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哪些
升降腳手架操作規(guī)程
一、設備準備
1. 檢查升降腳手架的所有組件,包括立柱、橫梁、升降機構、安全鎖具等,確保無損壞、缺失。
2. 確認電源線完好無損,接地良好,電氣設備符合安全標準。
3. 安裝前,確保腳手架基礎平整穩(wěn)固,避免傾斜。
二、安裝步驟
1. 根據(jù)施工需求,正確擺放腳手架組件,確保立柱垂直,橫梁水平。
2. 連接各部件,使用專用螺栓緊固,不得使用非專用工具。
3. 操作升降機構,使腳手架升至工作高度,檢查穩(wěn)定性。
三、作業(yè)流程
1. 工作前,檢查腳手架上的工具和材料是否放置穩(wěn)妥,避免墜落風險。
2. 作業(yè)時,禁止超載,確保每平方米不超過規(guī)定的荷載。
3. 在腳手架上行走時,保持平穩(wěn),避免劇烈晃動。
四、拆卸程序
1. 先降低腳手架至地面,斷開電源,解除安全鎖具。
2. 按照相反順序拆卸各部件,妥善存放。
五、維護保養(yǎng)
1. 定期進行設備檢查,及時更換磨損部件。
2. 存放時,應防潮、防曬,避免銹蝕。
目的和意義
本操作規(guī)程旨在規(guī)范升降腳手架的使用,確保施工安全,提高工作效率,防止因操作不當導致的事故,保障工人生命安全,同時延長設備使用壽命,降低維修成本。
注意事項
1. 操作人員必須經(jīng)過專業(yè)培訓,持證上崗,了解設備性能及操作方法。
2. 遇到異常情況,如設備異響、抖動等,應立即停止作業(yè),查明原因。
3. 雷雨天氣或風力超過六級時,嚴禁使用升降腳手架。
4. 工作中嚴禁嬉笑打鬧,保持專注,確保自身和他人安全。
5. 安全帶應全程系好,防止高空墜落。
6. 禁止私自改動設備結構,確保其原有功能不受影響。
以上操作規(guī)程旨在為施工團隊提供清晰的指導,但實際操作中還需結合現(xiàn)場條件靈活調整,確保每個環(huán)節(jié)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務必牢記,安全第一,預防為主。
升降腳手架操作規(guī)程范文
第1篇 附著式升降腳手架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
(1)搭設安全要求
①根據(jù)工程特點與使用要求編制專項施工組織設計。對特殊尺寸的架體應進行專門設計,架體在使用過程中因工程結構的變化而需要局部變動時,應制定專門的處理方案。
②根據(jù)施工組織設計的要求,落實現(xiàn)場施工人員及組織機構。
③核對腳手架搭設材料與設備的數(shù)量、規(guī)格,查驗產(chǎn)品質量合格證(出廠合格證)材料質量報告等文件資料,必要時應進行抽樣檢驗。主要搭設材料應滿足以下規(guī)定。
a.腳手管外觀表面平直光滑,沒有裂紋分層、壓痕、硬彎等缺陷,并應進行防銹處理。立桿最大彎曲變形應小于l/500(l為立桿彎曲的撓度),橫桿最大彎曲變形應小于l/150端面平整,切斜偏差應小于1.70mm。實際壁厚不得小于標準公稱壁厚的90%b.焊接件的焊縫應飽滿,焊縫高度符合設計要求,沒有咬肉、夾渣、氣孔、未焊透、裂紋等缺陷。
c.螺紋連接件應無滑絲、嚴重變形、嚴重銹蝕等現(xiàn)象。
d.安全維護材料及其他輔助材料應符合相應國家標準的有關規(guī)定。
e扣件應符合現(xiàn)行《鋼管腳手架扣件》標準的要求。
