繳納社會保險證明的違約責任:??????。

項目經(jīng)理未經(jīng)批準,擅自離開施工現(xiàn)場的違約責任:?????。

3.2.3承包人擅自更換項目經(jīng)理的違約責任:?

????。

3.2.4承包人無正當理由拒絕更換項目經(jīng)理的違約責任:????。

3.3承包人人員

3.3.1承包人提交項目管理機構及施工現(xiàn)場管理人員安排報告的期限:???。

3.3.3承包人無正當理由拒絕撤換主要施工管理人員的違約責任:????。

3.3.4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員離開施工現(xiàn)場的批準要求:??。

3.3.5承包人擅自更換主要施工管理人員的違約責任:???。

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員擅自離開施工現(xiàn)場的違約責任:??。

3.5分包

3.5.1分包的一般約定

禁止分包的工程包括:?。

主體結構、關鍵性工作的范圍:

。

3.5.2分包的確定

允許分包的專業(yè)工程包括:?。

其他關于分包的約定:

。

3.5.4分包合同價款

關于分包合同價款支付的約定:?。

3.6工程照管與成品、半成品保護

承包人負責照管工程及工程相關的材料、工程設備的起始時間:?。

3.7履約擔保

承包人是否提供履約擔保:?。

承包人提供履約擔保的形式、金額及期限的:

4.監(jiān)理人

4.1監(jiān)理人的一般規(guī)定

關于監(jiān)理人的監(jiān)理內容:?。

關于監(jiān)理人的監(jiān)理權限:?。

關于監(jiān)理人在施工現(xiàn)場的辦公場所、生活場所的提供和費用承擔的約定:

。

4.2監(jiān)理人員

總監(jiān)理工程師:

姓?名:??;

職?務:??;

監(jiān)理工程師執(zhí)業(yè)資格證書號:?;

聯(lián)系電話:??;

電子信箱:??;

通信地址:??;

關于監(jiān)理人的其他約定:??。

4.4商定或確定

在發(fā)包人和承包人不能通過協(xié)商達成一致意見時,發(fā)包人授權監(jiān)理人對以下事項進行確定:

(1)?;

(2)?;

(3)?。

5.工程質量

5.1質量要求

5.1.1特殊質量標準和要求:

關于工程獎項的約定:

。

5.3隱蔽工程檢查

5.3.2承包人提前通知監(jiān)理人隱蔽工程檢查的期限的約定:

。

監(jiān)理人不能按時進行檢查時,應提前?小時提交書面延期要求。

關于延期最長不得超過:?小時。

6.安全文明施工與環(huán)境保護

6.1安全文明施工

6.1.1項目安全生產(chǎn)的達標目標及相應事項的約定:

。

6.1.4關于治安保衛(wèi)的特別約定:

。

關于編制施工場地治安管理計劃的約定:

。

6.1.5文明施工

合同當事人對文明施工的要求:

6.1.6關于安全文明施工費支付比例和支付期限的約定:

。

7.工期和進度

7.1施工組織設計

7.1.1合同當事人約定的施工組織設計應包括的其他內容:

。

7.1.2施工組織設計的提交和修改

承包人提交詳細施工組織設計的期限的約定:

發(fā)包人和監(jiān)理人在收到詳細的施工組織設計后確認或提出修改意見的期限:?。

7.2施工進度計劃

7.2.2施工進度計劃的修訂

發(fā)包人和監(jiān)理人在收到修訂的施工進度計劃后確認或提出修改意見的期限:?。

7.3開工

7.3.1開工準備

關于承包人提交工程開工報審表的期限:?。

關于發(fā)包人應完成的其他開工準備工作及期限:

。

關于承包人應完成的其他開工準備工作及期限:

7.3.2開工通知

因發(fā)包人原因造成監(jiān)理人未能在計劃開工日期之日起?天內發(fā)出開工通知的,承包人有權提出價格調整要求,或者解除合同。

7.4測量放線

7.4.1發(fā)包人通過監(jiān)理人向承包人提供測量基準點、基準線和水準點及其書面資料的期限:?。

7.5工期延誤

7.5.1因發(fā)包人原因導致工期延誤

(7)因發(fā)包人原因導致工期延誤的其他情形:

。

7.5.2因承包人原因導致工期延誤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誤,逾期竣工違約金的計算方法為:

。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誤,逾期竣工違約金的上限:

。

7.6不利物質條件

不利物質條件的其他情形和有關約定:

7.7異常惡劣的氣候條件

發(fā)包人和承包人同意以下情形視為異常惡劣的氣候條件:

(1)?;

(2)?;

(3)?。

7.9提前竣工的獎勵

7.9.2提前竣工的獎勵:?。

8.材料與設備

8.4材料與工程設備的保管與使用

8.4.1發(fā)包人供應的材料設備的保管費用的承擔:

8.6樣品

8.6.1樣品的報送與封存

需要承包人報送樣品的材料或工程設備,樣品的種類、名稱、規(guī)格、數(shù)量要求:

。

8.8施工設備和臨時設施

8.8.1承包人提供的施工設備和臨時設施

關于修建臨時設施費用承擔的約定:

。

9.試驗與檢驗

9.1試驗設備與試驗人員

9.1.2試驗設備

施工現(xiàn)場需要配置的試驗場所:

。

施工現(xiàn)場需要配備的試驗設備:

。

施工現(xiàn)場需要具備的其他試驗條件:

。

9.4現(xiàn)場工藝試驗

現(xiàn)場工藝試驗的有關約定:

。

10.變更

10.1變更的范圍

關于變更的范圍的約定:

10.4變更估價

10.4.1變更估價原則

關于變更估價的約定:

。

10.5承包人的合理化建議

監(jiān)理人審查承包人合理化建議的期限:?。

發(fā)包人審批承包人合理化建議的期限:?。

承包人提出的合理化建議降低了合同價格或者提高了工程經(jīng)濟效益的獎勵的方法和金額為:

。

10.7暫估價

暫估價材料和工程設備的明細詳見附件11:《暫估價一覽表》。

10.7.1依法必須招標的暫估價項目

對于依法必須招標的暫估價項目的確認和批準采取第?種方式確定。

10.7.2不屬于依法必須招標的暫估價項目

對于不屬于依法必須招標的暫估價項目的確認和批準采取第?種方式確定。

第3種方式:承包人直接實施的暫估價項目

承包人直接實施的暫估價項目的約定:

10.8暫列金額

合同當事人關于暫列金額使用的約定:

。

11.價格調整

11.1市場價格波動引起的調整

市場價格波動是否調整合同價格的約定:?。

因市場價格波動調整合同價格,采用以下第?種方式對合同價格進行調整:

第1種方式:采用價格指數(shù)進行價格調整。

關于各可調因子、定值和變值權重,以及基本價格指數(shù)及其來源的約定:?;

第2種方式:采用造價信息進行價格調整。

(2)關于基準價格的約定:?。

專用合同條款①承包人在已標價工程量清單或預算書中載明的材料單價低于基準價格的:專用合同條款合同履行期間材料單價漲幅以基準價格為基礎超過?%時,或材料單價跌幅以已標價工程量清單或預算書中載明材料單價為基礎超過?%時,其超過部分據(jù)實調整。

②承包人在已標價工程量清單或預算書中載明的材料單價高于基準價格的:專用合同條款合同履行期間材料單價跌幅以基準價格為基礎超過?%時,材料單價漲幅以已標價工程量清單或預算書中載明材料單價為基礎超過?%時,其超過部分據(jù)實調整。

③承包人在已標價工程量清單或預算書中載明的材料單價等于基準單價的:專用合同條款合同履行期間材料單價漲跌幅以基準單價為基礎超過±?%時,其超過部分據(jù)實調整。

第3種方式:其他價格調整方式:

。

12.合同價格、計量與支付

12.1合同價格形式

1、單價合同。

綜合單價包含的風險范圍:

風險費用的計算方法:

。

風險范圍以外合同價格的調整方法:

2、總價合同。

總價包含的風險范圍:

。

風險費用的計算方法:

風險范圍以外合同價格的調整方法:

。

3、其他價格方式:

