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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什么
儀表工作規(guī)程是一套詳細的操作指南,旨在確保企業(yè)內部涉及儀表操作、維護、校準和故障排查的所有活動能夠安全、高效地進行。該規(guī)程涵蓋了儀表設備的使用規(guī)范、日常檢查、預防性維護、異常處理和緊急應對措施,旨在提高生產效率,保障設備穩(wěn)定運行,減少意外停機和潛在的安全風險。
模板
1. 儀表設備的識別與分類
- 詳細列出企業(yè)所使用的各類儀表,包括型號、功能和適用范圍。
- 明確各類儀表的安裝位置和操作界面。
2. 操作程序
- 規(guī)定每個儀表的啟動、運行、停止步驟,以及正常操作參數(shù)范圍。
- 描述如何正確讀取和記錄儀表數(shù)據。
3. 日常檢查與維護
- 列出每日、每周、每月的檢查項目,如清潔、緊固、潤滑等。
- 定義儀表性能指標的定期測試周期和標準。
4. 預防性維護
- 提供預防性維護計劃,包括更換部件的周期、校準頻率等。
- 說明如何進行預防性的功能測試。
5. 異常處理
- 列出常見故障及對應的解決步驟。
- 描述在遇到無法自行解決的問題時的報告流程。
6. 安全規(guī)定
- 強調個人防護裝備的使用和操作環(huán)境的安全要求。
- 列出可能的危險情況和相應的應急措施。
7. 培訓與記錄
- 規(guī)定員工的培訓內容和頻率,確保其熟悉規(guī)程。
- 設立詳細的維護和操作記錄表格,以便追蹤設備狀態(tài)。
標準
儀表工作規(guī)程的制定需符合以下標準: - 符合國家和行業(yè)的相關法規(guī)和標準。 - 依據設備制造商的使用手冊和推薦實踐。 - 經過實際操作驗證,確保操作步驟的可行性和安全性。 - 定期更新,以適應設備升級和技術進步。 - 具備可追溯性,確保所有操作都有記錄可查。
該規(guī)程應被所有相關人員熟知并嚴格執(zhí)行,以確保儀表系統(tǒng)的正常運行,保障生產安全和產品質量。通過持續(xù)改進和優(yōu)化,使規(guī)程更加適應企業(yè)的具體需求和環(huán)境變化。
儀表工作規(guī)程范文
第1篇 實用繼電保護、儀表等二次回路上的工作安全操作規(guī)程
第一條 下列情況應填用第一種工作票:
1、在高壓室遮欄內或與導電部分小于表1規(guī)定的安全距離進行繼電器和儀表等的檢查試驗時,需將高壓設備停電的;
2、檢查高壓電動機和起動裝置的繼電器和儀表需將高壓設備停電的。
第二條 下列情況應填用第二種工作票:
1、裝設在一次設備上的繼電器和保護裝置(帶出口壓板的),可以在運行中改變定值的。
2、集中裝設在保護屏上的主變保護、出線保護和一次設備上的繼電器和保護裝置,帶有出口裝置可以不斷開被保護高壓設備的。
上述工作至少由兩人進行。
第三條 繼電保護人員在現(xiàn)場工作過程中,凡遇到異常情況(如直流系統(tǒng)接地等)或開關跳閘時,不論與本身工作是否有關,應立即停止工作,保持現(xiàn)狀,待查明原因,確定與本工作無關時方可繼續(xù)工作;若異常情況是本身工作所引起,應保留現(xiàn)場并立即通知值班人員,以便及時處理。
第四條 工作前應做好準備,了解工作地點一次及二次設備運行情況和上次的檢驗記錄、圖紙是否符合實際。
