歡迎光臨管理者范文網
當前位置:管理者范文網 > 安全管理 > 安全操作規(guī)程 > 安全規(guī)程

煤礦安全規(guī)規(guī)程解讀15篇

更新時間:2024-05-16 查看人數(shù):49

煤礦安全規(guī)規(guī)程解讀

內容

煤礦安全規(guī)程是確保礦工生命安全和煤礦生產穩(wěn)定的重要法規(guī),其核心在于預防事故、保障生產秩序。規(guī)程涵蓋礦井設計、開采作業(yè)、設備維護、人員培訓等多個方面,旨在通過規(guī)范操作流程,降低事故發(fā)生率。

1. 礦井設計與建設:煤礦必須進行科學的地質勘查,合理規(guī)劃開采區(qū),確保支護系統(tǒng)穩(wěn)固,防止地面沉陷。通風系統(tǒng)應保證充足的新鮮空氣供應,有效排除有害氣體。

2. 作業(yè)管理:開采過程中,應嚴格遵守爆破、掘進、采煤等操作規(guī)程,禁止違章作業(yè)。所有工作區(qū)域應設有明顯的安全警示標志,并保持通道暢通。

3. 設備維護:定期對機械設備進行檢查和保養(yǎng),及時更換磨損部件,確保設備正常運行。電氣設備應符合防爆標準,防止引發(fā)火災或爆炸。

4. 人員培訓:所有礦工需接受安全教育和技能培訓,熟悉應急救援程序,提高自救互救能力。新入職員工須通過安全考核后方可上崗。

5. 應急響應:建立完善的應急預案,定期進行應急演練,確保在事故發(fā)生時能迅速、有效地進行救援。

6. 監(jiān)督與檢查:定期進行安全檢查,發(fā)現(xiàn)隱患立即整改,對違反規(guī)程的行為進行嚴肅處理,形成安全生產的良好氛圍。

標準

煤礦安全規(guī)程的執(zhí)行和評估主要依據(jù)國家相關法律法規(guī),如《煤礦安全規(guī)程》、《礦山安全法》等。煤礦企業(yè)應設立專門的安全管理部門,負責監(jiān)督規(guī)程的落實。政府安監(jiān)部門會定期進行安全生產評估,對不符合規(guī)程的企業(yè)將給予警告、罰款甚至停產整頓的處罰。

1. 安全指標:包括事故率、傷亡率、隱患整改率等,應持續(xù)降低并保持在合理范圍內。

2. 制度執(zhí)行:檢查規(guī)程是否得到有效執(zhí)行,如安全教育培訓、設備維護記錄、應急演練等。

3. 環(huán)境監(jiān)測:關注井下空氣質量、噪聲、振動等指標,確保工作環(huán)境安全。

考試題及答案

1. 問:礦井設計時應考慮哪些安全因素?

答:應考慮地質勘查、支護系統(tǒng)穩(wěn)定性、通風系統(tǒng)設計和有害氣體排放。

2. 問:設備維護中,為何需要定期更換磨損部件?

答:定期更換磨損部件能確保設備正常運行,防止因設備故障引發(fā)安全事故。

3. 問:礦工應如何提高自救互救能力?

答:礦工應接受安全教育和技能培訓,熟悉應急救援程序,以提高在事故中的自救互救能力。

4. 問:發(fā)生事故時,應如何進行應急響應?

答:應迅速啟動應急預案,進行有效救援,并及時報告給上級和相關部門。

5. 問:違反煤礦安全規(guī)程的行為將受到何種處罰?

答:可能面臨警告、罰款、停產整頓等處罰,具體由政府安監(jiān)部門根據(jù)情節(jié)嚴重程度決定。

煤礦安全規(guī)規(guī)程解讀范文

第1篇 煤礦安全規(guī)程對傾斜井巷提升規(guī)定

1、斜井提升容器的最大速度和最大加減速度的要求:

①升降人員時的速度,不得超過5m/s。

②升降人員時的加速度和減速度,不得超0.5m/s2

③用礦車升降物料時,速度不得超過5m/s。

④用箕斗升降物料時,速度不得超過7m/s。

⑤當鋪設固定道床并采用≥38kg/m鋼軌時,速度不得超過9m/s。

2、人員上下的主要傾斜巷,垂深超過50m時應采用機械運送人員。

3、傾斜井巷運送人員的人車必須有跟車人。

4、斜井提升時,嚴禁蹬鉤、行人。

二、帶式輸送機安全運行及安全檢查要點:

1、必須使用阻燃輸送帶。

2、巷道內應有充分照明。

3、必須裝設防滑保護、堆煤保護和防跑偏裝置。

4、應裝設溫度保護、煙霧保護和自動灑水保護。

5、在主要運輸巷道內安設的帶式輸送機必須裝設:

①輸送帶張緊力下降和防撕裂保護裝置。

②在機頭機尾防止人員與驅動滾筒和導向滾筒接觸的防護欄。

6、傾斜井巷中使用的帶式輸送機,上運時,必須同時裝設防逆轉裝置和制動裝置。

7、帶式輸送機巷道中行人跨越帶式輸送機處應設過橋。

8、帶式輸送機應加設軟啟動裝置,下運式帶式輸送機應加設軟制動裝置。

9、帶式輸送機機頭機尾20米范圍內應采用不燃材料支護。

三、電機車運輸?shù)陌踩\行及安全檢查要點。

1、瓦斯礦井中使用機車運輸?shù)囊?guī)定:

1、低瓦斯礦井進風的主要運輸巷道內,可使用架線電機車,但巷道必須使用不燃性材料支護。

2、在高瓦斯礦井進風的主要運輸巷道內,應使用礦用防爆特殊型蓄電池電機車或礦用防爆柴油機車。如果使用架線電機車,必須遵守下列規(guī)定:

①沿煤層或穿過煤層的巷道必須砌碹或錨噴支護.

②有瓦斯涌出的掘進巷道的回風流,不得進入有架線的巷道中.

③采用碳素滑板或其它能減少電火花的集電器。

④架線電機車必須裝設便攜式甲烷檢測報警儀。

3、煤(巖)與瓦斯突出礦井和瓦斯噴出區(qū)域中,如果在全風壓通風的主要風巷內使用機車運輸,必須使用礦用防爆特殊型蓄電池機車或礦用防爆柴油機車。

2、采用電機車運輸時,應遵守的規(guī)定:

①列車或單獨機車都必須前有照明后有紅燈。

②正常運行時,機車必須在列車前端。

③2機車或2列車在同一軌道同一方向行駛時,必須保持不少于100米的距離。

④列車的制動距離每年至少測定1次。運輸物料時不得超過40 米,運送人員時不得超過20米。

3、用人車運送人員時,應遵守的規(guī)定

1、每班發(fā)車前,因檢查各車的連接裝置。輪軸和車閘等。

2、嚴禁同時運送有爆炸性、易燃性、腐蝕性的物品或附掛物料車

3、列車行駛速度不得超過4m/s。

4、井下用機車運送爆破材料的規(guī)定

①炸藥和電雷管不得在同一列車內運輸,如果用同一列車運輸,炸藥與電雷管用空車隔開,隔開長度不得小于3米。

②列車的行駛速度不得超過2m/s。

5、自軌面算起,電機車架空線的懸掛高度的規(guī)定:

①在行人的巷道內、車場內不小于2米;不行人的巷道內不小于1.9米。

②在井底車場內,從井底到乘車場區(qū)域不小于2.2米

③在地面或工業(yè)場地內不小于2.2米

6、電機車架空線與巷道頂或棚梁之間的距離不得小于0.2米

四、刮板輸送機安全運行

1.啟動前必須發(fā)出信號,示警后斷續(xù)啟動。

2.防止強行啟動。

3.用刮板輸送機運送支柱、木料時,必須制定安全措施。

4.刮板輸送機每隔15m裝設一個急停按鈕。

5.運轉中發(fā)現(xiàn)斷鏈、刮板變形、機頭吊鏈、溜槽拉壞、出現(xiàn)異常聲音和溫度過高等事故,立即停機檢查,防止事故擴大。

6.輸送機司機必須持證上崗。

五、掘進機的安全使用

1、掘進機必須裝有只準以專用工具開、閉的電氣控制回路開關,專用工具必須由專職司機保管。司機離開操作臺時,必須斷開掘進機上的電源開關。

2、在掘進機非操作側,必須裝有能緊急停止運轉的按鈕。

3、掘進機必須裝有前照明燈和尾燈。

4、開動掘進機前,必須發(fā)出警報。只有在鏟板前方和截割臂附近無人時,方可開動掘進機。

5、掘進機作業(yè)時,應使用內、外噴霧裝置,內噴霧裝置的使用水壓不得小于3mpa。外噴霧裝置的使用水壓不得小于1.5mpa;如果內噴霧裝置使用水壓小于3mpa或無內噴霧裝置,則必須使用外噴霧裝置和除塵器。

6、掘進機停止工作和維修以及交班時,必須將掘進機切割頭落地,并斷開掘進機上的電源開關和磁力啟動器的隔離開關。

7、檢修掘進機時,嚴禁其他人員在截割臂和轉截橋下方停留或作業(yè)。

第2篇 2016版煤礦安全規(guī)程(露天礦)

新版煤礦安全規(guī)程露天礦專業(yè)部分

2016版《煤礦安全規(guī)程》

露天煤礦

一般規(guī)定

第五百一十條多工種、多設備聯(lián)合作業(yè)時,必須制定安全措施,并符合相關技術標準。

第五百一十一條采用鐵路運輸?shù)穆短觳蓤鲋饕獏^(qū)段的上下平盤之間應當設人行通路或者梯子,并按有關規(guī)定在梯子兩側設置安全護欄。

第五百一十二條在露天煤礦內行走的人員必須遵守下列規(guī)定:

(一)必須走人行通路或者梯子。

(二)因工作需要沿鐵路線和礦山道路行走的人員,必須時刻注意前后方向來車。躲車時,必須躲到安全地點。

(三)橫過鐵路線或者礦山道路時,必須止步望。

(四)跨越帶式輸送機時,必須沿著裝有欄桿的棧橋通過。

(五)嚴禁在有塌落危險的坡頂、坡底行走或者逗留。

第五百一十三條嚴禁非作業(yè)人員和車輛未經批準進入作業(yè)區(qū)。

第五百一十四條采場內有危險的火區(qū)、老空區(qū)、滑坡區(qū)等地點,應當充填或者設置柵欄,并設置警示標志;地面、采場及排土場內臨時設置變壓器時應當設圍欄,配電柜、箱、

1

新版煤礦安全規(guī)程露天礦專業(yè)部分

盤應當加鎖,并設置明顯的防觸電標志;設備停放場、炸藥廠、爆炸物品庫、油庫、加油站和物資倉庫等易燃易爆場所,必須設置防爆、防火和危險警示標志;礦山道路必須設置限速、道口等路標,特殊路段設警示標志;汽車運輸為左側通行的,在過渡區(qū)段內必須設置醒目的換向標志。

嚴禁擅自移動和損壞各種安全標志。

在運輸線路兩側堆放物料時,不得影響行車安全。

第五百一十五條在下列區(qū)域不得建永久性建(構)筑物:

(一)距采場最終境界的安全距離以內。

(二)爆炸物品庫爆炸危險區(qū)內。

(三)不穩(wěn)定的排土場內。

(四)爆破、巖體變形、塌陷、滑坡危險區(qū)域內。

第五百一十六條機械設備內必須備有完好的絕緣防護用品和工具,并定期進行電氣絕緣性能試驗,不合格的及時更換。

第五百一十七條采掘、運輸、排土等機械設備作業(yè)時,嚴禁檢修和維護,嚴禁人員上下設備;在危及人身安全的作業(yè)范圍內,嚴禁人員和設備停留或者通過。

移動設備應當在平盤安全區(qū)內走行或者停留,否則必須采取安全措施。

2

新版煤礦安全規(guī)程露天礦專業(yè)部分

第五百一十八條設備走行道路和作業(yè)場地坡度不得大于設備允許的最大坡度,轉彎半徑不得小于設備允許的最小轉彎半徑。

第五百一十九條遇到特殊天氣狀況時,必須遵守下列規(guī)定:

(一)在大霧、雨雪等能見度低的情況下作業(yè)時,必須制定安全技術措施。

(二)暴雨期間,處在有水淹或者片幫危險區(qū)域的設備,必須撤離到安全地帶。

(三)遇有6級及以上大風時禁止露天起重和高處作業(yè)。

(四)遇有8級及以上大風時禁止輪斗挖掘機、排土機和轉載機作業(yè)。

第五百二十條作業(yè)人員在2m 及以上的高處作業(yè)時,必須系安全帶或者設置安全網。

3

新版煤礦安全規(guī)程露天礦專業(yè)部分

鉆孔爆破一般規(guī)定

4

新版煤礦安全規(guī)程露天礦專業(yè)部分

鉆鑿坡頂線第一排孔時,鉆孔設備應當垂直于臺階坡頂線或者調角布置(夾角應當不小于45°);有順層滑坡危險區(qū)的,必須壓碴鉆孔;鉆鑿坡底線第一排孔時,應當有專人監(jiān)護。

第五百二十四條鉆孔設備在有采空區(qū)的工作面鉆孔時,必須制定安全技術措施,并在專業(yè)人員指揮下進行。

第三節(jié)爆破

第五百二十五條爆炸物品的領用、保管和使用必須嚴格執(zhí)行賬、卡、物一致的管理制度。

嚴禁發(fā)放和使用變質失效以及過期的爆炸物品。

爆破后剩余的爆炸物品,必須當天退回爆炸物品庫,嚴禁私自存放和銷毀。

第五百二十六條爆炸物品車到達爆破地點后,爆破區(qū)域負責人應當對爆炸物品進行檢查驗收,無誤后雙方簽字。

在爆破區(qū)域內放置和使用爆炸物品的地點,20m 以內嚴禁煙火,10m 以內嚴禁非工作人員進入。

加工起爆藥卷必須距放置炸藥的地點5m 以外,加工好的起爆藥卷必須放在距炮孔炸藥2m 以外。

第五百二十七條炮孔裝藥和充填必須遵守下列規(guī)定:

(一)裝藥前在爆破區(qū)邊界設置明顯標志,嚴禁與工作無關的人員和車輛進入爆破區(qū)。

5

新版煤礦安全規(guī)程露天礦專業(yè)部分

(二)裝藥時,每個炮孔同時操作的人員不得超過3人;嚴禁向炮孔內投擲起爆具和受沖擊易爆的炸藥;嚴禁使用塑料、金屬或者帶金屬包頭的炮桿。

(三)炮孔卡堵或者雷管腳線、導爆管及導爆索損壞時應當及時處理;無法處理時必須插上標志,按拒爆處理。

(四)機械化裝藥時由專人現(xiàn)場指揮。

(五)預裝藥炮孔在當班進行充填。預裝藥期間嚴禁連接起爆網絡。

(六)裝藥完成撤出人員后方可連接起爆網絡。

第五百二十八條爆破安全警戒必須遵守下列規(guī)定:

(一)必須有安全警戒負責人,并向爆破區(qū)周圍派出警戒人員。

(二)爆破區(qū)域負責人與警戒人員之間實行《三聯(lián)系制《。

(三)因爆破中斷生產時,立即報告礦調度室,采取措施后方可解除警戒。

第五百二十九條安全警戒距離應當符合下列要求:

(一)拋擲爆破(孔深小于45m):爆破區(qū)正向不得小于1000m,其余方向不得小于600m。

(二)深孔松動爆破(孔深大于5m):距爆破區(qū)邊緣,軟巖不得小于100m、硬巖不得小于200m。

(三)淺孔爆破(孔深小于5m):無充填預裂爆破,不得小于300m。

6

新版煤礦安全規(guī)程露天礦專業(yè)部分

7

新版煤礦安全規(guī)程露天礦專業(yè)部分

第五百三十三條爆破危險區(qū)的架空輸電線、電纜和移動變電站等,在爆破時應當停電?;謴退碗娗?,必須對這些線路進行檢查,確認無損后方可送電。

第五百三十四條爆破地震安全距離應當符合下列要求:

(一)各類建(構)筑物地面質點的安全振動速度不應超過下列數(shù)值:

1.重要工業(yè)廠房,0.4cm/s;

2.土窯洞、土坯房、毛石房,1.0cm/s;

3.一般磚房、非抗震的大型砌塊建筑物,2~3cm/s;

4.鋼筋混凝土框架房屋,5cm/s;

5.水工隧道,10cm/s;

6.交通涵洞,15cm/s;

7.圍巖不穩(wěn)定有良好支護的礦山巷道,10cm/s;圍巖中等穩(wěn)定有良好支護的礦山巷道,15cm/s;圍巖穩(wěn)定無支護的礦山巷道,20cm/s。

(二)爆破地震安全距離應當按下式計算:

r=(k/v)1/a·q m

式中r―――爆破地震安全距離,m;

q ―――藥量(齊發(fā)爆破取總量,延期爆破取最大一段藥量),kg;

v―――安全質點振動速度,cm/s;

m ―――藥量指數(shù),取m =1/3;

8

新版煤礦安全規(guī)程露天礦專業(yè)部分

k、a―――與爆破地點地形、地質條件有關的系數(shù)和衰減指數(shù)。

(三)在特殊建(構)筑物附近、爆破條件復雜和爆破震動對邊坡穩(wěn)定有影響的地區(qū)進行爆破時,必須進行爆破地震效應的監(jiān)測或者試驗。

第五百三十五條爆破作業(yè)必須在白天進行,嚴禁在雷雨時進行;嚴禁裸露爆破。

第五百三十六條在高溫區(qū)、自然發(fā)火區(qū)進行爆破作業(yè)時,必須遵守下列規(guī)定:

(一)測試孔內溫度。有明火的炮孔或者孔內溫度在80℃以上的高溫炮孔采取滅火、降溫措施。

(二)高溫孔經降溫處理合格后方可裝藥起爆。

(三)高溫孔應當采用熱感度低的炸藥,或者將炸藥、雷管作隔熱包裝。

第五百三十七條爆破后檢查必須遵守下列規(guī)定:

(一)爆破后5min內,嚴禁檢查。

(二)發(fā)現(xiàn)拒爆,必須向爆破區(qū)負責人報告。

(三)發(fā)現(xiàn)殘余爆炸物品必須收集上繳,集中銷毀。

第五百三十八條發(fā)生拒爆和熄爆時,應當分析原因,采取措施,并遵守下列規(guī)定:

(一)在危險區(qū)邊界設警戒,嚴禁非作業(yè)人員進入警戒區(qū)。

9

新版煤礦安全規(guī)程露天礦專業(yè)部分

(二)因地面網路連接錯誤或者地面網路斷爆出現(xiàn)拒爆,可以再次連線起爆。

(三)嚴禁在原鉆孔位鉆孔,必須在距拒爆孔10倍孔徑處重新鉆與原孔同樣的炮孔裝藥爆破。

(四)上述方法不能處理時,應當報告礦調度室,并指定專業(yè)人員研究處理。

第三章采裝

第一節(jié)一般規(guī)定

第五百三十九條露天采場最終邊坡的臺階坡面角和邊坡角,必須符合最終邊坡設計要求。

第五百四十條最小工作平盤寬度,必須保證采掘、運輸設備的安全運行和供電通信線路、供排水系統(tǒng)、安全擋墻等的正常布置。

單斗挖掘機采裝

第五百四十一條單斗挖掘機行走和升降段應當符合下列要求:

(一)行走前檢查行走機構及制動系統(tǒng)。

(二)根據(jù)不同的臺階高度、坡面角,使挖掘機的行走路線與坡底線和坡頂線保持一定的安全距離。

10

新版煤礦安全規(guī)程露天礦專業(yè)部分

(三)挖掘機應當在平整、堅實的臺階上行走,當?shù)缆匪绍浕蛘吆谐料菸kU時,必須采取安全措施。

(四)挖掘機升降段或者行走距離超過300m 時,必須設專人指揮;行走時,主動軸應當在后,懸臂對正行走中心,及時調整方向,嚴禁原地大角度扭車。

(五)挖掘機行走時,靠鐵道線路側的履帶邊緣距線路中心不得小于3m,過高壓線和鐵道等障礙物時,要有相應的安全措施。

(六)挖掘機升降段之前應當預先采取防止下滑的措施。爬坡時,不得超過挖掘機規(guī)定的最大允許坡度。

第五百四十二條輪斗挖掘機作業(yè)和行走線路處在飽和水臺階上時,必須有疏排水措施,否則嚴禁作業(yè)和走行。

第五百四十三條挖掘機采裝的臺階高度應當符合下列要求:

(一)不需爆破的巖土臺階高度不得大于最大挖掘高度。

(二)需爆破的煤、巖臺階,爆破后爆堆高度不得大于最大挖掘高度的1.1~1.2倍,臺階頂部不得有懸浮大塊。

(三)上裝車臺階高度不得大于最大卸載高度與運輸容器高度及卸載安全高度之和的差。

第五百四十四條單斗挖掘機尾部與臺階坡面、運輸設備之間的距離不得小于1m。停止作業(yè)時,上下設備梯子應當背離臺階。

11

新版煤礦安全規(guī)程露天礦專業(yè)部分

第五百四十五條單斗挖掘機向列車裝載時,必須遵守下列規(guī)定:

(一)列車駛入工作面100m 內,駛出工作面20m 內,挖掘機必須停止作業(yè)。

(二)列車駛入工作面,待車停穩(wěn),經助手與司旗聯(lián)系后,方可裝車。

(三)物料最大塊度不得超過3m3。

(四)嚴禁勺斗壓、碰自翻車車幫或者跨越機車和尾車頂部。嚴禁高吊勺斗裝車。

(五)遇到大塊物料掉落影響機車運行時,必須處理后方可作業(yè)。

第五百四十六條單斗挖掘機向礦用卡車裝載時,應當遵守下列規(guī)定:

(一)勺斗容積和物料塊度與卡車載重相適應。

(二)單面裝車作業(yè)時,只有在挖掘機司機發(fā)出進車信號,卡車開到裝車位置停穩(wěn)并發(fā)出裝車信號后,方可裝車。雙面裝車作業(yè)時,正面裝車卡車可提前進入裝車位置;反面裝車應當由勺斗引導卡車進入裝車位置。

(三)挖掘機不得跨電纜裝車。

(四)裝載第一勺斗時,不得裝大塊;卸料時盡量放低勺斗,其插銷距車廂底板不得超過0.5m。嚴禁高吊勺斗裝車。

12

新版煤礦安全規(guī)程露天礦專業(yè)部分

(五)裝入卡車里的物料超出車廂外部、影響安全時,必須妥善處理后,才準發(fā)出車信號。

(六)裝車時嚴禁勺斗從卡車駕駛室上方越過。

(七)裝入車內的物料要均勻,嚴禁單側偏裝、超裝。

第五百四十七條單斗挖掘機向自移式破碎機裝載時,應當遵守下列規(guī)定:

(一)卸載時,勺斗斗底板下緣距受料斗不得超過0.8m。嚴禁高吊鏟斗卸載。

(二)自移式破碎機突出部位距單斗挖掘機機尾回轉范圍

距離不得小于1.0m。

第五百四十八條操作單斗挖掘機或者反鏟時,必須遵守下列規(guī)定:

(一)嚴禁用勺斗載人、砸大塊和起吊重物。

(二)勺斗回轉時,必須離開采掘工作面,嚴禁跨越接觸網。

(三)在回轉或者挖掘過程中,嚴禁勺斗突然變換方向。

(四)遇堅硬巖體時,嚴禁強行挖掘。

(五)反鏟上挖作業(yè)時,應當采取安全技術措施。下挖作業(yè)時,履帶不得平行于采掘面。

(六)嚴禁裝載鐵器等異物和拒爆的火藥、雷管等。

第五百四十九條2臺以上單斗挖掘機在同一臺階或者

相鄰上、下臺階作業(yè)時,必須遵守下列規(guī)定:

13

新版煤礦安全規(guī)程露天礦專業(yè)部分

(一)公路運輸時,兩者間距不得小于最大挖掘半徑的2.5倍,并制定安全措施。

(二)在同一鐵道線路進行裝車作業(yè)時,必須制定安全措施。

(三)在相鄰的上、下臺階作業(yè)時,兩者的相對位置影響上下臺階的設備、設施安全時,必須制定安全措施。

第五百五十條挖掘機在挖掘過程中有下列情況之一時,必須停止作業(yè),撤到安全地點,并報告調度室檢查處理:

(一)發(fā)現(xiàn)臺階崩落或者有滑動跡象。

(二)工作面有傘檐或者大塊物料。

(三)暴露出未爆炸藥包或者雷管。

(四)遇塌陷危險的采空區(qū)或者自然發(fā)火區(qū)。

(五)遇有松軟巖層,可能造成挖掘機下沉或者掘溝遇水被淹。

(六)發(fā)現(xiàn)不明地下管線或者其他不明障礙物。

第五百五十一條單斗挖掘機雨天作業(yè)電纜發(fā)生故障時,應當及時向礦調度室報告。故障排除后,確認柱上開關無電時,方可停送電。

第三節(jié)破碎

14

新版煤礦安全規(guī)程露天礦專業(yè)部分

第五百五十二條破碎站設置應當遵守下列規(guī)定:

(一)避開沉降、塌陷、滑坡危險的不良地段。

(二)卸車平臺應當便于卸載、調車。

(三)卸車平臺應當設礦用卡車卸料的安全限位車擋及防止物料滾落的安全防護擋墻。

(四)卸車平臺應當有良好的照明系統(tǒng),并有卸料指示信號安全裝置。

(五)移動式破碎站履帶外緣距工作平盤坡底線和下臺階坡頂線距離必須符合設計。

第五百五十三條破碎站作業(yè)應當遵守下列規(guī)定:

(一)處理和吊運大塊物料時,非作業(yè)人員必須撤到安全地點。

(二)清理破碎機堵料時,必須采取防止系統(tǒng)突然啟動的安全保護措施。

第五百五十四條自移式破碎機必須設置卸料臂防撞檢測、過負荷保護和各旋轉部件防護裝置。

輪斗挖掘機采裝

第五百五十五條輪斗挖掘機作業(yè)必須遵守下列規(guī)定:

(一)嚴禁斗輪工作裝置帶負荷啟動。

(二)嚴禁挖掘卡堵和損壞輸送帶的異物。

15

新版煤礦安全規(guī)程露天礦專業(yè)部分

(三)調整位置時,必須設地面指揮人員。

第五百五十六條采用輪斗挖掘機-帶式輸送機-排土機連

續(xù)開采工藝系統(tǒng)時,應當遵守下列規(guī)定:

(一)緊急停機開關必須在可能發(fā)生重大設備事故或者危及

人身安全的緊急情況下方可使用。

(二)各單機間應當實行安全閉鎖控制,單機發(fā)生故障時,

必須立即停車,同時向集中控制室匯報。嚴禁擅自處理故障。

拉斗鏟作業(yè)

第五百五十七條拉斗鏟行走必須遵守下列規(guī)定:

(一)行走和調整作業(yè)位置時,路面必須平整,不得有凸起的巖石。

(二)變坡點必須設緩坡段。

(三)當行走路面處于路堤時,距路邊緣安全距離應當符合設計。

(四)地面必須設專人指揮、監(jiān)護,同時做好呼喚應答。

(五)行走靴不同步時,必須重新確定行進路線或者處理路面。

16

新版煤礦安全規(guī)程露天礦專業(yè)部分

(六)嚴禁使用行走靴移動電纜。

第五百五十八條拉斗鏟作業(yè)時,機組人員和配合作業(yè)的輔助設備進出拉斗鏟作業(yè)范圍必須做好呼喚應答。嚴禁鏟斗拖地回轉、在空中急停和在其他設備上方通過。

第四章運輸

鐵路運輸

17

新版煤礦安全規(guī)程露天礦專業(yè)部分

18

新版煤礦安全規(guī)程露天礦專業(yè)部分

r―――曲線半徑,m。雙線地段外軌最大超高不得超過150mm,單線不得超過125mm。

第五百六十三條鐵路與公路交叉時,應當符合下列要求:

(一)根據(jù)通過的人流和車流量按規(guī)定設置平面或者立體交叉。

(二)平交道口有良好的望條件,并按規(guī)定設置道口警標和司機鳴笛標、護欄和限界標志;按標準鋪設道口,其寬度與公路路面相同;公路與鐵路采用正交,不能正交時,其交角不得小于45°。

(三)道口按級別設置安全標志和設施。

(四)道口兩側平臺長度不得小于10m,銜接平臺的道路坡度不得大于5%;否則制定安全措施。

(五)車站、曲線半徑在200m 以下的線路段和通視條件不良的路塹不設道口。道岔部位嚴禁設道口。重型設備通過道口,必須得到煤礦企業(yè)批準。

公路運輸

第五百六十四條礦用卡車作業(yè)時,其制動、轉向系統(tǒng)和安全裝置必須完好。應當定期檢驗其可靠性,大型自卸車設示寬燈或者標志。

19

新版煤礦安全規(guī)程露天礦專業(yè)部分

第五百六十五條礦場道路應當符合下列要求:

(一)寬度符合通行、會車等安全要求。受采掘條件限制、達不到規(guī)定的寬度時,必須視道路距離設置相應數(shù)量的會車線。

(二) 必須設置安全擋墻,高度為礦用卡車輪胎直徑的

2/5~3/5。

(三)長距離坡道運輸系統(tǒng),應當在適當位置設置緩坡道。

第五百六十六條嚴禁礦用卡車在礦內各種道路上超速

行駛;同類汽車正常行駛不得超車;特殊路況(修路、彎道、單行道等)下,任何車輛都不得超車;除正在維護道路的設備和應急救援車輛外,各種車輛應為礦用卡車讓行。冬季應當及時清除路面上的積雪或者結冰,并采取防滑措施;前、后車距不得小于50m;行駛時不得急剎車、急轉彎或者超車。

第五百六十七條礦用卡車在運輸?shù)缆飞铣霈F(xiàn)故障且無

法行走時,必須開啟全部制動和警示燈,并采取防止溜車的安全措施;同時必須在車體前后30m 外設置醒目的安全警示標志,并采取防護措施。霧天或者煙塵影響視線時,必須開啟霧燈或者大燈,前、后車距不得小于30m;能見度不足30m 或者雨、雪天氣危及行車

安全時,必須停止作業(yè)。

第五百六十八條礦用卡車不得在礦山道路拖掛其他車輛;必須拖掛時,應當采取安全措施,并設專人指揮監(jiān)護。

20

新版煤礦安全規(guī)程露天礦專業(yè)部分

第五百六十九條礦用卡車在工作面裝車必須遵守下列規(guī)定:

(一)待進入裝車位置的卡車必須停在挖掘機最大回轉半徑范圍之外;正在裝車的卡車必須停在挖掘機尾部回轉半徑之外。

(二)正在裝載的卡車必須制動,司機不得將身體的任何部位伸出駕駛室外。

(三)卡車必須在挖掘機發(fā)出信號后,方可進入或者駛出裝車地點。

(四)卡車排隊等待裝車時,車與車之間必須保持一定的安全距離。

帶式輸送機運輸

第五百七十條采用帶式輸送機運輸時,應當遵守下列規(guī)定:

(一)帶式輸送機運輸物料的最大傾角,上行不得大于16°,嚴寒地區(qū)不得大于14°;下行不得大于12°。特種帶式輸送機不受此限。

(二)輸送帶安全系數(shù)取值參照本規(guī)程第三百七十四條。

(三)帶式輸送機的運輸能力應當與前置設備能力相匹配。

第五百七十一條帶式輸送機必須設置下列安全保護:

21

新版煤礦安全規(guī)程露天礦專業(yè)部分

(一)拉繩開關和防跑偏、打滑、堵塞等。

(二)上運時應當設制動器和逆止器,下運時應當設軟制動和防超速保護裝置。

(三)機頭、機尾、驅動滾筒和改向滾筒處應當設防護欄。

第五百七十二條帶式輸送機設置應當遵守下列規(guī)定:

(一)避開采空區(qū)和工程地質不良地段,特殊情況下必須采取安全措施。

(二)帶式輸送機棧橋應當設人行通道,坡度大于5°的人行通道應當有防滑措施。

(三)跨越設備或者人行道時,必須設置防物料撒落的安全保護設施。

(四)除移置式帶式輸送機外,露天設置的帶式輸送機應當設防護設施。

(五)在轉載點和機頭處應當設置消防設施。

(六)帶式輸送機沿線應當設檢修通道和防排水設施。

第五百七十三條帶式輸送機啟動時應當有聲光報警裝置,運行時嚴禁運送工具、材料、設備和人員。停機前后必須巡查托輥和輸送帶的運行情況,發(fā)現(xiàn)異常及時處理。檢修時應當停機閉鎖。

22

新版煤礦安全規(guī)程露天礦專業(yè)部分

第五章排土

第五百七十四條排土場位置的選擇,應當保證排棄土巖時,不致因大塊滾落、滑坡、塌方等威脅采場、工業(yè)場地、居民區(qū)、鐵路、公路、農田和水域的安全。

排土場位置選定后,應當進行地質測繪和工程、水文地質勘探,以確定排土參數(shù)。

第五百七十五條當出現(xiàn)滑坡征兆或者其他危險時,必須停止排土作業(yè),采取安全措施。

第五百七十六條鐵路排土線路必須符合下列要求:

(一)路基面向場地內側按段高形成反坡。

(二)排土線設置移動停車位置標志和停車標志。

第五百七十七條列車在排土線路的卸車地段應當符合下列要求:

(一)列車進入排土線后,由排土人員指揮列車運行。機械排土線的列車運行速度不得超過20km/h;人工排土線不得超過15km/h;接近路端時,不得超過5km/h。

(二)嚴禁運行中卸土。

(三)新移設線路,首次列車嚴禁牽引進入。

(四)翻車時2人操作,操作人員位于車廂內側。

(五)采用機械化作業(yè)清掃自翻車,人工清掃必須制定安全措施。

23

新版煤礦安全規(guī)程露天礦專業(yè)部分

(六)卸車完畢,在排土人員發(fā)出出車信號后,列車方可駛出排土線。

第五百七十八條單斗挖掘機排土應當遵守下列規(guī)定:

(一)受土坑的坡面角不得大于70°,嚴禁超挖。

(二)挖掘機至站立臺階坡頂線的安全距離:

1.臺階高度10m 以下為6m;

2.臺階高度11~15m 為8m;

3.臺階高度16~20m 為11m;

4.臺階高度超過20m 時必須制定安全措施。

第五百七十九條礦用卡車排土場及排棄作業(yè)應當遵守下列規(guī)定:

(一)排土場卸載區(qū),必須有連續(xù)的安全擋墻,車型小于240t時安全擋墻高度不得低于輪胎直徑的0.4倍,車型大于240t時安全擋墻高度不得低于輪胎直徑的0.35倍。不同車型在同一地點排土時,必須按最大車型的要求修筑安全擋墻,特殊情況下必須制定安全措施。

(二)排土工作面向坡頂線方向應當保持3%~5%的反坡。

(三)應當按規(guī)定順序排棄土巖,在同一地段進行卸車和排土作業(yè)時,設備之間必須保持足夠的安全距離。

(四)卸載物料時,礦用卡車應當垂直排土工作線;嚴禁高速倒車、沖撞安全擋墻。

第五百八十條推土機、裝載機排土必須遵守下列規(guī)定:

24

新版煤礦安全規(guī)程露天礦專業(yè)部分

(一)司機必須隨時觀察排土臺階的穩(wěn)定情況。

(二)嚴禁平行于坡頂線作業(yè)。

(三)與礦用卡車之間保持足夠的安全距離。

(四)嚴禁以高速沖擊的方式鏟推物料。

第五百八十一條排土機排土必須遵守下列規(guī)定:

(一)排土機必須在穩(wěn)定的平盤上作業(yè),外側履帶與臺階坡頂線之間必須保持一定的安全距離。

(二)工作場地和行走道路的坡度必須符合排土機的技術要求。

第五百八十二條排土場卸載區(qū)應當有通信設施或者聯(lián)絡信號,夜間應當有照明。

第六章邊坡

第五百八十三條露天煤礦應當進行專門的邊坡工程、地質勘探工程和穩(wěn)定性分析評價。

應當定期巡視采場及排土場邊坡,發(fā)現(xiàn)有滑坡征兆時,必須設明顯標志牌。對設有運輸?shù)缆?、采運機械和重要設施的邊坡,必須及時采取安全措施。

發(fā)生滑坡后,應當立即對滑坡區(qū)采取安全措施,并進行專門的勘查、評價與治理工程設計。

25

新版煤礦安全規(guī)程露天礦專業(yè)部分

第五百八十四條非工作幫形成一定范圍的到界臺階后,應當定期進行邊坡穩(wěn)定分析和評價,對影響生產安全的不穩(wěn)定邊坡必須采取安全措施。

第五百八十五條工作幫邊坡在臨近最終設計的邊坡之前,必須對其進行穩(wěn)定性分析和評價。當原設計的最終邊坡達不到穩(wěn)定的安全系數(shù)時,應當修改設計或者采取治理措施。

第五百八十六條露天煤礦的長遠和年度采礦工程設計,必須進行邊坡穩(wěn)定性驗算。達不到邊坡穩(wěn)定要求時,應當修改采礦設計或者制定安全措施。

第五百八十七條采場最終邊坡管理應當遵守下列規(guī)定:

(一)采掘作業(yè)必須按設計進行,坡底線嚴禁超挖。

(二)臨近到界臺階時,應當采用控制爆破。

(三)最終煤臺階必須采取防止煤風化、自然發(fā)火及沿煤層底板滑坡的措施。

第五百八十八條排土場邊坡管理必須遵守下列規(guī)定:

(一)定期對排土場邊坡進行穩(wěn)定性分析,必要時采取防治措施。

(二)內排土場建設前,查明基底形態(tài)、巖層的賦存狀態(tài)及巖石物理力學性質,測定排棄物料的力學參數(shù),進行排土場設計和邊坡穩(wěn)定計算,清除基底上不利于邊坡穩(wěn)定的松軟土巖。

26

新版煤礦安全規(guī)程露天礦專業(yè)部分

(三)內排土場最下部臺階的坡底與采掘臺階坡底之間必

須留有足夠的安全距離。

(四)排土場必須采取有效的防排水措施,防止或者減少水流入排土場。

防治水和防滅火

防治水

第五百八十九條每年雨季前必須對防排水設施作全面檢查,并制定當年的防排水措施。檢修防排水設施、新建的重要防排水工程必須在雨季前完工。

第五百九十條對低于當?shù)貧v史最高洪水位的設施,必須按規(guī)定采取修筑堤壩、溝渠,疏通水溝等防洪措施。

第五百九十一條地表及邊坡上的防排水設施應當避開有滑坡危險的地段。排水溝應當經常檢查、清淤,不應滲漏、倒灌或者漫流。當采場內有滑坡區(qū)時,應當在滑坡區(qū)周圍采取截水措施;當水溝經過有變形、裂縫的邊坡地段時,應當采取防滲措施。

排土場應當保持平整,不得有積水,周圍應當修筑可靠的截泥、防洪和排水設施。

27

新版煤礦安全規(guī)程露天礦專業(yè)部分

第五百九十二條用露天采場深部做儲水池排水時,必須采取安全措施,備用水泵的能力不得小于工作水泵能力的50%。

第五百九十三條地層含水影響采礦工程正常進行時,應當進行疏干,疏干工程應當超前于采礦工程。

因疏干地層含水地面出現(xiàn)裂縫、塌陷時,應當圈定范圍加以防護、設置警示標志,并采取安全措施; (半)地下疏干泵房應當設通風裝置。

第五百九十四條地下水影響較大和已進行疏干排水工程的邊坡,應當進行地下水位、水壓及涌水量的觀測,分析地下水對邊坡穩(wěn)定的影響程度及疏干的效果,并制定地下水治理措施。因地下水水位升高,可能造成排土場或者采場滑坡時,必須進行地下水疏干。

防滅火

第五百九十五條必須制定地面和采場內的防滅火措施。所有建筑物、煤堆、排土場、倉庫、油庫、爆炸物品庫、木料廠等處的防火措施和制度必須符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和標準的規(guī)定。

露天煤礦內的采掘、運輸、排土等主要設備,必須配備滅火器材,并定期檢查和更換。

28

新版煤礦安全規(guī)程露天礦專業(yè)部分

第五百九十六條開采有自然發(fā)火傾向的煤層或者開采范圍內存在火區(qū)時,必須制定防滅火措施。

29

新版煤礦安全規(guī)程露天礦專業(yè)部分

第八章電氣

一般規(guī)定

第五百九十七條露天煤礦的各種電氣設備、電力和通信系統(tǒng)的設計、安裝、驗收、運行、檢修、試驗等工作,必須符合國家有關規(guī)定。

第五百九十八條采場內的主排水泵站必須設置備用電源,當供電線路發(fā)生故障時,備用電源必須能擔負最大排水負荷。

第五百九十九條向采場內的移動式高壓電動設備供電的變壓器嚴禁中性點直接接地;當采用中性點經限流電阻接地方式供電時,且流經單相接地故障點的電流應當限制在200a以內,必須裝設兩段式中性點零序電流保護。中性點直接接地的變壓器還應當裝設單相接地保護。

第六百條執(zhí)行電氣檢修作業(yè),必須停電、驗電、放電,掛接三相短路接地線,裝設遮欄并懸掛標示牌。

變電所(站)和配電設備

第六百零一條變電站(移動站)設置應當遵守下列規(guī)定:

30

新版煤礦安全規(guī)程露天礦專業(yè)部分

(一)采場變電站應當使用不燃性材料修建,站內變電裝置與墻的距離不得小于0.8m,距頂部不得小于1m。變電站的門應當向外開,門口懸掛警示牌。

(二)采場變電站、非全封閉式移動變電站,四周應當設有圍墻或者柵欄。

(三)必須對變電站、移動變電站、開關箱、分支箱統(tǒng)一編號,門必須加鎖,并設安全警示標志。變電站內的設備應當編號,并注明負荷名稱,必須設有停、送電標志。

(四)移動變電站箱體應當有保護接地。

(五)無人值班的變電站、移動變電站至少每2周巡視一次。

(六)變電站室內必須配備合格的檢測和絕緣用具。

第六百零二條移動變電站進線戶外主隔離開關必須上鎖,饋出側隔離開關與斷路器之間必須有可靠的機械或者電氣閉鎖。

架空輸電線和電纜

第六百零三條采場內架空線路敷設應當遵守下列規(guī)定:

(一)固定供電線路和通信線路應當設置在穩(wěn)定的邊坡上。

(二)高壓架空輸電線截面不得小于35mm2,低壓架空輸電線截面不得小于25mm2。由架空線向移動式高壓電氣設備和移動變電站供電的分支線路應當采用橡套電纜。

31

新版煤礦安全規(guī)程露天礦專業(yè)部分

32

新版煤礦安全規(guī)程露天礦專業(yè)部分

33

新版煤礦安全規(guī)程露天礦專業(yè)部分

(三)新投入的高壓電纜,使用前必須進行絕緣試驗;修復后的高壓電纜必須進行絕緣試驗;運行高壓電纜每年雷雨前應當進行預防性試驗。

(四)電纜接頭應當采用熱縮或者冷補修復,其強度和導電性能不低于原要求。

(五)纏繞在卷筒(盤)上電纜載流量的計算符合相關要求,溫升不超過要求。

(六)電纜穿越鐵路、公路時,必須采取防護措施,嚴禁設備碾壓電纜。

電氣設備保護和接地

第六百一十條高壓配電線路應當裝設過負荷、短路、漏電保護;低壓配電線路應當裝設短路和單相接地(漏電)保護;高壓電動機應當裝設短路、過負荷、漏電和欠壓釋放保護;低壓電動機應當裝設過流、短路保護;中性點接地的變壓器必須裝設接地保護;低壓電力系統(tǒng)的變壓器中性點直接接地時,必須裝設接地保護。

第六百一十一條變(配)電設施、油庫、爆炸物品庫、高大或者易受雷擊的建筑,必須裝設防雷電裝置,每年雨季前檢驗1次。

第六百一十二條電氣保護檢驗應當遵守下列規(guī)定:

34

新版煤礦安全規(guī)程露天礦專業(yè)部分

(一)電氣保護裝置使用前必須按規(guī)定進行檢驗,并做好記錄。

(二)運行中每年至少對保護做1次檢驗,漏電保護6個月1次,負荷調整、線路變動應當及時檢驗。

(三)接地系統(tǒng)每月檢查1次,每年至少檢測1次,并做好記錄。

第六百一十三條采場必須選用戶外型電氣設備,所有高、低壓電氣設備裸露導電體必須有安全防護。

第六百一十四條變電所(站)的各種繼電保護裝置每2年至少做1次試驗。

第六百一十五條變電所開關跳閘后,應當立即報告調度人員,經查詢,可試送1次;若仍跳閘,不得強行送電,待查明原因,排除故障后,方可送電。

第六百一十六條接地和接零應當符合下列要求:

(一)采場的架空線主接地極不得少于2組。主接地極應當設在電阻率低的地方,每組接地電阻值不得大于4ω,在土壤電阻率大于1000ωmm2/m 的地區(qū),不得超過30ω。移動設備與架空線接地極之間的電阻值不得大于1ω。接地線和設備的金屬外殼的接觸電壓不得大于36v。

(二)高壓架空線的接地線應當使用截面大于35mm2的鋼絞線。

35

新版煤礦安全規(guī)程露天礦專業(yè)部分

(三)采用橡套電纜的專用接地芯線必須接地或者接零,嚴禁接地線作電源線。

(四)50v 以上的交流電氣設備的金屬外殼、構架等必須接地。

(五)連接電氣設備與接地母線應當使用截面不小于50mm2的耐腐蝕的鐵線,嚴禁電氣設備的接地線串聯(lián)接地,嚴禁用金屬管道或者電纜金屬護套作為接地線。

(六)低壓接地系統(tǒng)的架空線路的終端和支線的終端必須重復接地,交流線路零線的重復接地必須用獨立的人工接地體,不得與地下金屬管網相連接。

第五節(jié)電氣設備操作、維護和調整第六百一十七條嚴禁帶電檢修、移動電氣設備。對設備進行帶電調試、測試、試驗時,必須采取安全措施。

移動帶電電纜時,必須檢查確認電纜沒有破損,并穿戴好絕緣防護用品。

采用快速插接式的高壓電纜頭嚴禁帶電插拔。

第六百一十八條操作電氣設備必須遵守下列規(guī)定:

(一)非專職和非值班人員,嚴禁操作電氣設備。

(二)操作高壓電氣設備回路時,操作人員必須戴絕緣手套、穿電工絕緣靴或者站在絕緣臺上。

(三)手持式電氣設備的操作柄和工作中必須接觸的部分,必須有合格的絕緣。

36

新版煤礦安全規(guī)程露天礦專業(yè)部分

(四)操作人員身體任何部分與電氣設備裸露帶電部分的最小距離應當執(zhí)行國家相關標準。

第六百一十九條檢修多用戶使用的輸配電線路時,應當制定安全措施。

第六百二十條采場內(變電站、所及以下)配電線路的停送電作業(yè)應當遵守下列規(guī)定:

(一)計劃停送電嚴格執(zhí)行工作票、操作票制度。

(二)非計劃停送電,應當經調度同意后執(zhí)行,并雙方做好停送電記錄。

(三)事故停電,執(zhí)行先停電,后履行停電手續(xù),采取安全措施做好記錄。

(四)嚴禁約時停送電。

第六百二十一條高壓變配電設備和線路的檢修及停送電,必須嚴格執(zhí)行停電申請和工作票制度。停電線路維修作業(yè)必須遵守下列規(guī)定:

(一)必須由負責人統(tǒng)一指揮。

(二)必須有明顯的斷開點,該線路斷開的電源開關把手,必須專人看管或者加鎖,并懸掛警示牌。

(三)停電后必須驗電,并掛好接地線。

(四)作業(yè)時必須有專人監(jiān)護。

(五)確認所有作業(yè)完畢后,摘除接地線和警示牌,由負責人檢查無誤后通知調度恢復送電。

37

新版煤礦安全規(guī)程露天礦專業(yè)部分

第六百二十二條雷電或者雷雨時,嚴禁進行倒閘操作,嚴禁操作跌落開關。

爆炸物品庫和炸藥加工區(qū)安全配電

第六百二十三條爆炸物品庫房區(qū)和加工區(qū)的10kv及以下的變電所,可采用戶內式,但不應設在a級建筑物內。

變電所與a級建筑物的距離不得小于50m。

柱上變電亭與a級建筑物的距離不得小于100m,與b級和d級建筑物不得小于50m。

第六百二十四條1~10kv 的室外架空線路,嚴禁跨越危險場所的建筑物。其邊線與建筑物的水平距離,應當遵守下列規(guī)定:

(一)與a級和b級建筑物的距離,不應小于電桿間距的

2/3且不應小于35m;與生產炸藥的a 級建筑物的距離,不應小于50m。

(二)與d級建筑物的距離不應小于電桿高的185倍。

第六百二十五條變(配)電所至有爆炸危險的工房(庫房)的380v/220v 級配電線路,必須采用金屬鎧裝交聯(lián)電纜,其額定電壓不低于500v,中性線的額定電壓與相線相同,并在地下敷設。

電纜埋地長度不應小于15m。電纜的入戶端金屬外皮或者裝電纜的鋼管應當接地。在電纜與架空線的連接處應當裝設

38

新版煤礦安全規(guī)程露天礦專業(yè)部分

防雷電裝置。防雷電裝置與電纜金屬外皮、鋼管、絕緣鐵腳應當并聯(lián)一起接地,其接地電阻不應大于10ω。

低壓配電應當采用tn-s系統(tǒng)。

第六百二十六條有爆炸危險場所中的金屬設備、管道和其他導電物體,均應當接地,其防靜電的接地電阻不得大于100ω。該接地裝置與電氣設備的、防雷電的接地裝置共用,此時接地電阻值取其中最小值。根據(jù)具體情況,還應當采用其他的防靜電措施。

照明和通信

第六百二十七條固定式照明燈具使用的電壓不得超過220v,手燈或者移動式照明燈具的電壓應當小于36v,在金屬容器內作業(yè)用的照明燈具的電壓不得超過24v。

在同一地點安裝不同照明電壓等級的電源插座時,應當有明顯區(qū)別標志。

第六百二十八條必須配置能夠覆蓋整個開采范圍的無線對講系統(tǒng),有基站的必須配備不間斷電源,同時配置其他的有線或者無線應急通信系統(tǒng);調度室與附近急救中心、消防機構、上級生產指揮中心的通信聯(lián)系必須裝設有線電話。

39

新版煤礦安全規(guī)程露天礦專業(yè)部分

第九章設備檢修

第六百二十九條檢修前,應當選擇堅實平坦的地面停放,因故障不能移動的設備應當采取防止溜車措施,輪式設備必須安放止輪器。

第六百三十條檢修作業(yè)必須遵守下列規(guī)定:

(一)檢修時必須執(zhí)行掛牌制度,在控制位置懸掛《正在檢修,嚴禁啟動《警示牌。

(二)檢修時必須設專人協(xié)調指揮。多工種聯(lián)合檢修作業(yè)時,必須制定安全措施。

(三)在設備的隱蔽處及通風不暢的空間內檢修時,必須制定安全措施,并設專人監(jiān)護。

(四)檢查和診斷運動、鉸接、高溫、有壓、帶電、彈性儲能等危險部位時,必須采取安全措施,檢修前必須切斷相應的動力源,釋放壓力。

(五)在帶式輸送機上更換、維修輸送帶時,應當制定安全措施。

第六百三十一條檢修用電設備的高壓進線和總隔離開關柜時,必須執(zhí)行停送電制度。

檢修設備高壓線路時,必須切斷相應的斷路器和拉開隔離開關,并進行驗電、放電、掛接短路接地線。

40

新版煤礦安全規(guī)程露天礦專業(yè)部分

第六百三十二條拆裝高溫(>40℃)或者低溫(<-15℃)部件時,必須采取防護措施,嚴禁人體直接接觸。

第六百三十三條電焊、氣焊、切割必須遵守下列規(guī)定:

(一)工作場地通風良好,無易燃、易爆物品。

(二)各類氣瓶要距明火10m 以上,氧氣瓶距乙炔瓶5m 以上。在重點防火、防爆區(qū)焊接作業(yè)時,辦理用火審批單,并制定防火、防爆措施。

(三)在焊接或者切割盛放過易燃、易爆物品或者情況不明物品的容器時,應當制定安全措施。

(四)進入設備或者容器內部焊接、切割時,在確認無易燃、易爆氣體或者物品,采取安全措施后,方可作業(yè)。

(五) 各種氣瓶連接處、膠管接頭、減壓器等,嚴禁沾染油脂。

(六)電焊機及電焊用具的絕緣必須合格,電焊機外殼接地。

第六百三十四條吊裝作業(yè)必須遵守下列規(guī)定:

(一)吊裝作業(yè)區(qū)四周設置明顯標志,夜間作業(yè)有足夠的照明。

(二)嚴禁超載吊裝和起吊重量不明的物體;嚴禁使用一根

繩索掛2個吊點;嚴禁繩索與棱角直接接觸。

(三)2臺及以上起重機起吊同一物體時,負載分配應當合理,單機載荷不得超過額定起重量的80%。

41

新版煤礦安全規(guī)程露天礦專業(yè)部分

第六百三十五條高處作業(yè)必須遵守下列規(guī)定:

(一)使用登高工具和安全用具。

(二)使用梯子時,支承必須牢固,并有防滑措施,嚴禁墊高使用。

(三)采取可靠的防止人員墜落措施,有條件時應當設置防護網或者防護圍欄。

(四)人員站立位置及扶手采取防滑措施。

(五)防止物體墜落,嚴禁拋擲工具和器材。

(六)在有墜落危險的下方嚴禁其他人員停留或者作業(yè)。

第六百三十六條檢修礦用卡車必須編制作業(yè)規(guī)程,并遵守下列規(guī)定:

(一)廂斗舉升維修過程中,設定警戒區(qū),嚴禁人員進入。

(二)廂斗舉起后,采用剛性支撐或者安全索固定廂斗,嚴禁利用舉升缸支撐作業(yè)。

(三)在車上進行焊接和切割作業(yè)時,要防止火花濺落到下方作業(yè)區(qū)或者油箱。必要時,應當采取防護措施。

(四)必須制定專門的檢修輪胎安全技術措施。

42

第3篇 煤礦安全規(guī)程(十一)

第三編 露天部分

第一章一般規(guī)定

第五百三十四條 煤礦企業(yè)應根據(jù)本礦采用的開采工藝和設備制定作業(yè)規(guī)程和各工種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

第五百三十五條 露天采場主要區(qū)段的上下平盤之間應設人行通路或梯子,并按有關規(guī)定在梯子兩側設置安全護欄。

第五百三十六條 在露天煤礦內行走的人員必須遵守下列規(guī)定:

(一)必須走人行通路或梯子。

(二)因工作需要沿鐵路線和礦山道路行走的人員,必須時刻注意前后方向來車。躲車時,必須躲到安全地點。

(三)橫過鐵道線路或礦山公路時,必須止步望。

(四)橫過帶式輸送機時,必須沿著裝有欄桿的棧橋通過。

(五)嚴禁在有塌落危險的坡頂、坡底行走或逗留。

第五百三十七條 未經煤礦企業(yè)允許,閑雜人員和車輛嚴禁進入作業(yè)區(qū)。

第五百三十八條 移動設備應在平盤安全區(qū)內走行或停留;否則必須采取安全措施。

第五百三十九條 采場內有危險的火區(qū)、老空等地點,應充填或設置柵欄,并設置警示標志;地面、采場及排土場內臨時設置變壓器時應設圍欄,配電柜、箱、盤應加鎖,并應設置明顯的防觸電標志;設備停放場、炸藥廠、爆炸材料庫、油庫、加油站和物資倉庫等易燃易爆場所,必須設置防爆、防火和危險警示標志;礦山道路必須設置限速、道口等路標,特殊路段設警示標;汽車運輸為左側通行的,在過渡區(qū)段內必須設置醒目的換向標志。

嚴禁擅自移動和毀壞各種安全標志。

第五百四十條 在運輸線路兩側堆放物料時,不得影響行車安全。

第五百四十一條 在爆破區(qū)域、巖體變形區(qū)域、滑坡危險區(qū)域內不得建永久性建(構)筑物。

第五百四十二條 機械設備的供電電纜必須絕緣良好,電纜橫過鐵路、公路時,必須采取防護措施。

機械設備內必須備有完好的絕緣防護用品和工具,并定期進行電氣絕緣性能試驗,不合格的及時更換。

第五百四十三條 電氣設備應安設過流、過壓、漏電、接地等保護裝置,并靈敏可靠。

第五百四十四條 采掘、運輸、排土等機械設備作業(yè)時,嚴禁人員上下設備;在危及人身安全的作業(yè)范圍內,嚴禁人員停留或通過。

第五百四十五條 在大霧、煙塵等能見度低的情況下作業(yè)時,應制定安全技術措施。

第五百四十六條 作業(yè)人員在超過2m的高空作業(yè)時,應佩帶安全帶或設置安全網。在露天進行起重和高空作業(yè)時,遇有六級以上大風必須制定安全措施。

第五百四十七條 井工開采形成的老空威脅露天煤礦安全時,應制定安全措施。

第4篇 新《煤礦安全規(guī)程》知識競賽-試題

1、新的《煤礦安全規(guī)程》自哪一年哪一月哪一日起施行答:2005年1月1日。

2、煤礦企業(yè)必須遵守國家有關安全的什么規(guī)定

答:煤礦企業(yè)必須遵守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規(guī)程、標準和技術規(guī)范。 3、煤礦企業(yè)必須建立、健全各級領導哪些責任制答:煤礦企業(yè)必須建立、健全各級領導安全生產任制,職能機構安全生產責任制,崗位人員安全生產責任制。

4、煤礦企業(yè)應建立、健全哪些制度

答:煤礦企業(yè)應建立、健全安全目標管理制度,安全獎懲制度,安全技術措施審批制度,安全隱患排查制度、安全檢查制度,安全辦公會議等制度。

5、煤礦企業(yè)必須設置什么機構,配備什么

答:煤礦企業(yè)必須設置安全生產機構,配備適應工作需要的安全生產人員和裝備。

6、煤礦安全工作必須實行什么,煤礦企業(yè)必須支持什么答:煤礦安全工作

必須實行群眾監(jiān)督,煤礦企業(yè)必須支持群眾安全監(jiān)督組織的活動,發(fā)揮職工群眾安全監(jiān)督作

用。

7、對危害安全的行為,礦山企業(yè)職工的三大權力是什么答:有批評、檢舉、控告的權力。

8、煤礦生產的五大災害有哪些答:水、火、瓦斯、煤塵、頂板。

9、煤礦安全生產的方針是什么

答: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總體推進。

10、入井人員須知

答:入井人員必須戴安全帽,隨身攜帶自救器和礦燈,嚴禁攜帶煙草和點火物品,嚴禁穿化纖衣服,入井前嚴禁喝酒,煤礦企業(yè)必須建立入井檢身制度和出入井人員清點制度。

 11、煤礦企業(yè)所說的“三大規(guī)程”指的是哪“三大規(guī)程”

答:煤礦安全規(guī)程、作業(yè)規(guī)程、操作規(guī)程。

12、“三違”指的是哪“三違”答:違章指揮、違章作業(yè)、違犯勞動紀律。

13、安全上要做到“四無”指的是哪“四無”

答:個人無違章,班組無輕傷,區(qū)隊無重傷,礦無死亡。

14、傷亡事故按事故程度分為幾類

答:輕傷、重傷、死亡。

15、每個生產礦井必須至少有幾個能行人的通到地面的安全出口各個安全出口距離不得小于多少米

答:2個 ,30米。

16、井下每一個水平到上一個水平和各個采區(qū)都必須至少有幾個便于行人的安全出口并與通達地面的安全出口相連接。未建成幾個安全出口的水平或采區(qū)嚴禁生產

答:2個,2個。

17、井巷交岔點必須設置什么答:必須設置路標,標明所在地點,指明通往安全出口的方向。井下工作人員必須熟悉往安全出口的路線。

18、對于通達地面的安全出口和2個水平之間的安全出口,傾角等于或小于多少度時必須設置什么并根據(jù)傾角大小和實際需要設置什么

答:傾角等于或小于45度時必須設置人行道,并根據(jù)傾角大小和實際需要設置扶手,臺階或梯道,傾角大于45度時必須設置梯道間或梯子間。斜井梯道間必須分段錯開設置,每段斜長不得大于10m;主井梯子間中的梯子角度不得大于80度,相鄰2個平臺的垂直距離不得大于8m。

19、巷道凈斷面必須滿足行人、運輸、通風和安全設施及設備安裝、檢修、施工的需要,并符合哪些要求

答:(一)主要運輸巷和主要回風巷的凈高自軌面起不得低于2m,架線電機車運輸巷的凈高必須符合本規(guī)程第三百五十六條和第三百五十七條的有關要求。(二)采區(qū)(包括盤區(qū),以下各條同)內的上山、下山和平巷的凈高不得低于2m,薄煤層內的不得低于18m。采煤工作面運輸巷,回風巷及采區(qū)內的溜煤眼等的凈斷面或凈高,由煤礦企業(yè)統(tǒng)一規(guī)定。巷道凈斷面的設計必須按支護最大允許變形后的斷面計算。

20、采區(qū)結束回撤設備時,規(guī)程中有何規(guī)定

答:必須編制專門措施,加強通風、瓦斯、防火管理。

21、礦井通風的基本任務是什么答:供給井下適量的新鮮空氣。

22、安全出口應經常做到什么

答:應經常清理、維護、保持暢通。

23、單項工程、單位工程開工前必須做到什么

答:必須編制施工組織設計和作業(yè)規(guī)程,并組織每個工人學習。

24、運輸巷兩側(包括管線、電纜)與運輸設備最突出部分之間的距離應符合哪些要求

答:(一)新建礦井,生產礦井新掘運輸巷的一側,從巷道道碴面起16m 的高度內必須留有寬0.8m(綜合機械化采煤礦井為1m)以上的人行道,管道吊掛高度不得低于1.8m;巷道另一側的寬度不得小于0.3m(綜合機械化采煤為0.5m)。巷道內安設輸送機時,輸送機與巷幫支護的距離不得小于0.5m;輸送機機頭和機尾處與巷幫支護的距離應滿足設備檢查和維修的需要,并不得小于0.7m。巷道內移動變電站或平板車上綜采設備的最突出部分,與巷幫支護的距離小得小于0.3m。(二)生產礦井已有巷道人行道的寬度不符合本條第一款第(一)項的要求時,必須在巷道的一側設置躲避硐,2個躲避硐之間的距離不得超過40m。躲避硐寬度不得小于1.2m,深度不得小于0.7m,高度不得小于1.8m,躲避硐內嚴禁堆積物料。(三)在人車停車地點的巷道上下人側,從巷道道碴面起1.6m的高度內,必須留有寬1m以上的人行道,管道吊掛高度不得低于1.8m。

25、在雙軌運輸巷中2列列車最突出部分之間的距離對開時應遵循規(guī)程中什么規(guī)定答:對開時不得小于0.2m,采區(qū)裝載點不得小于0.7m。礦車摘掛鉤地點不得小于1m,車輛最突出部分與巷道兩側距離必須符合本規(guī)程第22條的要求。

26、立井永久支護的質量有何要求

答:必須符合設計要求,巖幫支護之間必須填滿灌實,井壁出水時必須采取導水或堵水等措施。

27、鑿井期間,井口工作范圍必須設哪些安全設施

答:必須用柵欄圍住,人員進出地點必須安裝柵欄門;井口必須設置封口盤和井蓋門,井蓋門的兩端必須安裝柵欄,封口盤和井蓋門必須堅固嚴密并采用不燃性材料。

28、鉆井的設計與施工前規(guī)程有何規(guī)定答:最終位置必須通過風化帶,并向

透水的穩(wěn)定基巖至少延深5m。

29、鉆井期間采用封口平臺時必須注意什么答:必須將井口封蓋嚴密;采用井口梁時必須有可靠的防墜措施。

30、鉆井過程中,護壁泥漿的各項參數(shù)有哪些要求答:必須定時測定,發(fā)現(xiàn)問題立即調整,井筒內泥漿面必須保持高于地下靜止水位。

31、凍結深度應穿過風化帶延深至穩(wěn)定的基巖多米以上

答:10米以上。

32、掘進施工過程中,必須有防止凍結壁的什么安全措施答:防止凍結

壁變形、片幫、掉石斷管等安全措施。

33、注漿站設在地面時,規(guī)程有何規(guī)定答:井上下必須有可靠的通信聯(lián)系。

34、井內應設吊泵,規(guī)程中有何規(guī)定答:及時排除井底積水,當鉆井注漿孔時,如井筒漏水量接近吊泵額定排水能力,必須停止鉆進、提取鉆具關閉高壓閥門及時注漿。

 35、工作人員在什么情況下必須佩帶保險帶答:(一)乘吊桶或隨吊盤升降時。(二)在井架上或井筒內的懸吊設備上作業(yè)時。(三)拆除保險或掘鑿保護巖柱時。(四)在井圈上清理浮矸時。(五)在倒矸臺上圍欄外作業(yè)時。保險帶必須定期按有關規(guī)定試驗,保險帶必須拴在牢固的構件上,每次使用前必須檢查,發(fā)現(xiàn)損壞時,必須立即更換。

36、開鑿或延深立井時,井筒內必須設有什么安全設施答:井筒內必須設有提升設備,發(fā)生故障時專供人員出井的安全設施。

37、安裝井架或井架上的設備時應注意什么

答:必須蓋嚴井口,裝備井筒與安裝井架及井架上的設備平行作業(yè)時,井口掩蓋裝置必須堅固可靠,能承受井架上墜落物的沖擊。

38、延深立井井筒時,規(guī)程中如何規(guī)定

答:必須用堅固的保險盤或留保護巖柱與上部生產水平隔開,只有在井筒裝備完畢,井筒與井底車場連接處的開鑿和支護完成,制定安全措施后,方可拆除保險或掘鑿保護巖柱。

39、冬季或用凍結法開鑿立井時必須有哪些措施答:必須有防凍、清除冰凌的措施。

40、掘進工作面嚴禁空頂作業(yè)具要求是什么答:靠近掘進工作面10m 內的支護在爆破前必須加固,爆破崩倒、崩壞的支架必須先行修復,之后方可進入工作面作業(yè),修復支架時必須先檢查頂、幫,并由外向里逐架進行。在松軟的煤、巖層或流砂性地層中及地質破碎帶掘進巷道時,必須采取前探支護或其他措施。在堅硬和穩(wěn)定的煤、巖層中,確定巷道不設支護時,必須制定安全措施。