12.2預付款

12.2.1預付款的支付

預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額:?。

預付款支付期限:?。

預付款扣回的方式:?。

12.2.2預付款擔保

承包人提交預付款擔保的期限:?。

預付款擔保的形式為:?。

12.3計量

12.3.1計量原則

工程量計算規(guī)則:?。

12.3.2計量周期

關于計量周期的約定:?。

12.3.3單價合同的計量

關于單價合同計量的約定:?。

12.3.4總價合同的計量

關于總價合同計量的約定:?。

12.3.5總價合同采用支付分解表計量支付的,是否適用第12.3.4項〔總價合同的計量〕約定進行計量:?。

12.3.6其他價格形式合同的計量

其他價格形式的計量方式和程序:

。

12.4工程進度款支付

12.4.1付款周期

關于付款周期的約定:?。

12.4.2進度付款申請單的編制

關于進度付款申請單編制的約定:

。

12.4.3進度付款申請單的提交

(1)單價合同進度付款申請單提交的約定:?。

(2)總價合同進度付款申請單提交的約定:?。

(3)其他價格形式合同進度付款申請單提交的約定:

。

12.4.4進度款審核和支付

(1)監(jiān)理人審查并報送發(fā)包人的期限:?。

發(fā)包人完成審批并簽發(fā)進度款支付證書的期限:

(2)發(fā)包人支付進度款的期限:?。

發(fā)包人逾期支付進度款的違約金的計算方式:

。

12.4.6支付分解表的編制

2、總價合同支付分解表的編制與審批:

。

3、單價合同的總價項目支付分解表的編制與審批:

。

13.驗收和工程試車

13.1分部分項工程驗收

13.1.2監(jiān)理人不能按時進行驗收時,應提前?小時提交書面延期要求。

關于延期最長不得超過:?小時。

13.2竣工驗收

13.2.2竣工驗收程序

關于竣工驗收程序的約定:

發(fā)包人不按照本項約定組織竣工驗收、頒發(fā)工程接收證書的違約金的計算方法:

。

13.2.5移交、接收全部與部分工程

承包人向發(fā)包人移交工程的期限:?。

發(fā)包人未按本合同約定接收全部或部分工程的,違約金的計算方法為:?。

承包人未按時移交工程的,違約金的計算方法為:

。

13.3工程試車

13.3.1試車程序

工程試車內容:

。

(1)單機無負荷試車費用由?承擔;

(2)無負荷聯(lián)動試車費用由?承擔。

13.3.3投料試車

關于投料試車相關事項的約定:

。

13.6竣工退場

13.6.1竣工退場

承包人完成竣工退場的期限:?。

14.竣工結算

14.1竣工付款申請

承包人提交竣工付款申請單的期限:?。

竣工付款申請單應包括的內容:

。

14.2竣工結算審核

發(fā)包人審批竣工付款申請單的期限:?。

發(fā)包人完成竣工付款的期限:?。

關于竣工付款證書異議部分復核的方式和程序:

。

14.4最終結清

14.4.1最終結清申請單

附件

協(xié)議書附件:

附件1:承包人承攬工程項目一覽表

專用合同條款附件:

附件2:發(fā)包人供應材料設備一覽表

附件3:工程質量保修書

附件4:主要建設工程文件目錄

附件5:承包人用于本工程施工的機械設備表

附件6: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員表

附件7:分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員表

附件8:履約擔保格式

附件9:預付款擔保格式

附件10:支付擔保格式

附件11:暫估價一覽表

附件1:

承包人承攬工程項目一覽表

單位工程名稱建設規(guī)模建筑面積(平方米)結構形式層數(shù)生產(chǎn)能力設備安裝內容合同價格(元)開工日期竣工日期

附件2:

發(fā)包人供應材料設備一覽表

序號?材料、

設備品種規(guī)格型號單位數(shù)量單價(元)質量等級供應時間送達地點備注

附件3:

工程質量保修書

發(fā)包人(全稱):

承包人(全稱):

發(fā)包人和承包人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和《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經(jīng)協(xié)商一致就?(工程全稱)簽訂工程質量保修書。

一、工程質量保修范圍和內容

承包人在質量保修期內,按照有關法律規(guī)定和合同約定,承擔工程質量保修責任。

質量保修范圍包括地基基礎工程、主體結構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衛(wèi)生間、房間和外墻面的防滲漏,供熱與供冷系統(tǒng),電氣管線、給排水管道、設備安裝和裝修工程,以及雙方約定的其他項目。具體保修的內容,雙方約定如下:

。

二、質量保修期

根據(jù)《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及有關規(guī)定,工程的質量保修期如下:

1.地基基礎工程和主體結構工程為設計文件規(guī)定的工程合理使用年限;

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衛(wèi)生間、房間和外墻面的防滲?為?年;

3.裝修工程為?年;

4.電氣管線、給排水管道、設備安裝工程為?年;

5.供熱與供冷系統(tǒng)為?個采暖期、供冷期;

6.住宅小區(qū)內的給排水設施、道路等配套工程為?年;

7.其他項目保修期限約定如下:

質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計算。

三、缺陷責任期

工程缺陷責任期為?個月,缺陷責任期自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計算。單位工程先于全部工程進行驗收,單位工程缺陷責任期自單位工程驗收合格之日起算。

缺陷責任期終止后,發(fā)包人應退還剩余的質量保證金。

四、質量保修責任

1.屬于保修范圍、內容的項目,承包人應當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7天內派人保修。承包人不在約定期限內派人保修的,發(fā)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

2.發(fā)生緊急事故需搶修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應當立即到達事故現(xiàn)場搶修。

3.對于涉及結構安全的質量問題,應當按照《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的規(guī)定,立即向當?shù)亟ㄔO行政主管部門和有關部門報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并由原設計人或者具有相應資質等級的設計人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實施保修。

4.質量保修完成后,由發(fā)包人組織驗收。

五、保修費用

保修費用由造成質量缺陷的責任方承擔。

六、雙方約定的其他工程質量保修事項:

工程質量保修書由發(fā)包人、承包人在工程竣工驗收前共同簽署,作為施工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滿。

發(fā)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

地址:?地址:?

法定代表人(簽字):?法定代表人(簽字):

委托代理人(簽字):?委托代理人(簽字):

電話:?電話:

傳真:?傳真:?

開戶銀行:?開戶銀行:

賬號:??賬?號:

郵政編碼:?郵政編碼:

附件4:

主要建設工程文件目錄

文件名稱套數(shù)費用(元)質量移交時間責任人

附件5:

承包人用于本工程施工的機械設備表

序號機械或設備名稱規(guī)格型號數(shù)量產(chǎn)地制造年份額定功率(kw)生產(chǎn)能力備注

附件6:

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員表

名?稱姓名職務職稱主要資歷、經(jīng)驗及承擔過的項目

一、總部人員

項目主管

其他人員

二、現(xiàn)場人員

項目經(jīng)理

項目副經(jīng)理

技術負責人

造價管理

質量管理

材料管理

計劃管理

安全管理

其他人員

附件7:

分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員表

名?稱姓名職務職稱主要資歷、經(jīng)驗及承擔過的項目

一、總部人員

項目主管

其他人員

二、現(xiàn)場人員

項目經(jīng)理

項目副經(jīng)理

技術負責人

造價管理

質量管理

材料管理

計劃管理

安全管理

其他人員

附件8:

履約擔保

(發(fā)包人名稱):

鑒于?(發(fā)包人名稱,以下簡稱“發(fā)包人”)與

(承包人名稱)(以下稱“承包人”)于?年?月?日就?(工程名稱)施工及有關事項協(xié)商一致共同簽訂《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我方愿意無條件地、不可撤銷地就承包人履行與你方簽訂的合同,向你方提供連帶責任擔保。

1.擔保金額人民幣(大寫)?元(¥?)。

2.擔保有效期自你方與承包人簽訂的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你方簽發(fā)或應簽發(fā)工程接收證書之日止。

3.在本擔保有效期內,因承包人違反合同約定的義務給你方造成經(jīng)濟損失時,我方在收到你方以書面形式提出的在擔保金額內的賠償要求后,在7天內無條件支付。

4.你方和承包人按合同約定變更合同時,我方承擔本擔保規(guī)定的義務不變。

5.因本保函發(fā)生的糾紛,可由雙方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提請?仲裁委員會仲裁。

