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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管理15篇

發(fā)布時間:2022-12-11 19:03:07 查看人數: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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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管理

第1篇 城市公共經營場所安全管理工作實施細則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認真貫徹執(zhí)行《陜西省人民政府關于切實加強城市公共經營場所安全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見》,進一步加強我市公共經營場所安全管理工作,有效預防安全事故,依據相關法律法規(guī),特制定本實施細則。

第二條 本實施細則所稱的城市公共經營場所(以下簡稱公共經營場所)是指:在本市轄區(qū)內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影劇院、錄像廳、舞廳、卡拉ok廳、音樂茶座、游藝廳等公共娛樂場所;賓館、飯店、酒家、餐館、招待所等公共餐飲住宿場所;酒吧、網吧、氧吧、咖啡吧、美容美發(fā)廳、足浴室、棋牌室、洗浴等公共休閑場所;體育館、保齡球館、臺球館、健身館、旱冰場、射擊場等體育運動健身場所;金融、保險、電信、郵政等對外營業(yè)場所;商場、集貿市場、證券交易場所等營業(yè)場所;火車站、長途汽車站、幼兒園、學校、醫(yī)院、圖書館、養(yǎng)老院等人員密集場所。

第三條 公共經營場所安全管理實行政府屬地監(jiān)管與部門監(jiān)管相結合的機制。

第四條 全市各級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部門對公共經營場所安全生產工作實施綜合監(jiān)督管理,指導、協(xié)調和監(jiān)督政府有關部門履行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職責,依法組織查處公共經營場所安全事故。

第五條 各級政府商務、文化、體育、旅游、教育、衛(wèi)生等行政主管部門,按照本部門的職能職責,對本轄區(qū)公共經營場所安全生產實施行業(yè)監(jiān)督管理;公安、消防、質監(jiān)、建設、市政、環(huán)保、工商、城管、交通、電力等部門分別對公共經營場所單位安全管理實施專項監(jiān)督管理。

第二章 公共經營場所安全生產職責

第六條 公共經營場所經營單位要嚴格落實企業(yè)安全主體責任,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對本場所(單位)的安全工作全面負責。

第七條 公共經營場所經營單位應當遵守有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及標準,加強安全管理,建立健全安全責任制度,完善安全條件,確保生產、經營活動安全。

第八條 公共經營場所從業(yè)人員超過300人的,應當設置安全生產管理機構或者配備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從業(yè)人員在300人以下的,應當配備專職或者兼職的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或者委托具有國家規(guī)定的相關專業(yè)技術資格的工程技術人員,提供安全生產管理服務。

前款所稱從業(yè)人員包括本單位的職工和在本單位內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其他人員。

第九條 公共經營場所經營單位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取得有關經營許可,且在開展經營活動前,須經公安消防部門消防驗收(檢查)合格。

第十條 本細則所列的公共娛樂場所、公共餐飲住宿場所、公共休閑場所、公共體育運動健身場所不得設置在文物古建筑、博物館、圖書館和檔案館等建筑物內。已經設置的,區(qū)縣政府、開發(fā)區(qū)管委會要會同文物、文化、工商、公安等部門依法予以處理。

第十一條 實行租賃承包或委托經營管理的公共經營場所產權單位,應當認真審核承租者或經營者的有關資質,不得將生產經營項目、場所、設備發(fā)包或者出租給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或者相應資質的單位或個人。

第十二條 公共經營場所產權單位要與經營者(承包者)簽訂安全生產管理協(xié)議,或在承包合同、租賃合同中約定各自的安全管理職責。

第十三條 公共經營場所由一家經營者整體租賃承包的,經營期間安全工作由該經營者負責;有多家擁有產權或者有多家租賃使用的,由產權單位或租賃使用單位組織協(xié)商,確定由一家單位負責整體建筑內經營場所的安全管理。

經營使用者對各自經營使用范圍內的安全負責,并配合產權單位或委托的統(tǒng)一管理單位做好相關安全工作。

第十四條 公共經營場所應當建立安全工作例會制度,定期研究本單位安全生產工作,制定有效的安全生產措施,并對措施的落實情況進行檢查。

第十五條 公共經營場所應當建立生產安全事故隱患排查制度,對本單位容易發(fā)生事故的部位、設施,明確責任人員,制定并落實防范和應急措施;對排查出的事故隱患,應當制定整改計劃,落實整改資金,及時進行整改。

第十六條 公共經營場所應當在每日營業(yè)開始前和結束后,對營業(yè)區(qū)域進行全面安全檢查;營業(yè)期間每2小時至少進行1次安全巡查,檢查和巡查應當做好記錄。

第十七條 公共經營場所應當對從業(yè)人員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保證從業(yè)人員具備必要的安全生產知識,熟悉有關的安全生產規(guī)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guī)程。未經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合格的人員,不得上崗作業(yè)。

第十八條 公共經營場所中具有娛樂功能的餐飲場所、公共休閑場所、公共體育運動健身場所應設置在耐火等級不低于二級建筑內的第一層至第三層的靠外墻部位,不得設置在地下第二層及第二層以下;已經核準設置在三級耐火等級內的,應當符合國家工程建筑消防技術標準的特定要求。

設置在地下一層時,應符合以下規(guī)定:

(一)地下一層地面與室外出口地坪的高度差不得大于10米,一個廳、室的建筑面積不得大于200平方米。

(二)應當依照國家工程建筑消防技術標準的規(guī)定設置防煙、排煙設施。

(三)應當設置火災自動報警系統(tǒng)和自動噴水滅火系統(tǒng)。

對設置在四層及四層以上和地下一層且一個廳、室的建筑面積超過200平方米的,有關單位應當采取措施限期加以整改。

第十九條 公共經營場所嚴禁使用鋼瓶液化石油氣。

第二十條 公共經營場所應確保使用的電梯、壓力容器等特種設備符合國家有關安全標準,并按規(guī)定進行必要的安全檢查和維護保養(yǎng)。

第二十一條 公共經營場所的特種作業(yè)人員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經專門的安全作業(yè)培訓,取得特種作業(yè)操作資格證書,方可上崗作業(yè)。

第二十二條 公共經營場所設置的電源線路應當符合國家標準;臨時用電線路應當采取有效防護措施;電氣設備應當安裝漏電和過載保護裝置。

變配電室應當安排專人負責,在變配電室內不得存放危險物品和其他雜物。

第二十三條 公共經營場所應當按照消防安全的要求,保證安全出口的暢通;不得封閉、堵塞安全出口;安全出口處不得設置門檻。疏散門應當向疏散方向開啟,不得采用卷簾門、轉門、吊門、側拉門,門內和門外1.4米范圍內不得設置踏步。在從事營業(yè)、經營活動時不得將安全出口上鎖、堵塞。

第二十四條 公共經營場所的安全出口數目、安全疏散距離、疏散門和疏散通道的寬度應當符合國家標準或者行業(yè)標準。安全出口應按照有關規(guī)定設置顯著指示標志,指示標志應當能夠在斷電且無自然光照明時,指引疏散位置和疏散方向。

第二十五條 公共經營場所內落地式的玻璃門、玻璃窗、玻璃墻應當設置安全警示標志。安全警示標志應當明顯,保持完好,便于公眾識別。

第二十六條 公共經營場所的庫房設置、設施應當符合相關標準、規(guī)范,電氣設備應當符合防爆要求。

第二十七條 公共經營場所不得生產、儲存、經營易燃易爆等危險物品。

第二十八條 設有集中收銀區(qū)的超市等商業(yè)零售經營單位,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在收銀區(qū)設置無購物出口,并設置明顯標志。

第二十九條 國家實行強制性體育服務標準的體育運動健身場所,應當配備持有相應運動項目執(zhí)業(yè)證書的從業(yè)人員,方可對社會提供服務。

體育運動健身場所應當提供符合國家標準或者行業(yè)標準的設施、器材,并在顯著位置設置相應的使用說明和警示標志。

第三十條 公共娛樂場所的出入口、主要通道應當安裝閉路電視監(jiān)控設備,并保證閉路電視監(jiān)控設備在營業(yè)期間正常運行,不得中斷,閉路電視監(jiān)控錄像資料留存30日備查。

電影放映單位、演出場所經營單位等有固定座位的區(qū)域,不得增設臨時座位。

第三十一條 文化娛樂場所與商場等單位設在同一建筑物內的,文化娛樂場所經營單位應當保證通往建筑物外的疏散通道暢通,并在商場等單位營業(yè)結束后安排工作人員指引人群疏散。

第三十二條 旅游飯店應當在客房、會議室等經營場所的顯著位置設置中英文對照的逃生疏散指示圖;在客房內設置安全須知等安全提示標志或者資料、設施。

第三十三條 公共經營場所進行裝修、維修、改建等施工作業(yè)活動,產權單位或承租人應當選擇有相應施工資質的單位進行,并簽訂專門的安全生產管理協(xié)議,明確安全責任,同時報當地公安消防、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審核備案。

第三十四條 公共經營單位不得在營業(yè)時間內對經營場所進行電氣焊、油漆粉刷等施工維修作業(yè)。

第三十五條 公共經營場所從事生產、經營活動時接待人數不得超過額定人數,當接近最大額定人數或者人員相對聚集時,應當采取有效的控制和疏散措施,確保安全。

公共經營場所的最大額定人數,按照相關規(guī)定、標準、規(guī)范執(zhí)行。

第三十六條 公共經營場所應當制定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應急救援預案應當包括應急救援組織、危險目標、啟動程序、緊急處置措施等內容。

應急救援預案應當每半年至少演練1次,并做好記錄。

第三十七條 公共經營場所在經營場地舉辦展覽、促銷、演藝等大型活動,要制定突發(fā)事件應急救援預案并報有關部門備案。活動舉辦期間,應當落實各項安全措施,配備足夠的專職安全工作人員維護現場秩序。

第三十八條 公共經營場所負責人應當掌握應急救援預案的全部內容;其他人員應當能夠熟練使用應急器材,了解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的位置以及本崗位的應急救援職責。

第三十九條 公共經營場所應當設置能夠覆蓋全部營業(yè)區(qū)域的應急廣播。

第四十條 公共經營場所發(fā)生生產安全事故后,應當迅速啟動應急救援預案,采取有效措施,組織人員疏散,防止事故擴大,并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

第三章 公共經營場所的監(jiān)督管理

第四十一條 各區(qū)縣人民政府(開發(fā)區(qū)管委會)及市級部門主要負責人是本轄區(qū)、本部門、本行業(yè)公共經營場所安全工作第一責任人。

第四十二條 各區(qū)縣人民政府(開發(fā)區(qū)管委會)要將公共經營場所安全管理工作納入本級政府工作目標,加強對轄區(qū)內公共經營場所安全工作的組織領導。

第四十三條 各區(qū)縣人民政府(開發(fā)區(qū)管委會)要建立公共經營場所安全管理聯(lián)席會議制度,定期召開聯(lián)席會議,研究、協(xié)調解決公共經營場所安全管理工作存在的問題,并定期組織開展安全專項整治,對發(fā)現的重大安全隱患要實施政府掛牌督辦。

第四十四條 街道辦事處要認真履行公共經營場所的監(jiān)督檢查職責,經常性的開展安全檢查,對發(fā)現的安全隱患要依據職責及時查處或上報區(qū)縣人民政府(開發(fā)區(qū)管委會)及有關部門。

第四十五條 各區(qū)縣人民政府(開發(fā)區(qū)管委會)要加大對公共經營場所安全知識的宣傳教育,不斷提高全民安全防范意識和事故救援、處置技能。

第四十六條 市級各部門要明確與各區(qū)縣人民政府(開發(fā)區(qū)管委會)對公共經營場所安全監(jiān)管權限的職責劃分,對已明確下放和委托的行政執(zhí)法權,要盡快辦理相關手續(xù),充實整合執(zhí)法力量,確保監(jiān)管到位。

第四十七條 各級公安、工商、質監(jiān)、商務、文化、衛(wèi)生、教育、旅游、體育、建設、市政、交通等行政主管部門,要按照“管行業(yè)必須管安全,管經營必須管安全”,“誰主管誰負責”、“誰主辦誰負責”、“誰發(fā)證誰負責”、“誰審批誰負責”的原則加強對公共經營場所的安全監(jiān)管。

第四十八條 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要加強公共經營場所注冊登記審驗工作,嚴厲查處未取得工商營業(yè)執(zhí)照的經營場所。對已取得營業(yè)執(zhí)照,但未按規(guī)定取得其他從業(yè)資質的,要及時報送并協(xié)助有關部門進行查處。

第四十九條 消防部門要認真組織開展公共經營場所消防設施驗收,依法對經營場所消防制度、消防通道、消防設施、消防器材等進行監(jiān)管。

公安派出所應加強對“九小場所”的消防安全監(jiān)管。

第五十條 燃氣行政主管部門要加強對燃氣經營活動和使用環(huán)節(jié)的安全監(jiān)管,特別要加大對違法使用鋼瓶液化氣和非法經營液化氣行為的查處打擊力度。

第五十一條 質監(jiān)部門要加強公共經營場所電梯、壓力容器等特種設備及操作人員從業(yè)資格、燃氣充裝單位的安全監(jiān)督管理,嚴厲打擊違法經營行為。

第五十二條 各級公安、工商、質監(jiān)、商務、文化、衛(wèi)生、教育、旅游、體育、建設、市政、交通等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定期組織對本行業(yè)公共經營場所的安全生產工作以及容易發(fā)生事故的設備、設施進行安全檢查,發(fā)現違法行為及安全隱患要依法查處。生產經營單位應當積極配合,不得拒絕、阻撓。

第五十三條 公共經營場所違反本實施細則有關規(guī)定,由相關行政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并按照有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給予相應的行政處罰。

第五十四條 市人民政府將公共經營場所安全工作納入對各區(qū)縣政府(開發(fā)區(qū)管委會)及市級部門的年度目標考核;對發(fā)生較大以上公共經營場所安全事故的區(qū)縣政府(開發(fā)區(qū)管委會)和行業(yè)主管部門,依據有關規(guī)定處理相關責任人員;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四章 附 則

第五十五條 本實施細則自2022年8月6日起施行。

第2篇 城市管道燃氣安全管理措施

近幾年,隨著城市燃氣普及速度的加快,越來越多的城市居民用上了潔凈、方便的管道燃氣。但由于管理不善,管道燃氣在改善城市居民生活質量,凈化城市空氣的同時,也帶來了潛在的事故隱患。城市燃氣泄漏造成居民中毒,城市燃氣爆炸導致人員傷亡的報道時見報端。強化城市燃氣安全管理,避免燃氣泄漏,己成為十分迫切的問題。然而怎樣才能搞好城市管道燃氣的安全管理呢,筆者結合多年的工作實踐淺談如下:

一、城市管道燃氣泄漏的原因

城市管道燃氣泄漏的原因多種多樣,下表是某市近3年發(fā)生的20起典型的管道燃氣泄漏事故,表中列出了導致燃氣泄漏的原因,每種原因導致的燃氣泄漏事故起數,以及在20起事故中所占的比例。

原因

管材質量

設計與施工質量

基礎沉降

污水腐蝕

野蠻施工

調壓設備失靈

其它

起數(起)

1

3

2

2

9

1

2

所占比例(%)

5

15

10

10

45

5

10

從上表中不難看出,導致管道燃氣泄漏的原因有許多種,但野蠻施工導致的管道燃氣泄漏所占比例最高,其次就是燃氣工程的設計與施工質量。找出管道燃氣泄漏的原因,就需要對癥下藥,采取針對性的措施,強化城市管道燃氣的安全管理,嚴防管道燃氣泄漏以及由此導致的火災、爆炸事故發(fā)生。

二、城市管道燃氣的安全管理

(一)狠抓市政工程施工的安全管理

建設部60號令《城市燃氣管理辦法》第十二條規(guī)定“在燃氣設施的地面和地下規(guī)定的安全保護范圍內,禁止修建建筑物、構筑物、禁止堆放物品和挖坑取土等危害供氣設施安全的活動?!庇辛艘?guī)定,為什么還會出現那么多挖毀煤氣管道或視燃氣管道安全于不顧的野蠻施工行為呢筆者認為一是審批把關不嚴;二是處罰力度不夠。要避免野蠻施工挖毀燃氣管道,首先要嚴把市政工程施工的審批關,要求規(guī)劃、城管等有市政工程施工審批權的部門要清楚地下燃氣管道的分布情況,在燃氣設施的地面和地下規(guī)定的安全保護范圍內,不允許有挖掘作業(yè)。特殊情況,必須進行挖掘作業(yè)的,要及時與燃氣生產、經營單位取得聯(lián)系,并采取以下安全措施:一是禁止使用大型挖掘機械,必須使用人工挖掘;二是要對地下燃氣管道采取專門的防護措施;三是必須保證工程回填的質量,防止煤氣管道基礎下沉。其次就是要加大對野蠻施工的處罰力度,市政府要明確專門的部門負責城市燃氣的安全管理,并授予行政執(zhí)法權,尤其不能出現誰都管,誰都管不了,或誰都不管的現象。

(二)嚴把燃氣工程的設計與施工質量關

城市燃氣工程的設計必須由具有相應資質的設計單位負責,同時燃氣工程設計必須符合《城市燃氣設計規(guī)范》,尤其是對于穿越地下暗河、污水溝,地質松軟的地段的燃氣管道,設計上必須采取特殊的防護措施,嚴防燃氣管道腐蝕,或因基礎沉降而斷裂。城市燃氣工程的施工也必須由獲得相應資質的單位承擔,施工質量必須達到設計要求,所采用的管材必須從正規(guī)渠道獲得,絕對不允許使用“三無產品”或假冒偽劣產品。除了燃氣生產、經營單位要嚴把燃氣工程的設計與施工質量關外,政府還要委托監(jiān)理部門代表政府監(jiān)督燃氣工程的設計與施工質量,把好最后一道關。

(三)強化城市燃氣運行的安全管理

城市燃氣運行的安全管理,主要由燃氣生產、經營企業(yè)負責,但政府部門、社會也要承擔一定的責任。作為燃氣生產、經營單位要把城市燃氣運行的安全管理作為各項工作的重中之重,從嚴予以管理。要加強燃氣安全常識的宣傳,加強燃氣管道、調壓設備的維護保養(yǎng),加強燃氣管道的巡線檢查,加強燃氣泄漏事故的搶修、搶險工作;燃氣管道遍布城市的每一個角落,單靠燃氣生產、經營單位的定時、定點檢查,不能發(fā)現所有的安全隱患,而一旦出現燃氣泄漏,直接受害的就是廣大城市居民。因此,要求廣大城市居民充分認識燃氣的危險性,提高安全意識,把保障城市燃氣的安全當作自己份內的事,并充分發(fā)揮人多、面廣的優(yōu)勢,積極協(xié)助燃氣生產、經營單位搞好城市燃氣運行的安全管理,發(fā)現燃氣泄漏或其它安全隱患,立即報告燃氣生產、經營單位,以便迅速組織搶修;由于燃氣生產、經營單位無行政執(zhí)法權,這就需要有行政執(zhí)法權的政府相關部門,把燃氣生產、經營單位處理不了的野蠻施工問題,違章建筑占壓煤氣管道問題,偷盜、破壞燃氣設施的問題等,責無旁貸地管起來,加大行政處罰力度,以提高施工單位的安全意識。在這些問題的處理上不能出現推諉扯皮現象。

(四)狠抓城市管道燃氣泄漏的搶修、搶險工作

城市管道燃氣一旦泄漏,危害巨大,若發(fā)現不及時,處理不迅速,危害更大。這就要求燃氣生產、經營單位必須建立一支實行軍事化管理,全天24小時值班待命的搶修、搶險隊伍。這支隊伍要裝備齊全,作風優(yōu)良,訓練有素,具有全天候處理燃氣泄漏、火災、爆炸事故的能力。接到城市燃氣泄漏報警,搶險隊要迅速出動,用最短的時間趕到事故現場,在控制險情,協(xié)助有關部門疏散周圍居民,搶救中毒人員的同時迅速查找漏點并予以搶修,確保將災害損失降到最低。

