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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 財務出納 安全職責
1、負責根據審核過的支票領用單,簽發(fā)支票,并在支票領用單上填寫支票號,交稽核崗加蓋預留銀行印章。
2、負責根據審核過的借款單,填制銀行匯款憑證,由稽核崗蓋預留銀行印章后,負責及時送交銀行。
3、負責根據主管會計提供的轉賬支票填制進賬單負責送存銀行。
4、負責辦理的銀行匯款回單、銀行進賬單回單等各種收付款憑證。
5、負責及時到銀行取回結算票據交主管會計處理。
6、負責對每月的記賬憑證號進行排序整理,并在現金日報表中標注本號及起始憑單號。
7、負責人民幣現金、外匯現金、銀行定期存款存單、有價證券、貴重物品的管理。
8、負責現金日記賬逐筆登記,根據記賬憑證編制現金報表,并經主管會計審簽。每天下班前盤點庫存現金,做到日清月結,發(fā)現差錯查找不過夜,對不按現金管理規(guī)定進行盤點清查而造成的資金損失,由個人負責賠償。
9、不超限額保存現金,不私借、挪用公款,不用開支單據和“白條”頂替庫存現金,不為其它單位、部門用支票套取現金。
10、負責認真執(zhí)行銀行賬戶管理和結算規(guī)定,不向外單位和個人出租出借銀行賬戶,嚴格執(zhí)行票據法規(guī)定,支票使用必須按規(guī)定要素填寫。不利用銀行賬戶搞非法活動。
11、負責現金、銀行存款賬的對賬工作,做到賬款相符、賬賬相符,及時編制“銀行存款余額調節(jié)表”,做好未達賬項的清理工作,防止呆賬項形成。定期不定期地接受財務負責人、主管會計對現金、銀行賬的抽查。
12、負責填寫銀行結算票據和現金日記賬記載,字跡要工整規(guī)范。
13、完成領導交辦的其它臨時性工作。
第2篇 財務出納員安全職責范本
1 財務出納員在財務部主任、副主任的領導下,負責財務資金往來和銀行賬戶的管理工作,對資金往來和銀行賬戶的管理負安全管理責任。
2 學習、落實國家、行業(yè)以及集團公司、省公司和企業(yè)關于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guī)、標準、規(guī)定、制度及有關安全生產工作會議精神,制定和完善財務資金往來和銀行賬戶的管理中保證安全生產的規(guī)章制度,并監(jiān)督本部門各級人員組織落實。
3 根據銀行結算制度和現金管理制度的規(guī)定,辦理銀行及現金收支業(yè)務,做好貨幣資金的管理,管理銀行支票和銀行專用印鑒,不得作為他用。
4及時辦理保證安全生產的所需資金,避免由于資金不到位而影響安全生產工作。
5金庫鑰匙隨身攜帶,金庫密碼要保密,庫存現金不應超過規(guī)定的限額,對超限額的現金應及時存放到銀行。
6經常核對銀行賬戶,發(fā)現銀行賬戶上的余額低于警戒限額時,及時向主管人員匯報,以利于及時籌措資金,保證安全生產所需資金流量。
7正確佩戴和使用勞動保護用品,發(fā)現安全生產隱患和不安全因素及時匯報。
8簽定四級有效控制責任狀,學習、落實本崗位控制差錯的各項措施,實現工作無差錯。
9參與企業(yè)安全文化建設,樹立正確的安全生產觀,提高安全文化素質,實現行為安全,達到人、機、環(huán)的和諧發(fā)展。
10開展安全質量標準化,逐步實現財務管理工作的制度化、規(guī)范化、標準化、法制化。
11接受安全生產的教育和培訓,學習掌握與電力企業(yè)財務管理工作有關的安全生產知識,努力提高財務管理工作能力。
12履行本崗位消防安全和保衛(wèi)安全職責,執(zhí)行本部門消防管理和保衛(wèi)管理制度,定期檢查消防器材。
13及時制止任何違章違紀行為和拒絕執(zhí)行上級的違章指揮,并有責任對企業(yè)安全生產管理中存在的問題提出整改建議。