第五條 現(xiàn)場工作開始前,應查對已做的安全措施是否符合要求,運行設備與檢修設備是否明確分開,還應看清設備名稱,嚴防走錯位置。
第六條 在全部或部分帶電設備上進行工作時,應將檢修設備與運行設備前后用明顯的標志隔開(如盤后用紅布簾,盤前用“在此工作”標示牌等)。
第七條 在保護屏上或附近進行振動較大的工作時,應采取防止運行中設備掉閘的措施,必要時經值班調度員或值班負責人同意,將保護暫時停用。
第八條 在繼電保護屏間的通道上搬運或安放實驗設備時,要與運行設備保持一定距離,防止誤碰運行設備,造成保護誤動作。清掃運行設備和二次回路時,要防止振動,防止誤碰,使用絕緣工具。
第九條 繼電保護裝置做傳動試驗或一次通電時,應通知值班員和有關人員,并由工作負責人或其派人到現(xiàn)場監(jiān)視,方可進行。
第十條 在帶電的電流互感器二次回路上工作時,應采取下列安全措施:
1、嚴禁將電流互感器二次側開路;
2、短路電流互感器二次繞組,必須使用短路片或短路線,短路應妥善可靠,嚴禁用導線纏繞;
3、嚴禁在電流互感器與短路端子之間的回路和導線上進行任何工作;
4、工作必須認真、謹慎,不得將回路的永久接地點斷開;
5、工作時,必須有專人監(jiān)護,使用絕緣工具,并站在絕緣墊上。
第十一條 在帶電的電壓互感器二次回路上工作時,應采取下列安全措施:
1、嚴格防止短路或接地。必須使用絕緣工具,戴手套。必要時,工作前停用有關保護裝置;
2、接臨時負載,必須裝有專用的自動開關和保險。
第十二條 二次回路通電或耐壓試驗前,應通知值班員和有關人員,并派人到各現(xiàn)場看守,檢查回路上確無人工作后,方可加壓。電壓互感器的二次回路通電試驗時,為防止由二次側向一次側反充電,除應將二次回路斷開外,還應取下一次保險或斷開刀閘。
第十三條 檢驗調試繼電保護和儀表的工作人員,需要對運行中的設備、控制系統(tǒng)、信號系統(tǒng)、保護出口裝置壓板進行檢修操作時,必須取得值班人員許可并采取防誤操作措施后,進行檢修調試。
第十四條 試驗電源要用自動開關或刀閘,禁止從運行設備上直接取試驗電源,熔絲配合要適當,要防止越級熔斷總電源熔絲。試驗結線要經第二人復查后,方可通電。
第十五條 保護裝置二次回路變動時,嚴防寄生回路存在,沒用的線應拆除,臨時所墊紙片應取出,接好已拆下的線頭。
第2篇 在繼電保護、儀表等二次回路上的安全工作規(guī)程
第1條 電機員或電工在現(xiàn)場工作過程中,凡遇到異常情況(如直流系統(tǒng)接地等)或開關跳閘時,不論與本身工作是否有關,應立即停止工作,保持現(xiàn)狀,待查明原因,確定與本工作無關時方可繼續(xù)工作;若異常情況是本身工作所引起,應保留現(xiàn)場并立即通知值班人員,以便及時處理。
第2條 工作前應做好準備,了解工作地點一次及二次設備運行情況和上次的檢驗記錄、圖紙是否符合實際。
第3條 現(xiàn)場工作開始前,應查對已做的安全措施是否符合要求,運行設備與檢修設備是否明確分開,還應看清設備名稱,嚴防走錯位置。
第4條 在全部或部分帶電的盤上進行工作時,應將檢修設備與運行設備前后以明顯的標志隔開(如盤后用紅布簾,盤前用“在此工作”標示牌等)。
第5條 在保護盤上或附近進行打眼等振動較大的工作時,應采取防止運行中設備掉閘的措施,必要時經輪機長或當班管輪同意,將保護暫時停用。
