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車司機崗位安全操作規(guī)程有哪些
篇1
1. 駕駛前檢查:確保車輛各項功能正常,包括剎車、轉向、燈光、喇叭、油量及輪胎狀況。
2. 熟悉路線:提前了解行車路線,避免走錯路或進入限制區(qū)域。
3. 遵守交通法規(guī):嚴格遵守交通信號、速度限制及道路標志,不得酒后駕車或疲勞駕駛。
4. 安全駕駛:保持安全距離,不超車、不搶行,尤其在惡劣天氣或路況下。
5. 載客安全:確保乘客系好安全帶,不得超載。
6. 應急處理:掌握基本的應急救援知識,如車輛故障、事故處理等。
篇2
1. 準備工作:每日出車前,進行全面的車輛檢查,包括機油、剎車液、輪胎氣壓、燈光及轉向系統(tǒng)等關鍵部件。
2. 安全駕駛:遵守交通規(guī)則,保持安全距離,不超速、不疲勞駕駛,遇緊急情況及時采取應對措施。
3. 車輛維護:定期進行保養(yǎng),及時報告并處理車輛故障。
4. 貨物裝載:根據(jù)貨物類型和重量,合理裝載,確保平衡穩(wěn)定,防止貨物滑動或損壞。
5. 乘客服務:對于客運司機,需提供優(yōu)質服務,確保乘客安全舒適。
6. 記錄與報告:準確記錄行駛里程、油耗及途中事件,定期提交報告。
篇3
汽車司機崗位操作規(guī)程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 出車前檢查:對車輛進行全面檢查,包括但不限于剎車系統(tǒng)、燈光、油量、輪胎狀況、雨刮器等,確保車輛安全性能良好。
2. 行車準備:熟悉行車路線,了解路況信息,如天氣、交通狀況、施工路段等,做好行車計劃。
3. 安全駕駛:遵守交通法規(guī),保持安全速度,不疲勞駕駛,不酒后駕車,保持專注,不使用手機等電子設備。
4. 載客服務:尊重乘客,提供優(yōu)質服務,確保乘客舒適安全。
5. 應急處理:掌握基本的車輛應急處理知識,如更換輪胎、簡易維修等,遇到緊急情況能冷靜應對。
6. 車輛保養(yǎng):定期進行車輛保養(yǎng),記錄維護情況,及時報告車輛故障。
篇4
載重汽車司機崗位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 駕駛前檢查:
- 檢查車輛各項設備,如剎車系統(tǒng)、燈光、轉向、輪胎磨損情況等,確保其正常運作。
- 檢查燃油、機油、冷卻液及剎車液等液體是否充足。
2. 載貨安全:
- 根據(jù)貨物性質、重量和體積合理裝載,確保貨物穩(wěn)固,防止途中滑動或倒塌。
- 超載不僅違法,也嚴重影響行車安全,務必遵守規(guī)定的載重限制。
3. 行車安全:
- 遵守交通規(guī)則,尤其注意限速、紅綠燈、行人過馬路等情況。
- 長途駕駛應定時休息,防止疲勞駕駛。
4. 緊急情況處理:
- 熟練掌握應急設備使用方法,如滅火器、警告三角牌等。
- 遇到故障或事故,立即開啟危險報警閃光燈,并在車輛后方設立警示標志。
5. 維護保養(yǎng):
- 定期進行車輛保養(yǎng),及時修理發(fā)現(xiàn)的問題,保持車輛良好狀態(tài)。
汽車司機崗位安全操作規(guī)程范文
第一條 出車前明確出車任務,規(guī)范駕駛車輛。
第二條 認真執(zhí)行《港區(qū)安全管理規(guī)定》、《港區(qū)交通安全管理規(guī)定》
第三條 操作前
1、接到出車指令,必須攜帶有效的駕駛證、行車證、上崗證,駕駛指定汽車執(zhí)行指定任務。
2、啟動發(fā)動機前,開車前檢查車輛剎車、方向機、喇叭、照明信號燈等主要裝置是否齊全完好,嚴禁帶病出車.
3、飲酒后不準駕駛車輛,在駕駛時不準吸煙、飲食、談笑和其他妨礙安全的任何動作,駕駛室不準超額坐人。
第三條 作業(yè)中
1、行駛前,應檢查周圍有無障礙物,鳴號起步。
2、在上下人員時,必須做到停穩(wěn)開門,關門起步。
3、在行駛中,應隨時注意來往行人及車輛動態(tài),減速慢行,港區(qū)最高時速不得超過40公里,堆場不得超過20公里,進出廠門、拐彎10公里;車間、庫房5公里;叉路口做到一慢二看三通過并鳴號示意。
4、停車時要選擇適當?shù)攸c,不準亂停亂放,應按指定地點依次停放。停車后應將鑰匙取下,拉緊手剎。
5、在吊車下面裝卸時,司機必須離開駕駛室,不準在這時檢查、修理車輛。
第五條 操作后
1、作業(yè)完畢后,應對汽車進行聞、摸、聽、看等細致檢查,發(fā)現(xiàn)問題及時處理或匯報處理。
2、加足燃油,冬季未加防凍液的汽車,必須放凈冷卻水。
3、按指定位置停放,車輛停車時,要拉緊手制動。
4、停車后排放儲氣筒內(nèi)冷凝水及油污。
5、做好車輛運行記錄。
第六條 其他注意事項
1、要認真對所駕駛的車輛,做好日常檢查、修養(yǎng),發(fā)現(xiàn)問題及時修理,保證車況完好。
2、要適時提出車輛維修計劃
3、專用特殊車輛,在此基礎上,要認真執(zhí)行專用特殊車輛操作規(guī)程及相關作業(yè)指導書或有關規(guī)定。
5、發(fā)生交通事故或其他意外情況時,要及時報告,保護好現(xiàn)場,并采取必要的措施搶救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