④準備必要的電工工具、機械工具和機電設備,并檢查其是否合格。限載控制系統(tǒng)的傳感器等在每一個單體工程使用前均應進行標定。
⑤附著升降腳手架安裝與拆除需要塔式起重機配合時,應核驗塔式起重機的施工技術參數(shù)是否滿足要求。附著升降腳手架升降采用電動設備時,應核驗施工現(xiàn)場的供電容量。
⑥附著升降腳手架安裝搭設前,應核驗工程結構施工時設置的預留螺栓孔或預埋件的平面位置、標高和預留螺栓孔的孔徑、垂直度等,還應核實預留螺栓孔或預埋件處混凝土的強度等級。預留螺栓孔或預埋件的中心位置偏差應小于5mm,預留螺栓孔孔徑最大值與螺栓直徑的差值應小于5mm,預留孔應垂直于結構外表面。
不能滿足要求時應采取合理可行的補救措施。
⑦附著升降腳手架安裝搭設前,應設置可靠的安裝平臺來承受安裝時的豎向載荷。安裝平臺上應設有安全防護措施。安裝平臺的水平精度應滿足架體安裝精度要求,任意兩點間的高差最大值不應大于20mm。安裝過程中應嚴格控制水平支撐結構與豎向主框架的安裝偏差,水平支撐結構相鄰兩機位處的高差應小于20mm相鄰兩豎向主框架的水平高度差應小于20mm豎向主框架的垂直偏差應小于3‰。若有豎向導軌,則導軌垂直偏差應小于2‰
⑧安裝過程中架體與工程結構間應采取可靠的臨時水平拉撐措施,確保架體穩(wěn)定??奂酵肟凼侥_手桿件搭設的架體,搭設質量應符合相關標準的要求。
⑨扣件螺栓螺母的預緊力應控制在40~50·m范圍內。作業(yè)層與安全圍護設施的搭設應滿足設計與使用要求。
⑩架體搭設的整體垂直偏差應不大于4,底部任意兩點間的水平高度差不大于50mm。腳手架鄰近高壓線時,必須有相應的防護措施。
(2)調試與驗收
①施工單位應自行對下列項目進行調試與檢驗,調試與檢驗情況應做詳細的書面記錄。
a.架體結構中采用扣件式腳手桿件搭設的部分,應對扣件擰緊質量按50%的比例進行抽檢,合格率應達到100%
b.采用碗扣式腳手桿件搭設的架體,應對碗扣連接點擰緊情況進行全數(shù)檢查。
c.對所有螺紋連接處進行全數(shù)檢查。
d進行架體提升試驗,檢查升降動力設備是否正常工作。
e對電動系統(tǒng)進行用電安全性能試驗。
f.整體式附著升降腳手架按機位數(shù)30%的比例進行超載與失載試驗,檢驗同步及限載控制系統(tǒng)的可靠性。
g.對防墜裝置制動可靠性進行檢驗。
h其他必須的檢驗調試項目。
②腳手架調試試驗合格后方可辦理投入使用的手續(xù)。
(3)升降作業(yè)安全要求
①升降前應均勻預緊機位,以避免預緊引起機位過大超載。
②在完成下列項目檢查后方能發(fā)布升降令,檢查情況應做詳細的書面記錄。
a.附著支架結構附著處混凝土實際強度已達到腳手架設計要求。
b.所有螺紋連接處螺母已擰緊。
c.應撤去的施工活載荷已撤離完畢。
d所有障礙物已拆除,所有不必要的約束已解除。
e動力系統(tǒng)能正常運行。
f.所有碗扣式腳手架的碗扣連接點碗扣已擰緊。
g所有相關人員已到位,無關人員已全部撤離。
h.所有預留螺栓孔洞或預埋件符合有關標準規(guī)范的要求。
i所有防墜落裝置功能正常。
j所有安全措施已落實。
k.其他必要的檢查項目。
③升降過程中必須統(tǒng)一指揮,指令規(guī)范,并應配備必要的巡視人員。
④升降過程中,若出現(xiàn)異常情況,必須立即停止升降進行檢查,徹底查明原因、消除故障后方可繼續(xù)升降。每一次異常情況均應做詳細的書面記錄。
⑤整體式附著升降腳手架和鄰近塔式起重機、施工電梯的單片式附著升降腳手架進行升降作業(yè)時,塔式起重機、施工電梯等設備應暫停使用。
⑥采用葫蘆作為升降動力時,升降過程中應嚴防發(fā)生翻鏈、絞鏈現(xiàn)象。