第6條 在繼電保護屏間的通道上搬運或安放試驗設備時,要與運行設備保持一定距離,防止誤碰運行設備,造成保護誤動作。清掃運行設備和二次回路時,要防止振動,防止誤碰,要使用絕緣工具。
第7條 繼電保護裝置做傳動試驗或一次通電時,應通知當班管輪和值班機匠,并由電機員通知專人到現(xiàn)場監(jiān)視,方可進行。
第8條 所有電流互感器和電壓互感器的二次繞組應有永久性的、可靠的保護接地。
第9條 在帶電的電流互感器二次回路上工作時,應采取下列安全措施:
一. 嚴禁將變流器二次側開路;
二. 短路變流器二次繞組,必須使用短路片或短路線,短路應妥善可靠,嚴禁用導線纏繞;
三. 嚴禁在電流互感器與短路端子之間的回路和導線上進行任何工作;
四. 工作必須認真、謹慎,不得將回路的永久接地點斷開;
五. 工作時,必須有專人監(jiān)護,使用絕緣工具,并站在絕緣墊上。
第2條 在帶電的電壓互感器二次回路上工作時,應采取下列安全措施:
一. 嚴格防止短路或接地。應使用絕緣工具,戴手套。必要時,工作前停用有關保護裝置;
二. 接臨時負載,必須裝有專用的刀閘和可熔保險器。
第11條 二次回路通電或耐壓試驗前,應通知當班管輪和有關人員,并派人到各現(xiàn)場看守,檢查回路上確無人工作后,方可加壓。
電壓互感器的二次回路通電試驗時,為防止由二次側向一次側反充電,除應將二次回路斷開外,還應取下一次保險或斷開刀閘。
第3條 檢驗繼電保護和儀表的工作人員,不準對運行中的設備、信號系統(tǒng)、保護壓板進行操作,但在取得值班人員許可并在檢修工作盤兩側開關把手上采取防誤操作措施后,可拉合檢修開關。
第4條 試驗用刀閘必須帶罩,禁止從運行設備上直接取試驗電源,熔絲配合要適當,要防止越級熔斷總電源熔絲。試驗結線要經第二人復查后,方可通電。
第5條 保護裝置二次回路變動時,嚴防寄生回路存在,沒用的線應拆除,臨時所墊紙片應取出,接好已拆下的線頭。
第6條 二次回路無用的接線應拆除或線頭臨時用絕緣物包裹。
第3篇 用儀表測量的安全工作規(guī)程
使用攜帶型儀器的測量工作
第1條 使用攜帶型儀器在高壓回路上進行工作,需要高壓設備停電或做安全措施的,應填用第一種工作票,并至少由兩人進行。
第2條 除使用特殊儀器外,所有使用攜帶型儀器的測量工作,均應在電流互感器和電壓互感器的低壓側進行。
第3條 電流表、電流互感器及其他測量儀表的接線和拆卸,需要斷開高壓回路者,應將此回路所連接的設備和儀器全部停電后,始能進行。
第4條 電壓表、攜帶型電壓互感器及其他測量儀表的接線和拆卸無需斷開高壓回路者,可以帶電工作。但應使用耐高壓的絕緣導線,導線長度應盡可能縮短,不準有接頭,并應連接牢固,以防接地和短路。必要時用絕緣物加以固定。
使用電壓互感器進行工作時,先應將低壓側所有接線接好,然后用絕緣工具將電壓互感器接到高壓側。工作時應戴手套和護目眼鏡,站在絕緣墊上,并應有專人監(jiān)護。
第5條 連接電流回路的導線截面,應適合所測電流數(shù)值。連接電壓回路的導線截面不得小于1.5mm2。
第6條 非金屬外殼的儀器,應與地絕緣,金屬外殼的儀器和變壓器外殼應接地。
第7條 所有測量用裝置均應設遮欄和圍攔,并懸掛“止步,高壓危險!”的標示牌。儀器的布置應使工作人員距帶電部分不小于所規(guī)定的安全距離。
使用鉗形電流表的測量工作
第1條 值班人員在高壓回路上使用鉗形電流表的測量工作,應由兩人進行。