城市燃氣危險性很大,但只要政府、社會、燃氣設計、施工、生產、經營單位各負其責,齊心協(xié)力,強化對城市燃氣的安全管理,就一定能夠降低其危害,使其更好地造福于廣大城市居民。

第3篇 淺談城市配電網安全管理

配網安全管理是安全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但由于各供電企業(yè)行政管理模式的不同,對城市的配電網管理也不盡相同。有的歸屬于企業(yè)經營管理,有的歸屬于生產管理等等。但管理無論如何劃分,城市配電的安全管理都應是企業(yè)安全管理的重要部分,不能有任何的輕視,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從配網自身的特點看配網安全管理:

(1)城市配網較大電網結構復雜,分支多,用戶多,考慮供電可靠性問題,一些城市的線路可以相互轉帶供電。稍有不慎就可能造成返送電。加上近幾年電力供需矛盾的突出,在一些電力緊張的地區(qū)和供電可靠性不高的一些中小型城市,許多用戶購置自備發(fā)電機的現象相當普遍,由于管理的漏洞造成一些客戶不能主動到電力企業(yè)辦理相關手續(xù),因此在使用上沒有防止返送電的裝置和措施,返送電的機率增高。

(2)一些中小城市市區(qū)電桿上架設廣告牌、通訊線等弱電線路的現象屢見不鮮,更有甚者在線路下進行違章建筑,造成無法對設備進行檢修,人為增加工作難度。這些給線路檢修帶來諸多不便,如工作人員在登桿時需要中途摘下腳扣翻越架設物。每一次穿越的過程,都會有不同程度的安全隱患。

(3)在市區(qū)尤其繁華街道進行檢修,雖然開工前在工作現場設置圍欄和有現場人員進行看護,但一些行人卻視而不見,翻越圍欄者屢屢有之。現場監(jiān)護人除對作業(yè)人員的監(jiān)護外還要分出許多精力提防過往的行人。另一方面,由于市區(qū)噪音大,地面工作監(jiān)護人糾正工作人員不正確動作和違章行為時,有時工作人員難以聽到。配網進行設備和線路檢修作業(yè)環(huán)境差也是城市配電網現場安全管理區(qū)別于主網檢修現場一個方面,現場作業(yè)環(huán)境是配網安全管理必需考慮的一個重要問題。

(4)城市配電網,電壓等級相對于主網來說比較低,造成重大事故的幾率較少,因此輕視配網安全管理的思想在一些人的思想中依然存在。主要表現在,不把配網管理單位當作主要生產性單位,安全監(jiān)督體系不健全。認為配網事故最嚴重程度就是停電戶數多一點,不會影響主網安全運行。由于以上思想的存在,一些地方把配網的安全管理從主網割裂開來,放到無足輕重的位置,這種做法是極其錯誤的。事實也證明 了這一點。

2、從事故發(fā)生的機率分析配網的安全管理。

整個電力系統(tǒng)主要有發(fā)、輸、變、配幾個環(huán)節(jié)來實現產、供、銷的同時完成,配電網作為電力系統(tǒng)最后一個環(huán)節(jié),從安全管理的角度出發(fā)不能隨著電壓等級的降低而降低?,F以我省公司1990年至2001年高壓觸電事故統(tǒng)計為例進行分析,全省共發(fā)生觸電事故10起,死亡5人,其中在配網上發(fā)生人身觸電事故3起,死亡2人,占事故總數的30%,死亡數占總死亡人數的40%;從我公司1990年至2001年事故統(tǒng)計來看,共發(fā)生人身事故11起,死亡2人。其中在配網上發(fā)生人身事故5起,死亡2 人,占總人身事故的50%,死亡占總死亡人數的100 %。從以上數字我們可以看出,配網的安全管理任重而道遠,忽視這一問題的嚴重性,勢必造成慘重的后果。因此,在城市配電網的安全管理上不但不能有絲毫的削弱而且必須加強,尤其防人身事故又是企業(yè)安全管理重中之重。

3、從安全形勢的需要看配網的安全管理:

(1)安全工作是我們電力行業(yè)永恒的主體。

在安全生產上,安全生產保證體系和監(jiān)督體系是保證企業(yè)安全生產的兩個重要組成部分。因此,首先要提高對城市配電安全管理的認識程度。在新頒布的《安全生產工作規(guī)定》第26條中規(guī)定 “輸電、供電和施工企業(yè)的主要生產性車間設專職安全員,其它車間和班組設兼職安全員。企業(yè)安全監(jiān)督、車間安全員、班組安全員組成三級安全網。”因此,要把配網的管理單為作為企業(yè)主要生產性單位進行管理,建立完善各項安全管理體系和制度。

(2)由于各城市配電網結構的不同,每個企業(yè)應結合各自的具體情況,結合《電業(yè)安全工作規(guī)程》制定出一套結合實際的切實可行的科學的管理方法,并加大對城市配電網安全管理的物力投入,改善工作條件。

(3)依靠政府加強城市配電網的管理。由于政企分開,電力企業(yè)的一些政府職能相應的移交政府相關部門,作為電力企業(yè)要依靠各級政府電力管理部門,加大對在電力設施上私拉亂掛和違章建筑的清除,加大對電力設施周邊環(huán)境的治理,努力創(chuàng)造一個好的供電環(huán)境。

4、從適應社會發(fā)展看城市配電網的安全運行。電,作為關系國計民生的重要能源,隨著社會的發(fā)展,它與人們生活聯(lián)系的愈加密不可分。人們對它的可靠性要求也越來越高。幾次國外的大停電造成的嚴重后果足以說明安全可靠運行的重要性。因此首先要根據城市規(guī)模和性質優(yōu)化城市配電網結構,提升配網抵御事故能力。其次,加強配網的日常管理,做到嚴、精、細,同時加大科技投入,運用高科技檢測手段進行檢測,進行超前預測,超前預防,及早消除事故隱患,做到防患于未然。最后作為前兩點補充就是作好社會承諾服務,樹立高度的責任心,把“優(yōu)質、方便、真誠、規(guī)范”的服務宗旨落實到每一項具體工作中去,用優(yōu)質、高效的服務彌補由于各種原因造成的停電事故。

第4篇 城市軌道交通安全管理-復習題

一、判斷題

1. 安全泛指沒有危險、不出事故的狀態(tài)。對

2. 生產過程中的安全指不發(fā)生工傷事故、職業(yè)病、設備或財產損失。對

3. 安全生產管理的基本對象僅包括企業(yè)的員工。錯。

4. 安全生產管理的的對象除了企業(yè)的員工,還涉及企業(yè)中的設備設施、物料、環(huán)境、財務、信息等各個方面。對

5. 事故是指造成人員傷亡、傷害、職業(yè)病、財產損失或其他損失的意外事件。對

6. 危險是指系統(tǒng)中存在導致發(fā)生不期望的后果的可能性超過了人們的承受程度。對

7. 危險源是指可能造成人員傷害、疾病、財產損失、作業(yè)環(huán)境破壞或其他損失的根源或狀態(tài)。對

8. 危險源僅指可能產生不期望的后果的人。錯

9. 危險與安全是相對的,但安全性與危險性并不互為補數。錯。

10. 沒有任何一種事物是絕對安全的,任何事物中都潛伏著危險因素。 對

11. 不可能根除一切危險源,但可以減少現有危險源的危險性。對

12. 由于人的認識能力有限,有時不能完全認識危險源及其風險。對

13. 事故預防與控制主要應從安全技術、安全教育、安全管理等方面入手。對

14. 我國安全生產工作的基本方針是“安全第一,預防為主”。對

15. 安全技術措施是指運用工程技術手段消除物的不安全因素,實現生產工藝和機械設備等生產條件本質安全的措施。對

16. 安全監(jiān)控系統(tǒng)作為防止事故發(fā)生和減少事故損失的安全技術措施,是發(fā)現系統(tǒng)故障和異常的重要手段。對

17. 傷亡事故總是由人的不安全行為引起的。錯

18. 現場安全管理總是表現為在對人的管理,控制人的違章違紀行為即可。錯

19. 通過管理,可以將人的不安全行為的概率降低到零。錯

20. 人的不安全行為的概率可以為零。錯

21. 大部分的職工傷亡事故都是在作業(yè)過程中發(fā)生的。對

22. 清理就是把需要的東西以適當的方式放在該放的地方以便于使用。錯

23. 整頓就是把需要的核不需要的物品分開,并且清除不需要的物品。錯

24. 安全信號裝置和安全標志雖然是一種消極被動的、防御性的措施,但對于防止傷亡事故、實現安全生產仍然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對

25. 危險作業(yè)是指容易造成嚴重傷害事故和財產損失的作業(yè)。對

26. 交叉作業(yè)是指兩個以上的生產經營單位(或部門)在同一區(qū)域內進行生產經營活動,可能危及對方安全生產的施工作業(yè)行為。對

27. 調度命令是城市軌道交通運輸工作實行集中領導、統(tǒng)一指揮的具體體現和保證之一。對

28. 調車作業(yè)是指除列車在正線運行、車站到發(fā)以外的一切機車、車輛或列車的有目的的移動。對

29. 合理的照明的目的在于創(chuàng)造一個良好的光環(huán)境,這將有助于減少事故的發(fā)生。對

30. 合適的溫度、濕度和通風的目的在于創(chuàng)造一個良好的熱環(huán)境,使人能安全而高效的工作。對

31. 安全信號裝置和安全標志是一種消極被動的、防御性的措施,對防止傷亡事故沒有效果。錯

32. 行車工作是城市軌道交通系統(tǒng)的核心,直接影響行車安全及運輸質量。對

33. 城市軌道交通系統(tǒng)在運營時間對設備進行臨時搶修后,無須在停運后繼續(xù)安排臨時性的設備補修。錯

34. 在站間或站內線路施工時,須在施工區(qū)域兩端軌道上設置紅閃燈防護。對

35. 城市軌道交通工程車在進站、出站、運行至曲線前、站內或區(qū)間動車前,無須鳴笛示警。 錯。

36. 城市軌道交通運行線路每日運營結束后,維修部門按計劃對各設備系統(tǒng)進行檢修作業(yè),并應于規(guī)定時間內完成運行線路巡道和施工線路出清程序。對。

37. 涉及城市軌道交通正線的維修、調試、施工等作業(yè),必須經行車調度批準方可進行。對。

38. 涉及城市軌道交通車站的維修、調試、施工等作業(yè),無須經車站批準即可施工。錯。

39. 城市軌道交通工程車必須嚴格按照劃分的區(qū)域進行作業(yè)。對

40. 在調試、試驗客車運行過程中,禁止調試、試驗人員擅自動用與行車安全有關的設備設施。對

41. 列車調試、試驗按信號顯示行車,列車在通過進路防護信號機、道岔時要適當降低速度。對

42. 每次動車前,司機要認真確認信號、進路、道岔情況,運行時要集中精力,嚴格按照規(guī)定的速度或按行車調度的限速命令運行,嚴禁超速駕駛。對

43. 遇較難確認信號的車站或區(qū)間,司機應適當降低速度直至能清楚確認信號線時候按規(guī)定的速度運行。對

44. 城市軌道交通設備調試期間如發(fā)現有危及行車安全的情況,任何人都有權中斷調試。對。

45. 調試人員因調試需要進出屏蔽門端門時,必須關好端門以免因活塞風影響將端門吹動撞爛。對

46. 在調試過程中,主辦部門必須督促供貨商做好充分的備件準備,以利于應對突發(fā)的事件。對

47. 直流、交流和高頻電流對人體的危害程度都相同。錯

48. 通過人體的電流越大,電流對人體的傷害就越大。對

49. 作用于人體的電壓越高,通過人體的電流就越大,對人體的傷害越嚴重。對

50. 靜電生產過程無任何危害。錯

51. 電氣系統(tǒng)故障中的異常停電比異常帶電危害更大。錯

52. 電壓等級在800v及以上的電氣設備稱為高壓電氣設備。錯

53. 電壓等級在1000v以下的電氣設備稱為低壓電氣設備。對

54. 為保證人身安全,任何人及其攜帶的物體要與帶電接觸網、受流器保持足夠的安全距離。對。

55. 在接觸網沒有停電并接地的情況下,禁止到列車、內燃機車及工程車車頂上進行任何作業(yè)。對

56. 我國規(guī)定適用于一般環(huán)境的安全電壓為36v。對

57. 絕大部分觸電事故都是由電擊造成的。對

58. 直接觸電防護只有絕緣一種措施。錯

59. 異常帶電比異常停電的危害更大。對

60. 異常帶電指在正常情況下不應帶電的設備設施或其中的部分帶電。對

61. 異常停電指在正常生產過程中供電突然中斷。對

62. 凡可能進入接觸軌區(qū)域的地方不一定要張貼“當心觸電”警告標志。錯

63. 進行在接觸網上或接觸網距離小于其安全距離的作業(yè)前,接觸網可以不停電。錯

64. 安裝有接觸軌的軌行區(qū)需疏散乘客時,接觸軌應停電,做好安全防護后在組織疏散。對

65. 特種作業(yè)是指容易發(fā)生人員傷亡事故、對操作者本人、他人及周圍設施的安全可能造成重大危害的作業(yè)。對

66. 安全標志分為禁止標志、警告標志、指令標志和提示標志四類。對

67. 滅火器在噴射過程中應保持直立狀態(tài),也可以平放或顛倒使用。錯

68. 生產經營單位的特種作業(yè)人員必須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經專門的安全作業(yè)培訓,取得特種作業(yè)操作資格證書,方可上崗作業(yè)。對

69. 離開特種作業(yè)崗位達6個月以上,重新回到原崗位從事特種作業(yè)的人員,應當重新進行實際考核操作。經有關部門確認合格后方可上崗作業(yè)。對

70. 危險源是指可能造成人員傷害、職業(yè)病、財產損失、作業(yè)環(huán)境破壞或這些情況組合的根源或狀態(tài)。對

71. “可能引發(fā)行車事件/事故的設備缺陷事件和行為事件”事故類型的風險屬于“行車事故/事件”事故類型風險的危險源。 對

72. 職業(yè)病是由于職業(yè)活動而產生的疾病,所有在工作中得的病都是職業(yè)病。錯

73. 在同一生產環(huán)境從事同一種工作的人中,個體發(fā)生職業(yè)性損傷的機會和程度是一樣的。錯

74. 應急演練能有效地確保應急預案的高效性。對

75. 特殊氣象發(fā)生險情時要先救人、后救物,先搶救通信、供電等要害部位,后搶修一般設施。對

76. 安全生產行政法規(guī)的法律地位和效力高于有關安全生產法律。錯

77. 安全生產行政法規(guī)的法律地位和效力低于有關安全生產法律。對

78. 安全生產行政法規(guī)的法律地位和效力高于地方性安全生產法規(guī)、部門規(guī)章等。對

79. 在發(fā)生地震、火災等重災害后,城市軌道交通運營單位應當對城市軌道交通進行安全性檢查,經檢查合格后,方可恢復運營。 對

80. 安全生產是指勞動生產過程中消除可能導致人員傷亡、職業(yè)危害或設備、財產損失的因素,保障人身安全、健康和資產安全。(對)

81. 生產經營單位發(fā)生的生產安全事故的原因是:人的不安全行為,物的不安全狀態(tài),管理上的缺陷。(對)

82. “三不傷害”就是:不傷害自己、不傷害他人、不被他人傷害。(對)

83. 車間的電氣設備發(fā)生故障,應立即請安全生產管理人員來檢修。(錯)

84. 根據分析,造成事故的“人為因素”主要是違章操作和違反勞動紀律方面。(對)

85. 生產經營單位里發(fā)生的生產安全事故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但主要是“物的因素”。(錯)

86. 在生產過程中,穿拖鞋、涼鞋、高跟鞋、系圍巾以及留長發(fā)而又不將其放入工作帽內的行為屬于違章行為。(對)

87. 在生產過程中,發(fā)生安全防護裝置對操作帶來不方便,可以不用或拆除。(錯)

88. 兩人或兩人以上一起工作時,只要自己注意安全就可以了,其他人的事不要去管。(錯)

89. 根據國家規(guī)定,安全色為紅、黃、藍、綠四種顏色。其中黃色引入注目,主要用于指令必須遵守的規(guī)定標志。(錯)

90. 對地電壓在250伏以上者為高壓電,對地電壓在250伏以下者為低壓,對地電壓低于40伏,則為安全電壓,我國通常采用36伏、24伏和12伏為安全電壓。(對)

91. 電閘箱內可以放置水杯、手套等其他物質。(錯)

92. 嚴禁任何人攀登吊運中的物體以及在吊鉤下通過和停留。(對)

93. 使用手持電動工具必須絕緣可靠,有良好的接地或接零措施,并應帶好絕緣手套進行操作。(對)

94. 員工在工作過程中有正確佩戴和使用勞動保護用品的義務。(對)

95. 搬動風扇、照明燈和移動電焊機等電氣設備時,應首先切斷電源。(對)

96. 穿腳趾及腳跟外露的涼鞋、拖鞋,可以進入作業(yè)場所。(錯)

97. 運轉的設備,不準跨越、橫跨運轉部位傳遞物件。(對)

98. 需要移動照明燈、電焊機等固定安裝的電氣設備時,可以在不切斷電源的情況移動。(錯)

99. 漏電保護器發(fā)生掉閘時不能強行合閘,應由電工查明原因,排除故障后,才能使用。(對)

100.車站內的安全通道應保持暢通,任何情況下都不允許阻塞。(對)

101.從業(yè)人員有權利拒絕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yè)的要求。(√)

102.從業(yè)人員因生產安全事故受到損害后,有權提出賠償要求。(√)

103.從業(yè)人員發(fā)現隱患和不安全因素,不應越級上報。(×)

104.生產經營單位可以以現金的形式替代勞動防護用品的提供。(×)

105.從事危險作業(yè)時,作業(yè)人員應當服從現場的統(tǒng)一指揮和調度,并嚴格遵守作業(yè)方案、操作規(guī)程和安全防范措施。(√)

106.新修訂的《上海市安全生產條例》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107.安全管理人員、特種作業(yè)人員一律經嚴格考核、持證上崗,企業(yè)負責人可由上級任命,無需參加考核。(×)

108.從事特種作業(yè)人員安全技術培訓的機構,必須按照有關規(guī)定取得安全生產培訓資質證書后,方可從事特種作業(yè)人員的安全技術培訓。(√)

109.安全生產違法行為,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違反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國家標準、行業(yè)標準的規(guī)定,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行為。(√)

110.有毒有害及受限空間作業(yè)時,應當按批準權限由相關負責人現場帶班。(√)

111.生產經營活動中,從業(yè)人員應嚴格遵守本單位的安全生產規(guī)章制度和操作規(guī)程。(√)

112.生產經營活動中,從業(yè)人員應正確使用勞動防護用品。(√)

113.生產經營活動中,從業(yè)人員應及時報告事故隱患和不安全因素。(√)

114.生產經營單位可以指令或者放任從業(yè)人員違反操作規(guī)程或者安全管理規(guī)定從事作業(yè)。(×)

115.發(fā)生電氣火災時,如沒有切斷電源的情況時應采用泡沫滅火器。(×)

116.臨時施工用電線路、電氣設備安裝后就可通電使用。(×)

117.電氣設備需要臨時檢修時,以免影響施工用電,可以帶電作業(yè)。(×)

118.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情況應當記入從業(yè)人員安全生產記錄卡,記錄卡應當由考核人員和從業(yè)人員本人簽名。(對)

119.高危行業(yè)、較大危險行業(yè)的生產經營單位,應當每半年至少組織一次綜合應急救援預案演練或者專項應急救援預案演練。(對)

120.根據生產安全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或者直接經濟損失,事故一般分為特別重大事故、重大事故、較大事故、一般事故。(對)

121.從業(yè)人員發(fā)現事故隱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應當立即向現場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或者本單位負責人報告;接到報告的人員應當及時予以處理。(對)