6.本保函自我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簽字并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

擔保人:?(蓋單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簽字)

地?址:

郵政編碼:

電?話:

傳?真:

年?月?日

附件9:

預付款擔保

(發(fā)包人名稱):

根據(jù)?(承包人名稱)(以下稱“承包人”)與

(發(fā)包人名稱)(以下簡稱“發(fā)包人”)

于?年?月?日簽訂的?(工程名稱)《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承包人按約定的金額向你方提交一份預付款擔保,即有權得到你方支付相等金額的預付款。我方愿意就你方提供給承包人的預付款為承包人提供連帶責任擔保。

1.擔保金額人民幣(大寫)?元(¥?)。

2.擔保有效期自預付款支付給承包人起生效,至你方簽發(fā)的進度款支付證書說明已完全扣清止。

3.在本保函有效期內,因承包人違反合同約定的義務而要求收回預付款時,我方在收到你方的書面通知后,在7天內無條件支付。但本保函的擔保金額,在任何時候不應超過預付款金額減去你方按合同約定在向承包人簽發(fā)的進度款支付證書中扣除的金額。

4.你方和承包人按合同約定變更合同時,我方承擔本保函規(guī)定的義務不變。

5.因本保函發(fā)生的糾紛,可由雙方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提請?仲裁委員會仲裁。

6.本保函自我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簽字并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

擔保人:?(蓋單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簽字)

地?址:

郵政編碼:

電?話:

傳?真:

年?月?日

附件10:

支付擔保

(承包人):

鑒于你方作為承包人已經(jīng)與?(發(fā)包人名稱)(以下稱“發(fā)包人”)于?年?月?日簽訂了?(工程名稱)《建設工程施工合同》(以下稱“主合同”),應發(fā)包人的申請,我方愿就發(fā)包人履行主合同約定的工程款支付義務以保證的方式向你方提供如下?lián)#?/p>

一、保證的范圍及保證金額

1.我方的保證范圍是主合同約定的工程款。

2.本保函所稱主合同約定的工程款是指主合同約定的除工程質量保證金以外的合同價款。

3.我方保證的金額是主合同約定的工程款的?%,數(shù)額最高不超過人民幣元(大寫:?)。

二、保證的方式及保證期間

1.我方保證的方式為:連帶責任保證。

2.我方保證的期間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約定的工程款支付完畢之日后?日內。

3.你方與發(fā)包人協(xié)議變更工程款支付日期的,經(jīng)我方書面同意后,保證期間按照變更后的支付日期做相應調整。

三、承擔保證責任的形式

我方承擔保證責任的形式是代為支付。發(fā)包人未按主合同約定向你方支付工程款的,由我方在保證金額內代為支付。

四、代償?shù)陌才?/p>

1.你方要求我方承擔保證責任的,應向我方發(fā)出書面索賠通知及發(fā)包人未支付主合同約定工程款的證明材料。索賠通知應寫明要求索賠的金額,支付款項應到達的賬號。

2.在出現(xiàn)你方與發(fā)包人因工程質量發(fā)生爭議,發(fā)包人拒絕向你方支付工程款的情形時,你方要求我方履行保證責任代為支付的,需提供符合相應條件要求的工程質量檢測機構出具的質量說明材料。

3.我方收到你方的書面索賠通知及相應的證明材料后7天內無條件支付。

五、保證責任的解除

1.在本保函承諾的保證期間內,你方未書面向我方主張保證責任的,自保證期間屆滿次日起,我方保證責任解除。

2.發(fā)包人按主合同約定履行了工程款的全部支付義務的,自本保函承諾的保證期間屆滿次日起,我方保證責任解除。

3.我方按照本保函向你方履行保證責任所支付金額達到本保函保證金額時,自我方向你方支付(支付款項從我方賬戶劃出)之日起,保證責任即解除。

4.按照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或出現(xiàn)應解除我方保證責任的其他情形的,我方在本保函項下的保證責任亦解除。

5.我方解除保證責任后,你方應自我方保證責任解除之日起個工作日內,將本保函原件返還我方。

六、免責條款

1.因你方違約致使發(fā)包人不能履行義務的,我方不承擔保證責任。

2.依照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或你方與發(fā)包人的另行約定,免除發(fā)包人部分或全部義務的,我方亦免除其相應的保證責任。

3.你方與發(fā)包人協(xié)議變更主合同的,如加重發(fā)包人責任致使我方保證責任加重的,需征得我方書面同意,否則我方不再承擔因此而加重部分的保證責任,但主合同第10條〔變更〕約定的變更不受本款限制。

4.因不可抗力造成發(fā)包人不能履行義務的,我方不承擔保證責任。

七、爭議解決

因本保函或本保函相關事項發(fā)生的糾紛,可由雙方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的,按下列第?種方式解決:

(1)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訴。

八、保函的生效

本保函自我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簽字并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

擔保人:?(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簽字)

地?址:

郵政編碼:

傳?真:

年?月?日

附件11:

11-1:材料暫估價表

序號名稱單位數(shù)量單價(元)合價(元)備注

11-2:工程設備暫估價表

序號名稱單位數(shù)量單價(元)合價(元)備注

11-3:專業(yè)工程暫估價表

序號名稱單位數(shù)量單價(元)合價(元)備注

第2篇 建設部工程施工合同書模板

建設工程勘察合同必須符合國家規(guī)定的基本建設程序,勘察合同由建設單位或有關單位提出委托,經(jīng)與勘察部門協(xié)商,雙方取得一致意見,即可簽訂,任何違反國家規(guī)定的建設程序的勘察合同均是無效的。以下是酷貓寫作小編為大家精心準備的:建設部工程施工合同書模板,歡迎參考閱讀!

建設部工程施工合同書模板甲方:

乙方:

受 (以下簡稱甲方)的委派, (以下簡稱乙方)全面負責該項目的施工組織和經(jīng)營管理工作,為明確甲、乙雙方的責、權、利關系,經(jīng)甲、乙雙方充協(xié)商,特制訂以下條款,供雙方共同遵守履行。

一、項目經(jīng)理部主要負責人:

二、經(jīng)營承包主要內容

1、乙方上繳公司綜合管理費為項目總造價的%(不含稅)。

2、各項流轉稅及附加包括:印花稅、營業(yè)稅等稅金乙方有義務按稅務部門和有關部門的規(guī)定依法(規(guī))繳納。

3、管理費繳納方法:綜合管理費在項目批復的首期工程款中(款到賬后一周內)按項目中標價的 %由甲方扣繳,待業(yè)主最后一筆結算款到賬后再作內部結算。

4、本項目履約擔保中的現(xiàn)金部分由乙方支付。履約保函(中標合同價的5%)由甲方辦理,乙方須向甲方支付保函總額20%的銀行現(xiàn)金質押金和承擔1%的銀行手續(xù)費,保函返還后無息退還保函質押金。 如需甲方辦理預付款保函,乙方需支付保函總額的20%的銀行質押金(現(xiàn)金)和1%的銀行手續(xù)費,預付款到項目賬戶后由甲方根據(jù)乙方完成項目施工實物工作量(現(xiàn)場評估)控制支付。保函返還后無息退還預付款保函質押金。

5、項目部應嚴肅印章、賬號的管理(甲方派駐人員管理),在使用項目章時應嚴格遵守甲方印章管理的規(guī)定,簽訂本項目有關的材料采購或專業(yè)分包合同時須甲方經(jīng)營部備案。項目部公章不允許辦理本項目部以外的經(jīng)營性合同,否則視為違約并追究相關責任。

三、甲、乙雙方責任

(一)甲方責任

1、甲方應不定期對乙方項目施工管理和經(jīng)營性活動進行檢查、監(jiān)督、指導,協(xié)助乙方解決管理中人、財、物的需求和其他實際問題。

2、甲方應對乙方的人事管理、資金使用、財務賬目、工程質量、安全生產(chǎn)、施工進度等方面進行全面監(jiān)督管理,定期或不定期對項目各方面管理進行全面檢查,以使工程順利完成。