41、更換巷道支護時,在折除原有支護前應做到什么答:應先加固臨近支護,拆除原有支護后,必須及時除掉頂幫活矸和架設永久支護,必要時還應采取臨時支護措施。在傾斜巷道中必須有防止矸石、物料墜落和支架歪倒的安全措施。

42、掘進巷道在揭露老空前應注意什么答:必須制定探查老空的安全措施,包括接近老空時必須預留的煤(巖)柱厚度和探明水、火、瓦斯等內容。必須根據(jù)探明的情況采取措施,進行處理,在揭露老空時必須將人員撤至安全地點,只有經過檢查證明老空內的水、瓦斯和其它有害氣體等無危險后,方可恢復工作。

43、由下向上掘進25度以上的傾斜巷道時應注意什么答:必須將溜煤(矸)道與人行道分開、防止煤(矸)滑落傷人,人行道應設扶手、梯子和信號裝置。斜巷與上部巷道貫通時,必須有安全措施。

44、規(guī)程中對采煤工作面所有安全出口與巷道連接處20m范圍內有何規(guī)定答:必須加強支護;綜合機械化采煤工作面此范圍內的巷道高度不得低于1.8m,其它采煤工作面此范圍內的巷道高度不得低于1.6m,安全出口必須設專人維護,發(fā)生支架斷梁折柱,巷道底鼓變形時,必須及時更換,清挖。

45、采煤工作面?zhèn)汩芤?guī)程有何規(guī)定答:傘檐不得超過作業(yè)規(guī)程的規(guī)定,不得任意丟失頂煤和底煤,工作面的浮煤應清理干凈。支架、輸送機和充填都應保持直線。

46、臺階采煤工作面必須設置哪些安全措施答:必須設置安全腳手板、護身板和溜煤板。倒臺階采煤工作面,還必須在臺階的底腳加設保護臺板,階檐的寬度、臺階面長度和下部超前小眼的個數(shù),必須在作業(yè)規(guī)程規(guī)定。

47、采煤工作面必須按作業(yè)規(guī)程的規(guī)定及時支護,其規(guī)程中有何規(guī)定

答:嚴禁空頂作業(yè)。所有支架必須架設牢固,并有防倒柱措施。嚴禁在浮煤或浮矸上架設支架。使用磨擦式金屬柱時,必須使用液壓升柱器架設,初撐力不得小于50kn,單體液壓支柱的初撐力,柱徑為100mm 的不得小于90kn,柱徑為80mm的不得小于60kn。對于軟巖條件下初撐力確實達不到要求的,在制定措施、滿足安全的條件下,必須經企業(yè)技術負責人審批。嚴禁在控頂區(qū)域內提前摘柱。碰倒或損壞、失效的支柱,必須立即恢復或更換。移動輸送機機頭、機尾需要折除附近的支架時,必須先架好臨時支架。采煤工作面遇頂?shù)装逅绍浕蚱扑?、過斷層、過老空、過煤柱或冒頂區(qū)以及托偽頂開采時必須制度安全措施。

48、嚴格執(zhí)行敲幫問頂制度,規(guī)程中如何規(guī)定

答:開工前,班組長必須對工作面安全情況進行全面檢查,確認無危險后,方準人員進入工作面。

49、采用人工假頂分層垮落法開采的采煤工作面,人工假頂?shù)匿佋O規(guī)程中有何要求

答:必須鋪設好,搭接嚴密,采用金屬網或礦用塑料網假頂時必須把網連接好。確認垮落的頂板巖石能夠膠結形成再生頂板時,可不鋪設人工假頂。

50、用水砂充填法控制頂板時,規(guī)程中有規(guī)定答:采空區(qū)和三角點必須充填滿,充填地點的下方嚴禁人員通行或停留,注砂井和棄填地點之間,應保持用電話聯(lián)絡,聯(lián)絡中斷時,必須立即停止注砂,清理因跑砂堵塞的傾斜巷道前必須制定安全措施。

51、用帶狀充填法控制頂板時,規(guī)程中有何規(guī)定答:必須在壘砌石垛帶之間清掃底板上的浮煤,石垛帶必須砌接到底,頂板下和垛墻上的縫隙應用石塊塞緊,需從2個石垛中間采取矸石時,必須首先將頂板的活矸用長柄工具處理掉,設置臨時支護,并與采煤工作面相接,采矸人員應在臨時支護保護下進行工作,并有人觀察頂板。

52、開采近距離煤層上一層和下一層的頂板控制規(guī)程有何規(guī)定

答:上一層煤用刀柱法、采帶法或帶狀充填控制頂板,下一層煤采用垮落法控制頂板時,

必須制定控制頂板的安全措施。

53、長壁式采煤工作面分上下同時回采時,上下面的錯距應根據(jù)什么情況進行回采答:應根據(jù)煤層傾角、礦山壓力、支護形式、通風、瓦斯、自然發(fā)火、涌水等情況,在作業(yè)規(guī)程中有明確規(guī)定。

54、使用割煤機采煤應遵守哪些規(guī)定答:(一)工作面至少每隔30米應裝設能隨時停止割煤和刮板輸送機的裝置,或裝設向割煤機司機發(fā)送信號的裝置。(二)割煤機應有割頭位置指示器,必須在刮板輸送機兩端設置明顯標志,防止割頭與刮板輸送機機頭撞擊。(三)工作面傾角在12度以上,配套的刮板輸送機必須裝置防滑、錨網裝置。

55、采用放頂煤采煤法開采時,必須遵守哪些規(guī)定答:(一)必須根據(jù)煤層地質特征編制放頂煤開采設計;(二)工作面必須符合以下條件:1、無煤(巖)與瓦斯(二氧化碳)突出危險性;2、頂煤和煤層頂板能隨放煤即行垮落或在采取預裂爆破等措施后能及時垮落,且頂板垮落充填采空區(qū)的高度大于采放煤高度。(三)必須針對煤層的開采技術條件和放頂煤開采工藝的特點,對防火、防塵、防瓦斯、放煤步距、放煤順序、采放平行關系、頂板控制、支架選型、端頭支護、切眼擴面、支架安裝、初次放頂(煤)、工作面收尾及支架回撤等制定安全技術措施。(四)大塊煤(矸)卡住放煤口時,嚴禁爆破處理,有瓦斯或煤層爆炸危險時,嚴禁挑頂煤爆破作業(yè)。

56、采煤工作面刮板輸運機必須安設發(fā)出停止和啟動信號的裝置,發(fā)出信號的間距不得超過多少米答:15米。

57、哪些區(qū)域嚴禁使用鋼絲繩牽引的耙裝機答:高瓦斯區(qū)域、煤與瓦斯突出危險區(qū)域煤巷掘進工作面,嚴禁使用鋼絲繩牽引的耙裝機。

58、采掘工作面的移動式機器每班工作結束后和司機離開機器時必須做到什么答:必須立即切斷電源,并打開離合器。

59、修復舊井巷必須先做那些工作才能做業(yè)答:必須首先檢查瓦斯,當瓦斯積聚時必須按規(guī)定排放,只有在回風流中瓦斯?jié)舛炔怀^10%,二氧化碳濃度不超過15%,空氣成分符合規(guī)程第一百條要求時,才能作業(yè)。

60、規(guī)程中報廢的立井和斜井的井口有何規(guī)定

答:報廢的立井應填實,或在井口澆注1個大于井筒斷面的堅實的鋼筋混凝土蓋板,并應設置柵欄和標志。報廢的斜井應填實或在井口以下斜長20米處砌筑1座磚、石或混凝土墻,再用泥土填至井口,并加砌土封墻。

61、煤倉、溜煤(矸)眼必須有哪些安全措施答:必須有防止人員、物料墜入和煤、矸堵塞的設施,檢查煤倉、溜煤(矸)眼和處理堵塞時,必須制定安全措施,處理堵塞時應遵守本規(guī)程第三百三十條的規(guī)定,嚴禁人員從下方進入,嚴禁煤倉、溜煤(矸)眼兼做流水道,煤倉與溜煤(矸)眼內有淋水時,必須采取封堵疏干措施,沒有得到妥善處理不得使用。

62、“一通三防”指的是什么答:通風、防治瓦斯、防治粉塵。

63、礦井下常用的通風設施有哪些答:有風門、密閉、風橋、測風站等四種。

64、生產礦井采掘工作面空氣溫度不得超過多少度機電設備硐室的空氣溫度不得超過多少度當溫度超過規(guī)定時應采取哪些措施答:26°c、30°c,當空氣溫度超過時必須縮短超溫地點工作人員的工作時間,并給予高溫保健措施。

65、礦井必須建立測風制度,規(guī)程中有何規(guī)定答:每10天進行1次全面測風,對采掘工作面和其他用風地點應根據(jù)實際需要隨時測風,每次測風結果應記錄并寫在測風地點的記錄牌上。應根據(jù)測風結果采取措施進行風量調節(jié)。

66、進、回風井之間和主要進、回風巷道之間的每個聯(lián)絡巷中,必須有什么通風設施答:必須砌筑永久性風墻,需要使用的聯(lián)絡巷必須安設2道聯(lián)鎖的正向風門和2道反向風門。

67、進風井口的布置、位置規(guī)程有何規(guī)定答:必須布置在粉塵、有害和高溫氣體不能侵入的地方,已布置在粉塵、有害和高溫氣體能侵入的地點,應制定安全措施。

68、無瓦斯涌出的硐室可采用擴散通風且硐室的深度不得超過多少米,入口寬度不小于多少米。答:6米和1.5米。

69、礦井瓦斯等級,根據(jù)礦井相對瓦斯涌出量,礦井絕對涌出量和瓦斯涌出形式劃分為幾類答:(一)低瓦斯礦井:礦井相對瓦期涌出量小于或等于10立方米/t 且礦井絕對瓦斯涌出量小于或等于40立方米/min,(二)高瓦斯礦井:礦井相對瓦斯涌出量大于10立方米/t或礦井絕對瓦斯涌出量大于40立方米 /min;(三)煤(巖)與瓦斯(二氧化碳)突出礦井。

70、低瓦斯礦井中哪些區(qū)按高瓦斯礦井管理答:相對瓦斯涌出量大于10立方米/t或有與瓦斯噴出的個別區(qū)域(采區(qū)工作面)為高瓦斯區(qū),該區(qū)按高瓦斯礦井管理。

71、設置井下臨時抽放瓦斯泵站時應遵守哪些規(guī)定答:(一)臨時抽放瓦斯泵站應

安設在抽放瓦斯地點附近的新鮮風流中。(二)抽出的瓦斯可引排到地面、總回風巷、一翼

回風巷或分區(qū)回風巷,但必須保證稀釋后風流的瓦斯?jié)舛炔怀?。在建立有地面永久抽放?/p>

統(tǒng)的礦井,臨時泵站抽出的瓦斯可送到永久抽放系統(tǒng)的管路,但礦井抽放系統(tǒng)的瓦期濃度必

須符合本規(guī)程第一百四十八條的規(guī)定。(三)抽放的瓦斯排入回風巷時,在排瓦斯管路出口必

須設置柵欄,懸掛警戒牌等,柵欄設置的位置是上風側距管路出口5米,下風側距管路30

米,兩柵欄間禁止任何作業(yè)。(四)在下風側柵欄外必須設甲烷斷電儀或礦井安全監(jiān)控系統(tǒng)

的甲烷傳感器,巷道風流中瓦斯?jié)舛瘸迺r,實現(xiàn)報警、斷電,并進行處理。

72、抽放瓦斯必須遵守哪些規(guī)定答:(一)利用瓦斯時,瓦斯?jié)舛炔坏玫陀?0%,且在利用瓦斯的系統(tǒng)中必須設有防回火、防回氣和防爆炸作用的安全裝置,不利用瓦斯、采用干式抽放瓦斯設備時,抽放瓦斯?jié)舛炔坏玫陀?5%。(二)抽放容易自燃和自燃煤層的采空區(qū)瓦斯時,必須經常檢查一氧化碳濃度和氣體溫度等有關參數(shù)的變化,發(fā)現(xiàn)有自然征兆時應立即采取措施。(三)井上下敷設的瓦斯管路不得與帶電物體接觸,并應有防止砸壞管路的措施。

73、采煤工作面應采取煤層注水防塵措施,有哪些情況之一的除外答:1、圍巖有嚴重吸水膨脹性質,注水后易造成頂板垮塌或底板變形,或者地質情況復雜,頂板破壞嚴重,注水后影響采煤安全的煤層。(2)注水后會影響采煤安全或造成勞動條件惡化的薄煤層;(3)原有自燃水分或防滅火灌漿后水分大于4%的煤層;(4)孔隙率小于4%的煤層;(5)煤層很松軟,破碎,打鉆孔時易塌孔難成孔的煤層;(6)采用下行垮落法開采近距煤

層或分層開采厚煤層、上層或上分層的采空區(qū)采取灌水防塵措施時的下一層或下一分層。

74、規(guī)程規(guī)定礦井應多長時間檢查煤塵隔爆設施,其要求是什么答:應每周至少檢查1次煤塵隔爆設施的安裝地點、數(shù)量、水量和巖粉量及安裝質量是否符合要求。

75、規(guī)程規(guī)定對安全監(jiān)控設備的檢查和使用有何要求答:安全監(jiān)控設備必須定期進行調試、校正,每月至少1次。甲烷傳感器、便攜式甲烷檢測報警儀等采用截體催化元件的甲烷檢測設備,每7天必須使用校準氣樣和空氣樣調校1次。每7天必須對甲烷超限斷電功能進行測試。安全監(jiān)控設備發(fā)生故障時,必須及時處理,在故障期間必須有安全措施。

 76、井上井下必須設置消防材料庫遵守哪些規(guī)定答:(一)井上消防材料庫應設在井口附近,并有軌道直達井口,但不得設在井口房內。(二)井下消防材料庫應設在每一個生產水平的井底車場或主要運輸大巷中,并應裝備消防列車。(三)消防材料庫儲存的材料、工具的品種和數(shù)量應符合有關規(guī)定,并定期檢查和更換;材料、工具得挪作他用。

77、煤的自燃傾向性分為哪三類答:容易自燃、自燃、不易自燃三類。

78、采用灌漿防滅火時應遵守哪些規(guī)定答:(1)采區(qū)設計必須明確規(guī)定巷道布置方式,隔離煤柱尺寸、灌漿系統(tǒng)、疏水系統(tǒng)、預筑防火墻的位置以及采掘順序。(2)在安排生產計劃時,必須同時安排防火灌漿計劃,落實灌漿地點、時間、進度、灌漿濃度和灌漿量

。(3)對采區(qū)開采線、停采線、上下煤柱線內的采空區(qū)應加強防火灌漿。(4)應有灌漿

前疏水和灌漿后防止?jié){透水的措施。

79、采用阻化劑防滅火時,應遵守哪些規(guī)定答:(1)選用的阻化劑材料不得污染井下空氣和危害人體健康。(2)必須在設計中對阻化劑的種類和數(shù)量,阻化效果等主要參數(shù)作出明確規(guī)定。(3)應采用防止阻化劑腐蝕機械設備、支架等金屬構件的措施。

80、采用氮氣防滅火時必須遵守哪些規(guī)定答:(1)氮氣源穩(wěn)定可靠;(2)注入的氮氣濃度不小于97%;(3)至少有1套專用的氮氣輸送管路系統(tǒng)及其附屬安全設施;(4)有能連續(xù)監(jiān)測采空區(qū)氣體成分變化的監(jiān)測系統(tǒng);(5)有固定或移動的溫度觀測站(點)和監(jiān)測手段。(6)有專人定期進行檢查、分析和整理有關記錄,發(fā)現(xiàn)問題及時報告處理等規(guī)章制度。

81、采用放頂煤采煤法開采容易自燃和自燃的厚及特煤層時,必須編制防止采空區(qū)自燃發(fā)火的設計,并遵守哪些規(guī)定答:(1)根據(jù)防火要求和現(xiàn)場條件,應選用注入惰性氣體,灌注泥漿(包括粉煤灰泥漿),壓注阻化劑,噴漿堵漏及均壓等綜合防火措施。(2)有可靠的防止漏風和有害氣體泄漏的措施。(3)建立完善的火災監(jiān)測系統(tǒng)。

82、封閉火區(qū)滅火時規(guī)程如何規(guī)定答:應盡量縮小封閉范圍,并必須指定專人檢查瓦斯、氮氣、一氧化碳、煤塵以及其他有害氣體和風向風量的變化,還必須采取防止瓦斯、煤塵爆炸和人員中毒的安全措施。

83、永久性防火墻的管理應遵守哪些規(guī)定答:(1)每個防火墻附近必須設置柵欄,禁止人員入內,并懸掛說明牌,(2)應定期測定和分析防火墻內的氣體成分和空氣溫度。(3)必須定期檢查防火墻的空氣溫度、瓦斯?jié)舛取⒎阑饓韧饪諝鈮翰钜约胺阑饓w。發(fā)現(xiàn)封閉不嚴或有其他缺陷或火區(qū)的異常變化時,必須采取措施及時處理。(4)所有測定和檢查結果,必須記入防火記錄薄。(5)礦井做大的風量調整時,應測定防火墻內的氣體成分和空氣溫度。(6)井下所有永久性防火墻都應編號,并在火區(qū)位置關系圖中注明。

84、規(guī)程中對水文地質條件復雜的礦井有何規(guī)定答:必須針對主要含水層(段)建立地下動態(tài)觀測系統(tǒng),進行地下水動態(tài)觀測、水害預測分析,并制定相應的“探、防、堵、截、排”綜合防治措施。

85、煤礦企業(yè)每年雨季前必須對防治水工作進行哪些防止措施答:必須對防治水

工作進行全面檢查。雨季受水威脅的礦井應制定雨季防治水措施,并應組織搶險隊伍,儲備

足夠的防洪搶險物資。

86、突水前的預兆有哪些應采取哪些措施答:采掘工作面或其他地點有掛紅、掛汗、空氣變冷、出現(xiàn)霧氣、水叫、頂板淋水加大、頂板來壓、底板鼓起或產生裂隙出現(xiàn)滲水、水色發(fā)渾、有臭味等突水預兆時,必須停止作業(yè),采取措施,立即報告礦調度室,發(fā)出警報,撤出所有受水威脅地點的人員。

87、水泵、水管、閘閥、排水用的配電設備和輸電供路必須經常做到什么答:必須經常檢查和維護,在每年雨季以前,必須全面檢修1次,并對全部工作水泵和備用水泵進行1次聯(lián)合排水試驗,發(fā)現(xiàn)問題,及時處理。

88、“三人連鎖”放炮制度指的是什么答:班組長、放炮員、瓦檢員同時在現(xiàn)場認為安全無問題方可放炮。

89、放炮前要設的“三警戒”指的是什么答:警戒人、警戒網(牌)、警戒哨,放炮員接到班組長的放炮命令后必須大喊三聲“放炮了”或鳴笛三響,至少再等5秒鐘方可放炮。

90、炸藥、雷管向工作面地點運輸時有哪些注意事項答:(1)分開搬運;(2)在運輸中不得停留;(3)輸送炸藥人員不得與他人同行;(4)在運輸炸藥時不得兼做其它工作。

91、井下爆炸材料庫的支護規(guī)程中有何要求答:必須砌碹或用非金屬不燃性材料支護,不得滲漏水,并應采取防潮措施。爆炸材料庫出口兩旁的巷道必須砌碹或用不燃性材料支護,支護高度不得小于5m。庫房必須備有足夠數(shù)量的消防器材。

92、在高瓦斯礦井、低瓦斯礦井的高瓦斯區(qū)域采用何種爆破方式答:毫秒爆破。

93、炮眼深度為06—1m時,封泥長度不得小于炮眼深度的多少答:1/2。

94、炮眼深度超過1m時,封泥長度不得小于多少米答:0.5m。

95、炮眼深度超過2.5m時,封泥長度不得小于多少米答:1m。

96、裝藥前和爆破前有下列哪些情況之一的,嚴禁裝藥、爆破答:(1)采掘工作面的控頂距離不符合作業(yè)規(guī)程的規(guī)定,或者支架有損壞,或者傘檐超過規(guī)定。(2)爆破地點附近20m以內風流中瓦斯?jié)舛冗_到1.0%。(3)在爆破地點20m以內,礦車、未清除的煤、矸或其他物體堵塞巷道斷面1/3以上。(4)炮眼內發(fā)現(xiàn)異狀、溫度驟高驟低,有顯著瓦斯涌出,煤巖松散透老空等情況。(5)采掘工作面風量不足。

97、在有煤塵爆炸危險的煤層中,掘進工作面爆破前后,附近20m的巷道內必須怎樣答:必須灑水降塵。

98、“一炮三檢”制度指的是什么答:裝藥前、放炮前、放炮后檢查工作面的瓦斯煤塵濃度及其他安全情況。

99、規(guī)程中對裝藥前和裝藥后有何規(guī)定答:裝藥前首先必須清除炮眼內的煤粉或巖粉,再用木質或竹質炮棍將藥卷輕推入,不得沖撞或搗實,炮眼內的各藥卷必須彼此密接。有水的炮眼,應使用抗水型炸藥。裝藥后,必須把電雷管腳線懸掛,嚴禁電雷管腳線、爆破母線與運輸設備、電氣設備以及采掘機械等導電體相接觸。

100、發(fā)爆器的把手、鑰匙或電力起爆接線盒的鑰匙應如何管理答:必須有爆破工隨身攜帶,嚴禁轉交他人,不到爆破通電時,不得將把手或鑰匙插入發(fā)爆器或電力起爆接線盒內。爆破后,必須立即將把手或鑰匙拔出,摘掉母線并扭結成短路。

101、用人車運送人員時,應遵守下列哪些規(guī)定答:(1)每班發(fā)車前,應檢查各車的連接裝置、輪軸和車閘等。(2)嚴禁同時運送有爆炸性的、易燃性的或腐蝕性的物品或附掛物料車。(3)列車行駛速度不得超過4m/s。(4)人員上下車地點應有照明,架空線必須安設分段開關或自動停送電開關,人員上下車時必須切斷該區(qū)域架空線電源。(5)雙軌巷道乘車場必須設信號區(qū)間閉鎖,人員上下車時嚴禁其他車輛進入乘車場。

102、乘車人員必須遵守下列哪些規(guī)定

答:(1)聽從司機及乘務人員的指揮,開車前必須關上車門或掛上的護鏈。(2)人體及

所攜帶的工具和零件嚴禁露出車外。(3)列車行駛中和尚未停穩(wěn)時,嚴禁上、下車和在車

內站立。(4)嚴禁在機車上或任何車箱之間搭乘。(5)嚴禁超員乘坐。(6)車輛掉道時,必須立即向司機發(fā)出停車信號。嚴禁扒車、跳車和坐礦車。

103、傾斜井巷運送人員,規(guī)程有何規(guī)定答:人車必須有頂蓋,車輛上必須裝有可靠防墜器。當斷繩時,防墜器能自動發(fā)生作用,也能人工操縱。

104、傾斜井巷使用絞車提升時必須遵守下列哪些規(guī)定答:(1)軌道的鋪設質量符合規(guī)程第353條的規(guī)定,并采取軌道防滑措施。(2)拖繩(輥)按設計要求設置,并保持轉動靈活。(3)傾斜井巷上端有足夠的過巷距離。過巷距離根據(jù)巷道斜角、設計載荷、最大提升速度和實際制動力等參量計算確定,并有1.5倍的備用系數(shù)。(4)串車提升的各車場設有信號硐室及躲避洞;運人斜井各車場設有信號和候車硐室,候車硐室具有足夠的空間。

105、人員上下的主要傾斜井巷,垂深超過多少米時,應采取機械運送人員答:50米。

106、人力推車時,必須遵守哪些規(guī)定答:(1)一次只準推一輛車,嚴禁在礦車兩側推車,同向推車的間距,在軌道坡度小于或等于5‰時,不得小于10米;坡度大于5‰時,不得小于30米。(2)推車時必須時刻注意前方。在開始推車、停車、掉道,發(fā)現(xiàn)前方有人或有障礙物,從坡度較大的地方向下推車以及接近道岔、彎道、巷道口、水門、硐室出口時,推車人員必須及時發(fā)出警號。(3)嚴禁放飛車。巷道坡度大于7‰時,嚴禁人力推車。

107、專為升降人員和升降人員與物料的罐籠(包括有乘人間的箕斗應符合哪些要求答:(1)乘人層頂部應設置可以打開的鐵蓋或鐵門,兩側裝設扶手。(2)罐底必須滿鋪鋼板,如果需要設孔時,必須設置牢固可靠的門;兩側用鋼板擋嚴,并不得有孔。(3)進出口必須裝設罐門和罐簾,高度不得小于12米,罐門或罐簾下部邊緣至罐底的距離不得超過250mm,罐簾橫桿的間距不得大于200mm,罐門不得向外開,門軸必須防脫。(4)提升礦車的罐籠內必須裝有阻車器。(5)單層罐籠和多層罐籠的最上層凈高(帶彈簧的主拉桿除外)不得小于1.9m,其他各層凈高不得小于1.8m。帶彈簧的主拉桿必須設保護套筒。(6)罐籠內每人占有的有效面積應不小于0.18㎡。罐籠每層內1次能容納的人數(shù)應明確規(guī)定,超過規(guī)定人數(shù)時,把鉤工必須制止。

108、檢修人員站在罐籠或箕斗頂上工作時,必須遵守哪些規(guī)定答:(1)在罐籠或箕斗頂上,必須裝設保險傘和欄桿。(2)必須佩帶保險帶。(3)提升容器的速度,一般為0.3—0.5m/s,最大不得超過2m/s。(4)檢修用信號必須安全可靠。

109、以鋼絲繩標稱直徑為準計算的直徑減少量達到下列多少數(shù)值時,必須更換答:(1)提升鋼絲繩或制動鋼絲繩為10%。(2)罐道鋼絲繩為15%。使用密封鋼絲繩外層鋼絲厚度磨損量達到50%,必須更換。

110、各種股捻鋼絲繩,在一個捻距內斷絲面積與鋼絲總段面積之比達到下列多

少數(shù)值時,必須更換答:(1)升降人員或升降人員和物料用鋼絲繩為5%。(2)專為升降物料用的鋼絲繩、平衡鋼絲繩、防墜器的制動鋼絲繩(包括緩沖繩)和兼作運人的鋼絲繩牽引帶式輸送機的鋼絲繩為10%。(3)罐道鋼絲繩為15%。(4)架空乘人裝置,專為無極繩運輸用的和專為運物料的鋼絲繩牽引輸送機用的鋼絲繩為25%。

111、空氣壓縮機的排氣溫度單缸不得超過多少度,雙缸不得超過多少度答:單(190°c),雙(160°c)。

112、空氣壓縮機吸氣口必須設置什么裝置答:過濾裝置。

113、空氣壓縮機必須使用閃點不低于多少度的壓縮機油答:215度。

114、空氣壓縮機的安全閥動作壓力不得超過額定壓力的多少倍答:1.1倍

115、操作井下電氣設備應遵守哪些規(guī)定答:(一)非專職人員或非值班電氣人員不得擅自操作電氣設備。(二)操作高壓電氣設備主回路時,操作人員必須戴絕緣手套,并穿電工絕緣靴或站在絕緣臺上。(三)手持式電氣設備的操作手柄和工作中必須接觸的部分必須有良好絕緣。

116、井下開關把手在斷源時必須閉鎖并懸掛有什么字樣的警示牌答:有人工作、

不準送電。

117、井下各級配電電壓和各種電氣設備的額定電壓等級應符合哪些要求

答:(一)高壓不超過10000v。(二)低壓不超過1140v。(三)照明、信號

、電話和手持電氣設備的供電額定電壓不超過127v。(四)遠距離控制線路的額定電壓

,不超過36v。采區(qū)電氣設備使用3300v供電時,必須制定專門的安全措施。

118、防爆電氣設備入井前應檢查其什么,方準入井答:檢查其“產品合格證”“防爆合格證”,“煤礦礦用產品安全標志”及安全性能,檢查合格并簽發(fā)合格證后方準入井。

119、每天必須對低壓檢漏裝置的運行情況進行幾次跳閘試驗答:1次。

120、井上、下必須裝設防雷電裝置,并遵守哪些規(guī)定答:(一)必須由地面架空線路引入井下供電線路電機車架線,必須在入井處裝設防雷電裝置。(二)由地面直接入井的軌道露天架空引入(出)的管路必須在井口附近將金屬體進行不少于2處的良好的集中接地。(三)通信線路必須在入井處裝設熔斷器和防雷電裝置。

121、變電硐室長度超過幾米時,必須在硐室的兩端各設幾個出口答:6m時,1個。

122、硐室內有高壓電氣設備時,入口處和硐室內必須在明顯地點懸掛什么字樣的警示牌答:“高壓危險”。

123、硐室內各種設備與墻壁之間應留出多少米以上的通道,各種設備相互之間應留出多少米以上的通道答:0.5m、0.8m。

124、井下哪些地點必須有足夠的照明答:(一)井底車場及其附近。(二)機電設備硐室、調度室、機車庫、爆炸材料庫、候車室、信號站、瓦斯抽放泵站等。(三)使用機

車的主要巷道、兼作人行道的集中帶式輸送機巷道,升降人員的絞車道以及升降物料和人行

交替使用的絞車道,其照明燈的間距不得小于30m。(四)主要進風巷的交岔點和采區(qū)車

場。(五)從地面到井下的專用人行道。(六)綜合機械化采煤工作面,照明燈間距不得大

于15m。

125、礦燈的管理和使用應遵守哪些規(guī)定答:(一)礦井完好的礦燈總數(shù)至少比經常用燈的總人數(shù)多10%。(二)礦燈應集中統(tǒng)一管理,每盞礦燈必須編號,經常使用礦燈的人員必須專人專燈。(三)礦燈應保持完好,出現(xiàn)電池漏液、亮度不夠、電線破損、燈鎖失效、燈頭密封不嚴、燈頭圈松動、玻璃破裂等情況時,嚴禁發(fā)放。發(fā)出的礦燈最低應能連續(xù)正常使用11h。(四)嚴禁使用礦燈人員拆開、敲打、撞擊礦燈。人員出井后(地面領用礦燈人員,在下班后),必須立即將礦燈交還礦燈房。(五)在每次換班2h內,燈房人員必須把沒有還燈人員的名單報告礦調度室。(六)礦燈必須有可靠的短路保護裝置,高瓦斯礦井應有短路保護器。

126、礦燈房應符合哪些要求答:(一)應用不燃性材料建筑。(二)取暖應用蒸氣或熱水管式設備。個別情況下采用火爐取暖時,火爐間應有單獨的間隔和出口。(三)應有良好的通風裝置,燈房和倉庫內嚴禁煙火。并備有滅火器材。充電裝置應有可靠的充電穩(wěn)壓裝置。

127、電氣信號應符合哪些要求答:(一)礦井中的電氣信號,除信號集中閉塞外應能發(fā)聲和發(fā)光。重要信號裝置附近應標明信號的種類和用途。(二)升降人員和井口絞車的信號裝置的直接供電線路上,嚴禁分接其它負荷。

128、礦山救護是一支什么樣的隊伍答:是處理礦井火、瓦斯、煤塵、水、頂板等危險的專業(yè)隊伍;礦山救護隊員是煤礦井下一線特種作業(yè)人員。

129、救護小隊應由不少于幾人組成答:9人。

130、礦山救護隊員、輔助救護隊員,每年必須接受多長時間的再培訓和知識更新教育答:2周。

131、進入災區(qū)的救護小隊隊員不得少于幾人答:6人。

132、進入災區(qū)前必須檢查氧氣呼吸器,氧氣壓力不得低于多少答:18mpa。

133、處理礦井火災事故時應遵循哪些原則答:(1)控制煙霧的蔓延,不致危及井下人員的安全。(2)防止火災擴大。(3)防止引起瓦斯、煤塵爆炸,防止火風壓引起風流逆轉而造成危害。(4)保證救災人員的安全,并有利于搶救遇險人員。(5)創(chuàng)造有利的滅火條件。

134、用水滅火應注意的事項答:滅火工作必須從火源進風側進行,用水滅火時,水流應從火源外圍噴射,逐步逼向火源的中心;必須有充足的風量和暢通的回風巷,防止水煤氣爆炸。

135、處理爆炸事故時,救護小隊進入災區(qū)必須遵守哪些規(guī)定答:(1)進入前切斷電源。(2)檢查災區(qū)內各種有害其體的濃度,溫度及通訊設施破壞情況,發(fā)現(xiàn)有再次爆炸危險時,必須立即撤到安全地點。(3)穿過支架被破壞的巷道時,要架好臨時支架。(4)通過支架不好的地點時,救護隊員要保持一定的距離按順序通過。(5)進入災區(qū)行動要謹慎,防止碰撞產生火花,引起爆炸。(6)確知人員已經犧牲時,必須先恢復災區(qū)通風,再進行處理。

136、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不得從事接塵作業(yè)答:(1)活動性肺結核病及肺外結核病。(2)嚴重的上呼吸道或支氣管疾病。(3)顯著影響肺功能的肺臟或胸膜病變。(4)心血管器質性疾病。(5)經醫(yī)療鑒定,不適于從事接塵作業(yè)的其他疾病。

137、有下列病癥之一的,不得從事井下工作答:(1)本規(guī)程第七百四十六條所列病癥之一的。(2)風濕病(反復活動)。(3)嚴重的皮膚病。(4)經醫(yī)療鑒定,不適于從事井下工作的其他疾病。

138、在什么情況下使用自救器答:(1)是發(fā)生火或瓦斯煤塵爆炸事故時。(2)是發(fā)生煤(巖)與沼氣突出時;(3)三是發(fā)生透水與冒頂事故后人員封閉在災區(qū)。