122.從業(yè)人員發(fā)現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緊急情況時,無權停止作業(yè)或者在采取可能的應急措施后撤離作業(yè)場所。(對)

123.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應當支持、配合事故搶救,并提供一切便利條件。(對)

124.特種作業(yè)操作證每4年復審1次。(錯)

125.特種作業(yè)操作證申請復審或者延期復審前,特種作業(yè)人員應當參加必要的安全培訓并考試合格。(對)

126.離開特種作業(yè)崗位3個月以上的特種作業(yè)人員,應當重新進行實際操作考試,經確認合格后方可上崗作業(yè)。(錯)

127.培訓機構應當按照有關規(guī)定組織實施特種作業(yè)人員的安全技術培訓,也可以向任何機構或者個人轉借、出租安全生產培訓資質證書。(錯)

128.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應當對檢查中發(fā)現的事故隱患及時提出處理意見,跟蹤事故隱患治理情況并記錄在案。(對)

129.從業(yè)人員依法享有平等獲得安全生產保障的權利,并應當依法履行安全生產方面的義務。

130.(對)

131.生產經營單位必須為從業(yè)人員提供符合國家標準或者行業(yè)標準的勞動防護用品,并監(jiān)督、教育從業(yè)人員按照使用規(guī)則佩戴、使用。 (對)

132.從業(yè)人員有權了解其作業(yè)場所和工作崗位存在的危險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應急措施,無權對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提出建議。(錯)

133.三級安全教育只針對企業(yè)新進職工或調動工作崗位的工作人員,不包括到企業(yè)參加實習人員和委外勞動的相關人員。(錯)

134.班組級安全教育培訓可以由班組內任何人員來進行。(錯)

135.勞動紀律是勞動者在共同勞動中必須遵守的勞動秩序和勞動規(guī)則。(錯)

136.安全檢查的內容包括查現場、查隱患、查管理、查制度、查事故的考核和處理。(錯)

137.市民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應自覺維護公共安全,但有權拒絕接受安全檢查。(錯)

138.安全管理制度明確必須進行安全教育制度、安全檢查制度、安全生產交底制度。(對)

139.車站提供乘客乘車的基本安全設施:安全候車線、紅色安全帶及安全護欄、隔離欄桿、乘客須知、軌旁電話、應急電話、手提式滅火器。( 對)

140.滅火器、逃生繩、水桶、毛巾被譽為居民消防安全“四件寶”。(錯)

141.使用滅火器滅火時,人應站于下風風向。(錯)

142.建筑物火災可以利用防火間距阻止火勢蔓延,其主要依據是可以防止輻射。(對)

143.當滅火器壓力表的指針指向紅色表示該滅火器正常。(錯)

144.使用滅火器滅火,滅火劑應噴射在火焰中部。(錯)

145.室內墻式消火栓出水口閥門順時針轉動為打開。(錯)

146.當地鐵車站發(fā)生火災,應該往按照疏散指示標志所指方向向室外疏散疏散。(對)

147.點蚊香時,正確的做法是放在蚊賬、床單附近。(錯)

148.進行電焊、氣焊等具有火災危險的作業(yè)人員和自動消防系統(tǒng)的操作人員,必須持證上崗,并嚴格遵守消防安全操作規(guī)程。(對)

149.通常所說的“安全生產”主要是指生產安全(對)

150.消除危害人身安全和健康的一切不良因素,保障從業(yè)人員的安全和健康,稱之為人身安全。(對)

151.由于管理者的失職或失誤造成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yè)或者決定錯誤等造成事故,這類事故的形成是屬于人為因素。(對)

152.由于對從業(yè)人員教育培訓部到位,而導致從業(yè)人員在操作過程中誤操作或違章作業(yè)等因素而發(fā)生物體打擊、堆物倒塌等事故,這類事故的形成是屬于物的因素。(錯)

153.安全生產工作,是我國的一項重要政策,也是社會主義企業(yè)管理的基本原則之一。(對)

154.預防為主是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管理的一項基本原則。(對)

155.我國安全生產管理工作的基本方針是“管理生產必須管理安全”。(錯)

156.《憲法》是國家的根本大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為我國安全生產法規(guī)體系的最高層級。(對)

157.《安全生產法》的頒布實施,有利于保障人民群眾的生命安全。(對)

158.制定安全生產責任制的方針是安全第一、預防為主。(對)

159.安全生產檢查是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內容,是消除隱患、防止事故發(fā)生、改善勞動條件的重要手段。(對)

160.勞動條件就是有關生產過程中從業(yè)人員的安全、衛(wèi)生和勞動強度等方面的條件。(對)

161.根據事故的嚴重程度,事故分為一般事故、較大事故、重大事故和特別重大事故四類(對)

162.生產經營單位發(fā)生事故后,事故現場的有關人員應該立即向本單位負責人報告。(對)

163.事故發(fā)生后,有關部門和人員應當妥善保護事故現場以及相關證據,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破壞事故現場、毀滅相關證據。(對)

164.灼燙,僅僅是指因火焰引起的燒傷,高溫物體引起的燙傷事故。(錯)

165.中毒,主要是指生產過程中職業(yè)性素物經呼吸道、皮膚和口腔進入人體而導致的急性工業(yè)性中毒事故。(對)

166.車輛傷害,是指場內各類車輛引起的傷害事故。(錯)

167.保障從業(yè)人員勞動保護的合法權益是每一個生產經營單位的法定義務。(對)

168.只要是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發(fā)生的事故傷害都可認定為工傷。(錯)

169.從業(yè)人員患職業(yè)病的可以認定為工傷。(對)

170.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上因疾病死亡的部可以認定為工傷。(錯)

171.國家實行勞動者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平均每周工作時間不超過44小時的工時制度。(對)

172.生產經營單位根據生產經營需要可以自主決定演唱從業(yè)人員的工作時間。(錯)

173.電流通過人體會對人體產生物理效應,影響對人體的功能,嚴重時會損傷人體,甚至危及人的生命。(錯)

174.對運行中的漏電保護器,應至少每一個月檢查一次,并做好記錄。(對)

175.安全防護是通過采用安全裝置、防護裝置或其他手段,對一些機械危險進行預防的安全技術措施,其目的是防止機械在運行時產生各種對人員的接觸傷害。(錯)

176.為保證人體接觸漏電設備的金屬外殼時不發(fā)生觸電事故的主要安全措施是保護接地或保護接零。 ( 對 )

177.對進入現場人員需進行安全教育,無需歸檔備案,未經教育一律不準上崗作業(yè)。(對)

178.根據《安全生產法》規(guī)定,生產經營單位必須免費為從業(yè)人員提供符合國家標準或行業(yè)標準的勞動防護用品。對

二、單項選擇題:

1、安全教育培訓的目的是提高員工的安全素質,防患于未然,使員工努力做到:(d)

a.事不關已,高高掛起;

b.保證自己安全,不傷害自己;

c.保護自己,不被他人傷害;

d.不傷害自己,不傷害他人,不被他人傷害;

2、安全生產管理應當以人為本,堅持什么方針。(c)

a.安全第一

b.安全第一、預防為主

c.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

3、安全生產管理實行什么原則。(a)

a.政府領導、部門監(jiān)管、單位負責、群眾參與、社會監(jiān)督

b.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

c.以人為本

4、安全生產的責任主體是(b)

a.生產經營單位負責人

b.生產經營單位

c.從業(yè)人員

5、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應當堅持什么的方針,強化和落實企業(yè)的主體責任。(a)

a.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

b.安全第一、預防為主

c.預防為主、綜合治理

6、安全生產委員會至少多久召開一次會議,會議應當有書面記錄。(b)

a.每年

b.每季度

c.每半年

7、生產經營單位使用勞務派遣人員作業(yè)的,勞務派遣人員應計入該生產經營單位的(c)

a.職能部門人員

b.后勤部門人員

c.從業(yè)人員人數

8、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對離崗多久以上的從業(yè)人員及時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a)

a.6個月

b.3個月

c.一年

9、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情況應當記入從業(yè)人員(b)

a.檔案

b.安全生產記錄卡

c.考勤表

10、新《上海市安全生產條例》何時起施行。(b)

a. 2022年10月1日

b.2022年1月1日

c.2022年10月1日

11、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在何時應參加安全培訓,并經考核合格。(c)

a.任職6個月內b.任職3個月內c.任職前

12、從業(yè)人員安全生產記錄卡要做到(b)

a.一個班組一卡b.一人一卡c.一個單位一卡

13、新上崗的從業(yè)人員,崗前培訓時間不得少于(a)

a.24學時b.16學時c.8學時

14、特種作業(yè)操作資格考試包括安全技術理論考試和實際操作考試兩部分??荚嚥患案竦?如何操作。(b)

a.不允許補考b.允許補考1次c.允許補考2次

15、特種作業(yè)操作證有效期為幾年,在全國范圍內有效。(b)

a.5年b.6年c.10年

16、特種作業(yè)操作證幾年復審1次。(a)

a.3年b.5年c.6年

17、對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全面負責的人是生產經營單位的( c )。

a.分管安全生產的負責人 b.安全生產管理機構負責人 c.主要負責人

18、《安全生產法》立法的目的是為了加強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防止和減少( a ),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和財產安全,促進經濟發(fā)展。

a.生產安全事故b.火災、交通事故c.重大、特大事故

19、我國消防工作貫徹b的方針。

a.以防為主,防消結合b.預防為主,防消結合c.專門機關與群眾相結合d.以防為主,以消為輔

20.消防工作應當堅持c 的原則。

a.防火安全責任制b.預防為主,防消結合c.政府統(tǒng)一領導、部門依法監(jiān)管、單位全面負責、公民積極參與d.隱患險于明火,防范勝于救災,責任重于泰山

21.《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的立法宗旨是為了預防火災和減少火災危害,加強應急救援工作,保護c安全,維護公共安全。

a.生命b.財產c.人身、財產 d.公民人身

22.十一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五次會議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將于b起正式施行。

a.2009年1月l日b.2009年5月1日c.2008年11月9日d.2009年3月1日

23.《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規(guī)定:任何單位發(fā)生火災,必須 c組織力量撲救火災。

a.馬上b.著手c.立即d.等待公安機關消防機構

24.我國的消防工作實行a 責任制。

a.消防安全b.政府領導c.消防監(jiān)督d.防火安全

25.任何人發(fā)現火災,都應當立即報警。任何單位、個人都應當a 為報警提供便利,不得阻攔報警。

a.無償b.有償c.自愿d.自覺

26.生產、儲存易燃易爆危險品的大型企業(yè)應當建立b。

a.企業(yè)消防隊b.專職消防隊c.公安消防隊d.專業(yè)消防隊

27.c領導全國的消防工作。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負責本行政區(qū)域內的消防工作。

a.全國人大常委會b.公安部c.國務院d.國家安全生產委員會

28.機關、團體、企業(yè)、事業(yè)等單位對建筑消防設施c至少進行一次全面檢測。

a.每季度b.每半年c.每年d.每月

29. 下列d應當持有相應的上崗證書。

a. 消防工程的施工人員b. 消防技術服務機構的職業(yè)人員c. 消防產品的維修人員d. 消防安全重點單位的消防安全管理人

30. 站廳與站廳之間的通道換乘(或站臺與站廳之間),換乘通道兩端應設,且能分線控制。( b )

a、檔煙垂壁b、防火卷簾c、防火門d、雨噴淋

31.“安全第一,預防為主”作為我國安全生產管理工作的方針是在哪部法律中確定下來的。(c )

a 勞動法b職業(yè)病防治法c安全生產法

32、人是生產力中最具有決定性的力量和最活躍的因素,代表先進生產力的發(fā)展要求,因此就必須堅持:(b )

a安全第一b以人為本c預防為主

33、生產經營單位負責人在管理生產的同時,必須(b)

a 重視安全工作b負責管理安全工作c關心安全工作

34、人的生命是第一寶貴的,生命一旦喪失是不可復生的。因此,在組織生產時,首先要把什么放在第一位來考慮。( c)

a 采取防護措施,保證不出事故b 采用先進的生產技術,避免事故的發(fā)生c 維護從業(yè)人員的生命安全

35、在安全檢查中發(fā)現的問題,應當立即整改,檢查情況與整改情況應當:( a)

a 記錄在案b 立即上報c 立即匯總

36、生產經營單位為提高從業(yè)人員的安全意識和安全操作水平,因此對新進單位的從業(yè)人員必須認真地做好什么教育。(c)

a 專門操作技能b 應急救援技術c 入廠三級安全

37、《上海市安全生產條列》突出了預防為主,強調吧安全放在生產經營活動的首要位置,生產經營單位承擔安全生產的主體責任,把安全生產工作的重點放在(a)

a 事前的預防上 b事故的查處 c日常的安全檢查上

38、《上海市安全生產條列》規(guī)定,區(qū)縣人民政府和有關部門應建立工作會議制度,規(guī)定多少時間召開一次安全生產工作會議。( b)

a 每半年至少召開一次b每季度至少召開一次c 每個月至少召開一次

39、制定安全生產責任制的原則是:(b)

a 安全第一、預防為主b 管生產必須管安全 c以人為本

40、制定和實施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對一個單位非常重要。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制定出來后,要發(fā)到(a)

a 每個班組b 工會c安全部門

41、堅持“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因此抓好安全生產要在( a)

a 生產的前期、生產的過程、生產的結尾b 生產的前期c 生產的過程

42、 從業(yè)人員的安全責任之一是在操作中發(fā)生事故或發(fā)現有不安全因素應及時報告,并采取( b)

a 呼救的措施b相應的措施 c 逃避的措施

43、開展安全生產的宣傳教育培訓、總結和推廣安全生產的經驗,這是屬于哪個部門的主要責任范圍(b)

a 宣傳部門b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及人員c 車間負責人

44、安全態(tài)度教育包括思想教育和( c )

a作風教育b 行為教育c 態(tài)度教育

45、安全生產檢查是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內容,是( a)

a 消除隱患、防止事故發(fā)生、改善勞動條件的重要手段

b 保證正常生產的重要手段

c 不發(fā)生事故的重要手段

46、事故發(fā)生后必須進行認真的調差,事故調查應當堅持什么原則(c )

a 公正、公平的原則 b 誠信、準確的原則c 實事求是,尊重科學的原則

47、因違反什么法規(guī)造成傷亡的,不能認定為工傷(a)

a 治安管理條例b工傷保險條例c 安全生產條例

48、從業(yè)人員因以下原因造成的意外傷害,也應該認定為工傷( a)

a 違章操作b 串崗聊天c 打架斗毆

49、在上下班途中,收到機動車傷害要認定為工傷的,受傷者或其家屬應提供什么證明(a)

a 《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調解書》 b 目擊證人的證詞 c《醫(yī)療機構的診斷書》

50、工作時間在本崗位受什么的傷害不能認定為工傷( a)

a 醉酒受事故傷害b 履行工作職責受暴力意外傷害 c 從事于工作有關的預備性工作受事故傷害

51、《勞動法》規(guī)定,從業(yè)人員每天及平均每周工作時間不能超過什么標準(c)

a 8小時、36小時 b 8小時、40小時c 8小時、44小時

52、節(jié)假日安排從業(yè)人員加班工作的,按什么標準支付勞動報酬(c)

a 不低于本人工資的150%b不低于本人工資的200% c 不低于本人工資的300%

53、根據電能的不同作用形式,可將電氣事故分為觸電、靜電、雷電、電氣系統(tǒng)和( c)

a 墜落事故b 軋傷事故c 電磁場事故

54、統(tǒng)計表明,觸電死亡概率最高的是(a )

a 單相觸電 b 二相觸電 c 跨步電壓觸電

55、 電流流過人體時,最危險的路徑是(c )

a 從雙手到雙腳 b 從右手到右腳 c 從胸部到左手

56、對觸電者進行體外心臟按壓法操作時,應掌握在每分鐘按壓、放松( b)

a 60-70次b 80-100次c 110-120次

57、對觸電者進行口對口人工呼吸法操作時,應掌握在每分鐘吹、停(b)

a 7-11次b 12-16次 c 17-20次

58、電氣安全檢查要特別注意什么季節(jié)前后的安全檢查( c)

a 高溫b 冬季c 梅雨

59、臨時用電線路的使用期限一般不應超過(b )

a 一個月 b 三個月c 六個月

60.《區(qū)間乘客疏散分預案》規(guī)定:運營單位下達組織封鎖某段線路和疏散乘客命令,待公安、車站救援人員到達后,打開客室通道門,組織乘客有序的從(b)下軌道,按行調通知的疏散方向,向車站疏散。

a.客室通道門b.緊急疏散門c.客室車門d.駕駛室車門

61.有道岔的車站,至少為(c)車站。

a.特大型b.大型c.中型d.小型

62.《afc系統(tǒng)事故【故障】分預案》規(guī)定:在afc系統(tǒng)故障時,運營單位必須確保票款收入的安全,必要時將票款轉移至(c)。努力將經濟損失降低至最低限度。

a.車控室b.服務中心c.編碼室d.站長室

63.《地震、惡劣氣候列車運行組織分預案》規(guī)定:天氣預報如為(d)級大風、且風速達到25m/s及以上時,防止高架、地面地鐵車輛發(fā)生事故,在運營時段內須停止營運,并通過站內廣播、媒體等手段向外發(fā)布停運信息。

a.8b.9 c.8-10 d.10-12

64.《防臺、防汛分預案》規(guī)定:發(fā)生因臺風、暴雨侵入線路的情況后,運營單位應于(a)分鐘內向cocc報告,并應判斷處置行車中斷所需的時間,如超過30分鐘的話,則應在15分鐘內向cocc再次報告。

a.5b.8 c.10 d.12

65.《公交配套保障分預案》規(guī)定:發(fā)生一般車輛故障救援、信號、道岔、供電等設備故障、傷亡事件處理等其它原因、而造成單線運營中斷在(b)站區(qū)間內,估計事件在較短時間內能處理恢復運營,并在客流不大的情況下,增派5輛公交車【原則上以5輛車為基數】。

a.3b.4 c.5 d.6

66.《供電系統(tǒng)故障分預案》規(guī)定:(d)為重點部位。

a.主變電站b.牽引變電站c.接觸網區(qū)間d.以上均是

67.《行車中斷分預案》規(guī)定:特大、重大、較大行車中斷事件【紅色、橙色、黃色】,包括:軌道交通運營線路,全線行車中斷1小時以上,部分區(qū)段行車中斷3小時以上的預案分級為(a)。

a.ⅰ級b.ⅱ級c.ⅲ級d.ⅳ級

68.《群死群傷應急分預案》規(guī)定:上海軌道交通線路內因設備、設施事故或人為等因素造成傷亡【含失蹤】(b)人以上,即為群死群傷。

a.2b.3 c.5 d.10

69.《通信、信號故障分預案》規(guī)定:(d)為重點部位。

a.各線路控制中心b.折返站c.停車場d.以上均是

70. 每一位工作人員進出車站重點部位時,都應做到(d)。

a.重點人員做好登記,并隨手關門b.重點人員做好登記c.不要登記,就可進出d.都要做好登記,并隨手關門

71.(b)的施工通過值班站長同意后,就能進行。

a.影響行車b.不影響行車c.車站內d.車站外

72.車站(a)的施工應有總調所行車調度員批準同意。

a.影響行車b.不影響行車c.內d.外

73.車站施工,施工負責人必須于施工開始前(b)分鐘與行車值班員取得聯(lián)系。

a.10b.15 c.20 d.25

74.影響行車的施工必須由(b)批準后方可注銷。

a.值班站長b.行車調度員c.車站值班員d.區(qū)域站長

75. 突發(fā)情況時,各運營單位可根據各自情況自行擬定相應的廣播詞,廣播詞須包含(d)

a.故障原因b.預計處理時間c.需要乘客配合要點d.以上三點

76.車站動火施工時,遇作業(yè)現場無消防設施的,車站必須出借(b)給施工方。

a.麻袋b.手提滅火機c.黃沙d.消防水帶

77.運營時間內行車設備的搶修,作業(yè)負責人應設人員(b)。

a.監(jiān)督b.防護c.休息d.溝通

78. 兩列載客列車間的救援作業(yè),行調先報(d)審批,經授權同意后,方可向司機和車站發(fā)布調度命令。

a.coccb.駐調司機c.主任調度d.線路調度長

79. 救援列車清客車站派專人登乘列車司機室,跟車監(jiān)護,一般至(b)下車。

a.車庫b.退出運行最后一站c.連掛運行一區(qū)間d.均不是

80. 《突發(fā)公共衛(wèi)生事件分預案》規(guī)定:突發(fā)公共衛(wèi)生事件主要包括:肺鼠疫、(d)、發(fā)生傳染性非典型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病例,并有擴散趨勢。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并有擴散趨勢。動物疫情,并有擴散趨勢,以及其他嚴重影響公眾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事件。

a.肺水腫b.肺結核c.肺氣腫d.肺炭疽

81. 《正線車站大面積停電分預案》規(guī)定:3個及其以上車站同時發(fā)生停電;3個及其以上供電區(qū)段觸網供電中斷或停電時間超過(c)分鐘以上的預案分級為ⅱ級。

a.30b.60 c.90 d.120

82. 以下(a)不是安全工作的原則。

a.一級對一級負責的原則b.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c.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d.事故處理實行四不放過的原則