3、甲方應盡可能對乙方提供人、財、物等方面的便利。乙方所需材料、設備應按公司《設備、材料管理辦法》和公司裝備部簽訂租賃合同。

(二)乙方責任

1、乙方應全面履行甲方與建設單位簽訂的工程施工合同書、承諾書及其他合同相關文件的全部條款,并對其安全、質量、工期、環(huán)保及其風險全面承擔責任,按業(yè)主最終確定的完工期限完成全部工程內容(項目部承包責任期為全部工程款及工程質保金到賬、項目內外部往來賬清算完成后止)。

2、乙方必須服從甲方的管理,積極配合甲方各職能部門認真做好工程施工管理工作乙方在施工中應遵守甲方制定的各項管理規(guī)章制度,嚴格執(zhí)行甲方制訂的《安全管理責任制和安全管理細則》,確保工程質量和安全生產(chǎn),做到文明施工。

在本項目施工期間有義務配合甲方對執(zhí)行制度情況所進行的不定期的常規(guī)檢查和不少于兩次的安全生產(chǎn)大檢查。為強化施工資料管理,甲方在工程款支付過程中將逐步預留資料歸檔保證金累計至伍萬元,待工程竣工驗收資料遞交合格后歸還乙方。

3、乙方有義務維護甲方的社會信譽,如因工程進度、質量或其它問題在用戶造成惡劣影響,或發(fā)生召甲方法人代表訓話受罰等情況,除賠償用戶的損失外,甲方可視影響程度對乙方處以每次伍萬元以內的罰款并在當期工程款中扣除。

4、乙方在施工中應全面執(zhí)行國家的《環(huán)境保護法》、《水污染防治法》、《水利保護條例》、《礦產(chǎn)資源法》等法律和法規(guī),做好環(huán)境保護工作,避免由于施工引起的水利、農(nóng)田、通訊等管線的破壞,避免由于施工引起不良后果。

5、凡工程驗收核實為不合格的工程或分項工程,上級管理部門罰款由乙方承擔,甲方將再增加10000元/次的罰款。乙方應無條件返工、重建、維修直至工程合格并交付建設單位使用為止。

四、工程款項的使用和管理

1、項目工程款實行專款專用,任何一方都不得擅自挪用。工程款進入甲、乙方雙控賬戶后,甲方按上述方式扣留管理費及稅金、規(guī)費。工程款的使用須報請甲方同意批復后才能支付。

2、項目如需甲方開具外經(jīng)證,所需費用由項目承擔。項目工程款的使用應嚴格按現(xiàn)行施工企業(yè)財務制度要求建賬管理,乙方所購的材料發(fā)票或分包項目的財務賬目都應符合財務報賬和發(fā)票管理的規(guī)定,如沒有上述正規(guī)材料發(fā)票報賬,甲方有權按規(guī)定稅率扣留稅款。

項目結束后應將項目財務賬簿交公司歸檔,經(jīng)公司財務對項目財務檢查驗收后方能簽訂支付本項目的質量保證金。

3、項目部應按國家對農(nóng)民工工資管理的有關規(guī)定按月造表并由農(nóng)民工本人簽領(附領取本人身份證)發(fā)放民工工資,如甲方檢查無發(fā)放資料,則項目戶頭的資金應優(yōu)先發(fā)放民工工資并處壹萬元以內數(shù)額的罰金。

4、乙方必須嚴格遵守甲方資金的管理和使用規(guī)定,對擅自挪用工程款應視為違紀行為,甲方有權追究其違紀責任。

五、項目經(jīng)理部甲方委派人員基本工資標準

1、甲方委派技術、管理人員人,基本工資按人均/月(含有關規(guī)費如社保金、住房公積金、醫(yī)療保險費、職工待崗生活保證金等)有項目部承擔(乙方支付委派人員工資采取季度預交公司財務方式),工資由公司人事部門造表發(fā)放委派人員的差旅、通訊等辦公費用根據(jù)工作崗位需要由乙方按實報銷。以上費用從宣布開工人員進場起計算,至工程結束甲方人員離開工地不再返回為止。

2、項目部如需公司其他人員到工地處理有關事務,所發(fā)生的費用由項目部承擔。

六、對項目經(jīng)理部及項目責任人的獎罰和違約處理。

1、實現(xiàn)上繳部分達到承包指標并且上繳款交清后,項目結余部分(稅后)由項目承包責任人處置,但項目財務應明晰。

2、項目部第一責任人實行風險承包,第一責任人應提供風險承包的擔保承諾書,如第一責任人不能履約所造成的經(jīng)濟損失,其擔保人負連帶賠償責任,擔保有效期為項目保修期結束為止。

七、其他事項

1、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可協(xié)商簽訂補充條款。

2、如發(fā)生爭議,雙方不能協(xié)調解決,可向甲方工商注冊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3、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zhí)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經(jīng)雙方簽字后生效,至項目承包期結束、項目缺陷期后自行終止。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附身份證及項目經(jīng)理證等復印件)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建設部工程施工合同書模板,盡在酷貓寫作。

第3篇 建設部、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關于印發(fā)《建設工程造價咨詢合同(示本)》通知

各省、自治區(qū)建設廳、直轄市建委、工商行政管理局,國務院有關部門:

為了加強建設工程造價咨詢市場管理,規(guī)范市場行為,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 合同法 》的規(guī)定,我們制定了《建設工程造價咨詢合同(示范文本)》(以下簡稱《示范文本》),現(xiàn)印發(fā)給你們,并對《示范文本》貫徹實施的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凡在我國境內開展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業(yè)務,簽訂建設工程造價咨詢合同時,應參照本《示范文本》訂立合同,請各地區(qū)、各部門做好推廣使用工作。

二、簽訂建設工程造價咨詢合同的委托人應當是法人或自然人,咨詢人必須具有法人資格,并應持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fā)的工程造價咨詢資質證書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發(fā)的企業(yè)法人 營業(yè)執(zhí)照 。

三、《示范文本》的合同條件分“合同標準條件”和“合同專用條件”兩部分。

1.“合同標準條件”應全文引用,不得刪改。

2.“合同專用條件”則應按其條款編號和內容,根據(jù)咨詢項目的實際情況進行修改和補充,但不得違反公正、公平原則。

四、《示范文本》的解釋權屬建設部和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施行中有何問題和建議,請及時反饋給建設部標準定額司和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市場規(guī)范管理司。

五、《示范文本》自二○○二年十月一日起施行。

建設工程造價咨詢合同(示范文本)gf_2002_0212

第一部分 建設工程造價咨詢合同

__________(以下簡稱委托人)

與__________

(以下簡稱咨詢人)經(jīng)過雙方協(xié)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委托人委托咨詢人為以下項目提供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服務:

1.項目名稱:

2.服務類別:

二、本合同的措詞和用語與所屬建設工程造價咨詢合同條件及有關附件同義。

三、下列文件均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1.建設工程造價咨詢合同標準條件;

2.建設工程造價咨詢合同專用條件;

3.建設工程造價咨詢合同執(zhí)行中共同簽署的補充與修正文件。

四、咨詢人同意按照本合同的規(guī)定,承擔本合同專用條件中議定范圍內的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業(yè)務。

五、委托人同意按照本合同規(guī)定的期限、方式、幣種、額度向咨詢人支付酬金。

六、本合同的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業(yè)務自

年 月 日開始實施,至 年

月 日終結。

七、本合同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雙方各執(zhí)兩份。

委 托 人:(蓋章) 咨 詢 人:(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委托 代理 人:(簽字) 委托代理人:(簽字)

住 所: 住 所: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帳 號: 帳 號: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電 話: 電 話:

傳 真: 傳 真:

電子信箱: 電子信箱: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第二部分 建設工程造價咨詢合同標準條件詞語定義、適用語言和法律、 法規(guī)

第一條 下列名詞和用語,除上下文另有規(guī)定外具有如下含義。

1.“委托人”是指委托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業(yè)務和聘用工程造價咨詢單位的一方,以及其合法 繼承人 。

2.“咨詢人”是指承擔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業(yè)務和工程造價咨詢責任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繼承人。

3.“第三人”是指除委托人、咨詢人以外與本咨詢業(yè)務有關的當事人。

4.“日”是指任何一天零時至第二天零時的時間段。

第二條 建設工程造價咨詢合同適用的是中國的法律、法規(guī),以及專用條件中議定的部門規(guī)章、工程造價有關計價辦法和規(guī)定或項目所在地的地方法規(guī)、地方規(guī)章。