第2條 在高壓回路上測量時,嚴禁用導線從鉗形電流表另接表計測量。
第3條 測量時若需拆除遮欄,應在拆除遮欄后立即進行工作。工作結束,應立即將遮欄恢復原位。
第4條 使用鉗形電流表時,應注意鉗形電流表的電壓等級。測量時戴絕緣手套,站在絕緣墊上,不得觸及其他設備,以防短路或接地。
觀測表計時,要特別注意保持頭部與帶電部分的安全距離。
第5條 測量低壓可熔保險器和水平排列低壓母線電流時,測量前應將各相可熔保險器和母線用絕緣材料加以包護隔離,以免引起相間短路,同時應注意不得觸及其他帶電部分。
第6條 在測量高壓電纜各相電流時,電纜頭線間距離應在300mm以上,且絕緣良好,測量方便者,方可進行。
當有一相接地時,嚴禁測量。
第7條 鉗形電流表應保存在干燥的室內,使用前要擦拭干凈。
第4篇 儀表工作者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
(1) 一般安全規(guī)定
1. 儀表工應熟知所管轄儀表的有關電氣和有毒有害物質的安全知識。
2. 在一般情況下不允許帶電作業(yè)。
3.在塵、毒作業(yè)場所 , 須了解塵、毒的性質和對人體的危害 ,采取有效預防措施。
4.進入塔、槽等罐內作業(yè)應按罐內作業(yè)安全規(guī)定執(zhí)行。
5.非專責管理的設備 , 不準隨意開停。
6.儀表工工作前需仔細檢查所使用工具和各種儀器以及設備性能是否良好 , 否則不能開始工作。
7. 檢修儀表時事前要檢查各類安全設施是否良好 , 否則不能開始檢修。
8. 現(xiàn)場作業(yè)需要停表或停送電時必須與操作人員聯(lián)系 , 得到允許 ,方可進行。電氣操作由電氣專業(yè)人員按制度執(zhí)行。
9. 儀表檢修時 , 應將設備余壓、余料泄盡 , 切斷水、電、氣及物料來源 , 降至常溫 , 并懸掛“禁止合閘”及“現(xiàn)在檢修”標志 , 必要時要有專人監(jiān)護。取下保險。
10. 使用電烙鐵 , 不準帶電接線 , 應接好再送電 , 嚴禁在易燃易爆場所使用易產生火花的電動工具 , 必須使用時要辦理動火證。
11. 儀表及其電氣設備均須有良好的接地。
12. 任何儀表和設備 , 在未證實有無電之前均應按有電對待。凡尚未弄清接線端的接線情況時 ,都應以高壓電源對待。
13. 儀表、電氣及照明設備等的導線不得有破損、漏電情況。
14. 儀表電源開關與照明或動力電源開關不得共用 , 在防爆場所必須選用防爆開關。
15. 儀表及其附屬設備 , 送電前應檢查電源、電壓的等級是否與儀表要求相符合 , 然后檢查絕緣情況, 確認接線正確、接觸良好后 , 方可送電。
16. 在儀表和電氣設備上嚴禁放置導體和磁性物品。
17. 供電后的變壓器的任何端子嚴禁觸動。
18. 嚴禁帶電拆裝儀表 , 須帶電作業(yè)時 , 由現(xiàn)場工作人員與有關部門或人員聯(lián)系后 , 確認安全可靠方可開始送電。
19. 對現(xiàn)場的儀表 , 中間接線盒、分線箱 , 要做好防水、防潮、防凍、防腐工作 ,以保證儀表安全運行。
20. 所使用的電動工具 , 電氣設備等外殼接地必須良好。嚴禁用導線不加插頭直接插入插座。
21. 電氣設備的電壓應符合要求。如設備在使用中發(fā)生故障 ,應先切斷電源 ,再通知檢修。非專業(yè)人員不得任意觸動。