83. 高層樓發(fā)生火災后,不能(a)。

a.乘電梯下樓b.用濕毛巾堵住口鼻c.從樓梯跑下樓d.到窗口呼救

84. 若需(c)擔當救援任務,必須提前準備好轉換車鉤。

a.內燃機車b.電客列車c.工程車d.以上均不是

85. 發(fā)生危及行車安全情況時,行車調度【車站值班員】接報后向接近列車司機進行聯(lián)控的用語:某某線某某處線路發(fā)生險情,(d)行接近列車立即停車。

a.上b.下c.上或下d.上、下

三、多項選擇題

1、生產管理的目標有哪些(全)

a減少和控制危害

b減少和控制事故

c盡量避免生產過程中由于事故所造成的人身傷害

d盡量避免生產過程中由于事故所造成的財產損失

e盡量避免生產過程中由于事故所造成的環(huán)境污染及其他損失

2、下列哪些選項屬于事故隱患(全)

a火災b爆炸c坍塌d滑坡e觸電

3、安全生產的要素包含哪些方面(全)

a安全文化b安全法制c安全責任d安全科技e安全投入

4、防止事故發(fā)生的安全技術措施有(全)

a消除危險源b限制能量或危險物質c隔離d故障—安全設計e減少故障和失誤

5、減少事故損失的安全技術措施有(全)

a隔離b設置薄弱環(huán)節(jié)c個體防護d避難e救援

6、安全生產教育的方法有(全)

a課堂講授法b實操演練法c案例研討法d讀書指導法e宣傳娛樂法

7、安全生產檢查一般包括哪幾個步驟(全)

a安全檢查準備b實施安全檢查c通過分析作出判斷d及時作出決定進行處理e整改落實

8、現場物的不安全狀態(tài)有哪幾種形式(全)

a安全設施的缺陷b安全裝置的缺陷c物體的放置或工作場所的缺陷d勞動防護用品的缺陷e生產設備沒有處于完好的技術狀態(tài)

9、消除人的不安全行為可以采取的對策和措施有哪些(全)

a合理安排勞動和休息時間b調節(jié)單調性作業(yè)c確定適當的工作節(jié)奏d實行標準化作業(yè)e實行確認制

10、行車安全工作包括哪些內容(全)

a行車調度安全b列車駕駛安全c車站作業(yè)安全d接發(fā)列車作業(yè)安全e調車作業(yè)安全

11、以下哪些選項屬于調車作業(yè)慣性事故(abcd)

a擠岔b脫軌c沖突d機車車輛溜逸e客傷

12、觸電防護技術有哪些(全)

a雙重絕緣b加強絕緣c安全電壓d電氣隔離e漏電保護

13、雷電的危害有哪些(abcd)

a火災b觸電c設備和設施損壞d大面積停電e爆炸

14、關于靜電,下列說法正確的是(acde)

電a壓高b電壓低c泄漏慢d產生感應電壓e靜電事故的隨機性強

15、火災自動報警系統(tǒng)的功能有哪些(全)

a火災報警功能b消防設備的監(jiān)視功能c系統(tǒng)故障報警功能d消防設備的控制功能e消防通信功能

16、下列哪些選項可稱為事故隱患:(abcde)

a.墜落b.坍塌

c.爆炸d.機械傷害

e.火災

17、除了具有時代性特征外,下列哪些選項屬于安全文化的特征:(abde)

a.系統(tǒng)性b.人本性

c.制度性d.繼承性

e.群體性

18、下列哪些選項屬于城市軌道交通專項預案: (abcde)

a.處置大面積停電事件應急預案 b.地鐵消防應急預案

c.車務安全應急處理程序 d.特殊氣象及自然災害應急預案

e.疫情爆發(fā)應急預案

19、城市軌道交通運營生產崗位可能存在下列哪些職業(yè)病危害因素:(abcde)

a.噪聲b.粉塵

c.射頻輻射d.工頻電磁輻射

e.油漆

20、下列哪些選項屬于我國現行的有關安全生產的專門法律:(abce)

a.《消防法》b.《安全生產法》

c.《道路交通安全法》 d.《勞動法》

e.《海上交通安全法》

21、下列哪些選項屬于行為性危險源( bcde)

a.健康狀況異常b.違章指揮

c.違章作業(yè) d.誤操作

e.指揮失誤

22、安全生產教育的方法有:(abcde)

a.宣傳娛樂法b.實操演練法

c.課堂講授法d.讀書指導法

e.案例研討法

23、除了具有時代性特征外,下列哪些選項屬于安全文化的特征(abde)

a.系統(tǒng)性 b.人本性

c.制度性 d.繼承性

e.群體性

24、下列哪些選項屬于城市軌道交通安全管理的內容( abcde)

a.行車安全b.設備安全

c.消防安全d.乘客人身與財產安全

e.防恐反恐安全

25、下列哪些選項屬于化學性危險源( abce)

a.腐蝕性氣體 b.有毒固體

c.易燃易爆液體d.低溫氣體

e.自燃性物質

第5篇 西安市城市公共經營場所安全管理工作實施細則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認真貫徹執(zhí)行《陜西省人民政府關于切實加強城市公共經營場所安全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見》,進一步加強我市公共經營場所安全管理工作,有效預防安全事故,依據相關法律法規(guī),特制定本實施細則。

第二條 本實施細則所稱的城市公共經營場所(以下簡稱公共經營場所)是指:在本市轄區(qū)內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影劇院、錄像廳、舞廳、卡拉ok廳、音樂茶座、游藝廳等公共娛樂場所;

賓館、飯店、酒家、餐館、招待所等公共餐飲住宿場所;酒吧、網吧、氧吧、咖啡吧、美容美發(fā)廳、足浴室、棋牌室、洗浴等公共休閑場所;體育館、保齡球館、臺球館、健身館、旱冰場、射

擊場等體育運動健身場所;金融、保險、電信、郵政等對外營業(yè)場所;商場、集貿市場、證券交易場所等營業(yè)場所;火車站、長途汽車站、幼兒園、學校、醫(yī)院、圖書館、養(yǎng)老院等人員密集場

所。

第三條 公共經營場所安全管理實行政府屬地監(jiān)管與部門監(jiān)管相結合的機制。

第四條 全市各級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部門對公共經營場所安全生產工作實施綜合監(jiān)督管理,指導、協(xié)調和監(jiān)督政府有關部門履行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職責,依法組織查處公共經營場所安全事故。

第五條 各級政府商務、文化、體育、旅游、教育、衛(wèi)生等行政主管部門,按照本部門的職能職責,對本轄區(qū)公共經營場所安全生產實施行業(yè)監(jiān)督管理;公安、消防、質監(jiān)、建設、市政、環(huán)保、工商、城管、交通、電力等部門分別對公共經營場所單位安全管理實施專項監(jiān)督管理。

第二章 公共經營場所安全生產職責

第六條 公共經營場所經營單位要嚴格落實企業(yè)安全主體責任,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對本場所(單位)的安全工作全面負責。

第七條 公共經營場所經營單位應當遵守有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及標準,加強安全管理,建立健全安全責任制度,完善安全條件,確保生產、經營活動安全。

第八條 公共經營場所從業(yè)人員超過300人的,應當設置安全生產管理機構或者配備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從業(yè)人員在300人以下的,應當配備專職或者兼職的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或者委托具有國家規(guī)定的相關專業(yè)技術資格的工程技術人員,提供安全生產管理服務。前款所稱從業(yè)人員包括本單位的職工和在本單位內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其他人員。

第九條 公共經營場所經營單位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取得有關經營許可,且在開展經營活動前,須經公安消防部門消防驗收(檢查)合格。

第十條 本細則所列的公共娛樂場所、公共餐飲住宿場所、公共休閑場所、公共體育運動健身場所不得設置在文物古建筑、博物館、圖書館和檔案館等建筑物內。已經設置的,區(qū)縣政府、開發(fā)區(qū)管委會要會同文物、文化、工商、公安等部門依法予以處理。

第十一條 實行租賃承包或委托經營管理的公共經營場所產權單位,應當認真審核承租者或經營者的有關資質,不得將生產經營項目、場所、設備發(fā)包或者出租給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或者相應資質的單位或個人。

第十二條 公共經營場所產權單位要與經營者(承包者)簽訂安全生產管理協(xié)議,或在承包合同、租賃合同中約定各自的安全管理職責。

第十三條 公共經營場所由一家經營者整體租賃承包的,經營期間安全工作由該經營者負責;有多家擁有產權或者有多家租賃使用的,由產權單位或租賃使用單位組織協(xié)商,確定由一家單位負責整體建筑內經營場所的安全管理。經營使用者對各自經營使用范圍內的安全負責,并配合產權單位或委托的統(tǒng)一管理單位做好相關安全工作。

第十四條 公共經營場所應當建立安全工作例會制度,定期研究本單位安全生產工作,制定有效的安全生產措施,并對措施的落實情況進行檢查。

第十五條 公共經營場所應當建立生產安全事故隱患排查制度,對本單位容易發(fā)生事故的部位、設施,明確責任人員,制定并落實防范和應急措施;對排查出的事故隱患,應當制定整改計劃,落實整改資金,及時進行整改。

第十六條 公共經營場所應當在每日營業(yè)開始前和結束后,對營業(yè)區(qū)域進行全面安全檢查;營業(yè)期間每2小時至少進行1次安全巡查,檢查和巡查應當做好記錄。

第十七條 公共經營場所應當對從業(yè)人員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保證從業(yè)人員具備必要的安全生產知識,熟悉有關的安全生產規(guī)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guī)程。未經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合格的人員,不得上崗作業(yè)。

第十八條 公共經營場所中具有娛樂功能的餐飲場所、公共休閑場所、公共體育運動健身場所應設置在耐火等級不低于二級建筑內的第一層至第三層的靠外墻部位,不得設置在地下第二層及第二層以下;已經核準設置在三級耐火等級內的,應當符合國家工程建筑消防技術標準的特定要求。設置在地下一層時,應符合以下規(guī)定:(一)地下一層地面與室外出口地坪的高度差不得大于l0米,一個廳、室的建筑面積不得大于200平方米。 (二)應當依照國家工程建筑消防技術標準的規(guī)定設置防煙、排煙設施。 (三)應當設置火災自動報警系統(tǒng)和自動噴水滅火系統(tǒng)。對設置在四層及四層以上和地下一層且一個廳、室的建筑面積超過200平方米的,有關單位應當采取措施限期加以整改。

第十九條 公共經營場所嚴禁使用鋼瓶液化石油氣。

第二十條 公共經營場所應確保使用的電梯、壓力容器等特種設備符合國家有關安全標準,并按規(guī)定進行必要的安全檢查和維護保養(yǎng)。

第二十一條 公共經營場所的特種作業(yè)人員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經專門的安全作業(yè)培訓,取得特種作業(yè)操作資格證書,方可上崗作業(yè)。

第6篇 房屋使用安全管理及城市危房管理

《建筑法》第六十一條規(guī)定:“交付竣工驗收的建筑工程,必須符合規(guī)定的建筑工程質量標準,有完整的工程技術經濟資料和經簽署的工程保修書,并具備國家規(guī)定的其他竣工條件。建筑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經驗收或者驗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钡诹l規(guī)定:“建筑工程實行質量保修制度。建筑工程的保修范圍應當包括地基基礎工程、主體結構工程、屋面防水工程和其他土建工程,以及電氣管線、上下水管線的安裝工程,供熱、供冷系統(tǒng)工程等項目;保修的期限應當按照保證建筑物合理壽命年限內正常使用,維護使用者合法權益的原則確定。具體的保修范圍和最低保修期限由國務院規(guī)定。”

房屋裝修安全管理

《質量管理條例》和《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竣工驗收備案管理辦法》對工程竣工驗收和質量保修都有較詳細的規(guī)定。

《建筑法》第四十九條規(guī)定:“涉及建筑主體和承重結構變動的裝修工程,建設單位應當在施工前委托原設計單位或者具有相應資質條件的設計單位提出設計方案;沒有設計方案,不得施工?!眻?zhí)行本條規(guī)定必須做到:

▲建筑主體和承重結構,均是保證建筑物安全的必備結構,它們的破壞會引發(fā)安全事故,造成人員傷亡和事故損失。因此,凡涉及建筑主體和承重結構變化的裝修工程,必須由有相應資質條件的單位提供設計方案。

▲本條對設計方案的基本要求為,建設單位應當在施工前委托原設計單位或者具有相應資質的設計單位提出設計方案。即設計單位可以委托原設計單位,也可以委托其他設計單位。所謂原設計單位,是指原來設計該項建筑的設計單位。本條規(guī)定應委托原設計單位進行設計,主要考慮到原設計單位比較了解該建筑的主體和承重結構,委托其設計便于保證其所設計方案的質量。其他設計單位應當是“具有相應資質”的設計單位。具有相應資質,是指符合設計單位的條件,具有同類建筑物設計資質,并具有能設計裝修工程資質等級的資格證書。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的設計單位進行設計,也是保證裝修工程的安全所必須的,不能委托不具有相應資質的設計單位進行設計,如果委托,受委托單位可以拒絕。如果受委托單位超越資質等級進行設計,應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設計單位進行設計時應當嚴格執(zhí)行國家施工安全技術規(guī)范;必須按照有關規(guī)定承接裝修設計任務;原有房屋裝修需要拆改結構時,裝修設計必須保證房屋的整體性、抗震性和結構的安全;建筑裝修設計和材料的使用必須嚴格遵守建筑裝修防火規(guī)范。涉及建筑主體和承重結構變動的裝修工程沒有設計方案的,不得施工。這就要求建設單位在沒有設計方案時不得委托施工;建筑裝修企業(yè)不得接受施工,同時在有設計方案的情況下,建筑裝修企業(yè)必須按照設計方案進行,不得擅自改變設計方案。

城市危險房屋的管理

《城市危險房屋管理規(guī)定》(19_11月21日建設部令第4號)第五條規(guī)定:“建設部負責全國城市危險房屋管理工作??h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本轄區(qū)的城市危險房屋管理工作。”對城市危險房屋管理的主要內容是:

▲城市危險房屋的鑒定。市、縣人民政府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設立房屋安全鑒定機構(以下簡稱鑒定機構),負責房屋的安全鑒定。房屋的安全鑒定需由房屋的所有人或者使用人向當地的鑒定機構提出申請,鑒定機構在接到鑒定申請后,根據《城市危險房屋管理規(guī)定》第八條的規(guī)定,首先要進行初始調查,摸清房屋的歷史和現狀;其次要進行現場查勘、測試、記錄各種損壞數據和狀況;三是檢測驗算,整理技術資料;最后進行全面分析,論證定性,作出綜合判斷,提出處理建議,簽發(fā)鑒定文書。

對于被鑒定為危險房屋時,根據《城市危險房屋管理規(guī)定》第九條的規(guī)定,一般可分以下四類進行處理:一是觀察使用。適用于采取適當安全技術措施后,尚能短期使用,但需繼續(xù)觀察的房屋。二是處理使用。適用于采取適當技術措施后,可解除危險的房屋。三是停止使用。適用于已無修繕價值,暫時不便拆除,又不危及相鄰建筑和影響他人安全的房屋。四是整體拆除。這用于整幢危險且已無修繕價值,需立即拆除的房屋。

▲城市危險房屋的治理。根據《城市危險房屋管理規(guī)定》的規(guī)定,房屋所有人應當定期對其危險房屋進行安全檢查,在暴風、風雨季節(jié),房屋所有人應做好解危的各項準備;市、縣人民政府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要加強監(jiān)督檢查,并在當地政府統(tǒng)一領導下,做好搶險救災工作。房屋所有人對危險房屋能解危,要及時解危。解危暫時有困難的,應采取安全措施。房屋所有人對經鑒定的危險房屋,必須按照鑒定機構的處理建議,及時加固或修繕治理;如房屋所有人拒不按照處理建議修繕治理,或使用人有阻礙行為的,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有權指定有產部門代修,或采取其他強制措施。發(fā)生的費用由責任人承擔。房屋所有人進行搶險解危需要辦理各項手續(xù)時各有關部門應給予支持。

▲法律責任的承擔?!冻鞘形kU房屋管理規(guī)定》第二十三條規(guī)定,因下列原因造成事故的,房屋所有人應承擔民事或行政責任;

(1)有險不查或損破不修;

(2)經鑒定鑒定為危險房屋而未采取有效的解危措施。

《城市危險房屋管理規(guī)定》第二十四條規(guī)定,因下列原因造成事故的,使用人、行為人應承擔民事責任;

①使用人擅自改變房屋結構、構件、設備或使用性質;②使用人阻礙房屋所有人對危險房屋采取解危措施;③行為人由于施工、堆物、磁撞等行為危及房屋。

《城市危險房屋管理規(guī)定》第二十五條規(guī)定,有下列情況的,鑒定機構應承擔民事或行政責任:

①因故意把非危險房屋鑒定為危險房屋而造成損失;②因過失把危險房屋鑒定為非危險房屋,并在有效時限內發(fā)生事故;③因拖延鑒定時間而發(fā)生事故。

房屋拆除安全管理

《建筑法》第五十條明確規(guī)定“房屋拆除應當由具備保證安全條件的建筑施工單位承擔,由建筑施工單位負責人對安全負責?!?/p>

實施房屋拆除的建筑施工單位應具備保證安全條件是一個強制性規(guī)定。所謂具備保證安全條件是指具有拆除房屋建筑的技術人員、技術設備等保證房屋拆除安全的必備條件。不具備保證安全條件的不能從事拆除作業(yè)。拆除房屋應具備的安全條件,應以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和有關部門的規(guī)定為準。例如,對于以采取爆破為拆除業(yè)務的建筑施工單位,除符合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規(guī)定的條件外,還應當符合公安主管部門的有關規(guī)定。需要指出的是,這里的建筑施工單位包括建筑施工企業(yè),也包括建筑施工企業(yè)以外的其他企業(yè)。中和

第7篇 城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督導考核方案

為貫徹落實市政府永政[2022]38號《關于進一步加強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見》精神,強化相關部門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責任,確保我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各項措施落到實處,有效預防和減少道路交通事故,保障全市道路安全、有序、暢通,__市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委員會特制定交通安全工作督導考核方案。

一、成立督導考核領導組

為確保督導考核制度落實到位,由市道路交通安全委員會牽頭,市政府督察科配合,負責對交通安全相關責任單位進行檢查督導和考評。副市長吳英杰任督導考評組組長,市政府副秘書長朱勝利任副組長,市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局局長姜山、市監(jiān)察局副局長曹向紅、市政府督察科長朱春蘭、市委宣傳部新聞科科長張輝為領導組成員,領導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政府秘書科。