第三條 建設工程造價咨詢合同的書寫、解釋和說明,以漢語為主導語言。當不同語言文本發(fā)生不同解釋時,以漢語合同文本為準。

咨詢人的義務

第四條 向委托人提供與工程造價咨詢業(yè)務有關的資料,包括工程造價咨詢的資質證書及承擔本合同業(yè)務的專業(yè)人員名單、咨詢工作計劃等,并按合同專用條件中約定的范圍實施咨詢業(yè)務。

第五條 咨詢人在履行本合同期間,向委托人提供的服務包括正常服務、附加服務和額外服務。

1.“正常服務”是指雙方在專用條件中約定的工程造價咨詢工作;

2.“附加服務”是指在“正常服務”以外,經(jīng)雙方書面協(xié)議確定的附加服務;

3.“額外服務”是指不屬于“正常服務”和“附加服務”,但根據(jù)合同標準條件第十三條、第二十條和二十二條的規(guī)定,咨詢人應增加的額外工作量。

第六條 在履行合同期間或合同規(guī)定期限內,不得泄露與本合同規(guī)定業(yè)務活動有關的保密資料。

委托人的義務

第七條 委托人應負責與本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業(yè)務有關的第三人的協(xié)調,為咨詢人工作提供外部條件。

第八條 委托人應當在約定的時間內,免費向咨詢人提供與本項目咨詢業(yè)務有關的資料。

第九條 委托人應當在約定的時間內就咨詢人書面提交并要求做出答復的事宜做出書面答復。咨詢人要求第三人提供有關資料時,委托人應負責轉達及資料轉送。

第十條 委托人應當授權勝任本咨詢業(yè)務的代表,負責與咨詢人聯(lián)系。

咨詢人的權利

第十一條 委托人在委托的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業(yè)務范圍內,授予咨詢人以下權利:

1.咨詢人在咨詢過程中,如委托人提供的資料不明確時可向委托人提出書面報告。

2.咨詢人在咨詢過程中,有權對第三人提出與本咨詢業(yè)務有關的問題進行核對或查問。

3.咨詢人在咨詢過程中,有到工程現(xiàn)場勘察的權利。

委托人的權利

第十二條 委托人有下列權利:

1.委托人有權向咨詢人詢問工作進展情況及相關的內容。

2.委托人有權闡述對具體問題的意見和建議。

3.當委托人認定咨詢專業(yè)人員不按咨詢 合同履行 其職責,或與第三人串通給委托人造成經(jīng)濟損失的,委托人有權要求更換咨詢專業(yè)人員,直至終止合同并要求咨詢人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咨詢人的責任

第十三條 咨詢人的責任期即建設工程造價咨詢合同有效期。如因非咨詢人的責任造成進度的推遲或延誤而超過約定的日期,雙方應進一步約定相應延長合同有效期。

第十四條 咨詢人責任期內,應當履行建設工程造價咨詢合同中約定的義務,因咨詢人的單方過失造成的經(jīng)濟損失,應當向委托人進行賠償。累計賠償總額不應超過建設工程造價咨詢酬金總額(除去稅金)。

第十五條 咨詢人對委托人或第三人所提出的問題不能及時核對或答復,導致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咨詢人應承擔責任。

第十六條 咨詢人向委托人提出賠償要求不能成立時,則應補償由于該賠償或其他要求所導致委托人的各種費用的支出。

委托人的責任

第十七條 委托人應當履行建設工程造價咨詢合同約定的義務,如有違反則應當承擔 違約責任 ,賠償給咨詢人造成的損失。

第十八條 委托人如果向咨詢人提出賠償或其他要求不能成立時,則應補償由于該賠償或其他要求所導致咨詢人的各種費用的支出。

合同生效 ,變更與終止

第十九條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條 由于委托人或第三人的原因使咨詢人工作受到阻礙或延誤以致增加了工作量或持續(xù)時間,則咨詢人應當將此情況與可能產(chǎn)生的影響及時書面通知委托人。由此增加的工作量視為額外服務,完成建設工程造價咨詢工作的時間應當相應延長,并得到額外的酬金。

第二十一條 當事人一方要求變更或 解除合同 時,則應當在14日前通知對方;因變更或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損失的,應由責任方負責賠償。

第二十二條 咨詢人由于非自身原因暫停或終止執(zhí)行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業(yè)務,由此而增加的恢復執(zhí)行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業(yè)務的工作,應視為額外服務,有權得到額外的時間和酬金。

第二十三條 變更或解除合同的通知或協(xié)議應當采取書面形式,新的協(xié)議未達成之前,原合同仍然有效。

咨詢業(yè)務的酬金

第二十四條 正常的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業(yè)務,附加工作和額外工作的酬金,按照建設工程造價咨詢合同專用條件約定的方法計取,并按約定的時間和數(shù)額支付。

第二十五條 如果委托人在規(guī)定的支付期限內未支付建設工程造價咨詢酬金,自規(guī)定支付之日起,應當向咨詢人補償應支付的酬金利息。利息額按規(guī)定支付期限最后一日銀行活期貸款乘以拖欠酬金時間計算。

第二十六條 如果委托人對咨詢人提交的支付通知書中酬金或部分酬金項目提出異議,應當在收到支付通知書兩日內向咨詢人發(fā)出異議的通知,但委托人不得拖延其無異議酬金項目的支付。

第二十七條 支付建設工程造咨詢酬金所采取的貨幣幣種、匯率由合同專用條件約定。

其他

第二十八條 因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業(yè)務的需要,咨詢人在合同約定外的外出考察,經(jīng)委托人同意,其所需費用由委托人負責。

第二十九條 咨詢人如需外聘專家協(xié)助,在委托的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業(yè)務范圍內其費用由咨詢人承擔;在委托的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業(yè)務范圍以外經(jīng)委托人認可其費用由委托人承擔。

第三十條 未經(jīng)對方的書面同意,各方均不得 轉讓合同 約定的權利和義務。

第三十一條 除委托人書面同意外,咨詢人及咨詢專業(yè)人員不應接受建設工程造價咨詢合同約定以外的與工程造價咨詢項目有關的任何報酬。

咨詢人不得參與可能與合同規(guī)定的與委托人利益相沖突的任何活動。

合同爭議的解決

第三十二條 因違約或終止合同而引起的損失和損害的賠償,委托人與咨詢人之間應當協(xié)商解決;如未能達成一致,可提交有關主管部門調解;協(xié)商或調解不成的,根據(jù)雙方約定提交仲裁機關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 訴訟 。

第三部分 建設工程造價咨詢合同專用條件

第二條 本合同適用的法律、法規(guī)及工程造價計價辦法和規(guī)定:

第四條 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業(yè)務范圍:

“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業(yè)務”是指以下服務類別的咨詢業(yè)務:

(a類)建設項目可行性研究投資估算的編制、審核及項目經(jīng)濟評價;

(b類)建設工程概算、預算、結算、竣工結(決)算的編制、審核;

(c類)建設工程 招標 標底、 投標 報價的編制、審核;

(d類)工程洽商、變更及合同爭議的鑒定與索賠;

(e類)編制工程造價計價依據(jù)及對工程造價進行監(jiān)控和提供有關工程造價信息資料等。

第八條 雙方約定的委托人應提供的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材料及提供時間:

第九條 委托人應在日內對咨詢人書面提交并要求做出答復的事宜做出書面答復。

第十四條 咨詢人在其責任期內如果失職,同意按以下辦法承擔因單方責任而造成的經(jīng)濟損失。

賠償金 =直接經(jīng)濟損失×酬金比率(扣除稅金)

第二十四條 委托人同意按以下的計算方法、支付時間與金額,支付咨詢人的正常服務酬金:

委托人同意按以下計算方法、支付時間與金額,支付附加服務酬金:

委托人同意按以下計算方法、支付時間與金額,支付額外服務酬金:

第二十七條 雙方同意用 支付酬金,按 匯率計付。

第三十二條 建設工程造價咨詢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fā)生爭議,委托人與咨詢人應及時協(xié)商解決;如未能達成一致,可提交有關主管部門調解;協(xié)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

(一)提交 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附加協(xié)議條款:

《建設工程造價咨詢合同》使用說明

《建設工程造價咨詢合同》包括《建設工程造價咨詢合同標準條件》和《建設工程造價咨詢合同專用條件》(以下簡稱《標準條件》、《專用條件》)。

《標準條件》適用于各類建設工程項目造價咨詢委托,委托人和咨詢人都應當遵守?!秾S脳l件》是根據(jù)建設工程項目特點和條件,由委托人和咨詢人協(xié)商一致后進行填寫。雙方如果認為需要,還可在其中增加約定的補充條款和修正條款。

《專用條件》的填寫說明:

《專用條件》應當對應《標準條件》的順序進行填寫。例如:第二條要根據(jù)建設工程的具體情況,如工程類別、建設地點等填寫所適用的部門或地方法律法規(guī)及工程造價有關辦法和規(guī)定。

第四條在協(xié)商和寫明“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業(yè)務范圍”時首先應明確項目范圍如工程項目、單項工程或單位工程以及所承擔咨詢業(yè)務與工程總 承包合同 或分包合同所涵蓋工程范圍相一致。其次應明確項目建設不同階段如可行性研究、設計,招投標階段或全過程工程造價咨詢中投資估算、概算或預算的內容等。

在填寫建設工程造價咨詢酬金標準時應根據(jù)委托人委托的建設工程項目內容繁簡程度,工作量大小、雙方約定,一般應當在簽訂合同時預付30%預付款 元,當工作量完成70%時,預付70%的 工程款 元,剩余部分待咨詢結果定案時一次付清。如果由于委托人及第三人的阻礙或延誤而使咨詢人發(fā)生額外服務也應當支付酬金,并應約定好酬金的計算方法及支付時間,在寫明其支付時間時應寫明其后的多少天內支付。

如果經(jīng)雙方協(xié)商同意,可以設立獎罰條款,但必須是對等的。

第4篇 建設部工程施工合同書模板新

建設 工程勘察合同 必須符合國家規(guī)定的基本建設程序,勘察合同由建設單位或有關單位提出委托,經(jīng)與勘察部門協(xié)商,雙方取得一致意見,即可簽訂,任何違反國家規(guī)定的建設程序的勘察合同均是無效的。以下是小編為大家精心準備的:建設部 工程施工合同 書模板,歡迎參考閱讀!

建設部工程施工合同書模板一

甲方:

乙方:

受 (以下簡稱甲方)的委派, (以下簡稱乙方)全面負責該項目的施工組織和經(jīng)營管理工作,為明確甲、乙雙方的責、權、利關系,經(jīng)甲、乙雙方充協(xié)商,特制訂以下條款,供雙方共同遵守履行。

一、項目經(jīng)理部主要負責人:

二、經(jīng)營承包主要內容

1、乙方上繳公司綜合管理費為項目總造價的%(不含稅)。

2、各項流轉稅及附加包括: 印花稅 、營業(yè)稅等稅金乙方有義務按稅務部門和有關部門的規(guī)定依法(規(guī))繳納。

3、管理費繳納方法:綜合管理費在項目批復的首期 工程款 中(款到賬后一周內)按項目中標價的 %由甲方扣繳,待業(yè)主最后一筆結算款到賬后再作內部結算。

4、本項目履約擔保中的現(xiàn)金部分由乙方支付。履約保函(中標合同價的5%)由甲方辦理,乙方須向甲方支付保函總額20%的銀行現(xiàn)金 質押 金和承擔1%的銀行手續(xù)費,保函返還后無息退還保函質押金。 如需甲方辦理預付款保函,乙方需支付保函總額的20%的銀行質押金(現(xiàn)金)和1%的銀行手續(xù)費,預付款到項目賬戶后由甲方根據(jù)乙方完成項目施工實物工作量(現(xiàn)場評估)控制支付。保函返還后無息退還預付款保函質押金。

5、項目部應嚴肅印章、賬號的管理(甲方派駐人員管理),在使用項目章時應嚴格遵守甲方印章管理的規(guī)定,簽訂本項目有關的材料采購或專業(yè)分包合同時須甲方經(jīng)營部備案。項目部公章不允許辦理本項目部以外的經(jīng)營性合同,否則視為違約并追究相關責任。

三、甲、乙雙方責任

(一)甲方責任

1、甲方應不定期對乙方項目施工管理和經(jīng)營性活動進行檢查、監(jiān)督、指導,協(xié)助乙方解決管理中人、財、物的需求和其他實際問題。

2、甲方應對乙方的人事管理、資金使用、財務賬目、工程質量、安全生產(chǎn)、施工進度等方面進行全面監(jiān)督管理,定期或不定期對項目各方面管理進行全面檢查,以使工程順利完成。

3、甲方應盡可能對乙方提供人、財、物等方面的便利。乙方所需材料、設備應按公司《設備、材料管理辦法》和公司裝備部簽訂 租賃合同 。

(二)乙方責任

1、乙方應全面履行甲方與建設單位簽訂的工程施工合同書、 承諾書 及其他合同相關文件的全部條款,并對其安全、質量、工期、環(huán)保及其風險全面承擔責任,按業(yè)主最終確定的完工期限完成全部工程內容(項目部承包責任期為全部工程款及工程質保金到賬、項目內外部往來賬 清算 完成后止)。

2、乙方必須服從甲方的管理,積極配合甲方各職能部門認真做好工程施工管理工作乙方在施工中應遵守甲方制定的各項管理規(guī)章制度,嚴格執(zhí)行甲方制訂的《安全管理責任制和安全管理細則》,確保工程質量和安全生產(chǎn),做到文明施工。

在本項目施工期間有義務配合甲方對執(zhí)行制度情況所進行的不定期的常規(guī)檢查和不少于兩次的安全生產(chǎn)大檢查。為強化施 工資 料管理,甲方在工程款支付過程中將逐步預留資料歸檔 保證金 累計至伍萬元,待工程竣工驗收資料遞交合格后歸還乙方。

3、乙方有義務維護甲方的社會信譽,如因工程進度、質量或其它問題在用戶造成惡劣影響,或發(fā)生召甲方 法人代表 訓話受罰等情況,除賠償用戶的損失外,甲方可視影響程度對乙方處以每次伍萬元以內的罰款并在當期工程款中扣除。

4、乙方在施工中應全面執(zhí)行國家的《 環(huán)境保護法 》、《水污染防治法》、《水利保護條例》、《礦產(chǎn)資源法》等法律和 法規(guī) ,做好環(huán)境保護工作,避免由于施工引起的水利、農(nóng)田、通訊等管線的破壞,避免由于施工引起不良后果。

5、凡工程驗收核實為不合格的工程或分項工程,上級管理部門罰款由乙方承擔,甲方將再增加10000元/次的罰款。乙方應無條件返工、重建、維修直至工程合格并交付建設單位使用為止。

四、工程款項的使用和管理

1、項目工程款實行??顚S?,任何一方都不得擅自挪用。工程款進入甲、乙方雙控賬戶后,甲方按上述方式扣留管理費及稅金、規(guī)費。工程款的使用須報請甲方同意批復后才能支付。

2、項目如需甲方開具外經(jīng)證,所需費用由項目承擔。項目工程款的使用應嚴格按現(xiàn)行施工企業(yè)財務制度要求建賬管理,乙方所購的材料發(fā)票或分包項目的財務賬目都應符合財務報賬和發(fā)票管理的規(guī)定,如沒有上述正規(guī)材料發(fā)票報賬,甲方有權按規(guī)定稅率扣留稅款。

項目結束后應將項目財務賬簿交公司歸檔,經(jīng)公司財務對項目財務檢查驗收后方能簽訂支付本項目的質量保證金。

3、項目部應按國家對 農(nóng)民工 工資管理的有關規(guī)定按月造表并由農(nóng)民工本人簽領(附領取本人 身份證 )發(fā)放民工工資,如甲方檢查無發(fā)放資料,則項目戶頭的資金應優(yōu)先發(fā)放民工工資并處壹萬元以內數(shù)額的 罰金 。

