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車起重機、懸掛吊、電動葫蘆安全操作規(guī)程注意事項
篇1
1. 操作前檢查:
- 確保設備完好無損,所有安全裝置功能正常。
- 檢查鋼絲繩、吊鉤、滑輪等關鍵部件無明顯磨損或損傷。
2. 操作過程中:
- 嚴禁超載使用,嚴格遵守設備的最大載荷限制。
- 操作時保持專注,避免分心或疲勞駕駛。
- 使用信號員時,確保通信暢通,執(zhí)行統(tǒng)一的指揮信號。
3. 啟動與停止:
- 啟動前確認周圍無人,緩慢啟動,逐漸加速。
- 停止時,平穩(wěn)放下負載,切勿突然剎車。
4. 載物升降:
- 提升和下降貨物時,保持勻速,避免快速升降導致的沖擊。
- 貨物應捆綁牢固,防止滑落。
5. 維護保養(yǎng):
- 定期進行設備保養(yǎng),及時更換磨損部件。
- 發(fā)現異常情況立即停機,報告維修。
6. 個人防護:
- 操作員必須佩戴安全帽、安全帶等個人防護裝備。
- 不得在無防護措施的情況下接近運行中的設備。
7. 培訓與資質:
- 所有操作員必須經過專業(yè)培訓,取得相關操作資質。
- 定期進行安全教育和技能復習。
8. 應急處理:
- 熟悉應急處置程序,遇到突發(fā)情況能迅速、冷靜應對。
- 設備故障時,立即切斷電源,通知維修人員。
請注意,以上規(guī)程需嚴格執(zhí)行,任何違反規(guī)程的行為都可能帶來嚴重后果。請將安全放在首位,時刻保持警惕,確保每一項操作都在安全的范圍內進行。
篇2
1. 操作員必須經過專業(yè)培訓,持有有效操作證書,未經許可不得擅自操作。
2. 在吊裝過程中,嚴禁站在吊物下方,防止意外落下。
3. 起重機工作時,非操作人員應遠離設備,特別是吊運路徑。
4. 遇到大風、雷雨等惡劣天氣,應停止室外作業(yè),確保設備和人員安全。
5. 停止作業(yè)時,務必切斷電源,防止意外啟動。
6. 不得私自調整起重機的限位裝置,確保其正常工作。
7. 對于新安裝或大修后的起重機,應進行試運行和負載試驗,確認無誤后方可正式使用。
以上規(guī)定旨在確保行車起重機的安全運行,每位操作員都應嚴格遵守,共同營造安全的工作環(huán)境。對于違反規(guī)程的行為,將依據公司規(guī)定嚴肅處理。
篇3
1. 未經培訓的人員不得擅自操作行車起重機。
2. 操作時應穿戴防護裝備,遵守勞動保護規(guī)定。
3. 不得超載使用,嚴格按照起重機額定載荷進行作業(yè)。
4. 操作結束后,應將起重機停放在指定位置,切斷電源,做好日常保養(yǎng)。
5. 對于新引進或經過大修的行車起重機,應在使用前進行全面檢查和試運行。
行車起重機操作規(guī)程的執(zhí)行需要每一位操作人員的嚴格遵守和持續(xù)改進,只有這樣,我們才能確保生產安全,實現高效運作。
篇4
1. 操作人員必須經過專業(yè)培訓,持證上崗,了解設備性能和操作方法。
2. 禁止在吊物下站立或行走,防止意外發(fā)生。
3. 遇到異常情況,應立即停止操作,報告并處理故障。
4. 維護保養(yǎng)工作定期進行,確保設備處于良好狀態(tài)。
5. 緊急情況下,應按照應急預案迅速采取措施,保護自身安全。
以上規(guī)程需牢記于心,嚴格遵守,以確保行車起重機懸掛吊電動葫蘆的安全高效運行。任何違反規(guī)程的行為都可能導致嚴重的后果,因此,每一位操作人員都應視安全為首要任務,時刻保持警惕。
行車起重機、懸掛吊、電動葫蘆安全操作規(guī)程范文
1目的
本規(guī)程用于指導操作者正確操作和使用設備。
2適用范圍
本規(guī)程適用于指導本公司行車(起重機、懸掛吊、電動葫蘆)的操作與安全操作。
3管理內容
3.1操作規(guī)程
3.1.1試車:在空載情況下,接通電源,開動并檢查各運轉部件運行情況,控制系統(tǒng)和安全裝置均應靈敏、安全可靠,方可使用。
3.1.2不得超過起重機所規(guī)定的起重重量使用,嚴禁沿主梁方向斜吊物品。
3.1.3應經常檢查并及時發(fā)現起重機各部位是否有異?,F象。
3.1.4當起重機剎車不靈時,應調整電動機的制動彈簧之松緊,使兩電機的松緊一致,保證同步再將調整螺母固定好。
3.1.5要做好車輪軸承及開式齒輪的潤滑。
3.1.6本起重機不適用于在有火災危險、爆炸危險的介質中和相對溫度大于85%,充滿腐蝕性氣體場所里工作以及用來吊運熔化金屬和有毒易爆物品。
3.2安全操作規(guī)程
3.2.1操作人員必須經安全培訓考試合格,持證上崗操作。
3.2.2鋼絲繩的斷絲數、腐蝕磨損量、變形量應符合國標規(guī)定。
3.2.3吊鉤應無裂紋,無明顯變形,磨損無超標,緊固可靠。
3.2.4各行程限位開關,聯鎖保護裝置完好可靠,緊停開關緩沖器、終端止擋器保護裝置有效。
3.2.5各指示燈應完好,禁止帶病開機,禁止吊運易燃易爆品,嚴禁撞車。
3.2.6執(zhí)行“十不吊”原則。操作應緩慢,不得頻繁正反操作按鈕,離機應關電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