139、在什么情況下掘進時,作業(yè)規(guī)程中必須有預防瓦斯、透水、冒頂、堵人等災害的安全措施答:在煤(巖)層中采用單巷掘進時。

140、掘進巷道在穿透老空之前必須制定什么措施和內容答:必須制定探查老空的安全措施,包括接近老空時必須預留的煤(巖)柱厚度和探明水、火、瓦斯等內容。

141、哪些煤層不得使用綜合機械化放頂煤采煤

答:煤與瓦斯(二氧化碳)突出的煤層,堅硬頂板和堅硬不易冒落的煤層。

142放頂人員必須站在支架完整無什么情況的安全地點工作答:無崩繩、崩柱、甩鉤、斷繩抽人等危險情況。

143沼氣爆炸的危害有哪些答:(1)爆炸產生高溫。(2)爆炸產生高壓氣體,形成強大的沖擊波。(3)爆炸產生大量有毒有害氣體。

144布置進風井口有何條件答:進風井口必須布置在不受粉塵、灰塵、有害和高溫氣體侵入的地方。

145礦井的通風方法包括哪些答:抽出式、壓入式、和壓入抽出聯(lián)合式三種。

146防止瓦斯爆炸的措施有哪些答:防止瓦斯積聚、防止瓦斯引燃、防止瓦斯爆炸事故擴大。

147什么叫礦塵答:礦井在生產過程中新產生的微小煤、巖顆粒。

148煤塵爆炸必須具備哪三個條件答:一是煤塵必須具有爆炸性,二是浮游煤塵要達到一定的濃度,三是有點燃煤塵的引爆火源。

149根據(jù)引火的熱源不同,通常將礦井火災分成幾大類答:外源火災和自然火災。

150礦井消防材料庫應該設在什么地方答:應該設在每個生產水平的井底車場、主要運輸大巷。

151什么叫局部通風答:指在同一巷道中靠局部通風機或夾墻、風障、風筒等隔成進風風流和回風風流的通風方式。

152預防自然火災有哪些措施答:1)開采技術措施。2)預防性灌漿。3)均壓防火。4)阻化劑防火。

153電氣設備防爆檢查應具備哪些條件答:必須由有業(yè)務能力并經過專業(yè)訓練有合格證的人員擔任,還應按規(guī)定數(shù)量配齊。

154哪些地方必須有事故照明設施答:地面的通風機房、絞車房、壓風機房、變電所、調度室等必須設有事故照明設施。

155嚴禁井下配電變壓器中性電哪一種接地答:直接接地。

156在同一煤層、同一水平的火區(qū)附近采掘時,必須留有足夠寬度的什么答:煤柱隔離火區(qū)。

157沼氣在煤巖體中有幾種存在狀態(tài)答:一是游離狀態(tài),二是吸附狀態(tài)。

158采用掩護支架開采急傾斜煤層時,哪些項目必須在作業(yè)規(guī)程中規(guī)定答:支架的角度、結構、支架墊層的層數(shù)和厚度。

159靠近掘進工作面多少米長度在放炮前必須加固答:10米長度內。

160 放不響炮的原因有哪些答:電源故障、電爆網路故障、炸藥雷管質量故障。

161井下空氣的成份,應符合什么要求答:應符合下列要求:1)采掘工作面的進風流中,按體積計算,氧氣濃度不得低于20%,二氧化碳不得超過0.5%;2)有害氣體的最高允許濃度不應超過下列數(shù)字:co不得超過0.0024%,n02不得超過0.00025%,so2不得超過0.0005%,h2s不得超過0.00066%,nh3不得超過0.004%。

162 冬季進風口以下的空氣溫度要經常保持幾度答:要經常保持2度以上。

163 每個礦井必須采用什么通風必須裝有什么設施及此設施的作用

答:每一礦井必須采用必須機械通風,必須裝有反風設施,反風設施必須在10min內改

變巷道中的風流方向。

164 什么樣的礦井井下嚴禁安設輔助通風機答:煤(巖)與瓦斯(二氧化碳)突出的礦井。

165井下充電室風流中以及局部積聚處的空氣濃度,都不得超過多少答:都不得超過0.5%。

166可采用擴散通風的硐室應具備什么條件答:硐室的深度不超過6m,入口寬度不小于1.5m,而無瓦斯涌出的硐度才能采用擴散通風。

167掘進巷道應采用何種通風答:應采用礦井全風壓通風或局部通風機通風,不得采用擴散通風。

168布置進風口有何條件答:井風井口必須布置在不受粉塵,灰土,有害和高溫氣體侵入的地方。

169什么叫礦內空氣包括哪些成份答:礦內空氣主要地面空氣,地面空氣的成份按體積計算其所占的百分比為:o2為20.96%,n2為79.00%,co2為0.04%,另外還有少量水蒸氣和灰塵等。

170地面空氣和礦內空氣的區(qū)別有什么答:地面空氣進入礦井后,其成分將發(fā)生變化,氧氣的濃度降低,混入各種有毒氣體及礦塵,空氣的溫度,濕度,壓力也相應變化。

171 井下空氣中包括哪些有害氣體答:一氧化碳,硫化氫,二氧化碳,二氧化氮及沼氣等。

172加強通風的目的是什么答:目的是在保證井下有充足的氧氣的同時,將各種有害氣體沖淡到安全濃度以下,并將其排出礦井。

173什么叫礦井氣候條件答:是指井下空氣的溫度,濕度,風速三者的綜

合狀態(tài)對人體影響。

174什么叫礦井通風壓力答:是指在機械通風礦井中,扇風機工作產生的機械作用,使進風口與出風口之間的空氣產生的壓力差。

175什么叫礦井通風阻力答:是指空氣在井巷中流動時,由于流體內,外磨擦力的作用,以及井巷斷面變化或轉彎引起風速大小或方向的改變,造成沖擊或渦流等,對風流的阻力,稱之為礦井通風阻力。

176礦井通風的基本任務是什么答:其具有三個基本任務:供給井下適當?shù)?/p>

氧氣:沖淡并排出井下有毒有害氣體及浮塵:造成井下適宜的氣候條件。

177礦井通風系統(tǒng)包括哪些答:包括有抽出式,壓入式和壓入抽出聯(lián)合式三種。 178怎樣計算礦井需要的總風量答:按采煤,掘進,硐室及其它地點實際需要風量求總和,加大20%,25%的備用系數(shù),即可求出礦井需要總風量。

179什么是礦井瓦斯答:礦井瓦斯指煤礦的生產過程中從煤層,巖層中涌出的各種有害氣體的總稱。

180沼氣在煤巖體中有幾種存在狀態(tài)答:其存在狀態(tài)有兩種:一是游離狀態(tài),二是吸附狀態(tài)。

181沼氣爆炸的危害有哪些答:主要危害有三個方面:1)爆炸產生高溫2)爆炸產生高壓氣體,形成強大的沖擊波3)爆炸產生大量有毒有害氣體。

182防止瓦斯爆炸的措施有哪些答:沼氣爆炸必須具備三個條件:一定的濃度的沼氣(5%—16%);高濕火源(一般為500度—800度);足夠的氧氣(o2含量不得低于12%)。

183 防止瓦斯爆炸的措施有哪些答:主要包括三個方面:防止瓦斯積聚;防止瓦斯引燃,防止瓦斯爆炸事故擴大。

184什么叫煤與沼氣突出答:是指井下開采過程中,在很短的時間里,大量的沼氣與碎煤從煤體中突然拋向采掘空間,并伴有巨大的響聲和強大的沖擊力,這種復雜的動力現(xiàn)象稱之為煤與沼氣突出。

 185 什么叫糊炮答:把炸藥放在爆破煤(巖)表面,蓋上黃泥等物進行爆破。186煤礦用炸藥的種類有哪些答:煤礦許可炸藥、巖石炸藥、露天炸藥。

187采用鉆爆法掘進的巖石巷道,除破碎或松軟巖層外,都必須采用什么方法爆破答:光面爆破。

188同一采煤工作面在使用支柱時有什么規(guī)定答:不得使用不同類型或不同性能的支柱。

189礦山救護隊在聽到事故警報后,必須在多長時間內出動答:1分鐘內出動。

190什么叫明炮答:直接把藥放在被爆破煤巖表面進行爆破時。

191移動刮板輸送機時,必須有什么安全措施答:防止冒頂,頂傷人員和損壞設備的安全措施。

192調和酸性電液時,必須做哪些事答:必須將硫酸徐徐倒入水中,嚴禁向硫酸內到水。

193在修復舊井巷時,必須首先進行什么工作答:進行通風、檢查瓦斯。

194電焊、氣焊和噴燈焊接等工作地點的風流中,瓦斯?jié)舛炔坏眯∮诙嗌侏ゴ?不得小于0.5%。

195什么叫一條龍通風答:采煤工作面或采掘工作面的回風風流再進入其它采煤工作面或掘進工作面。

196井下和井口房不得從事什么工作答:電焊、氣焊和噴燈焊接等。

197采用灌漿防火,應有什么措施答:應有灌漿前疏水和灌漿后防止?jié){、透水措施。

198采用皮帶運輸機的礦井應裝設什么答:應裝設皮帶火災報警裝置和自動灑水滅火裝置。

199低壓電動機應具備哪些設備

答:應具備短路、過負荷、單相斷線保護及遠方控制裝置。

200電氣設備不應在何情況下運行答;不應超過額定值下運行。

201什么叫擴散通風答:指利用礦井空氣自然擴散運動而對掘進工作面或硐室進行通風。

202什么叫礦井氣候條件答:是指井下空氣的溫度、濕度、風速三者的綜合狀態(tài)對人體的影響。

203采用綜合機械化采煤的礦井新掘進運輸巷的一側,以巷道道渣面起16米的高度內必須留有多寬的人行道管道應吊掛在多高的部位答:1米以上,18米以上。 204什么是最小抵抗線答:從炮眼內,炸藥卷上任何一點,到自由面的最小垂直距離。

205在什么范圍內嚴禁放炮答:爆破材料庫房和爆破材料發(fā)放硐室附近30米范圍內嚴禁放炮。

(以下判斷題,都為正確)

206、《安全生產法》立法的目是為了加強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防止和減少生產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和財產安全,促進經濟發(fā)展。

207、安全生產責任制是經過長期的安全生產、勞動保護管理實踐證明的成功制度與措施,這一制度最早見與國務院1963年3月20日頒布的“關于加強企業(yè)生產中安全工作的五項規(guī)定”即《五項規(guī)定》。

208、生產經營單位新建、改建、擴建工程項目的安全措施,必須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生產和使用。

209、生產經營單位不得使用國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機生命安全的工藝、設備。

210、特種作業(yè)人員必須經過專門的安全作業(yè)培訓,取得特種作業(yè)操作資格證書,方可上崗作業(yè)。

211、生產經營單位必須依法參加工傷保險,工傷保險費應由生產經營單位繳納。

212、國家對礦山企業(yè)、建筑施工企業(yè)和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民用爆破器材生產企業(yè)實行安全生產許可證制度。

213、中華人民共主國境內的各類企業(yè)的職工和個體工商戶的雇工,均依照工傷保險條例的規(guī)定享受工傷保險待遇的權利。

214、職工發(fā)生事故傷害或者按照職業(yè)病防治法規(guī)定被診斷、鑒定為職業(yè)病,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fā)生日或者診斷、鑒定為職業(yè)病之日起30天內,向統(tǒng)籌地區(qū)勞動

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215、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yè)病,需要暫停工工作接受工傷治療的,在停工留薪期間內的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所在單位按時支付。

216、禁止安排女職工從事礦山井下、國家規(guī)定的第四級體力勞動強度的勞動和其他禁忌從事的勞動。

第5篇 煤礦安全規(guī)程(四)

第四章 煤(巖)與瓦斯(二氧化碳)突出防治

第一節(jié) 一般規(guī)定

第一百七十六條 礦井在采掘過程中,只要發(fā)生過1次煤(巖)與瓦斯突出(簡稱突出,下同),該礦井即為突出礦井,發(fā)生突出的煤層即為突出煤層。突出礦井及突出煤層的確定,由煤礦企業(yè)提出報告,經國家煤礦安全監(jiān)察局授權單位鑒定,報?。ㄗ灾螀^(qū)、直轄市)煤炭管理部門審批,并報省級煤礦安全監(jiān)察機構備案。

對于突出煤層或突出礦井,只有在有充分依據(jù)證明不再有突出危險,由煤礦企業(yè)提出報告,經原鑒定單位確認和審批單位批準后,方可撤銷,并報省級煤礦安全監(jiān)察機構備案。

新建礦井的煤層突出危險性根據(jù)地質勘探部門提供的基礎資料,由國家煤礦安全監(jiān)察局授權單位鑒定,報?。ㄗ灾螀^(qū)、直轄市)煤炭管理部門審批。

新井建設期間必須根據(jù)揭穿各煤層的實際情況重新驗證煤層的突出危險性,經驗證與所定的煤層突出危險性不符時,由煤礦企業(yè)提出報告,報原審批部門審批。

第一百七十七條 突出礦井在編制年度、季度、月生產建設計劃的同時,必須編制防治突出措施計劃。

開采突出煤層時,必須采取突出危險性預測、防治突出措施、防治突出措施的效果檢驗、安全防護措施等綜合防治突出措施。

第一百七十八條 煤礦企業(yè)應掌握突出動態(tài)和規(guī)律、填寫突出卡片、積累資料、總結經驗教訓、制定防治突出措施,在每年第一季度內,將上年度的突出資料報省(自治區(qū)、直轄市)煤炭管理部門和全國突出檔案室。

第一百七十九條 對有突出危險的新建礦井,突出礦井的新水平、新采區(qū),必須編制防治突出煤層突出的設計。設計應包括開拓方式、煤層開采程序、采煤方法、通風方式、支護形式、突出危險性預測方法、保護層的選擇、抽放瓦斯和局部防治突出措施等內容,并按管理權限報縣級以上煤炭管理部門審批。

第一百八十條 突出礦井中布置采掘工作面應遵循下列原則:

(一)主要巷道應布置在巖層或非突出煤層中。應盡可能減少突出煤層中的掘進工作量。開采保護層的采區(qū),應充分利用保護層的保護范圍。

(二)應盡可能減少石門揭穿突出煤層的次數(shù),揭穿突出煤層地點應避開地質構造帶。如果條件許可,應盡量將石門布置在被保護區(qū),或先掘出揭煤地點的煤層巷道,然后再與石門貫通。石門與突出煤層中已掘巷道貫通時,被貫通巷道應超過石門貫通位置5m以上、并保持正常通風。

(三)在同一突出煤層的同一區(qū)段的集中應力影響范圍內,不得布置2個工作面相向回采或掘進。突出煤層的掘進工作面,應避開本煤層或鄰近煤層采煤工作面的應力集中范圍。

第一百八十一條 突出礦井必須及時編制礦井瓦斯地質圖,圖中應標明采掘進度、被保護范圍、煤層賦存條件、地質構造、突出點的位置、突出強度、瓦斯基本參數(shù)等,作為突出危險性區(qū)域預測和制定防治突出措施的依據(jù)。

在突出煤層頂?shù)装寰蜻M巖巷時,必須定期驗證地質資料,及時掌握施工動態(tài)和圍巖變化情況,防止誤穿突出煤層。

第一百八十二條 開采突出煤層時,每個采掘工作面的專職瓦斯檢查工必須隨時檢查瓦斯,掌握突出預兆。當發(fā)現(xiàn)有突出預兆時,瓦斯檢查工有權停止工作面作業(yè),并協(xié)助班組長立即組織人員按避災路線撤出、報告礦調度室。

第一百八十三條 突出煤層嚴禁采用放頂煤采煤法、水力采煤法、非正規(guī)采煤法采煤。

突出煤層的采掘工作面嚴禁使用風鎬落煤。

第一百八十四條 有突出危險的采掘工作面爆破落煤前,所有不裝藥的眼、孔都應用不燃性材料充填,充填深度應不小于爆破孔深度的1.5倍。

對采用直徑大于120mm的鉆孔、水力沖刷或水力沖孔等措施在煤體中形成的孔洞,在爆破前應嚴密封閉孔口,孔內注滿水、砂或填土。

第一百八十五條 煤與二氧化碳突出、巖石與二氧化碳突出的管理和防治措施參照本章規(guī)定執(zhí)行。

第二節(jié) 煤層突出危險性預測和防治突出措施效果檢驗

第一百八十六條 突出礦井必須對突出煤層進行區(qū)域突出危險性預測(簡稱區(qū)域預測)和工作面突出危險性預測(簡稱工作面預測)。

突出煤層經區(qū)域預測可劃分為突出危險區(qū)、突出威脅區(qū)和無突出危險區(qū)。采掘工作面經工作面預測可劃分為突出危險工作面和無突出危險工作面。

對采掘工作面實施防治突出措施后,應按工作面預測方法進行措施效果檢驗。措施效果檢驗指標都在該煤層突出危險臨界值以下的,認為措施有效。

第一百八十七條 在突出威脅區(qū)內,根據(jù)煤層突出危險程度,采掘工作面每推進30~100m應用工作面預測方法連續(xù)進行不少于2次的區(qū)域性預測驗證,其中任何1次驗證為有突出危險時,該區(qū)域應改劃為突出危險區(qū)。

在無突出危險區(qū)內,可不采取防治突出措施。

第一百八十八條 在突出危險區(qū)內進行采掘作業(yè)時,必須采取綜合防治突出措施。當預測為突出危險工作面時,應采取防治突出措施,只有經措施效果檢驗證實措施有效后,方可在采取安全防護措施的情況下進行采掘作業(yè)。

每執(zhí)行1次防治突出措施作業(yè)循環(huán)后,應再進行工作面預測,如預測為無突出危險,仍必須再采取防治突出措施,只有連續(xù)2次預測為無突出危險,該工作面方可視為無突出危險工作面。

預測為無突出危險工作面,每預測循環(huán)應留有不小于2m的預測超前距。

在無突出危險工作面進行采掘作業(yè)時,可不采取防治突出措施,但必須采取安全防護措施。

第一百八十九條 保護層的開采厚度等于或小于0.5m、上保護層與突出煤層間距大于50m或下保護層與突出煤層間距大于80m時,必須對保護層的保護效果進行檢驗。

礦井首次開采保護層時,必須進行保護效果及保護范圍的實際考察,并不斷積累、補充和完善資料,以便得出保護效果及保護范圍的參數(shù)。

第一百九十條 預抽煤層瓦斯后,必須對預抽瓦斯防治突出效果進行檢驗,其有效性指標應根據(jù)礦井實測資料確定。如無實測數(shù)據(jù),可依據(jù)下列指標之一確定:

(一)預抽煤層瓦斯后,突出煤層的殘存瓦斯含量小于該煤層始突深度的原始瓦斯含量。

(二)煤層瓦斯預抽率大于30%。

采用煤層瓦斯預抽率作為有效性指標的突出煤層,在進行采掘作業(yè)時,必須采用工作面預測方法對預抽效果進行經常復驗。

第一百九十一條 掘進工作面防治突出措施效果檢驗有效時,允許的進尺量必須同時保證在巷道軸線方向留有不少于5m的措施孔超前距和不少于2m的檢驗孔超前距。

采煤工作面防治突出措施效果檢驗有效時,允許的推進進度必須同時滿足留有不少于3m的措施孔超前距和不少于2m的檢驗孔超前距。

當防突措施無效時,不論措施孔還留有多少超前距,都必須采取防治突出的補充措施,只有經措施效果檢驗有效后,方可在采取安全防護措施的前提下進行采掘作業(yè)。

第三節(jié) 區(qū)域性防治突出措施

第一百九十二條 對于有突出危險煤層,應采取開采保護層或預抽煤層瓦斯等區(qū)域性防治突出措施。

第一百九十三條 在突出礦井開采煤層群時,應優(yōu)先選擇開采保護層防治突出措施。開采保護層后,在被保護層中受到保護的區(qū)域可按無突出危險區(qū)進行采掘作業(yè);在未受到保護的區(qū)域,必須采取綜合防治突出措施。

第一百九十四條 選擇保護層應遵循下列原則:

(一)優(yōu)先選擇無突出危險的煤層作為保護層。礦井中所有煤層都有突出危險時,應選擇突出危險程度較小的煤層作保護層。

(二)應優(yōu)先選擇上保護層;選擇下保護層開采時,不得破壞被保護層的開采條件。

第一百九十五條 被保護范圍的劃定方法及有關參數(shù),應根據(jù)對礦井實際考察的結果確定。正在開采的保護層采煤工作面,必須超前于被保護層的掘進工作面,其超前距離不得小于保護層與被保護層之間法線距離的2倍,并不得小于30m。

第一百九十六條 開采突出厚煤層時,可利用上分層或上區(qū)段開采后形成的卸壓作用保護下分層或下階段,但應依據(jù)對上分層或上區(qū)段卸壓范圍的考察結果確定其保護范圍,必須將下分層或下區(qū)段的采掘工作面布置在保護范圍內。

第一百九十七條 開采保護層時采空區(qū)內不得留有煤(巖)柱;特殊情況需留煤(巖)柱時,必須將煤(巖)柱的位置和尺寸準確地標在采掘平面圖上。每個被保護層的瓦斯地質圖上,應標出煤(巖)柱的影響范圍,在這個范圍內進行采掘工作時,必須采取綜合防治突出措施。

第一百九十八條 開采保護層時,應同時抽放被保護層的瓦斯。開采近距離保護層時,必須采取措施嚴防被保護層初期卸壓的瓦斯突然涌入保護層采掘工作面和誤穿突出煤層。

第四節(jié) 局部防治突出措施

第一百九十九條 石門揭穿突出煤層前,必須編制設計,采取綜合防治突出措施,并按管理權限報縣級以上煤炭管理部門審批。

第二百條 石門揭穿突出煤層前必須遵守下列規(guī)定:

(一)在工作面距煤層法線距離10m(地質構造復雜、巖石破碎的區(qū)域20m)之外,至少打2個前探鉆孔,掌握煤層賦存條件、地質構造、瓦斯情況等。

(二)在工作面距煤層法線距離5m以外,至少打2個穿透煤層全厚或見煤深度不少于10m的鉆孔,測定煤層瓦斯壓力或預測煤層突出危險性。測定煤層瓦斯壓力時,鉆孔應布置在巖層比較完整的地方。對近距離煤層群,層間距小于5m或層間巖石破碎時,可測定煤層群的綜合瓦斯壓力。

(三)工作面與煤層之間的巖柱尺寸應根據(jù)防治突出措施要求、巖石性質、煤層傾角等確定。工作面距煤層法線距離的最小值為:抽放或排放鉆孔3m,金屬骨架2m,水力沖孔5m,震動爆破揭穿(開)急傾斜煤層2m、揭開(穿)傾斜或緩傾斜煤層1.5m。如果巖石松軟、破碎,還應適當加大法線距離。

第二百零一條 石門揭穿(開)突出煤層前,當預測為突出危險工作面時,必須采取防治突出措施,經檢驗措施有效后,可用遠距離爆破或震動爆破揭穿(開)煤層;若檢驗措施無效,應采取補充防治突出措施直至有效。當預測為無突出危險工作面時,可不采取防治突出措施,直接采用遠距離爆破或震動爆破揭穿(開)煤層。

厚度小于0.3m的突出煤層,可直接采用震動爆破或遠距離爆破揭穿。

第二百零二條 防治石門突出措施可選用抽放瓦斯、水力沖孔、排放鉆孔、水力沖刷或金屬骨架等措施。

第二百零三條 有突出危險的新建礦井或突出礦井開拓的新水平的井巷第一次揭穿(開)各煤層時,必須測定煤層瓦斯壓力、瓦斯含量及其他與突出危險性相關的參數(shù)。

第二百零四條 突出煤層采掘工作面局部防治突出措施參數(shù),應根據(jù)礦井實際測定的結果或參照有關資料確定。

第二百零五條 突出煤層的采掘工作面,應根據(jù)煤層實際情況選用防治突出措施,并遵守下列規(guī)定:

(一)掘進上山時不應采取松動爆破、水力沖孔、水力疏松等措施。

(二)在急傾斜煤層中掘進上山時,應采用雙上山、偽傾斜上山或直徑在300mm以上的鉆孔等掘進方式,并加強支護。

(三)采煤工作面應盡量采用刨煤機或淺截深采煤機采煤。

(四)急傾斜突出煤層厚度大于0.8m時,應優(yōu)先采用偽傾斜正臺階、掩護支架采煤法等。對于急傾斜突出煤層倒臺階采煤工作面,應盡量加大各個臺階高度,盡量縮小臺階寬度,每個臺階的底腳必須背緊背嚴,落煤后,必須及時緊貼煤壁支護。

在過突出孔洞及在其附近30m范圍內進行采掘作業(yè)時,必須加強支護。

第二百零六條 在煤巷掘進工作面第一次執(zhí)行局部防治突出措施或無措施超前距時,必須采取小直徑淺孔排放等防治突出措施,只有在工作面前方形成5m的安全屏障后,方可進入正常防突措施循環(huán)。

在掘進工作面執(zhí)行上述措施時,鉆孔終孔位置應控制到巷道輪廓線外2m以上。

第二百零七條 在急傾斜突出煤層中采用雙上山掘進時,2個上山之間應開聯(lián)絡巷,聯(lián)絡巷間距不得大于10m,上山與聯(lián)絡巷只準1個工作面作業(yè)。

急傾斜突出煤層上山掘進工作面,應采用阻燃抗靜電的硬質風筒通風。

突出煤層上山掘進工作面采用爆破作業(yè)時,應采用深度不大于1.0m的炮眼遠距離全斷面一次爆破。

第二百零八條 在突出煤層的煤巷中,更換、維修或回收支架時,必須采取預防煤體冒落引起突出的措施。

第五節(jié) 安全防護措施

第二百零九條 井巷揭穿突出煤層和在突出煤層中進行采掘作業(yè)時,必須采取震動爆破、遠距離爆破、避難硐室、反向風門、壓風自救系統(tǒng)等安全防護措施。

突出礦井的入井人員必須攜帶隔離式自救器。

第二百一十條 采取震動爆破措施時,應遵守下列規(guī)定:

(一)必須編制專門設計。爆破參數(shù),爆破器材及起爆要求,爆破地點,反向風門位置,避災路線及停電、撤人和警戒范圍等,必須在設計中明確規(guī)定。

(二)震動爆破工作面,必須具有獨立、可靠、暢通的回風系統(tǒng),爆破時回風系統(tǒng)內必須切斷電源,嚴禁人員作業(yè)和通過。在其進風側的巷道中,必須設置2道堅固的反向風門。與回風系統(tǒng)相聯(lián)的風門、密閉、風橋等通風設施必須堅固可靠,防止突出后的瓦斯涌入其他區(qū)域。

(三)震動爆破必須由礦技術負責人統(tǒng)一指揮,并有礦山救護隊在指定地點值班,爆破30min后礦山救護隊員方可進入工作面檢查。應根據(jù)檢查結果,確定采取恢復送電、通風、排除瓦斯等具體措施。

(四)震動爆破必須采用銅腳線的毫秒雷管,雷管總延期時間不得超過130ms,嚴禁跳段使用。電雷管使用前必須進行導通試驗。電雷管的聯(lián)接必須使通過每一電雷管的電流達到其引爆電流的2倍。爆破母線必須采用專用電纜,并盡可能減少接頭,有條件的可采用遙控發(fā)爆器。

(五)應采用擋欄設施降低震動爆破誘發(fā)突出的強度。

(六)震動爆破應一次全斷面揭穿或揭開煤層。如果未能一次揭穿煤層,在掘進剩余部分時(包括掘進煤層和進入底(頂)板2m范圍內),必須按震動爆破的安全要求進行爆破作業(yè)。

采取金屬骨架措施揭穿煤層后,嚴禁拆除或回收骨架。

揭穿或揭開煤層后,在石門附近30m范圍內掘進煤巷時,必須加強支護。

第二百一十一條 在突出礦井的突出危險區(qū),掘進工作面進風側必須設置至少2道牢固可靠的反向風門。反向風門距工作面的距離,應根據(jù)掘進工作面的通風系統(tǒng)和預計的突出強度確定。

第二百一十二條 石門揭煤采用遠距離爆破時,必須制定包括爆破地點,避災路線及停電、撤人和警戒范圍等的專門措施。

煤巷掘進工作面采用遠距離爆破時,爆破地點必須設在進風側反向風門之外的全風壓通風的新鮮風流中或避難硐室內,爆破地點距工作面的距離必須在措施中明確規(guī)定。

遠距離爆破時,回風系統(tǒng)必須停電撤人。爆破后,進入工作面檢查的時間應在措施中明確規(guī)定,但不得小于30min。

第二百一十三條 在突出煤層采掘工作面附近、爆破時撤離人員集中地點必須設有直通礦調度室的電話,并設置有供給壓縮空氣設施的避難硐室或壓風自救系統(tǒng)。工作面回風系統(tǒng)中有人作業(yè)的地點,也應設置壓風自救系統(tǒng)。

第二百一十四條 突出的煤必須及時清理,以防自燃引起瓦斯煤塵爆炸。清理突出的煤時,必須制定防煤塵、片幫、冒頂以及瓦斯超限、出現(xiàn)火源、再次發(fā)生事故的安全措施。

第6篇 煤礦安全規(guī)程(五)

第一節(jié) 一般規(guī)定

第二百一十五條生產和在建礦井必須制定井上、下防火措施。礦井的所有地面建筑物、煤堆、矸石山、木料場等處的防火措施和制度,必須符合國家有關防火的規(guī)定。

第二百一十六條 木料場、矸石山、爐灰場距離進風井不得小于80m。木料場距離矸石山不得小于50m。

不得將矸石山或爐灰場設在進風井的主導風向上風側,也不得設在表土10m以內有煤層的地面上和設在有漏風的采空區(qū)上方的塌陷范圍內。

第二百一十七條 新建礦井的永久井架和井口房、以井口為中心的聯(lián)合建筑,必須用不燃性材料建筑。

對現(xiàn)有生產礦井用可燃性材料建筑的井架和井口房,必須制定防火措施。

第二百一十八條 礦井必須設地面消防水池和井下消防管路系統(tǒng)。井下消防管路系統(tǒng)應每隔100m設置支管和閥門,但在帶式輸送機巷道中應每隔50m設置支管和閥門。地面的消防水池必須經常保持不少于200m3的水量。如果消防用水同生產、生活用水共用同一水池,應有確保消防用水的措施。

開采下部水平的礦井,除地面消防水池外,可利用上部水平或生產水平的水倉作為消防水池。

第二百一十九條 進風井口應裝設防火鐵門,防火鐵門必須嚴密并易于關閉,打開時不妨礙提升、運輸和人員通行,并應定期維修;如果不設防火鐵門,必須有防止煙火進入礦井的安全措施。

第二百二十條 井口房和通風機房附近20m內,不得有煙火或用火爐取暖。通風機房位于工業(yè)廣場以外時,除開采有瓦斯噴出區(qū)域的礦井和煤(巖)與瓦斯突出礦井外,可用隔焰式火爐或防爆式電熱器取暖。

暖風道和壓入式通風的風硐必須用不燃性材料砌筑,并應至少裝設2道防火門。

第二百二十一條 井筒、平硐與各水平的連接處及井底車場,主要絞車道與主要運輸巷、回風巷的連接處,井下機電設備硐室,主要巷道內帶式輸送機機頭前后兩端各20m范圍內,都必須用不燃性材料支護。

在井下和井口房,嚴禁采用可燃性材料搭設臨時操作間、休息間。

第二百二十二條 井下嚴禁使用燈泡取暖和使用電爐。

第二百二十三條 井下和井口房內不得從事電焊、氣焊和噴燈焊接等工作。如果必須在井下主要硐室、主要進風井巷和井口房內進行電焊、氣焊和噴燈焊接等工作,每次必須制定安全措施,并遵守下列規(guī)定:

(一)指定專人在場檢查和監(jiān)督。

(二)電焊、氣焊和噴燈焊接等工作地點的前后兩端各10m的井巷范圍內,應是不燃性材料支護,并應有供水管路,有專人負責噴水。上述工作地點應至少備有2個滅火器。

(三)在井口房、井筒和傾斜巷道內進行電焊、氣焊和噴燈焊接等工作時,必須在工作地點的下方用不燃性材料設施接受火星。

(四)電焊、氣焊和噴燈焊接等工作地點的風流中,瓦斯?jié)舛炔坏贸^0.5%,只有在檢查證明作業(yè)地點附近20m范圍內巷道頂部和支護背板后無瓦斯積存時,方可進行作業(yè)。

(五)電焊、氣焊和噴燈焊接等工作完畢后,工作地點應再次用水噴灑,并應有專人在工作地點檢查1h,發(fā)現(xiàn)異狀,立即處理。

(六)在有煤(巖)與瓦斯突出危險的礦井中進行電焊、氣焊和噴燈焊接時,必須停止突出危險區(qū)內的一切工作。

煤層中未采用砌碹或噴漿封閉的主要硐室和主要進風大巷中,不得進行電焊、氣焊和噴燈焊接等工作。

第二百二十四條 井下使用的汽油、煤油和變壓器油必須裝入蓋嚴的鐵桶內,由專人押運送至使用地點,剩余的汽油、煤油和變壓器油必須運回地面,嚴禁在井下存放。

井下使用的潤滑油、棉紗、布頭和紙等,必須存放在蓋嚴的鐵桶內。用過的棉紗、布頭和紙,也必須放在蓋嚴的鐵桶內,并由專人定期送到地面處理,不得亂放亂扔。嚴禁將剩油、廢油潑灑在井巷或硐室內。

