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井架搭拆工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3匯編(4篇范文)

更新時間:2024-05-15 查看人數:81

井架搭拆工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3

內容

一、作業(yè)前準備

1. 檢查設備:確保井架、支架、索具及附屬設備完好無損,無明顯銹蝕、裂紋或其他安全隱患。

2. 場地清理:清除作業(yè)區(qū)域內的雜物,確保地面平整,無松動的石塊或坑洼。

3. 安全裝備:所有參與搭拆作業(yè)的人員必須佩戴安全帽、安全帶、防滑鞋,并配備必要的防護眼鏡和手套。

4. 技術交底:對作業(yè)人員進行詳細的技術交底,明確搭拆流程、安全要點及應急預案。

二、井架搭建

1. 定位:根據工程需求,精確測量并標記井架的安裝位置。

2. 底座安裝:確保底座穩(wěn)固,與地面接觸均勻,用錨栓固定。

3. 立柱豎立:逐根豎立立柱,采用吊車輔助,確保立柱垂直度。

4. 橫梁連接:橫梁與立柱連接牢固,緊固螺栓到位。

5. 層間連接:逐層安裝平臺和欄桿,確保連接穩(wěn)定。

三、井架拆除

1. 逆序操作:按照井架搭建的相反順序進行拆除。

2. 安全警戒:設置警戒區(qū),禁止無關人員進入。

3. 分步拆卸:先拆卸附件,再拆卸橫梁,最后拆卸立柱,防止結構失穩(wěn)。

4. 吊裝安全:使用專業(yè)吊具,由專人指揮,確保吊裝過程平穩(wěn)。

5. 清理現場:拆卸后的材料及時清理,恢復場地原狀。

四、應急處理

1. 遇到異常情況,立即停止作業(yè),評估風險,采取相應措施。

2. 發(fā)生事故,啟動應急預案,及時報警,組織疏散,并保護好事故現場。

3. 對受傷人員進行初步救助,等待專業(yè)醫(yī)療救援。

五、日常維護

1. 定期檢查:對井架進行周期性檢查,記錄設備狀態(tài),發(fā)現問題及時維修。

2. 維修保養(yǎng):定期進行防腐處理,更換磨損部件,確保設備處于良好工作狀態(tài)。

3. 記錄管理:建立設備使用、保養(yǎng)、維修記錄,便于跟蹤設備狀態(tài)。

六、培訓與監(jiān)督

1. 員工培訓:定期進行安全知識和操作技能的培訓,提升員工安全意識和操作能力。

2. 監(jiān)督檢查:管理人員要定期巡查,確保規(guī)程執(zhí)行到位,及時糾正違規(guī)行為。

標準

1. 本規(guī)程適用于各類施工現場的井架搭拆作業(yè),必須嚴格遵守。

2. 所有作業(yè)人員應熟悉并理解本規(guī)程,確保在操作過程中嚴格執(zhí)行。

3. 項目負責人應對規(guī)程的實施情況進行監(jiān)督,確保施工安全。

4. 對違反規(guī)程的行為,將依據公司規(guī)定進行處理,嚴重者可暫停其作業(yè)資格。

5. 遇特殊情況,規(guī)程需適時修訂,確保其適應性與有效性。

井架搭拆工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3范文

第1篇 井架搭拆工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3

井架搭拆工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三)

交底時間:年月日

交底人簽名:

被交底人簽名:

交底內容:

1、井架的底座必須安裝在堅固硬地基上,埋深不得小于1米,如立在地面上,必須使用軋樁軋牢。底座軋樁不得少于8根,軋樁用材不得小于75×75毫米角鋼,打入地下深度不小于1.2米,軋樁上部必須與井架底盤連接牢固。

2、井架采用附墻者應用剛性支撐與建筑物牢固連接,吊點必須經過計算,附墻不得附著在腳手架上。

3、搭設井架時必須設置臨時纜風繩,待固定纜風設置后,方可拆除,纜風與地面的夾角應為45~60°,并必須與地錨或樁頭連接牢固,禁止將纜風繩栓在樹木、電桿上,禁止使用鋼筋代替纜風繩。

4、井架吊蘭必須裝設防墜裝置,沖頂限位和有效的安全層頭門,內外落門;吊蘭兩側必須裝有不低于1米的擋板或網片。

5、井架必須裝設可靠的避雷和接地裝置;卷揚機應單獨接地并裝設防雨棚。

6、井架的平撐、斜撐、纜風繩等嚴禁任意拆除。

7、拆除井架,應先設置臨時纜風。

8、搭拆井架要設置警戒區(qū)域,并指定專人負責。

9、拆下的井架零部件,應用臨時上下滑輪輸送,嚴禁任意向下亂拋、仍。

本表一式二聯,一聯歸檔,另一聯交班組保存。

第2篇 井架搭拆工程安全操作規(guī)程交底

井架搭拆工程安全操作規(guī)程交底

分項工程名稱施工部門

交底內容:

1、井架搭設高度和起重量必須按設計規(guī)定要求,嚴禁超負荷使用。

2、高架提升機的基礎應進行設計,基礎應能可靠的承受作用在其上的全部荷載?;A的埋深與做法,應符合設計和提升機出廠使用規(guī)定。低架提升機的基礎,當無設計要求時,應符合下列要求:

(1)土層壓實后的承載力,應不小于80kpa; (2)澆注c20 混凝土,厚度300mm;

(3)基礎表面應平整,水平度偏差不大于10mm。

3、高度為20m 以下的井架應設纜風一組(4~8 根);每增高10m 加設一組。纜風繩上端要用吊耳和卸甲連接,并用3 只以上的鋼絲繩夾頭緊固。

4、井架采用附墻時應用剛性支撐與建筑物牢固連接,連接點必須經過計算,井架附墻桿不得附著腳手架上,附墻桿材質應與架體的材質相同。每道附墻間隔不得大于9m。

5、井架搭至11m 高度必須設臨時纜風,待固定纜風或附墻支撐設置后,方可拆除。纜風繩與地面夾角應為45°~60°,與地錨或樁頭必須牢固連接。地錨、樁頭要安全可靠,樁頭后須有拖樁。如使用木樁,木樁直徑不得小于15cm,埋深不少于1、5m。禁止將纜風繩拴在樹木、電桿上。

6、提升高度在30m 以上的井架,其纜風繩上的花籃螺絲,必須加以保險。穿越馬路時,要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還應增設超載限制器、下極限限位,緩沖器等安全裝置。

7、纜風繩不準在高壓線上方通過,與高壓架空線必須保持規(guī)定的安全距離。

8、井架的立柱應垂直穩(wěn)定,其垂直偏差應不超過高度的千分之一,接頭應相互錯開,同一平面的接頭不應超過2 個。井架導向滑輪與卷揚機繩筒的距離,無槽光筒應大于卷筒長度的20 倍。

9、井架運輸通道寬度不小于1m,擱置點必須牢靠,通道兩邊必須裝設防護欄桿,密目網和擋腳板,并裝有定型的安全門高低不低于1.8m。

10、井架吊籃必須裝有防墜裝置和定型化的停靠裝置,超高限止器和安全門;吊籃提升應使用雙根鋼絲繩;吊籃兩側裝有安全擋板或網片,高度不得低于1m,防止手推車等物件滑落;吊籃的焊接必須符合規(guī)范。

11、井架底層周圍及通道口,必須裝設定型化的隔離防護柵,高度1.8m,井架高度超過30m,須搭設雙層安全棚,井架的三面全高包小眼網。

12、井架必須裝設可靠的避雷和接地裝置;卷揚機應單獨接地并裝設防雨罩。

井架搭拆工程安全操作規(guī)程交底 續(xù)表

a3-3

工程名稱橋東二期就近安置動遷

配套商品房地塊二標段施工單位上海城建市政工程集團有限公司

分項工程名稱施工部門

交底內容:

13、卷揚機應采用點動開關。

14、井架吊籃與每層樓面必須有醒目的層樓標志及信號通訊裝置。

15、裝設起重把桿的井架,把桿底座要高出建筑物,把桿頂部不得高于井架;起重把桿與井架的夾角應在45°~70°之間,并設保險鋼絲繩。起重鋼絲繩應裝設限位裝置。把桿不得碰到纜風繩。

16、井架吊籃內嚴禁乘人。

17、井架進行保養(yǎng)維修工作時,必須停止使用。

18、井架的平撐、斜撐、纜風繩等嚴禁隨意拆除。

19、拆除井架,應先設置臨時纜風。遇沒有兩層纜風繩的井架,應對下層纜風繩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后,方可拆除頂層纜風繩。

20、搭拆井架要設警戒區(qū),并指定專人負責,操作人員必須佩帶安全帶。

21、補充交底內容:

第3篇 井架搭拆工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交底

井架搭拆工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

交底時間

年 月 日

交底人簽名

被交底人簽名

交底內容:

1、井架的底座必須安裝在堅固硬地基上,埋深不得小于1米,如立在地面上,必須使用軋樁軋牢。底座軋樁不得少于8根,軋樁用材不得小于75×75毫米角鋼,打入地下深度不小于1.2米,軋樁上部必須與井架底盤連接牢固。