第3篇 財務出納員安全職責
1 財務出納員在財務部主任、副主任的領導下,負責財務資金往來和銀行賬戶的管理工作,對資金往來和銀行賬戶的管理負安全管理責任。
2 學習、落實國家、行業(yè)以及集團公司、省公司和企業(yè)關于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guī)、標準、規(guī)定、制度及有關安全生產工作會議精神,制定和完善財務資金往來和銀行賬戶的管理中保證安全生產的規(guī)章制度,并監(jiān)督本部門各級人員組織落實。
3 根據銀行結算制度和現金管理制度的規(guī)定,辦理銀行及現金收支業(yè)務,做好貨幣資金的管理,管理銀行支票和銀行專用印鑒,不得作為他用。
4 及時辦理保證安全生產的所需資金,避免由于資金不到位而影響安全生產工作。
5 金庫鑰匙隨身攜帶,金庫密碼要保密,庫存現金不應超過規(guī)定的限額,對超限額的現金應及時存放到銀行。
6 經常核對銀行賬戶,發(fā)現銀行賬戶上的余額低于警戒限額時,及時向主管人員匯報,以利于及時籌措資金,保證安全生產所需資金流量。
7 正確佩戴和使用勞動保護用品,發(fā)現安全生產隱患和不安全因素及時匯報。
8 簽定四級有效控制責任狀,學習、落實本崗位控制差錯的各項措施,實現工作無差錯。
9 參與企業(yè)安全文化建設,樹立正確的安全生產觀,提高安全文化素質,實現行為安全,達到人、機、環(huán)的和諧發(fā)展。
10 開展安全質量標準化,逐步實現財務管理工作的制度化、規(guī)范化、標準化、法制化。
11 接受安全生產的教育和培訓,學習掌握與電力企業(yè)財務管理工作有關的安全生產知識,努力提高財務管理工作能力。
12 履行本崗位消防安全和保衛(wèi)安全職責,執(zhí)行本部門消防管理和保衛(wèi)管理制度,定期檢查消防器材。
13 及時制止任何違章違紀行為和拒絕執(zhí)行上級的違章指揮,并有責任對企業(yè)安全生產管理中存在的問題提出整改建議。
第4篇 財務出納安全職責
1、負責根據審核過的支票領用單,簽發(fā)支票,并在支票領用單上填寫支票號,交稽核崗加蓋預留銀行印章。
2、負責根據審核過的借款單,填制銀行匯款憑證,由稽核崗蓋預留銀行印章后,負責及時送交銀行。
3、負責根據主管會計提供的轉賬支票填制進賬單負責送存銀行。
4、負責辦理的銀行匯款回單、銀行進賬單回單等各種收付款憑證。
5、負責及時到銀行取回結算票據交主管會計處理。
6、負責對每月的記賬憑證號進行排序整理,并在現金日報表中標注本號及起始憑單號。
7、負責人民幣現金、外匯現金、銀行定期存款存單、有價證券、貴重物品的管理。
8、負責現金日記賬逐筆登記,根據記賬憑證編制現金報表,并經主管會計審簽。每天下班前盤點庫存現金,做到日清月結,發(fā)現差錯查找不過夜,對不按現金管理規(guī)定進行盤點清查而造成的資金損失,由個人負責賠償。
9、不超限額保存現金,不私借、挪用公款,不用開支單據和“白條”頂替庫存現金,不為其它單位、部門用支票套取現金。
10、負責認真執(zhí)行銀行賬戶管理和結算規(guī)定,不向外單位和個人出租出借銀行賬戶,嚴格執(zhí)行票據法規(guī)定,支票使用必須按規(guī)定要素填寫。不利用銀行賬戶搞非法活動。
11、負責現金、銀行存款賬的對賬工作,做到賬款相符、賬賬相符,及時編制“銀行存款余額調節(jié)表”,做好未達賬項的清理工作,防止呆賬項形成。定期不定期地接受財務負責人、主管會計對現金、銀行賬的抽查。
12、負責填寫銀行結算票據和現金日記賬記載,字跡要工整規(guī)范。
13、完成領導交辦的其它臨時性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