井下清洗風動工具時,必須在專用硐室進行,并必須使用不燃性和無毒性洗滌劑。

第二百二十五條 井上、下必須設置消防材料庫,并遵守下列規(guī)定:

(一)井上消防材料庫應設在井口附近,并有軌道直達井口,但不得設在井口房內。

(二)井下消防材料庫應設在每一個生產水平的井底車場或主要運輸大巷中,并應裝備消防列車。

(三)消防材料庫儲存的材料、工具的品種和數(shù)量應符合有關規(guī)定,并定期檢查和更換;材料、工具不得挪作他用。

第二百二十六條 井下爆炸材料庫、機電設備硐室、檢修硐室、材料庫、井底車場、使用帶式輸送機或液力偶合器的巷道以及采掘工作面附近的巷道中,應備有滅火器材,其數(shù)量、規(guī)格和存放地點,應在災害預防和處理計劃中確定。

井下工作人員必須熟悉滅火器材的使用方法,并熟悉本職工作區(qū)域內滅火器材的存放地點。

第二百二十七條 每季度應對井上、下消防管路系統(tǒng),防火門,消防材料庫和消防器材的設置情況進行1次檢查,發(fā)現(xiàn)問題,及時解決。

第二節(jié) 井下火災防治

第二百二十八條 煤的自燃傾向性分為容易自燃、自燃、不易自燃三類。

新建礦井的所有煤層的自燃傾向性由地質勘探部門提供煤樣和資料,送國家授權單位作出鑒定,鑒定結果報?。ㄗ灾螀^(qū)、直轄市)煤礦安全監(jiān)察機構及煤炭管理部門備案。

生產礦井延深新水平時,必須對所有煤層的自燃傾向性進行鑒定。

開采容易自燃和自燃煤層的礦井,必須采取綜合預防煤層自然發(fā)火的措施。

第二百二十九條 對開采容易自燃和自燃的單一厚煤層或煤層群的礦井,集中運輸大巷和總回風巷應布置在巖層內或不易自燃的煤層內;如果布置在容易自燃和自燃的煤層內,必須砌碹或錨噴,碹后的空隙和冒落處必須用不燃性材料充填密實,或用無腐蝕性、無毒性的材料進行處理。

第二百三十條 開采容易自燃和自燃的煤層(薄煤層除外)時,采煤工作面必須采用后退式開采,并根據(jù)采取防火措施后的煤層自然發(fā)火期確定采區(qū)開采期限。在地質構造復雜、斷層帶、殘留煤柱等區(qū)域開采時,應根據(jù)礦山地質和開采技術條件,在作業(yè)規(guī)程中另行確定采區(qū)開采方式和開采期限。回采過程中不得任意留設設計外煤柱和頂煤。采煤工作面采到停采線時,必須采取措施使頂板冒落嚴實。

第二百三十一條 開采容易自燃和自燃的急傾斜煤層用垮落法控制頂板時,在主石門和采區(qū)運輸石門上方,必須留有煤柱。禁止采掘留在主石門上方的煤柱。留在采區(qū)運輸石門上方的煤柱,在采區(qū)結束后可回收,但必須采取防止自然發(fā)火措施。

第二百三十二條 開采容易自燃和自燃的煤層時,必須對采空區(qū)、突出和冒落孔洞等空隙采取預防性灌漿或全部充填、噴灑阻化劑、注阻化泥漿、注凝膠、注惰性氣體、均壓等措施,編制相應的防滅火設計,防止自然發(fā)火。

在自然發(fā)火期內能采完、并能及時予以封閉的工作面和采區(qū),可不采取上述防止自然發(fā)火的措施。

第二百三十三條 采用灌漿防滅火時,應遵守下列規(guī)定:

(一)采區(qū)設計必須明確規(guī)定巷道布置方式、隔離煤柱尺寸、灌漿系統(tǒng)、疏水系統(tǒng)、預筑防火墻的位置以及采掘順序。

(二)安排生產計劃時,必須同時安排防火灌漿計劃,落實灌漿地點、時間、進度、灌漿濃度和灌漿量。

(三)對采區(qū)開采線、停采線、上下煤柱線內的采空區(qū),應加強防火灌漿。

(四)應有灌漿前疏水和灌漿后防止?jié){、透水的措施。

第二百三十四條 在灌漿區(qū)下部進行采掘前,必須查明灌漿區(qū)內的漿水積存情況。發(fā)現(xiàn)積存漿水,必須在采掘之前放出;在未放出前,嚴禁在灌漿區(qū)下部進行采掘工作。

第二百三十五條 采用阻化劑防滅火時,應遵守下列規(guī)定:

(一)選用的阻化劑材料不得污染井下空氣和危害人體健康。

(二)必須在設計中對阻化劑的種類和數(shù)量、阻化效果等主要參數(shù)作出明確規(guī)定。

(三)應采取防止阻化劑腐蝕機械設備、支架等金屬構件的措施。

第二百三十六條 采用凝膠防滅火時,應遵守下列規(guī)定:

(一)選用的凝膠和促凝劑材料,不得污染井下空氣和危害人體健康,使用時井巷空氣成分必須符合本規(guī)程第一百條的有關規(guī)定。

(二)編制的設計中應明確規(guī)定凝膠的配方、促凝時間和壓注量等參數(shù)。

(三)壓注的凝膠必須充填滿全部空間,其外表面應予噴漿封閉,并定期觀測,發(fā)現(xiàn)老化、干裂時,應予重新壓注。

第二百三十七條 采用均壓技術防滅火時,應遵守下列規(guī)定:

(一)應有完整的區(qū)域風壓和風阻資料以及完善的檢測手段。

(二)必須有專人定期觀測與分析采空區(qū)和火區(qū)的漏風量、漏風方向、空氣溫度、防火墻內外空氣壓差等的狀況,并記錄在專用的防火記錄簿內。

(三)改變礦井通風方式、主要通風機工況以及井下通風系統(tǒng)時,對均壓地點的均壓狀況必須及時進行調整,保證均壓狀態(tài)的穩(wěn)定。

(四)應經常檢查均壓區(qū)域內的巷道中風流流動狀態(tài),應有防止瓦斯積聚的安全措施。

第二百三十八條 采用氮氣防滅火時,必須遵守下列規(guī)定:

(一)氮氣源穩(wěn)定可靠。

(二)注入的氮氣濃度不小于97%。

(三)至少有1套專用的氮氣輸送管路系統(tǒng)及其附屬安全設施。

(四)有能連續(xù)監(jiān)測采空區(qū)氣體成分變化的監(jiān)測系統(tǒng)。

(五)有固定或移動的溫度觀測站(點)和監(jiān)測手段。

(六)有專人定期進行檢測、分析和整理有關記錄、發(fā)現(xiàn)問題及時報告處理等規(guī)章制度。

第二百三十九條 開采容易自燃和自燃的煤層、采用全部充填采煤法時,不得采用可燃物作充填材料,采空區(qū)和三角點必須充滿。

第二百四十條 開采容易自燃和自燃的煤層時,在采區(qū)開采設計中,必須預先選定構筑防火門的位置。當采煤工作面投產和通風系統(tǒng)形成后,必須按設計選定的防火門位置構筑好防火門墻,并儲備足夠數(shù)量的封閉防火門的材料。

采煤工作面回采結束后,必須在45天內進行永久性封閉。

第二百四十一條 開采容易自燃和自燃的煤層時,在采區(qū)開采設計中,必須明確選定自然發(fā)火觀測站或觀測點的位置并建立監(jiān)測系統(tǒng)、確定煤層自然發(fā)火的標志氣體和建立自然發(fā)火預測預報制度。所有檢測分析結果必須記錄在專用的防火記錄簿內,并定期檢查、分析整理,發(fā)現(xiàn)自然發(fā)火指標超過或達到臨界值等異常變化時,立即發(fā)出自然發(fā)火預報,采取措施進行處理。

第二百四十二條 采用放頂煤采煤法開采容易自燃和自燃的厚及特厚煤層時,必須編制防止采空區(qū)自然發(fā)火的設計,并遵守下列規(guī)定:

(一)根據(jù)防火要求和現(xiàn)場條件,應選用注入惰性氣體、灌注泥漿(包括粉煤灰泥漿)、壓注阻化劑、噴漿堵漏及均壓等綜合防火措施。

(二)有可靠的防止漏風和有害氣體泄漏的措施。

(三)建立完善的火災監(jiān)測系統(tǒng)。

第二百四十三條 在容易自燃和自燃的煤層中掘進巷道時,對巷道中出現(xiàn)的冒頂區(qū)必須及時進行防火處理,并定期檢查。

第二百四十四條 任何人發(fā)現(xiàn)井下火災時,應視火災性質、災區(qū)通風和瓦斯情況,立即采取一切可能的方法直接滅火,控制火勢,并迅速報告礦調度室。礦調度室在接到井下火災報告后,應立即按災害預防和處理計劃通知有關人員組織搶救災區(qū)人員和實施滅火工作。

礦值班調度和在現(xiàn)場的區(qū)、隊、班組長應依照災害預防和處理計劃的規(guī)定,將所有可能受火災威脅地區(qū)中的人員撤離,并組織人員滅火。電氣設備著火時,應首先切斷其電源;在切斷電源前,只準使用不導電的滅火器材進行滅火。

搶救人員和滅火過程中,必須指定專人檢查瓦斯、一氧化碳、煤塵、其他有害氣體和風向、風量的變化,還必須采取防止瓦斯、煤塵爆炸和人員中毒的安全措施。

第二百四十五條 封閉火區(qū)滅火時,應盡量縮小封閉范圍,并必須指定專人檢查瓦斯、氧氣、一氧化碳、煤塵以及其他有害氣體和風向、風量的變化,還必須采取防止瓦斯、煤塵爆炸和人員中毒的安全措施。

第三節(jié) 井下火區(qū)管理

第二百四十六條 煤礦企業(yè)必須繪制火區(qū)位置關系圖,注明所有火區(qū)和曾經發(fā)火的地點。每一處火區(qū)都要按形成的先后順序進行編號,并建立火區(qū)管理卡片。火區(qū)位置關系圖和火區(qū)管理卡片必須永久保存。

第二百四十七條 永久性防火墻的管理應遵守下列規(guī)定:

(一)每個防火墻附近必須設置柵欄、警標,禁止人員入內,并懸掛說明牌。

(二)應定期測定和分析防火墻內的氣體成分和空氣溫度。

(三)必須定期檢查防火墻外的空氣溫度、瓦斯?jié)舛龋阑饓韧饪諝鈮翰钜约胺阑饓w。發(fā)現(xiàn)封閉不嚴或有其他缺陷或火區(qū)有異常變化時,必須采取措施及時處理。

(四)所有測定和檢查結果,必須記入防火記錄簿。

(五)礦井作大的風量調整時,應測定防火墻內的氣體成分和空氣溫度。

(六)井下所有永久性防火墻都應編號,并在火區(qū)位置關系圖中注明。

防火墻的質量標準由煤礦企業(yè)統(tǒng)一制定。

第二百四十八條 封閉的火區(qū),只有經取樣化驗證實火已熄滅后,方可啟封或注銷。

火區(qū)同時具備下列條件時,方可認為火已熄滅:

(一)火區(qū)內的空氣溫度下降到30℃以下,或與火災發(fā)生前該區(qū)的日??諝鉁囟认嗤?/p>

(二)火區(qū)內空氣中的氧氣濃度降到5.0%以下。

(三)火區(qū)內空氣中不含有乙烯、乙炔,一氧化碳濃度在封閉期間內逐漸下降,并穩(wěn)定在0.001%以下。

(四)火區(qū)的出水溫度低于25℃,或與火災發(fā)生前該區(qū)的日常出水溫度相同。

(五)上述4項指標持續(xù)穩(wěn)定的時間在1個月以上。

第二百四十九條 啟封已熄滅的火區(qū)前,必須制定安全措施。

啟封火區(qū)時,應逐段恢復通風,同時測定回風流中有無一氧化碳。發(fā)現(xiàn)復燃征兆時,必須立即停止向火區(qū)送風,并重新封閉火區(qū)。

啟封火區(qū)和恢復火區(qū)初期通風等工作,必須由礦山救護隊負責進行,火區(qū)回風風流所經過巷道中的人員必須全部撤出。

在啟封火區(qū)工作完畢后的3天內,每班必須由礦山救護隊檢查通風工作,并測定水溫、空氣溫度和空氣成分。只有在確認火區(qū)完全熄滅、通風等情況良好后,方可進行生產工作。

第二百五十條 不得在火區(qū)的同一煤層的周圍進行采掘工作。

在同一煤層同一水平的火區(qū)兩側、煤層傾角小于35°的火區(qū)下部區(qū)段、火區(qū)下方鄰近煤層進行采掘時,必須編制設計,并遵守下列規(guī)定:

(一)必須留有足夠寬(厚)度的煤(巖)柱隔離火區(qū),回采時及回采后能有效隔離火區(qū),不影響火區(qū)的滅火工作。

(二)掘進巷道時,必須有防止誤冒、透火區(qū)的安全措施。

煤層傾角在35°以上的火區(qū)下部區(qū)段嚴禁進行采掘工作。

第7篇 煤礦井下從業(yè)人員應掌握法規(guī)要點-《煤礦安全規(guī)程》

《煤礦安全規(guī)程》是為了保障煤礦安全生產和職工人身安全,防止煤礦事故而制定的?!睹旱V安全規(guī)程》的修訂版自2011年3月1日起施行。

《煤礦安全規(guī)程》以安全生產法律法規(guī)為依據(jù),堅持煤礦安全生產方針,以先進的科學技術為導向,以安全生產實踐為基礎,結合我國煤礦技術和裝備水平的實際情況,逐步趨于完善和科學,具有權威性、強制性、實用性、規(guī)范性和可操作性等特點,是煤礦企業(yè)必須遵守的法定規(guī)程。

《煤礦安全規(guī)程》規(guī)定煤礦企業(yè)必須遵守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規(guī)程、標準和技術規(guī)范,建立各類人員安全生產責任制;明確了職工有權制止違章作業(yè)、拒絕違章指揮。井工部分規(guī)定了開采、“一通三防”管理、提升運輸管理、機電管理,以及爆破作業(yè)涉及的安全生產行為標準。露天部分規(guī)范了采剝、運輸、排土、滑坡和水火防治、電氣及設備檢修標準。職業(yè)危害部分規(guī)定了必須做好職業(yè)危害的防治與管理工作,以及職業(yè)衛(wèi)生勞動保護工作,使職工健康得到保護。

第8篇 煤礦安全規(guī)程(六)

第六章 防治水

第一節(jié)一般規(guī)定

第二百五十一條 煤礦企業(yè)應查明礦區(qū)和礦井的水文地質條件,編制中長期防治水規(guī)劃和年度防治水計劃,并組織實施。

煤礦企業(yè)必須定期收集、調查和核對相鄰煤礦和廢棄的老窯情況,并在井上、下工程對照圖上標出其井田位置、開采范圍、開采年限、積水情況。

第二百五十二條 水文地質條件復雜的礦井,必須針對主要含水層(段)建立地下水動態(tài)觀測系統(tǒng),進行地下水動態(tài)觀測、水害預報,并制定相應的“探、防、堵、截、排”綜合防治措施。

第二百五十三條 煤礦企業(yè)每年雨季前必須對防治水工作進行全面檢查。

雨季受水威脅的礦井,應制定雨季防治水措施,并應組織搶險隊伍,儲備足夠的防洪搶險物資。

第二節(jié) 地面防治水

第二百五十四條 煤礦企業(yè)必須查清礦區(qū)及其附近地面水流系統(tǒng)的匯水、滲漏情況,疏水能力和有關水利工程情況,掌握當?shù)貧v年降水量和最高洪水位資料,建立疏水、防水和排水系統(tǒng)。

第二百五十五條 井口和工業(yè)場地內建筑物的高程必須高于當?shù)貧v年最高洪水位;在山區(qū)還必須避開可能發(fā)生泥石流、滑坡的地段。

井口及工業(yè)場地內建筑物的高程低于當?shù)貧v年最高洪水位時,必須修筑堤壩、溝渠或采取其他防排水措施。

第二百五十六條 井口附近或塌陷區(qū)內外的地表水體可能潰入井下時,必須采取措施,并遵守下列規(guī)定:

(一)嚴禁開采煤層露頭的防水煤柱。

(二)容易積水的地點應修筑溝渠,排泄積水。修筑溝渠時,應避開露頭、裂隙和導水巖層。特別低洼地點不能修筑溝渠排水時,應填平壓實;如果范圍太大無法填平時,可建排洪站排水,防止積水滲入井下。

(三)礦井受河流、山洪和滑坡威脅時,必須采取修筑堤壩、泄洪渠和防止滑坡的措施。

(四)排到地面的礦井水,必須妥善處理,避免再滲入井下。

(五)對漏水的溝渠和河床,應及時堵漏或改道。地面裂縫和塌陷地點必須填塞,填塞工作必須有安全措施,防止人員陷入塌陷坑內。

(六)每次降大到暴雨時和降雨后,必須派專人檢查礦區(qū)及其附近地面有無裂縫、老窯陷落和巖溶塌陷等現(xiàn)象。發(fā)現(xiàn)漏水情況,必須及時處理。

第二百五十七條 嚴禁將矸石、爐灰、垃圾等雜物堆放在山洪、河流可能沖刷到的地段。

第二百五十八條 使用中的鉆孔,必須安裝孔口蓋。報廢的鉆孔必須及時封孔。

第三節(jié) 井下防治水

第二百五十九條 相鄰礦井的分界處,必須留防水煤柱。礦井以斷層分界時,必須在斷層兩側留有防水煤柱。

防水煤柱的尺寸,應根據(jù)相鄰礦井的地質構造、水文地質條件、煤層賦存條件、圍巖性質、開采方法以及巖層移動規(guī)律等因素,在礦井設計中規(guī)定。

已留設的防水煤柱需變動時,必須重新編制設計,報省級煤炭管理部門審批。

嚴禁在各種防隔水煤柱中采掘。

第二百六十條 井巷出水點的位置及其水量,有積水的井巷及采空區(qū)的積水范圍、標高和積水量,必須繪在采掘工程平面圖上。

在水淹區(qū)域應標出探水線的位置。采掘到探水線位置時,必須探水前進。

第二百六十一條 每次降大到暴雨時和降雨后,應及時觀測井下水文變化情況,并向礦調度室報告。

第二百六十二條 水淹區(qū)積水面以下的煤巖層中的采掘工作,應在排除積水以后進行;如果無法排除積水,必須編制設計,按管理權限報縣級以上煤炭管理部門審批后,方可進行。

第二百六十三條 在有水或未固結的灌漿區(qū)、有淤泥的廢棄井巷、巖石洞穴附近采掘時,必須執(zhí)行本規(guī)程第二百六十條、第二百六十二條的規(guī)定。

第二百六十四條 開采水淹區(qū)域下的廢棄防水煤柱時,必須制訂安全措施,并按管理權限報縣級以上煤炭管理部門審批。

第二百六十五條 井田內有與河流、湖泊、溶洞、含水層等有水力聯(lián)系的導水斷層、裂隙(帶)、陷落柱時,必須查出其確切位置,并按規(guī)定留設防水煤(巖)柱。

巷道必須穿過上述構造時,必須探水前進。如果前方有水,應超前預注漿封堵加固,必要時預先建筑防水閘門或采取其他防治水措施。

第二百六十六條 采掘工作面或其他地點發(fā)現(xiàn)有掛紅、掛汗、空氣變冷、出現(xiàn)霧氣、水叫、頂板淋水加大、頂板來壓、底板鼓起或產生裂隙出現(xiàn)滲水、水色發(fā)渾、有臭味等突水預兆時,必須停止作業(yè),采取措施,立即報告礦調度室,發(fā)出警報,撤出所有受水威脅地點的人員。

第二百六十七條 礦井必須作好采區(qū)、工作面水文地質探查工作,選用物探、鉆探、化探和水文地質實驗等手段查明構造發(fā)育情況及其導水性,主要含水層厚度、巖性、水質、水壓以及隔水層巖性和厚度等。

第二百六十八條 煤層頂板有含水層和水體存在時,應當觀測“三帶”發(fā)育高度。當導水裂隙帶范圍內的含水層或老空積水影響安全開采時,必須超前探放水并建立疏排水系統(tǒng)。

第二百六十九條 承壓含水層與開采煤層之間的隔水層能承受的水頭值大于實際水頭值時,可以“帶水壓開采”,但必須制訂安全措施,按管理權限報縣級以上煤炭管理部門審批。

第二百七十條 承壓含水層與開采煤層之間的隔水層能承受的水頭值小于實際水頭值時,開采前必須采取下列措施,并按管理權限報縣級以上煤炭管理部門審批:

(一)采取疏水降壓的方法,把承壓含水層的水頭值降到隔水層能承受的安全水頭值以下,并制訂安全措施。

(二)承壓含水層不具備疏水降壓條件時,必須采取建筑防水閘門、注漿加固底板、留設防水煤柱、增加抗災強排能力等防水措施。

第二百七十一條 水文地質條件復雜的礦井,當開拓到設計水平,只有在建成防、排水系統(tǒng)后,方可開始向有突水危險地區(qū)開拓掘進。

第二百七十二條 煤系底部有強巖溶承壓含水層時,主要運輸巷和主要回風巷必須布置在不受水威脅的層位中,并以石門分區(qū)隔離開采。

第二百七十三條 水文地質條件復雜或有突水淹井危險的礦井,必須在井底車場周圍設置防水閘門。在其他有突水危險的地區(qū),只有在其附近設置防水閘門后,方可掘進。

防水閘門應符合下列要求:

(一)防水閘門必須采用定型設計。

(二)防水閘門的施工及其質量,必須符合設計要求。閘門和閘門硐室不得漏水。

(三)防水閘門硐室前、后兩端,應分別砌筑不小于5m的混凝土護碹,碹后用混凝土填實,不得空幫、空頂。防水閘門硐室和護碹必須采用高標號水泥進行注漿加固,注漿壓力應符合設計要求。

(四)防水閘門來水一側15~25m處,應加設1道擋物篦子門。防水閘門與篦子門之間,不得停放車輛或堆放雜物。來水時先關篦子門,后關防水閘門。如果采用雙向防水閘門,應在兩側各設1道篦子門。

(五)通過防水閘門的軌道、電機車架空線、帶式輸送機等必須靈活易拆;通過防水閘門墻體的各種管路和安設在閘門外側的閘閥的耐壓能力,都必須與防水閘門所設計壓力相一致;電纜、管道通過防水閘門墻體時,必須用堵頭和閥門封堵嚴密,不得漏水。

(六)防水閘門必須安設觀測水壓的裝置,并有放水管和放水閘閥。

(七)防水閘門竣工后,必須按設計要求進行驗收;對新掘進巷道內建筑的防水閘門,必須進行注水耐壓試驗,水閘門內巷道的長度不得大于15m,試驗的壓力不得低于設計水壓,其穩(wěn)壓時間應在24h以上,試壓時應有專門安全措施。

第二百七十四條 防水閘門必須靈活可靠,并保證每年進行2次關閉試驗,其中1次應在雨季前進行,關閉閘門所用的工具和零配件必須專人保管,專門地點存放,不得挪用丟失。

第二百七十五條 井筒穿過含水層段的井壁結構應采用防水混凝土或設置隔水層。

第二百七十六條 井巷揭穿含水層、地質構造帶前,必須編制探放水和注漿堵水設計。

井巷揭露的主要出水點或地段,必須進行水溫、水量、水質等地下水動態(tài)和松散含水層涌水含砂量綜合觀測和分析,防止滯后突水。

第二百七十七條 立井基巖段施工應遵循快速、打干井的原則,并遵守下列規(guī)定:

(一)單層涌水量小于10m3/h的含水層段,應強行穿過。

(二)單層涌水量大于10m3/h的含水層段,應預注漿堵水。

(三)單層涌水量大于10m3/h,且含水層層數(shù)多,層段又較集中的地段,應進行地面預注漿。

(四)單層涌水量大于10m3/h,但含水層層數(shù)少,或層段分散的地段,應進行工作面預注漿或短探、短注、短掘。

第四節(jié) 井下排水

第二百七十八條 主要排水設備應符合下列要求:

(一)水泵:必須有工作、備用和檢修的水泵。工作水泵的能力,應能在20h內排出礦井24h的正常涌水量(包括充填水及其他用水)。備用水泵的能力應不小于工作水泵能力的70%。工作和備用水泵的總能力,應能在20h內排出礦井24h的最大涌水量。檢修水泵的能力應不小于工作水泵能力的25%。水文地質條件復雜的礦井,可在主泵房內預留安裝一定數(shù)量水泵的位置。

(二)水管:必須有工作和備用的水管。工作水管的能力應能配合工作水泵在20h內排出礦井24h的正常涌水量。工作和備用水管的總能力,應能配合工作和備用水泵在20h內排出礦井24h的最大涌水量。

(三)配電設備:應同工作、備用以及檢修水泵相適應,并能夠同時開動工作和備用水泵。

有突水淹井危險的礦井,可另行增建抗災強排能力泵房。

第二百七十九條 主要泵房至少有2個出口,一個出口用斜巷通到井筒,并應高出泵房底板7m以上;另一個出口通到井底車場,在此出口通路內,應設置易于關閉的既能防水又能防火的密閉門。泵房和水倉的連接通道,應設置可靠的控制閘門。

第二百八十條 主要水倉必須有主倉和副倉,當一個水倉清理時,另一個水倉能正常使用。

新建、改擴建礦井或生產礦井的新水平,正常涌水量在1000m3/h以下時,主要水倉的有效容量應能容納8h的正常涌水量。

正常涌水量大于1000m3/h的礦井,主要水倉有效容量可按下式計算:

v=2(q+3000)

式中 v--主要水倉的有效容量,m3;

q--礦井每小時正常涌水量,m3。

但主要水倉的總有效容量不得小于4h的礦井正常涌水量。

采區(qū)水倉的有效容量應能容納4h的采區(qū)正常涌水量。

礦井最大涌水量和正常涌水量相差特大的礦井,對排水能力、水倉容量應編制專門設計。

水倉進口處應設置篦子。對水砂充填、水力采煤和其他涌水中帶有大量雜質的礦井,還應設置沉淀池。水倉的空倉容量必須經常保持在總容量的50%以上。

第二百八十一條 水泵、水管、閘閥、排水用的配電設備和輸電線路,必須經常檢查和維護。在每年雨季以前,必須全面檢修1次,并對全部工作水泵和備用水泵進行1次聯(lián)合排水試驗,發(fā)現(xiàn)問題,及時處理。

水倉、沉淀池和水溝中的淤泥,應及時清理,每年雨季前必須清理1次。

第二百八十二條 對基巖段富水性較強的深井,應在井筒中部設置相應排水能力的轉水站。

第二百八十三條 井筒開鑿到底后,井底附近必須設置具有一定能力的臨時排水設施,保證臨時變電所、臨時水倉形成之前的施工安全。

第二百八十四條 在建礦井在永久排水系統(tǒng)形成之前,各施工區(qū)必須設置臨時排水系統(tǒng),并保證有足夠的排水能力。

第五節(jié) 探放水

第二百八十五條 礦井必須作好水害分析預報,堅持有疑必探,先探后掘的探放水原則。

探水或接近積水地區(qū)掘進前或排放被淹井巷的積水前,必須編制探放水設計,并采取防止瓦斯和其他有害氣體危害等安全措施。

探水眼的布置和超前距離,應根據(jù)水頭高低、煤(巖)層厚度和硬度以及安全措施等在探放水設計中具體規(guī)定。

第二百八十六條 采掘工作面遇到下列情況之一時,必須確定探水線進行探水:

(一)接近水淹或可能積水的井巷、老空或相鄰煤礦時。

(二)接近含水層、導水斷層、溶洞和導水陷落柱時。

(三)打開隔離煤柱放水時。

(四)接近可能與河流、湖泊、水庫、蓄水池、水井等相通的斷層破碎帶時。

(五)接近有出水可能的鉆孔時。

(六)接近有水的灌漿區(qū)時。

(七)接近其他可能出水地區(qū)時。

經探水確認無突水危險后,方可前進。

第二百八十七條 煤系底部有強承壓含水層并有突水危險的工作面,在開采前,必須編制探放水設計,明確安全措施。

第二百八十八條 安裝鉆機探水前,必須遵守下列規(guī)定:

(一)加強鉆場附近的巷道支護,并在工作面迎頭打好堅固的立柱和攔板。

(二)清理巷道,挖好排水溝。探水鉆孔位于巷道低洼處時,必須配備與探放水量相適應的排水設備。

(三)在打鉆地點或附近安設專用電話。

(四)測量和防探水人員必須親臨現(xiàn)場,依據(jù)設計,確定主要探水孔的位置、方位、角度、深度以及鉆孔數(shù)目。

第二百八十九條 預計水壓較大的地區(qū),探水鉆進之前,必須先安好孔口管和控制閘閥,進行耐壓試驗,達到設計承受的水壓后,方準繼續(xù)鉆進。特別危險的地區(qū),應有躲避場所,并規(guī)定避災路線。

第二百九十條 鉆孔內水壓過大時,應采用反壓和有防噴裝置的方法鉆進,并有防止孔口管和煤(巖)壁突然鼓出的措施。

第二百九十一條 鉆進時,發(fā)現(xiàn)煤巖松軟、片幫、來壓或鉆孔中的水壓、水量突然增大,以及有頂鉆等異狀時,必須停止鉆進,但不得拔出鉆桿,現(xiàn)場負責人員應立即向礦調度室報告,并派人監(jiān)測水情。如果發(fā)現(xiàn)情況危急時,必須立即撤出所有受水威脅地區(qū)的人員,然后采取措施,進行處理。

第二百九十二條 探放老空水前,首先要分析查明老空水體的空間位置、積水量和水壓。老空積水區(qū)高于探放水點位置時,只準用鉆機探放水。探放水孔必須打中老空水體,并要監(jiān)視放水全過程,核對放水量,直到老空水放完為止。

鉆孔接近老空,預計可能有瓦斯或其他有害氣體涌出時,必須有瓦斯檢查工或礦山救護隊員在現(xiàn)場值班,檢查空氣成分。如果瓦斯或其他有害氣體濃度超過本規(guī)程規(guī)定時,必須立即停止鉆進,切斷電源,撤出人員,并報告礦調度室,及時處理。

第二百九十三條 鉆孔放水前,必須估計積水量,根據(jù)礦井排水能力和水倉容量,控制放水流量;放水時,必須設專人監(jiān)測鉆孔出水情況,測定水量、水壓,做好記錄。若水量突然變化,必須及時處理,并立即報告礦調度室。

第二百九十四條 排除井筒和下山的積水以及恢復被淹井巷前,必須有礦山救護隊檢查水面上的空氣成分,發(fā)現(xiàn)有害氣體,必須及時處理。

排水過程中,如有被水封住的有害氣體突然涌出的可能,必須制定安全措施。

第9篇 煤礦安全規(guī)程(十)

第十章 煤礦救護

第一節(jié)一般規(guī)定

第四百九十二條 礦山救護隊是處理礦井火、瓦斯、煤塵、水、頂板等災害的專業(yè)隊伍;礦山救護隊員是煤礦井下一線特種作業(yè)人員。

第四百九十三條 所有煤礦必須有礦山救護隊為其服務。煤礦企業(yè)應設立礦山救護隊,不具備單獨設立礦山救護隊條件的煤礦企業(yè),應與就近的救護隊簽訂救護協(xié)議或聯(lián)合建立礦山救護隊;否則,不得生產。

礦山救護隊至服務礦井的距離以行車時間不超過30min為限。

第四百九十四條 礦山救護隊必須經國家煤礦安全監(jiān)察局進行資質認證,取得合格證后方可從事礦山救護工作。

第四百九十五條 任何人不得調動礦山救護隊、救護裝備和救護車輛從事與礦山救護無關的工作。

第四百九十六條 礦山救護隊每月至少進行1次佩戴氧氣呼吸器的訓練,每次佩戴氧氣呼吸器的時間不少于3h;每季至少進行1次高溫濃煙演習訓練。

第四百九十七條 礦山救護隊必須備有服務礦井的通風系統(tǒng)圖和災害預防和處理計劃等技術資料。

礦山救護隊應根據(jù)服務礦井主要災害類型制定預處理方案,并進行訓練演習。

第四百九十八條 制定需礦山救護隊執(zhí)行的排放瓦斯、啟封火區(qū)、震動爆破、反風演習等安全技術工作的安全措施時,礦山救護隊必須參加。

礦山救護隊從事井下安全技術工作時,必須攜帶氧氣呼吸器及相關儀器裝備,并按規(guī)定佩用氧氣呼吸器。

第四百九十九條 礦山救護大隊應由不少于2個中隊組成,是本礦區(qū)的救護指揮中心和演習訓練、培訓中心。

礦山救護中隊應由不少于3個救護小隊組成。救護中隊每天應有2個小隊分別值班、待機。

救護小隊應由不少于9人組成。

煤礦企業(yè)可根據(jù)需要建立輔助救護隊,業(yè)務上受礦山救護隊指導。

第五百條 礦井發(fā)生重、特大事故時,應設立醫(yī)療站,對遇險人員進行急救,并做好記錄。

第二節(jié) 救護指戰(zhàn)員

第五百零一條 礦山救護隊大、中隊長應由熟悉礦山救護業(yè)務,具有相應的煤礦專業(yè)知識,從事煤礦生產、安全、技術管理工作5年以上和礦山救護工作3年以上的人員擔任。