二、重點督導考評單位

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相關部門:市公安局(交警大隊)、交通運輸局、安監(jiān)局、農機局、工商局、質監(jiān)局、工信局、教體局、公路局、住建局、旅游局、環(huán)保局、衛(wèi)生局、郵政局以及各鄉(xiāng)、鎮(zhèn)人民政府。

三、督導檢查考評內容

(一)道路交通安全組織領導機制建立:

1、各鄉(xiāng)、鎮(zhèn)人民政府,各有關單位按照永政[2022]38號文件要求,將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納入年內工作計劃;2、建立工作責任制,納入單位工作考核內容;3、履行安全管理職責情況。

(二)道路交通安全基礎設施建設:

1、道路交通安全設施、維護有計劃,資金到位;2、完善公路交通標志標線,特別是縣鄉(xiāng)道路的交通標志標線完善工作;3、道路交通標志標線的設置規(guī)范合理;4、重要路口交通信號燈設置及電子監(jiān)控使用;5、城區(qū)交通渠劃;6、城鄉(xiāng)道路附屬建設;7、道路養(yǎng)護等。

(三)道路交通秩序管理和道路執(zhí)法工作(關愛生命,平安交通競賽活動;“三超一疲勞”專項整治)

1、縣鄉(xiāng)道路的管控;2、貨車超限超載集中治理;3、道路運輸危險化學物品的專項整治;4、農用車違法載人專項整治;5、城區(qū)交通秩序的整治;6、道路執(zhí)法工作;7、非法營運車輛整治;8、校車及駕駛人交通違法專項治理;9、交通事故的處理和緊急救援。

(四)車輛、駕駛人、運輸企業(yè)的安全源頭管理:

1、駕駛人培訓工作;2、機動車駕駛人交通違法處理;3、機動車駕駛人考試、發(fā)證;4、運輸企業(yè)的安全管理;5、車輛、駕駛人安全管理臺帳;6、客貨運輸車輛駕駛人從業(yè)資格管理;7、運輸企業(yè)安全監(jiān)管;8、農業(yè)機械安全管理等。

(五)交通安全宣傳教育:

1、有關部門組織開展交通安全宣傳教育;2、交通安全宣傳“進農村、進社區(qū)、進單位、進學校、進家庭”活動情況;3、交通法規(guī)和交通安全常識的普及率;4、交通參與者的守法意識;5、重點人群的專項教育。

(六)道路交通安全狀況:

1、交通事故預防措施;2、事故的隱患多發(fā)點段的排查和治理;3、交通肇事逃逸案的偵破。

四、督導檢查考評工作要求

(一)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委員會將督導考核工作納入交通安全工作重要議事日程,督促各有關單位履行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職責;

(二)通過督導檢查,發(fā)現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和難點,為全市交通安全規(guī)劃提供科學決策依據,定期向市政府報告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進展情況;

(三)組織對參與道路交通安全主要部門的工作績效考核工作,檢查工作責任落實情況,兌現獎懲措施;

(四)督導考評工作堅持實地考察和分析調研相結合,通過檢查、督導,協(xié)調各有關部門實施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guī)、政策和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部署,保障交通安全工作運行機制良好;

(五)采取明查暗訪、檢查指導和工作匯報等方式,對各單位交通安全工作開展情況進行督導檢查、考評;

(六)督導考核分別每半月進行一次,對重點單位公安局交警大隊、市教體委、交通運輸局、市工商局、市農機局等單位工作每周檢查一次,督察結果逐級匯報和反饋;

(七)每月編發(fā)督查通報一次,對督查中發(fā)現的問題,及時下發(fā)《整改建議書》,限期整改。對于交通安全工作先進典型及時表揚,并推廣先進經驗;

(八)督查工作中發(fā)現工作敷衍塞責、進展緩慢、效果不明顯的,提出追究責任及建議;

(九)督導檢查、考評工作情況作為工作論級評先的依據,并納入單位領導政績考核內容。

二o 一二年五月五日

第8篇 城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條例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維護道路交通秩序,保護人身安全,保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財產安全及其他合法權益,預防和減少交通事故,提高通行效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有關法律、法規(guī),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 本市市區(qū)內的車輛駕駛人、行人、乘車人以及與道路交通活動有關的單位和個人,應當遵守本條例。

第三條 本市公安機關是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行政主管部門,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具體負責全市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規(guī)劃、建設、市容、交通、工商等部門依據各自職責,負責有關的道路交通工作。

第四條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利用先進的技術設備和科學方法,提高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科學化水平。

市人民政府應當鼓勵、扶持科研機構、院校開展交通科技研究,推動科研成果的轉化和運用。

第五條 車輛駕駛人和行人應當聽從交通警察的指揮和管理。任何單位或個人不得縱容、指使、強迫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guī)駕駛車輛,不得妨礙交通警察執(zhí)行公務。

第六條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加強對交通警察的管理,開展經常性的法制和交通安全管理業(yè)務培訓,提高交通警察的素質和管理道路交通的水平。

第二章 車輛和駕駛人

第七條 機動車輛必須按規(guī)定的期限到具備資格的機動車輛安全技術檢驗機構接受安全技術檢驗。對發(fā)生交通事故或者有交通違法行為的機動車輛,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可以責令其進行安全技術檢驗。機動車輛安全技術檢驗機構及其檢驗人員應對其做出的檢驗結果承擔法律責任。

第八條 機動車輛達到國家規(guī)定報廢標準的,必須及時辦理注銷登記。報廢的大型客車、貨車及其他營運車輛應當在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的監(jiān)督下解體。

第九條 機動車輛維修、改裝經營者,承接改變車身顏色、車型、用途,或者更換車架、車身、發(fā)動機等業(yè)務的,必須查驗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的變更登記憑證;沒有變更登記憑證的,不得承接。

第十條 機動車輛號牌應當懸掛在指定的位置,并保持清晰、完整,不得遮擋、污損、倒置、折疊和重疊。

第十一條 殘疾人機動輪椅車只供下肢殘疾人單人代步使用,但二級以上的下肢殘疾人駕駛的殘疾人機動輪椅車,可載一名陪護人員。

殘疾人機動輪椅車必須經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檢驗合格,領取號牌和行駛證方準上道路行駛。

第十二條 依法應當登記的非機動車,車主應當自購車之日起30日內攜帶有效證明、證件及車輛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辦理有關登記手續(xù)。

第十三條 駕駛機動車應當經考試合格取得駕駛證。

第十四條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對機動車輛駕駛人實行累積記分制度。對機動車駕駛人的記分可使用記分卡等記分載體。

駕駛人在道路上駕駛車輛時應當將記分卡與駕駛證、行駛證一同攜帶。

第十五條 機動車駕駛人駕駛機動車輛通過交通事故現場時,應當協(xié)助交通警察搶救受傷人員;交通警察有權調用其車輛,因此造成車輛所有人或駕駛人經濟損失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依法給予補償。

第三章 道路通行條件

第十六條 規(guī)劃、設計、建設道路、停車場和道路配套設施,應當聽取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的意見,符合道路交通安全、暢通的要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發(fā)現已投入使用的道路和配套設施等存在嚴重的交通安全隱患,應及時向市人民政府報告,并提出防范交通事故、消除隱患的建議。市人民政府應當及時作出處理決定,并責成有關部門限期實施。

第十七條 在交通事故多發(fā)或存在嚴重交通隱患的危險路段,道路管理養(yǎng)護部門應當會同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設置警告標志、減速或防護設施。

第十八條 新建、改建道路,必須統(tǒng)籌設計交通信號燈、標志、標線等交通安全設施和地下各種管道、管線, 并與道路建設主體工程同步施工,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參與設計審查和竣工驗收。

第十九條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可根據交通管理的需要,在劃有掉頭車道的路口設置掉頭指示信號燈。綠色回轉箭頭燈亮時,車輛按方向所示掉頭行駛;紅色箭頭燈亮時,不準車輛掉頭。

第二十條 學校、幼兒園、醫(yī)院、養(yǎng)老院門前的道路沒有行人過街設施的,應當施劃人行橫道線,設置提示標志。必要時可以設置人行橫道信號燈。

第二十一條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設置、移動或者損毀交通信號燈、交通標志、標線、隔離護欄等道路交通安全設施。對損毀交通安全設施的,應當賠償損失。

禁止擅自在道路交通安全設施上晾曬衣物、懸掛橫幅和宣傳廣告牌等物品。確需在交通隔離護欄上臨時懸掛橫幅和宣傳廣告牌等物品的,應當經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同意。

第二十二條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挖掘道路或者占用道路、過街天橋、地下人行通道擺攤設點、堆物作業(yè)、搭棚蓋房、進行集市貿易和其他妨礙道路交通的活動。

第二十三條 因工程建設需要占用、挖掘道路的,施工單位必須遵守下列規(guī)定:

(一)道路施工單位應當在施工路段兩端設置明顯的安全警示標志和安全防圍設施。需要車輛繞行的,應當在繞行處設置標志;不能繞行的,應當修建臨時道路,保證車輛和行人通行,并安排專人維護交通秩序。

需要封閉道路中斷交通的,除緊急情況外,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提前五日向社會公布;

(二)施工完畢及時清除余土、遺留物,消除安全隱患,經道路管理部門和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驗收合格,方可恢復通行。

第二十四條 市容管理部門核定的運送建筑垃圾和渣土的車輛和行駛路線,應同時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備案。

第二十五條 新建、改建大型旅館、飯店、商店、體育場(館)、影(劇)院、游覽娛樂場所、醫(yī)院、車站、碼頭、航空港、辦公樓、居民住宅區(qū)以及其他高層建筑或者大型公共場所,必須按有關規(guī)定配建或者增建停車場(庫)。停車場(庫)應當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使用。不按規(guī)定設計、建設停車場(庫)的,城市規(guī)劃部門不得核發(fā)建設工程規(guī)劃許可證。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占用公共停車場(庫)或者改變使用性質,確需臨時改變其使用性質的,應當經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同意。

第二十六條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對全市機動車輛公共停車場的設置和使用實行監(jiān)督。

在城市道路范圍內,在不影響行人、車輛通行的情況下,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可以會同市政管理部門施劃機動車停車泊位,并根據城市道路交通管理的需要,確定停車泊位的使用時間和車種。

非機動車輛在公共場所停放的,應當在劃定的停車標線內停放。

第二十七條 開辟、調整公交線路和設置、撤銷站點,由城建部門會同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確定。

第二十八條 對于已投入使用的道路,容量不足或者交通流量分布不均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可以采取處理道路斷面、調整車道劃分等措施,均?交通流量,提高通行效率。

第二十九條 遇自然災害、重大事故、惡劣氣候以及其他突發(fā)性事件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采取其他措施難以保證交通安全的,可以實行交通管制。遇大型群眾性活動、大范圍施工時,可以采取交通限制措施。采取交通限制措施的,應當提前向社會公布。

第三十條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根據城市道路和交通流量的具體情況,可以就某一區(qū)域或者道路,對機動車、非機動車和行人采取疏導、限制通行、禁止通行等措施。

第四章 道路通行規(guī)定

第三十一條 同方向劃有兩條機動車道的,自中心線或者中心分隔帶依次向右,第一條車道為快速車道,第二條車道為慢速車道。在快速車道行駛的機動車應當按照快速車道規(guī)定的速度行駛,未達到快速車道規(guī)定的行駛速度的,應當在慢速車道行駛。同方向劃有三條以上機動車道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可以根據道路和交通流量的具體情況,劃分快速車道、慢速車道和公交專用車道。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設置車道標志、標線或文字標識的,車輛應當按其指示行駛。

摩托車在慢速車道靠右邊行駛。在劃有摩托車專用道的路段,在專用道內行駛;在劃有摩托車專用停車區(qū)的路口,摩托車應當在專用停車區(qū)內等候放行。

慢速車道內的機動車超越前車時,可以借用快速車道行駛。

第三十二條 機動車輛在同車道的前方車輛遇禁止信號、緩慢行駛或者因故受阻時,必須依次排隊,不得從前方車輛兩側穿插、超越行駛或者占用對面車道。不得在人行橫道、網狀線區(qū)域內停車等候。前方是交叉路口的,應當停在路口停車線以外等候。

第三十三條 車輛行駛,應當遵守下列規(guī)定:

(一)翻斗車、拖掛車、半掛車、拖拉機不得進入二環(huán)路以內(不含二環(huán)路)道路行駛;

(二)正三輪機動車、畜力車、人力客運三輪車不得進入二環(huán)路以內(含二環(huán)路)道路行駛;

(三)懸掛黃色號牌的大型客運車輛、大中型貨運車輛不得進入一環(huán)路以內(含一環(huán)路)道路行駛;

(四)其他貨運機動車輛不得進入環(huán)城公園路以內(含環(huán)城公園路)道路通行;

(五)人力平板車、人力貨運三輪車不得進入一環(huán)路以內(含一環(huán)路)道路通行。

因特殊情況,上述車輛確需通行的,應當經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同意,并按照指定的時間和路線行駛。

營運性客運車輛,憑道路運輸管理機構出具的營運線路牌、進站證,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辦理市區(qū)通行證,并按規(guī)定線路行駛。但在道路上,不得在客運站點以外的區(qū)域停車帶客。

(六)在高架道路或立交橋橋面上行駛時,不得超過規(guī)定的時速;禁止逆向行駛、倒車或停車,發(fā)生故障的應當及時移開。

第三十四條 公共汽車應當按照規(guī)定的路線行駛,在規(guī)定的站點停靠。車輛靠站應當在距路沿五十厘米以內停車,上下乘客后立即駛離,不得停在站臺上等客、喚客。

多輛公共汽車同時進入同一個站點??康?應當依次進站,并按??康南群箜樞蛞来坞x站。

在設置公交專用車道的路段,公共汽車應當在專用車道內行駛。

單位接送職工上下班的通勤機動車輛,應當按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指定的地點停靠。

第三十五條 出租車應當在距路沿五十厘米以內停車上下客。設有定點停車處的路段,應當在定點停車處停靠。定點??康穆范魏投c停車處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統(tǒng)一劃定,并向社會公布。

第三十六條 電動自行車、殘疾人機動輪椅車應當在非機動車道上行駛,在沒有劃分機動車道和非機動車道的道路上,靠車行道右邊行駛,并不得超過規(guī)定的速度。

非機動車輛通過有交通信號控制的交叉路口,應按交通信號和交通標志、標線指示行駛,遇有停車信號時,應當停車等候,不得從路口外邊繞行。在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允許通行非機動車的人行道上行駛時,應當避讓行人。非機動車輛不得在高架路或專供機動車通行的立交橋橋面上行駛。

禁止在市區(qū)二環(huán)路以內(含二環(huán)路)的道路上騎自行車、電動自行車帶人,但車上設有安全座椅的,可以限帶兒童一人。

第三十七條 機動車輛不得在城市禁鳴區(qū)域內鳴喇叭。城市禁鳴區(qū)域由市人民政府根據城市管理需要劃定,并向社會公告。

第三十八條 車輛安裝、使用警報器和標志燈具必須經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批準,領取特種車輛警報器和標志燈具《使用證》。警報器在執(zhí)行緊急任務時方準使用。

第三十九條 禁止三輪機動車、摩托車、殘疾人機動輪椅車從事客運。拖拉機不得載人。

第四十條 運輸易燃、易爆、劇毒和放射性等危險物品的機動車輛,應當懸掛警示標志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按照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指定的時間、路線和速度行駛,中途不得隨意停車。

第四十一條 行人應當遵守下列規(guī)定:

(一)在人行道內行走,沒有人行道的靠路邊行走;

(二)橫過車行道的,走人行橫道或者人行天橋、地下通道等過街設施;通過有交通信號控制的人行橫道,按照交通信號燈指示通行;通過沒有交通信號燈、人行橫道的路口,或者在沒有過街設施的路段橫過道路,應在確認安全后通過;

(三)不得鉆爬、跨越、倚坐道路隔離設施;不得在道路上扒車、追車、強行攔車、互相追逐、打鬧以及進行其他妨礙交通的活動;

(四)不得在高架路或專供機動車通行的立交橋橋面上行走;

(五)不得在站點以外或者禁止停車的地點招停出租車、公共汽車。

第四章 道路通行規(guī)定

第三十一條 同方向劃有兩條機動車道的,自中心線或者中心分隔帶依次向右,第一條車道為快速車道,第二條車道為慢速車道。在快速車道行駛的機動車應當按照快速車道規(guī)定的速度行駛,未達到快速車道規(guī)定的行駛速度的,應當在慢速車道行駛。同方向劃有三條以上機動車道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可以根據道路和交通流量的具體情況,劃分快速車道、慢速車道和公交專用車道。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設置車道標志、標線或文字標識的,車輛應當按其指示行駛。

摩托車在慢速車道靠右邊行駛。在劃有摩托車專用道的路段,在專用道內行駛;在劃有摩托車專用停車區(qū)的路口,摩托車應當在專用停車區(qū)內等候放行。

慢速車道內的機動車超越前車時,可以借用快速車道行駛。

第三十二條 機動車輛在同車道的前方車輛遇禁止信號、緩慢行駛或者因故受阻時,必須依次排隊,不得從前方車輛兩側穿插、超越行駛或者占用對面車道。不得在人行橫道、網狀線區(qū)域內停車等候。前方是交叉路口的,應當停在路口停車線以外等候。

第三十三條 車輛行駛,應當遵守下列規(guī)定:

(一)翻斗車、拖掛車、半掛車、拖拉機不得進入二環(huán)路以內(不含二環(huán)路)道路行駛;

(二)正三輪機動車、畜力車、人力客運三輪車不得進入二環(huán)路以內(含二環(huán)路)道路行駛;

(三)懸掛黃色號牌的大型客運車輛、大中型貨運車輛不得進入一環(huán)路以內(含一環(huán)路)道路行駛;

(四)其他貨運機動車輛不得進入環(huán)城公園路以內(含環(huán)城公園路)道路通行;

(五)人力平板車、人力貨運三輪車不得進入一環(huán)路以內(含一環(huán)路)道路通行。

因特殊情況,上述車輛確需通行的,應當經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同意,并按照指定的時間和路線行駛。

營運性客運車輛,憑道路運輸管理機構出具的營運線路牌、進站證,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辦理市區(qū)通行證,并按規(guī)定線路行駛。但在道路上,不得在客運站點以外的區(qū)域停車帶客。

(六)在高架道路或立交橋橋面上行駛時,不得超過規(guī)定的時速;禁止逆向行駛、倒車或停車,發(fā)生故障的應當及時移開。

第三十四條 公共汽車應當按照規(guī)定的路線行駛,在規(guī)定的站點??俊\囕v靠站應當在距路沿五十厘米以內停車,上下乘客后立即駛離,不得停在站臺上等客、喚客。

多輛公共汽車同時進入同一個站點??康?應當依次進站,并按停靠的先后順序依次離站。

在設置公交專用車道的路段,公共汽車應當在專用車道內行駛。

單位接送職工上下班的通勤機動車輛,應當按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指定的地點???。

第三十五條 出租車應當在距路沿五十厘米以內停車上下客。設有定點停車處的路段,應當在定點停車處???。定點停靠的路段和定點停車處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統(tǒng)一劃定,并向社會公布。

第三十六條 電動自行車、殘疾人機動輪椅車應當在非機動車道上行駛,在沒有劃分機動車道和非機動車道的道路上,靠車行道右邊行駛,并不得超過規(guī)定的速度。

非機動車輛通過有交通信號控制的交叉路口,應按交通信號和交通標志、標線指示行駛,遇有停車信號時,應當停車等候,不得從路口外邊繞行。在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允許通行非機動車的人行道上行駛時,應當避讓行人。非機動車輛不得在高架路或專供機動車通行的立交橋橋面上行駛。