⑦整體式附著升降腳手架升降過程中,由于升降動力不同步引起超載或失載時,應通過點控予以調整。
⑧升降到位后,腳手架必須及時予以固定。在沒有完成固定工作且未辦妥交付使用手續(xù)時,腳手架操作人員不得交班或下班。
⑨架體升降到位,完成下列檢查項目后方能辦理交付使用手續(xù),檢查情況應做詳細的書面記錄。
a附著支撐結構已固定完畢。
b.所有螺紋連接處已擰緊。
c.所有安全圍護措施已落實。
d所有碗扣連接點及腳手扣件未松動。
e其他必要的檢查項目。
⑩腳手架由提升轉入下降時,應制定專門的升降轉換措施,確保轉換過程的安全。
(4)使用安全要求
①在使用過程中,腳手架上的施工載荷必須符合設計規(guī)定,嚴禁超載,嚴禁放置影響局部桿件安全的集中荷載,建筑垃圾應集中清理。
②腳手架只能作為操作架,不得作為施工外模板的支模架。
③使用過程中,禁止進行下列違章作業(yè)。
a利用腳手架吊運物料。
b在腳手架上推車。
c.在腳手架上拉結吊裝線纜。
d任意拆除腳手架桿部件和附著支撐結構。
e任意拆除或移動架體上的安全防護設施。
f塔式起重機起吊構件碰撞或扯動腳手架。
g.其他影響架體安全的違章作業(yè)。
④使用過程中,應以一個月為周期,按《建筑施工附著升降腳手架安全技術規(guī)程》的要求做安全檢查,不合格部位應立即整改。
⑤腳手架在空中暫時停用時,應以一個月為周期,按《建筑施工附著升降腳手架安全技術規(guī)程》的要求做安全檢查,不合格部位應立即整改。
⑥腳手架在空中停留時間超過一個月后或遇6級以上(包括6級)大風后復工時,應按《建筑施工附著升降腳手架安全技術規(guī)程》的要求進行檢查,檢查合格后才能投入使用。
(5)拆除、維護、報廢安全要求
①腳手架的拆除工作必須按施工組織設計中有關拆除的規(guī)定執(zhí)行。拆除工作宜在低空進行。腳手架的拆除工作應有安全可靠的、防止人員和物料墜落的措施。拆下的材料做到隨拆隨運,分類堆放,嚴禁拋擲。
2每澆搗一次工程結構混凝土或完成一層外裝飾,即應及時清理架體上、設備上、構配件上的混凝土殘渣、塵土等建筑垃圾。
3升降動力設備、控制設備應每月一次進行維護保養(yǎng),其中升降動力設備的鏈條、鋼絲繩等應每升降一次進行一次維護保養(yǎng)
4)螺紋連接件應每月一次進行維護保養(yǎng)。
⑤每完成一個單體工程,應對腳手架桿及配件、升降動力設備、控制設備、防墜裝置進行一次檢查、維修和保養(yǎng),必要時應送生產(chǎn)廠家檢修。
⑥附著升降腳手架的各部件及專用裝置、設備均應制定相應的報廢制度,標準不得低于以下規(guī)定。
a焊接件嚴重變形或嚴重銹蝕時即應予以報廢。
b.穿墻螺栓與螺母在使用一個單體工程后,或嚴重變形、或嚴重磨損、或嚴重銹蝕時即應予以報廢。
c.動力設備一般部件損壞后允許進行更換維修,但主要部件損壞后應予以報廢。
d.防墜裝置的部件有明顯變形時應予以報廢,其彈簧件使用一個單體工程后應予以更換。
第2篇 附著升降腳手架安全操作要點規(guī)程
附著升降腳手架安全操作要點
1.安裝、使用和拆卸附著升降腳手架的工人必須經(jīng)過專業(yè)培訓,考試合格,未經(jīng)培訓任何人(含架子工)嚴禁從事此操作。
2.附著升降腳手架安裝前必須認真組織學習專項安全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和安全技術措施交底,研究安裝方法,明確崗位責任??刂浦行谋仨氃O專人負責操作,嚴禁未經(jīng)同意人員操作。