第五百零二條 礦山救護大隊指揮員年齡不應超過55歲,礦山救護中隊指揮員不應超過45歲,救護隊員不應超過40歲,其中35歲以下隊員應保持在2/3以上。指戰(zhàn)員每年應進行1次身體檢查。對身體不合格或超齡人員應及時調整。

第五百零三條 新招收的礦山救護隊員,應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年齡在25周歲以下,從事井下工作1年以上。

新礦山救護隊員必須經過3個月的基礎培訓,再經過3個月的編隊實習,并綜合考評合格后,才能成為正式礦山救護隊員。

新招收的輔助救護隊員必須經過45天的救護知識基礎培訓,經考試合格后,才能成為正式輔助救護隊員。

第五百零四條 礦山救護隊員、輔助救護隊員,每年必須接受2周的再培訓和知識更新教育。

第三節(jié) 救護裝備與設施

第五百零五條 礦山救護隊及其指戰(zhàn)員的最低技術裝備標準應符合表12、表13、表14的規(guī)定救護裝備、器材、防護用品和安全檢測儀器、儀表,必須符合國家標準或行業(yè)標準。

第五百零六條 礦山救護隊技術裝備必須專人管理,定期檢查維護;礦山救護車必須專車專用,并定期保養(yǎng)維護,保持戰(zhàn)備狀態(tài)。

氧氣呼吸器連續(xù)3個月沒有使用的,清凈罐內的二氧化碳吸收劑必須更換。礦山救護隊所使用的氫氧化鈣及氧氣,必須按規(guī)定進行化驗。氧氣純度不得低于98%,其他要求應符合醫(yī)用氧氣的標準。二氧化碳吸收劑必須每季度化驗1次,確保二氧化碳吸收率不低于30%,二氧化碳含量不大于4%,水分保持在15%~21%之間。嚴禁使用不符合標準的氫氧化鈣和氧氣。氧氣瓶必須符合國家壓力容器規(guī)定標準,每3年必須進行除銹清洗、水壓試驗,達不到標準的不得使用。

第五百零七條 高倍數(shù)泡沫滅火機、惰性氣體發(fā)生裝置等礦山救護大型設備,應每季檢查、演習1次。

第五百零八條 氧氣充填泵在20mpa壓力情況下不得漏油、漏氣、漏水。充填室內儲存的大氧氣瓶不得少于5個,其壓力在10mpa以上,空氧氣瓶和充滿的氧氣瓶應分別存放。

新購進或經水壓試驗后的氧氣瓶,必須進行2次充、放氧氣后,方可使用。

第五百零九條 礦山救護隊應具有分析化驗礦井災區(qū)空氣成分的能力。

礦山救護隊應自備礦燈充電室,并指定專人管理,保證救災用燈。

第四節(jié) 搶救指揮

第五百一十條 礦井發(fā)生重大事故后,必須立即成立搶救指揮部并設立地面基地。礦山救護隊隊長為搶救指揮部成員。

第五百一十一條 礦山救護隊隊長對礦山救護隊搶救工作具體負責。如與其他礦山救護隊聯(lián)合作戰(zhàn)時,應成立礦山救護聯(lián)合作戰(zhàn)部,由服務于發(fā)生事故的煤礦企業(yè)的礦山救護隊隊長擔任作戰(zhàn)部指揮,協(xié)調各礦山救護隊戰(zhàn)斗行動。

第五百一十二條 礦井發(fā)生火、瓦斯、煤塵等重大事故后,必須首先組織礦山救護隊進行偵察,探明災區(qū)情況。搶救指揮部應根據(jù)災害性質、發(fā)生地點、波及范圍、人員分布、救災的人力和物力,制定搶救方案。

第五百一十三條 為保證重大事故井下?lián)尵裙ぷ鞯捻樌M行,應在靠近災區(qū)的安全地點設立井下基地。井下基地指揮由指揮部選派具有救護知識的人員擔任。

井下基地應有礦山救護隊指揮員、待機小隊和急救員值班,并設有通往指揮部和災區(qū)的電話,備有必要的救護裝備和器材。

井下基地電話應專人看守并做好記錄,井下基地指揮員應經常與搶救指揮部、災區(qū)工作的救護小隊保持聯(lián)系。

井下救災過程中應由專人檢測風流和有害氣體濃度;災情突然發(fā)生變化時,井下基地指揮員應采取應急措施,并及時向指揮部報告。

第五節(jié) 災變處理

第五百一十四條 礦山救護隊值班員必須24h值班。

值班員接聽事故電話時,應在問清和記錄事故地點、時間、類別、遇險遇難人員數(shù)量、通知人姓名及單位后,立即發(fā)出警報,并向指揮員報告。

聽到警報后,礦山救護隊必須在1min內出動;待機小隊立即轉入值班。發(fā)生的事故為火災、瓦斯或煤塵爆炸及煤(巖)與瓦斯(二氧化碳)突出事故時,待機小隊應與值班小隊一起出發(fā)。

第五百一十五條 礦山救護隊到達事故礦井后,指揮員應立即趕到搶救指揮部;救護隊員必須按事故類別整理攜帶裝備,做好搶救準備。

指揮員接受任務后,必須立即向救護小隊下達任務,并說明事故情況、救災重點、行動計劃、行動路線、安全措施和注意事項。

嚴禁使用混合小隊。

第五百一十六條 進入災區(qū)的救護小隊隊員不得少于6人,進入前必須檢查氧氣呼吸器,氧氣壓力不得低于18mpa,并按規(guī)定佩戴和使用。

救護小隊必須攜帶1臺全面罩氧氣呼吸器和不低于18mpa壓力的2個備用氧氣瓶,以及氧氣呼吸器工具和備件袋。

如不能確認井筒和井底車場無有害氣體,救護隊員必須在地面將氧氣呼吸器佩戴好。

第五百一十七條 在窒息區(qū)或有中毒危險區(qū)工作時,救護小隊長應使隊員保持在彼此能看到或聽到信號的范圍內;任何情況下嚴禁指戰(zhàn)員單獨行動,嚴禁通過口具講話或摘掉口具講話;救護小隊長應經常觀察隊員呼吸器的氧氣壓力,并根據(jù)氧氣壓力最低的1名隊員確定整個小隊的返回時間。

第五百一十八條 進入災區(qū)從事救護工作時,任何情況下氧氣呼吸器都必須保留不低于5mpa的壓力;發(fā)現(xiàn)有隊員身體不適或氧氣呼吸器發(fā)生故障難以排除時,全小隊必須立即撤出。

第五百一十九條 礦山救護隊員在災區(qū)工作1個呼吸器班后,應至少休息8h,才能重新佩戴氧氣呼吸器工作。

第五百二十條 礦山救護隊指揮員應親自組織和參加偵察工作。在布置偵察任務時,必須向所有隊員說明所了解的各種情況,應做到偵察任務清楚、行進路線明確,小隊的行進方向、時間應標在圖紙上。

第五百二十一條 礦山救護隊偵察時,應做到:

(一)井下基地設待機小隊,并用災區(qū)電話與偵察小隊保持不斷聯(lián)系。

(二)進入災區(qū)偵察,必須攜帶必要的裝備。視線不清時應用探險棍探測前進,隊員之間要用聯(lián)絡繩聯(lián)結。

(三)偵察小隊進入災區(qū)前,應考慮退路被堵后應采取的措施,規(guī)定返回的時間,并用災區(qū)電話與井下基地保持聯(lián)絡。小隊應按規(guī)定時間原路返回,如果不能按原路返回,應經布置偵察任務的指揮員同意。如果沒有按時返回或通訊中斷,待機小隊應立即進入救援。

(四)偵察行進中,應在巷道交叉口設明顯的路標,防止返回時走錯路線。

(五)進入災區(qū)時,小隊長在隊列之前,副小隊長在隊列之后,返回時與此相反。在搜索遇險遇難人員時,小隊隊形應與巷道中線斜交前進。

(六)偵察小隊人員應有明確分工,分別檢查通風、氣體含量、溫度、頂板等情況,并做好記錄,把偵察結果標記在圖紙上。

(七)在遠距離和復雜巷道中偵察時,可組織幾個小隊分區(qū)段偵察。發(fā)現(xiàn)遇險人員應積極搶救,并護送到通風巷道或井下基地。在發(fā)現(xiàn)遇險人員的地點要檢查氣體,并做好標記。

(八)偵察工作要仔細認真,做到有巷必到,凡走過的巷道要標注留名,并繪出偵察線路示意圖。

(九)偵察結束后,小隊長應立即向布置偵察任務的指揮員匯報偵察結果。

第五百二十二條 處理礦井火災事故時應遵循下列原則:

(一)控制煙霧的蔓延,不致危及井下人員安全。

(二)防止火災擴大。

(三)防止引起瓦斯、煤塵爆炸,防止火風壓引起風流逆轉而造成危害。

(四)保證救災人員的安全,并有利于搶救遇險人員。

(五)創(chuàng)造有利的滅火條件。

第五百二十三條 進風井口、井筒、井底車場、主要進風巷和硐室發(fā)生火災時,為搶救井下工作人員,應進行全礦井反風。指揮部下達反風命令前,必須將火源進風側的人員撤出,并采取阻止火災蔓延的措施。

采取風流短路措施時,必須將受影響區(qū)域內的人員全部撤出。

多臺主要通風機聯(lián)合通風的礦井反風時,要保證非事故區(qū)域的主要通風機先反風,事故區(qū)域的主要通風機后反風。

第五百二十四條 處理火災事故過程中,必須指定專人檢查瓦斯和煤塵,觀測災區(qū)氣體和風流變化。當瓦斯?jié)舛冗_到2.0%以上、并繼續(xù)增加有爆炸危險時,礦山救護隊必須將全部人員立即撤到安全地點,然后采取措施,排除爆炸危險。

滅火工作必須從火源進風側進行。用水滅火時,水流應從火源外圍噴射,逐步逼向火源的中心;必須有充足的風量和暢通的回風巷,防止水煤氣爆炸。

第五百二十五條 撲滅上、下山巷道火災時,必須采取防止火風壓造成風流逆轉的措施。

第五百二十六條 撲滅硐室火災時,應遵守下列規(guī)定:

(一)爆炸材料庫著火時,應首先將雷管運出,然后將其他爆炸材料運出;因高溫運不出時,應關閉防火門,退至安全地點。

(二)絞車房著火時,應將火源下方的礦車固定,防止燒斷鋼絲繩造成跑車傷人。

(三)蓄電池電機車庫著火時,必須切斷電源,采取措施,防止氫氣爆炸。

第五百二十七條 礦山救護隊處理掘進工作面火災時,應保持原有的通風狀態(tài),進行偵察后再采取措施。

第五百二十八條 采用隔絕法封閉火區(qū)救災時,應遵循下列原則:

(一)在保證安全的情況下,盡量縮小封閉范圍。

(二)有瓦斯、煤塵爆炸危險時,應設置防爆墻,在防爆墻的掩護下建立永久密閉墻。

(三)需要封閉多條巷道時,應根據(jù)具體情況確定封閉順序。

(四)火區(qū)臨時封閉后,人員應立即撤出危險區(qū)。進入檢查或加固密閉墻時,要在確保安全的情況下進行。

(五)密閉的火區(qū)中發(fā)生爆炸密閉墻被破壞時,嚴禁派救護隊恢復密閉墻或探險,應在較遠的安全地點重新建造密閉。

第五百二十九條 礦山救護隊在高溫區(qū)進行救護工作時,救護隊員進入高溫區(qū)的時間不得超過表15規(guī)定。

第五百三十條 處理爆炸事故時,救護小隊進入災區(qū)必須遵守下列規(guī)定:

(一)進入前切斷災區(qū)電源。

(二)檢查災區(qū)內各種有害氣體的濃度、溫度及通風設施破壞情況,發(fā)現(xiàn)有再次爆炸危險時,必須立即撤到安全地點。

(三)穿過支架被破壞的巷道時,要架好臨時支架。

(四)通過支護不好的地點時,救護隊員要保持一定的距離按順序通過。

(五)進入災區(qū)行動要謹慎,防止碰撞產生火花,引起爆炸。

(六)確知人員已經犧牲時,必須先恢復災區(qū)通風,再進行處理。

第五百三十一條 發(fā)生煤(巖)與瓦斯突出事故,不得停風和反風,防止風流紊亂擴大災情。如通風系統(tǒng)及設施被破壞,應設置風障、臨時風門及安裝局部通風機恢復通風。

恢復突出區(qū)通風時,應以最短的路線將瓦斯引入回風巷。回風井口50m范圍內不得有火源,并設專人監(jiān)視。

是否停電應根據(jù)井下實際情況決定。

第五百三十二條 處理煤(巖)與二氧化碳突出事故時,除執(zhí)行本規(guī)程第五百三十一條外,還必須加大災區(qū)風量,迅速搶救遇險人員。礦山救護隊進入災區(qū)時要戴好防護眼鏡。

第五百三十三條 處理水災事故時,礦山救護隊到達事故礦井后,要了解災區(qū)情況、水源、事故前人員分布、礦井具有生存條件的地點及其進入的通道等,并根據(jù)被堵人員所在地點的空間、氧氣、瓦斯?jié)舛纫约熬瘸霰焕藛T所需的大致時間制定相應救災方案。

第10篇 煤礦安全規(guī)程(十二)

第二章 采 剝

第一節(jié) 臺 階

第五百四十八條 挖掘機采裝的臺階高度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一)不需爆破的巖土臺階高度不得大于最大挖掘高度。

(二)需爆破的堅硬煤、巖臺階,爆破后爆堆高度不得大于最大挖掘高度的1.1~1.2倍,臺階頂部不得有懸浮大塊。

(三)上裝車臺階高度不得大于最大卸載高度與運輸容器高度及卸載安全高度之和的差。

第五百四十九條 露天采場最終邊坡的臺階坡面角和邊坡角,必須符合最終邊坡設計要求。

第五百五十條 最小工作平盤寬度,必須保證采掘、運輸設備的安全運行和供電線路、電信線路、供水管路、排水溝等的正常布置。

第二節(jié) 穿 孔

第五百五十一條 穿孔作業(yè)必須按穿孔參數(shù)設計要求進行,并配備除塵設施。

第五百五十二條 穿孔機在有老空的工作面穿孔時,必須制定安全措施,并在專業(yè)人員指揮下進行。

第五百五十三條 穿孔機進行穿孔作業(yè)和走行時,履帶邊緣與坡頂線的距離不得小于表16規(guī)定。

穿鑿邊行孔時,穿孔機應垂直于臺階坡頂線或調角布置(最小夾角不小于45°)。在有順層滑坡危險區(qū),必須壓碴穿孔。

第五百五十四條 穿孔機在高壓線下通過時,鉆架頂端與高壓線的最小垂直距離不得小于1m;在作業(yè)和行走時,鉆架與高壓線的水平距離不得小于2m。走行時必須保證安全,必要時事先落好鉆架。

第三節(jié) 爆 破

第五百五十五條 爆炸材料的購買、運輸、貯存、使用和銷毀,永久性爆炸材料庫建筑結構及各種防護措施,庫區(qū)的內、外部安全距離等都必須符合國家有關法規(guī)和標準的規(guī)定。

第五百五十六條 爆破作業(yè)使用的器材,必須符合國家或行業(yè)標準。露天煤礦爆破作業(yè),必須遵守《爆破安全規(guī)程》的規(guī)定。

第五百五十七條 運輸爆炸材料應使用專用車輛。專用車輛必須保持完好狀態(tài),車箱底部鋪設膠皮,頂部備有篷布,車輛上裝設防靜電裝置和滅火器。車輛的排氣管應符合安全規(guī)定。

運輸爆炸材料的車輛必須有明顯的標志,必須按指定路線行駛。行駛中不得與其他車輛搶行,嚴禁隨意停車、無關人員搭乘和進入加油站加油。冬季在冰雪路面上行駛時,應有防滑措施。

運輸爆炸材料的鐵路車輛必須符合鐵路運輸?shù)挠嘘P規(guī)定。用汽車裝運爆炸材料時,裝運量不得超過汽車額定裝載量的80%,并用苫布蓋好、綁牢。

嚴禁炸藥、雷管同車裝運。

第五百五十八條 運輸爆炸材料的車輛必須專人押運,裝卸和運輸過程中嚴禁裝卸、押運人員攜帶火柴、打火機等點火物品,嚴禁穿釘子鞋。

采用銨油炸藥混裝車和乳化炸藥車時,必須對裝料、混藥、裝車、運輸和裝藥等作業(yè)制定安全措施。

第五百五十九條 爆炸材料車到達爆破地點后,爆破人員應對爆炸材料進行檢查驗收,無誤后雙方簽字蓋章。

第五百六十條 爆炸材料的領用、保管和使用必須嚴格執(zhí)行帳、卡、物一致的管理制度。

嚴禁發(fā)放和使用變質失效的炸藥。

第五百六十一條 爆破后剩余的爆炸材料,必須當天退回爆炸材料庫,嚴禁在工地存放和銷毀。

第五百六十二條 在爆破區(qū)域內放置和使用爆炸材料過程中,20m以內嚴禁煙火,10m以內嚴禁非工作人員進入。

第五百六十三條 炮孔的裝藥和充填必須遵守下列規(guī)定:

(一)裝藥前在爆破區(qū)兩端插好警戒旗,嚴禁與工作無關人員和車輛進入爆破區(qū)。

(二)雷管腳線、導爆索、導爆管的連線和裝藥布設必須由專人負責。

(三)裝藥時,每個炮孔同時操作人員不應超過3人,嚴禁向炮孔內投擲起爆具和受沖擊易爆的炸藥,嚴禁使用塑料、金屬或帶金屬包頭的炮桿。

(四)炮孔卡堵或雷管腳線及導爆索損壞時應及時處理,無法處理時必須插上標志,按拒爆處理。

(五)機械化裝藥時,必須由專人操作。

第五百六十四條 加工起爆藥卷必須距放置炸藥的地點5m以外,加工好的起爆藥卷應放在距炮孔炸藥2m以外。

第五百六十五條 爆破安全警戒應遵守下列規(guī)定:

(一)必須有安全警戒負責人,并向爆破區(qū)周圍派出警戒人員。

(二)警戒哨與爆破工之間應實行“三聯(lián)系制”。

(三)因爆破發(fā)生中斷生產事故時,應立即報告礦調度室,采取措施后方可解除警戒。

第五百六十六條 安全警戒距離應符合下列要求:

(一)深孔松動爆破(孔深大于5m):距爆破區(qū)邊緣,軟巖不得小于100m、硬巖不得小于200m。

(二)淺孔爆破(孔深小于5m):無充填預裂爆破,不得小于300m。

(三)二次爆破:炮眼法不得小于200m。裸露爆破藥量不超過20kg時,不得小于200m;藥量超過20kg時,不得小于400m。

(四)擴孔爆破:不得小于100m。

(五)轟水:不得小于50m。

第五百六十七條 各種機電設備距爆破區(qū)外端的安全距離應符合表17規(guī)定。

機車、汽車等機動設備處于警戒范圍內且不能撤離時,應采取安全措施;與電桿距離不得小于5m,在5~10m時,必須采用減震爆破。

第五百六十八條 爆破地震安全距離應符合下列要求:

(一)各類建(構)筑物地面質點的安全振動速度不應超過下列數(shù)值:

1.重要工業(yè)廠房,0.4cm/s;

2.土窯洞、土坯房、毛石房,1.0cm/s;

3.一般磚房、非抗震的大型砌塊建筑物,2~3cm/s;

4.鋼筋混凝土框架房屋,5cm/s;

5.水工隧道,10cm/s;

6.交通涵洞,15cm/s;

7.圍巖不穩(wěn)定有良好支護的礦山巷道,10cm/s;圍巖中等穩(wěn)定有良好支護的礦山巷道,15cm/s;圍巖穩(wěn)定無支護的礦山巷道,20cm/s。

(二)爆破地震安全距離應按下式計算:

r=(k/v)1/a?qm

式中 r--爆破地震安全距離,m;

q--藥量(齊發(fā)爆破取總量,延期爆破取最大一段藥量),kg;

v--安全質點振動速度,cm/s;

m--藥量指數(shù),取m=1/3;

k、a--與爆破地點地形、地質條件有關的系數(shù)和衰減指數(shù)。

在特殊建(構)筑物附近、爆破條件復雜和爆破震動對邊坡穩(wěn)定有影響的地區(qū)進行爆破時,必須進行爆破地震效應的監(jiān)測或試驗,以確定被保護物的安全性。

第五百六十九條 露天煤礦應盡量避免裸露爆破,必須進行時,應按下式確定安全裝藥量:

q=(rk/25)3

式中 q--安全裝藥量(延期爆破時,q為一次起爆的藥量),kg;

rk--被保護建筑物、設備距爆破地點的距離,m。

第五百七十條 在重要建(構)筑物和設備附近實施硐室爆破、拋擲大爆破、老空區(qū)爆破等特殊爆破時,必須編制設計,制訂安全措施,涉及本企業(yè)以外的建(構)筑物時,必須報省煤炭管理部門和有關部門審批。

第五百七十一條 在老空區(qū)、煤及半煤巖等溫度異常的自然發(fā)火區(qū)進行爆破作業(yè)時,必須測試孔內溫度。有明火的炮孔或孔內溫度在80℃以上的高溫炮孔必須采取滅火、降溫措施。

高溫孔經降溫處理合格后,應迅速裝藥起爆。高溫孔應采用熱感度低的炸藥,或將炸藥、雷管作隔熱包裝。

第五百七十二條 火雷管起爆必須使用警戒管,警戒管必須是2發(fā)導火索長度相同的雷管,導火索的燃速和雷管生產廠家、批號必須與起爆雷管相同。警戒管導火索比起爆雷管導火索縮短的長度必須保證點炮人員有足夠時間撤至安全地點。

第五百七十三條 爆破作業(yè)應在白天進行,霧天和夜間爆破必須采取安全技術措施。嚴禁在雷雨時進行爆破作業(yè)。

第五百七十四條 發(fā)生拒爆和熄爆時,應分析原因,采取措施,并必須遵守下列規(guī)定:

(一)在專人監(jiān)視下進行檢查,并在危險區(qū)邊界設警戒,嚴禁無關人員進入警戒區(qū)或在警戒區(qū)內進行其他作業(yè)。

(二)因地面網絡連接錯誤或地面網絡斷爆出現(xiàn)拒爆,可再次連線起爆。

(三)如炮孔內為非防水炸藥,可向孔內注水浸泡炸藥,使其失效;淺孔拒爆可用風或水將炸藥清除,重新裝藥爆破。

(四)嚴禁穿孔機按原穿孔位穿孔,應在距拒爆孔0.5~1.0m處重新穿孔裝藥爆破,孔深應與原孔相等。

(五)如不能立即處理,應報告礦調度室,并設置拒爆警戒標志,派專人指揮挖掘機挖掘。

第四節(jié) 采 裝

第五百七十五條 單斗挖掘機向列車裝載必須遵守下列規(guī)定:

(一)列車駛入工作面100m內,駛出工作面20m內,挖掘機必須停止作業(yè)。

(二)列車駛入工作面,待車停穩(wěn),經助手與司旗聯(lián)系后,方可裝車。

(三)物料最大塊度不得超過3m3。

(四)嚴禁勺斗壓、碰自翻車車幫或跨越機車和尾車頂部。嚴禁高吊勺斗裝車。

(五)遇到大塊物料掉落影響機車運行時,必須處理后方可作業(yè)。

第五百七十六條 單斗挖掘機向汽車裝載應遵守下列規(guī)定:

(一)勺斗容積和物料塊度應與汽車載重相適應。

(二)單面裝車作業(yè)時,只有在挖掘機司機發(fā)出進車信號,汽車開到裝車位置停穩(wěn)并發(fā)出裝車信號后,方可裝車。雙面裝車作業(yè)時,正面裝車汽車可提前進入裝車位置;反面裝車應由勺斗引導汽車進入裝車位置。

(三)挖掘機不得跨電纜裝車。

(四)裝載第一勺斗時,不得裝大塊;卸料時應盡量放低勺斗,其插銷距車箱底板不得超過0.5m。嚴禁高吊勺斗裝車。

(五)裝入汽車里的物料超出車箱外部、影響安全時,必須妥善處理后,才準發(fā)出車信號。

(六)裝車時嚴禁勺斗從汽車駕駛室上方越過。

(七)裝入車內的物料要均勻,嚴禁單側偏載、超載。

第五百七十七條 單斗挖掘機在挖掘過程中有下列情況之一時,必須停止作業(yè),退到安全地點,報告有關部門檢查處理:

(一)發(fā)現(xiàn)臺階崩落或有滑動跡象,危及挖掘機安全。

(二)工作面有傘檐或大塊物料,可能砸壞挖掘機。

(三)暴露出未爆炸藥包或雷管。

(四)有冒落危險的老空或火區(qū)。

(五)遇有松軟巖層,可能造成挖掘機下沉或掘溝遇水有可能被淹。

(六)發(fā)現(xiàn)不明地下管線或其他不明障礙物。

第五百七十八條 操作單斗挖掘機必須遵守下列規(guī)定:

(一)運轉中嚴禁維護和注油。

(二)勺斗回轉時,必須離開采掘工作面,嚴禁跨越接觸網。

(三)在回轉或挖掘過程中,嚴禁勺斗突然變換方向。

(四)遇堅硬巖體時,嚴禁強行挖掘。

(五)嚴禁在不符合機器性能的縱橫坡面上工作。

(六)嚴禁用勺斗直接救援任何設備。

(七)挖掘機作業(yè)時,必須對工作面進行全面檢查,嚴禁將廢鐵道、廢鐵管、勺牙、配件等金屬物和拒爆的火藥、雷管等裝入車內。

(八)正常作業(yè)時,天輪距高壓線的距離不得小于1m,距回流線和通訊線不得小于0.5m。

無關人員嚴禁進入作業(yè)半徑以內。

第五百七十九條 2臺以上單斗挖掘機在同一臺階或相鄰上下臺階作業(yè)時,必須遵守下列規(guī)定:

(一)汽車運輸時,2臺挖掘機的間距不得小于最大挖掘半徑的2.5倍,并制定安全措施。

(二)在同一鐵道線路進行裝車作業(yè)時,必須制定安全措施。

(三)2臺挖掘機在相鄰的上、下臺階作業(yè)時,兩者的相對位置影響上、下臺階的設備、設施安全時,必須制定安全措施。

第五百八十條 臺階坡面、運輸設備與單斗挖掘機尾部之間的距離不得小于1m。單斗挖掘機停止作業(yè)時,司機室應位于工作面相反一側。

第五百八十一條 單斗挖掘機行走和升降段應遵守下列規(guī)定:

(一)行走前應檢查行走機構及制動系統(tǒng)。

(二)應根據(jù)不同的臺階高度、坡面角,使挖掘機的行走路線與坡底線和坡頂線保持一定的安全距離。

(三)挖掘機應在平整、堅實的臺階上行走,當?shù)缆匪绍浕蚝谐料菸kU時,必須采取安全措施。

(四)挖掘機升降段或行走距離超過300m時,必須設專人指揮;行走時,主動軸應在后,懸臂對正行走中心,及時調整方向,嚴禁原地大角度扭車。

(五)挖掘機行走時,靠鐵道線路側的履帶邊緣距線路中心不得小于3m,過高壓線和鐵道等障礙物時,要有相應的安全措施。

(六)挖掘機升降段之前應預先采取防止下滑的措施。爬坡時,不得超過挖掘機規(guī)定的最大允許坡度。

第五百八十二條 單斗挖掘機雨天作業(yè)時,應遵守下列規(guī)定:

(一)暴雨期間,遇有水淹和片幫時,應及時將單斗挖掘機開到安全地帶,并向礦調度室報告。

(二)雷雨天,電纜發(fā)生故障時,應及時向礦調度室報告。故障排除后,確認柱上開關無電時,方可停送電。

第五百八十三條 輪斗挖掘機工作面必須幫齊底平,行走道路的坡度和半徑不得超過規(guī)定的允許值。

第五百八十四條 輪斗挖掘機作業(yè)和行走線路處在飽和水臺階上時,必須有疏排水措施;否則嚴禁挖掘機作業(yè)和走行。

第五百八十五條 輪斗挖掘機作業(yè)時,必須遵守下列規(guī)定:

(一)開機作業(yè)前必須對安全裝置進行檢查。

(二)啟動或走行前,必須按規(guī)定發(fā)出音響信號。

(三)嚴禁斗輪工作裝置帶負荷啟動。

(四)應根據(jù)工作面物料的變化和采掘工藝要求及時調整切削厚度和回轉速度,遇有硬夾石層時應另行處理,嚴禁超負荷工作。

(五)斗輪臂下嚴禁人員通過或停留,斗輪卸料臂、轉載機下嚴禁人員和設備停留。

第五百八十六條 采用輪斗挖掘機-帶式輸送機-排土機連續(xù)開采工藝系統(tǒng)時,應遵守下列規(guī)定:

(一)各單機人員接班后,經檢查可以開機時,應立即向集中控制室發(fā)出可以開機信號;如有異?,F(xiàn)象,應向集中控制室報告,待故障排除后,再向集中控制室發(fā)出可以開機信號。

(二)連續(xù)工作的電動機,不應頻繁啟動,緊急停機開關必須在會發(fā)生重大設備事故或危及人身安全時才能使用。

(三)各單機間應實行安全閉鎖控制,單機發(fā)生故障時,必須立即停車,同時向集中控制室匯報。嚴禁擅自處理故障。

第五百八十七條 當2臺以上轉載機與輪斗挖掘機聯(lián)合作業(yè)時,必須制定安全措施。

第11篇 煤礦安全規(guī)程對鋼絲繩的規(guī)定

《煤礦安全規(guī)程》第四百零五條規(guī)定: 各種股捻鋼絲繩在1個捻距內斷絲斷面積與鋼絲總斷面積之比,達到下列數(shù)值時,必須更換:

(一)升降人員或升降人員和物料用的鋼絲繩為5%。

(二)專為升降物料用的鋼絲繩、平衡鋼絲繩、防墜器的制動鋼絲繩(包括緩沖繩)和兼作運人的鋼絲繩牽引帶式輸送機的鋼絲繩為10%。

(三)罐道鋼絲繩為15%。

(四)架空乘人裝置、專為無極繩運輸用的和專為運物料的鋼絲繩牽引帶式輸送機用的鋼絲繩為25%。

注:我隊井下使用的全是6股19絲的鋼絲繩,共114絲,根據(jù)上述規(guī)定提升物料的鋼絲繩1個捻距內斷絲數(shù)不超過10%(即不超過11絲)則符合規(guī)定。

第四百零六條 以鋼絲繩標稱直徑為準計算的直徑減小量達到下列數(shù)值時,必須更換:

(一)提升鋼絲繩或制動鋼絲繩為10%。

(二)罐道鋼絲繩為15%。

注:鋼絲繩直徑的磨損量為原直徑的10%。

第12篇 煤礦安全規(guī)程對傾斜井巷提升的有關規(guī)定

1、斜井提升容器的最大速度和最大加減速度的要求:

①升降人員時的速度,不得超過5m/s。

②升降人員時的加速度和減速度,不得超0.5m/s2

③用礦車升降物料時,速度不得超過5m/s。

④用箕斗升降物料時,速度不得超過7m/s。

⑤當鋪設固定道床并采用≥38kg/m鋼軌時,速度不得超過9m/s。

2、人員上下的主要傾斜巷,垂深超過50m時應采用機械運送人員。

3、傾斜井巷運送人員的人車必須有跟車人。

4、斜井提升時,嚴禁蹬鉤、行人。

二、帶式輸送機安全運行及安全檢查要點:

1、必須使用阻燃輸送帶。

2、巷道內應有充分照明。

3、必須裝設防滑保護、堆煤保護和防跑偏裝置。

4、應裝設溫度保護、煙霧保護和自動灑水保護。

5、在主要運輸巷道內安設的帶式輸送機必須裝設:

①輸送帶張緊力下降和防撕裂保護裝置。

②在機頭機尾防止人員與驅動滾筒和導向滾筒接觸的防護欄。

6、傾斜井巷中使用的帶式輸送機,上運時,必須同時裝設防逆轉裝置和制動裝置。

7、帶式輸送機巷道中行人跨越帶式輸送機處應設過橋。

8、帶式輸送機應加設軟啟動裝置,下運式帶式輸送機應加設軟制動裝置。

9、帶式輸送機機頭機尾20米范圍內應采用不燃材料支護。

三、電機車運輸?shù)陌踩\行及安全檢查要點。

1、瓦斯礦井中使用機車運輸?shù)囊?guī)定:

1、低瓦斯礦井進風的主要運輸巷道內,可使用架線電機車,但巷道必須使用不燃性材料支護。

2、在高瓦斯礦井進風的主要運輸巷道內,應使用礦用防爆特殊型蓄電池電機車或礦用防爆柴油機車。如果使用架線電機車,必須遵守下列規(guī)定:

①沿煤層或穿過煤層的巷道必須砌碹或錨噴支護.

②有瓦斯涌出的掘進巷道的回風流,不得進入有架線的巷道中.