禁止在市區(qū)二環(huán)路以內(含二環(huán)路)的道路上騎自行車、電動自行車帶人,但車上設有安全座椅的,可以限帶兒童一人。

第三十七條 機動車輛不得在城市禁鳴區(qū)域內鳴喇叭。城市禁鳴區(qū)域由市人民政府根據城市管理需要劃定,并向社會公告。

第三十八條 車輛安裝、使用警報器和標志燈具必須經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批準,領取特種車輛警報器和標志燈具《使用證》。警報器在執(zhí)行緊急任務時方準使用。

第三十九條 禁止三輪機動車、摩托車、殘疾人機動輪椅車從事客運。拖拉機不得載人。

第四十條 運輸易燃、易爆、劇毒和放射性等危險物品的機動車輛,應當懸掛警示標志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按照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指定的時間、路線和速度行駛,中途不得隨意停車。

第四十一條 行人應當遵守下列規(guī)定:

(一)在人行道內行走,沒有人行道的靠路邊行走;

(二)橫過車行道的,走人行橫道或者人行天橋、地下通道等過街設施;通過有交通信號控制的人行橫道,按照交通信號燈指示通行;通過沒有交通信號燈、人行橫道的路口,或者在沒有過街設施的路段橫過道路,應在確認安全后通過;

(三)不得鉆爬、跨越、倚坐道路隔離設施;不得在道路上扒車、追車、強行攔車、互相追逐、打鬧以及進行其他妨礙交通的活動;

(四)不得在高架路或專供機動車通行的立交橋橋面上行走;

(五)不得在站點以外或者禁止停車的地點招停出租車、公共汽車。

第六章 附 則

第五十四條 本條例自2004年10月1日起施行,1994年12月27日安徽省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四次會議批準的《合肥市城市道路交通管理規(guī)定》同時廢止。

第9篇 城市燃氣安全管理規(guī)范

0 引言

隨著城市燃氣用戶的不斷發(fā)展,城市中燃氣設施也變得越來越多,但是隨之而來的是越來越多的各種對燃氣管網及用氣安全的威脅。特別是燃氣的易燃、易爆、有毒的特點,讓我們不得不高度重視要安全供氣。

2009年8月,淮安洪澤縣中西門附近的一液化氣代灌點發(fā)生爆炸燃燒,幸虧當時店主不在店內,沒有造成人員傷亡。大火被隨后趕到的洪澤縣消防大隊官兵撲滅,并成功搶救疏散被困人員7人。

2010年1月,位于江蘇淮安市中心主干道上的淮海東路上,一輛由西向東行駛的燃氣出租車突然起火、險些爆炸,所幸當時出租車內沒有乘客,駕駛員也及時停車,大火未造成人員傷亡、被隨后趕到的消防官兵撲滅。

事件都是慘痛的,問題也是普遍的,因此說燃氣運營的每一個環(huán)節(jié)都是和安全緊密相關的。燃氣管理部門首要任務就是確保燃氣的使用安全,使燃氣安全的造福于民、造福于社會。為此燃氣管理部門始終把“強化安全,消除隱患”放到第一位,通過加強對新奧燃氣公司日常運行的管理監(jiān)督、對廣大燃氣用戶的宣傳教育,從而確保燃氣的供氣的安全。

1 燃氣運營過程中的不安全因素

1.1 燃氣用具前無回火安全防爆裝置 現在,我國的城市管道燃氣及包括液化石油氣罐在內的全部民用燃氣管路中沒有回火安全防爆阻火器。近幾年,由于沒有正確的使用燃氣,或者是由于燃氣灶具、燃氣熱水器出現問題而導致回火引起燃氣爆炸事故。燃氣的爆炸非常容易使前方的控制閥出現異常,這就會讓我們無法及時將設施關閉,然后會噴出很多的燃氣,導致人員受傷或嚴重的爆炸事故。

1.2 管道燃氣 天然氣、煤氣主要都是通過管道供氣的。這種方式供氣設備通常由管道、門站、高壓站、調壓裝置及管道上的附屬設備組成管網體系。我們都知道,管道是一種隱蔽工程,使用的時間久了,由于地面下陷、管道老化,或者是其他的一些原因,都會不同程度的導致空氣進到管內,載體介質本身就容易出現爆炸或者是燃燒的情況,而且還要承受一些壓力,所以,發(fā)生火災的危險是非常大的。我國每年發(fā)生的管道燃氣爆炸事故比較多。造成事故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幾點:①管道設備老化、腐蝕嚴重。有些管道雖然已經使用了幾十年,但是從來都沒有檢修過,這必然無法保障設備的安全運行。不少城市的燃氣管網為了適應城市建設,紛紛調整了局部管道位置,由于道路拓寬等,我們只能將燃氣管道設在車道下面,這樣管道遭到破壞的可能自然變大了,燃氣泄漏的情況越來越嚴重。②載體設備。載體設備上的泄壓裝置、防爆片、防爆膜等失效,危險區(qū)域的電氣設備的防爆功能不再發(fā)揮作用,無防雷、防靜電,或者是即使有這些設備也沒起到任何的作用。③安全責任和管理措施。沒有很好地落實安全責任,相關的安全管理工作也沒有做到位,沒有嚴格遵守安全規(guī)章制度,違反操作規(guī)程等。④基建施工問題。隨著國家加大對基建設施的投入,市區(qū)的城市基礎設施愈來愈發(fā)達,于是就出現了更多的給、排水管網、熱網等改造工程,不少施工隊伍的地下管線的勘查工作都只是馬馬虎虎,只是運用機械設備盲目挖掘,把燃氣管道挖斷或凝水井的抽水立管碰壞,所以會經常出現燃氣泄漏的事件。⑤占壓問題。隨著城市的不斷繁榮,市場也發(fā)展的越來越快,不少市民只顧自己贏利,在城區(qū)管網安全距離內搭建構筑物和臨時建筑,這將嚴重脅著燃氣管網的安全運行,如果出現了燃氣事故,將會造成非常嚴重的后果。⑥新建燃氣管網的施工質量問題。地下燃氣管道施工過程中,發(fā)現管線焊接點防腐不合格。原因多為施工過程中現場條件受限制,還有就是施工人員沒有責任心,未根據相關的規(guī)定做好管道接口的防腐工作,最終使焊接口短時間內出現腐蝕情況,近年來出現了11次這樣的安全隱患,這對于外網管線的安全運行帶來很大的威脅。

1.3 瓶裝燃氣 我國城鄉(xiāng)不少住戶或者是餐飲業(yè)都在使用罐裝液化石油氣,如果沒有恰當的使用灶具、燃氣熱水器及其它燃氣設備,或者是出現了一些特殊情況,當液化石油氣灶具回火時,出現減壓閥和氣罐爆炸的可能非常大,這不管是給個人,還是整個社會都造成了不小的損失和傷害。在生產、運輸、儲存使用過程中經常會出現火災、泄漏、爆炸事故。造成這種事故的原因主要有:①灌裝超量:即超過氣瓶體積的85%以上,這時候瓶體如受外界因素作用,出現破裂的可能將會很大,最終使液化石油氣迅速泄漏擴散。②瓶體受熱膨脹:因為液化石油氣比較容易受溫度的影響。當溫度由10℃升到50℃時,蒸氣壓由0.64mpa升高到1.8mpa,比這更高的話,就會出現瓶體爆炸的情況。③瓶體受腐蝕或撞擊:瓶體受腐蝕或撞擊,導致瓶體破損漏氣而導致火災爆炸事故。④氣瓶角閥及其安全附件:沒有密封好氣瓶角閥及其安全附件,因此而出現漏氣的情況。⑤瓶內進入空氣:瓶內進入空氣,如使用不留余氣,導致空氣進入氣瓶。在下次充裝使用時,可能引起氣瓶爆炸。

2 建立城市燃氣管網安全管理制度

2.1 安全制度 制定科學、合理的生產管理制度,認真完善和落實崗位工人安全責任制,制定巡檢制度、檢修規(guī)程、事故搶險預案,安全操作規(guī)程,消防防火措施等,從而更好地保障安全供氣。

淮安市燃氣管理辦公室與新奧燃氣公司每年都簽訂安全生產責任狀,新奧燃氣公司領導與部門、部門與班組、班組與個人簽定了三級責任狀,將安全管理的責任嚴格落實到每個人,讓每個人都嚴格的進行生產,樹立強烈的安全意識,認真履行自己的責任。 ①建立安全生產例會制度。新奧燃氣公司每周都會召集各部門,分析和總結一周以來的安全生產工作,做的好的地方要注意表揚,做的不好的地方要批評,并及時解決工作中出現的各種問題,制定恰當的整改措施,總結經驗。通過周例會及時發(fā)現問題,解決問題,增強運行人員的責任心。②建立安全學習制度。養(yǎng)成安全學習的好習慣,社會在發(fā)展,企業(yè)在前進,新的安全問題也隨之產生了。每周招集相關部門人員學習安全知識、及國家燃氣標準、規(guī)范。這樣不斷提高大家的安全意識,從而更好地保障新奧燃氣公司的安全生產。③建立安全生產檢查制度。在淮安市燃氣管理部門的協(xié)調幫助下,新奧燃氣公司每月都會對運行設備檢查一次,每年檢查兩次用戶安全用氣情況,從面到點隨時抽查,要注意抽查工作要做的細致、認真,并將檢查記錄保存好,在員工心中要堅定安全第一的信念。④制定事故搶險預案?;窗彩腥細夤芾聿块T制定了比較科學、合理的搶險、應急預案,并且每一季度對安全重點部位都要組織演練,目的就是讓他們具備更高的操作技能,積累更多的經驗。如果有危險情況出現,能夠及時解決好。

2.2 加強施工質管理 工程質量對于企業(yè)的生存和發(fā)展來講非常重要,因此,新奧燃氣在燃氣施工中建立了工程質量監(jiān)督控制體系,監(jiān)督管理的力度也變大了,認真對其進行資質資格的審核,使各方質量都符合相關的規(guī)定,嚴格要求質檢人員的檢測工作,從工程設計、施工準備、組織驗收到送氣的整個過程都要嚴格把關。燃氣管理部門不定時、不定期、不定點的對新奧燃氣的施工地段進行抽檢,同時要認真做好材料管理工作,嚴格的檢查各種管材的質量,要保障進廠得瑟材料都是合格的,施工和現場管理保障工程從源頭上避免質量問題。隱蔽工程質量對燃氣管線安全的影響非常大,尤其要做好地下管線的焊接及管材防腐檢查工作,及時發(fā)現問題,及時找到解決措施進行解決。嚴格工程竣工及備案制度,確保了燃氣工程的質量。

3 結論

經過十幾年的安全管理,我市燃氣部門在安全生產上已有了一些經驗,做好燃氣管網的安全運行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給用戶提供更好的服務,以預防為主,及時有效的解決各種突發(fā)事件,在實際的操作過程中,認真總結經驗并逐步完善和發(fā)展,使燃氣供應真正為人民服務,從而更好地服務于城市建設,改善人民生活水平,同時還能推動燃氣事業(yè)的全面發(fā)展。

第10篇 城市軌道交通安全管理職業(yè)技能實訓答案

判斷題

由于貨物超載、偏載造成車輛斷軸事故,定裝車站或作業(yè)站責任不對

因調車作業(yè)超速連掛,造成貨物裝載加固狀態(tài)不良而引發(fā)的事故,定調車違章作業(yè)站責任。對

進入專用線道岔或裝卸地點前應一度停車,親自或派人檢查線路、道岔、停留車等后、方準

進入。對

牽出線、渡線、道岔聯(lián)動區(qū)及軌道衡上不允許停留車輛。必須停留時,由《行規(guī)》規(guī)定。不對

自動化駝峰調車作業(yè)程序是:連掛列車、推送列車、解散列車和下峰作業(yè)四項。 對

發(fā)車進路準備妥當,行車憑證已交付,出站(進路)信號機已開放,發(fā)車條件完備后,車站人員方可顯示發(fā)車指示信號。 對

小車在晝問使用時,不按列車辦理,可跟隨列車后面推行,但在任何情況下,都不得影響列車正常運行。對

在集中聯(lián)鎖的車站,列車冒進出站信號時,應使列車退回信號機內方,再開放信號機發(fā)車。對

利用本務機車在中問站進行調車時,無論單機或帶有車輛,與車列的車輛摘掛和軟管的摘解均由司機負責。不對

線路狀態(tài)未恢復到準許放行列車的條件,禁止放行列車。對

凡防礙行車的施工,未設好防護,禁止開工。對

列車在區(qū)間裝卸時,運轉車長應指揮列車停于指定地點。不對

封鎖施工不能按規(guī)定的開通速度運行時,準許車站設置減速信號牌。不對

因特殊情況不能按時開通區(qū)間恢復運行時,應提前通知車站值班員,轉請列車調度員延長時間。對

凡影響行車的施工、維修作業(yè),不得利用列車間隔進行,都必須納人天窗。 對

危險貨物罐車發(fā)生易燃氣體、液體泄漏時,應迅速隔斷火源,以防止發(fā)生火災,引發(fā)爆炸。對

撲救有毒液體的火災,應戴防毒面具或站在上風處。對

發(fā)現易燃液體容器滲漏時,應及時移至安全通風處更換包裝。對

裝運電引爆管應采用木底棚車或p64型車,制動機須關閉。 對

危險貨物車輛,在始發(fā)站或編組站必須以最近車次掛運。 對

8與5編入同一列車時,相互隔離四輛以上。正確

7與4編入同一列車時,相互隔離四輛以上。 對

4與5編入同一列車時,相互隔離四輛以上。 錯誤

4與5停放在車站時,相互隔離10 m以上,嚴禁明火靠近。 對

罐車裝運原油時,與牽引的機車之間可不隔離。 對

運輸氣體類危險貨物重、空罐車時,每列編掛不得超過三組,每組間的隔離車不得少于4輛。 錯誤

裝載禽、畜、魚苗的車輛,其隔離標志是9。 對

敞、平車裝載的易燃普通貨物的隔離標記是3。不對

發(fā)現爆炸品撒漏時,應及時用水潤濕,撒以松軟物后輕輕收集,并通知公安和消防人員處理。對

車站貨檢人員發(fā)現裝有劇毒品的車輛或集裝箱無封、封印無效以及有異狀時,應立即甩車處理。對

運輸劇毒品必須實行全程隨車押運,罐車、罐式箱裝運的劇毒品不需要押運。對

劇毒品系指危險貨物品名表毒性物質和感染性物質中的一級毒性物品,編號為61001~62001的危險貨物。 不對

車站發(fā)現液化氣體罐車無人押運或達不到押運人數時,應立即甩下,并用電報通知托運人速派人解決。對

作業(yè)中和運輸途中發(fā)生雷管撒漏施救時,可以用水,禁止使用酸堿滅火器或砂土。 對

敞、平車裝載的易燃普通貨物與牽引的電力動機車之問最少應隔離2輛。 對

裝載爆炸品的車輛與牽引的內燃機車之間應最少應隔離4輛及以上。 對

裝載雷管及導爆索的車輛與裝載爆炸品的車輛之間應最少應隔離2輛。 不對

3是放射性物品(礦石、礦砂除外),與7、8不能編入同一列車。 對

危險貨物的危險性在于貨物本身的理化性質,與外界環(huán)境條件無關。 不對

危險貨物具有爆炸、易燃、毒害、感染、腐蝕、放射性等特性,在運輸、裝卸和儲存保管過程中,需要特別防護。對

在危險貨物品名表中列載的品名,均屬于危險貨物。對

軍用列車補軸時,補軸車輛必須置于軍用列車前部或后部。對

單選題

股道編號為ⅱ的線路屬于()。

路用列車應由()指派勝任人員攜帶列車無線調度通信設備值乘于列車尾部,并在區(qū)間協(xié)助司機作業(yè)。

當超長列車尾部停在警沖標外方,接人相對方向的列車時,在進站信號機外制動距離內進站方向為超過()的下坡道,而接車線末端無隔開設備,須使列車在站外停車后,再接入站內。

《鐵路技術管理規(guī)程》規(guī)定,遇列車調度電話不通時,閉塞法的變更或恢復,應由該區(qū)問()的車站值班員確認區(qū)間空閑后,直接以電話記錄辦理。

《鐵路技術管理規(guī)程》規(guī)定,列車軟管有分離情況時,應對列車自動制動機進行()

《鐵路技術管理規(guī)程》規(guī)定,凡在車站參加作業(yè)的站、段、所等有關人員,均須熟悉和執(zhí)行()的有關規(guī)定。

車站應將()有關內容摘錄分發(fā)給有關處所和單位。

《鐵路技術管理規(guī)程》規(guī)定,段管線采用對稱道岔不得小于()。

《鐵路技術管理規(guī)程》規(guī)定,峰下線路采用三開道岔不得小于()。

《鐵路技術管理規(guī)程》規(guī)定,峰下線路采用對稱道岔不得小于()。

《鐵路技術管理規(guī)程》規(guī)定,調車線的單開道岔不得小于()。

《鐵路技術管理規(guī)程》規(guī)定,貨物線的單開道岔不得小于()。

《鐵路技術管理規(guī)程》規(guī)定,狹窄的站場采用交分道岔(正線除外),不得小于()。

《鐵路技術管理規(guī)程》規(guī)定,用于側向接發(fā)停車貨物列車的單開道岔,在技術站不得小于()。

《鐵路技術管理規(guī)程》規(guī)定,用于側向接發(fā)停車貨物列車并位于正線的單開道岔,在中問站不得小于()。

《鐵路技術管理規(guī)程》規(guī)定,用于側向接發(fā)停車旅客列車的單開道岔,不得小于()。

《鐵路技術管理規(guī)程》規(guī)定,用于側向通過列車,速度不超過50 km/h的單開道岔,不得小于()。

《鐵路技術管理規(guī)程》規(guī)定,用于側向通過列車,速度50 km/h以上至80 km/h的單開道岔,不得小于()。

《鐵路技術管理規(guī)程》規(guī)定,用于側向通過列車,速度80 km/h以上至140 km/h的單開岔,不得小于()

鐵路是國家重要基礎設施,國民經濟大動脈,交通運輸體系的()

鐵路各部門,各單位制定的規(guī)則、細則、規(guī)范、標準等,都必須符合()的規(guī)定。

接發(fā)列車時,必須站在()規(guī)定地點。

《鐵路技術管理規(guī)程》規(guī)定,行車作業(yè)人員及其攜帶的非絕緣物件與接觸網帶電體必須保持()以上的安全距離。

《鐵路調車作業(yè)標準》規(guī)定,距停留車位置三車時調車速度不得超過()。

《鐵路調車作業(yè)標準》規(guī)定,距停留車位置五車時調車速度不得超過()。

《鐵路調車作業(yè)標準》規(guī)定,距停留車位置十車時調車速度不得超過()