22. 一切儀表不經車間設備員同意 , 不得任意改變其工作條件 ( 差壓、壓力或溫度范圍等 )。工作范圍改變后 , 須告知設備員備案 , 并在技術檔案中明確記載。
23. 嚴禁氨氣或液氨與水銀接觸 , 以避免腐蝕。
24. 高處作業(yè)應遵守“高處作業(yè)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
25. 在高溫條件下工作 , 現(xiàn)場周圍必須加設必要的防護隔熱設施 , 以防灼傷或燙傷。
26. 不準在儀表室 ( 盤 ) 周圍堆放產生腐蝕性氣體的化學物品。
(2) 儀表維修工
1. 遵守“儀表工一般安全規(guī)程”。
2. 檢修或排除故障時 , 須與崗位的主操作人聯(lián)系 , 并研究安全措施 , 密切配合。對重要環(huán)節(jié) ,聯(lián)鎖控制系統(tǒng)危及停車者 , 須與 車間和調度聯(lián)系后方可進行工作。
3. 處理自動控制系統(tǒng)故障時 , 其聯(lián)鎖部分須經操作人切除聯(lián)鎖 , 將調節(jié)器由“自動”切至“手動”,然后將變送器運算單元、 記錄儀和報警單元停電、停氣 , 但不得將調節(jié)器停電、停氣 , 以保證
“手動”正常工作。
4. 若確定故障是出自調節(jié)器或執(zhí)行機構本身 , 按前項規(guī)定的程序處理完畢 ,即讓操作工進行現(xiàn)場手動操作 , 然后進行故障排除。
5. 維修人員必須對工藝流程、自動系統(tǒng)、檢測系統(tǒng)的組成及結構清楚 , 端子號與圖紙全部相符 ,方可進行處理。故障處理前要做好安全準備 , 重大故障排除必須經班長或車間值班人員批準 ,
并研究好方案 , 方可施工。
6. 正常維修或進入控制盤時 , 必須精心操作 , 輕拿輕放 , 輕推輕拉 ,不得碰掉任何導線、插頭或任何儀表部件。正常開車時嚴禁敲擊 ,防止聯(lián)鎖、按鈕或繼電器接點動作發(fā)生故障。
7. 拆裝儀表對 .各種帶壓、帶料管線、閥門處理時 , 必須關掉儀表閥門放掉壓力 ,卸盡物料以后方能拆裝 , 拆裝時均應該在側面。處理現(xiàn)場問題時 , 所有管線應該按有壓對待。
8. 如發(fā)現(xiàn)儀表運行異常 , 尚未查出原因時 , 儀表又自行恢復工作 , 必須查出原因方可使用 ,否則禁用。若該表直接威脅生產 , 又不能停表 , 要與生產總調度聯(lián)系。
9. 檢修儀表要做好儀表防凍工作 , 防止儀表管線凍壞造成事故。
11. 檢修、拆卸、調查氮,氬氣設備上的儀表必須兩人 ( 一人監(jiān)護 ) 作業(yè) ,并應在停氣吹洗之后進行。要動火時 , 必須辦理動火手續(xù) , 并在監(jiān)護人員監(jiān)護下進行工作。
12.氧氣、乙炔接觸或在附近工作時 ,嚴禁油脂、煙火。
(3) 儀表安裝工
1. 遵守“儀表工一般安全規(guī)程”。
2. 安裝現(xiàn)場儀表 , 須兩人作業(yè)。
3. 拆卸有堿以及塵、毒氣體等危險介質儀表時 , 必須在清洗置換合格后方準施工。
4. 嚴格執(zhí)行有關易燃、易爆物品的領用、保管和存放管理制度。
5. 裝、接過程中如需使用機械設備、焊接設備及風動、電動工具時 ,應遵守有關設備的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
6. 電爐、烘箱及其他加熱設備周圍 , 嚴禁堆放易燃易爆物品。夜間操作須有兩人操作。