3.組裝附著升降腳手架的水平梁及豎向主框架,在兩相鄰附著支撐結構處的高差應不大于20mm;豎向主框架和防傾導向裝置的垂直偏差應不大于5‰和60mm;預留穿墻螺栓孔和預埋件應垂直于工程結構外表面,其中心誤差小于15mm。
4.附著升降腳手架組裝完畢,必須經(jīng)技術負責人組織進行檢查驗收,合格后簽字,方準投入使用。
5.升降操作必須嚴格遵守升降作業(yè)程序;嚴格控制并確保架子的荷載;所有妨礙架體升降的障礙物必須拆除;嚴禁任何人(含操作人員)停留在架體上,特殊情況必須經(jīng)領導批準,采取安全措施后,方可實施。
6.升降腳手架過程中,架體下方嚴禁有人進入,設置安全警戒區(qū),并派人負責監(jiān)護。
7.嚴格按設計規(guī)定控制各提升點的同步性,相鄰提升點間的高差不得大于30mm,整體架最大升降差不得大于80mm;升降過程中必須實行統(tǒng)一指揮,規(guī)范指令。升降指令只允許由總指揮一人下達。但當有異常情況出現(xiàn)時,任何人均可立即發(fā)出停止指令。
8.架體升降到位后,必須及時按使用狀況進行附著固定。在架體沒有完成固定前,作業(yè)人員不得擅離崗位或下班。在未辦理交付使用手續(xù)前,必須逐項進行點檢,合格后,方準交付使用。
9.嚴禁利用架體吊運物料和拉接吊裝纜繩(索);不準在架體上推車,不準任意拆卸結構件或松動連接件、移動架體上的安全防護設施。
10.架體螺栓連接件、升降動力設備、防傾裝置、防墜裝置、電控設備等應定期(至少半月)檢查維修保養(yǎng)1次和不定期的抽檢,發(fā)現(xiàn)異常,立即解決,嚴禁帶病使用。
11.六級以上強風停止升降或作業(yè),復工時必須逐項檢查后,方準復工。
12.附著升降腳手架的拆卸工作,必須按專項安全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和安全技術措施交底規(guī)定要求執(zhí)行,拆卸時必須按順序先搭后拆、先上后下,先拆附件、后拆架體,必須有預防人員、物體墜落等措施,嚴禁向下拋扔物料。
第3篇 附著升降腳手架安全操作規(guī)程
1 操作人員必須經(jīng)過專業(yè)培訓。腳手架組裝前,應根據(jù)專項施工組織設計要求,配備合格人員,明確崗位職責。對所有材料、工具和設備進行檢驗,不合格的產(chǎn)品嚴禁投入使用。
2 首層組裝應在安裝平臺上進行,水平架及豎向主框架在兩相鄰附著支承結構處的高差不大于20mm,豎向主框架和防傾導向裝置的垂直偏差不應大于5‰和60mm,預留穿墻螺栓孔和預埋件應垂直于工程結構外表面,中心誤差小于15mm。
3 腳手架組裝完畢,必須對各項安全保險裝置、電氣控制裝置、升降動力設備、同步及荷載控制系統(tǒng),附著支承點的連接件等進行仔細檢查,在工程結構混凝土強度達到承載強度后,方可進行升降操作。
4 第一次升降操作,必須由公司安全、技術部門驗收認可,公司總工程師簽證后方可進行。
5 升降操作前應解除所有妨礙架體升降的障礙和約束。升降時,嚴禁操作人員停留在架體上,特殊情況需要上人的,必須采取有效安全防護措施。
6 正在升降的腳手架下方嚴禁人員進入。升降時應設置安全警戒線,并設專人監(jiān)護。如遇雨、雪、雷電等惡劣氣候和五級以上大風天氣,不應進行升降,夜間禁止升降作業(yè)。
7 升降過程中應實行統(tǒng)一指揮,規(guī)范指令。升、降指令只能由總指揮一人下達,但有異常時,任何人均可立即發(fā)出停止指令。
8 升降過程中,監(jiān)護人員必須提高責任心,發(fā)現(xiàn)任何異常、異聲及障礙物等,應立即停止,排除異常后,方可繼續(xù)操作。