2、井架采用附墻者應用剛性支撐與建筑物牢固連接,吊點必須經過計算,附墻不得附著在腳手架上。

3、搭設井架時必須設置臨時纜風繩,待固定纜風設置后,方可拆除,纜風與地面的夾角應為45~60°,并必須與地錨或樁頭連接牢固,禁止將纜風繩栓在樹木、電桿上,禁止使用鋼筋代替纜風繩。

4、井架吊蘭必須裝設防墜裝置,沖頂限位和有效的安全層頭門,內外落門;吊蘭兩側必須裝有不低于1米的擋板或網片。

5、井架必須裝設可靠的避雷和接地裝置;卷揚機應單獨接地并裝設防雨棚。

6、井架的平撐、斜撐、纜風繩等嚴禁任意拆除。

7、拆除井架,應先設置臨時纜風。

8、搭拆井架要設置警戒區(qū)域,并指定專人負責。

9、拆下的井架零部件,應用臨時上下滑輪輸送,嚴禁任意向下亂拋、仍。

第4篇 井架搭拆工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

第1條:井架必須裝設可靠的避雷和接地裝置;卷揚機應單獨接地并裝防雨罩。

第2條:卷揚機應采用點動開關。

第3條:架吊籃與每層樓面必須有醒目的信號裝置或標志。

第4條:裝設起重把桿的井架,底部應有3-4t的壓重物,把桿底座要高出建筑物,把桿頂部不得高于井架;起重把桿與井架的夾角應在45-70度之間,并設保險鋼絲繩。起重鋼絲繩應裝設限位裝置。把桿不得碰到纜風繩。

第5條:井架吊籃內嚴禁乘人。井架進行保養(yǎng)維修工作時,必須停止使用。

第6條:井架的平撐、斜撐、纜風繩等嚴禁隨意拆除。

第7條:拆除井架應先設置臨時纜風。遇沒有兩層纜風繩的井架,應對下層纜風繩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后,方可拆除頂層纜風繩。拆除井架要設警戒區(qū),并指定專人負責,操作人員必須戴安全帶。

第8條:井架搭設高度和起重量必須按設計規(guī)定要求,嚴禁超負荷使用。

第9條:井架的底座必須安置在堅硬地基上,埋深不得少于1m;井架基礎土層承載力,應不小于8kpa,并澆筑c20混凝土,厚度300mm、基礎表面平整偏差不大于10mm。

第10條:高度為10-15m的井架應設纜風一組(4-8根);每增高10m加設一組。纜風繩上端要用吊耳和卸甲連接,并用3只以上鋼絲繩夾頭緊固。

第11條:井架采用附墻者應用剛性支撐與建筑物牢固連接,連接點必須經過計算,井架附墻桿不得附著在腳手架上,附墻桿材質應與井架的材質相同。

第12條:井架搭至10m高度必須設臨時纜風,待固定纜風或附墻支撐設置后,方可拆除。纜風繩與地面夾角應為45-60度,與地錨或樁頭必須牢固連接。地錨、樁頭要安全可靠,樁頭后須有拖樁。如使用木樁,木樁直徑不得小于15cm,埋深不少于1.5m。禁止將纜風繩栓在樹木、電桿上。

第13條:高度在30m以上的井架,其纜風繩上的花蘭螺絲,必須加以保險。穿越馬路時,要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

第14條:纜風繩不準在高壓線上方通過,與高壓架空線必須保持規(guī)定的安全距離。

第15條:井架的立柱應垂直穩(wěn)定,其垂直偏差應不超過高度的千分之一,接頭應相互錯開,同一平面上的接頭不應超過2個。井架導向滑輪與卷揚機繩筒的距離,帶槽卷筒應大于卷筒長度的15倍,無槽光筒應大于卷筒長度的20倍。

第16條:井架運輸通道寬度不小于1m,擱置點必須牢靠,通道兩邊必須裝設防護欄桿,并裝有安全門或安全柵欄。

第17條:井架吊籃必須裝有防墜裝置和定型化的停靠裝置,沖頂限位器和安全門;吊籃提升應使用雙根鋼絲繩;吊籃兩側裝有安全擋板或網片,高度不得低于1m,防止手推車等物件滑落;吊籃的焊接必須符合規(guī)范。

第18條:井架底層周圍及通道口,必須裝設隔離防護柵,井架高度超過30m,須搭設雙層安全棚;如無法設置隔離棚,則井架四周必須掛安全網,安全網應三面包滿。

井架搭拆工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3匯編(4篇范文)

內容一、作業(yè)前準備1.檢查設備:確保井架、支架、索具及附屬設備完好無損,無明顯銹蝕、裂紋或其他安全隱患。2.場地清理:清除作業(yè)區(qū)域內的雜物,確保地面平整,無松動的石塊或坑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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