7. 電源及其他布線應符合圖線要求 , 不得任意更改 , 確需更改時 , 要經有關部門同意。
8. 離開工作崗位時 , 須切斷電源及有關其他能源。電氣設備嚴禁安裝在闊門和管線下面 ,防止因滴漏損壞設備。
(4) 儀表校驗工
1.遵守“儀表工一般安全規(guī)程”。
2.必須了解所檢驗儀表的使用說明、原理和性能后方可操作。
3.使用振動臺、烘箱、低溫物品或其他設備做有關性能試驗時 , 應遵守該設備的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試驗時需精力集中 , 不得擅自離開 , 隨時觀察試驗情況 , 做好記錄。
4. 清洗儀表 , 要打開通風設備 , 注意周圍環(huán)境 , 操作人員不得離開。不得使用易燃溶劑 ,必須使用時 , 需要特批 , 按易燃易爆品存放制度保持存放。
5. 不許用電爐烘箱加溫油料等易燃品。電熱設備應定專人看管。
6. 驗收時應按接線表仔細查對原理圖或其他資料 , 查明各處無誤后方允許開始試驗。
7. 任何正在使用的儀表 , 換表時要有檢修合格證 , 否則禁止使用。
8. 停止運轉的儀表或現(xiàn)場儀表拆除 , 必須經生產車間記錄在案 , 以防操作工誤操作造成事故。
第5篇 儀表工作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
1、儀表人員上崗前必須穿戴好勞動保護用品,必須熟悉儀表安全規(guī)程及儀表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和設備(儀表)說明書,執(zhí)行有關安全技術規(guī)程。
2、儀表室內嚴禁煙火,嚴禁易燃易爆物品進入,不準吸煙,不準用汽油等易燃物品擦洗地面、設備。清潔滑線及接點時應用四氯化碳。
3、儀表室內必須有滅火器,值班人員應會使用消防器材和掌握常見觸電事故的救護常識,如遇緊急情況必須向有關領導匯報,并作相應的處理。
4、儀表室內不許隨意布設臨時用線,所用儀器必須按負荷要求更換,不準使用其他材料代替,儀表及電氣設備失火時,只能用滅火器滅火,決不可用水來火。
5、所有儀表設備要定期檢查,測校,發(fā)現(xiàn)異常要及時解決,不得勉強使用。
6、所有儀表、電動工具通電前,需確認無誤,接好地線,保安措施必須符合要求,通電后,發(fā)生異常現(xiàn)象,應立即斷電檢查。
7、使用電子設備在預熱要求時、應嚴格按設備要求進行,測量高壓、大電流時試電筆及引線的絕緣度,容量應符合要求。
8、使用易燃、易爆物品,嚴禁煙火,并在指定地點操作規(guī)程,易燃易爆及有毒物品要指定專人,專柜妥善保管。
9、發(fā)現(xiàn)儀表的報警及自動聯(lián)系鎖系統(tǒng)運轉不正常,應立即停止使用。斷開電源,并應及時向有關崗位負責人說明情況。
10、投入正常運行的自動調節(jié)器和控制裝置,報警裝置、聯(lián)鎖裝置,儀表人員不得擅自亂動定值調整點和控制指針、應與生產操作人員取得聯(lián)系,經允許后方可進行。
11、所有受壓儀表設備,管路應定期進行氣密檢查,發(fā)現(xiàn)泄露,應立即停止使用進行處理。
12、儀表人員在高溫、煤氣、有毒及易燃易爆場所工作時,必須了解所有場所有關安全制度規(guī)定,事先向所在崗位人員取得聯(lián)系,至少兩人以上,經允許后方可進行工作,并要有專監(jiān)護。