9 腳手架升降到架體固定后,必須對附著支承和架體的固定、螺栓連接、碗扣和扣件、安全防護等進行檢查,確認符合要求后,方可交付使用。
10 架體上的施工荷載必須符合設計規(guī)定,嚴禁超載,嚴禁放置影響局部桿件安全的集中荷載,并應及時清理架體、設備及其它構配件上的垃圾和雜物。
11 嚴禁利用架體吊運物件,不得在架體上拉結吊裝纜繩和推車,不得利用架體支頂模板。卸料平臺不得和架體連在一起。
12 嚴禁任意拆除結構構件或松動連接件,嚴禁拆除或移動架體上的安全防護設施。
13 腳手架在使用過程中應每月進行一次全面檢查。停用超過一個月時,應采取加固措施。
14 螺栓連接件、升降動力設備、防傾裝置、防墜裝置、電控設備等應至少每月維護保養(yǎng)一次。
15 腳手架的拆除必須按專項施工組織設計進行,拆除時嚴禁拋擲物件,拆下的材料及設備應及時檢修保養(yǎng),不符合設計要求的必須予以報廢。
第4篇 附著式升降腳手架安全操作規(guī)程
1 操作人員必須經(jīng)過專業(yè)培訓。腳手架組裝前,應根據(jù)專項施工組織設計要求,配備合格人員,明確崗位職責。對所有材料、工具和設備進行檢驗,不合格的產(chǎn)品嚴禁投入使用。
2 首層組裝應在安裝平臺上進行,水平架及豎向主框架在兩相鄰附著支承結構處的高差不大于20mm,豎向主框架和防傾導向裝置的垂直偏差不應大于5‰和60mm,預留穿墻螺栓孔和預埋件應垂直于工程結構外表面,中心誤差小于15mm。
3 腳手架組裝完畢,必須對各項安全保險裝置、電氣控制裝置、升降動力設備、同步及荷載控制系統(tǒng),附著支承點的連接件等進行仔細檢查,在工程結構混凝土強度達到承載強度后,方可進行升降操作。
4 第一次升降操作,必須由公司安全、技術部門驗收認可,公司總工程師簽證后方可進行。
5 升降操作前應接觸所有妨礙架體升降的障礙和約束。升降時,嚴禁操作人員停留在架體上。特殊情況需要上人的,必須采取有效安全防護措施。
6 在升降的腳手架下方嚴禁人員進入。升降時應設置安全警戒線,并設專人監(jiān)護。如遇雨、雪、雷電等惡劣氣候和五級以上大風天氣,不應進行升降,夜間禁止升降作業(yè)。
7 升降過程中應實行統(tǒng)一指揮,規(guī)范指令。升、降指令只能由總指揮一人下達,但有異常時,任何人均可立即發(fā)出停止指令。
8 升降過程中,監(jiān)護人員必須提高責任心,發(fā)現(xiàn)任何異常、異聲及障礙物等,應立即停止,排除異常后,方可繼續(xù)操作。
7.9.9 腳手架升降到架體固定后,必須對附著支承和架體的固定、螺栓連接、碗扣和扣件、安全防護等進行檢查,確認符合要求后,方可交付使用。
10 架體上的施工荷載必須符合設計規(guī)定,嚴禁超載,嚴禁放置影響局部桿件安全的集中荷載,并應及時清理架體、設備及其他構配件上的垃圾和雜物。
11 嚴禁利用架體吊運物件,不得在架體上拉結吊裝纜繩和推車。不得利用架體支頂模板。卸料平臺不得與架體連在一起。
12 嚴禁任意拆除結構構件或松動連接件,嚴禁拆除或移動架上的安全防護設施。
13 腳手架在使用過程中應每月進行一次全面檢查。停用超過一個月時,應采取加固措施。
14 螺栓連接件、升降動力設備、防傾裝置、防墜裝置、電控設備等應至少每月維護、保養(yǎng)一次。
15 腳手架的拆除必須按專項施工組織設計進行,拆除時嚴禁拋擲物件,拆下的材料及設備應及時檢修保養(yǎng),不符合設計要求的必須予以報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