4、乙方必須嚴格遵守甲方資金的管理和使用規(guī)定,對擅自挪用工程款應視為違紀行為,甲方有權追究其違紀責任。

五、項目經(jīng)理部甲方委派人員基本工資標準

1、甲方委派技術、管理人員人,基本工資按人均/月(含有關規(guī)費如 社保 金、 住房公積金 、 醫(yī)療保險 費、職工待崗生活保證金等)有項目部承擔(乙方支付委派人員工資采取季度預交公司財務方式),工資由公司人事部門造表發(fā)放委派人員的差旅、通訊等辦公費用根據(jù)工作崗位需要由乙方按實報銷。以上費用從宣布開工人員進場起計算,至工程結束甲方人員離開工地不再返回為止。

2、項目部如需公司其他人員到工地處理有關事務,所發(fā)生的費用由項目部承擔。

六、對項目經(jīng)理部及項目責任人的獎罰和違約處理。

1、實現(xiàn)上繳部分達到承包指標并且上繳款交清后,項目結余部分(稅后)由項目承包責任人處置,但項目財務應明晰。

2、項目部第一責任人實行風險承包,第一責任人應提供風險承包的擔保承諾書,如第一責任人不能履約所造成的經(jīng)濟損失,其 擔保人 負連帶賠償責任,擔保有效期為項目保修期結束為止。

七、其他事項

1、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可協(xié)商簽訂補充條款。

2、如發(fā)生爭議,雙方不能協(xié)調解決,可向甲方工商注冊地有 管轄權 的人民法院提起 訴訟 。

3、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zhí)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經(jīng)雙方簽字后生效,至項目承包期結束、項目缺陷期后自行終止。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附身份證及項目經(jīng)理證等復印件)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建設部工程施工合同書模板二

甲方:向翔

乙方:程峰

根據(jù)《 民法典 》《國家建筑施工規(guī)范》及相關條例,本著互惠互利的原則,經(jīng)甲、乙雙方協(xié)商,甲方確定把興安縣世紀冰川旅游區(qū)賓館工程承包給乙方施工管理。為進一步明確雙方的責任和權利特簽訂如下協(xié)議:

一、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興安縣世紀冰川靈佛旅游賓館樓工程

2、工程地點:興安縣嚴關鎮(zhèn)仙橋村委會樂施堂村。

3、建筑結構:(框架結構)壹棟約26000㎡。

4、承包內容及施工范圍:土建水電工程按建筑施工圖,結構施工圖水電施工圖及設計說明。酒店裝修另合同簽署。

5、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6、工程造價暫定3000萬元。

二、付款方式與結算:

1、本合同范圍內的工程項目依據(jù)甲方提供的設計圖紙文件。及乙方實際完成的工程量計價標準。土建、水電安裝按xx年《廣西壯族自治區(qū)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額》計價,下浮6%后結算給乙方。

2、工程范圍內所用材料按施工期間桂林市建設工程造價管理站發(fā)布的興安縣造價信息進行調價。興安沒有列入的材料則按桂林市相應當期的造價信息進行調整。信息價沒有的,雙方按市場價友好協(xié)商確定,按實際發(fā)生的工程量計價結算。

三、工期:

1、本工程有效工期為240天。

2、開工時間:20xx年6月20日前(以甲方進場通知為準)。

3、竣工時間:(按實際開工日計算)

四、質量及材料要求:

1、質量要求按國家建設質量標準規(guī)范,等級為合格。

2、乙方每完成一個分項,必須及時報請甲方代表、監(jiān)理、技術負責人,質檢人員進行驗收。并根據(jù)驗收意見整理簽字后方能進入下一道工序。

3、甲方在接到乙方書面申請時必須在48小時內組織有關人員到位驗收,否則按已驗收合格,在乙方進行施工后甲方必須給以簽字認可。

4、材料必須保質保量。所有進場材料必須要有出廠合格證,國家有規(guī)定要求復檢的材料必須到質檢站檢測合格方能使用。

五、工程款支付方法:

1、本工程由乙方墊資工程款:從基礎土方開挖墊資到 00地面(現(xiàn)澆完畢)

2、在乙方墊資到位時,甲方按實際完成的工程量結付工程進度款的80%給乙方。以后,每完成一層,結付一次進度款,以此類推。

3、在乙方負責墊資期間內如因乙方資金原因造成停工20天以上,甲方有權終止合同,一切損失由乙方承擔。

4、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后,乙方資料合格后及結算單報請甲方審核,甲方必須在接到申報資料30個工作日內審核完成,如有爭議,可共同委托相關造價事務所審核。結算經(jīng)甲方審核批準后,除留質保金3%外,三個月內一次性付清,不得拖欠。

5、如甲方不按合同付款,每一天必須按拖 欠款 金額總數(shù)的3賠付給乙方,以此類推。

6、本工程所有工程款必須轉賬到乙方開戶單位:

開戶銀行:銀行: 的帳戶上。

六、工程竣工驗收及交付:

1、在工程交付前,乙方必須做好交付前的細節(jié)整改、衛(wèi)生清理、安全保衛(wèi)、工程保管等相關工作。自檢合格后書面申報甲方和監(jiān)理工程師復檢,簽字確認復檢合格后,方可進行工程交付,否則因此產(chǎn)生的損失由承包方負責。

2、甲方在接到乙方合格資料及書面申報書10天內必須組織有關人員到場進行竣工驗收、簽證,否則,視為以驗收合格。

3、在雙方未驗收簽證交付使用前甲方不得自行占用,否則視為驗收合格以交付甲方使用。

七、甲、乙雙方權責

1、甲方必須在施工前提供準確的地質地下管線資料,確保各項保護用品不受損失,并保證在乙方進場前三天做好三通一平。

2、甲方配合乙方辦理好施工噪音和環(huán)境衛(wèi)生管理等手續(xù)。

4、提供標準的水準點和詳細的坐標控制點,并在現(xiàn)場指導乙方進行施工。在施工期間甲方必須協(xié)商好,周邊的一切社會關系。確保施工順利進行。

5、甲方在支付工程進不能以任何理由及借口拖延支付時間。

6、乙方必須嚴格按圖紙的設計要求和施工規(guī)范施工,甲方管理人員發(fā)現(xiàn)施工質量達不到設計和施工規(guī)范要求時,有權要求乙方停工整改,并進行相應處罰。

7、防水材料、鋁合金窗所用材料必須按圖紙設計規(guī)定,經(jīng)甲方同意方可使用。

8、在施工期間,乙方必須做好安全教育工作。做到安全生產(chǎn),文明施工,如因乙方原因出現(xiàn)一切安全事故,全部責任由乙方承擔與甲方無關。

八、違約

1、本協(xié)議條款雙方共同遵守,甲方必須協(xié)調建設方處理好周邊的一切社會關系,如有村民和其它人員進行無理取鬧和阻礙施工而造成項目停工時一切損失由甲方承擔(除乙方自身原因外)。

2、乙方嚴格按合同工期施工,不得拖延工期和無故停工,如違反合同約定,甲方有權終止該 工程合同 ,一切損失由乙方自負。

3、乙方在此合同又方簽字生效時,必須向甲方交納工程質保金叁拾萬元整。此款在乙方墊資期滿一次性返還給乙方。

4、此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兩份。雙方簽字時即時生效,雙方必須共同遵守執(zhí)行,同時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身份證號: 身份證號:

電話號碼: 電話號碼: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建設部工程施工合同書模板三

甲方: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jù)與建設單位簽訂的《 建設施工合同》和公司有關管理制度,現(xiàn)將該工程進行內部發(fā)包,經(jīng)雙方協(xié)商一致,簽訂如下施工合同:

一、工程概況

1、 工程名稱:

2、承包范圍:

3、承包形式:

二、工程期限: 年 月 日至 月 日,工期:

三、工程質量:乙方應認真按照施工規(guī)范,技術標準和設計圖紙要求施工,接受監(jiān)理單位的監(jiān)督,保證質量合格。工程完工后,乙方按國家有關規(guī)定保修。

四、合同價款:乙方承擔與施工相關的一切直接費和現(xiàn)場行政收費,承包價:按總價提取管理費 %,稅金由乙方承擔。

五、安全責任:乙方應按現(xiàn)行安全操作規(guī)定,采取嚴格

的安全防護措施,全體施工人員應參保,如發(fā)生安全事故,承擔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責任和因此發(fā)生的費用。