③采用碳素滑板或其它能減少電火花的集電器。

④架線電機車必須裝設便攜式甲烷檢測報警儀。

3、煤(巖)與瓦斯突出礦井和瓦斯噴出區(qū)域中,如果在全風壓通風的主要風巷內使用機車運輸,必須使用礦用防爆特殊型蓄電池機車或礦用防爆柴油機車。

2、采用電機車運輸時,應遵守的規(guī)定:

①列車或單獨機車都必須前有照明后有紅燈。

②正常運行時,機車必須在列車前端。

③2機車或2列車在同一軌道同一方向行駛時,必須保持不少于100米的距離。

④列車的制動距離每年至少測定1次。運輸物料時不得超過40 米,運送人員時不得超過20米。

3、用人車運送人員時,應遵守的規(guī)定

1、每班發(fā)車前,因檢查各車的連接裝置。輪軸和車閘等。

2、嚴禁同時運送有爆炸性、易燃性、腐蝕性的物品或附掛物料車

3、列車行駛速度不得超過4m/s。

4、井下用機車運送爆破材料的規(guī)定

①炸藥和電雷管不得在同一列車內運輸,如果用同一列車運輸,炸藥與電雷管用空車隔開,隔開長度不得小于3米。

②列車的行駛速度不得超過2m/s。

5、自軌面算起,電機車架空線的懸掛高度的規(guī)定:

①在行人的巷道內、車場內不小于2米;不行人的巷道內不小于1.9米。

②在井底車場內,從井底到乘車場區(qū)域不小于2.2米

③在地面或工業(yè)場地內不小于2.2米

6、電機車架空線與巷道頂或棚梁之間的距離不得小于0.2米

四、刮板輸送機安全運行

1.啟動前必須發(fā)出信號,示警后斷續(xù)啟動。

2.防止強行啟動。

3.用刮板輸送機運送支柱、木料時,必須制定安全措施。

4.刮板輸送機每隔15m裝設一個急停按鈕。

5.運轉中發(fā)現(xiàn)斷鏈、刮板變形、機頭吊鏈、溜槽拉壞、出現(xiàn)異常聲音和溫度過高等事故,立即停機檢查,防止事故擴大。

6.輸送機司機必須持證上崗。

五、掘進機的安全使用

1、掘進機必須裝有只準以專用工具開、閉的電氣控制回路開關,專用工具必須由專職司機保管。司機離開操作臺時,必須斷開掘進機上的電源開關。

2、在掘進機非操作側,必須裝有能緊急停止運轉的按鈕。

3、掘進機必須裝有前照明燈和尾燈。

4、開動掘進機前,必須發(fā)出警報。只有在鏟板前方和截割臂附近無人時,方可開動掘進機。

5、掘進機作業(yè)時,應使用內、外噴霧裝置,內噴霧裝置的使用水壓不得小于3mpa。外噴霧裝置的使用水壓不得小于1.5mpa;如果內噴霧裝置使用水壓小于3mpa或無內噴霧裝置,則必須使用外噴霧裝置和除塵器。

6、掘進機停止工作和維修以及交班時,必須將掘進機切割頭落地,并斷開掘進機上的電源開關和磁力啟動器的隔離開關。

7、檢修掘進機時,嚴禁其他人員在截割臂和轉截橋下方停留或作業(yè)。

第13篇 煤礦安全規(guī)程2009版

(2009年4月22日國家煤礦安全監(jiān)察局18號令發(fā)布,自2009年7月1日起施行。)修改128、129、441、442條。

目 錄

第一編 總則 1

第二編 井工部分 1

第一章 開 采 1

第一節(jié) 一般規(guī)定 1

第二節(jié) 井巷掘進和支護 2

第三節(jié) 回采和頂板控制 4

第四節(jié) 采掘機械 6

第五節(jié) 建(構)筑物下、鐵路下、水體下開采 7

第六節(jié) 沖擊地壓煤層開采 7

第七節(jié) 井巷維修和報廢 8

第八節(jié) 防止墜落 8

第二章 通風和瓦斯、粉塵防治 8

第一節(jié) 通 風 8

第二節(jié) 瓦斯防治 11

第三節(jié) 粉塵防治 13

第三章 通風安全監(jiān)控 13

第一節(jié)一般規(guī)定 13

第二節(jié) 安裝、使用和維護 14

第三節(jié) 甲烷傳感器和其他傳感器的設置 14

第四章 煤(巖)與瓦斯(二氧化碳)突出防治 15

第一節(jié)一般規(guī)定 15

第二節(jié) 煤層突出危險性預測和防治突出措施效果檢驗 16

第三節(jié) 區(qū)域性防治突出措施 17

第四節(jié) 局部防治突出措施 17

第五節(jié) 安全防護措施 17

第五章 防滅火 18

第一節(jié)一般規(guī)定 18

第二節(jié) 井下火災防治 19

第三節(jié) 井下火區(qū)管理20

第六章 防治水 20

第一節(jié)一般規(guī)定 20

第二節(jié) 地面防治水 20

第三節(jié) 井下防治水 21

第四節(jié) 井下排水 21

第五節(jié) 探放水 22

第七章 爆炸材料和井下爆破 23

第一節(jié)爆炸材料貯存 23

第二節(jié) 爆炸材料運輸 24

第三節(jié) 井下爆破 24

第八章 運輸、提升和空氣壓縮機 26

第一節(jié)平巷和傾斜井巷運輸 26

第二節(jié) 立井提升 29

第三節(jié) 鋼絲繩和連接裝置 31

第四節(jié) 提升裝置 33

第五節(jié) 空氣壓縮機 36

第九章 電 氣 36

第一節(jié)一般規(guī)定 36

第二節(jié) 電氣設備和保護 37

第三節(jié) 井下機電設備碉室 37

第四節(jié) 井下電纜 38

第五節(jié) 照明、通信和信號 39

第六節(jié) 井下電氣設備保護接地 39

第七節(jié) 井下電氣設備、電纜的檢查、維護和調整 40

第十章 煤礦救護 40

第一節(jié)一般規(guī)定 40

第二節(jié) 救護指戰(zhàn)員 40

第三節(jié) 救護裝備與設施 40

第四節(jié) 搶救指揮 42

第五節(jié) 災變處理 42

第三編 露天部分 43

第一章一般規(guī)定 43

第二章 采 剝 43

第一節(jié)臺 階 43

第二節(jié) 穿 孔 44

第三節(jié) 爆 破 44

第四節(jié) 采 裝 45

第三章 運 輸 46

第一節(jié)鐵路運輸 46

第二節(jié) 汽車運輸 48

第三節(jié) 帶式輸送機運輸 49

第四章 排 土 49

第五章 滑坡防治 50

第六章 防治水和防滅火 50

第一節(jié)防治水 50

第二節(jié) 防滅火 51

第七章 電氣 51

第一節(jié)一般規(guī)定 51

第二節(jié) 變電所(站)和配電設備 51

第三節(jié) 架空輸電線和電纜 51

第四節(jié) 電力牽引 52

第五節(jié) 電氣設備保護和接地 52

第六節(jié) 照明、通信和信號 53

第七節(jié) 電氣設備操作、維護和調整 53

第八節(jié) 爆炸材料庫和炸藥加工區(qū)安全配電 54

第八章 設備檢修 54

第四編 職業(yè)危害 55

第一章 管理和監(jiān)測 55

第二章 健康監(jiān)護 55

附錄一:本規(guī)程主要名詞解釋 56

附錄二:本規(guī)程使用的計量單位及數(shù)學符號說明 59

第一編 總則

第一條 為保障煤礦安全生產和職工人身安全,防止煤礦事故,根據(jù)《煤炭法》、《礦山安全法》和《煤礦安全監(jiān)察條例》,制定本規(guī)程。

第二條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從事煤炭生產和煤礦建設活動,必須遵守本規(guī)程。

第三條 煤礦企業(yè)必須遵守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規(guī)程、標準和技術規(guī)范。

煤礦企業(yè)必須建立、健全各級領導安全生產責任制、職能機構安全生產責任制、崗位人員安全生產責任制。

煤礦企業(yè)應建立、健全安全目標管理制度、安全獎懲制度、安全技術措施審批制度、安全隱患排查制度、安全檢查制度、安全辦公會議等制度。

煤礦企業(yè)必須建立各種設備、設施檢查維修制度,定期進行檢查維修,并做好記錄。

第四條 煤礦企業(yè)必須設置安全生產機構,配備適應工作需要的安全生產人員和裝備。

第五條 煤礦安全工作必須實行群眾監(jiān)督。煤礦企業(yè)必須支持群眾安全監(jiān)督組織的活動,發(fā)揮職工群眾安全監(jiān)督作用。

職工有權制止違章作業(yè),拒絕違章指揮;當工作地點出現(xiàn)險情時,有權立即停止作業(yè),撤到安全地點;當險情沒有得到處理不能保證人身安全時,有權拒絕作業(yè)。

第六條 煤礦企業(yè)必須對職工進行安全培訓。未經安全培訓的,不得上崗作業(yè)。

礦務局(公司)局長(經理)、礦長必須具備安全專業(yè)知識,具有領導安全生產和處理煤礦事故的能力,并經依法培訓合格,取得安全任職資格證書。

特種作業(yè)人員必須按國家有關規(guī)定培訓合格,取得操作資格證書。

第七條 煤礦使用的涉及安全生產的產品,必須取得煤礦礦用產品安全標志。未取得煤礦礦用產品安全標志的,不得使用。

試驗涉及安全生產的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新材料前,必須經過論證、安全性能檢驗和鑒定,并制定安全措施。

第八條 煤礦企業(yè)在編制生產建設長遠發(fā)展規(guī)劃和年度生產建設計劃時,必須編制安全技術發(fā)展規(guī)劃和安全技術措施計劃。安全技術措施所需費用、材料和設備等必須列入企業(yè)財務、供應計劃。

第九條 煤礦企業(yè)必須編制年度災害預防和處理計劃,并根據(jù)具體情況及時修改。災害預防和處理計劃由礦長負責組織實施。

煤礦企業(yè)每年必須至少組織1次礦井救災演習。

第十條 入井人員必須戴安全帽、隨身攜帶自救器和礦燈,嚴禁攜帶煙草和點火物品,嚴禁穿化纖衣服,入井前嚴禁喝酒。

煤礦企業(yè)必須建立入井檢身制度和出入井人員清點制度。

第十一條 煤礦企業(yè)應有創(chuàng)傷急救系統(tǒng)為其服務。創(chuàng)傷急救系統(tǒng)應配備救護車輛、急救器材、急救裝備和藥品等。

第十二條 井工煤礦必須及時填繪反映實際情況的下列圖紙:

(一)礦井地質和水文地質圖。

(二)井上、下對照圖。

(三)巷道布置圖。

(四)采掘工程平面圖。

(五)通風系統(tǒng)圖。

(六)井下運輸系統(tǒng)圖。

(七)安全監(jiān)測裝備布置圖。

(八)排水、防塵、防火注漿、壓風、充填、抽放瓦斯等管路系統(tǒng)圖。

(九)井下通信系統(tǒng)圖。

(十)井上、下配電系統(tǒng)圖和井下電氣設備布置圖。

(十一)井下避災路線圖。

第十三條 露天煤礦必須及時填繪反映實際情況的下列圖紙:

(一)地形地質圖。

(二)工程地質平面圖、斷面圖,綜合水文地質平面圖。

(三)采剝工程平面圖、斷面圖。

(四)排土工程平面圖。

(五)運輸系統(tǒng)圖。

(六)輸配電系統(tǒng)圖。

(七)通信系統(tǒng)圖。

(八)防排水系統(tǒng)及排水設備布置圖。

(九)邊坡監(jiān)測系統(tǒng)平面圖、斷面圖。

(十)井工老空與露天礦平面對照圖。

第十四條 煤礦發(fā)生事故后,煤礦企業(yè)主要負責人和技術負責人必須立即采取措施組織搶救,礦長負責搶救指揮,并按有關規(guī)定及時上報。

第二編 井工部分

第一章 開 采

第一節(jié) 一般規(guī)定

第十五條 單項工程、單位工程開工前,必須編制施工組織設計和作業(yè)規(guī)程,并組織每個工作人員學習。

第十六條 開鑿平硐、斜井和立井時,自井口到堅硬巖層之間的井巷必須砌碹,并向堅硬巖層內至少延深5m。

在山坡下開鑿斜井和平硐時,井口頂、側必須構筑擋墻和防洪水溝。

第十七條 掘進井巷和硐室時,必須采取濕式鉆眼、沖洗井壁巷幫、水炮泥、爆破噴霧、裝巖(煤)灑水和凈化風流等綜合防塵措施。

凍結法鑿井和在遇水膨脹的巖層中掘進不能采用濕式鉆眼時,可采用干式鉆眼,但必須采取捕塵措施,并使用個體防塵保護用品。

第十八條 每個生產礦井必須至少有2個能行人的通達地面的安全出口,各個出口間的距離不得小于30m。

采用中央式通風系統(tǒng)的新建和改擴建礦井,設計中應規(guī)定井田邊界附近的安全出口。當井田一翼走向較長、礦井發(fā)生災害不能保證人員安全撤出時,必須掘出井田邊界附近的安全出口。

井下每一個水平到上一個水平和各個采區(qū)都必須至少有2個便于行人的安全出口,并與通達地面的安全出口相連接。未建成2個安全出口的水平或采區(qū)嚴禁生產。

井巷交岔點,必須設置路標,標明所在地點,指明通往安全出口的方向。井下工作人員必須熟悉通往安全出口的路線。

第十九條 對于通達地面的安全出口和2個水平之間的安全出口,傾角等于或小于45°時,必須設置人行道,并根據(jù)傾角大小和實際需要設置扶手、臺階或梯道。傾角大于45°時,必須設置梯道間或梯子間,斜井梯道間必須分段錯開設置,每段斜長不得大于10m;立井梯子間中的梯子角度不得大于80°,相鄰2個平臺的垂直距離不得大于8m。

安全出口應經常清理、維護,保持暢通。

第二十條 主要絞車道不得兼作人行道。提升量不大,保證行車時不行人的,不受此限。

第二十一條 巷道凈斷面必須滿足行人、運輸、通風和安全設施及設備安裝、檢修、施工的需要,并符合下列要求:

(一)主要運輸巷和主要風巷的凈高,自軌面起不得低于2m。架線電機車運輸巷的凈高必須符合本規(guī)程第三百五十六條和第三百五十七條的有關要求。

(二)采區(qū)(包括盤區(qū),以下各條同)內的上山、下山和平巷的凈高不得低于2m,薄煤層內的不得低于1.8m。

采煤工作面運輸巷、回風巷及采區(qū)內的溜煤眼等的凈斷面或凈高,由煤礦企業(yè)統(tǒng)一規(guī)定。

巷道凈斷面的設計,必須按支護最大允許變形后的斷面計算。

第二十二條 運輸巷兩側(包括管、線、電纜)與運輸設備最突出部分之間的距離,應符合下列要求:

(一)新建礦井、生產礦井新掘運輸巷的一側,從巷道道碴面起1.6m的高度內,必須留有寬0.8m(綜合機械化采煤礦井為1m)以上的人行道,管道吊掛高度不得低于1.8m;巷道另一側的寬度不得小于0.3m(綜合機械化采煤礦井為0.5m)。巷道內安設輸送機時,輸送機與巷幫支護的距離不得小于0.5m;輸送機機頭和機尾處與巷幫支護的距離應滿足設備檢查和維修的需要,并不得小于0.7m。巷道內移動變電站或平板車上綜采設備的最突出部分,與巷幫支護的距離不得小于0.3m。

(二)生產礦井已有巷道人行道的寬度不符合本條第一款第(一)項的要求時,必須在巷道的一側設置躲避硐,2個躲避硐之間的距離不得超過40m。躲避硐寬度不得小于1.2m,深度不得小于0.7m,高度不得小于1.8m,躲避硐內嚴禁堆積物料。

(三)在人車停車地點的巷道上下人側,從巷道道碴面起1.6m的高度內,必須留有寬1m以上的人行道,管道吊掛高度不得低于1.8m。

第二十三條 在雙軌運輸巷中,2列列車最突出部分之間的距離,對開時不得小于0.2m,采區(qū)裝載點不得小于0.7m,礦車摘掛鉤地點不得小于1m。車輛最突出部分與巷道兩側距離,必須符合本規(guī)程第二十二條的要求。

第二十四條 采區(qū)結束回撤設備時,必須編制專門措施,加強通風、瓦斯、防火管理。

第二節(jié) 井巷掘進和支護

第二十五條 鑿井期間,井口工作范圍必須用柵欄圍住,人員進出地點必須安裝柵欄門;井口必須設置封口盤和井蓋門,井蓋門的兩端必須安裝柵欄,封口盤和井蓋門必須堅固嚴密,并采用不燃性材料。

第二十六條 采用普通鑿井法施工時,立井的永久或臨時支護到井筒工作面的距離及防止片幫的措施必須根據(jù)巖性、水文地質條件和施工工藝在作業(yè)規(guī)程中明確規(guī)定。

第二十七條 立井井筒穿過表土層、砂層、松軟巖層或煤層時,必須有專門措施。采用井圈或其他臨時支護時,臨時支護必須安全可靠、緊靠工作面,并及時進行永久支護。在建立永久支護前,每班應派專人觀測地面沉降和臨時支護后面的井幫變化情況;發(fā)現(xiàn)危險預兆時,必須立即停止工作,撤出人員,進行處理。

第二十八條 立井永久支護的質量必須符合設計要求。巖幫與支護之間必須填滿灌實。井壁出水時必須采取導水或堵水等措施。

第二十九條 采用鉆井法開鑿立井井筒必須遵守下列規(guī)定:

(一)鉆井的設計與施工最終位置必須通過風化帶,并向不透水的穩(wěn)定基巖至少延深5m。

(二)鉆井期間,采用封口平臺時,必須將井口封蓋嚴密;采用井口梁時,必須有可靠的防墜措施。

(三)鉆井過程中,護壁泥漿的各項參數(shù)必須定時測定,發(fā)現(xiàn)問題立即調整。井筒內的泥漿面,必須保持高于地下靜止水位。

(四)鉆井時必須測定井筒的偏斜度。偏斜超過規(guī)定時,必須及時糾正。井筒偏斜度及測點的間距必須在施工組織設計中明確規(guī)定。鉆井完畢后,必須繪制井筒的縱橫剖面圖,井筒中心線和截面必須符合設計要求。

(五)預制井壁的質量,必須逐節(jié)檢查鑒定。井壁連接部位必須有可靠的防蝕、

第14篇 采煤工《煤礦安全規(guī)程》-考試試題及答案

一、 填空題

1、采煤工作面必須保持至少 個暢通的安全出口,分別通向進風巷和

2; 回風巷

2、綜采工作面兩道出口在 m范圍內的高度不得低于 m

20; 1.8

3、工作面單體液壓支柱柱徑為 mm的,其初撐力不得小于 kn

100; 90;

4、當采煤工作面傾角大于 度時,單體支柱必須使用

25; 剛性聯(lián)柱器

5、當單體支柱 超過 mm時,必須穿鐵鞋。

鉆底量; 100

6、采煤工作面材料道和 的高度不得小于 m。

溜子道; 1.8

7、兩道為 支護的巷道,采煤工作面出口超前支護距離不得小于 m。

錨梁網; 40

8、炮普采工作面泵站 不得低于 mpa。

壓力; 18

9、煤壁放完炮后必須及時掛梁支護,其煤壁 不得超過 mm。

端面距; 300

10、綜采工作面傾角大于 度時,支架必須采取 、防滑措施。

15; 防倒

11、采煤機內噴霧壓力不得小于 mp a,外噴霧壓力不得小于 mp a。

2.0; 1.5

12、采煤工作面分段回料最小安全 距離不得小于 m。

拉茬; 15

13、兩道為 支護的巷道,其采煤工作面出口超前支護距離不得小于 m。

架棚; 20

14、工作面兩道超前支護的單體液壓支柱柱徑為 mm的,其初撐力不得小于 kn

100; 90

15、綜采工作面 系統(tǒng)的壓力不得低于 mpa;

泵站; 30

16、 、 和《操作規(guī)程》三大規(guī)程在煤礦生產中具有同等重要和并列平等的關系。

《煤礦安全規(guī)程》; 《作業(yè)規(guī)程》

17、煤礦安全工作人員必須具備必要的 專業(yè)知識和 工作經驗。

安全; 礦山安全

18、安全員必須嚴格執(zhí)行三大規(guī)程,對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危及職工生命安全的生產現(xiàn)場和作業(yè)場所,有權令其整改、 ,情況緊急時,有權 ,撤出人員。

限期解決; 停止生產

19、“一炮三檢”是指 、放炮前、放炮后分別檢查風流中的 。

裝藥前; 瓦斯

20、巷道局部冒頂可采用 法或 進行處理。

安設木垛; 錨噴

21、每個生產礦井必須至少有 個能行人的、通達地面的 。

2個; 安全出口

22、斜巷施工期間兼做行人道時,必須每隔 米設置一個躲避硐并設 。

40; 紅燈

23、井下爆破作業(yè),必須使用煤礦 和煤礦 。

許用炸藥; 許用電雷管

24、使用煤礦許用 電雷管時,最后一段的延期時間不得超過 毫秒。

毫秒延期; 130

25、爆破地點 米內,當?shù)V車、未清除的煤矸或其他物體堵塞巷道斷面1/3以上時,嚴禁裝藥 。

20; 放炮

26、井下放炮,爆破工接到起爆命令后,必須先發(fā)出 ,至少等 秒時間,方可放炮。

爆破警號; 5

27. 規(guī)定:安全生產管理必須堅持安全第一、 的方針。

《安全生產法》; 預防為主

28.采煤工作面安裝凈化水幕應距工作面 不超過 米。

上下出口; 30

29.礦井主要進風巷、 至少 沖刷一次積塵。

回風巷; 每月

30.工作面 應超前回料,不得 于工作面切頂線。

上隅角; 滯后

31. 工作面內應每隔 米設一個三通閥門。

炮采; 20

32.炮眼封泥應用 ,然后在外面剩余的炮眼部分,應用 封實。

水炮泥; 粘土炮泥

33.采用放炮的方法處理 時,必須在距瞎炮至少 米處另打與瞎炮炮眼平行的新炮眼,重新裝藥放炮。

瞎炮; 0.3

34.如果瞎炮在當班未處理完畢, 必須同下一班放炮員在 交接清楚。

放炮員;現(xiàn)場

35.炮眼深度小于 時,不得 。

0.6m; 裝藥放炮

36. 礦用 裝置,要優(yōu)先選用 電氣設備。

安全監(jiān)測; 本質安全型

37.有煤與瓦斯 的采掘工作面、有瓦斯噴出的采掘工作面和瓦斯涌出極大、變化異常的工作面,都必須 檢查瓦斯。

突出危險; 配備專人經常

38.煤與瓦斯突出的危險性隨著煤層 的增大而 。

傾角;增大

39.礦井 中的遇難人員,有90%以上是因 中毒而死亡。

火災; co

40.臨時停工地點不得停風,否則必須做到 ,設置柵欄,揭示警標, ,并向礦調度室報告。

切斷電源;禁止人員進入

二、選擇題(每題1分,共10分)

1、《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于( c )實施

a.1986年3月19日 b. 1992年11月7日 c. 2002年6月29日

2、《煤礦安全規(guī)程》規(guī)定:采掘工作面進風流中,氧氣濃度不得低于( b )。

a.12% b.20% c.20.96%

3、瓦斯爆炸的濃度為( a )

a.5-16% b.5-20% c. 3-18%

4、放炮地點附近( c )以內風流中的瓦斯?jié)舛冗_到1%時嚴禁放炮.

a、10m b、15m c、20m

5.采掘工作面的溫度不得超過( a )℃.

a、26℃ b、28℃ c、30℃

6.工作面出現(xiàn)異常氣味,如煤油味,汽油味,松節(jié)油或焦油味,表明風流上方存在( c ).

a、瓦斯突出 b、頂板冒落 c、煤炭自燃

7. 采掘工作面的空氣氣溫超過( c )oc時,必須停止工作。

a.26 b. 28 c. 30

8、采煤工作面單體支柱初撐力的合格率必須達到( a )以上.

a、70m b、80m c、90m

9.炮眼深度小于( c )時,不得裝藥放炮.

a、0.8m b、0.7m c、0.6m

10.采區(qū)回風巷、采掘工作面回風巷風流中二氧化碳濃度超過( b )時,必須停止工作,撤出人員,采取措施,進行處理。

a. 0.75% b. 1.0% c、1.5%

11.電動機或其開關安設地點附近20m以內風流中瓦斯?jié)舛冗_到( c )時,必須停止工作,切斷電源,撤出人員,進行處理。

a. 0.5% b. 1.0% c.1.5%

12.煤塵爆炸的下限濃度是( a )。

a.45mg/m3 b。45 g/m3 c。2000 mg/m3

13.礦井火災的遇難人員中有90%以上是因( a )中毒而死亡。

a、co b、co2 c、ch4

14.臨時停工地點不得停風,否則必須做到( c )。

a、切斷電源并向調度室匯報; b、揭示警標,禁止人員入內;

c、切斷電源,設置柵欄,揭示警標,禁止人員進入,并向礦調度室報告。

15.過濾式自救器可作為井下發(fā)生瓦斯爆炸、煤塵爆炸和( a )事故時,災區(qū)人員逃生的工具。

a.礦井火災 b 煤與瓦斯突出 c 瓦斯噴出

16. 高檔普采工作面在回柱與割煤平行作業(yè)時一般應相距( c ).

a、5m b、10m c、15m

17.高檔普采工作面機道梁端至煤壁頂板冒落高度不得超過( a ).

a、200m b、300m c、340mm

18.使用鉸接頂梁的采煤工作面鉸接率不得低于( c ).

a、70% b、80% c、90%

19. 高檔普采工作面為減少工作面支柱承受的載荷,周期來壓時可適當( b )控頂距離.

a、增加 b、縮小 c、不增不減

20.煤礦井下常見的地質構造有斷層、( a )節(jié)理。

a、褶曲 b、陷落柱 c、裂隙

21.為保證架棚質量要作到“三好”,即規(guī)格尺寸好、( c )、結構受力好。

a、結構好 b、穩(wěn)定性好 c、支架材質好

22.低瓦斯礦井的煤巷、半煤巖掘進工作面以及采煤工作面都必須使用安全等級不低于( b )的煤礦許用炸藥。

a .一級 b.二級 c .三級

23.高瓦斯礦井、低瓦斯的高瓦斯區(qū)域,必須使用安全等級不低于( a )。

a. 二級的煤礦許用炸藥

b.三級的煤礦許用炸藥

c. 三級的煤礦許用含水炸藥

24.在有煤塵爆炸危險的煤層中,掘進工作面爆破前后,附近( b )的巷道內必須灑水降塵。

a .10米 b. 20 米 c. 100米

25.瓦斯爆炸的引火溫度為( a )℃。

a、650—750 b、>800 c、>1000

26.采掘工作面電動機附近( a )米范圍內,瓦斯?jié)舛冗_到1.5%時,必須停止運轉、切斷電源、撤出人員、采取措施進行處理。

a、20 b、10 c、15

27.《煤礦安全規(guī)定》規(guī)定,采掘工作面應實行( b )通風。

a、串聯(lián) b、分區(qū) c、擴散

28.礦井火災的三要素是指( a )。

a 、可燃物、引火源、充足的氧氣;

b、引火源、爆炸物、氮氣;

c、汽油、火源和空氣。

29.煤礦許用炸藥的安全等級越高,其安全性( a )。

a.越高 b.越低 c.不變

30.采煤工作面底板松軟時,支柱要穿鐵鞋,鉆底量應≤( c )mm。

a. 50 b.80 c.100

31.錨噴巷道噴混凝土應采用潮噴或( a ),不得干噴。

a.濕噴 b.灌漿 c.注水

32. 礦井相對瓦斯涌出量是指礦井 ( b )。

a.在正常生產情況下月平均產煤一噸的瓦斯涌出量。

b.在單位時內涌出瓦斯的立方米數(shù)。

c.連續(xù)涌出的瓦斯量。

33.低瓦斯礦井中, 相對瓦斯涌出量大于( a )m3/t的個別區(qū)域(采煤工作面或采區(qū))應作為高瓦斯區(qū),按高瓦斯礦井管理。

a .10 b. 5 c. 15

34.當支架被壓跨,巷道全部被巖石充填時,可用( b )方法。

a、護頂支護法 b、撞楔法 c、木垛法

35.一次采全高放頂煤采煤法一般適應( a )厚的煤層。

a、5-12m b、8-15m c、20m、

36.厚度為1.3-3.5米的煤層稱( b )。

a、薄煤層 b、中厚煤層 c、厚煤層

37. 下面不屬于煤層產狀要素的是( b )。

a、走向線 b、傾向 c、傾角

38.上盤相對下降,下盤相對上升的斷層叫( a )。

a、正斷層 b、逆斷層 c、平移斷層

39.井下出現(xiàn)骨折傷員,應如何處理(a)。

a、直接搬運到地面救治 b、先固定,后搬運到地面救治

c.在現(xiàn)場救治

40.“一通三防”指的是通風、防治瓦斯、( b )和防塵。

a、防水 b、防火 c、防頂板事故

三、判斷題

1.采煤機的操作除司機外,維修人員也可操作。 (_)

2.司機必須持有效證件上崗作業(yè)。 (√)

3.司機開機前必須先發(fā)出開機信號,停30秒鐘后再開機。(√)

4.溜子不啟動運行,司機可開機截割。 (_)

5.液壓馬達嚴重漏油必須更換。 (√)

6.采煤機最大牽引力決定于高壓安全閥的調整值。 (√)

7. 采煤工作面留有傘檐時不準裝藥、放炮。 (√)。

8.遇有堅硬夾矸時,可以強行截割。 (_)

9.司機工作時要保證上不割頂梁,下不割鏟煤板。 (√)

10. 為適應不同瓦斯等級采煤工作面的要求,我國煤礦許用炸藥分為7級。(_)

11.炮眼深度為0.6m-1.0 m時,封泥長度應為0.5m。 (_)

12.采用毫秒爆破的采煤工作面,可采用分組裝藥,也可一次裝藥,分次放炮。 (√)

13.在獨頭巷道維修支護時,必須由里向外,逐架進行。 (_)

14.職工違反勞動紀律、不服從管理、違章作業(yè)、造成嚴重后果的要追究刑事責任。 (√)

15.采煤機的牽引方式分為有鏈牽引和無鏈牽引兩種。 (√)

16、采用鉆爆法掘進的巖石巷道,除松軟巖層外都必須采用光面爆破。(_)

17.錨桿的托板必須緊貼巷壁,并用扳手擰緊。 (√)

18.開采有煤與瓦斯突出危險煤層時,嚴禁任何兩個工作面之間串聯(lián)通風。(√)

19.《煤礦安全規(guī)程》規(guī)定,井下供電系統(tǒng)高壓不應超過10000v。( √ )

20.有故障的供電線路不得強行送電。 ( √ )

21.《煤礦安全規(guī)程》規(guī)定,井下使用膠帶輸送機必須是阻燃型。 ( √ )

22.頂板事故是指采煤工作面發(fā)生冒頂事故。 ( _ )

23.單體支柱初撐力是指支柱剛架設時對頂板的主動撐力。 ( √ )

24. 井下各種有害氣體的總稱叫瓦斯。 (√)

25.綜采面采高≥3m或片幫嚴重時,支架必須有防護板。 (√)

26.進入沒有瓦斯的盲巷中不會發(fā)生危險。 (_)

27.綜采工作面支架排成一條直線,其偏差不得超過±100mm。(√)

28.低瓦斯礦井中有瓦斯噴出的個別區(qū)域(采煤工作面或采區(qū))應作為高瓦斯區(qū),并按高瓦斯礦井的管理規(guī)定管理。 ( √ )

29.發(fā)生電器失火,切斷電源后可直接用水滅火。 ( √ )

30.“掛紅”通常是透老空水的預兆。 ( √ )

31.一臺局部通風機最多只能向2個掘進工作面供風。 ( _ )

32.采煤工作面采用反向通風系統(tǒng)(上行通風)時,其上隅角易發(fā)生瓦斯積聚。 (_)

33. 過濾式自救器主要是用來過濾爆炸或火災事故中的一氧化碳氣體的。(√)

34.井下爆破時產生的有害氣體主要有co2;co;so2;no2。(√)

35.工作面上下出口的兩巷,超前支護使用的支柱,鉸接梁或長鋼梁,距煤壁10m范圍內打雙排支柱。 (_)

36.所有支柱在支撐頂板時,不得超過有效高度。 (√)

37. 為防止炮煙熏人,放炮后至少要通風20分鐘,待吹散炮煙后方可進入工作面工作。 (√)

38.塵肺病的發(fā)生完全是由于個人不良衛(wèi)生習慣引起的。(√)

39.為提高滅火速度,應將水流直射火源中心。 (_)

40.風門應設在需要通車和行人,同時又要隔斷風流的巷道中。(√)

四、簡答題

1、礦井透水的預兆有哪些

答:礦井透水前主要有以下幾種預兆:頂板掛水,掛汗、空氣變冷、出現(xiàn)霧氣、淋水、頂板來壓、底板臌起、滲水和水有異臭味等。

2、瓦斯爆炸必須具備哪些條件

答:瓦斯爆炸必須同時具備三個條件,即瓦斯?jié)舛葹?—16%能引發(fā)爆炸,8-10%時爆炸威力最大;引爆火源溫度為650-750℃;空氣中氧氣濃度大于12%。

