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
一、職責與資格
1. 蒸汽鍋爐司爐工應持有有效的特種設備作業(yè)人員證書,并具備相關專業(yè)培訓和實踐經驗。
2. 司爐工需熟悉蒸汽鍋爐的構造、原理、操作方法及安全規(guī)定。
二、開機前準備
1. 檢查鍋爐本體、附屬設備、儀表及安全裝置,確保無異常。
2. 確認燃料、水、電、氣等供應正常,無泄漏現象。
3. 檢查疏水閥、排污閥、壓力表、水位計等是否正常。
三、運行操作
1. 啟動鍋爐前,先進行冷態(tài)試運行,檢查各系統(tǒng)工作狀況。
2. 按照操作規(guī)程緩慢升溫升壓,密切觀察壓力、水位變化。
3. 定期檢查燃燒情況,調整風門、油門,保持良好燃燒狀態(tài)。
四、運行維護
1. 運行中保持水位穩(wěn)定,避免過高或過低,及時排污。
2. 監(jiān)控壓力表,防止超壓運行,發(fā)現異常立即采取措施。
3. 定期清理煙道,確保排煙暢通,降低熱效率損失。
五、緊急情況處理
1. 發(fā)現鍋爐泄漏、超壓、超溫等異常,立即停機,關閉燃料供應,通知維修人員。
2. 遇到火災,啟動消防設施,迅速撤離現場并報警。
六、停機與保養(yǎng)
1. 停機時,按程序逐步降溫降壓,不得驟然停止。
2. 定期進行鍋爐內外清潔,檢查腐蝕磨損情況,及時維修保養(yǎng)。
七、交接班制度
1. 交接班時,詳細記錄運行狀態(tài),交接清楚設備狀況及存在問題。
2. 接班人員確認無誤后,雙方簽字確認。
八、安全教育與培訓
1. 司爐工應定期參加安全知識培訓,提高事故預防能力。
2. 新入職司爐工必須經過實習期,考核合格后才能獨立操作。
九、環(huán)境與健康
1. 工作時佩戴個人防護裝備,如防塵口罩、護目鏡等。
2. 保持工作場所整潔,減少噪聲、粉塵等職業(yè)危害。
標準
1. 本規(guī)程適用于各類工業(yè)蒸汽鍋爐的運行管理,旨在保障設備安全、高效運行,防止事故發(fā)生。
2. 司爐工應嚴格遵守規(guī)程,違反規(guī)定將依據公司安全管理制度進行處理。
3. 本規(guī)程應定期更新,以適應設備改進和技術進步,確保其適用性和有效性。
4. 公司管理層負責監(jiān)督規(guī)程執(zhí)行,確保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的落實。
蒸汽鍋爐司爐工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范文
一、烘煮爐前的檢查
1.爐排冷態(tài)試轉12小時以上,保障運行良好;
2.鼓引風機,給水設備及除塵器試運轉正常;
3.鍋爐的各部零件是否齊全、嚴密,管路是否暢通。
二、烘爐、煮爐
1.向鍋爐加入軟化水至水位表中低水位;
2.將木柴集中在爐排中間,點燃后用小火烘烤,同時爐膛負壓要保持在0.5-1毫米水柱,鍋水溫度保持在70-80℃,3天以后,可添加少量煤,并要定期轉動爐排,清除灰渣,以防燒壞爐排;
3.第一天溫升不宜超過50℃,以后每天溫升不宜超過20℃ ,后期煙道不應超過220℃;
4.烘爐時間一般為7-15天,還可根據爐墻潮濕、氣候寒冷程度,適當延長烘爐時間;
5.煮爐最好在烘爐的后期,或紅磚墻溫度達到50℃與烘爐同時進行;
6.將氫氧化鈉和磷酸三鈉兩種藥品用熱水溶解后,與鍋爐給水同時緩慢送入鍋爐,不要一次投入;