13、流量及差壓儀表放壓時,必須關閉儀表的負壓閥,打開平衡閥,關閉儀表正壓閥,對于控制與調解流量的儀表,正常工作情況下,不得檢查零位。
14、儀表人員在進行工作時,必須用驗電筆驗電,確認無電的方可進行工作,嚴禁用手接觸帶電或可能帶電部分。
15、在清潔測寬儀測量頭物鏡的玻璃片時,必須用鏡頭紙或軟的酒精抹布擦拭,不得隨意用其他物品擦拭,防止劃傷玻璃。
16、更換測量燈管時,必須與現(xiàn)場人員取得聯(lián)系,防止作業(yè)時軋機開動,并要有人監(jiān)護。
17、凡在2m以上高空作業(yè),必須系好安全帶。
18、無關人員不得隨意進入儀表室,非儀表專業(yè)人員不得隨意亂動儀表設備,否則儀表人員有權制止。
19、儀器儀表在檢修過程中,不得任意更改不同型號的元器件、有特殊情況時,須經有關人員同意后方可更換。
20、在檢查或檢修測厚儀時,必須嚴格執(zhí)行《射線管理制度》及《測厚儀操作規(guī)程》,要做好屏蔽防護措施,確認屏蔽可靠后方可進行工作。
第6篇 儀表測量安全工作規(guī)程
使用攜帶型儀器的測量工作
第1條 使用攜帶型儀器在高壓回路上進行工作,需要高壓設備停電或做安全措施的,應填用第一種工作票,并至少由兩人進行。
第2條 除使用特殊儀器外,所有使用攜帶型儀器的測量工作,均應在電流互感器和電壓互感器的低壓側進行。
第3條 電流表、電流互感器及其他測量儀表的接線和拆卸,需要斷開高壓回路者,應將此回路所連接的設備和儀器全部停電后,始能進行。
第4條 電壓表、攜帶型電壓互感器及其他測量儀表的接線和拆卸無需斷開高壓回路者,可以帶電工作。但應使用耐高壓的絕緣導線,導線長度應盡可能縮短,不準有接頭,并應連接牢固,以防接地和短路。必要時用絕緣物加以固定。
使用電壓互感器進行工作時,先應將低壓側所有接線接好,然后用絕緣工具將電壓互感器接到高壓側。工作時應戴手套和護目眼鏡,站在絕緣墊上,并應有專人監(jiān)護。
第5條 連接電流回路的導線截面,應適合所測電流數(shù)值。連接電壓回路的導線截面不得小于1.5mm2。
第6條 非金屬外殼的儀器,應與地絕緣,金屬外殼的儀器和變壓器外殼應接地。
第7條 所有測量用裝置均應設遮欄和圍攔,并懸掛“止步,高壓危險!”的標示牌。儀器的布置應使工作人員距帶電部分不小于所規(guī)定的安全距離。
使用鉗形電流表的測量工作
第1條 值班人員在高壓回路上使用鉗形電流表的測量工作,應由兩人進行。
第2條 在高壓回路上測量時,嚴禁用導線從鉗形電流表另接表計測量。
第3條 測量時若需拆除遮欄,應在拆除遮欄后立即進行工作。工作結束,應立即將遮欄恢復原位。
第4條 使用鉗形電流表時,應注意鉗形電流表的電壓等級。測量時戴絕緣手套,站在絕緣墊上,不得觸及其他設備,以防短路或接地。
觀測表計時,要特別注意保持頭部與帶電部分的安全距離。
第5條 測量低壓可熔保險器和水平排列低壓母線電流時,測量前應將各相可熔保險器和母線用絕緣材料加以包護隔離,以免引起相間短路,同時應注意不得觸及其他帶電部分。
第6條 在測量高壓電纜各相電流時,電纜頭線間距離應在300mm以上,且絕緣良好,測量方便者,方可進行。
當有一相接地時,嚴禁測量。
第7條 鉗形電流表應保存在干燥的室內,使用前要擦拭干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