《鐵路車站行車作業(yè)人身安全標準》規(guī)定,在站臺上上車、下車車速均不得超過()。

《鐵路車站行車作業(yè)人身安全標準》規(guī)定,下車車速不得超過()。

《鐵路車站行車作業(yè)人身安全標準》規(guī)定,上車車速不得超過()。

《鐵路技術管理規(guī)程》規(guī)定,線路坡度超長( ),長度為2:km/h及以上時,該線路屬于長大坡道。

《鐵路技術管理規(guī)程》規(guī)定,線路坡度超過(),長度為5 km及以上時,該線屬于長大坡

《鐵路技術管理規(guī)程》規(guī)定,線路坡度超過(),長度為8 km及以上時,該線路屬于長大坡道。

線路坡度超過6‰,長度為()及以上時,稱為長大下坡道。

線路坡度超過20‰,長度為()及以上時,稱為長大下坡道。

線路坡度超過12‰,長度為()及以上時,稱為長大下坡道。

《鐵路運輸安全保護條例》規(guī)定,無人看守的鐵路道口,應當按照國家規(guī)定標準設置( )。

中間站停留車輛,無論停留的()是否有坡道,均應連掛在一起,擰緊兩端車輛的人力制動機,并以鐵鞋(止輪器,防溜枕木等)牢靠固定。

因特殊情況需在警沖標外方進行裝卸作業(yè)時,須經()準許,在不影響列車到發(fā)及調車作業(yè)情況下方可進行。

()必須停放在固定線路上,并應將兩端道岔扳向不能進入該線的位置并加鎖。

臨時停留()線路上的道岔應扳向不能進入該線的位置并加鎖。

禁止停留機車車輛的線路有()。

禁止停留車輛的線路有()。

對停留車輛采取防溜措施時,()屬于防溜設施。

必須停放在固定線路上的車輛有()。

調車作業(yè)中,車輛臨時停在警沖標外方時,一批作業(yè)完了后,應立即送入()。

臨時變更行車閉塞法的調度命令,車站值班員應給()交付或轉達。

封鎖區(qū)間施工時,車站值班員應根據封鎖或開通命令,在信號控制臺或規(guī)定位置上()封鎖區(qū)間表示牌。

在區(qū)間或站內線路、道岔上封鎖施工時,施工單位應在車站()設駐站聯(lián)絡員,在施工現場設防護員。

向施工封鎖區(qū)間開行路用列車,原則上每端只準進入一列,如超過時,其安全措施及運行辦法由()規(guī)定。

路用列車應由施工單位指派勝任人員值乘于列車尾部,在區(qū)間協(xié)助()作業(yè)。

旅客列車運行最高速度120 km/h<ν≤160 km/h的區(qū)段,遇施工減速運行時,應在施工地點兩端()處設置帶t字的移動減速信號牌。

旅客列車最高速度為160 km/h的區(qū)段,遇施工減速運行時,應在施工地點兩端()處設置帶t字的移動減速信號牌。

按施工特定行車辦法,引導接車并正線通過時,特定引導手信號夜間顯示為()左右搖動。

按施工特定行車辦法,引導接車并正線通過時,特定引導手信號晝間顯示為()左右搖動。

列車運行中遇線路塌方危及行車安全時,()應立即采取應急性安全措施,并立刻通知追蹤列車、鄰線列車及附近站。

汛期暴風雨行車的“防洪危險地段”由()查定公布。

客貨共線鐵路,當速度小于等于160 km/h時,基本建筑限界圖中各種建筑物的基本限界的最大高度為()。

為保證列車在曲線上的運行安全,曲線地段建筑限界應在直線建筑限界的基礎上()。

第11篇 城市燃氣安全管理規(guī)定

【分類號】

【標題】 城市燃氣安全管理規(guī)定

【時效性】 有效

【頒布單位】 建設部/勞動部/公安部

【頒布日期】

【實施日期】

【失效日期】

【內容分類】 城市管理

【文號】 令第10號

【名稱】 城市燃氣安全管理規(guī)定

【題注】

【章名】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城市燃氣的安全管理,保護人身和財產安全,制定本規(guī)定。

第二條 本規(guī)定所稱城市燃氣,是指供給城市中生活、生產等使用的天然氣、液化石油氣、人工煤氣(煤制氣、重油制氣)等氣體燃料。

第三條 城市燃氣的生產、儲存、輸配、經營、使用以及燃氣工程的設計、施工和燃氣用具的生產,均應遵守本規(guī)定。

第四條 根據國務院規(guī)定的職責分工和有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建設部負責管理全國城市燃氣安全工作,勞動部負責全國城市燃氣的安全監(jiān)察,公安部負責全國城市燃氣的消防監(jiān)督。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建、勞動(安全監(jiān)察)、公安(消防監(jiān)督)部門按照同級人民政府規(guī)定的職責分工,共同負責本行政區(qū)域的城市燃氣安會監(jiān)督管理工作。

第五條 城市燃氣的生產、儲存、輸配、經營和使用,必須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高度重視燃氣安全工作。

第六條 城市燃氣生產、儲存、輸配、經營單位應當指定一名企業(yè)負責人主管燃氣安全工作,并設立相應的安全管理機構,配備專職安全管理人員;車間班組應當設立群眾性安全組織和安全員,形成三級安全管理網絡。

單位用戶應當確立相應的安全管理機構,明確專人負責。

第七條 城市燃氣生產、儲存、輸配、經營單位應當嚴格遵守有關安全規(guī)定及技術操作規(guī)程,建立健全相應的安全管理規(guī)章制度,并嚴格執(zhí)行。

【章名】 第二章 城市燃氣工程的建設

第八條 城市燃氣廠(站)、輸配設施等的選址,必須符合城市規(guī)劃、消防安全等要求。在選址審查時,應當征求城建、勞動、公安消防部門的意見。

第九條 城市燃氣工程的設計、施工,必須由持有相應資質證書的單位承擔。

第十條 城市燃氣工程的設計、施工,必須按照國家或主管部門有關安全的標準、規(guī)范、規(guī)定進行。審查燃氣工程設計時,應當有城建、公安消防、勞動部門參加,并對燃氣安全設施嚴格把關。

第十一條 城市燃氣工程的施工必須保證質量,確保安全可靠。竣工驗收時,應當組織城建、公安消防、勞動等有關部門及燃氣安全方面的專家參加。凡驗收不合格的,不準交付使用。

第十二條 城市燃氣工程的通氣作業(yè),必須有嚴格的安全防范措施,并在燃氣生產、儲存、輸配、經營單位和公安消防部門的監(jiān)督配合下進行。

【章名】 第三章 城市燃氣的生產、儲存和輸配

第十三條 城市燃氣生產單位向城市供氣的壓力和質量應當符合國家規(guī)定的標準,無臭燃氣應當按照規(guī)定進行加臭處理。在使用發(fā)生爐、水煤氣爐、油制氣爐生產燃氣及電捕焦油器時,其含氧量必須符合《工業(yè)企業(yè)煤氣安全規(guī)程》的規(guī)定。

第十四條 對于制氣和凈化使用的原料,應當按批進行質量分析;原料品種作必要變更時,應當進行分析試驗。凡達不到規(guī)定指標的原料,不得投入使用。

第十五條 城市燃氣生產、儲存和輸配所采用的各類鍋爐、壓力容器和氣瓶設備,必須符合勞動部門頒布的有關安全管理規(guī)定,按要求辦理使用登記和建立檔案,并定期檢驗;其安全附件必須齊全、可靠,并定期校驗。

凡有液化石油氣充裝單位的城市,必須設置液化石油氣瓶定期檢驗站。氣瓶定期檢驗站和氣瓶充裝單位應當同時規(guī)劃、同時建設、同時驗收運行。氣瓶定期檢驗工作不落實的充裝單位,不得從事氣瓶充裝業(yè)務。氣瓶定期檢驗站須經省、自治區(qū)、直轄市人民政府勞動部門審查批準,并取得資格證書后,方可從事氣瓶檢驗工作。

第十六條 城市燃氣管道和容器在投入運行前,必須進行氣密試驗和置換。在置換過程中,應當定期巡回檢查,加強監(jiān)護和檢漏,確保安全無泄漏。對于各類防爆設施和各種安全裝置,應當進行定期檢查,并配備足夠的備用設備、備品備件以及搶修人員和工具,保證其靈敏可靠。

第十七條 城市燃氣生產、儲存、輸配系統(tǒng)的動火作業(yè)應當建立分級審批制度,由動火作業(yè)單位填寫動火作業(yè)審批報告和動火作業(yè)方案,并按級向安全管理部門申報,取得動火證后方可實施。

在動火作業(yè)時,必須在作業(yè)點周圍采取保證安全的隔離措施和防范措施。

第十八條 城市燃氣生產、儲存和輸配單位應當按照設備的負荷能力組織生產、儲存和輸配。

特殊情況確需強化生產時,必須進行科學分析和技術驗證,并經企業(yè)總工程師或技術主管負責人批準后,方能調整設備的工藝參數和生產能力。

第十九條 城市燃氣生產、儲存、輸配經營單位和管理部門必須制定停氣、降壓作業(yè)的管理制度,包括停氣、降壓的審批權限、申報程序以及恢復供氣的措施等,并指定技術部門負責。

涉及用戶的停氣、降壓工程,不宜在夜間恢復供氣。除緊急事故外,停氣及恢復供氣應當事先通知用戶。

第二十條 任何單位和個人嚴禁在城市燃氣管道及設施上修筑建筑物、構筑物和堆放物品。確需在城市燃氣管道及設施附近修筑建筑物、構筑物和堆放物品時,必須符合城市燃氣設計規(guī)范及消防技術規(guī)范中的有關規(guī)定。

第二十一條 凡在城市燃氣管道及設施附近進行施工,有可能影響管道及設施安全運營的,施工單位須事先通知城市燃氣生產、儲存、輸配、經營單位,經雙方商定保護措施后方可施工。施工過程中,城市燃氣生產、儲存、輸配經營單位應當根據需要進行現場監(jiān)護。施工單位應當在施工現場設置明顯標志嚴禁明火,保護施工現場中的燃氣管道及設施。

第二十二條 城市燃氣生產、儲存、輸配經營單位應當對燃氣管道及設施定期進行檢查,發(fā)現管道和設施有破損、漏氣等情況時,必須及時修理或更換。

【章名】 第四章 城市燃氣的使用

第二十三條 單位和個人使用城市燃氣必須向城市燃氣經營單位提出申請,經許可后方可使用。

城市燃氣經營單位應當建立用戶檔案,與用戶簽訂供氣、使用合同協(xié)議。

第二十四條 使用城市燃氣的單位和個人需要增加安裝供氣及使用設施時,必須經城市燃氣經營單位批準。

第二十五條 城市燃氣經營單位必須制定用戶安全使用規(guī)定,對居民用戶進行安全教育,定期對燃氣設施進行檢修,并提供咨詢等服務;居民用戶應當嚴格遵守安全使用規(guī)定。

城市燃氣經營單位對單位用戶要進行安全檢查和監(jiān)督,并負責其操作和維修人員的技術培訓。

第二十六條 使用燃氣管道設施的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拆、改、遷、裝燃氣設施和用具,嚴禁在臥室安裝燃氣管道設施和使用燃氣,并不得擅自抽取或采用其他不正當手段使用燃氣。

第二十七條 用戶不得用任何手段加熱和摔、砸、倒臥液化石油氣鋼瓶,不得自行倒罐、排殘和拆修瓶閥等附件,不得自行改換檢驗標記或瓶體漆色。

【章名】 第五章 城市燃氣用具的生產和銷售

第二十八條 城市燃氣用具生產單位生產實行生產許可制度的產品時,必須取得歸口管理部門頒發(fā)的《生產許可證》,其產品受頒證機關的安全監(jiān)督。

第二十九條 民用燃具的銷售,必須經銷售地城市人民政府城建行政主管部門指定的檢測中心(站)進行檢測,經檢測符合銷售地燃氣使用要求,并在銷售地城市人民政府城建行政主管部門指定的城市燃氣經營單位的安全監(jiān)督下方可銷售。

第三十條 凡經批準銷售的燃氣用具,其銷售單位應當在銷售地設立維修站點,也可以委托當地城市燃氣經營單位代銷代修,并負責提供修理所需要的燃氣用具零部件。城市燃氣經營單位應當對專業(yè)維修人員進行考核。

第三十一條 燃氣用具產品必須有產品合格證和安全使用說明書,重點部位要有明顯的警告標志。

【章名】 第六章 城市燃氣事故的搶修和處理

第三十二條 城市燃氣事故是指由燃氣引起的中毒、火災、爆炸等造成人員傷亡和經濟損失的事故。

第三十三條 任何單位和個人發(fā)現燃氣事故后,必須立即切斷氣源,采取通風等防火措施,并向城市燃氣生產、儲存、輸配、經營單位報告。城市燃氣生產、儲存、輸配、經營單位接到報告后,應當立即組織搶修。對于重大事故,應當立即報告公安消防、勞動部門和城市燃氣生產、儲存、輸配、經營單位,并立即切斷氣源,迅速隔離和警戒事故現場,在不影響救護的情況下保護事故現場,維護現場秩序,控制事故發(fā)展。

第三十四條 城市燃氣生產、儲存、輸配、經營單位必須設置專職搶修隊伍,配齊搶修人員、防護用品、車輛、器材、通訊設備等,并預先制定各類突發(fā)事故的搶修方案,事故發(fā)生后,必須迅速組織搶修。

第三十五條 對于城市燃氣事故的處理,應當根據其性質,分別依照勞動、公安部門的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對于重大和特別重大的城市燃氣事故,應當在城市人民政府的統(tǒng)一領導下盡快做好善后工作,由城建、公安、勞動部門組成事故調查組,查清事故原因,按照有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的規(guī)定進行嚴肅處理,并向上報告。

【章名】 第七章 獎勵與處罰

第三十六條 對于維護城市燃氣安全做出顯著成績的單位和個人,城市人民政府城建行政主管部門或城市燃氣生產、儲存、輸配、經營單位應當予以表彰和獎勵。

第三十七條 對于破壞、盜竊、哄搶燃氣設施,尚不夠刑事處罰的,由公安機關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給予處罰;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第三十八條 對于違反本規(guī)定第二十條的,城市燃氣生產、儲存、輸配、經營單位有權加以制止,并限期拆除違章設施和要求違章者賠償經濟損失。

第三十九條 對于違反本規(guī)定第二十一條、二十四條、二十六條、二十七條的,城市燃氣生產、儲存、輸配、經營單位有權加以制止,責令恢復原狀,對于屢教不改或者危及燃氣使用安全的,城市燃氣生產、儲存、輸配、經營單位可以報經城市人民政府城建行政主管部門批準后,采取暫停供氣的措施,以確保安全。

第四十條 當事人對處罰決定不服的,可以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的有關規(guī)定,申請復議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訴。逾期不申請復議或者不向人民法院起訴,又不履行處罰決定的,由做出處罰決定的行政機關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zhí)行,或者依法強制執(zhí)行。

【章名】 第八章 附 則

第四十一條 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可以會同勞動、公安部門根據本規(guī)定制訂實施細則,報同級人民政府批準執(zhí)行。

第四十二條 本規(guī)定由建設部負責解釋。

第四十三條 本規(guī)定自一九九一年五月一日起施行。以前發(fā)布的有關規(guī)定,凡與本規(guī)定相抵觸的,均按本規(guī)定執(zhí)行。

第12篇 城市客運行業(yè)安全生產目標管理考核獎懲辦法

為切實加強客運行業(yè)安全生產管理工作,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結合城市客運行業(yè)實際,特制定本辦法。

一、指導思想

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按照省政府“一崗雙責”規(guī)定,實施“誰主管、誰負責”和“誰審批,誰負責”以及“管業(yè)務必須管安全”的安全管理工作原則,形成“統(tǒng)一領導、分級負責、齊抓共管、獎懲分明”的安全生產工作機制,切實加強安全生產工作組織領導,逐級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認真落實各項安全防范措施,防范和減少客運行業(yè)安全生產事故,保護人民生命財產安全。

二、考核范圍

公司總經理、副總經理、運營部、安全部、車輛裝備部、內部安全保衛(wèi)部、綜合行政事務部、運營線路

三、考核對象

各運管站、客管站、公交公司、出租汽車服務公司

四、考核內容(見附件)

五、考核目標

(一)安全生產管理工作目標

1、按照《安全生產法》、《河北省安全生產條例》和市政府“一崗雙責”規(guī)定職責和要求,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體系,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

2、加強安全生產日常監(jiān)督管理工作。認真貫徹落實各級政府及交通運輸部門有關安全生產工作的法律、規(guī)章、政策和文件精神,積極主動開展安全生產各項工作,及時準確收集和報送工作信息或有關材料;

3、建立事故防范體系,切實防止和減少事故的發(fā)生。積極 采取對策措施,建立各類安全管理防范體系、加強危險源管理,組織開展安全檢查和專項整治工作,加強對安全隱患的整改,開展安全教育活動,按規(guī)定組織和參加安全生產知識培訓,提高各類人員的安全意識和業(yè)務水平;

4、積極開展安全生產各項專項整治活動,認真完成上級交辦的有關安全生產工作事宜;

5、落實安全管理機構、人員、加強安全管理、裝備等經費的投入;

6、建立事故應急救援體系和安全生產保障體系。制定完善重特大事故的應急預案,提高對重特大事故的防御能力。及時參與或組織救援,妥善處理善后工作,減少事故造成的損失;

7、建立事故報告和查處制度。發(fā)生事故后嚴格執(zhí)行事故報告制度,并按照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過、責任人未處理不放過、整改措施未落實不放過、有關人員未受到教育不放過的“四不放過”原則,認真執(zhí)行事故責任追究制度,嚴肅查處事故責任人。

(二) 事故控制指標

1、事故死亡人數不超過市政府下達的年度控制指標;

2、較大以上事故起數不超過市政府下達的年度控制指標;

3、不發(fā)生市政府規(guī)定的“一票否決”的重特大事故;

六、考核期限

以年度為考核期限,即每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

七、考核方法

(一)市客運處負責對行業(yè)的安全生產目標責任落實情況分半年和年度考核。采用100分制。

(二)被評為國家級、省廳級、市級安全生產和安全管理先進單位或在安全活動中得獎等,酌情予以加分,加分值分別為5分、3分、1分;

(三)目標考核中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按不合格論處,并按《黨政領導干部實行問責規(guī)定》等有關規(guī)定處理。

八、 獎懲措施

(一)考核等級

不合格:考核總分在80分以下,或發(fā)生市政府規(guī)定的“一票否決”的較大、重特大安全生產責任事故;

合格:考核總分在80分至85分之間;

良好:考核總分在85分至90分之間;

優(yōu)秀:考核總分在90分以上的。

(二)獎勵條件

1、考核達到優(yōu)秀的單位分別予以通報表揚并頒發(fā)證書;

2、城市客運行業(yè)安全生產目標管理責任考核單位可以根據有關規(guī)定,對本單位安全生產管理職能部門相關人員或為安全生產工作作出突出貢獻的人員,實施物質和精神獎勵。

(三)對考核不合格單位,給予通報批評;按照《黨政領導干部實行問責規(guī)定》等有關規(guī)定報請有關部門對單位領導給予處分。

第13篇 城市軌道交通綜合安全管理體系

軌道交通綜合安全管理體系已經成為世界各大中城市不容忽視的問題。

1 城市軌道交通綜合安全管理體系

1.1 目標和原則

城市軌道交通綜合安全管理體系的目標是:使城市軌道交通的安全生產與管理達到預先設定的標準,使事故等級和事故頻率控制在預先規(guī)定的范圍內。建立城市軌道交通綜合安全管理體系應遵循差異性、明晰性、法律性和程序性原則。

1.2 內容

城市軌交交通綜合安全管理體系的內容如圖1所示。

其中法律法規(guī)體系是指專門針對城市軌道交通行業(yè)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規(guī)或其他法律法規(guī)中的有關條款,具有規(guī)定性、穩(wěn)定性和強制性特點,是城市軌道交通綜合安全管理體系正常運作的前提和保證。

運營企業(yè)內部安全管理體系包括運營企業(yè)安全管理制度、行車組織安全管理、設備安全管理和人力資源安全培訓等內容。該體系貫穿于其他各體系之自然界的各種自然災害以及各種軟硬件設備故障都會引發(fā)城市軌道交通安全事故,各種社會政治經濟矛盾和個別人的不健康心理也為城市軌道交通帶來了不安全因素。而城市軌道交通運輸組織專業(yè)性強、技術設備復雜、客流量大、日周期性強、高峰低谷落差顯著、時效性強,其建設一般又采取地下或高架形式,因此提高安全管理有效性和事故救援的難度均較大。此外,安全事故會降低軌道交通的可信賴度,形成社會疑懼心理,在一個長時間段內影響經濟發(fā)展和居民生活。近一段時間以來,國內外城市軌道交通安全事故時有發(fā)生,2003年2月的韓國大邱地鐵火災更是震驚世界。為此,建立和完善城市中并將其有機結合起來,是城市軌道交通綜合安全管理體系的核心和主體。

事故預防體系是指針對各種事故發(fā)生的可能性,對人、設備、管理以及環(huán)境的要求體系,包括對行車、設備、職工傷亡、旅客傷亡、火災、水災、震災、風災、爆炸、投毒等各種事故的預防。