7.工業(yè)鍋爐的煮爐時間一般需要3天。第一天升壓到鍋爐設計壓力的15%,保壓8小時,然后將爐膛密閉過夜。第二天升壓到鍋爐設計壓力的30%,保壓8小時后密閉過夜。第三天升壓到設計壓力的50%,再保壓8小時后將鍋爐爐密閉,直至鍋爐逐步冷卻降壓;
8.煮爐后進行全面清理和檢查,如不清潔,第二次煮爐。
三、升火
1.將軟化水緩慢注入鍋爐,水溫不高于40℃ ,水位上至最低水位線時,停止給水,觀察水位是否有下降;
2.試開排污閥放水,檢查是否堵塞;
3.升火速度不能太急促,初次升火以冷爐到氣壓達到正常工作壓力4-5小時為宜,以后升火不短于1小時;
4.保持水溫均勻上升,注意水位,必要時可適當排污,以保持正常水位;
5.當壓力升至0.5-1個表壓力時,沖洗水位表,壓力升至2-3個表壓力時,沖洗壓力表彎管;
6.當鍋爐達到工作壓力時,再度檢查安全閥及管道閥蘭,巡視各處。
四、供汽
1.將總汽閥微口開啟,進行暖管,一般不少于10分鐘,同時排出管路上的冷凝水;
2.緩緩開啟總汽閥,注意各部件是否有特別響聲,全開后,將手輪退半圈;
3.供汽后再一次全面檢查。
五、停爐
1.正常停爐。是有計劃進行停爐工作,其操作方法如下:
1)停止供給燃料;
2)先停止鼓風,再停止引風;
3)停止給水,降低壓力,關閉給水閥;
4)關閉蒸汽閥,打開疏水閥;
5)關閉煤閘板。
2.臨時停爐。當遇到爐排卡住或斷裂等小故障時,進行故障停爐,其操作方法如下:
1)先關鼓風機,微關引風機;
2)停止爐排轉動清除煤閘門下的煤,迅速排除故障。
3.緊急停爐。蒸汽鍋爐運行中,遇有下列情況之一時,應立即停爐:
1)鍋爐水位低于水位表的下部可見邊緣;
2)不斷加大給水及采取其他措施,但水位仍繼續(xù)下降;
3)鍋爐水位超過最高可見水位(滿水),經放水仍不能見到水位;
4)給水泵全部失效或給水系統(tǒng)故障,不能向鍋爐進水;
5)水位表或安全閥全部失效;
6)設置在汽空間的壓力表全部失效;
7)鍋爐元件損壞,危及運行人員安全;
8)燃燒設備損壞,爐墻倒塌或鍋爐構架被燒紅等,嚴重威脅鍋爐安全運行;
9)其他異常情況危及鍋爐安全運行。
緊急停爐的操作步驟如下:
1)立即停止給煤和送風,減少引風;
2)迅速清出爐內燃煤,將火熄滅;
3)迅速關閉鍋爐出口主汽閥,開啟空氣閥、安全閥,降低壓力;
4)爐火熄滅后,開啟省煤器旁通煙道閘板,關閉主煙道閘板,打開灰門和爐門,促進空氣流通,加速冷卻。
注意事項:因缺水事故或滿水事故而緊急停爐時,嚴禁向鍋爐內補水,以防止鍋爐內溫度、壓力突然變化而擴大事故或蒸汽大量帶水和管道內發(fā)生水擊。
第2篇 蒸汽鍋爐司爐工安全操作規(guī)程
一、上崗條件
第1條年滿18周歲。
第2條身體健康,沒有妨礙司爐作業(yè)的疾病和生理缺陷。
第3條必須經過專業(yè)技術培訓,考試合格,取得鍋爐壓力容器安全監(jiān)察部門頒發(fā)的司爐工操作證,持證上崗。
第4條熟練掌握鍋爐的操作規(guī)程和各項管理制度,對以水為介質的固定式低壓鍋爐進行安全操作。
第5條必須具有高度的責任心,具備鍋爐操作和運行的安全知識,懂得蒸汽鍋爐的工作原理和本工種的應會知識。
二、安全規(guī)定
第6條司爐工必須持證上崗,且操作的鍋爐應與司爐證類別允許操作的范圍一致。
第7條司爐證要定期進行復審,復審時應先進行考核,,復審不合格或超期未復審的司爐證作廢。
第8條鍋爐投入使用前,必須取得使用證,運行后必須按規(guī)定要求進行定期檢驗。
第9條建立健全各種管理制度和記錄。
三、操作準備
第10條運行前檢查與準備
1、入孔、手孔、出污手孔是否嚴密,附屬零部件裝置是否齊全。