六、文明施工:乙方應搞好現(xiàn)場文明施工,建立健全的各項工地管理制度,隨時接受發(fā)包方、甲方、質檢、監(jiān)理及有關管理部門的指導和檢查。

七、獎懲辦法:

八、付款辦法:按發(fā)包方付款進度支付乙方工程款,甲方提留款在竣工結算前分批收清,工程尾款甲方配合乙方收回。在甲方未付款之前,乙方全額帶資完成該工程。

九、其它:

1、在簽訂合同時,乙方須按工程總造價的2 %交納工程保證金,待工程竣工結算后,按合同結算。

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簽字后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第5篇 建設部工程施工合同書

甲方:

乙方:

受(以下簡稱甲方)的委派,(以下簡稱乙方)全面負責該項目的施工組織和經(jīng)營管理工作,為明確甲、乙雙方的責、權、利關系,經(jīng)甲、乙雙方充協(xié)商,特制訂以下條款,供雙方共同遵守履行。

一、項目經(jīng)理部主要負責人:

二、經(jīng)營承包主要內容

1、乙方上繳公司綜合管理費為項目總造價的%(不含稅)

2、各項流轉稅及附加包括:印花稅、營業(yè)稅等稅金乙方有義務按稅務部門和有關部門的規(guī)定依法(規(guī))繳納。

3、管理費繳納方法:綜合管理費在項目批復的首期工程款中(款到賬后一周內)按項目中標價的%由甲方扣繳,待業(yè)主最后一筆結算款到賬后再作內部結算。

4、本項目履約擔保中的現(xiàn)金部分由乙方支付。履約保函(中標合同價的5%)由甲方辦理,乙方須向甲方支付保函總額20%的銀行現(xiàn)金質押金和承擔1%的銀行手續(xù)費,保函返還后無息退還保函質押金。如需甲方辦理預付款保函,乙方需支付保函總額的20%的銀行質押金(現(xiàn)金)和1%的銀行手續(xù)費,預付款到項目賬戶后由甲方根據(jù)乙方完成項目施工實物工作量(現(xiàn)場評估)控制支付。保函返還后無息退還預付款保函質押金。

5、項目部應嚴肅印章、賬號的管理(甲方派駐人員管理),在使用項目章時應嚴格遵守甲方印章管理的規(guī)定,簽訂本項目有關的材料采購或專業(yè)分包合同時須甲方經(jīng)營部備案。項目部公章不允許辦理本項目部以外的經(jīng)營性合同,否則視為違約并追究相關責任。

三、甲、乙雙方責任

(一)甲方責任

1、甲方應不定期對乙方項目施工管理和經(jīng)營性活動進行檢查、監(jiān)督、指導,協(xié)助乙方解決管理中人、財、物的需求和其他實際問題。

2、甲方應對乙方的人事管理、資金使用、財務賬目、工程質量、安全生產(chǎn)、施工進度等方面進行全面監(jiān)督管理,定期或不定期對項目各方面管理進行全面檢查,以使工程順利完成。

3、甲方應盡可能對乙方提供人、財、物等方面的便利。乙方所需材料、設備應按公司《設備、材料管理辦法》和公司裝備部簽訂租賃合同。

(二)乙方責任

1、乙方應全面履行甲方與建設單位簽訂的工程施工合同書、承諾書及其他合同相關文件的全部條款,并對其安全、質量、工期、環(huán)保及其風險全面承擔責任,按業(yè)主最終確定的完工期限完成全部工程內容(項目部承包責任期為全部工程款及工程質保金到賬、項目內外部往來賬清算完成后止)

2、乙方必須服從甲方的管理,積極配合甲方各職能部門認真做好工程施工管理工作;乙方在施工中應遵守甲方制定的各項管理規(guī)章制度,嚴格執(zhí)行甲方制訂的《安全管理責任制和安全管理細則》,確保工程質量和安全生產(chǎn),做到文明施工。

在本項目施工期間有義務配合甲方對執(zhí)行制度情況所進行的不定期的常規(guī)檢查和不少于兩次的安全生產(chǎn)大檢查。為強化施工資料管理,甲方在工程款支付過程中將逐步預留資料歸檔保證金累計至伍萬元,待工程竣工驗收資料遞交合格后歸還乙方。

3、乙方有義務維護甲方的社會信譽,如因工程進度、質量或其它問題在用戶造成惡劣影響,或發(fā)生召甲方法人代表訓話受罰等情況,除賠償用戶的損失外,甲方可視影響程度對乙方處以每次伍萬元以內的罰款并在當期工程款中扣除。

4、乙方在施工中應全面執(zhí)行國家的《環(huán)境保護法》、《水污染防治法》、《水利保護條例》、《礦產(chǎn)資源法》等法律和法規(guī),做好環(huán)境保護工作,避免由于施工引起的水利、農(nóng)田、通訊等管線的破壞,避免由于施工引起不良后果。

5、凡工程驗收核實為不合格的工程或分項工程,上級管理部門罰款由乙方承擔,甲方將再增加10000元/次的罰款。乙方應無條件返工、重建、維修直至工程合格并交付建設單位使用為止。

四、工程款項的使用和管理

1、項目工程款實行??顚S茫魏我环蕉疾坏蒙米耘灿?。工程款進入甲、乙方雙控賬戶后,甲方按上述方式扣留管理費及稅金、規(guī)費。工程款的使用須報請甲方同意批復后才能支付。

2、項目如需甲方開具外經(jīng)證,所需費用由項目承擔。項目工程款的使用應嚴格按現(xiàn)行施工企業(yè)財務制度要求建賬管理,乙方所購的材料發(fā)票或分包項目的財務賬目都應符合財務報賬和發(fā)票管理的規(guī)定,如沒有上述正規(guī)材料發(fā)票報賬,甲方有權按規(guī)定稅率扣留稅款。

項目結束后應將項目財務賬簿交公司歸檔,經(jīng)公司財務對項目財務檢查驗收后方能簽訂支付本項目的質量保證金。

3、項目部應按國家對農(nóng)民工工資管理的有關規(guī)定按月造表并由農(nóng)民工本人簽領(附領取本人身份證)發(fā)放民工工資,如甲方檢查無發(fā)放資料,則項目戶頭的資金應優(yōu)先發(fā)放民工工資并處壹萬元以內數(shù)額的罰金。

4、乙方必須嚴格遵守甲方資金的管理和使用規(guī)定,對擅自挪用工程款應視為違紀行為,甲方有權追究其違紀責任。

五、項目經(jīng)理部甲方委派人員基本工資標準

1、甲方委派技術、管理人員人,基本工資按人均/月(含有關規(guī)費如社保金、住房公積金、醫(yī)療保險費、職工待崗生活保證金等)有項目部承擔(乙方支付委派人員工資采取季度預交公司財務方式),工資由公司人事部門造表發(fā)放;委派人員的差旅、通訊等辦公費用根據(jù)工作崗位需要由乙方按實報銷。以上費用從宣布開工人員進場起計算,至工程結束甲方人員離開工地不再返回為止。

2、項目部如需公司其他人員到工地處理有關事務,所發(fā)生的費用由項目部承擔。

六、對項目經(jīng)理部及項目責任人的獎罰和違約處理。

1、實現(xiàn)上繳部分達到承包指標并且上繳款交清后,項目結余部分(稅后)由項目承包責任人處置,但項目財務應明晰。

2、項目部第一責任人實行風險承包,第一責任人應提供風險承包的擔保承諾書,如第一責任人不能履約所造成的經(jīng)濟損失,其擔保人負連帶賠償責任,擔保有效期為項目保修期結束為止。

七、其他事項

1、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可協(xié)商簽訂補充條款。

2、如發(fā)生爭議,雙方不能協(xié)調解決,可向甲方工商注冊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3、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zhí)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經(jīng)雙方簽字后生效,至項目承包期結束、項目缺陷期后自行終止。

甲方代表:乙方代表:

(附身份證及項目經(jīng)理證等復印件)

建設部工程合同(5份范本)

甲方:乙方:受(以下簡稱甲方)的委派,(以下簡稱乙方)全面負責該項目的施工組織和經(jīng)營管理工作,為明確甲、乙雙方的責、權、利關系,經(jīng)甲、乙雙方充協(xié)商,特制訂以下條款,供雙方共同遵守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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