事故處理與調查體系包括受傷人員搶救和死難人員善后處理、搶修和重建、勘測和分析、責任劃分及事故報告等內容。

對運營企業(yè)的檢查評估體系主要包括對安全管理體系的評估、對安全生產標準執(zhí)行情況的檢查以及相應的獎罰措施。

規(guī)劃建設安全要求體系和設備質量安全要求體系主要是指城市軌道交通項目規(guī)劃建設和設備制造必須達到安全要求,以及投入運營后一定時期內對這些要求符合程度的規(guī)定。

1.3 機構和職能

針對城市軌道交通綜合安全管理體系的內容,借鑒其他行業(yè)安全管理工作的經驗,城市軌道交通綜合安全管理體系的主要組成部門如圖2所示。各部門的職能如后。

國家和地方城市軌道交通安全監(jiān)管部門:出臺行政法規(guī);制定行業(yè)安全管理政策和安全管理目標;依法對運營企業(yè)、規(guī)劃建設企業(yè)以及設備生產和進出口企業(yè)實施安全監(jiān)管;向運營企業(yè)頒發(fā)安全許可,向設備制造和進出口企業(yè)、規(guī)劃建設企業(yè)頒發(fā)安全資質證書;指導運營企業(yè)建立內部安全管理體系,定期對運營企業(yè)的安全管理工作進行檢查和評估;負責組織重大事故調查并提供事故調查報告;負責對公安、消防、醫(yī)療等部門的組織協(xié)調工作。

運營企業(yè):建立健全企業(yè)內部各項安全管理制度;科學合理的設置企業(yè)內部安全管理部門;綜合運用各種管理手段,圍繞運營組織開展安全管理工作,主要包括行車安全管理、設備安全管理、人力資源安全培訓等;在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范圍內,對乘客行使安全管理職能;搜集、積累、分析城市軌道交通安全管理信息資料;接受監(jiān)管部門的檢查和評估,按要求向其提交安全工作報告及其他與安全管理工作相關的文件,協(xié)助其做好重大事故處理和調查工作;加強與公安、消防、醫(yī)療等部門的聯(lián)系與合作,確保部門間的協(xié)作達到城市軌道交通綜合安全管理體系的要求。

公安、消防和醫(yī)療部門:負責各自職能范圍內與軌道交通相關的安全管理工作,主要包括打擊以城市軌道交通設施和乘客為目標或以城市軌道交通設施為主要場所的治安犯罪、火災的預防和撲救以及救治各類事故中的受傷人員。另外,消防部門還對運營企業(yè)實施消防監(jiān)管。

規(guī)劃建設企業(yè):在規(guī)劃和建設過程中貫徹有關安全規(guī)定;向城市軌道交通安全監(jiān)管部門提交工程圖紙或報告施工中有關安全設施的進展和完成情況。設備生產和進出口企業(yè):按照有關安全要求組織產品的生產和進口;將產品送檢或提供產品質量檢驗報告。

2 建立綜合安全管理體系建議

2.1 完善法制法規(guī)建設

目前我國城市軌道交通行業(yè)安全法規(guī)尚屬空白,《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均沒有針對城市軌道交通的具體規(guī)定。立法空白導致通過行政手段來建立和運作城市軌道交通綜合安全管理體系。與法建手段相比,行政手段雖然同樣具有強制性,但在穩(wěn)定性和明晰性方面卻相去甚遠,這將給城市軌道交通綜合安全管理工作帶來隱患。在全國性法律法規(guī)立法條件尚不成熟的情況下,可以首先推動地方立法,對城市軌道交通綜合安全管理體系做出規(guī)定,如《上海市軌道交通管理條例》。

2.2 完善安全監(jiān)管機構設置

我國對軌道交通行使安全監(jiān)管職能的部門往往機構規(guī)模小、專業(yè)人員缺乏、兼職情況多,難以有效行使安全監(jiān)管職能。目前應在已具有軌道交通設施的城市試點建立由安全管理專家和專業(yè)技術人員組成的軌道交通安全監(jiān)管部門,該部門獨立于運營企業(yè)之外;其權利和責任由相關法律法規(guī)進行明確規(guī)定。日后根據行業(yè)的發(fā)展程度,在適當時機建立全國性城市軌道交通安全監(jiān)管部門。安全監(jiān)管部門可以獨立設置,也可以與其他監(jiān)管職能合并建立統(tǒng)一的行業(yè)監(jiān)管部門。

2.3 建立設備質量安全要求體系

城市軌道交通綜合安全管理體系的設備依賴性較高。目前我國亟待建立科學規(guī)范的針對不同地理環(huán)境、不同軌道交通類型的設備質量安全要求體系。城市軌道交通項目運營初期往往盈利性較差,在制定上述規(guī)定時應充分考慮差異性原則,針對某一類型、級別的軌道交通項目制定必備安全設備規(guī)定,強制要求投入。而對于其他安全設備,則由投資方和運營企業(yè)依據實際情況選擇投入。

2.4 強化安全審核和評估工作

在軌道交通項目投入運營之前,運營企業(yè)必須通過安全監(jiān)管部門會同消防等部門的初檢和安全評估,安全認證必須成為申請運營許可證的必備條件之一。進入運營階段,安全監(jiān)管部門必須定期對運營企業(yè)進行安全檢查,還可以指定專業(yè)科研或咨詢機構對運營企業(yè)進行安全評估,責令運營企業(yè)對檢查評估中發(fā)現的問題進行整改。必要時安全監(jiān)管部門可以吊銷運營企業(yè)的運營許可。

2.5 強化安全教育

一方面要加強對運營企業(yè)員工的安全意識和技能教育。另一方面要大力向乘客宣傳并督促其遵守軌道交通安全管理制度,普及和強化緊急狀態(tài)下的逃生技能培訓。

3 結語

在“十五”規(guī)劃中,國家正式提出了發(fā)展城市軌道交通的戰(zhàn)略,預算投資約2000億元,各城市申請立項的擬建線路總長度約2000km。城市軌道交通行業(yè)的產品是旅客的空間位移,而乘客的人身和財產安全則是首要質量要求。綜合安全管理體系的建立和完善必將為我國城市軌道交通行業(yè)的健康發(fā)展奠定良好的基礎。

第14篇 城市公交車輛行車安全管理規(guī)定

為加強行車安全管理,增強駕駛員的安全意識,保證安全行車,經公司研究,特做以下規(guī)定:

一、駕駛員的基本要求

1、駕駛員必須持有合法、齊全、有效的證件。

2、取得本車型相符的機動車駕駛證一年以上,且三年內無重大以上交通責任事故記錄。

3、駕駛員要嚴格遵守運輸安全法規(guī),按時參加公司舉辦的各種安全知識培訓和業(yè)務技能知識培訓。

4、執(zhí)行車輛“三檢、四勤、五不開”制度(出車前檢查、行車途中檢查、收車后檢查,勤潤滑、勤緊固、勤檢查、勤維修,不開快車、不酒后開車、不開逗氣車、不開機件失靈車、不讓他人替開車),避免行車安全和機械責任事故發(fā)生。

二、公司對優(yōu)秀駕駛員的獎勵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給予通報表揚外,公司視情況給予物質或金錢獎勵。

1、駕駛員見義勇為者。

2、遇到災情,勇于負責、奮不顧身、處置得當、極力挽救,使企業(yè)利益免受重大損失。

3、駕駛員及時發(fā)現車輛安全隱患并及時上報未造成經濟損失。

三、公司對違章駕駛員的處理辦法

駕駛員違章駕駛公司車輛被公安交警部門查處并開具罰單的,罰款由當班駕駛員自已承擔。被公司管理人員發(fā)現的下列行為按公司規(guī)定處理。

1、駕駛員駕駛車輛時,須攜帶駕駛證檢查未帶者;車輛必須配備安全錘、滅火器,檢查未帶一件者一次扣50元。

2、車輛必須保持車況良好,車容整潔,制動轉向器(燈)、燈光裝置齊全有效。駕駛員查出而未整改扣50元。

3、駕車下陡坡嚴禁脫檔滑行及不得熄火脫檔滑行,查獲一次扣50元。

4、嚴禁在駕駛車輛時閑談、赤膊、穿背心、穿拖鞋、吸煙、吃零食、打手機、聽音樂(mp3)、嬉戲,違者每次扣50元,如引發(fā)交通事故,解除勞動合同,并追究相關損失。

5、駕駛員應禁止危險品等危及車輛和乘客安全的違禁物品上車。如發(fā)現車內有危險品的扣50元。

6、駕駛員在行駛中違反交通法規(guī)(闖紅燈、超速、壓線、亂停放車輛、)等造成罰款、扣證,責任自負并承擔經濟損失;同時按照公司規(guī)定并處相應的處罰,一次扣50元,第三次待崗。

7、駕駛員離開車輛及時將車輛熄火、拉手剎、撥出鑰匙隨身攜帶。在日常檢查中發(fā)現,未將鑰匙撥出者,扣50元。

8、單手操作方向盤,行車中駕駛不規(guī)范,扣50元。

9、車輛每日檢查登記不按時填寫或胡亂填寫,車輛每日檢查登記表丟失,扣50元。

10、收車后不關閉電源開關、不鎖車門和關閉窗戶,扣50元。

11、參加各種會議、培訓、考試時,遲到,早退,扣50元。

12、擅自改動設備、電腦及攝像頭,扣100元(造成后果的另行處理)。

13、??寇囕v未停穩(wěn)不得開車門,車門未關不得起步,行駛中不關車門扣100元。乘客上下車時,因駕駛員原因,造成乘客受傷所造成的經濟損失在剔除保險公司理賠部分后,不足部分的經濟損失由駕駛員承擔。

14、嚴禁將車輛交給未辦理聘用手續(xù)的人員駕駛,發(fā)現一次予以解除勞動合同。

15、嚴禁酒后駕駛,發(fā)現依法處理并解除勞動合同。

16、發(fā)生事故后逃逸的(承擔全部責任)依法處理并解除勞動合同。

四、事故的處理

1、車輛發(fā)生事故后,駕駛員應及時向公司及交警部門報案,搶救傷員,保護現場。注:如駕駛員逃跑、破壞、偽造現場,隱瞞事實,虛報事故責任,知情不報的,承擔一切經濟損失,情節(jié)嚴重的解除勞動合同并追究相關經濟損失。

2、發(fā)生事故,必須上報公司,延期不報者處罰200—500元,并承擔一切經濟損失,情節(jié)嚴重的解除勞動合同。

3、因個人原因,造成保險公司不予受理理賠的事故,經濟損失由個人承擔。

4、事故經濟損失的賠償:行車事故造成的經濟總損失,剔除保險公司賠償后,根據實際責任,追究肇事者經濟承擔責任,有責事故視情況承擔30%---50%? 無責:公司承擔

5、公司在駕駛員工資中設置300元的行車安全獎,與工資掛鉤,當月駕駛員無行車責任事故,和在每月安全檢查中無事故隱患和苗頭,全額發(fā)放。

6、駕駛員肇事、違規(guī)處理:

(1)有責事故駕駛員待崗,待崗天數視情況而定。

(2)待崗期間無工資。

第15篇 h縣城市管理局加強戶外廣告安全管理工作預案

雙流縣城市管理局關于加強雙流縣戶外廣告安全管理的工作預案各科室、下屬各單位、各派駐執(zhí)法中隊:為加強我縣戶外廣告的安全管理工作,有效預防因自然災害和管理不善而引發(fā)戶外廣告危及人民群眾生命和財產安全事故的發(fā)生,確保城市道路的暢通和基礎設施安全運行,根據《成都市城市戶外廣告和招牌設置管理條例》和《雙流縣戶外廣告和招牌設置管理實施細則》的有關規(guī)定,結合我縣實際,特制定本預案,請認真貫徹執(zhí)行。一、適用范圍和工作原則本預案適用于雙流縣范圍,按屬地管理和廣告產權所屬的原則組織實施。二、戶外廣告安全管理分類(一)常態(tài)下管理1、由于廣告設置者或廣告經營者沒有嚴格按照《成都市城市戶外廣告和招牌設置管理條例》和《雙流縣戶外廣告和招牌設置管理實施細則》設計、制作、安裝而帶來安全隱患的安全管理。2、由于戶外廣告設施長期受風吹雨淋的銹蝕,廣告設置者或廣告經營者沒有及時檢查和維修而造成潛在危險的安全管理。(二)非常態(tài)下管理戶外廣告安全受自然災害的影響主要是:在暴雨、大雪、地震和大風等不可抗力的威脅等自然災害條件下的安全管理。三、戶外廣告安全責任主體因戶外廣告坍塌、墜落等造成財產損失或人身傷亡的,由廣告設置者或廣告經營者依法履行責任和承擔賠償責任。四、組織機構及職責成立雙流縣戶外廣告安全管理應急處理指揮部(成員名單見附件)。(一)戶外廣告安全管理應急處理指揮部及職責總指揮:縣城管局局長。主要職責:當遇到自然災害等非常態(tài)下影響戶外廣告安全,并可能危及人民群眾生命和財產安全時,全面指揮、組織和協(xié)調搶險救援行動,調用救援所需器材和人員。(二)指揮部辦公室及職責主要職責:在常態(tài)、非常態(tài)下遇到影響戶外廣告安全,并有可能危及人民群眾全命和財產安全時,積極組織、協(xié)調各有關單位的應急處理工作,執(zhí)行指揮部的指令,全面負責事件處理工作,及時向指揮部報告事件處理情況。(三)工作分工行政許可與城市市容管理科:根據戶外廣告安全管理要求,組織標準制定、政策宣傳,配合有關單位把好安全質量關,健全戶外廣告管理網絡等工作;每年6月15日前,組織進行戶外廣告安全自查和抽查,對抽查不合格的戶外廣告進行督查整改;在汛期來臨前,督促做好相關加固工作,一旦發(fā)生有關戶外廣告安全事件或接到上級部門指令,在第一時間到達事故現場,調查了解情況,積極組織搶險救援行動,將對社會的負面影響減到最小,并及時向指揮部報告有關情況。執(zhí)法大隊和各派駐中隊:加強日常巡查工作,及時查處非法設置的戶外廣告,減少戶外廣告對人民群眾生命和財產安全的威脅。廣告設置者或廣告經營者:嚴格按照《成都市城市戶外廣告和招牌設置管理條例》和《雙流縣戶外廣告和招牌設置管理實施細則》設計、制作、安裝戶外廣告,并加強日常檢查、維修,定期進行檢測。戶外廣告一旦發(fā)生危及安全的情況,應及時采取相應的對策和措施,并及時向指揮部辦公室反饋情況。(四)應急搶險隊伍為了能及時組織搶險,指揮部辦公室配備應急搶險分隊。分隊落實好起吊、切割及大型運輸車輛等設備。主要職責:當等級為三級時,應急搶險分隊人員的通信設備應24小時開通,確保通信暢通。當等級轉為二級時,應急搶險小分隊的所有人員應立即回到各自單位待命;當等級進入一級時,應急搶險小分隊所有人員應立即進駐指揮部辦公室;當發(fā)生戶外廣告設施坍塌、墜落時,應急搶險分隊應服從指揮部辦公室的統(tǒng)一指揮,迅速趕赴事故現場,積極組織搶險。五、預案實施(一)常態(tài)情況下:各成員按照上述職責做好戶外廣告日常管理和應急處置的準備工作。(二)非常態(tài)情況下:預案啟動以氣象預報(以雙流縣氣象局發(fā)布的氣象信息)為準。1、三級值班:當接到氣象臺預報最大風力≥5級或發(fā)生5.0級(含5.0級)——6.0級一般破壞性地震或中雪和暴雨(日降雨量大于50毫米)(藍色預警信號)時進入三級值班,要有專人24小時值班,同時通知廣告設置者或廣告經營者做好戶外廣告安全情況自查和值班管理工作。指揮部辦公室24小時有人值班,并對有關成員單位落實預案措施情況進行抽查、指導;向有關成員發(fā)布和收集信息,及時將收集的信息報告指揮部。2、二級值班:當接到氣象臺預報最 大風力≥7級或發(fā)生6.0級(含6.0級)——7.0級嚴重破壞性地震或中雪到大雪和大暴雨(日降雨量大于100毫米)(黃色預警信號)時進入二級值班,在三級值班的基礎上落實分管領導值班,并根據情況變化組織好搶險隊伍和清障物資、設備的準備工作,隨時轉入一級值班準備。指揮部辦公室分管領導要到崗值班,并隨時掌握各方面動態(tài),及時準確地向有關成員發(fā)布各種信息和指令,同時向指揮部報告情況。3、一級值班:當接到氣象臺預報最大風力≥9級或發(fā)生7.0級以上(含7.0級)嚴重破壞性地震(橙色或紅色預警信號)時進入一級值班,各成員單位主要領導要到崗值班,搶險隊伍到崗待命,并按預案做好工作準備。指揮部辦公室的主要領導到崗指揮,隨時掌握有關成員上報的情況,重大、特大災情及時報告指揮部,并按照指揮部的統(tǒng)一指揮,積極組織搶險和事故處理工作。如遇到氣象預報與實際天氣情況發(fā)生重大偏差,突發(fā)風暴或龍卷風等惡劣天氣時,指揮部要根據氣象預報啟動預案。六、報告程序在本縣范圍內因管理不善或自然災害影響戶外廣告安全,造成財產損失和人身安全的,各有關單位和部門接報后,應立即報告指揮部辦公室并迅速趕到現場核實情況,在指揮部辦公室的統(tǒng)一指揮下組織搶救。事故重大時,指揮部辦公室應立即報告指揮部,并按照指揮部要求上報縣政府,同時要在3小時內上報書面報告。七、處理程序和要求(一)啟動預案應急指揮部、指揮部辦公室接到氣象部門預報有暴雨、大雪和大風等惡劣天氣報告后,立即啟動預案,要求各有關成員立即進入應急處理工作狀態(tài),隨時應對各種實發(fā)性事件。(二)開展搶險施救工作一旦發(fā)生事故,應急指揮部、指揮部辦公室應根據現場事故情況,設立若干小組迅速、有序地進行搶險施救工作。同時注意組織協(xié)調好各類救援力量,落實各項安全保護措施,防止在救援過程中發(fā)生意外事故。發(fā)生事故進行搶險施救時,各有關成員應服從指揮部的統(tǒng)一領導和指揮,分工負責,迅速行動,處置果斷。其他配合單位要密切協(xié)同,加強合作提高事故處理現場效率。八、做好重大事故通報和新聞發(fā)布工作各有關成員應做好上傳下達、下情上報工作,發(fā)生情況應立即向指揮部辦公室、指揮部報告,同時積極、穩(wěn)妥地做好事故處理工作,盡快恢復城市交通。有關突發(fā)事故的信息披露和搶險救援工作情況由指揮部接受采訪并予發(fā)布。九、其他事項(一)廣告權設置者或廣告經營者應嚴格按照《成都市城市戶外廣告和招牌設置管理條例》和《雙流縣戶外廣告和招牌設置管理實施細則》設計、制作、安裝戶外廣告,并做到定期維護。戶外廣告設施必須定期進行結構安全的技術檢測,遇到大風、大雪和暴雨、地震等自然災害應及時采取防范措施。對因管理不善而導致戶外廣告造成嚴重事故的,依法追究其民事或刑事責任。(二)對因自然惡劣天氣原因而使戶外廣告設施造成事故的,有關單位和部門應立即采取搶險救援措施。對處理事故中不聽從指揮、玩忽職守的人員,要按照有關規(guī)定給予紀律處分。(三)縣城市管理局應根據自身職責,加大安全宣傳教育力度,使廣告產權設置者和廣告經營者牢固樹立安全意識。(四)凡未經有關部門審批的戶外廣告,縣城市管理局要加大處罰力度,依法予以拆除。(五)相關部門和廣告設置者及廣告經營者應根據預案等級切實做好設備、物資的準備保障工作。雙流縣城市管理局二〇〇八年一月十八日

城市管理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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