2、爐篦、爐墻是否正常,前后煙箱是否嚴密。
3、風道內煙氣調節(jié)門是否靈活,開關位置是否與圖紙吻合。
4、鼓風機、引風機、給水設備運轉是否正常。
5、蒸汽管道、給水管路、排污管路,裝置是否完整。
四、正常操作
(一)升火:
第11條升火的步驟如下:
1、關閉排污閥,開啟排空閥,讓鍋爐內空氣可以排出。
2、將已軟化并除氧的水通過省煤器緩緩注入鍋爐內(進入溫度一般不高于40℃),讓爐內水位升至水位表最低水位處,關閉給水閥門,待爐內水位穩(wěn)定后,觀察水位是否降低。
3、升火時,開啟點火門,在爐排前端把木材等引燃物放置在爐篦上(嚴禁鐵釘帶入)引燃,點火前先開引風機,調節(jié)煙氣調節(jié)門,待引燃物燃燒旺盛后可以關閉點火門,向煤斗內加煤。間斷開啟爐排,并在左側拔火孔處加強觀察著火情況,適當進行拔火,等前烘燒熱,煤能連續(xù)著火后調節(jié)鼓引風量,爐堂負壓維持在2-3毫米水柱,使燃燒正常。
第12條升火時,溫度不能增加太快,避免各部分受熱補同,產生過大壓力,影響鍋爐壽命。
第13條升火后影注意爐內水位,加熱后水位會上升,如超過最高水位時,可進行排污。
第14條當開啟的一只安全閥內,冒出蒸汽時,即應關閉安全閥,沖洗水位表盒壓力表彎管,當氣壓增至0.2-0.3mpa氣壓時,檢查入孔及手孔是否嚴密,如有滲漏,應擰緊手孔及入孔蓋螺栓,同時檢查排污閥是否嚴密無漏。
第15條當爐內氣壓逐漸升高時,應注意各部有無特殊聲響,如有,應立即檢查,必要時應立即停爐檢查。
第16條鍋爐初次升火,從冷爐到氣壓升至工作壓力,需要的時間不少于4小時,以后升火,從冷卻起步小于12小時,從熱爐起不小于半小時。
第17條初次升火時,應按勞動局的《蒸汽鍋爐安全技術監(jiān)察規(guī)程》第137條表7-2的規(guī)定壓力進行調整。
(二)運行
第18條水質要求:鍋爐給水需進行處理,水質標準必須符合gb1576-2001標準。
第19條鍋內水位:蒸汽鍋爐水位應保持正常水位±50毫米的范圍內,不的高于或低于高低水位。水位表內的水一般有微微晃動現象。如水面靜止不動,則水位表內可能堵塞,應立即進行沖洗。
玻璃水位計每班應沖洗兩次,并保持安全良好的狀態(tài),玻璃水位計每班必須校正一次。
第20條壓力:經常注意壓力變化情況,盡可能保持爐內壓力穩(wěn)定。壓力表彎管應每班沖洗一次,為保證正確,壓力表每年應校驗一次。。蒸汽鍋爐氣壓不得超過最高許可工作壓力。
第21條 給水設備:蒸汽鍋爐給水盡可能采用連續(xù)供水,控制水泵出口閥門細水長流,省煤器出口最高水溫應低于工作壓力之下飽和溫度40℃,如超過規(guī)定溫度,用接到水箱的在循環(huán)管調節(jié)水溫,保證省煤器不損壞。發(fā)現省煤器與箱殼之間墊料不密封而漏風(可用燭火試驗)應用石棉繩嵌密。
第22條安全閥:注意安全閥是否正常,為了防止安全閥盤和閥座粘住,定期拉動安全閥提升手柄,作排放試驗,每隔2-4星期應升高一次,作排放試驗以校驗安全閥作用。
第23條安全保護:蒸汽鍋爐應用高低水位報警裝置,低水位聯(lián)鎖保護裝置,額定蒸發(fā)量大于或等于6t/h的鍋爐還應裝設蒸汽超壓報警和聯(lián)鎖保護裝置。
第24條供汽:當鍋爐內壓力接近工作壓力,準備向外供氣時,火勢宜緩,供汽前爐內水位,不宜超正常水位。
(三)正常操作注意事項:
第25條爐膛內正常的燃燒狀況應是:火床平整,火焰密而均勻呈黃色,沒有穿冷風的火口,燃盡段整齊一致,從煙囪冒出的煙呈淺灰色,爐膛負壓保持在2-3毫米水柱。