3.簡述“一炮三檢” 內容和“三人聯(lián)鎖”放炮中的三個人

答:“一炮三檢”是裝藥前、放炮前和放炮后的瓦斯檢查;“三人聯(lián)鎖”放炮中的三個人是指放炮員、班組長、瓦斯檢查員。

4、煤礦對井下放炮的安全距離是怎樣規(guī)定的

答:井下放炮的安全距離是:巖巷100米;煤巷、半煤75米;采煤工作面30米。

5、采煤工作面兩道文明生產環(huán)境的具體要求是什么

答:無失修巷道、無淤泥和積水、無浮碴雜物、設備擺放及材料碼放應符合規(guī)定、管線吊掛整齊。

6、如何正確使用綜采支架

答:支架完好,壓力符合規(guī)定,不串液、不漏液、不卸載;支架垂直頂?shù)装?不歪斜、不擠架、不咬架、架中心符合作業(yè)規(guī)定和要求,其偏差不超過±100mm, 支架不超高使用。

7、集團公司對炮普采工作面扶傾斜架棚的規(guī)定有什么要求

答:炮普采工作面在下列情況下必須打傾斜架棚:(1)采高超過2.4米的;(2)采高超過1.6米且傾角大于15°的。

8、對綜采、炮普采工作面的泵站有什么要求

答:工作面泵站設備及管路系統(tǒng)必須完好,泵站壓力:綜采面≥30mpa; 炮普采面≥18mpa。

9、頂板發(fā)生冒頂前有哪些預兆

答:頂板來勁,沙沙掉碴,易片幫,支柱受力明顯,出現(xiàn)歪斜、鉆底等現(xiàn)象。

10. 礦井綜合防塵措施有哪些

答:定期巷道灑水、布置隔爆水槽、水打眼、煤體注水、放炮采用水炮泥、放炮前后灑水,掘進扒裝前后灑水、濕式噴漿及個人防護等等。

11、采煤本質安全程度評估分幾個等級及相應分數(shù)是多少

答:分a、b、c、d四個等級,其相應分數(shù)是:a級〉90分;b級〉80分;c級〉70分;d級≤70分。

12、什么叫d級采煤工作面

答:d級采煤工作面就是安全評估得分為≤70分,為不具備安全生產的工作面,必須立即停止生產,限期整改。

13、《煤礦安全規(guī)程》對采煤工作面兩道安全出口有哪些要求

答:《煤礦安全規(guī)程》規(guī)定:兩道出口超前20米范圍內,必須加強支護,綜采(放)工作面,巷道高度不得低于1.8m, 其它工作面不得低于1.6m。

14、采煤工作面初次放頂人員要注意什么

答:放頂人員必須站在支架完整、無崩繩、崩柱、甩鉤、斷繩抽人等危險的安全地點工作。放頂前必須對全面進行檢查,清理好退路?;刂彭敃r,必須指定有經驗的人員觀察頂板。

15、采煤面在什么情況下必須立即停止打眼

答:有下列情況之一時,必須立即停止打眼,待查明原因,處理好后才可恢復工作。(1)出現(xiàn)卡住鉆桿時;(2)電鉆出現(xiàn)異響時;(3)電鉆外殼超溫(60℃或燙手),或有燒焦味時;(4)鉆桿嚴重震動時。

16、煤礦安全生產的方針是什么

答:煤礦安全生產的方針是: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總體推進。

第15篇 煤礦安全規(guī)程中對作業(yè)規(guī)程措施要求

除第三編井工煤礦中第五章沖擊地壓防治(225~245條)、第九章第二節(jié)立井提升(393~407條)、水力采煤、放頂煤開采、連續(xù)采煤機、柔性采煤法等和第四編露天煤礦(510~636條)以外

有19條對“作業(yè)規(guī)程”進行要求

第四條 煤礦必須制定本單位的作業(yè)規(guī)程和操作規(guī)程。

2.第八條 從業(yè)人員必須遵守煤礦安全生產規(guī)章制度、作業(yè)規(guī)程和操作規(guī)程,嚴禁違章指揮、違章作業(yè)。

3.第三十八條單項工程、單位工程開工前,必須編制施工組織設計和作業(yè)規(guī)程,并組織相關人員學習。(無單項工程和單位工程的施工組織設計)

4、第五十八條掘進工作面嚴禁空頂作業(yè)。臨時和永久支護距掘進工作面的距離,必須根據(jù)地質、水文地質條件和施工工藝在作業(yè)規(guī)程中明確,并制定防止冒頂、片幫的安全措施。(架棚巷道只有出矸時需要用金屬前探梁對當班開挖進尺進行臨時支護,永久支護當班跟攏磧頭,本條主要針對錨噴巷道)

5、第六十一條 固定鋼絲繩滑輪的錨樁及其孔深和牢固程度,必須根據(jù)巖性條件在作業(yè)規(guī)程中明確。(在使用耙裝機、反井法掘進煤倉時)

耙裝機作業(yè)時,其與掘進工作面的最大和最小允許距離必須在作業(yè)規(guī)程中明確。

(主要是根據(jù)耙裝機的容繩量,還有必須和錨噴巷道臨時支護長度一致)

6、第八十條開鑿或者延深斜井、下山時,必須在斜井、下山的上口設置防止跑車裝置,在掘進工作面的上方設置跑車防護裝置,跑車防護裝置與掘進工作面的距離必須在施工組織設計或者作業(yè)規(guī)程中明確。(要根據(jù)阻車器和擋車欄的設計標準)

7、第九十六條采煤工作面回采前必須編制作業(yè)規(guī)程。情況發(fā)生變化時,必須及時修改作業(yè)規(guī)程或者補充安全措施。(遇地質構造、冒頂?shù)?

8、第九十八條采煤工作面不得任意留頂煤和底煤,傘檐不得超過作業(yè)規(guī)程的規(guī)定。采煤工作面的浮煤應當清理干凈。(在作業(yè)規(guī)程防火一節(jié)注明如何清理)

9、第一百零二條 錨桿(索)的形式、規(guī)格、安設角度,混凝土強度等級、噴體厚度,掛網規(guī)格、搭接方式,以及圍巖涌水的處理等,必須在施工組織設計或者作業(yè)規(guī)程中明確。 (巷道設計斷面時通過驗算取值)

10、第一百零五條采煤工作面用垮落法管理頂板時,必須及時放頂。頂板不垮落、懸頂距離超過作業(yè)規(guī)程規(guī)定的,必須停止采煤,采取人工強制放頂或者其他措施進行處理。 (強制放頂措施或采空區(qū)充填架木垛措施)

11、第一百零六條采煤工作面采用密集支柱切頂時,兩段密集支柱之間必須留有寬0.5m以上的出口,出口間的距離和新密集支柱超前的距離必須在作業(yè)規(guī)程中明確規(guī)定。采煤工作面無密集支柱切頂時,必須有防止工作面冒頂和矸石竄入工作面的措施。

12、第一百一十四條 采用綜合機械化采煤時,必須遵守下列規(guī)定:

(五)采煤機采煤時必須及時移架。移架滯后采煤機的距離,應當根據(jù)頂板的具體情況在作業(yè)規(guī)程中明確規(guī)定;超過規(guī)定距離或者發(fā)生冒頂、片幫時,必須停止采煤。

13、第一百六十二條礦井開拓或者準備采區(qū)時,在設計中必須根據(jù)該處全風壓供風量和瓦斯涌出量編制通風設計。掘進巷道的通風方式、局部通風機和風筒的安裝和使用等應當在作業(yè)規(guī)程中明確規(guī)定。

14、第一百六十四條安裝和使用局部通風機和風筒時,必須遵守下列規(guī)定:

(五)采用抗靜電、阻燃風筒。風筒口到掘進工作面的距離、正常工作的局部通風機和備用局部通風機自動切換的交叉風筒接頭的規(guī)格和安設標準,應當在作業(yè)規(guī)程中明確規(guī)定。

15、第二百六十三條開采容易自燃和自燃煤層時,采煤工作面必須采用后退式開采,并根據(jù)采取防火措施后的煤層自然發(fā)火期確定采(盤)區(qū)開采期限。在地質構造復雜、斷層帶、殘留煤柱等區(qū)域開采時,應當根據(jù)礦井地質和開采技術條件,在作業(yè)規(guī)程中另行確定采(盤)區(qū)開采方式和開采期限。回采過程中不得任意留設設計外煤柱和頂煤。采煤工作面采到終采線時,必須采取措施使頂板冒落嚴實。

16、第三百四十八條爆破作業(yè)必須編制爆破作業(yè)說明書,并符合下列要求:

(一)炮眼布置圖必須標明采煤工作面的高度和打眼范圍或者掘進工作面的巷道斷面尺寸,炮眼的位置、個數(shù)、深度、角度及炮眼編號,并用正面圖、平面圖和剖面圖表示。

(二)炮眼說明表必須說明炮眼的名稱、深度、角度,使用炸藥、雷管的品種,裝藥量,封泥長度,連線方法和起爆順序。 (三)必須編入采掘作業(yè)規(guī)程,并及時修改補充。

17、第三百六十一條裝藥前和爆破前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嚴禁裝藥、爆破:

(一)采掘工作面控頂距離不符合作業(yè)規(guī)程的規(guī)定,或者有支架損壞,或者傘檐超過規(guī)定。

18、第三百六十七條爆破工必須最后離開爆破地點,并在安全地點起爆。起爆地點到爆破地點的距離必須在作業(yè)規(guī)程中具體規(guī)定。 19、第四百八十八條編制采區(qū)設計、采掘作業(yè)規(guī)程時,必須對安全監(jiān)控、人員位置監(jiān)測、有線調度通信設備的種類、數(shù)量和位置,信號、通信、電源線纜的敷設,安全監(jiān)控系統(tǒng)的斷電區(qū)域等做出明確規(guī)定,繪制安全監(jiān)控布置圖和斷電控制圖、人員位置監(jiān)測系統(tǒng)圖、井下通信系統(tǒng)圖,并及時更新。

有69條要求“制定措施”或“有措施”

1、第十條煤礦使用的納入安全標志管理的產品,必須取得煤礦礦用產品安全標志。未取得煤礦礦用產品安全標志的,不得使用。 試驗涉及安全生產的新技術、新工藝必須經過論證并制定安全措施;新設備、新材料必須經過安全性能檢驗,取得產品工業(yè)性試驗安全標志。

2、第十六條井工煤礦必須制定停工停產期間的安全技術措施,保證礦井供電、通風、排水和安全監(jiān)控系統(tǒng)正常運行,落實24h值班制度。復工復產前必須進行全面安全檢查。

3、第五十六條斜井(巷)施工時,應當遵守下列規(guī)定: (一)明槽開挖必須制定防治水和邊坡防護專項措施。

(二)由明槽進入暗硐或者由表土進入基巖采用鉆爆法施工時,必須制定專項措施。

(三)施工15°以上斜井(巷)時,應當制定防止設備、軌道、管路等下滑的專項措施。

(四)由下向上施工25°以上的斜巷時,必須將溜矸(煤)道與人行道分開。人行道應當設扶手、梯子和信號裝置。斜巷與上部巷道貫通時,必須有專項措施。

4、第五十七條采用反井鉆機掘鑿暗立井、煤倉及溜煤眼時,應當遵守下列規(guī)定:(一)擴孔作業(yè)時,嚴禁人員在下方停留、通行、觀察或者出渣。出渣時,反井鉆機應當停止擴孔作業(yè)。更換破巖滾刀時,必須采取保護措施。

(二)嚴禁干鉆擴孔。

(三)及時清理溜矸孔內的矸石,防止堵孔。必須制定處理堵孔的專項措施。嚴禁站在溜矸孔的矸石上作業(yè)。

(四)擴孔完畢,必須在上、下孔口外圍設置柵欄,防止人員進入。

5、第五十八條施工巖(煤)平巷(硐)時,應當遵守下列規(guī)定: (一)掘進工作面嚴禁空頂作業(yè)。臨時和永久支護距掘進工作面的距離,必須根據(jù)地質、水文地質條件和施工工藝在作業(yè)規(guī)程中明確,并制定防止冒頂、片幫的安全措施。

6、第六十九條井下安裝應當遵守下列規(guī)定:

(二)大型設備、構件下井前必須校驗提升設備的能力,并制定專項措施。

7、第八十四條巷道及硐室施工期間的通風應當遵守下列規(guī)定: (二)礦井臨時通風機應當安裝在地面。低瓦斯礦井臨時通風機確需安裝在井下時,必須制定專項措施。

8、第九十三條掘進巷道在揭露老空區(qū)前,必須制定探查老空區(qū)的安全措施,包括接近老空區(qū)時必須預留的煤(巖)柱厚度和探明水、火、瓦斯等內容。必須根據(jù)探明的情況采取措施,進行處理。

9、第九十四條采(盤)區(qū)結束后、回撤設備時,必須編制專門措施,加強通風、瓦斯、頂板、防火管理。10、第一百條采煤工作面必須存有一定數(shù)量的備用支護材料。嚴禁使用折損的坑木、損壞的金屬頂梁、失效的單體液壓支柱。 在同一采煤工作面中,不得使用不同類型和不同性能的支柱。在地質條件復雜的采煤工作面中使用不同類型的支柱時,必須制定安全措施。

11、第一百零一條采煤工作面必須及時支護,嚴禁空頂作業(yè)。所有支架必須架設牢固,并有防倒措施。嚴禁在浮煤或者浮矸上架設支架。單體液壓支柱的初撐力,柱徑為100mm 的不得小于90kn,柱徑為80mm 的不得小于60kn。對于軟巖條件下初撐力確實達不到要求的,在制定措施、滿足安全的條件下,必須經礦總工程師審批。嚴禁在控頂區(qū)域內提前摘柱。碰倒或者損壞、失效的支柱,必須立即恢復或者更換。移動輸送機機頭、機尾需要拆除附近的支架時,必須先架好臨時支架。

采煤工作面遇頂?shù)装逅绍浕蛘咂扑?、過斷層、過老空區(qū)、過煤柱或者冒頂區(qū),以及托偽頂開采時,必須制定安全措施。

12、第一百零二條采用錨桿、錨索、錨噴、錨網噴等支護形式時,應當遵守下列規(guī)定:

在井下做錨固力試驗時,必須有安全措施。

13、第一百零五條采煤工作面初次放頂及收尾時,必須制定安全措施。

14、第一百零六條采煤工作面采用密集支柱切頂時,兩段密集支柱之間必須留有寬0.5m以上的出口,出口間的距離和新密集支柱超前的距離必須在作業(yè)規(guī)程中明確規(guī)定。采煤工作面無密集支柱切頂時,必須有防止工作面冒頂和矸石竄入工作面的措施。

15、第一百一十條近距離煤層群開采下一煤層時,必須制定控制頂板的安全措施。

16、第一百一十四條 采用綜合機械化采煤時,必須遵守下列規(guī)定:

(二)運送、安裝和拆除綜采設備時,必須有安全措施,明確規(guī)定運送方式、安裝質量、拆裝工藝和控制頂板的措施。

(三)工作面煤壁、刮板輸送機和支架都必須保持直線。支架間的煤、矸必須清理干凈。傾角大于15°時,液壓支架必須采取防倒、防滑措施;傾角大于25°時,必須有防止煤(矸)竄出刮板輸送機傷人的措施。

(四)液壓支架必須接頂。頂板破碎時必須超前支護。在處理液壓支架上方冒頂時,必須制定安全措施。

(七)當采高超過3m 或者煤壁片幫嚴重時,液壓支架必須設護幫板。當采高超過4.5m 時,必須采取防片幫傷人措施。

(十)處理倒架、歪架、壓架,更換支架,以及拆修頂梁、支柱、座箱等大型部件時,必須有安全措施。

(十一)在工作面內進行爆破作業(yè)時,必須有保護液壓支架和其他設備的安全措施。

17、第一百二十一條使用刮板輸送機運輸時,必須遵守下列規(guī)定:(四)用刮板輸送機運送物料時,必須有防止頂人和頂?shù)怪Ъ艿陌踩胧?/p>

(五)移動刮板輸送機時,必須有防止冒頂、頂傷人員和損壞設備的安全措施。

18、第一百二十五條礦井必須制定井巷維修制度,加強井巷維修,保證通風、運輸暢通和行人安全。

19、第一百二十六條井筒大修時必須編制施工組織設計。 維修井巷支護時,必須有安全措施。嚴防頂板冒落傷人、堵人和支架歪倒。

維修錨網井巷時,施工地點必須有臨時支護和防止失修范圍擴大的措施。

維修傾斜井巷時,應當停止行車;需要通車作業(yè)時,必須制定行車安全措施。嚴禁上、下段同時作業(yè)。

更換巷道支護時,在拆除原有支護前,應當先加固鄰近支護,拆除原有支護后,必須及時除掉頂幫活矸和架設永久支護,必要時還應當采取臨時支護措施。在傾斜巷道中,必須有防止矸石、物料滾落和支架歪倒的安全措施。

20、第一百二十八條從報廢的井巷內回收支架和裝備時,必須制定安全措施。

21、第一百三十四條煤倉、溜煤(矸)眼必須有防止煤(矸)堵塞的設施。檢查煤倉、溜煤(矸)眼和處理堵塞時,必須制定安全措施。處理堵塞時應當遵守本規(guī)程第三百六十條的規(guī)定,嚴禁人員從下方進入。

22、第一百四十二條礦井必須有完整的獨立通風系統(tǒng)。改變全礦井通風系統(tǒng)時,必須編制通風設計及安全措施,由企業(yè)技術負責人審批。

23、第一百四十三條貫通巷道必須遵守下列規(guī)定:

(一)巷道貫通前應當制定貫通專項措施。綜合機械化掘進巷道在相距50m 前、其他巷道在相距20m 前,必須停止一個工作面作業(yè),做好調整通風系統(tǒng)的準備工作。

24、第一百四十六條進風井口必須布置在粉塵、有害和高溫氣體不能侵入的地方。已布置在粉塵、有害和高溫氣體能侵入的地點的,應當制定安全措施。

25、第一百四十八條礦井開拓新水平和準備新采區(qū)的回風,必須引入總回風巷或者主要回風巷中。在未構成通風系統(tǒng)前,可將此回風引入生產水平的進風中;但在有瓦斯噴出或者有突出危險的礦井中,開拓新水平和準備新采區(qū)時,必須先在無瓦斯噴出或者無突出危險的煤(巖)層中掘進巷道并構成通風系統(tǒng),為構成通風系統(tǒng)的掘進巷道的回風,可以引入生產水平的進風中。上述2種回風流中的甲烷和二氧化碳濃度都不得超過0.5%,其他有害氣體濃度必須符合本規(guī)程第一百三十五條的規(guī)定,并制定安全措施,報企業(yè)技術負責人審批。

26、第一百五十條采、掘工作面應當實行獨立通風,嚴禁2個采煤工作面之間串聯(lián)通風。同一采區(qū)內1個采煤工作面與其相連接的1個掘進工作面、相鄰的2個掘進工作面,布置獨立通風有困難時,在制定措施后,可采用串聯(lián)通風,但串聯(lián)通風的次數(shù)不得超過1次。

采區(qū)內為構成新區(qū)段通風系統(tǒng)的掘進巷道或者采煤工作面遇地質構造而重新掘進的巷道,布置獨立通風有困難時,其回風可以串入采煤工作面,但必須制定安全措施,且串聯(lián)通風的次數(shù)不得超過1次;構成獨立通風系統(tǒng)后,必須立即改為獨立通風。

27、第一百六十一條礦井必須制定主要通風機停止運轉的應急預案。因檢修、停電或者其他原因停止主要通風機運轉時,必須制定停風措施。

28、第一百六十三條掘進巷道必須采用礦井全風壓通風或者局部通風機通風。

煤巷、半煤巖巷和有瓦斯涌出的巖巷掘進采用局部通風機通風時,應當采用壓入式,不得采用抽出式(壓氣、水力引射器不受此限);如果采用混合式,必須制定安全措施。

29、第一百五十五條控制風流的風門、風橋、風墻、風窗等設施必須可靠。

不應在傾斜運輸巷中設置風門;如果必須設置風門,應當安設自動風門或者設專人管理,并有防止礦車或者風門碰撞人員以及礦車碰壞風門的安全措施。

第一百七十四條采掘工作面風流中二氧化碳濃度達到1.5%時,必須停止工作,撤出人員,查明原因,制定措施,進行處理。

31、第一百七十五條礦井必須有因停電和檢修主要通風機停止運轉或者通風系統(tǒng)遭到破壞以后恢復通風、排除瓦斯和送電的安全措施。 恢復已封閉的停工區(qū)或者采掘工作接近這些地點時,必須事先排除其中積聚的瓦斯。排除瓦斯工作必須制定安全技術措施。

32、第一百七十六條停風區(qū)中甲烷濃度或者二氧化碳濃度超過3.0%時,必須制定安全排放瓦斯措施,報礦總工程師批準。

在排放瓦斯過程中,排出的瓦斯與全風壓風流混合處的甲烷和二氧化碳濃度均不得超過1.5%,且混合風流經過的所有巷道內必須停電撤人,其他地點的停電撤人范圍應當在措施中明確規(guī)定。 33、第一百八十條礦井必須建立甲烷、二氧化碳和其他有害氣體檢查制度,并遵守下列規(guī)定:

(八)通風值班人員必須審閱瓦斯班報,掌握瓦斯變化情況,發(fā)現(xiàn)問題,及時處理,并向礦調度室匯報。通風瓦斯日報必須送礦長、礦總工程師審閱,一礦多井的礦必須同時送井長、井技術負責人審閱。對重大的通風、瓦斯問題,應當制定措施,進行處理。

34、第一百八十四條抽采瓦斯必須遵守下列規(guī)定:

(二)井上下敷設的瓦斯管路,不得與帶電物體接觸并應當有防止砸壞管路的措施。

(五)抽采的瓦斯?jié)舛鹊陀?0% 時,不得作為燃氣直接燃。進行管道輸送、瓦斯利用或者排空時,必須按有關標準的規(guī)定執(zhí)行,并制定安全技術措施。

35、第一百八十六條開采有煤塵爆炸危險煤層的礦井,必須有預防和隔絕煤塵爆炸的措施。

36、第一百八十七條礦井應當每年制定綜合防塵措施、預防和隔絕煤塵爆炸措施及管理制度,并組織實施。

37、第一百九十六條突出煤層的采掘工作應當遵守下列規(guī)定: (六)在突出煤層的煤巷中安裝、更換、維修或者回收支架時,必須采取預防煤體冒落引起突出的措施。

38、第二百零八條開采保護層時,應當同時抽采被保護層和鄰近層的瓦斯。開采近距離保護層時,必須采取防止誤穿突出煤層和被保護層卸壓瓦斯突然涌入保護層工作面的措施。

39、第二百二十二條井巷揭煤采用遠距離爆破時,必須明確起爆地點、避災路線、警戒范圍,制定停電撤人等措施。

煤巷掘進工作面采用遠距離爆破時,起爆地點必須設在進風側反向風門之外的全風壓通風的新鮮風流中或者避險設施內,起爆地點距工作面的距離必須在措施中明確規(guī)定。

遠距離爆破時,回風系統(tǒng)必須停電撤人。爆破后,進入工作面檢查的時間應當在措施中明確規(guī)定,但不得小于30min。

40、第二百二十四條清理突出的煤(巖)時,必須制定防煤塵、片幫、冒頂、瓦斯超限、出現(xiàn)火源,以及防止再次發(fā)生突出事故的安全措施。

41、第二百四十六條煤礦必須制定井上、下防火措施。煤礦的所有地面建(構)筑物、煤堆、矸石山、木料場等處的防火措施和制度,必須遵守國家有關防火的規(guī)定。

42、第二百四十八條對現(xiàn)有生產礦井用可燃性材料建筑的井架和井口房,必須制定防火措施。

43、第二百五十條進風井口應當裝設防火鐵門,防火鐵門必須嚴密并易于關閉,打開時不妨礙提升、運輸和人員通行,并定期維修; 如果不設防火鐵門, 必須有防止煙火進入礦井的安全措施。

44、第二百五十四條井下和井口房內不得進行電焊、氣焊和噴燈焊接等作業(yè)。如果必須在井下主要硐室、主要進風井巷和井口房內進行電焊、氣焊和噴燈焊接等工作,每次必須制定安全措施。

45、第二百五十九條礦井防滅火使用的凝膠、阻化劑及進行充填、堵漏、加固用的高分子材料,應當對其安全性和環(huán)保性進行評估,并制定安全監(jiān)測制度和防范措施。使用時,井巷空氣成分必須符合本規(guī)程第一百三十五條要求。

46、第二百六十五條開采容易自燃和自燃煤層時,必須制定防治采空區(qū)(特別是工作面始采線、終采線、上下煤柱線和三角點)、巷道高冒區(qū)、煤柱破壞區(qū)自然發(fā)火的技術措施。

47、第二百六十六條采用灌漿防滅火時,應當遵守下列規(guī)定: (四)應當有灌漿前疏水和灌漿后防止?jié){、透水的措施。

48、第二百六十八條采用阻化劑防滅火時, 應當遵守下列規(guī)定: (三)應當采取防止阻化劑腐蝕機械設備、支架等金屬構件的措施。

49、第二百七十條采用均壓技術防滅火時, 應當遵守下列規(guī)定: (四)經常檢查均壓區(qū)域內的巷道中風流流動狀態(tài),并有防止瓦斯積聚的安全措施。

50、第二百七十四條礦井必須制定防止采空區(qū)自然發(fā)火的封閉及管理專項措施。采煤工作面回采結束后,必須在45天內進行永久性封閉,每周1次抽取封閉采空區(qū)氣樣進行分析,并建立臺賬。

51、第二百八十條啟封已熄滅的火區(qū)前,必須制定安全措施。啟封火區(qū)時,應當逐段恢復通風,同時測定回風流中一氧化碳、甲烷濃度和風流溫度。發(fā)現(xiàn)復燃征兆時,必須立即停止向火區(qū)送風,并重新封閉火區(qū)。

52、第二百八十一條不得在火區(qū)的同一煤層的周圍進行采掘工作。在同一煤層同一水平的火區(qū)兩側、煤層傾角小于35°的火區(qū)下部區(qū)段、火區(qū)下方鄰近煤層進行采掘時,必須編制設計,并遵守下列規(guī)定: (二)掘進巷道時,必須有防止誤冒、誤透火區(qū)的安全措施。煤層傾角在35°及以上的火區(qū)下部區(qū)段嚴禁進行采掘工作。

53、第二百八十九條煤礦每年雨季前必須對防治水工作進行全面檢查。受雨季降水威脅的礦井,應當制定雨季防治水措施,建立雨季巡視制度并組織搶險隊伍,儲備足夠的防洪搶險物資。當暴雨威脅礦井安全時,必須立即停產撤出井下全部人員,只有在確認暴雨洪水隱患消除后方可恢復生產。

54、第三百條在未固結的灌漿區(qū)、有淤泥的廢棄井巷、巖石洞穴附近采掘時,應當制定專項安全技術措施。

55、第三百零三條對于煤層頂、底板帶壓的采掘工作面,應當提前編制防治水設計,制定并落實水害防治措施。

56、第三百零五條開采底板有承壓含水層的煤層,隔水層能夠承受的水頭值應當大于實際水頭值;當承壓含水層與開采煤層之間的隔水層能夠承受的水頭值小于實際水頭值時,應當采取疏水降壓、注漿加固底板改造含水層或者充填開采等措施,并進行效果檢驗,制定專項安全技術措施,報企業(yè)技術負責人審批。

57、第三百零七條煤層頂、底板分布有強巖溶承壓含水層時,主要運輸巷、軌道巷和回風巷應當布置在不受水害威脅的層位中,并以石門分區(qū)隔離開采。對已經不具備石門隔離開采條件的應當制定防突水安全技術措施,并報礦總工程師審批。

58、第三百零八條水文地質條件復雜、極復雜或者有突水淹井危險的礦井,應當在井底車場周圍設置防水閘門或者在正常排水系統(tǒng)基礎上另外安設由地面直接供電控制,且排水能力不小于最大涌水量的潛水泵。在其他有突水危險的采掘區(qū)域,應當在其附近設置防水閘門;不具備設置防水閘門條件的,應當制定防突(透)水措施,報企業(yè)主要負責人審批。

59、第三百一十條井巷揭穿含水層或者地質構造帶等可能突水地段前,必須編制探放水設計,并制定相應的防治水措施。

60、第三百二十條在預計水壓大于0.1mpa的地點探放水時,應當預先固結套管,在套管口安裝控制閘閥,進行耐壓試驗。套管長度應當在探放水設計中規(guī)定。預先開掘安全躲避硐室,制定避災路線等安全措施,并使每個作業(yè)人員了解和掌握。

61、第三百二十一條預計鉆孔內水壓大于1.5mpa時,應當采用反壓和有防噴裝置的方法鉆進, 并制定防止孔口管和煤(巖)壁突然鼓出的措施。

62、第三百二十五條排除井筒和下山的積水及恢復被淹井巷前,應當制定安全措施,防止被水封閉的有毒、有害氣體突然涌出。

63、第三百三十五條在多水平生產的礦井、井下爆炸物品庫距爆破工作地點超過2.5km 的礦井以及井下不設置爆炸物品庫的礦井內,可以設爆炸物品發(fā)放硐室,并必須遵守下列規(guī)定:

(五)建井期間的爆炸物品發(fā)放硐室必須有獨立通風系統(tǒng)。必須制定預防爆炸物品爆炸的安全措施。

64、第三百五十二條在高瓦斯礦井采掘工作面采用毫秒爆破時,若采用反向起爆,必須制定安全技術措施。

65、第三百五十三條在高瓦斯、突出礦井的采掘工作面實體煤中,為增加煤體裂隙、松動煤體而進行的10m 以上的深孔預裂控制爆破,可以使用二級煤礦許用炸藥,并制定安全措施。

66、第三百五十九條炮眼深度和炮眼的封泥長度應當符合下列要求:(一)炮眼深度小于0.6m 時,不得裝藥、爆破;在特殊條件下,如挖底、刷幫、挑頂確需進行炮眼深度小于0.6m 的淺孔爆破時,必須制定安全措施并封滿炮泥。

67、第四百四十五條井下各級配電電壓和各種電氣設備的額定電壓等級,應當符合下列要求:

(五)采掘工作面用電設備電壓超過3300v時,必須制定專門的安全措施。

68、第四百九十一條改接或者拆除與安全監(jiān)控設備關聯(lián)的電氣設備、電源線和控制線時,必須與安全監(jiān)控管理部門共同處理。檢修與安全監(jiān)控設備關聯(lián)的電氣設備,需要監(jiān)控設備停止運行時,必須制定安全措施,并報礦總工程師審批。

69、第七百零五條礦井發(fā)生災害事故后,必須首先組織礦山救護隊進行災區(qū)偵察,探明災區(qū)情況。救援指揮部應當根據(jù)災害性質,事故發(fā)生地點、波及范圍,災區(qū)人員分布、可能存在的危險因素,以及救援的人力和物力,制定搶救方案和安全保障措施。

煤礦安全規(guī)規(guī)程解讀15篇

內容煤礦安全規(guī)程是確保礦工生命安全和煤礦生產穩(wěn)定的重要法規(guī),其核心在于預防事故、保障生產秩序。規(guī)程涵蓋礦井設計、開采作業(yè)、設備維護、人員培訓等多個方面,旨在通過規(guī)范
推薦度:
點擊下載文檔文檔為doc格式

相關煤礦安全規(guī)信息

  • 煤礦安全規(guī)程四匯編(15篇范文)
  • 煤礦安全規(guī)程四匯編(15篇范文)95人關注

    內容一、煤礦安全規(guī)程概述煤礦安全規(guī)程是確保礦工生命安全和礦井生產秩序的重要規(guī)范,它涵蓋了礦井建設、開采、通風、防災、救援等多個環(huán)節(jié)。規(guī)程旨在預防事故,減少 ...[更多]

  • 煤礦安全規(guī)程十七匯編(15篇范文)
  • 煤礦安全規(guī)程十七匯編(15篇范文)94人關注

    內容一、煤礦安全生產的基本原則1.堅持預防為主,防治結合,確保煤礦生產安全。2.實施全員、全過程、全方位的安全管理,強化安全生產責任制。3.定期進行安全檢查,及時消 ...[更多]

  • 煤礦安全規(guī)程一匯編(15篇范文)
  • 煤礦安全規(guī)程一匯編(15篇范文)94人關注

    內容一、礦工安全培訓與教育1.所有煤礦員工必須接受入職前的安全培訓,并定期進行復訓,確保對最新的安全規(guī)程有充分了解。2.培訓內容應包括但不限于礦井構造、災害預 ...[更多]

  • 煤礦安全規(guī)程對傾斜井巷提升規(guī)定
  • 煤礦安全規(guī)程對傾斜井巷提升規(guī)定90人關注

    內容煤礦安全規(guī)程對傾斜井巷提升規(guī)定旨在確保礦工的生命安全和生產活動的有序進行。這些規(guī)定涵蓋了設備選擇、操作程序、安全檢查、應急措施等多個方面,以期達到預 ...[更多]

  • 煤礦安全規(guī)程三匯編(15篇范文)
  • 煤礦安全規(guī)程三匯編(15篇范文)86人關注

    內容一、煤礦安全生產基礎1.礦區(qū)規(guī)劃:所有煤礦必須制定詳細的安全規(guī)劃,包括礦井設計、開采計劃和災害預防措施。2.設備檢查:定期對所有采礦設備進行維護和檢查,確保其 ...[更多]

  • 煤礦安全規(guī)程九匯編(15篇范文)
  • 煤礦安全規(guī)程九匯編(15篇范文)83人關注

    內容一、前言煤礦安全生產是國家和社會關注的重點,每一位礦工的生命安全都至關重要。本規(guī)程旨在規(guī)范煤礦作業(yè)流程,強化安全意識,預防事故的發(fā)生,確保礦工的生命財產安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