第26條必須不間斷的根據供熱情況來調整鍋爐內負荷和檢查燃燒室的運行。保持鍋爐壓力穩(wěn)定。
第27條 大部分燃燒在正常運行下,其燃燒層厚度不應超過170-180毫米,一般對于煙煤采用薄煤層快速燃燒,煤層厚度建議為80-120毫米,雨天煤濕時宜采用厚煤層慢速度燃燒。
第28條煤斗內不能缺煤,隨時消除斗內搭橋以及煤不能下落到爐排上的現象。
第29條對于高揮發(fā)份的燃料,為了防止煤在閘門下燃燒,煤在吊入煤斗前應打堆澆水,澆水要均勻,一般以手掐能結成松團最適宜,含水量在10--20%之間。
第30條當煤進入爐膛后,應在距離煤閘門0.2米的范圍內著火,任何情況下不允許在煤閘門下面燃燒。若發(fā)現煤閘門低下燃燒,可對燃煤加些煤渣,適當增加澆水量,并加快爐排速度。
第31條如果燃料在距煤閘門0.4米處才開始著火稱“脫火”。發(fā)生脫火時,可在左側著火孔處用拔火勾將后面已燃燒的煤拔到新進入爐膛的燃燒層上,或投入木材,加速其著火。
第32條燃層應在爐排尾部保持一定厚度的煤渣層,防止爐排直接暴露在火光下。應注意,如發(fā)現后軸線前0.5米處紅火,應立即拔火,讓其充分燃燒盡。
第33條發(fā)現結焦時要打焦。
第34條應避免長時間的壓火,因長時間壓火爐排兩側板不能得到足夠的冷卻,可能會引起爐排過熱而產生損壞。
第35條運行時,應注意鍋爐各部分有無特殊響聲,如有應立即檢查,必要時停爐檢查,解除故障后方可正常運行。
第36條向供熱系統(tǒng)供氣時必須是在循環(huán)水泵運行的情況下方可打開供氣閥供氣。
(四)清爐:
第37條對于4噸鍋爐清爐工最好選擇在低負荷時進行。
(五)排污前注意下列事項:
第38條禁止兩臺鍋爐同時排污。
第39條如有一臺鍋爐正在檢修,則排污前必須將檢修中的鍋爐與排污管路隔斷分開。
第40條排污時應在低負荷、高水位中進行。
(六)停爐:
停爐有三種情況:暫時停爐、安全停爐、緊急停爐。
第41條暫時停爐步驟如下:
(1)停爐前適當減少添煤量,同時相應減弱通風。
(2)爐排上的煤在停止供汽前應盡量燒完。
(3)鍋爐冷卻后水位降低,因此停爐的水位應高于正常水位。
(4)停止供汽后應關閉主氣調節(jié)門。
第42條完全保護:停爐時要注意安全和維護設備。停爐后、待爐水慢慢冷卻70℃以下時,方可把水放出,這時必須先將安全閥抬起,讓鍋筒內部與大氣相通。
第43條緊急停爐:先關鼓風機、后關引風機,清除爐排上的燃料。
(七)維護、保養(yǎng)
第44條鍋爐運行2-3星期應檢查一次。打開省煤器頂蓋,清除管外積塵,清除管內污垢。對鍋爐內進行檢查,發(fā)現可疑之處應立即處理。檢查各部輔助設備是否正常。
第45條鍋爐運行3-6個月,應停爐進行全面的檢查、維修。
第46條鍋爐保溫層罩殼(外包皮)每年至少要油漆一次。
第47條鍋爐在運行期間應注意一下幾點:
1、不允許爐膛噴火、正壓燃燒。
2、爐排前部輪軸和后輪軸的四只油杯中每班應旋緊一次對軸承加油。
3、傳動裝置,如爐排減速器、引風機軸承箱以及出渣裝置等傳動部分的潤滑油應保持在規(guī)定范圍內。
4、鏈條爐排是否斷路,如有應進行更換。
5、閥門及管道是否露水。
第48條鍋爐長期不用的保養(yǎng)方法,有干法和濕法兩種,停爐一個月以上應采用干法保養(yǎng),停爐一個月以下可采用濕法保養(yǎng)。
五、收尾工作
第49條打掃工作場地,保持設備的清潔。
第50條認真填寫鍋爐及其附屬設備的運行記錄。
第51條認真做好交接班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